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纪律发言提纲(优秀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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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纪律发言提纲(优秀18篇)
时间:2023-11-18 08:18:08     小编:JQ文豪

健康是最大的财富,我们应该注重饮食和锻炼。学会拒绝和合理分配任务,可以减少时间浪费。接下来是一些经典案例的总结,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有哪些经验可以借鉴。

政治纪律发言提纲篇一

常言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学校更是如此。学生要懂规矩,教师要守规矩,校长不仅要懂规矩、守规矩、还要要会用规矩!。

懂规矩,就是让制度入脑入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校长来讲,规矩既包括规章制度,又包括道德规范、标准礼仪。一定要牢记自己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整个师生乃至于社会的表率。要把握好自己的角色和位置,清楚自己的身份和职责,工作上尽职尽责,到位而不越位、错位。特别是在纪律上,对自己的要求必须更严一些,标准必须更高一些,真正把讲规矩当作一种责任,决不能逾越章法,蔑视制度。要不断加强学习,要时刻保持头脑清醒,让规矩和制度入脑入心,把握好“度”,明白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哪些该说,哪些不该说;哪些该大力提倡,哪些该坚决反对。

再是守纪律。守规纪律贵在在自觉,难在自律,必须不断加强锻炼和道德修养,强化责任意识和纪律观念,切实增强守纪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靠纪律来规范和约束言行。二是纪律。自由离不开纪律,遵守纪律才能获得真正的自由。必须严格遵守政治纪律、财经纪律、组织纪律以及廉洁从教纪律,恪守自己的职业道德。三是德律。道德是人们约定俗成的规范,违反它就会遭到社会的谴责,敬畏它就能得到人们的敬重。要以对党、对人民、对家庭、对自己高度负责的态度,始终保持一种清醒、一份冷静、一种定力,抗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管得住小节,做到上班下班一个样,人前人后一个样。经常用“三律”照镜子,做到警钟长鸣、警示高悬,确保自己所作所为永在规矩之中。

最后用规矩,以制度管校干事。在工作中,要有一种孜孜以求、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各项工作分清轻重缓急,不以事小而不为,不以事杂而乱为,不以事急而盲为,不以事难而怕为。坚决用规矩、按制度干事,体现出地税干部一种品德和修养,更表现一种政治上的清醒与成熟。用制度管税办税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观念,自觉置身于规矩之下,严格按政策法规办事,按制度程序办事,以法律制度管税管税率。在工作中,要时刻保持小心谨慎,按制度、按文件不折不扣。

强调懂规矩、守规矩、用规矩,绝不是固步自封、抑制活力,也不是安于现状、不思进取,而是要用规矩为我们的创新校正方向,为我们活力加以引领。所以在工作中不能把懂规矩、守规矩、用规矩同解放思想、工作创新等割裂开来、对立起来。

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对于一个党员,纪律是高压线;对于一个政党,纪律是生命线。

"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讲话,再次强调了严明纪律的重要意义,提出了纪律建设的明确要求,指出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着力方向。各级党组织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十分明确地强调、十分坚定地执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没有规矩不成其为政党,更不成其为马克思主义政党。一个松松垮垮、稀稀拉拉的组织,是不能干事,也干不成事的。但在现实中,仍有少数党员、干部不守纪律、不讲规矩,或是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或是口无遮拦、乱评妄议,或是自由散漫、目无组织,或是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或是说情拉票、跑风漏气。凡此种种,在党内和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这些问题如果不下大力气整治,就会像传染病一样蔓延开来,最终严重危害党的肌体。

党的规矩总的包括哪些?党章、党纪、国法,还有党的优良传统,都是全党必须遵守的规矩。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国家法律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全党必须模范执行。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是自我约束的不成文的纪律,同样需要长期坚持并自觉遵循。懂得并自觉遵守这些规矩,个人才能不触雷、不踩线,党才更有凝聚力、战斗力。

规矩不能立起来、严起来,很多问题就会慢慢产生出来。一些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往往是从不守规矩开始的。在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五个必须",这正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规矩。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这些都是不可逾越的底线、不能触碰的红线。党员、干部党性强不强,对党是不是忠诚,这"五个必须"是重要的考验、根本的检验。

邓小平同志曾说过,"我们这么大一个国家,怎样才能团结起来、组织起来呢?一靠理想,二靠纪律。"对一个拥有8600多万党员、在一个13亿人口大国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尤须严明纪律、严守规矩。只有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努力在全党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保证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统一步调、令行禁止,才能将我们的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政治纪律发言提纲篇二

具有严明的纪律和崇高的革命理想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和独特优势。中国共产党95年的建设史,也可以说是一部不断加强纪律规矩的建设史。党员加入党组织,就要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这是做合格党员的基本底线。

党员严守党的纪律是。

入党誓词。

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不愿接受、不能接受党纪约束的人,已经背离了入党志愿,就不配具有党员这个光荣的称号了。党内生活中,少数党员干部对党的纪律和规矩视若无睹、我行我素,有的热衷于搞小团伙、小圈子,有的对中央部署阳奉阴违、搞软抵制,有的口无遮拦、信谣传谣;还有少数党员组织纪律散漫,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等等。解决这些纪律松懈和丧失问题,需要把党章党规的权威树立起来,切实使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需要深入学习的纪律规矩要求,树立起纪律和规矩意识。

“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党员在“。

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中,要从深入学习党章原文入手,不断增强党章意识,自觉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特别是要把党章有关纪律规矩方面的要求,包括对党员义务方面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深入领会提出的“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的要求,切实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纪律建设的首位,自觉做到“五个必须”,即必须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要以学习贯彻党规党法为基本抓手,强化党员纪律规矩意识,推动全党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风尚。

新修订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为全体党员树立起立德向善的“航标”,新修订实施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全体党员划定出不可逾越的“雷池”,这两部法规是依规管党治党、打造具有铁一般纪律的党员队伍的重要利器,是党员当前应重点学习贯彻的内容。

以来,党中央及习对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明党纪等方面重视程度之高,工作力度之大,大家有目共睹。关于严明党纪的论述之多、认识之深刻、思想之丰富,协会党委和各支部,都要认真学习和领会,切实抓好党的纪律建设,把协会党委和各党支部建设成为严明党纪的战斗堡垒,使我们每个党员都成为严守党纪的合格党员。

一、深刻领会严明党纪的时代背景和重要意义。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我们党加强自身建设的宝贵经验和基本方针。当前,国际政治经济形势正面临深刻变化和深度调整,我们党正带领全国人民努力实现“两个百年”的奋斗目标。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使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加迫切。为此,我们必须不断深化对从严治党的规律性认识,进一步增强从严治党的全面性、系统性、创造性和实效性。关于严明党纪的许多论述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大前提下展开的,这对我们正确理解严明党纪的重要意义和本质内涵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一)严明党纪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和治本之策。

20xx年5月,习在参加河南省兰考县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讲话中指出,“我们这么大一个政党,靠什么来管好自己的队伍?靠什么来战胜风险挑战?除了正确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外,必须靠严明规范和纪律。我们提出那么多要求,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来落实,光靠觉悟不够,必须有刚性约束、强制推动,这就是纪律。”将严明规范和纪律提到了与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等重要的高度。20xx年12月,他在江苏调研时强调,“要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这是“四个全面”的首次提出,它使“全面从严治党”上升到了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也使我们对“全面从严治党”有了更加全面和深刻的认识。一方面,展示了“四个全面”的内在逻辑联系,突出了全面从严治党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作用;另一方面,又对提高从严治党全面性系统性提出了明确要求,深化了我们党对治国理政和从严治党规律的认识。

那么,全面从严治党与严明党的纪律是什么样的关系呢?对此,也给出了明确的论述。20xx年10月8日,在中央政治局会审议廉政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修订稿时,他明确指出:“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我们当前主要的挑战还是党的领导弱化和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改变这种局面,就会削弱党的执政能力,动摇党的执政基础,甚至会断送我们党和人民的美好未来。”“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我们党是用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我们的力量所在。全面从严治党,重在加强纪律建设。我们现在要强调的是扎紧党规党纪的笼子,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深刻领会习的这段讲话,我们就会对严明党纪的历史作用和现实意义有更加强烈的感受,进而不断增强严格遵守党纪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增强严格遵守党纪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严明党纪是我党的优良传统和制胜法宝。

古人说:“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没有规矩不成其为政党,更不成其为马克思主义政党。我们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实践中,都十分重视严明的组织纪律。党从弱小到辉煌是靠严密的组织体系、严明的组织和各项纪律作保证的,如所说,“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

毛泽东同志和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在革命战争时期创建了党的组织纪律。党的二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将“纪律”单独成章,明确提出“全国大会及中央执行委员会之议决,本党党员皆须绝对服从之”等要求。1920xx年9月,毛泽东发动秋收起义时制定了“三大纪律六项注意”,成为战争年代党和军队的行为规范,对于严肃党纪军纪,凝聚战斗力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七大通过的党章首次把“四个服从”作为党的组织纪律予以确立。1947年10月,毛泽东亲自起草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关于重新颁布“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训令》,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拥护和支持。邓小平同志和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恢复和健全党的组织纪律,使党内政治生活日益正常、生动和活跃。邓小平同志说过:“我们这么大一个国家,怎样才能团结起来、组织起来呢?一靠理想,二靠纪律。”

党的以来,以同志为的党中央,站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历史起点上,特别重视加强党的组织纪律性。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提出“四个切实”,即“切实增强党性”、“切实遵守组织制度”、“切实加强组织管理”、“切实执行组织纪律”,为我们严明组织纪律提供了新的重要遵循。

从革命到建设到改革,历史一再雄辩地证明:党的力量来自组织,组织能使党的力量倍增。严密的组织和纪律是我们党独特的优势和成功的保证。

(三)严明党纪是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前提和政治保证。

20xx年1月13日,在xx届中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讲话时指出:“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保持党的团结统一。党的团结统一靠什么来保证?要靠共同的理想信念,靠严密的组织体系,靠全党同志的高度自觉,还要靠严明的纪律和规矩。”以来,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围绕实现“两个百年”目标,制定“四个全面”战略部署及各项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涉及党和国家工作的方方面面,是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行动指南。顶层设计作出之后,关键在于执行。但是,在我们这样一个发展中大国,把中央的战略部署通过不同行政层级坚决贯彻执行下去,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传统的分散主义、地方主义、小团体主义等,会形成对战略部署执行的种种干扰。目前在一些党员干部身上不同程度地存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阳奉阴违,实用主义、选择性地执行中央战略部署的现象,造成执行中的走样变形和效益递减。为此,必须通过严明纪律,提高执行力,增强执行力。我们各级党组织、每个党员干部必须毫无保留地执行中央的战略部署,尤其是在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必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这样,才能克服中央战略部署执行中的“梗阻”,产生最佳政策效果,才能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战略部署的贯彻落实,才能保证我们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准确把握严明党纪的核心要义和行为规范。

关于党的纪律,有一段十分精彩的论述。他在xx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上指出:“党内规矩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规则。党的规矩总的包括什么呢?其一,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其二,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其三,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法律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全党必须模范执行。其四,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这是对党纪内容一个十分全面的论述。

作为一名党员,必须无条件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去年,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已经颁布,列举了违反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六大纪律的处分办法。

纪纲一废,何事不生;纲纪一振,百事皆顺。邓小平同志曾指出,“没有党规党法,国法就难以保障”,说的就是要把党纪挺在国法的前面,用纪律和规矩衡量党员干部行为、管住大多数,确保党的团结统一,维护党的肌体健康纯洁。

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排在首要位置,有着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大量案例表明,一些党员干部之所以违纪违法甚至滑向腐败犯罪的深渊,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政治上变质了,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忘,都是政治上变质的表现;一些地方和单位发生塌方式腐败,原因也在于政治生态的恶化,说明破坏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危害比经济上的腐败更严重。党的以来,从提出“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的政治判断,到以“五个必须”归纳党员干部应当遵守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再到这次修订后的《纪律处分条例》把政治纪律排在“六大纪律”之首,所体现的正是党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内在规律的清醒把握。

