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是我们最重要的财富,但如何保持健康在现代社会中却是一个挑战。在写作的过程中,思绪纷乱是常有的事情,需要有方法来整理。以下是一些优秀作品的欣赏和评析,希望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
大学生就业难问题探析论文篇一
1.企业行政管理的内涵。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的企业改革已经取得了巨大的发展,无论是从扩大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允许企业按市场供求调节生产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还是说企业的经营管理模式、组织结构、运营理念还是先进管理技术的运用,信息化的普及,企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作为企业管理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企业的行政管理也产生了很大的变化。企业行政管理指的是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了能够实现企业发展的规划和目标,凭借企业行政组织机构、按照企业的行政组织机构内部的隶属渠道,运用一定的法律、制度、原则及方法对企业进行职能性管理的总和。
2.国有企业行政管理的定义。我国国有企业与企业性质的企业是不相同的,国有企业虽然也生产过程中也具有自主经营的管理权,但是其管理权力来源于国家的公共权力。国有企业在经历了二十几年的改革后,虽然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微观主体,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但是产权清晰的原则是不能变的。在当前国有企业发展的情况来看,我们可以把国有企业行政管理定义为以下几个方面:国有企业行政管理的权力来源于国家的公共权力;国有企业凭借国家的公共权力对企业的行政事务进行系统有效的管理,从而进一步协调企业发展与企业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从而实现预期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3.加强国有企业行政管理的重要性。首先,加强国有企业行政管理是保证企业良性发展的基础。随着我国正式加入wto,国有企业面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行政管理问题没有解决好,自身的竞争水平也不能提高,从而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所以说,只有理顺了自身的内部关系,不断强化国有企业的行政管理水平,才能使企业更加良性的发展。其次,加强国有企业行政管理是维护社会权益和实现经济效益的保证。我国国有企业行政管理权力来源于国家的公共权力,不断深化国有企业行政管理能够进一步优化企业与国家之间的关系,进而实现社会和经济效益,从而能够起到维护社会权益的最终目标;再次,加强国有企业行政管理能够增强企业的适应能力。企业行政管理正好与我国重大战略思想和战略任务相适应,这不仅仅是目前我国企业发展的`需要,同样在企业中起到主要的指导作用,企业才能够更好更快的适应时代的发展。
二、当前国有企业在行政管理过程中面临的问题。
1.企业行政管理工作脱离实际。由于受到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国有企业的行政管理干部存在严重的官僚思想。在企业的运行过程中,企业负责人思想落后,不能够从市场经济以及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做表面文章,大搞形式主义,把企业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与其他部门的工作孤立起来。这样一来,往往会造成国有企业资源的大量浪费,不利于国有企业工作效率的提升,严重影响了国有企业的长远健康发展。
2.国有企业行政管理的规章制度不健全。首先,行政管理的规章制度不完善。在国有企业行政管理工作的过程中,忽视了企业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造成了行政管理工作不能够在制度的保障下进行,完全依靠企业管理者的主观意愿去制定企业的规划和发展目标,不利于企业目标的实现;其次,缺乏完善的工作秩序。行政管理工作中,企业没有完整可依的规章制度,企业员工人员分工不明确,职责混乱,工作没有具体流程,这样就会造成企业运行效率的低下,不利于国有企业的长远发展;再次,长期以来企业对经济效益的追求也使得企业忽视了内部行政管理制度的建全和执行,随着我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企业面临着更大范围内的市场竞争,如果自身内部的行政管理问题都没有解决好,就很难在竞争激烈的世界市场上取得一席之地。
3.国有企业行政工作人员的素质有待于提高。随着知识经济不断地深入和社会的不断发展,企业高层已经开始注重高知识人才,在企业中开始招聘高学历的人才,但是由于受到我国教育制度的限制,很多刚刚毕业的大学生没有工作经验,仅仅凭借着在学校课本上学到的知识进行工作。在就是对于刚刚脱离学校的学生,由于年龄比较小、在企业工作的时间比较短,对企业的老员工很难开展工作,以至于很多工作执行力较差,效果不好。启用刚刚毕业的学生,本身对企业的了解程度是有限的,在工作的过程中容易导致脱离实际,制定的措施得不到有效的实施。总体看来,行政管理工作人员的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关系着国有企业行政管理工作的开展,因此,不断加强企业行政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意义重大。
三、强化国有企业行政管理的策略。
1.加强国有企业行政管理的制度创新。行政管理制度作为企业行政管理的基础,对企业行政管理工作的深化有着重要的作用。在企业的运行过程中,国有企业行政管理工作都是基于行政管理制度展开的,而制度怡怡也是实践中矛盾最为核心的立足点和落脚点。在国有企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必然会伴随着新的行政制度的制定,在制定制度的时候,不但要确保制度的正确性,更重要的是要考虑它能否有很强的执行性。于此同时,在国有企业行政管理改革的过程中,完善企业行政管理机制和保障体系。企业应建立行政领导负责制为主的行政管理体制,并由相关的部门进行行政监督。充分利用现有的资源,完善保障体系,强调企业行政管理措施的执行力,逐步提高企业的行政管理效率,从而保证国有企业行政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2.加强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创新。随着当前企业竞争的激烈,企业之间的竞争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竞争。对于国有企业行政管理工作而言,不断加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创新非常重要。首先,创新人力资源管理观念。随着当前企业竞争的激烈,企业要盘活现有人力资源的存量,使人力资源的绩效潜力得到释放,就要从根本上改变原有的陈旧的人力资源管理理念;其次,要不断优化国有企业的用人标准,严格工作人员的选拔程序。于此同时,在企业运行的过程中,企业人才管理部门要加强后备人才的储蓄,建立人才的激励机制,把重视人才和尊重人才重落实到实际行动中,发挥人才的最大作用;再次,对企业的关键人才要给予充分的、全面的激励。保证有足够的能力把企业所需的各方面高素质人才吸引到企业里来并留住,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可靠的人才保障和后备力量支持。
3.加强国有企业管理层队伍的建设。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企业是独立的市场经济组织,在其经营过程中自负盈这就使得一些不良分子有机可图,他们或是趁虚而入,为自己牟取不法利益,更有甚者,从中侵吞国有资产,造成了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我国的国有企业在体制改革以后其目的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但是这个现代企业制度没有脱离社会主义的中心,国有企业虽然有其经营权,但是所有权还是国有。因此,国有企业中管理队伍的建设相当重要,企业的各级党组织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开展工作,也要随时维护国有资源,与不良现象做斗争,在最大程度上避免管理队伍腐化变质,提高其经营管理能力。这也是国有企业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特别是企业的高级行政管理人员,更应该身体力行,抓紧管理队伍的建设工作。
大学生就业难问题探析论文篇二
[摘要]随着我国房地产业的迅速发展和物业管理服务的市场化,物业管理纠纷也日渐增多。
由于我国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因而给物业管理纠纷的解决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物业管理纠纷涉及的法律问题很多,本文仅针对物业管理纠纷经常涉及的、当前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尚未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业主委员会的诉讼主体资格、物业服务合同的法律属性、物业服务收费等几个主要法律问题进行探讨。
认为业主委员会是具有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的组织,物业服务合同属于信托合同,应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调整物业管理费收取及管理权的归属,并加大对物业管理收费的监管力度。
[关键词]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收费。
所谓物业管理,是指业主自行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按照与业主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物业管理在我国作为一个新兴的服务行业,伴随城镇居民住房的商品化、社会化和房地产市场的高速发展,已经基本形成了企业化经营、专业化管理和社会化服务的运行机制。
为规范物业管理行业,6月国务院制定颁布了《物业管理条例》。
随着《物权法》的实施,国务院于8月又做出了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在某些方面进一步完善了《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
由于我国物业管理行业发展很快,物业管理又很具体和复杂,而相关法律法规的某些条文原则化,缺乏可操作性,对某些问题的规定不明确,这就导致涉及物业管理方面的纠纷和诉讼呈继续上升的趋势,物业管理现状成为公众批评和责难的焦点之一。
本文拟就物业管理纠纷经常涉及的、当前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尚未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几个主要法律问题进行分析研究。
一、业主委员会的诉讼主体资格问题。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它由业主代表组成,得到全体业主经过法定程序的授权,代表全体业主行使各项权益,并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管理活动。
业主委员会作为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组织,在物业管理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物业管理条例》虽首次将“业主委员会”在行政法规中做出规定,但该条例主要是从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的内部关系上来界定业主委员会的性质,至于在对外的法律关系中业主委员会的主体资格如何,它是否为法人机构、是否具有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等问题,该条例都未做出明确的规定。
对于业主委员会的主体资格问题,从国外立法来看,各国规定不一。
如德国规定业主委员会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团体;法国规定为有法人资格的团体,业主委员会可以代表全体业主为民事及诉讼上的一切行为;美国虽在法律上不承认其有法人资格,但有关物业管理的判例承认其具有民事诉讼主体资格。
在我国,对此问题不仅立法上没有明确规定,并且理论界、法学界争议较大。
在司法实践中,业主委员会是否具有民事诉讼主体资格,各地法院做法不一。
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物业管理的自治组织,其职责内容主要是为了全体业主的利益而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协调业主之间的关系,它对外发生法律关系的机会较少,因此没有将它设立为法人的必要。
但是,基于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充当的角色及所起的作用,应当在相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中明确赋予它民事诉讼主体资格,可作为原告或被告参加诉讼。
这不仅有利于有效预防和及时解决物业管理纠纷,而且也能从我国有关民事诉讼的法律规定中找到依据。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49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这表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具有民事诉讼主体资格。
业主委员会不是公民、法人,但它能否属于“其他组织”?关于“其他组织”,我国《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0条的规定,详细列举了属于《民事诉讼法》第49条第一款中规定的“其他组织”的八种具体情形,并在第九项规定了一个开放性条款“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其他组织”,即“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
业主委员会就属于这一类组织,它应具有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理由如下。
首先,业主委员会是合法成立的组织。
建设部20制定的《业主大会规程》第五条规定:业主筹备成立业主大会的,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包括公有住房出售单位)组成业主大会筹备组,负责业主大会筹备工作。
第六条第四款规定:筹备工作之一确定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产生办法及名单。
第22条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之日起30日内,将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及业主委员会名单等材料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实践中,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大会投票选举确定,并经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批复后成立的。
这些法律上的规定和实践中的做法充分说明,业主委员会是在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由全体业主选举,并得到相关政府部门批准成立的合法组织。
其次,业主委员会有一定的组织机构。
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其成员由业主代表担任,所在地的社区主任或副主任亦兼任成员。
业主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章程,业主委员会就是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业主委员会章程来履行职责的。
最后,业主委员会有一定的财产。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常设机构,得到全体业主授权,代表全体业主行使各项权利。
鉴于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及业主委员会的性质和职责,应在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中明确赋予业主委员会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
