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是在解决问题或实现目标时制定的一套计划或策略,它可以帮助我们有条不紊地进行工作。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包括时间、人力、资金等资源。不同行业和领域的方案范例,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方案制定的原理和方法。
景区春节安全工作方案篇一
“元旦、春节”节日即将到来,为坚决遏制和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节日期间朱村街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让全街人民过上安乐、祥和的节日,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开展“元旦、春节”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通过在全街范围全面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彻底排查本地区、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安全责任,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严防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确保全街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
街道成立“元旦、春节”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罗成彬同志担任组长,罗新锋同志担任常务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成员由街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组成,负责统筹组织全街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办,办公室主任由罗新锋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黄广志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等工作,并及时向街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向区安委办报送有关材料。
第一组:文化教育场所安全检查组。
带队领导:朱旭明,组长:左新强,组员:城管中队1人、派出所2人、计生办1人、教学指导中心1人、朱村中学1人、卫生院1人、安监办1人(文教办牵头,其他有关部门配合)。
检查内容:各大、中、小学、幼儿园、网吧、娱乐场所。重点检查校园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校园治安、集体活动安全及防御自然灾害等方面内容;检查网吧、娱乐场所的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场所内应急照明灯、安全出口标识设置的位置、数量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灭火器材在配置的有效期限、型号、数量、摆放的位置等方面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火灾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是否存在故障或损坏;电气线路辅设和电气设备的安全是否符合安全技术标准;是否有安全员及值班日志、救援预案和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等。
第二组:出租屋管理安全检查组。
带队领导:陈寿铭,组长:陈伟,组员:计生办1人、工商所1人、派出所1人、安监办1人(出租屋管理中心牵头,其他有关部门配合)。
检查内容:排查整治“二合一”、“三合一”、“三小”场所等消防安全隐患突出的出租屋;排查整治消防通道不通畅、不按要求配置灭火器、应急灯和疏散指示标志的出租屋;排查整治房间内设置住人阁楼和三层以上床位的出租屋;清除出租屋内易燃易爆物品;清理出租屋内乱拉乱接的电线和电器设备;排查整治存在“住改仓(商)”问题的出租屋等。
第三组:政府公共设施安全检查组。
带队领导:胡小松,组长:马云飞,组员:党政办1人、安监办1人、派出所1人、规划建设办1人、文教卫体办1人(党政办牵头,其他有关部门配合)。
检查内容:检查整治朱村街各办公大楼安全情况。
第四组:企业安全检查组。
带队领导:罗新锋,组长:黄广志,组员:环保所1人、经济办1人、城管中队1人、交警四中队1人、劳动所1人、派出所2人、供电所1人、工商所1人(安监办牵头,其他有关部门配合)。
检查内容:街辖区内的生产经营企业、加油站、烟花爆竹的经营单位。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情况及企业安全生产投入情况;检查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检查企业安全管理情况,特别是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点环节、部门、重大危险源辨识、建档、监测预警等情况,以及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落实情况;检查企业应急管理情况,特别是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以及事故报告情况;整治作业场所违反《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存在除尘系统未采用泄爆措施、粉尘清理不及时等问题;整治不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消防通道堵塞等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打击危险化学品企业违规进行倒罐、动火、受限空间作业,无证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以及未经规划、批准,擅自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等行为,整治油气等危化品罐区安全距离不足、仓储与经营混杂,以及烟花爆竹经营单位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不达标和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问题。
第五组:建筑行业安全检查组。
带队领导:罗新锋,组长:黄日坚,副组长:陈娅琼,组员:规划建设办1人、新农办1人、国土所1人、安监办1人、劳动所1人、出租屋管理中心1人、城管中队1人、派出所1人、环卫中心1人、供电所1人、环保所1人、食药监所1人(建设办牵头,其他有关部门配合)。
检查内容:大型建筑工地、重点工程项目、农村在建房屋。重点打击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行为,整治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无相应资质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等问题。深化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
第六组:交通安全检查组。
带队领导:罗新锋,组长:彭文晋,副组长:陈永文,组员:交警四中队1人、朱村交管所1人、安监办1人、规划建设办1人、新农办1人、城管中队2人、(交警四中队牵头,其他有关部门配合)。
检查内容:对辖区内道路的安全标识标志、路面隐患情况进行排查,规范道路运输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对全街汽车、摩托车维修店档、洗车档进行安全检查,并加强与地铁施工单位的沟通协调,确保汛期路面畅通。
第七组:农产品安全检查组。
带队领导:邓兴达,组长:张子宽,组员:农办1人、出租屋管理中心1人、城管中队1人、供电所1人、派出所1人(农办牵头,其他有关部门配合)。
检查内容:农产品生产基地、蔬菜种植基地的民工宿舍、山塘、鱼塘。检查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场所内应急照明灯、安全出口标识设置的位置、数量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灭火器材在配置的有效期限、型号、数量、摆放的位置等方面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电气线路辅设和电气设备的安全是否符合安全技术标准;检查山塘、鱼塘的是否在明显地方树立安全警示标志等。
第八组:食品安全检查组。
带队领导:梁志洁,组长:莫汉文,组员:食安办1人、食药监所1人、工商所1人、卫生院1人、文教办1人、派出所1人(食安办牵头,其他有关部门配合)。
检查内容:以超市小食店和食品批发经营部作为重点进行专项检查。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严格落实巡查要求,逐户排查。重点查处食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添加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等各类严重违法行为,严格检查食品的保质期、保存期,防止过期霉变食品、“三无”商品及不合格食品流入农村市场。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落实各项自律制度,依法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
第九组:医疗卫生安全检查组。
带队领导:邱远祥,组长:林影,组员:卫生院1人、安监办1人、派出所1人,劳动所1人(计生办牵头,其他有关部门配合)。
检查内容:检查整治社区卫生院、卫生站及医疗诊所消防安全等各类安全问题。
第十组:消防安全检查组。
带队领导:王法宇,组长:黄立基,副组长:吴远扬,组员:安监办1人、出租屋管理中心1人、工商所1人、消防队2人,交管所2人(派出所牵头,其他有关部门配合)。
检查内容:商场、宾馆和“三小”场所、汽车摩托车维修店档,以日成广场、“城中村”为重点整治消防设计未经审核、消防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行为,整治违规住人、“二合一”、“三合一”、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塑料等易燃、有毒装修装饰材料、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等问题及易制毒物品的管控。
第十一组::城市管理安全检查组。
带队领导:郭建平,组长:何立峰,副组长:钟志锋,组员:城管中队1人、国土所1人、安监办1人、派出所1人、规划建设办1人(城管中队牵头,其他有关部门配合)。
检查内容:燃气管道、燃气代充点、广告招牌、灯箱。整治乱挖、乱钻破坏损害燃气输送管道,燃气输送管道违法占压、安全距离不足、违规交叉穿越等问题;检查广告招牌设施钢架结构焊接、螺栓连接是否牢固,有无锈蚀、油漆脱落、龟裂和风化现象,构件连接点(焊缝、螺栓和锚栓)有无松动或焊缝裂痕;检查附着式广告载荷对所附着的建(构)筑物整体安全的影响程度,连接埋置固定部位和连接件之间是否有松动、锈蚀、脱落,广告招牌设施是否有损坏附着建(构)筑物结构、防水层及其外装饰的现象;检查电子显示屏(牌)、灯箱等形式的广告,是否倾斜、倒伏,有无残缺破损、污迹和严重褪色,照明亮化设施是否齐备、完好,保持正常使用;整治无牌无证燃气代充点;对老旧居民楼、危房进行排查和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的预防。
第十二组:村(居)安全检查组。
各挂村(居)领导带队,各驻村(居)工作组组长为组长,各村(居)委配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所管辖区域和各村(居)出租物业、闲置厂房、出租地块等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排查无证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及危险化学品,非法燃气充装点,山体滑坡隐患等。
(一)自查自纠阶段(11月28日--12月8日)。各生产经营单位、企事业单位按照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要求,自行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立即整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立即上报朱村街安委办。
(二)检查整改阶段(12月9日—1月26日)。由各检查组组长组织本组成员,对照检查内容对辖区内相关行业、领域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有安全生产隐患的单位,要求其限期内完成整改,并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及时将整改情况报街安委办。
(三)总结提高阶段(1月27日—2月12日)。在整改落实的基础上,总结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发挥典型引路、以点带面的作用,引导企业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一)各企业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节前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查找存在问题,分析原因,落实整改措施,并于12月8日前将自查自纠书面情况报街安委办,并落实节日期间的值班制度。
(二)各检查工作组要高度重视,根据检查范围,结合自身职能,制定检查计划,认真开展大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要填写《检查记录表》,一式三份,一份交检查对象,一份检查组留档,一份送安委办存档。同时,检查组要安排人员及时跟踪好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并将整改落实结果情况及时反馈给安委办。安全隐患严重、需要出具整改法律文书的,请与安委办联系,电话:xx。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检查小组牵头部门12月5日前将本小组的联络人员名单报送至街安委办;12月29日前报送一次开展大检查统计表,2月12日前将检查情况总结并附检查签到表和带队领导检查照片报送至街安委办,以便汇总上报。
目前安监办现有工作用车1辆,为保证此次专项行动正常有序开展,另临时租用车辆2台以解决用车不足问题,费用由街财政支出。
景区春节安全工作方案篇二