做合格共产党员,就要坚定理想信念,对党忠贞不渝。理想信念是灯塔,能给人以明确的人生方向和无穷力量。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始终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每名共产党员都要把对党绝对忠诚放在首位,始终做到对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虔诚而执着,忧党忧在深处、担当担在难处、守土守在实处,“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

做合格共产党员,就要践行根本宗旨,保持公仆意识。我们党的力量在人民,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共产党员只有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毕生的价值追求,才会真正做到亲民爱民、富民惠民,才会真正做到甘当公仆、无私奉献。有了公仆意识,就能坚持深入实际,主动问计于民,不会高高在上;有了公仆意识,就能耐心倾听群众意见,真心服务群众,不会自说自话;有了公仆意识,就能做人清正、为政清廉,不会以权谋私。每名共产党员都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首创精神,把政治智慧的增长、执政本领的增强深深扎根于人民的创造性实践之中,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从人民群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做合格共产党员,就要秉持严实作风,夯实成事根基。“万事皆归于一,百度皆准于法。”“三严三实”是党员安身立命和干事创业的根本法度,也是我们党的价值取向和发展路径。每名党员要以“三严三实”为行为规范和人生律条,做人做事在严上要求、在实处着力,通过不断自我修炼、自我养成、自我塑造,将“三严三实”涵养为品格、习惯、作风,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达到“事已立而迹不见,功已成而人不知”,无愧于共产党员这一光荣称号。

政治纪律发言提纲篇三

讲规矩、有纪律,是要求我们学会以辩证思维看待自由与纪律之间的关系,加强自我约束。要自觉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为学校发展和国家建设创造安定环境。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3篇讲规矩有纪律发言提纲,欢迎大家阅读。

讲规矩、有纪律,是要求我们学会以辩证思维看待自由与纪律之间的关系,加强自我约束。要自觉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为学校发展和国家建设创造安定环境。

(一)讲规矩、有纪律是中国共产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中国共产党历来注重用严格的的政治规矩和严明的政治纪律来约束自己。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

(四)讲规矩、有纪律是加强党员自我管理的关键所在。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性至上,增强政治敏锐性,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努力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拥护党的集中统一。坚持全党服从中央,下级服从上级,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行内。

规章制度。

剖析自己,完善自我,净化自我,革新自我,讲规矩、有纪律,忠实履职面向未来,立足岗位,遵章守纪,依法合规,按本色做人,按角色办事,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各位同事:

大家好,我叫,来自。我演讲的题目是《守纪律讲规矩从我做起》。

刚开始工作时,因为事情多而杂,觉得各项要求太严,而且有些纪律规矩是不必要的,却还要弄得非常复杂,因而对工作产生了一些抵触情绪。比如一份文件,领导会审核,我就不会仔细的检查;一个会议通知,领导会督促,我就不主动汇报通知的情况;一个公务接待,领导会亲自过问,我就不会主动去安排。这样的工作态度持续了一段时间,我渐渐意识到这种状态不利于工作的开展和自身的成长与进步。于是在领导和同事的帮助下,我积极转变思想,加强党纪学习,明白了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一定要守纪律、讲规矩。

守纪律,就是要强化按制度规定办事的意识,加强自我约束,做到令行禁止,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讲规矩,就是讲党的规矩,讲政治规矩,要谨言慎行、遵章守制。对于党政办而言,守纪律、讲规矩就是要处理好每一份文件,做好每一个会议通知,安排好每一个公务接待,传达好每一项会议精神,等等这样一些似小却又很非常的事情,让各项工作能够圆满完成。

工作中,我们不仅要守纪律、讲规矩,还要始终牢记“五个坚持”、厉行“三严三实”,求真务实,努力进取,争当标杆,力创一流。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中还要顾大局,办事既要求“稳”,也要争“优”,既要守“严”,又要创“新”。

稳,不是墨守成规,不思进取,保持现状,而是要保持各项工作平稳发展的基础上有所促进和提升。刚到党政办时,我对岗位了解不够,做事缺乏经验,工作只是一味地求快,因而在工作中出现了一些错误,所幸的是没有造成严重的影响。但这些事让我认识到,只求快不求稳的工作态度是对工作的不负责,对组织的不负责,更是对人民群众的不负责,是绝对不可取的。

所谓“优”,就是优质服务。日常工作中,我们会接触到群众反映的各种问题,或简单、或复杂,多少都会给我们带来一些压力,但我们不能因此就懈怠,而是要热情接待,要不设门槛、不给脸色,切实为他们解决实事。镇上有一位姓廖的老人,十多年前把自己的地给了两个侄子耕种,前些天,老人到政府来上访,说想要回她的地。我与同事们一起接待了她,听了她的诉求,告诉她我们会向村委会进一步了解情况,并向领导汇报请示,安排合适的时间去调解此事,就请她先回去。但老人不放心,怕我们敷衍她,于是一连三天都来政府大厅坐着,连午饭都不回去吃,怎么劝都没有用。但我们并没有因此厌烦老人的执着,而是给她搬凳子、倒水、空闲时一遍又一遍地听她的诉求,让她感受到政府的温暖,让她明白我们并不是在敷衍。后来,在充分了解情况后,我与村委会对此事进行了调解。虽然目前没有得到最终解决,但事情也有了一些进展,老人也高兴地对我们表示了感谢。这件事只是我们工作中遇到的一个例子,类似的还有很多。但我们既然是为人民服务的公仆,就该用心地去对待和解决群众反映的每一个问题。这样,我们才能得到群众的信任,党和政府才能得到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再说“严”,就是守纪律,讲规矩。我所在的党政办是党委政府的“大后方”,有协助党委政府“操持家务”之责,面对的是全镇的所有党员干部,涉及的是多方面的关系,必须守纪律、讲规矩,做到实事求是,公开办事、公正处事。在上传下达的工作中,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属党政机密的坚决做到不泄密。比如现在正在进行的公务员信息采集工作,它关系到每个党员干部的信息和隐私,如果被泄露出去,就会给一些不法分子以可趁之机,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由此可见,“严”对于办公室工作也尤为重要。

新,就是要有创造性。党政办公室还是党委政府的智囊团队,肩负参谋之责。在党委政府谋治理、谋发展的大局上,要积极地谏言献策。我们主动地参加社会调研,到群众中去,掌握第一手详实的资料,结合镇情、村情、民情,细心研究,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党委政府促进地方的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

在新的形势下,我们虽身处是平凡的岗位,但只要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细心、耐心、用心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自觉地把自身的前途和命运与党和人民群众的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就一定更能够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好人民的公仆。

同志们:

经省委研究决定,结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由省纪委牵头,今年在全省部署开展“党纪条规教育年”活动。开展这项活动,主要目的就是,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理念、新思想、新论断,深入贯彻落实xx届中央纪委第二次、第三次全会精神,以cc破坏选举案为反面教材,切实加强党纪条规宣传教育,强化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法纪意识和底线意识,深入推进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党委书记带头讲一堂廉政党课。今天,我主要围绕“学条规、守纪律、讲廉洁、作表率”主题,着重就严明党的纪律有关问题与同志们谈谈心,做一些探讨和交流。主要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是一个永恒的课题,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党有党纪,国有国法。国无法不安,党无纪不治。严明的纪律,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特征,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根本保证,也是我们党生存、巩固和发展的必要条件。我们党是靠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如果没有严明的纪律,或者说有纪律,不能严格执行,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就会大大削弱,就谈不上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新形势下,我们党面临的形势越严峻,承担的执政使命越艰巨,越要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一)重视纪律建设、严明党的纪律,是我们党一贯的优良传统和独特优势。回顾我们党90多年的光辉历程,始终高度重视纪律建设,并根据不同时期党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不断丰富发展党的纪律的内涵和外延,以规范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言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实现党的目标任务。党的几代中央领导集体对此都作了深刻阐述。毛泽东同志强调指出:“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路线是„王道‟,纪律是„霸道‟,两者都不可缺少”。邓小平同志反复强调:“我们这么大一个国家,怎样才能团结起来、组织起来呢,一靠理想,二靠纪律”。指出:“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违反党的纪律,都必须给以应有的处理”。要求:全党同志要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切实保证政令畅通。在xx届中央纪委二次、三次全会上的讲话中,就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作了系统阐述,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要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不能把纪律作为一个软约束或是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综观我们党加强纪律建设的历史,总体上经历了这么几个阶段:

一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也就是从1921年7月建党到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这个阶段。1920xx年,我们党刚刚成立时发布的第一个纲领,就明确提出了纪律要求。1920xx年7月,党的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第一个《党章》专设纪律一章,此后党的纪律一直是历次修正后《党章》的重要核心条款。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我们党制定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并以歌曲形式在党和军队中传唱,成为党和人民军队的基本行为准则。1941年,抗日战争处于最艰苦的时候,党中央结合开展延安整风运动,作出了关于增强党性的决定,对全党提出了“三统一、一集中”(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统一纪律、集中领导)的要求,并指出,“统一纪律是革命胜利的必要条件。”1948年,当解放战争即将取得全国胜利的时候,毛泽东同志高瞻远瞩地强调指出:“要保持已得的胜利并继续胜利,和达到全国规模的胜利,集中的革命纪律,便具有头等的决定的意义。”

二是社会主义建设前期,也就是新中国成立到1978年12月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这个阶段。新中国成立后,面对执政条件下的严峻考验,我们党于1950年在全党全军开展整风运动,1951年下半年开展整党工作,并结合整党推进“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清理了一批党和国家干部队伍中的腐败分子,教育和挽救了一大批党的干部。文化大革命期间,党内正常的政治生活受到严重干扰,党的纪律和纪检机关也遭受了破坏。

三是改革开放时期,也就是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党的召开这个阶段。这一时期,党的纪律建设逐步进入到了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阶段。1978年,恢复重建了党的纪检机关。1980年,制定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1983年,中央开展整党运动,在全党开展了统一思想、加强纪律、纯洁组织等一系列工作,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党员3万多名,受到其他纪律处分的党员18万多名。此后,我们党相继制定了《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廉政准则》等一批党纪条规,提出了构建富有中国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战略思想,逐步形成了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工作格局。针对不同时期容易滋生腐败和不正之风的重点领域,严厉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

四是党的到现在。以同志为的新一届党中央把党的纪律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出了一系列新部署、新要求,明确提出,要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为重点加强纪律建设,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中央政治局领导同志以上率下改作风、肃风纪、正风气,中央相继颁布并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一系列法规制度,下大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积极改革党的纪律检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推动党的纪律建设进入到了新的阶段。

(二)当前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对党的纪律建设提出了严峻考验。主要体现在:从世情看。世界政治经济格局出现新变化,各种政治和经济力量分分合合、此起彼伏、纷争不止,各种不确定、不稳定、不安全因素不断增多,综合国力的竞争、地缘政治的博弈和围绕发展主动权、规则话语权的国际竞争日趋激烈。西方敌对势力利用民主、自由、人权等所谓“普世价值”对我国进行价值观输出,利用人权、民族、宗教、腐败等话题和一些突发性事件,通过互联网等媒体大肆渲染、歪曲和诋毁攻击社会主义制度。西方资本主义一些腐朽没落的思想文化和生活方式乘机而入,同封建残余思想耦合,对党员干部的政治观念、价值追求和生活方式产生一定的冲击和腐蚀,导致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甚至蜕化变质。从国情看。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完善,一方面经济在快速发展、财富在急剧增加,另一方面旧的利益格局不断打破,诉求日益多元,新的体制机制有待培育成熟。正是在这个过渡阶段,市场经济的缺陷与不足,政府职能的错位、越位与缺位,在一些领域体制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都有可能失范放大。类似这些因素的多重叠加,使得滋生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土壤依然大量存在。

从党情看。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深化改革专题研讨班上指出,我们党历经革命、建设、改革,已经从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领导人民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已经从受到外部封锁和实行计划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成为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在新的历史背景下,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面临“四大考验”和“四种危险”,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党组织建设状况和党员干部的素质、能力、作风,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因此,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如果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动摇党的执政基础、威胁党的执政地位。

