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读后感五年级大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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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读后感五年级大全(12篇)
时间:2023-11-17 20:27:06     小编:梦幻泡

读后感是读者在读完一本书后所产生的感受和思考。想要把读后感写得更加生动和有力,可以参考以下几点写作技巧。在接下来的篇章中,我们将为大家推荐一些精彩的读后感范文,与大家分享阅读的感悟。

故乡读后感五年级篇一

《故乡》是鲁迅先生的一篇《鲁迅》名作。

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起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激励半梦半醒的国人,用还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急切希望沉睡的国人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他写作的目的是唤醒我们封建社会里的那些知识分子。

故乡读后感五年级篇二

《弓》这本书介绍了一个叫黑豆儿的小孩,失去了双亲,跟着伯父到城里弹棉花谋生的故事。

他在城里认识一位小提琴家,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到最后他俩各把自己最珍贵的“弓”当作纪念品进行交换,留做纪念。充分表现出了他们的友谊。

黑豆儿克服了很多困难,经营起的棉花小木屋随被大火烧毁,但他又鼓起勇气建起了一个更好的,表现出了黑豆儿的坚强。

黑豆儿的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家里的条件很不好,在那样差的环境下成长,想起来我们是多么的幸福,在学习上我们要向黑豆儿一样遇到困难多思考,不被困难吓到,要战胜它。小提琴家与黑豆儿之间的浓浓情意,告诉我们一定要交好一个好朋友,朋友之间一定要团结、谦让,齐心协力地克服困难!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受很多,,做一件事情要有决心,要有朋友的帮助。同时要注意也要主动的帮助朋友。

读了这本书,使我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遇到难题,就会对自己说:“只要有决心,只要有朋友,就不会有克服不了的困难”。

故乡读后感五年级篇三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自从学了《少年闰土》这一课,又听过老师的介绍后,我就一直想买《故乡》这本书看。放寒假了,有时间看书了,我就和妈妈一起到新华书店买下了这本书。

《故乡》的作者是鲁迅先生。这本书有三个部分,分别是散文篇、小说篇和杂文篇。这三部分中的文章都是适合青少年阅读的优秀名篇。虽然年代与我们似乎有些久远,然而今天读起来仍觉得鞭辟入里、生动幽默、深邃犀利。

我爱上了一种从未见过的植物——覆盆子。文中描写的覆盆子,像小珊瑚珠攒成的小球,又酸又甜,色味都比桑葚要好得多。我读了上面一段,口水都要流下来了,嘴里似乎有些酸甜味。如果我见到覆盆子,一定不会怕它的刺,摘下来就吃。

鲁迅先生的文章值得人细细咀嚼,也让我受益匪浅。我通过这本书打开了与鲁迅先生交流和沟通的一扇窗,走进了他的精彩人生。

故乡读后感五年级篇四

“安妮日记”的作者安妮弗兰克,一个13岁的女孩,在一个艰难,孤独,可怕的躲藏。

这本日记写于1942年,当时安妮才13岁。在纳粹的逼迫下,这家人被迫住在地下密室,开始了为期两年的黑暗躲藏生涯。1944年,密室的门被德国警方撞倒,所有八个藏身处都被逮捕了。安妮的父亲,战争的幸存者,战后致力于宣传她女儿安妮的日记。

安妮和她的家人被逮捕,原因只有一个,那是因为他们是犹太人,历史学家安妮·拉米丈夫看完日记后,文章::“结结巴巴日记讲述了一个孩子的声音中写到,它反映了可怕的法西斯主义,它甚至不是在纽伦堡审判“。

我觉得,无论犹太人多少犯了一个错误应该被原谅,原谅。安妮住在掩藏遭遇了艰难的生活,孤独的时候,害怕的感觉,但她的心脏仍然与希望之火点燃,她相信,我能成为一名作家,坚持以烟分散战争的'时候,虽然这是一种错觉,但她的心脏仍然是充满希望的。

读完这本书,我非常佩服安妮,因为她受到纳粹的迫害,依然保持着乐观的心情,对生存充满希望,对生活充满期待!

