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三重一大调研报告(热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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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三重一大调研报告(热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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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一大调研报告篇一

根据集团《关于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状况开展自查的通知》的要求,公司党委对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群众决策制度的状况进行了自查。自以来,我公司领导班子结合实际,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坚持群众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现将有关状况报告如下:

一、抓制度建设,提升科学管理水平。

一是以学习宣传为基础。领导班子对“三重一大”制度高度重视,透过民主生活会、组织专题学习等形式,在各部门中进行广泛宣传,传达贯彻“三重一大”的重要资料和精神。同时学习掌握上级各种重要文件和精神,如《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结合实际,及时贯彻落实。

二是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公司党委制定了《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结合实际,从决策原则、决策范围、决策形式、决策程序、决策执行、决策监督、职责追究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要求。同时将“三重一大”制度与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推进公司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将“三重一大”列为班子建设的重要资料,对涉及公司建设发展中的重大事项以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坚持群众领导、群众决策,决策过程记录完整,并构成会议纪要。围绕“三重一大”制度,公司党委始终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群众路线、坚持依法决策、坚持职责追究的办事原则。在此基础上,建立了由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司所有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的招标工作,并构成了《财务开支及费用报销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修订稿)》、《财务风险预警制度(试运行)》、《经济业务款项收取管理办法》、《职业技能鉴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等一批制度性文件。

三是以加强监督为保障。“三重一大”事项经群众决议后,由公司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依托办公室或其他部门,跟踪督察决策的执行状况,并及时向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报告。同时,将“三重一大”制度的执行状况,列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资料,严格检查、考核和职责追究。各部门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状况,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和干部考核的重要资料。公司纪委对领导和各部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执行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个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未经群众讨论和未向领导班子带给真实状况而造成决策失误等状况,要严肃追究相关职责者的职责。如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职责人,根据事实、性质和情节轻重,依纪追究职责,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二、抓厂务公开,提高民主透明程度。

根据保密权限,依法公开厂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都需要经过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透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倾听和征求相关专家、相关部门、相关职工和群众的意见和推荐,在做好分析论证工作的基础上,构成决策方案,决策方案主动报有关上级单位。公司党委对凡是涉及需要职工了解、知情和参与的事项,都一律公开。

一是坚持工作例会。定期召开党委会、党委扩大会、中心组学习会、总经理办公会、周例会、月度生产讲评会,由领导班子、管理人员和各部门业务骨干参加。领导班子在会上及时传达集团党委、政府部门的文件精神和要求,公司重大项目进展状况,听取工作的进展和规划、对工作的意见及推荐,妥善安排各项工作。

二是坚持群众评议。对涉及到工程、审计、人事、资金使用等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进行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方案构成后及时向有关上级单位报告。对与职工密切相关的,如职称晋升、岗位考核、聘任结果、荣誉奖励、人员招聘、干部奖惩等事项,坚持进行民主评议,并在必须范围进行公示,扩大群众的参与度,保证结果公正、程序透明。

三是坚持对外公开。对涉及到需要向社会公开的各类政策、信息,如公司人员公开招聘等事项透过网络和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公开。

四是坚持保密工作。凡是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要求保密的、凡是公司尚未决策或分歧较大的重大事项,严格进行保密。

三、抓程序规范,增强科学决策潜力。

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要求,公司党委十分重视决策过程,重点做好过程管理,提升决策的科学性和合规性,降低决策风险。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重大决策的执行群众决定。涉及公司财务预算、决算等重大事项的决策,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由财务部编制详细预算,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核,透过后上报集团公司。涉及公司的发展方向、经营方针、资本运营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机构变更等重大战略决策事项,均由总经理办公会或党委会审议透过。对工程上重大方案的决策,涉及新建工程、实施设备大修等方案,均在总经理办公会议上进行群众讨论确定,并邀请专业机构进行设计评审,由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按无记名投票方式,以超过半数为原则进行投票表决确定中标方案。

2.重要干部的任免奖惩群众决定。一是坚持民主推荐,完善考察方法。对拟提拔的岗位人选,首先根据岗位职责,由办公室提出拟用人选的资格条件,经过民主推荐产生拟任人选,报公司党委群众讨论,构成考察人选。对干部考察坚持将领导意见和群众意见结合起来,将德、能、勤、绩、廉结合起来,将任前考察与年度考核、干部关键时刻的表现状况结合起来,做到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公司共考察、提拔了5名干部,按民主推荐、全面考察、群众讨论、任前公示等程序进行,实现了规范化操作。二是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公司因工作需要,透过在媒体发布信息,公开招聘了xxx批共xx名员工。在招录过程中,按领导班子群众开会研究讨论决定招聘名额、发布信息、筛选贴合条件者、笔试、面试的程序进行。针对今年的员工晋级工作,公司专门成立了员工晋级工作领导小组,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按程序进行。三是坚持群众讨论,构成任免决定。公司党委讨论决定干部,做到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时间听取状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

3.重大项目群众决定。一是对所有工程均根据发展规划,经领导班子群众讨论,聘请具有资质的设计院提出项目立项报告,报集团进行项目立项审批。二是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重大变更、单项综合金额超过规定的采购需经公司党委会群众讨论透过报集团公司,获批后方可实施。三是对自行招标的工程及采购项目均由公司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按程序严格进行公开招标。每项招投标,均经过领导小组确认招标方案,编制招标文件,工程预算审计,审核招标资格,群众讨论决定中标单位。至今,共召开招标领导小组会议xx次,对xx项工程以及采购项目进行了招标,节省经费达xx万元。

4.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群众决定。坚持大额资金使用群众讨论、民主决策。一是在支付项目款项时,根据项目实际,采取具体问题具体处理和群众讨论、民主决策原则,确定支付方式。二是在大额工程款项支付上,坚持群众决策。发展部根据工程状况提出付款计划,经公司法律专员审核后,由财务处审核,再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会议讨论决定。

三重一大调研报告篇二

第一条。

为保证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一步规范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制度,保证企业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国资委实施意见等法律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三重一大”是指企业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

第三条企业重大决策的范围:

企业财务年度预算和决算;企业的资产重组、改制、兼并、破产等重要方案;企业对外投资方案,股权收购、转让等资本运作方案;企业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对机构、人员较大规模的调整方案,经营者兼职方案;企业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及废除;企业重大技术改造方案以及引进重要技术和设备;重要经济合同审批;企业利润分配方案,经营者持股方案;企业应对重大突发性事件方案。

第四条企业重要人事任免:企业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和所属企业(部门)领导人员的任免、考核和奖惩。

第五条企业重要项目安排:包括对外投资项目、经营开发项目和基本建设项目。

企业大额度资金使用范围:投融资计划,借款、贷款计划,对外担保项目,资本性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大宗材料、设备采购资金和预算外资金。

第三章“三重一大”决策的原则和程序第七条。

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必须实行集体讨论,充分发扬民主,不能少数人或者个人决策。要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听取职工的意见。

第八条。

确定议题。议决“三重一大”应在会前确定议题,不能搞临时动议。需经党组会集体研究的议题,应提前征集党组成员意见汇总后,由党组书记确定。需经董事会研究的议题,应提前征集各董事的意见汇总后,由董事长确定。需经经理办公会集体研究的议题,应征集班子成员意见汇总后,由经理确定。需采取党组会与经理办公会共同集体研究的议题,视议题内容由相关工作人员提前征集党组成员和班子成员意见汇总后,由党组书记、经理商议确定。

第九条。

充分论证。企业重大决策的动议,必须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在客观真实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讨论方案,并提前向参会人员提供必要的书面材料。重要项目的安排必须进行科学、审慎的可行性研究和论证,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可聘请有资质的机构或有关专家进行咨询或参与评估论证,向会议提出书面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涉及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大额度资金的使用,有合同意向的,应将合同的主要条款提交会议讨论。涉及重要人事任免的建议人选提出后,提交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在决议“三重一大”事项的过程中要注意信息的充分披露,提交议案的部门或主要负责人要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全面性,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造成决策失误。

第十条集体讨论。党组会决策要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党组会议事规则进行。讨论决定问题,要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党组会决策时应当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和表决方式应当形成会议记录。对于重大问题如有较大分歧时,一般应暂缓作出决定,待酝酿成熟后再议,遇紧急情况除外。党组会讨论人事任免事项,应当如实记录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的情况。讨论决定人事任免应采取票决的方式。

董事会决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进行。董事会应当严格履行规定的决策程序,对所议“三重一大”事项的决定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或形成的决议上签名。

经理办公会决策、党组会与经理办公会共同集体决策按照制定的议事规则进行。

第十一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要求,企业研究经营管理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第四章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第十二条违反“三重一大”制度,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给国家、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

第十三条责任追究要依据集体和个人的责任范围,确定集体责任或个人责任;明确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或重要领导责任。属于集体决策行为,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追究在集体决策中起决定作用的领导的责任。责任追究要依据“三重一大”决策的程序,从议题方案的提出、议题的论证、议题的研究决定,明确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或重要领导责任。

第十四条对给国家、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根据事实、性质、情节和影响及应承担的责任,分别按以下种类进行追究:

6.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五条责任追究要按照领导人员管理权限和领导人员任免、聘用制度规定的程序办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三重一大调研报告篇三

“三重一大”是一项科学规范的决策制度,仅有严肃认真做好每一个环节,才能充分发挥这项制度的真正作用。才能解决当前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三重一大”团体决策是推进企业改革发展的有效机制和可靠保证,对于推进企业班子建设、开展基层民主集中制度、有效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预防和遏制腐败现象有着重要作用。在此,我谈几点体会:。

一是提高领导层思想认识。

从发展民主角度看,“三重一大”制度是推进民主决策的实现形式,也是发展党内民主和基层民主的基础,仅有领导层面充分发扬民主,才能保证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等顺利实施;从领导班子建设角度看,“三重一大”制度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重要载体,也是聚集班子团体智慧的平台,仅有集中了班子大多数人的正确意见,才能构成班子的整体合力,促进班子的团结统一;从强化监督制约角度看,“三重一大”制度是加强干部监督的重要途径,也是保护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的重要屏障,重大事项由班子团体按程序决策,可有效防止少数领导“拍脑袋”决策、“拍胸脯”保证、最终“拍屁股”走人的所谓“三拍”现象。所以,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主要领导要从贯彻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发展基层民主、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高度认识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重要性、必要性,从思想上确立制度的权威,工作中自觉遵守制度决不能将其作为装扮门面、应付上级、敷衍群众的摆设。

