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一种很有意义的工作,它可以帮助我们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并做出改进。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可以尝试运用一些技巧,如对比、归纳、分析等。如果你想写一篇出色的总结,这里有一些范文可以供你参考。
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教学设计篇一
自由和平等是人类两大基本价值。
e儿童权主要包括户口权,受教育权和健康权。
f法官的理想人格是__公正_。
d大众化司法有两种形式:陪审制和人民法庭。
g“公民是一个共同体政治的概念,作为一项制度,它发源于古希腊。
l零上访、零判决背后彰显的是特殊的司法目标息讼。
p平等就其含义来说有两个基本的内容:一是__规范的平等___,二是__事实的平等__。
s世界上第一部现代成文宪法是美国1787年宪法。
司法当以公正为最高目标。
x宪法中的平等权与教育权的结合产生了一项重要的权利:教育平等权。
宪政是以宪法的存在为前提的。
z在中国古代,最早的法官叫理官。
二、判断题。
b表达权就是说话权,就是言论自由的权利。(错)。
f法律规定女性的退休年龄比男性早5年,这说明了法律赋予了女性特殊的保护,没有违反平等权。(对)法院成为被告,在某些地方上说明司法的权威已经荡然无存。(对)。
法院在判案时定罪量刑应考虑民愤。(错)。
法官公正最直接的体现在对法律的忠诚上,“以身殉法”当时法官理想人格的最高境界。(对)“法律黑户”的存在,表明那些没有户口的儿童多方面的权利得不到保护。(对)。
g公民就是人民。(错)。
公民与权利是密不可分的,没有权利就没有公民。(对)。
r任何法律的起点是自由而不是平等。(错)。
t调解是东方社会特有的。(错)。
调解是东方的优秀诉讼文化。(错)。
l立法的平等绝对排斥立法上区别对待。例如法律不可以规定高额累进税率。(错)。
w我国法律规定了诉讼调解的自愿原则,所以我国的调解没有强制性。(错)。
我国法律规定了诉讼调解的自愿原则,这是非常正确与重要的。(对)。
我国的法律制度已赋予了公民环境诉权。(错)。
我国教育经费近些年快速增长,教育投入已经赶上世界中、上等收入国家水平。(错)。
y1791年法国宪法没有人权的内容。(错)。
有宪法就一定有宪政。(错)。
言论自由是指说正确的话。(错)。
z只有在法律上规定且事实上人人都是法律的仆人,人人才是平等的公民。(对)。
三、简答题(或填空题)。
1、法官吃“皇粮”的好处?第一,当然首先是有利于克服司法地方保护主义。
第二,有利于司法独立。
第三,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
第四,有利于发展行政诉讼。
第五,有利于提高司法的权威与公信力。
2、公民有三种不可分离的属性,是哪些?
于服从他自己的道德权利所加于他的义务,好像别人有权力把义务加于他;
(3)政治上的独立(自主),这个权利使一个公民生活在社会中并继续生活下去,并不是由于别人的专横意志,而是由于他本人的权利以及作为这个共同体成员的权利。
3、进入诉讼的纠纷解决而言,调解与判决对比有哪些弱点?
(1)调解的非规则性与非程序性。
(2)调解常常牺牲公开。
(3)调解也存在执行难。
(4)调解并不经济。
(5)调解切断纠纷的功能被夸大。
(6)调解对公民人格的不良影响。
(7)调解对法的安定有负面影响。
(8)调解也可能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
4、将自由的律师制度作为法治的必要条件有哪些理由?
第一、自由的律师制度为公民对抗政府提供法律知识上的支持。
第二、自由的律师对权力的行使过程进行监督,有利于政府守法,也有利于公民权利保障,从而在根本上促进法治。
第三、自由的律师制度有利于对法官的制约。
5、哪些原因导致类似无锡水危机之类的环境危机?
体系具有太多的地方性,使它成为地方大员中的工具。这一缺陷使得一旦环境利益与地方大员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它便空转。二是环保制度与其他制度缺少必要的制度分工与制约,使环保工作游离于主流制度以外,它就不免空转。
第二个层面是环境权救济方面的原因。
第三个层面是宪政方面的原因。
6、刑事和解的副作用有哪些?
第一,它损害了追诉犯罪的权力。
第二,违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第三,也可能侵犯刑事被告和刑事被害人的利益。
第四,有碍法的安定。
7、在存在宪政的地方,要实现宪政还必须有两个条件?
一是宪法是符合宪政要求的宪法;
二是宪法应当是法律,或者宪法应当得到实施,宪法必须是社会中的宪法,而不仅仅是纸上的宪法。
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教学设计篇二
[教学方法]讲述法、讨论法、比较法、情景创设法[课。
型]授新课[课时安排]2课时[教学过程]第一课时导入:
上节课我们学习了什么是公民?如何确认公民的身份?还有公民身份的内涵?作为公民,我们具有国家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公民权利和公民义务。那么你们知道什么是权利和义务吗?国家保障我们享有哪些权利,要履行哪些义务呢?这就是我们下面要学习的内容。
权力是一个政治概念,一般是指有权支配他人的强制之力,它总是和服从联结在一起。权利是一个法律概念,一般指赋予人们的权力和利益,即自身拥有的维护利益之权。
2、公民基本权利的内容(1)公民的平等权利。
如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言论:是按照自己的意愿自由地发表言论的权利。但并不是肆无忌惮,某些具有破坏性的表达也可能受到国家的处罚,如侮辱诽谤他人、明显地煽惑叛乱、诽谤、发布与国家安全相关的秘密等等。
出版:有些出版物则属法律禁止和打击的对象,这些出版物是:如盗版书籍,宣扬色情、淫秽的书刊,散布迷信、腐朽思想的书刊。集会:是指聚集于露天公共场所,发表意见、表达意愿的活动。
结社:公民依法结成某种社会团体、进行社团活动的自由。但禁止和取缔不法分子假借这种自由搞非法组织和破坏活动。
游行:是指在公共道路、露天公共场所列队行进、表达共同意愿的活动。
如公民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住宅不受侵犯权利。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劳动权;劳动者的休息权,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财产和财产继承权等。
材料一:有媒体报道,大庆市一位农村人力三轮车夫不慎把跟随“贵族”派头的主人在路边散步的宠物狗轧死。狗的主人威逼说,只要三轮车夫给死去的小狗磕三个头就算完事。可当车夫磕完头后,他又向车夫索要200元钱说是用来赔偿。身上只有20元钱的车夫只好向其同行借钱,才算凑足。
请问:狗的主人是否侵犯了这位三轮车夫的人身权利?如果是,是什么权利生:
师:人格尊严。
材料二:汉族青年谢某与一回族女孩马某相恋。不久两人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了结婚证。正当他们准备举行婚礼的时候,马某和马某的父兄向谢某提出一个要求,要谢某必须信仰伊斯兰教。谢某不答应,马某的弟弟就要纠集一些族内的人“好好教育”一下谢某,一时搞得剑拔驽张,难以收场。
请问:马某和马某父兄的做法对吗?为什么?生:
师:不正确,侵犯了谢某的宗教信仰自由。
材料三:某校女生徐某、蔡某去商场购物,商场工作人员怀疑她俩偷了一瓶化妆品,便对她俩进行责问、盘查、搜包,但未发现“赃物”,继而又要搜身,被两名女生严词拒绝。工作人员将她们非法扣留达一个多小时。„„问:商场工作人员的行为有没有侵犯了两名女生的权利?假如有的话,侵犯了哪些方面的权利生:
师:人身自由和隐私权。
生:
师:已经侵犯了小建的受教育权,应当受到批评教育。
小结:通过这些规定我们可以看出,这里的自由并不是绝对的自由,而是相对的自由,是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的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1)公民对国家履行的义务。
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依法服兵役(年满18周岁),依法纳税(中学生也是纳税人)等。(2)公民对社会履行的义务。
如遵守社会秩序,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物等。(3)公民对家庭履行的义务。
如夫妻双方实行计划生育,父母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赡养父母义务等。
材料五:苗某、昌某均为男,16岁,安徽省合肥市某中学学生。在同一所学校同一个班级学习,由于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学会吸烟和赌钱,经常旷课。2004年秋的一天,两人又想赌钱,但手头又没有钱,于是两个人一商量,乘天黑没有人注意,把马路上的下水井盖搬走,拿去卖废铁。苗、昌二人一连干了三个晚上,砸破了六个下水井盖子,后来被人发现抓获。
问:你认为这两位中学生没有尽到什么义务?生:
师: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物,接受教育的义务。
权利:受教育权、被选举权、劳动权、荣誉权;
义务:受教育义务、服兵役义务、劳动义务、赡养老人、抚养教育子女[课堂小结]通过这节课的学习,我们知道了做为一个公民所享有的五大基本权利和应该履行的三大基本义务,学习了这些知识,每位同学都应该懂得去维护自己的基本权利,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
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教学设计篇三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逐步增强权利意识,进一步感受宪法与每个人的关系。
过程与方法目标:结合具体案例理解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意义。
知识与技能目标:知道公民有哪些基本权利,了解这些基本权利的含义。
重点: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难点:人身自由。
1、导入新课。
观看视频,并思考问题。
(1)从视频中,你知道作为公民我们拥有哪些权利?
