民事案件审理报告大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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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审理报告大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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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审理报告篇一

规定〉的决定》(法〔2011〕41号)第一次修正)。

为了正确适用法律,统一确定案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实际情况,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如下:

第一部分人格权纠纷。

一、人格权纠纷。

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2、姓名权纠纷。

3、肖像权纠纷。

4、名誉权纠纷。

5、荣誉权纠纷。

6、隐私权纠纷。

7、婚姻自主权纠纷。

8、人身自由权纠纷。

9、一般人格权纠纷。

第二部分婚姻家庭、继承纠纷。

二、婚姻家庭纠纷。

10、婚约财产纠纷。

11、离婚纠纷。

12、离婚后财产纠纷。

13、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

14、婚姻无效纠纷。

15、撤销婚姻纠纷。

16、夫妻财产约定纠纷。

17、同居关系纠纷。

(1)同居关系析产纠纷。

(2)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

18、抚养纠纷。

(1)抚养费纠纷。

(2)变更抚养关系纠纷。

19、扶养纠纷。

(1)扶养费纠纷。

(2)变更扶养关系纠纷。

20、赡养纠纷。

(1)赡养费纠纷。

(2)变更赡养关系纠纷。

21、收养关系纠纷。

(1)确认收养关系纠纷。

(2)解除收养关系纠纷。

22、监护权纠纷。

23、探望权纠纷。

24、分家析产纠纷。

三、继承纠纷。

25、法定继承纠纷。

(1)转继承纠纷。

(2)代位继承纠纷。

26、遗嘱继承纠纷。

27、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

28、遗赠纠纷。

29、遗赠扶养协议纠纷。

第三部分物权纠纷。

四、不动产登记纠纷。

30、异议登记不当损害责任纠纷。

31、虚假登记损害责任纠纷。

五、物权保护纠纷。

32、物权确认纠纷。

(1)所有权确认纠纷。

(2)用益物权确认纠纷。

(3)担保物权确认纠纷。

33、返还原物纠纷。

34、排除妨害纠纷。

35、消除危险纠纷。

36、修理、重作、更换纠纷。

37、恢复原状纠纷。

38、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六、所有权纠纷。

39、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

40、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

(1)业主专有权纠纷。

(2)业主共有权纠纷。

(3)车位纠纷。

(4)车库纠纷。

41、业主撤销权纠纷。

42、业主知情权纠纷。

43、遗失物返还纠纷。

44、漂流物返还纠纷。

45、埋藏物返还纠纷。

46、隐藏物返还纠纷。

47、相邻关系纠纷。

(1)相邻用水、排水纠纷。

(2)相邻通行纠纷。

(3)相邻土地、建筑物利用关系纠纷。

(4)相邻通风纠纷。

(5)相邻采光、日照纠纷。

(6)相邻污染侵害纠纷。

(7)相邻损害防免关系纠纷。

48、共有纠纷。

(1)共有权确认纠纷。

(2)共有物分割纠纷。

(3)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纠纷。

七、用益物权纠纷。

49、海域使用权纠纷。

50、探矿权纠纷。

51、采矿权纠纷。

52、取水权纠纷。

53、养殖权纠纷。

54、捕捞权纠纷。

55、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1)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

(2)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

(3)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

56、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

57、宅基地使用权纠纷。

58、地役权纠纷。

八、担保物权纠纷。

59、抵押权纠纷。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抵押权纠纷。

(2)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纠纷。

(3)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纠纷。

(4)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权纠纷。

(5)动产抵押权纠纷。

(6)在建船舶、航空器抵押权纠纷。

(7)动产浮动抵押权纠纷。

(8)最高额抵押权纠纷。

60、质权纠纷。

(1)动产质权纠纷。

(2)转质权纠纷。

(3)最高额质权纠纷。

(4)票据质权纠纷。

(5)债券质权纠纷。

(6)存单质权纠纷。

(7)仓单质权纠纷。

(8)提单质权纠纷。

(9)股权质权纠纷。

(10)基金份额质权纠纷。

(11)知识产权质权纠纷。

(12)应收账款质权纠纷。

61、留置权纠纷。

九、占有保护纠纷。

62、占有物返还纠纷。

63、占有排除妨害纠纷。

64、占有消除危险纠纷。

65、占有物损害赔偿纠纷。

第四部分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十、合同纠纷。

66、缔约过失责任纠纷。

67、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1)确认合同有效纠纷。

(2)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68、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69、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70、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71、债务转移合同纠纷。

