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一种对自己的负责和尊重,能够彰显出个人的专业素养和职业操守。在写总结时要有自信和积极心态,把握重点和难点,注重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下面是一些总结写作的案例,希望可以给大家提供一些启示。
农民工工作总结汇报篇一
近几年,我县欠薪的人数、金额大幅上涨,20**年受理举报投诉案件141件,立案70件,结案70件,为农民工讨薪2828万元,建筑领域拖欠工资案件占总案件的90%,个体经济组织占总案件的5%、企业占案件的5%,建筑行业是治理的关键和重点。
(一)建设领域监管困难,欠薪形势依旧严峻。
在20**年立案的70件案件中有60件涉及建设领域,欠薪金额高达2803万元,欠薪金额居高不下,屡创新高。
(二)建设领域欠薪案件多办难以立案,调处难度大。
建设行业人员流动性大,劳动合同签订率低,调查取证难,因此多数案件难以立案,无法按照法律程序办理,但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解决此类问题往往只能采取协调处理的办法。
(一)建设领域层层转包严重。
郧西县95%以上建筑项目存在层层转包现象,建筑行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低下,农民工投诉时能提供劳动合同的不多,口头约定多,不能提供工资表、考勤表、工作证、欠条等证据,大部分农民工不知道包工头的真实名字及建筑公司的名称,证据不足难以立案。由于开发商或建筑商直接将工程发包给包工头,包工头再招来农民工干活,由于层层转包,造成劳动关系认定难、用工主体认定难。
(二)部门协作难。
每年年底从中央到省市人社、发改委、公安、住建等12部门联合发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但实际上只有人社部门劳动监察局一部门开展专项检查,欠薪劳动案件通常在年前集中爆发,防不胜防,平时农民工大多外出或在本地打工,怕讨薪耽误时间,年底了才集中投诉,劳动监察难以迅速处理,需要公安、住建等多部门协作处理,但实际上主要靠劳动监察单打独斗,郧西县早在2021年4月就出台了《建立农民工工资清欠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联席会议由人社等部门组成,每个部门的职责也规定的很明确,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难度较大,阻力较大。
(三)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难。
《刑法修正案》(九)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湖北省人社厅、湖北省公安厅四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该文件明确了办案方法,办案程序、认定标准及人社、检察院、公安三部门协作方式,是办案指南,但由于未明确说明“无故”、“无能力支付”等由哪个部门认定,加之劳动监察、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对同一条文的理解不同,办案思路不同以及规避风险等原因导致案件移送公安难,有时一个案件多次移送公安仍被退回,每次退回的'理由都不尽相同,不得以只有找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即便如此有些案件移送一年也没有进展,这样投诉者不理解对劳动监察部门怨声载道,也只得耐心解释,忍气吞声。由于建筑行业监管不力,层层转包想象严重。
(一)畅通投诉渠道。
设立投诉举报电话、邮箱、论坛,方便群众投诉、举报,指派专人受理投诉、举报案件,及时回答各种咨询、调查处理各种案件、回复上级主管部门及同级政府的信访件,做到有问必答,有案必立,有始有终。竭尽全力解决劳动者最直接、最现实问题,最大程度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不断提高劳动者的满意度。
(二)落实监管职责。
严格依照国办发[20**]1号,鄂政办发[20**]74号文件要求做好各自工作,齐抓共管,共同发力,保持对欠薪的高压态势,在工资支付保障金,施工许可证办理,招投标,贷款融资等方面严格把关,将欠薪苗头扼杀在摇篮中。
(三)加强建筑行业劳动用工管理。
在建筑行业劳动用工方面,创新监管方式,为每一个新建建筑项目建立劳动用工档案,实行动态管理,不定时对建筑企业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工资发放情况,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不配合调查、拒不整改的违反企业予以重罚并在媒体公开曝光。
(一)建立案件联合协作工作机制。
建议市局联合公安、法院、检查院等相关部门共同探讨在行政司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中出现的问题,建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联合协作工作机制,通过定期召开工作沟通会,案件讨论会,对协同办案的难点问题进行**,对重大疑难案件做到早介入、早预防、早谋划。
(二)建议尽快出台《两法衔接办法》。
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范围及问责制度,确保文件能贯彻执行,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实现“依法办案,执法为民”的目标。
农民工工作总结汇报篇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县委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县打击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文件部署,结合我乡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对辖区内各企业和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了逐一排查,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协调专项行动开展。乡综治维稳办、社保办、财政所、信访办,各村党支部密切配合,确保打击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自1月5日活动开展以来,我乡对辖区内茶业公司、颐养中心、果蔬基地、公司、村飞机场建设工程、新村建设等项目进行了拉网式排查,排查出3家企业共拖欠151名农民工工资共计48万元。其中村园招商引资项目拖欠52名农民工工资11万元;新村建设项目拖欠32名农民工工资21万元;茶业公司拖欠63名农民工工资16万元。由于涉及工人众多、金额巨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立即采取措施,制定方案,要求这三家责任单位在期限内自筹资金,在年前完成拖欠工资支付。并督促各企业务必建立健全“四项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
对拖欠工资的企业明确稳控责任单位及责任人,采集催讨工资的农民工动态并及时上报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积极采取稳控措施,尽量将涉稳人员稳控在村一级。乡信访办、综治维稳办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有不稳定因素发生,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我乡将以此次行动为契机,全面做好企业用工及工资支付的管理监管工作,采取相应措施,督促各用工单位定期自查工资发放情况,对拖欠工资农民工要进行安抚并制定筹资计划,确保农民工能够尽快拿到工资。乡社保办切实起好农民工权益维护的坚强后盾作用,24小时开通投诉电话,受理各类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投诉举报,积极提供法律指导,确保农民工顺利拿到工资。
2019年,我区始终将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有关政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措施方法,完善制度机制,全力予以抓紧抓实抓好,有效杜绝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了全区和谐稳定大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
我区解决企业工资拖欠联席会议第一时间安排部署了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有针对性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实施“三查两清零”,确保政府工程项目无欠薪,防止欠薪隐患累积到年底。
(一)对排查发现和投诉举报的欠薪案件,发现一起,登记一起,解决一起;
(四)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根据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实行差异化缴存,推行银行保函等第三方担保制度,规范工资保证金收缴、使用、退还办法,实现及时收缴,按时退回。
(五)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工资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推动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等相分离。
(六)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查明违法事实,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对符合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列入条件的,特别是移送公安机关的欠薪案件,一个不落,全部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并按时推送,实施联合惩戒,达到问责一人警示一批,震慑一片的社会效果。
(一)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结合农民工工资支付季度排查工作,对全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支付完情况进行全面清查,重点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有企业作为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工程项目,有欠薪记录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检查。2019年11月20日至2020年2月3日,我区对33个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检查,其中政府投资项目21个,其他项目12个。经检查,未发现欠薪情况,也未发生重大违法案件或因欠薪被列入“黑名单”的情况。
(二)规范执法程序,健全巡查机制。为规范巡查工作,突出专项行动效果,此次行动在原有的日常巡查机制下,健全了前期摸排梳理、中期现场巡查、后期督促整改机制。建立健全了工作台账,按照治欠保支工作规定,采取现场询问、资料核实、台账核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花名册更新不及时,台账内容不完善、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等问题,立即要求各项目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检查人员认真填写检查登记表详细记录各项目存在的问题,由联席办、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业主单位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时效,优化整改方案,确保整改效果发现有涉嫌欠薪的行为立即启动执法办案程序,依法快查快处,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施工企业在银行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门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到2019年底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覆盖了100%以上在建工程项目。
(四)推动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健全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记录,明确用人单位对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责任,到2019年底,实名制管理覆盖了100%以上在建工程项目。
(五)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鼓励实行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工资的办法,到2019年底,实现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的工程项目达到了100%。
(六)加大宣传力度,畅通维权渠道。以根治欠薪行动为契机,广泛宣传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场处理了欠薪案件20余起,解答咨询群众200余人次,增强了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意识,提高了农民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营造了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畅通劳动者举报投诉渠道,劳动监察安排专人负责接待举报投诉事宜,设立投诉电话,及时受理、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全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健全农民工维权公示牌制度,切实发挥举报投诉案件联动处理机制。
(一)建筑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不够规范,农民工维权意识淡薄。部分工程项目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资料不够完善、用工不规范。部分农民工维权意识差,平时不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发生欠薪投诉甚至不能提供相关工程、业主和施工单位名称。
(二)垫资修建问题。部分工程承包合同约定按工程进度拨款,工程未达到要求进度,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工程达到工程款拨付时间节点,但建设单位久拖不结,此期间的所有费用均由施工单位垫付,有不能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风险。
(三)工资结算问题。部分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结算方式为计量计价,工资发放时,因工程质量验收等问题无法及时核定工作量和实际工资金额。
(一)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农民工思想和法制教育,引导和规范农民工自觉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完善工程项目宏观治理基础环境;加大项目管理人员业务指导力度,提升项目劳资管理整体水平。
(二)健全制度,完善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机制。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抓好工程项目审批、资金拨付、施工过程结算等监管,抓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总承包企业直接发放工资、按月足额实名实人发放工资、政府工程项目零欠薪、实名制管理、劳动合同签订等核心措施的落地落实。运用行业监管手段,促进工程款和工资及时结算发放。
(三)完善欠薪预警处理机制和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完善欠薪预警处理机制,按月排查掌握项目和企业工资支付情况,强化分析研判,发现欠薪隐患线索要及时预警并做好案件、事件防范工作;要建立和完善应急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我区应急联动办案机制建设,核实涉及人数,查明真实诉求对确属欠薪的,要依法从速妥善处理;对不属于欠薪的,要依法做好引导、温控工作,确保相关问题早发现、早通气、早核实、早处置。涉及欠薪事件信息的上报或通过信息化手段登录、传送、报送等,要按照人社部门核实口径,据实上报或登录、传送、报送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严厉查处拖欠工资违法行为,持续推进信用惩戒体系建设,使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对辖区内各企业、项目建设工程进行了逐一排查,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我镇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镇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同时,镇纪委、镇维稳办、镇安办及各村(社区)密切配合,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定期检查和督导。截止2019年12月,我镇未发生重大集体讨薪事件,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情况总体平稳。
(一)深入开展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履行属地管理原则,严肃查处欠薪违法行为。我镇加大欠薪源头治理,严格规范各用工单位劳动用工管理。2019年,我镇对辖区6个企业、1个在建项目是否严格按要求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分账管理制度,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等各项指标任务,是否建立相应的台账,是否实行考勤通道等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并深入工地与现场的农民工进行沟通了解,真真将问题落实到最基层,切实保障执法成效,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二)广泛宣传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活动的意义,普及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得到提高,促使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我镇牢固树立风险防控意识,紧盯簿弱环节,对解决农民工工资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要求限时整改,严防事态扩大,全力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和社会稳定。
