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养老工作实施方案(热门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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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养老工作实施方案(热门21篇)
时间:2023-11-18 04:31:10     小编:飞雪

通过制定合理的方案,可以更好地组织和管理工作。方案的有效性需要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和协商,取得大家的支持。接下来是一些建议和技巧,希望能对大家的方案制定提供参考。

居家养老工作实施方案篇一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xx市人民政府推进民政事业综合配套改革合作协议》、全国老龄办会同国家发改委等十部委联合制定的《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xx省民政厅《xx省居家养老服务示范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推进实际情况,为完善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修订本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满足我市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为目标,以保障老人群体中的失能老人和特殊群体老人为重点,坚持社会福利事业社会化的改革发展方向,积极构建政府主导、社区参与,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照料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多层次、多类型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引入社会资源,鼓励养老服务市场竞争,从而为老年人提供周到、便捷、高效、体贴的专业化服务,不断提高我市社会福利服务的整体水平,促进我市养老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一)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原则;

(二)坚持政府购买服务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原则;

(四)坚持专业化居家养老服务与社区义务服务、邻里互助相结合原则;

(五)实行统筹规划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原则。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托社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一种服务形式。它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是我国发展社区服务,建立养老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

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面向深圳所有居家老人。政府对xx户籍失能老人和特殊群体老人给予补助。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内容以“立足社区、面向老人、专业服务”为特点,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服务、日托服务、心理咨询、精神慰藉、临终关怀等。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载体实行多元化,政府不直接提供服务,鼓励、推动民间化市场的发展,由市场根据老人需求提供服务。

对具有xx户籍老人群体中的失能老人、特殊群体老人(以下简称“受助人”),政府实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享受补助的条件、标准如下:

(一)60岁以上享受低保且生活不能自理(介护)的老人,按人均5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

(二)60岁以上非低保对象但生活不能自理(介护)的老人,按人均3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

(三)60岁以上“三无”老人、低保老人、重点优抚老人按人均3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规定,生活不能自理(介护)的老人指日常生活行为依赖他人护理的老年人,需xx市、区直属医院的诊断证明。

上述标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算。各区也可根据本区的实际情况,按照普惠的原则,对本区有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老人制定补助标准更高的具体政策和措施,其所需经费由各区财政列支。

(一)申请程序。

符合上述条件的老人或其亲友,可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工作站申请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并分别提交如下材料:

1.60岁以上享受低保且生活不能自理(介护)老人提交:

(2)《xx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3)xx市、区直属医院提供的诊断证明;

(4)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2.60岁以上非低保对象但生活不能自理(介护)老人提交:

(2)xx市、区直属医院提供的诊断证明;

(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3.60岁以上的“三无”老人提交:

(2)户籍所在社区工作站或街道办事处提供的证明;

(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4.60岁以上享受低保老人提交:

(2)《xx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5.60岁以上重点优抚老人提交:

(2)重点优抚对象证明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所有提交的资料应按a4纸张规格,并真实可靠。

(二)审批程序。

1.社区工作站初审。社区工作站收到相关申请后,凡申请材料齐备的`应予受理,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含公示时间)。可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形式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申请人应予配合。社区工作站需将申请人的有关情况张榜公布,接受监督。经核实无误后,由社区工作站上报街道办事处。

2.街道办事处复审。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复审,并在5个工作日内签署复审意见,报区民政部门。

3.区民政部门核准。区民政部门收到街道办事处的复审材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准。对同意补助的,发给书面核准通知书;对不同意补助的,书面说明理由。

(三)服务补助资金拨付。

市民政局根据区民政部门上报的情况(核准各类补贴的人数、标准、补助金额等),按季度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资金通过市财政局拨付给区民政部门,由各区民政部门负责本区补助资金的结算、兑换工作。

(四)服务补助发放。

为了保证专款专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以居家养老消费券(以下简称“消费券”)形式发放给受助人,由各区民政部门负责本区消费券的发放和管理。具体管理按《xx市居家养老消费券管理暂行规定》。

(五)管理监督。

1.社区工作站每季度统计本辖区补助的实际使用额。并将检查情况报街道办事处,经街道办事处核查无误汇总,报区民政部门作为继续拨付补助资金的依据。

2.为了保证服务的真实性和了解服务的质量,社区工作站每季度要派员电话或上门回访服务机构、受助人,并抽查服务协议、服务记录本等相关证明材料,以查看是否有弄虚作假情况,每季度的回访或抽查受助人人数不少于本辖区补助总人数的5%以上,并作书面回访记录。街道办事处要定期对服务补助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发放工作质量。

3.市、区民政部门将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的申请、管理使用情况、服务机构的质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与监督。

(一)服务机构的类别。

1.各类社会福利机构;

2.经卫生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和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3.经民政部门登记的社区民间组织;

4.经工商部门批准注册的可以提供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单位。

(二)服务机构的管理。

1.各区民政部门根据《xx市居家养老消费券定点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服务机构进行申请受理、评估、签约等管理工作。

2.鼓励服务机构聘用社会工作、老年医学、护理学、心理学、营养学、管理学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为受助人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三)服务方式。

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康复护理、心理咨询、临终关怀、家政等服务的工作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并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受助人可在深圳市居家养老消费券定点服务机构中自行选定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并签订服务协议。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可自行选择解决方式,如双方协调解决、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

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资金来源按“三个一点”的方式筹集,即市福彩公益金出一点,区财政出一点,社会和个人出一点。具体资金渠道如下:

(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资金,由市福利彩票公益金承担。

(二)各区财政可对居家养老服务补助资金进行配套资助。同时,承担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相关的管理、监督、评估等工作经费。

(三)受助人超出补助额度部分的服务费用,由受助人个人支付。

(四)动员和吸纳民间资本投资兴办居家养老事业,鼓励单位、个人对养老服务业的慈善捐助,促进投资主体、投资方式多元化发展。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居家养老服务是融社区服务和社会福利于一体的社会化服务工作,代表着社会化养老服务的发展方向。各区政府要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并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市民政局要做好相关政策的制定工作,做好全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整体发展规划;区民政部门要制定具体推进措施,做好本辖区居家养老服务综合协调和监管工作;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等相关部门和人员要做好具体组织、审核把关、协调、管理、服务等工作,把该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管理力量,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居家养老服务是一项长期发展的重要业务,具体管理和监督工作任务都很繁重。各区必须增加管理力量,配备人员,以保证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三)精心组织,加强监督。区级民政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作用,要认真组织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要严格把好受助人资格的审核关,既要应补尽补,又要防止虚报、瞒报,以确保受助人的不错、不漏。要加强对服务机构的监督,对服务质量进行适时评估,确保居家养老服务的规范和质量。市民政局将适时组织对全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检查,以保证该项工作的健康发展。

(四)动态调整,实现信息化管理。要建立对享受居家养老服务受助人的动态管理机制,随时调整受助人,以实现应补尽补。要加快我市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工作,逐步实现全市网络化覆盖,建立全市老人信息档案,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管理水平和为老人服务水平。

(五)加强宣传和理论研究。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宣传力度,营造社会敬老、社区助老、家庭养老的良好风气;加强理论研究,重点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立、服务的产业化发展、服务质量评估体系的建立、服务管理和运行机制、社区服务资源整合等问题的研究探讨,为实际工作提供理论支持。

(六)总结经验,创新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是我市开展社会福利社会化改革的一种新探索,各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及时总结经验,研究在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有效对策和措施,以推进全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健康发展。

(一)消费券券只能由受助人用于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受助人或其他人以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消费券或将消费券挪作他用的,应返还已被骗取或已挪用的金额,赔偿相关经济损失,同时被终身取消享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的资格。

(二)服务机构以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结算的,应返还已骗取的金额,赔偿相关经济损失,同时取消其提供服务的资格。

(三)消费券印制单位违规印制、使用消费券的,对造成的损害后果负赔偿责任,同时取消其印制的资格。

(四)其它单位或个人未经民政部门同意,伪造、变造或出售消费券的,对造成的经济损失负赔偿责任。

上述行为,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本实施方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20xx年x月x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的xx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xx号)同时作废。

2.自本方案实施之日起,取消80岁以上的xx户籍老人按人均200元/月标准给予补助(消费券)的规定,变更为发放高龄老人津贴,具体规定按《xx市高龄老人津贴实施方案》执行。

3.为了工作的顺利衔接,保护老人的权益免受侵害。各区民政部门可根据本区高龄老人津贴的受理、发放情况,适当延期对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停止发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的具体日期,最长延期可至本方案颁布日满3个月止。

4.各区须加大工作和宣传力度,在本实施方案公布一个月内,通过小区公告栏及其它公开方式告知相关群众相关政策的改变,同时,尽快开展高龄老人津贴的受理、发放程序。

5.各区民政部门须以书面公告形式告知辖区群众高龄老人津贴开始受理、发放时间和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停止发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的具体时间。

居家养老工作实施方案篇二

日间照料。社区设立日间照料服务室,为老人提供托管照顾、午休餐饮、康复娱乐等日间照料服务。上门服务。服务对象是社区全体老人,重点是年龄超过70周岁的老人、身患残疾的残障老人、患有多种慢性疾病的体弱老人。

志愿服务。社区老年服务社充分挖掘社区现有资源、整合义工、志愿者等社会人力资源建立助老志愿服务队伍,义务为老年人提供照料、精神慰藉、法律援助、政策宣传等服务。

邻里互助。以社区老年服务社为纽带,在邻里之间开展为空巢老人当管家的活动,“生活管家”负责老人日常生活服务,与老人聊天,陪送看病,打扫卫生等等。

居家养老工作实施方案篇三

根据区纪委办公室《关于开展“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独生子女奖扶金、残疾人等级评定”三领域专项治理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切实提高居家养老服务水平,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研究制定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坚持规范管理,认真防范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中的履职风险和廉政风险,严肃查处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进一步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机制和制度,全面提升居家养老服务管理水平,切实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为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民政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养老科、财计科、各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民政负责人为成员的区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养老服务和慈善事业促进科,科室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一)全面排查各项工作制度执行情况,切实防控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中的履职风险。

对居家养老服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切实查纠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工作中可能存在的政策宣传不到位、对象认定不精准、资金使用不规范、工作流程不合理、动态管理不及时、台账资料不完备、信息公开不充分等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制度漏洞和管理盲区,制订扎实可行的管控措施,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形成完整的风险防控链条。

(二)深入核查腐败和作风问题,从严查处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对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全过程进行深入核查,看在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资金使用、养老服务组织履行合同、第三方机构考核评估中是否存在违法违纪问题;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工程项目管理、专项资金使用等方面是否存在以权谋私、虚列套取、私分贪污等行为。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根据问题情节和性质,及时移交镇(街道)纪检监察部门或区纪委监委严肃问责。对核查中发现的不作为乱作为情节严重的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督促各镇(街道)及时调整岗位。