二是使实施过程规范有序。

细节决定成败,做好每一项规定程序,是保证“三重一大”有效执行的基础。要做好“会前告知”,对会上讨论决策的事项要事先告知会议出席对象,有决策预案的应将书面草案提前发给大家,让与会者事先了解相关情景,使其思想上有一个酝酿过程,会上能发表成熟的意见。会议议程安排要给与会者留有充分发表意见的时间。主要领导不要急于摆出自我的观点,应在其他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再归纳集中。要抓好决策的执行和反馈。决策一旦构成,会上就要明确分工执行的职责。一些政策性、制度性的规定必须发文公布,其他需要公开的事务也要按规定的形式公开。本次决策事项的执行结果,要在以后会议上反馈通报。要规范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必须按文档要求全面详实地记录班子讨论决策的过程,尤其是每个班子成员对决策事项的主要意见和班子会议构成的最终结论都要明白无误地记载下来,一旦发生某些争议,会议记录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三重一大”制度落到实处。部门领导班子异常是党政“一把手”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加强团体领导,在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中,要做到“三纳入”,即纳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资料,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和行政效能建设的重要资料,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资料,以确保“三重一大”制度落到实处。

四是加强对制度执行情景的督促检查。

纪工委要加强对所负责单位执行情景的日常监督和定期检查,并经过听取专题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会议记录等形式,认真检查“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景,及时提出并帮忙纠正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所负责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要增强理解监督的意识,主动理解派出纪工委的监督,纪工委要加强与负责单位的沟通、联系,进取配合单位抓好对“三重一大”制度的落实,为单位搞好服务。并按照管辖职能定期对各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三重一大”团体决策制度情景进行监督检查。对于不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团体决策制度有关规定和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团体决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职责人,纪检监察机关将根据事实、性质、情节和影响,依纪依法进行职责追究。

总之,以“三重一大”事项为重点,健全制度、强化监管,构筑预防腐败的“防火墙”,是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企方针的具体体现。“三重一大”作为企业管理重要资料,也是加强企业党风建设重中之重。它不仅仅能够减少矛盾,并且还能够有效地解决矛盾,使不和谐的状态归于和谐,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是促进和谐企业建设的关键,经过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可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不断取得辉煌的业绩,从而坚持企业永久的生命力。各级领导干部异常是主要领导,要深刻认识贯彻落实“三重一大”的重大意义,以坚定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风,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切实抓好“三重一大”的贯彻落实工作。

坚持“三重一大”问题团体决策,有效克服和解决企业现行体制中存在的一些矛盾和弊端,明确企业经营管理者的职责,充分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的进取性,充分发挥团体的智慧和力量,有效提高科学决策水平,使重大问题的决策更具科学性和准确性,这样能有效降低经营风险,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增强企业的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

三重一大调研报告篇四

为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切实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共上海市嘉定区委常委会《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区教育系统实际,现就中共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委员会执行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积极改革和完善领导方式,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努力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二)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凡属职责范围内“三重一大”事项,都应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得到正确贯彻执行。

(三)局党委班子成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应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保证权力正确行使,防止权力被滥用。

须经局党委会集体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包括:

(一)重大决策。

2.党的建设相关重要事项;

3.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措施及重大政策的制定和调整;

4.教育机构设置与调整、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安全稳定等重要问题;

5.其他应由局党委会集体研究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奖惩。

1.按干部管理权限应由局党委会决定的有关干部的提名、推荐、任免;

2.需要以局党委名义上报、表彰及其他需要局党委会讨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3.校级党政正职干部的考核等次、奖励及分配方案的确定;

4.对党员干部违纪行为的处理;

5.其他重要岗位干部的推荐、选拔和使用。

(三)重大项目安排。

1.教育资源布局和调整等;

2.教育资产的使用、置换、变更等重大事项;

3.学校新建项目、大修项目和设备采购项目等;

4.合作办学、资源引进或投资合作的重大事项;

5.其他应由局党委会集体研究的重大项目安排。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

1.教育经费财政年初预算、调整预算及决算情况;

3.其他应当由局党委会集体研究的资金使用。

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应由局党委会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局党委会决策“三重一大”事项,要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以保证决策过程的科学民主和结果的公正合理。

局党委会集体决策过程应包括以下方面:

(一)酝酿决策。

1.涉及重大决策问题,应根据具体情况,经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酝酿,提出初步设想并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应实行听证和公示制度并进行风险评估,扩大人民群众参与度。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交局党政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后,由局党委会集体研究。

2.涉及重要干部任免,应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由局党委组织部门提出初步意见并履行必要程序后,提交局党委会集体研究作出任免决定。拟选拔任用干部,须事先征求局纪委意见,并保证局纪委有必要的时间履行相应程序。

需要以局党委名义上报、表彰及其他需要局党委会讨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副处级后备干部的确定,校级党政正职干部的考核等次、奖励及分配方案,对党员干部违纪行为的处理,均须经必要程序后提交局党委会集体研究作出决定。

3.涉及重大项目安排,必须由承办单位或有关部门在充分调查研究或论证的基础上提出方案和报告,经分管领导审阅同意后,提交党政领导班子会讨论并报局党委会研究决定。涉及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由使用部门拟定支出计划或报告,经主管部门审查提出意见,报分管领导审阅同意后,在局党政领导班子会讨论同意的基础上,由局党委会集体研究。

4.“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可通过适当形式对有关议题进行酝酿,但不得作出决定或影响集体决策。

5.提请局党委会审议的“三重一大”事项议题应按规定程序提出,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议题的有关材料要在局党政领导班子会召开前送达参加人员,并保证其有必要时间了解相关情况。

(二)集体决策。

1.在局党政领导班子会酝酿讨论“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上,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应对讨论事项逐个发表意见。在局党委会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上,党委委员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因故未到会的委员可以书面形式表达意见。主要负责人或主持会议的其他负责人应在其他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最后发表意见。对讨论中意见分歧较大或发现有重大问题尚不清楚的,除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作决策。

2.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讨论意见和局党委会的表决意见、理由等情况,应如实、具体记录。局党委会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结果,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有关职能部门及相关人员。

3.“三重一大”事项表决可采取口头、举手或投票等方式进行,有关职能部门人员可根据议题内容,列席局党政领导班子讨论“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

(三)执行决策。

1.“三重一大”事项经局党政领导班子会酝酿、局党委讨论决策后,由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遇有分工和职责交叉的,由局党政领导班子会明确一名班子成员牵头。

2.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前,除执行决定会引起严重后果等紧急情况外,应无条件执行。同时,可按组织程序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意见。

3.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如在执行过程中情况发生变化,需改变原来集体决策的,应由局党委会重新讨论后作出决策;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作出临时处置的,应在事后及时向局党委会报告,未完成事项如需局党委会重新作出决策的,经再次决策后,按新的决策执行。

四、监督检查。

为确保“三重一大”制度真正落到实处,提高监督的有效性,应整合各方力量,从工作程序和实际效果等方面切实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一)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应带头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有关规定,根据分工和职责督促分管部门严格执行,及时向局党委会报告“三重一大”事项的执行情况,并将贯彻本办法的情况列入班子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局党委应定期向区委报告“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情况,并对教育系统各单位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工作负总责。

(二)局纪委负责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局办公室负责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并向局党委会报告。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执行情况,除依法应保密的外,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在相应范围内公开。

(三)对未经局党委会集体决策就实施的“三重一大”事项,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及时向局党委报告,必要时可向区委、区纪委、区委组织部报告。

(四)局党委会应督促教育系统所属各单位严格制定、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并将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对各基层党政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的重要内容。局党群科、监察室协助局党委加强监督检查。

局办公室要将决策事项、决策范围、决策形式、决策程序、决策结论、决策实施等以会议议程、记录、纪要、决定等形式存档备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追究责任:

(一)未按规定内容、范围、程序报局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个人或少数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的。

(二)因遇重大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未按规定履行“三重一大”程序,事后又不及时报告的。

(三)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决策规则和程序的。

(四)漏报、瞒报“三重一大”事项或上报不实情况,影响局党委会作出正确决策的;

(五)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的;

(六)集体决策执行不力或错误执行并造成严重损失的;

(七)泄露局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的应保密事项的;

(八)未按规定执行回避制度的;

(十)其他因违反本办法造成重大失误的。

集体决策失误的,应在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分别追究领导集体和个人的相应责任。

属于领导集体责任的,按以下形式追究:情节轻微的,要召开专题会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限期纠正;情节较重、造成一定损失的,领导集体要向上级作出书面检讨;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和重大损失的,领导集体请求上级作出调整。

属于个人责任的,按以下形式追究:情节轻微的,对主要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情节较重、造成一定损失的,责令主要责任人写出书面检查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和重大损失的,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的规定,上报上级给予主要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各中小学、幼儿园及直属单位,应按照相关要求,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

(二)本实施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中共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委员会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嘉教委[2016]29号)同时废止。

三重一大调研报告篇五

按照市纪委《关于开展“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落实情况督查的通知》要求,我们对照督查内容,对局开展“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落实情况先行自查,现将自查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委高度重视,专题研究落实市委关于《加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监管的意见》、《市委常委会全面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意见》(简称“两个意见”),结合文广新局工作实际,制定了《市文广新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监管的实施办法》、《市文广新局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制度》,并按照实施办法和制度加以贯彻落实。

二、梳理自落实“两个意见”以来,局党委在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过程中,按照程序经集体讨论、党委会研究决定,没有临时动议或以传阅、会签、个别征求意见、现场办公会等形式代替集体决策的现象。

三、20xx年底以来,涉及的“三重一大”事项有:

1.干部人事工作。局中层干部轮岗。经局党委会研究、报组织、宣传部、人社部门备批,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2.职称评审工作。严格按照程序,在人社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按规章实施;。

3.文物重点维修工程的修缮。都经过上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局党委会研究和讨论而决策确立。

三重一大调研报告篇六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群众领导的核心作用,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根据省委高校工委和校党委关于“三重一大”制度的相关指示精神,xx学院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全面践行“三个代表”重要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各项工作的推进中体现民主公开、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勤敏高效,认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断增强集休决策的质量和水平,为学院又好又快发展带给了坚强保证,促进了各方面工作的协调发展。现就xx学院执行“三重一大”状况进行自查,报告如下:

一、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提高民主决策意识。

根据学校部署,xx学院党政领导班子首先认真学习《河南省高等学校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透过学习、讨论,大家充分认识到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体现,是切实加强部门反腐倡廉建设、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确保学校基本建设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举措,开展好“三重一大”制度落实工作,对促进高校科学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具有重要好处。

二是开展全院的学习讨论活动。透过学习,使全院教职员工从思想上认识到“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中央预防腐败的重要措施,是我党群众领导的基本资料,是进行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具体体现,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是进一步提高学院各项决策的前瞻性、科学性,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制度性保证。

二、精心构建重大决策体系,把握内涵,用心谋划,完善科学决策机制。

步增强了学院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促进学院建设与发展起到了关键性作用。

三、不断强化制度执行力,明确目标,措施到点,提升决策科学性。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执行、落实作为各级领导班子的头等大事来抓,学院采取“五把握四坚持”搞好民主决策,提升决策的科学性。

(一)认真把握好五个关口。

1、把握好调查研究关口。为规范科学决策程序,学院在涉及“三重一大”问题时,在对以往行之有效的群众决策制度和方式进行梳理、分析、汇总和总结的基础上,组织人员采取“走下去”与“走出去”相结合的办法,开展专题调研、组织座谈掌握第一手资料,进行专题研究,起草具体实施方案,制定严密工作措施,经过反复论证、征求意见、充实资料,确保方案的合理可行。经党政联席会讨论研究决定后,做出相关规定。

