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反思自己的不足和问题,从而更好地调整和改进自己的学习和工作方法。在写心得体会时,我们可以从自己的角度出发,提出独到的见解和思考。小编选取了一些精彩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对你的写作有一些启发和指导。
法律实训的心得体会篇一
法律热点实训是法律专业学生的必修课程,是将法学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相结合的重要环节。在近两个学期的学习中,我深刻体会到了其重要性和实用性,也获得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收获。本文借此机会,结合自己的实际体验,谈谈我对法律热点实训的一些心得体会。
第二段:实践中的挑战。
在法律热点实训中,我们面临着许多挑战。首先是案例研究的难度。相较于理论课程,实训课程更加注重学生的独立思考和实践能力。在研究案例时,我们需要分析案情、挖掘问题、找到适用法律规则等,这需要我们具备系统的法律知识和扎实的逻辑思维能力。其次,实际操作中存在着一定的风险。我们需要通过模拟法庭、模拟调解等活动来锻炼自己的技能,但由于我们还处于学习阶段,操作不当可能会带来负面影响。面对这些挑战,我们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和克服恐惧,才能顺利完成实训任务。
第三段:实践中的收获。
尽管法律热点实训存在着一定的挑战,但正是这些挑战为我们带来了宝贵的实践经验和学习收获。通过案例研究,我们不仅深入了解了法律知识,还能够将其应用于实际情境中,提升了自己的实践能力。通过模拟法庭、模拟调解等活动,我们不仅锻炼了自己的口才和表达能力,还学会了如何处理紧张和矛盾的情况,提升了自己的应对能力和社交技能。此外,实训课程还为我们提供了与同学、老师交流的机会,促进了我们之间的合作和互动。
第四段:应用到实践中的探索。
在本阶段,我想谈谈如何将实训课程中学到的知识和技能应用到实际生活中。首先,我们应当尝试开展社会调研和义务法律服务等活动,以此拓展我们的实践经验和能力。其次,我们应当了解法律制度和社会现实的变化,加强针对性的学习和训练,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需要。此外,我们还需要关注新兴领域的法律问题,如网络安全、知识产权等,积极学习和研究相关法律规则,以便为社会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第五段:总结。
综上所述,法律热点实训是一门重要的课程,是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技能的关键环节。在实训过程中,我们面临着许多挑战,但正是这些挑战锻炼了我们的能力和思维方式。通过实践,我们不仅获得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学习收获,还要不断探索如何将所学知识应用到实际情况中。我相信,在未来的实践中,我们一定能够运用所学,在法律领域做出自己的贡献。
法律实训的心得体会篇二
近期,我通过一场关于“侵权法律实务实训”的学习,对法律领域中的侵权问题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和认知。下面,我将从五个方面分享我的学习感悟和体会。
一、知识储备重要。
在侵权纠纷处理中,法律知识储备是至关重要的。学习过程中,我们深入学习了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以及侵权法规的具体适用。这不仅增加了我们对于法律实务的了解,也利于我们在侵权纠纷处理中更加熟练地运用法律知识。
二、案例实战有所提升。
尽管通过学习掌握了基本的法律知识,但在侵权案件处理中往往需要综合运用自身经验、实际情况、相关法律知识及法律人士的建议来进行处理。在实际案例中,我们获得了很多纷繁案例的真实解决过程,更进一步了解了在处理案件中的一些技巧和方法。这种一对一的模拟实战训练对我们的实际应用技能有了很大的提升。
三、个人情况影响千变万化。
实践证明,在侵权案件处理中个人情况的影响千变万化。一些案件由于人际因素或其他特殊原因产生的诉讼纷争需要妥善处理。我们可以从中看到,纠纷的处理不应只考虑法律问题,也需要考虑到其它因素。需要我们具备宽广的胸怀和聆听的耳朵。
四、案件处理程序决定处理过程。
就案件处理程序而言,事先规划出的流程能发挥重要作用。在学习中,我们系统掌握了案件处理的整体程序,并基于实际案例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研究。同时,我们也意识到了一个好的案件处理程序对于纠纷处理结果影响的重要性。
五、和解有其合理性。
解决纠纷的方式有很多,其中和解是一种常见的合法方式。当我们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发现,和解是一种非常灵活的方式,它不但可以有效解决法律纠纷,而且可以降低和解方和诉讼方双方的经费,起到双赢的作用。因此,和解对于案件处理的质量和有效性具有重要意义。
总而言之,通过这次侵权法律实务实训,我认识到对于侵权案件,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及程序进行处理,而对于个人的实际情况也需要适当考虑。了解和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拥有实际经验、掌握处理程序等都是经营技巧,只有不断地积累才能更好地处理纠纷案件。
