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升初招生入学方案(汇总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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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升初招生入学方案(汇总15篇)
时间:2023-11-18 06:29:11     小编:JQ文豪

方案的设计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包括时间、资源、可行性等。方案制定的目标应该明确和具体,以便衡量最终的成果。我们将继续推进这个方案,以实现更高的目标。

小升初招生入学方案篇一

根据市教委有关文件和西城区教委20xx年初中入学招收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工作的有关要求,为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为确保特长生招生工作规范、严谨,特制定本方案。

学校成立领导小组和体育特长生、艺术特长生、科技特长生招生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并落实具体工作。

根据西城区教委小升初分配给我校的特长生指标为学校招生名额,特长生招生总人数:43人,其中体育特长生12人(田径11人,乒乓球1人),艺术特长生28人(管弦乐22人、声乐5人,书画1人),科技特长生3人(均为机器人项目)。

1、品学兼优,爱好广泛,具有较强的求知欲。

2、特长优势明显且文化课水平发展比较均衡,学习习惯良好。

3、科技特长生只招收机器人项目,要求学生学习积极主动,学习能力强,学习态度认真,对机器人项目有浓厚兴趣,动手能力强,有过基本的机器人编程和制作的学习经历;艺术特长生只招收管弦乐、书画、合唱,要具有较高的综合艺术素养和较扎实的表演技能;体育特长生只招收跑类项目、跳类项目和乒乓球项目,要具有较高的综合体育素养,有发展潜力,专项运动能力突出。

4、根据上级要求,各项目特长生只面向西城区招生,只有在填报特长意向学校时选择了北京八中的学生才能参加我校组织的初试。

我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邀请校外有关专家参与专业初试。各项目测试内容如下:

1、体育特长生。

田径专业测试包括基本素质测试和专项测试,其中基本素质测试内容包括60米、立定跳远、后抛实心球三项;专项测试内容为考生所报测试的专业项目。

乒乓球专业测试有定点发球、搓—拉—攻、单循环比赛、三米摸台往返四项。

2、艺术特长生。

(1)器乐:演奏一首自选作品;音阶和琶音;视奏。

(2)合唱:清唱自选歌曲一首;五线谱识谱视唱。

(3)绘画:人物速写(铅笔、画板等用具自备)。完成一幅命题绘画创作(笔、纸、颜料、毡子等用具自备)。

(4)软笔书法:现场完成两幅书法命题作品(笔、纸、毡子等用具自备)。

3、科技特长生。

测试内容包括面试考核、文案考核、操作考核,主要考察学生关于机器人的基本知识、动手能力和科学素养等。

小升初招生入学方案篇二

由于校际之间差异的客观存在和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际需要,为促进公平招生、阳光招生,规范入学招生行为,今年小升初继续实行优质初中学校划片就近和指标到校相结合的招生办法,通过多元化、全方位、发展性综合评价学生,让全市的小学生有机会享受优质教育资源,遏制“以权择校、以钱择校、以分择校”行为。

(一)根据小学办学水平、办学规模、毕业生人数合理分配指标到校计划。

(二)有住宿条件的初中学校在全市范围统筹分配计划;没有住宿条件的初中学校按照就近就便原则,指标分配到周边小学。

(三)将市直属学校指标到校生名额分配到各学校,依据学生入学意向确定具体的接收初中学校。区属优质初中由各区根据实际明确本区指标到校计划,并根据就近就便原则在本辖区地域内周边小学统筹分配。

(四)本市户籍学生较多的民办学校,可适当安排指标到校计划。根据民办学校自主招生政策,计划安排应事先征求九年或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意见,如不同意接收,则不予安排。

(一)20xx年海口市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参照《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册》评价体系的内容,推荐的小学毕业生必须是小学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优良,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应届优秀毕业生。

(三)各小学根据本校学生实际和指标到校计划,严格按照上述(一)、(二)项基本条件要求,制定本校具体实施细则,完善量化细化评价指标。各校具体实施细则应集体研究,并在班级和校内公示,接受监督。

(一)学校初评。

1.以班主任为组长,相关任课教师为组员,组成班级审核工作小组,根据学生实际,按照学校制定的具体实施细则要求,对学生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审核、统计和综合比较,遴选出所有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名单,在班级公示后上报学校。

2.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班级上报的推荐学生名单汇总复核后在毕业年级进行公示。

(二)学生填报入学意向。

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根据自身实际及各初中学校分组计划情况,向所在毕业学校提出入学意向申请,并按学校推荐条件要求将学生推荐材料(一式两份)上报班主任。学生提交入学意向申请后,不得再更改入学意向。不服从自报入学意向的,视作放弃推荐,依次递补。

