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项目办理情况自查报告(模板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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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项目办理情况自查报告(模板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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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项目办理情况自查报告篇一

县监察局:

根据你局《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叙监发〔〕12号)文件精神,我镇对年1月至年6月以来的工程项目进行了认真清理自查,现将自查清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自查工作落到实处。

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工程建设项目专项检查自查工作,成立了以书记、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工程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工作领导组。

二、自查情况。

(一)实施工程建设项目个数。

年1月至年6月实施工程项目7个。其中:

年实施工程项目5个。分别是:叙永镇草市街风貌塑造工程;叙永镇深基坟至龙安桥彩钢雨棚装饰工程;叙永镇三八场村活动室综合楼修建;三元坝地质排危;叙永镇原鱼凫乡政府拆除排危工程。

年1至6月实施项目工程2个。分别是:叙永镇政府下院坝办公楼楼顶维修;叙永镇敬老院维修工程。

(二)工程采购情况。

年1月至年6月实施工程项目有政府采购计划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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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集中采购的项目工程4个。其中:叙永镇草市街风貌塑造工程;叙永镇深基坟至龙安桥彩钢雨棚装饰工程;叙永镇三八场村活动室综合楼修建;三元坝地质排危。

本级政府分散采购的项目工程2个。其中:政府下院坝办公楼楼顶维修;叙永镇敬老院维修工程。

(三)工程完工情况。

年1月至年6月实施工程项目中已完工项目3个。其中:叙永镇草市街风貌塑造工程;叙永镇深基坟至龙安桥彩钢雨棚装饰工程;叙永镇原鱼凫乡政府拆除排危工程。工程完工后未验收的项目1个(三元坝地质排危)。在建工程项目3个。其中:叙永镇三八场村活动室综合楼修建;叙永镇政府下院坝办公楼楼顶维修;叙永镇敬老院维修工程。

(四)资金结算情况。

1、叙永镇草市街风貌塑造工程。政府采购价1,640,068元,审计结算金额1,584,104元,已付工程款1,504,899元,目前因财政资金调度困难欠拨79,205元。

2、叙永镇深基坟至龙安桥彩钢雨棚装饰工程。政府采购价302,800元,未审计,按实验收后实付金额247,380元。

3、叙永镇三八场村活动室综合楼修建工程。属在建项目,政府采购价1,970,316元,已拨付78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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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三元坝地质排危工程。政府采购价143,753元,已拨付80,000元,欠拨63,753元。

5、叙永镇原鱼凫乡政府拆除排危工程。分散采购合同29,600元,未审计,实付金额28,120元。

1、部分工程建设项目未经过审计付款。

2、由于乡镇财政资金调度困难,存在未按项目进度或合同及时足额拨款。

3、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来核算账务。四、下一步工作。

1、严格执行按照省政府〔〕14号文件规定,即对于增加工程量必须施工单位申报、监理签字、业主认可概算批准部门会同行政主管部门评审的程序办理,以及《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和审计的要求执行。

2、强化制度建设。为切实管好用好各项财政性项目建设资金,加强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制定切实可行的工程建设项目相关管理制度。

3、加强业务学习、规范账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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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场良种基地建设项目的自查报告关于重大建设项目自查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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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项目办理情况自查报告篇二

根据赤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的要求,我园对教学楼工程项目建设进行了全面自查。现结合实际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克旗民族实验幼儿园教学楼项目于20xx年7月2月立项,计划总投资1198万元,其中京蒙帮扶190万元,自治区配在套资金190万元,地方自筹818万元。于20xx年5月20日开工建设,总占地面积20704.41平方米,建筑面积5069.5平方米。

截止到目前完成总投资近千万元,到位资金七百多万元。在资金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上级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专款专用原则,对“工程”资金单项建账,封闭运行,严格执行财经管理制度,严禁截留和挪用工程专款。工程款严格按进度和质量进行拨付,并实行严格的审批审签制度。

(一)、机构设置为将该项目实施好,建立了项目法人制,我园还建立了园长为首的“工程”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明确各部门的职责,抽专人负责。

(二)严格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坚持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认真搞好建设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选址。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土建项目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并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规划设计。首先,根据项目地理环境等实际情况,委托勘察单位对项目进行地质勘测,并出具地质勘测报告,作为施工图纸设计的'主要依据之一。再次,所有工程图纸均根据各校实际情况,按照“坚固、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由设计室进行设计,要求工程设计、建设标准要符合实际,不盲目追求高标准,确保设计科学合理。工程预算的编制要本着“合理、节约”的原则进行。

二是组织管理。我们的管理目标是:依法管理、精心设计、精心施工、节约资金、按期完成、保证质量、安全适用。首先,工程的发包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及《赤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坚持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择优选定承建单位,严格杜绝“人情工程”、“关系工程”等工程发包中的不良现象,强化监督,推行阳光作业。其次,加强施工管理,建立健全工程管理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人,局领导督促,同时为确保工程质量,具备条件的按规定应当实行监理的项目,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机构对项目实行全过程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标准规范,对质量进度进行监督和管理,要求施工单位整理好该项目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并报送申请验收报告,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三)工程进度。

行政审批项目办理情况自查报告篇三

为推进蛋鸡生产持续健康发展,做好我县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改造以奖代补项目实施工作,根据《**省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改造以奖代补项目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对蛋鸡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采取。

以奖代补方式进行奖励,以稳步提升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降低动物疫病风险,实现粪污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快蛋鸡饲养方式转变,充分发挥规模养殖对稳定蛋鸡存栏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稳定蛋鸡生产,增加养殖收入,促进蛋鸡生产持续健康发展,保障鸡蛋市场有效供给。

二、基本原则。

(一)自愿参加。按照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公布补贴政策、补贴标准和补贴范围等,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根据实际情况自愿申报和实施。

(二)以奖代补。对自愿改造后达到《**省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规范》,改造成效明显的养殖场(户)给予一次性奖励。

(三)养殖场户直接受益。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提出申请,改造后经专家验收,资金直接奖励给验收合格的养殖场(户)。

(四)扶持规模化养殖。以规模化标准化改造为扶持环节,推进蛋鸡养殖向标准化规模化发展。

三、实施范围和标准。

(一)奖励范围。

在全县范围内,对符合上述原则,经自愿改造后达到《**省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规范》要求并通过上级验收,存栏规模在0.2万—5万只的蛋鸡养殖场(户)给予适当奖励。

对禁(限)养区的养殖场户不予补助,对规模未达到0.2万只和超过5万只的不予补助。

(二)奖励标准。

根据上级下达的资金规模和我县蛋鸡规模化养殖的实际情况,分别给予奖励:

产蛋鸡存栏0.2万—0.5万只(不含0.5万只)的养殖场,每户奖励1.5万元;

产蛋鸡存栏0.5万—1万只(不含1万只)的养殖场,每户奖励3万元;

产蛋鸡存栏1万—5万只(不含5万只)的养殖场,每户奖励5万元。

四、项目申报程序和补贴方式。

(一)明确标准。

按照《**省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规范》,结合。

我县蛋鸡养殖实际条件和现有规模化水平,严格按照《**省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评分标准》和《**省蛋鸡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以奖代补项目验收程序》组织验收,并报州财政局农财科和州农业局畜牧科。

(二)项目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蛋鸡规模养殖场(户),可于20xx年2月25日前向所在乡(镇)畜牧兽医站提出改造申请,经县畜牧兽医局审核后方可进行改造,否则不予奖励。

(三)项目验收。

具有发展潜力,按照《**省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规范》要求,已自愿对鸡舍标准化建设、粪污处理设施以及水、电、路、防疫等配套设施进行改造,改造成效明显,规范化程度较高,产蛋鸡存栏规模在0.2万—5万只的蛋鸡规模养殖场(户),改造完成后,于20xx年6月30日前向县级财政、畜牧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州畜牧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省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验收评分标准》和《**省蛋鸡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以奖代补项目验收程序》,组织专家验收,验收合格的上报省畜牧主管部门,待复核后,反馈相关部门,并将验收合格的标准化规模养殖(户)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示。