法律实训的心得体会篇三
民商事法律实训是我们在大学学习法学专业的一门重要课程,通过这门课程的学习和实践,我深刻体会到了法律对社会的重要性和法律实践的复杂性。在实践过程中,我不仅学到了理论知识,更重要的是学到了如何将理论应用到实践中,真正学会了如何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
在法律实践中,需要掌握一些技巧,如如何筛选信息、如何寻找法律规则、如何分析法律问题等。最重要的是,我们要学会如何沟通和与客户协商,还要学会如何写出清晰、明确的法律文件。
第三段:实践案例。
在实践中,我有幸参与了一起侵权案件的处理。该案件中,我们的客户是一位电商平台卖家,另一方是一家知名品牌。根据客户提供的证据,我们认为对方的设计侵犯了客户的商标权。在对方的抵触下,我们通过与对方协商解决了该案件,双方达成了一致解决方案。通过这起案件的处理,我们深刻体会到了沟通技巧的重要性。
第四段:实践收获。
在实践中,我不仅学到了法律实践的技巧和方法,还学到了服务客户的经验和理念。与客户沟通时,要以客户为中心,理解客户需求,与客户保持良好的沟通。通过实践,我深刻认识到,法律实践工作者的责任不仅仅是提供法律服务,更是保护和维护社会公正和公平。
第五段:结尾。
通过民商事法律实训,我深刻认识到了法律对社会的重要性和法律实践的复杂性。我认为,只有通过实践,我们才能真正将所学的法律知识应用到实践中,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同时,实践也是不断学习和提高的过程,每一次实践都为我们提供了不同的经验和机会。我相信,在未来的实践中,我将展现更好的实践技能和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法律实训的心得体会篇四
_年7月20日至24日,我有幸参加了全省检察机关法律适用和检委会业务研修班的培训,短短五天,让我远离工作的繁杂,重新回归校园的单纯,重温“学习—吃饭—睡觉”三点一线的简单生活,轻松惬意,充实满足。通过参训,我更加明白,作为一名青年检察干警,任何能力都要认真学习、深入领会,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点点滴滴的提高,更需要自我鞭策砥砺前行。
一、业务学习。
“自侦案件的新问题与刑事检察理论研究新领域”,作为培训的开门第一堂课,由山东政法学院杨晓静教授亲自授课,通过对“禁止强迫自证其罪与如实回答侦查人员的提问”的关系论证,我学会了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另一门技巧与艺术,那就是“鼓励”与“激励”。另外,杨教授重点讲授的“幽灵抗辩”的存在与处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以及错案责任追究中的错案标准等课题,深入浅出,解疑答惑。“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只有不断学习,获取最新的业务知识和工作技巧,才能保持一名检察人员的高水准业务能力。
高检院研究室法律应用研究处宋丹副处长为我们讲授了刑法适用的相关问题,并就学员较为关注的“盗窃罪”、“行贿罪”两个罪名做了详细的解读。此外,我们还集中学习了“刑事诉讼机制转型下的侦查取证与证据裁判”、“检委会工作理论与实务”等相关课题,使我受益匪浅。
二、实战演练。
如果说前期的业务理论学习是铺垫的话,具有针对性的实训课程就是实打实的“大练兵”了。本次的实训分为精品调研报告分析、案例论辩和模拟调研报告三个部分。7月22日上午的精品调研报告分析可谓耳目一新、令人难忘,123名学员分成八个小组,我们小组代表临沂、淄博两市院对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民行检察环节缠诉闹访现象的分析与对策研究》进行分析。小组组长将我们8个人进行分工,首先每人就该调研报告形成1000字左右的文字材料,统一交给罗庄区院研究室樊主任汇总成篇,因为白天需要上课,只能把工作放在晚上,汇报的前一天晚上小组成员集体通了一遍稿子,定稿后才能制作ppt,一直到凌晨1点多才收工完成,可能是个人素养,可能是工作态度,也可能是内心信念……竟然没有一个人喊累喊困。虽然第二天上午在台上只有短短10几分钟的汇报,但得到省院领导和其他地市学员的赞赏,觉得一切都很值得。这样的团队力量和团队精神让我让我感动,激励我前行。
当然,辩论赛也是唇枪舌战,令人振奋,学员们就省院研究室岳主任精心准备的两个案例展开论辩,该两个案例均是经省院捡委会研究讨论过的真实案例,较为复杂。这样的案例辩论,对于提升我们的专业技能具有极强的推进作用。在模拟调研报告中,我们小组也是充分配合,专门制作ppt展示汇报,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三、自身感悟。
首先,学无止境,贵在坚持。通过培训,让我意识到,身处在检察岗位上,不仅需要扎实的理论基础做铺垫,也要不断地坚持学习。新的形势下,不断涌现出新的理论、新的业务,这都要求我们对学习不能懈怠,把学习的精神带到工作中去,不断推动自己向更高层次迈进。
其次,结业是终点,也是合作和友谊的起点。在培训中结识的全省各个地市和县区的同仁,通过为期五天的朝夕相处,互相学习,共同合作,增进的不仅是感情的沟通,更重要的是相关检察业务知识的交流,我们的友谊也在合作中更加坚固。
最后,实践出真知。对于个人来说,通过培训得到的进步,使得在综合部门的我对业务知识有了一定的提高,我会将学习到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应用到实际工作,提高进步,努力成长为一名优秀的人民检察官,不负自己的青春年华!
