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养老诈骗工作总结(专业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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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养老诈骗工作总结(专业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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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写总结,我们可以更好地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提高自身素质。在写总结时,应注意客观描述事实和结果,不要过多夸大或美化。这些总结范文的精彩之处在于详实的内容、清晰的逻辑和生动的语言。

乡镇养老诈骗工作总结篇一

3月29日上午,德州市“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启动仪式在中心广场举行。为了更好的传达会议精神,提升我院医务人员对欺诈骗保行为的认识及重视,4月9日下午,全院中层干部在四楼大会议室召开了“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会议。本次会议由党委书记、理事长段立新亲自主持,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全部参会。

会议首先由分管院长万灵民同志宣读学习了国家医保局及山东省医保局打击欺诈骗保的相关文件,通报了我市20xx年度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然后,参会人员集体观看了打击欺诈骗保动漫宣传片;最后,段立新理事长做了总结发言,他用四个“最”来概括当前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打击力度最大、范围最广、措施最硬、惩戒最严。他指出,医保基金是百姓的“救命钱”,维护好百姓的“救命钱”是我们的`责任,绝不能让医保基金成为新的“唐僧肉”,全院干部职工必须对此有清醒的认识。会议最后,段立新理事长对医院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提出三点要求:一是严明政治纪律,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认识当前医保基金监管的重要意义,积极构建“不敢违”“不能违”“不愿违”的长效监管机制;二是医保科充分做好培训、指导、纠偏等工作,要一直维持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院内医保监管力度,重点查处各种医保违规行为,他强调,各科室主任要多做防患于未然的事,少做亡羊补牢的事;三是其他职能部门联合行动,加强质量监管,努力做到合理诊疗,以精湛的技术、优质的服务、良好的口碑赢得百姓和政府的信赖,确保医院健康可持续发展。

乡镇养老诈骗工作总结篇二

12月19日,新沂市开展打击欺诈骗保警示教育宣传活动,各家定点医疗机构在全院范围通过播放警示视频、学习“回头看”文件精神、典型案例以案说法等方式,提高警示教育效果,并按照其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规范医保管理工作。

根据国家医保局、国家卫健委两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的通知》,通知指出,近日新闻媒体曝光了安徽省太和县部分定点医疗机构诱导住院、虚假住院等问题,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反映出专项治理还不够深入、欺诈骗保形势依然严峻、医保基金监管仍存漏洞,必须以此为鉴,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新沂市要求各定点医院要认清形势,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医保工作,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及经办流程。要强化纪律意识,严格执行医保政策,严把医保待遇审核关,为患者管好救命钱。要进一步加强医保政策法规学习,树立为民服务的意识,努力工作为医保工作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保障医保基金的安全运行。

下一步,新沂市将严格按照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要求,医保、卫健、市场监管和公安等相关部门联动,发挥多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组织精干力量,采取有力措施,集对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实地检查,逐一排查辖区内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结合智能监控、数据筛查疑点等方式,彻查定点医药机构在医疗服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诱导住院、虚假住院、小病大治等违规问题,做到集中检查,不留死角。同时,畅通举报电话、微信、邮件等多渠道举报方式。

乡镇养老诈骗工作总结篇三

国家医疗保障局将每年4月定为全国“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按照市级医保局相关部署,结合我院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年度安排,邯郸市中医院于4月同步开展了集中宣传月活动。

本次活动主题为“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邯郸市中医院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因地制宜,充分利用传统媒介和新媒体资源,以各种载体和多样方式引导提升公众对医保基金监管的正确认识和主动参与的`积极性。并向各处发放宣传海报,提供宣传标语、动画片等电子屏幕播放内容。确保宣传工作取得成效。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坚决维护群众“救命钱”的安全。

此次宣传活动内容丰富,涵盖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及医保政策解读;欺诈骗保行为举报投诉渠道途径、举报奖励实施细则;欺诈骗保典型案件查处情况等多方面内容。不仅教育引导医疗机构遵守法律法规正确履约,同时也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维护自身权益。

乡镇养老诈骗工作总结篇四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要求各村充分认识此次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作用,加大宣传教育,通过公示栏公示、悬挂横幅、微信群转发等方式发布养老服务诈骗风险提示,对留守老人、退休老人等易上当人群通过进一步典型案例开展宣传教育,全面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进一步形成养老诈骗“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

