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疫情复工工作计划(专业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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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疫情复工工作计划(专业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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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是指根据预定的目标和任务,在特定的时间和条件下,有条不紊地进行安排和安排活动。它是一种有序和高效的工作方式,可以帮助我们提高工作效率和达成目标。制定计划时要考虑实际情况和自身能力,合理安排时间和任务。以下是一些关于计划制定的实际案例和经验分享,供大家参考。

疫情复工工作计划篇一

为做好工地复工复产和灾后重建工作,减少灾害损失,促进全市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完成全年经济发展各项指标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复工复产和灾后重建的工作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统筹兼顾、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基本要求,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着力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和灾后重建任务,促进我市工业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原则上,因灾造成厂房、机器设备、原材料成品严重破坏的,指导企业在一个月内复工复产;造成特别严重破坏的,在一个季度内完成灾后重建和复工复产;位于蓄滞洪区或地势低洼地区的,通过租借标准厂房、委托加工等方式先行恢复生产,半年内引导企业启动搬迁。

(一)企业自救,政府帮扶。坚持市场经济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企业开展生产自救、自力更生,同时政府积极帮扶、强化服务,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灾后重建。

(二)科学规划,集群发展。化危为机,依托灾后重建工作,科学调整产业布局,推动蓄滞洪区或地势低洼地区企业尽快启动搬迁。按照产业集聚、集群发展原则,布局建设专业园区及大企业(集团)配套企业园区。

(三)统筹推进,突出重点。合理确定灾后重建重点和建设时序,分清轻重缓急,注重工作策略方法,抓好前后衔接,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灾后恢复重建。

针对受洪灾影响较轻,经过清理、消杀和安全检查后能够复工复产的企业,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服务指导,组织企业尽快复工复产。

1.开展灾害损失核查统计。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县(市)、区迅速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要求,核实辖区受灾情况,及时将灾情逐级上报。同时,将工业企业受灾有关情况抄送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组织企业开展生产自救。严格落实县(市)、区属地责任和部门指导责任,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组织受灾较轻的工业企业积极开展生产自救,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工信局)。

3.集中力量抢修设备厂房。组织企业集中力量重点检查生产装置、储罐、管道、电气等设施设备以及生产车间、储存仓库等重点场所,及时修复毁损设施。企业各类电气设备设施启用前,须由专业人员对配电箱、电气设备设施等进行一次彻查,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送电运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工信局、新乡供电公司)。

4.破解制约复工复产瓶颈。结合全市“万人助万企”活动,及时收集和协调解决工业企业复工复产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帮助企业用足、用活、用好政策,严格落实“13710”工作制度,实现企业有问必答、有诉必接、有求必应、有难必帮,支持企业渡难关、抓重建、谋发展。(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企业服务活动各成员单位)。

5.强化复工复产指导服务。各行业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组成指导服务团,上门指导服务工业企业复工复产。住建部门、城管部门指导企业做好排水清淤;卫健部门指导企业做好消杀防疫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部门及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指导企业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教育、科技、人社、生态环境等部门组织相关领域专家,针对企业设备、材料、环保治理设施和在线监测设备受损情况开展“专家上门问诊”,最大限度帮助企业减少损失,科学复产、尽快达产。(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金融局、市生态环境局)。

