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为了确保各方在商业交易中的权益而存在的。如何撰写一份清晰、完整的合同很重要,可以避免纠纷的发生。1.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政府采购代理合同篇一
合同编号:乌政采【2013】协11号。
采购机构: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
采购人:乌兰察布市交通职业技术学校。
供应商:内蒙古爱帝亨物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家具分公司。
合同签订日期:2013年12月27日
合同编号:乌政采【2013】协11号。
供应商:内蒙古爱帝亨物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家具分公司合同签订地点:乌兰察布市。
为了保护采供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采购该项目的相关文件和中标结果,由政府采购执行机构和采购人共同与供应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采购项目内容。
二、售后服务承诺及其他要求。
1、保证所提供的货物为原装正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要求。
2、保证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情况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等于或优于合同技术参数指标条款规定的性能,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承担弥补这些货物本身不足和缺陷的相关费用。
3、保修期及保修服务的内容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及合同文件规定,保证在货物验收后保修期内免费保修。
4、保证用户对售后服务要求的及时响应,对需上门服务的情况,用户所在地之内的应在24小时内派技术人员赶到现场;用户所在地之外或需外地厂家协助的,应在48小时内派技术人员赶到现场;若需返回厂家修理,应提供备用设备或提供保证不耽误工作的服务。
5、对厂家提供的货物的硬件或软件的升级改进服务,有及时告知用户的义务,在用户同意接受这些服务的情况下提供便利条件。
6、生产厂家到最终用户现场安装、调试合格后验收,现场为用户提供货物使用、维护等方面的技术培训。
7、严格遵守投标(响应)文件中售后服务承诺以及双方议定的售后服务承诺。
8、运输、保险和装卸费用,以及安装、调试和培训的费用由应商承担。
9、供应商提供货物与合同规定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技术标、数量等不相符时,采购单位应不予接收。
10、采购单位应督促供应商及时供货,供应商未能按时供货,按照采购文件相关条款作相应处理。
政府采购代理合同篇二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政府采购代理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甲方:(采购人)
乙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办法,甲方自愿将本单位(项目名称:)(计划编号:)政府采购项目委托给乙方组织实施采购。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在甲方委托范围内依法组织政府采购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采购计划编号:
2、项目名称:
3、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附件)
4、预算金额:
1、编制,发售,解释采购文件;
2、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采购信息公告;
3、供应商资格预审(邀请招标等方式时采用);
4、制定评审方法,步骤,标准;
5、依法抽取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谈判,询价小组);
6、邀请纪检有关部门现场监督;
7、落实评审地点,主持评审活动,并做好评审记录;
8、组织评审工作;
9、整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及有关部门;
11、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12、采购活动有关文件报送备案及存档;
13、组织履约联合验收事项;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1、甲方应指定一名采购人代表,代表甲方与乙方处理政府采购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委托项目的`用户需求书,包括详细的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和服务内容等书面材料。
3、甲方应对乙方编制的采购文件予以审核并签字确认。
4、甲方有权就委托的项目提出合法,合理的要求,但不得指定供应商或指定品牌,不得提出含有倾向性,限制性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要求。
5、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可派一名采购人代表参加评审委员会,但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方法的确定,评审过程和结果。
6、甲方有权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7、甲方有权对乙方组织的采购活动进行监督。
8、甲方有义务保守采购活动中的商业秘密。
9、甲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
1、乙方应接受甲方监督,维护甲方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乙方应依据甲方要求为甲方提出科学的采购方案。
3、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编制采购文件,并报甲方确认。
4、乙方应满足甲方的合法,合理要求,但对违法违规以及无理的要求应予拒绝。
5、乙方可以依据需要或根据规定,就采购文件征询有关专家或者供应商意见。
6、乙方应当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
7、乙方应依法及时答复甲方委托范围内的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8、乙方应当保守采购活动中的商业秘密。
9、乙方可依法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用。
10、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
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在采购法和合同法许可范围内对委托协议内容做出变更,如作出变更的应当签订补充协议;如发生了不可抗力或重大变故等原因,致使采购项目发生更改或取消的,应签订补充协议或终止本协议。
1、乙方承担组织项目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
2、乙方按照有关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
甲乙双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2、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代理合同篇三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