(3)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是需要注意什么?
学生回答问题。
师:同学们看的都很认真,回答问题的积极性很高。那今天我们就来学习公民的基本权利。请同学们先预习一下课本。
2、讲授新课。
展示新闻:
思考问题:这有利于公民行使什么权利?
学生回答:政治权利和自由。
活动一:投上宝贵的一票。
“我这次回家,主要是来参加村委班子的换届选举。选好村委班子,是搞好村建设的关键。我要珍惜这神圣的一票,选好村里当家人!”从外地打工回家的某村民杨某真诚地说。为了这宝贵神圣的一票,在外打工人员有的按规定写委托书,委托他人代投,有的则借机回乡参加选举。
提问:
(1)公民享有选举权应同时具备什么条件?
(2)公民行使选举权有什么意义?
学生回答:
(1)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年满。
18周岁;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行使这项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
师:以下的人群享受我国宪法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吗?(展示图片)学生逐个分析。
案例分析:
2015年4月6日,一段疑似央视著名主持人毕福剑在饭桌上唱评《智取威虎山》视频流出,对开国领袖毛泽东使用了羞辱性词汇,称他“把我们害苦了”......视频在社会上引起极大反响,央视表态严肃治理,从4月8日零点起,暂停毕福剑在央视主持的所有节目。4月9日晚,毕福剑在微博中写道:“我个人的言论在社会上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我感到非常自责和痛心。我诚恳向社会公众致以深深的歉意。”
思考:。
有同学认为毕福剑的事例说明公民言论不自由?你怎么认为?
学生各抒己见。
师:我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公民享有政治自由,有助于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但在行使权利的同时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利。
活动二:探究监督权的行使。
展示漫画:思考图中的公民在行使什么权利?
学生:监督权。
展示材料: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指出:要消除贫困,改善民生,走出一条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围绕推进扶贫开发这一问题,某人大代表开通了微信公众号,听民声、集民智,引起了网友的广泛关注和参与,他们纷纷留言。
结合上述材料,运用所学知识,请你思考下面问题。
(1)网友向人大代表反映问题是在行使哪些政治权利?这样做有什么意义?
(2)网友应该怎样正确行使这些权利?
学生回答:
(1)监督权。公民行使监督权,有助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对于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可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但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总结:政治权利与自由。
法律中的定义作用。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我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行使这项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
政治自由------我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有助于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
监督权------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有助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案例回放:于欢案。
播放视频,思考问题:
(1)于某及其母亲的什么权利受到了侵犯?
(2)该案给了我们什么启示?
学生回答:
(1)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到了侵犯。
(2)人身自由受法律保护,不要侵犯他人的人身自由,要学会依法维权等。
师:那我们就来了解一下什么是人身自由?它包括哪些方面?
学生回答:人身自由是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1)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只有在人身自由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公民才能独立、自由、有尊严的生活。
(2)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公民的人格尊严权包括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等。
(3)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4)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不受侵犯。
以下是四位同学的话都涉及到公民的人格尊严,请具体分析并回答:。
甲:“经过协商,照相馆使用了我的照片并付给了我报酬。”
乙:“我现在开始写作了,笔名叫晨曦。”
丙:“他长得胖头胖脑的,我叫他小胖猪。”
丁:“他的手机短信真多,我偷看了一下,什么都没有。”
请分别指出上述四位同学所享受的权利或所侵犯的他人的什么权利?
学生回答:甲的肖像权受到尊重,乙行使了姓名权。丙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丁侵犯了他人隐私权。
1、下列行为中,属于合法搜查的()。
a.冲冲怀疑同桌华华偷了他的手机,对华华进行搜身检查。
b.超市负责人怀疑顾客杨某偷拿超市商品,对他进行强行搜身。
c.公安人员出示搜查证对某犯罪嫌疑人住所进行搜查。
d.某电器厂为防止产品丢失,对下班的员工搜身检查。
2、下列不属于侵犯我国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是()。
a.小张为其2岁的儿子代为开拆信件。
b.村干部查阅劳教人员给家属的信。
c.父母查看子女储存在电子邮箱上的电子邮件。
d.公安人员出于好奇拆阅居民的信件。
总结:
人身自由包括如下。
1、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2、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3、住宅不受侵犯。
4、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四、课堂小结。
本节课我们主要学习和了解了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人身自由等基本权利,在此基础上我们要增强权利意识,学会珍惜、爱护、依法行使这些权利,同时也要积极同侵犯自己合法权利的行为作斗争,依法维护自己的各项权利。
五、布置作业。
为了增强我们珍惜权利、依法行使权利和依法维护权利的意识和观念,请以“我的权利我做主”为主题,设计两句宣传标语;画一幅主题宣传漫画。
一、政治权利和自由。
二、人身自由。
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教学设计篇四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逐步增强权利意识,进一步感受宪法与每个人的关系。
能力目标:结合具体案例理解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意义。
知识目标:知道公民有哪些基本权利,了解这些基本权利的含义。
教学重点: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教学难点:人身自由。
1、导入新课。
运用你的经验:小云爸爸妈妈的工资收入在当地属于中等水平,爷爷奶奶每月能领到养老金,妈妈还当选为县人大代表。早餐后,小云去上学,爸爸妈妈去上班,爷爷奶奶相伴去公园散步。这是他们平凡而幸福的一天。
从小云一家人的生活可以看出他们享有哪些基本权利?
学生回答,教师归纳,引入课题。
2、新课讲授。
目标导学一:政治权利和自由。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活动一:投上宝贵的一票。
“我这次回家,主要是来参加村委班子的换届选举。选好村委班子,是搞好村建设的关键。我要珍惜这神圣的一票,选好村里当家人!”从外地打工回家的某村民杨某真诚地说。为了这宝贵神圣的一票,在外打工人员有的按规定写委托书,委托他人代投,有的则借机回乡参加选举。
1.思考:
(1)公民享有选举权应同时具备什么条件?
(2)公民行使选举权有什么意义?
提示:
(1)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年满18周岁;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行使这项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
(二)政治自由。
知识识记:我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公民享有政治自由,有助于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
(三)监督权。
活动二:探究监督权的行使。
(阅读教材的第二个“探究与分享”)。
2.思考:罗先生实名举报是在行使什么权利?他在举报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提示:罗先生是在行使监督权。他在举报时应该注意: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要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客观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制造假证、诬告陷害他人;等等。
3.归纳总结:
目标导学二:人身自由。
活动三:案例回放——于某故意伤害案。
相比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某无期徒刑,二审虽然同样定为故意伤害罪,却依法按照各种情节判处有期徒刑5年。于某是在人身安全面临现实威胁的情况下才持刀捅刺,且其捅刺对象都是在其警告后仍向前围逼的人,可以认定其行为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于某行为属于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决书中有一句说得好:于某及其母亲苏某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应当受到法律保护,但于某的防卫行为超出法律所容许的限度,依法也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1.思考:
(1)于某及其母亲的什么权利受到了侵犯?
(2)该案给了我们什么启示?
提示:
(1)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到了侵犯。
(2)人身自由受法律保护,不要侵犯他人的人身自由,要学会依法维权等。
活动四:权利辨析——私拆、毁弃他人信件。
某校八年级学生张某为了集邮,竟然大量私拆、毁弃他人信件。
2.思考:张某侵犯了他人什么权利?
提示: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3.总结:
4.教师归纳:对公民的人身权利,我国宪法都有明确规定,我们要明确自己的权利,学会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
目标导学三: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
活动五:情景再现——抓小偷。
(阅读教材第37页的第一个“探究与分享”)。
1.思考:警察征用摩托车的行为涉及公民的哪项基本权利?
提示:财产权。
活动六:材料链接——教育公平。
第一个是保基本。保基本主要是保证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全覆盖,重点是义务教育。
第二个是补短板。补短板包括几个方面:一是补区域不平衡的短板。二是补齐农村地区的教育短板。三是补教育体系当中的短板。
第三个是精准扶助困难群体。一是保障贫困、困难群体的孩子们有受教育的权利。二是面向残疾儿童,办好特殊教育。三是要解决好社会关心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教育问题。
2.思考:国家采取以上措施促进教育公平有什么意义?
