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需要明确的结构和清晰的逻辑,以便读者或听众能够轻松理解。在撰写报告之前,要对所要研究的话题进行充分的背景了解和资料收集。探索下面这些报告样本,了解不同领域的报告写作风格和要点。
养老机构的调查报告篇一
1月7日,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发布对北京市养老机构的专项调查报告。本次专项调查,统计部门随机抽取了不同规模的56家养老机构。其中政府办40家,社会办16家,有400位老人接受了问卷调查。此次调查还引入了国际通行的民意调查满意度计算方法,请入住老人对“收费标准”、“服务态度”、“居住环境”、“日常饮食”和“医疗护理”五个指标分别打分。
1.底养老床位缺口5.5万张。
根据调查结果,预计底达到8.7万张,每百名老人拥有床位3.1张,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依照《北京市养老设施专项规划(-)》,到20养老床位力争达到18万张。
值得注意的是,同期一项对全市1200名60岁以上城乡居民的调查显示,8.8%的被访者表示如果条件允许会考虑到养老机构养老。据此估算,20起至年,大约会有23万-33万老年人存在机构养老的需求。就潜在的市场需求和实际供应量看,养老机构床位数仍有一定数量的缺口。
北京市统计局表示,按“百名老人5张床位”的国际标准计算,北京市在年年底的养老机构床位缺口是5.5万张。政府应加大养老机构建设力度,规划建设不同档次、不同区域位置的养老机构,增加养老床位,满足老年人入住需求。
除数量不足外,北京的养老机构还存在城乡分布不均匀的问题。调查显示,仅三成多的养老机构在城区,其余分布在远郊区县。但入住情况截然相反,城镇老人有意向去机构养老的比例高于农村老人4.6个百分点,城区养老机构平均入住率高于郊区22.9个百分点。
此外,调查还发现,市区部分养老机构因收费合理、管理到位、各方面条件较好,目前入住非常困难,常常是几百上千人在后面排队等候入住,等待时间长达数月至数年;而在远郊区县,养老院床位却相对比较宽松,床位空置率高。
3.养老价格不等,六成机构资金紧张。
调查显示,截至20上半年,从地理位置分,城六区养老机构月均收费为3300元,远郊区月均收费为1800元,城区收费高于远郊。从机构性质看,政府办养老机构月均收费2200元,社会办养老机构月均收费2700元,政府办养老机构收费明显低于社会办的'机构。调查的56家养老机构中,收费标准最高的为7000元/月。
尽管如此,依然有六成机构资金紧张,发展困难。调查的单位中,60.7%的机构表示资金紧张或短缺,正常运营困难或只能勉强维持运营。从资金来源看,48.2%的机构资金主要来源为“经营收入”,33.9%为“财政拨款”,17.9%为“自筹资金”,其中“自筹资金”中63.6%为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和民间借贷各占18.2%。资金短缺成为目前困扰养老机构发展乃至生存的首要问题。
4.入住意愿:近九成老人是自愿离家。
调查显示,87.8%的受访老人自愿到机构养老,被子女送到养老机构的占比仅为2.5%,无依靠、不得不来的占9.2%,其他原因占0.5%。
当问到老人们入住养老院的原因时,因为在家没人照顾的占63.5%;减轻子女负担占47.8%;能享受专业机构人员照顾服务占33.8%;和同龄人居住在一块儿,容易沟通交流占27%。
5.子女孝心:超半数子女每周看望老人。
当问及子女一般多长时间看望一次时,51.2%的受访老人表示自己子女每周都来看望;1至2周来看望一次的占16.8%。
调查显示,子女主动每周到养老院看望父母高于老人的期望值18.2%,“经常看望老人已成为大多数北京市民的自觉行为。”
6.仅50%有医护人员,饮食医疗护理满意度较低。
调查显示,养老机构总体工作良好,在“服务态度”、“居住环境”、“收费标准”方面满意度相对较高,而“日常饮食”和“医疗护理”满意度则相对较低,说明在为老人服务方面依然存在着问题。
其中,医疗方面,医疗设备短缺、药品种类少、内设医务室没有纳入医保范围。调查显示,56家养老机构中仅一半有医护人员,有医务室的比例更少。日常生活方面,饮食花样单调、营养不均衡、食堂卫生做不到定期消毒;文体娱乐活动组织得少,体育健身配套设施不全;内部没有小超市或小卖部,院内环境卫生差。
养老机构的调查报告篇二
一、背景:
根据《湖南省第二届大学生“走读‘美丽文化乡镇’”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全省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为积极响应学校暑期“三下乡”的要求;这个暑假,我们一行利用闲余时间去了湖南省岳阳市区的老人疗养院和颐养院,调研了相关老人群体的生活现状;岳阳敬老助老的情况以及社会力量在养老问题上做出的努力和贡献。并整理写成此稿,希望能对于岳阳市的养老问题有一个管中窥豹的作用,能够更加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和关注,并采取更多的更有效措施,从而达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共同建设和谐社会的愿景。
摘要: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我国人口老龄化加速,老年人在社会人群中的比例逐渐增大,特别是“四、二、一”现代家庭结构已经显现,很多老年人过着孤寡的生活,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已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和难点。老年人的赡养、医疗保障、社会服务等问题的日益凸现,必将对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带来诸多影响和挑战。可以预计,在今后较长的一段时间里养老问题都会成为政府部门工作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究竟什么才是真正的敬老助老?阻碍岳阳市区老人安享晚年的主要问题又有哪些?我们该怎样做才能切实帮助老人?本文就以下问题进行调查说明。
研究目标:
1、通过我们探访的岳阳市国泰阳光老年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具体情况,以及疗养院的实地走访考察,询问老人与护理人员的生活情况,国家政策的落实情况,以及老人们希望得到怎样的护理。
2、通过查阅资料了解湖南省岳阳市老人院、颐养院的实际情况,并参考有关学者对敬老助老问题的看法及建议,参考国内外经典案例以及国家政策,充分考虑湖南省岳阳市的地区特点,提出自己对敬老问题的看法。
研究内容:调查湖南省岳阳市有关养老的政策、实行情况及国内外其他地区养老的政策、实行情况。
研究方法:调研式、访谈式、文献式等研究方法。
研究对象:湖南省岳阳市国泰阳光老年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三、调查结果。
1、“十五”期间,湖南省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增长迅速。到底,全省老年人口已达819.74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2.18%。据预测,“十一五”期间,湖南省老年人口将以每年2.6%的速度增长,至将超过1000万人,占总人口的14%以上。老龄问题的社会压力显著加大,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将带来较大影响。
然而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提供的数据,以岳阳市的中心城区岳阳楼区为个例,人口普查中,岳阳楼区0—14岁、15—64岁、65岁及以上三个年龄段的人口数分别为102741、414192和25666,占总人口的19.0%、76.3%和4.7%,这表明岳阳楼区正处在劳动年龄人口“黄金时期”,表现为15—64岁劳动年龄人口比重超过了总人口数的70%。
2、岳阳市(岳阳楼区)的养老院共有5家,分别是湖南省岳阳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岳阳市国泰阳光颐养院,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通海路管理处敬老院,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郭镇乡敬老院,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梅溪乡敬老院,床位也仅有1000张,而且上述养老院的入住率也普遍不高。
3、接着说明一下我们探访的疗养院的具体情况:岳阳市国泰阳光老年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由岳阳市国资委下属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与岳阳职业技术学院合作成立,注册资金5000万元,其中市国资公司控股51%,岳阳职院占股份49%。公司占地面积113亩,建设规模3.646万平方米,总投资1.2亿元,可同时容纳800位老人入住。
该公司位于岳阳市奇家岭社区羊角山,地处107国道西侧和s306东侧,离岳阳市区1.9公里,北距京珠高速公路岳阳连接线2公里,交通便捷。国泰阳光颐养苑作为岳阳市民生工程列入了“十二五”老年事业发展规划,是一所集颐养、保健、康复、教学、娱乐、休闲为一体的中高档老人公寓。
国泰阳光颐养苑环境优美,绿化面积占全苑65%,山水相依,极富民族特色的`徽派建筑与现代化的家居功能完美结合,使得建筑造型、建筑色彩和自然山水及庭园绿化互相映衬,苑区面临南湖游路,为老人提供散步、登山、垂钓、小憩的休闲场所,营造一个令人心旷神怡的居住休闲环境。苑内电梯、中央空调和全天热水供应一应俱全,生活、健身、康复等设施高档齐全,亲近大自然的大型室外花园、门球场、休闲广场、人工湖垂钓、自采果蔬园、健身室等丰富多彩的室外养生活动场地令老人尽情享受自然怡人的田园休闲生活;面向社会开放的老年大学,配有多功能厅、舞蹈室、琴房、电脑房、合唱舞蹈排练厅等专门教室,开设多门专业课程,为老人营造一个开放式交流的人文环境;康复中心、老年护理中心等专业医疗设施为老人生活提供高质的服务;从高校、企业引进的康复师、爱心护工、心理咨询师、营养师等多种专业人才是老人精神和物质生活双提高的有力保证;设立的奇家岭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及定点医疗保险更是解老人后顾之忧。
4、国外现状:
在日本,日本的老龄人生活质量是在良好的社会保险保障体系基础上实现的。养老社区提供无障碍设施的老龄人住宅产品、具有看护性质的老龄人住宅产品、能和家人共同生活(二代居)的住宅产品。老人专用住宅套型是指将普通住宅楼栋中的一部分套型进行适老化设计,例如增加扶手、满足轮椅通行需求、考虑护理人员陪住等。
以美国为例,老年人的居住设施大致分为五类:独立式住宅、老年公寓、养老院、护理院、老年养生社区,每一类辅以相应的服务管理体制。美国的养老模式有盈利和非盈利之分,前者大多为私人公司所办。其养老社区建筑规模大,有各种各样的俱乐部,开设的课程和组织的活动超过80种以上。太阳城就是其典型代表楼盘。美国太阳城的整个社区包括“太阳城中心”(独立家庭别墅)、“国王之殿”(连体别墅)、“湖中之塔”(辅助照料式住宅和家庭护理机构)、“庭院”和“阿斯顿花园”(出租的独立居住公寓)以及“自由广场”(辅助照料式住宅和家庭护理机构)六大居住社区。以上各社区共同享用一个邮局、超市、医疗机构、银行和教堂。
欧洲也是较早步入老龄社会的地区之一,国家政策倾向于让老年人居住在独立的公寓中。建筑将城市意味、社区功能和生态目标三种元素结合在一起,讲究自理自助。如德国慕尼黑奥古斯提诺姆老年公寓,这是全球诞生的第一家老年公寓,目前通过基金会和服务公司运作,已经有40多年的历史。该公寓设施齐全,功能完善,服务优良。除医疗等必备配套外,洗衣室、休息室、礼拜堂、桑拿、室内游泳池(兼具锻炼和治疗作用)、健身中心、图书馆、钢琴室、发廊、咖啡吧、餐厅、迷你型高尔夫练习设施等一应俱全。
西方国家养老模式主要以家庭养老、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三种基础养老模式为主。随着社会发展,西方发达国家的一些养老机构在觉察到老人不同的需求后,开始推广诸如互助养老、以房养老、旅游养老、候鸟式养老等多种形式的养老模式。