故乡读后感五年级篇五

在这个寒假中,我看了很多本书。但令我印象最深的一本书还是《故乡》。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后面的一句话: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鲁迅在(故乡)这篇小说里描写了两个故乡,一个是过去的故乡,一个是现在的故乡。过去的故乡以闰土为中心;现在的故乡主要描写了成年闰土的变化,这肘的闰土己经不是小时候的圆润、可爱与活力,而是在生活的重压之下,变得衰老、拘谨与可悲。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从闰土身上可以看出旧社会的黑暗与劳动人民的苦难,我们应该为我们生活在一个新中国、一个新社会感到幸福。

作者:郑铭枫。

今天,我读了我国有名的大文豪鲁迅先生写的短篇小说《故乡》,看完后,我有无尽的感想,那个活泼可爱的海边农村少年闰土,那个为生活麻木生活着的章闰水,那个说话直言直语地林祥嫂,在我的脑海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故乡》这篇短篇小说主要写了鲁迅先生二十年后回到故乡,见到闰土后大吃一惊——闰土早已被生活折磨的失去了童年那种稚气、活泼了,引起鲁迅的深思,也引起了我的深思。

有的开始为生活奔波,有的走进了高中门。想走哪一条路,就靠现在——六年级的自己!六年级是小学毕业班,是最美最关键的一年,为初中打好基础,初中学不好,你肯定考不上高中,考不上高中,你就比更别想进大学的校门了,实际上就比人家矮了一大截了。

这篇《故乡》,使我受益无穷,鞭策我前进,我决定在这一年里,更加努力学习,争取更大的进步,为以后的人生道路垫好基础。

故乡读后感五年级篇六

这本书中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就是闰土了,原因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

首先,鲁迅先生在回忆少年闰土时描绘了一个乡村孩子活泼、可爱、能干的形象,闰土知道乡下的很多趣事,使鲁迅先生也对乡下产生了向往。在少年时代,鲁迅和闰土的意识中根本没有少爷和仆人之分。

而鲁迅在回乡途中所见到的二十年后的中年闰土,却没有一点儿儿时的活泼了,甚至没有一丝少年闰土的影子。在鲁迅先生对闰土的外貌描写中可以看出中年的闰土十分贫穷,生活的重担压得他抬不起头。

我依稀记得,鲁迅先生是这样描写中年闰土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地叫道“老爷”……”从这几句话中,我看出他长大后为自己的贫穷而非常自卑,他从心里明显地感受到自己与鲁迅先生的差距,完全没有儿时与鲁迅先生的兄弟情谊,成年后的闰土就是这样一个形象。

为什么人长大后会有如此大的差距呢?这都是因为以前黑暗社会的封建思想所致的!鲁迅先生就是敢于把当时社会的黑暗通过文字的方法体现给大家,不畏强权,不畏旧势力,批判了当时黑暗的社会,“在中国的天地间,不但做人,便是做鬼,也艰难极了。”这是鲁迅先生的名言之一。

作者:张博文。

《故乡》是鲁迅先生写的一篇小说,在这篇小说中,最深刻的印象就是闰土。

一开始闰土是一个天真可爱的孩子,是鲁迅小时候一个十分要好的朋友,没有什么阶级观念,与鲁迅是以哥弟相称的,后来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都长大了,在当时社会下成长,越来越了解当时社会,当他们再次相遇也就是二十年后,闰土似乎变了一个人,没有一点儿当时的活泼乐观了,身上的穿着也变得破烂了,最可怕的是他称呼鲁迅为少年,他有了等级观念,一种让人厌恶的观念,不过在当时就习以为常了,我想鲁迅先生是想借此来批评当时的社会吧。

提起故乡,立即会想起了童年的诸多往事。无论故乡发生了多少悲伤难过,回想起来总是让人感叹万分。鲁迅也是这样,在《故乡》一文中,鲁迅多次写了童年的欢乐。同样的他也写了长大后对当时封建社会的理解与厌恶。

它们扼杀儿童们的本性让其变得残暴无可理喻,然后再影响下一代,所幸这被鲁迅给终结了。

《故乡》不只是一篇小说,也是中国伟人——鲁迅先生对扩大百姓的呼喊。

故乡读后感五年级篇七

最近,我迷上一本书《丛林故事》,整天手不释卷,已经看了好几遍了。昨晚睡着了又梦见自己来到了丛林,还和莫格里打了一架,还在红毛狗身上偷偷捅了一刀。醒来后我意犹未尽,写了这篇读后感。

这本书里有许多我喜欢的“人”,我喜欢莫格里,他不仅长得帅,还具备“礼貌、勇敢、真诚、乐观、坚持不懈…”等所有男孩子的完美性格,让我羡慕又嫉妒,怪不得猴民们要抢走他当“猴大王”呢!