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精神,确保全镇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吉祥、平安的春节,特制定昆阳镇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有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分管领导、办事处、有关单位要紧紧抓住分管工作及影响本辖区、本行业今年控制指标完成的关键环节,下大力气抓好目标责任制的层层落实,进一步加大督查、检查力度,所有的督查、检查都要围绕降低安全事故、减少人员伤亡的目标来设定,并落实到位。
(二)重点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各办事处要积极配合消防等有关单位,立即对民居企业和家庭作坊开展地毯式大排查,对无证无照的民居企业和家庭作坊要坚决关闭、取缔。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要即刻限期整改或停业整顿,严防发生群死群伤性火灾事故。同时,各有关领导、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商场、市场、学校、医院、影剧院、游戏厅、旅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建筑区消防安全和燃气安全检查,落实安全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加大火灾隐患的治理力度,对存在重大火隐患、难以整改治理的要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
(三)进一步加强危化品和矿山的安全监管。
(四)全面落实烟花爆竹全管理。
春节期间,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农历十二月二十五至正月十五日,燃放时间和禁止燃放区域县公安局以通告形式向全社会公布。今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任务要比往年重许多。各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从生产、储存、运输、经销、燃放、应急救援和事故查处等各个环节着手,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认真做烟花爆竹经营销售网点规划布局,严格实行烟花爆竹销售许可和配送制度,防止不合格产品和违法产品流入市场。建立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严格审查烟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方案,引导教育群众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五)推进安全生产“铁网二号行动”
安全生产“铁网二号行动”目前已到了最后的攻坚时刻,各项工作已进入全面冲刺阶段。从各办事处报表汇总情况来看,全镇共查处各类事故隐患227处,已经完成整改6处。但是,从明查暗访的情况来看,部分办事处对整改标准的把握还不够严、整顿效果还不能令人满意。为此,镇政府要求各办事处、各有关单位,务必要不折不扣地按照《民居企业安全生产无项基本条件》和《小型企业安全生产六项基本条件》要求,抓好本辖区企业的隐患整改工作,既要确保整改率,又要确保整改质量。
(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和违法违章建筑专项整治。
有关领导、各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县建设规划局、国土资源局按照县政府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和违法违章建筑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继续抓好在建工程隐患整改工作,要对塔吊卸料平台、大型施工机具和模板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部位进行重点整治。查处各类未批先建、少批多建、乱搭滥建等违法违章行为,特别是对存在火灾隐患的违法违章建筑要坚决即使予于拆除。
(七)加大道路(水上)交通安全检查和整治力度。
春运工作从xx年1月14日起就开始了,道路交通安全的任务十分繁重。我镇要提前做好春运安全各项准备工作,建立健全责任制,确保春运安全有序。配合县交通局和交警大队要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的“五整顿、三加强”各项措施,开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活动。加大对水上交通安全的监督检查,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
此外,我们还要加强对森林防火、食品安全、寺观庙宇等安全方面的专项整治。
本次检查活动,按照“块、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管领导牵头,各办事处与职能部门联合对办事处辖区范围进行安全生产大排查。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各办事处为主,各配合单位配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以责任单位为主,各办事处配合。
(一)成立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林伟镇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办事处主任、各相关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安委办叶晨同志兼任主任。
(二)按照《昆阳镇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昆政[xxxx]2号)文件要求,分管领导带领相关部门办事处进行全面排查,逐一落实安全责任制。
对检查出来的隐患能当场整改的,则要求其当场整改;一时无法整改的,要及时上报分管领导,并落实责任人。
(一)安全生产大检查时间:xx年1月11日—1月13日。
(二)安全生产专整治时间由分管领导及各责任单位自定。
景区春节安全工作方案篇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xxxxxx委〔xxxx〕xxxx号)精神,扎实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局管理区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现结合我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杜绝发生在全省、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安全事故,为元旦、春节和全国、全省、全市“两xx”等重点时段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即日起至xx年3月31日。
由安全保卫科牵头制定实施方案,相关科室、下属事业单位做好积极配合。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安全保卫科:负责眉山市政中心办公区、市投资促进大厦办公区安全防范管理,重点做好车辆进出管理、外来人员登记管理、消防监控和设备使用管理、周界报警系统和可视监控系统管理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同时,指导好相关部门和业务科室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
服务管理科:负责市政中心办公区、投资促进大厦办公区的电梯使用安全管理、中央空调使用安全管理、职工食堂卫生和安全管理,以及用水用电用气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
市会议中心:负责全市会议服务管理、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并做好防范和预防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安全管理,为服务好我市“两xx”做好各项管理工作。
市体育馆:负责场馆内用电用水及消防系统设备的使用安全管理,同时做好群众健身活动的开展,并做好防范和预防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安全管理。
旭光小区物业管理办公室:具体做好节日期间的小区安全保卫管理工作,做好各种用电用水用气设备的检查维护,做好消防设备使用管理等相关安全管理工作。
通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开展自查自纠,落实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工作台账,确保在今冬明春期间,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
对集中办公区大楼内电梯、配电室、空调机组、停车场、监控室、机关食堂和市会议中心、市体育馆、旭光小区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全面深入彻底排查安全隐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防止发生疏漏。
1、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2月31日)。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通过书面形式发到各责任科室、下属事业单位。
2、全面实施阶段(xx年1月1日——xx年3月日)。各责任科室、下属事业单位要根据方案要求布置落实。
3、巩固提高阶段(xx年3月下旬)。在3月下旬组织一次对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的“回头看”检查行动,召开一次全局职工大会通报,对好经验、好措施进行宣传、总结。
1、强化组织领导。充分认识今冬明春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人民利益至上理念和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理念,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严格落实领导责任、科室监管责任、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安全隐患““零死角排查、零容忍整改、零放过处理”,把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2、强化检查督查。坚持每月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上报安全生产隐患检查工作情况,在春节和“两xx”期间每天安排一位局领导带队值班。
3、强化应急值守。要认真做好春节、“两xx”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做好各种应急防范准备。办公室统一安排值班,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保证信息畅通。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必须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
景区春节安全工作方案篇四
大检查定于20xx年1月30日始至20xx年3月30日止。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邳州市党委、政府关于春节、“两会”期间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把春节、“两会”期间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依法关闭取缔非法违法企业,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村(工区)、各有关单位(公安派出所、国土资源所、中学小学校、广电站、电力公司、卫生院等)、镇政府各站办所(镇安委会办公室、执法局(环保办)、安监办、消防、农路办、农机站、水利站、规划建设办、农技站、兽医站、食安办)要按照职责分工全覆盖开展检查,对镇区的各类单位做到检查全覆盖。
要突出本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监察的重点和薄弱环节,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行业领域的检查督查,对本行业领域开展安全检查的全过程进行督查。各村(工区)、各有关单位要针对岁末年初与节日期间,社会活动及气候特点,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一要加强节日和春运期间交通运输组织和安全管理,强化路面车辆管控及公交车站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危险品“三品”查堵制度;加强对道路交通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等重点车辆,及农村小路等重点路段的安全监管,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进一步加强雨雪、大雾、冰冻等恶劣天气下道路通行安全管理,强化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防止大规模交通拥堵和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二要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和管理,深入排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及建筑等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严格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材料装修装饰、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和违规住人等问题。
三要加强对烟花爆竹运输、储存、销售和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和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卖私炮,异地经营等违法行为。各村(工区)、各有关单位检查的相关资料或图片收集并备份交给镇安委会办公室。