四、调查结果分析。
目前湖南省岳阳市敬老助老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中国农村养老情况实施的实际情况是一脉相承的,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岳阳市(岳阳楼区)的养老院共有5家,养老院的入住率普遍不高。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岳阳市养老还是以家庭养老为主。而且上述都为政府或者国资委旗下企业,私人力量未能充分利用。
2、与国内的养老地产模式乱象丛生的现状不同的是,国际上很多发达国家由于早已步入老龄化社会,形成了丰富成熟的养老地产开发模式。近几年,中国的各种养老机构、开发商纷纷走出去参观、学习,于是,国外的一些经典项目也成了中国养老地产的样本。通过这些“样本”,我们也许能感悟到“中国养老地产”的未来走向。
3、现在国内养老问题受到重点关注,国家及社会各界在积极推行养老保险的试点安排。但是容易忽略老人一代的精神需求的多样性,很多老人得不到专业的护理,只是单纯地解决衣食住行等基本生理方面的需求,业余生活依旧很枯燥。
4、民办养老机构从建立之初,基础就不是特别牢靠,养老院入门的标准太低,或者说在入门时的执行力度不够,有很多资质、条件、管理水平都没有达到的情况下,就进入了养老行业。养老机构在运行的时候,由于经费的紧张,由于国家相关政策落实不够,造成了它们低成本的运行,所以本来应该达到一个较高的服务水平,结果现在因为经费的问题以及各方面的原因,养老院就达不到这个标准。
五、对现行问题及提出的建议。
1、继续加大对岳阳敬老助老问题的关注。社会各界及媒体要积极宣传、广泛传播、加大社会舆论的监察力度。提高青壮年一代的帮助和关爱老人的普遍意识。
2、政府要切实落实养老及老年人救助政策,加强管理,加大投资力度。老龄化的发展趋势以及普遍不受关注的现状,使得政府部门更要加大投入力度。温克勒在总结欧洲国家农民养老金的财政状况时说的:“没有一个社会保障机构能光依靠所缴费用来承担农民养老金的支出。它们都需要依赖政府补助和其他方式来补贴。”因此,必须强调国家在养老保障问题上的重大责任,政府不但要落实公共敬老院的普遍情况,还要对孤寡老人、残疾老人进行补贴,改进推广养老保险机制。
3、时代的发展要求我们不能单纯地依靠养老院的模式,要尽可能地多样化发展养老类型的产业。“我们需要有遍地开花的社区养老院要用更多的投入来撬动周边配套的养老服务让更多的社会资金考虑到养老的需求”。
4、各类养老院颐养院要坚持本着“为天下儿女尽孝,为世上老人解难,为党和政府分忧,为和谐社会添彩,为教学实训服务”的服务理念,按照老年人年龄、身体的特征开展个性化服务,为有特殊要求的老人提供量身定做的亲情服务,充分体现人文关怀。努力办成一所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老年人颐养天年的乐园。
养老机构的调查报告篇三
为促进我市城乡社会养老和医疗保险工作健康发展,4-5月,市政协组织部分委员,会同市人社局、卫生局,深入达川区、xx县、xx县、经开区及市级有关部门,就全市社会养老和医疗保险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近年来,我市按照“广覆盖、促征缴、强清欠、严管理”的工作思路,建立了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养老、医疗覆盖范围持续扩大,保障水平明显提升,服务能力不断增强,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民生保障。
(一)养老保险情况。截止2013年底,一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32.9万人,当年基金总收入51.48亿元(含中央财政转移、当期征缴及清欠),发放养老金46.24亿元,人均月养老金1460元,当期结余5.24亿元,累计结余28.43亿元,去年核销142家国有关闭破产企业欠缴的养老保险费3.31亿元。二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252.3万人,参保缴费145万人,参保率87.6%;当年基金总收入8.79亿元,发放养老金6.01亿元,人均月养老金58元,当期结余2.78亿元,累计结余8.13亿元。
(二)医疗保险情况。一是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覆盖104.5万人,参保率98%,其中,职工参保37.4万人,城镇居民参保67.1万人;基金总收入9.84亿元,支出医疗费10.15亿元,当期赤字0.31亿元,累计结余10.9亿元(其中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结余8.96亿元,主要是个人账户结余)。二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覆盖524万人,参保率95%;2005年以来共筹集基金30.5亿元,2013年共补偿919万人次,补偿金额18.98亿元,累计结余2.2794亿元。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方面。一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大。2013年,全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当期征缴收入(含清欠)37.96亿元,完成了省上下达任务,当期支付养老金46.24亿元,支出缺口7.24亿元。主要原因:第一,停产待改制企业欠费严重,据测算,全市停产待改制企业每年欠缴社会保险费高达1亿元。第二,参保人员和退休人员供养比严重失衡,2013年全市供养比为1.15:1,低于全省1.81:1的平均水平。第三,连续10年上调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增大了基金支付压力,仅2013年就多支付养老金4.5亿元。第四,征缴扩面难度大,部分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下非公有制企业为追求经济效益,降低经营成本,不主动为职工投保;部分职工因收入低、负担重、缴费年限长、不能及时享受等原因,参保积极性不高。二是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匹配资金不到位。按照政策规定,符合安置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应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但由于“未征先用、未补先用”现象突出,政府应匹配的养老保险统筹资金不到位,被征地农民无法及时参保。以经开区为例,由于土地价格倒挂,被征地农民社保安置费用缺口较大,无法保证其参加社会保险。据统计,截止2013底,经开区被征地农民15000余人,应匹配社会保障资金5.03亿元,缺口3.22亿元。由于经开区财政困难,经费无法解决,被征地农民无法办理参保,上访不断。三是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经费未落实到位。按中办发〔2003〕16号和川委办〔2003〕20号文件规定,同级财政应保障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经费。目前除xx市按退休人员每人每年8元的标准纳入预算外,其它区县均未落实到位,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基本没有开展。
(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方面。一是覆盖面广但实际参保缴费少,断保现象突出。主要是因为保障水平低、无待遇调整机制、积累期长,城乡居民参保积极性不高。如按最高缴费档次3000元/年的标准,最低缴费年限15年计算,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时,可享受400/月元左右的养老金;如按最低缴费档次100元/年的标准,最低缴费年限15年计算,到龄时仅能领取62/月元养老金,对青壮年没有吸引力。二是财政投入不足。按照川编发〔2010〕11号文件规定,对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平台的村级协办员,可采取财政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多渠道解决其工作经费,但目前我市没有落实。三是经办人员严重不足。全市县级经办人员102人,与服务对象比为1:40000;乡镇经办人员645人,其中431人为兼职人员,与服务对象比为1:6202,明显制约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开展,也降低了为群众服务的质量。
(三)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方面。一是关闭、破产、改制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欠费突出。按规定,关闭、破产、改制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由财政一次性清算并代缴10年,但全市欠费严重,仅市本级欠费就高达2亿元。二是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公布滞后,影响缴费和报账。按照规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不得低于上一年度全市社会平均工资,而该数据统计部门在每年5、6月才公布,公布前单位参保缴费和个人门诊住院报账均受到影响。三是居民医保门诊统筹费管理使用不规范。按照规定,城镇居民虽没有个人账户,但可享用110元/年门诊费用,如没有使用又不能接转。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却在年终违规采取突击发放药物或其它生活用品,冲抵当年门诊费。由于所领药品和物品有的不适用、有的价格高、有的临近过期,群众对此意见大。四是医疗监管难。医生开处方灵活性大,对用药、用量难以管控,我市虽然实施了总额控制的医保支付模式,但医疗机构接受程度不高,推进缓慢。
(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方面。一是新农合基金支付压力大。由于全市乡镇卫生院核定事业编制8319人,但实际在编只有6300多人,缺编严重,影响了乡镇卫生院正常业务工作的开展,再加上村卫生人员多数医疗水平不高,满足不了群众就地就医需求,不少病人向上级医院流转,增加了新农合基金支出压力,减少了农民实际受惠额度。二是过度医疗现象较严重。一些基层医疗机构受利益驱动,对患者提供过度医疗服务,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现象突出。三是监管力量薄弱。7个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共有编制80个,市级没有专门的新农合管理机构,只有一名兼职管理人员。由于人员不足,难以对新农合运行情况实施有效监管。
三、对策建议。
(一)着力征缴扩面,进一步提高保障能力。一是加大征缴扩面力度。严格执行《社会保险法》,实行城乡一体化参保,鼓励16周岁以上法定退休年龄以内的城乡居民自主选择参加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落实“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激励机制,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超过15年的,每增加1年缴费年限,在核定的养老金基础上每月增发2元基础养老金,由市县财政解决。建立协同联动机制,相关部门加强配合、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加大征收力度,确保各项保险费“应收尽收”。二是按时发放养老金。若上级财政基础养老金未及时到位,各县(市、区)财政应先行垫付,确保城乡居民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三是保障必需经费。推行xx县做法,督促各县(市、区)根据参保服务对象人数,建立常态化的工作运行经费拨付机制。四是配足乡镇工作人员。落实川编发〔2010〕11号文件关于服务对象1万人以下,核定事业编制2名,服务对象超过1万人的,增加1名编制的`规定,确保工作有人抓。