总而言之,学习容易,坚持不易,且学且珍惜。
法律实训的心得体会篇五
“民事法律实训课程心得体会”,这是我深入研究以及实践课程后的感受。作为一名大学生,我深刻理解了学校培养我们的目的是为了让我们成为未来的优秀人才,而这一课程便是对我们未来职业道路上的实际帮助。在这门课程中,我不仅学到了法律方面的知识,更是进一步了解了我们与他人之间的关系以及应对关系所需具备的能力。
第二段:学到的法律知识。
在课堂上,我们学习了民事法律的基本概念、相关法规以及诉讼程序等内容。这些知识的学习,使我对日常生活中的一些事情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例如,在租房时,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以便合法维权;当收到不法公司的骚扰电话时,可以依法维权。在接下来的职业道路上,这些基本的法律知识也会为我提供一些帮助。
第三段:实践案例分析。
更为重要的是,这门课程还安排了一系列的实践活动。在实践案例分析中,我们通过法律文书的分析,了解案件的判断标准和证明要素,以及各种司法解释对案件的影响。这些案例研究,让我们能够更深入地理解法律的实际运用,从而让我们在未来自己遇到类似问题时,能够更快、更准确地解决问题。
第四段:模拟庭审。
此外,尤其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模拟庭审环节。通过这类活动,我们能够在实际的庭审情境中,更深入地了解各种证据的适用以及证人证言的真实性等问题。同时,模拟庭审活动还需要我们具备出色的表现和应对危机的能力,这对我们未来职业道路上的发展也将起到积极的影响。
第五段:总结。
综上所述,“民事法律实训课程心得体会”的收获不仅仅是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更是对未来个人发展的提升。通过这门课程的学习和实践,我们能够更好地了解和应对自己与外界之间的关系,具备更多的自我保护能力。同时,这门课程还将为我们以后职业生涯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我将继续学习和探索法律知识,将所学应用到日常生活中,为自己的未来打下坚实的基础。
法律实训的心得体会篇六
近期我参加了学校民事法律实训课程,这是我第一次接触实际案例分析和解决方法,我深感受益匪浅,收获颇丰。下面我将分享一下我的心得体会。
第一段:课程介绍及自我认识。
这门课程主要是针对民事法律实践教学,老师会带领我们分析和讨论实际的案例,然后让我们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思路。刚开始的时候,我感觉自己对法律知识掌握的不够充分,有时候分析问题会存在思维定势,难以找到创新的方法。但是,逐渐地,在老师和同学的帮助下,我开始意识到了深入分析案例的重要性,并且积极的寻找解决问题的思路。
第二段:知识的拓展及方法的学习。
随着学习的深入,我不仅着手了解了法律常识,更是学习到了如何使用法律条款和规定来解决问题。通过老师讲解和实例演示,我发现在解决问题时要做到全面分析,尤其是民事诉讼中,包括立案费、诉讼费等,都需要一一列举分析。同时,还需要有思路和方法,这个过程就像做数学题目一样,不能只会背答案,还要掌握方法,才能灵活运用。
第三段:实践操作与小组协作。
课程中最有意思的部分就是实践操作了。我们被分成团队,根据老师指定的案例,进行团队分析和讨论,同时,我们也会有各自的角色分工——有的人做出解决方案,有的人报告案例分析结果,有的人当模拟法官、律师,还有的人当当事人进行辩论。这样的小组协作和角色分工别具一格,不仅更加生动有趣,也使我更深入地理解到了民事诉讼实践中的各种情况。同时,通过小组协作,我还了解到了很多同学的优点和特点,也知道了如何更好地协作,提高团队工作的合作价值。
第四段:学习技能和成长的体验。
在这门课程中,我意识到了自己在法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方面的不足,也学会了更多的思考和方法,并且从各个方面进行了实践和尝试。然而,最重要的收获是,在实践操作中意识到了自身的不足,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在与同学的交流和讨论中,更加了解了他们的见解和想法,从而更加深入地理解了自己的不足和优势。
第五段:总结与展望。
这门课程为我提供了一个循序渐进的学习和实践的机会,通过这种方式,我不仅了解了民事诉讼中的基本知识和原则,更重要的是,我学会了灵活应用法律思维和解决问题的方法,同时将学习到的方法运用到实际中。在以后的学习和工作中,我会更加珍视这样的机会,积极参与实践,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为自己和社会做出贡献。
法律实训的心得体会篇七
我是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对法律实践一直充满着浓厚的兴趣。而选修民商事法律实训则是为了实现自己在理论与实践方面的平衡,从而加深对法律知识的理解与掌握。在本次实习的过程中,我进一步发掘了自己的优势和不足,并从中得到了很多宝贵的经验和启示。
在民商事法律实训中,我收获最大的是法律实践能力的提高。在商务谈判、代理诉讼等实践环节中,我通过模拟实践不断磨炼自身的实践能力,提高了沟通表达能力和法律实践技巧。同时,通过与其他同学的交流,也激发了我对法律课程的深入理解和思考。
在民商事法律实训的整个过程中,最大的难点和挑战在于实践环节中的沟通和表达能力。特别是在代理诉讼的实践过程中,要求我们用专业的法律语言与对手进行斗争,这需要我们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表达技巧。而在谈判过程中,则需要我们灵活的思维和不断的设身处地为对方着想。
为提高自身在民商事法律实践中的能力,我们需要注重平时的练习和积极参与实践活动。首先,要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和实践技巧。其次,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要多参与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参加法律实践课程和模拟协商谈判等活动,不断磨练自己的实践能力。
