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朵开放的花朵,我们不禁想到了春天的美好与希望。写总结时要注意使用正确的语言风格和词汇,避免模糊、不准确或夸大的表达。总结范文可以让我们更好地了解总结的重要性和写作的技巧。
乡镇养老诈骗工作总结篇一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吉安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周小结及特色亮点工作报告如下。
本周按照《吉安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情况,排查工作、宣传工作都有序开展。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坚持逢场天在场镇设立集中宣传点,坚持到各村(社区)对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进行督导。各村(社区)按照时间节点及时向镇反馈排查结果,到目前为止,暂未发现风险隐患点。
结合我镇实际,一是由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牵头定期组织在场镇设点,通过形式多样,简单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活动。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在制作宣传海报时,考虑到宣传对象主要是老年人,海报主要采用漫画的方式简单易懂的进行宣传,海报上面的字体相对较大,看起不费劲,达到最大的成效。二是各村(社区)通过微信、广播向群众宣传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资料;确保每个村至少2条以上标语,每个社区至少4条以上固定标语,提高了群众的知晓率。三是各村(社区),打好工作组合拳,通过召开社长会、农民夜校、院坝会、进村入户走访、“1+n”干部包联群众工作等,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确保全面覆盖上下功夫,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四是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定期不定期到各村(社区)进行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工作督导,检查各村(社区)工作完成情况。
1.线索摸排再动员,组织各村(社区)再次排查问题线索,发动群众对辖区养老诈骗线索进行举报,努力做到排查不遗漏。
2.宣传发动再给力,整合资源,统筹进行,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有机结合,常态坚持。
3.督导检查再加压,要求各驻片班子成员督导联系村(社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乡镇养老诈骗工作总结篇二
3月29日上午,德州市“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启动仪式在中心广场举行。为了更好的传达会议精神,提升我院医务人员对欺诈骗保行为的认识及重视,4月9日下午,全院中层干部在四楼大会议室召开了“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会议。本次会议由党委书记、理事长段立新亲自主持,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全部参会。
会议首先由分管院长万灵民同志宣读学习了国家医保局及山东省医保局打击欺诈骗保的相关文件,通报了我市20xx年度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然后,参会人员集体观看了打击欺诈骗保动漫宣传片;最后,段立新理事长做了总结发言,他用四个“最”来概括当前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打击力度最大、范围最广、措施最硬、惩戒最严。他指出,医保基金是百姓的“救命钱”,维护好百姓的“救命钱”是我们的`责任,绝不能让医保基金成为新的“唐僧肉”,全院干部职工必须对此有清醒的认识。会议最后,段立新理事长对医院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提出三点要求:一是严明政治纪律,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认识当前医保基金监管的重要意义,积极构建“不敢违”“不能违”“不愿违”的长效监管机制;二是医保科充分做好培训、指导、纠偏等工作,要一直维持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院内医保监管力度,重点查处各种医保违规行为,他强调,各科室主任要多做防患于未然的事,少做亡羊补牢的事;三是其他职能部门联合行动,加强质量监管,努力做到合理诊疗,以精湛的技术、优质的服务、良好的口碑赢得百姓和政府的信赖,确保医院健康可持续发展。
乡镇养老诈骗工作总结篇三
为提高离退休干部的防诈骗意识,守护好离退休干部的幸福晚年,6月2日,花溪区委老干部局联合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组织部分离退休干部、老年大学学员在区委老干部局六楼会议室开展以“防范养老诈骗守护幸福晚年”为主题的法律宣传活动,活动由花溪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委老干部局局长安燕主持。
活动现场,花溪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综合科科长皮芸同志为老干部们详细地介绍了常见的诈骗手段和诈骗类型,对近年来的诈骗案例向在场的老同志进行了一一分析讲解,针对电话欠费、短信中奖以及购买高价保健品等多种诈骗形式的手法和作案特点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醒在座老同志:面对形形色色的骗术,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千万不要贪小便宜,不轻信骗子的谎言,让骗子有可乘之机;收到关于钱财的电话时要多留心眼,有疑问要及时拨打派出所电话或询问子女,防止不必要的财产损失。花溪区人民检察院“以案释法”,播放“养老”诈骗真实案例视频,并作讲解,向在场所有老同志发放法律宣传手册。
老同志们听得津津有味,台上台下有问有答,气氛非常活跃。老同志们纷纷表示,听了讲座之后,真是受益匪浅。85岁的黎克文老干部表示:我们老同志要提高诈骗防范意识,牢记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天上不可能掉馅饼”,听了这次法律宣传讲座,使我的防诈骗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今后,我将把今天学到的知识,向身边的老同志宣传好,也提高一下他们防诈骗意识和能力,守护好养老钱,幸福安享晚年。前不久,我的一位邻居退休老太太,因为免费领了二十个鸡蛋,就花三千块钱买了保健品,结果后悔不已。这就是缺乏防诈骗意识造成的恶果,老同志们要警醒。
此次活动,共有50余名离退休干部参加,发放各种防范诈骗宣传资料200余份,有效提高了老同志的.防诈骗意识,受到老同志们的一致好评。
乡镇养老诈骗工作总结篇四
