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感悟中,我们常常能够找到解决问题和面对挑战的有效方法和思路。如何进行感悟?首先需要有一个开放的心态和敏锐的观察力。感悟是一种心灵的体验和启示,以下是一些有关生活、成长和情感的感悟文章。
初中生活着读书心得感悟篇一
还记得清晨那阵阵鸭叫、深夜嘶吼般的广播歌声、丰盛的午饭、泔水缸中的剩菜、阳光下教官洁白的牙齿、还有离别时他无奈的凶狠,一切都那么单纯而又难以忘怀。时间总是过的那么快,现在已是该走的时候了。
我确实不想回去,虽然外面千变万化的世界和这里相比,也许有太多的事与愿违的无奈,但我们无时无刻都在舒适环境中无病呻吟、故作颓废并以此为荣。在这物欲横流的大城市,我们享有这种所谓应得的自我放纵的权利。我们崇洋媚外,虚度光阴。
可是在这里,一切都改变了。
在这里必须天没亮就起床开始紧张的训练,训练之后到饭堂吃饭,然后继续训练,直到晚上十点熄灯睡觉。一种从未体验过的快节奏的生活,没有半点儿抱怨的机会。一切都是最基本的,任何事情都要自己一手解决。虽然我们不必为衣食担忧,也不会被经济条件所束缚。但我们发现,单调乏味的队列训练和繁琐的内务对我们来说异常辛苦,在训练中,看似简单的站立动作原来那么的累人;在宿舍,原本父母两三下功夫搞定的衣服在自己手里却永远洗不干净。我想,我们将做的一切事情都不会是表象上的那么简单,在未来的工作岗位中更是如此。同时不能只注重别人的成就,而不管他们取得成就的过程。不要以为踩在巨人的肩上就成了巨人,毕竟脚下的高度永远不可能是自己的。人只有脚踏实地才能有所作为,一味的坐享其成只会让人堕落。军训的目的不是为了学习如何洗衣服,而是告诉我们脚踏实地吃苦耐劳是一个人不可缺少的精神。
长达八天的军训,让我明白了一些人生哲理,唯有一句话让我感触最深,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军训后才真正感觉到它的内涵。阳光明媚,我们都面对阳光在站军姿。太阳,晒在皮肤上是干干的,晒着眼睛都睁不开。这是我深有感触的。但无论谁都没有退缩,在跟太阳作战。在站军姿中,我们付出努力越高就站得越好。齐步、跑步等训练都是很耗体力的活动,只要认真去做就能走齐、跑齐。内务训练也如此,就拿叠被来说吧,压被压的时间长,被就薄;扣被扣的时间长,被就能更好成形。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的确如此呀,没有付出就没有收获。对每个学子来说是多么的艰辛,在训练中付出的少怎能有更大的收获呢?但愿世间每个人都能悟出这其中的真谛,要做得好,得付出;要做得更好,得付出更多。军训,相信经历过的人对它的反应都是苦、累。确实,严格的作息时间,长时间的训练,炙热晃眼的太阳……这让我们这些一向娇生惯养的人来说还真有点儿吃耐不住。但是经历过军训的人除了反应苦、累之外,相信还会另有一番感受,我就是这样。每天早上天蒙蒙亮就得抓起来去军训一小时,然后再吃早饭,吃完饭又开始训。上午到11点多,下午到5点多结束,完了晚上还要自习,不说别的就军训时间就够拖累人了。但是军训结束后,我特别的怀念那段生活。想想啊,和新结识的同学一起在烈日下流汗,流泪,和黑黑的、帅帅的教官在休息时交谈,以及时不时的捉弄一下教官,趁教官不注意时做做小动作。
这次军训,让我受益匪浅,我学会像军人一样拥有铁一般的纪律,学会像军人一样拥有钢一般的毅力。在接下来的生活中,认真地做好每一件事,调整好心态,以更好的面貌去迎接明天的生活,去挑战自己。让自己的人生过得更精彩,更有益。给自己一个美好的回忆。在这次军训中,我长大了!军训的感想将牢牢的记录在我的人生长卷上,永不会丢失,永不会忘记。
初中生活着读书心得感悟篇二
老师在班上推荐同学们读一本叫《聪明反被聪明误》的书。于是,我上网购买了。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夫金尼。主人公格雷调皮搞蛋又可爱,又有些许小聪明,总会有许多奇怪的小计谋和不切实际的幻想。
书中讲述了主人公与他的亲戚朋友之间发生一系列的事情。我觉得格外雷有一大堆缺点,例如:有点自私、做事只有三分钟热度、撒谎;但是,他也有很多优点,例如:善良、幽默、仗义、想象力丰富。在他身上有着我们大多数普通孩子的优、缺点。虽然他很调皮,可是让我们感受到很真实。他在日记本中所记录的事,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或多或少也在我们身边和自身上发生过,这种真实让我与格雷有些共鸣。这本书很特别,上一半是中文版,下一半是英文版,让我们在积累课外知识的同时又能提高英语水平,一举两得,真好!