2、把握好决策资料关口。结合实际状况,在认真调研,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涉及“三重一大”问题需要决策的资料和要求,并对决策资料进行严格的细化和界定,构成不一样层级的权限标准:对涉及长远发展规划、工程项目、财务管理等重大问题,干部任免、干部管理、干部奖惩等重要资料,利益调配、劳动保护、教职员工福利等资料,到达必须额度的资金使用、物资采购、专项奖励等重大事项,明确务必经领导班子群众讨论决定,确保可操作性。

3、把握好决策程序关口。xx学院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有严格的决策程序。每项议题事项决策均应按议题确定、酝酿准备、会议人数、研究讨论、会议表决、记录存档、决策实施等程序进行;每一个过程都确定相关的资料和要求,明确该怎样做,做什么,如何去做。对领导班子群众讨论决定“三重一大”问题的决策形式,有明确权限和职责,并分别采取党总支会、党政联席会和教职员工代表大会等形式进行群众讨论决定,并严格规定出席会议的人数以及表决的具体方法等。对主要领导出现意见分歧或与会成员分歧较大的事情,暂缓做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提交相同会议复议。

4、把握好配套制度关口。为确保“三重一大”群众决策制度执行过程更加规范,决策事项更好地落到实处,xx学院健全五项配套制度:一是建立“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在召开会议进行表决的前两天,把议题方案印发给每一位班子成员,让参加表决的人员了解状况,做到“有备而决”。二是建立决策事项信息反馈制度。由决策事项负责人及时向有关会议反馈重大事项的进展状况,以便及时抓好监督落实和纠正落实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偏差。三是决策事项民主评议制度。每年列出一些经过群众决策的重大事项,将其落实状况公开通报,进行民主评议。四是全程监督制度。根据“三重一大”事项的性质,请党员代表、群众代表等参与,进行现场监督。五是档案记录制度。“三重一大”事项民主表决后,严格履行提议人、表决结果、参与表决人员签字手续,并存档备案。

5、把握好职责追究关口。xx学院根据谁决策、谁负责,过错与职责相适应的原则,对议题方案的提出、议题的论证、议题的研究决定、议题的实施过程等都应明确相应的职责,落实职责追究制度,把握好职责追究关口。对未经群众讨论,个人或少数人擅自决定“三重一大”问题的;做出违反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上级要求决定的;未经领导班子复议,个人或少数人擅自改变原决定的;未向领导群众带给真实状况而造成决策失误的;群众决策出现失误以及发现决策失误不能有效制止,造成经济损失或政治影响的,根据事实、性质、情节和影响及应承担的职责,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职责追究,确保决议决策的正确贯彻执行,确保权力正确行使,防范权力失控、决策失控失误、行为失范,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滋生。

(二)切实做到四个坚持。

(1)坚持开好“五会”进行民主决策(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党总支会、书记办公会、院长办公会、教代会)。对学院改革及重大事项进行决策,由全体班子成员讨论构成拟定方案,提交教代会审议;对有关干部人事调整、党的建设、精神礼貌建设、思想政治等工作,由党总支会进行研究;精神礼貌建设、思想政治的具体工作由书记办公会进行研究。对学院发展规划、教学改革、学生管理等事项,由院长办公会讨论研究;对《学院年度工作计划》、《学院长期发展规划》等重要材料印发到全院教职员工进行讨论,同时组织教职工代表进行座谈,对职工提出的意见和推荐,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能够改善的及时修改,不具备条件事项,向教职工代表做出解释和说明。

(2)坚持干部人事任免群众研究,建立公平竞争、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上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制定了《xx学院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实施办法》,对党支部书记、系主任等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资格和程序提出了明确要求,建立起了公平竞争、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严格按照宣传动员、本人申请、资格审查、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研究决定、任前公示等程序进行,选拔了一批优秀年轻干部,进一步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提高了选人用人公信度,树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构成了“风清、气正、心齐、劲足”的良好局面,极大地激发了年轻干部干事创业的用心性。

(3)坚持重大项目安排的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我院对重大项目安排严格管理,项目不论规模大小,都要经过院长办公会或党政联席会进行研究讨论后制定实施方案。

(4)坚持大额资金使用院长办公会审批。资金是学院发展的血脉,大额资金支出更就应慎之又慎,学院每年的《经费指标分配方案》均有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透过。《方案》明确规定经费管理的审批权限,基本程序。

四、深化完善监督制度,全面覆盖,整合力量,发挥各种监督职能作用。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对权利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的具体体现,是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是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决策风险。学院透过不断完善和创新“三重一大”监督体系,发挥各种监督职能作用。

(1)制定“四员一站”制度,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在加大对学院“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力度的同时,学院总支为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四员一站”制度(在党支部设立纪检监察工作站。在工作站设立纪检员,行政监察员,在党小组设立党风信息员,在教研室设立群众监督员)。广大“四大员”在自我的工作岗位上,结合工作实际,用心开展效能监察工作。

(2)建立会议列席制度和末位表态发言制度。学院召开“三重一大”群众决策会议时,广泛邀请党代表、教师代表,透过会前沟通、会上举谏、会后监督参与其中,群策群力,集思广益。为规范“一把手”的决策权力,实行“一把手”在议事决策中末位表态发言制度,然后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构成最终决议。

(3)健全评价制度。邀请退休干部、重大决策事项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代表组成评估人员,采取座谈或研讨的方式,对决策的实施结果与决策制定的目的是否贴合;决策实施的成本、效益分析;决策带来的负面因素;决策实施在群众中的理解程度;决策实施带来的近期效益和长远影响进行评价,评价工作完成后构成实施状况评估报告,载明决策实施状况评价的相关信息及可能提出的调整推荐及理由,报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对决策实施评价报告审议后,构成对决策继续实施、调整或废止的最终决定。

(4)建立决策失误追究制度。对未按决策程序决策的、超越法定职权实施决策的、明知决策错误,没向上级反映或未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的、违反法律法规实施决策的、对应当决策而进行推诿拖延,不及时作出决策,造成重大损失的,轻则要求书面检查,重则给予纪律处分。

五、存在的不足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不足。

1、“三重一大”群众决策制度相关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

2、“三重一大”群众决策制度相关的监督制度还需进一步充实;。

3、“三重一大”基础资料的整理不及时、不够规范。

(二)整改措施。

3、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制度执行监督制度,紧密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执行状况考核和领导干部民主测评,结合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督查,采用多种形式,不定期地对制度执行状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制度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对“三重一大”的文件资料要及时分门别类进行整理、编号、并列出目录清单及归档。

xx学院在过去的工作中,透过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规范了工作程序,提升了工作水平,保证了工作效率,提高了广大师生的满意度。同时,积累下的鲜活经验,为实现建设高水平的xx学院的发展目标带给了强有力的民主决策保障与智力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xx学院将一如既往地坚持并不断完善“三重一大”群众事项决策制度,让民主决策、科学发展成为学院建设的双引擎,带动xx学院各项工作再上台阶、再攀高峰。

三重一大调研报告篇七

按照《中共xx的通知》要求,我公司对2020年上半年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进行认真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我公司坚决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将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作为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强化内部管理、加强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举措,通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不断完善监督管理体系,为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了政治保障和机制保障。近年来,结合公司实际,先后制定《党委议事规则》《会议管理办法》《采购及招投标管理办法》《工程基本建设管理办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内部审计制度》等制度,这些制度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做了具体规定,使企业在“三重一大”事项上有章可循,为提高决策水平、预防腐败提供了制度保障。

公司对“三重一大”项目在作出正式决策前,始终坚持充分调研、反复论证,并安排各有关部门做好会议决策前的准备工作,其中xx部负责对经营活动中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做好前期调研、资料整理工作;xx部负责对涉及固定资产管理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做好前期调研、资料整理工作;xx部负责做好重要人事任免的推荐、考察工作;xx办公室负责对党建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做好前期调研、资料整理工作,并做好有关会议记录、会议纪要整理工作;工会负责组织做好对有关事项的职代会审议工作;纪委负责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进行问责。各部门之间分工明确、互相协作,有效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

公司领导班子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凡“三重一大”事项必须通过召开党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或职工代表大会集体研究决定。纪委充分发挥监督职责,全程参与招投标活动,对公司基建工程事项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中层干部任前廉政考试制度,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日常考核研判。在公司内部形成作风民主、清正廉洁的工作氛围。

近年来,公司在制定年度目标任务、改建搬迁、成立建设新店、对外合作、业务招标、基层党组织设置、评选年度先进、审议工作报告以及选拔、任用、调整、免职中层干部等工作中,均通过会议集体研究后作出决策。特别是在组织实施投资购地、拆迁搬迁、改造开发等重大项目过程中,公司领导班子坚守对党负责、对企业负责、对职工负责的态度,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研究、组织职代会审议,并及时向省厅报告工作进展,确保决策过程合法合规,确保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我公司在此次自查中未发现任何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行为。在今后工作中,一是进一步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学习宣传教育,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对“三重一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工作责任感。二是进一步充实完善与“三重一大”事项有关的决策制度,明确、细化集体决策的事项范围,优化决策程序。三是进一步强化廉政风险管控,自觉接受厅党组、驻厅纪检组的监督和指导,自觉接受公司纪委和干部职工的监督,扎实推进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重一大调研报告篇八

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实施作为党内首部监督法规,是我们党自我约束、自我完善、加强自身建设的基本手段和途径,是监督的“龙头”。在纪念陈云同志诞辰100周年的日子里,笔者就执政党的党风建设中如何加强党内监督问题谈几点肤浅的认识。

从目前看,由于受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党内监督运作不规范、不健康,仍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与弱化现象。其主要表现形式有四种:

其一,民主生活氛围不浓。一方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较低。民主生活会存在“四多四少”现象:谈工作多谈思想少、谈现象多谈实际少、谈宏观多谈具体少、谈优点多谈问题少,绕道而行,避实就虚;正常的党内思想斗争和批评难展开,顾虑重重,有的甚至错误地认为:批评上级仕途错,批评同级麻烦多,批评下级选票落。结果民主生活会基本变成了工作交流会或歌功颂德会,谈谈工作,摆摆成绩,提提希望,道道辛苦,就是没有思想交流,更不用说思想交锋了,庸俗了党内政治生活。另一方面,双重民主生活会制度落实较难。所谓“三难”常常是理由:工作忙时间难落实,压力大思想难集中,议题多内容难保证。结果使党内民主生活会常流于形式。

其二,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松软。一是在民主作风上,开言纳谏不够,民主意识淡化,重大问题决策与审批程序不规范、制约措施不到位;二是在组织观念上,思考问题、处理事务时,或我行我素,旁若无人,或以和为贵,放弃原则,或侧目而视,圈外挑刺;三是在干部管理上,仍存在凭少数乃至领导者个人意志选拔任用干部的行为,讲关系、搞亲疏、凭感觉、轻教育等,乃至助长了少数干部“只对领导迎合,不向群众负责”以及“松一松求得一团和气,笑一笑赢来一张选票”等不良现象。