(三)积极开展“线上+线下”监督管理服务,促进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信息化、精准化。

充分发挥“泰有福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和“社会救助综合平台”的作用,开展“线上+线下”监督管理服务,督促各镇(街道)、村(居)依托“泰有福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及时做好服务对象的录入、核销和督查工作;督促养老服务单位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上门服务,提高服务质量;督促区老龄协会以信息化督查、人工抽查核实相结合,加强对养老服务单位督查评估,进一步提高居家养老服务质效。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x月x日前)。

制定《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专题部署,明确工作纪律和要求,并通过广播、网络、村(居)务公开栏等方式,大力宣传居家养老服务政策,引导公众关注、参与和支持居家养老服务专项治理行动。

(二)自查摸排阶段(20xx年x月x日前)。

各镇(街道)、村(居)和养老服务单位对照工作重点,认真开展自查,一查工作制度执行中的风险点,提出风险防控的建议和要求;二查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主动上报的,根据规定从轻或减轻处理;自查自纠情况x月底前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核查督查阶段(20xx年x月x日前)。

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抽取相关人员组成核查组,会同区老龄协会将围绕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各镇(街道)、村(居)、养老服务单位居家养老服务管理情况分组进行核查督查。

(四)成果运用阶段(20xx年x月x日前)。

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按规定及时移交镇(街道)纪检监察部门或区纪委监委严肃问责。全面梳理居家养老服务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风险点、薄弱环节和监管盲区,完善居家养老规范管理工作流程。对居家养老服务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并形成长效化机制。

各镇(街道)、村(居)和养老服务单位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今年一项重要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区民政局将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督查,督查情况将纳入年底对镇(街道)的民政工作考核,也纳入对养老服务单位费用结算和合同续签的依据。对督查中发现的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不力、专项整治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责问责。

居家养老工作实施方案篇四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xx市养老服务机构拓展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方案》(xx号)文件要求,推动整合我区优质养老服务资源,稳步推进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工作,打造智能化、便捷化、高品质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政府主导、专业支持、家庭参与”的基本原则,有序推进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不断提升居家养老服务发展质量。

1.政府主导。坚持政府保基本、兜底线作用,综合考虑我区老年人实际需求,聚焦基本养老服务,合理确定试点建设床位数量与规模,遴选连锁化、品牌化、规模化的养老服务组织,满足老年人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

2.专业支持。坚持社会力量在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与服务发展中的主体作用,有效发挥专业化、规范化、品牌化养老服务组织的优势和积极性,规范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提升服务质量。

3.家庭参与。加强宣传倡导,引导老年人及其家属积极参与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与服务,发挥家庭成员照护者作用,共同提升居家养老的功能和水平,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愿望及需求。

通过整合社区医疗、康养、家政、助餐、文化、教育等优质资源,深度运用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推动实现“原居养老”的服务目标和“居家机构化”服务场景,老年人足不出户即可获得居家监护、衰弱干预、长期照护等专业化的机构养老服务,满足老年期全龄段照护需求,形成可推广的运营模式和成功经验。

结合同安区实际情况,遴选具备较好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参与区级试点。以拓展老年人家庭养老床位为主要试点工作内容,到20xx年底前建设200张以上家庭养老床位。

按照行政区域划分为2个片区,大同街道、汀溪镇、五显镇、莲花镇为一个片区,祥平街道、新民镇、西柯镇、洪塘镇为一个片区,开展2个试点服务项目。每个项目在20xx年底前,需完成100张家庭养老床位建设。

家庭养老床位的主要服务对象是居家养老且有生活照护需求的轻度及以上失能等级(含失智,下同)老年人。重点优先保障好本区户籍特困、低保、低收入家庭中有生活照护需求的轻度及以上失能等级老年人(以下简称“政府兜底保障对象”),在此基础上根据机构服务能力范围,为其他有服务需求的服务对象老年人提供社会化服务。老年人的失能等级由第三方评估机构依据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等级标准规范开展评估确定。服务机构需协助各街(镇)、村(居)开展前期筛查摸底工作,建立服务对象数据库。

设置家庭养老床位的服务对象老年人应当具有共同生活的家庭照护者,并由服务机构进行必要的照护培训。孤寡、独居等没有家庭照护者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暂不列入家庭养老床位试点服务对象,鼓励其入住机构养老。鼓励服务机构在开展家庭养老床位服务过程中,同步为更多有需求的活力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活力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不纳入家庭养老床位的补贴范围,符合其他财政优惠政策的,依据相应政策执行。

服务机构应当参照养老机构养老护理员的配比标准,为设立的家庭养老床位配备必要的养老护理员。服务人员以服务机构(含内设医疗机构)的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医师、护士、康复师及社工为主,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师和社区助老员协助配合。服务机构应当与其员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依法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并为所有上门服务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服务机构可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整合资源、强化合作、形成合力。

1.家居改造。由服务机构根据对老年人的评估情况,对老年人居住的卧室、卫生间、浴室、客厅、走廊等关键位置进行必要的适老化和智能化家居改造。安装网络信息服务系统和电子信息服务设备,包括紧急呼叫、语音或视频通话、生命体征监测、感应报警等设备,以及居住环境适老化设施(附件2-3),服务机构对安装的适老化智能化设施设备提供不少于一年质保期并负责维保。服务流程详见附件4。

2.远程监测。服务机构依托信息化系统和智能化设备将家庭养老床位纳入24小时动态管理和远程监护,通过无感式监测实时掌握老年人身体变化和上门服务情况,并提供紧急援助。经老年人及其家属同意之后,可根据需要安装联网视频通话设备。

3.服务项目。家庭养老床位参照养老机构的管理规范和服务标准,为老年人提供全天候、全方位照顾服务。主要服务内容涵盖生活照料、个人护理、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附件1)。其中生活照料服务为必备项目(至少提供3种),其他项目由服务机构根据老年人需求定制个性化服务清单。每天上门服务时间不少于1小时,每月累计不少于30小时。原则上服务半径在中心城区不超过15分钟路程,偏远农村地区不超过30分钟路程,确保及时响应与服务可及。

涉及个人护理、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等医疗诊疗活动的服务项目,要求服务机构(含内设医疗机构)应当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医师、护士、康复等专业人员,并按照开展家庭病床服务相关规定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报备审核手续之后方可开展,其服务对象和居所环境也应当符合家庭病床收治条件。

收费标准在参照当前养老服务市场同类服务价格的基础上,由服务机构与服务对象自主协商定价,按月收取费用,并约定好超出服务套餐(包)之外的单次服务收费方式。服务机构根据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和服务需求,结合服务项目、服务时间、服务频次、收费价格等设置个性化、阶梯式的服务套餐(包)。服务收费应当做到明码标价、主动公示,并在服务协议中予以明确,报区民政局备案。符合财政补助条件的服务对象老年人,由服务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向主管部门申报财政补贴,并相应扣减向服务对象收取的费用。

(一)准备阶段(20xx年x月)。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建设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平台、组建人员队伍并进行培训、采购相关设备。

(二)试运行阶段(20xx年x月-20xx年x月)。2个示范点开展试运行,结合实际运营反馈情况,加强养老服务机构与社区各方的融合,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

(三)经验推广(20xx年x月-20xx年x月)。完成试点家庭养老床位建设阶段性任务,适时总结试点成功经验,进行经验交流和模式推广。

(四)扩大成果(20xx年x月-20xx年x月)。进一步完善试点工作措施,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

(一)密切协作配合,加强风险评估。

区民政局负责牵头开展业务指导和政策指引,指导探索开展符合老年人生活习惯、经济实用、个性多样的家庭照护服务。区财政局负责提供必要的财政支持。区卫健局负责协调提供有关医疗支持。参与试点镇街按照试点方案相关要求,负责抓好试点工作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具体问题。服务机构应为服务对象制定风险预案,在服务前做好各项服务安全预案与事项告知,服务中严格按照机构养老服务标准开展服务,服务完成后及时听取老年人及家属的反馈意见。

(二)定期跟踪质量,开展评估验收。

区民政局和参与试点的镇(街)要加强对试点项目服务质量的考核评估,对试点情况开展多种形式的跟踪、监督、检查、考核,对服务对象老年人及其家属定期开展满意度调查。区民政局配合市民政局适时组织开展全区试点成果评估验收。

经阶段性综合评估,对试点成效显著,且服务对象满意率达95%以上的区试点养老服务机构,由市级财政通过“以奖代补”方式给予一次性奖励。对截至20xx年x月x日,试点服务机构建设运营不少于80张家庭养老床位的,予以xx万元奖励;建设运营不少于100张家庭养老床位的,予以xx万元奖励。建设运营家庭养老床位的数量,以试点服务机构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并实际开展服务、通过厦门市养老服务监管信息平台实时上传服务数据为准。服务对象满意率由区民政局通过随机抽查服务对象、询问了解实际情况确定。

(三)强化财政支持,推进试点工作。

对纳入区试点项目的养老服务机构,由区财政予以下列补贴:

1.建设补贴。本区户籍政府兜底保障对象设置家庭养老床位的,根据实际建床费用,按照每张床位不超过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其中适老化改造补贴不超过3000元、智能化改造补贴不超过2000元。此前已享受我区居家适老化改造补助的老年人家庭,经评估无需进行二次适老化改造的,不再享受适老化改造补贴;确有必要进行二次改造的,合计享受的适老化改造补贴总金额不超过3000元。

2.运营补贴。本区户籍老年人设置家庭养老床位的,按照每人每月250元标准给予运营补贴。

3.护理补贴。本区户籍政府兜底保障对象设置家庭养老床位的,标准不低于入住养老机构的特定服务对象护理补贴标准。按照全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1200元,半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护理补贴。已经享受残疾人护理补贴的老年人,不再重复享受家庭养老床位的护理补贴。

在试点期结束后,家庭养老床位相关补贴政策可以继续执行。有新补贴政策的,依据新政策执行。

居家养老工作实施方案篇五

1、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今年,我社区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本社区实际,以创建“平安社区”为目标,突出固本强基,切实加大防控力度,狠抓防范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夯实了基层基础工作。

认真落实“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加强社区治安防范措施的落实,增强在维护社会治安中的作用,彻底落实“属地管理”的原则,积极推动社区建设综合治理工作。通过一系列防范措施,辖区治安形势得到了明显改善。

2、进一步加大创建平安社会活动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参与意识,动员社区居民积极参与治安志愿者的活动中。

社区动员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居民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在主要街道、居民院落悬挂横幅10余条、张贴宣传标语近百张,使我们的创建平安社会活动宣传教育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3、完善组织网络和规章制度,积极开展群防群治工作。