提示:有利于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
3.总结:
4、课堂小结。
本节课我们主要学习和了解了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人身自由、社会经济和文化教育权利等基本权利,知道了宪法是怎样保护这些权利的,我们要充分认识这些权利的重要性,增强权利意识,学会珍惜、爱护、依法行使这些权利,积极同侵犯自己合法权利的行为作斗争,依法维护自己的各项权利。
5、板书设计。
6、教学反思。
本节课内容较为单一,从三个方面学习公民的基本权利。对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人身自由、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掌握起来并不难,但理解起来有难度,很多权利名词较为抽象,不利于学生理解;但结合教材中的例子和自己的.生活实际能够当堂掌握。另外关于公民的权利,学生的学习兴趣较大,主动性和积极性较强,给本节课的学习提供了好的条件。
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教学设计篇五
6.(5分)进入诉讼的纠纷解决而言,调解与判决对比有哪些弱点?参考答案或提示:
(1)调解的非规则性与非程序性。(2)调解常常牺牲公开。(3)调解也存在执行难。(4)调解并不经济。
(5)调解切断纠纷的功能被夸大。(6)调解对公民人格的不良影响。(7)调解对法的安定有负面影响。(8)调解也可能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
==学员答案==。
1、调解的非规则性与非程序性。
2、调解常常牺牲公正。
3、调解也存在执行难。
4、调解并不经济。
5、调解切断纠纷的功能被夸大。
6、调解对公民人格的不良影响。
7、调解对法的安定有负面影响。
8、调解也可能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得分:5分。
2、第2大题是非题18分1.(3分)我国法律规定了诉讼调解的自愿原则,所以我国的调解没有强制性。对错正确答案:否.(3分)法院成为被告,在某些地方上说明司法的权威已经荡然无存。对错正确答案:是.(3分)法官公正最直接的体现在对法律的忠诚上,“以身殉法”当时法官理想人格的最高境界。
1.(20分)进入诉讼的纠纷解决而言,调解与判决对比有哪些弱点?参考答案或提示:
(1)调解的非规则性与非程序性。(2)调解常常牺牲公开。(3)调解也存在执行难。(4)调解并不经济。
1、调解的非规则性与非程序性。
2、调解常常牺牲公正。
3、调解也存在执行难。
4、调解并不经济。
5、调解切断纠纷的功能被夸大。
6、调解对公民人格的不良影响。
7、调解对法的安定有负面影响。
8、调解也可能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得分:20分2.(20分)刑事和解的副作用有哪些?参考答案或提示:第一,它损害了追诉犯罪的权力。第二,违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教学服务信箱:jxfw@?站务信箱:webmaster@。
请运用平等权的相关理论来对这个材料进行分析。参考答案或提示:
平等权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权利主体参与社会生活的前提和基本条件。其基本特点是:(1)从公民与国家的关系看,公民有权利要求国家给以平等的保护。不因公民的性别、年龄、职业、出身等原因给以差别对等。国家有义务无差别地保护每一个公民的平等地位。(2)平等权意味着公民平等地行使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权利与义务一致性的原则源于平等权的价值观,平等权的观念与理论原则要求权利与义务并重。平等权是公民基本权利的高度概括,它构成了基本权利形成与运行的指导性原则。(3)平等权是实现其它权利的方法或手段。平等权是基本权利体系的一种,同时也是实现政治权利、经济权利、社会权利与文化权利的手段,为这些权利的实现提供了基础和环境。其宪法地位表现在:(1)平等权处于重要地位,有特殊性。平等权是作为一个人有尊严的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权利,与自由权、生命权价值相同。平等权的存在形式与其它权利不同,是不可替之、不具体的权利;(2)平等权具有基本权利和宪法原则的双重性。它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必须坚持的宪法原则。
==学员答案==教育平等权可得分数:确定.(5分)平等就其含义来说有两个基本的内容:一是__________________,二是__________________。参考答案或提示:
规范的平等,事实的平等。
==学员答案==自由,平等可得分数:确定。
第2大题是非题27分1.(3分)只有在法律上规定且事实上人人都是法律的仆人,人人才是平等的公民。
正确错误正确答案:正确.(3分)有宪法就一定有宪政。正确错误正确答案:错误3.(3分)公民就是人民。正确错误正确答案:错误.(3分)言论自由是指说正确的话。正确错误正确答案:错误.(3分)法律规定女性的退休年龄比男性早5年,这说明了法律赋予了女性特殊的保护,没有违反平等权。
正确错误正确答案:错误.(3分)1791年法国宪法没有人权的内容。正确错误正确答案:错误.(3分)表达权就是说话权,就是言论自由的权利。正确错误正确答案:错误.(3分)立法的平等绝对排斥立法上区别对待。例如法律不可以规定高额累进税率。正确错误正确答案:错误.(3分)公民与权利是密不可分的,没有权利就没有公民。正确错误正确答案:正确.(3分)任何法律的起点是自由而不是平等。正确错误正确答案:错误第3大题简答题0分.(20分)公民有三种不可分离的属性,是哪些?参考答案或提示:
(2)公民的平等,这是指一个公民有权不承认在人们当中还有在他之上的人,除非是这样一个人,处于服从他自己的道德权利所加于他的义务,好像别人有权力把义务加于他;(3)政治上的独立(自主),这个权利使一个公民生活在社会中并继续生活下去,并不是由于别人的专横意志,而是由于他本人的权利以及作为这个共同体成员的权利。==学员答案==1)宪法规定的自由,这是指每一个公民,除了必须服从他表示同意或认可的法律外,不服从任何其他法律;(2)公民的平等,这是指一个公民有权不承认在人们当中还有在他之上的人,除非是这样一个人,处于服从他自己的道德权利所加于他的义务,好像别人有权力把义务加于他;(3)政治上的独立(自主),这个权利使一个公民生活在社会中并继续生活下去,并不是由于别人的专横意志,而是由于他本人的权利以及作为这个共同体成员的权利。可得分数:确定.(20分)将自由的律师制度作为法治的必要条件有哪些理由?参考答案或提示:
第一,自由的律师制度为公民对抗政府提供法律知识上的支持。
第二,自由的律师对权力的行使过程进行监督,有利于政府守法,也有利于公民权利保障,从而在根本上促进法治。
二是宪法应当是法律,或者宪法应当得到实施,宪法必须是社会中的宪法,而不仅仅是纸上的宪法。
6.(5分)进入诉讼的纠纷解决而言,调解与判决对比有哪些弱点?参考答案或提示:
(1)调解的非规则性与非程序性。(2)调解常常牺牲公开。(3)调解也存在执行难。(4)调解并不经济。
(5)调解切断纠纷的功能被夸大。(6)调解对公民人格的不良影响。(7)调解对法的安定有负面影响。(8)调解也可能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
==学员答案==。
1、调解的非规则性与非程序性。
2、调解常常牺牲公正。
3、调解也存在执行难。
4、调解并不经济。
5、调解切断纠纷的功能被夸大。
6、调解对公民人格的不良影响。
7、调解对法的安定有负面影响。
8、调解也可能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得分:5分。
2、第2大题是非题18分1.(3分)我国法律规定了诉讼调解的自愿原则,所以我国的调解没有强制性。对错正确答案:否.(3分)法院成为被告,在某些地方上说明司法的权威已经荡然无存。对错正确答案:是.(3分)法官公正最直接的体现在对法律的忠诚上,“以身殉法”当时法官理想人格的最高境界。
1.(20分)进入诉讼的纠纷解决而言,调解与判决对比有哪些弱点?参考答案或提示:
(1)调解的非规则性与非程序性。(2)调解常常牺牲公开。(3)调解也存在执行难。(4)调解并不经济。
1、调解的非规则性与非程序性。
2、调解常常牺牲公正。
3、调解也存在执行难。
4、调解并不经济。
5、调解切断纠纷的功能被夸大。
6、调解对公民人格的不良影响。
7、调解对法的安定有负面影响。
8、调解也可能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得分:20分2.(20分)刑事和解的副作用有哪些?参考答案或提示:第一,它损害了追诉犯罪的权力。第二,违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教学服务信箱:jxfw@?站务信箱:webmaster@。
请运用平等权的相关理论来对这个材料进行分析。参考答案或提示:
平等权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权利主体参与社会生活的前提和基本条件。其基本特点是:(1)从公民与国家的关系看,公民有权利要求国家给以平等的保护。不因公民的性别、年龄、职业、出身等原因给以差别对等。国家有义务无差别地保护每一个公民的平等地位。(2)平等权意味着公民平等地行使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权利与义务一致性的原则源于平等权的价值观,平等权的观念与理论原则要求权利与义务并重。平等权是公民基本权利的高度概括,它构成了基本权利形成与运行的指导性原则。(3)平等权是实现其它权利的方法或手段。平等权是基本权利体系的一种,同时也是实现政治权利、经济权利、社会权利与文化权利的手段,为这些权利的实现提供了基础和环境。其宪法地位表现在:(1)平等权处于重要地位,有特殊性。平等权是作为一个人有尊严的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权利,与自由权、生命权价值相同。平等权的存在形式与其它权利不同,是不可替之、不具体的权利;(2)平等权具有基本权利和宪法原则的双重性。它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必须坚持的宪法原则。
==学员答案==教育平等权可得分数:确定.(5分)平等就其含义来说有两个基本的内容:一是__________________,二是__________________。参考答案或提示:
规范的平等,事实的平等。
==学员答案==自由,平等可得分数:确定。
第2大题是非题27分1.(3分)只有在法律上规定且事实上人人都是法律的仆人,人人才是平等的公民。