(三)推进湖南新一轮改革发展,迫切要求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当前,湖南正处于加快科学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建成全面小康的关键时期,既面临一系列重大机遇,也面临前所未有的风险挑战,尤其需要严明的纪律来“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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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纪律发言提纲篇四

这次我第一次参加民主生活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并自我检验和锤炼。现将近来各方面的情况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作一个简要汇报:

一、学习方面。

此次学习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和福建省相关实施意见,为进一步深化内涵建设、推进机制创新、建设和谐校园提供强有力的思想政治保障。

我们要正确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既充分看到反腐倡廉建设已经取得的显著成效,又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前进。

认真贯彻落实建设学习型政党的目标要求,建设学习型政党就必须加强各种必备知识的学习,提高各级干部职工的理论水平,着力夯实理论基础和科学知识,“开拓世界眼光,培养战略思维,强化党性锻炼,增强党性修养”。

在学习福建省海峡建设问题上,要充分认识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战略意义,明确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发挥独特的对台优势,努力构筑两岸交流合作的前沿平台加快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发展保障,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进产业结构升级,统筹区域内协调发展,促进互动融合,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动力活力,加快社会事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

二、个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思想方面,今后还要继续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业务。

2、生活方面,组织活动参加较少,今后还要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加强沟通能力。时刻牢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以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3、要更多的关心国家大事、国际时事。

三、努力方向。

1、积极参加“创先争优”活动,争做优秀共产党员。

2、提高标准严于律己,时刻以党员标准要求自己,树立良好的形象做好模范带头作用。

3、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放在首位,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政治纪律发言提纲篇五

根据年度考核有关要求,对照《江西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办法(试行)》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把握政治方向。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为首要政治任务和长期战略任务,以中心组必修课和团队成员必修课为主。以上率带动学习培训教育深入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建立坚实的信仰基础,补充精神“钙”,稳定思想舵,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实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地与党同心同德,实现政治同向、思想同心、步调同频、行动同力。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和指导精神作为引领发展的总体战略和主线,坚持科学理论规划,促进全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把习近平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思想贯彻到改革、发展、稳定和党的建设的全过程中,确保全乡各项事业始终朝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了高度一致,不存在执行过程搞变通、打折扣等问题。充分发挥乡人大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对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讲话、论述以及中央和省、市召开的重要会议、作出的重大部署、出台的重要政策,均在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研究提出贯彻意见,分工负责抓好落实。在作出重大决策部署前,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议,凝聚了推动侯家岗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力量。

(三)不断夯实政治根基。始终坚守初心和使命,全面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把精力和心思用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等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上,用在破难题、克难关、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加快推动乡域经济转型发展,坚决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大力发展各项教育、农业、水利、人大等各项社会事业,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四)努力涵养政治生态。全面贯彻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深刻反思苏荣等严重违纪案的教训,在思想上深层祛毒,在政治上划清界限,在作风上挖根除弊,坚决全面彻底肃清苏荣等人流毒和影响,推动全乡政治生态持续净化。带头落实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按程序决策、按规矩办事,充分发扬民主,保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持续向好。

(五)着力防范政治风险。牢固树立底线思维,不断强化忧患意识和风险意识,时刻牢记“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全面落实党中央和乡党委关于维护政治安全的各项部署要求,坚决有力防范化解政治、社会、经济、生态环保等领域重大风险。高度重视政治风险隐患,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对违反政治纪律、危害政治安全的言行及时制止。

(六)永葆党的政治本色。切实履行党员政治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规范权力运行,在全面推行农村“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基础上,在乡村各部门单位开展“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实现基层“小微权力”清单全覆盖和标靶化管理。从严监督干部。

(七)全面提高政治能力。坚持将提高政治能力作为终身课题和履职之本,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守崇高的理想信念、保持敏锐的政治观察力和鉴别力,切实提高了辨别政治是非、驾驭政治局面、防范政治风险的能力。充分发挥群团组织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把人民群众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进一步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学用结合不紧密,运用习近平总书记对x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破解发展难题、指导实践的能力不够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路径还不太宽,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民生保障等领域还存在短板弱项。

二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措施不够有力。作为班子成员主动担当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还没有完全形成。尤其是对新形势下民族宗教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复杂性、隐蔽性、严峻性缺乏深入思考,居安有余、思危不足。

三是能力素质与新时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还有差距。自身的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工作水平与新时代新要求不相适应,一些专业化能力不强,存在本领恐慌,工作力不从心;改革攻坚意识不强,不敢碰硬、不愿担责;全局观念不强,只注重自己分管领域的工作,而对其他方面的工作热情不高、主动性不强;对分管领域的工作事无巨细都要请示汇报,大事小事都要上会研究,实际上是用会议研究规避责任风险。

(一)持续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充分利用“学习强国”、中心组学习等多形式地开展学习活动,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教育引导全乡广大党员干部在学习的系统性、持续性、深入性上下功夫,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话语权和主动权,唱响主旋律,筑牢主阵地,建强主力军,打好主动仗。坚持网上与网下相结合,“键对键”与“面对面”相结合,强化对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的管控,坚决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巩固全乡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三)始终坚守初心和使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千方百计加大投入,齐心协力补齐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等领域短板,大力发展各项社会事业,不断提升基本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编密织牢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安全网,让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坚决贯彻“坚定信心不动摇、咬定目标不放松、整治问题不手软、落实责任不松劲、转变作风不懈怠”要求,不断提高脱贫质量,夯实脱贫基础,增强脱贫成果的稳定性,确保脱贫成效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深入推进平安侯家岗建设,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社会治理体系,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提高宗教事务依法管理水平,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全面排查化解重点领域风险隐患,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政治纪律发言提纲篇六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各位同事:

大家好,我叫,来自。我演讲的题目是《守纪律讲规矩从我做起》。

刚开始工作时,因为事情多而杂,觉得各项要求太严,而且有些纪律规矩是不必要的,却还要弄得非常复杂,因而对工作产生了一些抵触情绪。比如一份文件,领导会审核,我就不会仔细的检查;一个会议通知,领导会督促,我就不主动汇报通知的情况;一个公务接待,领导会亲自过问,我就不会主动去安排。这样的工作态度持续了一段时间,我渐渐意识到这种状态不利于工作的开展和自身的成长与进步。于是在领导和同事的帮助下,我积极转变思想,加强党纪学习,明白了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一定要守纪律、讲规矩。

守纪律,就是要强化按制度规定办事的意识,加强自我约束,做到令行禁止,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讲规矩,就是讲党的规矩,讲政治规矩,要谨言慎行、遵章守制。对于党政办而言,守纪律、讲规矩就是要处理好每一份文件,做好每一个会议通知,安排好每一个公务接待,传达好每一项会议精神,等等这样一些似小却又很非常的事情,让各项工作能够圆满完成。

工作中,我们不仅要守纪律、讲规矩,还要始终牢记“五个坚持”、厉行“三严三实”,求真务实,努力进取,争当标杆,力创一流。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中还要顾大局,办事既要求“稳”,也要争“优”,既要守“严”,又要创“新”。

稳,不是墨守成规,不思进取,保持现状,而是要保持各项工作平稳发展的基础上有所促进和提升。刚到党政办时,我对岗位了解不够,做事缺乏经验,工作只是一味地求快,因而在工作中出现了一些错误,所幸的是没有造成严重的影响。但这些事让我认识到,只求快不求稳的工作态度是对工作的不负责,对组织的不负责,更是对人民群众的不负责,是绝对不可取的。

所谓“优”,就是优质服务。日常工作中,我们会接触到群众反映的各种问题,或简单、或复杂,多少都会给我们带来一些压力,但我们不能因此就懈怠,而是要热情接待,要不设门槛、不给脸色,切实为他们解决实事。镇上有一位姓廖的老人,十多年前把自己的地给了两个侄子耕种,前些天,老人到政府来上访,说想要回她的地。我与同事们一起接待了她,听了她的诉求,告诉她我们会向村委会进一步了解情况,并向领导汇报请示,安排合适的时间去调解此事,就请她先回去。但老人不放心,怕我们敷衍她,于是一连三天都来政府大厅坐着,连午饭都不回去吃,怎么劝都没有用。但我们并没有因此厌烦老人的执着,而是给她搬凳子、倒水、空闲时一遍又一遍地听她的诉求,让她感受到政府的温暖,让她明白我们并不是在敷衍。后来,在充分了解情况后,我与村委会对此事进行了调解。虽然目前没有得到最终解决,但事情也有了一些进展,老人也高兴地对我们表示了感谢。这件事只是我们工作中遇到的一个例子,类似的还有很多。但我们既然是为人民服务的公仆,就该用心地去对待和解决群众反映的每一个问题。这样,我们才能得到群众的信任,党和政府才能得到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再说“严”,就是守纪律,讲规矩。我所在的党政办是党委政府的“大后方”,有协助党委政府“操持家务”之责,面对的是全镇的所有党员干部,涉及的是多方面的关系,必须守纪律、讲规矩,做到实事求是,公开办事、公正处事。在上传下达的工作中,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属党政机密的坚决做到不泄密。比如现在正在进行的公务员信息采集工作,它关系到每个党员干部的信息和隐私,如果被泄露出去,就会给一些不法分子以可趁之机,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由此可见,“严”对于办公室工作也尤为重要。

新,就是要有创造性。党政办公室还是党委政府的智囊团队,肩负参谋之责。在党委政府谋治理、谋发展的大局上,要积极地谏言献策。我们主动地参加社会调研,到群众中去,掌握第一手详实的资料,结合镇情、村情、民情,细心研究,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党委政府促进地方的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

在新的形势下,我们虽身处是平凡的岗位,但只要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细心、耐心、用心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自觉地把自身的前途和命运与党和人民群众的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就一定更能够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好人民的公仆。

政治纪律发言提纲篇七

严明纪律规矩是对共产党员标准的历史传承,是对新时期合格党员标准的凝练概括,也是从严治党新常态下,对党员干部政治品格和行为操守提出的基本规范。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把严纪律、守规矩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自觉行动。下面我结合自身思想、工作实际,谈一下自己的学习体会:

一、严明纪律规矩,首先要做到信仰坚定。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在建党之初,我们党就提出了一系列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比如,大家非常熟悉的“一切行动听指挥、从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一切缴获要归公”等“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我们党就是用这些最简单、最朴实的规矩和纪律来约束全国党员干部,并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最终取得了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胜利。对于一个党员,纪律是高压线;对于一个政党,纪律则是生命线。在新时期,如何做到严明纪律规矩,我觉得,应该时刻用党章、党规、来警醒自己、约束自己,坚定理想信念做到**。知敬畏、明底线、受警醒,做到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强化党性锤炼,始终坚定政治信仰,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

二、严明纪律规矩就要心存敬畏,对党忠诚。对党忠诚是最基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时刻把牢政治方向,时刻强化组织意识,时刻牢记和自觉践行对党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听党话、跟党走,自觉践行党的宗旨,严守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形象,就像入党宣誓说的那样,“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以实际行动体现对党绝对忠诚。在工作中,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遵守程序不乱来。坚决做组织的人、听组织的话、服从组织安排,强化担当、履职尽责,体现出乡镇基层干部的品德和修养,表现出共产党员政治上的清醒与成熟。

三、严明纪律规矩就要手握戒尺,干净廉洁。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是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基本规范。只有自己干净廉洁,说话才有底气,为人处事别人才会服气。“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善于从反面典型中汲取教训,经常拂拭思想灰尘,时刻牢记“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标尺,始终保持清醒、保持冷静、保持定力,守法纪、守规矩、守本分;始终以法纪为戒尺,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守住做人底线、筑牢思想防线、把握交往界线、远离党纪国法高压线,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2019.10.1。