(一)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强部门联动,建立协调机制,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作用。
(二)大力推进农民工工资实名制,落实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制度,按月发放农民工工资。
(三)加大执法力度,从严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犯罪案件,让农民工付出有回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维护社会稳定。
农民工工作总结汇报篇三
20xx年,我区始终将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有关政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措施方法,完善制度机制,全力予以抓紧抓实抓好,有效杜绝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了全区和谐稳定大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
我区解决企业工资拖欠联席会议第一时间安排部署了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有针对性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实施“三查两清零”,确保政府工程项目无欠薪,防止欠薪隐患累积到年底。
(二)对排查发现和投诉举报的欠薪案件,发现一起,登记一起,解决一起;。
(五)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根据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实行差异化缴存,推行银行保函等第三方担保制度,规范工资保证金收缴、使用、退还办法,实现及时收缴,按时退回。
(六)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工资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推动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等相分离。
(七)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查明违法事实,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对符合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列入条件的,特别是移送公安机关的欠薪案件,一个不落,全部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并按时推送,实施联合惩戒,达到问责一人警示一批,震慑一片的社会效果。
(一)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结合农民工工资支付季度排查工作,对全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支付完情况进行全面清查,重点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有企业作为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工程项目,有欠薪记录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检查。20xx年11月20日至2020年2月3日,我区对33个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检查,其中政府投资项目21个,其他项目12个。经检查,未发现欠薪情况,也未发生重大违法案件或因欠薪被列入“黑名单”的情况。
(二)规范执法程序,健全巡查机制。为规范巡查工作,突出专项行动效果,此次行动在原有的日常巡查机制下,健全了前期摸排梳理、中期现场巡查、后期督促整改机制。建立健全了工作台账,按照治欠保支工作规定,采取现场询问、资料核实、台账核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花名册更新不及时,台账内容不完善、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等问题,立即要求各项目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检查人员认真填写检查登记表详细记录各项目存在的问题,由联席办、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业主单位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时效,优化整改方案,确保整改效果发现有涉嫌欠薪的行为立即启动执法办案程序,依法快查快处,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施工企业在银行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门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到20xx年底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覆盖了100%以上在建工程项目。
(四)推动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健全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记录,明确用人单位对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责任,到20xx年底,实名制管理覆盖了100%以上在建工程项目。
(五)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鼓励实行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工资的办法,到20xx年底,实现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的工程项目达到了100%。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县委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县打击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文件部署,结合我乡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对辖区内各企业和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了逐一排查,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协调专项行动开展。乡综治维稳办、社保办、财政所、信访办,各村党支部密切配合,确保打击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自1月5日活动开展以来,我乡对辖区内茶业公司、颐养中心、果蔬基地、公司、村飞机场建设工程、新村建设等项目进行了拉网式排查,排查出3家企业共拖欠151名农民工工资共计48万元。其中村园招商引资项目拖欠52名农民工工资11万元;新村建设项目拖欠32名农民工工资21万元;茶业公司拖欠63名农民工工资16万元。由于涉及工人众多、金额巨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立即采取措施,制定方案,要求这三家责任单位在期限内自筹资金,在年前完成拖欠工资支付。并督促各企业务必建立健全“四项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
对拖欠工资的企业明确稳控责任单位及责任人,采集催讨工资的农民工动态并及时上报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积极采取稳控措施,尽量将涉稳人员稳控在村一级。乡信访办、综治维稳办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有不稳定因素发生,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我乡将以此次行动为契机,全面做好企业用工及工资支付的管理监管工作,采取相应措施,督促各用工单位定期自查工资发放情况,对拖欠工资农民工要进行安抚并制定筹资计划,确保农民工能够尽快拿到工资。乡社保办切实起好农民工权益维护的坚强后盾作用,24小时开通投诉电话,受理各类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投诉举报,积极提供法律指导,确保农民工顺利拿到工资。
垫资施工工程从一开始就埋下了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隐患。要从源头上堵住拖欠工资现象,必须杜绝垫资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8条规定,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8个条件,其中之一就是“建设资金落实”。要严格项目管理程序,对建设资金不到位的工程项目,一律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但目前垫资施工的现象普遍存在,建设单位利用自己的优势往往对施工单位提出垫资施工的要求,施工单位为了揽到工程也甘愿如此,这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但问题是,垫资施工行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没有直接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7条只是笼统地规定,没有具体的界定。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修改不能立即进行的情况下,可考虑以法规、规章或司法解释的形式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垫资行为进行规避并制定相应的处罚制度,使垫资施工的行为从源头得到遏止。
1、可从工程项目中划拨一部分资金进入专门账户,作为农民工的预备工资,农民工按约定时间到银行领取,减小了包工头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携款出逃的可能。
2、还可运用市场机制预防新增欠款,按照国际通行做法,逐步在所有工程项目推行业主支付担保和承包商履约担保制度,一旦业主或承包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支付工程款义务,将由为业主或者承包商提供担保的保证人代为履约或赔偿,以确保工程款能得到支付,避免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
现在一些施工单位给农民工每月支付的是生活费,具体工资到年底一次性支付,这给拖欠农民工工资留下了很大的隐患。作为政府的各级主管部门要依法整顿年薪制,保障农民工按月足额领取工资,这是从源头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重要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16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有相当一部分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签订合同。由于目前的劳动力市场是买方市场,农民工找工作较难,如果把不签订劳动合同归咎于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恐怕是极不公平的。虽然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们不愿因一纸合同而舍弃眼前的挣钱机会,但根本原因在于企业不愿与农民工签定劳动合同而受其约束。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法律有必要规定强制企业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签定劳动合同,对拒绝签定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予以应有的处罚。要加强对农民工劳动合同的管理,在行政机关检查劳动合同的执行情况时,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合同条款逐条进行审查,对那些不合法的霸王条款依法予以取缔并责令进行改正,使农民工的合法权利得到保障。
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打击力度不够,与法律缺少相应的规定有着一定的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对恶意拖欠工资的单位仅规定了“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却没有对严重的欠薪行为可以给予刑事制裁的措施。不少用人单位正是利用了这个法律漏洞肆意欠薪,因此通过修改法律条款,按照拖欠的时间、数额、涉及的农民工的数量、拖欠造成的后果对欠薪者加大处罚力度是很有必要的。在香港,依照相关法规,雇主不按时支付工资给雇员,可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20万港元及监禁一年。内地有必要在相关法律中采用一些刑法要素,达到震慑此类违法行为的目的。建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增设“拖欠工资罪”,对拖欠工资严重者予以刑事惩罚。
从理论上讲,拿不到工钱,可以去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可以去法院起诉。可是诸多的代理费、仲裁费、诉讼费,漫长的审理时限、期间在城里的生活花费等等,还有“裁决容易执行难”的尴尬,使多少本来想依靠法律维权的人退避三舍!农民工不愿去仲裁打官司,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找仲裁司法部门,是因为农民工们没有时间没有钱去仲裁打官司。农民工索要工钱的时间性很强,他们一般是在家里夏收和春节时开始索要工钱,由于回家时间紧,因而耗时耗力、程序烦琐的“法律途径”对他们来讲并不现实。为快速处理农民工欠薪案件,有关仲裁司法部门应为农民工建立一条“维权绿色通道”,快立案、缓费用、速审理、快执行。让法律真正成为农民工维护自身权利的工具。
我局与市委宣传部联合下发《xx年全市法制宣传工作要点》,突出宣传农民工权益维护、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土地管理、农民工劳动就业、农民工工资保障等法律法规,最大限度地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维护农民工权益、增强农民工法律素养中的重要基础和推进作用。大力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截止10月底,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农民工维权案件128件,受援农民工1297人。
1.将农民工法律法规宣传纳入全市法制宣传工作计划。
3月10日,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联合下发《xx年全市法制宣传工作要点》,明确要求全市各级各单位,紧紧围绕市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工作,把农民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放在突出位置,突出宣传好权益维护、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土地管理、农民工劳动就业、农民工工资保障等法律法规。
2.深入宣传农民工相关法律法规。
xx年5月起,我局派30余名干部先后100余人次赴清浦区、洪泽县34个村担任平安与法治建设指导员,对广大农民工及家属开展法制宣传7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1万余人次。我们开展了20余次法律服务进社区、走进直播室等活动,大力宣传涉农法律知识,增加农民工的维权意识。我们通过制作法制宣传栏、发调查表等形式提醒农民工在平时工作中和外出务工时要提高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注意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收集保存相关权益受侵害的证据。
3.将农民工法制宣传贯穿四级干部学法竞赛全过程。
今年我们组织了全市四级干部学法竞赛,我们将土地法、土地承包法、劳动法、森林法、水法等与农民、农村问题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纳入村居干部、乡镇干部复习和考试范围,通过考试促进学习,通过考试促进基层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4.打造全天候“12348”法律服务平台。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12348”法律服务工作职责、“123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值班制度、“12348”工作人员职责和工作要求。保证“12348”法律服务热线24小时为农民工开通。
5.举办法援工作人员涉农法律业务知识培训。
更好地为农民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我们专门抽调农民工案件较为典型县区的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参加省司法厅农民工涉法事务的专项培训,组织编写发放涉及农民工案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书刊和涉及农民工案件的办案手册。
6.加强协同配合,提高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协调力度。
我们联合共青团淮安市委调整了淮安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的组成人员,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维权服务,尽量为外出务工的农民工解除后顾之忧。
7.办理了一批有影响的涉及农民工的法律援助案件。
今年以来,我是法律援助机构办理了一批有影响的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盱眙县法律援助中心办理的290名农民工被拖欠28万元的劳动报酬仲裁案,楚州区法律援助中心办理的110名农民工被拖欠32万元的工资款等案件,均取得了圆满的结果。这些案件的成功办理,消除了社会负面影响,解了政府之忧,解了广大农民工兄弟之急,取得很好效果。
