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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一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是为了加强和改进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保证党在农村改革和发展目标的实现而制定的法规。此次条例的印发为农村基层组织工作确立了前进的方向,堪称农村基层组织工作的“导航仪”。作为基层工作者,我们应该坚定奋斗方向,做好条例的传达学习工作。
一、乡镇方面。
(一)全面领导乡村振兴。
乡镇党委讨论和决定本乡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村级党组织讨论和决定本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要问题并及时向乡镇党委报告。树立乡、村两级党的全面领导,把乡村振兴工作作为农村主战场的总任务,紧跟中央、省、市、县政策文件指导,沉下身子,甩开膀子,做好乡村振兴工作。
(二)全面强化基层党组织。
一是根据《条例》内容,垂管单位党组织受乡镇党委领导,加强了乡镇党委领导的协调能力,扩充政府职能,推动基层各项工作专业化,稳步向好;二是“流动党支部”管理有据可依,流入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外来党员编入党的支部和小组,组织他们参加组织生活和党的活动。流出地党组织应当加强对外出党员的经常联系,可以在外出党员相对集中的地方建立流动党员党组织。三是乡、村两级党员组织生活有新规,确定乡村两级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集中培训会,主题党日、组织汇报的时间任务要求,指标明确,党员组织活动有据可循。四是不准强迫命令,严打村霸、保护伞,对基层“扫黑除恶”工作的再加强,净化基层党政环境,为乡村发展提供和谐、宽松环境,维护人民群众核心利益。
二、农村方面。
(一)全面优化农村党支部。
一是每届任期5年。每届任期5年提升了农村舞台的竞争力,使党支部具有更加包容的建设能力,加强了农村党支部书记的领导能力,进一步团结村委班子,为农村产业发展起到了催化作用。二是村级工作“一肩挑”。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名领导,体现“党领导一切”的要求。三是村干部晋升渠道拓宽。提升基层村干部岗位的竞争力,保证农村干部年轻化,活力化,晋升有望,干劲十足。四是村委设纪检委员,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集中力量发展集体经济,集体经济发展必将是今后一段时间基层党建工作重点。
(二)全面改善农村精神风貌。
一是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枫桥新经验,推进乡村法治建设,提升乡村德治水平,建设平安乡村,是新时期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的典范。二是贯彻落实“村规民约”,村规民约治村有了合法依据。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应当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加强村级民主监督。三是农村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引领乡村文明。通过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农民夜校等渠道,深入宣传教育群众,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牢牢占领农村思想文化阵地。
三、对当前工作的展望。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制定和实施以及《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修订,是当前我们基层组织工作的“导航仪”,推动了农村工作村务进一步公开,不断提升提升党组织凝聚服务群众的能力。结合当前脱贫攻坚脱揽全局的工作形式,对扶贫工作有很好的指导作用,为我们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指明了方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指日可待。
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二
学校英文:school是指教育者有计划、有组织地为受教育者开展系统教育活动的组织。这个名字起源于中华民国。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按照学院党委的部署,机电工程学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学习,进一步加强高校党建工作。5月10日下午机电工程学院党总支专门召开全体党员会议,认真学习《条例》精神,并总结在工作中的经验做法。现在就«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学习和贯彻落实如下。
1、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工作基本标准》等,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健全和完善“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集中制等党内基本生活制度;严格党员发展工作,不断提高党员发展质量,严格程序,把好入口,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
2、在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的同时,进一步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改进工作作风,搞好团结协调。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逐步形成一种有问题及时向组织汇报,有困难找组织解决的氛围,以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
3、进一步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定期召开各类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分析了党员队伍的思想情况,开展谈心活动,了解和关心党员干部的思想情绪和实际问题,能及时帮助指出、化解矛盾、改正缺点、增强团结。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使党员干部在学习、工作、团结等方面起了表率作用。
在继续抓好廉政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党的优良统教育的同时,加大党风党纪教育的力度,根据学校制定的工作方案,按照要求,加强管理,有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新的形势为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我们要勇于实践,勇于创新,深入自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措施,达到以查促改、以查促建的目的,把各项工作推向一个新水平。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条例》是2009年11月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2010年8月13日中共中央发布,2021年2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修订,2021年4月16日中共中央发布。
《条例》从总则、组织设置、主要职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党员队伍建设、干部和人才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对群团组织的领导、领导和保障、附则,十个模块全面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
各高校应该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并深刻理解条例的重要意义。各高校在努力完成各学校党组安排的重点工作任务的同时,还要切实推进高校基层党建工作取得新成效,既要要深刻领会《条例》的指导精神,全面、准确把握新时代对高校教育工作以及高校基层党建工作的新要求,高等学校不仅要紧紧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而且要切实增强推动科学发展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要不断创新教育活动方式和不断丰富教育内容,选树好典型,努力实现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广大师生、加强普通高校基层组织的目标。
各高校应该认真宣传,积极渲染学习《条例》的良好氛围,只有将《条例》精神学透彻,才能更快更好的开展高校基层党建工作,才能确保工作不出错。同时也借此次学习契机,大力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建设工作,推进高校党建工作更上新台阶,切实做好各高校基层党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条例》指出高校党组织应当把理想信念教育放在首位。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的全过程,帮助广大师生树立正确的三观,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习总书记指出:“高校立身之本在于立德树人。”各普通高校教师不仅要传播知识、思想、真理,还应承载着塑造灵魂、生命、新人的重要任务。要深化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统筹教育教学各个环节,要及时更新教学内容、丰富教学方式方法,既要把传授理论知识与思想教育相结合,又要把理论武装与实践育人相结合。只有理论与思想互通,理论与实践共存,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立德树人。
为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需掌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明白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作出的全面规范及新时代高校党的建设基本要求,了解党的教育方针,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在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和建设教育强国上,做到与时俱进,从而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
我们要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的创新性。在新《条例》中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创新是推动社会向前发展的巨大动力,面对普通高等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师生员工的工作和生活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我们必须要正视这些变化,主动适应变化,大胆尝试探索新的教育管理模式,建设创新型党组织是基层党的建设力量之源,要紧跟时代的步伐,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培训,大力推进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积极探索党组织信息化建设,用创新的精神推进基层党的组织建设,这样才能提高度、加维度,让创新成为新时代党员干部的品牌和机制。
我们要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的服务,在《条例》明确了主要职责和工作要求,目的都离不开为人民服务是我党的根本宗旨,为人民服务把党和人民紧紧连接在一起,建设服务型党组织才是组织建设的核心所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是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意识和能力。在做好服务群众的事,还要做好服务党员干部的事,锻造服务之剑,在服务上加温度,在保障上加硬度,在监督上加强度,建设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基础。
我们要遵循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的指示,新《条例》吸收了各地各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的建设经验,是我们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回答了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出现的新问题、新疑问,为保障实施基本管理体制,还提出了新的要求、新的举措。我们应该建设学习型组织,加强大学生党员队伍建设,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进一步推进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接受新形势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为高等学校的校生带来光明和希望。
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三
修订《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提高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质量的重要举措,对于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高屋建瓴,指明方向。日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表明中央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高度重视,对于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条例》指出,经济建设中推动乡村产业振兴,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让农民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这对于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关键要把基层党组织的组织优势、组织功能、组织力量充分发挥出来。《条例》强调:“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推动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不断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须把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这为基层组织建设夯实了基础。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让农业强起来,农村美起来,农民富起来,关键在人才队伍建设。《条例》指出:“农村基层干部要懂农业,掌握“三农”政策,熟悉农村情况,有能力、有措施、有办法解决实际问题;爱农村,扎根农村基层,安身安心安业,甘于奉献、苦干实干;爱农民,对农民群众充满感情、始终放在心上,把农民群众的利益摆在第一位,与农民群众想在一起、干在一起,不断创造美好生活。”这为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了保障。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能光看农民收入有多少,更要看农民的精神风貌怎么样,村风建设怎么样。《条例》指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应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传承发展提升农村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统村落,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这为村风建设指明了方向。