72、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合同纠纷。

73、悬赏广告纠纷。

74、买卖合同纠纷。

(1)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2)凭样品买卖合同纠纷。

(3)试用买卖合同纠纷。

(4)互易纠纷。

(5)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

(6)网络购物合同纠纷。

(7)电视购物合同纠纷。

75、招标投标买卖合同纠纷。

76、拍卖合同纠纷。

77、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纠纷。

(1)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

(2)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

78、临时用地合同纠纷。

79、探矿权转让合同纠纷。

80、采矿权转让合同纠纷。

81、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

(1)委托代建合同纠纷。

(2)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

(3)项目转让合同纠纷。

82、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1)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

(2)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3)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4)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

(5)经济适用房转让合同纠纷。

(6)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83、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84、供用电合同纠纷。

85、供用水合同纠纷。

86、供用气合同纠纷。

87、供用热力合同纠纷。

88、赠与合同纠纷。

(1)公益事业捐赠合同纠纷。

(2)附义务赠与合同纠纷。

89、借款合同纠纷。

(1)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同业拆借纠纷。

(3)企业借贷纠纷。

(4)民间借贷纠纷。

(5)小额借款合同纠纷。

(6)金融不良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7)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

90、保证合同纠纷。

91、抵押合同纠纷。

92、质押合同纠纷。

93、定金合同纠纷。

94、进出口押汇纠纷。

95、储蓄存款合同纠纷。

民事案件审理报告篇二

申请人:

a,男,岁,族,省县人,省市厂职工,现住市区街号。

请求事项:

关于区人民法院()民初字第125号“申请人a诉b债务纠纷”一案,现因申请人无法按期出庭,请求人民法院延期审理。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a诉b债务纠纷一案,区人民法院定于年月日时开庭审理。申请人于年月日在工作时被机器压伤,右腿骨折,现住院治疗,故无法按期参加开庭审理。为保障申请人出庭参加诉讼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2条第1款之规定,特请求人民法院推延本案开庭审理日期。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时间:

民事案件审理报告篇三

民事简易程序,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简单民事案件所适用的一种简便易行的诉讼程序。

现代社会普遍关注和人民法院工作的一个永恒的主题――司法公正,最终落实到审判质量上。据统计,笔者所在的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占民事案件总数的90%左右。可以说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质量,左右着人民法院的整体质量,因此,对如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探讨,不无意义。

一、简易程序的重要意义。

简易程序是第一审普通程序的简化,相对第一审普通程序而言,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有着以下重要意义:1、便于当事人诉讼。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许多地区交通不便,这些客观情况给人民群众进行诉讼造成一定困难。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可以有效地为当事人减轻诉讼往返之劳,节省人力、财力和时间,使当事人之间的民事纠纷及时得到解决,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受到保护,有利于调动人民群众工作和生产的积性。2、便于人民法院办案。民事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简单民事案件。在近年来民事案件大幅度上升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与适用普通程序相比,简化了许多程序和手续。这就使一大批简单的民事案件得到了及时的处理,从而提高了人民法院的办案效率,使人民法院能够集中精力更好审理重大、复杂的民事案件,保证办案质量。3、有利于缓解审判力量与审判任务不相适应的矛盾,及时化解纠纷,有效地防止矛盾的激化。4、有利于培养、锻炼和提高审判人员独立思考的决策能力和处理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总之,正确把握简易程序,是最现成、最简便、最快捷、最直接的提高办案效率的方法之一。