(二)灾后重建。

针对受洪灾影响较重的企业,要积极引导企业开展重建工作。尤其是处于蓄滞洪区和地势低洼的企业,要积极引导企业异地搬迁改造。

1.调整重点区域产业布局。聚焦卫辉市、辉县市、牧野区、凤泉区等重点受灾区域,及时调整相关产业集聚区规划。研究制定蓄滞洪区产业异地搬迁整体规划,合理调整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鼓励严重受灾企业开展异地搬迁改造,指导企业科学选址,协助企业做好规划、用地等审批工作,尽快开展异地搬迁。结合企业意愿和需求,引导新航集团总部、白鹭化纤老厂区异地搬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简化重建项目审批流程。对原址重建工业项目,在原有建设用地范围内,已按要求办理了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水利、节能、民防、市政园林、消防等审批手续的,企业拟按原有审批许可要求进行重建的,一律实行审批告知承诺制,在申请人作出书面承诺后,审批部门即来即办,直接作出书面审批决定。对原址改扩建项目,开通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简化办事程序,加快审批速度。(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政务大数据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3.引导企业逐步恢复生产。对因灾情比较严重导致全面停产或半停产的企业,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加快对房屋、电力设施、受损设备进行检测鉴定,能维修的要组织力量抓紧维修,需要采购新设备的要抓紧订货,能够局部恢复生产的要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恢复生产,逐条生产线、逐个车间有序恢复生产,最大限度减轻企业因灾损失。(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政务大数据局、新乡供电公司,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4.加强企业搬迁要素保障。强化土地、环境容量、资金、煤电油气运等要素保障,各项要素指标向异地搬迁企业倾斜,确保异地搬迁项目早日开工建设、达产达效。(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金融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5.全面提升园区基础设施。开展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全面提升园区水电气(汽)运等要素保障能力和公共服务配套水平。牧野区、凤泉区研究制定整体方案,完善排水、排涝设施,确保2022年雨季之前彻底解决园区积水隐患。(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一)用好补助资金。用好上级灾后重建专项补助资金,由各县(市)、区根据受灾情况自行统筹安排,支持受灾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和灾后重建。(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二)强化金融支持。加快信贷审批保险理赔速度。督促指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优先支持、利率优惠”的原则,开通“绿色通道”,优化简化信贷审批程序。督促指导各保险机构按照“应赔尽赔、能赔快赔”的原则,主动做好查勘预赔、理赔工作。保持企业资金稳定。对受灾企业已有贷款不断贷、不抽贷,确保2021年工业企业信贷余额、贷款户数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在灾后重建期间贷款到期的,可实行贷款展期,展期不少于6个月。优化金融服务。建立常态化政银企对接机制,精准对接受灾企业融资需求。设立工业企业纾困专项资金,解决企业短期流动性困难。全面推行“无还本续贷”、“先贷后还”等业务。降低应急转贷资金使用门槛,扩大单笔使用额度,进一步缩短审批办理时间,提高转贷资金使用效率。(责任单位:市金融局、人行新乡市中心支行、新乡银保监分局、市财政局)。

(三)减轻企业负担。租金方面。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受灾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免收2021年7月—2022年6月房租,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适度减免租金。税费方面。对灾情影响办理申报困难的工业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和缴纳税款事项,最长期限不超过3个月。符合条件的受灾企业根据相关税法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用工方面。认真贯彻落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支持受灾地区防汛救灾、灾后重建若干措施的通知》,延缓缴纳社会保险费,降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率,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稳定受灾企业劳动关系。其他要素。新奥燃气延迟非居民用气价格上涨,允许企业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燃气费款。对受灾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缴纳水费的工业企业,由企业提出申请,经住建部门认定后予以缓交。(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四)完善政策保障。加快政策兑现进度。对列入2021年度预算的“三大改造”、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等各类奖补资金和扶持资金,凡符合拨付条件的立即足额拨付到位,尽快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切实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加大政策倾斜力度。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各县(市)、区在出台各类灾后重建帮扶政策或切块资金再统筹分配时,优先向受灾严重企业倾斜。畅通产业循环。定期召开产销对接会,按照产业链图谱,推动供需双方对接合作。畅通工业企业供应链体系,优先推动本市龙头企业市域内的`配套企业复工复产。(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一)压实各方责任。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压实县(市)、区属地责任和部门指导责任,践行“一线工作法”,细化工作举措,建立专班、安排专人,统筹推进。

(二)狠抓政策落实。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梳理并落实国家、省、市已出台的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各相关责任单位负责政策解释并制定政策落实的操作流程。市政府督查室要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暗访,对落实好的县(市、区)、市直部门、有关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对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特别严重的进行约谈。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及时总结企业恢复生产和灾后重建先进典型经验,鼓励引导企业结合国家、省产业政策,高起点、高标准恢复生产和重建,提高企业抗灾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对先进典型企业和先进人物,要及时报道、加以推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疫情复工工作计划篇二

