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故乡读后感五年级(优秀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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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故乡读后感五年级(优秀17篇)
时间:2023-11-17 19:27:11     小编:影墨

写读后感可以让我们以多角度、多维度的方式来审视和理解一本书。在写读后感前,可以参考一些优秀的范文或者其他人的分享,以获得更多的灵感和创作方法。接下来是一些读后感的范文,希望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帮助和指导。

故乡读后感五年级篇一

看了“走进科学”这个节目,我很震撼,里面千奇百怪的故事,被老百姓看成神话,其实,它们都经不住科学的验证。

就拿“小牛生蛋”这个故事来说,小牛不会下蛋,当它的主人发现小牛“生”了一个“蛋”,主人把它当成了宝贝,还迷信地认为,是上天送给他的礼物。因为他的儿子正好百天,大牛又生了一个小牛犊。这些现象的巧合被他们看成了神话。但是经过研究人员的验证,这个“蛋”主要成份是牛毛,得了一种病,爱舔别的牛身上的毛,这些牛毛到牛胃里后,被胃里的一种分泌物包围起来形成的一个“蛋”。

这个“小牛生蛋”的故事被解秘后,它的主人感到很失望,“宝蛋”原来是“毛蛋”,神秘的东西其实一点都不神秘,只要我们用科学的方法去探讨,再神秘的东西也会被解秘。

我很喜欢看“走进科学”这个节目,因为他能告诉我,事情的真相。

成语千奇百怪:形容各种各样奇怪的事物。如:明·凌蒙初《二刻拍案惊奇》卷十一:“杀人竟不偿命,不杀人到要偿命,死者生者,怨气冲天,纵然官府不明,皇天自然鉴察,千奇百怪的,巧生出机会来了此公案。”又如:海洋里的生物千奇百怪,非常迷人。

故乡读后感五年级篇二

《故乡》是鲁迅先生的一篇《鲁迅》名作。

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起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激励半梦半醒的国人,用还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急切希望沉睡的国人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他写作的目的是唤醒我们封建社会里的那些知识分子。

故乡读后感五年级篇三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但充满快乐。《故乡》读后感。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

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孔乙己。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

故乡读后感五年级篇四

在这个寒假中,我看了很多本书。但令我印象最深的一本书还是《故乡》。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后面的一句话: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鲁迅在(故乡)这篇小说里描写了两个故乡,一个是过去的故乡,一个是现在的故乡。过去的故乡以闰土为中心;现在的故乡主要描写了成年闰土的变化,这肘的闰土己经不是小时候的圆润、可爱与活力,而是在生活的重压之下,变得衰老、拘谨与可悲。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从闰土身上可以看出旧社会的黑暗与劳动人民的苦难,我们应该为我们生活在一个新中国、一个新社会感到幸福。

作者:郑铭枫。

今天,我读了我国有名的大文豪鲁迅先生写的短篇小说《故乡》,看完后,我有无尽的感想,那个活泼可爱的海边农村少年闰土,那个为生活麻木生活着的章闰水,那个说话直言直语地林祥嫂,在我的脑海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故乡》这篇短篇小说主要写了鲁迅先生二十年后回到故乡,见到闰土后大吃一惊——闰土早已被生活折磨的失去了童年那种稚气、活泼了,引起鲁迅的深思,也引起了我的深思。

有的开始为生活奔波,有的走进了高中门。想走哪一条路,就靠现在——六年级的自己!六年级是小学毕业班,是最美最关键的一年,为初中打好基础,初中学不好,你肯定考不上高中,考不上高中,你就比更别想进大学的校门了,实际上就比人家矮了一大截了。

这篇《故乡》,使我受益无穷,鞭策我前进,我决定在这一年里,更加努力学习,争取更大的进步,为以后的人生道路垫好基础。

故乡读后感五年级篇五

书是知识的海洋,杜甫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个月依然去图书馆,依然是借书来看。

其中鲁迅先生的《故乡》,深深的吸引了我。《故乡》讲述了“我”和闰土小时候的一些故事,作者与闰土在一起很快乐,但过了正月,闰土便要回家。一开始还有交往,可后来却再没有见面。后来,鲁迅回到阔别已久的故乡,见到了闰土,可闰土却完全变了,鲁迅万万没有想到,两人似乎隔了一堵墙,没了儿时闰土亲切的一声“迅哥儿”,迎来的却是令人心寒的“老爷”,这是两人间的一层可悲的“厚障壁”。

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故乡曾经是如此的美好,但它却让活泼的人变得麻木不仁。旧社会真是可悲呀!作者希望故乡未来会变得美好,并把希望寄托在下一代,希望他们有新的生活,新的道路。

作者:王瑞敏。

社会上崇敬名人,于是以为名人的话就是名言,却忘记了他所以得名是那一种学问和事业。《故乡》这篇文章使我被受感动。

两人的感情也不如以前了。以前两人玩的十分开心并作文没有身份之分,但是中年的闰土已经对“我”十分恭敬两人没有那么好了,但是还可以谈上话!