一口气把书读完,却没有一丁点以前的乏味,脑海里反而不断呈现出一个个片段,真是意犹未尽。在我烦恼时、无聊时,它就像一个魔术师,把烦恼和无聊都变成小溪里的水,流走了。如果你读过这本书,你定当会开怀大笑,而且这种快乐不会随着时间而流逝,反而会历久常新。
读书不仅可以增长知识,还能给我们带来无限的快乐和惊喜。伙伴们,行动起来吧!让我们一起读书,一起成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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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活着读书心得感悟篇三
今天早上的训练比昨天感觉好多了,不像昨天那么累,好像也慢慢地适应了。渐渐觉得军训不是任务,而是一个锻炼自己和意志力的机会。
早上,我们在训练场周围练了齐步走,跑步踏步,齐步走,教官教了我们好久也没教会,于是我们教官将三个队拜托给一个吹哨子的教官教我们齐步走,这个教官眼睛炯炯有神,看上与一定很严格,果然不出所料,他对我们非常严格,但也不时地鼓励我们,激励我们。说来也怪,我们原来齐步走根本不是在一行走,但在这个教官的鼓励下,我们竟然走得非常整齐,令我们原来的教官也赞不绝口。
真不知道我们明天训练什么,但我们一定会加倍努力,认真训练!
初中生活着读书心得感悟篇四
初看红楼,是在我六岁之际,只是泛泛地囫囵吞枣乱翻一遍,并不妄想能看懂这本对于一个六岁孩童来说太过深奥的名著,于是闲置一边,一忘就是三年.待到三个春秋过去,崭新的红楼已破旧不堪,不得已忍痛割爱弃旧,换了一本古本攻读,这才逐渐读出妙处,和红楼结下了不解之缘.
虽不敢在各位前辈面前班门弄斧,不求诸位能苟同晚生的观点,但还是把鄙人的心得体会与大家共享,赞同也好,不赞同也罢,各有各的看法和观点,也不必跟彼此过不去.还请诸位红学前辈多多指教.
从人间凡人的角度来看,黛玉体弱多病,第三回她一出场,就是那么一种身体面貌怯弱不胜的状态,她的不足之症,是一望而知的。当然,曹雪芹塑造的这个形象,虽然病态,却极有美感,叫做有一段自然的风流态度,虽非健康美女,却又胜似健康美女,宝玉爱她,固然首先是心灵相通,但对她的外貌风姿,也确实是为之倾倒。
所以,并不是只是“情人眼里出西施“,黛玉本来就是个美人胚子,有些红学研究者说黛玉只是在宝玉的眼里看上去美,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况且,在第三回里曹雪芹确实写的很美:“笼烟眉““含露目“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完完全全一个弱柳扶风的林妹妹,怎么会单纯的是一个病态?从薛蟠看黛玉的那一笔,我们就可以知道单单看黛玉的外貌,也是可以摄人魂魄的.
其实就是告诉读者,绛珠仙草对神瑛侍者的还泪,剩余量是越来越少了,那么,一旦泪尽,当然也就是完成了偿还灌溉之恩的任务,就要再回到天界去了,也就是说,人间的黛玉,她的生命就结束了。
初中生活着读书心得感悟篇五
在生活节奏日益加快的今天,每个人都背负着不小的压力,就连朝气蓬勃的中学生也被考学的重担压得喘不过气,每个人都在忙碌着,甚至抱怨着。
我也曾经抱怨生活,抱怨自己玩耍的时间不如别人多,抱怨别人有的东西我没有,抱怨学习压力大。但我读完《活着》之后,我发现生活并没有那么糟。我仅仅是因为一些小事抱怨,而故事的主人公福贵经历了种种磨难却仍没有对生活失去信心,坚强的活着。
福贵曾是一位富家子弟,整天游手好闲,最终因为赌博输掉了祖上几代人的心血,成为了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后又因去城里请郎中遇到了军的连长被抓去充兵,在炮火与硝烟中死里逃生,诱因解放军的开明政策得以重返家乡。但回乡后他发现自己的娘已经永远的离开了自己,女儿又因感冒永远失去了声音和听觉。尽管这样,福贵仍选择与家人继续生活。几年后,福贵的儿子因给自己的校长献血而死掉,老婆又一病不起生活陷入了困境,好在不久后自己的女儿凤霞嫁了人,无论是在经济还是精神上都得到了一定安慰。然而好景不长,凤霞有因难产死在了医院,富贵的老婆终于忍不住悲痛永远的离开了富贵。不久后自己的女婿又因水泥板倒塌死于非命。就只剩下逐渐老去的福贵与小孙子相依为命,谁知不久后小孙子因吃了太多的豆子也离开了他。坚强的福贵尽管命运再三捉弄他他仍然选择了坚强的活下去!
正如《西雅图时报》所说:这是一次残忍的阅读。我无数次的感叹福贵命运的悲惨,而他自己却勇敢坚强的面对了这一切,令我既佩服又感动。
想想看,我的生活其实十分美好我有一个和谐美好的家庭,我的家人和我都十分健康。并且我有一个和平安定的生活,我不用担心自己的吃穿。比起福贵,我没有任何理由来抱怨生活。
一个人在遇到困难是不应该总想着抱怨,而应多想想解决办法克服困难,并永远保留一个信念:坚强的活着!