其三,监督机制制约乏力。一是上级组织对下级组织的监督落实飘浮不实、“关爱”有加,监督作用难以发挥。二是党组织对党员的监督松散不硬,监督功能流于形式。三是党员相互监督更难到位,“多栽花少种刺,留下人情好办事”的好人主义盛行。四是专职机构监督缺乏力度。在现行体制下,纪检机构地位和职能受限,以至“监督同级党委有难度,监督下级组织缺强度,监督身边干部松尺度”等等,使监督职能与作用难以发挥。

其四,监督尺度程度难控。在实施监督制度,开展监督执纪过程中,常常会产生“三强三弱”现象,即:规范性强、强制性弱,指导性强、操作性弱,可塑性强、确定性弱。进而在实施监督时容易出现尺度失衡的困惑,使监督功能易于失去应有的平等性、严肃性、强制性、规范性。

造成党内监督弱化现象的因素主要有:

第一,监督意识淡薄。当前对权力的监督在主体与客体两方面都存在监督意识不强的问题。就主体而言,一是下级对上级怕打击报复,不敢监督;二是上级对下级怕失去群众基础,不愿监督;三是领导班子内部怕伤了情面,不便监督。进而对党内监督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缺乏认识,淡化了监督意识,弱化了监督责任。就客体而言,有的领导干部缺乏党内平等的民主意识,自持位高权重,自觉不自觉地把自己当成特殊党员,凌驾于党组织之上,只许自己监督别人,不许别人监督自己,认为组织监督是不信任自己,专门机关监督是跟自己过不去、找麻烦,一般党员群众监督是不自量力、自找苦吃,以至于出现“财务一支笔、用人一言堂、大权一把抓”的专横跋扈现象。有的甚至还想方设法逃避监督:一方面是“防监督”。对来自党组织、党员和专门机构的监督,时刻保持警戒防备状态,甚至设置障碍干扰监督;另一方面是“躲监督”。想方设法钻政策法规的空子,甚至对违纪违法问题作技术处理,冠以正当理由,巧妙躲闪,使监督“击不中目标”。

第二,监督渠道不畅。一是对要害部门或经济实体的监督难以深入,甚至往往因人为防范因素的干扰使实情难以掌握;二是由于监督缺乏权威性,使监督成为“隔靴搔痒”,多限于“圈外监督”;三是民主监督氛围不浓,群众监督失之空泛,“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旁观现象十分普遍;四是一些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将一些本该公开的党务、政务神秘化,使一些党员干部对本部门本单位的重大决策缺乏了解、参与,导致党员干部想监督又无法监督的状况;五是有些地方和单位党内监督存在图形式、走过场的倾向,党组织生活缺乏思想上的坦诚交流,缺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氛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也由于只向上报告,而不向普通群众反馈,导致他人无从监督;六是举报信访主渠道作用难发挥,来信来访信息虽不少,但价值难定,真假难辨,是非难断;七是人情作祟,包庇袒护,说情干扰,甚至隐匿事实,瞒情不报等等。

第三,监督视野狭窄。一是微观监督较多,宏观监督较少。监督往往注重具体人和事,忽视事关全局的决策监督和大政方针的监督。二是对党员干部个人监督较多,对组织监督较少。在一些地方和部门“组织”成了个人违纪的挡箭牌。只要打出“组织决定”“集体研究”的牌子就很难追究责任。三是被动监督多,主动监督较少。不出问题无人问,出了问题踏破门。偏重于事后查处,而忽视事前防范、事中约束,忽视对抓源头、把关口、堵漏洞的监督。四是只重视党员干部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经济腐败方面的监督,而忽视对其思想意识、生活作风方面的监督,没看到思想颓废、工作懈怠、生活奢靡的实质也是腐败。五是对下级监督较多,对同级和上级监督较少。由于监督机制不够完善,因而出现人们常说的上级监督下级太远,下级监督上级太难,同级监督同级太软,法纪监督太晚,舆论监督太泛的现象。因此,极易造成失监、失察、失真的现象,甚至出现所谓的监督“真空区域”。

第四,监督体制不够顺畅。各级纪委作为实施党内监督的专门职能机构,与同级党委,既是领导者与被领导者的关系,又是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关系,不符合事物发展的一般规律,存在有许多弊端。比如,在对地方各级纪委的双重领导中,上级纪委的领导主要体现在业务指导上,而纪委工作人员的办公经费、物资保障、福利待遇以及升迁调动,则都由同级党委决定,导致纪委难于超脱所处的工作生活环境,常常受到各方面的干扰而在行使职权时困难重重,不能对有些权力特别是“一把手”的权力进行有效制约。在处理重大问题时,比如立案审查,当纪委与党委意见不一致时,作出让步的往往是纪委。同时,监督制约机构之间也缺少一种制度化的协调组织和形式,在监督中存在一些漏洞和空挡。

第五,监督法规尚待完善。一方面,监督法规体系尚未完全形成。《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颁布实施使得党内监督向前迈了一大步,但与之相配套的规章制度尚在制定之中,这样监督者和被监督者在不少方面还无法可依。对抵制、干扰和破坏党内监督的行为,目前尚无可操作的规定及检查的标准。另一方面,已有的法规制度在实践中也执行得不够有力,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使监督无法落到实处。此外,一些法规制度往往过于原则化,口号要求多,具体规定少,可操作性差;有的制度规则多、罚则少,体现不出惩诫性;遇到问题,应急措施多,长远规划少,缺乏配套性、系统性,这些欠缺都增加了法规制度落实的难度。

加强党内监督是遏制腐败滋生蔓延的坚实堤防。有效地开展党内监督,必须进一步拓宽思路,全方位地加大综合推进的力度。

1、强化监督意识,营造浓厚氛围。搞好党内监督,需要增强“三个意识”:一要增强党员参与监督的责任意识。党员参与党内监督,与腐败行为做斗争,是每位党员应履行的一项权利和义务,是关心党、爱护党的具体体现,否则就是党性不强的表现。二要增强服从监督意识。在党内生活中,每个党员都既是监督他人的主体,又是被他人监督的客体,党内不允许有不服从监督的特殊党员。三要增强监督地位人人平等意识。这是党内相互间一种新型的政治关系的体现。监督者和被监督者是平等的、相对的,而不应该是一种从属的或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要做到平等监督,关键是领导干部要克服特权思想和居高临下的意识,既接受监督,又支持监督。

2、严格监督重点,凸现表率作用。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必须抓住权力这个核心,抓住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这个重点,这是实施党内监督的关键环节。因此,对领导干部应坚持“三严”:一要坚持严格教育。这是增强人格力量的基础性工作。首先,严格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提高理论水平;其次,强化“三个代表”的目标意识,保持党的先进性,铸就实践楷模;其三,注重党性锻炼,增强政治素质。从而牢固树立自警、自省、自控、自律的能力和拒腐不染的思想警戒线。二要坚持严格管理。这是日常监督最有效的方式。要把好“四关”:选拔前把好“入口关”,征求纪委意见,加大考廉力度;任职时把好“警示关”,组织廉政谈话,明确廉政勤政要求;任期中把好“评议关”,推行党风廉政考察,廉政档案,廉政诫勉制度,进行定期与动态相结合的考核评审;任届满把好“监审关”,接受组织的离任审计与干群的质询等等。逐步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严格管理程序和方法。三要坚持严格监督。这是促进党员、干部严以律己必不可少的纪律措施。应做到“三要三实行”:要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实行正确适度的“权力制衡”;要坚持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实行群众性的“行为制约”;要坚持执纪监督制度,实行拒腐防变的“专项制控”。从而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在履职过程中始终处于有效监督之下。

3、完善监督体系,畅通监督渠道。为提高党内监督的辐射力、强制力,应当建立起上下结合、内外相济、纵横交错、多元并举的监督体系。一要坚持以党的组织监督为主渠道,强化“内活力”,拓展党的自身监督途径。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监督作用,特别是全委会、党代会与常委会在决策、执行、监督三个层面上的作用。加大对常委会决策权、执行权的制约监督,保证民主集中制的真正落实。切实保障党员依照党章规定行使批评权、申诉权和控告权等权利,充分发挥党员的民主监督作用。二要保证党内专门监督机构的权能到位。一方面,纪委自身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正确处理向上级纪委负责和向同级党委负责的一致性,积极履行监督职责;要逐步理顺党内监督体制,实行中央以下党的各级纪委直接受上一级纪委领导并对上一级纪委负责的垂直领导体制,在人事、经费、财物等方面不受同级党委的制约,解决好对同级党委及其成员监督不力问题。另一方面,党委要大力支持纪检工作,为纪委行使监督权“壮胆撑腰”创造条件,做到权能到位。三要加强党外监督,形成完整的监督网络体系。坚持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司法监督、派监督、舆论监督的有机统一,形成全方位监督的整体合力。要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落实好群众的知情权,畅通群众了解情况的渠道;扩大评议权,加强群众对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保护检举权,重视群众检举问题的查处。同时,强化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实行正确的舆论引导,保证各级干部自觉遵纪守法,做到真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4、细化监督制度,强化监督措施。一方面,要细化制度。《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作为党内首部监督法规,在党内监督工作和监督领域是管总的方面的。它适用于党的各级组织、所有党员,涵盖了党内各种政治和组织活动,从实践角度看,亟须各级党组织把它进一步具体化。重点做好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重要情况报告制度、人大对政府工作部门正职领导述职评议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等制度的细化工作,分门别类,明确具体内涵和操作程序,努力形成一整套综合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办法,使之相互配套,相互促进,共同发挥作用。要根据形势和任务要求以及党情、国情的变化,吸收和借鉴外地反腐败的新鲜经验,不断创新党内监督制度。另一方面,要强化措施。做到“三个要”、“三在前”。“三个要”:一要方向明。要有坚定的正确的政治方向,明确党内监督工作意义,只有这样,党员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就会充分发挥起来,监督成效也就会大;二要眼睛亮。要能辨别真假,识别善恶。对坏人坚决查处,毫不留情。对本质好,只因缺乏经验而犯错误的同志,要多帮助教育;三要原则强。要坚持原则,依法监督,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严肃认真地监督检查,以事实为依据,按党规党法论处,丝毫不能带有个人的杂念。“三在前”:教育在前,对苗头性问题,早打招呼,把违纪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防范在前,对倾向性问题,研究措施,把问题解决在成风之初;制约在前,对普遍性问题制定制度,堵塞漏洞,防止问题的再度发生。只有这样,才能使各项制度落实到实处,增强党内监督的效果。

