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实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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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实用12篇)
时间:2023-11-17 11:39:17     小编:雨中梧

方案是为了解决某个问题或达成某个目标而制定的一系列行动步骤。方案的制定应充分考虑不同利益相关方的需求和意见。方案是针对特定问题或目标而制定的一系列行动步骤和指导原则,我们应该考虑到各种可能的风险和挑战。在制定一个较为完美的方案时,我们首先需要明确目标和需求。通过学习和借鉴他人的成功经验,我们可以更好地制定和优化方案。我们需要写一份总结了吧。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供参考和借鉴,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农村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篇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20xx年全省森林防火工作精神和《宜春市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宜市森防指办字[20xx]2号)的要求,不断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确保今春防火期安全,现将我区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为认真贯彻落实20xx年省、市森林防火工作精神,全区对今春森林防火工作进行部署,层层签订了森林防火责任书,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每年10月份是全省森林防火宣传月,也是全国重要事件安排时期,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森林防火宣传月”宣传活动领导小组,由李民副局长任组长,工作人员由防火办、工作站、镇政府工作人员组成,制定了全区“森林防火宣传月”宣传活动方案,对整个活动的开展进行了安排部署。

2、结合党十九大以来的“怕、慢、假、庸、散”作风建设,区林业局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基层,了解森林防火工作情况,征求意见、加大宣传、总结经验。就森林防火工作中的资金投入、生产性用火的审批手续等问题,提出了具体的解决方案。

3、为更好的落实森林防火责任,我区与各镇、场、企事业单位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的基础上,要求报送各自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方案》,将森林防火责任制层层落实。

(二)、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森林防火工作的宣传。

1、在党工委、管委会的高度重视下,我区宣传中心为森林防火工作发表了一期新闻报道,还结合我区3月份的综治宣传月活动,参加了在玉盘广场森林防火集中宣传日活动,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2、利用乡镇垃圾清运车开展防火巡回宣传,通过播放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利用进村入户的机会,张贴森林防火宣传标识,发放各类森林防火宣传册,在日常的工作中随时随地宣传森林防火,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500余台次。还结合景区led屏,在相对应的时间点,有侧重点的宣传森林防火工作。

3、利用我区森林防火短信平台,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名义,在森林防火的重要节点,以短信的形式,将森林防火工作的政策、要求,及时的传达给乡镇、村的各级领导,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2000多人次,并将宣传的重点具体到全区所有的生产经营户和旅游经营单位。

(三)、强化制度队伍建设,充实防火物资,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1、根据《关于推进全省专业森林消防队正规化建设的意见》(赣林火发〔2017〕17号)有关要求,全区相关单位在维护好原有扑火器材的基础上,新添购置了一批森林防火器材。

2、组织专业队伍和基层有实战经验的护林员、村干部、进行了培训和演练,修订全区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大大加强了全区的森林火灾扑救能力。

3、积极推进专业队营房建设,现已进入规划公示阶段,为全区专业了队标准化建设迈了一大步。

(四)、强化火源管理,加大对擅自野外用火的查处力度。

1、严格生产性野外用火的审批程序,并在春节、清明期间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的审批,至今未发生因炼山等生产性野外用火而发生的森林火灾。

2、区森林公安分局坚决按照“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的十二字方针,加大违规野外用火的处罚力度,在管委会的高度重视下,我区20xx年春季森林防火专项宣传活动圆满完成,达到了良好的效果至今尚未发生一起森林火灾。

农村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篇二

为扎实做好基长镇森林防火工作,保护好全镇森林资源,实现生态保护与脱贫攻坚实现双赢的目标,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切实维护好全镇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黔南州森林防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州、县关于落实森林防火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及“生态脱贫一批”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执行国家、省、州森林防灭火工作目标,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扑救、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方针。进一步压实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加强火源管控,健全森林防灭火机制,提高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能力,坚决防范和遏制人为引发的森林火灾事故、人员伤亡事故和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森林防灭火救灾机制和管理机制,实现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全年禁火;建立规模适度、专兼结合的森林消防力量,不断改善防火基础设施条件,提高森林防灭火装备水平,有效提高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能力;加强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落实森林防灭火责任制,实现森林防灭火全覆盖;完善森林防灭火信息系统和应急指挥体系,实现无人员伤亡,无重大森林火灾发生,年度森林火灾受害率稳定逐年下降的年度目标。

镇全体专职护林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林业站,莫小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吴观松、白占东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全镇生态护林员培训及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协调、考核及相关资料的收集和信息报送工作。各村(居)尖刀排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结合实际制定森林防火预案,进一步稳定、充实、完善各村义务扑火队,保证森林防火工作常态化、科学化。

三、工作措施。

(一)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会。防火期到来前,镇、村(居)尖刀排召开全体生态护林员动员大会,部署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并根据森林防火预警及工作需要随时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会。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以上的护林员培训工作,培训内容为森林防火基本知识、林政知识、森林保险宣传、护林员管理办法、消防相关知识及实战演练等。

(二)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定责任状,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实行“尖刀排排长和镇挂村领导包村,尖刀排干部、镇干部和村支两委包片包组,组包户,生态护林员包山头、地块和重要路口”工作责任制,形成镇、村(居)尖刀排、组三级联防机制。根据现有尖刀排网格化管理有效划分,切实做到挂图包片,把山头地块的责任落实到人;做到层层抓包保,人人有责任,谁包保谁负责谁担责;做到责任写在文件上,压实到个人肩上,奖优罚劣,追责问责。

(三)加强火源管控。各村(居)尖刀排要根据村情、社情、林情的不同,严格执行《森林资源管护村规民约》,让群众参与到爱林护林当中,实现森林防灭火村民自治。实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林区及林区边缘100米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加大对重要时段、重点林区、重点部位的管控力度,进行重点防范,增设临时防火检查站,加大巡护密度,做到路口有人把、山头有人看、坟头有人守,做到万无一失。基长派出所要加大对野外违规用火及火灾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失火和防火毁林违法犯罪,坚决遏制森林火灾发生。