远处传来,他的歌声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老人唱道: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三句歌词总结了人生的三个阶段,初期的迷茫,中期的奋争和末期的淡然。随后,“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初中生活着读书心得感悟篇六
原文:有子曰:“信近于义,言可复也。恭近于礼,远耻辱也。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
译文:有子说:“讲信用,要符合义,这种信约诺言,才能去实践、兑现。恭敬,要符合礼,就能避免耻辱。所依靠的,应当是亲近自己的人,才是可尊崇而靠得住的。”
信,是立人之本。信是建立在诚的基础上,但要符合义,而且一定要有度,理论上应对任何人都讲“诚信”,包括对所谓道德坏的人。但生活中你要保护自己、保护自己的集体、保护自己的国家,所以实用意义的信,应严格按照“中庸”的思想,一定要有度。对方一味地不讲信,而且对我们自己、我们集体、我们国家造成严重危害,那你是无论如何不能讲信的。
做到恭而不卑,就要严格遵守“礼”的规则。
初中生活着读书心得感悟篇七
福贵的一辈子都在活着,完全是物理状态的活着,童年时物质的富有使他放纵欲望,吃喝嫖赌,直至把祖传的家产挥霍一空。中年的贫穷使他不得不下田务农,自食其力。生不逢时的他经历了旧中国的社会,新中国的解放,大跃进等等时代的变迁,这些人为的运动使无数清白的众生被剥夺了生活的权利,沦为牺牲品。
福贵的一生是比较系统地承担了各种可能的苦难,哀远远大于乐的体验。他的一辈子可以说是中国过去几十年的历史叙述,刚开始是他主观地自暴自弃,输掉了家里一百多亩良田。福贵从阔少变成了龙二的佃户,开始了贫民生活。天灾人祸开始在他身上轮番轰炸,先是妻子得了软骨病,儿子有庆为了救县长春生的太太献血时过度而死,女儿生产时流血过度而亡,妻子家珍失去儿女后悲痛去世。随后女婿在建筑工地上因事故身亡,最后相依为命的孙子吃豆子时因噎死掉。一个又一个看似意外的结局,让福贵看清了人生,他总结说:“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不争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一个死去,我还活着。”
余华创作的福贵角色在我看来就是人生实质的比喻。生命诞生的同时,也是通过血缘和他人联系到一起,获得社会网络和职责。血缘的联结是生理的自然延续,当一个生命在特殊时期里,社会环境变得恶劣时,外在的毁灭性因素会使家庭结构分解,导致家破人亡的结局。而通过工作等延伸出的社会网络没有强制的义务性,本身就是松散而随意的组合。所以,福贵与生活的触点是他的家人们,他们逐一地离他而去,而他自身就是生命的根基,没有了额外的附加,没有了生命的张力,却仍然顽强地生存,进入最原始状态的“活着”。
福贵从一开始就在被动地生活,从物质的富有到物质的贫乏,从挥霍物质到下田务农,都是被动的回应。更不幸的是经历了中国历史上最为动荡的一段时期,在这段时期,人们生活的权利和尊严被一次次地玩弄和剥夺,生命变得如此单薄和脆弱,被降格为低级次品。哪怕是无比积极而饱满的生命,也无法逃脱强权、战争的魔掌。
初中生活着读书心得感悟篇八
《红楼梦》看似是一场泪洒书画的儿女情长,实则包罗万象。有人说它无聊,只是这百年巨著,恐怕儿女情长是万万不够。它对细节的描写,对人物的刻画,对环境的概括,都烙进每一位读者的脑海中。
那曾经奢侈多年的世家,到头来也不过曲终人散。只不过,我们忘不了黛玉,更舍不得宝玉。“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经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为他流尽此生眼泪,最后,也因他抑郁而终。敢爱敢恨,奈何那世人的眼光。他亦如此,为她疯癫,最后剃发出家,戒掉这一生的心痛。但愿来世啊,有情人终成眷属!其实,我最爱凤姐。她虽泼辣,却也潇洒坦荡。“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生前心已碎,死后性空灵。家富人宁,终有个,家亡人散各奔腾。枉费了,意悬悬半世心;好一似,荡悠悠三更梦。忽喇喇似大厦倾,昏惨惨似灯将尽。呀!一场欢喜忽悲辛。叹人世,终难定!”机关算不尽,交织悲与欢。欢一场,悲半生,宿命呀,向来如此。
其实《红楼梦》是一部反应封建社会的缩影小说。它非常深刻的描绘了一幅中国封建的社会关系图,描述了各种的阶级,政治集团,以及各种伦理道德和种.种矛盾。是一个封建社会的集中反应,对当时的社会是一种批判。我敬佩曹雪芹的这种精神。这部小说也好像是曹雪芹的自传。他那坎坷的一生就如同小说一样。其中的种.种无奈和悲愤在小说中有很多的体现。