社区群防群治工作组织健全,上半年我社区共出动义务巡逻队300多人次,社区工作人员每天佩戴义务巡逻袖章下户巡逻已形成制度化。社区居民群众防范意识明显提高,防范力量建设显著增强,上半年未发生一起刑事案件,社区居民群众安全感显著提高,社会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

二、严控重点,确保平安。

1、为加强对流动人口、房屋租赁规范化管理。

通过2020至_月的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工作,明确了我社区的流动人口数据,目前我辖区内登记在册的流动人口为__人,共有出租房屋__余户,为了对辖区内的流动人口进行有效管理,根据上级流管办的要求,我们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纳入长效管理机制,提高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实用性。

2、突出抓好重点对象的管理和服务。

按照《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的要求,加强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特别是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企业法人责任制,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综治工作;着力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青少年法制教育;深入推进“无毒社区”创建工作,继续开展对违规经营的网吧、网站和不健康“口袋书”的整治行动,培植良好的社会风气。

三、深入普法,提高素质。

社区居委会以板报、讲座、宣传栏等形式,结合“五五”普法工作,扎实开展法律宣传工作。切实开展对干部、群众的法制教育,组织辖区居民全面开展“法律进社区”宣传活动,积极开展各项普法宣传工作,营造辖区浓厚的法制舆论氛围,上半年开展法制学习6次,学习《信访条例》《安全、生产法》等。

我社区悬挂各类法制宣传横幅4条,海报6期,出各项普法宣传板报6期,发放各类普法宣传单500余份,组织法制培训2次,通过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增强了社区居民的法律知识,使居民懂得了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重要性,提高了居民依法办事的法律意识。

四、依法调处,化解矛盾。

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按照“及时排查、各负其责、工作在前、预防为主”的原则,建立健全由各有关方面积极参与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真正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责任落到实处。坚持科学决策、落实政策,从源头上减少和避免各类矛盾纠纷的产生。坚持和完善巡回排查制度、情况报告制度、协调调度制度、定期回访制度。

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信息网络,巩固、发展和完善多种形式的人民调解组织,提高依法调解的水平。把各类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稳定。上半年,调委会共调解或参与调解纠纷4起,其中2起调解成功,2起因特殊情况未能调解成功,调成率50%。

五、安全为主,防患未然。

一年来,在全社区范围内开展了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定期不定期的对烟花爆竹安全、危化物品安全、公共聚集场所进行安全大检查,特别是在元旦、春节、“五一”、学校放学上学等特殊期间前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侧重于查找安全隐患,并加大其整改力度,从而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1—6月份社区进行安全检查6次。

社区还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业务知识,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活动。2月份,邀请社区法律顾问给社区工作人员和社区志愿者进行普法讲座;5月份,组织信访信息员培训班;对每一位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知识、应变能力的考核,使社区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对自己辖区内的基本情况做到了如指掌,受到居民的好评和区领导的表扬。

通过这一年的综合治理工作运行,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有许多不足,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镇综治办的领导下,结合我们社区的实际,扎扎实实的开展好各项稳定工作,改正存在不足之处,努力为居民营造一个安定、繁荣、祥和的生活环境。

居家养老工作实施方案篇六

为认真贯彻民政部《关于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的通知》和xx《关于实施改善民生十大工程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开展村(社区)居家养老工作,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立足村(社区)实际状况,以保障社区老年人为重点,以满足社区老年人的生活照料、文化娱乐、康复医疗、体育健身、精神慰藉和法律援助等需求为出发点,组织发动各方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为促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推动和-谐社会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20xx年,已经建成的14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要继续按既定职能正常开展养老服务工作,并且不断扩大服务对象,创新服务内容、方式和机制;20xx年在全市所有的村和社区都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为社区的老年人及老年人家庭开展福利服务,并适当兼顾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努力建成城乡一体化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

(一)建立组织网络。

每个村(社区)都成立由村(居)委会主任任站长,负责民政或老龄工作的村(居)委会成员、村(社区)居民小组长、义工代表为成员的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领导小组,负责村(社区)的居家养老工作,并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工作。服务站及时发放招募倡议书,组建居家养老义工服务队和社区志愿者服务队,并根据队员的特长、职业、年龄等分类登记造册。

(二)调查服务需求。

居民小组长对居民小组内的各类老年人发放《社区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调查表》,对老年人的需求进行调查,并按照年龄分类汇总(如60周岁至69周岁、70周岁至79周岁、80周岁至89周岁、90周岁以上不同类型),对不同类型老人的基本需求有大致了解。同时将空巢独居老人、困难老人、残疾老人、百岁老人的服务需求单独汇总。

(三)广泛宣传发动。

各居家养老服务站要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向居民发放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公开信和招募志愿者义工倡议书等形式,使广大居民了解开展居家养老的目的和意义。发动居民积极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四)健全管理制度。

各服务站要根据实际制定《社区居家养老工作实施方案》、《社区居家养老工作计划》、《社区居家养老工作职责》、《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承诺》、《社区居家养老考核制度》等各项制度,确保居家养老工作有章可循,有条不紊,运行规范。

(五)明确服务对象和内容。

各服务站必须根据老年人需求合理确定服务内容,与参加居家养老服务的单位、个人签订服务协议书。义工、志愿者服务队员认领服务对象后,要签订服务承诺书。居家养老服务站要及时向村(社区)公示结对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收费方式和服务电话等。每次服务后填写服务情况反馈表。

(六)加强指导和监管。

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站的业务指导和监管,督促各服务站正常、规范开展服务。定期组织培训活动,提高居家养老服务站的管理水平和养老服务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通过走访调查、电话询问等多种形式了解服务站开展服务的情况,确保资助资金全部用于设施改造和养老服务等方面。建立年检制度,对符合受助条件的继续完成资助,对不符合受助条件的,停止资助或追回已资助的资金。

居家养老工作实施方案篇七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加快发展我区居家养老服务事业,建立适应发展的养老服务,决定从年3月至年8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为顺利推动这项工作,现制定试点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一)工作目标:建设好两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在办管理处园社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

(二)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人性化服务原则;

2、坚持自愿原则;

3、坚持因地制宜、资源整合共享原则;

4、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原则。

二、服务对象、资料和方式。

(一)服务对象:在这两个社区生活,户籍属管辖的或户籍不在的,但连续居住两年以上年满60岁周岁的老年人,均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其中“三无”、高龄、独居、特困和生活难以自理的老人为重点服务对象。

(二)服务资料:根据老人居家养老实际需求,努力推出亲情人性化的居家养老服务,重点推出:

1、日间托管服务(含助餐送餐定餐服务);

2、家政保洁服务;

3、医疗保健服务(含上门生活照料、精神慰籍服务);

4、文体娱乐服务。

(三)服务方式:按照有偿服务为主,低偿服务为辅,区管委会购买服务为补充方式,根据不一样老年人经济状况,推出无偿、低偿、有偿三种养老服务。

1、无偿服务。

(1)对“三无”老人(不适宜去福利院居住的);

(2)75周岁以上的重点优抚对象、市劳模、城镇低保户;

(3)75周岁以上的特困残疾人。

上述人员,每人每月由管委会购买必须数额的服务卷供给养老服务或志愿者、义工服务。

2、低偿服务。

对生活不能自理或不能完全自理且经济比较困难的独居、空巢老人75岁以上,争取每人每月由管委会发放必须数额的居家养老服务券。

3、有偿服务。

有经济本事、需要上门服务的老人,经过自我购买,由居家养老服务站供给的各种便利服务。

三、服务中心建设标准。

(一)根据服务对象人数和服务需求,努力打造万达、园两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做到养老服务中心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内设日托室、配餐室、医务室、娱乐室、工作室等,服务用房要求房间透光通气,室内物品摆放整洁干净,异常是餐饮设施要贴合国家卫生标准,户外有健身场所和活动器材,功能配套,软硬件达标。

(二)服务中心需有一支稳定的专业服务与志愿服务相结合的服务队伍,需设置3_5个公益性岗位,以保障服务中心日常事务性管理。居家养老服务从业人员需经过培训,取得职业资格,持证上岗,专业服务人员要统一着装,挂牌服务。

四、工作时间和步骤。

第一阶段:启动部署和摸底评定阶段(3月10日至4月30日)。

在总结前期居家养老调研基础上,为顺利启动居家养老试点工作,一是成立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制定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方案;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及时了解新举措新情景新办法;四是完成居家养老问卷调查摸底工作,建立居家养老服务对象“爱心”建档工作,组建评估组,拟定居家养老服务对象评估办法。

第二阶段:中心建设和服务实施阶段(5月1日至8月15日)。

(1)街道、管理处、社区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加快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用房选址工作,重点落实万达、园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抓紧抓好万达、两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功能设置与配套工作,完成室内装修、设备采购等。(2)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建立两支队伍(专业服务队伍、社工义工志愿者服务队伍);二是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完成专业服务人员岗前技能培训工作,确保万达园两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顺利开展。(3)三是完成万达社区、园居家养老服务站挂牌工作,启动项目实施服务。

第三阶段:总结评估和迎检验收阶段(8月16日至8月底)。

对万达、两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整个运作情景进行总结评估,重点对服务流程、服务要求、服务质量、服务标准、服务管理进行总结评估,查找差距、总结经验,完成迎检验收各项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一要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组织领导,建立各职能部门工作管理运行机制,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分级管理,职责到人,保证居家养老服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要充分认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养老服务中心(站)的建设,要把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作为“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一件大事来抓,要求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对待。

(二)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居家养老服务事项决择,负责全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协调指导和督导检查,区社发局负责对居家养老服务供给医疗保健服务保障,区财政局负责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运行供给资金保障。街办、管理处要结合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负责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现场组织和调度,并保障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稳步推进。社区要结合自身工作对所辖社区老年居民的实际生活状况进行摸底,掌握他们的养老意愿和需求,统一登记造册,制定适宜本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相关开发商本着开发建设服务群众、开发成果人人共享的宗旨,充分发挥企业的社会职责感,进取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供给场地支持和资金帮忙。总之,要层层负责,做到各司其职,保障各环节的任务顺利完成。

(三)制定措施、完善机制。要制定三级居家养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将主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重点抓好居家养老服务试点阶段性工作的推进,要建立制度,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各个相关环节运行机制,确保我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高效、有序运转,并实现我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评估验收过关。

(四)加大保障、设立专项经费。为保证试点工作正常运转,财政局和街道,洲管理处要分别设立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专项预算经费,专款专用。资金主要用于老年事业发展服务基金,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硬件软件建设和为重点服务对象购买服务等(含用房装修经费、设备添置经费、购买服务经费、办公管理经费)。街道、洲管理处资金主要用于居家养老服务事务管理,专业服务人员培训及管理工作经费等。

