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委托运输管理制度(汇总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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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委托运输管理制度(汇总17篇)
时间:2023-11-17 18:29:37     小编:紫衣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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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委托运输管理制度篇一

1.目的:制定药品运输管理制度,规范本公司药品运输工作。

4.内容:

4.1药品运输是指药品借助于运输载体(即:运输工具),实现药品从购销公司至本公司转移工作。

4.2.1减少运输途中停留、缩短货物在途时间。

4.2.2减少中转环节,减少装卸搬运次数,以减少货物损失和运输差错,降低药品损耗和运输费用。

4.2.3加速运输工作的周转,提高运输工作的使用效率,节约运费开支,发挥各运输工作的运输效能。

4.2.4运输条件应符合药品运输标识要求。

4.3药品运输的原则:及时、准确、安全、经济。

4.4药品运输而从有利于保证药品质量、有利于市场供应出发,采取综合对比方法对各条运输路线、各种运输工具、时间、环节、安全程度等进行分析比较,以从中找出最合适方案。

4.5运输工具要有防晒、防雨、防虫等设施设备,保证药品运输过程中的质量,运输工具应符合卫生要求。

4.6药品运输时,针对运送药品的包装条件及道路状况,采取相应措施,防止药品的破损和混淆,还应根据药品理化性质选择合造的运输方式,铁路运输不得使用敞车。水路运输不得配装在仓面。公路运输应遮盖严密捆扎牢固,防止破损、污染及混药事件发生。

4.7运输过程中要轻装轻卸,杜绝野蛮装卸。

4.8药品运输要合理堆码,妥善苫垫,在堆码时应注意堆放高度和宽度限制,并注意分类堆放。

4.9药品中转运输过程中应保证包装牢固,标识清楚。

4.10如果发现药品有残缺、散漏、污染、短少、批次混乱等情况,应及时反映给供货单位。

4.11特殊管理药品运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在运输过程中有完善的保证药品安全的.措施。

4.12药品运输过程中必须各种手续完整,责任分明,防止发生事故,提高药品运输质量。各种凭证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单位相符。

4.13运输有温湿度要求的药品、应根据季节变化采取相应的保暖或冷藏措施。

1.目的:保证运输过程中药品的质量,规范药品的运输工作。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实施细则。

5.内容:

5.1药品运输是指药品借助于运输载体(即:运输工具),实现药品从购销公司至本公司转移工作。

5.2运输条件应符合药品运输标识要求。

5.3药品运输原则:及时、准确、安全、经济。在保证药品安全的前提下,选择最佳运输方式和路线。

5.4运输药品时,应针对运送药品的包装条件及运输道路状况,采取相应措施,防止药品破损和混淆。

5.5车辆运输时,必须覆盖严密、禁止敞棚运输。司机须谨慎驾驶,避免易使药品损坏的不安全因素。

5.6药品运输过程中要轻装轩卸,杜绝野蛮装卸。

5.7药品运输要合理堆码,妥善苫垫,在堆码时应注意堆放高度和宽度限制,并注意分类堆放。

5.8药品运输过程中应保证包装牢固,标识清楚;如发现药品有残缺、散漏、污染、短少、批次混乱等情况,应及时反映。

5.9特殊管理药品运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在运输过程中有完善的保证药品安全的措施。

5.10药品运输过程中必须各种手续完整,责任分明,防止发生事故,提高药品运输质量,各种凭证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单位相符,交接手续完备。

5.11运输有温湿度要求的药品,应根据季节变化采取相应的保暖或冷藏措施,并保存药品在运输过程中的相关记录。

5.12运输过程中相关的运输凭证要妥善保存,运输凭证记录应至少保存五年,运输凭证是指快递单、货运单、委托单等,运输凭证应包括发运单位企业名称,发出地址、送达地址、药品名称、数量。冷藏品种应包括温度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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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委托运输管理制度篇二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为了严格执行国家药监部门相关规定,严格规范gsp管理,确保药品物流安全。经过对乙方运输资质等的评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运送药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协议项目: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药品及其他的运输配送工作。

二、价格:

三、付款期限及方式:甲方在收到乙方的运输发票及客户签收单并审核无误后,于3日内以转账支票的方式付清货运费。

四、保证金:为确保运送质量,自本协议签订起1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______万元保证金,此保证金甲方应在双方终止合作后三个月内退还乙方。

五、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甲方保证所运送的药品符合国家法规,承担因违法经营所造成的损失。

2、甲方保证所运送的药品安全,并向乙方说明易损药品、特殊药品、冷藏药品情况,提醒乙方注意特殊易碎货物的运输。

3、甲方负责向乙方交接拟运送货物的品种、数量,提供随货同行的药品检验报告单、销售清单(一式两栏)。

4、甲方负责与乙方共同查检货物外包装,确保甲方托运的药品外观包装完整,无破损、受潮等;与乙方办理交接手续。

5、甲方将在紧俏药品外包装上张贴黄色警示标志,提醒乙方谨慎运送。

6、甲方负责按约定向乙方支付货运费用。

(二)乙方的责任:

1、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自甲方仓库提取药品或由甲方运送至乙方指定物流收货地点,在一定期限内送至甲方指定客户的所在地。每次承运药品的数量、目的地等内容,以发运前甲方填写的物流快递单为准,甲方要求托运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拖延承运工作;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或延后承运的应提前通知甲方。2、乙方负责提货时,与甲方共同检查药品外观,确保甲方托运的药品外观包装完整,无破损、受潮等,如客户收货后提出药品外包装受损等,视为乙方运输途中产生的问题,由乙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损失赔偿以所托运货品的货值为限,具体计算以甲方含税开票价格为准。

4、乙方负责严格按照药品外包装箱上图示方法进行搬运、装车、存储、运输,确保药品安全送达。

4.2要求冷藏存储的药品除了满足上述要求之外,还应使用有资质的冷藏设施的运输车辆,在整个存储、运输途中保持2-8摄氏度的温度。

4.3凡甲方委托运输的液体注射剂产品,乙方必须保证运输全程温度控制在5-20摄氏度之间。

5、乙方负责及时将货物发往甲方指定地点,根据收货地区路途差异,乙方应在附件约定天数(此天数以工作日计,国家法定假日不计)内送达货物、药检报告及销售清单(随货同行)。

6、乙方负责在药品送达客户后,与客户办理交接手续,索取有客户真实有效签章的销售清单(其中销售清单一栏留给购货单位,一栏经客户签收后带回),并在送达货物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上述回单交回甲方。第二类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的运输,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及法规进行运输,按照甲方提供的样式将客户签收凭证带回。

7、甲方托运的货物仅限于附件所列地区,超出上述区域的,乙方可拒绝承运,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货物发往其他地域。

8、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将收货单位需要退回甲方的药品及时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本项产生的费用参照本协议运输价格结算。

9、甲方委托运送货物中,有部分为医院紧缺、供应紧张的紧俏药品。为确保人民群众的基本用药需求,对于这部分紧俏药品,乙方在此承诺严格做到零破损送货。

六、双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应按所逾期金额万分之三的标准乘以逾期天数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付款30日以上,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上述违约金。

2、甲方未向乙方交待需特殊运输的品种,出现的运输损失由甲方承担,并需照常支付乙方运费。3、因乙方运输不当导致客户拒收药品,或药品损坏、灭失等,乙方应按照该批药品发票含税金额向甲方支付损失赔偿金;如因运输不当导致行政部门对甲方进行处罚,或甲方因此丧失各种经营资质、代理资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取消乙方承运资格,并保留向乙方进行损失追偿的权利。

药品委托运输管理制度篇三

6、乙方应使用封闭式运输工具运输药品。

8、乙方按甲方规定时间准时、安全地将药品送达目的地。

9、药品送达客户后,乙方应取得有客户真实有效签章的送货回单,并在送达货物日起30日内将上述回单的第一联交回甲方。

10、如出现下列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战争、地震、台风;走私药品等非法药品。

11、甲方托运的货物的运输价格(包括提货市内运输费、保险费及其他各种费用)详见附件。

12、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将收货单位需要退回甲方的药品及时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本项产生的费用参照本合同第11条标准结算。

13、付款方式:月结。乙方凭每日结算清单和运输发票向甲方结帐,甲方以现金或支票及时付款,最后付款日期不得超过次月5日,不得拖欠。

14、本合同一式两份,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15、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为了严格执行国家药监部门相关规定,严格规范gsp管理,确保药品物流安全。经过对乙方运输资质等的评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运送药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协议项目: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药品及其他的运输配送工作。

二、价格:

三、付款期限及方式:甲方在收到乙方的运输发票及客户签收单并审核无误后,于3日内以转账支票的方式付清货运费。

四、保证金:为确保运送质量,自本协议签订起1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______万元保证金,此保证金甲方应在双方终止合作后三个月内退还乙方。

五、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甲方保证所运送的药品符合国家法规,承担因违法经营所造成的损失。

2、甲方保证所运送的药品安全,并向乙方说明易损药品、特殊药品、冷藏药品情况,提醒乙方注意特殊易碎货物的运输。

3、甲方负责向乙方交接拟运送货物的品种、数量,提供随货同行的药品检验报告单、销售清单(一式两栏)。

4、甲方负责与乙方共同查检货物外包装,确保甲方托运的药品外观包装完整,无破损、受潮等;与乙方办理交接手续。

5、甲方将在紧俏药品外包装上张贴黄色警示标志,提醒乙方谨慎运送。

6、甲方负责按约定向乙方支付货运费用。

(二)乙方的责任:

1、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自甲方仓库提取药品或由甲方运送至乙方指定物流收货地点,在一定期限内送至甲方指定客户的所在地。每次承运药品的数量、目的地等内容,以发运前甲方填写的物流快递单为准,甲方要求托运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拖延承运工作;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或延后承运的应提前通知甲方。2、乙方负责提货时,与甲方共同检查药品外观,确保甲方托运的药品外观包装完整,无破损、受潮等,如客户收货后提出药品外包装受损等,视为乙方运输途中产生的问题,由乙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损失赔偿以所托运货品的货值为限,具体计算以甲方含税开票价格为准。

4、乙方负责严格按照药品外包装箱上图示方法进行搬运、装车、存储、运输,确保药品安全送达。

4.2要求冷藏存储的药品除了满足上述要求之外,还应使用有资质的冷藏设施的运输车辆,在整个存储、运输途中保持2-8摄氏度的温度。

4.3凡甲方委托运输的液体注射剂产品,乙方必须保证运输全程温度控制在5-20摄氏度之间。

5、乙方负责及时将货物发往甲方指定地点,根据收货地区路途差异,乙方应在附件约定天数(此天数以工作日计,国家法定假日不计)内送达货物、药检报告及销售清单(随货同行)。

6、乙方负责在药品送达客户后,与客户办理交接手续,索取有客户真实有效签章的销售清单(其中销售清单一栏留给购货单位,一栏经客户签收后带回),并在送达货物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上述回单交回甲方。第二类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的运输,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及法规进行运输,按照甲方提供的样式将客户签收凭证带回。

7、甲方托运的货物仅限于附件所列地区,超出上述区域的,乙方可拒绝承运,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货物发往其他地域。

8、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将收货单位需要退回甲方的药品及时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本项产生的费用参照本协议运输价格结算。

9、甲方委托运送货物中,有部分为医院紧缺、供应紧张的紧俏药品。为确保人民群众的基本用药需求,对于这部分紧俏药品,乙方在此承诺严格做到零破损送货。

六、双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应按所逾期金额万分之三的标准乘以逾期天数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付款30日以上,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上述违约金。

2、甲方未向乙方交待需特殊运输的品种,出现的运输损失由甲方承担,并需照常支付乙方运费。

3、因乙方运输不当导致客户拒收药品,或药品损坏、灭失等,乙方应按照该批药品发票含税金额向甲方支付损失赔偿金;如因运输不当导致行政部门对甲方进行处罚,或甲方因此丧失各种经营资质、代理资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取消乙方承运资格,并保留向乙方进行损失追偿的权利。

4、乙方未能履行前述五(二)9项的承诺,出现紧俏药品破损的,应按照破损药品货值10倍向甲方支付赔偿金。一经出现紧俏药品运输破损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全部或部分省份的承运资格。

5、逾期送达货物的,乙方应及时与甲方沟通,说明情况,双方积极寻求解决方案,避免扩大损失。送达货物的日期以收货人签收日为准,每超过一天扣除1/5的运输费用,以次类推。逾期5日以上仍无法送达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全部或部分承运资格。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征询客户关于运输质量问题的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包括客户投诉),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全部或部分承运资格。

6、如回单未取得客户真实有效签章,或无法在三个工作日内将回单交回甲方,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该批药品发票含税金额的违约金,且由此产生的甲方与客户之间的争议对甲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7、如违反国家相关特殊管理药品的运输规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取消乙方承运资格,且甲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触及法规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加章后生效;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到期前三个月,由双方协商合同续签事宜。

十、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药品委托运输管理制度篇四

第一条为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运输管理,确保运输安全,防止丢失、损毁、被盗,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企业、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麻-醉-药品储存单位以及医疗教学科研单位等依据本办法的规定运输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铁路、航空、道路、水路等运输承运单位依据本办法履行承运职责。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是指列入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公布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目录所列的药品和其他物质(附件1)。其中精神药品又分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

第四条托运或自行运输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简称运输证明)。申请领取运输证明须提交以下资料:

(一)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申请表(附件2);

(三)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四)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人委托书;

(五)申请运输药品的情况说明。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资料审查合格的,应于10日内发给运输证明,同时将发证情况报同级公安机关备案。

第五条运输证明正本1份,根据实际需要可发给副本若干份,必要时可增领副本。运输证明有效期1年(不跨年度)。运输证明在有效期满前1个月按照上述规定重新办理,过期后3个月内将原运输证明上缴发证机关。

第六条运输证明应妥善保管,不得涂改、转让、转借。发生遗失的,遗失单位应立即书面告知运输证明持有单位;持有单位应及时向发证机关报告;发证机关应予注销并在政府网站上公告,并通报同级公安机关。

运输证明(附件3)样式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印制。

第七条承运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时,承运单位要查验、收取运输证明副本。运输证明副本随货同行以备查验。在运输途中承运单位必须妥善保管运输证明副本,不得遗失。货物到达后,承运单位应将运输证明副本递交收货单位。

收货单位应在收到货物后1个月内将运输证明副本交还发货单位。

第八条铁路运输应当采用集装箱或行李车运输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采用集装箱运输时,应确保箱体完好,施封有效。

第九条道路运输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必须采用封闭式车辆,有专人押运,中途不应停车过夜。

第十条水路运输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应有专人押运。

第十一条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到货后,承运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与收货单位办理交货手续,双方对货物进行现场检查验收,确保货物准确交付。

第十二条定点生产企业、全国性批发企业和区域性批发企业之间发运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时,跨省运输的,发货单位应事先向所在地及收货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发运货物信息,内容包括发货人、收货人、货物品名、数量。发货单位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也应按规定向收货单位所在地的同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报。

属于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运输的,发货单位应事先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收货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发运货物信息。发货单位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也应按规定向收货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通报。

第十三条因科研或生产特殊需要,单位需派专人携带少量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应当随货携带运输证明(或批准购买的证明文件)、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明以备查验。

第十四条运输第二类精神药品无需办理运输证明。

第十五条托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单位应确定托运经办人,选择相对固定的承运单位。

托运经办人在运单货物名称栏内填写“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或“第二类精神药品”字样,运单上应当加盖托运单位公章或运输专用章。收货人只能为单位,不得为个人。

第十六条铁路、民航、道路、水路承运单位承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时,应当及时办理运输手续,尽量缩短货物在途时间,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防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在装卸和运输过程中被盗、被抢或丢失。

第十七条承运单位应积极配合托运单位查询货物在途情况。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在运输途中出现包装破损时,承运单位要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发生被盗、被抢、丢失的,承运单位应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并通知收货单位,收货单位应立即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食品药品监管局、铁道部、交通部和民航总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 目的:为了配合****企业做好预防、控制和消除地震、战争、爆发性传染病及其它突发性疾病等紧急事件及造成的危害,根据****企业及法律法规预案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应急管理规定。

2. 定义

2.1地震等灾害用药

2.2战争等用药

2.3爆发性传染病用药

2.4其它突发性疾病用药

3. 适用范围:所有药品紧急运输全部适用。

4. 组织体系及职责

4.1药品运输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由公司最高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业务经理、操作经理、客服经理、财务经理和人事行政经理组成。

4.2药品应急管理现场指挥部:发生紧急和爆发性事件对药品有紧急运输需求时,根据应急运输管理工作的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由公司总经理担任指挥,其主要职责是:确定现场应急运输管理方案,指挥协调现场应急运输处理工作,组织应急运输的各类保障工作,总经理不在现场时由总经理职务代理人业务经理担任指挥。

5. 应急响应作业方法

5.1应急运输需求受理:****企业相关责任人将应急运输需求电话通知我司专项客服,并知会项目主管和操作主管,必要时直接通知公司最高领导。

5.2应急运输需求报告:专项客服接到****企业应急运输需求时,在10分钟之内将需求信息报告给项目主管、操作主管、项目经理、操作经理、应急运输领导小组组长。

5.3启动应急运输操作

5.3.1联系航班舱位:接到应急运输需求时,客服立即与航空公司联系航班及舱位,如不能正常确定航班与舱位,则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立即与航空公司相关领导联系,并将相关信息向****企业相关责任人报告(响应处理时间30分钟)。

5.3.2提货:接到应急运输需求时,操作主管根据货物情况立即安排操作人员在90分钟内到达****企业指定仓库提货,并将预计到达仓库时间知会****企业相关责任人,请****企业提前做好药品备货工作,我司操作人员到达****企业仓库立即进行交接。

5.3.3交运:我司专项操作提取货物后直接将货物交到机场货运中心,交货前保持与航空公司紧密联系,做到最短时间进行交货确保配载。

5.3.4进港派送:

5.3.4.1一接到应急运输需求,我司专项客服在30分钟内将应急运输信息知会给异地派送单位提前做好准备并知会配送单位最高领导(必须确认手机联系方式)。

5.3.4.2确定好航班起飞时间后,我司客服在10分钟内将航班信息知会异地派送单位,安排车辆(确定司机姓名及联系方式)根据落实时间提前30分钟到航空公司等候。

5.3.4.3进港提货:飞机起飞后通过北京的航空公司(确定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与异地航空公司(确定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事先联系,力争做到飞机落地后能快速优先提货。

5.3.4.4派送:派送司机到达机场后先与收货人(事先知会联系人电话)取得联系,确认好行驶路线与具体收货地址,通知收货人做好接货准备;提到货物后再次与收货人联系,预告到达时间,安排收货。

5.3.4.5交接签收:派送司机将货物送达目的地后,验证收货人身份后立即进行交接,并请收货人进行签字盖章确认。

5.2.4.6信息追踪:我司专项客服接受紧急运输指令后进行实时追踪并实时报告(每30分钟至少向****企业相关责任人和我司应急运输组长报告一次),直到货物签收为止。

5.4应急运输异常处理:无论在哪个环节出现异常,先按我司异常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如现有办法不能解决,则由应急运输领导小组成员和****企业及收货人共同商议解决办法。