2、在本。
合同。
规定的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并协助委托人做好采购供应商的询问、质疑的答复。
4、代理方工作人员如与本采购项目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5、在代理活动中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6、对代理人在代理过程中自行提出的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的分析结论负责。
7、代理人成立招标代理项目组,并任命为项目组组长,负责该项目招标代理工作。
8、因代理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招标代理服务费总额(除去税金)。
9、因不可抗力导致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不承担责任。
10、代理人不得采用行贿、给予其他利益或者诋毁他人等不正当手段进行竞争;。
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计取。
根据国家现行取费政策,按照以下计算方法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
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xx]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30%收取,签订合同时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收费标准:
(1)由委托人支付。
(2)与投标人约定,由中标人支付。采用第(2)种方式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文件必须写明,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七.委托人对代理人完成本合同委托内容的时间要求。
1、代理工作开始时间:
2、代理工作完成时间:
非代理方原因造成的时间延误,结束时间相应延长;代理结束以完成委托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生效时间为准。
八.违约和争议的解决。
1、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损失的,也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
3、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委托人与代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选择以下(1)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约定向苏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合同分数。
双方约定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补充条款:
委托人(公章):代理人(公章):
负责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采购人)。
乙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办法,甲方自愿将本单位(项目名称:)(计划编号:)政府采购项目委托给乙方组织实施采购.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在甲方委托范围内依法组织政府采购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计划编号:。
2.项目名称:。
3.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附件):。
4.预算金额:。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的具体事项。
1.编制,发售,解释采购文件;。
2.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采购信息公告;。
3.供应商资格预审(邀请招标等方式时采用);。
4.制定评审方法,步骤,标准;。
5.依法抽取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谈判,询价小组);。
6.邀请纪检有关部门现场监督;。
7.落实评审地点,主持评审活动,并做好评审记录;。
8.组织评审工作;。
9.整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及有关部门;。
11.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12.采购活动有关文件报送备案及存档;。
13.组织履约联合验收事项;。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指定一名采购人代表,代表甲方与乙方处理政府采购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委托项目的用户需求书,包括详细的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和服务内容等书面材料.
3.甲方应对乙方编制的采购文件予以审核并签字确认.
4.甲方有权就委托的项目提出合法,合理的要求,但不得指定供应商或指定品牌,不得提出含有倾向性,限制性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要求.
5.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可派一名采购人代表参加评审委员会,但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方法的确定,评审过程和结果.
6.甲方有权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7.甲方有权对乙方组织的采购活动进行监督.
8.甲方有义务保守采购活动中的商业秘密.
9.甲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接受甲方监督,维护甲方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乙方应依据甲方要求为甲方提出科学的采购方案.
3.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编制采购文件,并报甲方确认.
4.乙方应满足甲方的合法,合理要求,但对违法违规以及无理的要求应予拒绝.
5.乙方可以依据需要或根据规定,就采购文件征询有关专家或者供应商意见.
6.乙方应当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
7.乙方应依法及时答复甲方委托范围内的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8.乙方应当保守采购活动中的商业秘密.
9.乙方可依法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用.
10.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
第五条委托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在采购法和合同法许可范围内对委托协议内容做出变更,如作出变更的应当签订补充协议;如发生了不可抗力或重大变故等原因,致使采购项目发生更改或取消的,应签订补充协议或终止本协议.