二是开展全面排查。明确节点,压实责任,要求各村把握目标任务,坚持养老诈骗专项治理与反电诈行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疫情防控工作相结合,对全镇已登记和未登记但可能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全面掌握底数,对照摸底调查表,深入了解我辖区老年人活动场所现状,并对每一条信息进行梳理,避免错漏。

三是集中进行整治。要对前期排查掌握的可能存在养老领域涉诈问题,进行整治规范,切实防控因养老诈骗引发的各类风险,针对养老诈骗暴露出的共性问题,积极学习其他地方专项行动积累的有益经验,完善管理制度,深挖。

清理养老事业监管盲区,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等措施并举,进一步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打击整治成果。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乡镇养老诈骗工作总结篇五

为提高离退休干部的防诈骗意识,守护好离退休干部的幸福晚年,6月2日,花溪区委老干部局联合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组织部分离退休干部、老年大学学员在区委老干部局六楼会议室开展以“防范养老诈骗守护幸福晚年”为主题的法律宣传活动,活动由花溪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委老干部局局长安燕主持。

活动现场,花溪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综合科科长皮芸同志为老干部们详细地介绍了常见的诈骗手段和诈骗类型,对近年来的诈骗案例向在场的老同志进行了一一分析讲解,针对电话欠费、短信中奖以及购买高价保健品等多种诈骗形式的手法和作案特点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醒在座老同志:面对形形色色的骗术,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千万不要贪小便宜,不轻信骗子的谎言,让骗子有可乘之机;收到关于钱财的电话时要多留心眼,有疑问要及时拨打派出所电话或询问子女,防止不必要的财产损失。花溪区人民检察院“以案释法”,播放“养老”诈骗真实案例视频,并作讲解,向在场所有老同志发放法律宣传手册。

老同志们听得津津有味,台上台下有问有答,气氛非常活跃。老同志们纷纷表示,听了讲座之后,真是受益匪浅。85岁的黎克文老干部表示:我们老同志要提高诈骗防范意识,牢记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天上不可能掉馅饼”,听了这次法律宣传讲座,使我的防诈骗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今后,我将把今天学到的知识,向身边的老同志宣传好,也提高一下他们防诈骗意识和能力,守护好养老钱,幸福安享晚年。前不久,我的一位邻居退休老太太,因为免费领了二十个鸡蛋,就花三千块钱买了保健品,结果后悔不已。这就是缺乏防诈骗意识造成的恶果,老同志们要警醒。

此次活动,共有50余名离退休干部参加,发放各种防范诈骗宣传资料200余份,有效提高了老同志的.防诈骗意识,受到老同志们的一致好评。

乡镇养老诈骗工作总结篇六

为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宣传解读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强化协议管理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法制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市按摩医院按照顺河区医保局的决策部署开展了以下活动。

一是召开打击医保骗保会议。明确宣传月活动目标、内容和要求,在顺河区医保定点医院医保工作群及相关邮箱内,下载并传达学习文件精神,及时了解医保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

二是加强宣传。在收费窗口给前来办理业务的参保人员发放宣传文件,提高医保政策社会公众知晓度,正确解读政策,让社会公众了解打击医保欺诈工作的重要意义、政策界限和主要举措,并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我院要求工作人员工作中执行实名就医管理规定,核验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凭证,按照诊疗规范提供合理、必要的.医药服务,向参保人员如实出具费用单据和相关资料,不得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不得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不得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

我院还通过设立咨询处、发放宣传手册、张贴宣传页和标语等方式,开展宣传活动,普及医保政策,提高市民的医保政策知晓度,强化单位员工自身和参保人员的法制意识,在一楼电子显示屏循环展示宣传标语,滚动播放“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宣传标语,营造全社会关注和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氛围。

通过各项活动的开展,我院医疗和相关业务人员对相关的法律法规有了较深刻的理解,医保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市按摩医院将进一步建全完善内部考核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强化责任担当,规范服务流程,严格医保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共同做好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

乡镇养老诈骗工作总结篇七

优秀作文推荐!日前,省市场监管局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部署深入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行为,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

专项行动自今年4月开始,为期半年,整治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重点打击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名义的传销、制售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假借专家义诊、免费旅游、健康咨询讲座等方式推销“保健”产品、伪高科技产品,虚假宣传金银箔粉可食用,使用“协和”“同仁”等知名医院标识欺骗、误导老年群体消费等违法行为;未经审查发布或变相发布虚假医疗广告等违法行为。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已立案查处涉老“食品”“保健品”违法案件266件,排查存在涉老苗头性问题9个,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打击问题2个,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研判等活动60余次,发放宣传手册、宣传物品1万余份。