为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宣传解读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强化协议管理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法制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市按摩医院按照顺河区医保局的决策部署开展了以下活动。
一是召开打击医保骗保会议。明确宣传月活动目标、内容和要求,在顺河区医保定点医院医保工作群及相关邮箱内,下载并传达学习文件精神,及时了解医保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
二是加强宣传。在收费窗口给前来办理业务的参保人员发放宣传文件,提高医保政策社会公众知晓度,正确解读政策,让社会公众了解打击医保欺诈工作的重要意义、政策界限和主要举措,并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我院要求工作人员工作中执行实名就医管理规定,核验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凭证,按照诊疗规范提供合理、必要的.医药服务,向参保人员如实出具费用单据和相关资料,不得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不得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不得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
我院还通过设立咨询处、发放宣传手册、张贴宣传页和标语等方式,开展宣传活动,普及医保政策,提高市民的医保政策知晓度,强化单位员工自身和参保人员的法制意识,在一楼电子显示屏循环展示宣传标语,滚动播放“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宣传标语,营造全社会关注和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氛围。
通过各项活动的开展,我院医疗和相关业务人员对相关的法律法规有了较深刻的理解,医保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市按摩医院将进一步建全完善内部考核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强化责任担当,规范服务流程,严格医保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共同做好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
乡镇养老诈骗工作总结篇五
随着通信技术的发展,一些不法之徒利用现代通讯技术和网络等方式不断翻新诈骗手段。为了提高辖区老年人对养老诈骗等犯罪行为的防范意识,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20xx年6月10日上午,岳麓区梅溪湖街道华茂社区组织辖区老年人在养老活动中心开展“防范养老诈骗”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社区志愿者及养老中心的工作人员向居民发放防诈宣传资料、播放宣传片,并围绕诈骗的'套路、防范对策进行了宣传讲解,揭露了诈骗分子的惯用手法和伎俩,解答了防范措施。告知他们不要贪图小便宜,不要轻信“中奖”“免费送大礼”之类的电话或者短信,教会辖区老人辨别欺诈骗局,提高自身防范意识,守好自己的“钱袋子”。并提醒大家,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坚决不向陌生人汇款,不透露自己及家人的信息等,互相提醒宣传,积极举报违法行为。大力宣传各类与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安全防范知识,提醒群众不要轻信陌生人的电话和短信,注意防范犯罪分子可能利用电话、网络等诱骗群众进行银行卡转账,骗取钱财;并告知群众不要向陌生人透露自己的身份信息、银行卡密码等重要内容,引导群众辨识骗局,提高防范意识。
此次活动以通过观看“防范养老诈骗”宣传视频的形式,向辖区老年居民朋友进行养老诈骗手段的讲解,宣传诈骗人员假借“养老”之名实施诈骗的特征和危害,揭露养老诈骗的“套路”手法,从而普及了预防诈骗知识,使老年人对诈骗知识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了解,避免辖区老年人在日常生活中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守好了辖区百姓的“养老钱”,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乡镇养老诈骗工作总结篇六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救命钱、医保资金的安全稳定关系广大参保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是各级医保部门的'首要政治任务和法定职责。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监管,整顿规范医疗保障运行秩序,严厉打击医疗保障领域欺诈骗保行为,剑川县医疗保障局组成药品耗材现场检查、住院病人现场检查、病例抽查3个检查小组在我院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
按照《20xx年剑川县进一步加强打击诈骗医保基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检查小组深入临床一线,采取现场稽查与随机抽查病历、走访患者、查看系统、系统审核、回访患者以及现场反馈等方式,进行了逐项检查。
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剑川县人民医院召开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现场反馈会。剑川县医疗保障局检查小组人员、剑川县人民医院领导班子、医保办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通过本次检查,医保局副局长段庆莲对医院提出三点要求:一要严格执行医保相关政策,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手段套取、骗取医保基金。二要进一步加强医保政策法规和制度的学习,提高执行医保政策和规定的能力。三要规范诊疗行为、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全院职工要立即行动起来,把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对欺诈骗保行为保持零容忍,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更好地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立行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通过此次行动的开展,提高了打击欺骗诈取医保,确保基金安全的意识,明确了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形成了全院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的高压态势,为齐心协力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违法违规行为营造了良好氛围。下一步我院将不断加大检查治理力度,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以问题为导向,强化监管,规范诊疗行为,确保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乡镇养老诈骗工作总结篇七
