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管理工作总结(热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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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管理工作总结(热门16篇)
时间:2023-11-17 12:19:02     小编:温柔雨

总结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总结了吧。写总结时,要用简明扼要、清晰明了的语言来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思想。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选的一些总结范文,希望能对大家的总结写作有所帮助。

增值税管理工作总结篇一

为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落细、生根生效,县税务局党委始终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_、_“六保”、“六稳”决策部署,落实总局“四力”要求和省市局、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确保税收优惠政策涉及的纳税人、缴费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在疫情、灾情过后,大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扩大规模,帮助企业度过难关,确保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一)持续不折不扣抓好宣传。全县9个办税服务大厅利用电子屏幕滚动播出减税降费政策,印发各种宣传资料15000余份、更换宣传展板30个。在电视台、颍上发布定期发布政策解读和落实情况信息,利用企业包保群,纳税服务微信群向纳税人发布有关信息。

(二)抓实抓细培训辅导。对内,“打铁必须自身硬”,累计培训税务干部300余人次。对外,统一举办了3期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专题集中辅导培训,小微企业法人和财务负责人500多人次参加了培训。另外,采取座谈会、面对面、入户培训等多种形式对纳税人进行培训辅导,继续开设了“减税降费”辅导“小课堂”,受训对象包括小微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共计1000余人次。

(三)压紧压实包保责任。县局领导及业务股室包企业,税务干部包个体户,实现重点户包保全覆盖。一把手亲自指挥,分管领导统筹协调,全力推进,包保责任人精准定人定责,形成人人有挑战,人人担责任,全员参与的格局。持续开展“四送一服”包保走访活动,用好线上包保问需平台,持续落实减税降费“红利清单”,进一步优化办税流程,缩短企业退税时间,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操作辅导,确保政策宣传应知尽知,优惠政策应享尽享,税款应退尽退。

(一)健全领导机制。按照上级决策部署要求,紧密结合颍上税务实际,县局成立《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税费政策推进落实工作专班》和《支持湖北企业复工复产专项工作组》。

(二)营造宣传氛围。以第xx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政风行风热线为契机,依托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积极开展“税务志愿江淮行”“税法直播课堂”“政风行风在线解答”等活动,进行减税降费政策宣传,达到了寓教于乐的良好效果。截止目前,利用微信、电子税务局线上推送《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税收优惠政策》3178份,确保全县重点企业国家的政策宣传面达到100%。

(四)扎实推行线上包保责任制。更好解决线上包保业务问题,推动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税收优惠政策落地见效。颍上县税务局组建了包保服务业务支持团队和大数据信息支持团队。一是重点加强对12366纳税服务热线坐席人员和办税服务人员政策辅导培训,确保线上线下业务办理便捷通畅。二是组织对包保责任人开展政策业务培训,确保包保责任人熟悉政策、有问必答、答必精准。截止目前,举办针对税务人员业务培训6期参训人员达600多人次。三是加强线上辅导,包保责任人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捐赠企业、困难行业企业,提供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特定快递收派服务的企业,在线开展“一对一”“点对点”辅导,帮助企业准确理解政策内容,切实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四是利用实地走访方式进行宣传辅导,包保责任人实地走访重点企业,深入了解纳税人的复工复产情况,询问生产经营中是否存在困难,认真倾听并解决纳税人提出的涉税问题,将政策传达到每户企业,让企业足不出户便知晓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截止目前,走访2858户企业。

(一)科学辅导,及时跟踪。灾情发生后,颍上县税务局根据省局发布的《遭遇自然灾害适用税收优惠政策服务工作指引》,按照列明受灾企业适用的减免优惠政策和可享受的税收服务,全面摸排因洪水受灾的企业,对重点受灾企业逐一登记造册、逐一了解诉求、逐一辅导政策,助力企业用足税收减免优惠,最大限度减轻损失。同时灾区税务分局第一时间上门问需,送上税费优惠政策汇编和服务措施清单,辅导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并且主动与金融办对接,畅通受灾企业税融通办理流程。截止目前税务局已帮助受灾企业通过申请税融通贷款600余万元,同时为受灾企业办理出口退税139余万元。

(二)靠前服务更添力,保障办税路通畅。依托减税降费工作专班和线上宣传平台及时向受灾企业宣传涉灾税收优惠政策及办税流程。同时,由局领导带队深入企业核实灾情,全面掌握灾情灾况,做好损失账务处理、延期申报等业务指导。截止目前,全局共走访受灾企业103家,发放灾情损失调查表200余份。办税服务厅设立专窗,积极落实延时服务和预约服务,妥善地为纳税人办理灾后相关涉税事宜。截止目前,该专窗共为受灾纳税人办理即办事项67件,流转事项13件。一户受灾企业已经申报资产损失100多万元,享受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一)截止10月份,累计办理减免税收48105万元,其中,今年出台的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新增减税降费2198万元。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4178万元,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二)截止10月份,落实社保费降率政策累计减免社会保险费6277万元;落实疫情期间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累计减免社保费6020万元。

(三)疫情期间办理延期申报14户;办理延期缴纳税款49户,积极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

(一)持续开展“四送一服”包保走访活动,用好线上包保问需平台,持续推动减税降费“红利清单”,进一步优化办税流程,缩短企业退税时间,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操作辅导,确保政策应知尽知,优惠应享尽享,税款已退尽退。

(二)运用信息化科技手段,将持续发挥税收大数据优势,分析利用增值税发票数据,帮助企业按产销需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为发展颍上经济做出贡献。

(三)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理念,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进一步落实总局“四力”举措,巩固拓展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税费服务措施,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增产、增效。

(四)持续加强对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确保国家的政策宣传面达到百分之百。及时了解在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是时,纳税人的诉求,征管系统运行,纳税服务等方面的不足,及时召开第三方涉税专业机构会议,严查第三方收费情况,坚决防止个别问题发酵成系统风险,造成不必要的社会负面舆论。

(五)坚持组织税费收入原则,不折不扣把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落细落到位,坚决不越收“过头税费的红线,使企业真正享受到减税降费的红利。

(六)严明纪律严肃追责,利用税收大数据,加强对落实减税降费、深化“放管服”改革、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等税费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对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以及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甚至滥用职权、以税谋私的税务干部,一律严肃查处,依规追责问责,绝不姑息迁就。

增值税管理工作总结篇二

教学计划(课程计划)是课程设置的整体规划,它规定不同课程类型相互结构的方式,快一起来看看中学暂行教学计划草案吧!