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四
按照党章规定,党的基层组织是指在工厂、商店、学校、机关、街道、合作社、农场、乡、镇、村、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设立的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通知指出,《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党章为根本依据,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对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高校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条例》的修订和实施,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教育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高校党的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来抓,坚持和加强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健全高校党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推动高校党的建设与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深度融合,以高质量的党建引领推动高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实现高质量发展。要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条例》,使高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师生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严格遵守和执行《条例》规定。中央组织部、教育部党组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条例》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各地区各部门在执行《条例》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告党中央。
中组部研究室(政策法规局)副主任赵安华应邀作专题辅导报告。赵安华全面介绍了制定《条例》的背景意义和主要原则,系统解读了《条例》的基本框架、重点内容,深刻阐释了贯彻落实中需要把握的重大问题等。
辅导报告后,播放了严肃换届纪律教育警示片。
会议强调,《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是对我们党百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组织工作实践经验的系统总结,是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要求的具体化。各级各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学习贯彻《条例》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牢牢把握《条例》明确的方向性原则性要求,自觉把《条例》与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制定修订的一系列组织建设方面的党内法规贯通起来,统筹推进、一体落实,形成制度合力,切实把《条例》精神落实到甘肃省组织工作方方面面。
会议以视频形式开到县一级。在兰副省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秘书长,省委、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委各部门、省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各人民团体、省属高等院校、国有企业、中央在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学习会。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高等学校的领导,推进高等学校党的建设,促进高等教育健康发展,11月8日下午,我系党支部在教学楼108召开了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工作会议。本次会议的主题是学习新颁发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谢书记指出,xx年8月13日,中共中央下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新条例体现了党的建设对高校的新要求,是指导学校未来一个时期党的工作的重要文件,必将对推动高校党的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结合我系实际情况,谢xx书记对我系各党员近期学习贯彻新条例提出了希望和要求:一要认真学习,深刻理解新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二要把学习贯彻新《条例》与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结合起来、与学校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学校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和校风建设深化年活动结合起来、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做好学校党的建设工作,保证学校的各项工作科学有序发展。三要以学习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大力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建设工作,推进我校党建工作迈上新台阶。
会上,谢xx书记就做好安全稳定工作作了强调。他指出,维护校园安全与稳定是学校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有关职能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总结经验,切实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各学院、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系统思维,充分调研,做到信息到位。在做一项工作时,一定要预先要把困难想足一些,把工作做得早一些,要关心爱护学生,正确引导他们,热心关怀他们,积极鼓励他们。同时要加强网络安全工作,可尝试积极组织开展“网络教育读本”知识竞赛活动,要把关系校园稳定的各项工作扎实做好,力求做到防患于未然,为学校的教学、科研等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保证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目前中国的医疗保障制度还不够完善,保障标准也不够高,大部分百姓在面临就医问题,特别是遇到疑难杂症时往往束手无策,甚至会出现家财散尽的状况。此时,医疗救助对缓解这些燃眉之急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感受到这项政策落实的还不够好,在此我针对此问题谈一些个人看法。
就我市而言,医疗救助主要针对的是低保家庭人员和边缘困难群体,需具备的条件是:必须为住院治疗的患者;在经过医保环节(低保家庭人员还需经过“济困病床”环节)后个人花费超过起付线(低保家庭人员为xx元,边缘困难群体为5000元),方能由社区上报至街道,再由街道上报至民政局,民政局审核通过后报至财政局,财政局审查通过后拨款至民政局,民政局将款项拨付给街道工作人员,最后由街道工作人员将救助金下发至患者手中。每人每年的救助上线为5000元。
整个过程财务制度非常规范,各级领导的把关、签字、单位公章、领取人签字、返回汇总表等都很完备。这样的环节设置对于确保医疗救助金的准确发放确实起到了很大作用,通过层层审核把关,基本上保证不会出现骗取或挪用医疗救助金的事件发生,这是值得肯定的,但问题也随之而来,许多困难家庭首先要在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报销部分医疗费用,这个周期就比较长,低保家庭还需经过“济困病床”环节,周期就更长了,而有些定点医院不主动向患者介绍济困病床政策,本来是帮助穷人减轻就医负担的好政策落实的并不好。经过这两个环节再申请医疗救助金,又需经历一个漫长过程,可疾病是不等人的,病人的生命健康需要与时间赛跑,医院不是慈善机构,不会耐心等待救助金下拨后再收费。此外,起付线偏高,封顶线偏低也对困难病患的帮助不大,尤其是重症患者,花费动辄十几万到几十万,即使享受到全额,也仅为区区5000元,面对巨额医疗费用来说无异于杯水车薪。
那么,只有从实际出发,重新制定新的救助政策,方能对困难群体给予真正的帮助,对此我有一点建议:
首先降低起付线标准,根据嘉峪关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更符合实际情况的起付线标准。
其次提高救助标准,由目前的5000元升至更高标准,而且这个标准可以根据患病程度、就医费用制定多个标准,例如一般的病症可制定一个较低的标准;重症则可制定较高的标准。
再次,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工作效率可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减少审批环节,这需要民政、社保、卫生部门的协调合作;二是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真正把群众的事情当作自己的事情,有一件就要马上解决一件,不要拖拉和堆积。
第四,与定点医院协调解决部分病患无钱入院进行先期治疗的问题。可由民政部门协调,让病患先入院治疗,后由民政部门垫付医疗救助金。
第五,扩大救助范围。目前医疗救助金仅针对住院治疗的患者,但一些慢性病或特殊病种还需长期服药治疗,这些门诊治疗费用经过长期积累数额可观,也对患者家庭造成不小的经济负担,因此,可让这部分人将平日门诊花费的清单收集起来,达到一定数额时给予适当救助。
第六,建立临时性医疗救助应急基金。可使用这笔基金灵活处理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急事、特事、难事,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好这些问题,使群众收益。
第七,真正落实好济困病床制度,让困难群众享受到政策温暖。
第八,定期回访制度的建立,使相关部门能够及时掌握对困难病患的救助效果和是否还存在就医方面的其他困难,并及时伸出援手。
第九,医疗救助不仅是物质方面的帮助,还应给予政策和精神方面的帮助。例如提供政策解答、帮助病患及家人寻求解决办法、协调其他部门对其帮助、对病患进行疏导和安慰等。
最后,对医疗救助政策进行宣传指导,让群众真正了解到存在就医困难问题后找哪些部门、需要哪些材料、审批发放医疗救助金的周期,使群众少走冤枉路、少花冤枉钱、尽快解决面临的实际困难。
齐家治国平天下,小家安则国家安,每一个家庭都是国家的一个“细胞”,只有“细胞”能健康饱满的生活,国家才能运行的平稳、发展的和谐,因此是否关注每一个家庭的兴衰,是否努力解决好每一个家庭遇到的实际困难将直接关系到整个国家发展稳定的大局。
作为一名基层工作者,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就是替国家履行职责,就是为国家和人民贡献力量。
古城街道共有党员567名,组成了机关支部、春和社区党支部、永宁社区党支部、城北社区党支部等13个党支部。我们深刻的意识到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的组织体系的基本单元,在直接管理服务党员上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必须坚持打牢基础,坚持规范组织活动,才能够使党支部的主体作用充分发挥。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古城街道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同时发挥党支部教育党员的作用,提高党员的政治素养,带领党员凝聚群众、服务群众。
结合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古城街道对今后的工作有以下设想:组织带领群众发展集体经济,建立小微工业园,走共同富裕道路,并计划在2019年成立泳装企业联合党支部,并发挥党组织牵头作用,为企业服好务,促进企业的科学发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大力推进古城街道经济全面发展;保证监督改革发展正确方向;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开展工作,发挥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作用;组织流动党员开展政治学习,过好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评议,引导党员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充分发挥作用;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党员实际情况,组织参加学习,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意见建议,使每一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每一个基层战斗堡垒都强起来。
在今后的工作中,古城街道将把力量沉到基层,把重点放在支部,从严推进,精准指导,推动基层党组织具体化、精准化、差异化推进学习教育,明确具体方法标准引导他们,让支部结合自身实际发挥作用,更好的服务人民。
支部工作条例学习心得2。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当前,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必须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党支部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必须夯实基层在基层,加强党支部建设。中国共产党为何能带领13亿多中国人民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为何能领导拥有8900多万党员的世界第一大党阔步前进。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抓牢抓实“支部”这个关键。步入新时代,面临新问题,彰显新担当新作为,更需要加强党支部的建设。《条例》的出台,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有利于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有利于在全党形成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鲜明导向。
令出法随,令行禁止。《条例》已经出台,贯彻执行才能达到应有的效果。我们每一个支部、每一名党员要做支部工作条例的践行着。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手机、网络等媒介,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培训等方式,深入领会精神,全面掌握内容,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实现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党员是党的细胞,党支部是党的组织细胞,党支部是党的最基层组织。党中央高度重视党支部工作和加强支部建设,在党的历史上第一次出台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明确了党支部的定位和工作职责,规范了党支部的设置,细化了不同党支部的工作侧重点,为基层党支部工作指明方向。党支部密切联系着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党员,党支部是党在基层舆论的喉舌,党中央从顶层设计支部工作,出台党支部工作条例在当前非常正确和必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印发支部工作条例是从严治党的具体体现,也是落实从严治党的升级版。党支部担负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职责,党支部最了解党员的动向。每一个党支部充分发挥教育监督管理好每一名党员的职能,党内就少一些腐败分子,具体到基层也就会少一些黑恶势力存在。当前党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工作,这与党的建设工作一脉相承。基层黑恶势力不是一两天形成的,少数党员长期养成的恶习,逐渐演化成为黑恶势力,原因在于党支部疏于对党员教育监督管理,对少数党员出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没有下手抓,对没有法纪意识和规矩意识、自以为是的党员没有管理好、没有教育好,使少数党员逐渐发展成为危害一方的黑恶势力。支部工作条例明确了党支部教育管理的职责,加强对党员教育监督管理,有利于扭转过去党支对党员教育监督管理不力的局面,有利于净化基层社会歪风邪气,对当前支部建设意义重大。