(四)加大奖罚力度。各村(居)尖刀排要加大野外违规用火的管控和处罚力度,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一是未按规定申请野外用火的,由各村(居)按照制定的村规民约进行处罚;二是因野外违规用火造成损失但不够成犯罪的,由县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按照《黔南州禁火令》进行处罚并按照火灾损失追究当事人的赔偿责任;三是建立森林防火奖惩机制,对举报违规野外用火或火灾肇事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因履行管护职责不力,野外用火未按规定申请、审批,野外违规用火频发或发生森林火灾的,对相关责任人实行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个人责任。

(五)发挥生态护林员作用。按照“镇建、村管、村聘、村用”的生态护林员管理机制,镇统筹、指导好各村(居)生态护林员选聘、管理和发挥作用,做到机制管人、效益激励人。各村(居)尖刀排负责辖区内生态护林员管理和考核,按照管护责任合同每月对护林员实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报镇人民政府,考核合格者发放当月工资,不合格者扣发当月工资,连续两个月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合同;统筹安排护林员对其管护责任区森林资源进行定期巡山护林、设立森林防火值守卡点,每年防火期前组织护林员对300亩以上集中连片的林区进行砍、割防火隔离带(森林边缘与农田、农地相交处),形成永久固定的防火隔离带。同时,镇人民政府根据上级护林员管理制度,加强考核问效,对不能履职、失职的要坚决清出护林员队伍。

(六)加强特殊区域群体管理。各村(居)尖刀排要加强对辖区内痴、聋、呆、哑、精神病及弱智者的摸底排查,逐一建立管理台账,并加强对指定监护人的提醒和监督,明确专人监督落实监护措施。同时学校校长、园长要加强对中小学生和幼儿的防火宣传教育,增强师生的防火意识,并通过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将《森林防火承诺书》传递给家长,让家长们做出承诺,倡导清明节文明祭祀,积极支持和参与森林防火,杜绝野外用火。

(七)强化扑救能力。森林火险期间,专职护林队伍要加强巡查巡护,制止违规违法用火及对生态护林员巡山护林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形成立体化、多层次的森林防灭火工作管理体系,确保森林火灾得到及时就近处置。各村(居)尖刀排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应急扑火队伍建设,根据生态护林员年龄、性别、身体状况等,按照10-15人规模建立应急扑火队伍,组建一支能跨区域作战的群众扑火队,经常性开展扑火技能及安全知识教育培训,确保人员安全。

(八)加强值班备勤,确保通信信息畅通。防火期期间,各村(居)尖刀排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发现火情立即报告,并迅速组织人员参加扑救,争取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对于迟报、瞒报而贻误战机造成重大损失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镇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以镇人民政府日常值班的领导、干部为当天森林防火值班人员,吴观松和白占东同志负责森林防火信息上报和处理。

(九)加强宣传教育。镇各部门,各村(居)尖刀排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镇各部门要利用场天、政府宣传车走村窜寨、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全面提高群众森林防火意识、责任安全意识。各村(居)尖刀排要在进入林区的交通要道、森林火灾易发区、多发区设立森林防火固定宣传牌或警示牌,刷写永久性宣传标语,组织网格员和村组干部进村入户宣传森林防火,并张贴、发放防火宣传资料;森林防火期各村(居)每天11:00—12:30、16:30—18:00,周末10:30—18:00循环播放森林防火音频。各学校要在学时内安排不少于2课时的时间,加强对学生森林防火教育。对违规野外用火案例要制作宣传资料,深入各村组、林区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十)强化火案查处、打击力度。镇案件查处工作组要积极配合县林业派出所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加大对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打击工作,各村(居)尖刀排要积极配合县、镇相关部门对森林火灾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按照“全查、快查、严办”的原则,无论是火警还是火灾,都依法迅速予以查处,该罚款的罚款,对构成刑事犯罪的坚决绳之以法。要通过查处,达到查处一件,震慑一方的目的,用以教育群众,达到以治促防的良好效果。

(十一)明确责任,严格纪律。严格实行尖刀排长和挂村领导负责制,各村(居)尖刀排长和挂村领导为各村(居)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责任人,负责统筹调度本村(居)森林防火的总体工作,对本村(居)森林防火工作全面负责;各村(居)副排长、支书、主任和镇包片干部为本村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指挥,亲自安排部署,定期开展森林防火督促检查,确保上级关于森林防火工作安排部署落实到位,发生森林火灾后及时深入现场组织指挥扑救。尖刀排包片干部和包片村常务干部为本村森林防火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协助第一责任人具体负本片区森林防火的全面工作,定期上山开展巡查检查,发生森林火灾后亲自到前线组织指挥扑救,做到森林防火工作与日常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真正建立起群众广泛参与、社会积极支持的良好局面。相关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自己的职责,做好各村(居)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重点防火期实行尖刀排长和挂村领导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做到不缺岗、不漏岗,24小时保持通迅畅通,一旦发生火警第一时间启动扑火预案。

四、严格兑现奖励和处罚措施。

一是对森林防火工作中及时报告、举报、扑救等行为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森林防火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擅自野外用火的人员,各村(居)尖刀排查处落实的,按处罚款90%用于奖给村(居)和举报人(尖刀排和镇领导干部除外)。