(三)学校遴选(7月5日前)。

1.学校按学生综合素质和入学意向申请,等额确定各组推荐人选名单。

2.推荐人选名单在校内张榜公示五天,接受监督。校长签署推荐意见。

(四)报送名单(7月10日前)。

市直属学校直接将学生推荐表及相关材料报送接收初中学校。区属学校将学生推荐表及相关材料报送区教育局汇总,由区教育局集中分送各接收初中学校。

(五)审核材料录取报到(7月20日前)。

指标到校推荐生向推荐接收初中学校提交小学毕业证、户口簿和《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册》等材料,由初中学校审核,确定录取名单,经公示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初中学校要明确报到时间,组织新生报到。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六)备案录取名单(7月25日前)。

接收学校将录取指标到校学生名单盖章报市招生办备案。

(一)市区招生办要加强对小升初指标到校生工作的指导、协调、统筹和管理工作。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指标到校生的工作方案要求,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具体实施细则,并采取得力措施,确保指标到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

(三)市教育部门纪检组联合接收指标到校生的初中学校,对各小学的指标到校生推荐工作进行全过程检查、监督。经查实在指标到校生推荐和招录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或者违反招生程序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学校或个人,按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在全市通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推荐和招录条件的,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各初中学校不得自行组织、违反程序随意录取个人或单位的自荐生。

(五)参与指标到校生推荐的学生,在取得录取通知书前要按照招生方案要求参加就近划片入学登记和申请。

小升初招生入学方案篇三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方案公布如下,各地要落实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

一、高度重视。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是重要的民生。各地要高度重视,把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作为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义务教育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

二、坚持划片就近入学。

三、科学确定划片范围。

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综合考虑辖区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学位等因素,科学确定各校划片范围。在部分教育资源配置不够均衡的地方,要积极稳妥推进多校划片。片区调整时要按照依法治理的`思路、办法和程序,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充分参与,提高划片工作的认可度和公信力。

四、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公办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其他教育机构进行合作,提前选拔、特殊培养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新生入学编班不得分重点班、非重点班,鼓励推行学生电脑随机派位编班,班主任随机抽班。要加强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严禁地方政府、有关单位和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对联合或委托社会培训机构举办“占坑班”选拔生源,加重学生课业和经济负担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五、切实履行责任。

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九年义务教育。要高度关注接受“私塾”“读经班”等社会培训机构教育的学生。发现适龄儿童、少年未按《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要立即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暂缓入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以在家学习的方式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六、统筹做好县域内城乡学校招生工作。

要严格控制城镇班额超标学校的招生规模,起始年级按照规定班额均衡编班,防止产生新的城镇大班额问题。要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科学规划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合理均衡配置城乡师资,大力推进校长教师县域内合理流动,着力缩小城乡、校际教育质量差距,办好农村儿童、少年家门口的学校,努力稳定乡村学校生源。要加强城镇学校规划建设,有序扩大学位供给,积极推动学区化办学、集团化办学改革,有效扩大优质教育覆盖面。农村寄宿制学校要优先满足留守儿童的需求。

七、做好特殊群体子女入学工作。

要继续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做好与居住证管理制度的衔接,逐步建立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确保“应入尽入”。公办和民办学校都不得向随迁子女收取有别于本地户籍学生的任何费用。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教育局网站公布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设立专门服务大厅(或窗口),公布咨询电话,接受咨询。要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好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政策,摸清底数,确保每一名适龄留守儿童、少年按时入学;要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扶,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要通过保障就近入学、建设乡镇寄宿制学校、增设公共交通线路、提供校车服务等方式,确保乡村适龄儿童不因上学不便而失学;要针对农村残疾儿童实际,做到“一人一案”,切实保障农村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落实《义务教育法》及相关政策规定,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做好现役军人子女的入学工作。

八、加强学生学籍管理。

要严格执行《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及我省《细则(试行)》规定,强化学籍管理的严肃性,严格按照“人籍一致”、“籍随生走”等原则,在规定时限内为学生办理好学籍注册及其他业务。严禁招收新生入学不建立学籍档案、严禁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籍、严禁不按规定为接收学生转接学籍档案等行为,对违反学籍管理规定者,视情节轻重,进行问责追究。

九、健全应急工作方案。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明确招生入学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和联系电话,报送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要畅通反映问题渠道,出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积少成多,积小成大。针对社会和群众关注的热点和往年的易发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订好相关预案,稳妥处置突发事件,及时消除影响稳定和谐的隐患和苗头。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体)局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好20xx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于20xx年4月30日前报我厅基础教育一处。招生工作结束后,各地应及时进行总结,招生工作总结于20xx年9月15日前报送我厅。