(四)资金拨付。

验收合格的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户)经公示无异议后,在资金到账10日内将奖励资金拨付给养殖场(户)。上级下达的总资金计划为10万元,实际补助资金若大于上级下达的计划,将按照改造申请验收时间、验收得分的高低顺序依次奖励,奖完为止。

五、项目管理。

加强对项目的组织领导,抓好项目的监督管理,落实责任制,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加强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由县畜牧局主要领导和相关站所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项目管理、组织实施、落实措施、检查督导等。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县畜牧局局长。

副组长:县畜牧局分管副局长。

县财政局分管副局长。

成员:县畜牧站站长。

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

(二)明确责任,分工负责。

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拨付,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检查和监督等。

级部门对项目建设进行监督检查,报送项目执行情况,进行项目监督检查,汇总报送项目执行情况。

(三)强化监督与管理。

县财政局、县畜牧兽医局共同作为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全县项目的验收、督导和检查。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违纪违规问题,将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县畜牧部门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服务、协调和监督,并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县级畜牧部门设立项目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县畜牧兽医局举报电话:85213438524096。

附件2:

**省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户)建设规范。

为了加快蛋鸡饲养方式转变,提高蛋鸡养殖的规模化、集约化和标准化水平,以“生产高效、资源节约、质量安全、环境友好”为基本目标,按照相对统一、兼顾地区差异的原则,特制定本标准。

一、养殖规模。

存栏规模在1万-5万只的蛋鸡养殖场(户)。

二、选址与布局。

(一)选址。距离主要交通干线和居民区500米以上,地势高燥,背风向阳,通风良好,给排水方便,远离噪音。

(二)基础条件。有稳定水源,电力供应有保障,交通便利。

(三)场区布局。场区布局合理,有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辅助生产区、粪污处理区。育雏、育成和蛋鸡舍各鸡舍采用全进全出饲养模式,配套合理。

(四)净道和污道。场内净道、污道严格分开。

三、设施与设备。

(一)鸡舍。鸡舍建筑牢固,能够保温、防雨雪、防鼠害、防鸟。

(二)饲养密度。产蛋鸡饲养密度合理,每平方米不超过13只。

(三)消毒设施。场区门口有消毒池,鸡舍门口有消毒盆,场区有消毒泵。

(四)设备。鸡舍安装通风设备、降温设备,并配备光照系统、自动饮水系统、自动清粪系统和焚烧炉。

(五)辅助设施。有更衣消毒室、兽医化验室、解剖室。配备清粪设施、储粪场所及鸡粪无害化处理设施。

四、管理及防疫。

(一)制度。有健全的生产管理制度、防疫消毒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

(二)操作规程。有科学合理的饲养管理操作规程和免疫程序。

(三)档案管理和生产记录。

1、档案管理。按照农业部《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建立完整的养殖档案,要求以下记录齐全完整:

(1)品种、来源、数量、日龄等情况记录。

(2)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来源清楚,其名称、使用对象、使用时间和用量记录。

(3)定期免疫、监测、消毒记录。

(4)发病、诊疗、死亡和无害化处理记录。

2、生产记录。有完整的日产蛋记录、日死淘记录、日饲料消耗记录。

(四)从业人员健康状况。从业人员未患人畜共患传染病。

(五)引种。雏鸡从有《种畜禽经营许可证》的种鸡场引进。进鸡时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车辆消毒证明”保留完好。

五、环保要求。

(一)粪污处理。污水和粪尿进行集中处理。污水和粪尿进行集中处理后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

(二)病死鸡无害化处理。病死鸡采取深埋或焚烧的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

附件3。

**省蛋鸡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

以奖代补项目验收程序。

中央财政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蛋鸡规模养殖场(户)进行标准化改造,加快蛋鸡饲养方式转变,稳步提升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生产水平,充分发挥规模养殖对稳定蛋鸡生产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稳定蛋鸡生产,增加养殖收入,促进蛋鸡生产持续健康发展,保障蛋鸡市场有效供给。对自愿改造后,经有关部门验收,达到《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规范》要求,存栏1万-5万只之间的蛋鸡规模养殖场(户)给予一次性奖励。现将验收程序公布如下:

1、蛋鸡规模养殖场在按照《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规范》完成对鸡舍标准化建设、粪污处理设施以及水、电、路、防疫等配套设施的改造后,向县级畜牧部门和财政部门提出“以奖代补”奖励验收申请。(到所在县畜牧部门写验收申请表)。

2、县畜牧局落实该场已完成核定的改造内容后,将验收表上报州、市畜牧部门进行验收。

3、州市畜牧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各县申报情况,组织专家到养殖场实地进行评审验收。

4、验收严格按照《**省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改造。

项目验收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填写验收评分表。

5、将验收结果通知被验收场。

6、县畜牧部门将验收合格的场在县主要媒体和被验收场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3天无异议后,上报农业厅。

7、省农业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进行复审。通过后,10日内省财政厅将奖励资金拨付县级财政部门;县级财政部门会同畜牧部门于资金到账10日内拨付给养殖场(户)。

附件4。

**省蛋鸡规模养殖场(户)标准化改造。

以奖代补项目验收评分标准。

根据农业部、财政部《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规范》和实施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改造以奖代补项目的要求,制定本标准。评分采取百份制进行计分,各项考核内容的权重分值及考核标准如下:

一、养殖规模。分值10分。养殖规模(以开产蛋鸡的存栏数计)未达到1万只和超过5万只的,不予考核验收。

二、选址与布局。分值25分。

(一)选址。分值10分。凡是位于禁养区、水源保护区和距离主要交通干线和居民区不足500米的场(户),不予考核验收。选址不科学的酌情扣分。

(二)基础条件。分值5分。达不到要求的酌情扣分。

(三)场区布局。分值5分。布局不合理的'酌情扣分。

(四)净道和污道。分值5分。净道、污道交叉的扣5分。

三、设施与设备。分值30分。

(一)鸡舍。分值6分。根据建筑质量和规范要求酌情扣分。

(二)饲养。分值6分。未采取全进全出饲养模式的扣3分。饲养密度超过每平方米13只的,每超过1只扣2分。

(三)消毒设施。分值6分。未达到规范要求的,酌情扣分。

(四)设备。分值6分。未达到规范要求的,酌情扣分。

(五)辅助设施。分值6分。未按规范要求配备相关辅助设备的酌情扣分。

四、管理及防疫。分值20分。

(一)制度。分值4分。相关制度不健全的,酌情扣分。

(二)操作规程。分值4分。相关操作规程不规范的,酌情扣分。

(三)档案管理和生产记录。分值4分。

1、档案管理。分值4分。未按照农业部《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建立完整的养殖档案及档案记录不完整的,酌情扣分。

2、生产记录。分值2分。记录不完整的,酌情扣分。

(四)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分值2分。从业人员未定期进行体检,未持有健康证明及患人畜共患传染病的,酌情扣分。

(五)引雏。分值6分。雏鸡从无《种畜禽经营许可证》的种鸡场引进,扣5分;进鸡时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或“车辆消毒证”一证扣1分。

五、环保要求。分值15分。

(一)粪污处理。分值8分。未对污水和粪进行集中处理的扣8分。污水和粪进行集中处理后未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排放标准》(gb18596)的,酌情扣分。

(二)病死鸡无害化处理。分值7分。未对病死鸡采取深埋或焚烧的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的扣7分,处理方式不当的酌情扣分。