二、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和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简易程序适用的范围包括两个方面:1、适用简易程序的人民法院,仅限于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包括基层人民法院临时派出的审判组织,也包括基层人民法院在区、乡、镇常设的人民法庭。人民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的组成部分,其审判活动以及所作出的判决、裁定与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及其作出的判决、裁定具有同等效力。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仅限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事实清楚,是指双方当事人对争议的事实陈述基本一致,并能提供可靠的证据,无须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即可判明事实、分清是非。如果双方当事人所争议的事实比较复杂,涉及人和事太多,人民法院需要花相当多的时间和精力,才能查明全部案件事实的,就不能适用简易程序。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是指谁是责任的承担者,谁是权利的享受者,关系明确,不需要通过其他事实去认定,双方当事人对此也无异议或者重大分歧。争议不大,是指当事人对案件的是非、责任以及诉讼标的争议无原则分歧,人民法院不需要做大量工作来澄清事实、消除分歧。上述三个条件,是互相联系、不可分割的,三个条件必顺同时具备,才能构成简单的民事案件。正确识别简单民事案件,是正确适用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是正确适用简易程序的基础,如果将非简单的民事案件视为简单民事案件,就会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影响办案质量。因此,正确理解和把握以上三个条件是非常重要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第二、三款的规定,发回重审和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不得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不得适用简易程序;已经按照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可以转为普通程序,由合议庭进行审理,但已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无论是否发生了情况变化,都不得改用简易程序审理。上述是法律明文禁止、绝不能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况,此外,院长、庭长、审判员认为案件事实不清、法律关系复杂、争议较大、社会各界关注且又认识不一的案件,或由于立法滞后、法律规定不明确、甚至无法律规定的也不应当适用简易程序。笔者认为,除以上情形外,都可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三、简易程序的特点。

简易程序的特点,重在一个“简”字。但在适用简易程序时,要注意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1、起、应诉立案手续要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对简单的民事案件,原告可以口头起诉。当事人双方可以同时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请求解决纠纷。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可以当即审理,也可以另定日期审理。按照民事诉讼法的上述规定,对适用的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当事人的起诉方式,无论是口头起诉还是书面起诉,不能限制,也不能附加任何的条件,当事人可以自主选择。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当事人的起诉方式规定一般应是书面的,仅对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例外,允许口头起诉。笔者认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原告无论是口头起诉还是书面起诉,只要是原、被告同时到法庭请求解决纠纷,并且是决定当即审理,只要被告不要求书面答辩,就无须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和应诉通知书,由审判人员在开庭前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并由原、被告在庭审中直接口头控辩。这样可以减少法院转送起诉状副本(或口头起诉要点)、答辩状副本的时间。只有在原、被告不是同时到法庭解决纠纷,或者被告明确表示不同意在答辩期内解决纠纷的,才存在通知被告应诉并向其送达起诉状副本。如被告要求书面答辩或双方任何一方要求给时间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则应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予以准许。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是否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和应诉通知可因案而异,不搞一刀切。

传唤当事人的方式要简。要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时,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书面通知(包括一方当事人代通知回去转干部交另一方当事人)打电话或请基层干部、群众捎口信的方法传唤当事人、代理人、证人到庭。但遇到一方当事人拒绝到庭时,则必须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二十九条、第一百三十条、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二款和有关送达的规定,用传票传唤,否则不能适用拘传、按撤诉处理和缺席判决。有的同志认为,适用简易程序不能采取缺席判决,理由是缺席判决规定在普通程序的`有关条款中。笔者认为,这种理解是片面的。因为从整部民事诉讼法序列上看,简易程序虽是一个独立的审判程序,但并不是完整的第一审程序。它的规定简单、原则和很不完整。如对起诉的条件、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的某些方面、案件的中止终结判决和裁定等等都无具体规定。因此不能说明简易程序章节中没有特别的规定,则应本着总则指导分则的原则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立法精神(即除了不受限制的条款外,就是要受普通程序的其他条款限制)受总则和普通程序中有关条款的约束。