党支部担负宣传党的规章制度和政策,是党在群众身边的宣传者也是党的决策部署落实者,把党的各项政策制度传递给千家万户,将党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保证了党的声音在基层不变调,决策部署不走样。《条例》对党员大会、党小组会、主题教育党日等党内活动细化,通过党内活动高效的将党的声音和决策部署传递给千千万万名党员。
无规矩不成方圆,《条例》给支部定了规矩,明确了义务也压实了责任。随着《条例》在基层全面推行,支部工作的规范运行,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以建强党支部堡垒为核心,基层党支部工作一定会开创新得局面。
流活动,交换彼此的心得体会。总体认为,新《条例》符合机关党的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机关党员、干部队伍状况的新变化以及机关党的建设的新要求,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新成果,是推进机关党的工作科学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在此,我就个人对新《条例》的学习浅谈几点感想。
新修订的《条例》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新成果,贯彻了中央对机关党的工作的新要求,吸收了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新经验,是党关于机关党的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新修订的《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进一步推进机关党的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对于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既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新成果,又贯彻了中央对机关党的工作的新要求,还吸收了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新经验。
通过对新《条例》的学习,对提升我局机关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进一步落实自身职能,发挥党支部、党员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起到了重要作用。主要从“三个增强”方面体现:一是能增强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培养了求真务实、亲民为民、负责敬业和艰苦奋斗等风气。二是能增强思想政治建设。对党员干部的理论武装、政治教育、党性修养和思想工作等内容都能得到提升。三是能增强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强化监督职能、坚持预防为主、培养健康生活情趣和建立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
2010年6月4日,新《条例》颁布实施。作为党人治党、党员自律的党内重要规章制度,新《条例》紧跟时代步伐,密切联系基层群众,从科学发展、民生建设、社会和谐等方面做出了进一步的阐述和规定。本人通过学习,对新《条例》的内容有了新的认识。
(一)新《条例》在原有的基础上结合了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将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引入其中,是我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又一体现。这一要点着重强调了党内建设的科学发展要求,与党员领导干部的52个“不准”及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等相关规章制度形成统一体系,对党内建设、党员管理、作风要求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要求,指明了党的发展方向,规范了党员行为举止,更明确了我党发展的必然要求和长远任务目标。
(二)在新《条例》第四章“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和发展”中新增了“服务”的.内容,是新《条例》的一大亮点,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科学内涵。这与打造服务型政府相辅相成,把“服务”带到工作里、基层中,把“群众向党组织靠拢”转变为主动为党员为群众提供服务,主动向基层提供规章制度、政策等咨询及宣传,计时跟踪支部各党员工作及生活情况,关心他们、帮助他们,让他们时刻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和关怀。
(三)新《条例》中的“坚持党要管党”明确了工作原则,而“把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贯穿始终”的确立,使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任务更加明确,为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指明了方向;“按照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要求,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指出了加强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应从党组织第一责任人抓起;“党的关系在机关工委的其他单位的基层党组织参照本条例执行”为党的关系在机关工委的其他单位的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新修订《条例》提供了依据,同时也为机关工委按照新修订《条例》要求,领导机关党组织落实党建科学发展,推动机关党建工作的敢于先行提供了依据。
“党风正则干群和”,要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我局作为政府宏观经济综合管理职能门,要结合职能特点和工作实际,切实将新《条例》与发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真正做到融会贯通。
(一)抓党风,不断增强凝聚力。“党风正则干群和”,要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一是深入开展新《条例》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二是局党支部要重点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三是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杜绝挥霍浪费的奢侈行为,形成廉洁勤政的清风正气。
群众和客商感到满意。二是根据实际,修订完善机关管理规定,实行岗位负责、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制度,推行服务承诺和限时办结制以及行政效能过错责任追究和机关效能建设评议考核制度,制定《机关工作人员工作守则》,用制度来规范干部职工的言行,确保机关行为规范、运行廉洁高效。三是经常组织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抓好调查研究,切实掌握企业和基层需求和呼声,为企业和基层解难题。
(三)抓新风,不断增强开拓力。切实肩负起全县发展和改革工作的重要责任,在局机关内树立“有为才有位”的思想观念,把服务发展作为头等大事,敢于、善于谋划创新,切实将新《条例》作为一条红线贯穿于发展改革工作全过程。在抓好扩内需保增长工作中要密切关注及时反映社会、经济活动中的新观念;在抓好《纲要》对接工作中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人们关注的问题,提出新思路;在抓好“十二五”规划贯彻落实要有新举措;在抓好重点项目管理推进工作中要有新办法;在抓好调查研究活动新观点;要有在文字工作上要有新思想,为发展和改革工作注入生机和活力。
(四)抓和风,不断增强协调力。“干群和则社会稳”,单位和谐是深入学习贯彻新《条例》的重要基础。在实际工作中要做到“三个互相”:一是互相信任,树立尊重别人就是尊重自己,帮助别人就是帮助自己,支持别人就是支持自己的理念,为学习贯彻新《条例》打下基础;二是互相沟通,按照“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的要求,大家经常做到沟通思想,化解矛盾,活血化淤;三是互相谅解,提倡友谊和谅解,能够容得不同意见,不利于团结的话坚决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努力把各种消极因素转化为促进党内和谐的积极因素,积极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以党内和谐带动社会和谐。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高等学校的领导,推进高等学校党的建设,促进高等教育健康发展,11月8日下午,我系党支部在教学楼108召开了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工作会议。本次会议的主题是学习新颁发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谢书记指出,xx年8月13日,中共中央下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新条例体现了党的建设对高校的新要求,是指导学校未来一个时期党的工作的重要文件,必将对推动高校党的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结合我系实际情况,谢xx书记对我系各党员近期学习贯彻新条例提出了希望和要求:一要认真学习,深刻理解新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二要把学习贯彻新《条例》与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结合起来、与学校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学校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和校风建设深化年活动结合起来、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做好学校党的建设工作,保证学校的各项工作科学有序发展。三要以学习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大力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建设工作,推进我校党建工作迈上新台阶。
会上,谢xx书记就做好安全稳定工作作了强调。他指出,维护校园安全与稳定是学校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有关职能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总结经验,切实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各学院、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系统思维,充分调研,做到信息到位。在做一项工作时,一定要预先要把困难想足一些,把工作做得早一些,要关心爱护学生,正确引导他们,热心关怀他们,积极鼓励他们。同时要加强网络安全工作,可尝试积极组织开展“网络教育读本”知识竞赛活动,要把关系校园稳定的各项工作扎实做好,力求做到防患于未然,为学校的教学、科研等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保证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2010年8月13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是根据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要求,对普通高等学校的管理体制、党组织设置、党组织主要职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和发展工作、干部和人才工作、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党组织对群众组织的领导等作出了新的明确规定和具体要求。
我们的大学党支部是基层党组织中比较特殊的一部分,因为组织成员都是大学生,文化水平较高,不应该只满足理论学习,应该更加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积极宣传,多进行思考为我们的基层建设做些事情。同时还要多监督,多实践,深入工农群众当中去。
青年是一个国家的希望,大学生是青年之中文化水平较高的群体,并且大学生都是热血沸腾的青年,胸怀报国之志,是我党的新鲜血液,因此这样的一个群体,就更加需要一个有组织的管理。
通过对新《条例》的自主学习,对比新旧变化,我深刻的感受到新《条例》是中央对高等学校党的工作的新要求,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新成果,具体体会如下:
一、新《条例》重大作用的发挥,是在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的基础上进行的,新《条例》为我们提供了具体的指导方针,通过对《条例》的学习,我深刻了解了党是如何带领我们进行工作和学习,如何保证我们的民主权利得到保障的。
二、我们要加强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的创新性实践。创新是推动社会向前发展的巨大动力,面对高等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师生员工的工作和生活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我们必须要正视这些变化,主动适应变化,大胆尝试探索新的教育管理模式,用创新的精神推进基层党的组织建设。新《条例》是一部具有指导性、规范性、纲领性的文件,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新成果。新《条例》是在对中国高等教育的特点进行了反复研究、推敲的基础上制定的,对中国高等教育的管理体制作了进一步明确,是一个按照高等教育法的要求指导高校如何实施基本管理体制的具有统率性的文件,形成了一个符合中国特色的科学界定,需要我们认真体会和贯彻执行。
三、我们要树立高校党组织基层党建工作的先进理念。新《条例》吸收了各地各高等学校党的建设的新经验,是我们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新《条例》回答了高校在党的建设中所出现的新问题、新疑问,提出了新的要求、新的举措,我们一定要学习好贯彻落实好新《条例》精神。
四、我们要更加注重民主建设。新《条例》特别突出了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加强大学生党员队伍建设等内容,对于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进一步推进高校党的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新的形势为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为我们高校在校生带来了光明和希望。我们要认真研究和解决新矛盾和新问题,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作用,勇于实践,勇于创新,努力成为“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
按照学院党委的部署,机电工程学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学习,进一步加强高校党建工作。5月10日下午机电工程学院党总支专门召开全体党员会议,认真学习《条例》精神,并总结在工作中的经验做法。现在就«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学习和贯彻落实如下。
1、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工作基本标准》等,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健全和完善“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集中制等党内基本生活制度;严格党员发展工作,不断提高党员发展质量,严格程序,把好入口,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