二是各村(居)尖刀排在该防火方案下发后至下一年度5月30日止未发生一起森林火灾和房屋火灾的,奖励该村(居)3000元。

三是该方案下发后镇内发生一起山火,处发生山火村(居)500元,处该区域内管护的生态护林员扣除当月20%工资;对一个村一天内发生3次以上火灾或全年累计发生6次森林火灾的,处发生山火村(居)1000元。发生森林火灾次数每增加一次罚款增加500元,并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是该方案下发后镇内发生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1公顷以上2公顷以下的,对各包片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批评教育,处该区域内管护的生态护林员扣除当月30%工资;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10公顷以下的,对包片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全镇通报,处该区域内管护的生态护林员扣除当月60%工资;并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相应等次的责任。

五是该方案下发后对造成火警或火灾过火面积超过10公顷的,处发生山火村(居)2000元,处该区域内管护的生态护林员扣除当月100%工资及视履职情况决定是否清出护林员队伍,并依法依纪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是发生森林火灾,尖刀排长和镇挂村领导要及时靠前组织指挥,尖刀排包片干部和镇包片干部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并参加扑救,村组干部要及时有效组织扑救。对未及时组织人员扑救,造成重大损失或给基长镇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该村(居)的尖刀排长和镇挂村领导,村全体常务干部和镇、尖刀排包片干部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七是全体干部必须服从有关领导和镇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调度,接到扑火电话后,必须及时赶到指定地点集合,无特殊原因,未及时参加者,或不服从调度的,将严肃按相关规定处理。

八是对违反森林防火管理法规,引发森林火灾造成重大损失的个人,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思想麻痹、工作不力以致发生重大、特大森林火灾或人员伤亡事故的,依法依纪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大执纪监督。

镇成立森林防火工作督查组,由镇党委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任组长,镇纪委书记和森林防火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相关人员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对基长镇全体森林防火责任人和生态护林员在各自责任区内巡查检查情况、发生森林火灾时应急调度执行情况等进行督查,确保纪律严明和奖惩措施兑现。

农村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篇三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结合森林火灾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全面深化森林火险隐患排查整治,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全力做好灭火应急救援准备,确保“清明节”期间全镇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营造良好安全的社会环境。

即日起至4月7日。

清明节将至,我镇各地素有清明扫墓习俗,以烧纸钱、燃香烛、放爆竹等祭祀方式,扫墓时间主要集中在清明节前后几天,且上山人员多,由于部分人不注意防范,极易引起森林火灾。各村和有关部门要吸取去年“清明节”期间因扫墓引发森林火灾的教训,采取非常手段和非常措施,突出“预防为主、积极扑灭”的方针,做好以下各项工作,确保清明节期间全市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

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照《普宁市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认真落实好管理责任、预防责任、扑救责任和部门责任,坚决遏制森林火灾发生。镇包村同志要集中精力把节日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抓紧、抓实,确保全镇森林防火安全。各村要结合实际,研究制订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层层动员部署,推动工作落实。

(二)坚决管住管好野外火源。

1、镇包村同志要深入各村,组织“两委”干部进山入林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2、各村要严格落实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森林特别防火期禁止野外用火的通告》的有关规定,严查违规野外用火。

3、各村要落实专职护林员和村干部加强对坟墓周边、农村野外烧香拜佛的地方等关键部位的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和消除森林火险隐患。

4、各村要加强对进山人员的防火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在主要路口设卡,劝导、收缴火种,杜绝火种火源进山入林。

1、各村要充分利用宣传媒介,广泛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森林特别防火期禁止野外用火的通告》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普及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安全知识,提高广大群众森林防火意识。

2、加大投入,继续完善森林防火宣传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新建一批永久性森林消防宣传警示牌,并对现有森林防火宣传牌进行及时刷新;各村要在主要进山路口布设森林消防宣传标语和横幅,森林防火宣传车要开进xx巡回广播,提醒警示进山人员注意防火。

3、镇民政和宣传部门要教育和引导群众改变传统陋俗,推广鲜花祭祀、无烟祭祀、网上祭祀等文明祭祀方式,减少因扫墓引发的森林火灾。

4、全体公职人员要做文明祭祀的倡导者,带好头、树好样,移风易俗、文明祭祀,教育好自己的家人亲属,引导以网络祭扫、鲜花祭扫、植树缅怀等祭扫方式,寄托对先人的思念。

(四)认真抓好应急值守工作。

各村要研究制订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处置专项应急预案,全力做好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信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准备工作。全体森林扑火队伍要靠前驻防,严阵以待,并备足扑火物资、器械,确保一旦发生山火,能立即出动,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发生山火时,镇林业部门人员要第一时间赶赴火场,精心组织、科学扑救,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尽快将山火扑灭。镇包村同志也要第一时间到位,协助组织好扑火工作,并全力提供后勤保障。一旦发生山火,各村书记、主任必须立即前往现场组织处置火情;对发现有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处置不及时造成山火蔓延情况的,将严肃按照《普宁市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镇林业站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密监测火情,畅通火情信息传递渠道。“清明节”期间,全镇不放假,镇村干部没有特殊情况不得外出,保持通讯畅通,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全镇实行森林火情“零报告”制度,各村每天下午4时30分前必须向镇党政办报告情况。

(一)宣传动员阶段(即日起至xx年3月25日)。制订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组织召开会议,部署工作任务,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全面启动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xx年3月25日至3月31日)。对照任务要求,落实各级各单位的森林防火责任,组织专职护林员等开展巡山护林和森林火险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三)重点防范阶段(xx年4月1日至4月7日)。加强值班工作,专职护林员开展全天候巡山护林,森林扑火队员全部靠前驻防,重点落实镇、村干部在主要进山路口设卡检查,收缴香烛纸钱、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杜绝火源火种进山入林。镇政府将派出工作组加强督促检查。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春季特别是清明节期间历来是森林火灾高发、易发时段,加之天气转晴、气温回升,森林火险等级升高,容易引发大的森林火灾事故。各村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各项森林防火措施落到实处。镇政府专门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的清明期间加强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各村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进一步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统筹协调和调度指挥。