养老机构的调查报告篇四
第一条为了规范对养老机构的管理,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养老机构是指依照《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设立并依法办理登记的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机构。
第三条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养老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的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其他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对养老机构实施监督。
第四条养老机构应当依法保障收住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应当遵守养老机构的规章制度。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的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的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相关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养老机构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应当优先保障孤老优抚对象和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
第七条民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鼓励、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兴办、运营养老机构。
鼓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养老机构提供捐赠和志愿服务。
第八条民政部门对在养老机构服务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服务内容。
第九条养老机构按照服务协议为收住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
第十条养老机构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养老机构基本规范等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和规范。
第十一条养老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服务,应当与接受服务的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签订服务协议。
服务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养老机构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联系方式;。
(二)老年人及其代理人和老年人指定的经常联系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三)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
(四)收费标准以及费用支付方式;。
(五)服务期限和地点;。
(六)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七)协议变更、解除与终止的条件;。
(八)违约责任;。
(九)意外伤害责任认定和争议解决方式;。
(十)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其他内容。
服务协议示范文本由国务院民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二条养老机构应当提供满足老年人日常生活需求的吃饭、穿衣、如厕、洗澡、室内外活动等服务。
养老机构应当提供符合老年人居住条件的住房,并配备适合老年人安全保护要求的设施、设备及用具,定期对老年人活动场所和物品进行消毒和清洗。
养老机构提供的饮食应当符合卫生要求、有利于老年人营养平衡、符合民族风俗习惯。
第十三条养老机构应当建立入院评估制度,做好老年人健康状况评估,并根据服务协议和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实施分级分类服务。
养老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组织定期体检,做好疾病预防工作。
养老机构可以通过设立医疗机构或者采取与周边医疗机构合作的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的,应当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按照医疗机构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第十四条养老机构在老年人突发危重疾病时,应当及时通知代理人或者经常联系人并转送医疗机构救治;发现老年人为疑似传染病病人或者精神障碍患者时,应当依照传染病防治、精神卫生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养老机构应当根据需要为老年人提供情绪疏导、心理咨询、危机干预等精神慰藉服务。
第十六条养老机构应当开展适合老年人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养老机构开展文化、体育、娱乐活动时,应当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三章内部管理。
第十七条养老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消防、卫生、财务、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制定服务标准和工作流程,并予以公开。
第十八条养老机构应当配备与服务和运营相适应的工作人员,并依法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
养老机构中从事医疗、康复、社会工作等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持有关部门颁发的专业技术等级证书上岗;养老护理人员应当接受专业技能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养老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
第十九条养老机构应当依照其登记类型、经营性质、设施设备条件、管理水平、服务质量、护理等级等因素确定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
养老机构应当在醒目位置公示各类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并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价格管理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养老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使用捐赠物资,接受志愿服务。
第二十一条养老机构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做好老年人安全保障工作。
第二十二条养老机构应当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实行消防工作责任制,配置、维护消防设施、器材,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定期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消防安全培训。
第二十三条养老机构应当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发生后,养老机构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理程序,根据突发事件应对管理职责分工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将应急处理结果报实施许可的民政部门和住所地民政部门。
第二十四条鼓励养老机构投保责任保险,降低机构运营风险。
第二十五条养老机构应当建立老年人信息档案,妥善保存相关原始资料。
第二十六条养老机构应当经常听取老年人的意见和建议,发挥老年人对养老机构服务和管理的监督促进作用。
第二十七条养老机构因变更或者终止等原因暂停、终止服务的,应当于暂停或者终止服务60日前,向实施许可的民政部门提交老年人安置方案,方案中应当明确收住老年人的数量、安置计划及实施日期等事项,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民政部门应当自接到安置方案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民政部门应当督促养老机构实施安置方案,并及时为其妥善安置老年人提供帮助。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民政部门应当按照实施许可权限,通过书面检查或者实地查验等方式对养老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并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上级民政部门可以委托下级民政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养老机构应当于每年3月31日之前向实施许可的民政部门提交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年度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服务范围、服务质量、运营管理等情况。
第二十九条民政部门应当建立养老机构评估制度,定期对养老机构的人员、设施、服务、管理、信誉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养老机构评估工作可以委托第三方实施,评估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条民政部门应当定期开展养老服务行业统计工作,养老机构应当及时准确报送相关信息。
第三十一条民政部门应当建立对养老机构管理的举报和投诉制度。
民政部门接到举报、投诉后,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第三十二条上级民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民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及时纠正养老机构管理中的违规违法行为。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养老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实施许可的民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与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签订服务协议,或者协议不符合规定的;。