2、在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的同时,进一步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改进工作作风,搞好团结协调。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逐步形成一种有问题及时向组织汇报,有困难找组织解决的氛围,以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
3、进一步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定期召开各类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分析了党员队伍的思想情况,开展谈心活动,了解和关心党员干部的思想情绪和实际问题,能及时帮助指出、化解矛盾、改正缺点、增强团结。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使党员干部在学习、工作、团结等方面起了表率作用。
在继续抓好廉政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党的优良统教育的同时,加大党风党纪教育的力度,根据学校制定的工作方案,按照要求,加强管理,有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新的形势为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我们要勇于实践,勇于创新,深入自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措施,达到以查促改、以查促建的目的,把各项工作推向一个新水平。
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条例》是2009年11月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2010年8月13日中共中央发布,2021年2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修订,2021年4月16日中共中央发布。
《条例》从总则、组织设置、主要职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党员队伍建设、干部和人才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对群团组织的领导、领导和保障、附则,十个模块全面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
各高校应该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并深刻理解条例的重要意义。各高校在努力完成各学校党组安排的重点工作任务的同时,还要切实推进高校基层党建工作取得新成效,既要要深刻领会《条例》的指导精神,全面、准确把握新时代对高校教育工作以及高校基层党建工作的新要求,高等学校不仅要紧紧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而且要切实增强推动科学发展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要不断创新教育活动方式和不断丰富教育内容,选树好典型,努力实现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广大师生、加强普通高校基层组织的目标。
各高校应该认真宣传,积极渲染学习《条例》的良好氛围,只有将《条例》精神学透彻,才能更快更好的开展高校基层党建工作,才能确保工作不出错。同时也借此次学习契机,大力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建设工作,推进高校党建工作更上新台阶,切实做好各高校基层党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条例》指出高校党组织应当把理想信念教育放在首位。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的全过程,帮助广大师生树立正确的三观,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习总书记指出:“高校立身之本在于立德树人。”各普通高校教师不仅要传播知识、思想、真理,还应承载着塑造灵魂、生命、新人的重要任务。要深化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统筹教育教学各个环节,要及时更新教学内容、丰富教学方式方法,既要把传授理论知识与思想教育相结合,又要把理论武装与实践育人相结合。只有理论与思想互通,理论与实践共存,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立德树人。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学校的领导,推进学校党的建设,促进教育健康发展,我校党支部在四楼党员活动室召开了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工作会议。本次会议的主题是学习新颁发的《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会上,赵天兴党支部书记传达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主要内容。同时也结合我系的实际情况进行了相关的讲解。谢书记指出,中共中央下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新条例体现了党的建设对基层工作的新要求,是指导学校未来一个时期党的工作的重要文件,必将对推动学校党的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赵天兴书记对我校各党员近期学习贯彻新条例提出了希望和要求:一要认真学习,深刻理解新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二要把学习贯彻新《条例》与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结合起来、与学校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学校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和校风建设深化年活动结合起来、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做好学校党的建设工作,保证学校的各项工作科学有序发展。三要以学习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大力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建设工作,推进我校党建工作迈上新台阶。
会上,赵天兴书记就做好安全稳定工作作了强调。他指出,维护校园安全与稳定是学校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有关职能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总结经验,切实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各学院、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系统思维,充分调研,做到信息到位。在做一项工作时,一定要预先要把困难想足一些,把工作做得早一些,要关心爱护学生,正确引导他们,热心关怀他们,积极鼓励他们。同时要加强网络安全工作,可尝试积极组织开展“网络教育读本”知识竞赛活动,要把关系校园稳定的各项工作扎实做好,力求做到防患于未然,为学校的教学、科研等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保证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为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需掌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明白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作出的全面规范及新时代高校党的建设基本要求,了解党的教育方针,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在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和建设教育强国上,做到与时俱进,从而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
我们要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的创新性。在新《条例》中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创新是推动社会向前发展的巨大动力,面对普通高等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师生员工的工作和生活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我们必须要正视这些变化,主动适应变化,大胆尝试探索新的教育管理模式,建设创新型党组织是基层党的建设力量之源,要紧跟时代的步伐,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培训,大力推进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积极探索党组织信息化建设,用创新的精神推进基层党的组织建设,这样才能提高度、加维度,让创新成为新时代党员干部的品牌和机制。
我们要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的服务,在《条例》明确了主要职责和工作要求,目的都离不开为人民服务是我党的根本宗旨,为人民服务把党和人民紧紧连接在一起,建设服务型党组织才是组织建设的核心所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是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意识和能力。在做好服务群众的事,还要做好服务党员干部的事,锻造服务之剑,在服务上加温度,在保障上加硬度,在监督上加强度,建设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基础。
我们要遵循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的指示,新《条例》吸收了各地各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的建设经验,是我们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回答了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出现的新问题、新疑问,为保障实施基本管理体制,还提出了新的要求、新的举措。我们应该建设学习型组织,加强大学生党员队伍建设,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进一步推进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接受新形势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为高等学校的校生带来光明和希望。
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五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通知指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全面领导乡镇、村的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当前,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推动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不断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须把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农村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条例》的出台对党的农村基层组织的各项工作和任务做了规定和要求,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
一、《条例》确定基层党委每届任期,进一步增强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恒心。《条例》明确镇、村基层党委每届任期为5年,保证了基层党委领导班子的稳定性和协调性,避免了基层党委队伍的频繁变动,有利于提升基层党委的凝聚力和创造力,进一步增强广大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恒心。让广大基层干部有更多的时间去了解基层的实际、存在问题并寻找出路,做到静得下心、沉得住气、干得起劲。
二、《条例》明晰基层党委的权责所在,进一步增强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决心。《条例》指出镇、村基层党组织的主要职责,要求全面而又细致,既赋了权,又明了责,让广大基层干部明确工作方向,理清工作思路,明白权责的界限,进一步增强了干事创业的决心。
三、《条例》明确基层党组织干部的晋升途径,进一步增强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信心。《条例》指出注重从优秀党组织书记、选调生、大学生村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考录乡镇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这一系列选拔、考录和招聘,为基层干部的前途和命运谋划了蓝图,让广大基层干部干事创业有了盼头,进一步激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使之更有底气和信心扎根和服务基层,从而迸发出在新时代实现新担当新作为的澎湃动力。
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六
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对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作出全面规范,对于全面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增强党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中规定了“代表的产生”,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的有效经验,对代表名额分配、资格条件、产生程序等作出规定。代表的产生是后续选举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的前提条件,科学有效的选举出党员代表,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保证党员民主权利。
《条例》中规定了“委员会的产生”,重点对不同领域、类型和层级党的基层组织的委员资格条件提出原则性要求,强调发挥上级党组织领导把关作用,可以有效解决过去基层党组织存在的候选人不符合选举条件、党组织换届不及时等不规范现象。同时督促党组织按时按期进行改选工作,定期注入的新鲜血液保证我党永葆青春活力,推动党建工作创新发展。
“选举的实施”和“呈报审批”,主要就会议条件、候选人介绍、选举有效及有效票界定、报告得票情况,对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请示、人事安排方案请示和选举结果报批等作出规定。进一步规范选举程序,保证选举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体现了我党对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同时展现了基层党建选举工作的严肃性。
“纪律和监督”,强调严肃基层党组织选举纪律,明确执行情况纳入巡视巡察监督工作内容。严禁拉票贿选等行为破坏选举,防止宗教势力等借基层民主选举之机,向党组织渗透,成为以权谋私的“保护伞”。树立风清气正的选举环境,构建良好的基层政治生态。
当然,党的基层选举工作还存在着一些现实问题亟待解决,个别组织尤其是社区和企业组织的凝聚力、吸引力不够,导致支部党员不愿意在基层支部任职,对党建工作存在消极应付的心理。下一步我们可以采取一些正向的激励措施,如将党建工作纳入人才提拔、评优的加分项,社区、企业可以采取向党建工作者发放津贴等物质奖励措施,鼓励更多的党员干部投身到党的基层建设工作中来,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的作用,推动机关治理和各项事业发展。