附件5。

**省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

考核验收评分表。

考核验收内容满分100分得分备注。

一、养殖规模10。

二、选址与布局25。

(一)选址10。

(二)基础条件5。

(三)厂区布局5。

(四)净道、污道5。

三、设施与设备30。

(一)鸡舍建筑6。

(二)饲养密度6。

(三)消毒设施6。

(四)设备6。

(五)辅助设施6。

四、管理及防疫20。

(一)制度4。

(二)操作规程4。

(三)档案管理和生产记录4。

1、档案管理2。

2、生产记录2。

(四)从业人员健康状况2。

(五)引雏6。

五、环保要求15。

(一)粪污处理8。

(二)病死鸡无害化处理7。

100100。

行政审批项目办理情况自查报告篇四

按照太谷县规划局通知要求,我单位组织项目相关人员对我单位已建成和在建项目了一次全面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国际客运中心搬迁部分新建2个3万总吨客滚泊位、1个2万总吨客滚泊位和1个3万总吨客运泊位,设计年通过能力旅客130万人次。

装车辆8万车次,集装箱7.5万teu;建设客运站区、旅客服务区及地下车场共计12.26万平方米,国际航运服务中心7.4万平米。国际客运中心搬迁工程总投资估算18亿元。

新港区航道扩建工程建设7万吨级航道长4722米,有效宽度180米,水深-14.6米,3万吨gt客运航道2500米,有效宽度160米,水深-9.1米。新港区航道扩建工程总投资30347万元。

国际客运中心搬迁工程码头部分前期工作已完成,初步设计已审查通过,现在正在进行施工图设计阶段,待图纸完善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施工、监理招标,预计于20xx年10月份开工;陆上客运站区、旅客服务区及航运服务中心部分环评工作即将完成,可研报告已经送审,客运站详规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单体设计方案已确定。

新港区航道扩建工程前期工作已经完成,初步设计已经审查并获得批复,目前进入施工图设计阶段,待施工图完善后,按照国家有关建设程序进行工程招投标开展施工。

项目按规定办理了有关审批手续,土地、规划、环保等手续齐全,编制并执行项目预算;按规定设定项目法人,各项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按时到位、投资控制严格;资金设单独账务使用,管理规范、正当安全;由于项目暂未开工,招投标暂未开展,有关工程管理情况暂未落实。

特此报告。

行政审批项目办理情况自查报告篇五

根据市、县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审批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卫生系统调整行政审批工作的.落实,健全和完善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我局于20xx年10月1日—15日对本系统实施行政审批许可事项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涉及卫生系统内的行政审批、许可目录进行自查。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我局对所设定的“卫生行政许可项目、依据、实施单位和部门”等内容进行自查,重点检查是否有超出规定行政许可事项进行自查。通过自查,本单位不存在违法设定行政许可项目,不存在国家明令取消的行政许可继续设置的情况,不存在行政许可经办人员利用许可审批权力谋取私利的情况。我局设置的行政许可项目主要有:(1)中医医疗广告审批;(2)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3)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4)医疗卫生机构资质审批;(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6)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及新建公共场所选址和设计卫生许可;(7)医护人员执业注册及资格审批;(8)医师变更注册或重新注册。我们保证卫生行政许可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原则,提高办理效率,提供优质服务,让人民群众满意。自《行政许可法》实施以来,我局的卫生行政许可审批工作,严格依法开展,各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完成了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审核、公告。行政许可工作贯彻执行情况良好。

二、对遵守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进行自查。我局在行政许可项目审批过程中,按照“申请、受理、审查、决定、期限”等规定执行。

三、对行政收费进行自查。我局的行政审批工作收费均依据县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通过自查,我局将积极配合县编办做好本部门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调整工作,理顺审批职能,规范审批权限,做到办理行政审批工作便民、快捷。

行政审批项目办理情况自查报告篇六

1、项目实施的内容与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内容做对比,变更部分需说明原因。

2环评等手续的办理情况,批复的建设期存在的差距等。

1、

2、

3、

4、

5、财务支出情况,包括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制度和建设资金管理规定的情况,执行概预算管理规定的情况,按照合同支付工程款的情况,按规定使用管理费、提留质量保证金的情况,待摊投资和往来账目的情况等。

6、工程价款支付情况,包括项目建设单位工程价款结算方式,结算。

手续完备程度,支付审批程序的规范性,支付金额的真实性,核算内容的正确性和合规性,建设期间利息收入的情况,工程投资完成情况等。

9其他费用使用和管理情况,概算执行情况等。

1、

2、2场情况,调试、使用运行、管理和规章制度制订情况,项目运行管理制度制订、执行情况等。

3、招标采购情况,按照《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的要求和批复的招标方案进行的招标情况。

4、合同管理情况,包括合同签订情况和合同执行情况。

行政审批项目办理情况自查报告篇七

根据中共织金县纪委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织纪通[20xx]25号)精神,我局对20xx年至20xx年所有教育工程项目建设进行了全面自查。现结合实际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局20xx至20xx年教育工程建设项目为98个,建设面积69859㎡,总投资4793万元,其中中央、省资金为3125万元,地、县为1668万元。

1、薄弱学校:

20xx年实施薄弱学校改造工程项目为19个。建设面积14600㎡,总投资为72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12万元,省级资金313万元,主要用于危房改造4420㎡,办学条件不足学校维修改造4380㎡,建寄宿制初中5800㎡;立项单位为省教育厅,决策单位为省教育厅,项目审批单位为省教育厅,项目主管单位为教育局。项目实施单位为项目所属乡(镇)和教育局,其中,教育局组织实施14个,乡(镇)组织实施5个。

20xx年实施薄弱学校改造工程项目为41个。建设面积14800㎡,总投资为74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80万元,省级资金360万元,主要用于办学条件不足改造,建设面积14800平方米;立项单位为省教育厅,决策单位为省教育厅,项目审批单位为省教育厅,项目主管单位为教育局。所有项目均由项目乡(镇)组织实施。

20xx年实施薄弱学校改造工程项目为33个。建设面积13690㎡,总投资为82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92万元,省级资金428万元,主要用于办学条件不足学校维修改造13690㎡。立项单位为省教育厅,决策单位为省教育厅,项目审批单位为省教育厅,项目主管单位为教育局,所有项目均由项目乡(镇)组织实施。

2、高中工程为1所(织金六中)。建设规模14000㎡,投资1098万元,其中地级资金200万元,县级配套898万元;立项单位为地区教育局,决策单位为地区教育局,项目审批单位为地区教育局,项目主管单位为织金县教育局。项目实施单位原为城关镇,根据县有关会议精神,现已移交给教育局组织实施。目前,受清织铁路影响已通知停工。

目前,我县“薄弱学校改造工程”项目、高中工程项目、寄宿制工程项目、地质灾害搬迁工程项目上级资金已全部到位。在资金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上级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专款专用原则,对“工程”资金单项建账,封闭运行,严格执行财经管理制度,严禁截留和挪用工程专款。工程款严格按进度和质量进行拨付,并实行严格的审批审签制度。

1、机构设臵。

国家对我县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是改善我县贫穷落后的办学条件的又一次大好机遇,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为将该项目实施好,我县已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和分管教育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教育、财政、计划、国土、建设等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的实施“工程”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并下设办公室在教育局,由教育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教育局其他党组成员为副主任,抽专人办公。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县委、县政府站在“科教兴织”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到实施好“各类工程”是改善我县基础教育办学条件的大好机遇。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对该工程开绿灯,简化手续,减免费用,要齐心协力,共同配合抓好工程的建设。

(二)严格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坚持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认真搞好建设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选址。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杜绝三边工程,土建项目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并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规划设计。首先,按照分区明确,长远发展,规模效益的原则。合理选择校址,保证工程布点、布局结构的科学性、合理性。其次,根据项目学校所在地理环境等实际情况,委托勘察单位对项目校点进行地质勘测,并出具地质勘测报告,作为施工图纸设计的主要依据之一。再次,所有工程图纸均根据各校实际情况,按照“坚固、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由县设计室进行设计,要求工程设计、建设标准要符合实际,不盲目追求高标准,确保设计科学合理。工程预算的编制要本着“合理、节约”的原则进行。