5、构建法规体系,做到依法监督。既要进一步完善预防腐败的法规体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相继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等一系列有关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政的法规和制度,既为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政提供了基本准则,也为纪检监察机关实施依法监督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但预防和惩治腐败斗争中,仍然存在一些法律空白,法规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把成熟的廉政制度上升为法律,以法制化的规则和程序制约权力的运行,使掌握权力的人员只能在法律限定的范围、程序、程度上行使职权,确保制度的稳定和落实。又要加强廉政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徒法不足以自行”,如果没有作为廉政法规实施主体的纪检监察机关对这些法规和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这些法规和制度就可能被束之高阁,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因而依法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要对各项监督制度和措施的执行情况要经常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分工负责抓好落实。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坚决纠正有章不循、有法不依的现象。对因不落实监督措施和制度出了问题的,要追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同时,各部门党组织要自觉地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真正负起对本部门党员干部监督、管理的责任。随着预防和惩治腐败法规体系的不断完善,随着依法监督力度的不断加强,遏制腐败势头的蔓延,以至最终彻底铲除腐败是指日可待的。

加强党内监督,是新形势下保持党的活力、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地位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重要举措。要正确分析党内监督的现状,特别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制度落到实处,使我们党的肌体更健康,党的事业更辉煌。

三重一大调研报告篇九

**镇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群众领导的核心作用,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根据区委《关于执行“三重一大”事项群众决策制度的实施细则(试行)》的精神,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全面践行“三个代表”重要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各项工作的推进中体现民主公开、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勤敏高效,促进了各方面工作的协调发展。现就执行“三重一大”状况进行自查,报告如下:

一、广泛宣传,用心谋划,构成有效管理制度。一是成立组织机构。组建了由党镇一把手为第一职责人、镇领导班子作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督促落实的“三重一大”事项群众决策小组。定人定责,并将机构向部门、社区、村委进行有效延伸,扩大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广泛性。二是构成决策制度。根据区委文件精神,建立并下发了《**镇“三重一大”群众议事制度》,要求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予以重新修订并遵照执行。同时规定,领导班子要认真落实群众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务必按照“群众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群众讨论作出决定。如失地农民安置、办公大楼翻新、道路硬化亮化、各级部门考核、专项经费划拨等均经过镇党委、政府审慎讨论研究后决定。三是加强宣传教育。透过专题会议研讨、下发文件资料、走出去观摩学习、带回来消化对照等方式,进行制度宣传,使广大干部领会制度精神、熟知制度资料,不断增强制度意识,牢固树立严格按制度办事的观念,养成自觉执行制度的习惯。

二、明确目标,强化执行,推进“三重一大”群众决策。

1、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群众研究、广泛讨论、民主决策。**镇采取“结构化”决策模式,条块运作,纠正决策时容易“先入为主”的偏差。对事关全镇经济社会发展长远目标规划、重大改革措施、重点建设项目等重大事项决策,首先进行认真调研,构成初步意见,再征询各方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决策,遵循“一事一立、一事一议”原则,对项目可行性研究聘请有相应资质的科研机构、中介机构或有关专家进行咨询或评估论证,最后再提交镇党委办公会议讨论、票决。

2、重要干部任免坚持提名考核、结果公示、纪律部门监督制度。对干部人事任免,实行预案优选,“谁推荐、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调查、谁负责”,无记名投票产生任免结果。票决制度严格按照提出议题、准备材料、酝酿意见、充分讨论、会议票决、作出决策、资料存档7个步骤逐项进行。票决制度使决策过程更加透明,较好地发挥了群众智慧,有效地避免了决策失误。如在今年的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中,采取公推直选与两推一选结合的办法,民主推优,镇领导全程参与,真实评价,对结果的有效性与公正性予以监督。对大学生村官的录用实行在网上公开招考,建立考察小组,透过预审、笔试、面试、政审、公示等办法进行择优录用。

三重一大调研报告篇十

(一)我公司12月1日刚刚作为集团三级单位独立运营的实际状况,制定并发布了《****公司“三重一大”群众决策制度》(以下简称:公司“三重一大”制度),保证了公司决策科学民主、执行规范有序、监督及时有力。(二)公司“三重一大”制度事项范围包括:企业重大事项、重要干部任免事项、重要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事项四大类。

1.企业重大事项包括:发展方向、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资产损失核销、重大资产处置、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年度工作报告、年度生产经营计划、财务预算、决算,内部机构设置,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企业改制重组,薪酬分配,涉及员工重大切身利益,党风廉政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等共七项资料。

2.重要干部任免事项包括:中层管理人员的选聘任免,后备干部管理,中层管理人员的重要奖惩,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候选人的推荐等共六项资料。

3.重要项目安排事项包括:投资计划和融资担保项目,计划外追加投资项目,应向上级公司报告的重大投资管理事项,关键性的设备引进和重要物资等重大招投标管理项目,重大工程承发包项目等四项资料。

4.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事项包括:100万以上的基建工程项目,50万以上的重大维修项目,50万以上的大宗物资活设备购置项目,100万以上的贷款、投资,公司年度预算经费和专项经费等款项的支出共五项资料。

(三)公司规定的“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完全按照《意见》中“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范围来确定的,结合公司实际状况制定出贴合本公司的重大事项。

(四)公司建立了“三重一大”回避制度,在讨论与本人及家属有关的议题时,本人应主动回避。

二、加大执行力度,狠抓贯彻落实。

(一)公司自月1日作为集团三级公司独立运营以来,在中层干部的选聘任免、管控一体化改革等重大事项上都严格按照公司“三重一大”制度认真执行。(二)公司经营管理决策有制度流程可依,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在决策之前,要经过必要的民主程序进行充分的沟通酝酿论证。严格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上级公司要求和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透过党委会、党政联席会、总经理办公会等会议进行群众研究决定。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全面负责公司行政管理工作,对重大问题,透过经理办公会行使决策权。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事关公司全局的重大问题,对公司总体工作具有最高决策权,统一领导公司的各项工作,支持总经理独立负责的行使职权。

(四)公司重大事项在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和总经理办公会决策之前,要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的程序,广泛调查研究,充分听取群众和专家意见,深入进行论证和协调,提交论证报告或立项报告。公司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群众决策议决事项,一般应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于带有实质性的有争议事项,如无时限要求,一般应推迟议决,重新调研,待意见成熟后,再提交会议议决。(五)总经理办公会的正式成员为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根据会议资料,由总经理或委托副总经理确定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负责会议记录,并构成会议纪要。

(六)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会议记录做到“五明确“,即明确具体事项,明确决策范围,明确群众决策的形式,明确群众决策的程序,明确检查考核人和职责追究办法。将决策参与事项、决策人、决策过程、决策结论、工作实效等以会议通知、议程、记录、备忘录等形式留下文字性材料,并存档备查。

三、做好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和总经理办公会决定的事项,由主管领导负责落实,并将落实状况向党委会、党政联席会或总经理办公会汇报。政工部、办公室负责催办,并及时将催办状况向党委书记、总经理汇报。纪委、纪检监察等部门根据职责权限对决策执行状况进行监督监察,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提出纠正推荐。

坚持厂务公开,透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倾听职工的意见和推荐,凡是需要广大职工参与的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需要职工了解和知情的有关事项,一律公开。

充分发挥发挥工会的作用。透过强化民主管理p民主监督的职能,在公司发展与规划p岗位聘任考核p分配方案等方面,注重职工代表的意见,切实发挥了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坚持了“三会一课”和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思想和作风建设。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研讨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透过加强组织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有力地推进了“三重一大”群众决策制度的顺利贯彻,营造了“发展、亲民、干事”的浓厚氛围,调动了党员干部建设一流供热企业的用心性,切实加强了干部潜力作风建设,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使干部潜力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群众工作机制健全落实,基层党建工作得到明显加强。

四、严格检查考核,完善职责追究机制。

“三重一大”事项经群众决议后,由公司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三重一大”制度的执行状况,列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资料,严格检查、考核和职责追究。各部门和生产单位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状况,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和干部考核的重要资料。公司纪委对领导和各部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执行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个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未经群众讨论和未向领导班子带给真实状况而造成决策失误等状况,要严肃追究相关职责者的职责。如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职责人,根据事实、性质和情节轻重,依纪追究职责,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公司监察部。

三重一大调研报告篇十一

为贯彻落实《xx市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办法》状况的要求,我单位对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状况进行了检查。近三年以来,我单位领导班子结合实际,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坚持群众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无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一、抓制度建设,提升科学管理水平。

1、以学习宣传为基础。领导班子对“三重一大”制度高度重视,透过民主生活会、组织专题学习等形式,在全体干部中进行广泛宣传,贯彻传达“三重一大”的重要资料和精神。同时,学习掌握上级单位各种重要文件和精神,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等,结合实际,及时贯彻落实。

2、以加强监督为保障。一是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和职责及时向领导班子报告“三重一大”事项的执行状况。二是依托办公室,跟踪督查决策的执行状况,并及时向班子主要负责人报告。主要负责人在听取了分管领导的意见和推荐的状况下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在“三重一大”制度指导下,有力地促进了我局机关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

3、以制度建设为抓手。我局将“三重一大”制度与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紧密结合起来,将“三重一大”列为班子建设和领导述职述廉的重要资料,对涉及本单位中的重大事项以及关系机关单位干警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坚持群众领导、群众决策。围绕“三重一大”制度,我局始终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群众路线、坚持依法决策、坚持职责追究的办事原则。在此基础上,健全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等,便于操作。

二、抓政务公开,提高民主透明程度。

根据保密权限,依法公开政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对凡是涉及需要机关干部职工了解、知情和参与的事项,都一律公开。

1、坚持工作例会。由全体机关干警参加。领导班子在会上及时传达上级党委、政府部门的文件精神和要求及重点工作安排,妥善安排各项工作。

2、坚持群众评议。对与干部职工密切相关的,如职称晋升、岗位考核、干部聘任、荣誉奖励、干部奖惩等事项,坚持进行民主评议,并在务必范围进行公示,扩大群众的参与度,保证结果公正、程序透明。

3、是坚持对外公开。对涉及到需要向社会公开的各类政策、信息,社区矫正教育管理中心长子县安置帮教基地等事项透过网站等媒体进行公开。

4、是坚持保密工作。凡是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要求保密的、凡是本单位尚未决策或分歧较大的重大事项,严格进行保密。

三、抓程序规范,增强科学决策潜力。

科学梳理,明确“三重一大”的资料,我局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包括:研究讨论年度计划工作部署;制定本部门党的建设和精神礼貌建设;涉及干部员工的工资调整、福利待遇;干部的培养、推荐工作;机关科室设置干部的聘用、任免、调配、考核、奖惩工作;机关办公设备的添置,重大基建项目、固定资产配置及xx元以上的大额度资金调拨、使用。

为了规范程序,执行群众决策制度。按照“三重一大”的要求,我局十分重视决策过程,重点做好过程管理,提升决策的科学性和合规性,降低决策风险。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重大决策执行的决定。涉及我单位财务预算、决算等重大事项的决策,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有财务编制详细预算,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协会党组会议审核,透过后上报财政局。今年6月我局因为工作需要集中定制制服,均采用公开招标、政府统一采购的原则。