为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任务,为保持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对全镇所有企业负责人进行安全培训。培训分为两个批次进行。第一批培训由镇邀请专家,在镇3楼会议室,对规上企业和中型企业负责人进行培训(培训时间为20xx年1月30日前结束)。第二批培训由包村领导统一到各村进行安全培训,培训对象为各村旋切厂、浴室、饭店、配气点、养殖户、家庭作坊等负责人(培训时间为20xx年2月10前结束)。
(一)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村(工区)、各有关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属地监管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监督管理措施,确保岁末年初和“两会”期间全镇安全形势平稳。镇安办要加强组织指导,加强检查督促;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口把守,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镇、村干部要亲力亲为,带队深入一线督促检查。各单位要严格要求企业主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从业人员风险意识和安全教育培训,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努力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各村(工区)、各有关单位要按照镇党委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部署安排,深入开展以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粉尘涉爆、燃气、消防、建筑、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整治,督促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本镇区本行业领域发现的所有重大隐患和责令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逐一复查,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确保整改的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停产整顿;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切实有效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严防节日期间非法违法突击生产所造成火灾、坍塌、中毒等事故发生。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检查,特别是加强易燃和危险工艺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危险化学品丢失、泄漏、污染和爆炸等事故发生。要加强在建项目工程安全监管,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禁雨雪、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要加强寄递物流点、网店和寄递环节的安全管理,严格对疑似危险品的检查,及时发现、妥善处置各类隐患。要立即组织开展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加强油气输送管道和供气、供电管线及设备设施安全巡查与维护,强化用气、用电安全管理,加大入户检查和安全宣传力度。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扎实深入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加强应急值守,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各村(工区)、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针对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预防工作。要督促、指导重点领域、重要设施、重点单位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好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应急准备,有效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启动预案,及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
在春节及“两会”期间大检查工作结束后,各村(工区)、各单位要将总结报告于20xx年3月30日前报送镇安办。
景区春节安全工作方案篇五
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景区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有关工作,杜绝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近期国内部分省份疫情问题受到广泛关注,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压力加大,各景区景点要高度重视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文旅部门关于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旅游景区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及时召开工作部署会议,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各项措施要求并落实,统筹做好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确保旅游景区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有力、有序、有效。严格做好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不能放松警惕。各景区要加强关键环节和工作人员的培训管理,查缺补漏,杜绝任何侥幸麻痹松懈厌战心理。
各景区景点节前必须认真开展一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隐患排查,提前做好各类防范措施。检查景区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要求。检查景区是否落实游乐设备、防火、防汛等安全管理要求,重点自查景区游乐设施设备是否经过安全评估;检查景区防设施、器材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做好景区安全提醒工作,在景区设置好内安全提示、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制定好节日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应急管理预案,开展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员工安全意识与技能,完善事故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景区应急处置能力。落实好景区环境卫生清洁消毒、公共设施消毒。
各景区景点要做好今年春节游客高峰期景区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提前做好人员安排,灵活应对现场出现的各种情况。加强预约管理。把景区预约管理作为常态化工作要求,推动旅游景区流量管理前置,除老人等特殊群体外,尽量减少现场领票数量。景区科学合理设置承载量。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科学合理制定高峰期的游览线路和顺序,防止游客过度聚集,适当增加充足运力和工作人员,适当延长接驳车运营时间,及时疏导游客,避免游客滞留过长时间,维护景区良好秩序。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入园人员必须扫码、登记、戴口罩、遵守“一米线”,一旦出现健康码为“红码”游客,立即上报属地乡镇、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区文广新旅局。严格落实举办活动报备程序。春节期间,原则上不得在景区举行大型文娱活动,未经有关部门审批一律不得举办。
各景区景点要通过官方网站、第三方平台、提示牌、广播、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发布旅游景区疫情防控指南、防汛防火知识和灾害天气预警信息,引导游客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帮助游客增强防护意识、掌握防护知识,引导游客自觉遵守公共秩序,积极配合防控工作,推进文明旅游。
各景区景点要认真落实节日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以及安全工作措施。保证信息渠道畅通,确保人员到位,职责到位,措施到位。提前做好各项应急保障和处置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确保能迅速实施应急救援,并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做到不漏报、不误报、不瞒报。
景区春节安全工作方案篇六
为切实做好全县**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全县良好的燃放秩序,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重大火灾、爆炸和群死群伤等事故的发生,确保春节期间全县安全稳定,让全县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根据《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34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按照“各级政府组织实施,职能部门全程监管,行业系统监督指导,属地乡镇全面管理,责任单位自行看护,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的主观能动性,认真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努力实现在全县范围内“禁放场所、禁放时段禁得住,重大危险源场所、销售点、燃放点安全,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火灾和伤亡事故”的工作目标。
为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党组成员戴毅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政府应急办主任刘洪君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县安监局、县供销社、县公安局、县政府法制办、县监察局、县教委、县民政局、县交通局、县文广新局、县财政局、县城乡建委、县国土房管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局、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市政园林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公安消防大队、桂溪镇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县燃放办)在县公安局,由县公安局副局长徐玉伦兼任主任,县安监局局长陈宇跃、县供销社主任张再思兼任副主任。办公室落实若干成员分工负责,开展具体工作。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全县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解决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县燃放办职责: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全县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烟花爆竹专营办法统一采购、储存、配送和销售烟花爆竹;开展“打非”工作;落实县政府和县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乡镇人民政府职责:按照“属地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是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领导人是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乡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条例》,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落实责任,保证燃放管理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和现场。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认真制订工作方案,加大对各类非法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巡逻控制等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县委、县政府部署和要求在本乡镇的贯彻落实。
(四)相关部门职责:根据《条例》规定,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订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经营等环节实行全程安全监管,为燃放安全创造条件,保证市民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县委宣传部:负责制订全县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我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县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证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本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