政治纪律发言提纲篇八

中央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方案提出,做合格党员,就是要着眼党和国家事业的新发展对党员的新要求,坚持以知促行,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其中,把‚讲政治、有信念‛排在‚四讲四有‛的首位,凸显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坚定崇高理想信念的重要性;而‚讲规矩,守纪律,‛是从严治党,重拳治腐,重塑党委、政府新形象的现实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从全国范围的重拳治腐取得的反腐败斗争成果来看,‚打虎‛、‚拍蝇‛不松劲,以壮士断腕,刮骨疗毒的勇气,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赢得了全国人民的拥护和支持。从我市的情况来看,近年来发生的腐败大案、窝案,腐败案件引发的负面舆论压力增大,重塑党委政府良好形象仍需更加努力。在这样的背景下,让我们更加感受到从严治党、铁拳治腐、重塑形象的迫切需要。通过各级不断开展的学习教育活动,领会颇多,下面结合‚两学一做‛学习内容和工作实际,谈谈个人的体会。

一、讲政治、有信念讲政治,就是对党绝对忠诚,听党话、跟党走。这是讲政治的首要原则。讲政治包括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点、政治纪律、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等方面。我认为:

一是保持清醒的政治方向。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党的工作大局,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站稳坚定的政治立场。自觉把自己的命运同党的命运紧密相连,爱党忧党、兴党护党,自觉维护党的利益、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时刻站在广大人民群众的立场上观察和分析问题。

三是牢牢把握鲜明的政治观点。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掌握观察问题的立场、观点和方法。

四是严格遵守政治纪律。严格遵守政治纪律是维护我党团结统一,提高全党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基础,是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证。

在‚信仰之河‛里,中国共产党从南湖的‚一叶扁舟‛成长为‚一艘巨舰‛,中国人民从受压迫受剥削到当家作主,中国实现了翻天覆地的历史性转变,重回世界舞台的重心,如今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而支撑这一伟业的,首先是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的力量。

共产党人理想信念坚定,也就能够讲政治,真正心中有党,在党言党、在党爱党、在党兴党,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风浪考验面前无所畏惧,在各种诱惑面前理想坚定,在关键时刻靠得住,信得过、能放心。

二、讲规矩、有纪律。

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大量事实证明,一些领导干部思想上放松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言行上就会弊端丛生,导致言行失当、失范、失控、失节。现阶段反腐的关键,仍在于解决权力失序和失控的问题。因此,守纪律,讲规矩,就显得更加重要。广大党员领导干部都坚持做到守纪律,讲规矩,把失序失控这个问题解决好了,权力规范运行,阳光运行,就会形成良好的党风,良好的政风,乃至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就可以重塑党委政府的良好新形象!守纪律,讲规矩,是提振士气,凝聚人心,促进经济社会大发展的重要举措。重塑良好的党风政风,以带动良风的民风,任重而道远。我们狠抓党风廉政建设,狠抓八项规定的落实,纠正‚四风‛不留死角,目的就是要取信于民,树立信心,提振士气,凝聚人心,铸造干事创业新力量。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为我市、区、乡加快发展提供强大的组织保证和作风保障。

守纪律,讲规矩,对领导干部来说,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三严三实‛要求,切实抓好作风建设。必须做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越界,不越轨,不越底线。在其位、尽其职,不避责、不懒政;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真正做到勤政、务实、为民。让守纪律、讲规矩成为领导干部的自觉行动和日常行为规范。如此,我们广大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可以树立起来,政治规矩严格起来,政治生态一定能好起来。所以,我乡上下要团结一心,振奋精神,积聚力量,为我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为推进我乡‚四大一化‛的发展思路,努力实现我乡在新常态下跨越发展的奋斗目标,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和组织保障!

政治纪律发言提纲篇九

凤屯镇党委委员、凤屯村党总支书记李永昌。

2011年11月15日。

根据州、县、镇党委近期开展的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整顿和开好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通知要求,围绕这一主题在今天的镇党政班子民主生活会上我结合个人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打算作个简要发言:

一、存在的问题。

1、深入村组不细心。作为镇党政班子成员、村党总支书记,应经常深入村组,细心调研基层的问题,解决村组干部和群众的困难。自己以工作忙、开会多为借口,到村组的时间少,下去时也是来去匆匆,只抓要解决的事,没有细心地了解基层的情况,认真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仔细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只注重如何完成任务,没有注重细节的处理。

2、了解同志不耐心。很少和村组干部及群众交心谈心,了解他们的生活、工作、思想、所想、所思、所感,对他们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因此,在涉及到他们的一些切身利益的事情上,有时就可能出现偏差,态度有失谦和的情况偶有发生,没有成为他们的贴心人、知心人。

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一是要勤说话,坚持做好过细的思想政治工作。二是要勤察实情,经常深入村组调查解决群众疾苦,为他们多办实事。三是要勤思索,理清思路。四是要勤。

总结。

找出差距积累经验以便扬长避短更好地促进工作。

3、弘扬正气,清正廉洁。始终坚持善事善人善自身、慎权慎欲慎“恶小”,一是修身养性,精神上“慎独”。自觉坚持把廉政纪律和制度当成保持思想健康的“营养品”来吸收,有效增强了自身的免疫力。二是集思广益,大局上“慎权”。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制度和规定,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和纪律。三是淡泊名利,生活上“慎欲”。严格遵守上级规定,不搞特殊,不打擦边球,不优亲厚友,不慷国家之慨,洁身自好,不利用职权为亲朋好友谋取私利。四是以身作则,小节上“慎微”。时刻注意把住小节,防微杜渐。

4、完善自我,永葆先进。牢记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忠实地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领导艺术,改进工作方法,更新执政理念,公正廉明,始终不忘自己入党时的誓言,充分发挥一个党员干部先锋作用,带头创新,带头求实,带头苦干。要切实改进作风,在营造干事氛围上狠抓落实。干部作风问题,关系党的形象和生命,关系人心向背和执政基础。

政治纪律发言提纲篇十

“就越要加强纪律建设,越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

党的纪律和规矩是多方面的、有机统一的。纪律是成文的、刚性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不成文的、自我约束的纪律。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既要遵守成文的刚性的纪律,也要遵守那些经过实践检验、约定俗成、行之有效的不成文的自我约束的规矩。在党的.所有纪律和规矩中,第一位的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它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也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和规矩。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首要的就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它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和规矩的重要基础。

有禁不止,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决不允许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决不允许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这些都是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不可逾越的底线、不能触碰的红线,是真正带电的高压线,必须不折不扣地得到遵守。

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都不能松。如果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成了摆设,就会形成“破窗效应”,党就会沦为各取所需、自行其是的“私人俱乐部”,就会成为乌合之众。当前,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绝大多数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做得是好的。但是,也有少数党员干部包括高级干部纪律意识淡漠,政治纪律松弛,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在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摇摆不定,对涉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等重大政治问题说三道四,指指点点,甚至公开发表反对意见;有的口无遮拦,乱评妄议,毫无顾忌,甚至捕风捉影、编造传播政治谣言;有的对中央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有的跑风漏气,泄露党和国家机密;有的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等等。这些问题在党内和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给党和人民事业造成严重损害。我们要警钟长鸣,千万不可掉以轻心。

守纪律、讲规矩既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也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当前,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上,确实存在着模糊的甚至是错误的认识。有的干部认为,自己没有问题就行了,其他问题都不在话下,没有什么可怕的。相当一部分党组织惯于把防线只设置在反对上,认为干部只要没有问题,其他问题都可忽略不计,没有必要加以追究,也不愿意加以追究。事实上,问题是问题,政治问题是政治问题,不能只讲问题,不讲政治问题。干部在政治上出问题,对党的危害不亚于问题,有的甚至比问题更严重。任何人都不能拿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当儿戏,逾越底线、触碰红线,就要付出代价,就要被严肃追究政治责任。

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从遵守和维护党章入手。党章明确规定,共产党员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执行党的决定”,“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每一个共产党员都要通过深入学党章,牢固树立党章意识,自觉把党章作为根本的行为准则,用党章规范自己的言行,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到自己的全部工作中去,不论在什么地方、在哪个岗位上,都要经得起风浪考验,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不能在政治方向上走岔了、走偏了,真正做到在任何情况下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必须从严执纪。各级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把牢政治方向,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始终心中有党、对党忠诚。各级党组织要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十分明确地强调、十分坚定地执行,加强对党员、年轻干部的教育引导,努力在全党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加强监督检查,敢抓敢管,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要坚决制止、严肃处理,维护党的章程、原则、制度、部署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政治纪律发言提纲篇十一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章和党规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任何人,不管官多大、资格多老,都要讲纪律守规矩,认真履行好党章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严格遵守党纪党规,落实好“三严三实”要求。以下是关于讲规矩有纪律专题讨论发言提纲。欢迎借鉴。

反复告诫全党:要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既是政治上的要求,也是政治上的关心关爱,不仅要认真地去了解、去掌握,关键是用自觉的态度去执行、去遵守,从而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自觉做“忠诚者”决不做“两面人”。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体现了党的意志和权威,只有做到了对党忠诚,才能立起纪律规矩之威,才能对纪律规矩产生敬畏。过去一段时间,有的人在评价对党忠诚的标准上发生了偏移,对说一套做一套、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两面人”做派习以为常,一定程度上践踏了政治纪律、破坏了政治规矩,损害了党的事业和军队的创新发展,教训非常深刻。

自觉做“带头人”决不做“特殊人”。纪律规矩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权威性也在于执行,而执行的关键在于领导干部立身为旗,做出好样子。在纪律规矩面前,每一名党员干部决不能把自己置身事外当“特殊人”。一些人从当上领导干部那天起,就想着搞特殊、耍特权,与当前作风建设的常态背道而驰。作为领导干部,必须培养遵守纪律的习惯,带头执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始终听招呼、守规矩、抓落实。

自觉做“老实人”决不做“老好人”。“老实人”最讲认真、敢说真话;“老好人”喜欢搞没有原则的一团和气。破坏纪律规矩的人,往往是讲大话空话、不认真的人。如果你好我好大家好都当“老好人”,长此下去,纪律规矩就会成为中看不中用的“稻草人”。要在纪律规矩面前,做一个尽职尽责、认真较真的“老实人”,坚定捍卫党的纪律和规矩。

自觉做“参与者”决不做“局外人”。面对深化改革所带来的利益考验,作为革命军人,要带头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站在军队改革大局来思考认识问题,始终把党和军队事业放在首位,自觉服从大局、服从安排,在改革考验面前当好标杆、树好样子,以实际行动接受改革大考、交出合格答卷。

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政党生存发展的生命线。每一个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时刻紧绷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和领导自觉,概括为“四个自觉”。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思想上讲信仰,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行为上讲规矩,争当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

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深刻认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极端重要性。党的以来,多次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他在xx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要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指出:“没有规矩不成其为政党,更不成其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保持党的团结统一。”习在讲话中第一次对党的规矩作了全面阐释,并提出了“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的明确要求,进一步拓展了讲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内涵,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指导意义。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真敬畏、真遵守,内化于信念,外化于行动,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好中央的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在实践中出实招,见成效。

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深刻认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刚性要求。中国共产党是靠共同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守纪律讲规矩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独特优势,也是我们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保证。多次强调指出,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只有政治上清醒,才能行动上自觉;只有政治上坚定,才能经得起考验。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对党绝对忠诚,是坚决维护党的高度集中统一的刚性要求,是检验和衡量党员干部是否合格的最重要标准。当前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改革进入“深水区”,从严治党进入“新阶段”,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面对的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这就更加需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更加需要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只有真正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起来,才能保证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统一步调,才能保证党的宏伟事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践行奋斗目标如期实现。

切实增强行动自觉。深刻认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行为检验。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是抽象的理论,更不是空洞的。

口号。

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能停留在口头上,而是要落实在一个个具体行动中、一件件具体事情上面对改革发展稳定巨大任务和压力,当前最重要的就是要以严的纪律作保障,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地生根,推进中央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把落实举措项目化、责任化、时限化,从而进一步全面落实好从严治党和作风建设各项要求,把握内情,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在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上作出应有的贡献。

切实增强领导自觉。深刻认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主体责任。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党委负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切实增强领导自觉,关键是要强化引领和指导,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层层打造样板,始终让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执行对准上一级标杆,保持高度的一致性和溯源性。特别是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必须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硬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握紧抓在手上,时刻放在心上,决不能让责任旁落、疏忽于细微。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开展的“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活动和当前开展“。