一个环节也不能少,保证执法的公正严肃。那么,适用简易程序是否可以随而便之任意操作呢?回答是否定的。适用简易程序,原则上来说,也应在总体上按照普通程序的顺序进行。那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又如何简化庭审的方法呢?笔者认为,重点应当放在正确理解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的精神上。笔者理解,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可以不受提前三日的限制,可以随时传唤。公开审理的,可以张贴公告,也可以不张贴公告,应视个案而定,由人民法院自行决定,有的人认为公告是公开开庭审理案件的标志,不张贴公告就不公开开庭审理,这是对法律的误解。适用简程序审理的都是事实比较清楚、权利和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民事、经济案件,无须过多调查即可认定。在具体操作庭审时,双方当事陈述后,即可由审理员归纳、核对双方当事没有争议的事实,然后仅对争执的焦点,由双方举证、质证、辩证。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可融为一体。调查后进行辩论后又可恢复法庭调查,大辩论套小辩论,边调查、边质辩、边筛选异同,边归纳认证。不局限于普通程序规定的顺序。这样可以大大地缩短庭审时间,提高效率。

四、理顺关系、走出适用简易程序认识的误区。

当前在适用简易程序的问题上,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主要受两种倾向的影响。一些人认为现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范围太宽,影响了案件审判质量,认为应当加以限制;而一些人则认为审判方式改革,还应扩大简易程序适用的范围,只有这样才能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解决老百姓的告状难。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范围究竟是宽了窄了,笔者认为,只在理顺以下几个关系,就可以宽窄相宜。

首先,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案件质量和效率与适用简易程序的关系。笔者认为,适用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固然是人多智慧多,但并非必然导致案件质量高。而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虽有点势单力薄之嫌,但也不必然案件质量低。审判质量的高低,从内部因素来说,关键在于审判人员素质以及执法的监督体制是否健全。案件的质量和效率与运用什么程序没有必然的联系,更不具有排他性。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要有质量和效率的必然联系;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同样要有质量和效率。那种认为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质量应该高,效率低点没关系,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效率应当高。质量低一点也可以的认为是错误的。无论适用何种程序审理案件,都应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保证质量,提高效率。而且,也只有保证了质量的效率才是真正的效率。

其次,要正确认识和处理案件多、任务重、审判力量不足与适用简易程序的关系。适用何种程序审理案件,只能以案件难易情况作为客观标准,决不能因任务重、审判力量不足就无限制地扩大适用简易程序的范围。否则,欲速不达,损害执法的严肃性。

再次,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调解和判决与适用简易程序的关系,调解和判决是结案的一种方式,与适用什么程序没有因果关系。只要当事人自愿,适用普通程序依法调解,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也要依法调解,在调解不成立时,无论运用普通程序还是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都无例外地适用判决。那种把结案的方式与适用何种程序乱加联系,或者认为适用普通程序可以少做调解工作,适用简易程序应当多做调解工作同样都是错误的。

第四,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审判方式与适用简易程序的关系。

最后,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与运用简易程序的关系。审判委员会是我国人民法院特有的一种审判组织形式,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审判委员会的任务是讨论重大的,或者疑难复杂的案件,都是事实清楚、权利和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因此,一般来说,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应是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范围,审判委员会可以把主要精力用于讨论和解决有关审判工作的其他重大问题。

开扩思路、更新观念,理顺关系、走出误区,大胆、正确地适用简易程序,是深化庭审方式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措施。当前,应把推行独任审判法官资格、选用制和错案追究责任制等一系列改革措施贯穿到适用简易程序当中,明确各自权、责,使简易程序的适用更加规范、科学和高效。

民事案件审理报告篇四

第一条基层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规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除外:

(一)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

(二)发回重审的;。

(三)共同诉讼中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

第二条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各方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人民法院不得违反当事人自愿原则,将普通程序转为简易程序。

第三条当事人就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认为异议成立的,或者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

民事案件审理报告篇五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延期开庭审理王××诉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

事实和理由:

20xx年10月26日下午4时,申请人收到了贵院受理的王××诉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的《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11月8日开庭的《传票》。不巧的是,申请人因为不可抗拒的原因,需要重新申请证据,另申请人由于不愿意与王××离婚以及正承担所在单位编书等繁重的任务,因此出庭应诉需要一定的准备时间,按照法律规定,希望贵院给予申请人至少30天的举证时间,故有如上所请。

此致!