行政审批项目办理情况自查报告篇八

根据中共织金县纪委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织纪通[2009]25号)精神,我局对2007年至2009年所有教育工程项目建设进行了全面自查。现结合实际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2007至2009年教育工程建设项目为98个,建设面积69859㎡,总投资4793万元,其中中央、省资金为3125万元,地、县为1668万元。

1、薄弱学校:

2007年实施薄弱学校改造工程项目为19个。建设面积14600㎡,总投资为72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12万元,省级资金313万元,主要用于危房改造4420㎡,办学条件不足学校维修改造4380㎡,建寄宿制初中5800㎡;立项单位为省教育厅,决策单位为省教育厅,项目审批单位为省教育厅,项目主管单位为教育局。项目实施单位为项目所属乡(镇)和教育局,其中,教育局组织实施14个,乡(镇)组织实施5个。

2008年实施薄弱学校改造工程项目为41个。建设面积14800㎡,总投资为74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80万元,省级资金360万元,主要用于办学条件不足改造,建设面积14800平方米;立项单位为省教育厅,决策单位为省教育厅,项目审批单位为省教育厅,项目主管单位为教育局。所有项目均由项目乡(镇)组织实施。

2009年实施薄弱学校改造工程项目为33个。建设面积13690㎡,总投资为82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92万元,省级资金428万元,主要用于办学条件不足学校维修改造13690㎡。立项单位为省教育厅,决策单位为省教育厅,项目审批单位为省教育厅,项目主管单位为教育局,所有项目均由项目乡(镇)组织实施。

2、高中工程为1所(织金六中)。建设规模14000㎡,投资1098万元,其中地级资金200万元,县级配套898万元;立项单位为地区教育局,决策单位为地区教育局,项目审批单位为地区教育局,项目主管单位为织金县教育局。项目实施单位原为城关镇,根据县有关会议精神,现已移交给教育局组织实施。目前,受清织铁路影响已通知停工。

目前,我县“薄弱学校改造工程”项目、高中工程项目、寄宿制工程项目、地质灾害搬迁工程项目上级资金已全部到位。在资金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上级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专款专用原则,对“工程”资金单项建账,封闭运行,严格执行财经管理制度,严禁截留和挪用工程专款。工程款严格按进度和质量进行拨付,并实行严格的审批审签制度。

三、

1、机构设臵。

国家对我县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是改善我县贫穷落后的办学条件的又一次大好机遇,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为将该项目实施好,我县已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和分管教育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教育、财政、计划、国土、建设等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的实施“工程”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并下设办公室在教育局,由教育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教育局其他党组成员为副主任,抽专人办公。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县委、县政府站在“科教兴织”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到实施好“各类工程”是改善我县基础教育办学条件的大好机遇。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对该工程开绿灯,简化手续,减免费用,要齐心协力,共同配合抓好工程的建设。

(二)严格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坚持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认真搞好建设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选址。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杜绝三边工程,土建项目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并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规划设计。首先,按照分区明确,长远发展,规模效益的原则。合理选择校址,保证工程布点、布局结构的科学性、合理性。其次,根据项目学校所在地理环境等实际情况,委托勘察单位对项目校点进行地质勘测,并出具地质勘测报告,作为施工图纸设计的主要依据之一。再次,所有工程图纸均根据各校实际情况,按照“坚固、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由县设计室进行设计,要求工程设计、建设标准要符合实际,不盲目追求高标准,确保设计科学合理。工程预算的编制要本着“合理、节约”的原则进行。

克什克腾旗民族实验幼儿园。

教学。

根据赤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的要求,我园对教学楼工程项目建设进行了全面自查。现结合实际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克旗民族实验幼儿园教学楼项目于2012年7月2月立项,计划总投资1198万元,其中京蒙帮扶190万元,自治区配在套资金190万元,地方自筹818万元。于2013年5月20日开工建设,总占地面积20704.41平方米,建筑面积5069.5平方米。

二、资金到位、管理和使用情况。

截止到目前完成总投资近千万元,到位资金七百多万元。在资金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上级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专款专用原则,对“工程”资金单项建账,封闭运行,严格执行财经管理制度,严禁截留和挪用工程专款。工程款严格按进度和质量进行拨付,并实行严格的审批审签制度。

(一)、机构设置为将该项目实施好,建立了项目法人制,我园还建立了园长为首的“工程”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明确各部门的职责,抽专人负责。

(二)严格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坚持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认真搞好建设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选址。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土建项目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并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规划设计。首先,根据项目地理环境等实际情况,委托勘察单位对项目进行地质勘测,并出具地质勘测报告,作为施工图纸设计的主要依据之一。再次,所有工程图纸均根据各校实际情况,按照“坚固、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由设计室进行设计,要求工程设计、建设标准要符合实际,不盲目追求高标准,确保设计科学合理。工程预算的编制要本着“合理、节约”的原则进行。

二是组织管理。我们的管理目标是:依法管理、精心设计、精心施工、节约资金、按期完成、保证质量、安全适用。首先,工程的发包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及《赤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坚持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择优选定承建单位,严格杜绝“人情工程”、“关系工程”等工程发包中的不良现象,强化监督,推行阳光作业。其次,加强施工管理,建立健全工程管理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人,局领导督促,同时为确保工程质量,具备条件的按规定应当实行监理的项目,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机构对项目实行全过程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标准规范,对质量进度进行监督和管理,要求施工单位整理好该项目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并报送申请验收报告,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三)工程进度。

一、计划执行情况。

1、项目实施的内容与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内容做对比,变更部分需说明原因。

2环评等手续的办理情况,批复的建设期存在的差距等。

二、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1234。

5、财务支出情况,包括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制度和建设资金管理规定的情况,执行概预算管理规定的情况,按照合同支付工程款的情况,按规定使用管理费、提留质量保证金的情况,待摊投资和往来账目的情况等。

6、工程价款支付情况,包括项目建设单位工程价款结算方式,结算。

手续完备程度,支付审批程序的规范性,支付金额的真实性,核算内容的正确性和合规性,建设期间利息收入的情况,工程投资完成情况等。

7、基建收入及工程结余资金情况。

9其他费用使用和管理情况,概算执行情况等。

三、建设任务完成情况。

122场情况,调试、使用运行、管理和规章制度制订情况,项目运行管理制度制订、执行情况等。

3、招标采购情况,按照《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的要求和批复的招标方案进行的招标情况。

4、合同管理情况,包括合同签订情况和合同执行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行政审批项目办理情况自查报告篇九

xx县监察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自查工作降到实处。

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工程建设项目专项检查自查工作,成立了以书记、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工程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工作领导组。

二、自查事情。

(一)实施工程建设项目个数。

2011年实施工程项目5个。分别是:叙永镇草市街风貌塑造工程;叙永镇深基坟至龙安桥彩钢雨棚装饰工程;叙永镇三八场村活动室综合楼修筑;三元坝地质排危;叙永镇原鱼凫乡政府拆除排危工程。

(二)工程采购事情。

县集中采购的项目工程4个。其中:叙永镇草市街风貌塑造工程;叙永镇深基坟至龙安桥彩钢雨棚装饰工程;叙永镇三八场村活动室综合楼修筑;三元坝地质排危。

本级政府分散采购的项目工程2个。其中:政府下院坝办公楼楼顶维修;叙永镇敬老院维修工程。

(三)工程完工事情。

(四)资金结算事情。

2、叙永镇深基坟至龙安桥彩钢雨棚装饰工程。政府采购价302,800元,未审计,按实验收后实付金额247,380元。

3、叙永镇三八场村活动室综合楼修筑工程。属在建项目,政府采购价1,970,316元,已拨付787,000元。

4、三元坝地质排危工程。政府采购价143,753元,已拨付80,000元,欠拨63,753元。

5、叙永镇原鱼凫乡政府拆除排危工程。分散采购合同29,600元,未审计,实付金额28,120元。

6、叙永镇政府下院坝办公楼楼顶维修。属在建工程未结算。

7、叙永镇敬老院维修工程。属在建工程未结算。

三、存在咨询题。

1、部分工程建设项目未经过审计付款。

2、由于乡镇财政资金调度困难,存在未按项目进度或合同及时脚额拨款。

3、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来核算账务。

四、下一步工作。

2、强化制度建设。为切实管好用好各项财政性项目建设资金,加强资金的监督和治理,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制定切实可行的工程建设项目相关治理制度。