居家养老工作实施方案篇八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加快发展我区居家养老服务事业,建立适应发展的养老服务,决定从年x月至年x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为顺利推动这项工作,现制定试点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建设好两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在办管理处园社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

(二)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人性化服务原则;

2、坚持自愿原则;

3、坚持因地制宜、资源整合共享原则;

4、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原则。

(一)服务对象:在这两个社区生活,户籍属管辖的或户籍不在的,但连续居住两年以上年满60岁周岁的老年人,均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其中“三无”、高龄、独居、特困和生活难以自理的老人为重点服务对象。

(二)服务内容:根据老人居家养老实际需求,努力推出亲情人性化的居家养老服务,重点推出:

1、日间托管服务(含助餐送餐定餐服务);

2、家政保洁服务;

3、医疗保健服务(含上门生活照料、精神慰籍服务);

4、文体娱乐服务。

(三)服务方式:按照有偿服务为主,低偿服务为辅,区管委会购买服务为补充方式,根据不同老年人经济状况,推出无偿、低偿、有偿三种养老服务。

1、无偿服务。

(1)对“三无”老人(不适宜去福利院居住的);

(2)75周岁以上的重点优抚对象、市劳模、城镇低保户;

(3)75周岁以上的特困残疾人。

上述人员,每人每月由管委会购买一定数额的服务卷提供养老服务或志愿者、义工服务。

2、低偿服务。

对生活不能自理或不能完全自理且经济比较困难的独居、空巢老人75岁以上,争取每人每月由管委会发放一定数额的居家养老服务券。

3、有偿服务。

有经济能力、需要上门服务的老人,通过自己购买,由居家养老服务站提供的各种便利服务。

(一)根据服务对象人数和服务需求,努力打造万达、园两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做到养老服务中心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300?o,内设日托室、配餐室、医务室、娱乐室、工作室等,服务用房要求房间透光通气,室内物品摆放整洁干净,特别是餐饮设施要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户外有健身场所和活动器材,功能配套,软硬件达标。

(二)服务中心需有一支稳定的专业服务与志愿服务相结合的服务队伍,需设置3-5个公益性岗位,以保障服务中心日常事务性管理。居家养老服务从业人员需经过培训,取得职业资格,持证上岗,专业服务人员要统一着装,挂牌服务。

第一阶段:启动部署和摸底评定阶段(x月x日至x月x日)。

在总结前期居家养老调研基础上,为顺利启动居家养老试点工作,一是成立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制定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方案;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及时了解新举措新情况新办法;四是完成居家养老问卷调查摸底工作,建立居家养老服务对象“爱心”建档工作,组建评估组,拟定居家养老服务对象评估办法。

第二阶段:中心建设和服务实施阶段(x月x日至x月x日)。

(1)街道、管理处、社区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加快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用房选址工作,重点落实xx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抓紧抓好万达、两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功能设置与配套工作,完成室内装修、设备采购等。

(2)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建立两支队伍(专业服务队伍、社工义工志愿者服务队伍);二是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完成专业服务人员岗前技能培训工作,确保万达园两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3)三是完成万达社区、园居家养老服务站挂牌工作,启动项目实施服务。

第三阶段:总结评估和迎检验收阶段(x月x日至x月底)。

对xx两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整个运作情况进行总结评估,重点对服务流程、服务要求、服务质量、服务标准、服务管理进行总结评估,查找差距、总结经验,完成迎检验收各项准备工作。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一要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组织领导,建立各职能部门工作管理运行机制,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分级管理,责任到人,保证居家养老服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要充分认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养老服务中心(站)的建设,要把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作为“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一件大事来抓,要求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对待。

(二)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居家养老服务事项决择,负责全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协调指导和督导检查,区社发局负责对居家养老服务提供医疗保健服务保障,区财政局负责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运行提供资金保障。街办、管理处要结合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负责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现场组织和调度,并保障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稳步推进。社区要结合自身工作对所辖社区老年居民的实际生活状况进行摸底,掌握他们的养老意愿和需求,统一登记造册,制定适宜本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相关开发商本着开发建设服务群众、开发成果人人共享的宗旨,充分发挥企业的社会责任感,积极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提供场地支持和资金帮助。总之,要层层负责,做到各司其职,保障各环节的任务顺利完成。

(三)制定措施、完善机制。要制定三级居家养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将主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重点抓好居家养老服务试点阶段性工作的推进,要建立制度,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各个相关环节运行机制,确保我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高效、有序运转,并实现我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评估验收过关。

(四)加大保障、设立专项经费。为保证试点工作正常运转,财政局和xx理处要分别设立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专项预算经费,专款专用。资金主要用于老年事业发展服务基金,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硬件软件建设和为重点服务对象购买服务等(含用房装修经费、设备添置经费、购买服务经费、办公管理经费)。街道、洲管理处资金主要用于居家养老服务事务管理,专业服务人员培训及管理工作经费等。

居家养老工作实施方案篇九

1.联系义演人员,确定演出节目内容、确定活动主持人。

2.确定用餐标准为三荤两素(比平时多加一荤一素)。

3.养老院每位老人发放:桔子1个、苹果1个。

4.音箱设备、话筒。

(二)活动过程。

1.x月x日上午x点组织社区员工准备会场;

2.x点分护理人员组织老人到二楼餐厅,安顿好,维护好现场秩序;

3.x点分,主持人宣布活动开始;

5.其它工作人员帮忙收拾碗筷,等老人离开后再用餐。

居家养老工作实施方案篇十

社区党委:

根据区委组织部、区党委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工作的意见》精神,兹介绍我单位xx到你社区报到。

该职务为xx,有xx特长。

请予接洽并安排认领服务项目。

该在社区服务群众的情况,请及时向我单位反馈。

联系人:陈克军联系电话:xxxx党员手机号码:

北郊办事处党工委(盖章)。

20xx年x月x日。

居家养老工作实施方案篇十一

(一)建设探访服务圈。

实施方式:通过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再由承接主体就近发展留守人员、物管员、网格员、村组干部、家庭医生等老人身边的人员,为老人展开定期探访服务,提供包含关心关怀、信息咨询、精神慰藉、助洁、助行、助急等就近的基础养老服务。探访人员每月入户探访次数不低于3次,每次探访服务费4元。

服务对象:提出申请的独居、高龄、留守及其他困难老年人。主要包括:

(2)80岁及以上独居老年人;

(4)仅与重度残疾的子女或配偶共同居住的老年人;

(5)当地政府认定的其他困难老年人。独居是指不与子女及其他家属共同居住,且子女不在同一镇(街道)居住)。

实施方式:由政府打造居家养老服务圈,有意愿并具备营业资质。

的服务单位(如家政公司、物管、理发店、卫生站等)经审核后加入。

签订服务协议,老人持服务卷自主选择服务方式(定点或上门)接受服务,满意后付卷。服务分两个档次,一档享受标准为500元/年。

二档享受标准为300元/年。

服务对象:试点区域内提出申请的居家困难老年人,主要包括。

(1)散居特困供养对象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2)低保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听力言语出外)、独居、80周岁以上老年人;

(3)居家养老困难的80周岁以上独居老年人;

(4)当地政府认定的其他困难老年人;

(5)四类人员中一、二级残疾和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按一档标准享受服务,其他的按二档享受服务。

资金预算25万元,由市级财政拨款。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8月—20xx年9月)展开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调研,研究制定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召开会议部署改革试点工作,分解任务,明确责任。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0月—20xx年5月)。全面展开试点工作,定期召开改革试点工作推动会。建立督办机制,制订任务清单,增大督办、检查和年终考评力度。

(三)验收评估阶段(20xx年5月—20xx年6月)。按照试点工作要求,展开总结提炼,形成书面总结,接受验收评估。

(四)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6月—长期)。认真总结试点经验,梳理好的方法措施,健全落实长效机制,巩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成果。

(一)提升理解,增强领导。成立以镇分管领导为组长,社事办主任为副组长,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动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协调推动机制,定期分析试点工作推动情况和出现的问题,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研究决定项目实施中的相关事项,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动的.工作格局。

(二)建立台账,强化监管。各村(社区)要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分工,细化任务落实,确保改革试点工作有序推动。领导小组要增强对试点工作的考核和监督检查,强化问责机制,对落实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三)统筹资金,保障运行。相关职能部门要统筹资金管理,保障改革试点资金落实到位、使用规范。对改革试点专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任何组织、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挪用和骗取改革试点专项资金。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招标采购程序,坚持资金使用公开、建设单位公开、项目决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杜绝暗箱操作。

(四)增强宣传,营造气氛。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发挥舆论宣传导向作用,增强对展开改革试点工作重要意义、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的宣传,调动广大社会力量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全民参与共建的环境气氛。广泛宣传在改革试点工作中涌现出的“敬老孝星”和“敬老文明号”等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养老服务工作的良好气氛。重点宣传一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提升社会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意识和水平,让更多老年人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中增强获得感和幸福感。

居家养老工作实施方案篇十二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二章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计划。

1、依据。

1.1国家法律法规、卫生标准及卫生监督部门要求;

1.2针对职业病危害的主要原因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采取的改进措施;

1.3技改、技引要求;

1.4职工的合理要求。

2、防治计划与方案。

2.1作业场所的改善计划。

我单位人员接触职业危害的工种是麝香-t解聚操作,危害及防范措施如下:

2.1.1麝香-t解聚:因解聚车间属高温车间,在高温和热辐射的长时间作用下,人的机体体温调节会出现障碍,会出现水、电解质代谢紊乱及神经系统功能损害的症状,即发生中暑。

为解决中暑危害,公司计划增加通风设施,发放防暑补贴,预算经费为3万元。

2.2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计划。

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人员,由本公司劳动人事管理部门(人员)于11月统一组织到永红医院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确保本公司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将体检结果纳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监护档案。

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由单位统一建立,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是职业病诊断鉴定的重要依据之一,也是区分健康损害责任和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的重要依据。做到早预防、早治疗。已有患病者,及时诊断,及时治疗。严重的脱离工作岗位,进行全面治疗。

体检经费:3万元。

2.3职业卫生培训计划。

2.3.1培训对象:工厂内所有员工。

2.3.2培训时间:2010年8月1日。

2.3.3培训内容:

(1):职业病的概念。

(2):职业病的危害。

(3):职业病的防范。

2.3.4培训目的:让员工在享受工作乐趣的同时,了解工作环境中给自身带来的负面影响,从而加以防范,更有力的保护自身的健康及安全。

2.3.5培训经费:5000元。

2.4资金保障。

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职业病防治措施的落实,各部门将积极配合公司职业病防护计划,公司在计划实施初期,将把职业病防护计划所需资金全部落实,以确保计划的实施。