这让我深深的明白了,身份竟然能决定一切。农民永远只能是一辈子农民。

后来“我”要离开了,“我”与闰土依依惜别,谁也不舍得谁,但是“我”们终究还是要离开的,也许这就是缘分吧!在生活中我们应该珍惜身边的家人和朋友,不要以别人的缺陷去无端的歧视别人,要珍惜一切。

故乡读后感五年级篇六

“安妮日记”的作者安妮弗兰克,一个13岁的女孩,在一个艰难,孤独,可怕的躲藏。

这本日记写于1942年,当时安妮才13岁。在纳粹的逼迫下,这家人被迫住在地下密室,开始了为期两年的黑暗躲藏生涯。1944年,密室的门被德国警方撞倒,所有八个藏身处都被逮捕了。安妮的父亲,战争的幸存者,战后致力于宣传她女儿安妮的日记。

安妮和她的家人被逮捕,原因只有一个,那是因为他们是犹太人,历史学家安妮·拉米丈夫看完日记后,文章::“结结巴巴日记讲述了一个孩子的声音中写到,它反映了可怕的法西斯主义,它甚至不是在纽伦堡审判“。

我觉得,无论犹太人多少犯了一个错误应该被原谅,原谅。安妮住在掩藏遭遇了艰难的生活,孤独的时候,害怕的感觉,但她的心脏仍然与希望之火点燃,她相信,我能成为一名作家,坚持以烟分散战争的'时候,虽然这是一种错觉,但她的心脏仍然是充满希望的。

读完这本书,我非常佩服安妮,因为她受到纳粹的迫害,依然保持着乐观的心情,对生存充满希望,对生活充满期待!

故乡读后感五年级篇七

也没有想过这个问题,然而在他长大之后他便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在鲁迅幼儿之时,在他们家办祭祀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让鲁迅先生认识一位与自己年龄相仿的仆人,他叫做闰土。闰土虽然身为仆人,虽然没有鲁迅家里有钱,虽然没有鲁迅的这种高等待遇,但是他拥有鲁迅儿时所为拥有的东西,那就是自由。在闰土的口中,鲁迅先生听见了一些他所未知的东西。在鲁迅的心中,闰土是自己的偶像,是一位勇敢机智的农村少年。

然而鲁迅当时却没有想过在自己长大的时候,闰土会变成什么样子?20年后鲁迅先生回到家乡,看到家乡的样子几乎完全不相信。自己儿时的朋友-闰土,已经是脸上布满了深深的皱纹。一点也不想儿时的活泼和机灵,一见到鲁迅,就下跪叫老爷。这样大的反差,实在是让我难以置信,在世代推进下,人们的`生活不是越变越好,而是越变越坏。在人们的侵犯下和政府的无能下,人们过着悲惨的生活,而人们的生活也在发生着莫大的变化,而在当时人们的脑子里已经种植下了通用的关系,那就是主仆关系。

故乡读后感五年级篇八

这本书中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就是闰土了,原因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

首先,鲁迅先生在回忆少年闰土时描绘了一个乡村孩子活泼、可爱、能干的形象,闰土知道乡下的很多趣事,使鲁迅先生也对乡下产生了向往。在少年时代,鲁迅和闰土的意识中根本没有少爷和仆人之分。

而鲁迅在回乡途中所见到的二十年后的中年闰土,却没有一点儿儿时的活泼了,甚至没有一丝少年闰土的影子。在鲁迅先生对闰土的外貌描写中可以看出中年的闰土十分贫穷,生活的重担压得他抬不起头。

我依稀记得,鲁迅先生是这样描写中年闰土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地叫道“老爷”……”从这几句话中,我看出他长大后为自己的贫穷而非常自卑,他从心里明显地感受到自己与鲁迅先生的差距,完全没有儿时与鲁迅先生的兄弟情谊,成年后的闰土就是这样一个形象。