小升初招生入学方案篇四

为让全社会了解珠海市南屏中学职业高中部近年办学成果,做好我校职业高中专业转型升级工作,圆满完成20xx年学校烹饪及酒店服务与管理专业招生工作,特制定学校职业高中部招生宣传工作方案。

(一)系列活动一:启动仪式暨学校职业教育成果展示活动。

时间:5月4日上午10:00—12:00。

地点:南屏中学职业高中部五楼宴会厅。

参与人员:邀请区领导及主办单位领导、香洲区各中学领导、协办单位领导、校企合作单位代表、优秀毕业生代表、在校学生及家长代表参加。

活动内容:

1、活动启动仪式;

2、学校职业教育成果展示。

特区报报道方案:在新闻版发布消息。

(二)系列活动二:“我为妈妈做个菜”

时间:5月13日。

地点:南屏中学职高五楼烹饪操作室。

活动内容:

1、邀请50至100对母子参与活动,请南屏中学烹饪专业学生进行一对一厨艺指导。

2、特区报社报道方案:

(1)为配合本次活动,进行问卷调查,并公布调查结果;

(2)请专家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

(3)活动预告消息,并全程跟踪报道。

(三)系列活动三:“幸福珠海,开心家宴”母子厨艺大赛。

时间:5月14日至6月16日。

地点:南屏中学五楼烹饪操作室。

宣传报道方案:

1、在特区报要闻版刊发3到4次预告及活动进展跟踪系列报道。

2、比赛正式开始后,在特区报刊发活动消息和半版专题报道(图文)。

时间:4月26日—6月23日。

宣传:

(一)特区报社专题报道半版专题;

报道内容:

1、毕业生报道(烹饪、酒店服务与管理科组提供材料);

2、实习、实训、校企联合办学报道(实训处提供材料);

3、学生近四年参加技能大赛成绩回顾报道(烹饪、酒店服务与管理科组提供材料);

4、舒展学生自信的翅膀,铸造合格技能性人才(德育处提供材料)。

(一)时间:5月4—6月15日。

(二)活动内容:

1、送招生简章到全市各中学;

2、到斗门城东中学、横山中学等学校进行招生宣传活动;

3、6月22日与本校初三部分学生举行填报志愿恳谈会。

小升初招生入学方案篇五

同安一中今年将招收333名初中生,大同街道、祥平街道户籍(含经审批可参加派位),升学第一志愿填报同安一中的.今年小学毕(结)业生可以参加摇号派位。摇号派位工作于7月8日上午在第一实验小学(芸溪)进行。

其他中学则根据划定招生片区,录取片区内户籍小学毕(结)业生。

比较特别的是,监护人在学校施教区内购房并实际入住但户籍未迁移,或监护人在学校施教区内合法经商,家庭在经商地实际租住,学生本人可向居住地片区中学(同安一中除外)提出跨片区录取申请。

中学在有空余学位后,按照“先购房再合法经商(满一年)或企业合法用工,最后自谋职业”的顺序分批招收。同批次申请入学人数超过学校招收容量时,学校可采用细化申请条件或摇号派位方法公平确定招收对象。

在同安区公(民)办学校就读的非同安区户籍小学毕(结)业生,可就近申请入读居住地片区中学,但是,第二外国语学校因学位紧张原则上不招收。

小升初招生入学方案篇六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2017年江苏南通小升初招生方案公布如下,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教育满意度,是影响义务教育乃至基础教育健康发展、科学发展的重要环节。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是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的基本要求,是认真落实省政府一号文件的具体行动,也是巩固我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成果、满足群众教育需求、促进教育公平的客观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深刻领会,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的通知精神,不折不扣地予以落实。

各地要全面贯彻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总体要求,确保所有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小学、初中入学率达到100%。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健全科学、明晰、便利的入学制度,积极回应群众的合理关切,切实解决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巩固择校治理成果,科学制订并及时发布2017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办法。

各地要细化具体操作措施,不断优化招生工作流程,为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提供优良的教育公共服务。对于具有本地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要按照其户籍和实际居住等情况,统筹安排其在施教区入学。对于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根据生源分布与学校规模布局统筹安排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要尽量简化审核流程,帮助他们解决入学的实际困难。各县(市、区)要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主动、妥善解决区域之间的新生入学矛盾。

要切实保障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普通学校要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特殊教育学校要接收有入学需求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读,保障他们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残疾程度较重、无法进入学校学习的学生,由承担送教任务的学校建立学籍并送教上门。

根据省厅通知精神,我市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仍按原有规定执行。凡今年8月31日之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以适当放宽2岁。严禁小学提前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幼儿接受义务教育。各地要充分依托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严格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及时掌握学生流动和辍学情况,为减少学生无序流动、全面实行就近入学、加强控辍保学提供技术支撑。