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申请日期:20xx年xx月x日

民事案件审理报告篇六

我所在部门为派出法庭,农村民事案件居多,很多案件的当事人都在经受这次疫情的严峻考验。我每次与当事人通话都会第一时间问一下他们的身体情况,然后再进行调解工作。自疫情管控以来,我已远程调解成功两件民事案件,结案9件。

从2022年3月2日社区封控开始至今已有一月有余,4月8日,我们终于迎来了吉林市社会面清零的好消息。我坚信上下同欲者胜,同舟共济者赢,所有在沉寂中积蓄的力量,必将会迎来最绚烂的绽放。

文字|昌邑法院朱洪超。

审核|郎玲于利涛。

复核|孙丽萍。

民事案件审理报告篇七

申请人:xx,男,汉族,xx年8月xx日生,河南鄢陵县xx乡河岗村##号。

请求事项:延期审理。

事实和理由:申请人诉焦作市##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xx)解民初字第1079号,由贵院受理,开庭时间定于20xx年9月20日。因申请人在外地打工,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在此期间有两个庭均在外省,无法及时参与庭审活动,为了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利,希望贵院将庭审延期到20xx年10月1日以后。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民事案件审理报告篇八

民法案例分析(一)。

[案情]。

原告李健,女67岁,家庭妇女。

被告丁建国,男,17岁,某钢铁厂徒工。

19xx年7月9日晨,17岁的青年徒工丁建国骑自行车去上班,行至曙光饭馆东侧,将横过马路的李健撞倒,李当即昏迷,不省人事。医院诊断为:急性闭合性颅脑损伤,颅内血肿,颅骨骨折。虽经抢救脱险,但其出院后,一直卧床不起,神智不清,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造成终身残废。李健的两个儿子作为代理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丁建国赔偿其母李健住院期间所花的住院费、医药费、营养费以及家属请假护理的工资损失等,共计人民币1300余元,并要求其承担今后的医疗费和护理费2000元。经法院审理查明,李健被撞伤确是丁建国骑车时违犯交通规则造成的,丁建国应承担赔偿李健经济损失的责任。虽然丁建国尚未满18周岁,但已接了父亲的班,在某钢铁厂做徒工,其劳动收入除可以维持当地群众一般生活水平之外,还稍有节余。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丁建国赔偿原告1000元,在不影响其基本生活的情况下,每月从丁的工资中扣除15元,待丁建国转正定级后每月给付20元,至付清为止。

民事案件审理报告篇九

申请人:河南xx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xx号。

法定代表人:张xx,总经理。

请求事项。

关于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xx)开民初字第283号“被申请人李xx诉申请人河南xx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因申请人因身体原因无法按期出庭,请求人民法院延期审理。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李xx诉申请人河南xx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贵院业已立案受理。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张xx因眼部受伤造成一只眼睛失明,现在北京住院,拟在本周实施手术,若本周能安排上,则20xx年6月30号可以出院,若本周安排不上,则出院日期暂无法确定,故无法按期参加开庭审理;且本案中张xx最清楚案件具体情况,其不出庭不便查明事情真相。为保障申请人出庭参加诉讼的权利,根据第132条第1款之规定,特请求人民法院推延本案开庭审理日期。

此致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河南xx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民事案件审理报告篇十

作为一名法律专业的学生,我对于“审理报告”的心得体会可以分为以下五个方面进行阐述。

审理报告是指在诉讼过程中,法庭根据公证、调查、化验、鉴定、听证等方式所收集的相关证据进行整理、分析并结合法条,最终形成的一份综合性的文件。作为起诉和辩护的基础依据,审理报告承载着法官对案件的认识和判断,具有很大的意义。

二、审理报告的特点及要求。

首先,审理报告需要实事求是。其次,审理报告应当严谨、客观、公正,避免主观情绪的干扰和误导。最后,审理报告必须扎根于实证与法律适用的基础上,注重证据的权威性、实证性和适用性,确保裁判的合法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审理报告作为一篇条理清晰、层次分明的文书,需要对其进行逐字阅读和理解。首先,要重点关注审理报告的结论,了解法官的主张和判断。其次,需要对案情事实的陈述进行细致的分析,并检视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最后,应积极思考并发表自己对于法官判决的意见及建议。

审理报告是一个充满启示的学习资源。通过审读报告,学生可以了解法官裁判的思路和方法,掌握有关法条的适用,拓宽自己的法律视野。同样,审理报告也为学生提供了一个优秀的作文模板,可以帮助学生提升文笔水平和写作技巧。