(二)未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开展服务的;。
(三)配备人员的资格不符合规定的;。
(五)利用养老机构的房屋、场地、设施开展与养老服务宗旨无关的活动的;。
(六)歧视、侮辱、虐待或遗弃老年人以及其他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
(七)擅自暂停或者终止服务的;。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三十四条民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由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国家对光荣院、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等养老机构的管理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办理。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年7月1日起施行。
养老机构的调查报告篇五
为深入了解我市养老服务业的发展现状,探究加快发展我市养老服务业的有效途径,市政协第三调研组对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已步入老龄化社会。
关于人口老龄化,国际上通行的标准是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老年人占人口总数的10%,或者65岁以上老年人占人口总数的7%,即意味着这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口处于老龄化社会。底,我市60岁以上老年人83.86万,占全市总人口的15.92%(以全市总人口526.68万人计算),我市已步入老龄化社会。
我市人口老龄化呈现四个特点:一是人口快速老龄化。,我市60岁以上老年人69.55万人,到了20就达到83.86万,年平均增加2.86万人。二是老年人口高龄化。我市现80岁以上老人7.87万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9.38%。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物质生活和医疗卫生保健水平的不断提高,人均寿命不断延长,高龄老人还会逐渐增多。三是老年家庭空巢化。年轻人婚后与父母分开住,或转移大城市,农村青壮年大量外出打工等,使得老年家庭空巢化问题突出。四是群体结构多元化。老年人口文化层次越来越高,老年人需求越来越广泛。
面对老龄化社会的到来,我市积极发展养老服务业,以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为重点,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我市现有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628个,其中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及老年人小饭桌25个,农村互助幸福院及养老服务站603个。公办养老机构44个(包括敬老院16个、光荣院和复退军人休疗中心9个、公办老年公寓4个、县级养老服务中心10个、县级社会福利中心5个),民办养老机构13个。养老床位数已达到18604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25.9张。
1.政策扶持,促进养老机构快速发展。根据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35号)文件精神,我市在土地使用、信贷支持、补助贴息和政府采购等方面出台系列政策,加大对民办养老机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或设施的扶持改造。其中对民办养老机构的运营补贴,根据养老机构的等级和供养人员的不同,给予30元-80元/人·月(共九档)的补助。
2.统筹城乡,推动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协调发展。在城市,主要是兴建老年服务中心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小饭桌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培育老年社会组织,推进日托服务、餐饮服务、文体活动服务和志愿者服务、互助服务,不断丰富养老服务内容。在农村,主要是依托敬老院和互助幸福院对农村留守老人和“空巢”老人进行日常生活、文体娱乐和精神慰藉的照护服务,先后投资2.8亿元建设农村中心敬老院11个,区域敬老院4个,养老床位5300张,集中供养农村五保户1500多人。
3.多方参与,加快养老服务业建设步伐。积极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等多种方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鼓励、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建老年公寓、养老院、爱心护理院等,促进各类为老服务设施协调发展;遵循管办分离原则,引入社会力量,推进公办养老机构的社会化运作;通过购买服务、安排公益性岗位、互帮互助、有偿服务等形式,为辖区老年人提供服务;通过政府赞助经费、提供形式,鼓励和引导家政行业、医护机构、大专院校等专业性技术人才组织开展为老志愿者服务活动。
二、我市养老服务业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对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整个社会对老龄化面临的严峻形势尚没有足够的认识和重视,还没有把发展老年服务业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有关政策落实缺乏刚性措施,有的养老优惠政策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得到真正落实。群众对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关注度还不够高,养老观念有待转变。
(二)政策落实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发展养老服务业在城市规划、土地供应、税收优惠、融资补贴、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随后,省、市也相继出台系列鼓励政策,但由于这些政策涉及规划、国土、税务、财政、水电气等多个部门,没有有效的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在实际工作中,一些政策难以落实。例如,在土地供需紧张的现实情况下,给民办养老机构用地实行划拨或者优先供地是很难的。对一些老旧小区来讲,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建设养老服务设施也是不可能达到的。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相关扶持政策效果不佳,都制约着养老服务业的发展。
(三)政府财政投入有待进一步加大。
目前我市各级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资金,基本上来源于中、省项目资助资金和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市、县财政均未列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经费。由于上级项目资金投入较少,各级财政配套资金难以落实,致使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困难。
(四)养老服务组织和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是服务组织数量较少。目前从事社区养老服务的组织主要以社区居委会、志愿者组织和一些家政服务公司为主,专门从事养老服务的社会组织和企业较少。二是服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低。目前为老服务人员数量偏少,素质较低,服务方式单一,服务功能不全,作用发挥不够等情况在养老机构普遍存在,甚至还有打骂体罚老人的现象。为老服务专业化水平不高,大多数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还局限于低层次的日常生活护理和家政服务,缺乏专业的医疗康复、精神慰藉等高层次服务。
三、促进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一)重视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是新时期党中央采取的应对人口老龄化、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填补服务业发展“短板”、拉动消费、扩大就业等一举多得之策。要增强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构,把发展养老服务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通盘考虑,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尊老敬老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明确养老服务保障措施。一是完善政策措施。制定出台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具体实施办法,健全和完善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协调机构,明确各成员单位在选点规划、用地审批、产权登记、运营补贴奖励、人力资源配置等方面的`职责;制定出台促进我市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发展及失能、困难老人养老补贴的具体办法,使各项扶持措施更加具有可操作性。二是建立考评机制。发挥“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协调机构”的作用,加强督促协调,确定各成员单位在推动养老服务设施改造、项目建设(用地保障、评审申报、资金配套、规划许可、医养结合、专业服务人员教育和培训、职称评定、以及融资和运营风险评估、保险)等方面的职责和责任,发挥党委政府养老服务“保底”作用。
养老机构的调查报告篇六
我们**区养老机构调查小组由组成。*月*日,我们接到协会“授渔计划”走进敬老院“益行夕阳”活动的安排,在**市**集团4s店的大力支持下,集中*月**日和**日两天时间,对**区*个养老机构的经营状况进行了调查,现已全部调查完毕,报告如下:
**区有正式注册的养老机构*个,注册床位数,实际入住*人,入住率达%,最大入住老人年龄*岁,最高收费(单间全护理)*元,最低收费*元,共有护工**人,厨师(包括厨房工作人员)**人。这*所养老机构全部通过该区民政局考核验收合格,卫生条件达标,正式注册,证照齐全。但是,这*家养老机构中,由于居住、设备和环境条件不同,存在较大的差异。最大的注册床位达*个,最小的才**个;最高入住率达%,最低只有%。这些养老机构的负责人的素质也是参差不齐,有的曾经是医务人员,自身就有护理保健知识,如温馨家园养老公寓;有的曾经是厨师,具有一定的食品烹调技能,后来转行到养老行业,如安乐居养老院。在这些养老机构中,由于经营规模不同,其经营方式也有较大的差异,有的是公建民营,如龙华老年康复颐养园,由**市二运公司投资,个人承包经营,规模较大,设备较好,管理规范;有的是家庭作坊式,全家甚至亲戚朋友齐上阵,设备和环境还存在一定差距。
在这*家养老机构中,无论经营方式如何,其负责人都有一颗敬老爱老之心,他们都说:虽然盈利不多,但是敬老养老是义不容辞的责任,自己也有老的时候,现在社会正向老龄化发展,国家和社会对养老问题越来越重视,我们更应该尽到自己的责任,为入住的老人服好务,减少痛苦,愉快的度过晚年生活。