严格执行国家重申的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入学规定,完善和加强对学校招生宣传、入学材料收集、入学依据和入学方式等重点环节的督查,严禁以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在所有学校招生入学报名表中,不得有填写各类社会培训及等级证书的栏目。各地要指导和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积极推进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

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省厅有关要求,建立生源均衡编班制度。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律不得举办各种名义的重点班与非重点班;所有中小学不得举办涉及义务教育的各种名义的实验班、特长班。确需举办的,必须经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各地要进一步加大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投入力度,按照已编制的全面改薄项目规划及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学校项目建设,扩大增量、用好存量,完善招生政策,合理引导分流,严格控制现有超大规模学校和班额严重超标学校招生人数。今年起,起始年级原则上不得出现大班额现象,到2018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现象;到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现象。要建立消除大班额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市局将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及时向社会公开督导检查结果,对控制不力的地区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要持续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深入实施集团化办学、结对共建、教育共同体等多种形式的联合办学,在确保区域内专任教师和骨干教师每年交流比例不低于15%的基础上,统筹区域教科研力量,采取定点定人联系挂钩等办法,帮助薄弱学校提升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鼓励优秀校长到薄弱学校任职,努力缩小校际、区域教育差距。

各地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加强对教育供给与需求情况的科学研判,进一步完善招生信息、数据的收集、分析与统计工作,为开展学段跟踪核查、招生决策和精准服务提供科学依据。

小升初招生入学方案篇七

根据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招生入学工作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严肃招生纪律,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从根本上解决择校、择班问题,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结合镇内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依据,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维护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促进义务教育更高质量的均衡发展。

二、招生原则。

坚持义务教育阶段无择校、无择班的原则;

坚持按户籍所在地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督导、纪检监察和人民群众监督;

坚持控制办学规模和班额的原则;

坚持小学新一年班额不得超过45人的原则;

坚持学校自主招录与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调配相结合,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均有学校就读的原则。

三、

招生条件。

镇小学适龄儿童,持户口簿和家长身份证,到所在地小学报名入学;

申请入学儿童应年满六周岁,出生日期截止招生当年的8月31日;

户籍等证件日期截止为报名入学当年的7月1日之前。

针对镇内两所小学校实际情况,确定各校办学规模,下发招生计划。各校依据招生要求,招录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城镇内学校招录结束后,若有剩余招生计划,向社会公示后,可依据报名情况经抽签等公平透明的方式对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实施招录。学校依据招生数可以适当灵活调整班级数。

(一)报名:符合学区入学条件的小学适龄儿童,其父母需在报名入学当年的8月10日——8月12日之间凭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到所属学区学校进行报名(报名时间按招生当年的具体通知,可能略有变化,具体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8月15日——8月16日,接待本学区内适龄儿童报名,8月17日公布剩余招生名额,8月18日外来务工随迁人员子女报名,8月19日外来务工随迁人员子女抽签确定入读学校。

(二)审核:阳光入学领导小组分工包保学校,与学校领导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家长所提供的各种有效证件,并通过核查、认定等方式确定入学资格。如对涉及的户口、身份证等证件有疑义,应联系公安部分进行核实,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公示:各校要于报名入学当年8月17日,把《镇xx年xx小学阳光入学名单》及剩余计划,在学校显要位置公示。

如其中一所小学招收学额已满,学生可直接到另外一所学额没有招满的小学直接报名入学;

如两所小学学额都已招满,仍有报名的学生,两所学校可将超出学额范围的学生进行抽签分配。现场确认抽签结果,及时公布。学生按照两所学校领导小组现场抽签的结果到具体学校入学。

(五)上报:各校在8月19日将招生名单上报教育局基教科。

五、阳光分班。

严格执行《县义务教育学校“阳光分班”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进行阳光分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一)教育局高度重视此项招生工作,成立阳光入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基教、法制纪检等人员组成,由局长亲自任组长。对各校采取包保责任制。镇两所学校要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与属地政府密切联系,及时将招生政策宣传到位。认真执行招生工作的操作程序,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各学校要利用秋季开学初有利时机,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有关要求,认真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确保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二)在招生过程中,要积极争取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各学校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成立本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凡户籍、身份证信息、外来人口等相关证件审核均由镇两所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监督下完成。要在各自学校显著位置张贴包保领导联系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如出现工作失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如存在重大违纪行为,上报县纪委监察处理,触犯法律的,由相关部门移交司法处理。