药品委托运输管理制度篇五

甲方(委托方):乙方(承运方):

为了严格执行国家药监部门相关规定,严格规范gps管理,确保药品物流安全。经过对乙方运输资质的认定,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制订以下药品运输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委托乙方将药品在一定期限内送至甲方指定客户的所在地。

2、甲方委托运输药品,须提供《托运明细》,写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及运输目的地等。

3、甲方须保证药品包装完整,符合运输包装规定,提货时,甲乙双方应尽共同检查药品外观的义务,确保甲方托运的药品外观包装完整,无破损、受潮等问题。如客户收货后提出药品外包装受损等问题,视为乙方运输途中产生的问题,由乙方最终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以所托运货品的货值为限,具体计算以甲方含税开票价格为准。

4、乙方应提供加盖公司原印章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道路运输许可证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提货人身份证的复印件以及加盖公司印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驾驶员的驾驶证、行驶证等,供甲方备案。

5、乙方应在甲方委托后2日内,按《托运明细》赴甲方仓库提货,除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外,如因延时提货而为甲方带来经济损失的,甲方视情节严重程度向乙方提出相应经济索赔。

药品委托运输管理制度篇六

委托方:贸易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和乙方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双方本着公平、平等、等价有偿和诚信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运输费用。

1、1甲乙双方建立战略商业伙伴关系,乙方给甲方最优惠的价格。

1、3如果乙方需变更价格,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执行,否则,甲乙双方按变更前的价格结算。

第二条:甲方责任。

2、1运输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甲方预报当月运输计划,货柜数量根据甲方所提供的数量而订,以便乙方提前调配车辆,确保运力。

2、2甲方需调用车辆前,应提前一至两天向乙方传真书面的《托运单》并注明装柜地点和时间、货物名称、箱型、重量及卸货地点,联系人及电话,落重日期等。并对所提供托运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3特殊原因需临时增加拖柜量,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由乙方安排拖柜来厂装货。

2、4厂方正常装柜时间为每天24小时。

甲方按协议约定及时与乙方结清各项费用。

第三条:乙方责任。

3、1乙方所提供的车辆必须是技术性能良好,证照齐全、合法、有效,并购买了交强险、商业险、物流责任险。货物启运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承运车辆及驾驶员的基本资料复印件(行驶证、营运证、保险卡、驾驶证、身份证)。

3、2乙方需按甲方《托运单》准时安排货柜到工厂装货,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准时到厂,需提前6小时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延迟。否则,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3货物运输过程中若发生意外交通事故,无论是否导至货物损坏,乙方在启动交通事故救急预案的同时,还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随时通报事故处理情况。

3、4本协议为甲方商业机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则,由此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3、5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对甲方的货物造成损坏、丢失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4、1乙方车辆按计划时间正常到达甲方指定工厂或仓库,如厂方无法即时装货,所产生的压夜费用为元/天,由甲方支付。

4、2运输费用以月结方式结算,乙方需在次月5日前将上月的月结对帐单传给甲方,甲方须在10天内核对完后回传给乙方确认,经双方确认无误后,提交给甲方财务部,于10个工作日内将该费用按以下约定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4、3乙方同意采用以下方式收款:

由甲方将款项付至乙方如下账号:

账户名:物流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支行。

账号:

以上信息如有变更,乙方应书面通知(需加盖公章)。

第五条:合同的终止。

5、1如因不可抗力(仅指战争四级以上地震)无法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承担各自的损失,互不追究责任。

5、2乙方在一个月内延迟到柜10次,六个月内累计延迟到柜60次,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3除上述外,甲、乙任何一方终止合同,需提前二个月以书面报告形式告知对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乙方需按甲方的装柜时间表安排到柜,在未经甲方同意而延迟到柜,每延迟6小时按该柜的运输费用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2甲乙任何一方违反诚信商业、有贿赂行为的,守约方有权不再向违约方支付所有应付但未付的款项。

第七条:其它。

7、1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人民法院管辖,诉讼解决。

7、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年12月31日止。合同期满前二个月,双方可商议续约,协商一致,另行签订续约合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公司乙方签章:货运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20**年5月28日签署日期:20**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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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委托运输管理制度篇七

委托人:

承运人:

依据20xx年1月1日签订的买卖合同,第3条第1款要求,现委托承运人为本合同的承运方,将货物名称一批运往目的地,收货单位名称,由承运人承运此业务并开具运输业专用发票给收货单位。

附件:1.买卖合同一份。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签署日期:年月日

承运人: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签署日期:年月日

药品委托运输管理制度篇八

4、乙方未能履行前述五(二)9项的承诺,出现紧俏药品破损的,应按照破损药品货值10倍向甲方支付赔偿金。一经出现紧俏药品运输破损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全部或部分省份的承运资格。

5、逾期送达货物的,乙方应及时与甲方沟通,说明情况,双方积极寻求解决方案,避免扩大损失。送达货物的日期以收货人签收日为准,每超过一天扣除1/5的运输费用,以次类推。逾期5日以上仍无法送达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全部或部分承运资格。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征询客户关于运输质量问题的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包括客户投诉),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全部或部分承运资格。

6、如回单未取得客户真实有效签章,或无法在三个工作日内将回单交回甲方,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该批药品发票含税金额的违约金,且由此产生的甲方与客户之间的争议对甲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7、如违反国家相关特殊管理药品的运输规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取消乙方承运资格,且甲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触及法规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加章后生效;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到期前三个月,由双方协商合同续签事宜。

十、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运方):

为了严格执行国家药监部门相关规定,严格规范gps管理,确保药品物流安全。经过对乙方运输资质的认定,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制订以下药品运输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委托乙方将药品在一定期限内送至甲方指定客户的所在地。

2、甲方委托运输药品,须提供《托运明细》,写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及运输目的地等。

3、甲方须保证药品包装完整,符合运输包装规定,提货时,甲乙双方应尽共同检查药品外观的义务,确保甲方托运的药品外观包装完整,无破损、受潮等问题。如客户收货后提出药品外包装受损等问题,视为乙方运输途中产生的问题,由乙方最终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以所托运货品的货值为限,具体计算以甲方含税开票价格为准。

4、乙方应提供加盖公司原印章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道路运输许可证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提货人身份证的复印件以及加盖公司印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驾驶员的驾驶证、行驶证等,供甲方备案。

5、乙方应在甲方委托后2日内,按《托运明细》赴甲方仓库提货,除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外,如因延时提货而为甲方带来经济损失的,甲方视情节严重程度向乙方提出相应经济索赔。

6、乙方应使用封闭式运输工具运输药品。

8、乙方按甲方规定时间准时、安全地将药品送达目的地。

9、药品送达客户后,乙方应取得有客户真实有效签章的送货回单,并在送达货物日起30日内将上述回单的第一联交回甲方。

10、如出现下列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战争、地震、台风;走私药品等非法药品。

11、甲方托运的货物的运输价格(包括提货市内运输费、保险费及其他各种费用)详见附件。

12、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将收货单位需要退回甲方的药品及时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本项产生的费用参照本合同第11条标准结算。

13、付款方式:月结。乙方凭每日结算清单和运输发票向甲方结帐,甲方以现金或支票及时付款,最后付款日期不得超过次月5日,不得拖欠。

14、本合同一式两份,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15、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药品委托运输管理制度篇九

第一条为加强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保证各项交通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宣汉交通运输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上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负责对下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及其执法人员的执法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各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的法制、监察机构在本级交通行政管理机关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协调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工作。

各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的其他工作机构和受交通行政部门委托的行政执法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规定,负责组织实施相关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第三条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内容:

(一)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情况;

(二)规范性文件是否合法;

(三)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四)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

(五)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

(六)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

(七)行政执法中认定的事实是否准确;

(八)行政执法中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是否正确;

(九)行政复议工作的开展情况;

(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情况;

(十一)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

第四条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通过下列方式进行:

(二)审查下一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按规定备案的规范性文件;

(三)对下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况进行检查;

(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在职权范围内需要采取的其他方式。

第五条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对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下列要求进行处理:

(一)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的,责令发布单位予以撤销;

(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内容超出制定部门职权范围的,责令发布单位限期修改;

(三)对现场执法活动中存在明显违法行为的,监督部门和监督检查人员应予以制止;

(四)对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责令其限期改正;

(五)对不履行或不严格履行法定职责的,责令其履行;

(六)执法文书不规范的,责令其限期改正;

(八)认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行政赔偿判决有申诉必要的,督促其提起申诉;

(九)作出行政赔偿后未及时追究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经济和行政责任的,督促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六条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中,发现下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执法人员有行政执法过错的,应当依照《宣汉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有关规定,对过错责任人追究责任。

第七条被监督检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并按干部管理权限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

(一)不按规定将规范性文件备案的;

(二)不按期报告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的;

(三)不按规定将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的;

(四)不按规定将行政赔偿案件备案的;

(五)不按规定进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

(六)拒不执行或无故拖延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规定的;

(七)妨碍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其他行为。

第八条监督检查人员对现场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当场予以记录,由监督人员和被检查人员分别签字。管理相对人举报现场执法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的,监督人员应当及时收集证据。

第九条要求被检查单位和执法人员限期纠正违法或者不当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部门应当下达《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整改通知书》;依法变更或者撤销违法或不当行政执法行为的,应当下达《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决定书》。

第十条被检查单位和执法人员对监督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监督检查单位提交申述报告,但不得拒绝执行监督决定。

第十一条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中,监督检查人员不履行法定职责、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索贿受贿的,追究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宣汉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药品委托运输管理制度篇十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为了严格执行国家药监部门相关规定,严格规范gsp管理,确保药品物流安全。经过对乙方运输资质等的评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运送药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协议项目: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药品及其他的运输配送工作。

二、价格:

三、付款期限及方式:甲方在收到乙方的运输发票及客户签收单并审核无误后,于3日内以转账支票的方式付清货运费。

四、保证金:为确保运送质量,自本协议签订起1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______万元保证金,此保证金甲方应在双方终止合作后三个月内退还乙方。

五、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甲方保证所运送的药品符合国家法规,承担因违法经营所造成的损失。

2、甲方保证所运送的药品安全,并向乙方说明易损药品、特殊药品、冷藏药品情况,提醒乙方注意特殊易碎货物的运输。

3、甲方负责向乙方交接拟运送货物的品种、数量,提供随货同行的药品检验报告单、销售清单(一式两栏)。

4、甲方负责与乙方共同查检货物外包装,确保甲方托运的药品外观包装完整,无破损、受潮等;与乙方办理交接手续。

5、甲方将在紧俏药品外包装上张贴黄色警示标志,提醒乙方谨慎运送。

6、甲方负责按约定向乙方支付货运费用。

(二)乙方的责任:

1、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自甲方仓库提取药品或由甲方运送至乙方指定物流收货地点,在一定期限内送至甲方指定客户的所在地。每次承运药品的数量、目的地等内容,以发运前甲方填写的物流快递单为准,甲方要求托运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拖延承运工作;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或延后承运的应提前通知甲方。2、乙方负责提货时,与甲方共同检查药品外观,确保甲方托运的药品外观包装完整,无破损、受潮等,如客户收货后提出药品外包装受损等,视为乙方运输途中产生的问题,由乙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损失赔偿以所托运货品的货值为限,具体计算以甲方含税开票价格为准。

4、乙方负责严格按照药品外包装箱上图示方法进行搬运、装车、存储、运输,确保药品安全送达。

4.2要求冷藏存储的药品除了满足上述要求之外,还应使用有资质的冷藏设施的运输车辆,在整个存储、运输途中保持2-8摄氏度的温度。

4.3凡甲方委托运输的液体注射剂产品,乙方必须保证运输全程温度控制在5-20摄氏度之间。

5、乙方负责及时将货物发往甲方指定地点,根据收货地区路途差异,乙方应在附件约定天数(此天数以工作日计,国家法定假日不计)内送达货物、药检报告及销售清单(随货同行)。

6、乙方负责在药品送达客户后,与客户办理交接手续,索取有客户真实有效签章的销售清单(其中销售清单一栏留给购货单位,一栏经客户签收后带回),并在送达货物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上述回单交回甲方。第二类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的运输,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及法规进行运输,按照甲方提供的样式将客户签收凭证带回。

7、甲方托运的货物仅限于附件所列地区,超出上述区域的,乙方可拒绝承运,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货物发往其他地域。

8、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将收货单位需要退回甲方的药品及时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本项产生的费用参照本协议运输价格结算。

9、甲方委托运送货物中,有部分为医院紧缺、供应紧张的紧俏药品。为确保人民群众的基本用药需求,对于这部分紧俏药品,乙方在此承诺严格做到零破损送货。

六、双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应按所逾期金额万分之三的标准乘以逾期天数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付款30日以上,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上述违约金。

2、甲方未向乙方交待需特殊运输的品种,出现的运输损失由甲方承担,并需照常支付乙方运费。3、因乙方运输不当导致客户拒收药品,或药品损坏、灭失等,乙方应按照该批药品发票含税金额向甲方支付损失赔偿金;如因运输不当导致行政部门对甲方进行处罚,或甲方因此丧失各种经营资质、代理资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取消乙方承运资格,并保留向乙方进行损失追偿的权利。

4、乙方未能履行前述五(二)9项的承诺,出现紧俏药品破损的,应按照破损药品货值10倍向甲方支付赔偿金。一经出现紧俏药品运输破损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全部或部分省份的承运资格。

药品委托运输管理制度篇十一

委托方(甲方):法定代表人:住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受托方(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药品是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的特殊商品。

为了确保药品物流配送业务合同的顺利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下列合同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标的内容:甲方委托乙方在甲方经营项目许可范围内进行地区及周边地区(按照乙方为“圆心”的半径为公里距离划分)的产品的第三方物流配送,乙方负责产品的验收入库、养护保管、分拣配送,乙方实行有偿服务。

甲方委托乙方配送的范围:甲方公司所经营品种。

第二条甲、乙双方应具备的条件:

2.1甲方应具备的条件:

2.1.1必须具备合法的经营(生产)资质,持有“两证一照”,即药品经营(生产)许可证、gsp(gmp)认证证书,经营企业法人执照。

在本合同签订之时,甲方应当将前述“两证一照”复印件和质量保证协议书提交给乙方,作为本合同之附件。

2.1.2所经营(生产)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经营进口药品要按规定提供相关法律文档。

2.1.3有履行合同资信能力,无经营(生产)假劣药品记录。

2.1.4有保证整体效益良好的客户群。

2.2乙方应具备的条件:

2.2.1具有辖地药监部门批准的药品第三方物流许可文件。

2.2.2具有独立的法人营业执照,并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2.3具有与药品物流配送标准规范相适应的硬件条件,包括设施、场地、功能、环境等。

2.2.4具备与药品物流配送标准规定的计算机网络系统,符合现代化物流的标准2.2.5具有保证药品物流配送环节中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管理机构和质量管理制度,并能保证质量管理机构独立行使职权。

2.2.6具有与药品物流配送相适应,并能达到行业规范标准的从业人员队伍。

2.2.7具有多年积累医药行业药品配送及经营的经验和药品物流配送流程。

第三条管理机构:

3.1为保证双方的权益及本合同的顺利执行,在本合同签订之当日,甲乙双方应当共同成立“物流配送协调组”(以下简称“协调组”)。

3.2协调组由甲乙双方各指定一名法人授权的协调人员,成员由双方以书面方式指派,协调组成员。

协调人员代表各自双方协调处理配送过程中所有事项,协调组成员有权代表委派方签署与本合同有关的各种文件,代表委派方履行本合同。

3.3协调组随时沟通。

3.4协调组的职责:

3.4.1协调及沟通双方关系。

3.4.2有关商品损失责任的认定和划分。

第四条配送方式:

4.1配送距离:内,半径范围在公里以内(以乙方所在地作为计算距离的起点)。

4.1.1配送形式:以公路汽车运输为主。

4.1.2特殊商品的配送(如:危险品、精神的药品、生物制品)用符合质量管理要求的运输工具运输。

4.2配送距离超过上饶地区范围,半径范围在公里以外(以乙方所在地作为计算距离的起点)。

4.2.1配送形式:以物流运输为主。

4.2.2特殊商品的配送(如:危险品、精神的药品、生物制品)由专人用符合质量管理要求的运输工具运输。

4.3配送承诺:乙方按照甲方的书面要求对货物进行配送(以双方认可的配送单为准),双方一致同意货物的配送应当在原则上符合下列要求:a、配送要求按甲方给予配送表实施配送;从接收到甲方计划内出库指令开始,乙方做到一般需求的普通配送商品在工作时间小时内送达客户;(远郊区县)b、遇有特殊情况(急救)随时配送。

c、按客户以书面方式(或电子指令)要求的配送地点、位置卸车搬运到位。

d、按甲方书面方式(或电子指令)代取退货。

第五条配送收费、结算形式:(具体待商议)。

5.1甲方现自有托盘个,每年需租用乙方平方米的库房,如有变化应提前一个月与乙方协商,并书面确认库房面积。

5.2甲方每月按以下项目向乙方交纳物流配送费用:

序号项目报价(元)1存储费用(元/平方米/月)2冷库存储费用(元m平方米/月)3整件入库费用(件/次)4整件出库费用(件/次)5零件入库费用(件/笔)6零件出库费用(件/笔,含包装费)7本市运输费(含退货运输)(件)8管理费(1-6项合计,每年)9网络信息费(每年)10订单处理费(笔)11卸车收货(笔)12质量检验(笔)13报表盘点(件/次/季)5.3上饶地区以外的发货费用,乙方以实际发生物流费与甲方结算。

5.4中药饮片、配方颗粒仓储及配送费用另行协商后再计。

5.5结算时间:乙方应在每月日前将物流费清单送甲方确认,甲方应当于每月日前将上月所结算的物流费用全部支付给乙方,支票、现金均可,乙方开据正式发票给甲方。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6.1甲方的权利、义务:

6.1.1甲方的全体工作人员应遵守乙方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

6.1.2有向违约方索赔损失的权利。

6.1.3有向乙方提供药品验收环节中的相关真实的资质、标准,各种文字材料的义务。

6.1.4有向乙方提供药监部门抽检样品的义务。

6.1.5有按时向乙方支付物流费用的义务。

6.1.6有为乙方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和及时反馈配送信息、客户意见等信息的义务。

6.2甲方的责任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及损失:6.2.1甲方违规经营至使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四十九条规定的假、劣药品进入乙方物流体系,由此造成的.一切违法责任,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6.2.2甲方未能提供或不能完全提供配送商品合法资质造成验收入库延误或退厂的责任,由甲方负责。

6.2.3由于商品滞销造成积压致使药品过期失效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6.2.4在库商品出现原箱商品短少,残损、批号混装而未标识等问题由乙方提供证据,甲方确认后,由甲方负责查询解决。

6.2.5药品养护中非因贮存方的责任发现的药品质量的问题,由甲方负责与生产厂协调解决,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6.2.6由于甲方客户资质不全或资质不合法,造成的配送过程中的经济损失、违规责任由甲方负责。

6.2.7由于甲方进货、退货而引发商品损失由甲方负责。

6.2.8由于甲方因商品的质量、品种、价格等原因造成客户投诉及商品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6.2.9因甲方超范围经营引发的责任事故,产品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乙方不负连带责任。