根据审理报告所反映的各种问题和矛盾,我们必须认真反思并总结教训。对于法庭在受理和审理案件中所发生的错误和不足,我们要注意及时反馈和纠正,并致力于使司法官员更加精进工作。同时,我们也要积极关注未来司法改革的方向和措施,以期望能够持续推动法治建设的进程。

总而言之,审理报告是法律专业学生必须认真阅读和理解的一类文书。仅仅阅读和掌握审理报告的基本要素远远不够,更需要我们逐渐理解和熟练运用其中的法律常识和裁判思维,从而为未来的职业生涯打下坚实的基础。

民事案件审理报告篇十一

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审理报告是我们必修课程之一。在接触数次审理报告后,我逐渐体会到了其中的重要性和意义。通过对审理过程的深度理解,我们可以更好地掌握法条,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也可以更好地了解国家机构的工作和司法实践。在此,我想分享下我对于审理报告的心得体会。

审理报告是对于一个案件的完全记录,是我们可以直接了解到国家机构审判程序的重要材料。同时,审理报告也是通过法院、检察院或者其他有司法职责的机构审理过程中形成的专项文书,它承载着很多法律概念、法律判断和法律实践等信息。只有深入分析审理报告,吸取其中的精华,才能更好地掌握法条,发现司法实践中的问题,同时也能够为今后的科研、论文撰写等方面提供有用的资料。

审理报告的内容庞杂,需要我们有一定的阅读技巧和方法。我们可以从案件简介、案发过程、法律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和结果等方面入手,对于每一个部分进行分析。在进行阅读的时候,我们可以采取笔记、高亮等阅读方法,帮助我们进行学习和总结。同时,我们还需注意审理报告中的法律术语,在遇到生词时我们应该及时查阅其含义和相关解释,以便更好地掌握其含义。

在审理报告中,法律适用是一个非常核心的部分。审理报告中,关于法律的规定和适用,司法人员会作出具体分析和判断,从而形成终审结果。对于这部分内容,我们应该多做笔记、重读和思考。我们需要结合实际案例,深入了解司法人员的原则、思路和技巧。这样不仅有助于我们对于法条的理解,同时也能够对于今后的法律实践提供借鉴作用。

在审理报告中,还隐藏着一些深层次的法律思想。在阅读审理报告的时候,我们应该注意到案件背后的以人为本与公正司法的理念。在一些困难案件中,司法人员需要兼顾案件的公正处理和社会稳定,这对于司法的独立自主和公正实践形成了很大的挑战。我们需要在审理报告中捕捉这些核心思想,反思其背后的法律原则和思路。

审理报告不仅是司法人员记录案件的重要材料,同时也能够为法律研究和司法实践提供支持和依据。通过对审理报告的深入分析,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法律条款的实际应用,也能够发现司法实践中的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我们需要注重对审理报告的阅读和深度理解,从而更好地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和公共服务意识。

总之,审理报告是我们必须认真学习和深度理解的课程之一。学习和掌握审理报告的技巧和方法,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法律条款和司法实践,同时也能够为今后的科研和学习提供重要的参考和资料。我深信,通过不断地学习和实践,我们一定能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和专业技能,为建设法治中国做出自己的贡献。