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七
为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发16号),加强和改进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保证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落实,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抓党员教育,守好学习提升主阵地。条例公布,学习先行。《条例》从工作机制、基本任务、遵循原则、重点任务、组织生活等全方位、系统的阐述了党组织的具体工作内容和基本要求。《条例》分别阐述村党支部、社区党支部、高校中的党支部、非公有制流动党员党支部、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等党支部具体工作要点。基层一线党支部要通过三会一课、两学一做、道德讲堂、新时代农民讲习所等平台广泛宣传教育。把主题党日作为教育党员学习的重要载体。通过不断学习使得》《条例》深入每个基层党员心中。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使每个农村党支部都能成为学习提升的主阵地,使每个基层党组织都能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
抓群众基础,畅通党群交流主渠道。基层组织是我们党与人民群众保持血肉关系的主渠道,群众工作、群众路线,是我们了解群众诉求、倾听群众声音的主渠道。基层组织贯彻执行《条例》的力度强不强、透不透彻,作用发挥得好不好,都直接影响着党在人民心中的形象和地位。我们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因此,我们必须以《条例》为具体遵循,不断巩固党的基层组织在广大农村的执政之基,时刻畅通党群交流的渠道。
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八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体现了近年来高校党建工作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是新时代高校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
高校肩负着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重大职责使命,高校基层党组织作为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师生党员的基本单元,要将贯彻落实《条例》作为加强和改进高校党的建设全部工作的立足点、聚焦点、着力点,以党建引领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着力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崇尚真理的学术生态、和谐美丽的宜学生态,全力构筑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相互渗透、相互融合的立德树人“大平台",推动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建设加速迈向快车道。
突出立德树人,打牢理想信念“地基""。"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高校基层党组织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回答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根本问题,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完善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体制机制,培养一代又一代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立志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奋斗终身的有用人才。“参天之木,必有其根;怀山之水,必有其源",要强化思想政治教育,融入教学第一课堂、激活课外第二课堂、占领网络新课堂、用好社会大课堂,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通过有内涵、能“解渴"、显个性的思政“金课",引导学生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把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确保在纷繁复杂、光怪陆离、众说纷纭中不迷失方向,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
展突出政治功能,架稳事业发展“梁柱""。要健全组织体系,适应高校管理模式、办学形式、教学科研实际的新变化,积极探索在新型教学机构、创新创业俱乐部、重大项目组、课题组和学生公寓、社团组织建立党组织,履行好组织师生、宣传师生、凝聚师生、服务师生的职责,推动广大师生思想上认同组织、政治上依靠组织、工作上服从组织、感情上信赖组织,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要把准高校党建“定盘星”,树立“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思想,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健全“把学生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学生骨干"运行机制,将党建工作贯穿于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各项工作始终,为提升高校综合办学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突出党管人才,砌好智力驱动“砖瓦""。创新驱动是高校党管人才面临的现实课题,要将党的政治优势与人才工作的特殊性紧密联系与有机结合起来,结合高校的发展战略、办学目标、学科基础和人才队伍的现状,研究制定适应于创新驱动战略的高校人才队伍发展规划,保障高校编制管理、职称评聘、薪酬分配等方面的自主权,全面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以识才的慧眼、爱才的诚意、容才的雅量、聚才的良方,不唯地域引进人才,不求所有开发人才,不拘一格用好人才,为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汇集大量优秀人才。高校是人才培养、科技创新的主体,要推动科研资源向教学资源转化,培植“追求真理、崇尚科学、精研学术、勇于创新"的优秀大学文化,加强对学生科学精神、创新思维、学术规范、创新能力的培养和训练,打造高素质青年追求梦想、成长成才的园地,为他们未来担负起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职责和使命打下坚实基础。
突出从严治党,固紧纪律规矩“房顶""。铁的纪律规矩是从严治党的重要武器,要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好高校党政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引领教师学生党员群体这个“绝大多数”,贯彻落实好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剔除“伪忠诚”和“两面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干预、防患于未然。要树牢“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量化到岗、细化到人"制定高校党组织抓党建责任清单,建立强有力的督查督办制度,把考责、问责和追责贯穿于高校党建责任落实的各方面,做到有责必问、有责必查、有责必究,使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脑中有红线、心中有底线、行动有界限。要深化高校党员干部队伍、教师队伍的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对招生就业、科研项目、干部晋级、基建施工等重点领域强化纪律监察、廉政审计,增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解决铲除腐败滋生土壤,营造风清气正校园政治生态。
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九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全面领导乡镇、村的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新时代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提供了遵循,为农村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
《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章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紧密结合农村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总结基层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对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条例》内容由总则、组织设置、职责任务、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乡村治理、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党员队伍建设、领导和保障、附则十部分组成,如何学好《条例》,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是基层工作的重要一部分。
新条例明确了农村基层组织的责任和地位。农村基层组织是我党在农村全面开展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一线执行者,更是紧密连接党与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习总书记说“要以人民为中心”、“要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我们的奋斗目标”,而人民群众的向往能否被倾听和了解、党的关怀能否被送达和执行,农村基层组织起着最关键的作用。此次新条例的出台和下发也正体现了党中央对农村基层组织这一关键地位的重视。
新条例明确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管理的重要性。新条例明确提出了要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严格基层组织生活。目前我们农村基层组织普遍存在三方面的问题:一是思想组织比较涣散,凝聚力不强;二是文化水平和思想觉悟不高,自主学习能力较差;三是党员年龄结构不合理,组织缺乏活力。基于这些问题,更应该加强对基层组织的管理,整顿软弱涣散的村党组织,积极发展优秀的农村青年入党。同时也要加强对现有党员的培训和管理,严格执行“一课三会”制度,学习党章党规、干部条例、习近平系列讲话、党中央在农村的各项会议文件精神等最新的政治理论,开展生动活泼的党员主题活动,提高广大农村党员学习的积极性和生动性。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对全体党员进行民主评议,把不学习、不进步、不团结的党员及时清理出组织队伍,保证每一个农村党支部都能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
新条例明确了农村基层组织的首要任务是服务群众。权利虽小,责任重大。作为乡村振兴的领路人,能不能全心全意带领群众发展经济、增加收入、提高生活水平、让群众满意,是衡量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唯一标尺。但目前的现状是仍然有很大一部分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服务意识淡薄、干事能力低下,还有很大一部分农村集体经济薄弱、群众生活困难。因此只有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服务能力、创新能力、干事能力、号召能力、以及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才能发展壮大农村产业经济、带领群众致富,实现乡村振兴的战略目标。
作为基层党员干部必须不断加强自身党组织工作力度,提高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质量,从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巩固党的农村执政基础。
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十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新条例对于推进机关党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发挥了重要作用。
新修订的《条例》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充分吸收近年来机关党的工作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是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条例》的修订颁布和实施,对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的作用,推动机关治理和各项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这次《条例》修订,既体现方向性、原则性,又突出实践性、针对性。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党的十九大党章修正案对机关基层党组织职责作用、党组(党委)领导责任等规定具体化,并与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出台的党内法规文件相衔接。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党和国家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要求,聚焦解决机关党的建设“灯下黑”等问题,提出管用措施,加强制度保障,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
新《条例》深入总结各地实践经验,提炼上升为制度规定,用基层经验指导基层实践,力求指导性、可操作性强。真抓实干,增强基层组织工作的主观能动性。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加强党员标准管控和基层组织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
联系实际深入学。结合学校党建工作实际情况,着力在学懂弄通上出真招,在知行合一上用真功,在学以致用上见真章,确保把《条例》的内容实质和内涵要义落地有声、落实有效。笃定初心、践行使命,只争朝夕、不负韶华,攻坚克难、砥砺奋进,为夯实学校基层组织再接再厉,为奋力开创学校党建工作新局面再立新功,为续写教育发展新华章再创佳绩。
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十一