2、重要干部的`任免奖惩决定。一是坚持民主推荐,完善考察办法。对拟提拔的岗位人选,首先根据岗位职责,由分管政工领导提出拟用人选的资格条件,经过民主推荐产生拟任人选,报党组讨论,构成考察人选。对干部考察坚持将领导意见和群众意见结合起来,将德、能、勤、绩、廉结合起来,将任前考核与年度考核、干部关键时刻的表现状况结合起来,做到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去年,我局按照县委统一部署推荐副科级干部一名,按民主推荐、全面考察、群众讨论、任前公示等程序进行,实现了规范化操作。二是坚持群众讨论,构成任免决定。党组讨论决定干部,做到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时光听取状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对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暂缓表决。

三重一大调研报告篇十二

区委督查组:

区人口计生委遵照区委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扎实开展机关干部作风整顿建设,切实加强党建和精神礼貌建设工作,认真学习区委第三次党代会精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各项工作的推进中体现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了各方面工作的协调发展。现就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加强党建精神礼貌建设工作方面,汇报如下:

自2月份以来,我局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翠屏区委翠委发[2006]6号文件和区委组织部翠组发〔2004〕68号文件精神,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充分发挥群众领导的核心作用,进一步促进“三重一大”制度在我局的贯彻落实,保证了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一)我局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区委组织部翠组发〔2004〕68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了《“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规定领导班子要认真落实群众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务必按照“群众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群众讨论作出决定。

(二)坚持重大决策问题群众讨论,民-主决策。规定凡重大事项、重大问题、人事决策、工程立项等都务必经群众讨论、民-主决策。如在对乡镇街道及部门的考核、工作经费的划拨、区、乡镇服务站的改建维修、局办公大楼的外墙维修、局七楼会议室的整修、职工宿舍的维修等事项上,均经过局党组、局长办公会多次研究、讨论,民-主决策。

(三)坚持重要干部任免群众讨论、民-主决策、纪委监督制度。一是在去年局机关中干、区计生服务站站长的任免上,严格按照群众讨论、民-主决策的程序进行;二是在今年翠屏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考调3名流管员时,实行在翠屏区网上公开招考,建立考察小组,透过预审、笔试、面试、政审、公示等办法进行择优录用。(四)坚持大额资金使用状况群众讨论、民-主决策。建立健全《财务和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财产清查制度》、《内部稽核制度》、《接待用餐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等制度,把招待费开支和公车使用状况费用减少到最低范围之内。在对乡镇、街道的经费划拨上均根据乡镇、街道实际状况思考,并坚持群众讨论、民-主决策。大项物资采购均交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工程项目均严格按招投标方式进行。

(五)大力加强机关廉政建设。一是建立健全《机关廉政建设制度》,实行廉政建设职责制,局长、书记为第一职责人,局领导班子负责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坚持和发扬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作风,坚决执行“十个务必、十个不准”,严格遵守《机关作风职责追究》。二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和单位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规范执行《局管领导干部廉政谈话的制度》,对局管干部实行任前廉政谈话。如去年的局中干、区计生服务站站长任前谈话、今年的区流管站人员上岗前廉政谈话,为使他们在走上新的岗位后如何把好廉洁自律的底线,树立计生队伍的良好形象起到必须的教育作用。

二、开展机关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

按照区委《关于印发〈宜宾市翠屏区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翠委[2007]14号)文件的部署安排,我局从2月份起开始进行了为期3个月的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按照“为民、开拓、务实、清廉”的基本要求,结合开展“四个一”活动,抓住查找和解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这个重点,扭装从领导机关做起、从领导干部抓起”这个关键,坚持用改革的办法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这个根本,坚定不移抓整顿,扎扎实实抓整改,坚持不懈抓建设,确保作风整顿建设活动取得明显效果。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

全区机关干部作风整顿建设动员大会召开后,我局领导班子以高度的政治职责感和良好的精神状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张建华同志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职责到人。做到了时间、人员、精力“三集中”,使作风整顿建设各阶段工作扎实有序。

(二)目标明确,重点突出。

在此次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我局从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入手,大力营造“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的良好氛围,使干部从不良思想作风中走出来,塑造高层次的从政形象;从不良学风中走出来,塑造高水平的学习形象;从不良工作作风中走出来,塑造高效能的服务形象;从不良领导作风中走出来,塑造高标准的工作形象;从不良生活作风中走出来,塑造高情趣的生活形象。重点从“理念新、举措新、机制新、风气新、环境新”上下功夫。

(三)结合实际,开门整风。

为了更好地查找问题,我局结全实际,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开门整风。一是透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走出去、请进来等八个渠道和途径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二是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搞好对照检查,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透过深刻剖析和反思,完成个人1500字以上的剖析材料;三是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三重一大调研报告篇十三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过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的制度要求,学校在校长负责制的制度安排下,坚持党组织政治核心,落实教代会民主管理,实行依法治校,充分发挥学校班子成员集体领导的作用,完善决策机制,规范决策行为,提高领导班子领导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决策原则(一)民主集中制原则“三重一大”事项由校务会议讨论决定。校务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

(二)科学决策和依法决策原则凡属“三重一大”事项,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加强调研、协商和咨询、认证。

(三)规范程序原则学校校务会议集体决策事项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一般不临时动议,特别是不能临时动议重大议题或重要干部任免事项。需经教代会通过的决议,先由校务会议形成初步方案,再提交教代会审议。

二、决策内容(一)重大事项决策1.制订和修改学校章程;

2.制订学校发展规划、年度与学期工作计划和课程计划;

3.重大改革措施及规章制度;

4.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实施方案;

5.校内机构及岗位的设置;

6.中层干部任免及重要人事安排;

7.师资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8.教职工收入分配和考核奖惩方案;

9.重大基建项目和校产发展计划;

10.制订校园及师生安全制度;

11.招生工作;

12.因公出国(境)访问及涉外校际交流;

13.其他重大问题。

(二)重要项目安排1.学校对外重要合作和交流项目;

2.学校大修、大型基建建设项目;

3.学校重大科研项目;

4.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项目。

(三)重要干部任免1.学校校级、中层后备干部的推荐、选拔、考核和使用;

2.学校中层干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等人事安排;

3.学校年度考核小组、职称评聘小组、监督小组、招生工作小组成员的任免;

4.其他重要岗位干部的推荐、选拔、任免和调动。

(四)大额度资金的使用1.年度经费预算、决算及大额经费支出安排、使用;

2.学校教职工收入分配方案、奖励经费制订和调整;

3.未列入预算的5万元及以上的特殊经费支出;

三、

决策程序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由校务会议讨论决定。校务会议成员为学校正副校长、学校党组织的正副书记、工会主席和校办主任等。校务会议由校长主持,重大问题经集体讨论,校长负责决定。

1.确定议题,列入议程。需要列入校务会议讨论的重大问题,由校长听取各方意见后提出,与党组织负责人共同商议确定。

2.调查研究,形成方案。对确定的议题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党内外意见,校长与党组织负责人充分酝酿,形成共识和主导性意见。存在严重分歧的,暂不提交会议讨论。

必要时可报上级党组织、教育行政部门裁决。

4.明确分工,组织实施。凡经校务会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由校长明确分工,负责实施。党组织保证监督实施,工会积极配合支持实施。

四、会议表决研究讨论议题时,与会人员要充分发表意见。会议表决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时一般坚持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意见分歧较大的事项,可以暂缓进行表决的,应暂缓作出决定。出席人数达到或超过应出席人数的2/3,会议方可进行,表决有效。

凡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校务会议通过后需及时提交教代会讨论通过。根据管理权限,须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重大问题要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方可实施。

五、决策执行校务会讨论通过的决策事项应及时做好校务公开。

学校党政领导和处室分管领导按分工负责组织落实,认真实施“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如果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者向上级反映,但在上级或本级校务会议没有改变决定以前,除了执行决定会立即引起严重后果的非常紧急的情况外,必须无条件地执行原来的决定。

凡前次校务会议作出的决定,如在执行过程中情况发生变化,需要改变原来决定的,必须经校长同意后,提交校务会议进行复议,在做出新的决定后执行。

对于不按决策执行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决策备案要将决策事项、决策范围、决策形式、决策程序、决策结论、决策实施等以会议议程、记录、纪要、决定等形式留下文字性资料存档备查。

三重一大调研报告篇十四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等地提出关于贯彻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的有关要求,县司法局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扎实开展机关干部作风整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县委第十八次党代会精神,在各项工作的推进中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各方面工作的协调发展。现就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贯彻落实状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三重一大”群众决策制度的重要好处。

一、抓制度建设,提升科学管理水平。

一是以学习宣传为基础。领导班子对“三重一大”制度高度重视,透过民主生活会、组织专题学习等形式,在各部门中进行广泛宣传,传达贯彻“三重一大”的重要资料和精神。同时学习掌握上级各种重要文件和精神,如《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结合实际,及时贯彻落实。

二是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公司党委制定了《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结合实际,从决策原则、决策范围、决策形式、决策程序、决策执行、决策监督、职责追究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要求。同时将“三重一大”制度与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推进公司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将“三重一大”列为班子建设的重要资料,对涉及公司建设发展中的重大事项以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坚持群众领导、群众决策,决策过程记录完整,并构成会议纪要。围绕“三重一大”制度,公司党委始终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群众路线、坚持依法决策、坚持职责追究的办事原则。在此基础上,建立了由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司所有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的招标工作,并构成了《财务开支及费用报销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修订稿)》、《财务风险预警制度试运行)》、《经济业务款项收取管理办法》、《职业技能鉴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等一批制度性文件。

三是以加强监督为保障。“三重一大”事项经群众决议后,由公司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依托办公室或其他部门,跟踪督察决策的执行状况,并及时向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报告。同时,将“三重一大”制度的执行状况,列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资料,严格检查、考核和职责追究。各部门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状况,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和干部考核的重要资料。公司纪委对领导和各部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执行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个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未经群众讨论和未向领导班子带给真实状况而造成决策失误等状况,要严肃追究相关职责者的职责。如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职责人,根据事实、性质和情节轻重,依纪追究职责,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二、抓厂务公开,提高民主透明程度。

根据保密权限,依法公开厂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都需要经过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透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倾听和征求相关专家、相关部门、相关职工和群众的意见和推荐,在做好分析论证工作的基础上,构成决策方案,决策方案主动报有关上级单位。公司党委对凡是涉及需要职工了解、知情和参与的事项,都一律公开。

一是坚持工作例会。定期召开党委会、党委扩大会、中心组学习会、总经理办公会、周例会、月度生产讲评会,由领导班子、管理人员和各部门业务骨干参加。领导班子在会上及时传达集团党委、政府部门的文件精神和要求,公司重大项目进展状况,听取工作的进展和规划、对工作的意见及推荐,妥善安排各项工作。

二是坚持群众评议。对涉及到工程、审计、人事、资金使用等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进行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方案构成后及时向有关上级单位报告。对与职工密切相关的,如职称晋升、岗位考核、聘任结果、荣誉奖励、人员招聘、干部奖惩等事项,坚持进行民主评议,并在必须范围进行公示,扩大群众的参与度,保证结果公正、程序透明。