《红楼梦》是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以荣国府为中心,以贾宝玉、林黛玉和薛宝钗的爱情婚姻悲剧为主线,讲述了金领贵族名门贾、王、史、薛四大家族由鼎盛转至衰败的过程,以大观园的点滴琐事,还原了当时的社会生活,展现了穷途末路的封建社会终将走向灭亡的必然趋势。并以其曲折隐晦的表现手法、凄凉深切的情感格调、强烈高远的思想底蕴,在我国古代民俗、封建制度、社会图景、建筑金石等各领域皆有不可替代的研究价值,达到我国古典小说的高峰,被誉为“我国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
我觉得,《红楼梦》中,最值得学习的,就是其中的诗句了,在第三十七回《秋爽斋偶结海棠社蘅芜苑夜拟菊花题》中,众人以白海棠来作诗,他们作的诗一首比一首好,一个比一个妙,尤其是林黛玉作的那句“偷来梨蕊三分白,借得梅花一缕魂。”我觉得这个“偷”和“借”用得特别好。还有薛宝钗作的那句"珍重芳姿昼掩门,自携手瓮灌苔盆。”“珍重芳姿昼掩门”让人感觉白海棠是贤淑而端庄的。还有第三十八回《林潇湘魁夺菊花诗,薛蘅芜讽和螃蟹咏》中,众人吟的菊花诗也是很妙,其中潇湘妃子的《咏菊》中那句“毫端蕴秀临霜写,口齿噙香对月吟。”特别优美。作者会写诗已经够厉害了,还会根据各种角色的各种性格来作诗,就更厉害了,作的诗还那么优美,蕴藏含义,真的是太厉害了!非常值得我学习。
《红楼梦》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林黛玉了,虽然她有些多愁善感,谨慎多疑,但她坦率纯真,聪明过人,才学横溢,作的诗特别优美,引人深思,与宝玉同为封建社会叛逆者,我很欣赏、很佩服她的才华,也很喜欢她率直的性格。
《红楼梦》让我学到了许多知识,积累了许多好词好句,了解到了当时封建社会的生活。
嗨!同学们,这一学期我们又看了不少课外书呢!我看了让人捧腹大笑《笨狼的故事》,看了有趣的《会做生意的狐狸》,看了古典小说《红楼梦》,看了经典名著《水浒传》,看了岳飞的《说岳全传》,看了家喻户晓的《隋唐演义》,看了勇敢的《柯南》,还看了恐怖的《福尔摩斯断案》······其中,最最最令我欣赏的是古典小说《红楼梦》。
实话说,《红楼梦》是曹雪芹笔下的一篇很深奥的小说。我一开始读也是读了四,五遍才读懂的。因为《红楼梦》在曹雪芹笔下写的如此生动,就像一杯茗茶,需要细细地,慢慢的品尝咀嚼,回味无穷。红楼梦是一本必读的书,无论是表情,动作,语言,哪怕是一个笑,都在曹雪芹的笔下写的是那样的微妙微翘,是那样的栩栩如生,无论是谁读了都会爱不释手。
《红楼梦》既是一篇难读懂的小说,也是一篇有意义的文章。它不仅告诉了我们一些知识,道理和蕴含的哲理,它也体现出了不同的含义,比如说刘姥姥游大观园时,大家眉开眼笑的表情,都不一样!黛玉笑成了一朵花;宝玉笑的满地打滚;宝钗脸上挂着微笑,两个小酒窝通红通红的;贾母大笑一场;惜春笑破了肚皮;迎春捂着嘴偷笑;探春一口饭喷出去好远;……又比如说众姐妹在吟诗作画,他们一边弹琴一边作诗,乐中玩,玩中学。之后,大家开始七嘴八舌起来。
其实《红楼梦》我从幼儿园到小学4年级都在读,虽然已经读懂了,但是不得不读,《红楼梦》是一本耐人寻味的书,一本好的文学作品。
“天上掉下个林妹妹”,我每次读到多愁善感的林黛玉,都会黯然。她,无论离别仇,无论四季更,都会潸然泪下。她,就是一棵绛珠草,来到人间“还泪”。她每每与姐妹们吟诗,又总是艺压群芳,不论是海棠社的诗情,秋窗风雨夕的凄凉,还是葬花吟的悲戚,都体现出她那娟雅的诗人气韵。她孤独无依,大观园里没有一个亲人让她依靠,也没有一个知己听她倾诉,只有贾宝玉让她芳心暗动,可他不属于她。于是,她无奈着“无尽头,何处有香丘”,悲哀着“三月香巢已垒成,梁间燕子套无情”,伤感着“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终落得“一缕香魂随风散,半夜不曾入梦来”。
似因黛玉的死,带走了府中的福气。宁荣府从金银满箱至陋室空堂,真好似“呼拉拉大厦将倾,灯惨惨黄昏近”,宁府中人本来尽坐华堂,到头却他人皆谤。有人因嫌乌纱小,不料枷锁扛身上;有人妄思不劳而获,终被送进铁窗下。红楼厦倾,大观园男女自然无法把控命运。宝钗凡事稳重,识大体,诗词精通,原是金玉良缘,宝玉偏念木石前盟,可怜端庄女,到底误终生。迎春才貌双全,却遇中山狼,叹金闺花枊,一载去悠悠。惜春聪慧伶俐,却也独卧青灯古佛旁。王熙凤一生机关算尽,反误了卿卿性命。宝玉一生被无数风情好围绕,但他独对黛玉有淡淡情愫,虽娶了宝钗,但他的心是属于黛玉的。他的入空门,也印证了当年他的诺言:“你死,我就做和尚去”。
美梦终究一场空,韶华散尽,容颜衰,独坐独烛前痴叹。才觉清泪落满容,膝下遗腹已成人,房空冷清如往昔。
一曲红楼呵,就是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
《红楼梦》是一部中国经典的文学巨著,是曹雪芹耗尽全部心血创作的旷世杰作,对后人影响巨大的作品。作品通过描写贾府的由盛到衰,揭示了封建社会必将走向没落的命运。小说中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悲剧,也正是对封建社会血与泪的控诉。