12月19日,新沂市开展打击欺诈骗保警示教育宣传活动,各家定点医疗机构在全院范围通过播放警示视频、学习“回头看”文件精神、典型案例以案说法等方式,提高警示教育效果,并按照其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规范医保管理工作。
根据国家医保局、国家卫健委两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的通知》,通知指出,近日新闻媒体曝光了安徽省太和县部分定点医疗机构诱导住院、虚假住院等问题,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反映出专项治理还不够深入、欺诈骗保形势依然严峻、医保基金监管仍存漏洞,必须以此为鉴,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新沂市要求各定点医院要认清形势,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医保工作,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及经办流程。要强化纪律意识,严格执行医保政策,严把医保待遇审核关,为患者管好救命钱。要进一步加强医保政策法规学习,树立为民服务的意识,努力工作为医保工作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保障医保基金的安全运行。
下一步,新沂市将严格按照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要求,医保、卫健、市场监管和公安等相关部门联动,发挥多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组织精干力量,采取有力措施,集对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实地检查,逐一排查辖区内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结合智能监控、数据筛查疑点等方式,彻查定点医药机构在医疗服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诱导住院、虚假住院、小病大治等违规问题,做到集中检查,不留死角。同时,畅通举报电话、微信、邮件等多渠道举报方式。
乡镇养老诈骗工作总结篇八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要求各村充分认识此次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作用,加大宣传教育,通过公示栏公示、悬挂横幅、微信群转发等方式发布养老服务诈骗风险提示,对留守老人、退休老人等易上当人群通过进一步典型案例开展宣传教育,全面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进一步形成养老诈骗“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
二是开展全面排查。明确节点,压实责任,要求各村把握目标任务,坚持养老诈骗专项治理与反电诈行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疫情防控工作相结合,对全镇已登记和未登记但可能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全面掌握底数,对照摸底调查表,深入了解我辖区老年人活动场所现状,并对每一条信息进行梳理,避免错漏。
三是集中进行整治。要对前期排查掌握的可能存在养老领域涉诈问题,进行整治规范,切实防控因养老诈骗引发的各类风险,针对养老诈骗暴露出的共性问题,积极学习其他地方专项行动积累的有益经验,完善管理制度,深挖。
清理养老事业监管盲区,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等措施并举,进一步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打击整治成果。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乡镇养老诈骗工作总结篇九
日前,省市场监管局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部署深入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行为,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
专项行动自今年4月开始,为期半年,整治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重点打击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名义的传销、制售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假借专家义诊、免费旅游、健康咨询讲座等方式推销“保健”产品、伪高科技产品,虚假宣传金银箔粉可食用,使用“协和”“同仁”等知名医院标识欺骗、误导老年群体消费等违法行为;未经审查发布或变相发布虚假医疗广告等违法行为。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已立案查处涉老“食品”“保健品”违法案件266件,排查存在涉老苗头性问题9个,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打击问题2个,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研判等活动60余次,发放宣传手册、宣传物品1万余份。
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将继续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涉老领域虚假宣传、传销、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涉老市场健康发展。
乡镇养老诈骗工作总结篇十
10月11日,全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总结会在昆明举行。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亚林出席会议并讲话。他指出,今年4月全国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省把此项工作作为深化平安云南建设、做好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的重要抓手,坚持打击为先、标本兼治、预防为本,统筹推进依法打击、整治规范、宣传教育、建章立制等重点工作,专项行动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效,有效震慑了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压缩了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空间、提升了老年人群体的识诈反诈意识。