三是坚持对外公开。对涉及到需要向社会公开的各类政策、信息,如公司人员公开招聘等事项透过网络和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公开。

四是坚持保密工作。凡是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要求保密的、凡是公司尚未决策或分歧较大的重大事项,严格进行保密。

三、抓程序规范,增强科学决策潜力。

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要求,公司党委十分重视决策过程,重点做好过程管理,提升决策的科学性和合规性,降低决策风险。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重大决策的执行群众决定。涉及公司财务预算、决算等重大事项的决策,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由财务部编制详细预算,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核,透过后上报集团公司。涉及公司的发展方向、经营方针、资本运营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机构变更等重大战略决策事项,均由总经理办公会或党委会审议透过。对工程上重大方案的决策,涉及新建工程、实施设备大修等方案,均在总经理办公会议上进行群众讨论确定,并邀请专业机构进行设计评审,由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按无记名投票方式,以超过半数为原则进行投票表决确定中标方案。

2.重要干部的任免奖惩群众决定。一是坚持民主推荐,完善考察方法。对拟提拔的岗位人选,首先根据岗位职责,由办公室提出拟用人选的资格条件,经过民主推荐产生拟任人选,报公司党委群众讨论,构成考察人选。对干部考察坚持将领导意见和群众意见结合起来,将德、能、勤、绩、廉结合起来,将任前考察与年度考核、干部关键时刻的表现状况结合起来,做到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公司共考察、提拔了5名干部,按民主推荐、全面考察、群众讨论、任前公示等程序进行,实现了规范化操作。二是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2014公司因工作需要,透过在媒体发布信息,公开招聘了批共名员工。在招录过程中,按领导班子群众开会研究讨论决定招聘名额、发布信息、筛选贴合条件者、笔试、面试的程序进行。针对今年的员工晋级工作,公司专门成立了员工晋级工作领导小组,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按程序进行。三是坚持群众讨论,构成任免决定。公司党委讨论决定干部,做到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时间听取状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

3.重大项目群众决定。一是对所有工程均根据发展规划,经领导班子群众讨论,聘请具有资质的设计院提出项目立项报告,报集团进行项目立项审批。二是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重大变更、单项综合金额超过规定的采购需经公司党委会群众讨论透过报集团公司,获批后方可实施。三是对自行招标的工程及采购项目均由公司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按程序严格进行公开招标。每项招投标,均经过领导小组确认招标方案,编制招标文件,工程预算审计,审核招标资格,群众讨论决定中标单位。20至今,共召开招标领导小组会议次,对项工程以及采购项目进行了招标,节省经费达万元。

4.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群众决定。坚持大额资金使用群众讨论、民主决策。一是在支付项目款项时,根据项目实际,采取具体问题具体处理和群众讨论、民主决策原则,确定支付方式。二是在大额工程款项支付上,坚持群众决策。发展部根据工程状况提出付款计划,经公司法律专员审核后,由财务处审核,再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会议讨论决定。

三重一大调研报告篇十五

第一条为加强和健全党内监督,促进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促进班子民主、科学、规范决策,确保“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现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必须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事项并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领导集体的意志,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

第二章议事范围。

第三条凡涉及本单位政策、发展、稳定以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三重一大”决策范畴。主要包括:

(一)重大事项决策。

1、研究部署本单位改革、发展工作;。

2、研究部署本单位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事项;。

3、研究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委托贷款的重大政策调整;。

4、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及重大活动实施方案,研究重要的对上工作请示和报告;。

6、研究调整本单位党组成员、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

7、制定与修改本单位工作制度和程序;。

8、研究落实上级机关、上级领导重要指示的实施方案;。

9、研究代上级机关起草的规范性文件;。

10、研究部署本单位维稳工作,研究本系统涉稳重大问题的处理;。

12、研究部署本单位其他重大事件。

(二)重要干部任免。

1、研究本单位机构人员编制计划、临时用工及人员返聘计划;。

2、按干部管理权限研究中心机关、管理部干部的任免、调整、奖惩;。

4、研究公开招考人员的录用或聘用;。

5、研究本单位政策性安置人员的接收和落实。

(三)重要项目安排。

1、中心及管理部办公楼建设、维修、改造等基本建设工程项目;。

3、其他重要项目安排。

(四)大额资金的使用。

1、制定年度预算,审核预算执行情况,审核年终决算;。

3、审核购买国债事项;。

4、审核中心机关、管理部5万元及以上的单项经费支出;。

(五)其他重大问题。

第三章程序及要求。

第五条本单位领导班子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按下述程序进行:

(一)会前协调。研究决策重大问题的会议不得搞临时动议(重大突发性事件和紧急情况除外),议题应在相关领导成员之间作会前协调,然后由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决定是否上会。

(二)准备材料。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广泛征求意见,准备规范化的上会材料,包括议案本身和科学论证材料。未广泛征求意见、无科学论证材料的,不得进入议事程序,与会人员可以此为由宣布弃权,并将弃权理由载入会议记录。

(三)提前通知。会议由人教科通知(含议题及科学论证等有关资料),一般提前2个工作日书面送达应到会人员,并履行签收手续。确实无法书面送达的,应设法用电话或其他形式通知。

(四)充分讨论。会议由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先由分管领导或有关部门介绍情况,然后对议题进行讨论。讨论时,主要负责人不应首先表明自己的观点,须听取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态度。因故未到会的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在会上表述。

(五)逐项表决。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情况决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意见比较一致时,可进行表决;持赞成与反对意见(含未到会领导班子成员提供的书面意见)的人数接近时,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表决,留待下次会议讨论。

会议实行逐项表决。表决一般采用记名形式(含口头和书面等形式),须将每位班子成员的表决意见记录在案,以示负责。人事等敏感问题,可进行无记名表决,且须在会议记录中注明。未到会领导班子成员的书面意见不计入票数,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非领导班子成员不参加表决。与会人员会后有权查阅会议记录。

(六)作出决策。决策的形式采取少数服从多数和中心主任最后决定相结合的形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决策原则,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领导班子成员的半数为通过;行政一把手充分尊重表决结果形成会议决议,作出最后决定。

(七)形成纪要。会议由办公室或人教科负责记录,形成“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大问题决策纪要”,按独立序列实行年度编号。除了有特殊保密需要的议题,内容可以从简外,会议纪要须记录每个议题的讨论、表决情况及最后决定,说明形成决定的依据和理由,明确落实决定的'责任及实施监督的办法。重大问题会议纪要除发给领导班子成员和有关部门外,还须报上级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中心主任否定多数人的意见作出最后决定的,须在纪要中说明理由,并承担责任。

会议应及时制作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议案、科学论证材料、会议原始记录、会议纪要等有关文件。会议档案须永久保存。

(八)涉及重要干部任免的由人事教育科保存相关资料,其他均由办公室保存。

第四章有关原则与纪律。

第六条本单位重大问题未按《领导班子“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进行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形成决定、未按规定程序议事、参会人数未达到要求、会议材料不齐全等,均视为违规,要立即纠正,重新议事。班子成员不遵守、不执行集体的决定,或未能按照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给工作造成损失的,按《常德市市管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七条对研究的“三重一大”问题,需要保密的内容,与会人员应严格保密,特别是涉及对当事人看法和决定的形成过程,决不允许外传、泄漏,违者依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与会人员责任。

第八条大额资金使用、调拨事项一经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后,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金额和用途。大额资金一律通过转账支票支付或网上银行支付,不得使用现金支付。

第九条购买国债事项通过后,须报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批准,且只能在一级市场购买国债。

第五章附则。

第十条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的,班子成员可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向领导班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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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一大调研报告篇十六

xx委、县政府从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党务政务公开、加强监督检查三方面入手,不断促进“三重一大”事项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强化制度建设。围绕“三重一大”事项,县委先后制订、完善了议事决策、干部管理、基层党建、作风建设、学习调研、廉政建设、社会管理七大类别51项工作制度,县政府和各部门也对应完善和修订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建立招投标实施办法》、《出租车管理办法》《财政投资评审暂行办法》等多项重点领域工作制度。从制度层面上,构建起了涵盖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各个方面的制度体系,进一步明确了“三重一大”的议事范围、程序、要求和具体规则,为“三重一大”的科学决策带给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强化公开工作。结合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公开“三重一大”事项和群众最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凡是不涉及保密的“三重一大”事项,都坚持事前征求意见、事中理解监督、事后理解评议的原则,制定公开方案,最大予以范围。公开资料突出了干部选任管理、保障性住房、惠农资金、工程招投标等群众最关心的重大事项。透过公开,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避免了滋生腐败,进一步提高了群众满意度。

“三重一大”事项的执行状况进行抽查,找准薄弱环节或管理漏洞,对产生的决策行为不规范、决策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进行了及时纠正,对有关单位规避监督,严重违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决策出现严重失误或造成重大损失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职责,保证了“三重一大”事项的民主科学决策和规范高效执行。

三重一大调研报告篇十七

会议日期:

会议地点:

会议室: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内重要法规和国家重要法律法规及上级组织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

(二)党的建设、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事项。

(三)全市机构编制工作年度计划、重要举措和工作部署。

(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的工作部署及方案的制定。

(五)机构编制管理办法、措施的制定。

(六)各部门新增职能、部门间职能调整。

(七)副科以上党政和事业单位机构的设置、编制和领导职数的核定及增加。

(八)上级下达编制的分配方案。

(九)办机关管理制度的建立、修订和完善。

(十)办机关职能配置、机构设置、编制分配及其调整。

(十一)办管理干部的推荐、提名、录用、任免、奖惩和确定后备干部人选,重要岗位干部的推荐、选拔、任免和调动。

(十二)本办基本建设项目、不动产购置、房屋修缮项目、物资采购、场地出租等。

(十三)办机关年度预算、5000元以上经费开支及各项非正常开支等。

(十四)需向省编办、市编委请示的事项和其他需要集体决策的重大事项。

三重一大调研报告篇十八

“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是国有企业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促进领导人员廉洁从业,保证国有企业科学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置业公司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新兴集团《关于印发集团20xx年“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执行情况及制度执行力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全方面自查,全方位整改,进一步规范了“三重一大”议事决策事项、程序,初步建立了“三重一大”制度,对于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发挥了重要作用。

1、全面梳理和完善现行制度。置业公司以去年通用集团开展效能监察工作、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结合我公司流程再造工作,按照管理对接和制度衔接的要求,对我公司现行制度进行了一次全面梳理和完善,对操作性不强、涵盖面不全、内容上不细的制度进行了修订、补充、细化、完善,截止目前,总公司本级累计共修订完善3项制度,新建6项制度,下属长沙公司修订完善3项制度,郑州公司修订完善7项制度,新建4项制度,天津公司新建2项制度,大连公司修订完善2项制度。经过梳理完善,置业公司目前共有制度61项,就内容而言,党建制度14项,人力制度12项,行政制度18项,经营管理制度10项,销售管理制度1项,工程管理制度1项,财务管理制度5项;就性质而言,决策制度3项,执行制度37项,监督制度3项;就效果而言,制度的系统性更高、操作性更好,针对性更强,初步形成了一套内容较为科学、程序较为严密的制度体系。