作为一部文学巨著,《红楼梦》的文学艺术鉴赏性是非常高的。比如《刘姥姥进大观园》中,写到众人被刘姥姥逗笑的情节就十分精彩,让读者有如置身其中的感受。“……史湘云撑不住了,一口饭喷了出来;林黛玉笑岔了气,伏着桌哎哟哎哟;宝玉早滚到祖母怀里,贾母笑得搂着宝玉叫心肝……”同是写笑,每一个人的神态动作却各不相同,描写生动、形象、具体,从侧面衬托出刘姥姥的风趣幽默,以及贾府上下喜欢她的原因。
《红楼梦》里的人物众多,出场的人物就有四百多个,许多人物的性格特点个性鲜明,栩栩如生。其中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刘姥姥等都是家喻户晓的人物。就说贾宝玉吧,他表面上玩世不恭、顽劣、轻挑,内心却是善良纯真。他虽然出生贵族家庭,但他却厌恶自己所在的封建阶级,认为人只有善恶美丑之分,从没有贵贱之分,是封建社会的叛逆者。“女人是水做的骨肉,男人是泥做的骨肉”,他的这句话充分体现了他同情女性,尊重女性,崇尚人权平等、男女平等的可贵观念。特别是他与林黛玉纯洁的爱情,更体现了他思想的成熟性。
再来看林黛玉,她性格纯真率直、清高孤傲、多愁善感,骨子里透出的对封建道德的叛逆,深深地吸引着宝玉。她的“侬今葬花入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入亡两不知”,寄托了黛玉凄凉的身世之感,但也从另一个角度让我们看到中国古代社会闺阁中优秀的文学才女的风范。
《红楼梦》不仅是我们中国文学的璀璨明珠,更是世界文学的绚丽瑰宝。今后,它将一如既往地以无穷的魅力吸引更多的读者。
初中生活着读书心得感悟篇九
一个孤女在无情舅妈的管教下饱受欺凌,后被送置劳沃德慈善学校。八年过去了,她成了松斐尔庄园的家教,不久,她与庄主罗切斯特先生喜结良缘,却因疯女出走,最后在于心不忍下返回,并得到了永久幸福。那个孤女,就是简爱。
在简爱的一生中,她如一株在暴风雨中的四叶草,不断张开她那坚韧的叶子,展示她那颗心。
第一叶:勇敢。
简爱自幼无父无母,舅妈为完成舅舅的遗愿,被迫收养了简爱,所以,她自然从小被哥哥姐姐看不起,再加上她相貌平平,性情倔强,被别人欺负,被舅妈辱骂是家常便饭,但简一直不肯屈服。
虽然在里德家生活很艰难,但简爱也是一直在试图改变她在这个家的地位。在10岁那天,她向舅妈喊出了十年来积淀在心底的痛苦与愤怒。她从那一刻起,慢慢地张开了第一叶——勇敢。这种勇敢是对丑恶事物的反抗。随着第一叶的张开,她已有了能力,任凭狂风暴雨吹打却毫不动摇。她的命运也有了改变。
第二叶:坚强。
简爱被送到了劳沃德学校,但同样她又遭遇了许多挫折。简在学校生涯中认识了一位益友——海伦。她鼓励简爱要坚强,努力面对世俗。简忍住眼泪,坚强地在可怕严格的学校里度过了八年。
简爱开始成熟,开始长大,从朦胧的幼年期成长到了青春期。无论困难有多大,现实怎样束缚她,简爱仍然用行动告诉人们:我很坚强!
至此,四叶草张开了第二叶:坚强。现在,简爱可以面对这场暴风雨,开始自己的生活了。
第三叶:自尊。
简爱成了松斐尔庄园的家教。刚刚走马上任,便和庄主罗切斯特斗智斗勇,赢得了庄主的赏识和青睐。简爱正在捍卫她最看重的尊严,也捍卫着每个人的尊严。
“人都是平等的。”简爱说过这句话。的确,上天是用公平的目光看待每一个人的。正如《小公主》一书中,撒拉与蓓琪,不一样都是女孩吗?只因为偶然的机遇,一个是幸运的公主,另一个是一文不值的小女佣,她们都有尊严。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应该时时捍卫自己尊严,不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就甘愿受辱啊!
简爱那充满自尊的心,和第三叶一起展现在了人们的面前。
第四叶:纯朴。
简爱的人生有起有落。在她以为和罗切斯特得到永久幸福时,一个晴天霹雳将他们打散了:罗切斯特犯重婚罪。他以前娶了一个疯女。简十分愤怒,离家出走。孤身一人的简爱在外面与久别的亲人重逢,继承了大笔遗产,最后于心不忍回到庄园。可那时庄园已成灰烬,罗切斯特也为了救他的前妻——一个疯女断臂,且双眼失明。但简爱还是与他结为了夫妻。她的纯朴,让所有人都佩服。她不需要华丽的生活,只要一抹淡淡的朴素。她不需娇惯的生活,只要自己独立。她无需多加修饰,只要自己那一颗纯真诚朴之心。
第四片叶子张开了,带着永久的温馨张开了。简爱已有力量撑起属于自己的一片天空。
简爱是一株暴风雨中的四叶草,面对那无数挫折,向人们展示她坚忠不屈的四片叶子。我们学习上也需这种力量。刻苦钻研,勤奋努力,一定会成功的。
那雨过天晴,带着水滴的四叶草——简爱是最美的!
初中生活着读书心得感悟篇十
原文: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译文:学习了而时常温习,不也高兴吗!有朋友从远方来不也高兴吗!别人不了解我,我并不怨恨,不也是君子吗!