这既有利于业主委员会大胆地开展工作,从而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也有利于全体业主对自身利益的维护,且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管理活动也将起着促进和监督作用。
二、物业服务合同的法律性质问题。
物业服务合同是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在平等、自愿基础上依法订立的,以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业主支付管理费用为内容的,规范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
关于物业服务合同,《物业管理条例》第35条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显然,这一条仅对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了规定,但对其性质没有明确界定。
理论界对此问题也存在不少分歧。
有人认为物业服务合同是委托合同,也有人认为是服务合同或承包管理合同,还有人认为是无名、混合合同。
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就不同。
笔者认为,物业服务合同应为信托合同,并且它还具有一般信托合同所不具有的特征。
我国《信托法》规定:“本法所称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概括起来,信托合同的主要特征有以下几点:一是合同是基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信任才订立的。
二是委托人移转财产权给受托人。
三是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管理或处分行为并自行承担法律责任,这一点是信托合同与委托合同的主要区别所在。
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只能以委托人名义而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进行活动,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也由委托人承担。
四是具有特定的受益人或者特定目的。
物业服务合同完全符合信托合同的主要特征。
首先,物业服务合同是在业主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经营能力及管理水平充分信任的基础上签订的。
业主通过业主大会自行选聘自己满意的物业服务企业,并由业主委员会与之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其次,业主移转物业共有财产权给物业服务企业。
为了实施物业管理服务,物业服务企业必须占有业主的共有财产,业主与其共有财产权基本分离,单个业主不能以其享有物业共有权而排斥物业服务企业对它的管理。
再次,物业服务企业按业主大会的意志,是以自己的名义而不是以业主的名义进行管理,并自行承担物业管理过程中的法律责任。
这表现为物业服务企业以自己的名义自主决定聘用何人对物业进行维修、养护和管理,自行承担履行职责过程中的法律责任。
第四,物业服务合同存在特定的受益人即全体业主。
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对物业专业化的管理和维护,以实现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
从以上四点分析可以认定物业服务合同属信托合同而非委托合同。
至于认为物业服务合同属服务合同或承包管理合同,或无名、混合合同的观点也是值得商榷的。
理由如下:第一,所谓服务合同是指一方以其劳务、技术、知识等为他人提供服务的`合同。
从形式上看,物业服务合同属服务合同,但服务合同的外延较广,不能准确反映物业服务合同中业主移转物业共有财产权的个性特点。
将物业服务合同抽象地、笼统地认定为服务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具体,难以预防和解决纠纷。
第二,虽然物业服务合同与承包管理合同都是由一方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但承包管理合同的承包方要支付发包方的承包金,以作为占有发包方财产的对价,而物业服务合同则是由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管理费用,两者的区别显而易见。
第三,按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在法律对有关合同已有规定的情况下,应按照法律的规定确定合同的性质。
综上所述,物业服务合同应属信托合同,并且具有一般信托合同所不具有的特征。
一般信托合同往往只涉及对某物或某事项的管理,而物业服务合同不仅涉及对业主所有的建筑物共有部分及共有设施设备等物的管理,而且还涉及对业主群居生活关系的管理,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由此可见,物业服务合同是一种比较复杂、特殊的信托合同。
三、物业服务收费问题。
物业服务收费是物业服务企业按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良好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是每位业主应承担的一项基本合同义务,但由于我国有关物业服务收费制度的不完善,业主拒交或延交物业管理费成了如今物业管理中的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物业服务企业由此与业主发生的纠纷时有发生。
这不仅影响了物业服务企业的正常经营,而且导致物业服务质量下降,最终损害了全体业主的利益。
这种状况又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部分业主拒付或延付物业管理费的心理,从而造成一种恶性循环。
为有效预防和及时解决这一类纠纷,应从以下几方面健全物业服务收费制度。
第一,应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物业管理条例》第41条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因此,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和房地产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相关法律规定,制订本地区物业管理收费具体实施办法,完善物业收费价格形成机制,其规定要做到详细、明确、具体。
要将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同服务水平和档次挂钩,把按房屋性质收费改为按不同的服务等级收费,以体现按质论价。
第二,应调整物业管理费收取及管理权的归属。
关于物业管理费收取和管理权的归属,《物业管理条例》没有明确规定。
我国各地立法均规定物业管理费由物业服务企业收取并进行独立管理和核算。
在我国物业管理收费制度不完善、业主又缺乏一定的监督能力的情况下,这种规定为物业服务企业侵犯业主的权益埋下了隐患。
如有些物业服务企业出于某种目的,对个别或少数业主送、免物业管理费,其结果可能造成物业服务企业降低服务质量或把这部分经济损失转嫁到其他业主身上。
这种规定也为业主对物业服务企业不信任,甚至导致个别或少数业主拖欠管理费提供了可能。
物业管理费本是全体业主交付的用于物业管理的资金,其所有权本应属于全体业主。
其收取权及管理权归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出的,由业主代表组成的,代表全体业主行使各项权益的业主委员会享有比较合理。
[6]业主委员会应设立自己的专用账号,实行独立会计核算,物业服务企业每发生一笔合同约定范围内的费用,需经业主委员会审核,然后方可从业主委员会账户中支出。
这种做法能够使业主有效监控管理费用的支出。
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权和管理权归业主委员会享有,既有利于维护全体业主的权益,也有利于保障物业服务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
第三,应加强对物业管理收费的监管。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物业管理收费项目及其公示要求。
规定收费项目有车辆保管费、综合服务费(物业服务费)、物业维修养护费、特约服务费及代理收费共五项规定。
规定这些收费必须实行明码标价,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等,经过物价部门审查后,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虽有以上明文规定,但由于法规对不履行以上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规定不明确,物业服务企业财务公开透明的公示制度往往流于形式。
另外,相关法规对物业服务企业违反规定多收费、少服务等行为应当怎样处罚也缺乏具体规定,导致有些物业服务企业因经济利益驱动,损害业主合法权益。
[7]因此,在立法上应进一步完善对物业管理收费的规定,在实践中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应加大对物业管理收费的监管力度。
随着我国物业管理行业的蓬勃发展,物业管理纠纷出现了许多新的类型及特点,涉及的法律问题也不断增多。
进一步完善全国性的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健全地方物业管理规章,出台相关司法解释,以解决不断攀升的物业管理纠纷已成为当务之急。
这需要不断去研究、探索,不仅要总结过去的经验教训,而且要借鉴国外先进的物业管理经验,以更好地推动我国现代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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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就业难问题探析论文篇三
:当代大学生就业困难是无法回避的一个社会问题,目前无法在短期内实现彻底解决,只能综合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努力,最大程度的缓解这一现象,并逐步寻找彻底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
当代大学生就业问题日趋严峻,各高校在扩招的同时,不得不面临增加和改善学生就业情形的考验。大学生就业困难,并不单纯是大学扩招等教育方面的问题,还涉及社会经济、文化、政策等各领域的深层次原因,因而要解决这一难题,需要构建多角度、全方面的综合协作机制。
1、就业市场机制不完善当前的大学生就业机制过于陈旧,还停留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的以市场为主导的“自主择业、双向选择”就业模式,已无法适应当前的情势变化。尤其是近十几年,我国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经济结构与人才需求呈现多样化和专业化走向,原有的就业模式单一、僵化,无法实现“公平、有序、择优”的竞争机制,人才与市场之间无法良好对接。
2、创业体制与机制不完备国家出台了各种优惠政策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由于国家在资金贷款、税费征收、市场准入、社会服务等方面都为大学生自主创业提供便利与优惠,确实有很多大学生以创业的方式实现就业,效果良好。但是,实践中由于国家还没有在制度层面制定出统一的执行办法,一些优惠政策缺乏实际操作性。这对于大学生就业来说具体帮助性不大,机制不够完善,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提升。
3、教育结构与经济结构失调大学扩招使得高等教育从精英教育进入到平民教育,在某些方面,大学生的教育水平不升反降,而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两者之间出现了不对等的状态。各大学的专业设置、课程设置等没有随着市场经济的变化而转变,导致培养出的人才类型单一,专业知识的细化程度不够,学生的实践能力较差,难以适应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人才需求的变化。
4、教育内容与教育方式脱离实际虽然我国大学的数量和大学生的招生人数都在不断增长,但是教育内容与教育方式却没有实现优化发展。很多大学的专业设置与课程设置过于雷同与陈旧,不仅盲目趋同而且脱离实际需求,比如有些技术领域已被市场淘汰,而相关课程还在开设,这种教育结构就会导致培养出的人才不是真正的“人才”,当然会出现就业困难的问题。5、就业指导与就业现实脱节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发展缓慢,很多高校从事就业指导工作的老师由于没有接受过专门的培训,业务能力一般不高,就业指导课流于形式。有些高校是在大一入学之后开设就业指导课程,学生刚进入大学对自己的专业和就业问题都是懵懵懂懂的,无法很好理解与接受相关指导;有些高校又是在临近毕业时才开课,毕业生找工作的高峰期已过,指导已失去意义。
可见,当前我国大学生就业困难,原因是复杂的,且涉及的领域也是多元的,在短期是无法彻底解决这一难题的。因而,目前我们仅能尽最大努力缓解这一现象,并综合跟方面的力量和努力,寻求长期有效解决这一问题的机制。
1、落实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应当说从中央到地方出台的一系列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是及时的果断的,很有针对性。但是,好的政策需要落到实处才能发挥出应有的效能,目前的关键就是把各项促进大学生就业和创业的政策真正落实下来,为大学生就业工作保驾护航。很多地方已把做好大学生就业工作作为衡量各级政府执政能力好坏的一个标准,发现问题时及时解决与追责,保障政策的有效贯彻执行。
2、构建加强大学生就业的长效机制大学生就业情况的好坏是衡量教育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准,也是影响高校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更是关系社会发展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数。所以说,教育是大事,就业更是大事,因而要构建一个长期有效的机制来保障大学生的就业。政府要通过经济发展,优化产业结构,突出高新技术产业等手段加强吸纳大学毕业生的能力。
3、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就业观。
1)正确就业定位。大学生求职择业时必须有一个正确的自我认识与定位,寻找最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不要好高骛远,过分追求高工资与大城市的就业机会,合理分析不同选择之间的利弊,适合自己专业与发展前景的工作才是首要选择,只有这样才能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主动争取就业机会。在这个数字化的信息时代,找工作不再是被动的等待,大学生要学会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和途径,尤其是网络来拓展自己的信息来源,增加选择的机会,做好充分准备,重视和抓住来之不易的就业机会。
3)先就业后择业。大学生求职择业不能过分理想化,必须正确看待就业机会。可以先从一般的、基层的工作做起,在这个过程中充分锻炼、积累工作经验,完善和提升我能力,为以后找到更理想的工作打好基础。
4、注重大学生品格教育。
1)努力提升综合素质。国家的进步、社会的发展及人类的文明都与大学生的就业息息相关,大学生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大学生要具备广博的知识,拥有合理的知识结构及科学文化素养,具有创造力的思维方式。
2)加强社会实践。当前很多用人单位倾向于选择有工作经验的应聘者,应届毕业生往往面临各种阻碍,究其原因大学生的实践能力与水平过低,不能满足用人单位的需求。所以,在校大学生应当重视实践能力的培养,积极参加实践类课程,充分利用各种实习、实践的机会,将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结合起来,提升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
5、加快发展第三产业从各国发展的经验来看,劳动力需求的科学结构是第三产业吸纳大量的劳动力的主体。因此,从解决各类人员就业再就业,到包括大学生就业的根本出路都在于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当前的国际金融形势为我国经济发展带来了诸多挑战,也为我国经济结构转型提供了良好机遇。因此,如何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如何推进经济结构转型,进而更好带动包括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在内的全社会就业,是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所在。