民商事法律实践是我们在学术研究和专业实践中探索的新领域。在未来,随着社会、法律和市场的不断发展变化,民商事法律实践将更加广泛、深入和复杂。因此,我们需要更加努力地学习和实践,不断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在日后的工作和生活中为社会和公众做出更多的贡献。同时,我们也应该以饱满的热情和追求为民族与社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法律实训的心得体会篇八
上星期上午,学校举办了“法制大会”,讲了许多有关青少年犯法的不良行为,从而教育我们作为一个中学生要懂得遵守学校的纪律,国家的法律,将来做一个为他人,为社会做出贡献的有用之人。遵守学校法则,是我们作为中学生必须遵守的原则。
我们的社会属于文明社会,可是却总有不少的青少年做出一些违反学校纪律,国家法律所不容忍的事情,如:抽烟,斗殴,喝酒等,偷窃,抢劫,害人等等,这些都是属于违法行为,这些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但这些行为却会成为他们一生中无法抹灭的污点,会一生伴随着他们。
现在有许多不良青少年总是诱惑未成年人犯罪,如:吸毒,抢劫,偷窃等。当这些事出现在我们面前时,我们必须认真对待,如:报警等,面对这些不良行为时,我们要理智的拒绝。远离这些不良行为,,从而做一个遵守法律的好公民。我们在学校读书,要好好努力的学习,锁定自己读书的目标,不让自己对未来迷茫,将来在社会做一个有用的人。
自“法制大会”后,我们要学会学法,守法,用法,创造文明的'社会,从小事做起,从学校做起,形成一种文明的行为:思沉学习,目标,好好学习,将来做国家未来的栋梁。
“一失足成千古恨。”人往往因为一件小事,而导致铸成大错。今天,我从一位法院阿姨那儿听到这么一个案例:有一位学生,付他父母教育方法不当,整天打骂他。一次,他又和父母吵架,因忍受不了,他就带了几十元,带气离家出走。不久,他的钱便花完了。于是,他找了一家店去干活。与他一同干活的小李,工作十分勤快,老板也喜欢,让小李与他一起住。他干活几天,觉得工作十分累,又没拿到薪水。他没有回家路费,便萌发了偷的念头。一日,他趁小李不注意,抡起棒就朝小李打,小李顿时被打倒在地。他又怕小李醒来,便拿刀砍了小李几刀。随后,他拿了桌上的5元钱逃回老家。后来,他因为良心过不去,告诉了老师。老师又通知公安机关,这起盗窃案终于告破。为了那小小的5元钱,他换来的是什么?是15年阴暗的监狱和3年的政治权利被剥夺。
他多傻呀!许多人知道这个案例后定会这么说。但是这起案件也反映了一连串的现实问题。就拿那位学生来说吧,是什么让他被金钱冲昏了头脑?是法律知识的缺乏。这就说明我国的法律普及还不够,我们青少年的素质教育还有很大的缺陷。再拿这位学生的父母来讲,父母的教育方法也有很大的问题。我想,如果他的父母不用“棍棒下出孝子”的老观念来教育孩子的话,事情也不会到这种地步。
凡事要从小事做起。我们从小就要学法、懂法、守法,从小做一个好少年,长大去建设祖国。
法律是一门值得终生学习的学问,其一,在于其趣味性,其二,在于其哲理性。其三,则在于其综合性。
学习法律,刚开始,看了很多案例,觉得很有趣,但学到最后,却发现,所有的案例都在反应一定的理念。所有的案例,都是知识和法学理论的结合。于是,又重新看法学体系结构,重新看外文原著,经历了循环后,才进一步感触法律的魅力所在。
法学体系、法理学的内容不是枯燥的,而是在灵感中生存。外文法律原著不是枯燥的,对于我们更加深入的理解中国法律,对于我们在合同中进一步完善条款,都有着莫大的作用。
法律也是综合的,尤其当法律结合经济知识应用的时候,可以出现巨大的经济效益,比如,和财务税务知识相结合,可以发挥和财务一样的降低成本作用,并且比财务本身的能力可能还要广阔,这无疑将拓展法律的应用空间。
如果你相信智慧,相信知识,那你可以相信法律的无穷能量!
法律实训的心得体会篇九
作为一个普通人,我们每天都在与法律打交道,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的日益重视法制建设,法律逐渐渗透到我们生活中的方方面面。而我在与法律的接触中,逐渐领悟到了一些重要的法律心得和体会。
第二段:法律的作用。
法律作为一种维护社会秩序、维护正义的工具和标准,对于社会的稳定和顺畅发展至关重要。而在现代社会中,法律的作用和影响日益显著,它不仅能够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还能够平衡社会利益,维护国家安全,调节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对法律有所了解,遵守它的规定,从而维护自己的权益,健康发展自己的事业。
第三段:遵守法律的重要性。
遵守法律不仅有利于个人的生活和发展,更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只有当每个人都尊重法律,遵守法律规定,我们的社会才能真正和谐,人们才能够享受到法律带来的福利和安全感。与此同时,当我们遵循法律时,也能够争取到更多的发展机会和自由空间,这是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法治环境所能带来的利益。
第四段:法律知识的重要性。
无论是在日常生活中,还是在工作中,我们都需要了解某些法律知识,以应对各种问题和风险。无论是在签订合同、购买商品、求职面试、出行等方面,我们都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以避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所以,提高法律素质和法律意识是每个人都应该努力去做的,它能够有效地提高我们在社会中的竞争力和生活质量。
第五段:总结。
在现代社会中,法律已经成为了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能够制定公正合理的规则,引导并维持社会秩序,减少纷争,维护国家和人民的权益。而作为每个普通人,我们也应该对法律进行深入了解,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增强自己的法律知识和素质。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真正走向法治社会,实现个人的自我价值和社会的全面发展。
法律实训的心得体会篇十
近年来,我国的法律实践发展迅速,对于法律专业学生,法律热点实训逐渐成为学生专业素养提升的重要途径。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我亲身参加了许多法律热点实训的活动,这些活动让我深深体会到了法律实践的重要性,也让我收获颇丰。下面是我从法律热点实训中所得到的心得体会。
一、多元化的实训方式。