6.3乙方的权利义务:

6.3.1在乙方为甲方进行物流配送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乙方有拒收、拒配,并保留向药监部门反馈的权利:

a、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四十九规定的假药、劣药的有权拒收。

b、商品资质不全的有权拒收。

c、药品内外包装不相符、包装不规范、外观不合格的有权拒收。

d、在配送过程中,对甲方在库商品遇有客户投诉商品质量问题或各种媒体信息披露为不能出售的品种,乙方有停止或暂停配送的权利,并及时反馈给甲方尽快落实解决。

6.3.2有按合同规定收取甲方物流费的权利。

6.3.3有主动配合甲方解决在物流配送各环节中的问题的义务。

6.3.4有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及时向甲方反馈其物流信息、商品信息、客户信息的义务。

6.4乙方的责任:

6.4.1在物流配送服务中因乙方没有按照规定的验收程序验收至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6.4.2正常情况下商品验收入库流程超过4小时,(节假日除外)商品未能及时入库,影响甲方业务的进程,由此造成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6.4.3正常情况下乙方延误配送商品送达甲方指定客户,影响甲方的业务,由此造成的责任损失由乙方承担。

6.4.4经乙方验收合格入库商品,因乙方储存、养护、保管不当等原因造成商品受潮、霉变、包装损坏、虫蛀鼠咬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6.4.5在物流配送、理货上架、分拣包装、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因乙方人为因素的商品残损、丢失及差错等责任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6.4.6未经甲方书面通知对库存合格商品随意拒配,随意退厂,未经同意拉回客户退货,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6.4.7由于乙方责任造成客户因送货超出时效、发错商品、送错地点、服务纠纷等服务态度及质量方面投诉造成责任损失,由乙方负责解决。

第七条合同违约责任:

7.1由于一方违法经营被取消经营资格或停产整顿,致使合同无法执行或中断执行应由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按当年(或上年)物流费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期内因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如一方不能支付上述经济损失,守约方有以对方资产作抵押或诉讼法律解决的权利。

7.2如果发生以下情况,可以视为合同的自然解除或终止双方不得再追究其它法律责任,但必须提前9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7.2.1一方被判为破产或其它原因资不抵债。

7.2.2双方共同同意提前解除合同。

7.3如果一方遇到人力不可抗拒事件,包括水灾、地震、台风、自然灾害以及其它双方不能预见,不可避免的情形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一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双方进行协商,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决定继续履行本合同,解除本合同、修改本合同。

7.4甲方不能按时向乙方交付物流费,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欠款数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超过30天不能交付物流费用,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并有权变卖甲方的库存商品先行冲抵物流费。

7.5乙方不能按时弥补甲方损失,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欠款数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支付乙方的物流费中扣除。

第八条合作期限本合同有效期限暂定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物流配送收费项目不变,单价费用在每个自然年重新签订物流配送协议是约定,(如市场原因造成价格发生较大变化时双方另行协商费用并起草补充协议),对未尽事宜另行约定。

本合同期满前九十日,甲、乙双方应当就是否需延长合作期限进行协商,如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延长合作期限,应当另行签署新的书面协议。

第九条会议及通知。

9.1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发出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可以以直接传递、信件、传真或电子邮件(e-mail)方式发送至本合同文首所列甲、乙双方地址。

通知如果是以直接传递方式发出的,以送达通知地址并得到签收后为送达日;以信件方式发出的,投邮后48小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的,成功发送的当日为送达日。

若一方上述地址有所变更,应在变更的前10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

对于通知中要求受送达方答复的事项,受送达方应当在受送达后两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

第十条不可抗力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者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遭遇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30天内提供事故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

双方应当根据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共同协商是否解除合同,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不可抗力发生后,各方均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减少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及履行,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因签署、履行本合同过程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或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自一方向对方发出旨在说明争议所在及协商解决争议的愿望的通知之日起开始。

如在协商开始后十日内双方仍不能解决该争议,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将该争议或纠纷提交南京仲裁委员会,依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仲裁费、律师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仲裁过程中,本合同未受影响的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及其他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之日生效。

若本合同书的任何条款因不符合有关法律之要求而被视为无效,该等无效条款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缔约双方应当根据本合同确认的原则及宗旨起草并签署新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条款,且该等新条款应当在最大程度上符合或接近原条款的规定。

本合同附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所有标题仅为提示之用,应以本合同正文内容确定各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本合同条款取代甲、乙双方此前就本合同主题所达成的任何书面或口头的合同、协议、承诺、声明等。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在本合同生效前所签署的其他所有文件与本合同内容相矛盾的,应以本合同为准。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签署,以昭信守:甲方:江西太和春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乙方:江西省鄱阳县医药公司有权签字人:有权签字人:签字日期:签字日期:

药品委托运输管理制度篇十二

医药冷链作为物流业的一个分支,特指为满足人们疾病预防、诊断和治疗的目的而进行的冷藏药品实体从生产者到使用者之间的一项系统工程,以下是本站小编整理的冷链药品委托运输。

合同。

欢迎参考阅读。

甲方(委托方):乙方(承运方):

为了严格执行国家药监部门相关规定,严格规范gps管理,确保药品物流安全。经过对乙方运输资质的认定,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制订以下药品运输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委托乙方将药品在一定期限内送至甲方指定客户的所在地。

2、甲方委托运输药品,须提供《托运明细》,写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及运输目的地等。

3、甲方须保证药品包装完整,符合运输包装规定,提货时,甲乙双方应尽共同检查药品外观的义务,确保甲方托运的药品外观包装完整,无破损、受潮等问题。如客户收货后提出药品外包装受损等问题,视为乙方运输途中产生的问题,由乙方最终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以所托运货品的货值为限,具体计算以甲方含税开票价格为准。

4、乙方应提供加盖公司原印章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道路运输许可证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提货人身份证的复印件以及加盖公司印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授权。

委托书。

驾驶员的驾驶证行驶证等,供甲方备案。

5、乙方应在甲方委托后2日内,按《托运明细》赴甲方仓库提货,除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外,如因延时提货而为甲方带来经济损失的,甲方视情节严重程度向乙方提出相应经济索赔。

6、乙方应使用封闭式运输工具运输药品。

8、乙方按甲方规定时间准时、安全地将药品送达目的地。

9、药品送达客户后,乙方应取得有客户真实有效签章的送货回单,并在送达货物日起30日内将上述回单的第一联交回甲方。

10、如出现下列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战争、地震、台风;走私药品等非法药品。

11、甲方托运的货物的运输价格(包括提货市内运输费、保险费及其他各种费用)详见附件。

12、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将收货单位需要退回甲方的药品及时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本项产生的费用参照本合同第11条标准结算。

13、付款方式:月结。乙方凭每日结算清单和运输发票向甲方结帐,甲方以现金或支票及时付款,最后付款日期不得超过次月5日,不得拖欠。

14、本合同一式两份,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15、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为了严格执行国家药监部门相关规定,严格规范gps管理,确保药品物流安全。经过对乙方运输资质的认定,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向客户运送药品事宜,双方达成以下一致意见,签署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自甲方仓库提取药品,在一定期限内送至甲方指定客户的所在地。每次承运药品的数量、目的地等内容,以发运前甲方填写的《托运明细》为准,甲方要求托运后,除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拖延承运工作。

2、甲方填写《托运明细》交乙方之后,乙方应在甲方委托当日后一日内,按《托运明细》赴甲方仓库提货,除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外,如因延时提货而为甲方带来经济损失的,甲方视情节严重程度向乙方提出相应经济索赔;如延时提货5日以上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终止乙方承运资格。并扣除保证金。

3、提货时,甲乙双方应尽共同检查药品外观的义务,确保甲方托运的药品外观包装完整,无破损、受潮等问题。如客户收货后提出药品外包装受损等问题,视为乙方运输途中产生的问题,由乙方最终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以所托运货品的货值为限,具体计算以甲方提供的药品价值票据为准。

4、提货后,乙方应严格按照药品外包装箱上图示方法进行存储、运输,确保药品安全送达。其中要求阴凉的药品应在整个存储、运输途中保持20摄氏度以下的温度、运输装卸过程中均不得将药品置于阳光下暴晒;要求冷藏存储的药品除了满足上述要求之外,还应使用有资质的冷藏设施的运输车辆,在整个存储、运输途中保持2-10摄氏度的温度。如因运输不当导致客户拒收药品,或药品损坏、丢失等情况,乙方应按照该批药品价值向甲方支付损害赔偿金;如因运输不当导致行政部门对甲方进行处罚,或甲方因此丧失各种经营资质、代理资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取消乙方承运资格,并向乙方追偿所受到的损失。

5、提货后,乙方应及时将货物发往甲方指定地点,根据收货地区路途差异,乙方应在附件约定天数(此天数以工作日计,国定假日不计)内送达货物。

逾期送达货物的,乙方应及时与甲方沟通,说明情况,双方积极寻求解决方案,避免扩大损失。送达货物的日期以收货人签收日为准,除自然灾害或不可抗拒力量外,每延期超过一天扣除1/5的运输费用,以次类推。逾期5日以上仍无法送达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全部或部分省份的承运资格。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征询客户关于运输质量问题的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包括客户投诉),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全部或部分省份的承运资格。

6、药品送达客户后,乙方应取得有客户真实有效签章的《送货回单》,并在送达货物日起30日内将上述回单的第一联交回甲方。如回单未取得客户真实有效签章,或无法在30日内将回单交回甲方,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该批药品发票含税金额的违约金,且由此产生的甲方与客户之间的争议对甲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向甲方承担。

7、甲方托运的货物仅限于附件所列地区,超出上述区域的,乙方可拒绝承运,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货物发往其他地域。运输价格(包括提货市内运输费、保险费及其他各种费用)详见附件。