大学生就业难问题探析论文篇四
:大学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随着高等教育的迅速发展,大学毕业生就业难的现象也成为社会关注的重要话题。大学生就业难既有客观原因,也有大学生自身的原因。从大学毕业生就业难的原因出发,对改善就业难现象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及建议。
自1999年大学扩招以来,高等教育开始向大众化教育形式转变,高校毕业生数量逐年增多,部分高校盲目扩招导致毕业生在就业时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和考验。本文从社会及政府、高校教育体制、用人单位、学生自身素质等方面分析毕业生就业难现象产生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及对策。
首先,社会及政府在大学毕业生就业机制和就业政策的管理上仍然不够完善。比如在人事制度、户籍制度和社会保障机制方面还比较滞后,仍然存在着制约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性和体制性障碍,从而制约了人才资源的合理流动。在我国,高校就业工作由教育部门管理,户口归公安部门管理,人才市场归人事及劳动部门管理。部门在沟通协调方面经常存在各种问题,同时由于地方保护主义的存在,毕业生在跨地区就业时经常会遇到各种条件限制,这些不利条件都会影响公正有序就业市场的'建立。其次,市场缺陷也是导致毕业生就业难的原因之一。市场规则不统一、秩序混乱导致用人单位和毕业生难以达成一致,既浪费成本又影响就业。
当前,我国高校在教育体制上仍然沿袭传统的人才培养模式,从而导致教育与市场需求相脱节,同时旧的教育观念和教育体制也影响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第一,专业设置与市场需求脱节。一些高校在专业设置上存在盲目性和趋同性,专业设置与市场需求不够紧密甚至产生脱节现象,对毕业生的就业造成一定困难。第二,管理体制不合理。我国的高校教育管理体制仍存在“重理论、轻实践”的现象,与现代经济发展需要的复合型、实用型的人才标准还存在一定差距。第三,就业指导服务体系滞后。一些高校忽视就业指导工作的重要性,在就业指导和服务中缺乏系统性和科学性,导致毕业生在工作岗位上不能迅速适应角色的转变,对大学生就业造成不利的影响。
当前,用人单位在人才选择和聘用上经常存在重学历、重经验和轻诚信等情况,导致大学生在就业选择中存在一定的障碍,进而引发毕业生就业难。一是经验障碍,很多用人单位为快速创造价值,拒绝录用没有实际工作经验的应届毕业生。二是人才高消费。一些用人单位在人才选择上盲目追求高学历,追求人才高消费,从而造成人才浪费,也给毕业生就业带来一定的难度。三是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存在依托和暗箱操作等行为,影响就业竞争中的公平性和大学生的诚信度,这些不利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就业形势的严峻性。
大学生在就业观念方面过于传统、陈旧,存在就业观念误区。首先,学生的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与用人单位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工作中经常存在理论与实践相脱节的现象。其次,学生自身定位偏颇。有些大学生对自身能力没有正确的评价,眼高手低,好高骛远,导致在就业时经常出现“高不成,低不就”的状态,这些情况会对大学生的择业和就业心理产生一定影响。还有的大学生存在盲目攀比和观望等待的态度,一味寻求好地方、大企业,最终错过就业就会。再次,诚信问题是近年来影响大学生就业的一个重要因素。很多毕业生在求职时弄虚作假,一方面导致用人单位对大学生的不信任,另一方面也影响了大学毕业生的整体形象。
(一)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完善就业政策。
政府要制定相应的制度完善就业市场机制,同时要深化人事、劳动、户籍、档案及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制定灵活的就业政策,促进毕业生合理流动。对未就业或失业的毕业生,政府应建立相应的高校毕业生失业保障机制和培训机制,为大学生提供相应的救济及服务。同时,高校要以市场为导向,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及调整专业结构,培养知识和能力全面发展的复合型人才,以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同时,为了增强大学生的就业竞争力,高校要高度重视大学生的就业指导工作,不断提升就业指导与服务水平,将就业指导融入到大学生活的每个阶段中,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与择业观,做好职业生涯规划。
高校是为国家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基地,素质教育有助于培养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和增强社会竞争力。因此,大学生在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的基础上,还要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以满足激烈的市场竞争下高标准人才的要求。高校应在科学发展观的基础上,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根据社会发展方向和人才需求合理设置专业,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社会培养符合现代化需求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从而有效地缓解就业压力和消除结构性失业,这是解决大学毕业生就业难的根本思路。
用人单位要树立科学的人才观,转变传统的经验论、学历论,消除就业歧视现象。用人单位应从企业实际情况和长远效益出发,制定合理的选人用人标准,树立长远规划,同时要在竞争中建立合理的人才储备观。这样,企业在竞争中能够合理选用不同层次的人才,杜绝学历高消费的现象,同时也避免了人才流失和浪费。因此,科学合理的用人政策为企业和毕业生搭建了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平台,既有利于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又促进了大学生的顺利就业;既有利于用人单位选择到理想的人才,又能够帮助毕业生选择理想的工作。因此,完善用人单位用人政策对完善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市场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毕业生要调整心态,努力提升自身综合素质,突破传统就业观念的束缚,树立正确的择业和就业观。首先,高校素质教育要求学生要在知识、能力和人格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因此,大学生在校期间要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以满足应用型人才的需要。其次,大学生要积极调整心态,准确判断就业形势,对自身合理定位。大学生在择业就业时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岗位,不要过分苛求地域及薪资待遇。同时,高校及政府要引导大学生树立创业观念,积极引导并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自主创业既解决了学生自身就业问题,也为缓解就业压力提供了新的就业渠道。总之,大学生就业难的现状需要高校、社会、政府及大学生的共同关注与努力。只有这样,高校才能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才能为社会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大学生就业难问题探析论文篇五
即将面临就业的我们,作为背负着家长、社会和自身的期望值的特殊群体,通常我们自我定位比较高,对自己未来工作期望值很高,社会对我们要求也很高,这使我们面临很大的心理压力,表现出了特有的心理状态,也产生了很多心理困惑。针对这种就业心理问题进行分析,并找出调适就业心理障碍的方法,对促进大学生人格健全发展和充分就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大学生们即将从十几年一直生活的象牙塔走向未知的社会,去为了自己、父母和社会的期望而奋斗,这使大学生面临很大的心理压力,这种压力随着年级的增高而日益显现,如果处理不当,就会使大学生在择业过程中无所适从。孙子兵法有云:“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这不仅仅是古书上的兵法,同样适用于我们的求职之路,更是现代大学生择业之路。第一,面对择业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我们首先要正确认识和评价自我,明确自己今后的职业发展方向,从职业发展的角度分析最适合自己的岗位特征和地域范围。第二,深刻反思自己所接受的学校和家庭教育。长期以来,我国的应试教育使得在过去的生活里学校的目标锁定在升学率,我们的目标被家长们锁定在成绩上。为了高升学率,忽视对学生意志品质和心理素质的培养。在大学的就业指导课上偏重思想教育和政策教育,也会对我们的求职能力的培养,就业心理的辅导、就业技巧的培养上花一些功夫。有些家庭没有正确的引导教育是引发大学生择业心理障碍的另一个重要原因。现在的学生大多是独生子女,也是我国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基本对象,然而,我国家庭传统教育思想是对孩子统包统管、封闭保护,宠爱有加,对困难、挫折教育引导不够。使很多大学生从小娇生惯养,养成依赖感,没有独立性。择业时往往依赖于学校和家庭,着眼于轻松高薪的工作环境和虚荣心的满足,一旦不能如愿便怨天尤人,畏惧不前。因此,客观认识自己,认识自己所接受教育的局限性,是进行就业心理自我调适的有效途径之一。
通常我们都会认为就业教育就是针对毕业班学生开展的一种教育,它与非毕业班的学生无关。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我认为,就业观念的树立与人才的培养有着密切的关系。学生学习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就业。没有明确的就业观念就不会有明确的学习定位。所以说把就业教育提前开展,不仅有利于引导非毕业班的学生尤其是新生有效地规划自己的在校生活,制定自己的学习方案,也有利于帮助他们端正学习态度,激发他们的学习斗志。作为08计算机系学生,在入校期间曾问过很多同学,发现很多同学不知道或不清楚自己所学专业要学什么知识、毕业前应考取何种相应证书。因此,加强对学生的就业教育,明确其所学专业的学习要求,告知学生社会上用人单位的用人标准及要求,并引导学生科学地选择学习内容,有意识地培养专业技能,积极主动地去考取相应的证书,这对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观和就业观,营造浓郁的校园学习氛围都是十分有利的。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大学生就业的内涵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大学生的就业呈现出主体性、社会化等特征。毕业生就业的结构性矛盾也日益显现,一方面是用人单位招人难,另一方面是毕业生有业不就,这种结构性矛盾的产生,源于毕业生的主体选择与社会实际需求之间的冲突。由此可见,毕业生就业过程就是毕业生处理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社会化过程,是迈向社会的第一步。观念就是就业力,态度决定结果,性格决定命运。因此,毕业生能否顺利就业,取决于毕业生的就业观念能否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变化,主动作出适应性调整。树立正确的就业观,须处理好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每个大学毕业生都应自觉遵循服从社会需要的原则。首先要明确现实岗位的重要性和工作的目的意义;其次在选择职业岗位时要把个人的兴趣、爱好、专长与社会实际需要有机统一起来,努力寻求到社会需要与个人追求的交汇点。[1]以自己所长择社会所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发展之间的关系,在正确的择业观指导下实现职业理想。
良好的心理品质和健全的人格特征是成功就业的基础和保障,在大学生就业心理素质教育中尤其应注意以下人格特征的培养:乐观自信、积极进取、善于合作、勇于创新、意志坚强、谦虚礼貌、自立自强、耐挫性高、自控力强、善于调节自己的情绪等来增强自己的就业心理能力。[2]大学生作为各种就业压力的实际承受者,谁也无法避免一些意想不到的失败,但是能够选择对待就业失败的态度。就业成功是蕴藏于每一位毕业生心底的一份强烈渴望,然而,家境的贫寒、教育的缺失、时运的不济等往往会使他们置身于失败的困境。但是,在现实世界里心灰意冷,举步维艰时,却常常忘了还有另一条可经由“想象”而抵达的成功之路。当一个人一无所有却胆敢“想象成功”时,他就拥有了一份严谨而理性的思维方式和乐观自信的心理状态;这种理性的思维方式能使心智不断提高,而积极的心理状态,更能给人生带来快乐的心理体验,并不断催人奋进,这就是自信给人带来的力量。由此可见,乐观自信是促使大学生顺利就业的心理动力之一。其次,要培养良好的意志和坚强的性格。意志是大学生成才的重要心理条件,大学生要培养自己坚强的意志和决策的果断性,避免在关键时优柔寡断、丧失良机。性格是人格中最重要的心理特征之一,大学生应该充分认识到良好的性格对于正确思维、理性处事有巨大作用。所以,大学生要善于听取意见,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在实践中防止和克服怯懦、自卑、孤僻、狭隘、忧郁、狂躁等心理。
职业生涯规划和职业发展观念可以帮助大学生确定自己的人生轨迹。职业生涯是指个体职业发展的历程,一般是指终生经历的所有职业发展的历程。科学地将其划分为不同的阶段,明确每个阶段的特征和任务,做好规划,对更好地从事自己的职业,实现人生目标,非常重要。
构建合理的知识结构,就是根据职业和社会发展的具体要求,将已有知识科学地重组,建构合理的知识结构,最大限度地发挥知识的整体效能。合理的知识结构是满足现代社会职业岗位的必要条件,是人才成长的基础,也是求职择业的基本保证。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不仅要掌握尽可能多的知识,同时还应该掌握用于创造更多、更新知识的本领,掌握学习专业知识与提高技能有机结合的方法,根据现代社会的发展需要,塑造自己,发展自己,不断适应现代社会就业的要求,使自己能够顺应科学的进步,时代的发展,择业的需要,努力提高就业能力。
我们读一回书,希望自己找一份理想的工作,大家都是这种心情。但是对于“理想”有些同学理解出现误区。那是一份“即省力,又不辛苦的,工资又很高的”工作。而现实这样的工作根本就找不到,于是学生心理有一种落差。觉得上当受骗了。因此,即使学校给学生找到了工作,学生也不会珍惜,由此而带来的矛盾也相当的尖锐。学生根本不珍惜学校千辛万苦为他们争取来的就业机会。所以,在离开学校之前一定要告诉自己正确的看待自己,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告诉自己,只有我们自己创造价值,才能为自己取得相当可观的回报。大部分同学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积极学习,表现就会得到公司的认可。但有的学生如果不能正确看待自己,过于消极失望,或者过于自大,以至于不能找到适合自己,让自己满意的工作。
所以,大学生要树立好择业的观点,调整好就业心态。当获得一个理想职业的时机还不成熟时,应采取“先就业,后择业,再创业”的办法,把就业过程当成取得个人职业生涯经验的重要经历,通过就业不断提高自己的社会生存能力、实际工作能力和职业发展能力,凭借自己的努力,通过合理的职业流动,逐步实现自我价值,取得事业的成功。
[2]刘慧。浅谈大学生就业心理素质的培养。
大学生就业难问题探析论文篇六
尊敬的美的公司张经理:
首先,为我的冒昧打扰向你表示真诚的歉意。在毕业即近之际,我在电脑上看见了贵公司的招聘信息,我怀着对贵公司的无比信任与仰慕,希望成为贵公司一员。
我是物流学院电子商务专业20xx级学生。在大学三年中,我努力学习各门基础课和专业课,并取得了良好的成绩(见附件)。作为新世纪的大学生,我非常注重各方面能力的培养,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曾在美的电器做过促销员,在森马店打过工。爱好广泛,有责任心,吃苦耐劳,自我管理能力强,社会交流与合作沟通能力强,在校荣获院演讲比赛证书,个人风采证书(见附件)。
社会实践不仅弥补了课本知识的不足更重要的是我熟悉了贵公司的环境,规律、学会了与人合作,认识到了解顾客的心态是关键。
本人祈盼成为贵公司一员,从事计算机管理方面等工作。诚然,我现在还现在还缺乏丰富的经验和广泛的社会关系,如果贵公司给我机会,我会用我的热情,努力来弥补,用我的行动来证实,回报贵公司的赏识。
盼望您能给我一次面谈的机会。
此致
xxx。
电子邮件范文3:客户服务的求职信。
尊敬的领导:。
您好!
首先感谢您在白忙之中抽空看我的求职信!