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补足精神之“钙”。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以严的标准、严的要求、严的管理、严的查处,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使每位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政治纪律发言提纲篇十二

一、如何认识“讲政治、守规矩、守纪律”。

首先,讲政治是结合我国政治制度而言的。讲政治、守规矩、守纪律是每个党员的底线。“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这首歌大家都在唱,大家都会唱,其内涵丰富。实践证明,从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我们伟大的党,带领英勇的中国人民实现了从一穷二白到今天的安定团结、逐步迈向小康的和谐局面。讲政治、守规矩、守纪律是每个党员的底线。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我们的党是一个大党,只有全体党员带头讲政治,一切从大局出发,一切为了人民,才能如期实现美丽的中国梦。

其次,守规矩是从个人的道德修养而言的。

在家中,要尊老爱幼、和睦相处,要有家庭美德;在工作岗位上,要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有相关的工作要求。只有全体党员带头讲规矩,整个社会才能形成一个完整的和谐社会。

最后,守纪律是从个人的行为准则而言的,从我们的党打天下开始就有“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规定,没有铁的纪律,就不可能有我们新中国的成立,今天的社会主义建设也需要用铁的纪律做保障,没有铁的纪律,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建设、就没有更加美好的明天。十八大召开后,中央“八项规定”的出台,规范了干部的行为,树立了党员干部的形象。二、如何做到“讲政治,守规矩、守纪律”

从面对党旗宣誓的那一刻起,我就坚定了自己的理想信念。作为一名基层共产党员,我认为必须做到五个方面,一是思想上必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必须以大局为重,维护国家、集体的形象和安定团结;三是必须坚持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集体;四是必须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五是必须始终坚守良好的做人原则。

政治纪律发言提纲篇十三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参加审议时,关于推进作风建设的讲话中,提到"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重要论述,称为"三严三实"讲话。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下面是关于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发言稿。

欢迎大家阅读借鉴。

各位同志们:

大家好!

在xx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并且明确提出了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五个必须”要求,即: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这些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极端重要性,为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建设指明了方向。

党的纪律和党内规矩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规则,是党的生命线。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是从严治党的中心环节。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规矩,不成政党,更不成其为马克思主义政党。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无论革命战争年代,还是建设与改革时期,党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克服种种艰难险阻,从小到大,由弱变强,从胜利走向胜利,靠的就是铁的纪律。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今天,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和民族复兴中国梦的奋斗目标,任务艰巨而繁重,“就越要加强纪律建设,越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

党的纪律和规矩是多方面的、有机统一的。纪律是成文的、刚性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不成文的、自我约束的纪律。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既要遵守成文的刚性的纪律,也要遵守那些经过实践检验、约定俗成、行之有效的不成文的自我约束的规矩。在党的所有纪律和规矩中,第一位的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它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也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和规矩。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首要的就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它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和规矩的重要基础。

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就要坚持和做到“五个必须”。“五个必须”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最核心的,就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听从党中央指挥,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是一条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正确处理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和立足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的关系,任何具有地方特点的工作部署都必须以贯彻中央精神为前提。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决不允许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决不允许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这些都是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不可逾越的底线、不能触碰的红线,是真正带电的高压线,必须不折不扣地得到遵守。

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都不能松。如果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成了摆设,就会形成“破窗效应”,党就会沦为各取所需、自行其是的“私人俱乐部”,就会成为乌合之众。当前,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绝大多数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做得是好的。但是,也有少数党员干部包括高级干部纪律意识淡漠,政治纪律松弛,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在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摇摆不定,对涉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等重大政治问题说三道四,指指点点,甚至公开发表反对意见;有的口无遮拦,乱评妄议,毫无顾忌,甚至捕风捉影、编造传播政治谣言;有的对中央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有的跑风漏气,泄露党和国家机密;有的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等等。这些问题在党内和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给党和人民事业造成严重损害。我们要警钟长鸣,千万不可掉以轻心。

守纪律、讲规矩既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也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当前,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上,确实存在着模糊的甚至是错误的认识。有的干部认为,自己没有腐败问题就行了,其他问题都不在话下,没有什么可怕的。相当一部分党组织习惯于把防线只设置在反对腐败上,认为干部只要没有腐败问题,其他问题都可忽略不计,没有必要加以追究,也不愿意加以追究。事实上,腐败问题是腐败问题,政治问题是政治问题,不能只讲腐败问题,不讲政治问题。干部在政治上出问题,对党的危害不亚于腐败问题,有的甚至比腐败问题更严重。任何人都不能拿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当儿戏,逾越底线、触碰红线,就要付出代价,就要被严肃追究政治责任。

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从遵守和维护党章入手。党章明确规定,共产党员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执行党的决定”,“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每一个共产党员都要通过深入学习党章,牢固树立党章意识,自觉把党章作为根本的行为准则,用党章规范自己的言行,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到自己的全部工作中去,不论在什么地方、在哪个岗位上,都要经得起风浪考验,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不能在政治方向上走岔了、走偏了,真正做到在任何情况下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必须从严执纪。各级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把牢政治方向,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始终心中有党、对党忠诚。各级党组织要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十分明确地强调、十分坚定地执行,加强对党员、年轻干部的教育引导,努力在全党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加强监督检查,敢抓敢管,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要坚决制止、严肃处理,维护党的章程、原则、制度、部署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我的发言完毕,谢谢大家。

政治纪律发言提纲篇十四

讲政治,是全面而非片面的、具体而非抽象的。要把讲政治的要求,落实到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生动实践中,落实到推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各个方面,体现在党员干部的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中。

讲政治,必须把纪律、规矩意识挺在前面,贯穿到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的方方面面。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于党员干部而言,去什么地方、做什么事、和什么人交往、说什么话,包括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所言所行,并非小节和私事,而是关乎道德品行、党性修养和纪律观念的大事。

无论在什么场合,都决不能“满嘴跑火车”,对党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滥评妄议,决不能自行其是、目无组织,把民主集中制原则置之脑后。中央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是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要求和纪律要求的细化,要认真学习贯彻,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要位置,既奔向“高线”,又守住“底线”,做到心里时时有纪律、言行处处守规矩。

讲政治,是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和立足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的统一。中央的要求是全面的、具体的,与中央保持一致也是全面的、具体的。任何具有地方特点的工作部署都必须以贯彻中央精神为前提,决不能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能合意则取、不合意则舍。

中央要求推进转方式、调结构,要求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做好扶贫开发工作、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等等,目标要求都十分明确具体。我们必须结合自身实际,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政治坚定是党员干部的基本素质。只有政治坚定,为官从政才会不糊涂,干事创业才会有坦途。作为组工干部,从事组织工作,也就是政治工作,肩负着抓基层、打基础、选干部、配班子、聚人才的重任,讲政治、讲党性是其最核心的要求。组工干部要时刻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坚定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

要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对照“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的要求,认真学习党章、党纪、党规、党史,突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重点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等重要理论,老老实实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做到勤学善思、把握精髓、领会要义、理解实质,不断提高政治觉悟,提升党性修养。

要坚定理想信念。不能为了学而学,要真懂真信、真学真用,将党的政治理论升华为个人的理想信念,补足精神上的“钙”,防止“软骨病”,坚信理想信念不是空洞的,而是实实在在的,现实中就是要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坚信我们党所从事的事业是为国家、为人民的,因而是正义的、崇高的,值得为之奋斗一生的。

要坚持理论指导实践。将党的要求、为民服务的理念化为身体力行、一以贯之的实践,指导日常工作和生活,时刻自觉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执行党的纪律和规矩,真正做到头脑始终清醒、立场始终坚定。

讲政治、有信念,这是共产党人的精神维度。一是要有信仰,真正把共产主义当作科学,真学、真信、真懂、真用,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二是明辨是非,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切实把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核心要义,坚决贯彻执行。

政治纪律发言提纲篇十五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参加审议时,关于推进作风建设的讲话中,提到"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重要论述,称为"三严三实"讲话。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下面是关于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发言稿。

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借鉴。

各位同志们:

大家好!

在xx届中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能不能守纪律、讲规矩,是检验党员、干部的试金石。只有从思想上、行动上严格践行,才会不走岔路、少走弯路。也只有每名党员、干部都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的践行者,才能永葆党员干部队伍的为民务实清廉。作为一名地税机关党员干部,我的体会是:要从三个方面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践行者。

首先,要在政治上守纪律讲规矩,当明白人。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党员的基本义务。毛泽东曾指出:不讲政治,就等于没有灵魂。讲政治是对领导干部第一位的要求,政治上的明白是最大的明白,政治上的成熟是最好的成熟。今天,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大背景下,同样需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此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明确政治方向、坚定政治立场、担负政治责任,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为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作为地税机关一名党员干部,讲政治纪律,守政治规矩。一要与市局党组保持高度一致。三大纪律第一条就是“一切行动听指挥”。“步调一致才能得胜利”。“家有千口,主事一人”,市局党组就是全市地税系统的领导核心,就是主事之人。作为千口之一,要自觉做到听党组招呼、讲政治规矩、守。

规章制度。

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决不能歪曲和变通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甚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二要严格遵循组织程序。工作中严格按程序、按规矩办事该请示请示该汇报汇报该沟通沟通不随心所欲乱了章法。百年修得同船渡大家在一起共事何止是百年能够修来的一种缘分要倍加珍惜共事之缘尊重领导和同事襟怀坦白、光明磊落坚守正道、弘扬正气。不做小动作不搞小自由不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不当面不说背后乱说不轻信传言彼此猜疑不纠缠于无原则的纠纷。三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不仅要埋头拉车更要抬头看路。始终把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党性修养作为必修课不断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思想上的“防腐性”和政治上的“免疫力”。

其次,要在工作上守纪律讲规矩,当有为人。“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我的理解是,守纪律讲规矩的目的,是每个党员干部自觉把党纪党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更加优良的作风,干好本职工作,在新的“赶考路”上创造新的辉煌。而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一般性的遵纪守规上。具体到我个人,就是要围绕“适应新常态,谋求新发展,在新的起点上奋力开创地税事业新局面”这个中心,着力解决好出工又出力,出力又出智,出智又出效的问题,主动作为、高效履职,确保工作上台阶、上水平。一要勇于担当,提高执行力。机关党务工作务虚的多,繁琐事多,临时性任务多,因此对本职工作要分清轻重缓急,不以事小而不为,不以事杂而乱为,不以事急而盲为,不以事难而怕为。对市局党组和上级党委的部署安排的各项工作,都要不折不扣,一抓到底,抓出特色,抓出亮点。二要勤于思考,提高创新力。党建工作要出彩,必须要在创新上下功夫,有自己的特色。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中,多思考、多实践。多思考,就是要看创新项目是不是能贴近中心工作,服务中心,实现党务、税务双赢;是不是能吸引党员干部广泛参与,在提高党员素质,发挥两个作用上见成效;是不是能产生积极影响,树立良好社会形象。多实践,就是要立足于实,稳步实施,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完善,不断注入新的元素,确保创新工作取得实效。三要注重沟通,提高协同力。党建工作无论是组织城乡结对共建,开展文体活动,还是安排党员听报告等,都需要得到领导重视,部门支持,党员配合。因此,在工作中,要多请示,多沟通,多争取,赢得各方支持配合,确保各项工作落实生根。正是我们始终坚持以完美的执行力,不打折扣地完成各项任务;以务实的创新力,不断打造党建品牌;以高效沟通的协同力,引导党员积极参与,确保了我局机关党建工作始终位列市直单位先进位次。

我的发言完毕,谢谢大家。

政治纪律发言提纲篇十六

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中央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进行强调,对于净化政治生态、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具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

守纪律讲规矩是党性的特征。

中国共产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始终重视并加强纪律建设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之一,是党的事业取得成功的一个重要条件。