3、加强业务学习、规范账务核算。

行政审批项目办理情况自查报告篇十

根据《20xx年全市深化“纠风正纪促跨越”活动方案》和《“纠风正纪促跨越”企业评科室活动方案》要求,市水利局高度重视,积极部署,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领导重视、组织得力,成立了领导小组。为加强“纠风正纪促跨越”企业评科室活动的组织领导,市水利局领导高度重视,经局党组研究成立了领导小组,组长为水利局长胡茂书,副组长为防办主任、副局长张海洲、副局长程新和及纪检组长陈大国,成员为监察室、行政审批科、水政监察支队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大国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监察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二、精心梳理、简化流程,优化行政许可审批。为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审批工作,改进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能,根据《全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工作实施方案》(孝感政办发[20xx]67号)要求,按照“依法整合、审管分离、精简效能、积极稳妥”的原则,市水利局清理、简化、归并了行政审批事项,由20xx年的11项优化为9项。出台了《孝感市水利局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实施方案》,明确了现有的9项行政审批和2项非行政审批;成立了行政审批科,组织、指导全市水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工作并监督检查,负责局水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统一了许可文号、启用了行政许可公章,市水利局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一律使用“孝水许[20xx]xx号”文号,许可受理和决定一律使用市水利局行政许可专用章;理顺了局内部审批流程,统一由行政审批科受理,再转其它业务科室和单位办理,领导签字后由行政审批科统一办理许可决定批文并送达申请人。

三、设置窗口、公示流程,方便申请人办理。市水利局在一楼设置行政审批窗口,安排专人值守;并制作了悬挂展板,将审批事项、审批时限、审批流程、申请资料清单等内容全部公示,直观的向申请人展示审批事项办理相关内容,做到审批事项明确、审批流程透明。

四、网上审批、网下审批,同步办理。接到申请人相关资料后,审批窗口人员对资料进行初步审查,符合要求的及时在网上办理受理,交向申请人提供受理承诺书。再由行政审批科将相关资料转交业务科室和单位,同时督促业务科室和单位及是在网上点击办理。今年上半年,市水利局共办理行政审批7项,都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五、贴近企业、征求意见,面对面座谈交流。结合行风评议,5月24日,市水利局召开“优化行政审批服务‘三区’发展”座谈会,与16家“三区”管委会、企业和服务对象代表交流,听取意见,并针对企业关心的问题,作出了八项承诺,涉及行政审批的就有四项,一是精简下放审批权限,将七项审批事项按县市权限下放三区办理;二是规范行政服务行为,坚决杜绝收受“红包”、“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为;三是优化减少审批环节,实行“一站式”服务,一个窗口对外;四是实行涉水事务“直通车”服务,安排专人负责服务“三区”,一般事项由水利局总工负责,重大涉事务由水利局长负责,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行政审批项目办理情况自查报告篇十一

接市局通知,对本院及社区服务中心(辖区十八所卫生室)就有关情况展开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二院药品总品种508种,国家基本药品268种,省增补基药163。

种,基本药物品种比例达82%,基本药物销售使用率达到66.45%,符合基本药物制度规定要求。一体化卫生室所有药品均由我院药库统一调配。

二、基本药物网上采购情况,二院执行的基本药物从(古柳户头)。

网上采购,其他挂网品种从二院网上执行。所有药品都从卫生局要求的十家配送公司进药,由于配送公司缺货等原因,造成供货不及时,个别药品无法从网上执行,基本药品要做到全部从网上采购有困,古有少量药品网下采购。网上订单能及时发送,药品能及时验收入库,货款能做到及时结算。

三、所有药品全部做到零差率销售。

四、专门召开了全体乡医会议,由邵院长传达了市局有关文件精神,与大家共同学习了关于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具体内容,着重强调了一般诊疗费的收费标准及注意事项,严格按要求来执行,三天为一个疗程,共收6元钱,开在一张发票上,绝不能多收、乱收,也不能多个疗程合并收费,在发票上“一般诊疗费”这五个大字必须写清楚。经自查已严格执行。

医通过自学、参加培训及在一起共同讨论的形式,基本掌握了基本药物制度改革政策,对内容有深入了解。根据市局《关于印发基本药物制度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社区中心于10年11月份对一体化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计划十二个课时,于十二月底全部结束。

培训内容:基本药物制度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基本药物制度改革政策和基本药物合理使用知识。基本药物制度政策培训,以国家、省和市有关政策文件精神和会议精神为教材。基本药物合理使用培训,以《山东省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目录》,及《山东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资料汇编》为教材。

培训形式:基本药物制度培训,以集中辅导、自学方式进。

行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基本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合理应用知识的培训。经过近阶段的培训和自学使一体化人员能掌握基本药物制度改革政策,对医改有了初步的认识,对药物的使用也有了指导方向,为今后的工作奠定了基础。

六、通过自查我们发现工作中仍然存在许多不足,如对实施基本药。

物制度政策的宣传力度不够,培训深度不够,内容也不够全面,乡医对制度的出台认识不足等。我们在今后期的工作中,一定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局里的各种文件精神,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并及时与上级部门和配送公司沟通协调,尽力做到基本药品全部从网上采购。在医药改革工作中取得更好的成果。

七、要求:基本药物在每个配送公司都能有配送资格。基药品种不。

能随便缺货。

….第二人民医院。

2012.7.28。

行政审批项目办理情况自查报告篇十二

尽管人们对学前教育的.认识已经不断深入,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已经不断深入人心,但对学前教育本质的理解仍然存在着众多的偏差。部分人仅把学前教育认为是学龄前的托儿教育,忽视其教育实质,这导致了对学前教育的理解与时代不相匹配。学前教育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开端,要把新时期的要求与学前教育的发展相结合。传统的学前教育在目标上、内容设置上普遍重智轻德育,重认知轻人格个性、责任感的培育,忽视儿童情感、习惯、态度、社会性、沟通、兴趣等能力的培养。而学前教育发展处于领先水平的国家,更注重培养幼儿这些能力。例如美国学前教育机构的目标之一是鼓励儿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使他们能够表达自己的需要,学会与他人分享与合作。无独有偶,德国对学前教育的理解是孩子生活在一个互动的空间和生态环境中,需要建立与同伴、成人、社区、文化、自然、社会等的良好关系。

2.缺乏强有力的制度予以规范。

目前,相对于义务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而言,学前教育的立法层次偏低,前三者均有全国性的法律作保障,而学前教育仅处于我国教育法律体系中的第四层次。显而易见,学前教育与其他层次的教育在法律规范上还有相当的距离。近十几年,我国先后出台《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政策,体现出政府对学前教育发展的重视,但这些对于整个幼教事业的发展仍缺乏强劲保障力和执行力。其次,随着办园模式的多样化,民办幼儿园兴起,对创办幼儿园准入机制缺乏严格的必要监管,导致部分幼儿园硬件设备较差,卫生服务安全不到位,教学管理滞后,教师引入不规范等,这直接导致个别不良后果的发生。