杨亚林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全国专项行动总结会精神,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突出防范为先、预防为主,以“四个常态化”为着力点,构建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深化专项行动成果,更好维护老年人群体合法权益。
省级有关部门、部分州市作交流发言。会议以视频方式开至各州市。
乡镇养老诈骗工作总结篇十一
为认真落实全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要求,严厉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行为,岗子乡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积极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进一步织密防范诈骗安全网,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钱袋子”。
强化安排部署,层层压实责任。5月26日,岗子乡召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会上传达学习市区两级相关会议精神,并对专项行动重点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和任务分解,确保工作能有力有序开展。
丰富宣传方式,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政府公众号、村组微信群、工作联系群等方式,及时推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知识,扩大宣传覆盖面。在村组路边、健身广场、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通过张贴海报、悬挂条幅等方式,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考虑到部分老年群众不识字,手机操作不熟练等实际情况,在赶集日,乡综治办联合乡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志愿服务队、乡综合执法局在集市开展集中宣讲活动,对面跟群众进行交流,给他们答疑解惑,取得了老年群众的一致好评。
协调多方联动,形成同向合力。结合当前全乡正在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防返贫监测帮扶全面摸排、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包村工作队、驻村干部、网格员深入基层走访群众,在进行其他工作的'同时开展防范养老诈骗宣传,让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现与群众的“零距离”。
乡镇养老诈骗工作总结篇十二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灯塔市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检察院决策部署,广泛宣传、精准打击,全力整治,推动专项行动有力有序开展。
针对养老诈骗犯罪特点及老年群体的具体情况,该院采用“线上+线下”的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开设“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栏,在宣传举报渠道、揭露诈骗手段的同时,深入社区、村镇等老年人集中的.场所,面对面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在依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的同时,该院结合办案实际情况,联合公安、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深入分析养老诈骗案件背后的原因,查找发现养老领域存在的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及时通报情况、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制度建设,堵塞监管漏洞,消除潜在风险,加强溯源治理。
乡镇养老诈骗工作总结篇十三
按照省、市工作部署要求,根据《xx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的通知》(x民〔20xx〕29号)文件精神,为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决定在全区进一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按照省、市建设xx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市xxxxxx门的部署要求,聚焦养老领域诈骗问题,以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场所)为重点,深入排查摸底,查处一批未经登记擅自以养老服务名义开展活动的场所,整治一批涉嫌非法集资、存在诈骗问题隐患的养老机构和场所,配合公安机关等部门依法打击一批严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违法犯罪,加快推动养老诈骗防范化解长效机制的建立,让每位老年人都能享受有保障有质量有活力的福寿康宁生活。
本次专项行动从20xx年5月开始,到20xx年10月结束,分为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三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5月)。各乡镇(街道)开展动员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
(二)打击整治(6月至9月)。各乡镇(街道)开展全面彻底排查,及时发现问题线索,上报区民政局,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诈骗问题隐患开展分类整治。
(三)总结提升(10月)。各乡镇(街道)对专项行动进行分析,总结经验做法。
(一)确定排查对象。
本次专项行动排查对象包括:(1)已经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包括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镇街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村社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未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3)已登记未备案的养老服务场所。
各乡镇(街道)可根据《养老服务机构诈骗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1)、《未经登记但开展养老服务活动场所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开展排查。
(二)明确排查重点。
各乡镇(街道)要排查养老服务机构(场所)运营主体、营销方式、收费方式、关联公司等情况,以及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因经济犯罪被提起诉讼,或者被纳入过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黑名单等情形。在此基础上,重点对虚假或扩大宣传、收取大额预付费(一次性收取老年人月应缴费用的6倍以上)、承诺投资回报“炒床位”等情况进行排查。