学习有仅指学习书本知识,还应包括学习生活技能、做人的道理、做事的原则等。学习的重要原则是学以致用,学了就要应用于实践中,而且要常温、常用、常练。所谓拳不离手、曲不离口,方能学懂、悟透、灵活运用。在学、用、练中体会成功的快乐,体会成长的快乐,达到热爱手头上的事儿的地步,没有什么学不会的,没有什么做不好的。
志同道合、情趣相投的人远来造访,何其快乐!几千年来,真正读懂孔子的人都是他远方的朋友,跨越时空的交流,精神领域的深层对话,找到知音、找到心灵家园,那是人生最满足、最快慰的事情。
别人不了解自己,不必怨恨,报怨是修养不够。生活中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应该了解你、理解你、认同你,干嘛非强求那么多人去了解你呢?你有实力、有魅力,首先应先推销给自己,然后再推销给别人。让别人了解你、理解你、认同你,你自己应先了解别人、理解别人、认同别人。
初中生活着读书心得感悟篇十一
原文:有子曰:“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
译文:有子说:“做人,孝顺父母,尊敬兄长,却喜欢冒犯长辈和上级的,这种人是很少见的;不喜欢冒犯长辈和上级,却喜欢造反作乱的人,这种人是没有的。君子要致力于根本,根本确立了,治国、做人的原则也就产生了。所谓‘孝、悌’可为‘仁’的根本吧。”
百善孝为先。孝敬父母是人之根本。我们每个人的生命都是父母给予的,父母把我们带到这个世界来,这是永远都无法回报的。不孝敬父母的人,永远不能和他做朋友。尊长爱幼是做人的根本之一。
所谓”仁、义、礼、智、信。”有可能是当时缺失的东西。当时乱世,缺失的东西太多,所以被提倡的东西也多。当今社会亦是如此,问题严重了,就会被重视起来,大家都提倡的、都重视的,恰好是人们缺失的。
初中生活着读书心得感悟篇十二
这本书从头到尾都是一个悲剧。作者用这一连串连珠炮弹式的、接踵而来的悲剧,利用各种手段不停地“折磨”福贵的人生,可是始终不许他死去,始终让他活着。最终给读者呈现出一位,看上去好像是超脱一切,淡然一生的老者。这种表面上的波澜不惊,里层隐藏了多么深的波涛汹涌。
作者安排的悲剧,从福贵一出生就开始了。
福贵出生在一个富有的家庭,长成了骄扬跋扈的恶少性格。嫖妓,赌博,打老婆什么都做过。可能是报应,福贵把他爸败剩的家产也败光了。只是如果恶有恶报,善有善报,为什么家珍也会跟着遭殃呢。
家珍贤惠,就像福贵自己说的,是上辈子当了狗才换来这辈子娶了家珍当了老婆。可是后来还是逃不了生活给她开的玩笑,先是软骨症让她不能工作,整天躺在床上,受着心中那份因为成为包袱而产生的内疚感的折磨。然后还得经历丧子,丧女的痛苦才与世辞别,跟这个多灾多难的生活告别,终于能松口气了。可能作者想告诉我们,“恶有恶报,善有善报”只是幻想中的丰满,现实永远是这么骨感。在家珍身上看到的,是一个妇女对自己的丈夫,对家庭的执着。她几乎是将自己的丈夫,家庭视作自己的全部:丈夫有外遇,但是她不闹,反而是想着各种隐晦的语言、手法来试图劝那个无可救药的丈夫;后来被父亲强行接回家,放着高床软枕的生活不过,却跑回去那一间破茅草屋里面找自己的丈夫跟女儿。能做到这样的算是女人中的极品了吧。用我自身的观点,真的无法想象一个女人的观念是要怎样的狭隘才能做到这种地步,或者说这种感觉,本来就无法做到“感同身受”。试想一下,如果家珍就真的在家里不会来了,那就不会有有庆,也就不会有丧子之痛。凤霞也可能因为舍不得孤独的父亲而不会出嫁,也就不会难产。可能最后的故事发展是:福贵恶少赌博败家,家破人亡,与女儿相依为命度过余生。这算是悲喜交加,但也总归不是一个纯粹的悲剧。
对剧情的讨论没有意义,说到底都是作者一手操纵的,该这样的还是得这样。
思前想后,想来想去,最后只是想到,福贵活着,可能就只是为了“活着”本身这一件事情。看起来很扯淡,很狗血,很废话吧?看看福贵自述的最后一个片段,去买牛的时候看见一头老牛准备要被宰,福贵犹豫了一阵,最后把它买了下来。作者刻画了这一过程中老牛似乎因为重获新生而“停止流眼泪”“在路上跟福贵亲近”。由此呈现出对生的向往,渲染了继续生存的美好。后来福贵看来看去,自己说觉得这头老牛“跟自己很像”,于是给这头老牛取了个名字叫做“福贵”,那么那条老牛之前的“对生的向往”是不是也是同样可以映射到福贵的身上呢?再说,福贵为什么要买这一头不怎么能干活的老牛?还不是因为不想看见它死么,很明显老牛已经没有生存的价值,生存的意义。不能干活了,除了被宰来吃了就没有任何生存的意义了。但是就是这样毫无理由的,福贵将它买下来了,让它“活着”,没有缘由,没有理由的“活着”。没有任何理由,没有任何缘由,就这样活着,大概富贵心里也是这样想着的吧。
整本书的主要内容都是用福贵口述的形式来呈现,平淡的语言,展现出来的波涛汹涌的生活,读罢,掩卷自思。
初中生活着读书心得感悟篇十三
“围城里的人想出去,围城外的人想进来”。