在参加的法律热点实训中,我发现很多实训方式都是非常新奇多元化的。比如,有的实训以模拟法庭的形式进行,让我们扮演不同角色,模拟真实案例的诉讼过程;还有的实训以观察案例解剖的方式进行,通过分析和讨论真实案例的审理过程来深入了解案件的核心问题。这些多样化的实训方式丰富了我们的学习形式,提高了我们的兴趣和积极性。
二、提高实践和应变能力。
在实训的过程中,我们不仅可以学习理论知识,更重要的是能够锻炼自己的实践和应变能力。比如,对于模拟法庭的实训,我们需要在模拟角色中了解不同立场的论点和证据,理性表达自己的意见;对于观察案例解剖的实训,我们需要深入剖析各种复杂情况,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通过这些实践,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案例的实际情况,能够应对各种复杂情况,从而提高了自己的实践和应变能力。
三、拓宽实践经验和人际交往。
法律热点实训的目的是让我们更好地了解社会和法律实践的相关问题,也让我们深入了解行业中的各位专家。在实践的过程中,我们可以接触各种不同类型的案例,了解这个案例对于社会和行业造成的影响。同时我们还可以与行业中的各位专家深入交流,互相学习,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方法,从而拓宽实践经验和人际交往。
四、推广法律知识与社会福利。
在社会中有很多人对法律知识欠缺了解,因此法律热点实训也是一个非常好的推广机会。我们可以通过法律热点实训去宣传法律知识,倡导法治精神,提高社会对法律的认知水平。同时,我们还能够通过实践去扶持一些需要帮助的人群,实现社会福利的目标。通过给予社会更多法律帮助和对社会福利的贡献,我们也可以更好地展示法律专业人员的形象。
五、审视自我,提升素质。
在实践的过程中,我们不断反思自己的行为,审视自己的能力,依此提升自身的素质。同时,实践也给我们提供了多种的机会去锻炼不同类型的技能和面对各种不同情况的能力。只有不断地完善自己,我们才能深入了解法律行业,做好我们该做的事情。
总之,通过与众不同的实践,我们可以拓宽自己的视野,提升自己的能力,加深法律专业知识的理解程度和实践能力,同时也为社会的发展作出贡献。希望我们在学习的道路上不断进步,成为更加优秀的法律从业人员。
法律实训的心得体会篇十一
近一段,作为一名普通的审计人员,我通过对社会主义相关法制体系核心读物的学习,了解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这五个方面,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一是依法治国的理念。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只有坚持依法治国,才能使党正确的领导人民群众,管理国家事务,建设经济,逐步实现我国的社会生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具体到审计工作,就是审计工作必须做到独立、公开、依法、程序。
二是执法为民的理念。执法为民,执政为民,是我们党坚持的基本原则,也是党在各项社会建设中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我个人认为,作为一个审计人员,必须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要把审计工作服务人民的思想贯彻始终,要把审计工作的免疫系统功能发挥出来,要切实的为解决社会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供思路。
三是公平正义的理念。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目标,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我国社会建设取得成功的必要保证。审计工作,也要敢于面对困难,敢于面对权力,敢于碰硬,敢于查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四是服务大局的理念。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审计工作要有大局观,要解决体制和制度问题,不仅要惩前,还要通过制度的完善来毖后,不仅要能够查处违法违纪问题,还要能够通过分析问题发生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要为社会主义财经制度建设做出贡献。
五是党的领导的'理念。坚持党的领导是必须遵守的根本原则。从新中国建立的60周年里,无数次实践证明,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救中国,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建设好的国家,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使广大人民群众过上幸福安康的生活。做好审计工作必须要切实贯彻党的方针政策,要在具体的审计工作安排中体现党的工作重点,要关注迫切需要解决的社会问题,要根据审计监督发现问题和情况向党提供好的决策依据。
通过对社会主义法制理念的学习,我深刻认识到,社会主义法制是每一个审计人员必须了解和遵守的基本准则,只有坚持在审计监督工作中,贯彻执行依法治国的理念,才能更好的解决问题,发挥好审计免疫系统的功能。
以前,一位交警阿姨来到我们学校做安全宣传,使我想起了一幕幕血的教训。酒后驾车,酝酿车祸,到最后车毁人亡;擅自用电,结果触电身亡等事例比比皆是,让人触目惊心。
我曾经是一个不重视安全的女孩,可亲身经历了一次一氧化碳中毒后,感到了生命的重要性。
那天,我洗澡时忘了打开窗和抽风机。我边洗澡边唱歌,越洗越舒服,连满屋子的浓烟浓雾都没有感觉到。过了不久,爸爸在门外叫我洗快一点儿,我情不自禁地离开了浴池。在内衣的时候,我感到头晕眼花,似乎快没有力气穿衣服了。我急忙穿好衣服,勉强走了几步,当走到电冰箱旁边时,我四肢一软,倒塌在地,连妈妈叫我穿大衣好去医院我都不知道,整个人昏呼呼的,不醒人事。
爸爸匆忙抱起我去叫三轮车,去医院的途中,爸爸不断地叫我张开嘴巴吸气,掐我的人中穴……大概过了十多分钟,我撑开沉重的眼皮,朦朦胧胧地看见爸爸妈妈在我的身旁,护士姐姐又是给我输液又给我吸氧。医生见我慢慢醒来后,告诉了我,我这是一氧化碳中毒,要不是抢救得早,我的小命早就没了。我被吓出了一身冷汗,心想:要是我再在浴池里待上多十分钟,那后果真是不堪设想。从今以后,我再也不敢忽视安全的重要性了。
同学们,爱护自己的生命吧,别忘了:安全就是生命!