一、总体目标。

1、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基本的安全意识,获得一些与生活实际密切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2、乐于合群,把自己融入到集体生活之中去。在谦让、友善的交往中体验友情。

3、懂得珍爱生命,懂得生命的意义和价值。

4、学会礼貌用语,学做一个文明观众。

5、拓展知识领域,提高综合素质,促进文化学习、了解家乡、热爱家乡。

6、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乐于参与各种体育活动,懂得关心和养护自己的身体,提高自我保健意识。

7、树立“居安思危”的国防观念,激发爱军习武、献身国防的思想感情,培养吃苦耐劳精神。

二、科学德育渗透教育目标实施原则。

1、教学内容的组织应体现综合的特点。

2、突出从学习者的生活经验出发,注重实践性。

3、增强学生思考和探究问题情境的开放性。

4、关注学习过程的生成性,教学内容的表达应避免成人化。

三、各部分时间安排。

安全教育:六课时。

爱国教育:六课时。

公民道德教育:四课时。

法制教育:四课时。

心理健康教育:六课时。

四、《地方课程》教学建议。

(一)、安全教育。

1、了解乘坐交通工具和电梯的一些基本知识。知道不乘坐超载车船的道理,重视尝试性、模枋性实践活动的组织,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寓教于乐。

2、教学中应重视结合学生实际生活中碰到的安全问题展开教学活动,并在教学安全知识的同时,重视具体方法的教学和讨论,重视尝试性、模仿性实践活动的组织。

3、知道游泳、放风筝时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收集一些与生活实际密切相关户外活动的安全知识图片,让学生展开讨论。

4、通过学生收集触电、煤气中毒、火灾等灾难性一些案例,获得一些与生活实际密切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并能在日常生活中实践,提高学生防护自救能力。

5、使学生初步适应现代生活,在教学中拓展教材,应注意与相关的课程、活动的结合,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的'结合,提高教育、教学效率。

6、通过剖析、互评平时饮食习惯,让学生认识到吃的安全有益于身心健康的道理,形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让学生在已有知识的基础上展开一些讨论。

(二)、爱国教育。

1、通过学习有关少年周恩来的故事,感受他们为国为民自强不息、英勇不屈的精神。教学中结合班队活动、观看影像资料、故事会、演讲会、读书会等形式活动,鼓励他们爱学习,培养长大报效国家意识,增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感。

2、通过故事交流、资料搜集、小组讨论了解王羲之、王献之、王冕等勤奋好学、敢于创新事迹。从而激发学生学习科学的兴趣,让学生明白学习的重要性。

3、介绍人物的教学内容,要以“故事”为主要依托,运用教材和其他资源中的生动形象的“事”来感悟人物的“德”。

(三)、公民道德教育。

1、联系电视、报刊上一些事例,与青少年相关的一些案例(指发生在我们周围,尤其是本省安例),有针对性地学生进行生动直观、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千万避免纯理论说教。

2、注重道德行为的引导和落实。要在实践中强化道德体验和自觉习惯的逐步形成。利用班队活动课、趣味性游戏活动将德育渗透进去。

3、教学中从学生日常生活细节出发,结合实际学生思想实际,生活实际和社会实际,采用活动式对话、小故事、辨论式、情景设计活动等教学方式。

4、通过故事、情景设计活动等多种教学形式,使学生明白做人诚实的重要性,懂得说到做到、言出必行。引导学生用对比的方法去思考诚实这一做人的基本品质问题。

(四)、法制教育。

1、通过学习,引导学生开展寻访、调查、观察、研究小动物的活动,培养学生保护环境的意识、态度和价值观,增强环境保护的责任感。教学中要充分调动学生的已知经验,发挥学生的信息收集能力,如回忆自己知道的环保事件,交流收集到的环保资料,介绍自己知道的珍稀濒危动物等,从而提高学生参与教学活动的积极性。

2、教师在教学中应注重从学生日常生活细节出发,结合学生的思想实际、生活实际和社会实际,采用小组讨论、活动式对话等多种教学方式,注重参与式和启发式教学。使学生具有强烈的道德意识、能够辨别是非,正确选择。学会自省自律。

(五)、心理健康教育。

1、采用谈话式、赏式教育法让学生了解人的内在美比外表美更重要,消除自卑心理。学会说不,学会开放自己、表露自己,增强自信心。悦纳自我,认识自我,发现自己的长处。

2、教师在教学中应从学生实际出发,把重点放在组织和引导学生活动方面,如可以用小组讨论、情景设计活动、小品表演等方式让学生在活动中获得真实的感受和体验,并促进自身的心理状态的变化和改善。

3、了解友谊的意义,并学习如何交朋友。引导学生尝试运用不同的方法开展与同学、老师的交往活动,在学习与生活中遇到问题时愿意帮助同学想办法解决,让自己成为一个受欢迎的人。教学中要采用小组讨论、活动式对话、情景设计以探讨要成为他人的好朋友应具备哪些品质。

4、搜集一些生命形成过程中的图片,通过调查、情境体验、回忆、模枋、照片等教学方法让学生体验自己的成长过程。感悟父母所付出的艰辛。懂得要心存感激,学会关心父母。

(六)、体育与保健教育。

1、教师在教学中应重视学生的生活经验和学习经验,要注重实践、注重过程、注重体验、强化情感、态度和参与,让学生在玩中学、玩中乐、玩中育。在游戏中满足学生的需求和兴趣,如观看一些运动录像片,让学生从中观察到有哪些不安全因素,知道运动与比赛要注意的事项、了解哪些体育活动不适宜儿童参加。可与体育活动结合起来。

2、知道处理一般轻微擦伤的方法,并在实践中应用。在教学中应把握适当的深度,突出应用性和常规性内容的介绍,以帮助学生形成有利于自身健康的行为模式。

实施开放式的教学方式,采用讲解、模仿、自学、讨论、合作、等多种方式,形成课内与课外、学校与家庭、学校与社区相结合的新课程观,才能提高教学效益、实现课程目标。

五、国防教育。

2、通过查阅资料,搜集英雄保卫祖国的故事等形式,了解我国解放军演变历史的情况;让学生丰富感性知识。在此基础上学习课文,不仅能使学生产生浓厚的学习兴趣,更有利于深化认识。

3、教学时,要发挥图片及多媒体的辅助教学作用,要发掘身边拥护解放军、苦练卫国本领的实例,让学生通过生动形象的教学手段和内容,拉近与教材知识的距离,进一步了解教材的要求。

增值税管理工作总结篇三

以商品或劳务销售额为计税依据并实行扣除已征税款制度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讲,增值税是以商品(包括劳务,下同)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因此叫增值税。但由于在实际工作中,准确计算商品的增值额十分繁杂,因此目前大多数国家都是根据增值税的计税原理,采取抵扣已征税款办法计算征收增值税。具体做法是:以商品销售额为计税依据,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出商品应负担的增值税额,然后扣除为生产商品所耗用外购物资(如原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等)在以前生产流通环节已缴纳的增值税,扣除后的余额为企业应纳税额。

增值税的主要特点是:

(1)由企业主缴纳。

(2)分阶段征收,增值税在商品的各个生产流通环节向企业主征收。

(3)税收负担由商品最终消费者承担。虽然增值税是向企业主征收,但企业主在销售商品时又通过价格将税收负担转嫁给下一生产流通环节,最后由最终消费者承担。

(4)实行扣除已征税款制度。在计算企业主应纳税款时,要扣除商品在以前生产环节已负担的税款,从世界各国来看,一般都实行凭购货发票进行抵扣。

(5)实行比例税率。

(6)实行价外税制度,销售价格中不包含增值税税额。

增值税的主要优点是:

由于不能扣除已征税款,所以同一种商品,经过生产流通环节少的总收负担就比较轻;经过生产流通环节多的,税收负担就重。从企业角度来看,全能厂生产出的商品,从原材料到法经商品生产流通环节少,因此税负比较轻;专业厂生产商品,从原材料到零部件再到最终商品,需要经过几个甚至更多的厂家,生产流通环节多,因此相对来说税负比较重。实行增值税后,商品在以前生产流通环节所缴纳的税款能够得到抵扣,不论商品经过多少生产流通环节,它所负担的增值税都是固定不变的,这样就能够做到税负公平。因此,增值税一般被认为是中性税种,能较好体现公平税负的原则,有利于企业间在同等条件下进行公平竞争,使自然资源和劳动力达到最佳配置。(2)有利于发展对外贸易。为了使出口产品在国际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实行出口退税制度,即把出口产品在国内各生产环节所缴纳的税款在产品出口时全部退还给出口单位,使产品以不含税的价格进人国际市场。增值税实行了扣除已征税款制度后,商品的税率真正体现它的税负,按照税率退税,能使税款退得干净、彻底,不会出现多退或少退的现象。这样既鼓励了产品的出口,又不会使国家财政遭受损失。对进口产品,也要按增值税税率征收一道增值税,这样可以使进口产品负担和国内产品相同的税负,有利于民族工业的发展。

(3)有利于稳定国家财政收入。我国1994年税制改革前实行的工商统一税、产品税,商品所负担税款的多少往往取决于它所经过生产流通环节的多少;另一方面,当企业间实行联合时,税收收入就会相应减少。实行增值税后,税收征管比以前更加严密,税收收入也不会因商品流通环节变化和企业结构的变化而产生波动,有利于财政收人的稳定增长。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从1994年1月1日起。我国对销售、进口货物以及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管理工作总结篇四

根据《国家_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国税发[20xx]187号)和《xxx地方税务局印发和的通知》(xx税函发[20xx]206号)的精神,为了充分发挥土地增值税规范和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积极作用,我局按照酒泉市局《关于开展土地增值税预征和清算检查工作》的安排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做深做细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取得了显著效果。

我局管理辖区已登记注册房地产开发企业9户,其中正常运营的有5户,其他4户企业中1户企业因资金困难现处于停业状态,3户企业虽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格,但尚未实施项目开发,按照(国税发[20xx]187号)文件精神,我局将正常生产经营的5户企业(其中达到清算条件的3户)实施符合清算条件的27个开发项目进行了土地增值税清算。

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程序复杂,扣除项目涉及面广,纳税人不仅有专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还涉及其他有涉税行为的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人,根据上述情况,我局专门成立了清算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领导负责,各相关科室、分局负责人为成员,抽调业务精通,工作负责的同志,集中力量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同时,我们因地制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清算工作方案,由稽查局负责对各建筑、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开发工程竣工项目逐项进行清理清算;各管理分局做好对辖区内办公楼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银行抵贷房产转让情况的土地增值税清理检查。并定期反馈清算信息,及时沟通清算工作中的遇到问题,保证了清算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土地增值税虽然是一个开征近13年的老税种,但是由于长期以来税务机关疏于管理,加之纳税人对该税种的政策不清、认识不明、理解不深,对此次土地增值税清算更是误解有加。自去年以来,总局、省局陆续下发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对土地增值税的征管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此,我局选派两名稽查人员参加了市局举办的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培训班,并将学习内容对我局参与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的稽查人员进行了讲解、培训,并就有关业务问题进行了明确,统一了执法程序,为清算工作打好了业务基础。

(二)全面进行摸底调查。一是对3户达到清算条件的房地产企业近年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进行清理;二是对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进行调查;三是对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开发项目列入清算范围。经过调查符合清算条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有27个。并对3户房地产开发企业下发土地增值税清算通知书,采取调账检查的方式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检查。

(三)严把资料审核关。这次土地增值税清算我们重点核实了帐务核算的准确性、销售价格的真实性、成本费用的合理性。

1、在对收入的核实上,我们按照开发时间、销售时间对每个楼盘、每幢楼房逐户进行登记造册,并根据物价局的房屋销售价格批复文件确定的销售价与企业提供的房屋销售价进行比对分析,并按照各楼层的浮动比例重新计算收入。

2、在建筑成本合理性的检查中,我们主要根据各个阶段建筑材料、人工费用的列支情况对建筑成本进行审核,以实际结算开具的建筑安装专用发票为依据,进行建筑成本项目的扣除,对未按施工合同或决算书金额足额开具建筑安装发票的不与扣除成本费用。

3、在开发费用的清理中,我们按照销售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合理分配,对开发费用偏大又无合理理由的,我们按政策规定进行了核定。

4、在税收政策的落实上我们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保证做到应收尽收、应免尽免。如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我们严格执行加计扣除20%开发费用的政策,对普通住宅和非普通标准住宅不进行单独核算的不予享受增值率未达20%免征土地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四)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在日常检查的同时做好土地增值税预征和清查工作的宣传和对纳税人的重点辅导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有1户企业发生了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未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检查组通过对相关资料的审核、检查并进行了清算,通过清算补缴税款元,其中土地增值税元。

(五)管理分局协调配合,采取“分局长主抓,管理组细抓”的办法,划片分区,责任到人,逐户进行排查摸底,加强宣传,深入辅导,查深查细对辖区内办公楼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银行抵贷房产转让情况进行清理检查。经清理对5户企业和2户行政事业单位涉及办公楼转让和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行为进行了清算,通过清算补缴税款元,其中土地增值税元。

(六)加强土地增值税预征管理。对纳税人尚未竣工项目,进行预售收取预收款的,一律按“预收账款”金额实行土地增值税预征。以“房地产一体化”管理为载体,强化“二手房交易”的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促进土地增值税税源管理。

经过为期三个月的清算工作,我局共清算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3户,其他企业单位5户,行政事业单位2户,查补税款元,其中土地增值税元,入库税款元,其中土地增值税元。财政局代扣“二手房”交易税款元,其中土地增值税元。对纳税人尚未竣工项目,进行预售收取预收款的,按“预收账款”金额预征土地增值税元。清算过程中责令房地产开发企业代扣缴纳建筑企业税款元。

(一)房地产企业的房屋销售收入确认难,一些企业将收取的房款在“预收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科目中长期挂账不作销售处理,推迟“预收账款”结转“销售收入”的时间,有意识延缓销售收入的实现,造成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申报纳税长期滞后。一些企业所提供的房屋销售合同标明的售价明显偏低,而且与住户相互串通签订两种合同应付税务机关的检查,使房屋销售收入难以核实。

(二)各工程长期不进行工程决算,阻碍清算工作的顺利进行。由于建筑和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周期长,建设单位由于资金问题工程款拖欠比较严重,工程迟迟不能决算,施工单位也只能按付款金额开具发票,房地产开发成本资料不全,造成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工作不能正常进行,只能按预征办法的规定进行预征。