各乡镇(街道)要对今年3月份的排查工作进行“回头看”复查,确保“应查尽查”。重点是“四看”:(1)看已排查的养老服务机构信息是否全面准确;(2)看已排查的养老服务机构及场地总数与民政统计数据是否一致;(3)看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共享信息补齐未登记、已登记但未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信息,及时纳入排查范围;(4)看排查期间新成立的养老服务机构和新运营的场所有没有及时纳入排查范围。
(三)建立管控名单。
各乡镇(街道)要认真进行综合风险研判,形成风险隐患等级从高到低的“红橙黄绿”风险管控名单,“一院一策”,依法依规分类处置。
1.绿色名单。没有发现风险隐患的养老服务机构,纳入绿色名单。
2.黄色名单。发现养老服务机构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或超过6个月的.预付费行为但资金主要用于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近三年分支机构、服务网点扩张过快,频繁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注册地,虚假或夸大宣传,有关联公司且存在关联交易等潜在风险隐患的,纳入黄色名单。
3.橙色名单。发现机构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因经济犯罪被提起诉讼、被投诉举报、纳入相关黑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且资金使用不规范,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对象数量超过床位总数,未经登记开展养老服务活动但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等风险隐患的,纳入橙色名单。
4.红色名单。发现未经登记但开展养老服务活动且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存在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有收取大额预付费且资不抵债,已经“爆雷”或者引起社会不良影响或者重大舆情等较高风险隐患的,纳入红色名单。
各乡镇(街道)要将纳入“红橙黄”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汇总形成《养老服务诈骗风险隐患“红橙黄”风险管控名单》(见附件3)。
(四)强化分类整治。
各乡镇(街道)要对纳入“红橙黄”风险管控名单的养老机构和场所依法分级分类处置,形成《养老服务诈骗风险隐患分类处置工作进度表》(附件4),并及时更新有关处置情况。
1.对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对其进行分类处置。(1)纳入绿名单的,正常开展日常监管。(2)纳入黄色名单的,要做好风险提示,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提醒规范运营。(3)纳入橙色名单的,及时向区民政局和政法委进行线索通报,对养老服务机构和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4)纳入红色名单的,及时向区民政局和政法委提供线索,配合公安机关等依法严厉打击,妥善安置老年人,对涉嫌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2.对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在按照以上措施进行分类处置的同时,采取针对性措施。(1)对已经收住老年人、运营比较平稳且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的,督促其尽快依法办理登记和备案,加强后续跟踪检查督查;(2)对已经收住老年人且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应当责令退还资金,并根据场所性质做好分类处置:未经登记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场所,由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未经登记以企业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场所,将有关线索书面移交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处理。
3.对本辖区发生养老服务诈骗老年人需要安置的,要协助妥善安置老年人。(1)对因养老服务诈骗受损的困难老年人,符合条件的,可依法及时纳入社会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预防发生冲击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2)对“爆雷”风险突出的案件,要严格按照风险工作预案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守住不发生重大xxxxxxxxxx的底线。
(一)狠抓工作落实。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应结合实际,明确责任分工和机制保障,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任务完成。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应建立工作运行机制。在区专项办的领导下,与其他部门密切协作,抓好具体工作推进。同时,指定一名联络员,做好日常数据统计、信息报送、简报宣传等工作。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对需要依法查处的,未经登记以企业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要及时将有关线索书面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三)加强政策宣传。中央政法委在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开通“养老诈骗”举报通道,广泛收集群众举报线索。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网格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作用,通过“三进”(进村、进社区、进养老服务机构)、“四见”(见海报张贴、宣传横幅、宣传资料、公益视频),实现养老服务机构防诈骗宣传教育全覆盖,引导老年人提高警惕、加强防范。