(二)强化督导,夯实责任。镇政府将成立专项督查组,及时组织开展森林防火检查督导工作,推动森林防火责任制、森林火险隐患排查、加强巡山护林等森林防火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消除山火隐患。同时,将严格落实森林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工作,对火灾防控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成效不明显,导致发生森林火灾多发、频发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农村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篇四

最近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就四川、发生的森林火灾做出明确指示;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向湖南、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等地发出了高森林火险橙色警报,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先后下发了5个文件,全市经济形势分析会上市委、政府主要领导强调要进一步明确县乡工作责任、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为此,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决定召开这次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刚才双峰、新化、冷水江作了发言,介绍了他们的经验做法,洵胜同志通报了1-8月份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情况,都讲得很好。现就如何作好我市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是要充分认识今年秋冬季我市森林防火工作的严峻形势。我市今年秋冬季持续高温、干旱,防火期提前到来,农民返乡、生产用火形势严峻,“中秋”、“十一”连续假期,进山休闲旅游的人员增加,火源管控难度加大;特别是去冬长期冰灾,地表可燃物丰厚,一旦失火难以控制,因此我市今年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不容乐观。

二是要十分明确我市森林防火工作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以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为根本,以落实各级森林防火工作责任为保障,以建设和完善森林防火设施为抓手,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确保12小时火灾扑灭率达到100%,确保森林火灾次数控制在每10万公顷30次以内,确保森林受害面积1‰以内,坚决杜绝人员伤亡。

三是要切实加强森林防火责任体系建设,确保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落实到位。要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或火源管控责任书,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助抓、职能部门全力抓”的责任体系建设要求,进一步强化森林防火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完善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山头地块的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将任务逐级分解、层层落实,切实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

一是各县市区要认真组织搞好9月份的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要采取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把活动的开展落到实处,切实把森林防火的法律、政策与工作要求宣传好,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以普遍提高广大公民的防火意识,形成“失火要赔偿、失火要坐牢”的高压态势。

二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野外用火管理制度。“森林防火期间、未经批准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要严格规范野外用火行为,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火灾隐患。严控非生产性用火,采取有力措施,切实管住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烧田坎、林内野炊、吸烟等非生产性用火行为。一经发现违规用火,要从速处理,从严处罚。对炼山整地等生产性用火,必须做到“四严”,即申报审批要严、科学指导要严(风大高温物燥的高火险天气不批炼山,谁批追究谁的责任)、现场监管要严(要有相应人员把守)、责任追究要严。

三是各县市区要全面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尤其对重点林区、森林公园和火灾多发区乡镇要派专人进行巡查,做到万无一失。

一是各县市区要加大投入力度,加快森林防火指挥系统硬件与软件建设,加快生物防火林带、防火道、了望台、防火检查站、宣传标牌等森林防火设施建设。

二是切实准备扑火物资,做好防火器械的维修检查和准备工作,扑火器械不足的要及时补充。

三是每个县市区要做到在同一时期能扑救2-3起火灾的队伍,要对各类专业或半专业扑火应急队伍要加强技术培训和体能训练,以提高队伍科学扑救水平,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四是要尽快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扑火联动响应机制,把火灾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最大限度地保护好我市的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加大打击力度。全市森林公安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能,继续发扬不怕累,不怕苦,连续作战的作风,切实加大对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做到见火就查、违章就罚、犯罪就抓,发生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打击失火毁林犯罪。

二是要加大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力度。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相关责任领导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扑救,以最少的扑救代借减少森林资源损失,确保森林火灾发生区域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责任不强,工作不实,脱岗、漏岗和发生重大情况延报、误报、瞒报的,贻误扑火战机、酿成重大森林资源损失和国家人民生命财产及人员伤亡的,要依纪依法严历追究行政纪律和法律责任。

一是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各自的森林防火工作职责,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二是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调度值班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火灾归口报告和灾情报道的有关规定,随时掌握本地区林火动态,确保森林火情动态、扑救情况和领导指示等重要信息的及时上传下达。相关领导对森林防火值班要勤检查、多过问。

最后,利用这次全市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就林业当前的几项主要工作再强调一下。

一是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作。至8月底,xx年1216户已完成550户,未开工943户。这是一项全省为民办实事工程,责任重大,形势逼人,任务艰巨。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将危旧房改造的任务、目标、责任细化分解,落实到每一个责任人、每一个具体环节,建立倒排机制,倒排工期、倒排任务,千方百计抢抓工程进度,确保质量,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二是要扎实抓好秋冬季造林和油茶产业的发展。今冬明春面上造林确保12万亩,其中油茶新造3万亩,低产林改造1.8万亩。各地要积极行动起来,早规划、早安排,全面掀起秋冬季造林整地高潮。

三是要全面完成集体林权改革的各项配套改革任务,确保年底前将“两站”人员编制核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商品材采伐指标“入村到户”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年底前完成林权权属数据库建设、争创全省林权数据库建设示范市工作落实到位。要积极推进林权流转、抵押贷款、森林保险等各项配套改革工作。

同志们,森林防火工作事关娄底社会稳定,事关全市生态安全,各级政府及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要进一步强化森林防火的工作责任,研究和落实森林防火的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实,确保全市今年秋冬季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切实完成全年森林防火工作目标和任务。

农村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篇五

x镇林地面积69627亩,占土地面积131949亩的41.7,有林地面积54989亩,占林地面积的80。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扑救难度大的灾害性事故,对森林资源安全、林区社会稳定和生态环境建设都有重大影响。为使森林防火的工作落到实处,尽最大努力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并及时有效地处理森林火灾事故,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预防为主、积极消灭。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组织、专业队伍、设施建设、物资准备,制定预防措施和扑火预备方案,确保森林火灾及早发现,及时消灭。