1.强化组织,加强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民工工作相关文件,健全农民工工作组织机构,进一步加大对全市农民工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工作的监督和指导。2.创新举措,完善网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创新工作举措,进一步发挥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法律宣传与法律援助机构与农民工联系紧密的优势,强化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组织网络建设,最大限度地为农民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3.加强培训,狠抓落实。对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援助人员加强业务培训,举办涉及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讲座,提高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进一步放宽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门槛,做好全面覆盖、应援尽援。
农民工工作总结汇报篇四
垫资施工工程从一开始就埋下了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隐患。要从源头上堵住拖欠工资现象,必须杜绝垫资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8条规定,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8个条件,其中之一就是“建设资金落实”。要严格项目管理程序,对建设资金不到位的工程项目,一律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但目前垫资施工的现象普遍存在,建设单位利用自己的优势往往对施工单位提出垫资施工的要求,施工单位为了揽到工程也甘愿如此,这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但问题是,垫资施工行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没有直接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7条只是笼统地规定,没有具体的界定。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修改不能立即进行的情况下,可考虑以法规、规章或司法解释的形式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垫资行为进行规避并制定相应的处罚制度,使垫资施工的行为从源头得到遏止。
1、可从工程项目中划拨一部分资金进入专门账户,作为农民工的预备工资,农民工按约定时间到银行领取,减小了包工头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携款出逃的可能。
2、还可运用市场机制预防新增欠款,按照国际通行做法,逐步在所有工程项目推行业主支付担保和承包商履约担保制度,一旦业主或承包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支付工程款义务,将由为业主或者承包商提供担保的保证人代为履约或赔偿,以确保工程款能得到支付,避免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
现在一些施工单位给农民工每月支付的是生活费,具体工资到年底一次性支付,这给拖欠农民工工资留下了很大的隐患。作为政府的各级主管部门要依法整顿年薪制,保障农民工按月足额领取工资,这是从源头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重要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16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有相当一部分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签订合同。由于目前的劳动力市场是买方市场,农民工找工作较难,如果把不签订劳动合同归咎于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恐怕是极不公平的。虽然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们不愿因一纸合同而舍弃眼前的挣钱机会,但根本原因在于企业不愿与农民工签定劳动合同而受其约束。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法律有必要规定强制企业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签定劳动合同,对拒绝签定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予以应有的处罚。要加强对农民工劳动合同的管理,在行政机关检查劳动合同的执行情况时,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合同条款逐条进行审查,对那些不合法的霸王条款依法予以取缔并责令进行改正,使农民工的合法权利得到保障。
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打击力度不够,与法律缺少相应的规定有着一定的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对恶意拖欠工资的单位仅规定了“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却没有对严重的欠薪行为可以给予刑事制裁的措施。不少用人单位正是利用了这个法律漏洞肆意欠薪,因此通过修改法律条款,按照拖欠的时间、数额、涉及的农民工的数量、拖欠造成的后果对欠薪者加大处罚力度是很有必要的。在香港,依照相关法规,雇主不按时支付工资给雇员,可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20万港元及监禁一年。内地有必要在相关法律中采用一些刑法要素,达到震慑此类违法行为的目的。建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增设“拖欠工资罪”,对拖欠工资严重者予以刑事惩罚。
从理论上讲,拿不到工钱,可以去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可以去法院起诉。可是诸多的代理费、仲裁费、诉讼费,漫长的审理时限、期间在城里的生活花费等等,还有“裁决容易执行难”的尴尬,使多少本来想依靠法律维权的人退避三舍!农民工不愿去仲裁打官司,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找仲裁司法部门,是因为农民工们没有时间没有钱去仲裁打官司。农民工索要工钱的时间性很强,他们一般是在家里夏收和春节时开始索要工钱,由于回家时间紧,因而耗时耗力、程序烦琐的“法律途径”对他们来讲并不现实。为快速处理农民工欠薪案件,有关仲裁司法部门应为农民工建立一条“维权绿色通道”,快立案、缓费用、速审理、快执行。让法律真正成为农民工维护自身权利的工具。
我局与市委宣传部联合下发《xx年全市法制宣传工作要点》,突出宣传农民工权益维护、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土地管理、农民工劳动就业、农民工工资保障等法律法规,最大限度地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维护农民工权益、增强农民工法律素养中的重要基础和推进作用。大力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截止10月底,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农民工维权案件128件,受援农民工1297人。
1.将农民工法律法规宣传纳入全市法制宣传工作计划。
3月10日,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联合下发《xx年全市法制宣传工作要点》,明确要求全市各级各单位,紧紧围绕市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工作,把农民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放在突出位置,突出宣传好权益维护、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土地管理、农民工劳动就业、农民工工资保障等法律法规。
2.深入宣传农民工相关法律法规。
xx年5月起,我局派30余名干部先后100余人次赴清浦区、洪泽县34个村担任平安与法治建设指导员,对广大农民工及家属开展法制宣传7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1万余人次。我们开展了20余次法律服务进社区、走进直播室等活动,大力宣传涉农法律知识,增加农民工的维权意识。我们通过制作法制宣传栏、发调查表等形式提醒农民工在平时工作中和外出务工时要提高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注意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收集保存相关权益受侵害的证据。
3.将农民工法制宣传贯穿四级干部学法竞赛全过程。
今年我们组织了全市四级干部学法竞赛,我们将土地法、土地承包法、劳动法、森林法、水法等与农民、农村问题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纳入村居干部、乡镇干部复习和考试范围,通过考试促进学习,通过考试促进基层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4.打造全天候“12348”法律服务平台。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12348”法律服务工作职责、“123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值班制度、“12348”工作人员职责和工作要求。保证“12348”法律服务热线24小时为农民工开通。
5.举办法援工作人员涉农法律业务知识培训。
更好地为农民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我们专门抽调农民工案件较为典型县区的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参加省司法厅农民工涉法事务的专项培训,组织编写发放涉及农民工案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书刊和涉及农民工案件的办案手册。
6.加强协同配合,提高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协调力度。
我们联合共青团淮安市委调整了淮安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的组成人员,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维权服务,尽量为外出务工的农民工解除后顾之忧。
7.办理了一批有影响的涉及农民工的法律援助案件。
今年以来,我是法律援助机构办理了一批有影响的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盱眙县法律援助中心办理的290名农民工被拖欠28万元的劳动报酬仲裁案,楚州区法律援助中心办理的110名农民工被拖欠32万元的工资款等案件,均取得了圆满的结果。这些案件的成功办理,消除了社会负面影响,解了政府之忧,解了广大农民工兄弟之急,取得很好效果。
1.强化组织,加强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民工工作相关文件,健全农民工工作组织机构,进一步加大对全市农民工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工作的监督和指导。2.创新举措,完善网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创新工作举措,进一步发挥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法律宣传与法律援助机构与农民工联系紧密的优势,强化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组织网络建设,最大限度地为农民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3.加强培训,狠抓落实。对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援助人员加强业务培训,举办涉及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讲座,提高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进一步放宽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门槛,做好全面覆盖、应援尽援。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县委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县打击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文件部署,结合我乡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对辖区内各企业和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了逐一排查,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协调专项行动开展。乡综治维稳办、社保办、财政所、信访办,各村党支部密切配合,确保打击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自1月5日活动开展以来,我乡对辖区内茶业公司、颐养中心、果蔬基地、公司、村飞机场建设工程、新村建设等项目进行了拉网式排查,排查出3家企业共拖欠151名农民工工资共计48万元。其中村园招商引资项目拖欠52名农民工工资11万元;新村建设项目拖欠32名农民工工资21万元;茶业公司拖欠63名农民工工资16万元。由于涉及工人众多、金额巨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立即采取措施,制定方案,要求这三家责任单位在期限内自筹资金,在年前完成拖欠工资支付。并督促各企业务必建立健全“四项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
对拖欠工资的企业明确稳控责任单位及责任人,采集催讨工资的农民工动态并及时上报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积极采取稳控措施,尽量将涉稳人员稳控在村一级。乡信访办、综治维稳办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有不稳定因素发生,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我乡将以此次行动为契机,全面做好企业用工及工资支付的管理监管工作,采取相应措施,督促各用工单位定期自查工资发放情况,对拖欠工资农民工要进行安抚并制定筹资计划,确保农民工能够尽快拿到工资。乡社保办切实起好农民工权益维护的坚强后盾作用,24小时开通投诉电话,受理各类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投诉举报,积极提供法律指导,确保农民工顺利拿到工资。
20xx年,我区始终将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有关政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措施方法,完善制度机制,全力予以抓紧抓实抓好,有效杜绝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了全区和谐稳定大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
我区解决企业工资拖欠联席会议第一时间安排部署了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有针对性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实施“三查两清零”,确保政府工程项目无欠薪,防止欠薪隐患累积到年底。
(二)对排查发现和投诉举报的欠薪案件,发现一起,登记一起,解决一起;。
(五)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根据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实行差异化缴存,推行银行保函等第三方担保制度,规范工资保证金收缴、使用、退还办法,实现及时收缴,按时退回。
(六)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工资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推动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等相分离。
(七)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查明违法事实,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对符合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列入条件的,特别是移送公安机关的欠薪案件,一个不落,全部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并按时推送,实施联合惩戒,达到问责一人警示一批,震慑一片的社会效果。
(一)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结合农民工工资支付季度排查工作,对全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支付完情况进行全面清查,重点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有企业作为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工程项目,有欠薪记录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检查。20xx年11月20日至2020年2月3日,我区对33个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检查,其中政府投资项目21个,其他项目12个。经检查,未发现欠薪情况,也未发生重大违法案件或因欠薪被列入“黑名单”的情况。
(二)规范执法程序,健全巡查机制。为规范巡查工作,突出专项行动效果,此次行动在原有的日常巡查机制下,健全了前期摸排梳理、中期现场巡查、后期督促整改机制。建立健全了工作台账,按照治欠保支工作规定,采取现场询问、资料核实、台账核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花名册更新不及时,台账内容不完善、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等问题,立即要求各项目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检查人员认真填写检查登记表详细记录各项目存在的问题,由联席办、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业主单位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时效,优化整改方案,确保整改效果发现有涉嫌欠薪的行为立即启动执法办案程序,依法快查快处,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施工企业在银行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门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到20xx年底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覆盖了100%以上在建工程项目。