第六条有关费用。
1.乙方承担组织项目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
2.乙方按照有关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2.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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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代理合同篇四
本合同货物的交货地点为乌兰察布市交通职业技术学校。五、验收办法。
供应商交货时,必须同时出具符合国家规定的货物合格证书。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和政府采购机构组织相关人员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人员要在“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上签署意见。
六、付款方式。
1、本合同一式五份,经采购人和供应商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以及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由采购人、供应商和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各执一份,乌兰察布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和非税收入管理科各备案一份。
3、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本合同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经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审核同意后,可会同有关部门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采购执行机构: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负责人:
采购人:乌兰察布市交通职业技术学校负责人:地址:电话:
供应商:内蒙古爱帝亨物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家具分公司负责人:张艾云地址:
电话:0474—2286081。
乙方:海盐信谊空调电器总汇。
海盐县招投标采购服务中心经过招标,确定乙方为科龙、三菱重工空调协议供货中标供应商,甲乙双方经协商,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采购商品清单及协议价格。
第二条:质量标准和要求。
乙方保证本协议中所供产品质量具有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通过3c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
第三条:权利瑕疵担保。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3.乙方保证其所出售的货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4.如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负责安装,并承担验收合格前发生的安全责任。
第四条:包装要求。
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出厂标准配置的有关技术、质量、三包等资料。
第五条:供货对象及供货期限。
乙方负责在海盐县各行政事业单位供货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期间空调的供应。
第六条:供货方式。
在供货期限内,乙方在与采购单位签署《空调协议供货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后,保证在5个工作日内派人免费送货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毕。
第七条:验收。
乙方将空调送货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后,由采购单位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在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收取发票并在《海盐县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结算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公章。
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采购单位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7个工作日内提出。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采购单位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和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乙方直接损失。
第八条:售后服务。
乙方承诺售后服务按照投标产品的服务承诺实施。
第九条:履约保证金。
乙方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壹万元,由县招投标中心负责代收代退。协议到期后,无违反盐招服(20xx)a3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凭中标单位收据无息退回质量保证金。
第十条:货款的支付。
货款的支付采用财政直接拨付办法,海盐县财政局收到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出具的《海盐县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结算单》、《海盐县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
申请书。
》和乙方开具的合法销售发票复印件(加盖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公章)、合同副本,经审查无误后,在15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货款。
第十一条:辅助服务。
乙方应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在厂家和(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采购单位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辅助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协议价中,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
第十二条:质量保证。
乙方所供产品应严格履行产品质量保证承诺。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协议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采购单位可以根据本协议第14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采购单位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采购单位根据协议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第十三条:补救措施和索赔。
1.采购单位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采购单位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采购单位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采购单位,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采购单位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乙方应在接到采购单位通知后1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3.如果在采购单位发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采购单位发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或采购单位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采购单位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采购单位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第十四条:履约延误。
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1.如果协议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协议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协议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协议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协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议。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在发生所供商品的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时,采购单位有权直接向乙方索赔,签订必要的书面处理协议。如协商开始10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海盐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提请调解。调解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在海盐选择仲裁或诉讼的途径解决。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
1.认真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坚决杜绝送礼品、给回扣、报销费用等一切不正当竞争行为。
2.乙方对到其处购货的采购单位建立档案,记录各采购单位的空调采购情况。
3.甲方组织有关部门将不定期地对协议供货情况进行检查。
4.中标供应商负责采购单位空调采购业务联系人:
姓名:;电话:
姓名:;电话:
第十九条:违约处理。
1.在采购单位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可报请甲方同意后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
通知书。
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协议。
(1)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配置不符合国家规定和协议承诺的标准;。
(2)乙方没有按协议承诺的时间供货、维修或提供其他服务;。
(3)乙方没有按协议承诺的价格或优惠率签订合同并供货;。
(4)乙方无故不提供协议供货范围内部分型号的产品;。
(5)违反本协议和《浙江省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实施办法》中规定或承诺的其他情形。
2、甲方在执行协议时,可按如下方法对乙方处罚:
(1)供货价格高于县协议供货价格,高于其他任何非政府采购价格或市场平均价格,每发现一次,退回高于的价格差额,扣除10%的履约保证金;第二次发现,退回高于的价格差额,扣除20%的履约保证金;第三次发现,退回高于的价格差额,没收剩余的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协议供货。
(2)在协议供货期间及以后的售后服务中,采购单位投诉一次,经查实是乙方责任的,没收10%的履约保证金;采购单位投诉二次,经查实是乙方责任的,没收20%的履约保证金;采购单位投诉三次,经查实是乙方责任的,没收剩余的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协议供货。
3.如果乙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4.采购单位及其人员,不得假借政府采购之名为不属于政府采购范畴的单位或个人采购,不得向供货商提出超越协议供货范围的其他要求,如有违反,甲方将依照政府采购法对其进行处罚。
第二十条:破产终止协议。
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布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协议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协议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协议转让和分包。
乙方不得分包其应履行的协议义务。
第二十二条:协议生效。
1.下列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招标文件(招标编号:盐招服(20xx)a3);。
(2)乙方投标文件;。
(3)询标纪要。
如上述文件与本协议有不符之处,以本协议的为准。
2.本协议经甲乙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承诺书。
(二)中标通知书。
(三)投标汇总表。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
(签字)(签字)。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约时间:20xx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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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代理合同篇五
相对于目前我国多数企业的物资采购模式而言,采购代理是一种新型的物资采购模式。以下是本站小编整理的政府采购代理。
合同。
欢迎参考阅读。
甲方:(采购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办法,甲方自愿将本单位(项目名称:)(计划编号:)政府采购项目委托给乙方组织实施采购.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在甲方委托范围内依法组织政府采购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计划编号:。
2.项目名称:。
3.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附件):。
4.预算金额:。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的具体事项。
1.编制,发售,解释采购文件;。
2.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采购信息公告;。
3.供应商资格预审(邀请招标等方式时采用);。
4.制定评审方法,步骤,标准;。
5.依法抽取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谈判,询价小组);。
6.邀请纪检有关部门现场监督;。
7.落实评审地点,主持评审活动,并做好评审记录;。
8.组织评审工作;。
9.整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及有关部门;。
11.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12.采购活动有关文件报送备案及存档;。
13.组织履约联合验收事项;。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指定一名采购人代表,代表甲方与乙方处理政府采购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委托项目的用户需求书,包括详细的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和服务内容等书面材料.