针对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以下建议和对策:

一、建立商品房的税收预约定价机制。为防范开发商任意调控房价,逃避纳税义务,建议税务机关在物价部门配合下实行商品房的税收预约定价机制。按照现行规定,开发商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应按照物价局审批文件确定每套开发产品的售价或者每平方米单价,确定计税价格进行税款的计算。

二、与政府、城建部门协调,要求税务部门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对工程的建筑营业税进行清算,对未交清税款的工程项目不予验收。

增值税管理工作总结篇五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规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免征增值税:

(一)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相关技术,应当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规定的技术要求。

(二)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签订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其合同格式和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等规定。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二十七)款规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免征增值税:

(一)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相关技术,应当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规定的技术要求。

(二)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签订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其合同格式和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等规定。

会计处理依据:

1.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一批)》的决定,财政部关于减免和返还流转税的会计处理规定(财会字〔1995〕6号文)自2011年2月21日起全文废止,对直接免征税款不必作“补贴收入”处理。

2.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第二条规定,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政府补助主要包括财政拨款、财政贴息、税收返还。

税收返还是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办法向企业返还的税款,属于以税收优惠形式给予的一种政府补助。

增值税出口退税不属于政府补助。

除税收返还外,税收优惠还包括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形式。

这类税收优惠并未直接向企业无偿提供资产,不作为本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3.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对收入的定义:“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企业享受增值税直接免征形成的经济利益流入符合收入的定义,因此应该将其纳入收入的范畴。

以上观点,仅供参考。

增值税管理工作总结篇六

自2019年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以来,中卫市坚决贯彻_、_、区、市关于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新、老政策落实落细落地,营商环境得到优化,助企纾困力度加大。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成立了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市税务局牵头的减税专项组、市人社局牵头的降费专项组、市纪委监委牵头的督导检查组三个专项工作组,形成工作合力。制定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实施方案,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建立联动机制,压实工作责任。研究部署工作重点,形成联动长效机制,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落细、落地。

(三)优化管理服务,增进办税便利。牢固树立以纳税人和缴费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持续优化管理服务措施,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全面落实首问责任、限时办结、预约办税、延时服务、导税服务和“最多跑一次”等各项服务制度。在疫情期间采取“非接触式”办税、推行容缺办理、受理减免缓缴税费、优化执法方式、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的违法行为免予处罚等服务措施,为疫情期间缴税费人办理涉税事项提供了便利。

2019年至2022年2月,全市共减税降费648,万元(其中,税收减免547,万元,非税减免16,万元,社保费减免83,万元)。

分年度:2019年减税降费203,万元,其中:税收减免185,366万元,社会保险费降费14,万元,非税收入减免4,万元;2020年减税降费201,万元,其中:税收减免159,万元,社会保险费降费37,万元,非税收入减免3,万元;2021年减税降费213,万元,其中:税收减免180,万元,社会保险费降费26,万元,非税收入减免6,万元;2022年1-2月减税降费29,万元,其中:税收减免22,186万元,社会保险费降费5,万元,非税收入减免1,万元。

(一)增加了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结合党的历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地开展企业调研,针对纳税人的行业特点提供精准的税收政策辅导。利用大数据精准筛查符合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主动为企业提供政策帮扶。减税降费政策惠及的纳税人越来越多,普惠性政策的出台,纳税人的获得感更加明显,全市小规模纳税人都能享受普惠性政策利好。

(二)增强了纳税人持续发展的能力。一方面,在经济下行压力不减的背景下起到了较好的导向作用,尤其是疫情期间各项减税降费优惠政策、便民服务措施的出台和落实,使企业感受到了温暖、看到了希望,增强了信心。另一方面,通过多重政策效应的相互叠加,进一步降低了企业成本,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压力,有助于增强其自身造血功能,促进其不断发展壮大。

(三)提高了纳税人资金利用率。减税降费政策的有效落实,进一步激发了全社会的创业热情。税收政策的正向激励作用不断发挥,有助于企业增加资本积累,盘活的资金流可以用于投入研发和创新项目,进一步增强了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振了行业升级的信心,对企业扩大规模、提高产能,为中卫经济高质量发展增添了后劲和动力。

(四)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小微企业普惠性减免政策覆盖广、力度大,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对市场主体吸纳重点人员和退役士兵就业起了导向性作用,这些税收政策的落实,促进了人员就业,刺激了市场活跃度,很好地激发了市场主体的活力。经查询,中卫市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户数由2019年的26365户增加到今年的39035户,增加了;2021年度,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由2019年的8365人增加到目前的10491人,增加了。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进一步激发了全社会的创业热情,税收政策的正向激励作用持续凸显。

增值税管理工作总结篇七

根据国家xxx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五条规定:

开发产品销售收入的范围为销售开发产品过程中取得的全部价款,包括现金、现金等价物及其他经济利益。企业代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收取的各种基金、费用和附加等,凡纳入开发产品价内或由企业开具发票的,应按规定全部确认为销售收入;未纳入开发产品价内并由企业之外的其他收取部门、单位开具发票的,可作为代收代缴款项进行管理。

通过对以上政策的分析,三个税种在收入确认上均存在差异:

1、增值税:房地产销售方,增值税根据销售金额“全额开票,差额征税”,房地产受让方,增值税根据付款金额“全额开票,进项抵扣”。

案例中,嘉诚公司应缴纳增值税=(1090-450)/(1+9%)*9%=万元,a公司购房可抵扣增值税为=(1090)/(1+9%)*9%=90万元。

2、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在收入确认上与增值xxx面不含税金额之间是存在差异的。

案例中,增值xxx面金额为1000万元,税额为90万元,价税合计1090万元,而嘉诚公司实际销项税额却为万元。

也就是说,在计算土地增值税的收入时,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不是票面金额的1000万元,而是万元(即)。

3、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上是根据发票的票面金额来核算,即1000万元。

总结以上三个税种收入确认的原则,案例中增值税销售额为:万元、土地增值税收入为:万元,企业所得税收入为:1000万元。

作品来源:昌尧讲税。

增值税管理工作总结篇八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单位各项目、分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管理,强化相关基础工作,明确增值税发票管理责任,完善管理流程,建立满足税务部门监管要求的增值税发票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暂行)》(城建财发„2016‟169号)以及有关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增值税发票指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本办法主要规范专用发票的管理办法,普通发票参照专用发票管理办法执行。专用发票是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开具的发票,是购买方支付增值税额并可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1—为销售方核算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记账凭证。其他联次用途,由一般纳税人自行确定。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土木工程总承包部机关及所属各项目、分公司。

第五条真实合法原则。基于真实业务发生的基础上,健全税务会计核算,准确核算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及提供其他有关的税务机关要求准备的增值税税务资料。增值税发票的领购、保管、开具、传递、作废、缴销等环节严格按照税法相关规定和本管理办法执行。