我是xx的一名应届毕业生,专业是会计电算化,我希望能到贵公司客服部工作。
大学三年,我既注重基础课的学习,又重视对能力的培养。在校期间,我抓紧时间,刻苦学习,以优异的成绩完成了基础理论课的学习。同时,我也有计划地抽时间去阅读各种书刊、杂志,力求尽可能地扩大知识面,紧跟上时代的步伐。学习之余,走出校门,我尽量去捕捉每一个可以锻炼的机会,与不同层次的人相处,让自己近距离地接触社会,感受人生,品位生活的酸、甜、苦、辣,使自己尽快地成熟。
现在我渴望到贵公司去工作,使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实践有机会地结合,能够使自己的人生有一个质的飞跃。选择贵公司,工资和待遇不是我考虑的首要条件。我更重视公司的整体形象、管理方式、员工的士气及工作气氛。我相信贵公司正是我所追求的理想目标。我很自信地向您承诺:选择我,您绝不会后悔。
另附上我的求职简历,期盼您的回信!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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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就业难问题探析论文篇七
摘要:大学生就业的好与坏直接影响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但每年数以百万计的大学毕业生涌向就业市场,种种因素促使近些年来我国大学生就业难成为一个不可回避的事实。
大学生就业心理是指大学生在考虑就业问题、为获得职业作准备及在寻求职业的过程中产的各种心理现象。就业是大学生活中的重要内容,也是大学生的主要活动之一。多数大学生从进校起就会考虑自己的前途问题,并为未来的就业作准备。因此,就业心理贯穿在整个大学的学习和生活中。同时,就业心理也与大学生的其它心理特点如人格、需要、学习心理等都有着密切的联系,如大学生学习心理中的“辅修热”、大学生课外活动中的“打工热”等等都或多或少与未来的就业准备有关。因此,大学生的就业心理是以就业为中心,在其它心理的共同作用下形成的,它的产生、变化、发展过程较为复杂。大致而言,可以归纳为就业心理倾向、就业心理素质、就业心态三个方面,也就是说这三个方面构成了大学生的就业心理。
一、当代大学生就业心理的一般特征。
1.就业心理倾向。
就业心理倾向是指对大学生就业有推动与指向作用的那些具有洲自理动力性的心理因素。它决定着大学生对就业活动的认识、评价与态度,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大学生的就业行为。它主要包括大学生的职业需要、动机、兴趣、价值观等成分。其中,职业需要是指个体对职业的需求,包括谋生需要,承担社会义务,寻求个性发展等方面。职业动机是指在职业需要基础上形成的推动大学生朝一定的就业目标努力的动力过程。职业兴趣是指个体对从事何种职业的主观偏好,表现为对特定职业活动、职业环境的喜爱。职业价值观是人对社会职业的需求所表现出来的评价,它是人生价值观在职业问题上的反映,是人生价值观的一个重要方面。职业价值观是个体对职业形成的更深层次和抽象的观念系统,它比职业兴趣更深刻、持久,并涉及有关职业问题的方方向面。职业价值观一旦形成就会相当稳定,并会更深刻地影响大学生对职业的态度、评价与选择。因此,职业价值观是大学生就业,自理倾向的核心与主要内容。当前大学生的就业心理倾向表现为三大特点::多元化与一致性;务实性;变化性。
2.就业心理素质。
什么是心理素质?心理素质是以人的自我意识发展为核心,由积极的与社会发展相统一的价值观所导向的,包括认知能力、需要、兴趣、动机、情感、意志、性格等智力和非智力因素有机结合的复杂整体。是指个体在活动中表现出来的各种内在的、深层次心理特征的总和。是以个体的生理条件和已有知识经验为基础,将外在获得的刺激内化成稳定的、基本的、衍生的并与人的适应行为和创造行为密切联系的心理品质。[1]就业心理素质是指对大学生就业有重要影响的心理能力、活动水平及人格特点,它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主要包括就业能力、职业成熟度、就业人格特点三个部分。就业心理素质是大学生在大学四年的就业准备及其他活动如学习、社会实践影响下形成的比较稳定的就业心理特点,是大学生顺利就业、应对就业挫折、实现职业适应与成功以及各种就业心态等形成的心理基础。包涵就业能力相对稳定、职业成熟度有起伏、就业人格特点表现不一等特性。
3.就业心态各异。
就业心态是指人学生在涉及到有关就业问题时,特别是在准备就业与寻求职业的过程中形成的具体的心理状态,如焦虑、情绪高涨、失落、信心百信、犹像小决等状态。大学生的就业心态既与他们的个性品质、个人能力、职业价值观等较稳定的心理特征有关,也与就业时所遇到的情景有关,如就业顺利与遭受挫折的大学生心理状态就不一样。就业心态是了解大学生就业心理倾向、就业心理素质的重要渠道。大学生就业中产生的种种心理健康问题常常是通过各种不正常的就业心态表现出来的。
1.自我认知不准确。
雅典有一座德尔菲神殿,上面刻了两句话,其中一句广为人知,就是:“认识你自己。”苏格拉底经常以此自省,同时也借此激励别人。对求职而言,这也是首为其要。在择业过程中,我们每个人首先也要做到认识自己,要正确、全面客观评价自己,了解自身的兴趣、气质、性格和能力,对自己的所学专业、工作能力、爱好特长、优势与劣势有一个完整的把握,明白自己能干什么和不能干什么,这就是所谓“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这样,在择业过程中,就有明确的角色意识和目标性,扬长避短,进而合理定位。但是能够准确自我认知并非一件容易的事,很多大学生就业时就存在着不能够准确的自我认知和自我评价。
2.对外围环境认知不准确。
对外围环境认知不准确主要是指对就业环境、就业单位等客观环境的认识和了解得不准确,只是凭主观臆断。主要表现为:随着高科技的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浪潮,许多大学生期望到高科技公司、跨国公司或者高层政府职能部门工作,对那些他们认为是苦差事的活儿,一些人宁愿没有工作也不愿意委曲求全。学有所成、在服务社会中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是每一位即将走出大学校园的学子的美好心愿。但是,有部分大学生对高科技公司、跨国公司或者高层政府部门缺乏深入的了解,对专业的社会需求分析不透彻,对就业环境估计不足就盲目的追求这些部门。他们或是对就业信息迟迟不作选择,造成信息利用率低;或是择业多变,随意违约。总之,当代大学生对外围环境认知不准确是很多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找不到称心职业的主要原因之一。
3.情绪心理问题。
大学生就业情绪心理是指大学生就业之前产生的一些情绪问题或是在就业过程中的情绪波动。情绪是大学生心理健康的晴雨表。大学生就业时情绪出现浮躁和波动,是心理成长期中不可避免的现象。但是,倘若情绪长期波动井郁闷在心中,不仅会影响到大学生的顺利就业,还会影响大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焦虑、抑郁、、患得患失三个方面都是就业情绪心理问题的重要表现。
4.社会心理问题。
社会心理学是探讨人们的想法、感觉及行为如何因他人行为或想象行为的存在而受到影响的社会心理研究。大学生就业的社会心理问题是大学生就业过程中与社会或者他人的影响有关而产生的心理问题。其具体表现为从众心理、攀比心理、嫉妒心理以及急功近利心理等。
三、小结。
除了上述之外,造成这一系列大学生就业心态的,尚有一些社会因素、家庭因素和学校因素。比如高校的不断扩招、就业制度的不完善、市场经济的影响独生子女家庭的增多、对子女的期望值过高、学科设置的不合理以及就业指导相对缺乏等等。总之,大学生就业心态形式多种多样,并随着社会形势的变化而呈现出新变化。这就需要我们广大研究工作,不断了解新形势、新变化,作出新的科学学术成果,及时给予大学生就业相关心态问题以及时的解决与指导。
大学生就业难问题探析论文篇八
电子商务不论怎么便利、快捷,但却不能减少物流配送这一环节,商品的配送效劳如不能相匹配,网上交易就不能表现前期便利快捷的优势。依据电子商务的特色,对全部物流和配送系统实施一致的信息办理和调度,依照用户订购请求,在物流基地进行理货工作,并将配好的货物送交收货人的一种物流方法,这一领先的、优化的流转方法对流转公司进步效劳质量、降低物流本钱、优化社会库存配备,进而进步公司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具有重要意义。物流配送对电子商务起到如下效果:
(1)进步电子商务的功率和效益;
(2)扩展电子商务的商场规模;
(3)完结根据电子商务的供应链集成;
(4)集成电子商务中的商流,信息流与资金流;
(5)促进电子商务变成21世纪最具竞赛力的商务方法。
2.1相对于别的工业开展的不和谐。
虽然我国已呈现了一些专业化物流公司,但物流效劳水平和功率仍是对比低,首要表如今:如今从事物流效劳的.公司规模和实力都还对比小,只能简略地供给运送和?仓储效劳,而在流转加工、物流信息效劳、库存办理、物流本钱操控等物流增值效劳方面,尤其在物流方案设计以及全程物流效劳等更高层次的物流效劳方面还没有?全部打开,难以供给包含方案、方案、咨在内的全过程的效劳。大都从事物流效劳的的公司,短少必要的效劳规范和内部办理规程,运营办理粗豪,很难供给规范化?的物流效劳。?近几年来,国家财政加大了对物流根底设备建造出资力度,但与别的行业对比,物流业的开展依然对比滞后。根底设备的才能短少,设备的方案不合理,东部运送设备对比发达,约占全国的50%,中西部区域分别只占34%和16%;在运送工具与运送方法上,线路进程少密度低,现代化水平也较低、抗自然灾害才能弱;在仓储方面,我国是以行政部分为系统树立的库房,面积大、数量多、仓储设备现代化水平低;此外,全部物流业的物流办理水平和物流信息化程度都对比低。
2.2政府及有关公司对电子商务物流的注重与知道程度相对短缺。
物流业的开展涉及到根底设备、物流技能设备、工业政策、出资融资、税收与运送规范等各方面,分属不一样的政府职能部分办理。但各职能部分对现代物流知道短少并短少一致和谐的战略思想。如今,商务部、交通部在资历认证方面各有多项政策法规,政府职能部分对物流公司是一种多头办理体制。一些地方政府为维护本地物流公司利益,在交通运送、税收、工商等方面设置障碍,约束非本地物流公司的运营活动,严峻阻止着电子商务物流业的快速开展。现有与物流有关的法令法规多是部分性的、区域性的,短少全国一致性的专门法令文件。
2.3具有商品来历含糊性。
互联网上大大都站点都设有镜像站点,镜像站点通常是坐落别的国家的计算机,其间存储着与初始站点完全相同的信息。选用镜像的意图是防止互联网上“交通阻塞”,使互联网用户访问与之物理位置相对较近的计算机,然后加快信息的交互过程。为此,对网络交易的消费者而言,他并不知道是哪个国家的计算机为他供给了商品或效劳。当然对消费者而言,只需取得所需的商品和效劳,它们的来历情况怎么是无关紧要的。
2.4商业环境相对落后。
我国公司中自营物流的占大大都,这种“大而散”、“小而全”的物资流转规划阻止着我国物流工业的开展,一起构成很多财物的闲置和资金的糟蹋。另一方面,以往条块分割的办理体制构成了如今大批功能单一的货代公司。这些公司效劳规模窄,横向联合单薄,不能供给完好的供应链效劳;再加上档次低,配备落后,无法满意客户在时刻性和效劳质量方面的请求,或供给的物流效劳没能使客户感到比自营物流更有利,因而易构成物流需要效劳的疲软。别的,我国信息盯梢效劳系统和网络系统的落后也制约着物流业的开展。信息效劳和网络系统更新的落后显着使物流业的开展失去了巩固的条件。
大学生就业难问题探析论文篇九
关于高校教师教学发展的内涵,笔者认为,可以分为两点具体来看,教学首先需要满足其教学目的,即高效,快速,并且顺利地达到教学质量,这是对于高校教师教学最基础的要求。而更高层次的要求就是自我提升。高校教师不仅需要完成其教学目的,还需要在不断的教学中积累经验,解决问题,不断提升自己的内在素养。接下来笔者将一一具体分析。第一,教学高效。教学高效性包括许多具体方面,例如课堂教学的含金量,课堂教学的兴趣性,教学过程的顺利性和教学方法的合理利用等等。高校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会遇到许许多多的问题,学生不配合,学生学习效果不好,或者学生受干扰性太大,这些都会影响教学的高效性,因此,改革教师的教学方法以使教师的教学高效性达到目标,就是高校教学发展的内涵之一。第二,自我提升。教师除了教师身份之外还是一个完整的人,因此,不可以忽略教师自身的成长和进步。成为一名真正优秀的教师,需要经过长期的理论学习和实践经验的积累,并且需要极大的耐心和衷心去为学生考虑,为家长考虑,最终实现自我价值。高校教师的教学方法改革也是教师自我优化和自我提升的一个过程,作为高校教师教学发展的重要部分,需要被提起重视。
二、教学方法改革对教师教学发展的作用。
在了解了教师教学发展的内涵之后,接下来,笔者将具体分析,高校教师的教学方法改革究竟如何对教师的教学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笔者认为,在上文中已经提到教学教师发展的内涵之后,本部分内容可以与之对应起来。
(一)教学效果的提高。
首先,教师的教学方法改革是针对高校学生的综合素质低下,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达不到社会就业所需要的要求而提出的优化方案,因此,其主要的作用对象便是教师的教学效果。无论是教师的教学模式改变,还是教师的具体教学方法得到改进,归根结底都是为了提高教学效果,并且达到所要求的高效性。因此,高校教师教学方法改革对于教学发展的首要影响则是显著的提高教学效果,并且更好的为社会储备人才。
(二)教师自身的成长。
在上文中笔者提到,教师教学发展的内涵不仅包括教学效果的提高,还包括教师自身能力的提升,而对于这一点,高校教师的教学方法改革也能够有很好的帮助。众所周知,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高校学生的质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师的自身水平,我们不能指望一个自身专业水平和素质水平都达不到要求的教师能教出各方面都良好的学生。因此,如果要真正的`改革教师的教学方法,并且优化教学效果,教师自身的水平是一定要得到保证的,也就是说,在高校教师教学方法改革中,教师自身的成长会达到一个新的高度。
三、全面推进教学方法改革。