我还喜欢黑豹巴希拉,我觉得我俩有些像。我和它都喜欢懒洋洋地睡上一觉,我们都很看重友情,我们做事都不喜欢拖泥带水,当然,我还希望自己拥有巴西拉一样强壮的身体和高超的本领。

我喜爱书中充满爱心的“狼爸”和“狼妈”,尽管莫格里不是它们的亲生孩子,可是它们保护他、照顾他,给了莫格里一个温暖的家。它们对莫格里时而严厉,时而温柔,“严厉”使莫格里学会丛林生存的本领,“温柔”使莫格里这个“丛林异类”快乐地成长。我的老爸老妈平时对我也很宠爱,不过我常常会不知不觉地犯错,每次犯错都会被爸妈“不客气”地教训一顿。小时候我常偷偷地用手指碰电源插座,妈妈偶尔看到后狠狠地揍了我一顿,即使我当时像“被杀的猪一样痛嚎”也没有手下留情,不过在那以后,我倒是再也不碰危险的电源了。我想天下的爸爸妈妈都是这样爱孩子的吧,严厉地教育是为了我们更健康的成长。

我还特别崇拜书中的大蛇卡阿,我觉得它足智多谋,教会莫格里很多本领和道理。我的爷爷也像卡阿一样是个睿智、认真、严肃、细心的人,在我来合肥上学以前,爷爷陪伴我的时间比爸妈都长,每当我有不懂的问题或不开心的事,都是爷爷耐心的教我、开解我。

这本书还刻画了许多活灵活现的“人物“形象,如憨厚的棕熊巴卢,忠诚的狼兄弟,还有凶狠的祭司、因为贪财而失去理智的村民;书中描写的丛林风光美丽迷人,花儿、草儿、爬藤,野狗、猴子和鹿群都让我遐想无限。《丛林故事》对我来说,真是“字字赛美玉,句句胜珍珠”的一本好书,你一定要看哦!

故乡读后感五年级篇八

《鲁宾逊漂流记》这本书中的紧张剧情与幽默语句使人很容易被它吸引,虽然已经看完了这本书,但我的脑海中依然是鲁宾逊独自在荒岛上生存的画面。

这本书主要讲了:英国人鲁宾逊在一次出海中遇上了海难,独自流落荒岛,但他没有放弃,在荒岛上自力更生,他救了野人“星期五”,并把他训练成了自己的仆人。最后,鲁宾逊救了一个老船长,老船长将他送回了祖国。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章节是日记那一段。在这一大段中讲述了鲁宾逊在这段时间内做的大事与小事,仿佛把我们也送到了荒岛上,和鲁宾逊一起生存,一起建设。并且,这段日记也教给了我们许多日常生活的常识。

日记这一部分主要讲了三件大事,第一件是刚流落荒岛的鲁滨逊收集资源和建设家园;第二件是鲁宾逊得了病,他想出各式各样的方法去治病,并在病好了后接着收集资源;读后感.第三件是鲁宾逊完全康复后全面改造了自己的家园,使自己的生活条件更好。从这三件大事中我们感受到了鲁宾逊对待生活积极的态度,也正是如此,他才能在荒岛上活这么久,并且建造出一个实用的家园。

看了这本书,我知道了遇到困难不能退缩,要以一个积极的态度面对困难,这样就能战胜困难。

故乡读后感五年级篇九

说到女巫,大家一定会想到在童话中,带着黑高帽,骑着一把飞天扫帚,帮灰姑娘实现愿望的老婆婆。可是这本书说的女巫不是童话中的女巫,而是真正的女巫。如果你见到一个大鼻子、戴假发、瞳孔一会儿变蓝一会儿变红,牙齿有点蓝、腿有点儿瘸、戴手套的女士,那你就快跑吧,因为她就是女巫。什么,你不知道为什么要跑?噢!愿上帝、佛祖保佑你!那是因为你就是那个散发的臭气波,而且越洗越臭、越脏越闻不出来的,并会被女巫不断杀死的孩子。

这本《女巫》的“男一号”非常不幸的两次遇到了女巫。第一次他安然无恙的度过了,但是第二次他被变成了老鼠,而他用自己的智慧把女巫也变成了老鼠。

我喜欢这本书,不仅是因为“男一号”的勇敢让我敬佩。更是因为这本书告诉我们两个道理:一个是“人心隔肚皮”;一个是“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当然,还有最让我敬佩的是“男一号”的智慧和勇气。

对于一个常人来说,当你面对比你强大数倍的敌人时,你是什么感受呢?恐惧、害怕,恐怕只要是能沾上这意思的词都能用上了吧。可是,我们的主人公,却在被女巫变成老鼠的情况下,克服自身的恐惧,努力想办法,最终战胜女巫,把女巫也变成了老鼠,让她以后再也害不了其他人。

故乡读后感五年级篇十

《草房子》讲述了桑桑从一年级到六年级的小学生活中,发生的各种各样的、难忘的故事。

桑桑的老师——-温幼菊会给他讲她小时候的故事,还会给桑桑唱一首无词歌。温幼菊小时候父母都去世了,是她的奶奶把她抚养大的,她的奶奶留给她的只有两个字“别怕”,这是她最珍贵的财富。