3.甲方应对乙方编制的采购文件予以审核并签字确认.
4.甲方有权就委托的项目提出合法,合理的要求,但不得指定供应商或指定品牌,不得提出含有倾向性,限制性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要求.
5.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可派一名采购人代表参加评审委员会,但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方法的确定,评审过程和结果.
6.甲方有权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7.甲方有权对乙方组织的采购活动进行监督.
8.甲方有义务保守采购活动中的商业秘密.
9.甲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接受甲方监督,维护甲方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乙方应依据甲方要求为甲方提出科学的采购方案.
3.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编制采购文件,并报甲方确认.
4.乙方应满足甲方的合法,合理要求,但对违法违规以及无理的要求应予拒绝.
5.乙方可以依据需要或根据规定,就采购文件征询有关专家或者供应商意见.
6.乙方应当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
7.乙方应依法及时答复甲方委托范围内的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8.乙方应当保守采购活动中的商业秘密.
10.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
第五条委托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在采购法和合同法许可范围内对委托协议内容做出变更,如作出变更的应当签订补充协议;如发生了不可抗力或重大变故等原因,致使采购项目发生更改或取消的,应签订补充协议或终止本协议.
第六条有关费用。
1.乙方承担组织项目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
2.乙方按照有关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2.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项目名称:乌兰察布市交通职业技术学校办公家具。
批准文号:乌财购准(电子)[20xx]0317号。
合同编号:乌政采【20xx】协11号。
采购机构: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
采购人:乌兰察布市交通职业技术学校。
供应商:内蒙古爱帝亨物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家具分公司。
合同签订日期:20xx年12月27日
合同编号:乌政采【20xx】协11号。
项目名称:乌兰察布市交通职业技术学校办公家具。
供应商:内蒙古爱帝亨物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家具分公司合同签订地点:乌兰察布市。
为了保护采供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采购该项目的相关文件和中标结果,由政府采购执行机构和采购人共同与供应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采购项目内容。
二、售后服务承诺及其他要求。
1、保证所提供的货物为原装正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要求。
2、保证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情况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等于或优于合同技术参数指标条款规定的性能,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承担弥补这些货物本身不足和缺陷的相关费用。
3、保修期及保修服务的内容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及合同文件规定,保证在货物验收后保修期内免费保修。
4、保证用户对售后服务要求的及时响应,对需上门服务的情况,用户所在地之内的应在24小时内派技术人员赶到现场;用户所在地之外或需外地厂家协助的,应在48小时内派技术人员赶到现场;若需返回厂家修理,应提供备用设备或提供保证不耽误工作的服务。
5、对厂家提供的货物的硬件或软件的升级改进服务,有及时告知用户的义务,在用户同意接受这些服务的情况下提供便利条件。
6、生产厂家到最终用户现场安装、调试合格后验收,现场为用户提供货物使用、维护等方面的技术培训。
7、严格遵守投标(响应)文件中售后服务承诺以及双方议定的售后服务承诺。
8、运输、保险和装卸费用,以及安装、调试和培训的费用由应商承担。
9、供应商提供货物与合同规定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技术标、数量等不相符时,采购单位应不予接收。
10、采购单位应督促供应商及时供货,供应商未能按时供货,按照采购文件相关条款作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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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代理合同篇六
本合同货物的交货地点为乌兰察布市交通职业技术学校。五、验收办法。
供应商交货时,必须同时出具符合国家规定的货物合格证书。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和政府采购机构组织相关人员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人员要在“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上签署意见。
六、付款方式。
1、本合同一式五份,经采购人和供应商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以及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由采购人、供应商和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各执一份,乌兰察布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和非税收入管理科各备案一份。
3、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本合同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经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审核同意后,可会同有关部门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采购执行机构: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负责人:
采购人:乌兰察布市交通职业技术学校负责人:地址:电话:
供应商:内蒙古爱帝亨物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家具分公司负责人:张艾云地址:
电话:0474—228608113700526889。
乙方:海盐信谊空调电器总汇。
海盐县招投标采购服务中心经过招标,确定乙方为科龙、三菱重工空调协议供货中标供应商,甲乙双方经协商,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采购商品清单及协议价格。
第二条:质量标准和要求。
乙方保证本协议中所供产品质量具有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通过3c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
第三条:权利瑕疵担保。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3.乙方保证其所出售的货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4.如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负责安装,并承担验收合格前发生的安全责任。
第四条:包装要求。
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出厂标准配置的有关技术、质量、三包等资料。
第五条:供货对象及供货期限。
乙方负责在海盐县各行政事业单位供货协议生效之日起至9月30日期间空调的供应。
第六条:供货方式。