正确错误正确答案:正确.(3分)有宪法就一定有宪政。正确错误正确答案:错误3.(3分)公民就是人民。正确错误正确答案:错误.(3分)言论自由是指说正确的话。正确错误正确答案:错误.(3分)法律规定女性的退休年龄比男性早5年,这说明了法律赋予了女性特殊的保护,没有违反平等权。
正确错误正确答案:错误.(3分)1791年法国宪法没有人权的内容。正确错误正确答案:错误.(3分)表达权就是说话权,就是言论自由的权利。正确错误正确答案:错误.(3分)立法的平等绝对排斥立法上区别对待。例如法律不可以规定高额累进税率。正确错误正确答案:错误.(3分)公民与权利是密不可分的,没有权利就没有公民。正确错误正确答案:正确.(3分)任何法律的起点是自由而不是平等。正确错误正确答案:错误第3大题简答题0分.(20分)公民有三种不可分离的属性,是哪些?参考答案或提示:
(2)公民的平等,这是指一个公民有权不承认在人们当中还有在他之上的人,除非是这样一个人,处于服从他自己的道德权利所加于他的义务,好像别人有权力把义务加于他;(3)政治上的独立(自主),这个权利使一个公民生活在社会中并继续生活下去,并不是由于别人的专横意志,而是由于他本人的权利以及作为这个共同体成员的权利。==学员答案==1)宪法规定的自由,这是指每一个公民,除了必须服从他表示同意或认可的法律外,不服从任何其他法律;(2)公民的平等,这是指一个公民有权不承认在人们当中还有在他之上的人,除非是这样一个人,处于服从他自己的道德权利所加于他的义务,好像别人有权力把义务加于他;(3)政治上的独立(自主),这个权利使一个公民生活在社会中并继续生活下去,并不是由于别人的专横意志,而是由于他本人的权利以及作为这个共同体成员的权利。可得分数:确定.(20分)将自由的律师制度作为法治的必要条件有哪些理由?参考答案或提示:
第一,自由的律师制度为公民对抗政府提供法律知识上的支持。
第二,自由的律师对权力的行使过程进行监督,有利于政府守法,也有利于公民权利保障,从而在根本上促进法治。
3、在存在宪政的地方,要实现宪政还必须有两个条件?一是宪法是符合宪政要求的宪法;二是宪法应当是法律,或者宪法应当得到实施,宪法必须是社会中的宪法,而不仅仅是纸上的宪法。
2011.10---(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作业三答案。
正确答案:1,2,313.(3分)发展中国家的政治制度比较复杂,从政体上有()。
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教学设计篇六
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目标:
1.感受享有公民权利在个人成长及参与公共生活中的作用,体味公民权利对个人、家庭、社会及国家的价值。
2.懂得珍惜公民权利,增强公民的权利意识,积极维护自已的权利。同时增强作为公民的自豪感和宪法意识。
知识目标:。
1.知道我国公民享有哪些基本权利,懂得享有这些权利的重要性。
2.知道公民基本权利的具体内容,了解其实现的具体方式。
能力目标:
了解和认清公民享有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的能力,提高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
1.知道我国公民享有哪些基本权利,懂得享有这些权利的重要性。
【自学提纲】。
2.我国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和自由有哪些?(p33)。
3.人身自由(广义)包括哪些?
4.社会经济权利包括哪些?
5.文化教育权利包括哪些?
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教学设计篇七
教学内容:人教版五年级下册第93至94页例3、例4及有关练习。
教学目标:
1、结合具体情境,使学生感知分数大小比较的意义,会比较同分母和同分子分数的大小,并形成经验;能运用转化的方法,比较异分母分数的大小,感知通分在比较异分母分数大小中运用,并掌握通分的方法。
2、培养学生知识的迁移类推能力。
3.培养学生应用数学知识解决现实生活中的问题的意识。
教学重点:通分的一般方法。
教学难点:确定公分母。
教学用具:新授课课件。
教学方法:小组合作讨论法。
教学过程:。
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教学设计篇八
通过教学,让学生知道什么是婚姻自由,结婚必须具备的法定条件和应该履行的法定程序。
能力目标。
通过对婚姻法相关规定的了解,知道公民依法享有婚姻自由,通过讨论,认识到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个方面。通过对案例的分析,了解结婚的法定条件和程序。通过分析案例,讨论热点问题,意识到包办婚姻、买卖婚姻、借婚姻索取财务、重婚都是对婚姻自由的破坏,为法律所禁止等,提高学生运用所学知识正确判断婚姻问题上违法犯罪现象的能力。
思想觉悟目标。
通过教学,使学生认识到我国公民依法享有婚姻自由的权利,增强法制观念。并能通过合法途径,制止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教学重难点。
公民依法享有婚姻自由。
教学过程 。
复习提问。
1.我国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残疾人的专门法律名称各叫什么?
(设计此题目的有二:(1)复习上节课学过的法律名称;(2)检查学生预习情况,以引入新课。)。
导入 新课。
首先,让我们共同欣赏赵本山的小品《相亲》的片断……。
提问:同学们想一想,小品中的马丫为什么会对与赵老蔫组建家庭顾虑重重?(学生回答,教师总结)。
讲授新课。
1.公民依法享有婚姻自由(板书)。
(播放小提琴曲《梁祝》,设置教学情境。)。
婚姻是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未婚成年男女相识相恋发展的结果。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关系是人们的客观要求。而在封建社会,青年男女的婚姻则听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根本没有婚姻自由权利。今天我们生活在法治社会,法律赋予公民婚姻自由的权利,并对侵犯公民婚姻自由权利的行为予以制裁。那么究竟什么是婚姻自由?婚姻自由的内容是什么?请同学们看教材。(指导学生看书第19页第1和第2自然段的领句,并把含义和内容画在书上。)。
1.公民依法享有婚姻自由(板书)。
问:婚姻自由的含义是什么?婚姻自己的内容是什么?(指导学生看书第19页第1和第2自然段的领句,并把含义和内容画在书上。)。
(1)婚姻自由的含义(板书)。
(2)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板书)。
投影(1)。
材料一:某乡长的女儿,要与同乡的李某结婚,乡长认为女儿选择对象,不符合自己的意愿,找了许多借口,如李某家庭困难,没住房等理由,不同意女儿的婚事。
材料二:丁某母亲去世几年后,其父亲认为儿女都在忙工作,想再找一位老伴,丁某坚持不同意父亲这样做。
(同学回答,教师总结)。
结婚自由,是指结婚的男女双方自主自愿、不允许任何一方加以强迫或任何人加以干涉。男女之间不得强迫;父母对子女的婚事不得强迫;子女对丧偶父母的婚事都不得进行干涉等。但是,不能排除子女的婚事要和父母、亲属商量,听取意见。丧偶父母的婚事应与儿女商量。离婚自由是指哪些感情确已破裂、无法继续维持夫妻关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除婚姻关系,而不受对方或他人干涉的自由。
坚持婚姻自由这一原则,才能保障公民在婚姻关系中享有的权利,才能为男女双方建立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关系奠定基础。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是婚姻自由的两个方面,二者是统一的,缺一不可的。
2.结婚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板书)。
(1)结婚必备条件和禁止结婚的条件(板书)。
(同学看书第20页)。
在我国,结婚的必备条件有三:即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到达法定婚龄;符合一夫一妻制。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要求是;当事人双方自愿,而不是一厢情愿;当事人本人自愿,而不是出于第三者的意愿;当事人双方完全自愿,而不是勉强同意。
到达法定婚龄,这是指法律上规定的男女可以结婚的最低年龄。我国的法定婚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小于这个年龄的,不得结婚。否则,就是违法行为。问:男女青年,到了法定年龄,是否就必须结婚呢?否。法定婚龄是最低的婚龄,而不是必婚的婚龄,更不是最佳结婚年龄。因为,男女青年,在20岁或22岁,还是长知识、长身体的时期。应该把精力更多地集中到学习和工作上去,等具备了一定的专业知识、工作技能和生活经验后再结婚,不论对个人、对家庭、对后代教养都更有利。
在我国结婚禁止的条件有二:(1)近亲禁止结婚。这一条,古今中外法律都有规定。法律上所规定的近亲结婚的范围包括: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同学们看投影图示)。
《直系血亲和旁系备亲的范围》。
结婚除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外,还必须履行法定的程序。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结婚程序(板书)。
符合条件的男女双方,只有经过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才是合法的婚姻,才能受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
(指导同学速读21页。教师指一名同学说出三个环节)。
(1)申请;(2)审查;(3)登记(板书)。
想一想:法律是否承认订婚?订婚是结婚的必经程序吗?(学生回答后,教师总结。)。
法律不承认订婚,因为,订婚是男女双方为自己或第三者为他人在结婚前预订婚约的行为,一般由父母或家长包办,往往容易发生有悖婚姻自由的情况,如包办婚姻等,且容易产生收取高额聘金等事实上的买卖婚姻行为。所以,我国法律不承认订婚。只有经过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才受法律承认和保护。
课堂小结。
(播放背景音乐《我想有个家》,以景生情,以情启思)。
家庭是我们疲倦时最想傍依的港湾,幸福的家庭生活是我们每个人都企盼拥有的,它带给我们的是温馨和浪漫,是阳光,是雨露。通过今天的学习,我们了解了在婚姻关系中婚姻当事人应享有的自由权利以及应该履行的法定程序,这是组建和睦家庭的先决条件,愿同学们在未来的人生旅途中,都能做守法的好公民,都能拥有一个温馨和睦的家,拥有一个灿烂的明天!