革命战争时期,毛泽东同志从建立新型的人民军队着眼,用“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作为工农红军的重要行动准则,体现出革命军队为人民的宗旨,赢得了民心,取得了战争胜利。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的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中国人民的面貌、中国的面貌、中国共产党的面貌都发生了历史性变化。可以说,我们党历经90多年风雨坎坷,之所以能够战胜一个又一个艰难险阻,从小到大、由弱变强,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是一个必不可少的重要保证。假如党的组织纪律松弛、软弱涣散,腐败就会滋生蔓延、政治生态就会恶化,全党就不可能有统一的意志和行动,不可能形成强大的动员组织能力和执政能力。因此,作为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的纪律严明,一定不能丢。

当前,一些地方和部门政治生态严重污染,区域性腐败和领域性腐败交织,用人腐败和用权腐败共存,体制外和体制内挂钩,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权权交易同在,利益关系错综复杂、盘根错节,形成了“共腐关系圈”,政治生态在局部长期恶化。对此,多次提到政治生态问题,今年3月9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分组讨论时又强调:“做好各项工作,必须有一个良好政治生态。政治生态污浊,从政环境就恶劣;政治生态清明,从政环境就优良。”“自然生态要山清水秀,政治生态也要山清水秀。”“要着力净化政治生态,营造廉洁从政良好环境”。这些重要论述,彰显了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性。

政治生态问题,追根溯源是从突破纪律、破坏规矩开始的,不守纪律、不讲规矩是各种腐败现象的源头,还政治生态“山清水秀”,必须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强调,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就是把党纪党规立起来、严起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立正身、讲原则、守纪律、讲规矩、拒腐蚀,形成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的示范效应,在全党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从而一步一步重构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政治生态。

守纪律讲规矩是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保证。“四个全面”是以同志为的党中央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战略布局,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路线图”。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关键在党、关键在党的坚强有力领导。只有全面从严治党,把党建设好,才能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提供方向指引,防止在大的问题上出现颠覆性错误;才能使党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的主心骨、全面推进党领导的伟大事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

党不以规矩则乱。

从近年来查处的案件看,一些地方和部门破坏党的政治纪律、无视党的政治规矩现象非常严重:有的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结党营私,有的搞本位主义,阳奉阴违,有的搞自由主义,口无遮拦、乱发议论,有的说情拉票、跑风漏气。

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一方面,破坏党的政治纪律、无视党的政治规矩问题,如不下大气力整治,就会像传染病一样蔓延开来,最终严重危害党的肌体健康。另一方面,能不能守纪律、讲规矩,是领导干部党的观念强不强、党性强不强的试金石。许多腐败分子都是从不讲规矩开始腐化堕落的。从这个角度看,要求守纪律、讲规矩,对领导干部来说,既是约束,更是保护。

当前,我国发展进入新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遏制腐败蔓延的任务依然艰巨繁重;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任务艰巨而繁重。深刻指出:“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加强纪律建设,越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

然而,一些地方和部门党的组织观念薄弱,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比较突出,有的还相当严重;一些党组织在执行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上失之于软、失之于宽;一些党组织涣散,造成严重内耗,生出一个个小圈子、小派系,难以形成团结统一的整体;纪律松弛,导致上下不贯通、政令执行中“肠梗阻”,影响中央政令畅通和组织意图的实现,破坏党的团结统一。这些问题已经成为党的一大忧患,如果不认真解决,任其发展,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就会大大削弱,党就会成为一盘散沙,甚至垮台。

苏共垮台,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政治纪律动摇、政治规矩失守。党员公开反对党的决议、对抗党的政策,从无视规矩到破坏规矩、从思想混乱演变到组织混乱,其教训不可谓不惨痛!

守纪律讲规矩首要的是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

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首要的是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的纪律要求是多方面的,有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任何一项纪律都不是小事。近年来,一些党员、干部就是从不遵守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开始,一步一步走上违纪违法道路的。

党的规矩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规则。它包括党章、党的纪律、国家法律和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在xx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指出,“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最核心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

当前,如何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告诫全党同志: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这“五个必须”,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规矩,是不可逾越的底线、不能触碰的红线,是对党员、干部党性强不强,对党忠不忠诚的重要考验和根本检验。

纪律的生命在于执行。党的以来,同志多次强调提高制度执行力问题,指出:“党的规矩,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遵照执行,不能搞特殊、有例外。”“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要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而不能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就不执行,不能把纪律作为一个软约束或是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今年2月2日,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又强调,党纪国法不能成为“橡皮泥”、“稻草人”,违纪违法都要受到追究。

提高纪律执行力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的少数”。领导干部特别是处于权力顶端的“一把手”,是执行党的纪律和规矩的风向标。“上梁不正下梁歪,中梁不正倒下来”。要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和制约,如果“一把手”“有权就任性”,那么党纪国法就会被逼到墙角。

提高纪律执行力必须彻底根除官本位、“人治”、权大于法思想,牢固树立党纪国法至上理念。近年来各种破坏纪律规矩现象,从思想根源上是官本位、“人治”思想长期影响的结果。彻底根除官本位、“人治”、权大于法思想,首先要敬畏权力,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事业观、人情观,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打牢执政为民的思想根基。还要敬畏党纪国法,牢固树立党纪国法至上理念。党的纪律是铁的纪律,是碰不得的高压线。从严执行党纪国法,强调:“不能搞特殊、有例外,各级党组织要敢抓敢管,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坚持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每一名领导干部都要自觉摒弃从众、侥幸、麻痹心理,心存敬畏、守住底线,不越雷池半步,真正做到不踩“黄线”、不越“红线”。

提高纪律执行力必须形成倒逼机制。一要强化党委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各级党委要牵住“牛鼻子”,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种好自己的“责任田”,杜绝“挂帅不出征”现象。各级纪委要聚焦监督执纪问责这一主责主业,切实解决纪委监督乏力问题。二要强化责任追究,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要把追究问责的戒尺真正地举起来,对一些政治生态恶化、政治风气污染严重的单位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严肃问责。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通过问责,把主体责任真正落实下去。三要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要查处本人,又要追究违纪者所在地区、部门和单位的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四是坚持秉公执纪、铁面执纪,对违反纪律的行为,实行零容忍,决不手软、决不姑息,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政治纪律发言提纲篇十七

(旧版到2016年1月1日为止)。

第一编总则。

第一章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一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制定。

第二条本条例的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第三条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应当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对于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处理。

第四条坚持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凡是违犯党纪的行为,都必须受到追究;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必须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五条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准确地认定违纪性质,区别不同情况,恰当地予以处理。

第六条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和批准。上级党组织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作出的处理决定,下级党组织必须执行。

第七条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

第八条本条例适用于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

第二章违纪与纪律处分。

第九条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

第十条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

第十一条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纪律处理措施:

第十二条党员受到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第十三条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是指撤销受处分党员由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的党内各种职务。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党组织在作处分决定时,应当明确是撤销其一切职务还是某个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某个职务,则必须从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开始依次撤销。对于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依照规定作相应处理。

对于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应当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其中,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

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第十四条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一年的党员,期满后仍不符合恢复党员权利条件的,再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留党察看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的,期满后恢复其党员权利;坚持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受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的,应当开除党籍。

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其党内职务自然撤销。对于担任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第十五条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依照规定。

第十六条对于严重违犯党纪、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领导机构,应当予以改组。受到改组处理的党组织领导机构成员,除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外,均自然免职。

第十七条对于全体或者多数党员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应当予以解散。对于受到解散处理的党组织中的党员,应当逐个审查。其中,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重新登记,并参加新的组织过党的生活;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宣布除名;有违纪行为的,依照规定予以追究。

第三章纪律处分运用规则。

第十八条故意违纪受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从重处分。

第十九条从轻、从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分则中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轻或者较重的处分。

第二十条减轻、加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分则中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或者加重一档给予处分。

本条例规定的只有开除党籍处分一个档次的违纪行为,不适用前款减轻处分的规则。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规定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第二十二条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由中央纪委决定或者经省(部)级纪委(不含副省级市纪委)决定并呈报中央纪委批准,对违纪党员也可以在本条例规定的量纪幅度以外减轻处分。

第二十三条对于党员违犯党纪应当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但是具有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本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可以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组织处理,免予党纪处分。对违纪党员免予处分,应当作出书面结论。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第二十六条基于一个违纪故意或者过失,其行为触犯本条例分则中两个以上(含两个)条款,依照处分较重的条款定性处理。

一个条款规定的违纪构成要件全部包含在另一个条款规定的违纪构成要件中,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

第二十七条二人以上(含二人)共同故意违纪的,对为首者,除本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外,从重处分;对其他成员,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党纪处分。

对于经济方面共同违纪的,按照个人所得数额及其所起作用,分别处分。对违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违纪的总数额处分;对其他共同违纪的为首者,情节严重的,按照共同违纪的总数额处分。

教唆他人违纪违法的,应当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追究党纪责任。

第二十八条党组织领导机构集体作出违犯党纪的决定或者实施其他违犯党纪的行为,对具有共同故意的成员,按共同违纪处理;对过失违纪的成员,按照各自在集体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处分。

第二十九条对于本条例没有规定但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确需追究党纪责任的违纪行为,比照分则中最相类似的条款处理。需要比照处理的案件,按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应当由省(部)级党委、纪委批准处理的案件,报请中央纪委批准;应当由省(部)级以下党委、纪委批准处理的案件,由省(部)级纪委(不含副省级市纪委)批准并报中央纪委备案。

第四章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

第三十一条依法被劳动教养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但是中共中央和中央纪委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二条党员受到党纪追究,需要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其他纪律处分的,作出或者批准作出处理决定的党组织应当向有关机关或者组织提出建议;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

第三十三条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追究的,党组织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和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党员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可以根据生效的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决定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经核实后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的规章制度受到其他纪律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在对有关方面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进行核实后,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第五章其他规定。

第三十四条本条例所称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党的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

党的工作人员,是指党的各级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和党的基层组织中专职、兼职从事党内事务的党员。

对国家工作人员和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人员的认定,依照法律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法律解释以及司法解释执行。

本条例所称非国家工作人员,是指企业(公司)或者其他单位中除国家工作人员和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人员之外的人员。

第三十五条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尚可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应当对其批评教育或者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第三十六条对违纪后下落不明的党员,应当区别情况作出处理:

第三十七条违纪党员在党组织作出处分决定前死亡,或者在死亡之后发现其曾有严重违纪行为,对于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开除其党籍;对于应当给予留党察看以下(含留党察看)处分的,作出书面结论,不再给予党纪处分。

第三十八条失职、渎职行为有关责任人员的区分:

第三十九条本条例所称主动交代,是指涉嫌违纪的党员在组织初核前向有关组织交代自己的问题,或者在初核和立案调查其问题期间交代组织未掌握的问题。

在案件的初核、立案调查过程中,涉嫌违纪的党员能够配合调查工作,如实坦白组织已掌握的其本人主要违纪事实的,可以从轻处分。

第四十条直接经济损失,是指与违纪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而造成财产损毁的实际价值。计算经济损失主要计算直接经济损失。

第四十一条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收缴或者责令退赔。

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职务、职称、学历、学位、奖励、资格等其他利益,应当由承办案件的纪检机关或者由其上级纪检机关建议有关组织、部门、单位按规定予以纠正。

对于依照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处理的党员,经调查确属其实施违纪行为获得的利益,依照本条规定处理。

第四十二条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将处分决定材料归入受处分者档案;对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还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职务、工资等相应变更手续;涉及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及时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特殊情况下,经作出或者批准作出处分决定的组织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

第四十三条执行党纪处分决定的机关或者受处分党员所在单位,应当在六个月内将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向作出或者批准处分决定的机关报告。

不按照规定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和其他相关处理手续的,应当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其中情节较重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处理。

第四十四条本条例总则适用于有党纪处分规定的其他党内法规,但是中共中央发布或者批准发布的其他党内法规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第二编分则。