修订《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提高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质量的重要举措,对于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高屋建瓴,指明方向。日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表明中央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高度重视,对于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条例》指出,经济建设中推动乡村产业振兴,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让农民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这对于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关键要把基层党组织的组织优势、组织功能、组织力量充分发挥出来。《条例》强调:“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推动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不断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须把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这为基层组织建设夯实了基础。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让农业强起来,农村美起来,农民富起来,关键在人才队伍建设。《条例》指出:“农村基层干部要懂农业,掌握“三农”政策,熟悉农村情况,有能力、有措施、有办法解决实际问题;爱农村,扎根农村基层,安身安心安业,甘于奉献、苦干实干;爱农民,对农民群众充满感情、始终放在心上,把农民群众的利益摆在第一位,与农民群众想在一起、干在一起,不断创造美好生活。”这为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了保障。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能光看农民收入有多少,更要看农民的精神风貌怎么样,村风建设怎么样。《条例》指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应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传承发展提升农村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统村落,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这为村风建设指明了方向。
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十二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会议指出要合理分配代表名额,优化代表结构,确保生产和工作一线代表比例,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的高度重视,更加体现了对一线代表基层代表的高度认可。
明年是基层组织换届之年,如何选拔出“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合格代表,个人认为应从多方面考量。一是政治素养。习总书记常常教导党员干部要在常学常新中加强理论修养,在真学真信中坚定理想信念,在学思践悟中不忘初心使命,在细照笃行中不断修炼自我,在知行合一中主动担当作为,选出的基层代表必须党性第一位,应是时刻把党章放在心中,把初心和使命践行在行动中,是名副其实的政治立场坚定的共产主义者。二是人格魅力。光明磊落、坦荡无私,是共产党人的光辉品格,也是干部应该锤炼的品质修养。不管是什么层级的领导干部,都要靠人格魅力提升自己的感召力、亲和力、凝聚力,以高尚的人格魅力影响身边人。尤其是基层代表,密切联系群众,一言一行代表的不仅是个人形象,需要“吾日三省吾身”,不断加强人格魅力全面修炼。三是责任意识。选举的目的就是选拔优秀人才为人民服务,风生水起才知天高云淡,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选出的代表必须要有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思想上要有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责任意识,真正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精力用在抓工作上。
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十三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高等学校的领导,推进高等学校党的建设,促进高等教育健康发展,11月8日下午,我系党支部在教学楼108召开了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工作会议。本次会议的主题是学习新颁发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会上,谢xx党支部书记传达了《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主要内容。同时也结合我系的实际情况进行了相关的讲解。
谢书记指出,xx年8月13日,中共中央下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新条例体现了党的建设对高校的新要求,是指导学校未来一个时期党的工作的重要文件,必将对推动高校党的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结合我系实际情况,谢xx书记对我系各党员近期学习贯彻新条例提出了希望和要求:一要认真学习,深刻理解新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二要把学习贯彻新《条例》与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结合起来、与学校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学校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和校风建设深化年活动结合起来、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做好学校党的建设工作,保证学校的各项工作科学有序发展。三要以学习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大力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建设工作,推进我校党建工作迈上新台阶。
会上,谢xx书记就做好安全稳定工作作了强调。他指出,维护校园安全与稳定是学校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有关职能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总结经验,切实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各学院、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系统思维,充分调研,做到信息到位。在做一项工作时,一定要预先要把困难想足一些,把工作做得早一些,要关心爱护学生,正确引导他们,热心关怀他们,积极鼓励他们。同时要加强网络安全工作,可尝试积极组织开展“网络教育读本”知识竞赛活动,要把关系校园稳定的各项工作扎实做好,力求做到防患于未然,为学校的教学、科研等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保证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目前中国的医疗保障制度还不够完善,保障标准也不够高,大部分百姓在面临就医问题,特别是遇到疑难杂症时往往束手无策,甚至会出现家财散尽的状况。此时,医疗救助对缓解这些燃眉之急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感受到这项政策落实的还不够好,在此我针对此问题谈一些个人看法。
就我市而言,医疗救助主要针对的是低保家庭人员和边缘困难群体,需具备的条件是:必须为住院治疗的患者;在经过医保环节(低保家庭人员还需经过“济困病床”环节)后个人花费超过起付线(低保家庭人员为xx元,边缘困难群体为5000元),方能由社区上报至街道,再由街道上报至民政局,民政局审核通过后报至财政局,财政局审查通过后拨款至民政局,民政局将款项拨付给街道工作人员,最后由街道工作人员将救助金下发至患者手中。每人每年的救助上线为5000元。
整个过程财务制度非常规范,各级领导的把关、签字、单位公章、领取人签字、返回汇总表等都很完备。这样的环节设置对于确保医疗救助金的准确发放确实起到了很大作用,通过层层审核把关,基本上保证不会出现骗取或挪用医疗救助金的事件发生,这是值得肯定的,但问题也随之而来,许多困难家庭首先要在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报销部分医疗费用,这个周期就比较长,低保家庭还需经过“济困病床”环节,周期就更长了,而有些定点医院不主动向患者介绍济困病床政策,本来是帮助穷人减轻就医负担的好政策落实的并不好。经过这两个环节再申请医疗救助金,又需经历一个漫长过程,可疾病是不等人的,病人的生命健康需要与时间赛跑,医院不是慈善机构,不会耐心等待救助金下拨后再收费。此外,起付线偏高,封顶线偏低也对困难病患的帮助不大,尤其是重症患者,花费动辄十几万到几十万,即使享受到全额,也仅为区区5000元,面对巨额医疗费用来说无异于杯水车薪。
那么,只有从实际出发,重新制定新的救助政策,方能对困难群体给予真正的帮助,对此我有一点建议:
首先降低起付线标准,根据嘉峪关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更符合实际情况的起付线标准。
其次提高救助标准,由目前的5000元升至更高标准,而且这个标准可以根据患病程度、就医费用制定多个标准,例如一般的病症可制定一个较低的标准;重症则可制定较高的标准。
再次,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工作效率可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减少审批环节,这需要民政、社保、卫生部门的协调合作;二是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真正把群众的事情当作自己的事情,有一件就要马上解决一件,不要拖拉和堆积。
第四,与定点医院协调解决部分病患无钱入院进行先期治疗的问题。可由民政部门协调,让病患先入院治疗,后由民政部门垫付医疗救助金。
第五,扩大救助范围。目前医疗救助金仅针对住院治疗的患者,但一些慢性病或特殊病种还需长期服药治疗,这些门诊治疗费用经过长期积累数额可观,也对患者家庭造成不小的经济负担,因此,可让这部分人将平日门诊花费的清单收集起来,达到一定数额时给予适当救助。
第六,建立临时性医疗救助应急基金。可使用这笔基金灵活处理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急事、特事、难事,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好这些问题,使群众收益。
第七,真正落实好济困病床制度,让困难群众享受到政策温暖。
第八,定期回访制度的建立,使相关部门能够及时掌握对困难病患的救助效果和是否还存在就医方面的其他困难,并及时伸出援手。
第九,医疗救助不仅是物质方面的帮助,还应给予政策和精神方面的帮助。例如提供政策解答、帮助病患及家人寻求解决办法、协调其他部门对其帮助、对病患进行疏导和安慰等。
最后,对医疗救助政策进行宣传指导,让群众真正了解到存在就医困难问题后找哪些部门、需要哪些材料、审批发放医疗救助金的周期,使群众少走冤枉路、少花冤枉钱、尽快解决面临的实际困难。
齐家治国平天下,小家安则国家安,每一个家庭都是国家的一个“细胞”,只有“细胞”能健康饱满的生活,国家才能运行的平稳、发展的和谐,因此是否关注每一个家庭的兴衰,是否努力解决好每一个家庭遇到的实际困难将直接关系到整个国家发展稳定的大局。
作为一名基层工作者,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就是替国家履行职责,就是为国家和人民贡献力量。
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十四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了《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指出《条例》是党内选举实践探索和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是新时代地方党组织选举工作的基本遵循,对于规范地方党组织选举,加强地方党组织建设,进一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也为基层地方各项选举工作的稳步开展制作了“一杆秤”。
《条例》为科学、规范开展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制作了“一杆秤”。基层党组织是国家治理体系的“神经末梢”,其功能的发挥直接关系党的执政基础。选举,是配齐配强基层党组织班子的主要方式,也是党的政策方针落实效果的重要前提。《条例》的推出保证了基层选举工作的规范,增强了基层党员干部的素质和基层队伍的凝聚力,对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为考察、选举基层干部和党员代表制作了“一杆秤”。“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党组织战斗力强不强,两委班子硬不硬,一线的党员最有发言权,要严格选举资格条件,保障党章赋予的党员权利,确保选出党员代表的质量,提高党内选举质量,打造坚强有力的基层组织班子,党的各项政策落实才有坚实保障。
《条例》为考量、提名广大基层干部制作了“一杆秤”。基层是党和国家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要打通这最后一公里就要有忠诚、干净、担当的基层干部队伍。要用忠诚考量,提信念坚定之人,秤准候选人思想状态和斗争意志;要用担当考量,提积极作为之人,秤准干事态度和干事能力;要用实效考量,提求真务实之人,秤准工作韧劲和工作效果。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条例》犹如组织工作中的“一杆秤”,但各级党组织才是《条例》执行的关键,只有一手提“秤”,一手选“才”,抓好细节,严考全程,才能在基层党组织选举中获得让人民满意,让组织放心的结果。
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十五
中国民航网通讯员李静报道:1月10日,吐鲁番机场在综合楼二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简称《条例》)学习会。
会上,吐鲁番机场党支部领导以ppt授课的方式带领大家原原本本对照原文学,随后,组织参会人员利用“学习强国”平台对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就颁布《条例》答记者问等相关内容进行了拓展学习,以使本次学习达到最佳效果。
会议指出,《条例》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党章要求,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对加强国企党建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要求全员要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严格遵守和执行《条例》规定,以《条例》为基础,不断更新观念,创新工作思路,将其与机场各项工作深度融合,助力机场集团发展。
参会人员一致表示,要按照新时代国企党建工作新要求新任务,从严落实基层组织建设的要求,要坚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推进到哪里,党的组织和活动就开展到哪里”的理念,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十六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