(四)推动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健全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记录,明确用人单位对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责任,到20xx年底,实名制管理覆盖了100%以上在建工程项目。
(五)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鼓励实行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工资的办法,到20xx年底,实现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的工程项目达到了100%。
农民工工作总结汇报篇五
根据国务院、省、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部署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安排,从11月初开始,区解欠联席办在全区建设领域大刀阔斧地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根治欠薪的各项工作正有力有效快速推进。
1、领导高度重视。根据区委主要领导指示批示精神,从11月10日区清欠办即开展新一轮摸排工作;11月20日,在区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上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就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进行强调。11月25日,召开了全区农民工工资支付冬季攻坚行动动员部署会,由常务副区长牵头召开,各镇(社管中心)政府主要负责人、区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参会,下发《南谯区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冬季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全区迅速掀起了欠薪攻坚活动热潮。
2、加强欠薪摸排。由于谋划早、行动早,到11月中旬基本掌握了全区在建项目情况。全区共66个项目,重点分布在住建、重点工程处、经开区、高教科创城等领域,镇(社管中心)欠薪压力小于区直部门。66个在建项目中政府类项目37个,社会类项目9个,涉及农民工4002人,未支付工资0.81亿元,区解欠办将66个项目分为三个等级:即无欠薪项目、一般欠薪项目和严重欠薪项目。据统计,无欠薪项目是40个,一般欠薪项目26个,严重欠薪项目8个。
3、有力推进工作。一是实行周调度制。在“冬季攻坚行动”后,区解欠办每周召开重点部门、重点单位严重欠薪隐患调度会,一个一个项目分析研判,提出解决问题具体措施;二是周报告制。每周向区效能群发布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和销号情况;三是重大隐患协调机制。对可能存在隐患的问题,由政法委牵头,公安、人社、税务、住建等部门参加,集体会商、合力攻坚。专项行动期间,制作“约谈询问笔录”28份,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和“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事先告知书”3份,对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工资的,立案侦查2件。
4、形成长效机制。今年相继出台了《南谯区建立治理农民工工资长效机制的通知》、《南谯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办法》、《南谯区关于建立企业工资支付监控和隐患排查预警机制的实施办法》等文件,同时将各镇(社管中心)、各部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考核,强化各地、各单位责任意识。
一是实现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户设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两个百分百;二是全区范围内在建66个项目,其中有隐患的是26个,到目前为止,一般隐患由18个销号至1个,严重隐患由8个销号至1个,无欠薪比例由“冬季攻坚行动”初期的60.6%提升至97%。两个未销号的项目相继进入司法程序;三是据统计到目前,今年共追缴补发农民工工资9652万元,涉及农民工1652人,尤其是政府类投资项目,实现农民工工资百分百发放到位;四是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的越级群访事件基本消除,维护了社会稳定。
1、加强刚性约束。根据《滁州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紧盯我区建设领域工程项目,尤其是政府类投资项目,要求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办理劳动用工实名制和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同时要求在项目开工前,项目主管部门必须按合同拨付工程进度款的30%汇入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
2、加大攻坚力度。2020年区解欠办将每月对全区在建工程项目进行统计,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做到在建项目数量清、工程造价清、欠薪隐患清。同时,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通过摸排将联合相关责任单位对存在欠薪隐患的用人单位实行约谈制度,对约谈中确定存在欠薪隐患的用人单位先行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对限期内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将依法下达“纳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事先告知书”。
3、落实相关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原则,对存在欠薪隐患的项目,实行责任包保,推动各镇(社管中心)、各主管部门对本地、本行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总责,推动各地、各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具体抓,其他领导主动配合的良好格局;区解欠联席会议加强对清欠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发挥组织协调和各部门职能作用,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4、强化督查考核。按照专项行动方案要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督查组,对清欠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充分发挥民工维权热线作用,力争做到及时快速处理。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项目、重点案件的督查力度,依据《南谯区保障农民工工资考核办法》,年后对各镇、社管中心和区直有关部门进行专项考核,并由效能办、解欠办联合通报,同时做好迎接市解欠办的考核工作。
5、维护社会稳定。年后全国“两会”将相继召开,区解欠办将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明确权限、任务和分工,规范分级响应和处置流程,强化部门联动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对企业一时难以解决或企业欠薪逃匿的,及时动用应急周转金、欠薪保证金或通过其他渠道筹措资金,先行垫付部分工资或基本生活费,防止事态升级扩大。对采取非法手段讨薪或以拖欠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有关法规的,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加强对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宣传力度,以《条例》推动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垫资施工工程从一开始就埋下了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隐患。要从源头上堵住拖欠工资现象,必须杜绝垫资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8条规定,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8个条件,其中之一就是“建设资金落实”。要严格项目管理程序,对建设资金不到位的工程项目,一律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但目前垫资施工的现象普遍存在,建设单位利用自己的优势往往对施工单位提出垫资施工的要求,施工单位为了揽到工程也甘愿如此,这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但问题是,垫资施工行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没有直接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7条只是笼统地规定,没有具体的界定。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修改不能立即进行的情况下,可考虑以法规、规章或司法解释的形式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垫资行为进行规避并制定相应的处罚制度,使垫资施工的行为从源头得到遏止。
1、可从工程项目中划拨一部分资金进入专门账户,作为农民工的预备工资,农民工按约定时间到银行领取,减小了包工头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携款出逃的可能。
2、还可运用市场机制预防新增欠款,按照国际通行做法,逐步在所有工程项目推行业主支付担保和承包商履约担保制度,一旦业主或承包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支付工程款义务,将由为业主或者承包商提供担保的保证人代为履约或赔偿,以确保工程款能得到支付,避免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
现在一些施工单位给农民工每月支付的是生活费,具体工资到年底一次性支付,这给拖欠农民工工资留下了很大的隐患。作为政府的各级主管部门要依法整顿年薪制,保障农民工按月足额领取工资,这是从源头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重要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16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有相当一部分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签订合同。由于目前的劳动力市场是买方市场,农民工找工作较难,如果把不签订劳动合同归咎于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恐怕是极不公平的。虽然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们不愿因一纸合同而舍弃眼前的挣钱机会,但根本原因在于企业不愿与农民工签定劳动合同而受其约束。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法律有必要规定强制企业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签定劳动合同,对拒绝签定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予以应有的处罚。要加强对农民工劳动合同的管理,在行政机关检查劳动合同的执行情况时,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合同条款逐条进行审查,对那些不合法的霸王条款依法予以取缔并责令进行改正,使农民工的合法权利得到保障。
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打击力度不够,与法律缺少相应的规定有着一定的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对恶意拖欠工资的单位仅规定了“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却没有对严重的欠薪行为可以给予刑事制裁的措施。不少用人单位正是利用了这个法律漏洞肆意欠薪,因此通过修改法律条款,按照拖欠的时间、数额、涉及的农民工的数量、拖欠造成的后果对欠薪者加大处罚力度是很有必要的。在香港,依照相关法规,雇主不按时支付工资给雇员,可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20万港元及监禁一年。内地有必要在相关法律中采用一些刑法要素,达到震慑此类违法行为的目的。建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增设“拖欠工资罪”,对拖欠工资严重者予以刑事惩罚。
从理论上讲,拿不到工钱,可以去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可以去法院起诉。可是诸多的代理费、仲裁费、诉讼费,漫长的审理时限、期间在城里的生活花费等等,还有“裁决容易执行难”的尴尬,使多少本来想依靠法律维权的人退避三舍!农民工不愿去仲裁打官司,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找仲裁司法部门,是因为农民工们没有时间没有钱去仲裁打官司。农民工索要工钱的时间性很强,他们一般是在家里夏收和春节时开始索要工钱,由于回家时间紧,因而耗时耗力、程序烦琐的“法律途径”对他们来讲并不现实。为快速处理农民工欠薪案件,有关仲裁司法部门应为农民工建立一条“维权绿色通道”,快立案、缓费用、速审理、快执行。让法律真正成为农民工维护自身权利的工具。
我县是个传统的农业大县,工业小县,财政穷县。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县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和“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按照实现“两个翻翻”的目标要求,抓住全省转型整改的战略机遇,振奋精神,精心谋划,全力推进传统农业县转型跨越发展,重点打造“六区九园”,推进总投资300亿元的100项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我们在抓好这些项目和重点工程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九部门关于确保农民工能按时足额领到工作,严厉打击拖欠工资违法行为的指示精神。把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报酬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推进转型跨越发展的一件大事来抓,按照县委关于“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应建立严格的资金保障机制和执法处罚机制”的指示要求,县、乡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把确保建筑领域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紧紧抓在手上,有效的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全县改革发展、和谐稳定的大好局面。20-年全县共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26起,涉及2767人,追回拖欠农民工工资1706.5万元。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解决农民工工资的相关政策和规定,针对建筑领域、交通和砖瓦窑等行业存在有拖欠工程款问题以及劳务用工不规范等原因,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问题,县政府多次召开会议定期不定期专题研究农民工工资问题。建立分管县长直接抓,劳动保障部门具体抓,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机制,成为政府的一项常态性工作,摆上位置,常抓不懈。劳动保障部门开设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建立了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劳动保障、建设行政主管等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从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高度,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作为县乡两政府和相关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抓好落实。县政府明确规定,农民工工资专户资金只能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
县政府还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作为将设施工企业资质动态考核的相关内容,劳动保障部门要对施工企业加强监管,不定期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对欠发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企业,劳动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补发,情节严重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责任单位实行停工,直至取得其在我县承揽工程的资格。检察院、法院、公安等部门都成立专门工作机构,遇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快速接案出警,建立司法绿色通道,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促使施工企业自觉守法,营造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制环境和强化政府各部门的责任意识。我县毛纺厂因经营不善,停产关闭,拖欠河北、四川等地民工工资19万元,劳动保障部门接案后连续三次找毛纺厂经营人,经过反复耐心的工作,使其通过借款、贷款、卖掉自己的小轿车等筹资方式,给农民工打清了拖欠的工资。使他们愉快的踏上了返乡的归程。