乡镇养老诈骗工作总结篇十四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部署要求,根据《关于印发xx市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民老〔20xx〕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坚持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通过上级转办一批、主动收集一批、全面排查一批,手机版全面彻底摸清养老服务机构及场所存在的养老诈骗风险隐患底数情况,查处一批未经登记擅自以养老服务名义开展活动的场所,整治一批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的养老服务机构,配合公安等部门依法打击一批严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违法犯罪,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
(一)聚焦宣传发动。各区镇、街道xxxxxx门要按照属地统筹部署,积极配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迅速掀起宣传热潮。
一是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迅速掀起宣传热潮,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结合工作安排,借力发声,集中发声,把养老服务领域防范诈骗和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开展到一线,深入到基层。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网格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作用,通过“三进”(进村、进社区、进养老服务机构)、“四见”(见海报张贴、宣传横幅、宣传资料、公益视频),实现养老服务机构防诈骗宣传教育全覆盖,引导老年人增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在所有养老服务机构开展“三必须”活动:必须在醒目位置张贴防范养老服务诈骗宣传海报、宣传标语;要向每一位住养老人或家属发放防范养老服务诈骗告知书(附件9);养老机构负责人要签署防范养老服务诈骗承诺书(附件8)。通过“三必须”,全面发动机构负责人和住养老人共同关注、参与此次专项行动。
二是畅通线索举报渠道。各区镇、街道xxxxxx门要公布养老服务领域诈骗线索举报渠道,引导老年人及其家属通过中央政法委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和省12345非法金融活动举报平台提供线索。对收集到的举报线索进行甄别,属于养老服务机构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诱骗老年人以“办卡”“充值”“投资”等形式预交高额费用,以及其他养老服务领域涉诈问题线索的,要及时核实、查办、反馈,并定期向区民政局和属地政法部门报送线索办理情况。
三是加强社会xxxx引导。各区镇、街道xxxxxx门要引导养老服务诈骗受害群体树立合理预期,增进对此次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加强舆情信息监测,及时发现可能引起突发事件的苗头性问题,及早研判化解,防止事态扩大升级。一旦出现负面舆情,要及时协调加强引导管控,严防恶意炒作。
(二)聚焦规范整治。各区镇、街道xxxxxx门要摸清本辖区养老服务机构及场所存在的养老诈骗风险隐患,建立风险管控名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
一是进行“四看”全面复查。各区镇、街道xxxxxx门要结合1月份开展的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成果,对前期排查工作进行“本站锦回头看”和查缺补漏,确保5月底前完成复查工作。重点是“四看”:一看已排查的养老服务机构信息是否全面准确;二看已排查的养老服务机构及场所总数与民政统计数据是否一致;三看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共享信息,补齐未登记、已登记但未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信息,及时纳入排查范围;四看排查期间新成立的养老服务机构和新运营的场所有没有及时纳入排查范围。重点排查养老服务机构运营主体、营销方式、收费方式、关联公司等情况,以及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因经济类犯罪被提起过诉讼,或者被纳入过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黑名单等情形,是否存在收取大额预付费情况,预付费涉及人数、预付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承诺投资回报“炒床位”等情形。各区镇、街道xxxxxx门要根据“回头看”情况,填报《养老服务诈骗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进度表》(附件2)。
二是建立“四色”风险名单。各区镇、街道xxxxxx门要对摸排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综合评估,逐一研究确定养老服务机构、场所涉诈问题,建立风险隐患等级从高到低的“红橙黄绿”风险管控名单。没有发现风险隐患的,纳入绿色名单。发现养老服务机构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但资金主要用于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近三年分支机构、服务网点扩张过快,频繁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注册地,虚假或夸大宣传,有关联公司且存在关联交易等潜在风险隐患的,纳入黄色名单。发现养老服务机构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因经济犯罪被提起诉讼、入党志愿书被投诉举报、纳入相关黑名单,养老服务机构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且资金使用不规范,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对象数量超过床位总数,未经登记开展养老服务活动但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等风险隐患的,纳入橙色名单。发现未经登记但开展养老服务活动且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存在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且资不抵债,已经“爆雷”或者引起不良影响或重大舆情等较高风险隐患的,纳入红色名单。各区镇、街道xxxxxx门要将纳入“红橙黄”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汇总形成《养老服务诈骗风险隐患“红橙黄”风险管控名单》(附件3)。