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将继续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涉老领域虚假宣传、传销、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涉老市场健康发展。

乡镇养老诈骗工作总结篇八

为进一步加大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全社会参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良好的氛围,农发行冠县支行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活动。

各部门紧密配合多措并举扩大宣传影响面。印制和派发了大量的宣传海报,宣传单等纸质宣传品。在营业室、咨询台等公共场所悬挂宣传横幅、led电子屏标语。宣传人员在派发宣传品的同时向群众耐心讲解防诈骗相关知识,得到了群众的热切响应。

该行制作宣传打击养老诈骗的宣传动漫视频,通过动漫、视频、文字稿件等多种网络表现形式广泛推送。利用中秋假期营造浓厚的.预防养老诈骗的氛围,青年员工干部积极向家人普及防范养老诈骗知识,并一同收看了该行自制短视频,有效地提高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形成高压态势。

下一步农发行冠县支行对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总结经验,将宣传工作做实、做透,进一步扩大战果。截至目前,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宣传3场次,受教育老干部人数达500余人次,悬挂横幅2个,发放宣传手册500余册,发布养老诈骗短视频1篇,力争做到人人知晓,人人防范,从思想上提高警惕,防止诈骗在老百姓身上发生,共同构筑起防范诈骗的自身防线。

乡镇养老诈骗工作总结篇九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灯塔市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检察院决策部署,广泛宣传、精准打击,全力整治,推动专项行动有力有序开展。

针对养老诈骗犯罪特点及老年群体的具体情况,该院采用“线上+线下”的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开设“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栏,在宣传举报渠道、揭露诈骗手段的同时,深入社区、村镇等老年人集中的.场所,面对面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在依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的同时,该院结合办案实际情况,联合公安、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深入分析养老诈骗案件背后的原因,查找发现养老领域存在的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及时通报情况、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制度建设,堵塞监管漏洞,消除潜在风险,加强溯源治理。

乡镇养老诈骗工作总结篇十

为认真落实全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要求,严厉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行为,岗子乡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积极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进一步织密防范诈骗安全网,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钱袋子”。

强化安排部署,层层压实责任。5月26日,岗子乡召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会上传达学习市区两级相关会议精神,并对专项行动重点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和任务分解,确保工作能有力有序开展。

丰富宣传方式,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政府公众号、村组微信群、工作联系群等方式,及时推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知识,扩大宣传覆盖面。在村组路边、健身广场、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通过张贴海报、悬挂条幅等方式,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考虑到部分老年群众不识字,手机操作不熟练等实际情况,在赶集日,乡综治办联合乡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志愿服务队、乡综合执法局在集市开展集中宣讲活动,对面跟群众进行交流,给他们答疑解惑,取得了老年群众的一致好评。

协调多方联动,形成同向合力。结合当前全乡正在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防返贫监测帮扶全面摸排、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包村工作队、驻村干部、网格员深入基层走访群众,在进行其他工作的'同时开展防范养老诈骗宣传,让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现与群众的“零距离”。

乡镇养老诈骗工作总结篇十一

按照省、市工作部署要求,根据《xx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的通知》(x民〔20xx〕29号)文件精神,为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决定在全区进一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按照省、市建设xx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市xxxxxx门的部署要求,聚焦养老领域诈骗问题,以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场所)为重点,深入排查摸底,查处一批未经登记擅自以养老服务名义开展活动的场所,整治一批涉嫌非法集资、存在诈骗问题隐患的养老机构和场所,配合公安机关等部门依法打击一批严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违法犯罪,加快推动养老诈骗防范化解长效机制的建立,让每位老年人都能享受有保障有质量有活力的福寿康宁生活。

本次专项行动从20xx年5月开始,到20xx年10月结束,分为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三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5月)。各乡镇(街道)开展动员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

(二)打击整治(6月至9月)。各乡镇(街道)开展全面彻底排查,及时发现问题线索,上报区民政局,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诈骗问题隐患开展分类整治。

(三)总结提升(10月)。各乡镇(街道)对专项行动进行分析,总结经验做法。

(一)确定排查对象。

本次专项行动排查对象包括:(1)已经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包括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镇街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村社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未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3)已登记未备案的养老服务场所。