8、由于运输原因而造成收货单位拒收的货物,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将收货单位需要退回甲方的药品及时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本项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乙方完成每次运输业务后应将运输费发票与送货回单(出库跟踪记录复核表,第一联)交予甲方,在甲方核对客户签章并确认有效后,甲方应在该业务发生当月后的第二个自然月内付款(例:1月1日-31日发生之业务于2月30日前付款)。

10、为确保运输质量,自本协议签订起1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______万元保证金,此保证金甲方应在双方终止合作后三个月内退还乙方。

甲方承诺,向乙方以电汇或支票形式支付运输发票的对应费用。甲方逾期付款,应按所逾期金额万分之三的标准乘以逾期天数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付款30日以上,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上述违约金。

11、本合同自20xx年06月0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有效,到期后双方可以以书面方式续签本合同,本协议相关附件应并加盖双方骑缝章。

12、本合同一式两份,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交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乙方:

经办人:经办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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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委托运输管理制度篇十三

1、甲方采购人员和供应商协调好,尽量要求供应商去乙方冷库取回,若需要乙方配合退回供应商时,乙方应负责按照新版gsp冷链药品的运输和储存有关规定,将药品运输退回至供应商仓库冷库,并提供相应的退回单据和温湿度记录(可导出电子文档)。

2、甲方采购人员在erp中做采购退出开票,并通知乙方仓库人员,由乙方仓库负责人员按单据拣货复核。乙方拣货实货复核完毕后,乙方仓库负责人员通知甲方采购人员复核确认后,方可出库退回供应商。

四、盘点。

1、乙方对甲方委托配送的药品数量和质量负责,定期对库存进行盘点。

2、甲方每月最后一个周六去乙方仓库进行盘点,乙方仓库负责人员协同,并对盘点差异负责核对,保证进销存一致。

五、电子监管码管理。

1、乙方负责在进销存过程中,对附有电子监管码的品种见码就扫,包括入库扫码、配送出库扫码,将导出的电子文档传送给仓库负责人员。

2、甲方仓库负责人员及时查询与核对采购订单、入库记录、配送出库记录,和乙方仓库负责人员及时沟通核对相关扫码数据,及时在电子监管平台进行核注与核销。各项扫码数据要求在一周内处理完毕。

六、费用。

1、储存费用:

2、配送费用:

七、责任。

1、乙方负责甲方委托配送药品的安全、数量与质量保证,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排查,解除。

2、乙方配送时,应确保送到门店的药品外观包装完整,无破损、受潮等问题。如门店收货时提出药品外包装受损等问题,视为乙方运输途中产生的问题,由乙方最终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以所托运货品的货值为限,具体计算以甲方含税开票价格为准。

3、乙方逾期送达货物的,应及时与甲方沟通,说明情况,双方积极寻求解决方案,避免扩大损失。送达货物的日期以收货人签收日为准,每超过一天扣除1/5的运输费用,以次类推。

八、时限与违约。

1、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有效,到期后双方可以以书面方式续签本合同,本协议相关附件应并加盖双方骑缝章。

2、本合同一式两份,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交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运方):

为了严格执行国家药监部门相关规定,严格规范gps管理,确保药品物流安全。经过对乙方运输资质的认定,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制订以下药品运输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委托乙方将药品在一定期限内送至甲方指定客户的所在地。

2、甲方委托运输药品,须提供《托运明细》,写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及运输目的地等。

3、甲方须保证药品包装完整,符合运输包装规定,提货时,甲乙双方应尽共同检查药品外观的义务,确保甲方托运的药品外观包装完整,无破损、受潮等问题。如客户收货后提出药品外包装受损等问题,视为乙方运输途中产生的问题,由乙方最终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以所托运货品的货值为限,具体计算以甲方含税开票价格为准。

4、乙方应提供加盖公司原印章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道路运输许可证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提货人身份证的复印件以及加盖公司印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驾驶员的驾驶证、行驶证等,供甲方备案。

5、乙方应在甲方委托后2日内,按《托运明细》赴甲方仓库提货,除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外,如因延时提货而为甲方带来经济损失的,甲方视情节严重程度向乙方提出相应经济索赔。

6、乙方应使用封闭式运输工具运输药品。

8、乙方按甲方规定时间准时、安全地将药品送达目的地。

9、药品送达客户后,乙方应取得有客户真实有效签章的送货回单,并在送达货物日起30日内将上述回单的第一联交回甲方。

10、如出现下列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战争、地震、台风;走私药品等非法药品。

11、甲方托运的货物的运输价格(包括提货市内运输费、保险费及其他各种费用)详见附件。

12、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将收货单位需要退回甲方的药品及时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本项产生的费用参照本合同第11条标准结算。

13、付款方式:月结。乙方凭每日结算清单和运输发票向甲方结帐,甲方以现金或支票及时付款,最后付款日期不得超过次月5日,不得拖欠。

14、本合同一式两份,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15、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药品委托运输管理制度篇十四

甲方(托运方):乙方(承运方):

为了严格执行国家药监部门相关规定,严格规范gps管理,确保药品物流安全。经过对乙方运输资质的认定,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向客户运送药品事宜,双方达成以下一致意见,签署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自甲方仓库提取药品或由甲方运送至乙方指定物流收货地点,在一定期限内送至甲方指定客户的所在地。每次承运药品的数量、目的地等内容,以发运前甲方填写的物流快递单为准,甲方要求托运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拖延承运工作;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或廷后承运的应提前通知甲方。

2、提货时,甲乙双方应尽共同检查药品外观的义务,确保甲方托运的药品外观包装完整,无破损、受潮等问题。如客户收货后提出药品外包装受损等问题,视为乙方运输途中产生的问题,由乙方最终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以所托运货品的货值为限,具体计算以甲方含税开票价格为准。

3、提货后,乙方应严格按照药品外包装箱上图示方法进行存储、运输,确保药品安全送达。其中要求阴凉的药品应在整个存储、运输途中保持20摄氏度以下的温度、运输装卸过程中均不得将药品臵于阳光下暴晒;要求冷藏存储的药品除了满足上述要求之外,还应使用有资质的冷藏设施的运输车辆,在整个存储、运输途中保持2-10摄氏度的温度。凡甲方委托运输的液体注射剂产品,乙方必须保证运输全程温度控制在5-20摄氏度之间。如因运输不当导致客户拒收药品,或药品损坏、灭失等情况,乙方应按照该批药品发票含税金额向甲方支付损害赔偿金;如因运输不当导致行政部门对甲方进行处罚,或甲方因此丧失各种经营资质、代理资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取消乙方承运资格,并向乙方追偿所受到的损失。

4、提货后,乙方应及时将货物发往甲方指定地点,根据收货地区路途差异,乙方应在附件约定天数(此天数以工作日计,国定假日不计)内送达货物。药检报告及药品出库复核跟踪记录表必须随货同行。

5、逾期送达货物的,乙方应及时与甲方沟通,说明情况,双方积极寻求解决方案,避免扩大损失。送达货物的日期以收货人签收日为准,每超过一天扣除1/5的运输费用,以次类推。逾期5日以上仍无法送达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全部或部分省份的承运资格。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征询客户关于运输质量问题的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包括客户投诉),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全部或部分省份的承运资格。

6、药品送达客户后,乙方应取得有客户真实有效签章的《出库跟踪复核记录表》(即送货回单,一式三联),并在送达货物日起30日内将上述回单的第一联交回甲方。

如回单未取得客户真实有效签章,或无法在30日内将回单交回甲方,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该批药品发票含税金额的违约金,且由此产生的甲方与客户之间的争议对甲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向甲方承担。

第二类精神药品的运输,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及法规进行运输,按照甲方提供的样式将客户签收凭证带回,如未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及法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取消乙方承运资格,且甲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触及法规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7、甲方托运的货物仅限于附件所列地区,超出上述区域的,乙方可拒绝承运,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货物发往其他地域。运输价格(包括提货市内运输费、保险费及其他各种费用)详见附件。

8、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将收货单位需要退回甲方的药品及时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本项产生的费用参照本合同第7条标准结算。

9、甲方委托运输货物中,有部分为医院紧缺、供应紧张的紧俏药品。为确保人民群众的基本用药需求,对于这部分紧俏药品,乙方在此承诺严格做到零破损送货。

甲方将在紧俏药品外包装上张贴黄色警示标志,提醒乙方谨慎运输。凡乙方未能履行前述承诺,出现破损的,应按照破损药品货值10倍向甲方支付赔偿金。一经出现紧俏药品运输破损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全部或部分省份的承运资格。

10、乙方完成每次运输业务后应将运输费发票与送货回单(出库跟踪记录复核表,第一联)交予甲方,在甲方核对客户签章并确认有效后,甲方应在该业务发生当月后的第三个自然月内付款(例:1月1日-31日发生之业务于4月30日前付款)。

为确保运输质量,自本协议签订起1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______万元保证金,此保证金甲方应在双方终止合作后三个月内退还乙方。

11、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有效,到期后双方可以以书面方式续签本合同,本协议相关附件应并加盖双方骑缝章。

12、本合同一式两份,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交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药品委托运输管理制度篇十五

当前,药品生产企业接受委托或委托加工药品,利用普通物流企业储存运输药品,对有效利用资源、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发挥了明显作用。药品委托运输。

合同。

怎么写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药品委托运输合同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为了严格执行国家药监部门相关规定,严格规范gps管理,确保药品物流安全。经过对乙方运输资质的认定,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向客户运送药品事宜,双方达成以下一致意见,签署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自甲方仓库提取药品,在一定期限内送至甲方指定客户的所在地。每次承运药品的数量、目的地等内容,以发运前甲方填写的《托运明细》为准,甲方要求托运后,除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拖延承运工作。