一是采用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当地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媒体,深入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强化企业守法诚信意识,增强劳动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二是进一步畅通维权渠道,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各级各有关部门严格值班制度,劳动监察机构负责人和值班人员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积极应对和妥善处理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三是宣传报道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加强新闻舆论引导,弘扬社会公平正义。
我们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县乡两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责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组织协调和督查检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劳动争议调处力度,对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及时进行调查,依法做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并对涉嫌犯罪案件依法进行移送,公安部门负责处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移送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协助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有关工作。各部门各司其职,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作。本县施工企业老板马成,分别在我县两个工地揽工,开发商都已按工程形象进度给予拨付了民工工资。但马成突然因病死亡,欠下了未付民工工资60万元。在民工讨要无门的情况下,劳动保障部门及时协调开发商,共同研究解决拖欠民工工资方案,经过多次磋商,由开发商又多出了一部分钱,全部兑现处理了拖欠民工的工资,化解了一个濒临无法落实的“死案”。
4及时为民工购买面包和矿泉水分送到民工手中,并给他们做思想工作,表明政府要为民工撑腰做主,追讨工资,稳定了民工的思想情绪。县公安局成立了由案件侦破组,出动了大量的警力、警车、往返于河北、河南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及时为农民工讨回了拖欠工资,在劳动保障部门的监督下,一一发到农民工手中。
我们重点对全县所有建筑工地和陶瓷厂共36个用人单位实施了监控,对可能发生较大数额的工资拖欠并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企业,及时作出预警,积极督促企业采取措施解决,对因拖欠工资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及时启动应急工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快速、稳妥处置。对企业一时无力解决拖欠工资或欠薪逃匿的,要通过动用应急周转金、工资保证金或者其他资金渠道统筹解决,坚决防止事态蔓延扩大。今年10月份,在我县景阳城项目部劳动的25名河北农民工,聚集到劳动保障大厅反应施工队兑现不了他们的工资,县委、县政府接报后及时了解情况,及时组织劳动保障、公安、住建等相关部门,快速介入,调查处理,责成项目部采取垫付的方式,兑现拖欠工资16万元,避免了越级上访和群体事件的发生。
一年来,我县在解决农民工工资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一是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人员不足,满足不了监督检查的需要;二是相关部门配合仍然存在着不紧密、不主动的问题;三是上级部门和国家投资的工程项目存在着难协调、难管理的困难;四是由工程进度、质量不达标所引发的问题与拖欠农民工工资混为一体,在个别地方存在着无理取闹、漫天要价的问题。新的一年里,我们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继续抓好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建立严格的资金保障机制,确保农民工工资能够按时足额发放,推进全县转型跨越发展。
农民工工作总结汇报篇六
20**年,我区始终将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有关政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措施方法,完善制度机制,全力予以抓紧抓实抓好,有效杜绝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了全区和谐稳定大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
我区解决企业工资拖欠联席会议第一时间安排部署了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有针对性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实施“三查两清零”,确保政府工程项目无欠薪,防止欠薪隐患累积到年底。
(二)对排查发现和投诉举报的欠薪案件,发现一起,登记一起,解决一起;。
(五)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根据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实行差异化缴存,推行银行保函等第三方担保制度,规范工资保证金收缴、使用、退还办法,实现及时收缴,按时退回。
(六)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工资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推动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等相分离。
(七)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查明违法事实,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对符合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列入条件的,特别是移送公安机关的欠薪案件,一个不落,全部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并按时推送,实施联合惩戒,达到问责一人警示一批,震慑一片的社会效果。
(一)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结合农民工工资支付季度排查工作,对全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支付完情况进行全面清查,重点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有企业作为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工程项目,有欠薪记录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检查。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2月3日,我区对33个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检查,其中政府投资项目21个,其他项目12个。经检查,未发现欠薪情况,也未发生重大违法案件或因欠薪被列入“黑名单”的情况。
(二)规范执法程序,健全巡查机制。为规范巡查工作,突出专项行动效果,此次行动在原有的日常巡查机制下,健全了前期摸排梳理、中期现场巡查、后期督促整改机制。建立健全了工作台账,按照治欠保支工作规定,采取现场询问、资料核实、台账核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花名册更新不及时,台账内容不完善、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等问题,立即要求各项目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检查人员认真填写检查登记表详细记录各项目存在的问题,由联席办、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业主单位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时效,优化整改方案,确保整改效果发现有涉嫌欠薪的行为立即启动执法办案程序,依法快查快处,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施工企业在银行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门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到20**年底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覆盖了100%以上在建工程项目。
(四)推动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健全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记录,明确用人单位对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责任,到20**年底,实名制管理覆盖了100%以上在建工程项目。
(五)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鼓励实行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工资的办法,到20**年底,实现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的工程项目达到了100%。
农民工工作总结汇报篇七
我叫钟,湖北红安人,38岁,高中毕业。自1992年来汉正街当“扁担”至今整整2019年,经历了当“扁担”的甜酸苦辣。
汉正街“扁担”们普遍文化程度不高,维权意识淡薄,加之过去没有一个组织依靠,就像大海中航行的轮船没有港湾,我们感到很飘泊、茫然,觉得是城市的边缘群体,不能分享城市的快乐,倾吐自己所思、所想。
我总是在想,要是能让我们“扁担”加入工会组织,有组织关心,那该多好啊!当我把自己的想法告诉来自随州的“扁担”戴华修和来自仙桃的赵天文,他们摇头说:“工会是城里有单位人的事,我们想加入工会是在做白日梦。”我不甘心,想试一试,2019年1月18日,我通过《长江日报》表达想加入工会组织的愿望,没想到引起市委书记、市长等领导的重视。市、区、街工会迅速召开研究会解决这个问题,对第一批有入会意愿、工作相对稳定的15名汉正街“扁担”,采取特事特办的方式批准入会。
2019年1月23日,街工委、办事处、街工会为我们15名“扁担”举行了隆重的入会仪式。当时我非常激动,没有想到我们这些农民工“扁担”也能成为中华全中国总工会的会员。
也是这一天,在街工会的推荐下,我作为汉正街“扁担”会员代表,参加市总工会举办的团年会,同市委书记同桌吃团年饭。和市委书记在一张桌子上吃年饭是我做梦也没想到的事情。
加入工会后,我们这些“扁担”就有了自己的“家”,我们的合法权益也得到了维护。以往,我们这些“扁担”经常会受到一些不法托运部的欺负,成为工会会员后,工会协同汉正街农民工服务中心维护“扁担”们的合法权益,不法托运部被取缔,打人抢托运业务的行为得到惩治,商户打“扁担”的行为也很少发生了。每当有人想欺负我们时,我们总是拿出工会会员证,会员证成了“扁担”们的护身符。
2019年3月30日,区总工会和街工会安排我和“扁担”会员刘昌云作为汉正街“扁担”代表,参加省、市总工会领导一起举办的全市农民工权益状况座谈会。在座谈会上,我第一个发言,代表汉正街“扁担”吐露心声。会后,市总工会还向汉正街“扁担”们发放100份调查问卷,我们反映的情况还写进了市总工会的《武汉市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障状况。
调查报告。
》中。
加入工会后,各级组织把“扁担”们与有单位的城市职工、农民工一样看待,不仅关心我们的身体健康,还让我们参加各种文化活动。这一年来,我们作为来武汉打工的农民工,真切感受到各级政府在关心我们,城里人也在慢慢接受我们,我们感觉离城市更近了。
在生活和福利方面,区工会和街工会组织我们参加了社区流动窗口社保,免费为我们体检、动员我们参加大病疾病医疗互助保险。2019年1月4日,区总工会向汉正街农民工免费发放100份大病疾病医疗互助医疗保险,街办事处发放了100床保暖棉被。
在文化生活方面,我们收获也很多。2019年2月22日,街工委、办事处、街工会举办了首届农民工趣味运动会。我们“扁担”会员参加的积极性很高,充分体会到运动带来的快乐。街工会还组织我们“扁担”参观汉正街博物馆,了解汉正街的历史,为农民工包场演出地方花鼓戏《状元与乞丐》,丰富了我们的文化生活。“五一”期间,街工会组织我们“扁担”会员代表到社会主义新农村东西湖区石榴红村参观,让我们和城里人一样,分享生活的快乐,增长我们的见识,也融洽了城乡会员之间的感情。10月26日,我们“扁担”会员到汉正街农民工培训学校学习,听了一堂《同城同心,共创文明》的课,促使我们融入和谐的城市生活,为城市的繁荣作出贡献。
2019年1月4日,市总工会获悉我们“扁担”有看工会书刊的愿望,很快便在汉正街工会成立了全省首所“农民工书屋”,我第一天就借了4本书回家看。元旦期间,我们还收到区工会的贺年卡和。
慰问信。
这些都温暖了汉正街每一位农民工的心。
汉正街“扁担”们加入工会一年来,普遍有了城市认同感、归属感和自豪感,并深切体会到,工会组织是我们汉正街“扁担”温暖的家,工会引领我们积极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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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作总结汇报篇八
为进一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桐山乡党委、政府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并成立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为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和谐。在全乡开展了拖欠农民工工资大排查及治理工作,现就我乡开展工作总结如下:
1、高度重视,制定方案。结合我乡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将专项检查分为普法宣传和自查阶段、执法检查阶段、分析总结阶段,确保此次专项检查取得实效。同时,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确保20xx年春节前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春节前欠薪举报投诉案件基本处理,工资类争议案件基本办结,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得到妥善处置。
2、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切实加强对专项检查活动的指导、督促,我乡成立了桐山乡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领导小组,组长由乡长谭辉辉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刘奇勇担任,社事服务中心、派出所及相关单位具体配合落实,企业、施工单位清理排查、组织调度拖欠资金落实到位。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向用人单位发放《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等宣传材料,同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政策咨询活动,进一步普及与劳动法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知识,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帮助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学法、懂法,使其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能通过正确方式和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营造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4、积极建立解决农民工工资纠纷的应急预案。为防止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影响大、恶劣的群体性的事件,制定解决农民工工资纠纷的应急预案,从被动反应型向主动预防型转变,与多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及时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和解决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快速妥善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的事件和个人极端行为。
5、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投诉举报渠道畅通,引导广大劳动者通过合法渠道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劳动合同签订不及时,劳动用工管理不规范。用人单位认为签订劳动合同只是一种形式,而农民工则认为签订了劳动合同就等于把自己拴住了,来去不自由。因此,有部分用人单位愿签而农民工不愿意签,有农民工愿签而用人单位不与其签的情况。双方的权利义务都只是口头约定,一旦发生欠薪案件,双方争议较大,处理难度大,双方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维护。
2、用人单位的不规范运作,给农民工工资支付埋下隐患。用人单位法律意识淡薄,未在工程施工之前及时签订分项承包合同,企业运作不规范,导致部分承包商工程中途逃匿或撤包后,农民工无法找到承包商,只有找项目部要钱。但是,项目部又无法拿出合法的承包合同、考勤管理、加班登记来清算工程款和核对工资数额,恶意讨薪案件时有发生。因此,不规范运作给农民工工资支付带来的隐患,给建筑企业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
3、工资支付制度不完善,支付方式不合法。部分用人单位未能建立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工资支付方式不合法,在周转资金较为困难,只能按照工程进度适当的给承包商给付一定的工程款(材料费、人工费等)后,没有监督的将工资发放到农民工手中,更没有正规的工资发放表留存,而是完全任由承包商自行按约定俗成的方式每月借支一部分给农民工作为生活费,剩余的年底一次性结清。这些承包商支付形式不规范、不合法,建筑企业不能按法律法规规定将农民工工资发放到每个人手中,从而造成工资支付方面漏洞重重,投诉案件频发。
4、未给工人购买社会保险。部分用人单位认为工人流动性太大,购买社会保险不现实,实际操作性不强,与职工口头协议或书面协议,将社会保险费以工资的形式发放。