各乡镇(街道)可根据《养老服务机构诈骗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1)、《未经登记但开展养老服务活动场所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开展排查。

(二)明确排查重点。

各乡镇(街道)要排查养老服务机构(场所)运营主体、营销方式、收费方式、关联公司等情况,以及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因经济犯罪被提起诉讼,或者被纳入过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黑名单等情形。在此基础上,重点对虚假或扩大宣传、收取大额预付费(一次性收取老年人月应缴费用的6倍以上)、承诺投资回报“炒床位”等情况进行排查。

各乡镇(街道)要对今年3月份的排查工作进行“回头看”复查,确保“应查尽查”。重点是“四看”:(1)看已排查的养老服务机构信息是否全面准确;(2)看已排查的养老服务机构及场地总数与民政统计数据是否一致;(3)看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共享信息补齐未登记、已登记但未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信息,及时纳入排查范围;(4)看排查期间新成立的养老服务机构和新运营的场所有没有及时纳入排查范围。

(三)建立管控名单。

各乡镇(街道)要认真进行综合风险研判,形成风险隐患等级从高到低的“红橙黄绿”风险管控名单,“一院一策”,依法依规分类处置。

1.绿色名单。没有发现风险隐患的养老服务机构,纳入绿色名单。

2.黄色名单。发现养老服务机构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或超过6个月的.预付费行为但资金主要用于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近三年分支机构、服务网点扩张过快,频繁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注册地,虚假或夸大宣传,有关联公司且存在关联交易等潜在风险隐患的,纳入黄色名单。

3.橙色名单。发现机构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因经济犯罪被提起诉讼、被投诉举报、纳入相关黑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且资金使用不规范,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对象数量超过床位总数,未经登记开展养老服务活动但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等风险隐患的,纳入橙色名单。

4.红色名单。发现未经登记但开展养老服务活动且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存在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有收取大额预付费且资不抵债,已经“爆雷”或者引起社会不良影响或者重大舆情等较高风险隐患的,纳入红色名单。

各乡镇(街道)要将纳入“红橙黄”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汇总形成《养老服务诈骗风险隐患“红橙黄”风险管控名单》(见附件3)。

(四)强化分类整治。

各乡镇(街道)要对纳入“红橙黄”风险管控名单的养老机构和场所依法分级分类处置,形成《养老服务诈骗风险隐患分类处置工作进度表》(附件4),并及时更新有关处置情况。

1.对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对其进行分类处置。(1)纳入绿名单的,正常开展日常监管。(2)纳入黄色名单的,要做好风险提示,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提醒规范运营。(3)纳入橙色名单的,及时向区民政局和政法委进行线索通报,对养老服务机构和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4)纳入红色名单的,及时向区民政局和政法委提供线索,配合公安机关等依法严厉打击,妥善安置老年人,对涉嫌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2.对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在按照以上措施进行分类处置的同时,采取针对性措施。(1)对已经收住老年人、运营比较平稳且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的,督促其尽快依法办理登记和备案,加强后续跟踪检查督查;(2)对已经收住老年人且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应当责令退还资金,并根据场所性质做好分类处置:未经登记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场所,由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未经登记以企业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场所,将有关线索书面移交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处理。

3.对本辖区发生养老服务诈骗老年人需要安置的,要协助妥善安置老年人。(1)对因养老服务诈骗受损的困难老年人,符合条件的,可依法及时纳入社会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预防发生冲击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2)对“爆雷”风险突出的案件,要严格按照风险工作预案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守住不发生重大xxxxxxxxxx的底线。

(一)狠抓工作落实。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应结合实际,明确责任分工和机制保障,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任务完成。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应建立工作运行机制。在区专项办的领导下,与其他部门密切协作,抓好具体工作推进。同时,指定一名联络员,做好日常数据统计、信息报送、简报宣传等工作。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对需要依法查处的,未经登记以企业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要及时将有关线索书面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三)加强政策宣传。中央政法委在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开通“养老诈骗”举报通道,广泛收集群众举报线索。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网格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作用,通过“三进”(进村、进社区、进养老服务机构)、“四见”(见海报张贴、宣传横幅、宣传资料、公益视频),实现养老服务机构防诈骗宣传教育全覆盖,引导老年人提高警惕、加强防范。

乡镇养老诈骗工作总结篇十二

要求各村充分认识此次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作用,加大宣传教育,通过公示栏公示、悬挂横幅、微信群转发等方式发布养老服务诈骗风险提示,对留守老人、退休老人等易上当人群通过进一步典型案例开展宣传教育,全面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进一步形成养老诈骗“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