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教学设计篇九
《变色龙》是契诃夫早期创作的一篇讽刺小说。在这篇著名的小说里,他以精湛的艺术手法,塑造了一个专横跋扈、欺下媚上、看风使舵的沙皇专制制度走狗的典型形象,具有广泛的艺术概括性。小说的名字起得十分巧妙。变色龙本是一种蜥蜴类的四脚爬虫,能够根据四周物体的颜色改变自己的肤色,以防其它动物的侵害。作者在这里是只取其“变色”的特性,用以概括社会上的一种人。
小说的内容富有喜剧性。一只小狗咬了金银匠的手指,巡官走来断案。在断案过程中,他根据狗是或不是将军家的这一基点而不断改变自己的面孔。作者通过这样一个猾稽的故事,把讽刺的利刃对准沙皇专制制度,有力地揭露了反动政权爪牙们的无耻和丑恶。
最突出的是奥楚蔑洛夫这一人物,从他对下属、对百姓的语言中表现他的专横跋扈、作威作福;从他与达官贵人有关的人,甚至狗的语言中暴露他的阿谀奉承、卑劣无耻;从他污秽的谩骂随口喷出来揭开他貌若威严公正里面的粗俗无聊。同时,作者故意很少写他的外貌神态,令人可以想象:此人在说出这一连串令人难以启齿的语言时,竟然是脸不变色心不跳的常态,由此更突出了这一人物丑恶的嘴脸、卑劣的灵魂。
《变色龙》是契诃夫的许多短篇小说中脍炙人口的一篇。它没有风花雪月的景物描写,也没有曲折离奇的故事安排,作家在描述一个警官偶然审理一件人被狗咬的案情中,只用寥寥几笔,就极其简练、锋利地为我们勾勒出一个灵魂丑恶,面目可憎的沙皇走狗——警官奥楚蔑洛夫的形象,寄寓着一个发人深思的主题。
《变色龙》使我了解十九世纪八十年代,俄国沙皇封建专制独裁统治的黑暗。理解以奥楚蔑洛夫为代表“变色龙”似的政府官员正是这种黑暗统治的产物。
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教学设计篇十
设计理念及思路:
合作与交流,发展学生的综合语言运用能力。
2、这篇课文写的是美国石油大王哈默年轻时的一个故事。在展开学习的过程种,引导学生建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如:“富翁=尊严”。
3、采用情景创设和讨论、辩论的教学模式。
教学目标:
1、认识本课4个生字。
2、有感情的朗读课文。
3、从描写年轻人的神态、动作、语言的句子里体会到年轻人自尊的品格,从中感受“自尊者自立”的道理。
教学流程:
一、导入新课。
揭题方案:。
情景设计:出示美国著名企业家哈默及同时代美国国情的照片,同学们你们知道他是谁吗?你们想成为富翁吗?(想)。
知道他是怎样成为世界首富的?老师通过直接点题,引出“尊严”一词。
二、新课教学。
(一)体验“尊严”的内涵:
初步理解尊严的内涵。
【设计意图:选择学生感兴趣的内容作为切入点。有助于学生探究的兴趣。】。
(二)教材解析。
矛盾焦点一:劳动创造美好生活。
来设置问题开始辩论)。
板书:沃尔逊逃难面呈茶色疲惫不堪狼吞虎咽(学生理解完反复读)。
2、问题:如果是你,你会怎样做?
观点一:吃。表示感谢,然后狼吞虎咽地吃起来。
观点二:不吃。坚信劳动得来的才是自己的。
(1)支持第一个观点的同学,在一起讨论理由.
(教师设想:根据现在社会的实际情况,学生的天真可爱、真实,估计这组人多。)。
(2)支持第二个观点的同学,在一起讨论自己的观点。
(设想:这组人少,原因1、读过课文,顺应课文的思想没有自己的思想。2、有个性。3、顺应老师的想法。)。
4、吃完不让干活呢?]。
)充分体会,劳动创造美好生活---一个信念。“。
自觉的获取知识。】。
矛盾焦点二:坚强的毅力。
1、老师接着讲故事,并把难理解的词、不认识的字随机板书,学生反复读(目的是让学生和文中情感进行碰撞)。
故事内容:”只有一个人例外……我再给您派活儿“(停下来设置问题辩论)。
板书:脸色苍白骨瘦如柴目光灰暗(理解完反复读)。
2、问题:如果是你,你该怎么办?
观点一:吃完再干。
观点二:干完再吃。
(1)支持第一个观点的同学,讨论自己的理由。
(老师设想:通过上一步的引导,大部分学生不会选这组)。
[估计理由:吃完再干有力气,.......]。
(2)支持第二个观点的同学,讨论自己的理由。
[估计理由:1、吃完不让干呢?2、自己既然有坚定的信念,就应该干完再吃。]。
人有坚强的毅力--一种品格。随机引出第三个话题:这活该不该认真干?
教学情境中。】。
矛盾焦点三:做事认真。
(针对上面的问题的答案教师设想:全班学生估计说:认真干。同桌互相找理由主要目的:是内化成一种品质)。
[估计讨论结果是:1、不认真干心里不踏实。2、还不如不干白吃。3、我妈教育我干活要认真干好。4、干活时心态要好,既然干就干好。
5、吃的踏实。]。
1、老师接着讲故事,边讲边板书难理解的词、不认识的字。(根据上面辩论,让学生和课文主人公对照的过程)。
故事内容:”不,我现在就做……完“。
板书:赞赏惬意羡慕尊严(理解完反复读)。
2、问题:什么是尊严?
矛盾焦点四:富翁=尊严。
1、翻书学生用自己喜欢的方式读文,并互相检查。
2、互相交流、互相研读,画出重点词、句。
3、讨论什么是尊严?