法律实训的心得体会篇十二
通过学习,我对教育法律法规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我认识到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以言导行,诲人不倦;
以才育人,亲切关心;
以身示范,尊重信任”。热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教师对学生的爱,即是敬业精神的核心,又是教师高尚品德的自我表现,既是育人的目的,又是教师教书这个职业的具体表现。
二、培育教师人格魅力在教育中,一切师德要求都基于教师的人格师德的魅力主要从人格特征中显示出来,历代教育家提出的“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循循善诱”、“诲人不倦”、“躬行实践”等,既是师德的规范,又是教师良好人格的品格特征的体现。在学生心目中,教师是社会的规范、道德的化身、人类的楷模。教师的人格魅力来源于对事业的忠诚,他们不是紧紧把教书看成谋生的手段,而是毫无私心杂念地投身其中,以教书育人为崇高的职责,并能从中享受到人生的乐趣。
三、热爱学生,尊重、理解学生,以人为本,关心爱护学生热爱学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疼爱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热爱别人的孩子是神圣!这种爱是教师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学生一旦体会到这种感情,就会“亲其师”,从而“信其道”。教师是塑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应具有十分强烈的质量意识,要真正在培养学生高尚情操、塑造学生美好心灵方面下功夫。一个教师只有对自己的学生充满执着的爱,才能激发出做好这一工作的高度责任感,才能坚定不移地辛勤耕耘,获得丰硕的育人之果。要把真挚的爱融在整个班级之中,不仅要爱那些好学生,更要爱那些缺点较多的学生,要让每一个学生都从教师这里得到一份爱的琼浆,从中汲取奋发向上的力量,更加自爱、自尊、自强和自信。然而,教师只有“爱的教育”和“奉献的教育”还远远不够,了解学生、理解学生、尊重学生、引导学生,才是教师在爱学生这一基础上的发展方向。
用师爱去激发学生学习知识的兴趣。让他们在师爱的氛围中学习知识,在愉快的情感体验中接受教育。
教书不仅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育人。我们应平等的对待每一个学生,不歧视差生。教师,应以虚怀若谷的胸怀,诲人不倦的精神,用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人格魅力,去影响学生的言行举止,去照亮学生的心灵,去培养好每一个学生,让每一个学生适应时代发展。
通过学习,我还认识到:“要是再不听课,你给我滚出去!”这些辱骂性词句违反了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近年来,学生不堪老师在课堂上的当众羞辱,出现精神异常,甚至自杀的现象时有发生。在校园内发生的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事件给学生带来的伤害往往影响到学生健康人格和心理的形成。这些“校园言行伤害”行为我们应坚决杜绝。
作为一名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我们理应成为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时刻关心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努力把他们培养成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守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接班人,这是时代对我们的要求,也是我们的责任。
法律实训的心得体会篇十三
在学习教师的各项法律法例的过程中,又一次让自己的思想和心灵获得提高,法律法例的拟订为我们从教者指了然行进的方向,提出了努力经过学习,使学校教师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师生的法治看法和法律素质。在学习中认真比较,自我反省;在找寻差距与不足中正视自己,下边就个人学习所得谈几点实现的目标。
一、教师要爱国守纪,我们教师是教育过程中的主导力量,更应学法、知法、守纪、用法,不停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不停增强依法执教的意识,并把学法、知法、守纪、用法的意识贯彻到自己的实质生活与教育教课工作中。
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生学习是师德师风建设的要点内容。先人对教师的'职责归纳为:传道、授业、解惑。这其实只指出了老师"教书育人"的职责中教书的一面,而"为人师表"则对老师提出了更高的人品上的要求。
教师职业最大的特色是培养塑造下一代,所以在教育教课过程中教师教师应重视自己的道德形象,重视教师职业的特质涵养和个性魅力,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以德服人,以身立教,在平庸的工作中要安贫乐教,甘于奉献,为学生建立起模范的形象。
三、教师要敬业爱岗,关爱学生。在教育教课过程中,教师要自觉恪守纪律法例,严格执行师德师风规范要求,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坚持做到关怀尊敬每一个学生,用教师的爱心去化解学生的逆反心理和抗衡情味,最大限度的发现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在平常的教育教课中,教师要自觉关爱学生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鄙视学生,更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做学生的良师良友,使学生在尉犁一校这个大家庭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现代教育是开放性教育。学校的法制安全教育工作一定要与家庭、社会亲密配合,课内外、校内外多种方法联合,调换学生主体参加意识,发挥各自的功能,互相合作,形成协力,齐抓共管,这样才能获得更好的成效。
所以,在此后的教课中,我会更为努力。用法律解决问题,做一个懂法、守纪的好公民。
法律实训的心得体会篇十四
我于6月13日参加由智联招聘hr学院举办、徐义成老师主讲的《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培训课程。《劳动合同法》虽从一审到四审经过激烈的争论,在社会上产生强烈的反响,颁布后也出现一些反对的声音,但最终还是于20xx年1月1日正式实施生效。该法的目的就是为了避免合同短期化、用工不签订劳动合同等问题的出现,最终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从其立法思路上看,更倾向于保护劳动者。结合所讲内容、学院实际情况及在工作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现从人才引进、入职培训、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解除、档案及社会保险的转移等几个方面做一总结汇报。
我院每年都参加全国各地组织的大型招聘会,从中选拔一批优秀的人员充实学院教职工队伍。在人才的引进与选拔上,应从其“才、学、识、德”四个方面综合考察,决定录用与否。录用时应对其学历、学位、职称、工作经历、专业技能、是否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档案及保险情况做一属实了解。以上内容在学院现有的职工登记表已有体现。若能在职工登记表加上有本人签字申明的“本人所填内容若与事实不符,愿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为最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就有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的规定。根据劳动者所填带有本人申明的职工登记表,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现该劳动者对其情况有所隐瞒或者是所填内容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那么单位就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劳动者以欺诈的方式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之订立合同的,合同无效,从而单位可解除与之所签劳动合同而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新员工报到后,学院依照惯例组织岗前培训。对学院现有规章制度的培训也为其中应有内容。《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依据法律规定结合我院情况,在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培训时,就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参加培训人员等内容设置签名簿,使其签字认可已对所培训内容有一个基本的了解。签名簿留存,以备后期使用(仲裁时的依据)。或者对已有的规章制度、重大事项决定汇编成册,人手一册,使新员工知晓其内容(签字领取)。对于新制定并决定实施的规章制度,以部门为单位,由部门负责人在适当的时间组织全体人员学习,签字后留存该文件。单位依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是可以作为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也是管理劳动者的重要依据。劳动者若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单位可以依此为据,解除与之所签合同,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订立时间的选择