明确节点,压实责任,要求各村把握目标任务,坚持养老诈骗专项治理与反电诈行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疫情防控工作相结合,对全镇已登记和未登记但可能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全面掌握底数,对照摸底调查表,深入了解我辖区老年人活动场所现状,并对每一条信息进行梳理,避免错漏。

要对前期排查掌握的可能存在养老领域涉诈问题,进行整治规范,切实防控因养老诈骗引发的各类风险,针对养老诈骗暴露出的共性问题,积极学习其他地方专项行动积累的有益经验,完善管理制度,深挖。

清理养老事业监管盲区,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等措施并举,进一步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打击整治成果。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乡镇养老诈骗工作总结篇十三

为严厉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老年人财产安全及合法权益,岚皋县公安局佐龙派出所采取“防、宣、查、阻”四字诀,全力推进防范养老诈骗工作走深走实。

积极贯彻落实县公安局关于推进防范养老诈骗工作部署会精神,积极向镇党委政府汇报,成立由镇主要领导牵头的防范养老诈骗领导小组,组织村组干部对辖区16个村1个社区进行逐户摸排,将60岁及以上老年人,经济条件较好或者是退休干部职工人员逐一登记造册,通过召开村组大会、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或者电话宣传等形式,落实“点对点”“面对面”的防骗宣传,严防涉老诈骗案件发生,目前已开展宣传400余人次。在派出所、财政所、社保站等窗口,对60岁以上老人开展“办事前防范宣传”服务,即宣传老年防骗知识、对智能手机下载、启用国家反诈中心app。截止目前,60余老人享受“事前防骗服务”。

联合镇综治办、司法所、法庭在村组社区召开防范养老诈骗宣传会议,通过群众语言,运用典型案例,讲解现实危害等方式宣传防范养老诈骗知识,提升老年人防骗意识,截止目前开展“夕阳红防骗宣传”8场次。在村组社区、养老院、移民搬迁小区悬挂“养老防骗”宣传横幅、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养老防骗”宣传标语,积极营造宣传防范的'浓厚氛围,累计悬挂宣传横幅40余条,使用led显示屏宣传5处。

联合市场监管所,对农贸市场、旅馆业、养老院、药店、保险公司代办点等行业场所开展“养老服务”项目的全面摸排检查,累计开展联合检查4次,检查相关行业场所20余家,暂未发现“养老服务”“养老项目”“养老产品”“养老帮扶”“养老投资”等涉诈案件线索。派出所民警、综治干部利用微信群、朋友圈及时转发《岚皋县公安局关于征集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引导群众广泛举报涉及老年人诈骗的违法犯罪线索。

联合辖区两个银行网点,开展防范老年诈骗劝阻工作,对老年人转账汇款做到“一宣一问二核查”(即宣传老年诈骗知识,问清汇款对象是否认识;通过派出所核查转收款人员之间关系、核查转收款用途),在atm柜台张贴防范养老诈骗宣传标语,目前开展老年人防骗劝阻12人。佐龙派出所联合3个物流营业网点,开展防范老年诈骗劝阻工作,对货到付款物流包裹进行登记并造册,由派出所或者村组干部核查后予以送达,严防“假冒伪劣商品”“高价保健养生品”等以货到付款形式诈骗老年人,截止目前累计核查货到付款物流件3个。

乡镇养老诈骗工作总结篇十四

为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全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精神,切实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老年人事业健康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经镇党委扩大会研究同意,从现在起至2022年10月中旬,在全镇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党的领导、以人民为中心、运用法治思维、突出重点、分类处置的工作原则,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等措施并举,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防范化解养老领域非法经营涉稳涉众突出风险隐患,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全镇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从2022年4月中旬开始,全镇发起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新一轮强大攻势,尽快依法打掉一批养老诈骗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有效遏制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进一步形成高压震慑;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领域涉诈问题,整治规范一批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切实防控因养老诈骗引发的涉稳风险;曝光一批涉养老诈骗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进一步形成养老诈骗“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制定完善一批法规制度,着力解决养老诈骗暴露出的共性问题,推动常治长效。

(一)扎实抓好宣传发动工作(牵头单位:镇综治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驻镇各单位)。