为什么人长大后会有如此大的差距呢?这都是因为以前黑暗社会的封建思想所致的!鲁迅先生就是敢于把当时社会的黑暗通过文字的方法体现给大家,不畏强权,不畏旧势力,批判了当时黑暗的社会,“在中国的天地间,不但做人,便是做鬼,也艰难极了。”这是鲁迅先生的名言之一。

作者:张博文。

《故乡》是鲁迅先生写的一篇小说,在这篇小说中,最深刻的印象就是闰土。

一开始闰土是一个天真可爱的孩子,是鲁迅小时候一个十分要好的朋友,没有什么阶级观念,与鲁迅是以哥弟相称的,后来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都长大了,在当时社会下成长,越来越了解当时社会,当他们再次相遇也就是二十年后,闰土似乎变了一个人,没有一点儿当时的活泼乐观了,身上的穿着也变得破烂了,最可怕的是他称呼鲁迅为少年,他有了等级观念,一种让人厌恶的观念,不过在当时就习以为常了,我想鲁迅先生是想借此来批评当时的社会吧。

提起故乡,立即会想起了童年的诸多往事。无论故乡发生了多少悲伤难过,回想起来总是让人感叹万分。鲁迅也是这样,在《故乡》一文中,鲁迅多次写了童年的欢乐。同样的他也写了长大后对当时封建社会的理解与厌恶。

它们扼杀儿童们的本性让其变得残暴无可理喻,然后再影响下一代,所幸这被鲁迅给终结了。

《故乡》不只是一篇小说,也是中国伟人——鲁迅先生对扩大百姓的呼喊。

故乡读后感五年级篇九

《鲁宾逊漂流记》这本书中的紧张剧情与幽默语句使人很容易被它吸引,虽然已经看完了这本书,但我的脑海中依然是鲁宾逊独自在荒岛上生存的画面。

这本书主要讲了:英国人鲁宾逊在一次出海中遇上了海难,独自流落荒岛,但他没有放弃,在荒岛上自力更生,他救了野人“星期五”,并把他训练成了自己的仆人。最后,鲁宾逊救了一个老船长,老船长将他送回了祖国。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章节是日记那一段。在这一大段中讲述了鲁宾逊在这段时间内做的大事与小事,仿佛把我们也送到了荒岛上,和鲁宾逊一起生存,一起建设。并且,这段日记也教给了我们许多日常生活的常识。

日记这一部分主要讲了三件大事,第一件是刚流落荒岛的鲁滨逊收集资源和建设家园;第二件是鲁宾逊得了病,他想出各式各样的方法去治病,并在病好了后接着收集资源;读后感.第三件是鲁宾逊完全康复后全面改造了自己的家园,使自己的生活条件更好。从这三件大事中我们感受到了鲁宾逊对待生活积极的态度,也正是如此,他才能在荒岛上活这么久,并且建造出一个实用的家园。

看了这本书,我知道了遇到困难不能退缩,要以一个积极的态度面对困难,这样就能战胜困难。

故乡读后感五年级篇十

每当我打开一本新书,阅读一篇好文章,就好像眼前展开了一个新的世界。朱自清的《匆匆》就就是这样,它给我启迪,给我力量,催我奋发上进。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这句话深深地吸引了我。再仔细往下读,这时候,我才发现作者原先不就是为了描述灿烂的春色光景,而就是用这些来告诉我们要珍惜时光,要奋发向上。

人们都明白时光就是十分宝贵的。有了时光我们就能够勤奋学习,勤奋工作,让祖国越来越强大。时光就就是财富,时光就就是生命。

时光对每个人都就是公平的,要想有所作为,就要像老师说的那样,抓紧时光去学习,去努力,去奋发向上!

故乡读后感五年级篇十一

安徒生是著名的童话作家,我最喜欢他写的《皇帝的新装》,我就给大家说一下我的读后感。

《皇帝的新装》里皇帝是喜欢美的人,他每天都要换好几套衣服,在门口的士兵们常说:“皇帝在更衣室里。”有二位骗子知道了,那时候,皇帝要在大街上巡逻,所以要穿好衣服,这两位骗子就跟皇帝说:“我们的衣服是最美丽的,愚蠢的人是看不到的。”皇帝给了骗子很多钱,要骗子做衣服。皇帝见衣服还没到,就派人去看,而且是非常诚实的,可他们都看不见,只能骗皇帝。衣服终于做好了,可皇帝也看不见,只能假说这衣服很美丽。