第六条风险可控原则。包括程序可控、人员可控、设备可控和监督可控。

程序可控是指增值税发票领购、保管、开具、传递、作废、缴销等管理流程严格按本办法执行。

人员可控是指增值税发票管理的各个环节的应由专人管理。设备可控是指严格管理税控相关设备和保管发票相关设施。监督可控是指内部税务审计岗位,对增值税发票的管理定期检查。

第三章发票的领购及分发。

第七条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增值税发票由集团公司、各子、分公司统一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对我单位进行授权及监督管理。我单位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是发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2—对本单位发票管理工作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发票领购后,由集团公司发票管理人员将主开票服务器上的发票信息分发至我单位分开票服务器,分机从主机上获得分配的发票后需读入分机的开票系统后方能开具发票。

第九条分开票机需将不需要的增值税发票退回至主开票机,分机不能直接到税务机关购买和退回发票。

第四章发票的开具原则。

第十条公司销售货物、服务、不动产或无形资产时,应当向索取专用发票的客户开具专用发票,并在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第十一条发票开具应以真实交易为基础,不得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相符的专用发票,严禁专用发票虚开行为。虚开发票是指: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第十二条严禁用本单位发票为其他单位代开,或者让其他单位为本单位代开发票。

第十三条应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类型开具发票,开具项目应根据税法规定据实填写,其中涉及不同税率的业务按各自适用的税率分别开具。

第十四条发票打印前,应先确保开票系统中发票代码、号。

—3—码与纸质发票的内容一致。

第十五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必须加盖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第十六条销售货物、劳务、服务、不动产或无形资产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

(二)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行为。

(三)实行增值税退(免)税办法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的;

(四)销售旧货或者转让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3%的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的。

(五)其他按税法规定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第十八条提供建筑服务,公司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4—第十九条销售不动产,公司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不填写),“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第二十条出租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第五章发票的开具流程。

第二十一条我单位发票开票人员指定责任人为刘彩云。我单位所属项目及分公司需对外开具增值税发票时,经办人员应填写《发票开具申请单》,然后逐级审批,审批完后由开票人员进行开具,增值税发票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开具发票,不得故意提前或延迟开票。

第二十二条开票人员开具增值税发票后,应通知经办人员及时领取发票。经办人员核对无误后,在增值税发票登记台账做好相应交接记录。

第二十三条对客户拒收的发票,业务部门应在不迟于接到拒收通知后2日内退还所有联次发票至开票人员,开票人员收到后,应按第七章的作废和红字发票流程处理。

第六章发票的传递。

第二十四条增值税发票开具后,原则上应由经办人员将专用发票发票联及抵扣联、普通发票发票联当面、及时送交客户,专用发票要求客户在《发票签收回执单》上签字确认。

—5—第二十五条增值税发票如需邮寄给客户,发票寄出后应及时通知客户查收;专用发票要求客户收到发票以后,填写《发票签收回执单》,传真回本单位。

第七章发票作废及红字发票的开具。

第二十六条发生以下情况,可进行发票作废处理:

(一)开具发票时发现有误,应将此发票立即作废;

(二)发生销售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当月收到退回的专用发票发票联、抵扣联,未抄报税且未记账,并且客户未认证或认证结果无法通过。

第二十七条开具发票已经跨月的不能按作废处理。第二十八条对于需作废的发票,应在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发票(含未打印的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保存。

第二十九条开具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让,或因开票有误、应税服务终止以及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一)专用发票已交付客户的,由客户去当地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或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通知单》和《信息表》),依据客户提供的《通知单》或《信息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发票,红字专用发票应与《通知单》或《信息表》一一对应。

—6—。

(二)专用发票尚未交付客户或客户拒收的,应由我方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通过后,方可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第三十条发票作废和红字发票开具审批流程同开票流程。

(一)销项发票跨月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由业务经办人员填写《红字发票开具申请单》,提供客户拒收证明,按层级报批后,由财务部门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红字发票。

(二)销项发票出现作废重开,导致作废发生的当事人填写《发票作废申请单》,按层级报批后,由财务部重新开具。

第八章发票的丢失和缴销。

第三十一条空白发票丢失时,负责保管发票的人员应在发现丢失当日,填报《发票丢失处理报告单》,并撰写书面报告,报告中应包含丢失发票的纳税人名称、发票联次、专用发票号码等情况;应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按税务机关的流程进行后续处理。

第三十二条客户取得我方专用发票后同时丢失发票联和抵扣联,按以下方法进行处理:

—7—。

(二)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客户需凭我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我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方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三)我方应根据上述规定协助客户办理相关手续。第三十三条各单位发生以下业务时,应当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缴销增值税发票:

(一)在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缴销手续;

(二)税务机关发票换版时,应及时缴销尚未填开的空白发票。

第三十四条我单位发票管理人员指定责任人宗世杰,按税务相关要求负责存放、保管增值税发票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及相关专用设备。发票应在保险柜存放,并配备必要的防潮、防火、防盗、应急照明灯等设施。

(一)发票,包括:未开具的空白增值税发票和已开具尚在本公司范围内传递的增值税发票。

(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包括: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运用数字密码和电子存储技术管理专用发票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其中专用设备,是指金税卡、读卡器或金税盘和报税盘。

—8—第三十五条增值税发票的领购、保管与开具不能为同一人,开具与盖章不能为同一人。如发生人员变动,须按集团相关要求履行交接手续,交接完成后方可离岗。

第三十六条财务或税务部门应于每月末对发票的领、用、存进行盘点,编制《增值税发票盘点表》,并经财务或税务部门负责人和发票保管人签字确认。

第三十七条空白发票视同现金支票管理,且不得事先加盖发票专用章。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人是发票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一)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

(三)拆本使用发票;

(四)扩大发票使用范围;

(五)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

(六)不得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因传递需要,须邮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经办人要避开密码区折叠,准确写明收件人地址,并保存好邮寄存根以备查询。若在邮寄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相关业务人员及寄件人应及时报告公司进行后续处理。

第三十九条每月将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认。

—9—证结果通知书》和《认证结果清单》装订成册。

第四十条增值税进项抵扣联、《认证结果通知书》和《认证结果清单》于每月申报期后上交集团公司,作为会计凭证保管,保管期30年。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由土木部财务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如遇国家税收政策变化,与税法规定有冲突的,按照税务部门的新政策执行,有关条款自动废止。

—10—。

增值税管理工作总结篇九

20xx年,为深入贯彻_、_关于减税降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重大决策部署,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xx区政府高度重视减税降费工作,积极协调各相关单位,扎实推进减税降费工作有序进行,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财政厅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减税降费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一项重大任务,切实承担起抓落实的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部署。xx区紧扣减税降费工作主题,建立健全协调推进机制,制定了《xxx市xx区贯彻落实减税降费实施方案》、《xx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减税降费工作实施方案》、《国家_xxx市xx区税务局深入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人社、民政、发改、市场监管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及任务,建立起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减税降费等政策宣传及落实工作有序开展。

(一)加大宣传力度,使更多企业及个人知晓国家减税降费政策。

每一项政策的实施重在宣传,由于减税降费涉及面广,为了让减税降费政策在辖区内落地生根,增强纳税人及社保缴费单位减税降费获得感,xx区重点在减税政策宣传上下功夫。

一是制定减税降费宣传月实施方案,详细安排宣传活动内容;