我的眼角不觉湿润了,“别怕”这个沉重有力的词语不仅印在了温幼菊的心里,也深深地刻在我的脑海里。人生就像一个迷宫,到处是死路,还有那无数的墙壁。“别怕”教会了我遇到困难不能退缩,要有知难而进的精神,尽自己的全力去克服;“别怕”告诉了我要每时每刻都去探索,去求知,去饱览无限的风光,去感受大自然;“别怕”引领我走入人生,人生的迷宫中不能没有墙壁,不能没有死路,没有墙壁的迷宫如同白纸,同样没有挫折的人生也毫无意义。

20xx年我们全家去庐山看三叠泉瀑布,先要下1420个台阶,看完瀑布,又要爬1420个台阶原路返回。返回时,爬到半山腰,我就觉得小腿像绑着十几吨重的铅块,抬不起腿迈不开步,快有放弃的念头了,可是我想到了“别怕”这个词,顿时浑身充满了力量,一鼓作气爬到了山顶。

生活在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的我们,能感悟到“别怕”这个词,遇到困难,咬咬牙,坚持过去,那么我们会更乐观,更积极向上,这个世界也会因为我们而变得更精彩!

故乡读后感五年级篇十一

安徒生是著名的童话作家,我最喜欢他写的《皇帝的新装》,我就给大家说一下我的读后感。

《皇帝的新装》里皇帝是喜欢美的人,他每天都要换好几套衣服,在门口的士兵们常说:“皇帝在更衣室里。”有二位骗子知道了,那时候,皇帝要在大街上巡逻,所以要穿好衣服,这两位骗子就跟皇帝说:“我们的衣服是最美丽的,愚蠢的人是看不到的。”皇帝给了骗子很多钱,要骗子做衣服。皇帝见衣服还没到,就派人去看,而且是非常诚实的,可他们都看不见,只能骗皇帝。衣服终于做好了,可皇帝也看不见,只能假说这衣服很美丽。

开始巡逻了,皇帝穿着衣服走在大街上,人们都哄堂大笑,这衣服是没有用布做的。真是狡猾的骗子,愚蠢的皇帝。

安徒生童话真好看。

故乡读后感五年级篇十二

请善待不会说话的动物吧,不仅仅是因为你这样做不会失去什么,而是因为你必须这么做;因为它们都是由创造所有生物的同一只仁慈的手放到地球上来的。

——题记。

一条曾几经磨难,名叫“美丽的乔”的狗,被它曾经的主人,一个名叫詹金斯的残忍奶农砍掉了两只耳朵和尾巴。那一刻,乔是多么地无助,它才是一条仅仅一岁的小狗,它是无辜的,它也憧憬着美好的生活,它没有责任和义务去承担发生在它身上的这一切!

当我重重地合上书时,我思绪万千,满脑子都是书中插图上的那只没有耳朵和尾巴的小狗。乔是不幸的,但它也是幸运的。因为就在詹金斯砍了它的耳朵和尾巴之后,有一个名叫哈里的年轻人把它从詹金斯的“魔爪”中救了回家,并给它处理了伤口,还把它送到了莫里斯太太家。从此以后,乔便有了一个温馨的“家”,莫里斯太太善良勤劳,充满爱心,她乐于让孩子们和动物尽情玩耍,她认为孩子们在照顾、训练、陪伴动物的过程中,会学到很多东西。所以,家里能与乔做朋友的动物有很多。乔特别喜欢它的年轻的女主人,莫里斯太太的女儿——劳拉小姐。她是一位漂亮善良而又聪慧的女孩,有着甜美的笑容,愿意为生病的动物们做她所能做的一切。

劳拉小姐特别会训练小狗,乔和家里其他的小狗,都被训练成了“绅士”级别的小狗。它们会打喷嚏和咳嗽,能够倒立、装死、爬扶梯,甚至能够背字母表。因为有了劳拉小姐,乔的生活发生了彻底的改变,变得丰富而美好。

我为乔的命运的改变而激动不已。当初,被可恶的詹金斯砍掉耳朵和尾巴的乔曾经陷入了深深的痛苦和自卑,孩子们曾叫它“丑陋的乔”,那时的乔曾选择独自离开,自己结束生命,生命对它来说只有痛苦和煎熬。莫里斯太太一家人如一缕阳光照亮了乔的生活,劳拉小姐喜欢它,尊重它,并给它戴上美丽的项圈,给它取名为“美丽的乔”,它又开始热爱生活,乐意为主人做事。从乔的转变中,我深深地感悟到:只要人们热爱动物,善待动物,动物也会爱它的主人,人和动物之间可以建立起非常美好的情感。

看,爱的力量如此强大,它不光在人和动物之间,在我们的生活中不也是如此吗?用一颗仁慈、善良的心去对待别人,让他们感受到温暖;把爱的种子播种在人们心中,让它生根、发芽。不久的将来,这种美好的情感便会充满我们的生活,世界将处处充满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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