2、森林防火实行责会制。包站领导、站长、包村干部、村(居)支部书记、主任、护林员是各站、各村森林防火责任人,村支部书记、主任是第一责任人、林业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和相应的业务保障,各部门应在镇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参与扑救、预防工作,统一指挥、责任明确。

3、“专群结合”,群策群力,群防群治。各部门之间、干群之间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贯彻执行森林火灾扑救的“打早、打小、打了”原则。

1、加强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各站、各村和护林员应当经常开展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要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到各自然村挨家挨户反复宣传,不留死角,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同时,完善乡规民约,强化法制建设,形成“护林防火、人人有责”的社会风尚。

2、强化野外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野外用火制度,野外用火实行审批制度。各站、村要组织干部、护林员进行巡山,对野外非法用火依法给予严厉处理,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戒严区和森林防火戒严期的相关规定。各村、镇林场要对林区划分防火区、修建防火路,对林区进行巡查,有森林火灾隐患的要登记造册,并及时整治。在森林火险等级较高时期,要增加巡山次数,在森林防火的危险地段、旅游景区、林区路上要派人严看严守,同时认真做好儿童和疯、痴、傻等病残人员的监护工作,切实控制野外火源,杜绝森林火灾的隐患。

3、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各村、各部门及包站、干部要及时反馈群众野外用火情况。对火警、火灾要及时准确上报火情动态。

4、森林防火实行责任制,镇党委、政府与各村签订责任状,并检查责任状的落实情况。

5、完善森林防火组织机构,加强火队伍和设施建设,镇成立巡火队,于火险期对各村野外用火进行查禁,督促各村做好森林防火各项预防工作,林业部门要加强对林火扑灭的培训,确保扑火人员的人身安全。

(一)森林火情的处置。

1、凡发生森林火情、森林火灾,各站、村一方面要及时报告,一方面要立即组织干部群众扑救,镇村领导必须现场指挥或参加指挥扑救,镇应急灭火队应立即赶到现场扑救。

2、防火办、党政办接到火警、火灾报告后,立即向镇主要领导和森林防火指挥部正、副指挥及包站领导报告。

3、镇政府、防火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组织干群扑救,同时做好上报工作,需要时成立扑救火灾前线指挥部,负责现场指挥。

4、重大火灾,火场跨乡、镇行政界限,火场距国有林场、重点镇办林场二公里以内,明火燃烧5小时以上尚未扑灭,受害面积超过500亩,或造成人员伤亡等的森林火场,请求县政府帮助协调处理扑救,并在县森防指领导指挥下迅速扑灭。

5、要认真做好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的森林防火值班制,并有领导带班,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6、森林火灾扑灭后,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立即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赴现场调查事故原因,并写出书面调查处理报告,并向镇政府报告,重大森林火灾扑灭后,要协助县森防指调查处理。

(二)扑火力量和后勤保障。

1、本着专群结合的原则,梯次做好准备。镇政府和镇直单位工作人员由镇政府和有关单位负责调动;村干部和村民由村党支部、村委会负责调动;护林员由林业站负责调动;民兵预备役由镇人武部负责调动;公安干部、边防武警战士由公安派出所、边防工作站负责调动,接到扑火命令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迅速赶到指定地点,投入扑救。同时扑火时要注意自身安全,不得动员残疾人员、妇女、儿童、老人参加森林火灾的扑救。

2、赶火场指挥扑救人员,需配带必要的指挥通讯设备,保证随时联络,镇政府电话传真机全天候开机,保证随时与县防火办和火场前线指挥保持联系。

农村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篇六

各村委会、镇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20xx年1月25日西昌市春季森林防灭火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xx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做好20xx年元xx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确保xx全镇林区安全、稳定,特制定本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春节期间外出人员返乡过节,进山游玩踏青人员增多,农田冬种开始,以及民间大量燃放烟花爆竹,火灾隐患突出,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各村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警惕,对春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专题部署,抓好各项防扑火工作;严格落实挂钩领导责任,各挂村领导和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对所在村负责,对因失职、渎职或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引发森林火灾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要求,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充分利用春节期间外出人员大量返乡过年的有利时机,通过标语、广播、微信、鸣锣告示等方式广泛深入辖区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野外火源管理规定、安全扑火和紧急避险常识;要在上山入林等重要路口设立醒目的严禁用火告示,提高林区群众防火意识。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针对节日期间入山旅游人员增加、非生产性野外火源增多的情况,组织挂村干部、村干部、护林员等加强巡山巡逻,及时发现并制止野外违章用火;春节期间有燃放烟花爆竹、祭祖扫墓习俗的地点,要提前部署,采取超常规措施严格管控野外用火;对智障人员、学生等重点人群要加强监管,落实监护人责任。要组织开展重点区域的.森林防火专项督查,彻底排除火灾隐患。

按森林火灾处置预案要求,做好扑救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扑火的组织责任、火场指挥、消防队伍、扑火机具、后勤保障等各环节全面落实到位。在春节期间,xx镇专业消防队伍取消节假日、严阵以待(在林业站待命)、进入临战状态,一旦发现火情,要迅速出动,重兵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在扑救森林火灾时,镇村主要负责人应靠前指挥,科学组织,严防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春节期间,xx镇主要领导将进行带班督查(附值班表),各村各单位必须强化值班值守,带班领导必须在岗在位。值班人员要加强调度,及时全面地掌握本辖区森林火情动态。春节期间严格执行森林火灾零报告制度,各村各单位于每天下午5点前向党政办报告(xx)。

农村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篇七

为切实加强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严防重点时段发生森林火灾,确保森林资源安全,按市森防指{2020}第9号文件《市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检查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决定开展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行动方案,特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4月3日中午12时至4日晚18时止为全乡统一行动时间,各村可以根据本村实际情况,相应调整行动时间。