县供销社:负责做好全县烟花爆竹专营管理、销售布点和产品配送工作;督促经营公司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库房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县安监局、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
县工商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县质监局:负责生产企业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做好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抽查工作,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县交通局: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的资质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的运输行为。
县市政园林局: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维护、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管理等有关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县商务局:负责组织指导大型商场、大型市场、加油(气)站、化学危险物品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县教委:负责组织开展中小学生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县城乡建委:负责组织对全县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
县卫生局:负责制订全县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制订全县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县环保局:负责对大气环境进行监测。
县林业局、民政局、供电公司、交通局、国土房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本行业、本系统各基层部门、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组织部署、宣传发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特别是在春节期间重点时段,要明确责任领导、组织巡逻力量、准备应急措施,对单位内部开展巡逻检查。
(一)准备工作阶段(**年1月5日之前)。主要任务是:制定全县燃放管理工作方案,明确限放区域、时间和品种,各有关部门、各单位分别制定燃放现场管理方案、销售管理办法和燃放管理工作宣传方案,确定烟花爆竹销售点。在**年1月5日前,划定禁限放区域,设置禁放和限放标识;完成消防设施设备的全面检修,确保使用正常。
(二)宣传教育阶段(**年1月6日—1月20日)。主要任务是:完成全县所有加油站、加气站、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储存仓库、油气管道、电力设施、城市城下水道、化粪池等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工作,摸清其责任单位、所处位置、危险性质、安保措施、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的宣传、确保限产区域、时间、品种以及违规罚则等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三)燃放实施阶段(**年1月21日—2月7日)。主要任务是:切实建立行业主管部门、看护责任单位、周边协防力量联动机制,落实守护力量,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对重点区域场所,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周边实行“一对一”24小时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四)总结提高阶段(**年2月10日—2月28日)。主要任务是:认真总结**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中取得的成绩、收获的经验、存在的问题,为今后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一)强化舆论宣传。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是燃放安全管理的重要基础。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发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部队和居委会、物业小区等单位,深入开展《条例》和有关燃放规定的宣传教育,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1、强化相关规定的宣传。主要针对《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342号)等规定,采取广播电视、报刊、网络、通信及悬挂标语、横幅、设立板报、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2、突出宣传重点。加强对《条例》规定的禁放、限放区域,燃放时间段的宣传,让群众自觉遵守,不在禁放区域和禁放时段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要加强对允许和禁止销售燃放品种的宣传,让市民了解我县允许和禁止销售、燃放的品种,引导群众到合法零售点购买安全产品,不购买、不燃放非法、违规的不安全产品。限放区域、燃放时间段、品种要及时在《垫江日报》、网络媒体、通信和县有线电视台公布。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发动居委会、村委会、农村治保积极分子深入社区、农村、场院、开展入户宣传,通过多种宣传形式,重点宣传酒后燃放和违规燃放的严重危害性;各中小学校要利用放假前的有限时间,开展“小手拉大手”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主题宣传活动,使宣传工作进学校。
3、确定限放区域:根据我县实际,县城区在指定区域限制燃放,城区其他区域禁止燃放。限放区域为县城桂东大道、桂西大道内沿石以外100米的区域。同时,明确乡镇禁放区域为: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办公或生产场所;宾馆、饭(酒)店、文化娱乐场所、广场、学校、医院、敬老院、车站等人口密集场所;重要军事设施、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和旅游景区景点;农贸、建材、家具、小商品等市场及各类机械维修场所;加油(气)站(点)、液化气充装站及销售点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及周围100米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企业;林区及林缘100米以内。乡镇禁放区域以外为限放区域。
4、指定限放时间:在限放区域内,在**年1月20日至2月6日的上午7点至次日凌晨1点,可以在限制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重大庆典活动的其他节日期间需要在限放区域内组织定点燃放烟花的,由县政府决定并公告。
5、限定销售、燃放品种。按照“安全性能好、环保污染小、观赏性佳”的原则,允许燃放c、d级烟花爆竹,禁止销售和燃放a、b级烟花爆竹。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为:c级和d级产品中的喷花类、线香类、旋转类、造型玩具类、爆竹类(“土火炮”、“大夹小”和“炮中炮”爆竹产品除外)、升空类、组合烟花类共7大类品种。允许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外包装贴有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统一印制的监封标识。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公安机关《焰火燃放许可证》,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不得燃放礼花弹、架子花等a级、b级烟花产品和c级、d级中烟雾类、摩擦类、升空类中的火箭、旋转烟花,造型玩具类中的枪型及扇型、v型、w型、z型、s型等特殊造型以及燃放中呈现垂柳、雷、金属漂浮物效果的组合烟花产品。具体品种、规格已由市燃放办在重庆烟花爆竹网上向社会公布。
6。允许储存的数量。对具备安全储存条件的临时销售网点,面积在20—4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存放烟花爆竹量为100件,低于2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存放烟花爆竹量为60件。
(二)夯实安全基础。
1、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通过落实“六个一”工作(即制定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定一份责任状、形成一个会议纪要、组织一次督查、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达到“四个有”标准(即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安排有部署、部署工作有会议、贯彻过程有督查),确保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2、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安监、公安、工商、交通等执法部门开展综合执法,坚持“三条战线”协同查处,即坚持点上缉私售、线上堵私运、面上查私存,从生产企业防止违法烟花爆竹流出,从运输线路上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入,从储存仓库防止非法烟花爆竹私存,从零售网点防止非法烟花爆竹销售,全面挤压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市场空间,确保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查堵非法烟花爆竹产品流入渠道。公安、交通部门要在入垫的边界要道、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口、服务区及主要交通路口设立烟花爆竹检查站,落实检查力量,配备必要的检查装备,加大对入垫车辆和人员的盘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堵塞非法产品流入渠道,严防道路运输环节发生事故。
二是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安监、公安、工商、供销、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作配合,健全完善情况通报、会商研判、线索转递、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依靠基层组织和群众,实行群防群治,综合治理,形成齐抓共管合力,从源头上依法查处和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要加强合法生产经营企业违规行为整治查处力度,从严整治和查处违规将礼花弹、a级烟花爆竹产品销售给群众燃放的行为,对可能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出租房屋、废弃养殖场和闲置厂房、库房、院落、山洞、山林等重点场所(部位)进行全面排查清理整治,及时发现非法生产经营活动,依法予以打击取缔。
三是加大非法燃放行为查处力度。公安机关要严格依法查处在禁放时间、禁放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方式燃放烟花爆竹以及在文化娱乐场所非法燃放烟花、“冷烟花”、“舞台效果剂”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对焰火晚会燃放活动的监管,凡举办焰火燃放活动必须按照《条例》和《大型焰火晚会燃放安全规程》(gb24284—2009)的有关规定,提前20日向公安机关申报,取得许可后方可实施。未经许可举办焰火燃放活动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对各部门、各单位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由公安机关统一组织销毁,严禁擅自变相处理,回流社会。
四是各乡镇人民政府在禁止燃放的场所及周边具体范围设置醒目的禁放警示标识,在限制燃放的区域同样设置限放标识。同时开展消防设施设备的全面检修,由县市政园林局对城区所有市政设施、县公安消防大队对城区所有的消防设施、县自来水公司对城区所有供水管道分别进行一次全面检修,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使用正常。
(三)强化市场监管。
目前我县烟花爆竹的专营企业是重庆市烟花爆竹集团垫江分公司。因此,我县今年烟花爆竹销售管理工作仍由县安监局牵头、供销社参与,在“三个狠抓”上下功夫,切实加强日常监管,确保销售安全。
1、狠抓销售环节安全。一是严格销售点的设置。按照“保障安全、规范经营、总量控制、合理规划、方便群众”的原则,由县安监局负责、供销社参与,严格审查安全经营条件。凡审查达不到安全经营条件的,一律不得颁发经营许可证。二是明确我县限放区域销售时间为**年1月20日至2月6日(农历正月十五)。三是规范市场行为,实行各生产企业分区域供货,销售点与生产企业按所分区域签订购销协议。四是强化销售安全管理,开展销售点负责人安全培训,签订安全责任书,收取安全风险抵押金。具体销售管理办法由县安监局牵头、供销社配合另行制定,并认真组织实施。