1、建立和完善“有报必接、有案必查、有欠必追”的查处机制。劳动保障等有关部门要加大劳动监察和查处力度,进一步健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12345市长热线电话、110社会联动、群众团体维权热线的作用,及时受理、及时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
2、建立和健全“黑名单”制度。加快建立健全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及时将企业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特别是签定劳动合同和工资支付的情况记入企业劳动保障信用档案。对拖欠工资行为较严重的企业列入“黑名单”,不仅要重点监控,而且要向社会公布,采取联合制裁措施,使之处处受到节制。
3、抓紧建立企业欠薪保障机制。建立健全企业欠薪保障金制度,是应对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之有效的措施。今后,凡是没有建立欠薪保障金制度的企业,特别是建筑类的企业要对其采取限制性措施。
4、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机制。首先要立足于防范,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企业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各级各部门要做好应对工资拖欠导致群体性的事件的应急预案,提早介入,积极应对。一旦发生群体性的事件,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靠前指挥,及时妥善地加以处置,特别是要深入细致地做好职工思想工作,严防事态扩大。在应急处置中,各级法院要积极配合,及时采取企业财产保全、强制执行等措施,切实提高对欠薪事件的快速处理能力。要加强基层工作力量,建立乡、街道应急反应机制,确保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发生时,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掌握信息,并及时依法妥善解决。各地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安排一批欠薪应急资金,防范重大突发事件。
5、全面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治理欠薪必须从劳动合同这个源头抓起,要提高非公有制企业和农民工的劳动合同签订率,并且要切实规范劳动合同的内容,杜绝劳动合同违反《劳动法》的现象。
6、加大对维护农民工权益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对劳动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增强法律意识,提高依法维权的能力。对企业经营者,特别是劳动保障信用不高的经营者,要集中开展培训,组织他们学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农民工工作总结汇报篇九
为贯彻落实国家农民工培训政策,提高我县农村劳动者的劳动技能和就业能力,促进我县农村建设,根据国家和省下发的文件精神,在县人社局的指导下,我校从20xx年7月开始,共开展三期的农民工技能培训,实现劳动力转移达人,具体工作如下:
按照县人社局统一部署的要求,我校成立以校长亲自挂帅、分管副校长具体负责的农民工技能培训领导小组,明确目标,分工负责,上下联动,各司其职,协调推进,确保农民工技能培训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半年来,我校农民工培训工作能在人社部门牵头下,积极参与,分类培训、归口管理,与受培训乡镇、村庄的干部联系沟通,说明培训的目的和任务,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在本校培训工作中,我们制定相应农民工技能培训的实施方案,做到了先组织发动,然后根据报名资料编班、拟定授课计划、安排授课教师、安排授课时间和内容,一切准备工作就绪才申请开班授课。在授课过程中,我们结合当地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以解决问题为突破口,就算多用一点时间,也要按质按量完成培训任务。
我们利用电视广告、宣传栏以及乡村广播等宣传媒体进行农民工技能培训宣传,告诉广大的农民工朋友们:国家实行农民工技能培训工程的意义、如何参加培训、培训的方式有那些、如何申领补贴等。通过宣传,提高了农民工技能培在民众中的知晓度,也提高了农民工朋友参加技能培训的积极性。
在确保完成目标任务的前提下,我校培训领导小组制定实施细则,强化培训质量。根据我县的实际,我们实行以定点直补培训为主的培训方式,培训过程中统一教材、安排授课内容,但根据实际,灵活安排实操课程,并规定培训实际操作课时不少于总课时的60%。同时,我们实行教师资质审查,加大实地巡访和电话抽查力度,确保培训质量,注重培训实效。
结止到12月25日,我校共培训农民工人,技能鉴定通过人数为人,合格率达;另外,我校已组织发动等培训的农民工人。
徐闻县职业高级中学。
二0xx年一月三日。
农民工工作总结汇报篇十
我局按照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及时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的“农民工工资管理工作领导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管理单位,进一步规范了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科学性和按月足额支付的可控性,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确保所有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顺利完成,无拖欠农民工事件发生。
(一)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定期组织各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通过相关的宣传工作,提高了用人单位和农民工的法律意识,确保各个项目的农民工工资都能够按月足额支付;帮助农民工学法、懂法,使其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能通过正确方式和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营造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认真排查、划分重点
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组织施工企业开展自查,对存在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的,要求立即整改并制定具体的支付计划,对未履行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企业,每一次都记录存档,年底在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时扣分处理,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且有上访未处理的企业,及时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队联系企业法人来施工场地现场支付欠款。
(三)加强督查、确保实效
定期组织监理单位和施工企业现场负责人核实是否有固定的劳资专管员和合同签订情况,农民工合同签订、考勤表、工资支付流水、日志的规范记录和用工登记表,现场随机询问农民工代表关于工资的支付情况和居住安全情况,确保了农民工工资的按月足额发放做到所有建设项目无拖欠,完成了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实现了所有项目未发生上访等事件的目标。
用人单位疏于管理,农民工维权意识薄弱,劳动合同签订率较底,用人单位未与农民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当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多为口头举证,给维权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一)加强法制宣传,增强用人单位和农民工的法律意识。
(二)要求施工企业按要求备案农民工管理的相关资料,积极购买意外伤害险等社会保险。
(三)加强联合执法的力度,让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能够及时足额的发放,建立长效的联动机制,更好的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农民工工作总结汇报篇十一
我公司于20xx年x月为了高质量地完成“农民工夜校”培训工作任务,学院精心组织实施了本期农民工培训。
本期农民工培训仅仅是我公司农民工培训工作的一部分。公司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农民工培训工作,把农民工培训工作作为服务“三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动银川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大事来抓,充分展示“银川市农民工培训示范基地”的“示范”作用。为了把农民工培训工作落到实处,公司落实了一名副总经理领导分管此项工作,专门设立了“农民工夜校”作为常设办事机构,并配备了相应的工作人员,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保证了农民工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通过我项目部与宁夏经济适用房建设公司商定,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农民工的素质和技能,本期农民工培训在该公司所属“东方尚都”建筑工程在建工地举行,学员为该建筑工地农民工。通过宣传和动员,农民工报名积极踊跃,参训学员共计20xx人。
20xx年x月x日,我公司在“东方尚都”建筑工地隆重举行了农民工夜校培训开学典礼。参加培训班典礼的有宁夏金磊房地产开发公司、宁夏金磊建筑安装功能公司、宁夏慧源监理公司。宁夏金磊房地产开发公司领导在开学典礼上对本期农民工培训开学表示热烈祝贺,并勉励学员认真学习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素质,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做出更大贡献。
按省、市劳务部门对农民工培训不少于16学时的要求,本期农民工培训从20xx年x月x日开始行课,到20xx年x月x日结束,共计15天。每天晚上7:
00—22:00(共4学时)按钢筋工、给排水工、建筑电工、模板工、砌筑工、抹灰工、架子工等不同工种,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开展相应工种的技能训练;各工种学员集中学习《进城务工教育》和《法律常识》。每个工种学员实际参加培训共计60学时。
《进城务工教育》和《法律常识》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材办公室评审通过、由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出版的全国职业培训推荐教材;《砌筑工》、《抹灰工》、《模板工》、《钢筋工》等专业课程教材是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岗位培训中心组编,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的。
任课教师由本公司具有中高级职称、建筑行业具有丰富工作经验和扎实技术功底的人员担任。
通过为期半个月的培训,学员的知识、技能、素质等方面都有较大提高,通过市建设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考核、鉴定,并通过省建设厅和省劳动社会保障厅办理了职业资格证书。
通过本期培训,有两点体会较深。一是在建筑工地培训建筑工人,深受培训对象和建设单位欢迎,对学员来说,吃、住、行都很方便,对建设单位来说通过培训,学员的技能、素质都得到了提高,有利于促进建筑质量的提高,也有利于公司对进城务工的农民工的管理。二是培训课程的设置一定要务实,除《进城务工教育》和《法律常识》之类引导性培训外,专业课要突出技能训练,多讲“怎么做”,少讲“为什么要这样做”。我们将在以后的农民工培训中,进一步发扬成绩,改进工作,不断提高农民工培训工作的办学质量和效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农民工工作总结汇报篇十二
根据《汉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汉源县20xx年度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汉人社发〔20xx〕25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我局20xx年度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总结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成立了由局长黄康任组长,副局长李成军、李鸥任副组长,相关股室人员为成员的局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协调工作机制,各项目股室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对所实施的项目工程及时开展自查自纠,确保举报投诉渠道畅通,避免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
一是安排相关股室工作人员,采用送法律法规上企业、现场讲解宣传、举办咨询宣传活动等方式,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在广大农民工中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他们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营造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
二是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按照雅府发〔20xx〕39号文件规定,建设企业在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前,应当在项目实施地银行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将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的工程款中不低于15%的资金预存入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并向银行书面承诺该账户资金只能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挪作他用。我局要求各施工单位按工程项目合同价的5%向指定的银行专户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后,方可进场施工。
三是推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按川人社办发〔20xx〕180号规定,结合本部门实际全面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使用农民工工资卡等8项工作内容。督促各施工企业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职工花名册、考勤记录,建立健全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台账、工资支付台账,编制实名制工资支付表,切实实行两款分离实、“一户两牌三表”等规定,对企业劳动用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日常动态监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四是强化项目资金管理。为了不因工程款不能及时支付而影响农民工工资的发放,我局强化工程管理、确保工程款支付及时准确,按照合同约定,加强工程验收和计量支付管理,加快工程款结算支付进度,加强对施工单位财务监管力度,督促及时清算支付材料款、设备租赁费、农民工工资等费用。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企业,我局对其招投标资格、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等进行限制,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加石漠化治理项目建设的资格。
在实际工作中,我局主要采取以下方式检查农民工工资发放问题:
一是在每次项目检查过程中深入工地通过向项目实施地乡(镇)人民政府、村两委会、及农民工调查了解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
二是在每期计量款支付前,施工单位提供民工工资发放花名册并在当地乡(镇)政府公示栏公示,我单位对花名册上面每个人进行电话核实并向他们公示举报电话。
20xx年度我局严格按要求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按要求参加县联席会议,按时报送各类总结报表,本部门无农民工工资拖欠,无重大群体性的事件,自查无扣分。
农民工工作总结汇报篇十三
(一)积极争取大竹县政府阳光办的支持,强化农民工培训工的领导与管理。
农民工属于多行业、多工种范畴。因此,农民工培训是一项社会性、系统性工程,必须要有政府的参与和领导,才能使农民工培训和就业转移工作做到健康有序、卓有成效。基于此,我们根据阳光培训文件精神,主动做工作,并向大竹县阳光办汇报申请,取得支持。20xx年6月1日学校在原就业指导、培训中心基础上增加工作人员,成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岁昌学校阳光培训工程点”由学校常务副校长吴玉姜直接领导,并在招就办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导机构的确立,为顺利开展农民工培训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摸清情况,开展宣传,落实工作。
自今年10月份大竹县政府以候委农办文批准成立我校农民工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后,我们在全市范围开展了农村富余劳动力及就业现状和教育培训资源调查,通过调查,摸清和掌握了我市农村劳动力资源和与之有关的培训资源情况,为正确指导全市开展农民工培训工作提供了科学可靠的决策依据。在此基础上学校利用暑假这段时间学校在教学和教学设施相对空闲的有力条件,同村干部和企业建立密切的联系,并同多家企业建立订单式培养关系,尤其是取得了企业人力资源部门的支持,在整个培训过程中他们参与完成培训学员的招生工作,并积极介入具体培训工作,学校负责组织具体的培训上课工作,企业承担学员相应专业的操作技术指导以及实训岗位的提供,这个阶段完成了绝大部分的培训(共培训机电专业三个班次,学员3百多人)和就业安置工作,并积累了农民工培训工作的经验,在之后暑假结束的学期初一个月时间中又开展了种养和计算机两个专业100多人的培训班,向这部分即将走向社会的新的劳动者传授怎样操作具体的技能、如何适应社会、怎么保护自己,增强了他们的就业本领。并在实训工作进行的同时完成了所有参加培训的学员的就业安置工作,安置率100%,目前培训中心对暑假三个班级的就业跟踪情况显示,就业率巩固率超过了97%。
(三)精心组织实施,开展培训工作和转移就业工作。