在这些养老机构中,各种的社会组织都与他们建立起不同程度的帮扶关系,有的学校在这些养老机构设立道德教育基地,定期组织学生到养老机构帮助打扫卫生、表演小节目等公益活动,如**市第**中学在温馨家园养老公寓建立了“践行雷锋精神校外活动基地”;还有些自发的公益团体和个人到这些养老机构中开展各种帮扶活动,如**社区老年公寓反映,住在“商业大院”的一名退休干部,共产党员,经常到他们那里免费为老人理发,请吃不到,送礼不要,精神可嘉。
在此次调查过程中,也了解到一些存在的问题和需求:
1.资金短缺,政府补贴至今没有兑现;星光老年之家希望得到投资**万元,帮助其翻修住房,利益可以分成。
3.燃气公司实行阶梯价格,加重养老机构负担。
4.供电线路有待改造。有多家养老机构反映,供电线路经常发生故障,直接影响到正常工作。
5.有些养老机构需要厨师指导,以便提高厨艺。例如,老年康复颐养园,提出欢迎面案厨师指导。
6.需要为老人提供心理抚慰,可以边聊天,边帮助老人理发、剪指甲等。
根据目前各个养老机构的现状和协会的性质,我们不可能为养老机构提供日常的服务,只能在节假日为他们提供一定的公益活动。所以,我们建议:
1.根据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开展“邻里守望”活动的倡议,按照就近的原则与各个养老机构建立联络员制度。首先成立敬老部,建立**市志愿者协会敬老群,根据养老机构的发布情况,设立片长,一位片长负责几个联络员,联络员必须坚持每个星期至少到所负责的养老机构探望一次,了解情况,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并及时在群里发布情况。需要集中力量的,可以在群里发布,有群管理和片长负责招募更多志愿者,突击为应急需要的养老机构提供应急服务。
2.积极响应**省民政厅建立的“12349”公益热线,搞好“居家养老”工作,号召协会有能力的会员组建专业服务队,与**市“12349”热线建立联系,开展保质保量及时的有偿服务。号召自由职业的会员积极参加职业培训,学会一技之长,投身到养老服务行业中去。
3.与其他公益组织建立广泛的联系,对养老机构存在的实际困难,及时向相应的专业公益团队反映情况,请求支援,帮助解决。
养老机构的调查报告篇七
在人口老龄化程度日益加重的今天,养老问题成为我们日趋关注的问题之一。推动养老保险尤其是农村养老保险对于改善中老年人生活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而当前推行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是继农村低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之后的第三大农村社保制度,将使农民也能够与城镇居民一样享受基本同等的社会保障权益。此次调查,我们通过对农村相关养老保险情况的调查分析,展现了当前农村养老保险的基本情况,实施成果以及存在的一些问题。分析阐述了相关问题产生的原因,并结合政府新型养老保险制度提出了一些见解及建议。
为了了解农村养老保险的现状及存在的一些问题,所以我们在xx省xx县进行了个别访问调查,以获得与调查相关的第一手资料。并对相关调查数据结果进行了分析,以便发现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中存在的不足与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与意见,为农村新型养老保险的建设与推广尽一份力。
(一)、农村养老保险的基本情况。
农村养老保险是目前较热门的话题之一。为了更好的了解农村养老保险的相关基本情况,此次调查,我们对农村养老保险的参与度,合理性,利益性,存在问题,发展前景以及人们的期望值进行了调查访问。在对调查数据及资料的汇总分析后得到如下的基本情况:
1、年龄段分布:据统计,此次调查对象中有11.1%处于35-40年龄段,有60.7%处于40-50年龄段,有10.2%处于50-60年龄段,另有12.8%年龄在60岁以上。参与养老保险的人中以45-55年龄段最多。
2、调查发现有2\5的人对养老保险制度比较清楚,而35%的人对其不太了解。农村养老保险的参与度与普及度仍待提高。
3、据问卷及访问结果显示,目前不买养老保险的原因中,村民目前的经济能力无法负担这一项占了很大比例,达到了总人数的51.1%。而有30%的人是因为不太了解农保的政策和制度不敢贸然参与,有13.3%的人认为以后每月拿到的养老金过少,还有5.6%的人是由于其他种种原因。而已经买了养老保险的人中,有42.2%是为了减轻子女的负担,有35.6%是为了保障自己的老年生活,有13.2%是为了其他原因,其中有77.8%的人认为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所要缴纳的保险金额比较合理。
4、对于养老保险制度的利益性,被调查人员中有55.6%认为政府实行的关于农村养老保险的一系列措施对于农民的切身利益比较有利,另有33.3%的人认为利益效果不明显。
5、虽然现行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还存在着制度不完善、基金保值增值困难等问题,但仍有41.1%的人认为养老保险在农村有广阔的发展空间,46.7%认为养老保险在农村还会有一定的发展。人们对于农村养老保险的预期值很高。
(二)、农村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关于农村养老保险的优点与不足是此次调查的重点。目前,我国积极推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有着重要的`意义,它在提高农村生活保障等方面起到了重大的作用。但是由于现行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还未完全统一与完善,因而在实施建设中难免存在着不足与缺陷及旧农保中原有问题的遗留,如制度不完善,政府官员行为阻滞,基金保值增值困难,覆盖面小等。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农村又一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它使农民也能够和城镇居民一样享受基本同等的社会保障权益。在解决农民养老的后顾之忧,使农民的基本生存得到安全预期,提高农村生活水平,减轻中青年养老负担等方面起到了巨大的作用。调查显示,在参保人员中,有42.2%是为了减轻子女的负担,有35.6%是为了保障自己的老年生活,有13.2%是为了其他原因。这一结果正是显示了农村养老保险在减轻子女负担,保障农民老年生活方面的重大利益性。
增值困难;覆盖面小。
有30%的村民认为我国现行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主要存在的问题是缺乏应有的社会性和福利性,有18.9%的人认为是制度不稳定,有12.2%的人认为基金的保值增值困难,而有38.9%认为保险覆盖面小。而且,从整体来看,大部分农村居民仍然延续了家庭养老的现状,只有少数农村居民能够享受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五保供养、优抚安置和商业保险等某一种或几种养老保险待遇。所以说农村养老保险的现状并不理想,农村养老保险现状亟待改善。
3、原因分析。
在了解了相关问题的基础上,我们结合调查所得结果及相关资料对于其原因进行了探究。原因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
(1)大部分农村居民养老观念落后,投保积极性不高。
调查对象中,有13.3%的村民认为养老养老保险能完全保障老年生活而70%认为需要与家庭养老相结合,还有16.7%的认为家庭养老更为可靠。在农村传统家庭养老思想根深蒂固的前提下,农民对于养老保险的信赖不高,认识不深,投保的兴趣与意愿不高。在此情况下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要求农民在较短的时间里抛弃“养儿防老”的旧观念,改为通过投保而养老,势必会产生理想与现实之间的矛盾,使农民的投保观念与养老保险工作的推行之间存在一定的差距,造成认识上的混乱。这就使得农村养老保险的推广与普及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2)养老资金筹集困难,筹资能力弱。这是农村养老保险建设实施的核心难点。目前农村养老保险资金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一是国家财政投入,二是农村集体经济,三是农民自身收入,农民收入水平低、收入增长缓慢更加大了农村养老保险资金筹集难度。
我国目前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还不高,农民总收入不高,大大低于城镇居民收入水平,这直接制约了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筹资渠道。狭隘的筹资渠道难以良好的改善和提高农村养老保险的效益性和福利性,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稳定与完善。
(3)养老金无法起到保障基本生活的作用。我们知道农民领取养老金的数量完全取决于个人缴费的多少和累计时间的长短,只有缴费越多,投保时间越长,收益才越多。但是原有养老保险保费的标准低,参保效益低,难以真正实现养老的功能。
(4)缺乏合格的管理运营人才,农村养老基金保值增值困难,隐藏着潜在的支付危机.。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既有商业保险的操作难度,又有依法实施的政策难度。由于机构的设置及人员的组成,以及缺乏合格的管理运营人才等多重原因。当前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营运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一些地方,不仅增值困难,甚至连保值都成问题,潜藏着巨大的兑付危机。农民对于养老保险的信心及积极性受到打击。
任何制度都不可能无可挑剔,虽然,新农保在很多方面做了许多政策上的修改与完善,但仍然还有一定的问题与缺陷。所以我觉得还应该制定一系列辅助政策来为新农保保驾护航,使新农保更好地为农民服务。我觉得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一)强化政府责任意识,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目前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并不高,农民收入偏低,城乡之间有一定差距。政府在制定相关措施时应适度向农村倾斜,为农村养老保险的推广与完善提高政策与财政方面的帮助。真正为农民的养老保障负起引导带领责任。
(二)建立多层次全覆盖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为确保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全覆盖,应该根据不同地区的发展水平,在不同区域农村养老保障水平的现状基础上,以不同的养老保险方式进行因地制宜的设计与实施,建立与地区经济增长相适应,真正为农民谋利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
(三)改革基金管理模式,提高养老基金的保值增值能力。我们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推行投资代理,将部分养老保险基金交由专业投资公司进行投资,以提高积累资金的增值率。而不是如同现在将全部基金缴入银行。同时,加强民众及法律的监督力量,以保证参保农民的合法权益,明确投入资金的动向。
(四)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农民参保意识。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如广播、电视、网站等,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宣传农村社保的政策及其效益,提高农民的养老保险意识,使农民真正意识到社会保险是养老的可靠的保障,从而自觉、积极参保。