(三)学生报名就读学校需上交父母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坚决杜绝一生多报情况发生。抽签结果确认后,原则上不允许变更,阳光入学工作完成之后原则上也不允许发生转入。各学校严禁违规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坚决杜绝超限招生现象发生。

小升初招生入学方案篇八

为确保我区2022年经开区主城区小升初工作平稳有序、顺利实施,根据《义务教育法》、《xx省教育厅转发的通知》、《xx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2年xx市主城区小升初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经开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坚持划片、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依法保障主城区符合条件的招生对象100%入学。本次招生工作责任主体是经开区管委会,xx市教育局负责统筹、指导和协调,区社事局具体组织实施。

二、招生对象。

(一)具有经开区主城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在经开区主城区小学(xx市第二初级中学校、xx市第五小学校)就读且有该学校正式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在经开区主城区居住且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房屋产权证明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四)居住证地址在经开区主城区且符合进城务工(经商)条件人员的随迁子女。

三、初步招生计划。

根据学籍系统中的主城区小学(21所)的应届毕业生人数和今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预测人数的情况,今年主城区可提供的初中一年级学位完全能够满足入学需求。各学校的最终招生计划和市直学校分配到经开区具体计划数,待符合条件的招生对象总人数基本确定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资格初审后),另行发文通知。

四、招生方式。

划片招生,随机派位(即电脑摇号),统筹安排。

五、工作流程。

(一)招生宣传(2022年5月)。

5月18日至25日,区社事局召开招生工作会,在经开区政府网站上公布小升初招生文件及告家长书,并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小升初工作。一是主城区招生学校及时面向教职工召开招生工作会;二是xx市第二初级中学校、xx市第五小学校要面向师生和家长召开小升初工作动员大会,发放《2022年xx市主城区小升初招生工作告家长及学生书》一式两份,学生及家长签字后交回学校存档一份。

各校召开家长会要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时,主城区招生学校和xx市第二初级中学校、xx市第五小学校要设立专门的小升初招生宣传咨询点,及时向广大家长、师生宣传具体招生政策、城区初中招生学校划片范围、招生计划、工作流程等内容,做好相关政策的咨询和解释服务工作,尤其要做好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的宣传咨询和解释工作,并将工作落实情况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二)片区内招生对象资格审查(5月23日至5月27日)。

主城区招生学校对本片区内招生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并予以公示。对未按时报到的片区内招生对象,要通过有效方式通知学生及家长,再次宣传相关招生政策和本人应承担的不能回片区学校就读的风险。统计汇总已登记的片区内人数名单报市教育局、区社事局备案。

(三)学位申请(5月30日至6月20日)。

符合条件的主城区招生对象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申请学位,逾期将不予办理,并视为自愿放弃主城区学位。

学位申请仅限一人一卡,人卡一致,每张学位申请卡由主卡和副卡两部分组成,学位申请卡上相关内容必须如实填报,主卡和副卡内容相符,不得涂改,否则将视为无效卡。申请人要理性填报拟就读学校志愿,原则上应选择划片学校,若自愿放弃原划片学校,选择到片区外学校就读,则须签订“学位申请承诺书”(一式二份,申请人和区社事局各留存一份);若未被选择学校录取,原划片学校有空余学位,则可回原划片学校就读,原划片学校学位已满,则选择其它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或服从区社事局统筹安排。

学位申请卡主卡由区社事局管理,作为招生工作的原始依据;副卡由申请人留存,作为申请人摇号未被录取后到有空余学位学校登记报名时的凭证,也是最终录取后到招生学校报名的凭证。

审核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资格,由经开区管委会牵头,组织社事、纪检监察、公安、市场监管、建设、就业、街道社区等部门,成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资格联合审查小组,按照市教育局等七部门印发的《xx市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内教基〔2016〕430号)文件要求,严格标准,统一审核,并对进城务工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实地核查,杜绝临时突击开证明、办假证明等现象。凡不符合主城区小升初招生条件的招生对象,均不得在主城区学校申请学位。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主城区申请入学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xx市第二初级中学校、xx市第五小学校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在毕业小学申请学位,由区社事局负责招生,确需自愿选择回市中区、东兴区申请学位的,由发卡所在地辖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招生,但不能两地重复申请,仅限一人一卡,一人一学位。

在收发学位申请卡主卡、副卡时,经办人员必须严格交接手续,做到登记详实、签字确认、有据可查。

申请学位卡详细时间及流程见附件1。

(四)编制并公布招生总计划(6月6日至6月7日)。

区社事局根据学位申请情况,按照“一人一学位”原则,与市教育局共同编制主城区初中招生学校招生总计划(招生总计划和市直属学校具体分配到三区的招生计划另行发文),市直属学校划片招生录取后的空余学位将会按比例分配给我区,由区社事局负责组织。