物质财富,又有精神财富的富翁。)。
三、点题升华。
课文内化,使”尊严“成为学生的行为。
热爱劳动人民,用自己的双手去创造美好的生活。
四、作业:运用图书、电脑网络,完成口语故事:谈”尊严“。
板书设计:
五、学生老师信息收集:1、世界首富的故事,2、石油大王哈默的资料。
六、课后反思:
成功之处:
1、巧妙激趣。从学生感兴趣的”你们想不想成为富翁;“”成为富翁应该具备哪些条件"的问题入手。
2、采用讲故事、辩论的方式。这个年龄的孩子喜欢讲故事,爱张扬自己的个性,辩论是他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学习方式。教师利用这点使学生与文本对话交流,与学习伙伴交流碰撞。在学习中享受,在学习中学会做人。
思考:(不成功之处)。
1、这样的课学生喜欢上,课堂开放了,教师驾驭课堂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
2、学生思维太活跃,不知道自我控制,为了完成教学任务,老师只好把他们的讨论热情打断。
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教学设计篇十一
一、引论。
公民政治权利无疑是政治学与法学所共同关心的,但是,学者们偏重于对具体政治权利的研究而很少从总体上对之加以论述。这使对公民政治权利的界定停留于表面,对公民政治权利的构成理解含混、不合逻辑,更缺乏对公民政治权利的深刻把握。本文从二个方面讨论公民政治权利:公民政治权利是什么和为什么要有公民政治权利(即公民政治权利存在的根据是什么)。这是关于公民政治权利的二个相关而基本的问题。本文的理论意图在于从总体上把握公民政治权利并对之做较为深刻的阐述。
二、定义与结构。
对公民政治权利,通行的定义是:“公民依法享有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以及在政治上表达个人见解和意见的权利”。[1]这仅仅是关于公民政治权利的形式定义,因为这一定义仅仅指明政治权利与作为一种政治行为的参与之间的关系,并没有指明公民政治权利作为宪法上制度设计的功能与本质所在。有的学者注意到了政治权利的功能而将其定义为:“参与政府管理与影响公共政策之权利”。[2]这一定义对政治权利的功能的'理解仍属偏狭。另有学者把政治权利定义为:“社会成员实现利益分配的资格”。[3]这一定义正确地从利益出发把握政治权利,较为深入地指明了政治权利的功能,但是,否认政治权利属于利益本身而仅视其为政治手段,更没有揭示公民政治权利的本质。
本文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定义是:公民参与并影响政治生活从而得以在社会的政治生活领域达到自我实现的权利。这一定义包含了对政治权利的二项相关认定:第一,政治权利是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权利,以此区别于公民的人身权利、物质权利、精神生活权利。由于政治生活在本质上是主体间利益关系的特定形态(与公共权力相关的形态),因此,对政治生活的参与和影响是涉及利益分配及其实现的。在这一意义上,可以同意政治权利作为政治手段而存在。第二,在最终的意义上,政治权利是使公民在社会的政治生活领域达到自我实现的权利,参与并影响政治生活则是达到这一自我实现的必经途径。因此,政治权利还应被认为是利益本身。这是超越了参与并影响政治生活这一层面而对政治权利的理解。
[1][2][3]。
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教学设计篇十二
一、教学目标。
2、普及相关的法律知识。
3、提高学生法律意识,初步建立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
二、教学重点。
三、教学难点。
四、教学过程。
1、故事导入。
师:《闻鸡起舞》《中流击楫》。
师:祖逖、刘琨的英勇行为让我们敬佩不已。同学们,你们已经年满十周岁了,相对于一二年级的小弟弟、小妹妹,你们长大了,长高了,也更加懂事了。你们有自己的道德要求,让“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成为你们的习惯,因为法律就是无论做什么事情都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
看了课题你有什么疑问?结合生活实际谈谈你的理解。(引导理解概念)。
学生自由发言讨论,师总结解释概念。师: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3、权利的范畴。
你们生活在家庭、社会和学校中,每一个成年人都有责任保护你们。了解自己的权利,知道权利被侵害后如何保护自己,是十分必要的,相信学习了本课之后同学们会有所收获。
师:描述案例1情景。
课件演示《宪法》中密切联系小学生的权利的条款。
4、义务的范畴。
说完了权利我们再来看看我们的义务。请先看案例2,课件出示案例2。
师:从中你了解了哪些信息?学生自由交流。师:义务是我们必须去做的事情,宪法中对公民的义务也做出了详细的规定:(课件出示)指名读。
5、知识拓展。
不仅我们国内的法律对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就是国际上也出台了许多法律法规来保护少年儿童的权利。
课件出示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指名读。
6、知识梳理本节课我们学习到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知道了小学生也是公民,也具有和成年人一样的法律赋予的权利,就是在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中都有明确的规定。涉及保护我们少年儿童的法律还有很多很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等,我们会在今后的学习中慢慢接触,希望法律改变你们的生活。
7、巩固升华。
最后送给同学们几首关于法律的小儿歌(课件出示)指名读。
8、质疑。
同学们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吗?学生质疑——交流——疑难解惑(师)课后反思:
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教学设计篇十三
1.公民指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这里应该注意的是确定一个自然人属于何国公民的标准是国籍。
2我国国籍法关于国籍取得的规定。
(1)我国不承认双重国籍,一旦取得中国国籍,就不得保留外国国籍;一旦具有外国国籍,即不具有中国国籍。
(2)国籍的出生取得(《国籍法》第4-6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3)注意国籍法第12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不得退出中国国籍。
平等权是指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不受任何差别对待,要求国家同等保护的权利。平等权首先表现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指选民依法选举或被选举为代议机关代表和特定国家机关公职人员的权利。在我国,凡是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但是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二)言论自由。
1.言论自由是指公民有权通过各种语言形式,针对政治和社会中的各种问题表达其思想和见解的自由。言论自由不限于口头形式,还包括书面形式、广播电视等。
2.言论自由的限制:不得侮辱、诽谤、诬告陷害他人,不得泄露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他人隐私。
(三)出版自由。
1997年国务院通过的《出版管理条例》规定:反对宪法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主权和统一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破坏民族团结的、泄漏国家机密的、有黄色或暴力及不道德内容的、侮辱诽谤的和其他有害出版物不属于出版自由保护的范围。
(四)结社自由。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社会团体的成立实行核准登记制度。我国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第二,社会团体必须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有关政策。社会团体不得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活动。国家保护社会团体依照其登记的章程进行活动,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
第三,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机关对社会团体的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五)集会、游行、示威自由。
注意《集会游行示威法》的下列条文:
第6条集会、游行、示威的主管机关,是集会、游行、示威举行地的市、县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游行、示威路线经过两个以上区、县的,主管机关为所经过区、县的公安机关的共同上一级公安机关。
第7条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依照本法规定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许可。
三.监督权和获得赔偿权。
第4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第3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五.人身自由。
(一)人身自由的概念。
第3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二)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三)住宅不受侵犯。
(四)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4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六.社会经济、文化教育权利。
社会经济、文化教育权利主要是一种积极受益权(财产权除外),即要求国家主动予以保障的权利。
(一)财产权。
第13条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二)劳动权。
劳动权是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从事劳动并取得相应报酬的权利。劳动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
(三)休息权。
第4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四)生活保障权。
生活保障权是指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达到一定年龄和一定工龄后离职休息,并依法享有相应的生活待遇的权利。
(五)物质帮助权。
第4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
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
(六)受教育权。
受教育权是指公民平等地享受教育的权利。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
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七)文化权利和自由。
(一)妇女权利。
第4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二)婚姻、家庭、母亲、儿童、老人的权利。
第49条【婚姻家庭制度】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三)华侨的正当权益、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
第5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四)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第3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因为政治原因要求避难的外国人,可以给予受庇护的权利。
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教学设计篇十四