2、狠抓运输环节安全。一是实行烟花爆竹专用车辆配送,由重庆市烟花爆竹集团垫江分公司从**年1月15日开始至2月6日,直接配送到各销售点。二是从**年12月20日开始,由县公安局在沙坪、普顺、周嘉设立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站,太平镇、澄溪镇、沙坪镇政府在与邻水、大竹接壤地段设立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站,及时发现、查处非法运输、非法携带烟花爆竹的行为。三是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对烟花爆竹承运人、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的资质进行审查和监管。
3、狠抓非法行为查处。由县公安、安监、工商、供销社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对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查处力度,对集贸市场、摊点和城郊结合部的租赁户等重点地区的重点场所,开展全面检查。对销售单位和零售网点采购、储存、销售非法伪劣烟花爆竹行为的,一经发现,安监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销售许可证。工商部门要积极开展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的质量抽检,并向有关部门通报质量抽检情况,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燃放烟花爆竹现场监管,是燃放安全管理工作的最后一道防线。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年春节燃放工作的经验,严密对重大危险源和禁放区域的现场监管,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县、乡镇二级监管防控体系,严格实行“一对一”工作方式,落实现场监管责任制,确保燃放安全。
(一)严格实行“四定”和“六统一”,加强销售环节安全监管。
根据《条例》规定,我县烟花爆竹按照“四定”(定销售点、定时间、定品种、定区域)和“六统一”(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品种、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管理)要求,由县供销社实行专营管理,公安、安监、工商等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各环节安全监管工作。
(二)强化重大危险源的排查与监控。
有关职能部门要对辖区内加油站、加气站、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储存仓库、油气管道、电力设施、城市下水道、化粪池等重大危险源进行排查,摸清其责任单位、所处位置、危险性质、预防措施、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制订严密的控制工作方案和处置预案,明确每个重大危险源、禁放区域的责任人、责任单位、责任区域和控制措施。春节期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重大危险源(场所)实行一个安全督导组包一个危险目标的工作责任制,实行“一对一”24小时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三)维护燃放现场秩序。
逐级明确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燃放守护的组织领导责任,建立目标责任机制和齐抓共管网络,把燃放环节的安全监管落到实处。一是加强守护值班。禁放区域内所有单位、楼院采取“点对点定责任,人盯人抓落实”的措施,逐一落实禁放监管领导和守护值班责任人,实行24小时全天候守护值班。限放区域内坚持居委会管片,社区物管单位管小区,居民管自我楼院,切实加强对重要建筑物、危险源、可燃物周边的守护。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场所)实行安全承包的责任制,确保守护目标绝对安全。二是加强燃放现场安全管理。由县公安局另行制订具体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三是由公安机关加强督促检查的巡逻监控,加大巡查密度,做到城区“白天随时见警车,晚上随时见警灯”。四是加强对违规燃放行为的查处。对违反规定在禁止燃放的区域和时间燃放烟花爆竹,以及燃放不符合本县公布规格和品种烟花爆竹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查处。
(四)强化应急处置。
一是制定应急预案。由县消防大队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县卫生局制定伤员救治预案。二是组建应急队伍。明确县消防大队、综合执法局为应急救援主要力量,有关部门、社区干部为辅助力量。三是做好应急准备。燃放期间,消防官兵、消防车辆和环卫洒水车要做到24小时待命、随时出击。四是开展应急演练。拟在近期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实战能力。
(五)鼓励群众举报。
坚持“市民自律,公众监督,部门执法”的原则,鼓励群众举报的要求相关职能部门查处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县公安局74511131、县安监局74617050、县工商局74696492、县质监局74667243、县供销社74512581,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受理和严肃查处群众的举报。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紧紧围绕“确保安全”为核心,从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和保安全、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监管,保证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在本乡镇、本部门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县监察局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逐项监督检查。凡因工作不落实或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特别是对于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控制、执法等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导致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大事故伤亡的,要依法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信息联动,确保情报畅通。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县燃放办的工作联系,通报情况,畅通信息,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各乡镇、各部门**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于**年1月10日前报县燃放办公室,工作总结于2月20日前报县燃放办公室。
景区春节安全工作方案篇七
为丰富春节群众文旅生活,确保全市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节日,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际,现就组织开展好20xx年全市春节期间群众文旅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引导组织广大文旅工作者面向基层、服务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线上文化和旅游服务,积极推送更多优质数字文旅资源和产品,丰富群众文旅生活,展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丰硕成果。
“奋进新时代·欢乐过大年”——我们的小康生活。
采取线上方式,依托文旅局公众号、各所属单位公众号、各镇街区、村(社区)四级联动、同步开展,实现春节期间群众文旅活动可观、可感,城乡群众广泛参与、触手可及、交流互动的生动局面。
(一)云上大联欢。
1.中国梦·百姓梦——“我的新年春联”征集评选活动。20xx年2月5日18时截止,采取全市各级公共文旅服务机构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征集以讴歌新时代、喜迎新春、展现潍坊深厚文化底蕴等为主题的新春联,评选优秀作品向社会发布。
2.全家福·福全家——“我的幸福同框”图片展示活动。20xx年2月5日至3月1日,面向社会征集“全家福”图片,单幅和组照均可,格式为jpg,单幅大小不低于2m,届时择优进行展示和评先。
3.品年味·赏年俗——“我的小康生活”随手拍活动。20xx年2月5日至3月1日,面向社会征集短视频、摄像作品,通过手机、相机拍照捕捉潍坊城乡传统春节习俗以及其他与过年有关的内容,作品要能反映节日特色、真实情感,展现年味、城乡风貌、幸福和谐过春节的场景。视频采用mp4格式,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大小不超过2g,规格为1980*1080,屏幕纵横比为16:9。单幅和组照均可,格式为jpg,单幅大小不低于2m,届时择优进行展示评选。
4.满堂彩·彩满堂——“我的风采我做主”展示大赛(视频)。20xx年2月5日至3月1日,面向社会征集各类短视频。可以反映春节期间坚守岗位、保护环境、敬老爱老、关爱弱势群众、节日文明礼仪、低碳生活知识、经典诗歌朗诵等有意义、正能量的题材;也可以自选剧情,讲述一个感人、搞笑、民俗等有意思的故事或新年期间团圆、喜庆、广场舞、个人秀的瞬间。拍摄形式不限,既可以用专业的拍摄器材,也可以用手机随手拍,并上传云平台。视频采用mp4格式,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大小不超过2g,规格为1980*1080,屏幕纵横比为16:9。
5.说经典·送祝福——“我的爱要对你说”祝福音频展示大赛。20xx年2月5日至3月1日,将自己想对祖国、党、家乡、家人、爱人、亲人、同学、战友以及各行各业、各条战线工作者们想说的祝福,用“云”上留言的方式表达出来。音频需为mp3格式,视频采用mp4格式,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
(二)云上品美食。
6.云上品鉴——“送你一道年夜菜”美食推介活动。20xx年2月5日至2月8日,发动我市星级酒店向社会推送特色年夜菜,通过短视频拍摄的方式向市民推荐并宣传推广。
(三)云上赶大集。
7.云上过大年——“年俗、年味、年礼”展示活动。2月8日至3月12日,开展“非遗迎新春·致敬手艺人”非遗短视频展示活动。云上展示木版年画、剪纸、刺绣、木雕等最具年味的非遗项目。
8.云上大课堂——“开年学习正当时”系列活动。20xx年2月5日至3月12日,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京剧团、非遗中心利用各自的新媒体平台,整合优势资源,提供图书数字资源、艺术慕课、网上培训、非遗和文物展览展示活动,让群众足不出户享受文化惠民便利。
(四)云上赏美景。
9.诗在身边——“乡村游、看发展,乐过田园年”系列活动。20xx年2月5日至3月12日,组织我市特色乡村旅游点、有机农产采摘园和重点景区作为展示点,录制精彩环节和精彩场面在公众号和其他宣传平台集中展示,吸引广大游客有序开展旅游体验活动。
10.云游潍坊——优秀导游带您云游潍坊赏美景系列活动。20xx年2月5日至3月12日,组织我市a级景区的优秀导游员,通过短视频拍摄的方式,在安丘文旅发布、一部手机游安丘等宣传平台向网友推介展示安丘景区景点的秀美景色。
(五)云上文化秀。
11.云上看画展——文化馆迎新春师生书画展。20xx年2月8日至3月8日,通过微信发布形式,展出文化馆师生书画作品120余幅,参展对象为书法班、国画花鸟班、国画人物班、油画班、素描班学员及任课教师。参展种类主要为国画、油画、软笔书法、硬笔书法、素描。
12.云上讲故事——安丘市青少年读书故事会。20xx年1月5日至3月中旬,让广大青少年通过讲述发生在我市或山东、山东人的红色故事,传承英雄精神,抒发对英雄和祖国的热爱。活动分为县市区初赛的普及推广、市地复赛的竞技择优和省总决赛的优胜对决三个阶段。作品时长不超过5分钟,大小不超过500m,格式为mp4。
13.云上猜灯谜——“赏春意品书香暖万家”元宵猜灯谜活动。20xx年2月26日(正月十五),选取有文化特色的谜语约1000条,采用线上的形式供读者竞猜。猜中者可按游戏规则领取相应纪念品。关注“安丘市图书馆”微信公众号根据通知信息提示参与。
14.云上学知识——“安丘历史文化知多少”线上知识有奖竞答。20xx年2月10日至2月28日,选取有关安丘市博物馆基本情况、安丘市文物保护单位基本情况、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及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政策等内容的50道选择题,采用线上的形式答题。关注“安丘文物”微信公众号,根据通知信息提示参与。
15.云上赏国粹——现代京剧《头雁》展演活动。20xx年2月15日至3月12日,春节期间将通过安丘电视台、安丘融媒、安丘市京剧团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举办线上现代京剧《头雁》展演,并同时举办《头雁》作品线上摄影展。微信关注“安丘市京剧团”或扫描二维码关注进行线上观看《头雁》摄影展。
16.云上看电影——红色经典电影迎新春活动。20xx年2月5日至2月28日,为庆祝建党100周年,选取《地道战》、《地雷战》、《南征北战》、《小兵张嘎》、《奇袭》、《平原游击队》、《打击侵略者》、《董存瑞》、《建国大业》、《建党伟业》、《建军大业》、《战狼》、《红海行动》等20余部红色经典影片进行播放,观众可关注“安丘电影人”微信公众号,根据提示进行免费观看。
局办公室负责全市春节群众文旅活动的统筹协调,做好全市各级网络平台内容数据收集整合、云上发布和云联播以及相关宣传报道工作。
局文艺科负责“云上大联欢”和“云上文化秀”板块,指导各镇街区和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京剧团、电影公司组织相关云上群众文旅活动。
旅发中心负责“云上品美食”、“云上赏美景”板块,指导各镇街区及相关酒店做好征集、评选、展示及春节期间乡村旅游、田园采摘和重点景区宣传推介活动等工作。
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负责“云上赶大集”中的“云上过大年”板块,指导各镇街区及非遗传承人做好年俗特色、优秀民间文化、手工艺品的征集、评选、展示工作。
局文艺科负责“云上赶大集”中的“云上大课堂”板块,指导非遗中心、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京剧团做好全市各级各类文化数字资源整合和运行服务工作。