1、深入开展宣传教育。要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充分用好全镇各类新闻媒体,在“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扫黑除恶集中宣传等活动时期,组织开展声势浩大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教育活动,掀起宣传热潮。充分发挥综治中心、网格员等力量作用,加大对留守、独居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走访宣传。三大电信运营商要通过短信等形式,向用户“点对点”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要通过印发宣传册、张贴标语、以案说法等形式,让涉老反诈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超市、进公园、进广场、进家庭,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最大限度挤压“行骗空间”。

2、畅通线索举报渠道。依靠和发动群众,广泛收集举报线索。落实举报人保护措施,切实消除后顾之忧。依托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统一接收、分流、交办举报线索。各村(社区)、各单位对收集到的`举报线索和上级转办的线索尽快核实、查办、反馈,有效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并及时向镇综治办报送线索办结情况。镇综治办将适时集中筛查、交办、督办一批重点线索,督导加大核查力度。

3、加强舆论引导管控。引导养老诈骗受害群体树立合理预期,增进对这次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对养老诈骗重大敏感案件,加强舆情风险评估监测,细化工作预案,打好主动仗。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及时协调管控负面舆情,严防恶意炒作。

(二)依法严厉打击养老诈骗(牵头单位:派出所,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驻镇各单位)。

4、实施精准打击。派出所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接协同,把打击锋芒对准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按照“稳、准、狠”要求,深挖彻查一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快侦快破一批影响大、关注度高的典型案件,确保打出声威。及时发现和识别养老诈骗团伙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深挖养老诈骗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结合常态化扫黑除恶依法严惩。

5、严格依法办案。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用足用好法律武器,不放过任何一个犯罪分子,确保打击有力、惩治有效。严格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要认真分析、严格区分合法与非法、有罪与无罪的界限,严禁人为“拔高”“凑数”,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派出所要加强办案力量,加大案件侦办力度;检察机关要提前介入,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和证据标准;法庭要抓好审判工作,对于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以及其他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案件,要坚决依法从严惩处,同时加大对罚金、没收财产的处罚力度,从经济上严厉制裁犯罪分子。各单位加强协同配合,依法快捕快诉快判一批涉养老诈骗案件。综合运用行政执法、民事司法等手段,办理养老领域民事纠纷案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6、全力追赃挽损。加强派出所和民政、自然资源、住建、市场监管、金融监管、银保监等部门协同配合,全面查清犯罪嫌疑人资金流向,及时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坚决防止犯罪嫌疑人隐匿、抽逃、转移财产。加大对涉案财产甄别、审查、认定力度,加大财产刑执行力度,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做好涉案财物清运、财产变现、资金归集和清退等工作,最大程度挽回受害群众的经济损失,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总结推广好的办案经验做法,对涉案受害者众多、涉案金额较大等重点案件,建立“一案一策”“一案一专班”等机制,加大案件攻坚力度,做到“应追尽追”。

(三)深入开展整治规范工作(牵头单位:镇综治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单位)。

7、加强重点整治。要把开展整治规范作为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依法整治规范以“养老”为名的各类涉诈问题隐患。镇党政办组织开展不间断网上巡查,大力整治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等设置“套路”,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等涉诈问题隐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网络平台及账号。镇项目办要在养老项目申报、实施等方面严格把关,加强信用管理,对建设资金使用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镇民政办要强化行业监管,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把已经在民政部门备案的、经市场登记注册成立涉及养老服务但未在民政部门备案的、打着养老旗号从事非法吸收资金业务的三类市场主体纳入监管范畴,做好养老服务领域涉诈问题的日常排查、集中整治、监测预警等相关工作。镇政务服务中心、梅田市场监管部门要在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时严格把关。镇城镇规划建设办、梅田自然资源所要整治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涉诈问题隐患,加强信息共享、监督管理、政策宣传等工作。镇城管要整治违规在城市街面张贴养老产品宣传广告的行为。辖区内三大运营商要依法依规对涉嫌诈骗的`电话号码进行处置。镇文化站要整治老年旅游、艺术品经营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严格审核面向老年人的旅游项目内容。镇卫健办要依法查处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相关人员开展诊疗活动、无医疗卫生技术准入等违法行为,并将养老诈骗整治纳入老龄工作重要督促检查内容。梅田市场监管所要整治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加强市场监管,依法查处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镇综治办要督促、指导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问题隐患整治工作,加强监测研判和预警提示,指导协调对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依法认定、查处、取缔,推动有关部门和地方开展防范和处置养老领域非法集资工作。