在农民工培训具体实施过程中,我校从自身情况出发,充分整合职业教育培训资源,建好农民工培训基地。利用职业学校教育资源优势,和周边企业联合开展农民工培训的招生工作,企业需要具备一定劳动技能的人力资源,我们需要企业为学员提供就业岗位以及操作型的教师,校企签订订单式联合培训工作,邀请福州市区部分企业的行业专家到我们的培训课堂授课,这些生产一线的教师熟悉操作生产流程和具体生产技能技巧,他们现身说法,以师徒的务实培训方式和在生产岗位上手把手地教会学员掌握一门具体的劳动技能,即达到了开展农民工培训的基本目的,在此同时学校还采取灵活多样的办学形式(如把培训班办在市中心方便学员上课,实训课安排在就业企业实际生产岗位上),加大了岗位实训的力度,力求培训的实际效果,在具体岗位上掌握具体的操作技能。在扩大农民工培训规模的同时,也积累了大量的培训经验,不断提升农民工培训质量。这些培训工作都是在和农村干部以及用工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完成,在目前劳动力匮乏的用工环境下,培训中心的.这些工作获得企业的欢迎。因此培训结束之后的安置工作顺理成章,安置率达到了百分百,之后的就业跟踪情况显示这些学员的就业情况稳定,平均工资超过900元。参加培训的农民工都表示了较大的满意度。
(一)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们前几个月农民工培训工作在各方努力配合下,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培训招生工作依然还是今后培训最困难的工作。这些问题集中反映在农村劳动力对培训工作的认识上的不足,更重要的是我们在阳光工程深入宣传工作做的还是远远不够,在深入开展阳光工程农民工培训工作的同时,我们也遭遇了深入农村宣传费用高效果不好的实际情况,因此学员的招生工作依然还是今后工作的难点,一些农民工对培训学习和培训毕业证存在无所谓的态度,认为企业急需人力是事实,因此学员更加注重培训机构介绍“好的工作”,所以阳光工程的宣传以及让农民工明白提高务工的质量还是应当先提高自身的素质和具体地掌握一门生产技巧的道理,因此,我们的招生宣传工作还应当做得更加深入细致一些,和一些信誉好,效益好的企业结合更加密切一些,充分了解企业急需怎样的人才,农民工需要怎样的务工环境,在具体的培训工作中,我们只有解决了这些问题,农民工培训才能真正有效开展下去。
第二是培训的经费还是十分的有限,不能在一些人力资源紧缺的行业开展更加深入的培训工作,为农民工上岗前提供的专业知识培训,尤其是岗位实训的指导工作,例如汽车美容和家居服务等,这些行业急需能够掌握一定操作技巧的,具备一定的礼仪知识和较好的敬业精神务工人员,但是这些培训工作需要时间较长,学习的内容较多,费用相对较高,今年,我们尝试开展了这些专业培训,就遭遇了经费问题,我们非常遗憾没有能够为学员提供更加细致的培训内容,因此这些专业的培训,既要邀请较好的有丰富的就业一线操作经验的老师以及提供具体的并且是针对性的教材,又要控制紧张的培训费用,培训工作开展得相当艰巨。
(二)今后要做的主要工作。
一是要积极争取县阳光办对该项工作的支持,增加对农民工培训经费的投入;
三是利用学校现有的招生队伍以及每年的招生工作,在做好学校招生工作的同时也做好学生家长以及他们周边人群的宣传工作,将阳光工程农民工培训的精神扩大到全省各个农村村落,同时利用省级重点职业校现有的就业资源网络和长期合作的就业单位资源为农民工做好实训和就业安置工作,扩大富裕劳动力输出工作的宣传力度。
在明年的具体培训工作中,无论培训招生、培训教学(授课、实训)、就业工作中都应当加强同兄弟学校的交流和学习,加强学员和用人企业每月一次的就业跟踪工作,及时总结和检讨培训工作的不足。在招生和就业两块工作上要细化工作,以务实精神切实做好具体工作,争取更好地完成年度培训计划,为农民工和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
农民工工作总结汇报篇十四
20xx年,我区始终将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有关政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措施方法,完善制度机制,全力予以抓紧抓实抓好,有效杜绝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了全区和谐稳定大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
我区解决企业工资拖欠联席会议第一时间安排部署了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有针对性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实施“三查两清零”,确保政府工程项目无欠薪,防止欠薪隐患累积到年底。
(一)对排查发现和投诉举报的欠薪案件,发现一起,登记一起,解决一起;
(四)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根据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实行差异化缴存,推行银行保函等第三方担保制度,规范工资保证金收缴、使用、退还办法,实现及时收缴,按时退回。
(五)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工资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推动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等相分离。
(六)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查明违法事实,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对符合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列入条件的,特别是移送公安机关的欠薪案件,一个不落,全部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并按时推送,实施联合惩戒,达到问责一人警示一批,震慑一片的社会效果。
(一)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结合农民工工资支付季度排查工作,对全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支付完情况进行全面清查,重点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有企业作为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工程项目,有欠薪记录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检查。20xx年11月20日至20xx年2月3日,我区对33个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检查,其中政府投资项目21个,其他项目12个。经检查,未发现欠薪情况,也未发生重大违法案件或因欠薪被列入“黑名单”的情况。
(二)规范执法程序,健全巡查机制。为规范巡查工作,突出专项行动效果,此次行动在原有的日常巡查机制下,健全了前期摸排梳理、中期现场巡查、后期督促整改机制。建立健全了工作台账,按照治欠保支工作规定,采取现场询问、资料核实、台账核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花名册更新不及时,台账内容不完善、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等问题,立即要求各项目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检查人员认真填写检查登记表详细记录各项目存在的问题,由联席办、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业主单位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时效,优化整改方案,确保整改效果发现有涉嫌欠薪的行为立即启动执法办案程序,依法快查快处,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施工企业在银行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门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到20xx年底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覆盖了100%以上在建工程项目。
(四)推动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健全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记录,明确用人单位对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责任,到20xx年底,实名制管理覆盖了100%以上在建工程项目。
(五)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鼓励实行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工资的办法,到20xx年底,实现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的工程项目达到了100%。
(六)加大宣传力度,畅通维权渠道。以根治欠薪行动为契机,广泛宣传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场处理了欠薪案件20余起,解答咨询群众200余人次,增强了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意识,提高了农民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营造了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畅通劳动者举报投诉渠道,劳动监察安排专人负责接待举报投诉事宜,设立投诉电话,及时受理、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全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健全农民工维权公示牌制度,切实发挥举报投诉案件联动处理机制。
(一)建筑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不够规范,农民工维权意识淡薄。部分工程项目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资料不够完善、用工不规范。部分农民工维权意识差,平时不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发生欠薪投诉甚至不能提供相关工程、业主和施工单位名称。
(二)垫资修建问题。部分工程承包合同约定按工程进度拨款,工程未达到要求进度,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工程达到工程款拨付时间节点,但建设单位久拖不结,此期间的所有费用均由施工单位垫付,有不能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风险。
(三)工资结算问题。部分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结算方式为计量计价,工资发放时,因工程质量验收等问题无法及时核定工作量和实际工资金额。
(一)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农民工思想和法制教育,引导和规范农民工自觉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完善工程项目宏观治理基础环境;加大项目管理人员业务指导力度,提升项目劳资管理整体水平。
(二)健全制度,完善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机制。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抓好工程项目审批、资金拨付、施工过程结算等监管,抓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总承包企业直接发放工资、按月足额实名实人发放工资、政府工程项目零欠薪、实名制管理、劳动合同签订等核心措施的落地落实。运用行业监管手段,促进工程款和工资及时结算发放。
(三)完善欠薪预警处理机制和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完善欠薪预警处理机制,按月排查掌握项目和企业工资支付情况,强化分析研判,发现欠薪隐患线索要及时预警并做好案件、事件防范工作;要建立和完善应急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我区应急联动办案机制建设,核实涉及人数,查明真实诉求对确属欠薪的,要依法从速妥善处理;对不属于欠薪的,要依法做好引导、温控工作,确保相关问题早发现、早通气、早核实、早处置。涉及欠薪事件信息的上报或通过信息化手段登录、传送、报送等,要按照人社部门核实口径,据实上报或登录、传送、报送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严厉查处拖欠工资违法行为,持续推进信用惩戒体系建设,使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农民工工作总结汇报篇十五
以来,根据我乡大量劳务输出和失地农民需要就业的实际,我乡确定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统筹城乡社会发展战略,着眼长远,立足当前,以农民得实惠为出发点,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各方参与、创新机制、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全面实施农村劳动力培训素质工程、进一步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拓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渠道、加快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和城镇转移、为现代化建设提供人力资源为目标,把加强对农民的技能培训,提高农民的就业竞争力,实现农民向第二、三产业转移作为我乡党委和政府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长期工作任务来抓。
下面就我乡一年来开展农民就业技能培训的工作向大家做一汇报。
实施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是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前提和基础。而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关键在于加强对农民的素质培训。大力开展多形式的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对于促进农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具有重要的作用。一直以来,我乡党委、政府对农民素质培训工作都非常重视,每年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积极争取农林局、局、劳保局、培训中心等部门支持,请专家来我乡举办农民素质培训班。为了举办好每次的农民素质培训,我乡都专门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对培训事项进行详细的研究和严密的部署,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落实责任,以切实加强对农村劳动力培训的组织、领导,为扎实推进我乡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广泛,营造氛围,提高农民参与的积极性。
农村劳动力培训工程是一项从根本上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提高农村人口整体素质的长期性工程,因此我们在培训工作开始前,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的强大声势和良好氛围。通过各种会议、广播、标语、板报等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就业形势、就业政策、培训措施和办法,先后召开相关会议五个、广播10次、张贴标语110条、悬挂横幅50条、刊出专题板报11期;同时还通过村干部进行深入的宣传,以提高农民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广大农民了解就业培训的重要性,引导农民积极参加就业培训。由于宣传到位,老百姓对于这种“政府出钱,个人受益”的培训方式显示了极大的热情。今年夏天举办的电工培训,在没有空调和电风扇的情况下,百姓顶着38度的高温,苦学20来天,却没有一个人缺课。据,一年来举办的各类职业技能和农业科技知识等培训共5期,期期爆满,受培训农村劳动力人数达461人次。
三、因地制宜,注重实际,提高农民培训工作的实效性。
我们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紧扣劳动力市场变化和用工单位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作。制订切实可行的培训方案,使参加培训的人员都能及时参加培训,保证了培训的质量。在培训内容方面,以紧贴生产实际,突出基本技能和先进实用技术,注重培训效果。在培训方式方面,以集中授课与分散培训相结合,紧紧围绕“方便、有效”的原则,提高农民参加培训的便利性,降低农民参训成本。在时间上,从顺泰人民的生产和生活习惯出发,充分利用农闲和夜间时间。在培训地点的选择上,则以乡委党校为集中培训点,并尽可能就近培训对象或送培训下村,服务上门,确保了培训的到课率。由于安排合理,群众参陪积极性高,7月举办的三期农民就业技能培训班,265名参培人员全部通过考试拿到了专业技能证书。
四、积极筹划,充当红娘,确保农民培训学以致用。
搞好农民技能培训,仅仅是就业工程的开始,要真正实现农民重新就业,还必须做好引导和牵线工作。因此,我们不只是就培训而培训,还积极同各部门、单位联系,当好红娘。8月12日,家政服务培训班结束的当天,参加的学员中,就有12名成绩突出的妇女被温州家政服务列入安排就业名单。截止去年底,已有21名参加家政服务培训的妇女和12名参加电工培训的群众解决了就业问题,享受了农民素质培训的成果。
通过一年来的培训工作,我们发现,农民要求致富的心情非常的迫切,农民素质培训工作确实是得民心顺民意的一项实事工程。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寻求各单位、部门的支持和协作,进一步拓宽培训内容,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确保农民素质培训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提高农民就业技能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同时也希望在座的各位,对我乡的工作给予更大的支持,谢谢大家。
农民工工作总结汇报篇十六
我县是江南有名的“鱼米之乡”,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传统农业产业受到强烈冲击,受多种因素制约,至使我县至今仍是国家重点扶贫县。20*年初,县委在谋划全县发展蓝图时,一方面将招商引资、强攻工业、发展城镇作为主攻方向,另一方面将劳务输出、发展特色农业、加快农民向城镇转移步伐作为强县富民的重要策略。根据县委这一决策,县政府于20*年5月成立了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三名副县长为副组长的“xx县城乡劳动力统筹就业培训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劳动保障部门(就业局),主任由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农业局、经贸委、就业局、政府办主要领导担任,各乡镇明确一名乡镇领导分管劳务培训工作,每个乡镇成立劳动保障所,其工作人员报县城乡劳动力统筹就业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20*年6月出台了《关于做好20*年度农民工培训工作的通知》;20*年7月制订了《xx县城乡劳动力统筹就业培训实施方案》;20*年8月制订了《实施阳光工程,加强农民工培训的通知》。这一系列文件的出台,为推进我县农民工就业培训的进程,促进全县农民转移就业的工作力度提供了组织保障。