在了解了高校教师教学发展的内涵和高校教师教学方法改革对其的影响之后,我们可以确定,高校教师教学方法改革有其优越性和可执行性,并且迫在眉睫。因此,接下来笔者将就自身的调查总结,对全面推进教学方法改革提出建议。
(一)新理念的树立。
俗语说,态度决定一切。换个角度来看,这句话也说明了人们的观念对于其行为的影响作用。因此,笔者认为,要真正全面推进教学方法改革,必须首先树立全新的理念。新的理念应该是先进的,积极的,多样性的。当代高校教师的教学方法不应当是照本宣科,生搬硬套,而是需要在自身理解教材,课本和教学大纲的前提下融会贯通,有所取舍的进行教学,与此同时,利用现有的先进技术和不同的教学方法交替进行,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爱思考,敢发言的学习习惯,在提高课堂兴趣性的同时,也提高课堂的含金量,让每一位走出课堂的学生都能够感受到知识的充盈。只有教师树立这样的新的教学理念,才能够更好的为学生带来知识的视听盛宴,让每一位学生都切实提高自身的理论知识水平和实践水平。
(二)新机构的设计。
在教师的自身水平提高之后,学校也应当大力支持教师教学方法的改革,其首要措施便是建立一个全新的教学设计机构,此机构应当总管全校的教学设计,将每一位教师的教学风格,学生所使用的教材,课程安排,教学多样性的可行性等等都纳入管辖,从最大程度上在保证学生的学习自由度的同时,让知识无所不在,使教学更加规范。
(三)新制度的设立。
最后便是关于新制度的设立,无论是教师采用怎样的新的教学方法,还是学校设立了如何先进的教学设计机构,都应当采用新兴的教学评估制度进行监督和管理。新制度应当包括学生的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教学活动等等,不应当以分数论英雄,也不应当采用放羊式管理,而是在有效的引导和适当的管理的前提下,使学生最大程度上激发自己的潜力,达到更高的水平。此外,新的测评制度还应当是对教师的约束,给予学生评价教师的权利能够让教师更好地约束自己的教学行为,反省自己的教学方法,更好地促进高校教师教学方法改革。
参考文献:
大学生就业难问题探析论文篇十
(1)加强管理。管理人员应选择技术娴熟、经验丰富、整体素质较高的设计团队,这类团队一般都具有先进的设计理念,最新的工作设备以及经验丰富的设计人员,能够达到理想的设计结果。(2)加强理论学习,提高设计素质。土建工程的设计人员应加强自身对设计理论与方法的掌握程度,这对提高土建工程的设计水平至关重要。(3)设计计算严密。设计人员应考虑到每一方面的因素,核对好所有数据,使设计结果能够满足各种条件下安全要求,避免疏漏某一项目的安全设计。(4)详细的设计图纸。由于设计人员与实际施工人员之间有较大的技术差距,因此设计人员应不怕麻烦,详尽、严谨地对一些细节加以说明,保证不同层次的施工人员都能看懂,从而提高工程质量避免错误理解图纸等不必要事故的发生。(5)加强监督管理。当设计方案通过审核后,设计人员应时刻与施工范围保持联系,保证实际建设中发现问题能够及时改正。对施工人员提出的建议或问题能够认真对待。
3.2设计的经济性。
(1)加强管理。管理人员对投标公司的设计方案进行对比,安全性是首要因素,其次对比其经济型、美观度等条件,选出最优设计,从根本上节约开支。(2)不局限于标准图。设计人员在设计工作中为了减少工作量和设计漏洞,往往会采用标准图。而标准图由于没经过严格经济计算,很容易造成超支问题。因此,设计人员应保持一颗踏实勤奋的心态,逐一审核设计方案,在能节约的地方尽量节约设计,做到既保证工程安全性,又保证设计的经济性。(3)减少多参数设计的安全积累。土建工程构建设计应考虑多种因素,例如我国最常见的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时应考虑材料的选择、横截面大小、形状、钢筋的粗细等,多种因素导致了同一荷载数值的两个构件并不相同。因此设计人员在保证构件强度的前提下,尽量设计出既经济又美观的构件。(4)搞好部门之间的关系,以大局为重。土木建设工程会涉及到众多部门与单位,例如数据整理、拆迁办、设计单位等等。在实际生产中这些单位应该抛弃本位主义,与其他单位积极合作,以大局为重,减少工程成本,加快工程建设进度。
4结束语。
土木工程建筑结构设计事关国家与人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决定了工程的安全性和使用寿命,是整个工程的重中之重,因此设计人员应加强重视程度,提升自身设计水平,设计出安全经济的施工方案,提高我国土木工程的整体质量,维持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发展。
大学生就业难问题探析论文篇十一
随着高等教育产业化发展,高校的办学方法、社会职责、学科定位等都亟待改变与完善。时至今日,毕业生就业率已经成为衡量一所普通高校核心竞争力的一项重要指标。本文以目前高校大学生就业难为着眼点,从更新办学思路、构建和谐校园、加强就业指导和教育等方面,浅析高校大学生就业工作的开展。
关键词:学生就业办学思路教育自主创业。
从1998年的高校“并轨”、扩大招生开始,能够说我国高等教育迈入了空前的跨越式发展阶段。高等教育产业化已成为不争的事实。随之而来的,是对于高校的评价之中,大学生就业率成为一项重要的指标。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当前我国宏观就业形势趋紧。有关调查显示,目前的经济形势变化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已产生相当程度的不利影响,在毕业生总量持续增加、需求相对缩减的状况下,高校毕业生就业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那么作为一所普通高校,就应如何做好学生的就业工作,本文试从几个方应对这一问题进行初步论述。
1、更新办学思路求发展。
准确定位办学思路已经成为各个普通高校办学的重要指导思想。要坚持“教育为社会服务”、“办学适应社会需求”、“教育以就业为导向”的指导思想,实现专业设置由追求扩大招生效果到适应社会需求的根本转变,明确以行业、专业为基础,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拓宽专业口径为主线,以同类专业转向为补充,全面、协调的发展思路,平衡供求关联,实现健康发展完成办学以就业为导向的舆论阶段向办学以就业为导向的实质阶段的转变,构成传道与育人的结合,课程设置与技能考核标准同步,学生管理、教学质量与就业管理并重,学生思想教育与就业教育接轨的良好格局。
2、统筹兼顾,构建和谐校园。
就业工作是一项系统工作,需要至上而下的齐心协力,更需要部门间的支持、配合与默契。坚持以人为本,重点是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为核心,我们用这个核心来统一思想,实现各项措施的相辅相成,围绕中心工作推动学校可持续发展的方法,就是统筹兼顾。统筹兼顾要求我们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发展中各项工作的相互关联。我们要认识到把社会调查、研究与专业设置、专业发展方向结合起来,提高办学适应社会的发展和需求把专业评估与专业建设及调整结合起来,提高专业设置及办学规模的科学性把新生人学教育与学生的职业生涯设计结合起来,明确学生的奋斗目标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同职业教育结合起来,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含金量把学生日常管理与就业教育结合起来,促进学风校风的建设。
3、指导学生转变就业观念。
如今,每年的大学生就业工作都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牵动着大众的神经。大学生就业难,已成为社会性的话题。其实,在我国经济蓬勃发展、高等教育从精英教育向大众化教育转变的这天,大学生就业难,只是一个相对而暂时的难题。对广大高校学子而言,与其怨天尤人,不如摆正求职心态,以用心向上的态度应对就业。“自主择业、双向选取”为大学生创造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制度环境,这个环境既蕴含着参与竞争的无限机遇,也意味着大学生将面临越来越多的来自就业环境的挑战;既意味着个人拥有选取工作的主动权,也意味着要承担相应的职责和风险。大学毕业生要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应当明白择业的首要因素不是高收入、高地位,而是社会需求和个人发展的最佳结合。要把眼光放得长远些,把就业当作职业发展历程的起点,不好过分计较短期内的利益得失,不好与别人盲目攀比。
4、不断提升学生的就业潜质。
加强大学毕业生就业潜质建设,不断提高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层次和就业率,需要政府、社会、学校、学生、家庭等各方面的发奋和参与,提升大学毕业生的就业潜质。应着重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合理调整专业,不断增强专业设置与市场需求的契合度;第二,坚持特色育人,着力提升人才培养对社会需要的适应性;第三,强化就业指导,全面增强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的竞争力。
5、鼓励学生勇于自主创业。
为发奋促进大学生创业,有必要从提高科技创新水平促进就业的高度入手,发奋培育有利于促进大学生创业的良好环境。高校能够透过一些成功案例的示范作用,加强创业培训与创业指导等措施,切实提升大学生的创业潜质与创业知识,不断促进大学生创业。
6、建立培养一支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的就业指导人员队伍是形势发展的客观要求。
做好就业指导工作,除了设置独立就业指导机构之外,还应建立培养一支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的就业指导人员队伍。所谓的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的就业指导队伍应由一批具有学科前沿理论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组成。这种模式的用心作用在于:一方面,选拔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能准确把握学生在就业过程中常出现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指导;另一方面,能不断依托科研来系统总结就业经验,进一步指导学生实践,使学生就业指导实践更全面、更系统,最终实现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互动。
7、重视和加强心理咨询与服务机构在学生就业指导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大学生处于青年期,这是人生中心理变化最激烈的时期。在这一时期,他们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正处于成型期,具有较强的可塑性;他们的心理发展还不成熟,情绪也不稳定,在面临就业等一系列困难和挫折时,心理的冲突和矛盾便会发生,从而产生迷惘、烦躁、紧张、忧虑等不良心理现象,造成心理失衡。心理咨询服务机构是心理障碍毕业生求职就业的有效指导者。对于在求职过程中出现心理问题的毕业生而言,心理咨询服务机构是他们倾诉郁闷的地方,从事心理咨询服务的老师是他们的倾诉对象。具有熟练心理辅导技巧和就业指导知识的心理教师可根据毕业生求职的身心感受,对其进行心理辅导和就业指导,帮忙他们克服不良心理因素影响,使他们坚定信心,再鼓勇气,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采取有效的方式、方法,用心参与竞争竞聘,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
8、开展就业拓展教育。
就业拓展教育就是依托就业工作在全体学生中开展系列就业教育,我们能够透过检验就业拓展教育的效果来评估就业工作的效果,这对发挥就业工作潜能,引导和推动学风建设具有重要好处。普通高校能够透过就业工作建立学生实训中心等机构,为学生带给优质资源,提高学生的专业实践潜质。同时建立校企合作培养模式,保证学生的就业,带给提前一年熟悉岗位的平台;依托校内外讲座团、网络课堂、企业人力资源服务等资源为学生带给职业生涯规划服务,增强学生职业规划的主动性,对学风建设构成有力支撑;就业拓展教育能够成为丰富学风建设的载体,提升工作的有效性;就业拓展教育能够提高学生的专业学习信心,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
9、桥梁和纽带作用。
由于党员毕业生通常都能较早落实就业单位,他们有更多的精力来协助老师开展就业工作。一方面,充分发挥毕业生党员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每个党员对口几位就业弱势的同学,及时了解就业困难学生的求职意向和求职心理,带给就业信息并解决思想困惑。另一方面,由于四年级学生大多数都处在离校实习阶段,学校与学生的沟通不通畅,此时学生党员便充当班级的就业联络员,利用网络等信息平台将学校的就业信息有针对性的发布给到需要的同学。
总之,高等学校在人才培养目标规格上的定位,对学生的就业具有直接决定性影响,学生能否就业关联学校的生存力和发展力,做好学生就业指导工作对学生顺利就业具有用心作用。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把实现社会就业比较充分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九大目标任务之一十七大报告再次强调“就业是民生之本”,要求“加强政府引导,完善市场就业机制扩大就业规模,改善就业结构。”因此,大学生就业指导具有深远愈义。大学生就业问题关乎国家的稳定,社会的和谐,个人的发展,随着高校扩招,全国高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已经推进到了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就业工作应本着从实际出发,大胆创新,实现全体学生的顺利就业。在用心采取有效措施的基础上,稳步推进普通高校的大学生就业工作。