各镇街区文化站负责做好本地展示活动意识形态审核、示范展示活动点推荐和情况报送工作,配合做好专题推广各项工作,及时汇总、整理、报送本级活动相关数据。同时,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特色文旅活动,营造浓厚节日氛围。
(一)加强安全保障,严格把控意识形态关。要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各相关单位负责人负责活动各环节的意识形态工作,规范线下相关作品征集工作,确保线上活动有序开展。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机制和应急预案,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活动全程无事故。
(二)坚持基层群众主体,充分激发基层群众文化活力。各镇街区、单位要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充分发挥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坚持公益普惠性。坚决为基层减负,以群众自发开展活动为主,政府适度扶持引导,提高城乡群众的参与度和基层覆盖率。坚持自发自愿原则,精准对接群众实际需求,做好示范引领,鼓励群众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和自我展示。
(三)厉行勤俭节约,培育乡风文明新风尚。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活动组织中厉行勤俭节约,坚决反对铺张浪费,积极引导群众创编弘扬文明乡风、讲述身边抗疫故事等题材的优质文艺作品,为乡村振兴注入“文化力量”。
请各镇街区,局所属单位及相关科室于20xx年3月8日前将春节期间群众文旅活动工作总结报送至市文化和旅游局文艺科。
景区春节安全工作方案篇八
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精神,确保全镇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吉祥、平安的春节,特制定昆阳镇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一、实施内容。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有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分管领导、办事处、有关单位要紧紧抓住分管工作及影响本辖区、本行业今年控制指标完成的关键环节,下大力气抓好目标责任制的层层落实,进一步加大督查、检查力度,所有的督查、检查都要围绕降低安全事故、减少人员伤亡的.目标来设定,并落实到位。
(二)重点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各办事处要积极配合消防等有关单位,立即对民居企业和家庭作坊开展地毯式大排查,对无证无照的民居企业和家庭作坊要坚决关闭、取缔。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要即刻限期整改或停业整顿,严防发生群死群伤性火灾事故。同时,各有关领导、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商场、市场、学校、医院、影剧院、游戏厅、旅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建筑区消防安全和燃气安全检查,落实安全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加大火灾隐患的治理力度,对存在重大火隐患、难以整改治理的要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
(三)进一步加强危化品和矿山的安全监管。
(四)全面落实烟花爆竹全管理。
春节期间,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农历十二月二十五至正月十五日,燃放时间和禁止燃放区域县公安局以通告形式向全社会公布。今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任务要比往年重许多。各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从生产、储存、运输、经销、燃放、应急救援和事故查处等各个环节着手,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认真做烟花爆竹经营销售网点规划布局,严格实行烟花爆竹销售许可和配送制度,防止不合格产品和违法产品流入市场。建立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严格审查烟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方案,引导教育群众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五)推进安全生产“铁网二号行动”
安全生产“铁网二号行动”目前已到了最后的攻坚时刻,各项工作已进入全面冲刺阶段。从各办事处报表汇总情况来看,全镇共查处各类事故隐患227处,已经完成整改6处。但是,从明查暗访的情况来看,部分办事处对整改标准的把握还不够严、整顿效果还不能令人满意。为此,镇政府要求各办事处、各有关单位,务必要不折不扣地按照《民居企业安全生产无项基本条件》和《小型企业安全生产六项基本条件》要求,抓好本辖区企业的隐患整改工作,既要确保整改率,又要确保整改质量。
(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和违法违章建筑专项整治。
有关领导、各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县建设规划局、国土资源局按照县政府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和违法违章建筑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继续抓好在建工程隐患整改工作,要对塔吊卸料平台、大型施工机具和模板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部位进行重点整治。查处各类未批先建、少批多建、乱搭滥建等违法违章行为,特别是对存在火灾隐患的违法违章建筑要坚决即使予于拆除。
(七)加大道路(水上)交通安全检查和整治力度。
春运工作从__年1月14日起就开始了,道路交通安全的任务十分繁重。我镇要提前做好春运安全各项准备工作,建立健全责任制,确保春运安全有序。配合县交通局和交警大队要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的“五整顿、三加强”各项措施,开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活动。加大对水上交通安全的监督检查,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
此外,我们还要加强对森林防火、食品安全、寺观庙宇等安全方面的专项整治。
二、实施方式。
本次检查活动,按照“块、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管领导牵头,各办事处与职能部门联合对办事处辖区范围进行安全生产大排查。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各办事处为主,各配合单位配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以责任单位为主,各办事处配合。
三、有关要求。
(一)成立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林伟镇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办事处主任、各相关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安委办叶晨同志兼任主任。
(二)按照《昆阳镇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昆政[__]2号)文件要求,分管领导带领相关部门办事处进行全面排查,逐一落实安全责任制。
对检查出来的隐患能当场整改的,则要求其当场整改;一时无法整改的,要及时上报分管领导,并落实责任人。
四、检查时间。
(一)安全生产大检查时间:__年1月11日—1月13日。
(二)安全生产专整治时间由分管领导及各责任单位自定。
景区春节安全工作方案篇九
为迎接春节旅游旺季到来,做好全县旅游接待工作,给游客创造一个安全、满意的旅游环境,树立柞水对外旅游的新形象,促进旅游产业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经贸局、公安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文广局、卫生局、统计局、安监局、药监局、旅游局、工商局、质监局、牛背梁管委会、营盘管委会、柞水溶洞管理处、物价局、公路段、供电公司、交警大队、农家乐管委会办公室等单位负责人和营盘镇、乾佑镇、下梁镇、石瓮镇、凤凰镇等镇镇长为成员的柞水县假日旅游接待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接待服务、市场执法、安全保障和氛围营造5个工作组。
县假日旅游接待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对全县春节期间旅游接待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处理接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一)综合协调组。由县旅游局局长任组长,成员由县统计局、文广局各1名工作人员,县旅游局2名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全县春节期间旅游信息收集、游客投诉接待等工作。
(二)接待服务组。由县经贸局局长任组长,成员由县工商局、旅游局、牛背梁管委会、营盘管委会、柞水溶洞管理处、农家乐管委会办公室和营盘镇、乾佑镇、下梁镇、石瓮镇、凤凰镇的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全县景区景点、宾馆饭店和农家乐的服务接待工作,保障假日期间来柞游客的食宿需求。
(三)市场检查组。由县工商局局长任组长,成员由县经贸局、住建局、文广局、卫生局、药监局、旅游局、物价局和营盘镇、乾佑镇、下梁镇、石瓮镇、凤凰镇的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职责如下:
1.加强检查监督。打击非法经营、价格欺诈、拉客宰客等不文明行为,确保景区景点及周边地区、娱乐场所、农贸市场的产品质量和正常秩序。
2.强化环境治理。整治城区、涉游镇、景区景点及周边地区的环境卫生,加强对街道、停车场、公厕等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的管理,确保假日期间的环境卫生。
(四)安全保障组。由县安监局局长任组长,成员由县经贸局、公安局、交通局、水务局、卫生局、药监局、物价局、公路段、交警大队和营盘镇、乾佑镇、下梁镇、石瓮镇、凤凰镇及各景区景点的负责人组成。具体职责如下:
1.道路交通安全。由县交警大队负责,及时疏导交通,清理违章车辆,确保车辆正常通行;加强对营运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确保来柞游客乘车安全。由县交通局、公路段负责,加强路面养护、及时清理路障,增设交通导向及警示标志,确保路面平整安全。由县交通局、物价局负责,在各景区景点、重要路段设立检查站点,打击哄抬票价、贩卖车票等违法行为。
2.餐饮安全工作。由县药监局牵头,县经贸局、水务局、卫生局、工商局、旅游局和营盘镇、乾佑镇、下梁镇、石瓮镇、凤凰镇配合,负责监督、检查宾馆饭店、饮食摊点和农家乐的饮食安全。
3.接待安全工作。由县安监局牵头,县经贸局、旅游局、公安局、文广局配合,负责排查景区景点、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内的安全隐患,制定防范预案,落实防范措施。
4.应急处置工作。由县政府办牵头,县公安局、交通局、安监局、旅游局、药监局和营盘镇、乾佑镇、下梁镇、石瓮镇、凤凰镇及景区景点负责,制定各项安全预案,加强处置演练,确保突发事件及时处置。
(五)氛围营造组。由县住建局牵头,营盘镇、乾佑镇、下梁镇、石瓮镇、凤凰镇和各景区景点负责,清理卫生死角死面,营造浓厚节日氛围。
各成员单位、工作组牵头单位要在春节放假前将抽调的工作人员、联系电话及各组的工作方案上报县假日旅游接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xxx)。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节假日是我县旅游黄金期,做好春节旅游接待各项工作,对树立柞水对外形象、形成特色旅游品牌、推动旅游产业跨越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细化责任,各尽其职,相互协作,妥善解决工作中的不足,为假日期间旅游接待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二)立足本职,强化监管。相关部门、涉游镇和企业要立足区域和行业特点,做细做实各项检查工作。县旅游局、安监局、消防大队、供电公司要组成联合检查组,定期对全县旅游接待及娱乐场所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公安部门要对春节期间正常营业的宾馆饭店的治安隐患和流动人口进行排查,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三)围绕游客,保护权益。县住建局、卫生局、药监局、工商局、质监局、物价局等部门要对城区个体工商户和各景区景点周边的个体门店进行集中检查,取缔占道经营、乱摆地摊等行为,打击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四)积极协调,主动服务。县旅游局、工商局、经贸局和各涉游镇要建立健全假日旅游接待服务机构,做好宾馆饭店、农家乐、娱乐场所从业人员的思想工作,引导其在节假日期间正常营业,保障服务质量,为来柞游客提供舒适便利的服务。要及时了解掌握来柞游客的流量和相关情况,适时启动涉游资源调配应急方案,确保每位来柞游客的出游及食宿需求。
(五)严肃纪律,畅通信息。假日期间,各涉游镇、景区景点和城区宾馆饭店,必须于每日15时前将本单位的游客数量、住宿及就餐情况上报县假日旅游接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涉游镇及涉游单位要保持信息畅通,对外公布的投诉和值班电话要24小时畅通。
景区春节安全工作方案篇十
20xx年12月—20xx年2月。
1、20xx年12月1日—20xx年1月1日,景区举行“祈福纳祥聚南山,万人签名迎新年”签名祈福活动。
活动内容:
(1)20xx年12月1日—12月31日,景区将在大佛台阶中央布置巨型签名墙,游客可在签名墙上写下美好的新年祝福。
(2)20xx年1月1日,在景区举行的大型迎新法会上,寺内的住持大法师将对“万人签名墙”洒净祈福,所有签名者将心想事成,万事如意!