居家养老工作实施方案篇十三

根据xx市老龄委[2015]02号《关于印发“xx市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街道开展居家养老养残工作的实际需要,特制定街道推进居家养老养残工作实施方案,使街道居家养老养残工作更人性化,规范化,促进和-谐街道发展。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为目标,以保障老人群体中的高龄老人(60以上)和特殊群体老人(包括分散供养的“三无”老人、低保老人,重点优抚老人)重度残疾人为重点,以居家养老养残为主体、多层次、多类型的社会化养老养残体系,促进养老养残服务的健康发展。

坚持先重点保障老年人中的高龄老人和特殊群体老人,再逐步惠及全体老年人的原则;坚持专业化居家养老服务与社区义务服务、邻里互助相结合原则;实行无偿服务、抵偿服务和有偿服务相结合原则;实行统筹规划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原则。

(一)完善居家养老养残“三点一线”服务体系。

养残指导中心、社区与定点服务机构三级服务,各社区配合街道居家养老养残中心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定点服务机构是承接居家养老养残各项服务功能实体,对确定的服务对象实行上门服务。

1、街道居家养老养残指导中心,负责对各社区申报服务对象的资格确认和补贴标准的审核,并负责定点机构服务补贴经费的结算,同时对定点机构服务进行检查与监督,及时随访服务对象,获取服务意见,做好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评估,确保服务对象利益不受侵害。

2.社区设立居家养老养残服务工作站,建立为老服务队伍和志愿者队伍,确定工作人员负责宣传动员,搞好入户调查,按服务资料分类建立居家养老养残工作服务信息,受理服务申请;及时将征集的服务需求报街道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并做好服务对象的随访工作,发现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居家养老养残疾指导中心,确保优质服务。

3.定点服务机构负责对服务对象实施街道确定的服务项目的上门服务。定点服务机构在接到街道居家养老养残服务指导中心的预约服务定单后,根据老人预约的服务时间、服务项目、供给上门服务,并理解街道居家养老养残服务指导中心的服务质量监督,确保服务质量。

取老人、残疾人家庭基础信息,并尽快联系定点服务机构;定点服务机构按照街道居家养老养残指导中心供给的求助服务信息及时送服务上门,服务结束后,定点服务机构要征求老人、残疾人对服务的意见。受助老人、残疾人在服务订单上签名,并选择服务满意情景调查,定点服务机构持老年人、残疾人亲自签字的服务卷到街道居家养老养残指导中心结算。

(二)确定居家养老养残定点服务机构和服务项目。

1、根据宁边路辖区服务机构的情景,经过街道居家养老养残定点服务机构评估领导小组的评估,确定服务质量,收费合理,愿意为老年人、残疾人奉献爱心的机构,做为街道居家养老养残定点服务机构,并悬挂“宁边路街道居家养老养残定点服务机构”牌匾。确定的定点服务机构必须遵守与街道签定的居家养老养残服务协议,为老人和残疾人供给上门服务。

2、在广泛征求辖区老年人、残疾人服务需求的基础上,协商确定各定点服务机构、服务项目、服务价格。街道居家养老养残服务指导中心根据老人、残疾人预约服务时间、预约服务项目,安排定点服务机构上门服务。

3、服务项目:

家政服务:室内保洁按面积收取服务费用,维修暖气、煤气灶、水管等项目按优惠价收费,材料费自付。按照街道办事处购买的星级服务标准,3星可享受免费服务、2星可享受4折优惠、1星可享受6折优惠,一年限服务2次,限服务金额200元。

理发:理发一次10元。按照街道办事处购买的星级服。

务标准,3星可享受免费服务、2星可享受4折优惠、1星可享受6折优惠,一年限服务6次,限服务金额60元。

打针:各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家庭病床服务,免出诊费,药费自理,上门打针一次10元。按照街道办事处购买的星级服务标准,3星可享受免费服务、2星可享受4折优惠、1星可享受6折优惠,一年限服务10次,限服务金额100元。

按摩:可供给推拿、理疗、艾灸、牵引等服务。按照街道办事处购买的星级服务标准,3星可享受免费服务、2星可享受4折优惠、1星可享受6折优惠,一年限服务4次,限服务金额100元。

日常生活服务:可供给送米、送面、送油等服务。按照街道办事处购买的星级服务标准,3星可享受免费服务、2星可享受4折优惠、1星可享受6折优惠,一年限服务金额100元。

(三)确定享受服务人员。

1、经过对辖区60岁以上老人、残疾人摸底调查,确定53个空巢、高龄、贫困、一级残疾人为街道居家养老、养残服务对象,其中,享受3星级服务的有19人、享受2星级服务的有18人、享受1星级服务的有16人。

2、街道163名80岁以上高龄老人根据年龄享受政策。街道年满80岁至89岁高龄老人每月享受高龄补贴50元;90岁至99岁每月享受高龄补贴120元,100岁以上高龄老人每月享受高龄补贴300元。

3、街道109名一级重度残疾人,可享受每月一次上门理发,每年一次家政服务,残疾人家属每年免费接收两次康复知识培训。同时享受定点机构其他优惠服务。

4、街道其余1728名60岁以上老人,330名残疾人均可经过“一键通”信息服务中心,享受爱心机构所优惠服务。

经过扎实开展居家养老养残服务工作,有效挖掘和整合街道资源,使居家养老养残服务工作不断完善,服务资料不断丰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为老年人、残疾人供给良好的生活、服务环境、为建设和-谐街道夯实基础。

居家养老工作实施方案篇十四

为加快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大力推进居家养老工作,强化居家养老服务建设,根据居家养老老年人的实际需求,结合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际状况,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活动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促进家庭和谐、邻里和谐、社会和谐为宗旨,以科学发展为统领,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以关注社会养老事业、改善困难老人生活条件为目的,以老有所有、老有所为、老有所为为目标,构筑以市场为主体、社区为依托、社区服务为纽带的居家养老为基础的为老服务体系,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需求,不断提高社区社会福利服务的整体水平,促进居家养老院的健康发展。

二、工作模式。

依据社区现有的工作实际状况,根据老年人的服务需求,依托社区为老服务体系,对老年人实行助餐、助洁、助医、助困、助急、助乐“六助”服务,实现社区养老服务的市场化运作、社会化服务目标。

三、基本状况。

截止底,园艺社区60岁以上老年人达1385人,占总人口比例12.8%,并且每年都在不同程度的增长。根据这一数据显示,进一步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建设,扩大服务项目,已成为必然的趋势。

四、工作原则。

(一)坚持社区主导与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的原则;

(二)坚持政府购买服务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低偿服务和有偿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老人自愿申请的原则。

五、服务对象。

1、服务对象为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2、有劳动潜力的辖区内的广大居民。

六、工作步骤。

(一)调查阶段。

由社区牵头组织,对本辖区内的居民活动状况进行登记,透过调查,对服务需求进行分类、汇总。

(二)启动阶段。

在“六室一堂”的基础上,社区增添了新的医疗器材、健身设施和活动场所,对原有的设备进行调换,及时更新娱乐环境及食堂的饮食计划,切实加强居家老年人的各项工作。

(三)收费标准。

依照居家养老的管理模式,带给养老院式的服务。

1、60岁以上的老年人,凡在社区享受“六助”服务的,均按低偿收费标准执行,实行会员制标准为1元/人/天,按天计费。

2、凡属社区内的居民,凡在社区享受娱乐活动项目的,服务标准为5元/人/天,按天计费。

3、在社区内享受助餐的老年人,按低偿服务标准收取费用,3-5元/人/天。

4、60岁以上的老年人,在社区内均可享受到免费义诊等医疗服务。

5、日间照料室则按照老年人的不同需求收取费用,元/人/天。

全面启动虚拟养老院的各类服务项目,为有服务需求意向的老年人带给优质服务。

七、工作要求。

(一)要用心配合,发挥职能。居家养老服务是一项涉及面广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相关部门的用心配合、共同努力,充分发挥牵头组织作用,继续挖掘社区潜能,发挥自身优势,为居家养老服务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二)要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充分整合社区资源,精心组织实施,按要求建立健全老年人档案和服务网络,及时掌握老年人的相关信息。要加强宣传推广,大胆尝试,借助社会力量发展居家养老工作;要加强管理,确保居家养老工作健康有序快速发展。

(三)要定期总结,定期汇报。及时了解掌握社区居家养老院的工作进展及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社区要定期向上级居家养老部门汇报工作状况,以便把握好工作方向,为今后的养老工作总结经验。

八、组织领导。

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发展居家养老院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社区居家养老院的建设工作,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推行,特成立园艺社区居家养老院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xxx。

二o一一年二月十四日。

居家养老工作实施方案篇十五

今年来我国老龄化问题一直备受国家和社会关注,如何解决我国庞大的老年人养老问题成为了社会难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发展老年服务产业”。“十三五”规划纲要更是针对这一问题,提出了若干具体政策措施。“十三五”时期是应对老龄化制度体系建设的重要窗口期,必须抓住机会,加快相关制度建设,通过加大对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的支持力度,加快养老保障、医疗以及就业领域的制度建设,加快智能化养老发展等,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1、建立档案:把老人个人档案信息录入居家养老服务系统,老人个人信息,家属信息,健康状况,兴趣爱好等信息进行动态统一管理。

2、sos精准定位:为老人购买腕表等带有gps定位功能的硬件设备,老人通过使用智能通讯终端一键拨打服务热线进行求助,平台地图能迅速获取老人位置。3、呼叫中心:软电话技术,免安装即插即用,耳麦、手机转接都可以,自动来电识别、示忙、示闲、录音功能、话务报表。

4、居家安全:对接各类安防设备,如烟感、红外、摄像头等设备,出现意外时,社区及老人亲属可能第一时间接到报警。

5、远程监控:通过智能健康监测仪器(如血压仪)自助测量健康参数,数据自动上传到平台,通过分析,数据异常平台自动报警。

1、无偿服务对象。主要包括年满70周岁城镇“三无”(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老人、生活不能自理且身边无子女照顾的低保老人、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以及百岁老人等。

2、低偿服务对象。主要包括生活不能自理的“空巢”老人(指子女不在本辖区居住生活的老年人)、未享受民政各种救助的80岁以上高龄“空巢”老人和有一定经济来源但生活仍很困难的老年人。

3、有偿服务对象。有一定经济能力、需要上门照料等服务的老年人,以自费的形式购买服务。

4、志愿服务对象。由志愿者服务队伍上门为社区老年人,重点是孤寡老人、高龄空巢老人,病残失能老人提供服务。四、服务机构:

1、养老院以及社会福利院机构;