在供货期限内,乙方在与采购单位签署《空调协议供货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后,保证在5个工作日内派人免费送货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毕。
第七条:验收。
乙方将空调送货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后,由采购单位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在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收取发票并在《海盐县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结算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公章。
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采购单位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7个工作日内提出。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采购单位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和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乙方直接损失。
第八条:售后服务。
乙方承诺售后服务按照投标产品的服务承诺实施。
第九条:履约保证金。
乙方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壹万元,由县招投标中心负责代收代退。协议到期后,无违反盐招服a3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凭中标单位收据无息退回质量保证金。
第十条:货款的支付。
货款的支付采用财政直接拨付办法,海盐县财政局收到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出具的《海盐县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结算单》、《海盐县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和乙方开具的合法销售发票复印件(加盖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公章)、合同副本,经审查无误后,在15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货款。
第十一条:辅助服务。
乙方应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在厂家和(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采购单位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辅助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协议价中,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
第十二条:质量保证。
乙方所供产品应严格履行产品质量保证承诺。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协议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采购单位可以根据本协议第14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采购单位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采购单位根据协议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第十三条:补救措施和索赔。
1.采购单位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采购单位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采购单位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采购单位,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采购单位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乙方应在接到采购单位通知后1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3.如果在采购单位发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采购单位发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或采购单位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采购单位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采购单位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第十四条:履约延误。
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1.如果协议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协议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协议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协议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协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议。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在发生所供商品的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时,采购单位有权直接向乙方索赔,签订必要的书面处理协议。如协商开始10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海盐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提请调解。调解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在海盐选择仲裁或诉讼的途径解决。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
1.认真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坚决杜绝送礼品、给回扣、报销费用等一切不正当竞争行为。
2.乙方对到其处购货的采购单位建立档案,记录各采购单位的空调采购情况。
3.甲方组织有关部门将不定期地对协议供货情况进行检查。
4.中标供应商负责采购单位空调采购业务联系人:
姓名:;电话:
姓名:;电话:
第十九条:违约处理。
1.在采购单位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可报请甲方同意后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协议。
(1)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配置不符合国家规定和协议承诺的标准;。
(2)乙方没有按协议承诺的时间供货、维修或提供其他服务;。
(3)乙方没有按协议承诺的价格或优惠率签订合同并供货;。
(4)乙方无故不提供协议供货范围内部分型号的产品;。
(5)违反本协议和《浙江省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实施办法》中规定或承诺的其他情形。
2、甲方在执行协议时,可按如下方法对乙方处罚:
(1)供货价格高于县协议供货价格,高于其他任何非政府采购价格或市场平均价格,每发现一次,退回高于的价格差额,扣除10%的履约保证金;第二次发现,退回高于的价格差额,扣除20%的履约保证金;第三次发现,退回高于的价格差额,没收剩余的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协议供货。
(2)在协议供货期间及以后的售后服务中,采购单位投诉一次,经查实是乙方责任的,没收10%的履约保证金;采购单位投诉二次,经查实是乙方责任的,没收20%的履约保证金;采购单位投诉三次,经查实是乙方责任的,没收剩余的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协议供货。
3.如果乙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4.采购单位及其人员,不得假借政府采购之名为不属于政府采购范畴的单位或个人采购,不得向供货商提出超越协议供货范围的其他要求,如有违反,甲方将依照政府采购法对其进行处罚。