签订劳动合同或是提前签订合同,或是报到之日签订,但最迟应为劳动者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现有部分入院工作已超过一个月的工作人员,单位尚未与之签订劳动合同,这就存在一定的风险。这部分人员如在入院一年内离开本单位,向学院主张两倍工资的经济补偿,单位将处于不利地位。08年5月1日实施的《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仲裁时效为期一年,仲裁不再收费,个别情况之下一裁终审,这都有利于劳动者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这种情况曾在学院发生过,为避免这种情况的重复出现,最好在近期与这部分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试用期的约定
试用期时间的确定主要依据的是合同期限的长短。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能超过两个月。我院的实际情况也是这样,一般的合同期限都是一年以上三年以内。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下浮一定额度的约定也符合《劳动合同法》二十条不低于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的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在试用期期间也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在试用期期间,只有劳动者在以下情况之下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合同,解除时应向劳动者说明理由,除此之外的其他理由都不可以解除。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合同期限的约定
我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情况下都在一年以上三年以内。对于08年1月1日之后新引进的人才,应合理确定合同期限。在该合同期限之内,单位对其进行考核,如果综合考评不合格或是不理想,合同期满后坚决不再与其续订劳动合同(当然,单位会为此而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确立依据是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及本人解除、终止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即每满一年支付其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为半个月工资)。如继续与之续订合同的话,续订合同期满后,单位就会丧失不与之续订合同的主动权,那么单位必须与之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而将处于被动地位。
4、工作时间的约定
根据相关规章规定{劳部发(1994)503号文},工作时间分三种工作制,即标准工作制、综合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在一般企事业单位都实行标准工作制。该规章第五条对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的单位有一定约定。如果对我院部分行政管理岗位的职工实行综合工作制的话,尚需取得劳动行政部门对实行该工作制的同意,并取得相关批件。
5、违约金的约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二十二条、二十三条规定,只有在“服务期”和“竞业禁止”两种情况下方可约定违约金。除此之外,对于新签订的不存在以上两种情况的工作人员,不再约定违约金。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可能会将在机电工程系的实验室、研发中心、实习工厂工作的部分专业人员输送到外地进行专项培训,对这部门人员可以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并签订有关培训协议。对于《劳动合同法》实施前订立且在该法实施之后继续存续的劳动合同的违约金条款,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理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第二十六条的立法倾向,属无效条款。新签订的劳动合同一式三份,单位两份,劳动者一份。劳动者本人在领取合同书时,需有本人签字,以视为送达。未送达者,视为未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连续两次订立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劳动者没有法律规定的九种情形(见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之外,在第三次签订时,单位应当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本人提出订立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本人几乎不会提出订立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提出,应使其出具书面申请,单位保留其材料,为避免以后出现纠纷。因为《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我院08年1月1日之前签订的部分劳动合同在今年7月份到期,明年也将有一部分人员的(主要是06年接收的在系部承担教学任务的研究生)合同到期。经考查了解后,单位如果同意与其续订劳动合同(该同志已在学院工作一定时间,工作表现好、工作能力强、人品较好),在续订时,合同期限的约定最好能长一些。因为这是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第一次订立劳动合同,那么单位还可以在续订后的合同期限内对这部分同志进行充分的考察和了解,然后决定在续订合同期满后是否与之继续签订合同。
如果考核结果不满意,那就可以和08年1月1日之后签订的合同一样在合同期满后不再与其续订。经了解后,如果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部分职工不很满意,因各方面原因不便于在合同到期之时解除合同,那么可以与之签订为期一年的合同,以观后效。
合同到期后,如部门负责人不能实际确定具体人员的去向,应制做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书上应明确在什么时间之前去人事处办理续订合同手续,逾期不办理,视为不同意续订合同,单位也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对于劳动者来说,只需提前三十天履行书面告知义务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即可。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情况之一的(与单位关联比较大的主要有: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为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并由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对单位来说,以下情况可以解除:
(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若单位向劳动者提出,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2)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即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拘留、监视居住、逮捕、劳动教养除外)。解除时,单位不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3)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解除时,单位须支付补偿金。
(4)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本条不适用于我院实际情况。解除时,单位须支付补偿金。另外,单位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还包括: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须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根据该规定,在今年合同到期人员当中,单位不同意与之续签的部分人员,应支付经济补偿金。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应依法送达,送达方式有当面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未经邮寄送达,直接公告送达,该送达无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十五日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法律并没有规定,建立劳动关系时必须调入档案,对于学院非主要工作岗位尤其是户口不再本地的员工,不宜调入本人档案。不调入本人人事档案,不属于劳动争议。
法律实训的心得体会篇十五
当丁丁看见同学去游乐场玩,总是羡慕不已,总想自己也能去一次,丁丁终于抵挡不住玩的诱惑,心里又出现了歪心思:去偷一家小超市,因为这家小超市一般是女老板一人在,钱就放在靠近门口的抽屉里。那一天放学后,丁丁来到那家超市,果然只有女老板一人在,而顾客也很多。丁丁绕了一圈,趁老板不注意,拉开了抽屉,正准备拿的时候,男老板一手抓住丁丁的手,丁丁的爸爸被罚款500元,丁丁也受到了严厉的教育。这一个个深刻的小故事不仅能让中小学生知法律、懂法律、合理用法律,而且还能使中小学生重视起法律。其实法律也就是那么严密,不能走错一步,这样会毁了你一生的幸福!