养老机构的调查报告篇八
100元如今在城市也许只够打两次车,但在河南武陟县农村,却可以买到一整月的超值养老套餐,包括:三餐不重样的“生活菜单”、丰富多彩的“精神菜单”、专业的“医疗菜单”。
“这边浴室保健房,定期体检保安康;那边餐厅和食堂,一周饭菜不重样;老人入住幸福院,不带米来不带面;吃过饭来多清闲,娱乐室内聊聊天……”大官庄村慈善幸福院里,74岁的胡长印老人用欢快的快板儿唱出了自己目前享受的美好生活。
这100元的神奇“购买力”又是如何实现的?记者为此采访了当地慈善幸福院和有关部门。
农村老人100元/月买来超值养老套餐。
武陟县在财力十分有限的情况下,通过创新社会治理,构建起一种“低成本、广覆盖、就地入住”的农村养老体系。而这一平台正是武陟农村100元“购买力”的基础。
自以来,武陟县建设一批以“政府扶持、慈善助力、村级主办”、个人低价入住为特点的'“四合一”农村慈善幸福院。武陟县民政局局长张荣举告诉记者,农村独居、空巢、特困老人在这里安享晚年。农村老人每月只需缴付100元就能买到三大服务“菜单”:
第一道是三餐不重样的“生活菜单”。小董乡大陶村的赵秀琴今年80多岁,3个孩子都在外地。她告诉记者,“以前自己拾柴火做饭,常常是做一顿吃一天”,住进幸福院后,一天三顿吃的不重样,吃完抹嘴就走,不用刷锅洗碗。此外,院里会根据老人身体情况合理安排饮食,还经常有义工来给他们理发、护理。
第二道是丰富多彩的“精神菜单”。走进大封镇老催庄村慈善幸福院,唱戏的老人并没有影响摔鞭老人的热情,而院子里的热闹也没有打扰屋里人下棋打牌,还有围在一起拉家常的、学剪纸的,其乐融融。在武陟,每个幸福院都配有棋牌室、书画室以及室外活动场地。大陶村78岁的老支书孙树乐自愿担任矛盾调解员,他感觉自己“很有成就感。”
最后一道是专业的“医疗菜单”。“史凤英,84岁,体检结果:高血压、高脂血症;健康指导:改善膳食,低盐低脂饮食……”
在西陶镇北东陶村的慈善幸福院里,每一个老人的午休床都挂着一张健康卡。这个县乡、村两级卫生机构与慈善幸福院建立联系合作关系、应急机制,定期对老人进行健康检查,保证入院老人出现紧急情况能及时得到医治。
截至目前,武陟县共建成村级慈善幸福院103所,入院老人3000余名,惠及群众3.2万人。
“众筹”出来的养老。
提供低价高质的养老服务,关键问题是资金从哪儿来?武陟县正是通过“政府补一点、慈善捐一点、村级拿一点、个人出一点”这种“众筹”的方式解决了政府唱“独角戏”、资金严重匮乏等难题。
武陟县政府给予每所慈善幸福院2万元启动扶持金,为幸福院配备冰箱、空调、电视机等。“别小看这2万元钱,慈善养老院从无到有,财政资金起了第一推动力的作用。”武陟县县委常委、统战部长张金太说。
幸福院日常运转则靠社会力量担负起主力军作用。武陟县有三级慈善平台——村级慈善工作站、乡级慈善分会、县级慈善协会,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养老。
四年多来,武陟以慈善幸福院为纽带,累计募集资金3590万元,相当于每个慈善幸福院获得近35万元社会捐赠资金。捐款人有一次大手笔捐几十万元的县乡村各级企业、在外成功人士,也包括普通市民、村民。小董乡一家养鸡场长年为幸福院老人送鸡蛋。
而对经济发展落后、相对贫困的村,武陟县又创造性探索“以土地养院”“以店补院”“以种养院”等模式。记者采访获悉,北郭乡赵马蓬村每户无偿流转几厘土地到村集体,形成30亩集体“慈善田”。它的流转收益全部用于幸福院的日常运营费用补贴。而老催庄村开设爱心花店,从每月收益中支出500块钱用于幸福院。
“众筹养老”的多重社会正效应。
武陟的“众筹养老”既提高老年人生活和生命质量,也让孝亲敬老、温情和谐在农村蔚然成风。各村依托慈善幸福院,定期举办“孝亲敬老饺子宴”,利用农村大锅饭的形式,凝聚村民,宣传孝亲文化。
“包饺子是集体劳动,你剁馅,她擀皮,我包饺,村民有说有笑。”北东陶村支部书记朱存玲乐呵呵地说,这样的聚会化解了很多婆媳和邻里矛盾。
慈善幸福院这个平台也激发了全社会的爱心,志愿者、义工团队不断涌现。目前武陟县每80人中就有一个为注册义工,他们定期进幸福院开展医疗卫生、文艺演出、理发等服务。记者在南孟迁村慈善幸福院看到,82岁的邱凤莲老人正坐在树下示范绣鞋垫,身旁围了一圈村里的年轻人,个个学得有模有样。老人说,要将眼下的幸福生活“一针一线绣进鞋垫”。
武陟县县委书记闫小杏说:“社会从来都不缺乏爱心,但缺少引领和平台。这个时候就需要党委政府主动作为,创新社会治理,将农村老人的需求与社会爱心慈善资源相结合,形成一种畅通的机制,让社会力量源源不断进来。”
养老机构的调查报告篇九
养老保险涉及员工切身利益,关系到企业发展乃至社会稳定的大局。企业拖欠社会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投保不足”容易造成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功能失调、影响社会稳定等严重问题。最近,笔者走访了企业和职工,实地调查了我国企业保险不足问题的基本情况和原因,并对如何解决保险不足现象提出了一些思考。
第一,保险不足现象由来已久。据调查,自1994年以来,出现了被保险企业欠保险的现象。之后,保底企业数量逐年增加,保底企业数量逐年增加。截至xxxx年12月底,企业未足额投保累计已达834万元。第二,保险不足的现象比较普遍。企业数量方面,我县已缴纳但未足额缴纳保费的企业有51家,占已参保的568家企业的9%;从企业行业来看,涉及贸易、文化、农业、工矿行业;从企业性质来看,无论是公营企业还是私营企业都存在保险不足的问题。第三,保底问题更严重。目前,我县正常纳税企业1103家,其中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117家。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未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企业58家。
原因之一:企业责任感不强。“无意中”交保费。受年龄、文化水平和地区条件的限制,一些企业领导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不知所措。他们认为市场经济的核心是一个词——钱,所有的工作都围绕着“钱”转,忽视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尤其忽视社会保险制度对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作用,未能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职工提供安全感、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认识保险支付工作。基于这个错误,在行动中拖欠养老保险费是恶意的。个体私营企业主认为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加重了他们的经济负担,为了利益,应该缴纳“养老保险”抱着消极观望的态度,得过且过,难以扩大范围和收钱。另外,一些单位将本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转移给缴纳费用的员工个人,增加了员工的负担,在征收过程中存在一定阻力。
第二个原因:企业经济效益下降。“无能”承担保费。随着市场化的深入和市场竞争的加剧,一些企业难以适应新的社会经济环境,正在努力发展。企业效益下降,保费缴纳压力加大。我县主要投保企业属于电解锰金属行业。自xxxx年5月31日环保整治以来,大部分企业一直处于停产状态,导致保险暂停和中断,直接涉及55家投保企业,投保人数超过xx人,间接影响其他行业10万人。还有一些企业由于市场缩小、生产效率低下等原因陷入经营困境,甚至面临停产破产,无法为企业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比如我们县丝绸公司,是原蚕桑局下属的国有企业,成立于19xx年4月。由于生产经营不景气,于xx年8月被宣告破产。企业负债2311。1万元,无力支付职工养老保险费。累计投保约210万元,涉及员工81人。
第三个原因:缺乏有效的机制和措施。无法”收保费。一方面,虽然社保部门对养老保险政策进行了大量的宣传,但仍有部分从业人员没有充分认识到养老保险与其老年生活的密切关系以及保险权利义务的对应关系。特别是一些福利待遇较差的企业的员工,在缴纳养老保险费方面表现消极,甚至因为工资收入低、目前生活困难、单位的诱导宣传而产生抵触情绪。或者认为工作一天就能拿到一天的工资。只要你暂时有钱挣钱,以后还有没有养老福利还是可以管理的;或者认为老板总是处于主动地位,敢于督促老板为自己缴纳养老保险费,在思想上剥夺了自己应有的权利,更不用说维权,甚至支持和帮助保额少的企业为了眼前更多的收入而逃避政策,千方百计拖欠养老保险费。另一方面,虽然《社会保险法》规定企业有义务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但也有不按时缴纳养老保险的处罚,但在实践中,有“难以执行”问题。目前,是我国大力发展经济的关键时期。一些企业在享受优惠政策的同时,也利用我们宽松的发展环境,拒绝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费。有的企业法律意识淡薄,投机获利意识强。但以增加企业负担、企业生存环境差为借口,拒绝参加保险,导致征缴机构即使查明情况并纳入征缴计划,仍无法征缴保险费,难以强制执行,情况十分被动。
(一)加强政策宣传,扩大养老保险的影响。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宣传养老保险政策法规,向公众发出公众咨询和监督电话,及时解答公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有效提高广大职工对相关政策法规的认识,提高维权意识。人力和社会部门要加强与企事业单位的沟通交流,充分了解参保单位的经营状况,特别是各单位负责人的宣传工作,增强参保单位的缴费意识。有关部门可以联合组织召开欠费单位负责人和劳资负责人座谈会,扩大养老保险的影响,协调缴费。可以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协调区域养老保险指标,关注缴费意识差、欠费严重的典型单位,定期在各种新闻媒体上曝光和通报批评,及时向社会反馈各单位的缴费信息,利用社会监督促进缴费。
(二)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强债务清理工作。摸清单位经营状况,进一步了解欠费信息,全面开展企业养老保险清欠工作。坚持分类实施、重点突破的原则,针对不同的欠费单位采取不同的措施,突出工作重点放在大拖欠款、长拖欠款的大困难户身上。对一次性还款有困难的单位,欠款单位可按规定制定清欠计划,按计划分期分批偿还欠款;拖欠单位当年应支付的金额必须足额支付,以盘活往年的坏账和死账,不得再发生新的拖欠。对拖欠时间超过6个月或未按计划支付欠款的单位,应按规定收缴或暂时停止提供发票,按规定支付欠款后进行处理。建立多项监督控制措施,将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纳入各级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考核内容,规范参保单位的缴费行为。比如欠费单位不允许参加各种先进评价,恶意欠费保险的不允许享受政府给予的优惠政策。采取多种措施,多管齐下,有针对性地清理欠费,在清理欠费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切实提高养老基金的保障能力。