1.公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齐头并进,规范收费标准。

公立幼儿园在办学规模、师资投入、教育质量、安全保障等诸多方面都是民办幼儿园无法比拟的,这也是当前公立幼儿园入学资格难求的重要原因。公立幼儿园在学前教育发展中地位举足轻重,应发挥公立幼儿园的带头作用,倡导多种办学模式,推动学前教育的长远发展。同时,要积极引导民办幼儿园的发展。加强政府干预管理与幼儿园自主管理相结合,明确各自职责与权限,加强双方交流反馈,依法开展管理活动。同时,政府可以采取多种措施,如减轻税负、冠名宣传、减免租金等方式,引导、鼓励具有良好社会责任感和知名度的企业投入学前教育,发挥大企业的优势,扩大投资主体多元化。规范收费标准并不等同于要求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采取相同的收费标准,因为公办与民办两者在性质上的根本差异,使得难以以统一标准去衡量。所谓规范,指的是在收费定价过程中,物价局严格把关,收费要与幼儿园整体水平及实力相适应,使价格符合办园者的利益,同时兼顾消费者利益。为此,政府部门应建立一套能有效测评学前教育成本的检审标准,同时对幼儿园评定等级,根据综合结果来制定收费标准,推行优质优价。对于一些特色幼儿园,如办有各种特长班,收费标准应有弹性,在收费定价中应有浮动空间,幼儿园可以根据情况在规定范围内自行调节。

2.注重学前教育质量管理,加强幼师师资队伍建设。

教育质量的改善与教育工作者自身的素质息息相关,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是提升教育质量的重要途径。首先,在人才引入方面,要扩大招聘的范围,开拓人才来源渠道,丰富应聘者的教育层次,对求职者严格甄选,明确考核标准,同时必须要求从业人员具备幼师教师资格证,从源头上确保质量。其次,加大在职教师的培训力度,完善考核机制,同时评定职称,为教育者提供可以晋升的职业发展通道。再次,改善幼师的工资福利待遇。目前,幼师的待遇不理想,特别是公办民办教师待遇差异大,这不利于教师稳定性,也不利于吸引高素质人才。最后,转变社会对幼教行业的认识。目前幼教工作者的社会地位明显偏低,人们对幼教工作者的评价普遍不高,多数幼教人员被认为是学习成绩差而无奈选择该行业。这些不利于幼教事业发展的社会舆论,阻碍了优质人才进入的通道。解决好培训、晋升、福利、社会保障、社会认同等问题,才能有效促进幼师队伍的可持续发展。

3.合理分配财政投入,制定明确的办园准入机制,加强外部监督与监管。

财政投入的力度,在短时间内可能难以发生巨大变化。为此,合理运用有限的财政投入,对解决学前教育投入问题更有意义。投入的不合理,会阻碍学前教育的发展,同时,应该提高资金资源的利用效率。有效分配财政投入,需要探寻分配方式与分配尺度。可以通过设立一些专项基金来扶持学前教育的发展,以奖金形式替代补助,引入良性竞争机制,奖励达到标准的幼儿园。在分配投入时,可以优先考虑惠普性幼儿园的需求,将财政投入与民营资本相结合促进幼教发展。要完善民办幼儿园的审批标准,明确民办幼儿园的办学规模、硬件设备的准入、师资与保育队伍等方面的标准。对于符合条件或限期整改能够达到标准的民办幼儿园颁发资格认定证书,并纳入幼儿园等级评定管理体系,同时取缔无证幼儿园、非法民办幼儿园。要强化外部监督,通过社会舆论的力量来规范幼儿园的行为。对于幼儿园不正规、违法的行为,可以通过媒体进行曝光,这在很大程度上可以促进幼儿园的规范管理。如美国政府就与一些专业组织合作,完成对学前教育的监督与评估工作。

4.转变理念,优化课程设置,以优质学前教育为目标。

现阶段,学前教育在课程内容的设置上,可以积极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强调内容的多元化,形式的多样化,同时符合儿童发展的特点与规律,将生活、学习、游戏相结合,培养其动脑、动手、动口能力。加强幼儿教育中事实与环境教育、实际生活与家政教育,通过对周围环境、人物、事件的观察,增强幼儿对事物的兴趣与认知;通过设置游戏和情景,培养幼儿的生活必备技能。同时,学校应该积极增加亲子活动的次数,强化家庭教育在学前教育中的地位,促进幼儿身心发展,而目前父母参与幼儿学前教育的程度远远不够。

行政审批项目办理情况自查报告篇十三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特派员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派出,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和管理进行稽察。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负责组织和管理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

依照本办法派出稽察特派员的国家重大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名单,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商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后确定。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坚持依法办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稽察特派员与被稽察单位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稽察特派员不参与、不干预被稽察单位的日常业务活动和经营管理活动。

一名稽察特派员一般配备三至五名助理,协助稽察特派员工作。

稽察特派员及其助理,均为国家公务员。

行政审批项目办理情况自查报告篇十四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督,保证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提高投资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应范围]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活动。

第三条[概念界定]本条例所称重大建设项目是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政府融资资金,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和公用事业项目。

第四条[稽察原则]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坚持依法监督、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政府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做好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

第六条[部门职责]县级以上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重大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协作机制]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建立部门协作机制,相互通报情况,可以采用有关部门监督检查重大建设项目的结论,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第八条[工作经费]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不得向被稽察单位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任何费用。

第九条[举报制度]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及时查处重大建设项目违法违规行为,并应将查处结果告知举报人。

单位和个人对稽察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举报。

行政审批项目办理情况自查报告篇十五

第十条[稽察职责]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对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和标准、工程进度及工程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及投资效益,以及项目业主、参建单位和中介机构与重大建设项目有关的行为,实施项目稽察。

第十一条[稽察人员]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实行稽察特派员制度。

稽察特派员由省和设区的市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委派,并配备稽察工作人员协助工作。

稽察特派员、稽察工作人员应当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具备项目建设和管理的专业知识,忠实履行职责。

第十二条[特派员职责]稽察特派员履行下列职责:

(一)监督被稽察单位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情况;。

(三)检查被稽察单位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其他资料,监督其资金使用、投资控制的真实性、合法性。

稽察特派员对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结论的公正性、真实性、合法性承担终身责任。

第十三条[稽察权保障]稽察特派员、稽察工作人员和聘请的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统称稽察人员)依法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十四条[稽察回避]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实行回避制度。稽察人员对曾经管辖、工作过的或者其近亲属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被稽察单位,应当回避。

第十五条[禁止行为]稽察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参与或者干预被稽察单位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

(二)泄露被稽察单位的商业秘密;。

(三)收受、索取被稽察单位以各种形式提供的财物等不正当利益。

行政审批项目办理情况自查报告篇十六

第一条为加强重大建设项目监督管理,规范重大建设项目稽察行为,保障重大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安全,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重大建设项目,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固定资产投资资金、实行审批制管理的建设项目。

本条前款所称固定资产投资资金,包括财政预算内和土地批租收入中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中央补助投资资金、国债专项资金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水利建设基金等。

第三条市和区县发展改革行政部门按照重大建设项目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

市发展改革行政部门监督、指导区县发展改革行政部门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

第四条开展稽察工作应当遵循职责明晰、各方协作、程序规范和权利义务平衡的原则。

第五条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监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环境保护、交通等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重大建设项目监督协调机制,统筹安排监督计划,加强信息沟通和监管合作,实现监管信息共享和监管结果共用。

发展改革行政部门根据稽察工作需要,可以会同财政、审计、监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环境保护、交通等行政部门对重大建设项目开展联合检查。

第二章稽察职责。

第六条发展改革行政部门在项目审批职责范围内,对重大建设项目的下列情况实施稽察:

(一)项目审批手续履行情况;。

(二)法人责任制和招标投标制的执行情况;。

(三)资金落实和到位情况;。

(四)建设进度、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等情况;。

(五)投资概算和政府投资计划的执行情况;。

(六)竣工验收情况;。

(七)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等情况。

发展改革行政部门对重大建设项目可以实施从批准项目建议书到项目竣工的全过程稽察,或者对本条前款规定的部分情况实施专项稽察。

第七条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发展改革行政部门举报涉及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况的违法违规问题。