“一失足成千古恨”。长大后想成为一个社会有用之人,必须从小就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孩子,好学生!
法律实训的心得体会篇十六
法律是人类社会的基石,是维护公平正义的工具。而法律是由大量的法规和实践经验组成的,对于每一个公民来说,了解法律是一项必要的素养。读了敖德萨的《法律》一书,让我对法律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理解。下面我将从法律的定义、法律的作用、法律的执行、法律的适用以及对法律的尊重等方面进行阐述。
首先,法律是对人们社会行为规范的总称。《法律》一书中,敖德萨将自己对法律的理解与观点作了详细的阐述,他认为法律具有一定的客观性和普遍性。法律作为社会公认的行为规范,旨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确保人们的合法权益。通过了解和遵守法律,每个人都能够更好地融入社会并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次,法律的作用是保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法律的存在和实施,能够起到维护公民权益、保护社会安定和预防犯罪等作用。在法律的指引下,人们的行为会受到约束和规范,从而减少犯罪行为的发生,保护社会和谐稳定。例如,道路交通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有效地维护了交通秩序并保护了行人和驾驶人的安全。
然后,法律的执行是法律生效的重要环节。法律只有在得到有效执行的情况下,才能实现其价值和作用。而法律的执行需要依靠法律机关和公民的共同努力。法律机关负责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审理和处罚。而公民则要积极参与到法律的执行中,保护自己的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只有在法律的严格执行下,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才能真正得到维护。
此外,法律的适用是保证公平正义的关键。法律具有普遍性和适用性,它要适用于所有的公民,不论其身份、职业、社会地位等。法律在适用过程中需注意平等原则,不得歧视和偏袒任何一方,并提供公正的裁决。只有在正确适用法律的前提下,才能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法律的威严。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了解和尊重法律,遵守法律,并将其视为一种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工具。
最后,对法律的尊重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法律不仅仅是对人们行为的规范,更是人与人之间的信任纽带。法律的尊重不仅体现了对法律的尊重,更是对自己和他人的尊重。只有在尊重法律的前提下,社会秩序才能得到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保护。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始终遵守法律,用自己的行动传递对法律的尊重,并共同建设一个公平、和谐的社会。
综上所述,通过阅读《法律》这本书,我对法律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和认识。法律是社会基石,是保障公平正义的工具。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了解、尊重和遵守法律,将法律作为维护自己权益的武器,积极参与到法律的执行中,共同建设一个更加公平正义的社会。
法律实训的心得体会篇十七
为加强系统专门化队伍建设,提高监管队伍依法监管的能力和水平,提高系统法制人员的业务水平,xxxx日至xxxx日,市局组织系统相关人员赴xxxxxx开展法制工作培训,我有幸参加了此次培训。
培训虽短,但给我留下了非常难忘的印象,五天来,我认真聆听了xxxxxx等人就中国法制社会、职务犯罪、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以及证据的基本理论等知识的讲解,增强了我的法律应用能力,受益匪浅。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体会。
一、通过培训,使我进一步认识到法制培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建设一支过硬的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加强法制理论培训是非常必要的。因为在我们现阶段行政执法的过程中,虽说我们已经在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清理行政执法依据,不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的力度和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手段,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但事实上,在我们的执法过程中还是存在一些法律法规的制定上有一些不完备的情况或者漏洞,行政执法队伍业务水平有待提高,行政执法监督亟待加强等问题。而且,从行政执法部门人员的角度来说,只有整个行政机关的大多数人员都有了依法行政的思想意识,自觉地行动起来,这些自觉地的行动才会汇聚成一股汹涌的力量,推进依法行政事业向前发展。从这个层面上来说,加强法制理论培训显得尤为重要。
二、通过培训,使我进一步地意识到自身的不足。这次培训,老师除了讲药品监管相关的专业法律知识,也讲了一些证据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案件审理等相关的法律知识,这些法律知识由于平时在药品、医疗器械监管中用得不多,所以也不是很熟悉。但是通过老师的讲解,发现其实这些法律之间还是有一定的关联,在处理一些案子的时候,需要对这些法律融会贯通。因此,我觉得平时除了要学xx本部门的法律外,也要掌握其他相关的一些法律法规,这样才能更好的开展案件审查工作。总之,这次培训不仅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充实和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与业务能力,提高工作的理解力、执行力和创新力;而且也是对自己以往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梳理。
三、通过培训,使我进一步运用所学知识提高工作能力和方法。学以致用,学xx的主要目的是应用,通过学xx结合实际,立足岗位创优,把所学的东西转化为工作开展的思路和方法,促进工作取得实效的本领和能力,提高工作效率,这才是培训的根本目的。作为一名法制人员我深刻地认识到自已身上的责任更加重了,要确保每一件经手的案件均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正确;质量上严格要求,精益求精,力求无错案的发生,使每一个执法案件都经得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该说,这次培训使我认清了自己岗位的重要、认清了自身的不足和努力方向,拓宽了视野,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站在更高的角度去思考自己的职责,严把案件审查关,充分发挥法制员的作用。
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必要性。通过培训,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彻底找出自己思想、作风、制度、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增强自我的法律意识,能够做到面对诱惑不为之所动,严格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
现代社会是知识竞争的年代,只有不断学xx,不断掌握新的知识,才能到达新的高峰。这次培训就给了我们一个非常好的学xx平台,营造了”我要学“、”认真学“的良好学xx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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