第二十条:破产终止协议。
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布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协议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协议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协议转让和分包。
乙方不得分包其应履行的协议义务。
第二十二条:协议生效。
1.下列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招标文件(招标编号:盐招服(2006)a3);。
(2)乙方投标文件;。
(3)询标纪要。
如上述文件与本协议有不符之处,以本协议的为准。
2.本协议经甲乙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二)中标通知书。
(三)投标汇总表。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
(签字)(签字)。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约时间:20月日。
2.采购委托协议范本。
5.合同委托书范本。
6.委托招标合同书模板。
政府采购代理合同篇七
甲方为了更好地开展及完成办公室工作,并经综合管理部总务核价后确认在乙方采购彩色激光打印机__________台。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标的。
二、合同金额总金额:贰仟玖佰捌拾元整。
三、付款方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完税发票,甲方在乙方出具发票之日起7日内,完成支付。
四、交货时间、地点、方式、交货时间:__年__月---__年__月__日前将货物送至以下指定地点交由需方指定收货人:
1.供货商应在交货前向需方提供交货计划;。
2.运输、保险和装卸的费用由供货商承担。
五、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时间验收标准:
1.《福建省政府采购供货协议》第三、五、八、十二、十三条;。
2.装箱单;。
3.供方保证一次开箱合格率大于98%。
提出异议时间:__年6月5日。
六、货款结算:
需方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原则上在5工作日内,如乙方不履行合同给甲方照成损失,乙方应按照合同金额的_______%,以天计算支付违约金。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政府采购代理合同篇八
供方(供应商):
需方(采购人):
为了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吉安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项目、政府采购协议承诺书、“关于吉安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签订此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采购品目、型号、数量、时间及金额。
货物名称型号配置采购时间单价数量小计。
合计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角。
二、保修期:依据吉安市级供货协议投标文件中的售后服务条款。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
四、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时间:验收标准:
1、装箱单;。
2、供方保证一次合格率在于98%(百分之九十八)。出异议时间:
五、付款方式和期限:
供方开户名称:
帐号:
六、违约责任:违约方承担合同金额5%的经济责任。
七、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合同执行过程中,从供需双方如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的原则双方协商解决,或投诉到永新县政府采购办,或提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需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国家法律法规及政治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九、本合同为供应商与政府单位买卖合同,一式三份,供方需方各执一份,永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执一份。
需方(盖章):
经办人:
地址:
电话:
供方(盖章):
经办人:
地址:
电话:
政府采购代理合同篇九
批准文号:乌财购准(电子)[xx]0317号。
合同编号:乌政采【xx】协11号。
采购机构: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
采购人:乌兰察布市交通职业技术学校。
供应商:内蒙古爱帝亨物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家具分公司。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编号:乌政采【xx】协11号。
供应商:内蒙古爱帝亨物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家具分公司合同签订地点:乌兰察布市。
为了保护采供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采购该项目的相关文件和中标结果,由政府采购执行机构和采购人共同与供应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采购项目内容。
二、售后服务承诺及其他要求。
1、保证所提供的货物为原装正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要求。
2、保证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情况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等于或优于合同技术参数指标条款规定的性能,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承担弥补这些货物本身不足和缺陷的相关费用。
3、保修期及保修服务的内容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及合同文件规定,保证在货物验收后保修期内免费保修。
4、保证用户对售后服务要求的及时响应,对需上门服务的情况,用户所在地之内的应在24小时内派技术人员赶到现场;用户所在地之外或需外地厂家协助的,应在48小时内派技术人员赶到现场;若需返回厂家修理,应提供备用设备或提供保证不耽误工作的服务。
5、对厂家提供的货物的硬件或软件的升级改进服务,有及时告知用户的义务,在用户同意接受这些服务的情况下提供便利条件。
6、生产厂家到最终用户现场安装、调试合格后验收,现场为用户提供货物使用、维护等方面的技术培训。
7、严格遵守投标(响应)文件中售后服务承诺以及双方议定的售后服务承诺。
8、运输、保险和装卸费用,以及安装、调试和培训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9、供应商提供货物与合同规定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技术指标、数量等不相符时,采购单位应不予接收。
10、采购单位应督促供应商及时供货,供应商未能按时供货,按照采购文件相关条款作相应处理。
三、交货日期
本合同货物的交货日期为xx年x月x日前。
四、交货地点。
本合同货物的交货地点为乌兰察布市交通职业技术学校。
五、验收办法。
供应商交货时,必须同时出具符合国家规定的货物合格证书。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和政府采购机构组织相关人员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人员要在“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上签署意见。
六、付款方式。
本项目采取“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付款,待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后,货款一次付清。
供应商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友谊路支行帐号:5。
七、管辖。
本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管辖。