3、统一规范“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决策程序划分模糊不仅会导致决策效率不高,也容易引发腐-败问题。置业公司本着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原则,建立健全了“三会”决策程序,规定了会前必须包括征集议题、起草方案、告知各参会方等环节,明确了会中的开会纪律、发言方式、研讨程序等内容。此外,我们也加大了对“三会”原始记录的管理力度,公司在召开重大会议时专设秘书完成会议记录任务,对重大问题处理的相关会议文件进行统一归档保存,对会议记录的格式、内容做了具体规定,确保公司各项原始记录做到完整、统一、准确、及时,确保“三重一大”决策有据可查,经得起检验。去年11月份,我公司利用在长沙公司召开内部对标学习会的机会,组织各公司相关人员对制定的“三会”决策程序进行了全面学习。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我们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执行工作上,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努力做到会前有调研论证,会中有充分讨论,会后有执行监督,公司各项重大决策均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避免了由于个人主观因素而导致的决策失误。

1、重大事项集体讨论、民-主决策。我们对企业经营方针、资产管理、长远规划、发展战略,对关系到公司改革的重大事项如机构调整、分配制度等的决策积极进行调查研究、必选论证,充分聆听职工意见后再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充分讨论决定。去年,我们确立了置业公司“三年翻一番、五年翻两番”的发展战略,对这一涉及企业发展前途和方向的战略,我们严格履行程序,在领导班子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召开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参加的“十二·五发展战略研讨会”,取各方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各种可行措施,初步确定了发展目标和保障措施,并在置业公司第三届二次职代会上征求了广大职工代表的意见,最后经置业公司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保证了重大事项的民-主决策过程。在涉及职工重大切身利益的事项上,我们也严格按照决策程序进行。今年初,我们研究制定了《置业公司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下发机关各部门、下属各公司组织员工研究讨论,广泛征求职工的意见建议。从去年7月份到今年2月份,置业公司经党政联席会、总经理办公会先后研究决定重大事项47项,均履行了决策程序。

2、重要人事任免集体讨论、民-主决策。置业公司机关部门领导及所属单位领导班子的配备是人事工作的重点。我们在干部使用上,严格组织管理,坚持竞争择优、公开透明的原则,做到凡涉及重大的干部人事任免、变动事宜,都在充分调研、广泛听取意见的情况下,召开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会前酝酿、会上讨论、会后传达的程序和方式,做到重大人事问题集体研究。对行政领导的任免、聘任解聘,由领导提名、人事部门建议、群众评议推荐等形式产生,由办公室人事、党务部门组织进行考核,提出意见后交由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对党组织负责人的使用,坚持从思想道德品德端正和廉政情况表现优异的同志中进行选拔,并上报集团公司审批,然后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集体研究、投票产生。从去年7月份到今年2月份,置业公司5项重要人事任免均严格按程序进行。

3、重大项目安排集体讨论、民-主决策。我们对每项重大项目安排,如新项目拓展、施工单位确定、材料设备采购等,严格执行集团有关规定、中国新兴置业公司《投资管理办法》、《预决算管理办法》、《招标管理办法》、《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办法》等制度,明确投资管理程序,规范企业投资行为,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加强投资项目建设期间的跟踪监督,有效防范了投资风险。尤其是对大宗物资采购、大型设备购置、租赁等都在广泛收集市场信息的基础上,坚持“货比三家”的原则,实行阳光采购,各相关单位、部门共同参与审查招标,参与评标、定标,并报总经理办公会审议确定,避免了物资采购的跑冒滴漏,有效控制了工程成本。从去年7月份到今年2月份,置业公司重大项目安排共计7项,均严格按照上述制度并通过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执行。

4、大额资金使用集体讨论、民-主决策。我们根据置业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加强资金使用计划、审批、支付管理的暂行规定》、《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坚持由置业公司财务部提出初步意见,经总会计师复审后,提交总经理办公会或党政联席会批准实施,确保资金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政策和企业规定,安全有效。对于资金使用情况,利用季度生产经营会和年度工作会向广大干部职工进行说明。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包括制度的建立、执行、监督等若干环节。置业公司“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在这三个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1、“三重一大”制度建立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度体系仍然不够科学合理,部分制度不够健全,配套制度和实施细则尚需进一步建立,部分制度缺失,个别制度过时的问题依然存在,决策权限模糊,责任边界不清等问题亟待解决,制度的废、改、立工作仍需继续大力推进。

2、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个别下属企业决策程序尚不规范,“三重一大”事项的议事规则较为分散。部分决策事项会前未讨论,部分事项决策依据不充分,大部分制度未进行网上公示。

3、“三重一大”制度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决策执行是否到位、是否达到应有效果,这些都是制度监督方面应该解决的问题,目前,置业公司“三重一大”制度监督评估体系不够健全,相关评估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不够完善。

三重一大调研报告篇十九

“三重一大”,即: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简称“三重一大”制度)。

重大决策事项,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规定的应当由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职工代表大会和党委(党组)决定的事项。

重大项目安排事项,是指对企业资产规模、资本结构、盈利能力以及生产装备、技术状况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的设立和安排。主要包括年度投资计划,融资、担保项目,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业务,重要设备和技术引进,采购大宗物资和购买服务,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是指企业直接管理的领导人员以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的职务调整事项。主要包括企业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和下属企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任免、聘用、解除聘用和后备人选的确定,向控股和参股企业委派股东代表,推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经理、财务负责人,以及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是指超过由企业或者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所规定的企业领导人员有权调动、使用的资金限额的资金调动和使用。主要包括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超预算的资金调动和使用,对外大额捐赠、赞助,以及其他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三重一大”,即: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简称“三重一大”制度)。

重大决策事项,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规定的应当由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职工代表大会和党委(党组)决定的事项。

重大项目安排事项,是指对企业资产规模、资本结构、盈利能力以及生产装备、技术状况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的设立和安排。主要包括年度投资计划,融资、担保项目,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业务,重要设备和技术引进,采购大宗物资和购买服务,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是指企业直接管理的'领导人员以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的职务调整事项。主要包括企业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和下属企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任免、聘用、解除聘用和后备人选的确定,向控股和参股企业委派股东代表,推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经理、财务负责人,以及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是指超过由企业或者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所规定的企业领导人员有权调动、使用的资金限额的资金调动和使用。主要包括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超预算的资金调动和使用,对外大额捐赠、赞助,以及其他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三重一大调研报告篇二十

根据县纪委《关于开展“三重一大”保廉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宁纪发[2015]30号)的要求,我单位对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检查。近三年以来,我单位领导班子结合实际,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无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抓制度建设,提升科学管理水平。

一是以学习宣传为基础。领导班子对“三重一大”制度高度重视,通过民主生活会、组织专题学习等形式,在全体干部中进行广泛宣传,贯彻传达“三重一大”的重要内容和精神。同时,学习掌握上级单位各种重要文件和精神,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等,结合实际,及时贯彻落实。

二是以制度建设为抓手。我协会将“三重一大”制度与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推进科协事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将“三重一大”列为班子建设和领导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对涉及科协事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以及关系机关单位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坚持集体领导、集体决策。围绕“三重一大”制度,我协会始终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群众路线、坚持依法决策、坚持责任追究的办事原则。在此基础上,健全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县科协党政正职“五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三重一大”表决制度》等,并明确了“三重一大”表决制度的内容和范围,同时在制度中,明确了程序和表决形式,便于操作。

三是以加强监督为保障。一是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和职责及时向领导班子报告“三重一大”事项的执行情况。二是依托办公室,跟踪督查决策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向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报告。在“三重一大”制度指导下,有力地促进了我协会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

二、抓政务公开,提高民主透明程度。

根据保密权限,依法公开政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对凡是涉及需要机关干部职工了解、知情和参与的事项,都一律公开。

一是坚持工作例会。由领导班子和各部室负责人参加。领导班子在会上及时传达上级党委、政府部门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科协近期重点工作安排,听取工作的进展、规划,对工作的意见、建议,妥善安排各项工作。

二是坚持群众评议。对与干部职工密切相关的,如职称晋升、岗位考核、干部聘任、荣誉奖励、干部奖惩等事项,坚持进行民主评议,并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扩大群众的参与度,保证结果公正、程序透明。

三是坚持对外公开。对涉及到需要向社会公开的各类政策、信息,如科普重大活动、院士工作站建设,科普示范基地评定等事项通过科协网站、橱窗、报纸等媒体进行公开。

四是坚持保密工作凡是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要求保密的、凡是本单位尚未决策或分歧较大的重大事项,严格进行保密。

三、抓程序规范,增强科学决策能力。

科学梳理,明确“三重一大”的内容,我协会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包括:研究讨论县科协年度计划工作部署;制定本部门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涉及干部员工的工资调整、福利待遇;干部的培养、推荐工作;机关科室设置干部的聘用、任免、调配、考核、奖惩工作;按权限管理的所属企业的干部任免;机关办公设备的添置,重大基建项目、固定资产配置及5000元以上的大额度资金调拨、使用;讨论协会“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和安排;固定资产清理拍卖;房屋的建造和整修;机关公务出国考察的安排与人员确定。

规范程序,执行集体决策制度。按照“三重一大”的要求,我协会十分重视决策过程,重点做好过程管理,提升决策的科学性和合规性,降低决策风险。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重大决策执行的集体决定。涉及协会财务预算、决算等重大事项的决策,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有财务编制详细预算,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协会党组会议审核,通过后上报财政局。科普示范基地评审、资金补助等严格按照《评定标准》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操作,做到公开、公正。

2、重要干部的任免奖惩集体决定。一是坚持民主推荐,完善考察办法。对拟提拔的岗位人选,首先根据岗位职责,由分管政工领导提出拟用人选的资格条件,经过民主推荐产生拟任人选,报党组集体讨论,形成考察人选。对干部考察坚持将领导意见和群众意见结合起来,将德、能、勤、绩、廉结合起来,将任前考核与年度考核、干部关键时刻的表现情况结合起来,做到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去年,我协会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开展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按民主推荐、全面考察、集体讨论、任前公示等程序进行,实现了规范化操作。二是坚持集体讨论,形成任免决定。党组讨论决定干部,做到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对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暂缓表决。三年来,我单位调入1名中层干部,1名保留中层正职干部借用到县其他部门,均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3、重大项目集体决定。近三年来,县科协无重大建设项目安排。

4、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集体决定。对机关办公设备的配置、固定资产配置及5000元以上的大额资金调拨,做到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并有会议记录。

四、存在的不足及整改措施。

2“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相关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下一步,我单位将及时整理“三重一大”的文件材料,分门别类进行编号并及时归档,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制度执行监督制度,紧密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考核和领导干部民主测评,结合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采用多种形式,不定期地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修正制度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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