第六章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第四十五条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或者以提供信息、资料、财物、场地等方式支持上述活动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四十六条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公开发表反对四项基本原则,或者反对改革开放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改革开放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违反党和国家有关规定,播出、刊登、出版第一款、第二款所列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七条从国(境)外携带反动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等入境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八条组织、领导旨在反对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敌视政府或者危害国家安全的非法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九条组织、领导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五十条拒不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工作部署、决定,或者故意作出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工作部署、决定相违背决定的,对直接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一条在党内以组织秘密集团等方式进行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参加秘密集团或者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二条参加国(境)外情报组织或者向国(境)外机构、组织、人员非法提供情报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三条投敌叛变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向敌人自首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四条在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申请政治避难,或者违纪违法后逃往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在国(境)外公开发表反对党和政府的言论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故意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五条挑拨民族关系制造事端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有其他违反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六条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煽动骚乱闹事,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有其他违反党和国家宗教政策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七条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府,妨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或者制造宗族矛盾破坏社会稳定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情节较重的,给予开除党籍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较轻,能够认真检讨并有悔改表现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第五十八条编造谣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条例修订2015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编总则。

第一章指导思想、任务和适用范围[2]第一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思想,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制定。

第二条本条例的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发扬党的优良作风,保护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全党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的高度统一,保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第三条中国共产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凡违犯党的纪律应当给予党的纪律处分的,都适用本条例。

第二章实施党纪处分的原则。

第四条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处理违犯党纪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准确地认定错误性质,区别不同情况,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恰当地给犯错误的党员和党组织以纪律处分。

第五条坚持从严治党的原则。党的各级组织必须维护党的纪律。对于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和党组织,必须依照本条例严肃处理,不得姑息迁就。

第六条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违犯党纪行为的处理,必须经党委或者纪委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和批准。第七条坚持党员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党内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党员。任何党员违犯了党的纪律,都必须受到追究;应当受到党的纪律处分的,都必须依照本条例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八条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处理违犯党纪的党员和党组织,要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

第三章违犯纪律与纪律处分。

第九条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内法规、党的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危害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的行为,依照本条例应当给予党的纪律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

第十条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

(二)严重警告;(三)撤销党内职务;(四)留党察看;(五)开除党籍。

第十一条对党组织的纪律处分种类:

(二)解散。

第十二条警告。受到警告处分的党员,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第十三条严重警告。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党员,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第十四条撤销党内职务。指撤销受处分党员的由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担任的党组织及其工作部门的领导职务。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领导职务的,党组织在作处分决定时,应当明确撤销其一切职务还是某个职务。如果决定撤销某个职务,则必须从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开始依次撤销。对于在党外组织担任领导职务的,可以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党员,在受处分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原任的职务。对于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一般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并可以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

处分的错误的,也应当开除党籍。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党内职务自然撤销。对于在党外组织担任领导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原任的职务。

第十六条开除党籍。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改组。适用于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的领导机构。受到改组处分的党组织领导机构中的成员,除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者外,均作为自然免职。由上级党组织任命或者由相应的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选举新的领导机构成员。第十八条解散。适用于全体或者多数党员严重违犯党的纪律的党组织。对于受到解散处分的党组织中的党员,应当逐个审查。错误严重,丧失共产党员条件的,开除党籍;不起党员作用,不符合共产党员条件的,不予登记,宣布除名;符合共产党员条件的,应当予以重新登记,对其中犯有错误的,还应当根据其错误性质、情节,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给予处分。

第十九条对于违犯党纪应当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但是具有免予处分条件的党员,可以免予处分。对犯错误党员免予处分,要作出书面结论。

第二十条对于犯有本条例分则中规定的错误行为,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进行批评教育,不予处分。

第四章纪律处分运用规则。

第二十一条故意违纪受处分后又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从重处分。

第二十二条二人以上(含二人)共同故意违纪的,对为首者,除分则中另有规定的以外,从重处分;对其他成员,根据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党纪处分。对于经济方面共同违纪的,按照个人所得数额及其所起作用,分别处分。对违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违纪的总数额处分;对其他共同违纪的为首者,情节严重的,按照共同违纪的总数额处分。

第二十三条一人犯有本条例分则中规定的两种以上(含两种)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错误,应当合并处理,按所犯数种错误中应当受到的最高处分加重一档给予处分;如果其中一种错误应当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即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四条从轻、从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分则中规定的所犯错误应当受到的处分的幅度以内,给予较轻或者较重的处分。

第二十五条减轻、加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分则中规定的所犯错误应当受到的处分的幅度以外,减轻或者加重一档给予处分。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二)主动检举同案人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三)主动挽回损失或者有效地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四)有其他立功表现的;(五)本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

第二十七条党员在经济方面违法、违纪后,主动退赔、退赃的,可以从轻处分。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二)包庇同案人的;(三)强迫、唆使他人违犯纪律的;(四)串供或者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五)有其他干扰、妨碍组织审查的行为的;(六)本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

第二十九条犯有本条例分则中没有规定的错误,比照最相类似的条款处理。需要比照处理的案件,按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应当由省(部)级党委、纪委批准的案件,报中央纪委批准;其他案件由省(部)级纪委批准并报中央纪委备案。

第五章对违法犯罪的党员的党纪处分。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开除党籍:

(二)因经济方面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的;(三)因其他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四)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五)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六)畏罪逃往国外、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的。前款第三项不包括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开除党籍;在政治上、工作上一贯表现较好,认真检讨并有悔改表现,在群众中未造成恶劣影响的,可以不开除党籍,但须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二)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其他较轻刑罚的。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一)、(二)两项的规定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服刑期间,停止过党的组织生活,留党察看期限从刑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编总则。

第一章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一条为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

第三条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党组织和党员必须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第四条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加强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

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公正执行纪律,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

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准确认定违纪性质,区别不同情况,恰当予以处理。

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擅自决定和批准。上级党组织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作出的处理决定,下级党组织必须执行。

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

第五条本条例适用于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

第二章违纪与纪律处分。

第六条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

第七条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

(三)撤销党内职务;

第八条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纪律处理措施:

第九条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第十条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是指撤销受处分党员由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的党内职务。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党组织在作处分决定时,应当明确是撤销其一切职务还是某个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某个职务,必须撤销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两个以上职务,则必须从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开始依次撤销。对于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依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对于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应当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其中,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

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或者依照前款规定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第十一条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一年的党员,期满后仍不符合恢复党员权利条件的,应当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留党察看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的,期满后恢复其党员权利;坚持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的,应当开除党籍。

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其党内职务自然撤销。对于担任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第十二条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依照规定。

第十三条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含留党察看)处分的,党组织应当终止其代表资格。

第十四条对于严重违犯党纪、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领导机构,应当予以改组。受到改组处理的党组织领导机构成员,除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外,均自然免职。

第十五条对于全体或者多数党员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应当予以解散。对于受到解散处理的党组织中的党员,应当逐个审查。其中,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重新登记,并参加新的组织过党的生活;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对其进行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予以劝退或者除名;有违纪行为的,依照规定予以追究。

第三章纪律处分运用规则。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五)有其他立功表现的。

第十七条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由中央纪委决定或者经省(部)级纪委(不含。

副省级市纪委)决定并呈报中央纪委批准,对违纪党员也可以在本条例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处分。

第十八条对于党员违犯党纪应当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但是具有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本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可以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组织处理,免予党纪处分。对违纪党员免予处分,应当作出书面结论。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第二十条故意违纪受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从重处分。

党员违纪受到党纪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从重处分。

第二十一条从轻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轻的处分。

从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重的处分。

第二十二条减轻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一档给予处分。

加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加重一档给予处分。

本条例规定的只有开除党籍处分一个档次的违纪行为,不适用第一款减轻处分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一人有本条例规定的两种以上(含两种)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应当合并处理,按其数种违纪行为中应当受到的最高处分加重一档给予处分;其中一种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二十四条一个违纪行为同时触犯本条例两个以上(含两个)条款的,依照处分较重的条款定性处理。

一个条款规定的违纪构成要件全部包含在另一个条款规定的违纪构成要件中,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

第二十五条二人以上(含二人)共同故意违纪的,对为首者,从重处分,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其他成员,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处分。

对于经济方面共同违纪的,按照个人所得数额及其所起作用,分别给予处分。对违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违纪的总数额处分;对其他共同违纪的为首者,情节严重的,按照共同违纪的总数额处分。

教唆他人违纪的,应当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追究党纪责任。第二十六条党组织领导机构集体作出违犯党纪的决定或者实施其他违犯党纪的行为,对具有共同故意的成员,按共同违纪处理;对过失违纪的成员,按照各自在集体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处分。

第四章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

第二十七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刑法规定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八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涉及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九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其他违法行为,影响党的形象,

对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三十条党员受到党纪追究,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需要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其他纪律处分的,应当向有关机关或者组织提出建议。

第三十一条党员被依法逮捕的,党组织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中止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根据司法机关处理结果,可以恢复其党员权利的,应当及时予以恢复。

第三十二条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犯罪,被单处罚金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三十三条党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

第三十四条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党组织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党员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可以根据生效的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决定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经核实后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的规章制度受到其他纪律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在对有关方面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进行核实后,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党组织作出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决定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等依法改变原生效判决、裁定、决定等,对原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决定产生影响的,党组织应当根据改变后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等重新作出相应处理。

第五章其他规定。

第三十五条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可以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党组织应当对其批评教育或者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第三十六条对违纪后下落不明的党员,应当区别情况作出处理:

第三十七条违纪党员在党组织作出处分决定前死亡,或者在死亡之后发现。

其曾有严重违纪行为,对于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开除其党籍;对于应当给予留党察看以下(含留党察看)处分的,作出书面结论,不再给予党纪处分。第三十八条违纪行为有关责任人员的区分:

本条例所称领导责任者,包括主要领导责任者和重要领导责任者。

第三十九条本条例所称主动交代,是指涉嫌违纪的党员在组织初核前向有关组织交代自己的问题,或者在初核和立案调查其问题期间交代组织未掌握的问题。

在初核、立案调查过程中,涉嫌违纪的党员能够配合调查工作,如实坦白组织已掌握的其本人主要违纪事实的,可以从轻处分。

第四十条计算经济损失主要计算直接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是指与违纪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而造成财产损毁的实际价值。

第四十一条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收缴或者责令退赔。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职务、职称、学历、学位、奖励、资格等其他利益,应当由承办案件的纪检机关或者由其上级纪检机关建议有关组织、部门、单位按照规定予以纠正。

对于依照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处理的党员,经调查确属其实施违纪行为获得的利益,依照本条规定处理。

第四十二条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将处分决定材料归入受处分者档案;对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还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职务、工资等相应变更手续;涉及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及时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特殊情况下,经作出或者批准作出处分决定的组织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办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四十三条执行党纪处分决定的机关或者受处分党员所在单位,应当在六个月内将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向作出或者批准处分决定的机关报告。

第四十四条本条例总则适用于有党纪处分规定的其他党内法规,但是中共中央发布或者批准发布的其他党内法规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第二编分则。

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

政治纪律发言提纲篇十八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不论做什么事,在会么岗位上,都要遵守规矩、执行制度,也是我们做人处世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下面就是本站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发言提钢,仅供参考。

今天全体卫生院人员进行了“两严”集中学习,通过“两严”学习,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在新形势、新任务、新考验下,迫切需要我们更加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如何才能做到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呢?结合本人政治素养和工作实际,我认为要切实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养。我们要认真学习习重要讲话、深刻领会党中央的重要精神。纪律是党的生命、纪律建设就是治本之策。我们党是肩负着历史使命的政治组织,必须要有严明的政治纪律和政治定力。作为一名党员,一名普通的放射科医生,必须要强化规矩,执行的各种要求、标准、尺度,使自己成为真正“懂纪律、守规矩”的人。要时刻绷紧政治纪律这根弦,做到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要和党组织保持一致。要明底线、知敬畏。主动地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线,不打小算盘,切实遵守党的。

规章制度。

二、维护党的形象,树立党的威信。共产党是工人阶级先锋队,党的形象是我们共产党人共同的脸面,需要所有党员共同维护、责无旁贷。维护党的形象,始终要牢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的古训。不该说的话不要说、不该想的不要想、不该做的事不要做,切实做到不让露水打湿鞋,要以个人的实际行动自觉维护好党的形象。在工作和生活中要对诋毁党的形象的错误言论不忍不让、理直气壮地作坚决斗争。不让他人给党的形象抹黑涂脏,要始终做到在党言党、在党爱党、在党护党,维护党的光辉形象,保持党的绝对权威。