1、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检查行动由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指挥。

2、各包村干部对所包保的村屯协助村干部对森林防火区域组织相关人员做好监督、检查、指导工作。

3、各村委会及包村干部要按照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结合本村实际情况,组织做好辖区森林防火各项具体工作。

1、加强宣传教育,增强防火意识。各村要充分利用大喇叭大力宣传森林防火等法律法规,教育广大村民破除迷信,移风易俗,充分认清上坟烧纸严重性和危害性,以送鲜花、植树、网络祭祀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扫。

2、加强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清明节期间,各村和林业站要针对实际情况,加强野外火源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立即组织整改。对重点部位和墓地要专门布防、对外来入村祭祀人员一律劝返、重点防范。要加强火情监测,发现野外用火及上坟烧纸者立即制止并及时上报乡森林防火指挥部。

3、加强值班制度,确保信息通畅。各村及相关单位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在第一时间掌握防火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和火情动态,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农村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篇八

为切实做好我乡森林防火工作,全面提升人民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我乡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总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惯彻《森林防火条例》,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深入细致的宣传,严格管火,规范用火,突出对引发森林火灾的责任追究和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失职、渎职的处罚,积极消除火灾隐患,有效减少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努力维护生态平衡。构建社会和谐。

二、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成立后勤保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后勤保障小组负责火灾扑救物资的准备、车辆的协调,发生森林火灾时专业扑火人员的调动,并负责上下联系工作。

四、职责分工。

文化服务中心:负责利用广播对森林防火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按规定发布森林火灾有关信息。对森林防火工作做得比较好的村组进行典型宣传。

派出所:负责组织派出所干警参与扑救森林火灾,并组织对森林火灾案件进行侦破和查处,切实维护火灾发生地现场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

安监站:参与森林防火火工作的宣传,参与森林火灾的调查取证工作。

林业站:负责掌握火灾现场情况,向上级反馈现场情况,事后行调查取证工作。

畜牧站:负责已办理草原证的草场上的火灾。

卫生院:负责制定医护队伍组织、医疗卫生设备和有关物资储备、调集方案,及时组织医护人员赶赴火场抢救火灾中的伤病员,并做好灾区中的防疫工作。

乡直其他各部门:根据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积极支持配合做好森林火灾的应急扑救工作。

五、实行包保负责制。

以乡为基础,以村为根本,以农户为关键,实行乡包村、村包组、组包户、户包林的包保责任制。包保以组为单位,包村民组内所有山头地块,如因包保人员变动,后接任人员仍对该组所有山头地块进行包保。包保人员对所包村、组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普及森林防火知识,对所包区域进行经常性巡查,建立严格的野外火源管理制度,从严管理林区野外用火,包保人员如下:

六、组建专业扑火队。

队长:

副队长:

成员:

由乡统一服装,统一配置装备,各村组建义务扑火队100人.

农村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篇九

为切实做好我项目部防火期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有效遏制森林、草原火灾高发势头,全面实现由森林、草原部门主抓、项目部、施工队参与的小防火向政府主导、各部门、社会各方面力量齐抓共管的大防火转变,由季节性防火向常年防火转变,由一般性号召向叫板较真转变。根据国家、省、市、旗、县有关规定,结合我项目部实际,特制定2014年至2015年森林、草原草原防火工作实施方案。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国家、省、市、旗、县关于森林、草原草原防火工作的要求,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加强森林、草原防火组织指挥、预测预报和林火扑救“三个体系”建设,落实森林、草原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火预防和扑救体系,全面提升森林、草原火灾科学防控水平,严防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发生,努力实现“四个确保”,即:确保集中连片林区、旅游景区不发生森林、草原火灾;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确保森林、草原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下,为建设绿色施工、平安回家、和谐共处做出新的贡献。

(一)突出重点部位。在做好全项目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的同时,对全项目的林区、旅游景区和集中连片的林区等森林、草原防火的重点部位,严防死守,确保不出问题。

(二)把握重点时期。冬季施工期间是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重点时期。

(三)抓住重点环节。防火的宣传教育,野外火源的依法管理,林火的科学扑救是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重点环节,要严密组织,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四)管好重点人群。对施工现场重点人群,要加强宣传,落实监管措施,负责到人。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2)充分利用旗、县防火办发放的防火宣传图册进入各村、集市、学校反复播放。

(3)施工现场设置防火标牌、及标语,及时提醒施工人员。

2、严格火源管理,突出重点环节监控。

1在11月上旬全项目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专项活动,以施工班组为单位,全面排查林地内与林地毗邻(50米以内)的坟地、农田,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放地点等基本情况。

3、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有效防火工作机制。

(2)实行防火工作捆绑考核制,即施工班长与队成员防火工作同考核、同奖惩;

从实际需要出发,进一步修订完善森林、草原扑火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确保火灾发生后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各施工班组都要组织森林、草原扑火实战演练,使有关领导、部门和人员熟悉预案内容,熟练工种程序,熟记自身职责,确保出现火情能有序开展工作。

(2)进一步推动全项目半专业扑火队的建设。

(3)全项目防火办要确保扑救火灾的装备物资充足和扑火队员状态良好,始终处于临战状态。各施工班组要按要求配齐扑火工具。

(6)全项目林业站和林业中队负责火场的调查和对肇事者的处理。

按照《河北省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规定。全项目防火办、林业中队和各成员单位要加大防火工作的监督力度和巡查密度,切实加大对森林、草原草原防火工作的责任追究力度。特别是对玩忽职守、失职失察、部署检查不力、防火值班不到位、工作责任不落实、防控措施不得力、存在火灾隐患不整改和发生火警火灾查处不及时、不主动的村,从速从快,严肃处理并通报全全项目。全项目防火办在督促各村落实防火责任的同时,重点是检查和管好村护林员,要坚持每天巡视检查,做到每天见一面一嘱咐,不论是旗、旗、县全项目的巡检,还是村组护林员管护,必须要有记录和检查签字,护林员外出必须向全项目防火办主管人员请假,并有人替岗,凡发现护林员一次不在岗的,扣发工资50元,三次不在岗的予以辞退,管护区内火情别人发现报告的或隐瞒不报发生火灾的,都要区分情况给予相应处罚,直至辞退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3)按照全项目年度考核办法,对各村实行防火工作考核“下降一个档次”。