大学生就业难问题探析论文篇十二
哲学家圣奥古斯丁极为关注后来所谓的“恶的问题”。我将把这一“问题”本身当作一个问题来考虑,因为它表明了我们对世界和上帝有过分的期许和要求。恶的问题再次显现了我们的责备倾向和对权利资格的不正当想法。
早在史前时代,人们就明白好人也会碰上坏事。而且自史前时代以来,这一直就是关切、错愕的根源,是不解之谜,还是过度哲学化、神学化、理性化的借口。或许更令人气恼却在形而上学上同样迫切的是,很显然,坏人也会有好事,即那些进行伤害的人并不总是会有报应。
苦难这一事实,压倒性地规定了恶的问题。佛陀教导的第一条高贵的真理就是,“生命就是受苦。”全知全能的善良上帝竟然容许自己的领域内有恶存在,面对这一悖论,一直以来有诸多尝试性的解决方案。基督教和伊斯兰教中最突出的方案就是,天堂和地狱的双重承诺和威胁。这种化人类悲剧为神圣正义的做法有许多形式,既有粗糙的形式,也有精致的形式,前者有极令人厌恶的电视布道者所讲的那种粗糙的奖惩模式,后者则有卢梭和康德那种精巧的“世界的道德秩序”观;但我不想进入这种神学迷宫,对它们分类梳理。我的大致看法是,这种信念即使无法证明,也完全值得尊重,在这里,我不想对此加以辩护。
但并非所有这类信念都是美妙的。不怎么令人生厌但同样成问题的是,把它们当作发狂者的安慰剂。若丧子的父母有适当的宗教信仰,对他们说“这是上帝的旨意”,能够唤起的只有同情,不会有哲学争论。但是,安慰剂并不是解药,而且,若撇开其疗效不说,从此世生活的观点来看,极乐世界也无法补偿被悲剧斩断的人生。为了回答或解释恶的`问题,出现了无数多少有些独创性的方案,其中一种是修补和弱化上帝概念。有人说,信仰只是要求人们相信上帝很有能力,但并不是全能,或者说,上帝有极其出众的知识就够了,无需全知,当然,这在逻辑上是不可能的。
在这一标尺的精妙末端,人们可以想见,是那些试图解决这一问题的“干瘪的”逻辑方案,尤其是没有充实“恶”的概念,但这才是问题的实质核心。另一方面,只需一点点哲学或神学诡辩术,一般人就会轻易地相信我们不能期望知晓上帝的“神秘行事方式”这类解释。因此,他容许人类生活中有苦难和死亡的事实,并不一定与他关心普通人这个观点相矛盾,而且拿这些与情绪和期望作比较也完全不得要领。最为著名的说法是,他的这一创造是“所有可能的世界中最好的那个”,恶和苦难都是在必要的范围内——在某种意义上,我们是不可能理解的。
与通常谈论这一问题的框架相反,恶的问题与相信上帝存在或相信来生并没有关系。加缪是一位无神论者,然而恶的问题以及人类苦难的存在扰乱了他天生的正义感和公平感。反而是对神学廉价琐碎的利用,借此否认或合理化苦难,而不去直面它,或像他所推崇的古希腊人那样,让它有点价值——即使无法让它美,也至少可以让其有意义。要质疑恶的问题,我们不必去质疑上帝的性质和存在,或对来生的信念。相反,要去质疑恶的问题,我们必须时刻记住好运的偶然性,明白否认不幸的必然性和生命的有限性,是多么地不理智。
因此,我们质疑那些对上帝和来生观念的滥用,因为它们罔顾事实,压制了我们最深刻的情感反应,还向我们保证说,我们所受的苦难都是值得的。
大学生就业难问题探析论文篇十三
1999年教育扩招,我国高校毕业生人数由20xx年的95万扩展到20xx年的728万,仍有不断扩张趋势。我国现阶段劳动力市场正处于转型时期,毕业生数量供大于求,部分资源型、装备制造型和压缩产能任务较重地区失业率较高。在严峻的就业形势下,大学生就业已然成为人们广泛热议的问题。据调查统计,贫困大学生占总毕业生人数的20%左右,由于自身条件和外部因素的限制,贫困大学生更难找到一份心仪的工作,贫困大学生已经成为就业弱势群体的一部分。
1、主流劳动力市场的排斥。
贫困大学生出生于劣势阶层家庭,来自经济不发达地区。从小接触不到优质的教育资源,人脉稀缺。这部分大学生就业更多的会进入次级劳动力市场,总体就业质量和满意度不高。20xx年12月,中国社科院发布的《社会蓝皮书:20xx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指出,“家庭的城乡背景对毕业生的就业机会有显著影响”。蓝皮书中的数据显示,截止20xx年9月底,来自城市家庭的本科生就业率是87.7%,来自农村家庭的本科生就业率则只有69.5%。从就业质量看,城市家庭出身的毕业生进入公有制部门的比例(47.8%)远高于农村家庭出身的毕业生(31.1%),城市家庭出身的毕业生进入外资企业的比例(10.4%)也比农村家庭出身的毕业生(2.5%)高。[1]河北省高校大部分为省属院校,招生结构较为单一,毕业生大部分为省内生源,毕业求职集中在北京、天津、石家庄,这些地区不缺优秀人才,竞争大,贫困大学生跻身其中,受阻很大,不容易找到好工作。从某种程度上说,主流劳动力市场更青睐于家庭背景好的学生,贫困大学生常常被排斥在外。
2、就业资源不完全。
3、自身能力较弱。
1、完善就业机制,拓宽就业渠道。
政府部门应该充分发挥调节机制,严格监管用人单位,健全劳动监察机制。建立健全公开透明机制,加强企事业单位用工规范化。鼓励开展公平竞争,为贫困大学生就业营造公开透明的环境。重点解决用人单位和求职者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近期政府公布了一些一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和各地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对于学生找工作带来了很大便利。要加强网站的知名度,吸引更多的企业利用这个平台进行人才招聘,严格控制企业来源,为学生提供健康便利的择业环境。政府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增设就业岗位。
为在校贫困大学生多提供就业实习机会,帮助学生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工作能力。要做好毕业未就业学生的实名制工作,并通过落实有针对性的培训、见习、岗位推荐、就业帮扶等“一对一”就业服务措施,使每一位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和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河北省积极响应政策号召,已经在石家庄举办全省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工作培训班。
2、提供贫困大学生就业指导,鼓励学生自主创业。
学校在学生找工作前要对学生的择业观进行引导,让贫困大学生找到一个合适的定位,寻找适合自身发展的岗位。这就要求各大高校建立健全完善的就业指导体系,聘请经验丰富的指导老师,开设各项职业规划课程,把就业指导落实在实处。设有专门的就业指导中心,为学生开放,把中心放到学生就业质量,而不是就业数量上来。转变贫困大学生畸形就业理念,进行职业平等教育,鼓励贫困大学生回乡发展,带动地级及以下地区发展。
贫困大学生提供到大型企业参观的机会,开阔贫困大学生视野,激发贫困大学生创业灵感,向有创业想法的贫困大学生引荐企业家,指导学生创业。河北省就业服务局为了加强我省高校就业创业政策的宣传力度,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联合114求职平台举办“河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有奖知识竞赛”活动,为大学生创业打下了良好基础。河北省出台政策规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个人贷款给予全额贴息。
3、贫困大学生综合素质培养。
贫困大学生因为自身综合素质问题在择业竞争中经常处于劣势地位。贫困大学生要充分利用社团资源和一些比赛,不断提高自己应变能力、口语表达能力等,考取本专业相关资格证明,提升自身专业素质。在校期间多关注各大企业实习招聘,积累工作经验,为自己将来就业做准备。各高校要积极引入行业专才来作为专业建设的带头人,河北省各高校要抓好京津冀一体化发展的优势,积极引进北京天津等地的优秀专家学者来开办讲座或授课,开拓学生视野。提高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推动创业项目资本对接,开办高校人才交流互动平台,提升学生的学习科研素养。学校要注重专业设计与社会需求相结合,课程设计与实际相结合,重视实践教学,提升学生的专业素养和职场素养,为学生顺利进入职场作铺垫。
大学生就业难问题探析论文篇十四
论文提要:刑事诉讼中超期羁押现象较为普遍,这既损害了司法机关形象,也侵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究其原因,有法律制度上、执法观念上和司法职能上的原因。文章对超期羁押的不同表现形式作了简要分析,并就如何完善现有刑事诉讼羁押制度提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用羁押手段不应是首选和原则;将取保候审作为未决羁押司法救济手段;制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超期羁押申告权行使的具体程序,建立未决羁押司法救济制度;改革未决羁押机构之归属,由司法行政机关进行管理等。
在职权主义诉讼模式及“重打击、轻保护”的传统司法理念下,公安司法机关适用拘留、逮捕等引起犯罪嫌疑人被关押的强制措施成为原则,而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非监禁性强制措施则是例外。同时,司法实践中虽注意了办案期限,但普遍地存在忽略对羁押期限的严格遵守,容易出现超期羁押问题,产生影响司法公正形象、侵犯人权等不良后果。因此,本文从超期羁押现状分析入手,对我国刑事诉讼羁押制度进行反思,认为公安司法机关要以依法适用非监禁性强制措施为原则,减少羁押的发生以及不当的羁押延长,以严格的程序公正,坚决防止超期羁押现象的发生,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实现。
一、超期羁押的现状、危害及原因。
月全国人大内司委刑事诉讼法执法大检查调查报告指出:4年来(从97年开始),各级检察院发现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在办案中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累计达299291人(次),已纠正250594人。207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出《关于清理超期羁押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至当年11月底,全国各级法院结合深入开展的“公正与效率”司法大检查,对社会普遍关注的超期羁押案件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清理,清理出超期羁押案件1967件4060人。但是,虽然经过上述执法大检查和集中清理,实践中纠防超期羁押的效果并不明显,有关纠防超期羁押的制度也未得到真正落实。比如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因身体原因加之长期羁押,案件未结即在看守所死亡,案件只能终结。今年初,本市一政协委员在政协会上对此即提出置疑,称某区看守所去年就有三名在押人员送到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死亡原因系心力衰竭,呼吁检察机关进行监督并调查处理。
对于超期羁押,法律虽未明确其属性,但显然属于违法,司法实践中,超期羁押的`危害具有一定的隐蔽性:被超期羁押者大部分被判有罪,审前羁押的期间抵入刑期,于是从结果看似乎对被告人没有造成多大的损失,但本质上也是一种不合法行为。对于因错误逮捕而后被超期羁押者来说,其损失的主要原因应属错误逮捕,而非超期羁押,更是一种非法羁押。笔者认为,超期羁押有着明显的危害:一是严重侵犯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基于无罪推定的原则,在法院判决有罪之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受到的被剥夺人身自由的严厉措施,对其身心损害明显,如果是无罪之人,这种损害的严重性是不能简单以国家赔偿来修复的;如果所犯罪行较轻,但羁押的期限超出了应判处的刑期,尽管可能处刑时会提高刑期以避免国家赔偿,但无疑违反了罪行相适应原则,加重了对被超期羁押被告人的刑罚,对他们的人权侵害是显而易见的;二是严重影响了司法机关的公正高效执法的形象,也不利于执法水平的提高。刑事诉讼法有关公安机关侦查羁押期限、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办案期限的规定,各机关应当严格遵守。如果连法律规定的基本办案程序和期限都不能严格执行,那么执法的公正性就值得怀疑。同时,“迟到的正义是非正义”,一个人被无辜关押数年后得到的无罪结论有什么意义。如果司法机关把羁押作为侦、办案件的纯粹工具和手段,认为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正常的,不羁押就影响到对犯罪的追诉,是不正常的,这毫无疑问会增长司法人员的惰性,降低责任心,使司法机关打击、惩治犯罪的能力得不到有效提高。
大学生就业难问题探析论文篇十五
李旺城。
[内容提要]:本文由二则真实案例入手,引发对超期羁押问题的思考:造成超期羁押的原因究竟有哪些?从哪几个方面有效地去解决超期羁押问题?笔者客观分析了超期羁押现象的内外因素,提出了“完善羁押立法建设的三个点,增强诉讼监督职能三条线,提高司法人员素质三个面”的“三三联防”机制。
[关键词]:超期羁押有罪推定司法救济预防机制。
有这样二则案例:广西玉林市的谢洪武在“无卷宗、无罪名、无判决”的情况下,被当地公安部门自1974年6月至10月超期羁押了28年,详见《文摘报》6月8日第三版;四川自贡监狱刑满人员杨宗华因患有精神分裂症样精神障碍而被家属拒绝接收,结果被迫滞留在监狱,从1987年至20被监狱超期羁押了,详见四川在线网年4月14日讯。