三是进入市民大厅、税务大厅等人群聚集的地方发放宣传资料;

五是税务部门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公告栏、微信公众号、纳税人学堂、上门辅导、专题宣讲、借助行业促进会等多种形式宣传减税降费政策,为纳税人企业答疑解惑,确保纳税人和缴费人应知尽知、应会尽会、应享尽享。

六是安排抽调多名税务人员重点辅导纳税人申报操作,全面落实首问责任、限时办结、预约办税、延时服务、导税服务和“最多跑一次”等各项服务制度,用精做细减税降费服务工作带动宣传。

七是利用微信、中国财经报、会计报app进行减税降费知识答题活动,进一步宣传减税降费相关知识。

尤其是20xx年9月财政部和中国财经报联合“全国减税降费知识竞赛”,收到参赛通知后,第一时间谋划准备,安排专人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及时转发通知,统一财政、部门(单位)、企业思想认识,确保政令畅通、责任清晰、规则明确。组织各级、各部门积极参赛,在xx区掀起了参赛答题的热潮,同时扩大竞赛参赛范围,答题参赛人数在全区名列前茅。xx区参与答题活动总人数达到1900人左右。xx区财政局及核算中心37人参与,达到全员参与。八是税务部门制定财政部门统发统扣相关工作的衔接和落实方案,联合财政部门举办个人所得税专项扣业务培训班,解决财政统发工资扣税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扫除改革难点,为减税降费实施奠定良好基础。

(二)深入企业调研,加强与税务机关的联系协调,全面推动政策落实,切实履行职责。

xx区减税降费的重点为税收。我局与深入企业进行调研,与税务部门沟通协调,及时将信息反馈税务机关,密切关注各税种减免情况。一是深入企业调研,xx区财政局抽取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企业通过填写调查表、实地入户、座谈会等形式进行调研,了解企业缴纳税款、享受税收优惠情况及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抽取了不同行业、不同规模10户企业调研。到宁夏中房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夏悦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家企业实地调研,邀请xxx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宁夏供销社日杂鞭炮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进行座谈,现场为企业解决问题,推进减税降费工作有效落实。二是税务部门对各税种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相应分析,从中找出存在问题,对应找出解决办法,财政部门对企业的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层层传导减税降费政策实施效果,为减税降费政策实施情况提供依据。

(三)压减一般性支出,保证“三保”支出,减税降费政策落实的同时保证财政平稳过度。

根据财政收入情况,财政严格执行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按压减一般性支出10%的要求,本年一般性支出应控制在亿元,财政密切监控支出动态,确保严格控制支出数以内。同时,严控“三公”经费,保证压减5%。刚化硬化部门预算约束、执行中不再追加。厉行节约,大力压减一切不必要的开支。严禁铺张浪费、大手大脚花钱。统筹安排,有效盘活沉淀资金和闲置资金,按规定收回结转结余资金。守住“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财政运行底线。盘活存量资金方面,本年共收回结转结余资金14616万元。

(一)减收降费总体减免情况及对财政税收收入的影响。

减税降费政策实施以来,涉及税款均有减免,截止11月末,涉及xx区财政的4个税务局中,仅xx区税务局全口径减免76554万元,市级15729万元,xx区级7836万元。减税降费对xx区财政收入的影响也较大,预计到年末减税降费对xx区财政收入影响11000万元,直接影响到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二)减税降费实施对企业的影响。

一是降低小微企业税负,促进健康发展。一般纳税人转登记后,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享受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同时,纳税人转登记后,由按月缴纳增值税转为按季,税款缴纳频率变低,加快了企业资金的周转率,有效解决了小微企业资金有限的问题,有利于企业扩大投资规模,吸纳更多专业人才,改变传统销售模式。二是扩大抵扣范围,降低企业成本。今年将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纳入可抵扣的范畴,使得企业的抵扣更充分,纳税人的获得感更强。此外,将纳税人由于购进不动产产生的进项税,不再分2年抵扣,允许企业一次性进行抵扣,充分调动了企业的资金活力,为企业创造了更宽松便利的税收环境。三是新增加计抵减,力促降本增利。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实施,激发了企业扩大投资的积极性。部分企业由于税率降低,取得的进项抵扣税额受到了很大影响。加计抵减政策的出台,使得企业的抵扣更加充分,不会因为新政策的实施,而对其生产和经营造成不好的影响。

(三)规范收费行为,梳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加强监督检查。

行政事业收费目录清单中大部分为xxx市财政收取,xx区涉及较少,根据财政所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安排预算单位于4月10日至15日重点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进行了自查,20xx年收费项目共7项,1-11月共收费1566万元。

收费的同时,一方面加强收费监督检查,按照财政部、自治区财政厅以及xxx市等明令取消、停征的收费政策,通过单位自查和财政检查的形势检查收费情况,目前无违规征缴入库非税收入情况,在确保不乱收费的情况下确保所有收入应收尽收。

减税降费政策实施过程中,部分行业受上游企业价格打压影响、企业进货成本较高、取得进项_困难等因素影响,企业营利减少。市场需求不足、生产要素成本上涨过快、企业税负较重、融资难。

增值税管理工作总结篇十

200x年上半年,财务部紧紧围绕机械集团公司年初职代会的工作中心,在为全公司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认真组织会计核算,规范各项财务基础工作,并通过加强财务制度和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站在财务管理和战略管理的角度,以成本为中心、资金为纽带,不断提高财务服务质量。

一、严格遵守财务会计制度和税收法规,认真履行职责,组织会计核算。

财务部的主要职责是做好会计核算,进行会计监督。财务部全体人员一直严格遵守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税收法规、××集团总公司的财务制度及国家其他财经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财务部的工作职责。从审核原始凭证、会计记账凭证的录入,到编制财务会计报表;从各项税费的计提到纳税申报、上缴;从资金计划的安排,到结算中心的统一调拨、支付等等,每位会计人员都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努力做好本职工作,认真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实现了会计信息收集、处理和传递的及时性、准确性。

二、以实施新中大软件为契机,规范各项财务基础工作。

在经过两个月的××年度三套会计决算报告的编制后,财务部按新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着手进行了新中大2005年财务会计模块的初始化工作。对会计科目、核算项目、部门的设置,会计报表的格式等均按照新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并针对平时会计核算和报表编制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改进和完善。如设置“制造费用”明细科目,并按该科目的费用项目进行了明细核算、归集和分配,费用的具体开支情况现已一目了然;规范“应交税金”科目的核算,如对增值税明细项目的月末结转、个人所得税的科目统一、现金流量项目的规范化;对收下属分公司的管理费用由以前冲减管理费用改为冲减制造费用,这样使管理费用和销售毛利率的反映更为合理、恰当;在配合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理的基础上,按照《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对固定资产编制了固定资产卡片类别代码,并在此基础上,完成了新中大固定资产管理模块的初始化工作。××集团总公司要求在今年4月份全面正式运行新中大财务软件,而本集团公司财务部在3月份就完全甩掉金蝶财务系统,正式运行新中大,结束了长达半年之久的两套财务软件同时运行的局面。目前新中大软件已正式与矿部相链接,并运行良好。