发展改革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信箱或者其他举报方式;接到举报后,对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及时调查核实,作出处理;对于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及时转送有权部门处理。处理结果应当记录在案,并告知举报人或者供举报人查询。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不得泄露举报人的信息。

发展改革行政部门任命稽察特派员,并配备稽察工作人员协助其工作;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参与稽察工作。

稽察特派员和稽察工作人员(以下统称稽察人员)应当熟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具备与稽察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第九条稽察人员与被稽察单位或者稽察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稽察人员未主动回避的,被稽察单位有权向发展改革行政部门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发展改革行政部门有关负责人应当就是否回避作出决定。

第十条稽察人员开展稽察工作,不得干预被稽察单位的正常建设及生产经营活动,不得泄露稽察工作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不得利用职务便利谋取非法利益,不得向被稽察单位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任何费用。

稽察人员不得有下列影响稽察工作客观公正的行为:

(一)接受被稽察单位的馈赠、报酬、福利待遇,在被稽察单位报销费用;。

(二)参加被稽察单位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三)其他可能影响稽察工作客观公正的行为。

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发展改革行政部门举报稽察人员违反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行为。发展改革行政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核实,作出处理。处理结果应当记录在案,并告知举报人或者供举报人查询。

第三章稽察程序。

第十一条发展改革行政部门根据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发展改革行政部门的要求,结合本行政区域内的投资情况,制定重大建设项目年度稽察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第十二条稽察人员应当在5个工作日前向被稽察单位送达书面稽察通知。有证据表明被稽察单位的行为可能危及重大建设项目工程安全或者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情况时,经发展改革行政部门有关负责人批准,稽察人员可以持书面稽察通知直接实施稽察。

书面稽察通知应当载明稽察项目、内容、时间和要求等事项。

第十三条稽察人员开展稽察工作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稽察单位负责人对重大建设项目情况或者重要事项进行说明;。

(二)查阅反映重大建设项目审批、建设、运营使用、工程技术、财务会计等情况的资料;。

(三)采用记录、复印、照相、录音、录像等形式收集证据;。

(五)检查被稽察单位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六)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与设备供应、招标代理、咨询评估、项目管理等单位了解、核实有关情况。

第十四条被稽察单位应当配合稽察人员开展稽察工作,及时、如实向稽察人员提供与重大建设项目有关的文件、合同、报表等资料和情况。

第十五条发展改革行政部门根据稽察工作需要,可以对重大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与设备供应、招标代理、咨询评估、项目管理等单位参与重大建设项目的情况进行调查,并取得相关证明材料。有关单位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六条稽察人员应当记录稽察情况,形成稽察记录。

稽察特派员和被稽察单位应当分别在稽察记录上签字、盖章。被稽察单位认为稽察记录有遗漏或者错误的,有权申请补正;经补正,被稽察单位仍有异议的,应当在稽察记录上签署异议意见,并签字、盖章;拒绝签字、盖章的,稽察人员应当记录在案。

第十七条稽察特派员应当在稽察工作结束10个工作日内完成稽察情况报告,并及时书面征求被稽察单位意见。被稽察单位应当在收到稽察情况报告10个工作日内向稽察特派员提交书面意见。

稽察特派员应当在收到被稽察单位的书面意见5个工作日内,向被稽察单位反馈意见采纳情况,说明理由,并将稽察情况报告和被稽察单位的书面意见一并报发展改革行政部门审定。

稽察情况报告应当包括重大建设项目的审批情况、实施情况、主要问题、整改意见和处理建议等内容。

稽察特派员对稽察情况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十八条发展改革行政部门应当在审定稽察特派员提交的稽察情况报告、研究被稽察单位的意见后,向被稽察单位出具稽察结论,同时抄送相关行政部门。

稽察结论能够满足相关行政部门履行职责需要的,相关行政部门应当利用,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第十九条被稽察单位未执行项目审批内容的,发展改革行政部门应当责令被稽察单位整改,视情节轻重有权作出下列处理决定:

(一)责令被稽察单位作出检查;。

(二)通报批评被稽察单位;。

(六)暂停被稽察单位同类新项目的审批。

被稽察单位骗取项目审批的,发展改革行政部门应当作出撤销审批、追回政府投资的建设资金等处理决定。

第二十条被稽察单位应当按照整改通知的要求进行整改,并向发展改革行政部门提交整改报告。整改报告应当包括整改计划、措施和结果。

发展改革行政部门应当对被稽察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建立稽察台账,记录整改情况。

第二十一条发展改革行政部门应当在每年年初,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按照上一年度稽察计划要求完成的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加强研究,就带有普遍性和规律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建议。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被稽察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发展改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通报批评,可以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要求进行整改或者未提交整改报告的。

被稽察单位有本条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或者行政问责。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与设备供应、招标代理、咨询评估、项目管理等单位不配合调查、不如实反映情况或者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发展改革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发展改革行政部门在稽察工作中发现被稽察单位或者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与设备供应、招标代理、咨询评估、项目管理等单位有违反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应当移交有关行政部门依法处理。

第二十五条稽察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国家或者本市有关规定,由发展改革行政部门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被稽察单位违法违规问题隐匿不报或者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

(二)出具虚假稽察情况报告的;。

(三)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行为的。

第二十六条法律、法规对重大建设项目建设和管理中的其他违法行为规定有法律责任的,从其规定。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11月1日起施行。

行政审批项目办理情况自查报告篇十七

第二十六条[未完成整改责任]被稽察单位逾期未按照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完成整改的,由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可以处三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妨碍执法责任]被稽察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察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拒绝、阻挠稽察人员履行职责的;。

(二)销毁、隐匿、篡改或者伪造有关资料的;。

(三)其他妨碍稽察人员履行职责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行政机关责任]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发现行政机关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报请本级人民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截留、挪用政府资金的;。

(二)干预项目招标投标的';。

(三)不依法履行项目审批、建设管理等职责,造成项目建设和管理出现严重问题的。

第二十九条[稽察人员责任]稽察特派员、稽察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稽察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隐匿不报或者不按规定处理的;。

(二)编造虚假稽察报告的;。

(三)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

(四)其他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行为。

第三十条[援引条款]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其他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一条[听证规定]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处十万元以上罚款,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行政审批项目办理情况自查报告篇十八

为了进一步搞好远程教育相关工作,使远程教育资源、设备最大限度地服务于学生,服务于教师,逐步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进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按照县教仪站相关文件要求,我校在规定期限内对远程教育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并对存在的问题落实专人进行整改,现将自查整改情况报告于后:

一、专用教室的使用情况和专(兼)职人员的落实情况:我校网络教室、多媒体教室有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职责明确,业务熟悉。自我校网络教室配备以来一直正常投入使用,除用于信息技术学科教学外(每周8节信息技术课),还用于教师查找资料、开展各类培训(如开展现代教育技术培训,教师可在网络教室进行模拟考试)等其它用途。多媒体教室在我校成了香饽饽,一直受到教师们的欢迎,有时还出现教师“争抢”教室的情况,本学年度多媒体上课节数为332节(数据来源于“多媒体教室使用情况考核登记表”)。

二、计划、职责、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

1、我校远程教育有关制度、考核方案健全,由农远工程项目办公室印制的各类制度均已上墙,除此之外,我校还根据校情制定了“网络教室安全管理制度”、“信息技术学科纪律条例”及促进教师运用远程教育资源进行教学的考核方案。