在当时,人们也提倡自由恋爱,方鸿渐对此似懂非懂,碰到真爱却害怕逃避,在迷迷糊糊中却与一个自己搞不清到底爱与不爱的女人结成夫妻,到头来,落得孤独一人,流露街头,独度余生,这现象不仅在过去,在现在,甚至在未来也存在。父母离婚,为爱丧命,断送青春,就连现在不处于这年龄的年青人也走向了“恋爱生涯”对于婚姻,人们的盲目、任性、自私、冲动而使这些例子重蹈覆辙,使现今的婚姻生活非常的混乱。从《围城》里看到《围城》外,这不得不使大家敲响警钟,对于一切一切,我们应慎重加慎重,提高自身素质。
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不正是神州大地祸深寇亟,中华民族危急的年代吗。日侵华七年,成千上万的难民还在死亡线上挣扎,抗战军民还在同日本侵略者浴血奋战,可《围城》却只字未提。被名利、地位、势力所蒙敝的人们,追求物质,忽视精神,在国家危难关头还如此的沉迷、自私,那时的人啊,难道你们真不懂“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的道理吗?过去已无法从历史上删除,为了弥补过失,不使历史重演,这一重担就落在了我们青年人身上,我们应努力完成时代赋予我们的任务,振兴中华,做四有新人。
这说是我从《围城》里看到“围城”外,从古“围城”看往今“围城”,总而言之,我们要吸取历史教训与经验,使中国平稳、快速、健康的发展,使中国成为独具一格的社会主义国家。
初中生活着读书心得感悟篇十四
原文: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
译文:曾子说:“我每天多次反省自己:为别人出主意做事情,是否忠实呢?和朋友交往,是否真诚讲信用呢?对老师所传授的知识,是否复习了呢?”
吾日三省吾身非常重要。反省自己越多,对自己的认识越深刻,也就越有思想。反省自己可以见贤思齐,见不贤而自省。每天多次反省自己,有利于完善自己的修养,完善自己的学习,完善自己的工作,不断地完善和改善最后才能不断地超越自我达到成功的彼岸。
为别人出主意要像自己做事情一样,和朋友交往必须真诚。总之对已、对人要忠诚、诚信。对待老师传授的知识与技能要常复习,而且必须要落实在行动上,去实践它,所谓“学以致用”。这里的习绝不可以单单理解为复习,应包含认真实践。
初中生活着读书心得感悟篇十五
“活着就是要修练自已的灵魂,在死去的一刹那能够无怨无悔,能够为社会有所贡献”稻盛和夫所讲的道理,简单明白。但就是这些简单的道理,在作者的人生道路上发挥出了巨大的作用。
稻盛和夫认为,成功的人生应该是:本着不违反人类基本普世伦理、利他主义的简单原则,以像对待恋人般对待工作,有着强烈到遍布全身的渴望,凡事高标准、严要求,追求卓越,精益求精,大胆思考,小心准备,不轻言放弃,以百分百的认真身体力行,凭着一股傻劲儿去迎接困难和挑战,珍惜和把握每一个现在,持续地积累蓄势,最终化腐朽为神奇,化平凡为非凡。
简单,也是我信奉的处事原则。从小接受的家庭教育,“不给别人带来麻烦”成为我的基本人生准则。这个准则对我的影响,可以说利弊参半。
“不给别人带来麻烦”,让我时时处处考虑他人感受,能够设身处地为他人考虑,换位思考,不给他人带来相处上的不适。但同是这一点,也让我常常做事思前想后,因为太多的顾虑而错失良机甚至止步不前。现在想来,其实我仍没有做到“简单”。
为他人着想是应该提倡的,“予人玫瑰,手有余香”,也符合和谐的本质;但事事瞻前顾后,考虑太多,就背离了简单的本质。其实,本着遵规守法、利他利己、和谐共赢的原则,每天踏踏实实去努力,每天把自己分内的事情做好,每天比前一天前进一点点,日积跬步,终致千里。
相信我们每一个人都不缺乏努力拼搏、奋斗的精神,但又有多少人能够做到坚持呢?坚持,是这个世界上最简单的事情,同时也是这个世界上最困难的事情。
就拿每天坚持跑步这件事情来说,说它简单是因为你只要穿好运动服出去就可以了,没有人会阻止你;说它困难是因为真的很难做到每天如此,几十年如一日,世界上绝大多数人都做不到。
成功是很简单的,而简单却是不容易坚持的,不容易做到的。稻盛和夫如此推崇简单,因为简单里面,孕育着成功。
初中生活着读书心得感悟篇十六
第一次接触余华的《活着》应该是大二下学期,那是我刚接触文学作品,刚开始是当做小说阅读,慢慢的,我才真正意识到,为什么这个叫做文学作品,可以放在图书馆,而不是像路边厚厚的小说,只能供人翻阅,上不了大雅之堂。
确实,看完这本书,让我从新思考人生。读到书中福贵悲惨的故事,我也情不自禁会流泪。主人翁的故事是一个悲剧结尾,看似离奇,稀有,却映照出现实生活中很多执迷不悟人的命运。
福贵是幸运的,一出生就有一个好爹,不缺吃不缺穿,家庭富裕,有钱有女人,人人追捧。吃的是山珍海味,穿的是绫罗绸缎,可是幸运永远是短暂的,尤其是这种幸运不是自己争取而来的时候。
福贵是悲惨的,先是豪赌输掉家业,随后爹被气死,娘病死,随后几年,儿子献血死了、老婆软骨病死了、女儿大出血死了、女婿泥块压死了,甚至连唯一的外孙子也是因为饿的太狠,撑死了。所有死法几乎都让福贵一个人遇到了,到头来,孤独一人,与一头年迈老牛相依为命。