(五)招生录取(6月21日至7月中旬)。

按照“划片招生,随机派位(即电脑摇号),统筹安排”的方式和顺序开展。

1、划片招生(6月21日至6月22日)。

选择到片区内学校就读的招生对象,持学位申请卡、户口本、房屋产权有效证明、素质教育报告册及招生学校要求的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片区内招生学校报名登记,并将学位申请卡副卡交片区内学校管理。招生学校录取自愿到片区内学校就读的招生对象,并向社会公示。招生学校对未报到的片区内招生对象,要通过有效方式通知学生家长,再次宣传相关招生政策、家长(监护人)义务和本人应承担的不能回片区学校就读的风险等。并及时向区社事局报片区内招生录取名单及相关信息。

2、随机派位(6月25-7月上旬)。

划片招生结束后,学校的空余学位用于招收片区外的招生对象。若片区外申请就读的人数未超过空余学位数,则直接登记录取;若超过空余学位数,则通过随机派位录取。

3、统筹安排(7月中旬)。

凡未被以上招生方式录取的招生对象,由区社事局按照相关政策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主城区小升初招生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党工委、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由区社事局负责组织实施。招生学校和主城区小学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领导,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加强协调配合,建立科学有序、运转高效、公正透明的小升初入学工作机制。

(二)广泛宣传。各学校要利用新媒体、黑板报、动员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招生政策。要积极进行政策解释,并加以正确引导,让社会支持,让家长理解。要大力宣传联盟办学(xx一中与xx九中,xx二中与xx七中、xx四中,xx六中与xx铁中、西林中学)成果。

(三)精心组织。各学校要认真做好小升初各项工作,尤其是要做好未被摇号录取学生的解释疏导、维稳等工作。要服从市、区社事局的统一安排,全力配合,确保稳妥推进。

(四)维护稳定。各学校要认真做好小升初招生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工作。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开展安全稳定风险评估,及时妥善处理好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

(五)严肃纪律。各招生学校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不徇私舞弊,在招生工作中要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2022年小升初工作顺利完成。区社事局将组织专人加强对学校招生行为的管理和监督检查,设立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对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引发安全稳定事件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和主要领导责任。

咨询电话:xxx。

监督电话:xxx。

小升初招生入学方案篇九

(一)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区管理。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成立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指导、统筹管理工作。各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其它班子成员和教导主任、工会主席为成员,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有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必须保证片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要严格按照招生方案的各项要求,采取得力措施,确保招生任务顺利完成。

(二)新生录取工作遵循“学校审核录取,招生办备案”的原则进行。

(三)教育部门和各学校要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和学生的入学发动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引导学生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使教育政策得到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四)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增强工作责任感,选派正派、有较强责任心和服务意识的同志负责招生工作。加大对工作人员的指导和培训。严格执行省市有关规定,对申请入学的学生情况,学校要进行摸底调查,认真核实,避免发生错漏和失误。工作人员要热情接待来访群众,热心服务学生和家长,耐心做好政策解释和劝导工作。

(五)教育部门和各学校要“阳光招生”,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招生政策,完善制度,规范招生行为,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严禁“以权择校、以钱择校、以分择校”行为,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顺利入学。

(六)教育部门纪检组对各校的招生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违规招生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追究。对利用职权,干扰招生秩序,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

小升初招生入学方案篇十

1、取得优先录取学生,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专业复核,一旦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2、若优先录取学生的人数超过该专业招生总人数,则全部参加面试,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现场面试,择优录取;一旦发现冒名顶替,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3、若优先录取学生的人数未能超过该专业招生总人数,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具有面试资格的学生进行现场面试,评选小组对考生进行无记名投票,按照得票数择优录取。若面试作品得票数未超过评委一半,不予招收。剩余学位则自动转为普通学生招收指标。

4、录取名单将于7月21日通过学校网站、校园微信、学校宣传栏予以公布,被录取学生必须按时到学校缴费予以确认,否则视为自行放弃。

小升初招生入学方案篇十一

根据西城区教委小升初分配给我校的特长生指标为学校招生名额,特长生招生总人数:43人,其中体育特长生12人(田径11人,乒乓球1人),艺术特长生28人(管弦乐22人、声乐5人,书画1人),科技特长生3人(均为机器人项目)。

小升初招生入学方案篇十二

为做好贵港市2017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17〕1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5月10日,贵港市教育局办公室印发了《贵港市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部署贵港市2017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

以下是关于贵港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方案,希望大家认真阅读~

1.小学新生入学对象是具有本地户籍(包括非本市户籍的现役军人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下同)、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