民事案件审理报告篇十二

阿坝州纪委监察局公开通报了六起党员干部脱岗“走读”“不假外出”违反组织纪律的典型案件。其中阿坝县垮沙乡格娘村党支部“第一书记”蒋贤义,若尔盖县降扎乡求吉村党支部“第一书记”供波学因工作期间不假离岗,违反组织纪律,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经查,去年9月20日,蒋贤义担任垮沙乡达格娘村党支部第一书记,不按对“第一书记”管理、考核要求入驻到对口乡村,仅在村上有工作时,临时抽调几名干部组成工作组到乡及村突击开展工作,其后,在未履行相关手续的情况下,以生病为由,擅离职守。去年11月9日,供波学在返乡驻村途中,接到妻子生病的电话,在未履行请假手续,也未通过其他方式向领导告知的情况下,擅自回县城带妻子看病,不假离岗,造成了不良影响。两人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此外,马尔康市交通运输局职工王军在1月至3月期间,无正当理由,多次不上班,受到行政警告处分。黑水县木苏乡主任科员泽拉生在去年5月从红岩乡党委副书记调整到木苏乡任主任科员期间,以自己实职职务转为非领导职务,且没有宿舍为由,在未向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请假和到相关部门履行请假手续的情况下,擅自离岗、脱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松潘县川主寺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丹在去年12月16日至22日,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情况下,擅自离开其工作所在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阿坝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康成品在今年1月9日,未按规定请假报告的情况下,前往阿坝州人民医院治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针对当前部分党员干部纪律松弛,脱岗“走读”“不假外出”等违反组织纪律现象,阿坝州纪委监察局明确要求,要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点名道姓,在媒体公开通报曝光.

民事案件审理报告篇十三

昌海县人民法院:

合并审理申请书篇二。

德阳仲裁委员会:

贵委受理的申请人xxx、xxxxxx与被申请人xxx关于------纠纷仲裁案件【受案编号:()德仲字第至号】,现双方当事人为降低仲裁成本,根据《德阳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共同申请对上述案件进行合并审理,仲裁裁决单独作出。

申请人:

被申请人:

合并审理申请书篇三。

杭州仲裁委员会:

杭州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中高柴油机重工有限公司11月30日。

民事案件审理报告篇十四

纪检委全体成员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做好学生会的监察工作,做好各种检查记录,纪检委十二月的主要工作是对学生会的各部门以及干部监督及对同学们的检查,对出现的违纪现象和不良风气予以记录和处理并及时上报主席团,树立勘技的良好形象。因此我部门十二月的工作计划包括基础建设,检查和部门活动创新三个部分:

基础建设:

(一)委员的培养在以前例会制度的基础上,考虑到在例会上气氛比较沉闷,内容比较单调枯燥,特在例会上加入“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积极主动的培养委员的创新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已达到活跃气氛,又能提高委员自身素质的效果,使例会成为一个锻炼自身素质的舞台。

(二)增强内部沟通强化团队意识为使工作顺利完成各成员要加强内部交流和沟通、相互促进和共同提高。

(三)强化服务意识纪检委成员要按照“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原则积极配合学院和分团委学生会开展各项相关工作,使每项活动有效地开展。

检查部分:

以广的`同学服务为宗旨,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切实做好分团委学生会的工作,做好各种检查记录,学生会委员的监督以及对同学的检查,对出现违纪现象和不良风气予以记录和处理并及时上报主席团。一、会议考勤与纪律维持,认真做好考勤工作,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好与会人员的记录及违纪情况登记,认真贯彻执行,我部将定期进行汇报,向大家公开,以便大家核对,增加工作的透明度。

二、对校、院举办的各种活动、会议进行纪律检查和监督。活动前向有关人员了解出勤人员名单,用点名或签到的方式记录出勤情况。会间注意整顿纪律,对扰乱秩序的给予警告,并登记上报。

三、不定期深入同学中间进行日常纪律及行为的检查。

四、受理班干和各部纪律的报告(报告以书信的方式,各班班长和部长每周把各种不良情况发到纪检部邮箱里),并对违纪现象及时地处理和上报。

五、不定期对学生会各部门进行调查工作。参与每周各部例会并记录有关情况,有违纪行为的向主席团报告。

六、及时了解和发现学生会及班干部的情况,对脱离群众、工作消极的、不搞实际只搞形式主义,没有做好本职工作的对其做思想工作,情节严重的交主席团处理。

七、对各种违纪情况做好记录并及时处理,每月学生会例会前做好总结。

八、积极参与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做好学生会工作。十三、及时了解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通过邮箱建立与同学沟通的桥梁,对合理的意见主动接纳,对不良情况的反映要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

开拓创新和勇于发现问题:

纪检委在努力完成本职工作后,也要造平时学习和工作中善于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敢于提出问题及其解决问题的方法并及时、向主席团反映,在老师的指导下发现每个人的积极性,结合所有人的观点,做出相映的解决方案。

纪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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