听起来是一个悲惨的故事,我甚至怀疑作者心里阴暗,为什么把故事写的如此悲惨,命运如此残酷,竟在主人翁福贵年迈,已经反省之后,唯一外孙还是死了。让我感叹人生不易,世事难料,福不双降祸不单行,一步错,步步错。
但可怜之人,必有可悲之处,福贵的悲惨终究还是从年少的纨绔败家开始,从气死他爹这个大逆不道的行为开始,就注定他人生的命运之悲惨。时间不会倒流,有些事情注定不可改变,虽然,福贵之后醒悟过来,可为时已晚,唯一的财产已经被抵押,自己又没有本事,只能任人摆布。
福贵的错,如果只是由他自己来承担,倒还没什么,可,事实往往是,祸及家人,老婆、孩子、甚至孩子的孩子,都陷入深深的厄运。即使到最后福贵极力挽回,为保护家人做了很多牺牲,可已经有心无力,再也回不去,大好光阴已经失去,只能听从命运安排。
这或许是主人翁的悲哀,也或许是那个时代的悲伤。福贵作为一个男人,始终没能尽一个男人最大的能量去保护家人,始终让我耿耿于怀。
但,福贵也是幸运和幸福的,福贵身边的人没有一个因为他的败家和纨绔而离开他,仍然不离不弃,他的老婆家珍,甚至在福贵落魄的时候,坚决抛弃富裕的家庭生活,回到他的身边,为他生儿育女。福贵也没有让家珍失望,努力改变,勉强过上了几年幸福生活,可谓也经历了人间稀有的真情和温情。
直到故事结尾,福贵已经年近迟暮,仍然乐观积极。尝尽人家富庶,也尝尽人家悲惨,福贵一生可谓大起大落,家人一个个随之而去的打击,让他彻底意识到人生无非就是为了平平淡淡的活着,已经没有任何牵挂。
正像文章所写:“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人生不过是下山上山,平平淡淡才是真。
初中生活着读书心得感悟篇十七
我想大概是源于这些年的一些经历和思考,与作者在文中描述的语言产生了共鸣,这是一种很特别的感觉,我无法用言语说清。喜欢看余华给书里作的序言,不同的几个序言从不同的角度出发,我觉得看这本书也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理解吧。
余华写的:就是这篇《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写作过程让我明白,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我感到自己写下了高尚的作品。
书中有一些句子和段落会会引发我的思考和联想,我有摘抄下来:
初中生活着读书心得感悟篇十八
在山东高密县东北乡一带,生活着一群有血性的人种。有个叫戴凤莲的女子,该当要出嫁的年龄了,爱财的爹妈将她许配给烧酒作坊单家做媳妇。哪知单家之子患有不治之症麻风病,流脓血淌黄水谁嫁他谁就毁了。轿子头余占鳌实际上是土匪头子,也许是出于拯救戴凤莲的目的,在她嫁到单家没两天,他就将单家父子杀了,并在高粱地里要了她。
戴凤莲留住准备散伙的长工们,成了烧酒作坊的新主人。为头的罗汉大叔,继续主事。他还负责饲养东家的两头大黑骡子。
日本人说来就来。进村抓民伕为他们修公路,刘罗汉与骡子一齐被抓去。公路横跨墨水河,河上原木桥不行了,不能够载重汽车,要修石桥。罗汉大叔搬石块过程中遭遇监工毒打,产生逃跑念头。夜间本已成功脱逃,因要一同解救出骡子而再次被捉。日本人将刘罗汉剥皮示众,激起民愤。
一民女喜欢上余司令下属任副官,前往找他时误入余司令叔父处,并遭其_。任副官以离任相要挟,要求正法余大牙。千兵易聚,一将难求。余司令为严肃军纪,挥泪斩叔。
“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小说集中笔力,讲述一次抗击日军的伏击战的经过。余占鳌率部队在公路两侧的高粱地里埋伏,准备狙击从桥上经过的日本人的汽车队,为罗汉大叔报仇。戴凤莲亲自为部队战士送饭,途中被前来的鬼子枪弹击中。余占鳌与敌人激战,烧了敌人汽车,击毙鬼子一少将,双方伤亡惨重。戴凤莲血洒高粱地,成为抗日烈士。
作者着重歌颂一群有着传奇色彩的人群。“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他们之中,有余占鳌,有刘罗汉,也有戴凤莲。
戴凤莲在弥留之际,有一段对生命的留恋和热爱的话:“天赐我情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天,你既然给了我,就不要再收回,你宽恕了我吧!”“天,什么叫贞节?什么叫正道?什么是善良?什么是邪恶?你一向没有告诉过我,我只有按着我自己的想法去办,我爱幸福,我爱力量,我爱美,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做主。”“我什么都不怕。但我不想死,我要活。”我要多看几眼这个美丽的世界。
这些发自肺腑的充满思想光辉的语言,丰富了小说的意蕴,增添了小说的阅读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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