沈家本曾言:“狱者,感化人而非苦人辱人者也。”如上述二则案例一样,超期羁押既是司法实践中的热点、难点,也是我国当前羁押制度的瓶颈之一[1],其问题的严重性在今年更是引起了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的高度重视[2],全面地分析超期羁押产生的原因,科学合理地提出解决方案已经成为党和国家在诉讼法方面体现“三个代表”的重要标志!笔者根据高检院的指示精神,结合当前“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教育,从分析超期羁押的主、客观原因入手,力求探索和深化解决超期羁押问题的预防对策和救济途径。
所谓超期羁押是指司法机关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过程中,超过法定的羁押期限而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违法行为,其主要包括:超期拘留和超期逮捕。超期羁押作为最严厉的强制性措施滥用,其本身具有违法性、侵权性、渎职性和社会危害性。究其原因,不难发现它的存在是一个极为复杂的社会各种问题综合作用的结果,总的说来包括内在和外在两个方面的因素。
(一)超期羁押产生的内在因素:司法机关、执法者的执法理念和价值取向是的深层次和内在原因。
1、“有罪推定”思想根深蒂固。有罪推定是指在刑事诉讼中首先假定被羁押人是有罪的,如果被羁押人拿不出证明自己无罪的确凿证据来,我们就推定其是有罪的。由于这种思想的潜意识作用,当司法人员不能足以证明被羁押人有罪的情况下,便以种种借口和托词对被羁押人进行羁押,甚至借用“补充侦查”为名义进行超期羁押。
2、“重实体,轻程序”的思想严重。所谓重实体,轻程序是指司法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在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及量刑上重视依法办事,而在诉讼程序上则掉以轻心。有的司法人员过分强调法的实体价值而忽视了法的程序价值,仅看到法的特殊教育功能而放弃了法的一般教育功能,造成“重惩罚、轻保障,重打击、轻维权”。
3、“英雄主义”的思想泛滥[3]。所谓英雄主义是指司法机关在案件事实没有完全侦查清楚之前,出于单位或个人私利目的向上级机关、新闻媒体邀功取宠。在经过上级赞赏和媒体炒作之后,一旦案情突变,发现被羁押人犯罪证据不足时,便不得以用种种借口超期羁押。
4、人权观念谈薄。人权是当今社会民主、法制的首要保护的主题,在司法实践中也是不容忽视的一个重要内容,而我们的个别司法人员在这方面恰恰相当薄弱,认为关的都是罪人,多关一天无所谓,所以直接导致该移送的移送不了,该结的案结不了,该进入执行程序的进入不了。
(二)超期羁押产生的外在因素:是我国之所以产生大量超期羁押现象的必然性、“合法”性原因。
1、立法制度原因。(1)首先在立法形式上。第一,我国刑事诉讼法没有将羁押期间与诉讼期间进行严格分离,致使羁押期间严重地依附于诉讼期间或者办案期间,使得羁押期间的延长完全服务于侦查破案、审查起诉甚至审判的需要[4]。“无权利则无诉讼”,“无权利则无程序”。如果说诉讼期间的延长所导致的诉讼拖延,已使犯罪嫌疑人遭受长时间的讼累,那么羁押期间的延长更是使犯罪嫌疑人承受更大程度的非正义。第二,我国刑事诉讼法在羁押制度上没有贯彻“成比例”或者“相适应”原则。由罪刑相适应原则引申,羁押制度的“成比例”原则便是程序正义的理念。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一个可能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的嫌疑人和一个可能被判处甚至无期徒刑的嫌疑人,在审前羁押的期间上可能完全一样。这显然是极不公平的,也不符合强制措施适用上的谦抑原则。第三,我国刑事诉讼法没有将刑事拘留、逮捕与羁押实现严格的分离,而是几乎混为一谈,导致羁押在适用上出现严重的任意化和随机化。在英美,逮捕通常只会带来24小时的羁押状态,之后是否羁押须通过中立法官的羁押听证程序。相比之下,我国的刑事拘留、逮捕一旦获得授权,就意味着可以将嫌疑人采取长达14天甚至是37天的持续羁押。
(2)其次在具体法条上。第一,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4、126条规定,省检察院立案的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延长一个月的羁押期限后,又自行批准延长两个月的羁押期限,这是有背于我们的立法价值取向的,给了超期羁押现象有机可乘。第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7、128条规定,容易在司法实践中通过立两个不同罪名或身份不明为由使羁押期限重新计算,从而“合法”达到延长羁押的目的。第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5条规定,在法庭审理中检察人员发现所提起的公诉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提出建议需要延期审理的,可以延期审理,但是却没有明确的规定延期审理的期限和次数,从而为超期羁押现象开了绿灯。第四,一般法理认为:“任何人不能成为自己案件的法官。”而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96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由最高法院自己决定。这一条款在法理意义上不利于被羁押人权利的`实现[5]。
段都难以保证涉案嫌疑人及时到案。
3、承办机关原因。第一,经费不足。现在公安机关办案经费严重不足,单靠政府的拨款远远不够用,往往都是要受害单位出车、出钱到外地办案,或是要求受害人个人交一定的办案经费,交不起的案件审理就会受到影响:该取回的证据取不回,该找的证人没去找;由于时过境迁,证据也就得不到落实,案件久侦不决,超期羁押现象也就司空见惯了。第二,警力不足。现在公安体制改革后预审机构已经撤销,原来的预审人员充实派出所的刑警大队,连侦带审,由于管辖地区偏大人口太多,犯罪基数又大,一个派出所的警力应付全辖区的刑事案件确实心有余而力不足,往往是抓了人来搞突审。办案粗糙导致在报拘、报捕时遇到麻烦,退补又需要一个周期(二十多天一个来回),故延长羁押成了顺理成章的事,甚至有时警力不足导致抓回来的人没有人力去审查。第三,工作效率不高。在侦查、起诉、审判上都存在效率不高的问题,该在期限内办完的事情做不完,一天能做完的非要等一个星期,等到该报会研究时又因客观原因不能上会导致延期。解决此类问题的一个办法是合理简化案件诉讼程序,对于承认罪名和事实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4、案件的原因。第一,取证难。警方在侦查中,由于群众对作证的意识不强,不讲真话有之,不敢作证有之,作伪证有之;有的群众做了证、讲了真话,往往遭到报复、不公正待遇、被告人家属的殴打和谩骂,于是便撤证或翻证,从而导致早就应该移送的案件搁浅,造成超时效羁押。第二,先供后翻。由于在侦查机关在刚立案审理时警方采用“非常措施”,这样的对象往往是年轻的犯罪嫌疑人;对于中老年或妇女一般有的采用精神折磨其肉体,如只许站不许坐;有的24小时不准睡;有的扣吃扣喝。在这种情况下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往往是不真实的,环境稍微一改变,就会马上翻供,导致案件审理从头来过,侦查时限不得不延长。第三,同案犯在逃,在押犯的犯罪事实不清,影响结案[7]。在共同犯罪案件中,同案犯在逃有时会严重影响对在押犯犯罪事实的认定,同时对在逃同案犯的追捕未必能及时有效,导致结案困难。第四,疑难案件向上级请示未能及时得到答复。遇到疑难案件,一般都须向上级领导请示。实践中,有的疑难案件各方面原因错综复杂、牵涉面广,上级未必能及时作出答复,使得案件诉讼受阻。
总之,内因和外因是产生超期羁押的主、客观方面的原因,是我们本身所固有的制度、体系不科学、不完善的外在表现,这就要求我们在今后解决超期羁押问题过程中对我们原有的法律体系进行全面的综合的考虑、比较、分析,从而在程序上为我们这场反超期羁押的战斗提供有力的保障和规范上的支持。
当前,我国学术界对解决超期羁押问题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将拘留权和逮捕权赋予给承担诉讼职能的公安、检察机关,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实质的程序救济手段,缺乏必要的制约机制,这不利于法制的统一和人权的保障,故建议取消人民检察院的批捕权和公安机关的拘留权,由法官统一行使强制措施的审查权,且被告人有权要求法官对强制措施的合法性和公正性进行审查。第二种观点认为,将逮捕批准决定权保持原状但对逮捕程序做较大的完善。可以批捕公开质证程序,使逮捕的决定必须经过犯罪嫌疑人及辩护人的公开质证方能决定其效力。
但是就我国司法制度的现实而言,采取第一种观点需要对司法体制做较大的变动,适时阻力可能较大;采取第二种观点则需要巨大增加我国的司法资源,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于审前的程序公平判断上,这不符和我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根本任务和我国的经济实力。因此,笔者在批判继承两种学术观点的同时综合分析超期羁押问题产生的内外因素,有针对性地提出“三三制”的超期羁押预防对策:即“完善羁押立法建设的三个点,增强诉讼监督职能三条线,提高司法人员素质三个面”。
(一)完善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立法建设,在制度上时间、地点、人物三个点的结合上来杜绝超期羁押。
1、从时间上,按照比例性的原则确定羁押的期限。在这一点上既可以参照我国刑法中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也可以参照外国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例如,意大利刑事诉讼法的规定[8]。使预防性的羁押的总期限时间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超过被指定之罪规定的最高刑期的2/3。这样可以根据不同的案件规定不同的羁押期限,一般的刑事案件的羁押期限可以规定的相对短些,重大复杂的案件则可以规定的长些。同时一旦达到最高的羁押期限,应当立即改变强制性措施,从而保证被羁押人的合法权利。我国最高人民法院于9月28日颁布了《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的若干规定》就具有积极意义。
2、从地点上,对不同诉讼阶段的羁押地点加以明确的法律限制。将除逮捕外的强制羁押措施实施地放在公安机关,而一旦犯罪嫌疑人被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批准逮捕之后应当立即更换其羁押场所,也就是使公安机关的羁押权与侦查权相分离,从而有效地防止羁押权的滥用,确保犯罪嫌疑人不受妨碍的行使其基本的防御权[9]。
3、从人员上,建立超期羁押个人追究制度,使任何违反法定羁押期限的个人都会受到经济、行政甚至刑事制裁。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有句名言:“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10]。”因此,应当根据责任者的主观过错和超期羁押造成的客观后果追究其不同责任。被超期羁押者、其近亲属、律师和羁押地的专门负责人员都可以提出申诉,而检察机关提出违法通知书并负责检查对违法通知书的实际履行情况。责任者所在单位的纪检部门也要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并负责落实处理,同时向检察部门备案。
(二)强化检察机关的诉讼监督职能,强化超期羁押的预警机制、同办案机关的联席会议机制、换押制和定期催办制度三条线,在客观上杜绝超期羁押现象,保护被羁押人的诉讼权益。
1、严格执行换押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堵塞换押过程中的脱节问题。检察机关要强化法律监督,认真贯彻执行“两高”、公安部《关于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关于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期限的规定坚决纠正超期羁押问题的通知》精神,一方面自觉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换押程序,做到衔接到位、反馈及时,谁出问题谁负责;另一方面,通过检察建议等多种方式保证相关单位和办案人严格执行法律。
2、强化监督手段,变监所部门的单一监督未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监所检察监督等部门的共同监督。实践证明这种“对口”监督方便可行,能充分发挥侦查监督部门和审判监督部门的职能,促使犯罪嫌疑人在羁押期间各个诉讼阶段得以有效监督。
3、不定期与办案单位反馈交流、定期向人大进行汇报,加强监督协调力度[11]。采取对超期羁押较长案件可由人大进行个案监督,对一般超期羁押案件实行跟踪监督的原则。对已经超期羁押的及时提出书面建议,向办案单位询问造成超期羁押的原因,予以纠正;并深入办案单位,对办案单位的改正情况挂牌监督直至问题解决。
(三)真正提高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个人职业素质,在司法准入、职业培训和执法理念三个面上加大力度,从主观上解决超期羁押现象的存在。
1、严格司法准入制度。目前,全国进行的统一司法考试制度是解决司法机关进人不严的有效办法。这项制度一定要长期坚持下去,不能有丝毫的懈怠和放松。
2、进行长期有效的在职培训。对现有在职司法人员进行长期有效的、多渠道的、大范围的培训工作,加大司法人员任职期间的考核力度,真正让知法、懂法、守法的人员来执法,从而减少因办案人员个人的学术、思想和道德问题带来的人为性的超期羁押现象。
3、灌输科学的司法执法理念。需要加大对现有司法人员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和法治观的培养,做到能真正用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思想武装头脑,用“三个代表”的思想衡量自身行动,从而保证整个司法诉讼程序的公平和正义!