开始巡逻了,皇帝穿着衣服走在大街上,人们都哄堂大笑,这衣服是没有用布做的。真是狡猾的骗子,愚蠢的皇帝。

安徒生童话真好看。

故乡读后感五年级篇十二

有一队兵去山海关那边打仗,他们吃力地爬上山,整天辛辛苦苦满身汗水。

晚上,将士们疲倦地走进帐篷,脱了衣服准备睡觉,入夜,大家都睡着了,只有草地里的蛐蛐在叫,可是,每个帐篷里都亮着灯,原来,大家都没睡着,其中有一个将兵叫纳兰性德,他非常想家,纳兰性德担心果儿(他孩子的小名)读不上书,担心家里没钱了,纳兰性德引得别的将兵也睡不着了,都想起了家乡的温馨生活,纳兰性德作了一首诗:

长相思。

山一程,水一程,身向榆关那畔行,夜深千帐灯。

风一更,雪一更,聒碎乡心梦不成,故园无此声。

纳兰性德走出帐篷,看见一只蛐蛐,他伸手捉住了它,纳兰性德把蛐蛐握在手里抬头望着天空,心想:“什么时候才能回家,唉!”他把蛐蛐放在草丛,转身进了帐篷,纳兰性德坐在床上想:“小时靠在妈妈身边与他读唐诗宋词,那时坐在木头大交椅上,阳光照在小时的身上,多么舒服呀!可现在却在这里鬼混!真可惜”他的眼皮越来越重,最后,纳兰性德终于睡着了。

第二天,他照样爬山去了。

故乡读后感五年级篇十三

说到女巫,大家一定会想到在童话中,带着黑高帽,骑着一把飞天扫帚,帮灰姑娘实现愿望的老婆婆。可是这本书说的女巫不是童话中的女巫,而是真正的女巫。如果你见到一个大鼻子、戴假发、瞳孔一会儿变蓝一会儿变红,牙齿有点蓝、腿有点儿瘸、戴手套的女士,那你就快跑吧,因为她就是女巫。什么,你不知道为什么要跑?噢!愿上帝、佛祖保佑你!那是因为你就是那个散发的臭气波,而且越洗越臭、越脏越闻不出来的,并会被女巫不断杀死的孩子。

这本《女巫》的“男一号”非常不幸的两次遇到了女巫。第一次他安然无恙的度过了,但是第二次他被变成了老鼠,而他用自己的智慧把女巫也变成了老鼠。

我喜欢这本书,不仅是因为“男一号”的勇敢让我敬佩。更是因为这本书告诉我们两个道理:一个是“人心隔肚皮”;一个是“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当然,还有最让我敬佩的是“男一号”的智慧和勇气。

对于一个常人来说,当你面对比你强大数倍的敌人时,你是什么感受呢?恐惧、害怕,恐怕只要是能沾上这意思的词都能用上了吧。可是,我们的主人公,却在被女巫变成老鼠的情况下,克服自身的恐惧,努力想办法,最终战胜女巫,把女巫也变成了老鼠,让她以后再也害不了其他人。

故乡读后感五年级篇十四

近几天,我读了《长袜子皮皮》这本书。翻开这本书,里面的故事让我惊讶不已。一扇门悄悄打开了,里面走出了一个非同寻常的小女孩——长袜子皮皮。

皮皮是个善良的小女孩,她把一些金币送给那些没有得到礼物的小朋友,还陪那两个小偷跳舞,吃东西,临走时还给他们两个金币,用善良感化了他们。

皮皮也是个幽默的小女孩。在一次问答中,卡尔明明是死在1718年12月11日,却说他没有活到现在,如果他的脚保持干燥的话,他就不会死了。

皮皮还是个爱探险的小女孩,她去过了世界的四大洋,还和杜米、阿妮卡到了一个无人居住的小岛上,在那里玩了两天。

也许皮皮没有我聪明,可是她却没有为无法上学而烦恼,皮皮还是那么可爱、善良、幽默……我想变得像皮皮一样,去航海,去探险,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

故乡读后感五年级篇十五

这个假期,我读了叶圣陶爷爷写的《稻草人》。书中的每一篇文章,都会牢牢地抓住我的心。里面的一些人物到了那里,遇到了什么,遭遇了怎样的经历,我也深有同感。

我最喜欢《眼泪》这篇文章。有个人整天跑来跑去,在寻找同情的眼泪。他跑过大街、马路,去了各种地方,都没找到同情的眼泪。很多人都笑他傻,他始终不灰心。终于,他在一个孩子那里找到了同情的眼泪。孩子不忍心看着妈妈把鸡杀死,同情的眼泪便夺眶而出……我认为找同情的眼泪的人不傻,因为同情的眼泪是不可缺少的。