2.初中新生入学对象为具有本地户籍、2017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79020人,其中港北区13000人(包括市直学校),港南区9100人(包括市直学校),覃塘区8120人,桂平市28000人,平南县20800人;初中一年级计划招生72000人,其中港北区10600人(包括市直学校),港南区7600人(包括市直学校),覃塘区6500人,桂平市27400人,平南县19900人。

(一)依法安排原则。依据《义务教育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以及国家关于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政策法规有序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由县(市、区)统筹划定各小学和初中招生服务范围。实行单校划片招生(每所学校划定招生片区)或对口招生(只有一所初中的乡镇),让学生就近入学。

(三)免试入学原则。严格落实免试入学制度,禁止组织笔试、面试或任何变相形式的考试、考核,不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社会其他教育机构进行合作,提前选拔学生。

(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安排按“两为主”的原则。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按照国家制定的“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根据公办学校安排户籍生后的剩余学位,按先公办学校后民办学校的顺序安排入学。

(五)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招生信息公开,做到招生办法、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入学资格、报名时间、报名材料、招生时间节点“七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实行“阳光招生”。

(六)均衡发展的原则。规范学生编班行为,实行均衡编班。各学校不得编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要严格控制班额,减少大班额,遏制超大班额。新生班级要按照小学45人/班、初中50人/班编班,学位需求大的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55人/班。

1.妥善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县(市、区)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桂教基教〔2017〕12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务院《居住证条例》要求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政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求在流入地入学的,应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材料:

(2)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

(5)要求就读初中的提供小学学业证明。

经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后,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视各学校安排户籍生后的学位余量,按先公办学校后民办学校的顺序安排入学。

2.保障残疾儿童入学。县(市、区)要按照全纳教育的要求,会同当地残联等相关部门,细致摸清辖区内残疾儿童数量、残疾程度和家长的.意愿,安排残疾儿童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或进入当地义务教育学校随班就读;对不能进入学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要协调卫计、残联、社区等各方面的资源,提供送教上门服务。

3.保障贫困家庭子女和留守儿童入学。县(市、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切实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和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在规定的时间内尚未报名入学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和留守儿童,招生服务范围内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组织家访组,积极协调当地乡镇政府或村委会干部共同劝导督促其监护人送子女(被监护人)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一)2017年5月底前,制定招生入学方案,并向社会公布。各县(市、区)在2017年5月25日前把招生入学方案报我局基础教育科,汇总后报自治区教育厅备案。

(二)2017年6月,报名登记。符合入学安排对象的由监护人持相关证件到所属招生范围内的学校报名。

(三)2017年7月,发放入学通知书。

小升初招生入学方案篇十三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x教基函〔2022〕9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x教〔2022〕4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教育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22年初中招生工作提出以下方案。

一、非城区初中学校招生。

1、非城区初中学校按学区对口招生的原则,及时做好新生录取工作,严禁跨学区招生。各小学应及时、准确地向相应的初中校提供应届小学毕业生信息。具有溧水各镇(街)户籍在外借读的小学毕业生回原籍,相应的初中校必须按政策安排其入学。

2、柘塘初中、群力初中:原柘塘、乌山户籍的柘塘中心小学、乌山小学毕业生安排在柘塘初级中学入学;原群力户籍的群力小学毕业生安排在群力初级中学入学。

3、xx初中:原xx户籍的xx小学毕业生安排在xx初级中学入学。

二、城区初中学校招生。

1、基本条件。

具有永阳街道(不含原xx)和开发区七个社区(机场路、前进、荷花、团山、明珠桥、新安和沙河社区)常住户籍,且该生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以上区域内有房产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招生学校需审核材料:小学毕业生学籍卡(需毕业学校盖章)、学生家庭户口簿、不动产产权证或房产证(持有者应是该生的法定监护人或该生本人,不含纯商业用房)等。如所提供的房产属共有产权,则该生或其监护人必须拥有该处房产的50%(含)以上产权。小升初对象必须提供相关的证件,招生学校对所提供的有关证件和实际住地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核实无误再录取。

2、学区划分。

(1)省溧中附属初中:中山西路—中山路—弯子口—中山路—中山东路以南的城区范围。

(2)第一初中:中山西路—中山路—弯子口—中山路—中山东路以北,开发区和永阳街道行政区划分界线以南的城区范围。

(3)金陵中学溧水分校:开发区行政区域内七个社区(机场路、前进、荷花、团山、明珠桥、新安和沙河社区),不含原柘塘、乌山、群力。

3、特殊情况处理。

(1)在符合城区小升初条件的生源中,户口簿与房产证不属于同一学区的,分配至房产所在学区的初中入学。

(2)只有永阳街道(不含原xx)和开发区七个社区(机场路、前进、荷花、团山、明珠桥、新安和沙河社区)常住户籍,落户满一年但无房产的学生,由教育局根据招生情况在城区初中学校中统筹安排。