三、制订各项财务成本计划,严格控制成本费用。

四、资金调控有序,合理控制集团总体资金规模。

上半年,随着原材料市场价格的持续上扬,而××集团总公司销售价格制订相对迟缓,本集团公司资金一度吃紧。为此,财务部一方面及时与客户对账,加强销货款的及时回笼,在资金安排上,做到公正、透明,先急后缓;另一方面,根据集团公司经营方针与计划,合理地安排融资进度与额度,并针对工商银行借款利率上浮的情况,选择相对利率更低的农村信用联社贷款,以及通过向××集团总部结算中心临时借款,以保证生产经营所需。这样,通过以资金为纽带的综合调控,促进了整个集团生产经营发展的有序进行。

五、加强财务会计制度建设,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财务部根据公司差旅费的实际执行情况,为进一步规范本集团公司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行为、统一标准,制定了《××机械集团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为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财务部制定了《××机械集团会计报告竞赛考评办法》,对各母子公司的会计报表从报送时间及时性、数据准确性、报表格式规范化、完整性等方面做了比较系统的规定,从而逐步提高了会计信息的质量,为领导决策和管理者进行财务分析提供了可靠、有用的信息。

平时财务部通过开展每周一次的交流会,解决上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布置下周的主要工作,逐步规范各项会计行为,使会计工作的各个环节按一定的会计规则、程序有效地运行和控制。

六、制定财务部各工作岗位职责,并进行自我评定。

为明确财务部会计人员各岗位的职责权限、工作分工和纪律要求,制定了会计人员岗位职责,同时要求各岗位会计人员根据本岗位的职责要求,进行工作总结,岗位评述和认定,对各自的工作提出建议、作出打算,并对自己的岗位写出每月工作规程备忘录。这样,强化了各岗位会计人员的责任感,加强了内部核算监督,促进了各岗位的交流、合作与团结。

七、开展了以涉税业务和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会计法及其他财经法律、法规的自查活动。

为了规范财务行为,配合各级主管部门的稽查与审计工作,财务部组织了在本集团公司内的××年至××年的财务自查活动,对审计和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地进行了整改,事后进行了交流,提高了会计人员的职业技能。

下半年,为实现本集团公司的各项生产经营任务和总体发展目标,财务部的工作任重而道远。为此,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继续做好工作:

1、做好上半年和第三季度的经济活动分析工作,及时提出为实现本集团公司生产经营计划的财务控制可行性措施或建议。配合××集团总部进行收入、成本、费用的专项检查,加强非生产费用和可控费用的控制、执行力度,不能超支的绝不超支。

2、为更好地加强资金管理,统一调配,根据××集团总部结算中心的工作计划安排,做好本公司结算中心的统收统支和结算软件的培训与安装工作。

3、继续制定和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如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固定资产财务管理制度、会计人员岗位考评办法等。

4、××集团总部财务处要求在全集团范围内推行全面预算管理,本公司是先行试点单位,因此财务部要积极配合做好这方面的工作。

5、做好年终财务决算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工作中遇到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反映,以求得到及时解决。并注重与××集团总部财务处、分部、本公司等各有关部室的沟通,更好地提高财务服务质量。

6、加强会计人员的业务知识、企业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的学习,结合会计人员考评办法,逐步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职业判断能力。()。

1、增值税是指对从事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理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流转税。2、按照外购固定资产处理方式的不同,可将增值税分为......

二、单选1、在税制构成要素中,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是(b)a.征税对象b.税率c.纳税人d.纳税环节2、税收权利主体是(a)a.征税方b.纳税方c.征纳双方d._3、税收行政法......

根据我国现行增值税的规定,纳税人提供下列劳务应当缴纳增值税的有()。a、汽车的租赁b、桥梁的修理c、房屋的装潢d、受托加工白酒答案:ad【例题】某企业外购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单选:1.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一般纳税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明细科目的是(预交增值税)。2.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

国家_国家_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12号成文日期:2004-08-3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

增值税管理工作总结篇十一

为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发票管理,保障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顺利实施,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营造健康公平的税收环境,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公告,明确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主要为以下两点:

自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用于办理涉税业务,如计税、退税、抵免等。

同时公告再次明确,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

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

20第16号。

为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发票管理,保障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顺利实施,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营造健康公平的税收环境,现将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解读:向企业开具普通发票,也必须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否则,不得作为税收凭证。原来开具普通发票只需要提供企业名称。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也就是说7月1日起,企业收到的发票,如果没有填写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话,是不允许所得税前扣除的!

备注:定额发票、过桥过路费发票、出租车发票、火车票、飞机票例外。

二、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销售方开具发票时,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后台对接,导入相关信息开票的,系统导入的开票数据内容应与实际交易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修改完善销售平台系统。

解读:再也不能通过开具普通发票,少缴所得税、报销职工福利了。开具普通发票的内容必须实际销售明细一致,不得含糊其词;以后“办公用品”、“食品”、“生活用品”等这类发票不能再开了。开发票要列明购销物品的名称、单价、数量。如果开***用品一批,那么必须附上税控系统开出的销货明细清单并盖章。

7月1号以后,还这样做的,税务部门将通过金税三期大数据对比,很容易就查到你。

增值税管理工作总结篇十二

一般纳税人有下列销售情形之一,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1.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2.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3.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下列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固定资产;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固定资产;

(3)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

(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4.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5.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6.销售旧货。

专用发票作废处理有符合条件作废和即时作废两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对开出的专用发票再作废需要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三是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或“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对于满足专用发票作废条件的,销售方取得发票联、抵扣联后,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开票有误等情形,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照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进行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减。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主管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填报的《申请单》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通知单》应与《申请单》一一对应。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通知单》一一对应。

增值税管理工作总结篇十三

第一条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时,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

盖发票专用章。

第三条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第四条按照规定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并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

据。

第五条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

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

(三)拆本使用发票;

(四)扩大发票使用范围;

(五)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

第六条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情形外,不得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禁止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

第七条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

用情况。

第八条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

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第九条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缴销手。

续。

增值税管理工作总结篇十四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省税务机关)确定。

第三条发票的基本联次包括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存根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留存备查;发票联由付款方或受票方作为付款原始凭证;记账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作为记账原始凭证。

省以上税务机关可根据发票管理情况以及纳税人经营业务需要,增减除发票联以外的其他联次,并确定其用途。

第四条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发票代码和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

省以上税务机关可根据经济活动以及发票管理需要,确定发票的具体内容。

第五条用票单位可以书面向税务机关要求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税务机关依据《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确认印有该单位名称发票的种类和数量。

第六条发票准印证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监制,省税务机关核发。

税务机关应当对印制发票企业实施监督管理,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取消其印制发票的资格。