(三)明确职责,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地方税务部门要严格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征收社会保险费,与劳动监察部门密切配合,严格执法程序,加大执法力度。对有实际支付能力但屡缴不缴、支付意识淡薄的单位坚决给予行政处罚;对于拖欠严重、恶意拖欠的,要消除各种障碍,纳入法律程序,实行滞纳金兑现制度,给拖欠企业应有的压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税收征管部门要大力开展执法检查,有缴费能力的企业要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征收。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义务、行使职能,努力做到严格执法、纠正违法行为。同时,应采取灵活措施,做好服务工作,及时收回欠款。对于暂时无力支付费用的企业,不应采取强硬措施,以免造成“杀鸡取卵”悲剧。面对这类企业,需要在全面分析企业情况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补缴方案,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尽可能多的帮助,从各个方面帮助企业,使企业尽快走出困境,恢复支付能力。
(四)加强团队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社保部门要倡导为社会保险做贡献的奉献精神,深入了解所辖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掌握其经济运行的规律性,变被动为主动,使保费征收有针对性。促进企业支付的实现,关键在于企业经营者。政府相关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的行政措施,督促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费,作为考核部门和相关领导政绩的重要内容。缴纳保险费是评选先进单位、优秀企业家和先进工作者的必要条件,特别是优惠政策的落实。实施扩大养老保险费征缴目标责任制等有效措施,形成良好的养老保险费征缴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养老保险费按时足额征缴。同时,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基础和广泛覆盖的角度出发,对破产和欠缴企业的养老保险费进行核销,并简化相应的办理程序,及时实施。
养老机构的调查报告篇十
随着我国老龄化情况的日趋严重,养老工作已经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采取更好、更便捷的养老方式,是各级政府,特别是社区必须面对的课题。而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在目前的条件下,较符合国情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xx市xx区长庆街道新华坊社区是一个典型的老城市居住区,老年人占人口的比例,达到了20%以上,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和街道的指导下,我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得到了相当程度的发展,并形成了以志愿服务为特色的医疗保健养老服务。为了进一步追踪了解近期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现状,特别是老年居民的需求,新华坊社区开展了一次居家养老服务需求问卷调查,现将有关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区民政局及街道民政科对于此次入户调查工作的相关要求,本次问卷调查包含了新华坊多层老小区及周边青龙苑、幸福人家、金鹿雅园、健康公寓、万盛花苑、新华坊高层6个封闭式小区,主要以60岁及以上居民作为调查对象。本次调查采用上门访问、当场填报的方式,实际有效调查448位老年居民。
在448位老年人中,调查对象的年龄多数介于60-80岁,是未来社区居家养老的潜在需求者。具体来看,年龄在60-69岁的老年人占41.8%,70-79岁的老年人占33.5%,8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相对较少,仅占24.7%。从性别比例来看,男性被调查者所占比重为46.4%,女性被调查者占53.6%,以女性老年人居多。
2、调查对象未与子女同住现象比较普遍。
在448位被调查的老年人中,99.5%的老年人拥有一个及以上的子女,其中一个子女的占34.6%,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占64.9%,无子女的情况较少,仅为0.5%。但是调查显示,老年人由于多种原因未与子女同住现象比较普遍,如64.3%的调查对象表示未与子女同住,仅有35.7%的调查对象与子女同住。从调查对象的身体情况来看,健康状况良好,68.7%的调查对象生活能够自理,28.4%的调查对象表示生活部分可以自理,仅有2.9%的调查对象生活不能自理。
3、调查对象对社会组织提供养老服务所需费用的心理承受能力较低。
调查显示,因退休工人待遇逐年提高,调查对象月收入高于20xx元的老年人比重最高,达到92.4%,低于1000元的仅占0.7%,大部分人以退休工资或养老金作为主要经济来源。虽然收入水平逐年提高,但是老年人对社会组织提供养老服务所需费用的心理承受能力却比较低,有54.7%的调查对象表示暂不需要此类服务,在剩下的对象中,有49.3%的人只愿意接受每月不超过100元的费用支出。
调查显示,在目前的各类养老模式中,大多数调查对象倾向于选择家庭养老。除了有27.2%的调查对象表示暂时未考虑过将来养老方式,剩下的300多位调查对象当中,48.8%的调查对象选择与子女同住进行养老,29.7%的调查对象选择与子女分开住自己养老,两类家庭养老的比重合计达到78.5%,接近八成。其次,也有19.9%的调查对象选择了机构养老。对于进行机构养老愿意承担的费用额度,调查显示,只有12.9%的人能够接受每月20xx元以上的养老机构,大部分人都只能接受20xx元以下的非私人养老机构进行养老。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城市化发展的必然产物,深入了解社区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的实际需求,是我们此次调查的最终目的。
调查显示,调查对象对于社区居家养老的.预期较高,希望能够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服务项目。具体分类来看,选择维修服务及家政服务的调查对象最多,分别达到156人次和154人次;其次是要求提供上门检查身体、量血压等的健康服务,有98人次;而选择日常照料和医疗服务的也达到了70人次和58人次;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希望提供聊天、健身、娱乐等精神文化服务内容的调查对象也越来越多,共有39人次,另外还有一些调查对象希望能够提供法律援助服务,选择这一项的也有16人次。
新华坊社区在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中,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了以下方法:
3、开展了律师进楼道活动。为社区的老年人提供有关法律方面的服务;。
4、筹建了老年食堂,解决了部分老年居民的就餐问题;。
5、定期开展修理、修补等活动,方便老年居民的需要。
综合上述分析来看,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加剧,养老问题日渐成为中国社会的一大难题。在众多的养老模式当中,居家养老是最为普遍也是最为老年人所接收的养老方式。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也存在一些不足,如覆盖面、知晓率、满意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服务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服务水平也有待进一步提高,需要今后结合实际情况,大力加强敬老爱老的系统教育,不断完善服务内容、强化培育专业队伍、提高服务质量、健全养老保障机制,形成良好的发展氛围,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稳步推向深入,实现居家老人经济、安心、舒心的享受晚年生活。
养老机构的调查报告篇十一
今年寒假我和村中的几个同龄人主要针对老年人的居条件及现状,健康状况,精神状况,医疗保障状况和文化体育等几个方面在九龙村展开了调查。现将此次实践活动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当前,人类社会正经历着一个巨大变化。这就是全世界六十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将超过五岁以下婴幼儿。老龄化已成为全球性的社会问题。这无疑将给整个人类社会带来超负荷的负担。然而,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到上个世纪末,我国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接近1。3亿人,占全国人口的10%,而在老年人群中,农村老人约占80%。目前,我国农村六十五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占农村人口的7%以上。这些确凿的数据深刻地揭示了人口老龄化正日益逼近我们。如何解决好数量庞大的老年人口的生活问题,尤其是农村养老的问题。是当代中国必须关注,也必须解决好的问题。因为农村养老问题的妥善解决直接关系到中国农村秩序的稳定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关系到中国农村社会的和谐。
该村老年人生活费来源主要有两方面。一是他们的子女供养,大多数农村老年人都和自己的儿子、孙子生活在一起,并承担部分的家务劳动,如做饭,打扫卫生,照顾小孩等等。二是少数体格交好具有劳动能力的老人自己还拥有土地,土地的收益基本归老年人自己支配。据调查该村正常家庭中基本不存在老年人生活困难的问题。另外该村有少数五保户,他们居住在大岗村的敬老院里。生活在敬老院的老人由财政局、民政局提供生活费用。生活在家里的老年人每月可以领到100元左右的生活补贴。保障了他们最基本的生活。
医疗问题在农村问题中应该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大多数村民的经济条件一般,只可以承担老年人非重大疾病的费用。我们去的时候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经在该村实行,也能为该村老年人减轻了部分医疗负担。按规定,每人每年只需要10元,就可以根据不同的数目医疗费用享受不同比例的报销数额。此项政策在该村得到了很好的推广,绝大多数人都加入了农村合作医疗。尽管有村民反映合作医疗存在报销手续繁琐,且必须在定点医院看病等各种不便,但合作医疗为大家带来了明显的补助,所以村民都对这项制度表示肯定,并希望未来能在此基础上改进,更进一步的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应当注意的是虽然合作医疗制度给村民带来了很多方便,但是在现目前,医疗费用主要还是由老人所在的家庭承担,当老人出现重大疾病,无钱看病,因病致贫的情况仍然存在,当然这个问题也是社会普遍问题,在医疗保险还未能在农村实行推广之前,这基本难以彻底解决。不过值得欣喜的是在我们的调查中没有发现有现遗弃重病老人的现象,就算遇到了重大疾病,家庭还是会尽力为其医疗。
由于现在农村的大多青壮年子女都外出务工以赚取比留下做农活更多的酬劳,所以该村的老年人要承担一些日常的简单田间劳作和家务劳动,家里有小孩的还要照看小孩,因此老年人的空闲时间并不算太多。在我们随机抽查的老年人中,部分老人偶尔观看电视节目。原因有多个:一是为节约电费。二是给家里孩子创造好的学习环境。三是现在的电视节目除新闻和极少的电视剧外,老人们都不喜欢。该村还没有设立图书角,原因是考虑到光顾的老年人不会太多。这与农村老人受教育的程度是有很大关联的,所以与城市的老人不同,这里的老人对国家大事也不太关心。对精神生活关注相对较少。
我们随机抽取了几十个老年人进行了调查。其中对生活感到满意的比例超过了80%。大多数老年人对目前的生活现状都表示满意对未来的预期都充满乐观,这里的老人更多的体现出了与世无争的清淡。由于该村老年的生活比较充实,生活中有琐碎的伙计,家里有孙辈的孩子,所以笼罩在城市老人中的孤独感和彷徨感在该村很少见。该村被调查的老年人绝大多数没有宗教信仰,他们并不迷信于鬼神。