1、本课在全书中的地位:本课是全书不可或缺的内容,是对学生进行教育的一个重要方面。因为在公民的诸多权利与义务中,受教育既是公民重要的、基本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一项重要的、基本的义务。初二学生正处于接受义务教育时期,这一课的内容与学生在时间上和空间上最接近,与学生的活动最密切。通过本课教学,能让学生增强在受教育方面的权利观念,维护自己的受教育权;能增强学生自觉履行受教育义务的观念,努力搞好现在的学习,甚至自觉地履行终身受教育的义务,为国家的建设和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2、本课知识结构:本课由引言和三框内容组成。引言简单介绍了本课与前两课的关系,强调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本课将讲述我国法律关于保护公民的受教育权、要求公民履行受教育义务等内容,点出学习本课所要达到的提高学生维护自身受教育权的能力及自觉履行受教育义务等教育教学目标 。第一框“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主要讲述受教育权的含义,我国公民受教育权的内容,如何理解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以及我国对公民受教育权利与义务的规定。这一框具有铺垫的作用。第二框“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主要阐述义务教育的含义、特征,我国义务教育法关于保障公民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有关规定。这一框着重讲义务教育法的内容。第三框“国家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利,公民要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主要讲述我国为公民享有受教育权所提供的法律保障、物质保障、师资保障,讲学生应当如何自觉履行受教育义务。这一框是增强学生在受教育方面的权利观念和义务观念的思想教育的落脚点。
3、总体教法建议:教师可以用一些当地自觉履行受教育义务的典型案例或者违反义务教育法的典型案例让学生分析,或者让学生观看电影《凤凰琴》、《背起爸爸上学》、《一个都不能少》、《二十五个孩子一个爹》,从中获得启迪。也可以让学生就当地的一些问题提出建议,如辍学现象、学校乱收费现象等等。
1、知识与能力:通过教学,让学生知道受教育权的基本含义、我国公民享有的受教育权的基本内容、我国宪法关于公民受教育权利和义务的规定。知道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2、过程与方法:通过对一些数字和图片的分析,理解什么是受教育权;通过对比是否受教育对个人发展和社会进步所造成的不同结果,理解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并培养学生的比较能力。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通过讲述国家对青少年寄予殷切期望,努力保障其受教育权,培养学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的爱国思想。通过对教育作用的分析,为学生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观念打下基础,并由此培养学生热爱学习的意识。结合受教育既是公民权利又是公民义务,初步培养学生对社会的责任感,增强自己的义务观念。
本框是全课的铺垫,它主要讲什么是受教育权,以及我国宪法为什么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这就为讲后两框关于我国有关教育法律规定公民的具体的受教育权利和义务打下了基础。本框包括两个部分:一,什么是受教育权;二,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其中第二部分是本框的重点和难点。学生从理论上弄清受教育不仅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可以增强受教育的义务感,增强接受义务教育的自觉性,把自己培养成为四有新人。
通过分析图片、材料,理解受教育权的两个基本要素;通过对比是否受教育对个人发展和社会进步所造成的不同结果,理解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学生阅读并分析教材上狼窝岭小学的材料。
学生通过分析知道,他们面临的问题,就是受教育权问题。引出本框内容。
分析两则材料,总结受教育权的含义和基本要素。
材料一;从1998年6月开始,九江市遭受了历史上水位最高、受灾面积最广、时间最长的洪涝灾害,8月初九江长江大堤4—5号闸口的决口更是造成了巨大损失。据九江市教委的初步统计,全市有12个县的1317所中小学受灾,占全市学校总数的47.1%,全市倒塌校舍206747平方米、新增危房767103平方米,加上其他教学设施的损失,直接经济损失达49605.16万元.然而,为了保证孩子们如期开学,国家拨款,社会各界捐款捐物,当地政府想法设法,搭起临时的帐篷小学,租民房、仓库改成临时教育,让孩子到城里学校免费借读……总之,一切能想到的办法都用上了,近30万名中小学生如期开学了。
材料二: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总人口235万系国务院18个贫困片之一,目前,有43万人尚未脱贫,有3万儿童因交不起学费而失学;全州中小学缺教室达10万平方米,危房达9万平方米,教育设施极为简陋,师资不足,以至于全州有50多个乡镇没条件办初中,适龄少年能升入初中继续读书的寥寥无几。
提问:上述材料说明了什么?
(学生回答,教师归纳。)。
材料一说明在洪水给九江市的教育设施造成了巨大损失的条件下,国家想方设法为孩子们受教育创造了必要的机会和物质条件,保证了孩子们如期开学,获得了受教育权。
材料二说明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目前仍有3万名因贫困而失学的孩子,这些孩子因为没有受教育的机会,无法上学,丧失了受教育权;同时由于全州缺乏受教育的物质保障,50多个乡镇没条件办初中,致使许多适龄少年升入初中继续接受教育的权利落空。
所谓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
受教育权包括两个基本要素:一是公民均有上学接受教育的权利;二是国家提供教育设施,培养教师,为公民受教育创造必要的机会和物质条件。
通过上面的材料分析,使我们对受教育权的要领有了更深入的理解。总之,受教育权包括两个基本要素,否则,受教育权将难以实现。
材料三:北京市确定2000年现代化教育基本框架,这一基本框架包括;以义务教育为主体,3岁以上学龄儿童入园率达到85%以上;进一步推动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适当扩大普通高中教育规模,使普通高中在校生占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的40%,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达25万人,占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的60%,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和其他职业培训年平均达到300万人次;高等教育稳步发展本科教育,适度发展研究生教育,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等。
我国公民享有的受教育权包括以下内容:
1、学龄前儿童有接受学前教育的机会;
2、适龄儿童、少年有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
3、符合一定条件的公民,有接受高级中等教育及继续深造的机会;
4、成年人有接受成人教育的权利;
5、公民可以从社会其他合法教育机构、合法途径接受教育。
大眼睛苏明娟今昔对比。
(学生回答,教师归纳。)。
希望工程给了苏明娟受教育的权利,是教育改变了她的命运,促进了她的个人发展。给我们的启示是作为公民为了自身的发展一定要上学接受教育;作为国家一定要为公民受教育创造必要的机会和物质条件。
总之,从公民的自身发展和对国家的要求来说,受教育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材料分析:
教育兴万事通。
浙江省慈溪市实施科教兴市战略,走经济发展靠科技,科技进步靠人才,人才培养靠教育的路子。慈溪市从1995年起一方面实行市、镇(乡)两极教育经费单列,从机制上保证对教育投入的增加,1997年,市财政教育事业费支出9563万元,约占财政总支出的30%;另一方面,人民教育人民办。1996年以来,慈溪市乡镇企业局、市住宅建设公司等16个单位各捐资20万元以上,社会个人捐资助教额达2050万元。随着该市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全面提高了学生的素质,为各条战线输送了大批合格人才。这些人才在生产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推动了慈溪市经济的发展。
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市长伊敏芳深有感触地说:“教育兴则万事通。慈溪市经济总值跃居浙江省各县市第一位,这主要得益于市委、市政府认真组织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得益于全市人民对教育的大力支持。”
正如邓小平同志指出的“经济振兴的关键在科技,科技进步的基础在教育,教育的发展的目的在人才。”我们要振兴中华民族,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一个重要的考虑,就是能够通过发展教育,培养出数以亿计的各类人才。
常言说“国家兴亡,匹夫有责”,每个公民应该怎么做呢?
(学生回答,教师归纳)。
每个公民都有责任通过受教育掌握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提高思想道德水平,提高技术业务水平,力争为国家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多做贡献。
因此,从国家的繁荣发展和对公民的要求来说,受教育又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
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教学设计篇十五
导入 新课:
投影:录取通知书迟到一年 湖北一女生告赢母校。
秦春梅,家住随州市曾都区尚市镇战士村。2000年,她参加了高考,即始终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两个月后,秦春梅南下打工。
2001年6月18日,秦父从2001年6月9日《随州日报》上得知,女儿被武汉某师范学校录取。6月23日,秦春梅的父母终于在秦春梅的班主任那里找到了普通高校录取通知书,通知书上要求秦春梅于2000年9月15日报到。
此时离报到时间已过了9个月,曾都区第四中学为秦春梅出具介绍信,请求武汉市某师范学校让秦继续到校学习,可是该校未能批准。
因为学校未按时送达通知书使自己失去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秦春梅非常气愤。2001年8月,秦以侵犯自己受教育权为由,将母校告上法庭,请求法院责令四中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秦父请求其班主任在录取通知书寄到后,通知其有关亲戚转告,并留下了相关地址和联系电话,班主任对此给予了承诺。班主任收到秦春梅的录取通知书后,在拨打了一次电话没有接听后,便再也没有进行联系。而且秦春梅填写的收件人地址是学校地址,曾都四中对此未提出异议,表明其同意代收录取通知书。
——中国新闻网2002年9月13日。
在这个案例中,秦春梅状告母校侵犯自己受教育权,并且最终赢了这场官司。那么,什么是受教育权?国家有何相关规定和措施呢?从这节课开始,我们就来了解这些内容。
一、(板书)。
(一)什么是受教育权(板书)。
受教育权是一项基本人权。人降生伊始,其生存能力并不比动物优越,但人之所以为人,在于他具有区别于动物的潜能,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教育。
要摆脱软弱状态而能够自助,要开启潜能而得到发展,都有赖于教育。教育,是培养人的社会活动,是传递生产经验和社会经验的必要手段。在当代,一个人所获得的科学知识,绝大部分是通过受教育取得的。
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
来自2002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的消息:
普通中小学校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全国普通中小学校舍建筑面积113298.86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4498.12万平方米。小学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率48.79%,音乐器械配备达标率37.7%,美术器械配备达标率35.69%,数学自然实验仪器达标率49.37%;普通初中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率64.43%,音乐器械配备达标率52.46%,美术器械配备达标率50.86%,理科实验仪器达标率69.45%。