第七条全国统一的发票防伪措施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省税务机关可以根据需要增加本地区的发票防伪措施,并向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发票防伪专用品应当按照规定专库保管,不得丢失。次品、废品应当在税务机关监督下集中销毁。

第八条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是税务机关管理发票的法定标志,其形状、规格、内容、印色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第九条全国范围内发票换版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发票换版由省税务机关确定。

发票换版时,应当进行公告。

第十条监制发票的税务机关根据需要下达发票印制通知书,被指定的印制企业必须按照要求印制。

发票印制通知书应当载明印制发票企业名称、用票单位名称、发票名称、发票代码、种类、联次、规格、印色、印制数量、起止号码、交货时间、地点等内容。

第十一条印制发票企业印制完毕的成品应当按照规定验收后专库保管,不得丢失。废品应当及时销毁。

第三章发票的领购。

第十二条《办法》第十五条所称经办人身份证明是指经办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能证明经办人身份的证件。

第十三条《办法》第十五条所称发票专用章是指用票单位和个人在其开具发票时加盖的有其名称、税务登记号、发票专用章字样的印章。

发票专用章式样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第十四条税务机关对领购发票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应当留存备查。

第十五条《办法》第十五条所称领购方式是指批量供应、交旧购新或者验旧购新等方式。

第十六条《办法》第十五条所称发票领购簿的内容应当包括用票单位和个人的名称、所属行业、购票方式、核准购票种类、开票限额、发票名称、领购日期、准购数量、起止号码、违章记录、领购人签字(盖章)、核发税务机关(章)等内容。

第十七条《办法》第十五条所称发票使用情况是指发票领用存情况及相关开票数据。

第十八条税务机关在发售发票时,应当按照核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工本管理费,并向购票单位和个人开具收据。发票工本费征缴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办法》第十六条所称书面证明是指有关业务合同、协议或者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资料。

第二十条税务机关应当与受托代开发票的单位签订协议,明确代开发票的种类、对象、内容和相关责任等内容。

第二十一条《办法》第十八条所称保证人,是指在中国境内具有担保能力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保证人同意为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的,应当填写担保书。担保书内容包括:担保对象、范围、期限和责任以及其他有关事项。

担保书须经购票人、保证人和税务机关签字盖章后方为有效。

第二十二条《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所称由保证人或者以保证金承担法律责任,是指由保证人缴纳罚款或者以保证金缴纳罚款。

第二十三条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的具体范围由省税务机关规定。

第四章发票的开具和保管。

第二十四条《办法》第十九条所称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是指下列情况:

(一)收购单位和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款项时;。

(二)国家税务总局认为其他需要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的。

第二十五条向消费者个人零售小额商品或者提供零星服务的,是否可免予逐笔开具发票,由省税务机关确定。

第二十六条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第二十七条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

第二十八条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第二十九条开具发票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第三十条《办法》第二十六条所称规定的使用区域是指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区域。

第三十一条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第五章发票的检查。

第三十二条《办法》第三十二条所称发票换票证仅限于在本县(市)范围内使用。需要调出外县(市)的发票查验时,应当提请该县(市)税务机关调取发票。

第三十三条用票单位和个人有权申请税务机关对发票的真伪进行鉴别。收到申请的税务机关应当受理并负责鉴别发票的真伪;鉴别有困难的,可以提请发票监制税务机关协助鉴别。

在伪造、变造现场以及买卖地、存放地查获的发票,由当地税务机关鉴别。

第六章罚则。

第三十四条税务机关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应当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面通知当事人;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案件,应当立案查处。

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政处罚,由县以上税务机关决定;罚款额在元以下的,可由税务所决定。

第三十五条《办法》第四十条所称的公告是指,税务机关应当在办税场所或者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上公告纳税人发票违法的情况。公告内容包括: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经营地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具体情况。

第三十六条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税务机关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办法》和本实施细则所称“以上”、“以下”均含本数。

第三十八条本实施细则自2月1日起施行。

增值税管理工作总结篇十五

2、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这种情况的增值税发票丢失怎么办。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后,可作为增值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3、一般纳税人丢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这种情况的增值税发票丢失怎么办。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4、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到主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5、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这种情况的增值税发票丢失怎么办。可以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用。

增值税管理工作总结篇十六

根据国家税务局政策法规要求和公司管理需要,为规范各业务部门和财务部相关人员在进出口和内销业务中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及公司销售货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操作程序,现制定管理办法以下:

1、销货给国内企业,凡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普通发票的,业务部门需要提供正式的购销合同,由财务部专门人员据实开票。防伪税控金税卡和专用发票由专人负责保管,开票后要逐一登记备查。开出的发票要在当月如实做销售入账,负责税务申报工作的人员,应核实当月的销售数据,据实申报纳税,要做到申报数据与销项税金的账面数据一致。每个月的申报资料要由财务专门人员装订成册,统一保管。

2、对外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当月发现差误的,在相关发票联齐全的情况下,当月可以直接作废,但相关发票联须收齐后交税务专人保管;跨月发现差误需要作废原有发票的,须凭购货企业提供的当地税务局出具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开红字发票并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进行核查,核查无误后,应及时将发票交财务核算人员签收,根据国家税务规定,发票开具后90天(自然日且自开票日期起计算,下同)内,必须交财务部并由财务部按税务局规定进行发票认证。财务核算员在收到发票后,应在核对票面信息无误后交相关人员进行发票认证,超过法定时效不能认证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4、出口业务,自海关报关之日起90天内,业务员必须提供与出口报关单信息一致的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须经过认证,发票人民币金额与报关单上外币金额的换汇成本要在税务部门的规定范围内,逾期不予办理退税;如果出现逾期未办理出口退税申报或不符合出口退税申报要求(包括有报关单无购货发票、有购货发票无报关单等情况)无法申报退税或出口报关单上的海关编码的法定退税率为零的情况,须按出口报关单的折算金额全额计提销项税,按章缴纳进、销项的差额税款。

5、非出口退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口业务中的海关进项增值税单及可以抵扣的运费发票,必须在发票开具之日起90天内提供财务部进行进项抵扣申报,逾期不能办理申报。造成逾期不能申报抵扣税款所形成的损失,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6、收购出口的货物,如出现购货发票开票90天内仍未安排出口。

或采取非以销定购经营模式出口的,鉴于出口退税货物的进项抵扣无需申报的现状,为应对可能发生的出口转内销情况,在购货发票开具90天的申报时效到期之前仍未落实安排出口,有关业务的核算人员应将相关购货的进项税金的账务由出口进项税转入内销进项税处理,并主动与税务专管人员联系,将有关购货的进项税按内销业务的规定进行抵扣申报。待业务确定后,符合出口退税要求的,则由财务核算员将相关货物进项税账务由内销进项转回出口进项税,同时办理出口退税申报。

7、如出现购货发票遗失的情况,有关人员应负责与购货企业联系落实由供货企业当地税务部门出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凭该证明及遗失发票留存联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入帐和办理退税;如果发票超过认证期限遗失,则凭借证明和发票复印件入帐,不能办理退税,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时,将该进项税金清算退回相关部门。

上述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并授权财务部进行有关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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