2、各级卫生部门审批的卫生医疗机构和社区医疗服务中心;3、经工商部门审批的家政服务公司;五、主要服务方式:

1、日常照料:社区设立一个老人服务中心,为老人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医疗健康照料,文体娱乐活动等服务。

2、上门服务:各级卫生部门审批的卫生医疗机构和社区医疗服务中心为老人提供健康医疗康复治疗服务、心理咨询服务,所有上门人员均持证上岗,并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3、志愿服务:整合义工,志愿者等社会人力资源建立一支为老年人服务的队伍,义务为老年人提供日常照料,精神慰问,法律支持等服务。

居家养老工作实施方案篇十六

基本形式。

按照七个坚持的原则,以街道牵头,社区负责承办的方法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主要服务形式,积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其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使区内老人既不需离开家,生活又能得到照顾,先重点保障老年人中的高龄老人和特殊群体老人,再逐步惠及全体老年人。努力为老人提供最理想的养老选择。

二、运作规划。

社区拟设立一个居家养老联络站,并指派专人负责居家养老计划的筹划,定期安排走访慰问活动。在充分利用社区现有资源基础上,投入专项资金再添置完善设施,建立社区养老平台,精心为老人提供有偿及无偿服务。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主要工作及职责:与周边商家签订送餐,家政服务等有偿服务,联系好社区医院对无法出门的老年人实行上门诊治,动员志愿者,义务为孤寡老人进行上门服务,服务项目包括精神慰藉,心里咨询,法律咨询等。并依托社区原有设施,室内健身活动室、棋牌室、图书室,多媒体字,康复保健、文化娱乐、心里慰藉等功能室,以及入户、送餐、陪护等服务。

服务原则。

1、无偿服务对象。主要包括年满70周岁城镇“三无”(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老人、生活不能自理且身边无子女照顾的低保老人、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以及百岁老人等。

2、低偿服务对象。主要包括生活不能自理的“空巢”老人(指子女不在本辖区居住生活的老年人)、未享受民政各种救助的80岁以上高龄“空巢”老人和有一定经济来源但生活仍很困难的老年人。

3、有偿服务对象。有一定经济能力、需要上门照料等服务的老年人,以自。

费的形式购买服务。

4、志愿服务对象。由志愿者服务队伍上门为社区老年人,重点是孤寡老人、高龄空巢老人,病残失能老人提供服务。

务内容可先易后难,逐步拓展。

安全保障服务。主要通过相应的联系制度,充分发挥助老服务员、社区工作。

者、邻里和志愿者的作用,生活照料服务。主要包括日间托老、购物、配餐、送餐、陪护等特别照料的服务和洗衣、打扫卫生、家电维修等一般家政服务。

医疗保健服务。主要通过社区医疗服务机构,为社区老人提供健康咨询、健康教育、疾病防治、康复治理、心理卫生、开设家庭病床等服务。

日间照料。社区设立日间照料服务室,为老人提供托管照顾、午休餐饮、康。

复娱乐等日间照料服务。

上门服务。服务对象是社区全体老人,重点是年龄超过70周岁的老人、身患残疾的残障老人、患有多种慢性疾病的体弱老人。

等等。

六、政府购买服务。

(一)享受条件。

70周岁以上且被政府列入低保(或边缘户)救助对象的空巢老人可享受政。

府购买的服务。

(二)享受标准。

8元的标准负担。

(三)实现方式。

使用。

七、申请和审批程序。

区民政局审批、备案。

居家养老工作实施方案篇十七

为用心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解决有限的养老资源与急剧增长的养老、托老需求之间的矛盾,有效破解“养老难”的问题,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切实提高他们的生活、生命质量,经区委、区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在沈家门街道新街社区进行试点,为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带给借鉴,有效推进居家养老试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坚持以人为本,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用心探索养老服务新途径;建立完善“以政府为主导,街道、社区为依托,民间服务组织为实体,社会各界与志愿者广泛参与”的居家养老新模式,有效破解我区老年群体“养老难”问题,扩大养老覆盖面,为全面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构筑和谐社会,带给有力支持。

居家养老服务是新形势下我区养老福利模式的新探索,对于应对人口老龄化,实现养老服务社会化具有重要好处。一是贴合我区人口老龄化“未富先老”的社会特点,在政府拿不出足够的资金创办养老机构的状况下,由政府牵头,选派服务人员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带给养老服务,具有成本低、覆盖面广、服务方式灵活等优点。二是满足了老年人传统的生活和心理习惯,使老年人在自己家里和社区就能理解各种生活照料服务。三是为下岗失业人员,个性是为“4050”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开辟了新的渠道。透过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能够使老年人得到妥善照顾,使子女得到必须程度解脱,缓解社会养老压力,减轻政府负担,进一步拓展社区服务功能,使社区与居民之间的联系得以增强。

一是先试点后推广,循序渐进的原则。二是个人自费购买服务与政府补贴服务相结合原则。三是政府主导与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原则。四是居家养老服务与推进再就业相结合原则。

居家养老服务采取区、街道、社区与民间服务实体三级管理、四级运作的方式进行。区政府成立居家养老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区居家养老的领导。区民政局和区老龄委办公室是居家养老工作的指导管理机关,负责制定相关政策与方案措施,并主导其运作和走向;各街道办事处是居家养老工作的主管单位和实施部门;各社区配合所在街道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民间非营利性服务机构是承接居家养老各种服务功能的实体,对确定的服务对象实行上门服务和日托照顾。区、街道、社区与民间服务实体的具体职责如下:

1、区民政局和区老龄委办公室负责制定相关政策、搞好指导协调、安排分配资金,并在局(办)内设立居家养老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提出居家养老服务的原则意见,确定服务对象的补贴标准;建立信息库,汇总有关数据,并负责对街道、社区、民间服务实体的工作进行检查和考评。

2、街道办事处负责居家养老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实施细则。街道在社发科设立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负责对社区申报服务对象的资格确认和补贴标准的审核,并对社区和民间服务实体机构进行检查与监督,负责服务补贴经费的结算和发放,负责居家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技能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3、社区居委会设立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站,建立为老服务队伍(下岗职工、外来人员)和义工志愿者队伍(低龄老人),指定工作人员负责宣传动员,受理服务申请,搞好入户调查,初步确定服务对象及所需服务时间、补贴额度或补贴比例;负责服务时间、服务经费的`初审,协助街道对服务实体、服务质量进行跟踪和监督;按区、街道的规范标准分门别类建立居家养老工作服务信息。

4、服务实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负责对服务对象实施上门服务日托照顾。服务项目包括日间照料、生活护理、家政服务、精神慰藉等,以上门服务和社区日托为主要形式,并根据服务需求变化,规范服务资料,开发新的服务项目,带给专业化、人性化的优质服务。

1、服务资料:

以生活照料为基本服务,以医疗保健、法律维权、文化教育、体育健身等为专项服务。具体分为六大类:

(1)生活照料类:为老年人带给托老、购物、配餐、送餐、家政服务等一般照料和陪护等特殊照料的服务。

(2)医疗保健类:为老年人带给疾病防治、康复护理、心理卫生、临终关怀、健康教育、建立健康档案、开设家庭病床等服务。

(3)法律维权类:为老年人带给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司法维权及维护老年人赡养、财产、婚姻等合法权利等服务。

(4)文化教育类:为老年人带给老年电大、老年校园、知识讲座、学习培训、书法绘画、图书电子阅览等服务。

(5)体育健身类:为老年人带给活动场所、体育健身设施、健身团队等服务。

(6)志愿服务类:为老年人带给邻里互助、谈心交流、精神慰藉等服务。

2、采取上门照料服务和日托服务为主的两种形式:

(1)上门照料服务:由经过专业培训的服务人员上门为居住在自己家中有部分生活潜力但又不能完全自理的老年人;长期生病卧床及无子女或子女不在身边的空巢老人带给照料服务。

同时,还可由120与110结合起来,以方便老人在碰到突发状况时随时呼叫。

(2)日托服务:透过社区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为老年人带给生活照料、休闲娱乐、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服务。

(三)规范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及运作方式:

1、服务对象:服务对象为城市社区75周岁以上需要服务的老年人。重点对象是高龄、独居、经济特困老人且生活自理有困难的老人。

2、收费方式:根据老年人的年龄、身体状况、家庭经济条件等多种形式,采取无偿、低偿、有偿、义工、社会力量为老服务五种方式。

3、运作方式:以政府购买服务、发放服务券的形式为老年人带给养老支持。不以现金形式发放,而是采用记名“服务券”形式发到老年人手中,专业人员透过带给服务,然后向服务对象收取同等价值的“服务券”再到居家养老指导中心兑换现金。

(1)无偿服务(政府购买服务):三无老人(不适宜去福利院居住的)、75周岁以上独居、空巢老人中享有低保、低保边缘、特困残疾证、特困职工证、国家定补精减职工、重点优抚对象、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全国部门先进)称号、老居委干部、生活不能自理或不能完全自理经济困难的,每人每月补贴服务券200元。百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补贴服务券100元。

(2)低偿服务:独居、空巢老人生活不能自理或不能完全自理并且经济比较困难的老人,每人每月补贴服务券50元。

(3)有偿服务(自己购买服务):有经济潜力、需要专门上门服务的老人。

(4)义工服务:低龄老人担当起义工的职责,为服务对象带给服务。社区服务中心逐一记录义工的服务时间和服务质量,统一入档,若干年后,当义工本人需要服务时,由社区服务中心为其带给养老服务。

(5)动员社会力量为老购买服务:针对特殊困难老人的需要,实行企业或社会个人为其认购服务。

五、工作方法和步骤。

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采取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方法进行。整个工作能够分为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8月上旬—10月上旬)。

主要完成外出考察、工作方案、补贴标准制定、成立区居家养老领导小组、确定试点社区等。

(二)试点阶段(10月上旬—2月底)。

1、调查摸底(09年4月上旬—8月中旬)。对试点社区的老年人家庭状况进行调查摸底,摸清老年人家庭的底数和真实需求,建立老年人数据库。

2、开展试点(09年8月中旬—10月底)。对试点社区进行重点指导、重点跟踪。

(三)总结阶段(11月上旬—12月底)。总结试点社区工作经验,为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带给借鉴。

经费的筹措采取区、街道二级负担为主和社会各界及热衷慈善事业人士“捐一点”,经济条件许可的老人“筹一点”的办法,保证“居家养老”服务有必要的经费,并逐年有所增加。

居家养老工作实施方案篇十八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及时、科学、综合老龄化的要求,把保障老年人基本健康养老需求放在首位,通过加强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建设,整合现有医疗队伍,建立医疗、康复、养生、养老等相结合的有效模式,推进居家养老医养结合工作,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的健康需求。