读了《稻草人》这本书后,我感受到叶圣陶老爷爷有一颗童心,他的文章充满了童趣,有许多奇思妙想,总是使我读完后回味无穷。

故乡读后感五年级篇十六

人生如一支歌,应该多一些昂扬,少一些萎靡;人生如一首诗,应该多一些热烈,少一些愁苦;人生如一幅画,应该多一些;亮丽,少一些灰暗。

一口气读完《意林》,深深地被里面的故事所打动。特别是看到那细小的种子,在坚硬的石堆里,毫不畏惧地生根发芽;小小的蚂蚁为了难得的生命,不白白地消磨,整日勤勤恳恳,忙忙碌碌;墙角的壁虎为了延续自己的生命,可以毫不犹豫地舍弃自己的尾巴。这些毫不起眼的动植物无不努力争取享受生命的乐趣,进行不屈地抗争时,我开始思考人生,思考生命的意义。

奥斯特洛夫斯基曾在《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说过这样一段话:“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每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愧……”看似简单的一段话,却道出生命的所在。

生命如此宝贵,我们更应该珍惜才是,人来到这世界,就应该证明自己存在过。人的生命不在于长短,而在其质量。有的人虽然生命已逝去,但精神永存,鼓舞人们奋勇前进;有的人虽然活着,但犹如僵尸,灵魂已死去,永远遭受人们的唾弃;有的人虽然没有干出轰轰烈烈的大事,一生很平凡,但为人正直,堂堂正正做人,也为人所称道;有的人随波逐流,一事无成,其生命则失去了光彩。

作为学生的我们,拥有花一样美好的青春,我们应该珍惜这只有一次的青春年华,为将来铺下坚固的基石,不再荒废青春,虚度年华。

在将来,我们不应该被金钱、地位、名利这些冰冷的物质所禁锢,更应该放飞梦想,追求目标,达到真正的“富裕”。

让我们用有限的生命去展现无限的人生价值吧!

故乡读后感五年级篇十七

最近,我迷上一本书《丛林故事》,整天手不释卷,已经看了好几遍了。昨晚睡着了又梦见自己来到了丛林,还和莫格里打了一架,还在红毛狗身上偷偷捅了一刀。醒来后我意犹未尽,写了这篇读后感。

这本书里有许多我喜欢的“人”,我喜欢莫格里,他不仅长得帅,还具备“礼貌、勇敢、真诚、乐观、坚持不懈…”等所有男孩子的完美性格,让我羡慕又嫉妒,怪不得猴民们要抢走他当“猴大王”呢!

我还喜欢黑豹巴希拉,我觉得我俩有些像。我和它都喜欢懒洋洋地睡上一觉,我们都很看重友情,我们做事都不喜欢拖泥带水,当然,我还希望自己拥有巴西拉一样强壮的身体和高超的本领。

我喜爱书中充满爱心的“狼爸”和“狼妈”,尽管莫格里不是它们的亲生孩子,可是它们保护他、照顾他,给了莫格里一个温暖的家。它们对莫格里时而严厉,时而温柔,“严厉”使莫格里学会丛林生存的本领,“温柔”使莫格里这个“丛林异类”快乐地成长。我的老爸老妈平时对我也很宠爱,不过我常常会不知不觉地犯错,每次犯错都会被爸妈“不客气”地教训一顿。小时候我常偷偷地用手指碰电源插座,妈妈偶尔看到后狠狠地揍了我一顿,即使我当时像“被杀的猪一样痛嚎”也没有手下留情,不过在那以后,我倒是再也不碰危险的电源了。我想天下的爸爸妈妈都是这样爱孩子的吧,严厉地教育是为了我们更健康的成长。

我还特别崇拜书中的大蛇卡阿,我觉得它足智多谋,教会莫格里很多本领和道理。我的爷爷也像卡阿一样是个睿智、认真、严肃、细心的人,在我来合肥上学以前,爷爷陪伴我的时间比爸妈都长,每当我有不懂的问题或不开心的事,都是爷爷耐心的教我、开解我。

这本书还刻画了许多活灵活现的“人物“形象,如憨厚的棕熊巴卢,忠诚的狼兄弟,还有凶狠的祭司、因为贪财而失去理智的村民;书中描写的丛林风光美丽迷人,花儿、草儿、爬藤,野狗、猴子和鹿群都让我遐想无限。《丛林故事》对我来说,真是“字字赛美玉,句句胜珍珠”的一本好书,你一定要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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