(4)在每个防火重点时期,全项目防火办要深入村集中开展督导检查活动,对防火值班不到位、包保制度不落实、防控措施不得力、存在隐患不排查而发生火警火灾的村,进行严肃处理并通报全全项目。督导检查结果列入村年终防火目标考核,严格兑现奖惩。

在进入防火期后,特别是春节、清明节、五一、十一等关键时期,及时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全项目森林、草原草原防火指挥部组织防火办和全项目森林、草原草原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加强对森林、草原草原防火工作的检查督导,适时组织明察暗访,做到防火期不结束,检查工作不停止。通过联查、互查、对查等方式查隐患、堵漏洞,确保不留死角,把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中。

各村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防火信息传递畅通。全项目防火办要加强对全全项目值班情况的调整检查,防止空岗、脱岗。要严格执行火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现火情,必须及时、准确上报全项目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电话xxxxxxx)。全项目防火办值班人员接到火情报告后,要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对火情及时果断处置。因迟报、瞒报而贻误战机造成损失的,将严肃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各村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森林、草原草原防火工作的严峻形势,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把森林、草原防火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头等大事摆上议事日程,做到思想不麻痹,工作不松懈。全项目防火办要加强对全全项目森林、草原草原防火工作纳入各村年度综合考核,与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挂钩,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辖区内发生一次以上森林、草原火灾或三次以上森林、草原火警的,或出现瞒报、漏报、迟报森林、草原火警、火灾事故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村要于x月x日前,将今年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实施方案、预防和扑救预案及村防火组织名单报全项目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备查。

农村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篇十

各村(社区)要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工作村干部负责制,对火灾隐患引起高度警惕,加强值班,并要求每位村干部具体落实到山坞,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镇班子领导和中青年干部实行挂村负责制,在森林防火期间,要蹲点到村,深入各自的防火责任区,检查督促林区的森林防火工作,及时消除各类火险隐患。对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或防火责任不落实,发生森林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加强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

森林防火工作涉及千家万户,要把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特别要加强对外来游客、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要全面利用黑板报、防火警示牌等宣传工具,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宣传文明扫墓、文明旅游,严禁野外用火、焚纸烧香、乱丢烟头,宣传防火条例,不断增强全民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形成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另外对宣传标语刷漆见新。

3、要加强对护林员的管理。

各村(社区)要杜绝护林员因上山采茶而脱岗、漏岗,督促每一位护林员上岗到位。另外,根据自身需要,在重要山坞、路口增加临时护林员,加强防火力量。

4、积极落实各项预防措施。

镇消防队、城管、民兵应急分队等专业扑救队伍,要保持高度戒备,严阵以待,随时做好出击准备。农林服务中心要确保防火物资和灭火器材设备总量,各专业扑救队伍对现有灭火器材进行调试,确保灭火器拉得出、打得响,各村防火扑救队伍随时待命,确保防火物资在需要时的运送和有效的扑救。

5、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加强自查,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死角的可燃物进行再次突击清理,确保去冬今春森林防火工作的顺利完成。

农村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篇十一

为严防清明节期间发生森林火灾,确保实现“平安清明”,特制定20__年清明节期间(4月2日—4月8日,下同)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一、宣传教育。

1、镇、村层层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在责任区内进行巡回宣传。

2、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区纪委、区监察局《关于禁止党员干部职工森林防火期内在林区上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黄护字〔20__〕36号),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更新观念,移风易俗,大力倡导用献鲜花、花圈、花篮、植树等文明安全方式祭奠故人。

3、向广大手机用户发布森林防火短信。

4、全镇中小学校组织开展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安全知识教育活动。

5、各村委会要向农户发放文明祭祀倡议书,并逐户送达签收。

6、各村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每个村民组至少张贴3条森林防火标语。

7、镇直有关单位及各村委会要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森林防火宣传标语、口号。

二、火源监管。

8、清明节期间,严禁一切生产性和非生产性野外用火,禁止携带香烛、纸钱、烟花爆竹等易燃物品及火种进入森林防火区。

9、各村森林防火责任单位要组织一切力量,开展不间断地防火巡护。要特别注意做好对散落在林内、林地边缘的零星坟头、以及中午前后(11:00—15:00)和傍晚(16:30—18:00)等野外火源的监管。

10、强化对森林防火“重点人群”的管理,重点突出对上坟祭祀的老年人和妇女的监控,同时要加强对老年勤劳作业人员野外作业行为的管理,还要加强对弱智及精神病人的管控。

11、各村要督促生态护林员到岗到位巡查,采取现场督查和抽查等方式,强化监管,确保不出现脱岗、断岗行为。同时要督促辖区内的非公有制林场增派临时护林人员,加大巡山护林力度,确保非公有制林场森林资源安全。

12、各村及非公有制林场等森林防火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排查森林火灾隐患,全面掌握散落在林区和林地边缘的坟头,以及有可能单独上坟祭祀的老年人和妇女的分布情况。

13、镇直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履行帮扶单位职责,安排干部职工深入帮扶村的山头地块,协助做好严防死守工作,继续发挥小小笔本实名制登记制度。