2、我校成立了远程教育领导小组及远程教育教研组,分管。

领导落实,职责分工明确。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远程教育专题工作会议,为推进我校远程教育工作出谋划策、解决实际问题。通过专题会议讨论,确定了我校今后远教工作的发展思路:逐步加大经费投入,尽快建设好电子备课室;尽快建设好校园网站,即可提升学校品牌知名度,也为共享优质远教资源搭建一个平台。远教教研组本学年内共开展了4次远教教研活动,通过活动,积累了远教设备、资源与学科教学实现有机融合的经验,使教师提高了选用和二次加工远教资源的技能。

3、我校远教工作开展有序,远教管理人员遵循期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开展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原计划作修正,期末时则对本期工作作深刻总结。

三、设备的管理、使用及维护情况:

远教管理人员严格按照远教设备管理相关制度开展工作,填写相关登记表,每天清扫各室,确保各室干净整洁,使用设备过程中操作规范,对出现的设备故障及时排除,在管理人员的精心呵护下,我校卫星资源接收设备、多媒体教室相关设备及网络教室相关设备均能正常工作,无一损坏。

四、信息资源下载、整理、使用及发挥效益等情况:

五、资料收集及档案建设情况:

我校档案建设由专人负责,平常注意各种文本资料的收集与整理,期末时装订好后分类存放,各种资料建档有序,整齐规范,务实详尽。

六:整改情况:

通过此次自查,发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现针对这些问题,拟定如下整改措施:

问题1:电路存在隐患。

整改措施:更换网络教室内老化的线路及开关,消除安全隐患。

问题2:部分键盘轨道损坏。

整改措施:更换损坏的轨道并教育学生爱护设备。

问题3:末安装网络过滤软件及部分应用软件较长时间末更新。

整改措施:在学生机上安装绿霸花季护航上网过滤软件,净化网络环境并更新应用软件。

问题4:多媒体教室上课记录个别教师存在作假现象。

整改措施:远教领导小组在优化考核制度的基础上加强监督。

和惩处力度,力求杜绝该现象,还考核一个公正、公平环境。

问题5:对村小远教工作的扶持力度不够。

整改措施:对长城增霸卡缓冲区设置进行调整,解决上课时反复重启的问题。

问题7:学生机上末安装必要的教学软件和添加教学所需素材。

整改措施:根据教材内容安装必要的教学软件和添加教学所需素材,并逐步做到教学内容与信息技术教材同步。

问题8:服务“三农”工作效果欠佳。

整改措施:精选培训资料,筛选培训对象,创新思路和方法开展此项工作,力求取得实效。

远教办公室。

2010年6月17日。

行政审批项目办理情况自查报告篇十九

(一)加强城镇安居房、居民自建房、上海援建及社会投资项目等各类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备案工作,确保各类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备案率达95%。

完成情况:一是加大上海援建项目工程竣工档案验收备案工作力度。针对上海援建项目建设实际,在工程动工伊始,即以双方联席会议制度的形式确立了档案验收备案工作的方法和步骤。通过集中培训、上门服务等有效办法加强工程档案资料收集和整理的业务指导,保证在第一时间内及时完成了援建项目的档案验收备案工作,确保了援建项目按时间节点的要求顺利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经过多方努力,截止目前,城建档案馆已完成上海援建的北街小学等23所学校、医疗中心、社会综合福利院、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18个卫生项目工程、沪都花园等3个安置房、廉租房项目工程,以及西区水厂、污水处理厂、为农服务中心等15个市政基础及公用设施项目工程的竣工档案的验收备案工作。全面完成了上海市对口支援都江堰灾后重建62个“交钥匙”项目工程的竣工档案验收备案工作;二是加强社会投资项目工程竣工档案进馆工作。已接收成都兴蓉公司等社会投资的22所乡镇中小学校、9所乡镇卫生院、13个乡镇派出所等工程施工文件资料进馆;三是做好安居房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培训工作。认真开展城市居民安置房、居民自建房、农村统规统建房等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业务指导和资料收集工作。通过及时发放档案进馆告知意见书、档案业务知识培训、工程现场检查指导等有效形式,确保各类安居房建设工程按期完整归档进馆。截止目前,已对兴堰丽景等130余个建设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现场为壹街区上善小区安居房工程培训资料员40余人次,接收进馆竣工档案1300余卷。

(二)认真做好古城重建相关工作和风貌改造工程档案备案管理工作。

完成情况:根据古城重建及风貌改造工程建设实际,配合风貌办,拟定了工程档案备案进馆的措施和办法,认真指导做好城市风貌改造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备案工作。

(三)开展城市地下管线、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档案收集、整理、利用工作。

完成情况:制定下发了都江堰《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抽调业务骨干,加班加点完成了中央审计署检查项目的资料收集与整理工作。完成了第一批城市加密道的资料清理、组卷工作和第二、三批加密道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指导工作。

(四)积极做好城镇安居安置房的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完成情况:针对城镇安居安置房和农村统规统建项目档案资料的基本情况,拟定了农村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意见书,配合村镇局做好相关档案归档工作。

(五)积极推进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和建设工程声像档案制作工作;做好城建档案阅览、整理室和库房的建设工作和城建档案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工作;督促、指导开展建设局文书、会计、科技、专业档案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

完成情况:一是加强城建档案目录数据库建设工作。在现有系统设施不完善的情况下,认真完成城建档案管理系统调试工作,更新备份城建档案目录数据。截止目前,已录入城建档案614卷,接待档案查询301人次;二是做好档案库房维修及馆藏档案移库工作。完成了档案库房密集架的拆架、维修工作和近两万卷城建档案、建设局文书、会计、照片、组织人事、招投标、村镇档案的清理、移库、上架等大量工作,保证了各类档案的妥善保管和综合利用;三是认真开展档案执法检查工作。完成了建设局文书档案整理、归档工作,归档文件1099件。督促、指导局机关各科室及下属单位做好文书、会计、科技、专业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配合市档案局完成了建设局及各下属单位度档案执法检查工作。牵头组织建设局机关各科室及下属单位共26名职工参加了市档案局档案人员培训工作;四是切实做好馆藏档案安全维护。认真开展馆藏档案的“八防”工作,对馆藏档案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密闭除虫治理,保证了馆藏档案的安全。

(六)其他工作。

完成情况:一是积极推进城市安居房分户验收。按既定时间节点,完成了对点联系安居房摇号房源的建设及公建和基础设施配套工作。协助做好各批次安居房、安置房建设项目分户验收、项目推进、指导标准说明等工作,对验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汇总、上报,督促及时整改。二是做好建设项目管理系统录入工作。确定专人专项负责,采取动态录入机制,对已完成前期项目信息录入的建设项目,及时核查、及时录入,完成60个已完工建设项目档案备案信息录入工作清欠工作;三是认真开展清欠工作,对七片区(石羊镇、安龙镇、柳街镇)建设工程农民工资拖欠情况进行了摸底排查,及时梳理上报;四是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完成了《城建档案信息化和数字化建设》调研文章。

(一)已完成上海对口支援工作专项目标(都目督发〔〕17号);。

(二)已完成20档案工作专项目标任务(都目督发〔2013〕19号);。

(六)已完成《都江堰市质量兴市工作》专项目标(都建办〔2013〕74号);。

(八)已按时间节点完成建设局分解下达的安全生产、社会稳定、社会治安治理专项工作目标、依法治市、应急管理等各项目标任务。

三、临时交办的任务完成情况:。

(五)完成档案馆在成都市政府网站上的办事公开目录整改检查工作;。

(六)指派专人、加班加点完成了中央审计署检查项目的资料收集与整理工作;。

(八)认真做好维稳值班和清欠工作;。

(九)完成机关一、二支部各项党风、党建工作和创先争优活动相关工作。

四、创新亮点工作完成情况:。

五、目标管理工作情况:。

单位负责人作为目标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及时分解下达各项目标任务,完善、规范目标运行和绩效考核机制,及时监控、反馈和解决目标运行中的困难和问题,严格奖惩,按时间节点及时上报目标完成情况,资料齐全、整理规范,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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