二、工作目标。

完善医养结合医疗队伍建设,建设医护人员为主的“天使医疗队”,进村入户送去医疗保障,建成以居家为主、机构为辅的居家养老医养结合服务体系。

建立医养结合医疗队伍:完善“天使医疗队”的四个梯队建设,组织县医院、县中医院各临床科室专科医生和护士作为第一梯队;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生和护士作为第二梯队;各镇试点机构所在的村卫生所注册的乡医为第三梯队;各镇聘用的健康助理员为第四梯队。将“天使医疗队”作为优质、完备的医疗下沉到基层,真正进入到群众家中带去便利。

完善居家养老服务能力:有老年人的家庭能掌握家中老年慢性病知识,学会居家日常护理,学会老年人简单康复照料,配合健康膳食,合理安排老年人的作息。签约的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100%。签约的老年人熟悉签约医疗团队的医护人员,建立签约对象与医疗团队的联系(有电话、微信等联系方式),及时获取医疗帮助。

提升社区养老机构功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等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立医养结合协议合作模式,要求全县12个乡镇开展医养结合工作试点的单位全部有不同形式的医疗入驻,9个能提供康复治疗的镇卫生院签约的试点机构有能力向老年人提供康复护理服务。

突出中医药在健康养老的优势:以县医院中医科和县中医院为主,配合各镇卫生院设立的中医馆,倡导中医治未病理念,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在老年人健康保健方面的应用,开展中医医生社区、家庭巡诊活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养老护理人员通过中医药技能培训,掌握中医药健康养老知识。

三、工作责任:

县医院专科医生和护士指导各镇全科医生和护士针对签约的老年人的专科疾病诊治,收治由下级医院转诊的病人,对试点机构的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进行2次专科培训。

县医院、县中医院组织中医科医生在12个试点针对老年人开展中医药健康知识讲座或者中医特色疾病诊治的义诊。

各镇卫生院全科医生和护士每月1次到试点内指导并监督乡村医生对签约的老年人的健康管理,建立老年人医疗健康咨询站,开展老年人康复运动指导,指导老年人健康饮食、作息。各镇卫生院全科医生、护士和中医馆医生每个月不少于1次对乡村医生和健康助理员开展有关老年人常规护理、急救常识等培训。派出医生、护士对有意愿学习中医药技能、老年人常规护理、急救常识的老年人家庭(每月不少于2户)进行上门培训。

乡村医生每周2次到签约的机构内为老年人开展日常健康体检,指导老年人健康饮食、作息。在9个具有能力开展康复治疗的卫生院签约的养老机构内帮助签约老年人进行康复运动。针对签约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人,乡村医生和护士每周1次上门为老年人指导健康饮食、作息,指导老年人日常康复运动,培训老年人家庭成员掌握老年人常见疾病简单护理技能,掌握老年人急救常识。乡村医生要配合中医医生入户为老年人家庭成员培训中医药技能。

健康助理员每日到机构内为老年人提供简便的体检,并做好签约机构的老年人健康档案管理。针对签约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人,每周两次上门为老年人家庭成员宣传健康知识,掌握签约老年人的饮食、起居习惯,为签约老年人提供常规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建立居家老年人和签约医生团队的联系,及时上报出现特殊状况的老年人健康情况。

(一)签约阶段(2018年7月至2018年8月)。县医院、县中医院、各镇卫生院、试点所在地乡村医生和健康助理员签约组成医养结合医疗团队,医疗团队签约各镇医养结合试点机构,医养结合试点机构签约有意愿入住机构或参与活动的老年人。

(二)下乡入户阶段(2018年9月至2019年9月)。医疗团队按照活动要求完成培训、讲座,入户指导等工作。

(三)完善服务网络阶段(2019年10月至2019年12月)。健康助理员完善健康体检档案,及时反映情况,作为桥梁建立起签约老年人和医疗团队的联系。

(四)。

总结。

评估阶段(2020年1月至2020年2月)。总结项目工作实施情况,形成项目报告,全面验收评估。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各镇要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工作到位。成立由县卫计局分管领导为组长,各镇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镇医疗机构、养老机构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加强部门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二)落实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全力支持,共同完成“居家养老天使进厝”计划。试点医养结合机构要主动提供“天使医疗队”所需要的办公场所。县卫计局发挥协同调动作用,加强战略研究、政策统筹和工作协调。宣传部门要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强化队伍。充分发挥县医院和县中医院的专业优势,开展系列讲座、培训;要借助各镇卫生院医护人员,就近提供医疗保障;利用乡村医生接近签约老年人的优势,为老年人提供社会化、社区化服务;健康助理员实现服务全覆盖。

(四)目标管理,纳入考核。为确保工作的实施和目标实现,切实加强监督指导,将“居家养老天使进厝”工作纳入计划考核,促进工作的落实。

居家养老工作实施方案篇十九

为构建协调发展的社会化养老助残服务体系,促进老年人和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石景山区制定居家养老办法。

一是建立石景山区“孝星”评选表彰制度。为弘扬孝敬父母、关爱老人的传统美德,促进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礼貌建设,在全区开展“孝星”评选表彰活动,推选出尊老、敬老、爱老、助老、孝老的“孝星”,对既能弘扬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又能体现关爱老人、共建和谐时代精神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组织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推广,用心营造良好的社会风尚。

二是建立居家养老(助残)券服务制度和百岁老人补助医疗制度。为满足老年人和残疾人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心理慰藉等方面的基本生活需求,向贴合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发放养老(助残)券。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补贴经费由福利彩票公益金、区财政按1:1比例分担,16至79周岁残疾人补贴经费由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承担。

三是建立百岁老人补助医疗制度。为进一步提高百岁老人的医疗福利待遇,由区民政局向具有石景山户籍的100周岁及以上人员发放市老龄办统一印制的《北京市百岁老人津贴和医疗补助领取证》,老年人凭证享受百岁老人补助医疗待遇。

四是建立社区养老(助残)餐桌。为解决老年人、残疾人的用餐困难,利用社区公益性用房、单位内部设施、居民空闲房屋等社会资源建立养老(助残)餐桌。为老年人和残疾人带给安全的配餐、就餐服务,并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和残疾人带给家庭送餐服务。

五是建立社区托老(残)所。为解决老年人、残疾人日间生活照料困难,利用现有的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星光老年之家”(老年活动站)、社区“残疾人温馨家园”、职业康复中心等服务场所和社会空闲房屋及家庭空间建立社区托老(残)所,带给老年人、残疾人的日间托管服务。

六是招聘居家服务养老(助残)员。为推进居家养老(助残)服务工作,街道聘用5至7名养老(助残)员,社区至少聘用1名,宣传居家养老(助残)政策;对老年人、残疾人进行巡视探访,了解服务需求,收集、汇总、整理、反馈老年人和残疾人的需求信息及对服务质量的评价信息;组织、监督服务工作;负责养老(助残)券的发放、回收、结算;负责老年人优待卡、高龄津贴的发放。

七是配备养老(助残)无障碍服务车。为方便组织老年人和残疾人参加社会活动,统一为街道配发一辆具有无障碍功能、带有全市统一标识的养老(助残)无障碍服务车,主要用于社区托老(残)所、社区“星光老年之家”(老年活动站)、社区“残疾人温馨家园”、职业康复机构和扶贫助残基地开展活动。

八是开展养老(助残)关怀服务。为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的精神慰藉需求,开展精神关怀服务,整合和开发辖区心理咨询服务资源,依托“96156”社区服务热线,发挥各类心理咨询专业组织和社区市民校园、老年校园的作用,组织专业人员为老年人、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带给心理咨询服务和相关知识培训。

九是实施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为给居家生活的老年残疾人带给在洗澡、如厕、做饭、户内活动等方面的便利,逐步对有需求的老年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设施改造。该项工作纳入市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实施工程,所需经费由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承担。

十是为老年人(残疾人)配备“小帮手”电子服务器。为使老年人和残疾人享受生活、就医、交通、购物、社交等电子信息服务,在个人自愿申请、购买的基础上,采取政府前端价格适度补贴方式,有计划地向具有石景山区户籍、有使用需求并具备使用潜力的65周岁以上老年人和16至64周岁重度残疾人带给便携式“小帮手”电子服务器。

居家养老工作实施方案篇二十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使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订城乡居民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办法。

基本原则。

区城乡独居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以街道为主体,社区参与,由专业服务组织为贴合条件的老年人带给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服务经费由政府财政拨款,实行政府购买服务。规范审核审批程序,由街道办事处核定,区民政部门核准。

服务对象。

具有区常住户籍,60周岁以上的城市“三无”人员、城乡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中的独居老人。

独居老年人是指与子女不在同一社区居住或虽与子女在同一社区居住,但子女因病、残等原因,不具备照料老人潜力。

服务资料、方式。

(一)服务主要资料。

为老年人带给日间生活照料服务;为半失能、失能的独居老年人带给做(买)饭、代购物品、扶助户外活动服务;为老年人带给送水、换煤气、洗涤衣被、缝纫修补、整理卫生等家政服务,并为老年人整理卫生、心理咨询及心理疏导,了解记录老人的身体和生活状况。

(二)服务形式。

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由街道统一招聘具有法人资格,能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职责的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或家政服务公司,分片包干,按照规定的服务资料每一天定时上门,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开展服务。对个别服务组织无法覆盖的社区,服务方式由街道根据实际状况研究确定,并报区民政局备案。

各街道居家养老服中心在搞好上述服务的同时,根据本街道其他老年人的需求,指导各社区开展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活动。

服务时间及类别。

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半失能老年人每人每一天享受1.5小时服务,失能老年人每人每一天享受2小时服务。

贴合居家养老服务条件的老年人,本人要求增加服务项目的,超出指定服务范围部分所需费用,由本人负担。

人员类别认定。

各街道成立人员类别认定评估小组,由社会事务办公室牵头,街道劳动保障、卫生等部门参与,负责对社区提报的辖区内老年人进行核定并报区民政局核准。

办理程序。

(一)申请。贴合上述条件的老年人,自愿申请居家养老服务的,由街道委托社区受理申请,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低保家庭老人须提交:

(1)《区居家养老服务申请审批表》;

(2)《最低生活保障证》复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与子女不在同一社区居住的证明。

2.低保边缘家庭老人须提交:

(1)《区居家养老服务申请审批表》;

(2)《城乡居民低保边缘家庭资格认定审批档案》;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与子女不在同一社区居住的证明。

3.城市“三无”老人须提交:

(1)《区居家养老服务申请审批表》;

(2)所在社区居委会、街道出具的“三无”人员证明;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审核、核准。居家养老服务申请审批按季度办理,批准后次季度享受服务。

1.社区居委会接到申请人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入户调查,根据申请人的身体状况和家庭状况进行初评,提出初评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无异议后,报街道办事处审核。