(3)落户未满一年且无房产的学生,原则上,永阳街道范围内统筹安置到xx中学就读;开发区统筹安置到柘塘中学或群力中学就读。

(4)对于被拆迁家庭户,在拆迁公告发布之前出生或落户的户籍儿童少年,可以在原学区学校或安置点学区学校自主选择一所学校就读,但必须提供有关拆迁协议(原件)、户口簿及有关证明材料。

(5)学生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永阳街道(不含原xx)和开发区七个社区(机场路、前进、荷花、团山、明珠桥、新安和沙河社区)区域范围内拥有房产且有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并实际居住,但不具备以上区域内的户籍,此类对象在城区初中招收学区生后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由学生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可根据房产所在学区照顾性安排在相应初中入学;若房产所在学区学校学位已满,由教育局进行电脑派位或统筹安排。此项照顾性政策只适用于2022年初一新生入学,中途转学需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6)学生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拥有多套房产的,以监护人提供的有房产证的房产为准。

4、政策照顾对象。

在2022年初中入学招生过程中,对以下对象子女给予照顾:烈士;因公牺牲的军人和警察;驻溧部队现役军人;纳入服务保障的溧水区“紫金山英才卡”人才;《溧水区关心关爱企业家十条措施》相关服务保障对象;因公致残六级及以上或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伍军人、警察;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全国劳模、公安英模及对溧水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符合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等等子女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政策照顾对象由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根据学校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5、有效信息截止时间。

户籍迁移并落入的时间和房产证领取的时间等信息一律截止于2022年6月30日。

三、工作要求。

1、落实法定责任,依法保障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各初中学校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2、坚持公平原则,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积极推进融合教育,各校要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严格做到“零拒绝”。

3、严格执行纪律,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要求。各校要坚决贯彻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和省市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相关要求。

4、健全监管机制,强化中小学招生督查问责。各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完善招生工作流程和招生结果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区教育局和教育督导部门将强化招生过程的管理和督查,区教育局设立招生咨询和申诉电话(见附件2),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发现违规招生的行为,坚决查处,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加强招生宣传,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和舆论氛围。区教育局各职能科室和各校要积极做好招生政策的正面宣传和解释工作,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同时要与新闻宣传部门和有关单位通力合作,进一步提高政策的社会知晓率。

5月25日,召开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会议。

5月27日~6月30日,家长完成网上招生报名登记。

5月27日前,全区各小学在学籍系统中检验小学毕业生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打印学籍卡并盖章后(初一新生注册学籍的依据)交学生和家长。

5月28日~29日,溧水区在外就读小学毕业生在区教育局基教科报名登记。

7月1日前,各镇(街)中心校、村完小将小学毕业生名单提交给相应的初中,各初中进行招生登记审核工作,学生须提交小学毕业生学籍卡。

7月5日,城区各初中对初一年级新生登记信息进行现场核实。

7月10日前,根据各校招生数量,对城区初中新生学位进行统筹协调或电脑派位。各初中上报初一新生招录名册(电子稿、纸质稿),并需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

8月23日前,完成来溧务工随迁子女学位派定工作。

小升初招生入学方案篇十四

交通便利,有三路公交车可直达:从南焦客运站乘坐“202路”至“河北省实验中学“站下车东行100米即到;从解放广场(老火车站)乘坐:“216路”至“河北省实验中学“站下车东行300米即到;从火车站乘坐“215路”至“河北省实验中学“站下车东行300米即到。

小升初招生入学方案篇十五

小升初是小学生升入初中的简称。按照中国的义务教育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小学生升入初中就读是不需要升学考试的',大多为免试就近入学,但是民办初中和部分公办重点初中依然举办小升初的升学选拔性考试。小编第一时间为大家分享广州市黄埔区2017小升初招生入学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

工作任务

3

10

日前

31

日前

4

15

公办外国语学校公布初中招生计划。

5

5

15

日前

20

公布市属公办外国语学校初中招生指标分配细则。

公办小学上报统筹生基本信息至区招考办。

民办小学录取学生。

6

9

10

日前

11

公办小学派发录取通知单。

15

完成市属公办外国语学校初中招生指标分配工作。

17

公办小学新生注册。

21

日上午

市属公办外国语学校初中招生进行电脑派位或抽签。

21

日下午

区属公办外国语学校初中进行招生录取。

23

民办初中学校网上报名。

民办初中学校开始招生录取。

7

民办初中上报新生名单至区招考办。

民办小学接受新生注册报到,并将名单上报区招考办。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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