8、加强分类处置。各村(社区)、各成员单位要深入开展摸排,对相关问题风险隐患建立台账,综合评估,逐一研究确定相关机构、企业等涉诈问题风险等级,建立风险管控名单,强化分级分类处置。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做好风险提示,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提醒规范运营;对存在明显问题但不构成犯罪的,及时警示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停止经营活动、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民事等手段引导其抓好整改;对涉及其他部门的涉诈问题线索,依法移交有关主管部门处理;对涉嫌犯罪的,及时固定证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打击。

9、防控涉稳风险。及时收集研判预警相关涉稳情报信息,统筹做好受害老年人教育引导、资金清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坚决防止因工作不当影响社会稳定。对重点群体和人员要严格落实“五包一”措施,与投资群众建立有效的沟通平台,定期通报案情和处置进展工作情况,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镇民政办要对梅田敬老院进行精准帮扶,帮助维持正常运转。对一些涉众型养老诈骗案件,要充分考虑其复杂性,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一案一策”“精准拆弹”要求逐一化解;对“爆雷”风险突出的,严格按照风险防控工作预案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事件的底线。

10、推动建章立制。充分发挥镇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镇维护稳定工作协调小组等工作机制作用,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加强情况通报、信息共享,形成打击整治合力。强化行业监管,健全市场准入、备案管理、资金监管、风险预警、重点管控、社会监督等制度,提升监管效能。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健全行业主管部门通报线索、配合执法司法调查等机制。通过专项行动,为完善相关法律政策、司法解释等贡献力量,为打击养老诈骗、规范行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4月15日至30日):镇里组织召开全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议,出台工作方案,建立有关工作机制。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各村(社区)、各成员单位摸排掌握一批重点线索。

(二)实施推动阶段(2022年5月1日至9月30日):深入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加快案件侦办,加强源头监管,突出重点整治,落实信访维稳各项责任,尽快依法打掉一批养老诈骗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领域涉诈问题。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10月1日至10月18日前后):及时总结专项行动经验做法,推动补齐短板弱项,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制定完善一批法规制度,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各村(社区)、各成员单位要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贯彻有关部署要求,推动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力争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一)建立协调机制。成立梅田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简称“镇专项办”),成员由镇综治办、梅田法庭、梅田派出所、麻田派出所、镇民政办、梅田自然资源所、镇项目办、镇文化站、镇卫生健康办、梅田市场监管局、梅田城管以及辖区内三大运营商等单位组成,镇专项办主任由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刘建华兼任,副主任由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内设综合组、打击组、整治组、宣教组等4个工作组。镇专项办要充分发挥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协调推动、督办落实等职能作用,各工作组要细化方案、压实责任,主动担当、真抓实干。镇专项办从成员单位抽调专门力量做好日常工作,建立健全信息报送、简报宣传、形势研判、协调调度、重点督导、成员单位联络员等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体系。专项行动期间,各村(社区)、各成员单位每月26日前要向镇专项办专题报送当月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情况和好的经验做法等应及时报告。

(二)加强统筹推进。专项行动分为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3个关键环节,各环节统筹融合、压茬推进,宣传发动和打击整治要贯彻始终,做到边宣传发动、边打击整治。要推动专项行动与其他领域专项工作有机结合,与正在开展的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打击涉网黑恶犯罪专项行动、养老领域突出问题专项监督检查等相衔接,形成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强大合力。

(三)落实工作责任。各村(社区)、各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把专项行动作为本辖区、本单位、本行业系统年度平安建设重点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履行牵头职责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推动,确保工作扎实有序开展;责任单位要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协同配合。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分类指导、抓紧部署推进。各村(社区)根据实际情况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有诈反诈、有乱治乱,因地制宜、靶向治理。4月28日前,各村(社区)要将工作措施、各成员单位要将分方案报送镇专项办。

(四)严格督导考评。专项行动全面展开后,镇专项办将适时组织梳理确定若干重点地区和单位,推动限期整改提升;挑选一批重点案件,实施挂牌督办,以重点突破带动专项行动整体推进。各村(社区)、成员单位也要加强对重点地区、案件、线索问题的督导,推动专项行动落地见效。要将专项行动纳入年度平安建设考评的重要内容,对成效突出的村(社区)、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的,及时通报、约谈,督促限期整改。对专项行动开展后仍发生重大养老诈骗案件的,严格依规依纪进行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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