2、甲方填写《托运明细》交乙方之后,乙方应在甲方委托当日后一日内,按《托运明细》赴甲方仓库提货,除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外,如因延时提货而为甲方带来经济损失的,甲方视情节严重程度向乙方提出相应经济索赔;如延时提货5日以上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终止乙方承运资格。并扣除保证金。

3、提货时,甲乙双方应尽共同检查药品外观的义务,确保甲方托运的药品外观包装完整,无破损、受潮等问题。如客户收货后提出药品外包装受损等问题,视为乙方运输途中产生的问题,由乙方最终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以所托运货品的货值为限,具体计算以甲方提供的药品价值票据为准。

4、提货后,乙方应严格按照药品外包装箱上图示方法进行存储、运输,确保药品安全送达。其中要求阴凉的药品应在整个存储、运输途中保持20摄氏度以下的温度、运输装卸过程中均不得将药品置于阳光下暴晒;要求冷藏存储的药品除了满足上述要求之外,还应使用有资质的冷藏设施的运输车辆,在整个存储、运输途中保持2-10摄氏度的温度。如因运输不当导致客户拒收药品,或药品损坏、丢失等情况,乙方应按照该批药品价值向甲方支付损害赔偿金;如因运输不当导致行政部门对甲方进行处罚,或甲方因此丧失各种经营资质、代理资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取消乙方承运资格,并向乙方追偿所受到的损失。

5、提货后,乙方应及时将货物发往甲方指定地点,根据收货地区路途差异,乙方应在附件约定天数(此天数以工作日计,国定假日不计)内送达货物。

6、药品送达客户后,乙方应取得有客户真实有效签章的《送货回单》,并在送达货物日起30日内将上述回单的第一联交回甲方。

7、甲方托运的货物仅限于附件所列地区,超出上述区域的,乙方可拒绝承运,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货物发往其他地域。运输价格(包括提货市内运输费、保险费及其他各种费用)详见附件。

8、由于运输原因而造成收货单位拒收的货物,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将收货单位需要退回甲方的药品及时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本项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乙方完成每次运输业务后应将运输费发票与送货回单(出库跟踪记录复核表,第一。

10、为确保运输质量,自本协议签订起1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______万元保证金,此保证金甲方应在双方终止合作后三个月内退还乙方。

11、本合同自20xx年06月0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有效,到期后双方可以以书面方式续签本合同,本协议相关附件应并加盖双方骑缝章。

12、本合同一式两份,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交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委托方):乙方(承运方):

为了严格执行国家药监部门相关规定,严格规范gps管理,确保药品物流安全。经过对乙方运输资质的认定,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制订以下药品运输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委托乙方将药品在一定期限内送至甲方指定客户的所在地。

2、甲方委托运输药品,须提供《托运明细》,写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及运输目的地等。

3、甲方须保证药品包装完整,符合运输包装规定,提货时,甲乙双方应尽共同检查药品外观的义务,确保甲方托运的药品外观包装完整,无破损、受潮等问题。如客户收货后提出药品外包装受损等问题,视为乙方运输途中产生的问题,由乙方最终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以所托运货品的货值为限,具体计算以甲方含税开票价格为准。

4、乙方应提供加盖公司原印章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道路运输许可证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提货人身份证的复印件以及加盖公司印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授权。

委托书。

驾驶员的驾驶证行驶证等,供甲方备案。

5、乙方应在甲方委托后2日内,按《托运明细》赴甲方仓库提货,除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外,如因延时提货而为甲方带来经济损失的,甲方视情节严重程度向乙方提出相应经济索赔。

药品委托运输管理制度篇十六

委托人 :

承运人 :

依据20xx年1月1日签订的买卖合同,第3 条第1款 要求,现委托 承运人 为本合同的承运方,将 货物名称 一批运往 目的地 ,收货单位 名称 ,由 承运人 承运此业务并开具运输业专用发票给收货单位。

附件:1. 买卖合同 一份

委托人 :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承运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电话/传真: 邮政编码: 受托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电话/传真: 邮政编码: 药品是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的特殊商品。

为了确保药品物流配送业务合同的顺利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下列合同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标的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在甲方经营项目许可范围内进行 地区及周边地区(按照乙方为“圆心”的半径为 公里距离划分)的产品的第三方物流配送,乙方负责产品的验收入库、养护保管、分拣配送,乙方实行有偿服务。

甲方委托乙方配送的范围: 甲方公司所经营品种。

第二条甲、乙双方应具备的条件:

2.1甲方应具备的条件:

2.1.1必须具备合法的经营(生产)资质,持有“两证一照”,即药品经营(生产)许可证、gsp(gmp)认证证书,经营企业法人执照。

在本合同签订之时,甲方应当将前述“两证一照”复印件和质量保证协议书提交给乙方,作为本合同之附件。

2.1.2所经营(生产)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经营进口药品要按规定提供相关法律文档。

2.1.3有履行合同资信能力,无经营(生产)假劣药品记录。

2.1.4有保证整体效益良好的客户群。

2.2乙方应具备的条件:

2.2.1具有辖地药监部门批准的药品第三方物流许可文件。

2.2.2具有独立的法人营业执照,并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2.3具有与药品物流配送标准规范相适应的硬件条件,包括设施、场地、功能、环境等。

2.2.4具备与药品物流配送标准规定的计算机网络系统,符合现代化物流的标准 2.2.5具有保证药品物流配送环节中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管理机构和质量管理制度,并能保证质量管理机构独立行使职权。

2.2.6具有与药品物流配送相适应,并能达到行业规范标准的从业人员队伍。

2.2.7具有多年积累医药行业药品配送及经营的经验和药品物流配送流程。

第三条管理机构:

3.1为保证双方的权益及本合同的顺利执行,在本合同签订之当日,甲乙双方应当共同成立“物流配送协调组”(以下简称“协调组”)。

3.2协调组由甲乙双方各指定一名法人授权的协调人员,成员由双方以书面方式指派,协调组成员。

协调人员代表各自双方协调处理配送过程中所有事项,协调组成员有权代表委派方签署与本合同有关的各种文件,代表委派方履行本合同。

3.3协调组随时沟通。

3.4协调组的职责:

3.4.1协调及沟通双方关系。

3.4.2有关商品损失责任的认定和划分。

第四条 配送方式:

4.1配送距离: 内,半径范围在 公里以内(以乙方所在地作为计算距离的起点)。

4.1.1配送形式:以公路汽车运输为主。

4.1.2特殊商品的配送(如:危险品、精神的药品、生物制品)用符合质量管理要求的运输工具运输。

4.2 配送距离超过上饶地区范围,半径范围在 公里以外(以乙方所在地作为计算距离的起点)。

4.2.1 配送形式:以物流运输为主。

4.2.2 特殊商品的配送(如:危险品、精神的药品、生物制品)由专人用符合质量管理要求的运输工具运输。

4.3配送承诺: 乙方按照甲方的书面要求对货物进行配送(以双方认可的配送单为准),双方一致同意货物的配送应当在原则上符合下列要求: a、配送要求按甲方给予配送表实施配送;从接收到甲方计划内出库指令开始,乙方做到一般需求的普通配送商品在工作时间 小时内送达客户;(远郊区县) b、遇有特殊情况(急救)随时配送。

c、按客户以书面方式(或电子指令)要求的配送地点、位置卸车搬运到位。

d、按甲方书面方式(或电子指令)代取退货。

第五条配送收费、结算形式:(具体待商议)

5.1甲方现自有托盘 个,每年需租用乙方 平方米的库房,如有变化应提前一个月与乙方协商,并书面确认库房面积。

5.2 甲方每月按以下项目向乙方交纳物流配送费用:

序号 项 目 报价(元) 1 存储费用(元/平方米/月) 2 冷库存储费用(元m平方米/月) 3 整件入库费用(件/次) 4 整件出库费用(件/次) 5 零件入库费用(件/笔) 6 零件出库费用(件/笔,含包装费) 7 本市运输费(含退货运输)(件) 8 管理费(1-6项合计,每年) 9 网络信息费(每年) 10 订单处理费(笔) 11 卸车收货(笔) 12 质量检验(笔) 13 报表盘点(件/次/季) 5.3 上饶地区以外的发货费用,乙方以实际发生物流费与甲方结算。

5.4中药饮片、配方颗粒仓储及配送费用另行协商后再计。

5.5结算时间:乙方应在每月 日前将物流费清单送甲方确认,甲方应当于每月 日前将上月所结算的物流费用全部支付给乙方,支票、现金均可,乙方开据正式发票给甲方。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6.1甲方的权利、义务:

6.1.1甲方的全体工作人员应遵守乙方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

6.1.2有向违约方索赔损失的权利。

6.1.3有向乙方提供药品验收环节中的相关真实的资质、标准,各种文字材料的义务。

6.1.4有向乙方提供药监部门抽检样品的义务。

6.1.5有按时向乙方支付物流费用的义务。

6.1.6有为乙方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和及时反馈配送信息、客户意见等信息的义务。

6.2 甲方的责任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及损失: 6.2.1甲方违规经营至使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四十九条规定的假、劣药品进入乙方物流体系,由此造成的一切违法责任,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6.2.2甲方未能提供或不能完全提供配送商品合法资质造成验收入库延误或退厂的责任,由甲方负责。

6.2.3由于商品滞销造成积压致使药品过期失效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6.2.4在库商品出现原箱商品短少,残损、批号混装而未标识等问题由乙方提供证据,甲方确认后,由甲方负责查询解决。

6.2.5药品养护中非因贮存方的责任发现的药品质量的问题,由甲方负责与生产厂协调解决,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6.2.6由于甲方客户资质不全或资质不合法,造成的配送过程中的经济损失、违规责任由甲方负责。