满意的占5.6%。调查中,有96.6%的老人对子女给予自己的关心和照顾是满意的;感到非常满意的占24%;感到比较满意的占5.1%;感到基本满意的占19.6%;感到不太满意的仅有3.4%。
这一代的老年人都是经历了许许多多生活磨难的一代,特别是农村的老人,在过去经济困难、社会*的日子里受尽了各种痛苦,相对平静稳定的生活已经使他们感到非常的满足。这就是中国农民非常质朴可爱的一面。他们的儿女虽然大都在外打工,给以他们的关怀不够多,但他们都对此持理解态度,随着时代和经济的发展,老人们都支持子女出去闯自己的世界,而子女基本都能在物质上履行赡养的义务。而在精神上,老人们多依靠老年间交流活动排遣寂寞。人老了有好静的一面,但人老了最怕孤独。来自子女的精神慰藉是老人身心健康必不可少的重要因素。农村老人过惯了苦日子,对物质要求并不高,在能满足温饱的今天,老人渴望的往往是子女的亲情,当然这也与经济发展之间有一定的矛盾,不过这些矛盾都是可以通过家庭内部的和谐温暖来解决的。
面对未雨绸缪的心态,有关专家已经建言,无论中国将来养老保险体系的结构如何,现在的当务之急都是恢复养老保险体系的信誉和资金的可行性。毕竟“一个运行良好的现代社会不可能放弃养老保障”,如果人们普遍对养老金能否维持一个体面的生活表示怀疑,那就说明这项改革还没到位。
儒家认为:“孝为百行之冠,众善之始,是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文行也,德之本也。”可见,儒家思想以“孝”为先,“孝字上半部为老,下半部为子。有老人扶子之义。”因此,孝的道德伦理观最初是用于协调父与子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到了封建社会时期,儒家思想占据了整个社会意识形态的主流,并列为三纲五常之首,凡是以孝为先,封建统治者正是依据此统治来缚着劳苦大众的思想灵魂,进而进化上升到“效”、“忠”的意识形态高度,有利于封建统治阶级政权的巩固和维持。这个转变过程本质上包含着“政治”和“伦理”的双重含义。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在中国统治了二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使得华夏农耕民族“顺从、软弱”的农耕民族性格代代延续,成为农耕民族根深蒂固,顽固不化的传统思想观念。因而,在这种崇尚儒家封建文化的氛围中,农耕民族总是认认真真地尽孝道。于是孝顺父母这一古老的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便逐渐成为农村家庭养老的核心因素。
中国有句俗话:人生七十古来稀,然而现在说“活到七十不稀奇”。随着我国经济水平、医疗水平的逐步提高,老年人的平均寿命也在不断延长。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年人口健康状况有所恶化,患病率、伤残率不断上升,自理能力下降,将更多的需要日常护理,这必将加重家庭负担,也必将导致年轻人消极拒养老人情绪的增加。
总而言之,养老问题是关系到千家万户的问题,因为人人都会老,家家有老人。目前,我市积极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建设,逐步构建了公办、民办、居家“三位一体”的养老服务新模式。一是积极推进公办养老服务。二是稳步发展民办养老服务。三是发展居家养老。面对社会老龄化,我市的农村养老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只有正确解决了农村老人的养老问题,才能让大多数的人生活安康,才能全力助推“双提升”。
养老机构的调查报告篇十二
河南省新郑市。
利用暑假在家里待的周时近一个月的时间里,我和同学一起调查了各自村里现行的养老保险模式,并通过网络查看了河南省各地现行的养老保险模式。
通过调查农村养老保险的现状,了解我国现行的农村养老保险情况,并希望能够通过自己的调查研究提出一些稍微合理的建议和改善办法。
经调查发现,农村现行的主要养老模式还是传统的家庭养老,同时出现了集体养老、土地养老和社会养老的养老模式,现在河南各地80%以上的符合投保条件的农村村民都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90%以上的符合养老金领取条件的农村老人每月都能领取到一定数额的保险金,养老保险金的数额各地因经济水平和消费水平不同而不同,我们新郑市农村村民每月养老金是60元。
近年来“三农”问题始终是社会问题的热点,为了解决“三农”问题,根据20xx年9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决定,从20xx年起开展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在新农保试点工作开始不久,河南省也开始了新农保的实施工作。自20xx年1月1日起,凡河南省农村村民年满60周岁,只要其符合新农保投保条件的子女投保新农保,即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由各地政府的财政及中央财政共同拨款,根据各地生活水平及经济水平给予不同数额的养老保险金。
家庭养老以血缘为纽带,由子女及其他亲友向年老的长辈提供经济支持、日常生活照顾。受几千年来儒家“孝”文化的影响,赡养老人已经成为中华儿女的一种道德责任和意识,再加上在农村盛行的“养儿防老”思想的影响,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不具备建立其他养老模式的条件,家庭养老似乎必然会成为农村最主要的养老模式。但是,近年来由于计划生育的影响,出现了大量的“四二一”家庭及无子女家庭,这更加重了农村养老的负担,农村的家庭养老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现代社会的要求。社会养老保险模式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家庭养老保险的压力。
众所周知,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农业大国,中国的农业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60%,在老龄化冲击着整个世界的今天,解决好农村的养老保险问题也成为解决我国老龄化问题的.关键。面对日益严重的老龄化问题,建立和完善覆盖我国全部农村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已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也是解决我国老龄化的当务之急。自上世纪80年代起,我国部分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展开了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探索,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生活水平的提高,现行的社会养老保险及家庭养老都不能彻底解决我国广大农村的养老问题。
现行的农村家庭养老模式由于缺少经济条件的支持,必然不能成为解决我国农村养老的主要方式。土地养老和集体养老模式的对象毕竟只是少数人,而且近年来由于城镇化建设的扩大,不少农民的耕地都被征收征用,这也冲击着土地养老模式的推行。相较于老农保而言,新农保更能满足我国农村养老的客观需求,更有利于解决农村的养老问题。但是任何一项制度不经过实践的验证都难以完善,由于制度本身的缺陷及其他社会因素的变动,新农保试点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不少问题。
新农保主要存在着以下问题: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立法体系不健全,与其他相关法律不能衔接;新农保制度设计不够完善,新农保规定的起始参保年龄为16岁,年满60岁后方可领取养老保险金,交保年限过长,对年轻人缺少吸引力;新农保没有规定参保档次,各地参保档次落差很大,造成保险金的明显差距;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难以实现保值增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的农村养老保险基金仍以县级统筹为主,农村养老保险基金主要是通过存入银行、购买国债来实现保值增值,而近年来,我国银行的存款利率一直都比较低,债券的利率也不断下调,再考虑到这些年以来的通货膨胀因素,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利用银行利息来获得保险金的收益其实很低,甚至可以说已经出现了缩水贬值,这种情况严重影响了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目的的实现——保障农民年老丧失劳动能力以后生活需要上的资金供给,所以也就严重影响了农民的参保积极性。
由于新农保制度本身极为复杂,农村的情况又千差万别,因此,新农保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必然需要一个相当长的过程。我们要在总结近年来开展新农保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从现有的体制本身去寻找新农保制度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对策,使我国的新农保制度不断完善。针对新农保现在存在的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建议来完善我国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我国近年来对新农保制度的探索研究表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必须以法律的形式保证其实施,而不仅仅是依靠社会政策的形式来实施。我国应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和做法,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结合财政、金融和税收体制改革,尽快制定并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有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法律、法规,对资金来源、运用方向、增值渠道甚至保障标准、收支程序等作出明确的法律规定,规范其操作行为,以法制的形式将农民的这项合法权利确定起来,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的社会养老问题。
医疗等生产生活中急需解决的重大事项。其次,做好新农保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之间的衔接工作,为农民工及失地农民的转保问题做出明确规定,简化转保手续。最后,修改关于起始投保年龄的规定,加大政府的财政投资,减轻农民的压力。
家庭养老是我国农村几千年来传统的、最主要的养老模式,相对农村现行的其他几种养老模式而言,家庭养老模式有着极其的优越性和无可替代性。而且家庭养老可以减轻社会的压力,因此我国在建立和完善社会养老保险的同时必须坚持和完善家庭养老,加强对我国居民的道德宣传,提倡敬老养老思想,并表彰和鼓励在敬老养老方面有代表性的人物。同时,还应该提倡商业保险,在经济发展水平比较高的地区可以推行商业养老和集体经济组织养老保险模式,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模式,建立完善的养老保险体系。
建立新农保制度,是一项宏大的关系到社会民生的社会系统工程,是一项艰巨复杂的任务,牵涉到很多方面,不是一朝一夕一蹴而就的事情。我们要不断的总结已有的经验和不足,不断完善我国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逐渐实现新农保的全覆盖,确保农村老人和城镇老人一样“老有所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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