国有企业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既重要也必要。一是助力社会发展所需。党要带领人民不断前进,就必须通过强有力的基层党组织建设,使党员和职工群众进一步深刻认识党的性质和宗旨,进而增强对党的思想认识和信仰认同。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要支柱,是在“中国梦”感召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主力军,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工作,是坚持党对国有企业政治领导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保证,是促进企业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迫切需要。实践证明,国有企业设立基层党组织,对其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进行定位,与我国党建工作相合拍,与政府宏观政策和国家治理目标相吻合,将企业经营目标、经营管理者的利益和职工利益同维护国家与社会利益统一起来,能够实现多方共赢,促进国有企业与社会协调、创新发展。二是推进企业建设所要。国有企业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力量,只有不断加强企业党建工作才能够确保其在发展方向上与党的政策、方针、路线保持一致,在企业发展遇到困难时,基层党组织能够帮助企业破除困难、排解问题,尤其在企业发展走错方向时,能够及时指出企业存在的问题,并利用党的先进的组织、理念,推进并确保企业发展合理有序。在国有企业全面建设中,基层党组织是其运行体系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社会组织,它不仅担负着企业基层领导核心的责任,而且在企业生产和经营管理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事实上,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能否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决定于能否体现党的先进性,这关系到企业的前途命运。三是加强党建工作所系。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团结带领群众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的任务的战斗堡垒。随着社会的发展,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的任务更为繁重,这对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功能提出了新的要求。近年来,国有企业流动党员越来越多,流动范围越来越广,在国有企业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能够很好地把这些流动党员管理起来,有效校正“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一意去挣钱”的错误认识,同时也能够调动群众参与企业建设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党的基层组织是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战斗堡垒。要确保国有企业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并采取措施进行引导、管理和规范。只有这样,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才能在国有企业得到贯彻落实,基层党组织工作才能有效地为企业生产经营服务。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涵盖了总则、组织设置、基本任务、工作机制、组织生活、党支部委员会建设、领导和保障、附则等,共8章37条,内容全面、规定明确,覆盖了党支部建设的各领域、各方面。通过观看央视“新闻联播”和网上《条例》内容的学习,作为一名基层支部委员,我觉得对我的帮助很大,感触颇深,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首先,《条例》明确了党支部的重要地位。《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重要制度成果;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党支部工作的基础主干法规,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条例》第二条规定,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党支部不再只是一个党组织那么简单,而是体现党的建设成果的重要“门面”,它直接与党员、群众打交道,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不能得到落实,从党支部这个“门面”就可以看出来。
其次,《条例》明确了党支部的任务。我觉得,不管是一个机构或是个人,首先要明白自己所要担负的职责,明白自己要干什么,肩负着怎样的责任,才不会每天无所事事,对所要干的事情才能有明确的目的。《条例》第三章就明确规定了党支部的基本任务和不同领域党支部的重点任务,为不同领域党支部工作指明了方向。
再次,《条例》规定了党支部组织生活。以前党支部过组织生活可有可无,很多时候也只是走走过场而已,很多支部可能一年也没有开展过一次组织生活。《条例》第三章明确规定,党支部应当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定期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并对“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内容进行了细化。
习总书记指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作为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必须一以贯之的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中共中央新近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是用法规制度全面规范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基本遵循。
政治基础方面,国企在岗职工4200多万是社会主义建设重要的群众基础;
所有制方面,党对国企的领导是重要的公有制主体地位的经济保障;
企业改革方面,国企党的建设质量关系到公司治理各方面的成效能否有效落实。《条例》以法的形式守护国企的“根”和“魂”。
落实《条例》五项原则。改革进入深水区、国企改革也是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国企党的领导和党建弱化、虚化、淡化等问题逐渐显现,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环节、党产深度融合、党管干部人才、突出支部建设、巩固企业群众地位等规定,把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强化使命担当作为新时代国企的重要使命担当,以党的领导促改革、以法律法规凝力量,增强当代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创新力、影响力及抗风险能力。
贯彻《条例》主要职责。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国企开展党建工作是确保党的国家方针政策有效执行的重要途径,是国企切实履行经济、政治和社会责任的前提依据,是引导全体党员坚定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的关键一步,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明政治纪律规矩的重要举措,通过《条例》规范国企党组织建设,确保企业发展到哪里,党的建设就跟进到哪里,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就发挥到哪里,才能使国企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体现在那里。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为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
国有企业是党和国家最可信赖的“依靠力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国有企业是党和国家最可信赖的“依靠力量”,是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力量,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力量,是实施“走出去”战略、“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战略的重要力量,是壮大综合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是我们党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胜利的“五个重要力量”。目前,全国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80多万个、党员1000多万名、在岗职工4200多万人。
坚持建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不放松,确保企业发展到哪里、党的建设就跟进到哪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就体现在哪里,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要切实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严格落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确保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企业党组织要肩负起主体责任,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企业党委书记要把抓好党建当作重要之事、必须担当的职责,重要工作亲自研究部署,当好第一责任人,努力成为“从严治党的书记”。纪委书记要坚持原则,主动作为,强化监督,执纪必严。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结合业务分工抓好党建工作。党委工作部门要积极发挥组织协调、跟踪管理、监督指导作用,把党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党章要求,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
《条例》共9章41条,涵盖了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各个方面。《条例》阐明了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规范了国有企业党组织的设置,规定了国有企业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明确了加强国有企业党员队伍建设的有关要求。《条例》明确了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的关系,从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决策把关、干部人才工作、职工参与公司治理等方面作出规定。《条例》强调要加强国有企业党的政治建设,完善国有企业党内民主和监督体系。《条例》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保障等方面也作出规定。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2016年10月,党中央专门召开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为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指明了方向。十九大党章修正案,进一步明确了国有企业党组织功能定位,为国有企业党组织开展工作、发挥作用提供了根本遵循。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将党中央对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一系列政策进行系统集成,将企业加强党的建设好经验好做法加以总结提炼,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作出整体设计和全面规范,在当下十分紧迫和必要。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党章要求,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
《条例》共9章41条,涵盖了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各个方面。《条例》阐明了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规范了国有企业党组织的设置,规定了国有企业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明确了加强国有企业党员队伍建设的有关要求。《条例》明确了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的关系,从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决策把关、干部人才工作、职工参与公司治理等方面作出规定。《条例》强调要加强国有企业党的政治建设,完善国有企业党内民主和监督体系。《条例》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保障等方面也作出规定。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2016年10月,党中央专门召开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为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指明了方向。十九大党章修正案,进一步明确了国有企业党组织功能定位,为国有企业党组织开展工作、发挥作用提供了根本遵循。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将党中央对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一系列政策进行系统集成,将企业加强党的建设好经验好做法加以总结提炼,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作出整体设计和全面规范,在当下十分紧迫和必要。
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提高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有企业党组织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强化使命意识和责任担当,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
(一)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
(二)坚持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以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组织工作成效;
(三)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培养高素质专业化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和人才队伍;
(四)坚持抓基层打基础,突出党支部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生机活力;
(五)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体现企业职工群众主人翁地位,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
第四条国有企业党员人数10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以下简称党委)。党员人数不足100人、确因工作需要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委。
党员人数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党总支)。党员人数不足50人、确因工作需要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总支。
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成立党支部。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
经党中央批准,中管企业一般设立党组,中管金融企业设立党组性质党委。
第五条国有企业党委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党总支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任期届满应当按期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上级党组织一般应当提前6个月提醒做好换届准备工作。
中央企业直属企业(单位)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以中央企业党委(党组)为主指导,审批程序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办理。中央企业及其直属企业(单位)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可以为党组织隶属地方党组织的下一级企业(单位)分配代表名额。
第六条国有企业党委一般由5至9人组成,最多不超过11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1至2人。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党委常务委员会委员一般5至7人、最多不超过9人,党委委员一般15至21人。党委委员一般应当有3年以上党龄,其中中央企业及其直属企业(单位)、省属国有企业的党委委员应当有5年以上党龄。
国有企业党总支一般由5至7人组成,最多不超过9人;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党支部(党总支)书记一般应当有1年以上党龄。