我们坚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思想,按照《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推动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县域大、人口多、劳动力转移任务重的实际,研究确定培训原则:
一是坚持因地制宜,按需培训的原则(即订单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
二是坚持引导性培训与岗位技能培训相结合的原则,提高劳动力的综合素质。
三是坚持短期培训与学历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构建城乡劳动者教育培训合理的层次结构,满足市场对不同层次人才的需求。
四是坚持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相结合的原则,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
做到有组织、有目标、有计划地培训是实现农业大县农民转移目标的重要手段。20*年,我县确定的培训目标:一是大规模提高农民工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二是大规模提高农民工就业竞争的水平和能力;三是大规模提高农民工社会道德意识和法制观念。
根据我县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数量,明确了培训目标和计划,实施了农民工培训工作“百、千、万工程”,即:通过培训使百名创业者进入“小老板”行列;县就业训练中心直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1000人;社会力量和用工单位共同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培训达到一万人。整个培训工作做到四个为主:一是培训期限以短期为主;二是培训形式以技能为主;三是培训内容以实用为主;四是培训方向以订单上岗培训为主。
经省就业局批准,我们确定了以基础较好的县就业训练中心、县希望电脑培训学校、县技能培训学校等民办培训单位作为我县再就业培训基地和劳务输出基地。同时,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将xx县职教中心作为我县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的培训基地。县就业局组织的技能培训公共科目均由县职教中心负责实施,在县职教中心尚未配备相应的专业培训器材之前,由就业训练中心负责专业科目培训。
为了整合资源,发挥整体作战优势,我们形成了相应的培训机制。首先,由县城乡劳动力统筹就业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县城乡劳动力统筹就业培训办公室协调,各有关部门做好各自的工作并负责培训计划的制订、培训内容的审核和经常性监督管理工作。其次,各乡镇政府负责被培训人员的选送,确保培训对象落实到人,并把这项工作列入乡镇政府主要领导政绩考核内容之一。三是县政府各部门形成协调合作机制。
如:县农业局负责阳光工程的项目方案拟定和组织实施,建立项目档案;县科技局负责对农民实用性技术培训的指导;县经贸委、建设局、环保局和工业园区办公室负责做好用工单位接收和服务工作,及时提供用工信息;县就业局负责统筹协调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和就业安置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落实补助资金的筹措和工作经费安排,监督检查资金使用并制定资金管理方法;县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各类培训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县物价部门对培训人员收费实行监督;县就业培训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就业培训工作统筹安排,建立统一、有序、规范地实施培训计划和工作机制常规动作等。
一是把培训班搬到农村乡镇。为了就近就地为广大乡村劳动者提供快速便捷的服务,我们采用把培训班搬到乡镇,通过乡镇劳动保障所把技能送到农民家门口。二是把培训班办到企业中去。为了积极推进农民工就业培训工作,进一步巩固招商引资成果,努力为县工业园企业用工提供服务,我县把就业培训工作与工业园区企业用工需求紧密结合起来,形成与企业联办培训的机制。
20*年4月1日,县劳动保障部门组建“企业用工服务办公室”,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制订企业招工计划,协助企业招工,协调招工事宜,提供劳动力服务,帮助企业实行“人性化”管理等工作,为企业就业、培训提供了全方位服务。利用园区企业的场地、设备、技能指导师资,与企业联办农民工技能培训班,20*年,我们采用上述办法,有效地培训了一批又一批农民工。
我县劳动力转移培训的经费来源主要是上级下拨的专项资金和县本级财政安排的配套经费。在整个培训过程中,培训单位不得收学员的培训费用。所有培训费均从上级专项经费和县财政配备经费中解决。为了巩固我县招商引资的成果,更好地发挥劳动力资源配置在招商引资中的促进作用,县政府对城乡劳动力统筹培训后被县内用工单位吸纳的人员,实行下列优惠办法:
(1)劳动者全程免费培训和免费介绍职业;。
(2)城乡劳动力统筹就业培训人员培训期满后在本县企业受聘的,前三个月内最低工资每月不得少于350元。并强调提出:用人单位在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前提下每月不得少于210元。若所发工资低于每月350元底薪者,其差额部分由政府补贴。
(3)凡经培训的人员被县内用人单位吸纳后,均给予一年的社保补贴。
(4)经县领导小组批准后,农民工就业培训中确需开支的其他费用,均由财政负担。
在学员待遇方面,我们规定:所有学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由县就业局统一发放结业证书,同时,也可参加全国通用技能等级考核,获得全国通用的技能等级证书;阳光工程项目培训由县职教中心发给结业证书;学员结业后,由xx县就业局职业介绍所和县级教中心负责全部推荐就业,就业去向以本县工业园区用人单位为主;学员到县外就业,不受限制,来去自由;本县用人单位招工时凭结业证可优先得到安置和享受政府规定的其他优惠待遇。
(一)有的部门和乡镇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意义和作用认识不够,缺乏劳务经济观念和劳动力培训社会化服务观念。没有把农村富余劳动力当作发展农村经济的重要资源来开发,为农民工服务的意识不强;县乡配套投入能力有限,致使基层农民工培训远远不能满足现实的需要。
(二)农民要求培训的积极性还不高、主动参与培训的意识还不够强。有的农民存在着“故土难离,不肯走出去;温饱即满,不愿走出去;没有门路,不会走出去;缺少技能,不敢走出去”的落后思想,甘于贫困,甘于落后,缺乏通过培训走出去打工创业的信心和决心,在培训方面舍不得花时间和金钱。
(三)资金的缺乏仍是阻碍当前我县大规模开展农民工就业培训的重要因素。我县对农民工的培训工作从20*年开始启动,当年投入到培训方面的硬件建设资金及培训经费尽管达38万元,但仍明显不足,大部分经费需通过到省就业局投标解决,县、乡两级因财政紧张很难全部落实解决农民工就业培训配套经费。
(四)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低影响农民工参与技能培训。农民工多数是通过亲带亲、邻带邻、友带友的方式到外地务工,有的甚至是个人盲目瞎找,没有经过系统的择业指导、就业培训,不具备针对性、适应性的劳务输出能力。而这些人由于组织松散,很难集中开展培训。
(五)技能性培训师资贫乏。改革开放以来,我县具有一技之长的技能人才:如制造业、纺织缝纫业、机械电子业、电气电焊业、计算机软件开发业、养殖畜牲业等方面的大批专业技术人才,因本地工业不发达而纷纷到沿海发达地区创业和参与经济建设,从而给我县农民工技能培训方面留下不少师资难题。
(六)就业培训的“硬件”建设滞后。我县现有培训农民工的场所小、规模小,布局不合理,功能不配套,很难适应城乡统筹就业培训的需求,难以发挥“一站式”全方位培训服务功能。
(七)职业教育滞后。目前我县作为一个拥有百余万人口的大县,无一所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也仅一家,职业中学、职教中心等机构,目前从事的教育也都是一些常规性、课本式的教育模式,其针对性、实用性不强,无法承担大规模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任务。
通过一年多来实践,笔者认为: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必须以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促进农民增收为目的,以合理配置农村劳动力资源、满足城市和企业用工需求为重点,以内转、外输为基本途径,以就业市场为导向,以提供优质服务为保障,努力形成“政府引导、部门协作、面向市场、服务企业”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新格局。
进一步强化领导,推进工作。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的面广、量大,行业和工种多,仅仅依靠几个职能部门和培训机构是难以完成这项使命的,必须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要把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整体目标,坚持把发展劳务经济作为一项产业来抓。要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中的具体问题,并把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位。加强督促检查,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绩效作为相关部门和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上的质量、上水平。
二是进一步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广告舆论,在全社会营造“打工致富”、“创业光荣”的浓厚氛围。同时,通过典型、示范引导,使广大农民切实认识到“外出打工能挣钱,参加培训挣大钱”,从而使农民树立全新的就业、培训观念,对自身参加培训充满热情、兴趣和责任,提高农民工参加培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投入性。
三是进一步加强网络建设,完善就业培训体系。按照“专业化、制度化、社会化”的要求,加快我县劳动就业培训机构建设,建立以就业培训和公共职业介绍为一体,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综合性相结合的大型培训基地,为农民工提供面对面的服务。按照“六到位”要求(机构职能、人员编制,经费、场地、工作和制度)进一步加强乡镇劳动保障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保障机构在农村劳动力培训和就业服务等方面的作用,有条件的乡镇可在行政村配备劳动就业协管员,以便更有利于摸清我县的劳动力资源情况,逐步形成县、乡、村农民工培训三级网络。
四是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整合资金资源,落实农民工转移培训专项资金。将阳光工程,工业基金中用于安排企业人才用工培训方面的资金,现根据上级相关要求同级财政安排对农民工实施免费培训的资金一起整合在一起,集中使用,便于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
五是进一步注重实效,提高质量。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要坚持实用、实际、实效的原则,走“教育同市场接轨,培训同市场挂钩”的新路子。在教材开发上,既要讲究规范、统一,又要立足于农民自身的实际和要求,编写一些以卡通式、操作说明式、流程图示等农民一看就懂、一学就会的“乡土”教材.
在培训内容的设置上,既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又要适应农民转移就业的现实需要,多实践操作,少理论学习,确保受训人员学有所获、学有所用,快速掌握一门以上实用技能;在培训方式上,要采取学员分散学与集中学相结合,短期技能培训与长期职业教育相结合,真正做到“以就业指导培训,以培训促进就业”。
六是进一步突出特色,打造品牌。品牌就是形象,就业是无形的资产。要以市场需求为依据,以本地农村劳动力转移特点为基础,积极打造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劳务品牌。要按照“设置一个专业,开发一种资源,建立一个基地,形成一种产业”的工作思路,结合自身的培训优势,主攻1-2个优势专业。要按照“先培训、后就业”的思路和“合格一个、输送一个”的原则,切实把好输出人员品德关、身体关、技术关、文化关,切实做到不培训的不输出、培训不合格的不输出、有劣迹行为的不输出、手续不健全的不输出,逐步树立劳务的品牌形象。
农民工工作总结汇报篇十七
我来自夷陵区分乡镇天坑村,现在养殖山羊150多头,2012年成立了农宝养殖专业合作社。经分乡畜牧兽医站推荐,我非常荣幸能参加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班的学习。在班级中,承蒙大家的信任,推选我为畜牧一班的班长。
在这几天的培训时间里,我深深体会到老师的精心施教,班主任的热心组织,领导的关心问候。时间转瞬即逝,胜利的凯歌虽然敲响了第一阶段培训结束的钟声,但我却不能忘却领导的关怀,不能忘记老师生动的演讲,只因才疏学浅,不能将所有的感触言表于纸上。
本次培训机会,学员们都很珍惜,风雨无阻,在忘我的学习境界里,完成了一个由农民到学员的角色转换,实现一个由普通农民向新型职业农民成长的历程,虚心、诚恳地学习各项培训内容,学习的激情如久旱的甘露,老师生动的讲解如同我们精美的午餐,课外的文体活动增加了我们学习的趣味,可谓五彩班斓,百色百味,感谢他们的给予,感谢他们的奉献,让我们在享受中增长知识,在快乐中增长技能。
在这里,我们刚刚熟悉,虽有一万个舍不得,我们还是要到回到各自的生活地方,要学以致用,用所学的科学技能解决我们实际生活中遇到的.新问题,更好的回报对我们满怀期望的农业局领导,服务社会,服务身边的人群。我期待,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的学习,让我们再相逢。
借此机会,我要代表全班感谢区农业科技培训中心领导及全体工作人员对这次培训班的精心组织和生活上的悉心照顾,感谢农业局、畜牧局、区畜牧技术推广站等各级领导对全体学员的关心和关爱,感谢各位老师对学员的辛勤授课和辅导。
农民工工作总结汇报篇十八
柴井乡乃仪陇县城的所在地,地处南部、蓬安和仪陇交界地带。近年来,柴井乡政府紧紧围绕构建"教育服务中心"发展战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省、镇有关新型农民培训的文件精神,以服务经济社会为宗旨,按照"社会发展坚持教育优先、改善民生坚持就业优先"的工作思路。
将新型农民培养作为新农村建设的切入点和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突破口,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制度和创新运行机制,推动我镇新型农民培养培训工作广泛开展,全镇劳动力人口素质普遍得到显著提升,有力地促进了我镇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进程.现将我镇近年来新型农民培训工作总结如下:
1、提高思想认识、健全组织机构.镇政府成立了由镇长王伟任组长,副镇长罗志远任副组长,相关学校校长为副组长的农民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培训工作的组织、指导和检查.20xx年为推进我镇职业教育又好又快发展,争创全国职业教育强镇,我镇出台了《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明确了职业教育发展方向,制定了工作措施,为农民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政策保障.
2、将农民培训工作纳入到全镇发展规划.近几年来,镇政府始终把新型农民培养培训工作纳入到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总结.在镇新型农民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下,相关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分工明确、职责到人,已经初步形成了优势互补、协调联动的分工运行机制.
3、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围绕我镇新型农民培养培训工作目标,镇领导小组制定了《柴井乡新型农民培训工作长远规划》,每年都出台详细的《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了各项工作的负责人、完成标准和完成时限.为加强对成人学校的组织管理,建立了成教专干月例会制度、培训活动月报制度、专项工作调研与督导检查制度、年终考评和表彰奖励制度,指导成人学校走上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4、农民培训资金足额拨付到位.近年来我镇按省定生均标准足额向公办职业学校拨付经费,城镇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比例达30%,按常住人口人均不低于1元的标准,每年拨付成人教育培训费,用于办学用费和参培农民的差旅费。
1、发挥成人学校的龙头带动作用.成人学校在搞好在校生专业课教学的同时,每年都组织3-5次大型农民技能培训活动,围绕电工、种植、养殖、计算机、农机维修等贴近农民生产生活的专业技能进行集中培训;组织有经验的专家、教师下乡进行实地指导,将专家讲座搬到田间地头.承担"新农村建设双带头人培养工程",开展送教下乡活动,组织开展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学历教育培训近千人.
2、发挥乡镇成综校培训的广泛辐射作用.各乡镇、村成人综合学校,通过聘请专家现场教学、集中办班、典型示范等形式,每年组织4次大型农民培训活动;同时广泛坚持开展了"科技一面墙"、发放科技明白纸、科技赶集、播放光盘等形式,将广大农民关心需要的技能和知识及时送到他们身边,对于提升农民综合素质、帮助农民发家致富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编写了"绿色证书教育"乡土教材,每年免费向初三学生发放,做到了有教案、有作业、有试题、有成绩单。
近年来,我镇每年多次举办各种形式的大型,培训内容包括养殖、种植等方面,培训类型包括技能培训和引导性培训等,培训方式有长班与短班、集中于分散,内聘与外聘等多种方式。不仅给农民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也极大地提升了农民的整体素质,村风、民风明显好转,广大青壮年劳动力都积极学习,希望能早日发家致富,"学技能,长本领"蔚然成风,成为促进我镇新农村建设的助推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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