14、全镇专职护林员要坚持全天候巡山护林,统一着迷彩服、佩戴防火袖标,gps定位设备要保持良好上线状态,确保上线率100%,车载喇叭保持流动防火宣传。

三、值班调度。

15、镇、村以及非公有制林场要增加值班力量,主要领导亲自带班,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镇、村、组三级森林防火信息的畅通。

16、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日报告和森林火情第一时间报告制度。一旦发生森林火情,必须在第一次知道火情15分钟内报告镇防火办,不得越级上报、瞒报。

四、督促检查。

17、镇防火办成立若干个防火工作巡查组,对全镇四个村及非公有制林场等森林防火责任单位进行巡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置。

18、镇防火办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分工,认真履行森林防火职责。

19、镇防火督查组要加大对各村以及非公有制林场森林防火值班情况督查力度,防止脱岗、漏岗情况发生。

五、队伍应急。

20、镇、村扑火应急小分队要处于临战状态,准备好风力灭火机等扑火机具和通讯设备,落实运输车辆,一旦出现火情,快速反应,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六、火情处理。

21、发现违规用火的,有关单位或组织要及时进行严肃处理。

22、如发生森林火灾,必须立即启动镇、村森林火灾扑救预案,组织扑救。

23、对发生的森林火灾,镇森林公安机关要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24、镇防火办要对森林火灾肇事者给予通报,必要时予以曝光。

农村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篇十二

为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支持森林防火工作的良好氛围,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确保20xx年森林防火工作取得全面胜利,特制定本宣传方案。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好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重点,改进方法,创新载体,不断推进全县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局面。

1、贯彻执行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的精神、《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方针、政策、法规。

2、《关岭自治县划定森林防火区、防火期公告》、《关岭自治县森林防火告知书》、《关岭自治县森林防火宣传手册》等。

3、宣传野外用火“十不准”、“六不烧”等防火常识,使群众了解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实行安全用火,科学防火。

4、倡导全民积极参与森林防火,提高全社会的森林防火意识。

5、宣传依法治火和违章用火酿成火灾件案被处罚的典型案例。

(一)重点时段。

1、入冬季节(12月)为森林防火紧要期宣传发动培训阶段。

二是森林林防火人员的培训,使每个岗位人员都能掌握森林防火政策和一定的技能;

三是制作布设新的森林防火宣传碑(牌),并对原有的宣传设施进行维护、刷新;四是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确保宣传内容、宣传效果。使宣传教育“进学校、进林区、进厂矿、进村寨、进农户”,提高大干部群众参与森林防火的责任意识。

2、春节前后(1-2月)为森林防火重点时期宣传防范教育阶段。

二是充分发挥社会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扩大和提高森林防火社会影响面;

三是开展重点督查,整改隐患,加强春节前后野外火源管理,落实各级、各类岗位人员的责任。

3、清明节前后(3-5月)为森林防火关键期警示宣传教育阶段。是传统上山祭祀、农事生产用火高发期。

一是要加强对入山人员安全用火和森林防火重要性的宣传教育;

二是抓好高森林火险时段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

三是大力宣传森林防火的.安全常识、扑救知识;四是加强警示教育,利用火灾肇事者的处罚规定及典型火案的查处情况进行警示教育。

(二)高温、干旱期。

夏秋防火(6-11月)为森林防火特殊期预防教育阶段。高温、干旱期重点时段采取特殊措施加强安全用火、安全扑火的宣传。

1、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防火宣传工作力度,大造声势,创新形式。既要有铺天盖地、倾盆大雨的强大声势,又要有接连不断、持之以恒的工作劲头。要始终保持舆论宣传的高压态势,真正使森林防火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入脑入心,切实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努力达到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的明显效果,在全镇掀起防火宣传教育的.新高潮。

2、采取多种有效形式。运用广播、短信、网络、标语等多种方式和手段,采取固定宣传与车辆流动宣传相呼应,标语广泛宣传与实地入户宣传相结合,新闻宣传与文艺宣传相烘托的方式,全方位、多层面、多角度地进行宣传,在全镇上下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要强化对外来人员的防火宣传。使进入林区的外来人员都能够真正了解和掌握林区的防火规章制度,关键是把好公路这个入口关,宾馆、旅店两个落脚点,商场、景点两个活动区。今年的森林防火工作,我们要举全镇之力,全力以赴抓防火,杜绝宣传的死角死面,真正达到宣传百分之百覆盖。

3、逐级落实防火宣传责任。今年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要采取村包户;社区包居民;学校包学生的做法,层层签订责任状,逐级落实防火责任。让每个人都能遵守相关要求,确保防火宣传百分之百落实。

4、重点抓好森林防火宣传碑(牌)及标语的设置工作。主要落实用语文明、形成具有本地特色的宣传模式,使宣传教育向规范化、标准化发展。林区要设牌明显,并及时修换保持美观常新。

各村要在在办公楼前,在主要村落、主要路口、重点地段设立警示牌、张贴防火标语和火灾报警电话,要建立和完善宣传员队伍,各驻村干部、村民委员会主任、护林员作为义务宣传员;各森林经营单位,在重点部位书写醒目的防火标语。

5、培育广大干部爱岗敬业意识,规范和引导群众参与森林防火工作。

1、各种森林防火宣传物、警示物要体现新颖、用语文明规范、规划布设,设牌明显,并及时维修、刷新更换,保持美观常新。

3、林区群众对森林防火基本规定、常识及火情报警电话三项内容的知晓面要达到100%。

4、各村、各森林经营单位要在林区公路、林道两侧布设森林火情报警电话固定公示牌。

1、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宣传工作,要成立防火宣传组织机构,一把手负总责,层层落实责任,分工负责。要建立防火宣传责任追究制度,对出现漏洞的单位,要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2、各村、各森林经营单位要加大对各类森林防火人员的培训力度,使每个岗位人员都能掌握相应的森林防火政策法规和岗位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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