三是实行“四级”分类处置。各区镇、街道xxxxxx门要以“排查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为目标,对纳入“红橙黄”风险管控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依法分级分类处置,形成《养老服务诈骗风险隐患分类处置工作进度表》(附件4),并及时更新有关处置情况。纳入绿色名单的,正常开展日常监管。纳入黄色名单的,要做好风险提示,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提醒规范运营。纳入橙色名单的,要及时向属地人民xxxx和政法部门进行线索通报,属于非法集资的同步纳入属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警示约谈其主要负责人、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纳入红色名单的,要及时向属地人民xxxx和政法部门进行线索通报,属于非法集资的同步纳入属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警示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停止经营活动、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民事等手段抓好整改;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是实施“清零行动”。各区镇、街道xxxxxx门对排查出的未经登记擅自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要挂图作战,对账销号,包干到人,确保清零。其中,对未经登记开展养老服务活动,运营比较平稳,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的,督促其尽快办理登记;对未经登记开展养老服务活动,收取大额预付费,运营存在较大风险的,责令退还资金,协同属地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查处,该关停的关停。
五是逐一化解涉稳风险。各区镇、街道xxxxxx门要坚持把防范化解风险、维护社会稳定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对本辖区发生养老服务诈骗,老年人需要安置的,要协助妥善安置老年人。对因养老服务诈骗受损的困难老年人,符合条件的,要依法及时纳入城乡低保、特困供养范围或者给予临时救助等,保障其基本生活,防范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对“爆雷”风险突出的案件,要严格按照风险防控工作预案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守住不发生重大xxxxxxxxxx的底线。实施“攻坚行动”,对前期排查掌握的养老服务领域重点线索、心得体会重点案件,同步纳入属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一院一策”,逐一推动化解涉稳风险。
(三)聚焦建章立制。各区镇、街道xxxxxx门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及时总结专项行动有益经验,巩固专项行动成果,提高源头治理水平。
一是完善综合监管制度。健全市场准入、风险预警、社会监督等制度,为规范养老服务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完善养老机构预付费管理制度,防范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
二是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健全与属地市场监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公安机关等单位的信息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定期推送,实现数据共享互通。对“金民工程”预警推送的经营服务范围含有“养老”字样的新登记企业,要及时核查备案。
三是提升机构服务能力。实施“提升行动”,按照《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民办函〔20xx〕x号)及时公布本辖区依法登记备案的养老机构名单、等级评定、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信息,引导老年人及家属理性选择,促进养老机构能力提升。
四是加强信用惩戒力度。按照《关于印发xxx省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x民规〔20xx〕x号),对以非法集资或以欺骗手段骗取老年人财物,被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惩处的养老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及时纳xxxx合惩戒对象名单,依法采取惩戒措施。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责任落实。各区镇、街道xxxxxx门要充分认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xxxx责任感、工作紧迫感,迅速响应,主动作为,确保有关重要指示精神在民政系统得到坚决有力贯彻落实。要把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纳入20xx年度民政工作重点,主要负责直接抓,分管负责具体抓。要结合本地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加强组织领导。区民政局成立区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工作组(附件1),由区民政局主要负责任组长,分管负责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为成员,切实发挥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督办落实职能作用。各地要相应成立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并安排专人负责工作联络。
(三)加强统筹推进。各区镇、街道xxxxxx门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统筹推进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三个环节。打击整治要按照深入摸底排查、建立风险管控名单、强化分类处置三个阶段压茬推进,全面掌握底数情况,逐一确定风险隐患等级,集中力量对养老服务诈骗开展规范整治。宣传发动和打击整治两个环节要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做到边宣传发动、边打击整治。
(四)加强督导考核。区民政局建立督导机制,加强对重点地区、本站案件、线索问题的调度,动真碰硬督查督办。同时,将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成效与全区民政重点工作监测评价指标直接挂钩,对因工作推进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发生重大社会影响事件的,将一票否决,坚决避免发生重大养老服务诈骗案件。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区镇、街道xxxxxx门要安排专人做好日常数据统计、信息报送、简报宣传等工作,实行周报送、月调度。每周二下午17时前,报送本周工作情况(300字以内)、专项行动宣传统计表(附件5)、战果表(附件6)。工作开展过程中的相关部署、进展成效、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困难问题、意见建议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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