2.街道办事处逐户进行审核。经街道核定,贴合条件的报区民政局核准,时限为10个工作日。

3.区民政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进行抽查,对贴合条件的人员核准,时限为10个工作日。

(三)服务。各街道招聘的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或家政服务公司服务从业人员,依据相关管理规定经卫生防疫部门体检合格后,持健康证方可持证上岗,并佩带《居家养老服务资格证》,按规定的项目为老年人分别带给服务。

(四)结算。居家养老服务费用按每人每小时15元标准拨付,由区民政局将经费明细报区财政局审核后,按照实际审批人数和标准会同区财政局按季度向街道拨付。由街道配套资金后透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养老服务组织或家政公司。对个别服务组织无法覆盖的社区,由街道另行确定服务方式的,其服务经费支付由街道根据实际状况支付。

贴合居家养老服务条件且入住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的老年人,由所在养老机构每季度向其户籍所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提交确认名单,经审核后,将补助金直接拨付养老机构。

(五)变更。服务对象项目提出变更要求的,按照申请程序重新办理。

(六)撤销。老人去世或出现其他不贴合服务条件的状况后,街道办事处应立即变更和停止带给服务,并报区民政局备案。

居家养老服务经费补助金标准与资金来源。

居家养老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小时15元,所需经费由区与街道两级按6:4比例分担。

监督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领导,做到分工明确、职责到人,保证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落实。街道、社区要安排专人负责,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监督。

(二)加强服务人员管理。居家养老服务实行合同化管理,各街道要与养老服务组织或家政服务公司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各方职责义务及服务项目标准。街道、社区要建立回访制度,定期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并将相关状况通报养老服务组织或家政服务公司。

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在一个月内有3次被服务对象投诉,或一周内连续两次服务对象不满意的,由街道协调服务组织予以查实后更换服务人员。

(三)强化监督检查。区民政局会同区财政局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立即停发并按规定追回骗取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职责。区民政局要加强对服务工作的监督,每季度对居家养老服务状况进行抽查;各街道、社区要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各街道每月应走访一次服务对象,社区居委会每周应走访一次服务对象,检查服务质量,保证此项工作有序开展。

本办法由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6月30日。2月10日公布的《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居家养老工作实施方案篇二十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部署要求,根据《关于印发xx市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民老〔2022〕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坚持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通过上级转办一批、主动收集一批、全面排查一批,手机版全面彻底摸清养老服务机构及场所存在的养老诈骗风险隐患底数情况,查处一批未经登记擅自以养老服务名义开展活动的场所,整治一批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的养老服务机构,配合公安等部门依法打击一批严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违法犯罪,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

(一)聚焦宣传发动。各区镇、街道xxxxxx门要按照属地统筹部署,积极配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迅速掀起宣传热潮。

一是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迅速掀起宣传热潮,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结合工作安排,借力发声,集中发声,把养老服务领域防范诈骗和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开展到一线,深入到基层。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网格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作用,通过“三进”(进村、进社区、进养老服务机构)、“四见”(见海报张贴、宣传横幅、宣传资料、公益视频),实现养老服务机构防诈骗宣传教育全覆盖,引导老年人增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在所有养老服务机构开展“三必须”活动:必须在醒目位置张贴防范养老服务诈骗宣传海报、宣传标语;要向每一位住养老人或家属发放防范养老服务诈骗告知书(附件9);养老机构负责人要签署防范养老服务诈骗承诺书(附件8)。通过“三必须”,全面发动机构负责人和住养老人共同关注、参与此次专项行动。

二是畅通线索举报渠道。各区镇、街道xxxxxx门要公布养老服务领域诈骗线索举报渠道,引导老年人及其家属通过中央政法委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和省12345非法金融活动举报平台提供线索。对收集到的举报线索进行甄别,属于养老服务机构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诱骗老年人以“办卡”“充值”“投资”等形式预交高额费用,以及其他养老服务领域涉诈问题线索的,要及时核实、查办、反馈,并定期向区民政局和属地政法部门报送线索办理情况。

三是加强社会xxxx引导。各区镇、街道xxxxxx门要引导养老服务诈骗受害群体树立合理预期,增进对此次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加强舆情信息监测,及时发现可能引起突发事件的苗头性问题,及早研判化解,防止事态扩大升级。一旦出现负面舆情,要及时协调加强引导管控,严防恶意炒作。

(二)聚焦规范整治。各区镇、街道xxxxxx门要摸清本辖区养老服务机构及场所存在的养老诈骗风险隐患,建立风险管控名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

一是进行“四看”全面复查。各区镇、街道xxxxxx门要结合1月份开展的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成果,对前期排查工作进行“本站锦回头看”和查缺补漏,确保5月底前完成复查工作。重点是“四看”:一看已排查的养老服务机构信息是否全面准确;二看已排查的养老服务机构及场所总数与民政统计数据是否一致;三看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共享信息,补齐未登记、已登记但未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信息,及时纳入排查范围;四看排查期间新成立的养老服务机构和新运营的场所有没有及时纳入排查范围。重点排查养老服务机构运营主体、营销方式、收费方式、关联公司等情况,以及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因经济类犯罪被提起过诉讼,或者被纳入过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黑名单等情形,是否存在收取大额预付费情况,预付费涉及人数、预付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承诺投资回报“炒床位”等情形。各区镇、街道xxxxxx门要根据“回头看”情况,填报《养老服务诈骗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进度表》(附件2)。

二是建立“四色”风险名单。各区镇、街道xxxxxx门要对摸排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综合评估,逐一研究确定养老服务机构、场所涉诈问题,建立风险隐患等级从高到低的“红橙黄绿”风险管控名单。没有发现风险隐患的,纳入绿色名单。发现养老服务机构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但资金主要用于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近三年分支机构、服务网点扩张过快,频繁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注册地,虚假或夸大宣传,有关联公司且存在关联交易等潜在风险隐患的,纳入黄色名单。发现养老服务机构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因经济犯罪被提起诉讼、入党志愿书被投诉举报、纳入相关黑名单,养老服务机构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且资金使用不规范,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对象数量超过床位总数,未经登记开展养老服务活动但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等风险隐患的,纳入橙色名单。发现未经登记但开展养老服务活动且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存在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且资不抵债,已经“爆雷”或者引起不良影响或重大舆情等较高风险隐患的,纳入红色名单。各区镇、街道xxxxxx门要将纳入“红橙黄”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汇总形成《养老服务诈骗风险隐患“红橙黄”风险管控名单》(附件3)。

三是实行“四级”分类处置。各区镇、街道xxxxxx门要以“排查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为目标,对纳入“红橙黄”风险管控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依法分级分类处置,形成《养老服务诈骗风险隐患分类处置工作进度表》(附件4),并及时更新有关处置情况。纳入绿色名单的,正常开展日常监管。纳入黄色名单的,要做好风险提示,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提醒规范运营。纳入橙色名单的,要及时向属地人民xxxx和政法部门进行线索通报,属于非法集资的同步纳入属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警示约谈其主要负责人、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纳入红色名单的。,要及时向属地人民xxxx和政法部门进行线索通报,属于非法集资的同步纳入属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警示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停止经营活动、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民事等手段抓好整改;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是实施“清零行动”。各区镇、街道xxxxxx门对排查出的未经登记擅自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要挂图作战,对账销号,包干到人,确保清零。其中,对未经登记开展养老服务活动,运营比较平稳,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的,督促其尽快办理登记;对未经登记开展养老服务活动,收取大额预付费,运营存在较大风险的,责令退还资金,协同属地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查处,该关停的关停。

五是逐一化解涉稳风险。各区镇、街道xxxxxx门要坚持把防范化解风险、维护社会稳定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对本辖区发生养老服务诈骗,老年人需要安置的,要协助妥善安置老年人。对因养老服务诈骗受损的困难老年人,符合条件的,要依法及时纳入城乡低保、特困供养范围或者给予临时救助等,保障其基本生活,防范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对“爆雷”风险突出的案件,要严格按照风险防控工作预案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守住不发生重大xxxxxxxxxx的底线。实施“攻坚行动”,对前期排查掌握的养老服务领域重点线索、心得体会重点案件,同步纳入属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一院一策”,逐一推动化解涉稳风险。

(三)聚焦建章立制。各区镇、街道xxxxxx门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及时总结专项行动有益经验,巩固专项行动成果,提高源头治理水平。

一是完善综合监管制度。健全市场准入、风险预警、社会监督等制度,为规范养老服务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完善养老机构预付费管理制度,防范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

二是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健全与属地市场监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公安机关等单位的信息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定期推送,实现数据共享互通。对“金民工程”预警推送的经营服务范围含有“养老”字样的新登记企业,要及时核查备案。

三是提升机构服务能力。实施“提升行动”,按照《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民办函〔20xx〕x号)及时公布本辖区依法登记备案的养老机构名单、等级评定、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信息,引导老年人及家属理性选择,促进养老机构能力提升。

四是加强信用惩戒力度。按照《关于印发xxx省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x民规〔2020〕x号),对以非法集资或以欺骗手段骗取老年人财物,被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惩处的养老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及时纳xxxx合惩戒对象名单,依法采取惩戒措施。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责任落实。各区镇、街道xxxxxx门要充分认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xxxx责任感、工作紧迫感,迅速响应,主动作为,确保有关重要指示精神在民政系统得到坚决有力贯彻落实。要把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纳入2022年度民政工作重点,主要负责直接抓,分管负责具体抓。要结合本地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加强组织领导。区民政局成立区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工作组(附件1),由区民政局主要负责任组长,分管负责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为成员,切实发挥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督办落实职能作用。各地要相应成立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并安排专人负责工作联络。

(三)加强统筹推进。各区镇、街道xxxxxx门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统筹推进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三个环节。打击整治要按照深入摸底排查、建立风险管控名单、强化分类处置三个阶段压茬推进,全面掌握底数情况,逐一确定风险隐患等级,集中力量对养老服务诈骗开展规范整治。宣传发动和打击整治两个环节要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做到边宣传发动、边打击整治。

(四)加强督导考核。区民政局建立督导机制,加强对重点地区、本站案件、线索问题的调度,动真碰硬督查督办。同时,将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成效与全区民政重点工作监测评价指标直接挂钩,对因工作推进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发生重大社会影响事件的,将一票否决,坚决避免发生重大养老服务诈骗案件。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区镇、街道xxxxxx门要安排专人做好日常数据统计、信息报送、简报宣传等工作,实行周报送、月调度。每周二下午17时前,报送本周工作情况(300字以内)、专项行动宣传统计表(附件5)、战果表(附件6)。工作开展过程中的相关部署、进展成效、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困难问题、意见建议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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