幼儿园及在园幼儿数均比上年略有增加。2002年全国共有幼儿园11.18万所,比上年增加0.01万所,在园幼儿(包括学前班)2036.02万人,比上年增加14.18万人。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共65.93万人,比上年增加2.92万人。
全国普通高中1.54万所,比上年增加0.05万所;招生676.70万人,比上年增加118.72万人,增长21.28%;在校生1683.81万人,比上年增加278.84万人,增长19.85%;毕业生383.76万人,比上年增加43.3万人,增长12.72%。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72.87%,比上年增长2.16个百分点。
为了保障残疾学生的受教育权,有些地方也采取了专门的措施。
举例:南京要求中小学对残疾少儿入学“零拒绝”
人民网南京6月10日电 近日,南京市教育主管部门再次强调,全市任何学校都必须无条件地接收义务教育阶段的残疾少儿入学。南京市自1927年开办全国第一所国立盲哑学校以来,加大特教学校的扩建和改造,坚持残疾人教育"零拒绝"原则,竭力满足家长对残疾孩子教育需求,特殊教育得到了全面发展。全市现有特殊教育学校13所,特教辅读班4个,在各类特教学校(班)就读的学生1428人,另有4000多名残疾孩子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全市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9%以上,初步形成了种类齐全(盲、聋、弱智)、形式多样(校、中心、辅读班、随班就读、联办等)、上下延伸(学前、小学、初中、高中、大专)、结构完整(学制一条龙,普、职教并举)的特教体系。
为保证残疾儿童平等的教育权利,今年,南京市各类特教学校将继续面向全市、区(县)招收适龄(与当地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相同)残疾儿童入学,报名时间与正常孩子同时进行。
1、从公民的自身发展和对国家的要求来讲,受教育,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每个人都是通过教育来完成自己的社会化过程的;受教育过程中获得的生存知识和技能则是将来独立谋生的必要准备。所以,无论是人的社会化还是获得独立生存的手段,都离不开教育。人不仅要谋生存,而且要谋发展;不仅要生活,而且要追求优质的生活。要实现这种高于生存的目标,更是离不开教育。可见,教育对个人一生的生存和发展至为关键。
2、从国家的繁荣发展和对公民的要求来讲,受教育又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
较高的人口素质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人口素质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与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人口素质决定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程度。首先,资源利用的实质就是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的过程,资源利用中的技术含量是资源利用率高低的重要标志。只有高素质的劳动者才能掌握先进的科学技术,从而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其次,人口素质制约资源替代程度。对于人类生产和生活需求量较大的不可再生资源,最终需要开发替代资源来满足人类社会发展的需要。开发替代资源需要尖端的科学技术,需要具有高科技文化素质的专业人才和劳动者。提高人口素质以减少自然资源的消耗,进而不断开发利用新的资源,从某种程度上说就是以人力资源替代物质资源。
提高人口素质对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首先,提高人口素质有利于经济增长和经济效益的提高。现代经济增长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主要依靠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又有赖于劳动者的受教育程度以及对科学技术的掌握程度和劳动熟练程度。因此,提高人口素质是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的根本要求。其次,提高人口素质有利于消费结构的调整与改善。随着人们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生活方式日益现代化,在消费结构中,一般生活资料的比重将日益下降,享受资料的比重将日益上升。消费结构的这一变化,又将促进生产结构的优化升级,对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第三,提高人口素质有利于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由粗放型增长方式向集约型增长方式转变,是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根本途径。而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实质就是把经济建设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
人口素质的高低对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影响。首先,人口素质对经济增长具有促进或抑制作用,进而影响人们的生活质量。其次,人口的身体素质、文化素质、心理素质等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提高人口素质对于消除贫困、推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事业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等,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而要保证人口素质,必须注重教育的发展。
(学生阅读教材上陈章良的故事。)。
正因为如此,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学生小结。
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教学设计篇十六
昨天是一年一度的植树节,我们班级安排了植树活动,很遗憾我不能参加,因为我星期六下午有安排学习。妈妈说:“没关系,今天我单位也有植树安排,我带你去,不过要等电话通知。”于是我就在妈妈的单位等啊等,等了半天也没有叮铃铃的电话铃声。我就问妈妈:“到底什么时候去啊?”妈妈说:“会不会我们来的太迟而他们已经走了呢?”我一听伤心极了。妈妈说:“没事,我们小区这几天也在种树,你去看看吧。”我心里总算松了一口气,就赶紧跑过去看,土是已经松好了,可就是没人在种树啊。我回到妈妈的办公室把这件事告诉了妈妈,妈妈觉得很奇怪,于是就打电话去给其他人,一问,才知道要到下午才有人过来种树,我听了伤心的哭了起来。怎么办呢?妈妈想出了一个好办法,让单位的一位伯伯先带我去种树。于是我们就先去找树苗,找啊找啊,终于找到了一棵茁壮的树苗。
接着我们开始松土挖坑,种树。我抡起锄头挖树坑,刚挖了一尺来深,就看见一块大石头躺在坑中。我心想:真是倒霉透顶,一个树坑没挖好,就遇到了拦路虎。我用力搬石头,可费尽了九牛二虎之力,它却依然纹丝不动。我气得咬牙切齿,用锄头朝它猛打了几下,石头终于裂开了一条缝。我像炸毁了敌人的碉堡一样,激动得心里砰砰直跳。我搬开石头,继续用力挖。一阵功夫过去了,一个又大又圆的树坑挖好了。我吃力地举起比我还高的树苗放在坑里,把它扶正,并不断向树根上培土。等到把树坑填满了,又用脚把土踩平。最后盛上一盆清水,浇在树盘上。水慢慢地,慢慢地渗了进去,被树苗吸收了。
我显得筋疲力尽,手酸软酸软的,就像骨头散了架一样。你瞧,树苗立在风中,还不停的向我点头微笑呢!我看着那嫩绿的树苗,心里像灌了蜜糖一样,乐滋滋的。
我默默地祝愿着:小树苗哇,小树苗!长吧,快长吧!你是人们的“氧气厂、天然空调、空气净化器、消声器、水土保护神、生物的家”,愿你为我们的未来创造出优美的环境。
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教学设计篇十七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的基础,是公民基本的政治权利,是公民极为庄严的政治权利,是人民当家作主的表现。
我们应该选举那些政治素质、文化素质、健康条件和议政能力比较好的公民当人大代表,才能真正代表人民的意志和利益行使国家权力。因此,我们必须十分珍惜,认真对待,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等政治自由。
政治自由是民主政治的.基础。让人民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参加国家政治生活,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方式,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表现。
自由和法律的关系:我国公民享有合法的政治自由必须在我国法律范围内进行。法律是自由的体现和保障,法律和自由统一的,脱离法律的绝对自由是不存在的。
3、监督权。
监督权包括批评和建议、申诉、控告、检举等形式。公民依法行使监督权,有利于克服官僚主义和不正之风,改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和公民的合法利益。
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教学设计篇十八
1.识记:
(3)参与政治生活应把握的基本原则。
2.理解:
(1)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监督权的必要性;
(2)政治自由与法律的关系;
(3)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含义;
(4)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3.分析:
(1)联系实际,结合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来说明为什么它是公民最基本的政治权利;
(2)联系实际,结合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应履行的政治性义务及原则,说明应如何正确处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能力目标。
1.培养运用理论分析现实问题的能力。运用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分析现实生活中的“特权”等问题。
2.培养应用能力。在所学知识的基础上,着重培养自己的权利观、义务观。
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
通过学习,逐步确立公民的权利意识、义务观念,学会正确处理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和义务观,为今后参与社会政治生活打好基础。
教学重点难点。
2.参与政治生活应把握的基本原则。
3.如何理解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课前准备。
布置学生收集体现我国公民政治权利和自由的材料、事例、图片。
回顾旧课。
(1)国家的产生、国家性质和本质是什么?
(2)我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最大特点是?
教学过程。
[走进新课]。
请学生说说自己收集的材料、事例、图片。
提问:在同学们所举的事例中,哪些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哪些是公民应尽的义务?
(学生回答:略)。
师:通过上一节课的学习,我们知道,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公民与国家形成了和谐统一的新型关系,这种关系体现在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的统一上。这一节课我们就要探究公民有哪些政治权利,应履行哪些政治义务,怎样参与政治生活。
(多媒体课件打出课题:政治权利和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准则)。
[推进新课]。
师:权利是神圣的,义务是庄严的,我们不妨先从面上理解一下权利与义务有什么相同和不同之处。
提问:你认为权利与义务有什么相同和不同之处呢?请举例说明。
预设(一):权利与义务都是法定的,我们的政治生活的全部内容是以依法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义务为基准的。
预设(二):权利虽然是神圣的、法定的、不可非法剥夺的,但对于公民个人而言,权利是可以放弃的,但义务却是公民应尽的,是不容推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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