2、12月31日—1月1日“聆听新年钟声,祈愿和平幸福”
(1)12月31日,景区将举行“辞旧祝圣”祈福法会。
(2)20xx年1月1—3日,南山景区将举行“祈福迎新”法会,祈福、祝圣、“叩平安钟”,祈求新一年平安吉祥。
(3)“入园有惊喜,新年送吉祥”。活动期间,每天前20名送开光大佛挂坠一件。
(4)新年送“福”。特邀南山禅寺真龙、悟才法师现场泼墨,撰写新年“福”字,随缘赠送。
(5)活动期间,景区将举办精彩的民间秧歌表演。
(6)到南山各酒店用餐客人,酒店均免费奉上精美拼盘一份(花生、瓜子、糖、果脯);入住酒店客人均享有一级面点师亲手制作的大馅水饺一份。(凭房卡)。
3、20xx年1月19日,“情浓腊八甜香润心”。
(1)南山景区将举行“释尊佛成道祝圣法会”,法会推出“20xx”碗上等腊八粥供广大游客免费品尝,寓意20xx年吉祥幸福。游客可拈香拜愿,共同祈福国泰民安、世界和平、人民安乐、社会祥和。
(2)酒店为入店客人免费赠送八宝粥。
4、2月9日,除夕,“守岁南山福寿绵长”。
(1)景区。
将精心组织大型“辞旧迎新”法会,法会将举行扣平安钟、上头香、祝圣普佛、上大供等活动,为家人祈祷财源广进、健康平安、吉祥如意。
届时,寺内住持大法师会为108位撞钟嘉宾披上授带,依次登上钟楼、共同敲响108响钟声,寓意去除人生的108种烦恼,祈求新一年平安、吉祥。游客可随缘撞钟。
除夕夜景区夜间开放,营业时间至次日凌晨1:30,门票半价优惠。
(2)酒店。
除夕夜至正月初六期间,各酒店推出富有吉祥寓意的“团圆饭”999人寿年丰、1666吉祥如意、1988金玉满堂等套餐,并赠送92干红一瓶。
农历二十三至正月十五,酒店推出豪华家庭年夜房288元/间、388元/间488元/间(含早餐),房间内以节日氛围布置,并赠送水果、点心、新年礼物。
5、2月14日,正月初五,情人节、财神日,“双节闹春·广结‘财’‘缘’”活动。
(1)景区精心策划推出“‘钱’途无量祈福游”,游客可进财富大殿拜财神,祈福新一年财源滚滚。
(2)景区为情侣推出“幸福1+1,南山祈福游”活动,活动当日为每对情侣赠送一把同心锁,情侣可到大佛前许下心愿,共系同心结、同心锁,祈福有情人终成眷属。
(3)酒店推出浪漫永恒、真爱永恒、真爱无价等套餐房(房间内以节日氛围布置)。
6、2月24、25日,农历正月十五、十六。“禅境漫步迷醉元宵”
(1)正月十五在南山总部、正月十六在南山景区进山门将为游客奉上精彩烟花表演。
(2)正月十六,景区夜间营业,自17:00至21:00,游客可观看精美花灯、烟火表演,拜佛祈福,夜间门票半价优惠。
7、2月9—25日,农历正月初一至十六,“五彩缤纷快乐祈福”
(1)景区每天9:30在大佛广场,都将举行“辞旧迎新祝圣普佛”法会,祈祷新一年国泰民安,风调雨顺。
(2)景区将组织开展舞龙、旱船、跑驴等民间年俗表演、“趣味猜谜,喜迎新春”、“幸运游客抽大奖”、“寻南山宝物、中新春大奖”等活动。
四、门票优惠政策:
20xx年12月26日—20xx年2月25日,凡签约网络公司所组客源购南山宗教历史文化园门票享受90元/人的特惠价格,同时给予签约网络公司按80元/张结算。
注:签约网络公司所组客源不计入年终奖励范围,但计入输送客源总数。
以上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南山旅游公司。
景区春节安全工作方案篇十一
为进一步做好春节前后旅游安全监管及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元旦、春节和全国、全省、全市“两会”期间旅游安全形势稳定,按照县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县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旅游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杜绝发生在全国、全省、全市有重大影响的安全事故,为元旦、春节和全国、全省、全市“两会”期间创造良好的旅游环境。
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
(一)旅游景区景点安全。要核定最大承载游客量,制定和实施流量控制方案,对于在旅游景区内可能形成的大规模聚集活动,要早预判、早防范,提前采取安全保障措施。对设置的游乐设施设备要坚持常态化检查安全隐患并切实整改到位,确保安全运转。(责任单位:竹管委会、中岩景区管委会等)。
(二)旅游交通安全。做好涉旅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强化重大旅游节会活动交通安全监管,强化对旅行社包车等购买交通服务环节的安全监管,交通、交管、海事等部门要加强对旅游包车、景区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的检查与管理。(责任单位:县交管大队、县交通局、县海事处)。
(三)食品卫生、特种设备安全。做好涉旅住宿餐饮等行业领域的治安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特种设施设备安全监管,及时开展隐患排查和风险防范工作。(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县食药监局、县工商质监局)。
(四)安全重点和服务保障。结合辖区内冬季旅游和春节大假旅游高峰特点,及时发布景区交通、气象等相关信息和预测预报,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和措施,做好各项安全保障工作。加强对景区道路、客运车辆、旅游路线等隐患排查,完善各类安全设施和防火措施。加强对辖区内旅游节庆活动的提前预判、审批报备、安全保障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各涉旅企业、各景区景点管理运营单位)。
(五)旅行社安全监管。加大对我县旅行社分社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着重隐患排查、出游风险提醒提示以及安全预案、安全培训、安全应急处置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工作。(责任单位:县旅游局)。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1日起至1月10日)。县旅游局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发挥好牵头指导、综合协调、督促检查作用,各单位、涉旅企业要迅速动员部署于1月18日前将具体方案报县旅游局。
(二)全面实施阶段(1月11日至3月20日)。各单位、涉旅企业要按照工作方案,全面抓好安全检查督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应急管理等各项工作,做好迎接各级检查、各类暗访工作准备。
(三)巩固提高阶段(3月下旬)。各单位、涉旅企业对春节前后安全工作进行“回头看”,督促涉旅企业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对工作中好的经验、有效措施进行全面认真总结,于3月31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县旅游局。
(一)县旅游局负责旅游安全综合协调职责。一是进一步摸清全县景区、景点、涉旅企业安全生产现状,针对关键环节、重点时段制定针对性工作措施。二是开展旅游安全专项检查,加大联合检查执法力度,联合相关行业部门、乡镇严厉查处各类涉旅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措施,逗硬处罚。三是督促涉旅企业抓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旅游安全行业监管职责。围绕旅游六要素“吃住行游购娱”涉及的相应行业,行业具体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完善旅游安全工作各项方案预案。
(三)乡镇党委政府负责旅游安全属地监管职责。乡镇党委政府要确定旅游安全专门工作力量,加强辖区内景区景点、涉旅企业等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完善旅游安全工作各项方案预案。
(四)涉旅企业和景区景点管理运营单位负责旅游安全主体职责。一是抓好安全生产条件的保障,加大安全投入,配齐配足安全设施设备。二是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按照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排查治理隐患,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台账。三是抓好对员工的教育培训和管理,注重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做好员工节假日期间行为状态的调整疏导,确保每个从业人员安全规范操作。四是抓好应急救援工作,完善旅游安全工作方案预案,加强应急值守,开展应急演练。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涉旅企业要充分认识春节前后旅游安全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人民利益至上理念和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坚持“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失职追责”,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安全隐患“零死角排查、零容忍整改、零放过处理”,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一线操作层面,确保全县旅游形势持续稳定。
(二)强化应急值守。各单位、涉旅企业要认真做好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的安全应急值守工作,针对可能出现的情况,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各种应急防范准备。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到岗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必须立即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领导干部要及时靠前指挥,组织力量妥善处置,确保社会稳定。
景区春节安全工作方案篇十二
20xx年元旦春节将至,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为切实做好我县元旦、春节期间的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解决当前文化旅游行业加快复工复产过程中,旅游景区服务质量下降,一些旅行社为提高市场占有率,通过虚假宣传、不合理低价游、非法经营等行为扰乱旅游市场秩序,涉文旅场所疫情防控松懈,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和基层监管薄弱的问题。强化节庆期间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和深化事故风险管控工作,针对性、科学性、计划性地预防文化和旅游安全责任事故,有效防范及时处置一般以上责任事故,特别是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站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做好文化和旅游假日市场工作。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有效防范各类安全隐患风险,堵塞疫情防控漏洞;通过构建隐患排查、整治和闭环管理等制度,加强管控,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生产、疫情防控隐患漏洞。最大限度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防止新冠肺炎疫情通过文化和旅游渠道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气氛。
通过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加强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及市场监管工作,不断提升文化旅游行业服务质量,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准确把握假日市场特点,统筹安排好假日市场安全、疫情防控、市场秩序治理、产品供给、应急值守、信息报送等工作,切实保障广大游客生命财产安全,为元旦春节期间提供安全稳定的文化和旅游环境。