三、遵从党的规矩,执行党的安排。“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是我们党的基石和保证,也是每一个党员必须坚守的政治生命线。我作为一名党员更要对党章、党纪、国法以及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一系列党的规矩做到绝对服从,不偏不废、不弯不曲。要听从党的召唤,执行党的安排,对党忠诚。

四、爱岗敬业,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做为一名卫生工作者要对卫生事业尽心尽力。既然选择了卫生事业,就要对自己的选择无怨为悔、不计名利、积极进取、努力创新。以“假如我是服务对象”活动为楔机,结合自己的。

岗位职责。

牢牢把握“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宗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业务能力为病人服好务。

五、热爱生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在生活中时刻保持乐观、健康、积极向上的心态。不受外界影响,在社会中、朋友圈要传递正能量。不参与赌博、封建迷信、非法集会、不拉帮结派、不搞小团体。

总之,作为一名党员,我们要从思想上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在行动上与党保持高度一致,树立一切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严于律己,踏实做事,老实做人。

党的以来,同志反复强调,政治纪律是党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和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是维护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的根本规定。严明政治纪律,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强化责任、敢于担当,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坚定性,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

坚持勤学笃行,增强政治自觉。

同志指出:“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随着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一些党员干部在遵守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上出现问题,甚至堕落为腐败分子,说到底就是把“革命理想高于天”抛在脑后,精神缺钙,“总开关”失灵。理想信念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理想信念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学习教育入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遵守政治纪律、树立优良作风,抓住了根本、切中了要害。坚定理想信念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需要一辈子去磨练和洗礼、去坚守和追求。必须从经受“四大考验”、防止“四种危险”的高度,自觉把标准定得更高、尺子把得更严、功夫下得更深,持之以恒抓好思想理论建设这个根本、党性教育这个核心、道德教育这个基础,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始终同以同志为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勤于学。思想觉悟不会随着党龄增长而自然提高,党性修养也不会随着职务升迁而自然增强,而需要坚持不懈学习、终生付出努力。学习必须知道学什么、怎么学、为什么学。当前,要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有收获,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同时,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作为一条红线贯穿始终,原原本本学、反复持久学、结合实际学,不能大而化之,触及不到灵魂,做到学习一次思考就深入一次、认识就深化一次。通过深化学习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切实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更加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慎于言。作为党员干部,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必须以政治纪律为准绳,真正做到在党为党、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心中要装着党、想着党,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始终站在党的立场说话,始终与党同心同德,决不允许在群众中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决不允许公开发表与党中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对党中央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决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以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决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决不允许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要把群众当作最亲近的人、最依靠的人,真心倾听群众呼声,既要能听懂群众说的话,更要说群众能听懂的话,进一步密切党同群众的血肉联系。

笃于行。“耳闻之不如目见之,目见之不如足践之”。坚定理想信念,必须以知促行、以行促知,做到知行合一。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时刻不忘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严格按程序办事、按规则办事、按集体意志办事。以整风精神严格党内生活,开展积极健康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揭短亮丑、见筋见骨,做到“真刀真枪”、红脸出汗,不断提高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积极主动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到条件艰苦、困难较多、矛盾突出的地方去,磨练意志品质,锻造过硬作风,提升能力本领,筑牢坚定理想信念的实践基础。

抓好正风肃纪,规范政治行为。

同志指出:“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如果纪律成了“纸老虎”、“稻草人”,就会造成“破窗效应”,使党沦为各取所需、各行其是的“私人俱乐部”;就会造成党一盘散沙、一片混乱,最终分崩离析。只有时刻绷紧政治纪律这根弦,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周围,才能始终保持思想高度统一、行动协调一致,始终保持党旺盛的生命力和战斗力。

严守底线,有纪必依。政治纪律是不可逾越的“雷区”,遵守政治纪律是无条件的。一旦突破原则和底线,就会造成生活上的腐化、道德上的堕落、纪律上的松弛。对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党员干部头脑要清醒、心中有定力,必须自觉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自觉遵守党章和党内各项规章制度,自觉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要认真落实同志提出的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的要求,知道“天”高“地”厚。“天”就是党纪国法,党员干部必须敬畏法律、遵守纪律,明白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地”就是老百姓,党员干部必须为民务实清廉,知道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心中有杆秤,明白哪些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做,使纪律真正成为廉洁从政的刚性约束。

坚持原则,执纪必严。严格执纪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治党原则,也是维护纪律权威的重要体现。严明政治纪律不能停留在口头上,必须落实到行动中,体现在对党员干部的行为约束上。要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一把尺子量到底,做到铁面执纪、严格执纪,决不能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和准则,用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和引导党员干部的行为,不能相互拉拉扯扯、讲哥们义气,不允许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在党内形成弘扬正气的大气候。坚决同错误思想、言论和行为作斗争,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风浪面前无所畏惧,在诱惑面前立场坚定,不能当“墙头草”、做“两面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使党员干部行为有规矩方圆、耳边有警钟长鸣,真正敬畏法纪、敬畏组织、敬畏群众。

敢抓敢管,违纪必究。只有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才能遏制腐败现象发生,才能使纪律产生更大威慑力。必须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党员干部从严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查早查小、处早处小,经常拽拽袖子、咬咬耳朵、拍拍肩膀,对问题突出的严肃问责追究,对背离党性的言行坚决纠正。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对腐败行为零容忍,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只要触犯党纪国法,发现一起就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决不姑息。

做到履职尽责,强化政治担当。

同志强调,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是党的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我们党具有敢于担当的光荣传统,无论是革命时期、社会主义建设时期,还是改革开放时期,党依靠这种可贵的政治品质,战胜了一个又一个困难,带领全国人民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站在新的起点上,我们党开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征程,正在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面临的发展机遇和风险考验前所未有。党员干部必须时刻牢记使命责任,敢担当、能负重、有作为,勇敢承担起对民族的责任、对人民的责任、对党的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履责、守土尽责。

以强烈的大局意识确保政令畅通。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最核心的是坚持党的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服从中央命令,维护中央权威。要在党爱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始终站在党的事业全局考虑问题,从党的整体利益出发说话办事。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正确处理好保持中央政令畅通和立足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的关系,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本位主义,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合意的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决不允许打折扣、搞变通,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开展任何工作都要以贯彻中央精神为前提,尤其是在涉及路线方针政策等重大原则问题上,必须与党中央步调一致。

以务实的作风提高执行能力。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如果执行落实抓得不好,再好的方针政策措施也会落空,再伟大的目标任务也实现不了。中央决策部署带有战略性、全局性和前瞻性,是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行动指南,在执行上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不管面临多大压力、遇到多大困难,都要真抓实干、攻坚克难、抓好落实。中央强调不简单唯gdp,不是不抓发展,而是要有质量、有效益的发展,实现绿色的、可持续的发展。中央强调稳中求进,不是简单求稳,不是不要速度,而是要实实在在、没有水分的速度。中央强调反“四风”,但不能成为不干事的借口。“为官不易”不能“为官不为”,必须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韧劲,以迎难而上、逢难必克的勇气,发扬钉钉子精神,一抓到底、抓出成效,交出一份有内容、有质量的成绩单。

以正确的用人导向激励干事创业。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目前,发展已进入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改革已进入逆水行舟、爬坡过坎的深水区和攻坚期,迫切要求打造一支担责不推、担难不怯、担险不畏的干部队伍。选什么人、用什么人,是重要的风向标和指挥棒。必须建立健全激励敢于担当的选人用人机制,不唯票、不唯分、不唯年龄、不唯gdp,鼓励探索实践,宽容出错失误,让那些不事张扬、务实干事的人有位子有舞台。各级党组织要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者撑腰打气,营造担当光荣、避事可耻的氛围,让勇担当、敢作为、真干事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无规矩不成方圆。近日“讲规矩”成为政治生活的高频词。在xx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重要的位臵。

自古以来,规矩就是一种约束,一种准则,就是一种标准,一种尺度,更是一种责任,一种境界。守纪律、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对广大党员干部来讲,规矩既包括党纪国法、规章制度,又包括道德规范、标准礼仪。党员干部是一个地区行为的表率,担负着发展一方,稳定一方的重任。党员干部一定要牢记自己是人民的公仆,是整个社会的表率。现实中,有些党员、干部不守纪律、不讲规矩,对其自身、对党组织、对群众都造成了伤害。人不以规矩则废,家不以规矩则殆,国不以规矩则乱。规矩很重要,不懂规矩、不用规矩、不守规矩,就要出问题,就会栽跟头。以来相继落马的一些省部级高官,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不懂规矩、不用规矩、不守规矩的反面教材。

作为党员,作为干部,要先学会懂规矩,做到知晓规矩、认同规矩、遵守规矩、维护规矩。将规章制度入脑入心,严格按党性原则办事,按政策法规办事,按制度程序办事,明白哪些事该做,哪些事不该做,做到不越“雷池”,不乱“章法”。

作为党员,作为干部,更要学会守纪律,做到知大知小、知进知退、知荣知辱、知是知非。强化纪律意识和服从意识,对纪律心存敬畏,把纪律作为悬在头顶的“三尺利剑”,做到从遵守和维护党章入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各项纪律规定。

作为党员,作为干部,要公道正派,不徇私枉法。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用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件事情,以敬业奉献的精神追求社会效益的最大化;要廉洁自律,树立良好的形象。党员干部的的形象严重关乎党和政府的形象,党员干部的守法意识和守法自觉是对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权威最强最有力的捍卫。

树立“规矩意识”,严格按规矩办事,按纪律办事。争做讲规矩守纪律的好公仆。

在xx届中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这些重要论述,是对党的纪律建设理论的丰富,是新形势下对党员干部提出的新要求,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高度升华和再出发。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中国共产党是一个有着严密组织和严明纪律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守纪律、讲规矩是党的优良传统。从党的一大纲领定下管党治党的初步框架,到党的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四个服从”基本原则;从“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的提出,到西柏坡“进京赶考”前定下的六条“规矩”;从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十二条准则的确立,到新的赶考路上“八项规定”等一系列新规矩的出台,党纪党规不断健全,刚性约束不断强化,党的凝聚力战斗力不断提升,为党的事业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提供了可靠保证。

风成于上,俗化于下。守纪律、讲规矩要蔚然成风,领导干部带头是关键。孔子说,“政者,正也”,“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毛泽东同志指出,只要我们党的作风好了,全国人民就会跟我们学,就能影响全民族。翻阅党的历史不难发现,正是众多的共产党人特别是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守纪律、讲规矩,才使我们党团结统一,更具凝聚力战斗力;才使我们党得到人民认可、受到人民拥戴。毛泽东从不为三亲六故推荐工作,刘少奇从不让公车接送孩子上学,周恩来把“遵守纪律”作为自己的一条重要修养要则。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对党的纪律和规矩的认识,努力作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

不可否认,当下一些干部思想中依然存在对党的纪律和规矩不那么当回事的误区。比如,有人认为,自己没有腐败问题就行了,其他问题都“不算个事”。“不矜细行,终累大德”。殊不知,针眼大的窟窿能透进斗大的风。小节失守和贪污腐败、违反党纪国法,其实是一条藤上的两个瓜,往往是相伴而生的。漠视纪律、不讲规矩,长此下去就会言行失当、失范、失控、失节,就会堕入违法犯罪的深渊。因此,各级领导干部要紧绷纪律和规矩这根弦,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不触雷、不踩线,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作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首先要知纪律、懂规矩。党的纪律和规矩内涵丰富、体系严密,既包括党章这个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也包括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刚性约束,还包括国家法律法规、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纪律是成文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不成文的纪律;纪律是刚性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自我约束的纪律。各级领导干部只有加强对纪律和规矩的学习,准确理解、全面把握其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该这样做、哪些事该那样做,做到心中有数,才能增强守纪律、讲规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作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关键要落实在行动中。看一个党员干部是不是遵守了党的纪律和规矩,最终的也是唯一的标尺就是行动和实践。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用实践这面镜子认真照一照自己,看看自己在行动上是否真正守住了纪律和规矩。特别是在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上是否做到了强调的“五个必须”,即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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