[1]我国羁押制度的瓶颈包括错误羁押和超期羁押,其中超期羁押问题更具有普遍意义;解决超期羁押问题对我国保障人权,强化法律监督和建设法制国家具有重大的意义。
[2]如最高检今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把超期羁押专项清理作为重要组成部分,截止到7月底全国就累计纠正检察办案阶段超期羁押359人,摘自《我国力争实现办案阶段无超期羁押》,中国新闻网2003年7月22日讯。
[3]孟波:《超期羁押的司法救济机制》,发表于法律资料文库网。
[4]陈瑞华:《超期羁押问题的法律分析》,载于《人民检察》20第9期。
[5]刑事诉讼法条文的相关内容:第一百二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二十六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第一百二十七条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第一百二十八条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第一百六十五条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三)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是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6]陈卫东、郝银钟著:《被告人诉讼权利与程序救济论纲》,《中外法学》第3期载。
[7]郑华:《超期羁押原因与对策探究》,载于《检察时空》第4期。
[8]意大利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人涉嫌实施的犯罪预计可能判处6年监禁刑的,审前羁押的法定最高期间为2年;而涉嫌犯有可能判处6年以上监禁刑甚至终身监禁的,审前羁押的法定最高期间为4年。
[9]陈瑞华:《审前羁押的法律控制-比较法角度分析》,《北京政法论坛》20第4期载。
[10]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154页。
[11]冯敬之:《超期羁押的原因及对策》,载于20《检察日报》。
大学生就业难问题探析论文篇十六
教学实践智慧是指教师在教育理论指导下,在教学实践活动中所获得的认识和积累的教学经验以及深刻洞悉,感悟、反思和灵活应对复杂教学情境的综合能力系统,具有动态生成性、实践性、个体性、缄默性、情境性等特点。初任教师,教学实践智慧问题的成因有显性的也有隐性的。因为教师总是处于一定环境中,大至社会变迁、制度改革,小至学校文化、课堂人际关系等。教师正是在与周围环境的互动中、在实际的教学交往中、在人际互动中形成实践智慧。所以,初任教师教学实践智慧问题除了教师自身的教育教学信念、知识结构、能力素养等外,还应从学校组织文化、教育教学制度、培训机制等外部环境中去寻找原因。针对初任教师教学实践智慧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分析初任教师教学实践智慧问题的成因,大致与教师教育、学校环境以及教师自身因素有关。
一、教师教育理论与教学实践脱节。
高校教师在专业知识方面已经形成了专业知识结构,然而缺乏的是教学的实践能力。由于教学实践的复杂性和情境性,以至于初任教师处于实际的教学活动时,却不知如何运用岗前培训中所学的教育理论知识,恰到好处地解决具体的教学实践问题,从而造成理论与教学实践脱节。因此,使得初任教师面对新的工作环境,在思想、价值观念、态度、信念等方面难以适从。此外,初任教师对课程内容及相关的教学法、对于不同学生及其个性特点的需要、教育环境等知识倍感不足,对教学实践理想化,对工作困难的认识不足,致使教育理论与教学实践大相径庭。初任教师所学到的教育理论知识,只有通过岗前培训才得以获得,然而岗前培训时间短、内容多,而未使他们获得足够的教学实践技能以及形成个人的教育理念和教学艺术,致使初任教师面对实际教学时感到手足无措,教学实践智慧缺乏。
在教师制度方面,国家有关教师的政策法规为教师的专业发展提供了政策的保障,但在落实到地方和学校时,各级管理者往往通过修订有关条文制度和实施细则,又将教师的自由范围限制得越来越小。相对于教师教育宏观体制改革,我国教师教育在微观培养层次的改革处于一种相对滞后的状况。由于受传统教育思想和教学观念束缚,教师教育培养目标单一,专业设置狭窄,学科课程知识内容空洞、陈旧,教学方法和手段落后等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改观。教师职前培养阶段,教师培养脱离专业发展改革的实际,在教育教学理念和方式上,仍然遵循着以单一的知识讲授为主的灌输模式。参与教师教育学科理念和实践指导的教师,主要以大学教授或学科带头人为主,缺乏来自从事专业实际工作专家的经验的传授和对现实过程中就业需求变化的分析和总结,这一状况可能造成的结果是一个专业课教师所备的教案可以用几年,甚至是十几年都没有变过,很难适应专业发展的需要。
目前,教师入职培训的教育思想、教育方法和教育内容难以摆脱传统观念的影响和束缚,初任教师入职培训的效果不理想,对教育教学经验的总结提炼方面重视不够,过于注重教育理论讲授,缺乏培养教师的职业素质所需要的环境和气氛,实习指导缺乏个性化和针对性,往往造成初任教师进入角色和状态的缓慢,难以达到预期效果。培训内容脱离教学实际需求,难以调动教师学习的积极性。教师入职培训考核的方式主要采用考试的方式,题目基本上是一些死记硬背的,加之培训的时间短,内容多,教学任务繁重。因此,在授课时,教师只是根据教材进行重点讲解,对教学内容的针对性、教学方法的实用性考虑较少、功利性强。授课形式主要是理论讲授,教学方式单一。入职培训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新进教师的教学实践技能的特点,实践性不强,出现少数新进教师考试成绩很好,但实际教学水平不理想的现象。教师职前培养与入职培训分离,造成教学内容、教学技能培养等各方面与教育实践脱节,影响了教师教学智慧的生成。
二、学校管理中忽视教师教学自主权的充分发挥。
许多学校在管理中未能为初任教师的入职培训提供充分的支持,忽视初任教师作为生命个体的本质要求,对于入职阶段在整个教师专业发展过程中的作用认识不足,往往把教师看作教学的工具,而忽视教师的主体性和独立性,缺乏对教师工作、教师教学必要的尊重和重视,影响了教师的发展动力。
现有的学校管理体制习惯了传统的“三中心”(教师、学生、课堂)及其被动型、依赖型的教学方式的影响,强调管理方式的规范性和统一性,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如何发挥教师个性,展现教师的教学自主权方面有所欠缺,这种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模式,从某种程度削减了初任教师的教学风格、个人魅力和发展动力。对于初任教师来说,面对新的教育思想、新的教学模式和新的教学手段还没有形成教学习惯和模式。学校管理体制中缺乏对新课程深入的了解,未形成探究和思考课堂教学问题的意识。教师的个体化教学、教学风格没有形成,导致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没有得到注意和培养,没有个体化的教学风格就不会有教学智慧的产生,没有教学自主权的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很难发挥教学智慧。
三、教师评价标准的局限。
有效的教师评价标准是督促和管理教师工作的重要途径,也是促进教师向智慧型教师迈进的有效手段。而一些学校的教师评价考核方式中,对教师的考核内容不仅仅是课时工作量,还有对教师科研成果的考核,有些学校甚至把学生的考试成绩和参与各级各类技能大赛的成绩与教师升职、晋级、加薪、奖金等联系在一起,造成教师为考核而教,忽略了对教师作为完整的生命个体的整体素养的考评。这种评价制度对教师的影响是自上而下的,实践证明它对教师专业素质的提高作用是有限的,在某些时候还可能是消极的。传统的评价制度过分注重实效,忽视了对被评价者的激励作用,过分强调结果的重要性,而淡化了评价本身的反馈、促进作用,评不出教师的积极性,反而影响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未能适应教师专业发展阶段追求职业发展的需求。
有限的时间和精力是制约教师教学实践智慧发挥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教师的工作属于精神活动的范畴,具有很大的个体性,需要自由思考的时间与空间,需要一种良好的心境状态,需要创新性。教师只有在没有外界约束和强制的状态下,才能有条不紊地去选择知识,加工、整理、贮存知识,并根据学生的思维特点,通过细心的准备去讲授知识。而教师由于课时量与备课量的极大增加和频繁、严格、统一的考评制度,使得教师的个性化教学受到压抑。
多数初任教师反映,他们也有改革课堂的想法,但是受到强制性、微观管理的课程统一性的困扰,以单一的标准化测试为主要方式,这使教师教学以知识、技能教学为根本出发点。而教师的教学风格、个人魅力、创造力、责任心等被忽视,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初任教师对教学的憧憬和热情,造成对职业发展的冷漠、缺乏激情,难以形成教学智慧。
四、教学动机水平不高。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教学动机影响表现为教师的教学积极性、教学态度以及教学行为。教师教学动机是由内部动机、外部动机构成。内部动机反映教师对教学工作的主观需要和价值取向,对教师的教学行为具有发动性作用。具体表现为教师对教学工作的兴趣爱好以及对自我实现的期望等不同层次的需要。现实中,部分初任教师对专业发展目标模糊,有很大一部分教师对教育事业缺乏热心,只是把教师职业作为谋生的手段,教师很难全身心投入到教学工作中去,态度消极,专业发展水平偏低,对自身发展水平关心不多;还有一部分教师对教育的认识与信念存在偏差,认为教师职业本身不具备明显的专业性和排他性,教学带着主观性和不确定性,依赖经验的程度大,而对教师专业发展信心不足。
内部动机还表现为教师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的主观原因并决定了教师教学动机的强度。教师自身缺乏理性判断与反思能力,缺乏可持续发展的知识基础和思维方式,内在的自主性又没有得到很好的发展,未能进行深入持久的反思体悟,促进学生和自身理性智慧的生长。受新思想和新技能的挑战,受教育理论水平和教师群体中存在的消极文化的影响,缺乏转化内在发展的动力。外在的目标和诱因对个体动机的刺激形成教师教学动机的外部动机。社会因素、人际关系或工作环境等都是构成外部动机的外在诱因。外部动机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可以起到激励和指导教师作为的作用。具体表现为教师教学动机的宏观目标和实际努力方向。这是教师为实现特定目标而工作的客观原因。外部动机决定教师教学动机的目标定向。当一个教师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宏观目标适当,而实际努力方向又明确,他采取的教学态度就是认真的、端正的,教学行为就是积极的、主动的。
新手阶段的教师如何尽快适应教学环境、提升从教技能、形成自身教学风格,是初任教师专业成长中的一个关键环节。从分析初任教师专业成长的核心要素——教学实践智慧的生成与发展问题,对于发展对教师教学实践智慧的诉求,进一步深化教师专业发展基本要素的理论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大学生就业难问题探析论文篇十七
大学生的就业指导教育应该根据形势的变化而相应进行改革。学生从入学开始就进行就业观、职业观、就业政策和就业形势教育。大学生就业观的教育贯穿大学学习的全过程,把入学教育、素质能力教育、专业思想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结合起来,提高大学生学习、发展、择业和实现人生目标的能力。逐步提高大学生教育质量,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创业意识。
大学生;全程化就业指导;教育模式。
许多大学生对自己的认识不全面,专业知识不够强,与招聘单位的要求相差极大。从刚入学时,没有对自己进行规划,大学四年所学专业知识不够过硬。大学生存在就业期望过高现象,主要表现在薪酬、地域、个人的发展、假期的要求以及专业等方面。
学校课程安排的不够恰当,内容过于笼统,学生不能亲身体验到就业的艰辛。学业上拖延,把所有专业上的事情拖延到最后去做,导致了最后的专业学习结果不理想。生活上拖延,做事不够认真,时间安排不合理,导致生活质量差。近年来,高校扩大招生,导致就业的学生增加,相应的就业压力也越来越大。许多学生求职时表现出的不自信、紧张,导致他们没有充分发挥自己的潜能,使本应该得到的岗位错失。还有许多学生在就业时,遇到的工作与自己所学的专业不对口,就放弃了就业的机会。
(一)引导学生制定属于自己的职业生涯规划。
大学生要从开始就了解和掌握所学专业的职业特点和将来从事工作领域的相关职业信息,并结合专业和对自己的认知进行职业生涯规划设计,设计出符合自己特点的、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行性的大学生职业生涯发展目标。
(二)引导学生做足准备,应对就业压力。
引导大学生转变传统的就业观念,确立新的现代的“先就业积累经验”就业观念,不要因为工作条件不好就不选择这个工作,让大学生做足心理准备,面对就业的困难。学生从入学开始就要有“就业教育与学业教育并重”的思想。指导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价值观的同时,努力学好自己的专业,为将来的就职打下坚定的基础。
就业能力是大学生成功就业的前提和保障,就业质量是就业好坏的标志,最终实现人职匹配,真正做到人得其职、职适其人,促进个人职业生涯全能发展,充分发挥个人潜力,达到人力资源效益的最大化。
(四)学校开设具体的职业与就业课程。
课程需要注入本专业自己的特色,让学生们更加了解自己的专业。构建科学的、合理的课程安排。在专业课中应该渗透就业的理念,使学生提前了解就业的过程。
(一)教学系统性的特点。
大学生就业观念的形成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经过几年学习准备和努力最终形成毕业的就业抉择。是贯穿整个大学始终的一种就业教育体系。
(二)教学分段性的特点。
大学生自身身心的发展具有分段性,所以在就业问题上,不同时期有不同时期的特点和认识。在每个阶段上实施不同教学内容和不同的教学方法。
(三)教学模块化的特点。
从整体教学内容上看课程的内容既有相互联系又有相对独立的特点,可以分为不同章节不同教师讲授的模块化教学模式授课。
(四)教学实践强的特点。
大学生就业指导课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择业观念的形成是随着不断变化的实践改变而改变的,就业技巧、笔试、面试等都具有实践性的特点,就业指导课程要以实训为主。
从入学开始,把入学教育和就业教育结合起来,培养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学风,使学生保持高考前的拼搏精神,确立属于自己的人生目标,并为之努力拼搏,创造属于自己的未来。根据同学们在大一的表现,许多学生由于上了大学之后,出现了思想上放松、学习上出现了松散的现象。甚至有一部分学生出现了不及格的现象。学生对自己专业的前景和就业形式不太了解。老师应当加强这方面的教育,使学生增强专业的意识和职业发展的意识。既要让学生体会到就业的艰辛,又要让他们体会到就业前景的光明。
二年级是专业基础课程的学习阶段,把专业素质能力的提高与就业教育结合起来,培养学生全面发展和积极向上的良好心态,从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处在不同的阶段,也应相应的培养学生的各种思维能力,成为全面型人才。拓宽学生的学习面,不光要学好专业知识,还要加强动手实践的能力培养。开展好职业决策、思维创新、动手实践等多种能力的培养。
三年级是专业知识学习提高阶段,把专业思想与就业教育结合起来,培养学生的科学择业观。学生只有喜欢自己的专业,才会愿意去学这个课程,才不至于等到找工作时,发现专业技能弱,不被公司应聘。应该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念。无论选择的专业是什么,只要是自己想做的,就一定努力去做好。一定要学一行,爱一行,这样才能得到真正的本领。培养学生的敬业乐业精神。职业不分高低贵贱,给学生讲述一些成功人士的案例,知道成功的背后得付出艰辛与努力,激发学生从业敬业精神。
四年级是学习实践的毕业阶段,把心理健康教育与就业教育结合起来,培养健康人生观。开始实习工作和面临就业时,这个过程许多学生会出现心理问题,需要老师及时的帮助解决问题。开始实践就要注重人际交往关系,为人处事必须要遵循诚实守信道德原则,要懂得交往的基本礼仪和尊重他人。注重在实践中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社会责任感意识强,单位集体个人就会更加地信任,对个人发展有积极的作用。
全程化就业指导教育模式是一个以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和学生个人发展指导为线索,培养学生适应社会和职业需要的各种能力为目标,使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职业价值观和择业观,提高学生素质拓展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是一个立体式展示又相互交叉渗透的系统化工程。
[1]赵曼,罗明晖。大学全程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课程体系建设[r].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研究报告,20xx(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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