6.2.7由于甲方进货、退货而引发商品损失由甲方负责。

6.2.8由于甲方因商品的质量、品种、价格等原因造成客户投诉及商品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6.2.9因甲方超范围经营引发的责任事故,产品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乙方不负连带责任。

6.3乙方的权利义务:

6.3.1在乙方为甲方进行物流配送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乙方有拒收、拒配,并保留向药监部门反馈的权利:

a、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四十九规定的假药、劣药的有权拒收。

b、商品资质不全的有权拒收。

c、药品内外包装不相符、包装不规范、外观不合格的有权拒收。

d、在配送过程中,对甲方在库商品遇有客户投诉商品质量问题或各种媒体信息披露为不能出售的品种,乙方有停止或暂停配送的权利,并及时反馈给甲方尽快落实解决。

6.3.2有按合同规定收取甲方物流费的'权利。

6.3.3有主动配合甲方解决在物流配送各环节中的问题的义务。

6.3.4有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及时向甲方反馈其物流信息、商品信息、客户信息的义务。

6.4乙方的责任:

6.4.1在物流配送服务中因乙方没有按照规定的验收程序验收至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6.4.2正常情况下商品验收入库流程超过4小时,(节假日除外)商品未能及时入库,影响甲方业务的进程,由此造成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6.4.3正常情况下乙方延误配送商品送达甲方指定客户,影响甲方的业务, 由此造成的责任损失由乙方承担。

6.4.4经乙方验收合格入库商品,因乙方储存、养护、保管不当等原因造成商品受潮、霉变、包装损坏、虫蛀鼠咬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6.4.5在物流配送、理货上架、分拣包装、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因乙方人为因素的商品残损、丢失及差错等责任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6.4.6未经甲方书面通知对库存合格商品随意拒配,随意退厂,未经同意拉回客户退货,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6.4.7由于乙方责任造成客户因送货超出时效、发错商品、送错地点、服务纠纷等服务态度及质量方面投诉造成责任损失,由乙方负责解决。

第七条合同违约责任:

7.1由于一方违法经营被取消经营资格或停产整顿,致使合同无法执行或中断执行应由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按当年(或上年)物流费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期内因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如一方不能支付上述经济损失,守约方有以对方资产作抵押或诉讼法律解决的权利。

7.2如果发生以下情况,可以视为合同的自然解除或终止双方不得再追究其它法律责任,但必须提前9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7.2.1一方被判为破产或其它原因资不抵债。

7.2.2双方共同同意提前解除合同。

7.3如果一方遇到人力不可抗拒事件,包括水灾、地震、台风、自然灾害以及其它双方不能预见,不可避免的情形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一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双方进行协商,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决定继续履行本合同,解除本合同、修改本合同。

7.4甲方不能按时向乙方交付物流费,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欠款数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超过30天不能交付物流费用,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并有权变卖甲方的库存商品先行冲抵物流费。

7.5乙方不能按时弥补甲方损失,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欠款数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支付乙方的物流费中扣除。

第八条 合作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暂定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物流配送收费项目不变,单价费用在每个自然年重新签订物流配送协议是约定,(如市场原因造成价格发生较大变化时双方另行协商费用并起草补充协议),对未尽事宜另行约定。

本合同期满前九十日,甲、乙双方应当就是否需延长合作期限进行协商,如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延长合作期限,应当另行签署新的书面协议。

第九条 会议及通知

9.1 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发出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可以以直接传递、信件、传真或电子邮件(e-mail)方式发送至本合同文首所列甲、乙双方地址。

通知如果是以直接传递方式发出的,以送达通知地址并得到签收后为送达日;以信件方式发出的,投邮后48小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的,成功发送的当日为送达日。

若一方上述地址有所变更,应在变更的前10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

对于通知中要求受送达方答复的事项,受送达方应当在受送达后两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

第十条 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者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遭遇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30天内提供事故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

双方应当根据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共同协商是否解除合同,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不可抗力发生后,各方均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减少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及履行,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因签署、履行本合同过程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或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自一方向对方发出旨在说明争议所在及协商解决争议的愿望的通知之日起开始。

如在协商开始后十日内双方仍不能解决该争议,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将该争议或纠纷提交南京仲裁委员会,依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仲裁费、律师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仲裁过程中,本合同未受影响的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之日生效。

若本合同书的任何条款因不符合有关法律之要求而被视为无效,该等无效条款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缔约双方应当根据本合同确认的原则及宗旨起草并签署新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条款,且该等新条款应当在最大程度上符合或接近原条款的规定。

本合同附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所有标题仅为提示之用,应以本合同正文内容确定各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本合同条款取代甲、乙双方此前就本合同主题所达成的任何书面或口头的合同、协议、承诺、声明等。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在本合同生效前所签署的其他所有文件与本合同内容相矛盾的,应以本合同为准。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签署,以昭信守: 甲方:江西太和春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乙方:江西省鄱阳县医药公司 有权签字人: 有权签字人: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药品委托运输管理制度篇十七

委托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更好地开展海运进出口业务,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现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代理人代理货物出口的配舱、装船、进栈、报关等一系列货运代理工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均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并且严格按照营业执照中的营业范围开展业务。由于甲方的违法经营行为给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与不利后果,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同意将其揽取的或其生产的货物委托乙方代理安排运输。

三、订舱时,甲方应正确填写由乙方提供的规定格式的订舱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或订舱专用章以书面的形式传真或派人送交乙方,保证委托书内容的完整性,其中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所托运货物之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中英文品名)。甲方对于在装卸、储存、保管或运输中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应在委托书中明确提出并随附相关文件。如果委托书内容未注明,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同时,甲方需于委托书上注明本协议编号,以免丧失协议内容之权利。

四、订舱内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时,甲方必须最迟于货物装入集装箱的当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与乙方的相关操作人员书面确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额外费用;若货物已进港或已离港,则乙方有权视情况决定拒绝更改。

五、甲方应当保证每月向乙方委托出口运输业务量不少于_________teu。乙方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承运人的船期及运价变动信息。

六、甲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确认费用,本协议运价(由我司代收代付承运人,费用由运费和佣金组成)可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动作相应调整,经双方确认后生效。乙方为甲方垫付的额外费用实报实销。

1.乙方在甲方保证上述委托运输业务量的前提下,乙方按下述优惠价向甲方结算普通干货箱包干定额费:

自拖箱:人民币_________元/20人民币_________元/40。

报关费:人民币_________元/票。

其它费用:_________。

(注:每票限一张报关单。如因报关内容较多需增加报关单,每张报关单增收电脑预录费人民币_________元,报关后退关收人民币_________元。)。

2.海运费_________。

订舱费_________。

其他费用_________。

七、海洋运费按双方确认运价(甲方可以在委托书上标明)或甲方得到船公司的确认价(应随附优惠协议号或确认件)执行,但仍应履行本协议第十一条之规定。

八、费用结算。

1.经甲方要求,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结算运费:

a.费用按航次结算,只有在甲方付清所有费用后,乙方才交付提单。

b.甲方于船开后_________天内,将所发生的费用支付给乙方。

c.采用月结的形式,甲方垫付_________美元作押金,每月_________日结清上月乙方已垫付的费用。

2.经双方协议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费用:

a.现金的付款方式;。

b.电汇,并及时把银行汇款水单复印件送交给乙方;。

c.采取同城托收无承付的办法结算外汇海洋运费,双方另签定外汇同城托收无承付结算协议。

3.在甲方按时付款情况下,乙方按海洋运费_________%的比例退定舱佣金给甲方,确认或协议净价的除外。

4.甲方应当及时确认乙方之结算清单,若于收到结算单后七日内未予书面回复确认的,视为对于费用之确认。

九、甲方付清上述费用和报酬,乙方应及时将海关退还的核销单,退税单等有关单证交付甲方。

十、甲方应当按照乙方提供的费率或者其他计费依据向乙方支付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和报酬,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甲方必须按照约定准时、足额支付全部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任何基于本协议下业务所产生的费用。若甲方拖欠费用,则乙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而由此所产生的一切风险、费用、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方式:

(1)暂停一切本协议下业务的操作,直至费用付清;。

(2)可以延迟签发包括提单等运输单证,直至费用付清;。

(3)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乙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直接与间接损失;。

(4)有权滞留本协议下业务中所产生的单证,包括但不限于提单、外汇核销单等单证;。

(5)有权于所签发的当次提单上加以相应批注;。

(6)通知目的港代理延缓交付货物。同时,甲方对于拖欠之费用应当向乙方支付日万分之五的利息。甲方授权乙方代领提单或者其它类似权利凭证,视为甲方同意将上述凭证出质于乙方作为其应当承担的费用和报酬的担保。甲方应当保证其具有合同的出质权利。由于甲方出质不当造成第三人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十一、乙方在收到船公司或其代理《配舱回单》后,应及时将定舱配载的船名、航次、关单号、运价等信息告知甲方(双方同意以乙方附于《订舱确认书》的传真报告作为已告知的最终证据),甲方如有异议,应在收到乙方《订舱确认书》后一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十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报验,应在乙方要求的时间之前,根据不同货物的性质和各有关部门的监管或检验规定,应提供所必需的有关文件,依贸易性质不同可包括: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

十三、甲方委托乙方代办货物装箱的,甲方应当及时送货至指定地点交乙方委托的装箱人装箱,并事先告知有关货物的详细状况;甲方自行监装的,则因装箱不当所产生的风险和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十四、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有权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五、因甲乙双方中一方的原因导致合同预期利益不能实现,无责任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解除本合同,同时有权要求过错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六、因本协议项下委托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的海事法院审理。

十七、本协议自双方授权的如下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到期双方无异议则自动顺延一年,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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