第七条国有企业党组织书记、副书记以及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党委常务委员会委员,一般由本级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选举结果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中央企业党委(党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直属企业(单位)党组织负责人。
第八条国有企业党委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或者纪律检查委员,党总支和支部委员会设立纪律检查委员。
第九条国有企业在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应当同步设置或者调整党的组织,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同步选配好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务工作人员,有效开展党的工作。
第十条为执行某项任务临时组建的工程项目、研发团队等机构,党员组织关系不转接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成立临时党组织。临时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批准其成立的党组织指定。
第十一条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主要职责是:
(七)领导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工作,领导企业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
第十二条国有企业党支部(党总支)以及内设机构中设立的党委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工作,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主要职责是:
(一)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团结带领职工群众完成本单位各项任务。
(二)按照规定参与本单位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本单位负责人开展工作。
(三)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和发展党员工作,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组织党员创先争优,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四)密切联系职工群众,推动解决职工群众合理诉求,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它们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五)监督党员、干部和企业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财经人事制度,维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六)实事求是对党的建设、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重要情况。按照规定向党员、群众通报党的工作情况。
第十三条国有企业应当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写明党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基础保障等重要事项,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
第十四条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党组)。
党委(党组)书记、董事长一般由一人担任,党员总经理担任副书记。确因工作需要由上级企业领导人员兼任董事长的,根据企业实际,党委书记可以由党员总经理担任,也可以单独配备。
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十七
长期以来,国有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主力军,为我国的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中共中央政治局11 月30日印发《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该条例明确了国有企业党组织功能定位,为国有企业党组织开展工作、发挥作用提供了根本遵循。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要通过加强和完善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使国有企业成为党和国家最可信赖的依靠力量。”在新时代的今天,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确保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始终是企业经营发展的“定海神针”,将党的领导与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深度融合,让党建工作和生产经营齐头并进,成为带动国有企业发展的“两驾马车”,激发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从而在激烈的竞争中释放无限活力。同时要进一步强化“三基建设”,筑牢党建根基,推进国有企业治理结构和决策机制精细化,切实把党组织内嵌到国有企业治理结构之中,从源头上解决好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问题。
二是强化思想引领。要加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党性教育、宗旨教育、警示教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党性修养,从思想深处拧紧螺丝。
三是强化党员教育。要把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抓实抓好,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企业党组织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来抓,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讲道理,办实事,时刻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工作。
四是强化作风监督。要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建设一支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国有企业领导干部队伍。
该《条例》的发布,紧密结合实际,突出问题导向,着眼补齐短板,为打造标准化、规范化的新时代战斗堡垒,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作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我们要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党组织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提高新时代党组织建设质量。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推进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让党组织在基层工作中做好领袖,充满正能量、富有战斗力,使其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十八
党的__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规范完善党内选举制度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有力推动了基层党组织建设。
制定和实施《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是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有益于全体党员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强化管党治党理念,自觉把从严治党贯穿于党的建设全过程,努力形成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抓党建的良好局面,凝聚起推动改革发展的强大正能量。
制定和实施《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是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民主权利、规范基层党组织选举的具体举措。有益于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凸显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调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主动性创造性。有益于对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
基层党组织是党的组织体系中的精神末梢,是党的组织体系的重要基石。完善党的组织体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就必须要抓好基层党建工作固本培元,锲而不舍、久久为功。我们各级党组织必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问责,确保《条例》落到实处。严肃认真抓好《条例》宣传解读和学习培训,使我们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十九
抓党建,促发展,为国企改革发展强“根”铸“魂”。中共中央近日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连日来,湖南省国资国企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深入领会《条例》精神,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条例》落到实处,加强国企党建,推动国企高质量发展。
“《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是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对加强我省国企党建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省国资委副主任杨平表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
《条例》共9章41条,涵盖了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各个方面。下一步,我省国资国企系统将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各企业将结合实际,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方式,使全省国企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严格遵守和执行《条例》规定,以此推动全省国企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办好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企业领导力、竞争力、队伍建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1月7日,省国资委党委召开省属监管企业党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会议,参加述职的国企党委书记纷纷表示,通过认真学习《条例》,大家对搞好国企党建更有底气、更有信心。
《条例》规定,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湖南建工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叶新平认为,《条例》明确了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的关系,作为一家有着68年历史的省属大型国企,湖南建工一直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摆在首位,充分发挥党组织建设这一国有企业独特优势,把握战略方向,推动改革创新,将党的建设融入集团建设发展总体规划体系,坚守集团作为国企的红色本色。
在湖南建工集团,企业发展战略、机构设置、项目投资、薪酬制度等重大事项先由集团党委研究讨论,已经形成常态化,确保了集团党委把好政治方向、改革方向和发展方向,企业规模与业绩快速增长,2019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00亿元。
《条例》对国有企业党员发挥作用和发展党员工作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党的十九大代表、湖南路桥集团长江分公司党总支副书记、总经理龙秋亮感触最深,他们公司坚持把支部建在项目上,做到哪里有项目,哪里就有党支部,使党建工作与项目建设深度融合、相互促进。
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二十
在2月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基础上,中共中央结合当代新的要求和实践需要,对《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予以修订。表明了党中央十分重视农村基层组织工作,做好基层组织工作对于打赢脱贫攻坚战、进一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巩固党的执政能力,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党支部是党的最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党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更是团结和带领群众走向新时代的战斗堡垒。《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是对党支部教育、监督、管理党员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既要团结广大党员,更要积极适应群众工作新特点新要求,充分体现新时代党支部的职责。一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在定期开展党内生活的同时更要警钟长鸣,以树立正反典型让广大党员时刻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二是要以时刻群众为中心。党员干部要主动深入群众,虚心向群众学习,做好调查研究工作的同时密切联系群众,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干部的硬性标准。三是要提高党支部建设水平。要以《条例》为指导,增强党支部业务水平和规范建设,提高党员群众的凝聚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当然,一个党支部工作做得好不好、战斗力强不强,这归根于是党组织体系建设,需要各级党委(党组)高度重视、严抓落实。一是要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党支部建设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标准。二是要加大《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纳入党委领导班子的学习内容,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抓好党支部工作的本领。三是要推动《条例》的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对贯彻落实不力的要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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