为确保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我县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顺利推进,成立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领导小组职责:指导、监督、检查元旦春节期间全县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协调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场管理股,何大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元旦春节期间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的日常工作。
局各股室、各二层机构要深入研究分析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文化和旅游安全的规律特点,按照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采取针对性的管控措施,突出检查以下重点工作。
(一)安全生产方面:
1.旅行社和导游。
检查督促各旅行社对旅游产品、线路进行安全评估,旅行社是否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是否给游客买好保险;是否按照“三证一单”要求租用旅游车辆;是否开好行前说明会,加强导游、领队人员、游客旅游安全教育,详细告知游客文明旅游的相关事项和应尽义务,带团导游领队要切实担负起文明督导责任。
2.旅游景区。
(1)指导a级旅游景区强化最大承载量管理,增设购票、检票、咨询等临时服务窗口,按照“能约尽约”的原则,推进旅游景区预约常态化。一要加强水上安全整治和水上旅游综合监管。主动联系、积极协调涉水旅游项目的主管部门,联动抓好加强竹筏、漂流等活动的旅游安全监管;进一步做好渡运安全监管,加强对旅游景区渡口安全管理情况、游船、渡船安全技术和安全设施情况、应急预案制定演练情况等的监督检查;会同主管部门联动禁止各类自用船、渔船非法运载游客。二要加强对景区(点)内玻璃栈桥、栈道等各种设施、设备是否健全定期检查、维护、保养、调试等制度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达到安全技术标准要求。三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严格a级旅游景区食品安全许可审查,督促其加强日常检查,严格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保障a级旅游景区食品安全。
(2)指导a级旅游景区,提升服务质量。指导a级旅游景区对照景区标准,完善旅游引导标识、规范服务流程、配齐配足服务人员、设施设备等,针对景区管理人员和一线服务人员组织开展管理实务、日常业务、应急处置等培训,全面提高服务专业性。提升“智慧景区”服务水平,完善引导体系,提升游客消费便利化程度。严格落实景区禁塑工作,并做好景区垃圾分类处理,提升游客游览体验。
3.旅游住宿。
指导星级旅游饭店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抓好食品安全、消防应急、卫生质量、安全生产为重点的安全质量检查。卫生质量问题严重、安全工作不落实、服务质量不达标,不按要求整改的旅游住宿企业,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处罚。
4.娱乐场所和公共文化服务。
对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图书馆、文化馆、纪念馆等人员密集场所要重点检查安全疏散出口、通道和安全提示警示牌是否满足疏散需要,各通道和出入口是否保持畅通,是否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督促文化市场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纪念馆和文物建筑方面,文物管理管理单位要严格落实《自治区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暂行办法》,文物和国有可移动文物收藏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监视监测工作,及时督促整改发现的安全风险和隐患。
5.大型群众性活动和营业性演出活动。
检查是否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安排专人负责,落实防踩踏、防暴恐等应急处置措施。依法规范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严格审查演出场地使用证明、安全保卫工作方案、灭火应急疏散预案以及依法取得的安全、消防批准文件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和营业性演出活动要加强现场监管,确保万无一失。
(二)疫情防控方面:
要深刻认识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指导督促文化和旅游企业从严从紧、从细从实做好各环节的防控措施。
1.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歌舞娱乐场所、图书馆、纪念馆等文化和旅游场所要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控制人员接待上限,落实门票预约制度,及时疏导客流,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和管理。
2.要严格落实戴口罩、量体温、查“三码”,做好清洁消毒、完善应急预案等工作。对从风险地区来贺返贺人员需持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文化和旅游场所。强化旅游景区的饮水、食品和环境卫生工作,保证群众旅游活动正常进行,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3.严格执行跨省旅游经营活动管理“熔断”机制。对出现中高风险地区的省(区、市),立即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该省(区、市)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并及时公布。从即日起至20xx年3月15日,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进出陆地边境口岸城市(与香港、澳门有口岸相连的除外)的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
4.指导文化和旅游企业全面加强员工健康监测,定期组织导游、前台接待、窗口等一线工作人员进行核酸检测。落实交通、住宿、餐饮、游览、购物等方面的疫情防控要求,密切关注旅游限流、风险提示等信息,合理规划旅游线路,控制旅游团队规模,及时准确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填报旅游团队信息。
要加大市场整治,营造良好市场秩序。依法查处“不合理低价游”、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加强对一日游、短途游市场的执法检查力度,加强与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的执法协作,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联合执法检查,及时查处文化和旅游经营者及从业人员违法行为,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加强营业性演出市场监管,杜绝淫秽色情、低俗、宣扬暴力、危害社会公德等禁止内容。同时,严查严管网络表演、网络音乐、网络动漫等网络文化市场,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一)开展文明旅游、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理性消费等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站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不断提升游客文明旅游、安全意识、个人防护、理性消费意识,引导公众自觉注意行为举止,遵守公共秩序,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同时要利用多种信息渠道,及时发布旅游消费、出行交通、天气预报等提示信息,提醒广大游客错峰出游、合理安排、文明旅游、安全出行,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
(二)加强文化和旅游服务保障,做好文化和旅游投诉处理工作。要积极主动做好12301、12318文化旅游投诉热线和12345服务热线衔接有关事宜,畅通假日值班电话等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对待投诉,妥善处置各类文化和旅游纠纷。加强信息沟通,及时有效处理消费者投诉,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及时回应社会关注,避免发生重大负面舆情。
(一)加强监督检查,全面排查隐患漏洞。为了抓好工作的贯彻落实,我局将派出检查组分别对各二层机构和各文旅企业的文化和旅游行业元旦、春节期间辖区文化和旅游场所的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等情况开展全面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对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回访,对不及时整治或限期整改不到位的,该关停的立即关停,确保整治到位、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元旦春节加强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将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党组议事日程,履行“主体责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职责。制订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和办法,明确具体组织实施的责任人和联络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管理责任,确保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
(三)严格检查,敢于动真碰硬。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负责,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问题严重不能保证正常经营的单位,要立即责令停产停业整改,确保万无一失;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疫情防控漏洞且拒不整改的企业和单位,要通报和曝光,约谈相关责任人,追究主体责任,督促其按照规定要求,按质按时完成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四)加强值班值守,强化应急管理,确保信息畅通。要严格落实领导在岗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工作手册和保障机制,发生突发事故灾害,立即处置并及时报告。按照县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部署,针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大活动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前置救援力量,做好装备器材物资储备,发生险情和疫情第一时间有效处置。加强假日信息报送工作,如有旅游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要按规定及时报告(日常电话0774—6692490,假日电话0774—6691363),重特大涉旅事件发生后,要采取一切措施尽快掌握情况并上报,力争在20分钟内电话报告、力争在40分钟内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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