八、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五份,经采购人和供应商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以及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由采购人、供应商和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各执一份,乌兰察布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和非税收入管理科各备案一份。
3、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本合同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经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审核同意后,可会同有关部门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采购执行机构: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负责人:
地址: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电话:
采购人:乌兰察布市交通职业技术学校负责人:地址:电话:
供应商:内蒙古爱帝亨物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家具分公司负责人:地址:
电话:
政府采购代理合同篇十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方:___________________
受_________(甲方)委托,_________(见证方)就甲方所需的_____________________在定点范围内进行了询价,甲乙双方根据询价采购结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货物购销合同:
一、货物及其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金额:人民币_________元。
三、质保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付款:由甲方按有关规定办理支付手续,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支付全部合同货款。
八、合同纠纷处理: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九、合同生效:本合同由甲、乙、见证方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2.甲方收到的乙方省级_________定点采购询价单报价文件;
3.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内容互为补充,如有不明确,由甲方负责解释。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见证方持二份。
见证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政府采购代理合同篇十一
经_________省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_________省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和_________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见证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关于_________省政府采购_________号_________省_________大屏幕彩电采购的招投标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条款及其前附表。
(2)乙方的投标报价单、服务承诺和投标澄清材料。
(3)资格证明文件。
(4)中标通知书。
(5)甲方、乙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3.设备及数量。
_________,_________台。
4.合同金额。
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的总金额(大写)为_________元整人民币,分项价格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5.付款条件。
本合同设备的付款条件详见合同条款前附表。
6.交货时间和地点。
本合同设备的交付时间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五十天内;交货地点为_________省_________县(市、区)_________主管部门指定地点。
7.合同纠纷处理。
本合同所涉及的设备在交付验收使用后所发生的合同纠纷,由甲方与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本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8.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经甲方、乙方、见证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签字)。
签字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税务登记号: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签字)。
签字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见证方(单位盖章):_________省政府采购中心。
授权代表:_________(签字)。
签字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政府采购代理合同篇十二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
1.产品清单及价格。
设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设备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计____________________。
中标总价格。
2.付款方式。
全部设备验收合格后的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即元人民币整.若延期付款,甲方每天应向乙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
合同总金额%的余款即元人民币作为质保金,若设备运行正常,质保金在验收完成一年后的七日内一次性无息给付.
交货时间:若延期交货,乙方每天应向甲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
因不可抗拒力所导致的交货,服务及付款延迟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文处理.
2.交货地点:送货上门,安装调试.
乙方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保修措施祥述.
下例情况不属保修范围:。
1.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害;。
2.用户电力系统故障引起的损坏;。
3.用户私自维修引起的损坏;。
4.用户自行造成的机械损坏;。
5.其它不属于供应商负担的保修事宜.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所交付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并督导完成;。
4.甲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责任;。
6.甲方对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
7.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8.乙方有权在实施安装调试时,提出合乎情理的协助要求;。
9.双方指定联系人,所有保修过程均应由双方经手人签字纪录.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一份,政府采购中心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4.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_________。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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