秋天的脚步已逐渐走近,新学期的准备工作也已就绪。看着明显长高的孩子们,我感觉到肩上的担子更重了;自己要有怎样的心态去面对他们;要怎样言传身教的实施好教育行为;怎样在教育教学中提高自身素质……都是我要认真思索的问题。而为了使本学期自己的工作更有序地进行下去,特作如下计划:

一、思想工作。

本学期,我仍将以一名优秀教师的要求去规范自己的言行,热爱本职工作,热爱幼儿园,自觉遵守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关爱每一位幼儿,坦诚面对每一位家长,积极认真研读幼儿教育的相关书籍,认真准备、组织每一次教育活动,按新《纲要》的理念创设适合幼儿发展的心理、物质环境……多反思,多听,多做,勤于实践,促进自身专业素质的提高与发展。

二、能力发展。

上学期,由于自己的松懈,工作没有取得理想的成绩。本学期,我一定吸取教训、总结经验,争取从以下几方面获得提高:教学方面,我将认真准备幼儿活动所需材料;写好每一次教育活动计划;多学习,把先进的幼儿教育经验运用到自己的教学中;多反思,结合自己班幼儿情况实施收效好的教育方法;多到平行班级走走、看看、听听、取长补短,促进幼儿发展;多和有经验的教师交流,争取获得她们的指导、帮助。课题实践中,细心记录专家们的教育理念,认真揣摩,多提问,使自己在教学工作中的疑惑得到有效指导并付诸实践。生活中,热情待人,友爱助人,谦虚为人,团结向上,争取和同事们成为朋友。

特色教学中,细心分析幼儿情况,认真准备音乐磁带、道具,提前编排好幼儿舞蹈、律动,根据幼儿掌握情况实施作出调整,带好小班组舞蹈特色。班务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地做好班长工作。

三、努力方向。

有了目标,工作才不会迷失方向,才具有提高与发展的意义。所以,本学期我根据自己的情况制定了以下三个目标:1、争取成为幼儿园优秀教师。2、争取把中二班建设成为幼儿园优秀班集体。3、踏实努力地做好本职工作,争取向党组织靠拢。力争使本学期工作能圆满结束。

四、出勤方面。

严格要求自己,保证工作时间,做到一学期不请假,不无故迟到,不矿工;用饱满的热情对待工作。

以上,是我本学期的计划及目标,我一定努力去完成,也希望各位同事及领导加以督导和指正。谢谢!

新的学期刚刚开始,为了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教学素质,提高幼儿学习和游戏的'积极性,做到一切以幼儿为主,具体计划工作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思想方面。

严格要求自己,要遵守园里的规章制度,积极认真地投入工作。坚持正确教育观,以正面教育为主,讲明道理。要平等对待每位儿童。认真参加园内的政治学习,以学习精神为工作的动力,不断更新思想,以饱满的热情参加新的工作,时刻以一个优秀教师的标准来要求自己。

二、个人学习方面。

积极学习各种教育理论,以充实自己,以便在工作中以坚实的理论作为指导,更好地进行教育教学,给自己充电,积极进行学历进修学习。加强教育教学理论学习,提高个人的教学质量,使幼儿健康、快乐、和谐得发展,并让他们能够从玩中学,学中玩。加强思想业务学习,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加强责任心,规范言行,加强精神建设,用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去潜移默化幼儿。业务上精益求精,敢于改革创新,紧跟形势,适应时代的要求。平时在工作中遇到问题能和班级人员共同商量,在教学中遇到问题时,能虚心向有经验的老师学习,认真参加教研活动、园本培训,树立“终身学习”的目标。

三、工作方面。

四、家长工作。

家长是我们教育事业的合作人,是教育责任的分担者,是一份宝贵的教育资源。我们用细致入微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家长们的信任和支持。我们还将一如既往地做好如下工作:

1、热情接待家长,不定期地与家长联系,共同协商育儿经验,同时认真收集家长反馈意见,虚心采纳合理建议。

2、积极邀请家长参与教学活动及各类大型活动。

3、如遇特殊情况及时向家长汇报或保持电话联系,如有生病未返园的幼儿,坚持电话追踪问候。

4、邀请家长积极参与到教学活动中去,与教师共同商讨、策划教育计划。

5、结合各种方式向家长了解幼儿在家的情况,同时向家长反馈幼儿在园的生活学习情况,促进幼儿之间及家园之间的交往与交流。

6、及时向家长反馈幼儿的信息,加强互动。主动与家长沟通,增加宣传力度。

7、召开家长会,收集家长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配合教育好幼儿。

五、个人努力方向。

1、再多点爱心,多一些耐心,使孩子在各方面有更大进步。

2、续抓好班级的常规工作,使得有更好的班风班貌。

3、加强自身基本功的训练。

4、提高自己的攥写的能力及科研能力,多看书,多动笔。

幼儿园的工作虽然很琐碎,但我们坚信,只要我们努力,我们一定可以出色地完成任务,并用我们浓浓的爱心、耐心和责任心,换取每个家长的放心!

疫情复工工作计划篇三

要严格落实建筑施工现场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具体如下:

1)。中高风险地区来沈人员一律不许进入施工现场。

2)。所有人员佩戴好口罩,外来人员在入口处登记基本信息,扫码测温后方可进入现场,现场内禁止进行与生产无关的会客行为。

3)。外省、市来返沈人员要提前三天到项目所在社区和区城建局报备;需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沈,抵沈后需单独居住(现场可设独立居住区或者场外居住)实行全封闭管理,24小时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后方可进场。

4)。现场必须闭环管理,进入现场内不得随意离沈,如需离开回到现场须再次提供沈阳本地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每日现场应至少分早、中、晚三次进行消杀,并要有责任人和消杀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对宿舍、门卫、走廊、办公室、会议室、楼梯、空调、卫生间、淋浴房、餐厅、厨房等部位进行消毒。工地开工时,应增加对仓库、工具(用具)、工程机械操作室、施工电梯、密闭空间、作业区等实施消毒管理。

6)。现场防疫物资必须配备口罩、消毒液、防护服、测温计等防疫必要物资。明显位置设置废弃口罩收集容器(只能专人打开)。

7)。现场要设置隔离间,独立上下水,并设有单独卫生间。

8)。未接种新冠肺炎疫苗人员不得进场作业。

9)。项目需建立建全《建筑工地人员疫情管控台账》,且建立一人一档,档案中包含:48小时核酸证明(外省市人员)、24小时核酸证明、行程码截图、疫苗接种情况截图、出发地、交通方式、人员入场后居住地点(项目内或者具体小区门牌)、联系方式。

10)。已经登记入场人员日常进出施工现场要走实名制通道,从非实名制通道进出的,一律按外来人员标准管理;进出施工现场要要做好“四件套”,即扫码、测温、戴口罩和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或浑南区核酸检测卡(有48小时内检测方位标识)。

11)。在工地外租(买)房居住的人员,必须保证居住地-施工现场两点一线,要有专门负责人实名管理。

12)。外来送货人员要按照新进场人员标准管控,车辆要先进行场外消杀才能进场。施工材料、生活物资等要实行无接触运输配送,严禁外出采购。严禁中高风险地区送货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外来送货人员要无接触验码、核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做好车辆及人员信息登记,严格落实“司机不下车、物料先消毒、现场人员负责卸货”的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入场车辆入场前驾驶室车门要用专门封条贴封。

13)。现场人员居住要按班组分割,严禁大范围交叉;现场要实行分餐制,严禁人员排队打饭、集中就餐,严禁人员私自到外面就餐,现场不允许堂食。

复工后安全生产不能忘。

复工后,各建筑施工单位不能忽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要做到:

2、针对返回现场的人员要加强管理,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必须先期返岗并在岗在位。人员取暖、用电、饮食要满足规范要求和行业标准,严格落实生活区白天限电措施,严禁宿舍使用小太阳等产品及三无取暖设备。

3、组织力量对现场围挡、垃圾等进行全面清洁,对物料堆放要整齐有序,确保围挡清洁、无污损,场内无垃圾,环境整洁。

措施不牢将停工。

各建筑施工现场要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三方责任人必须驻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浑南区城建局将对各复工现场进行巡查,发现不认真履行疫情防控措施的,立即予以停工处理。

疫情复工工作计划篇四

为做好我市交通领域在建项目安全生产复工和疫情防治工作,切实保障项目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项目复工平稳有序、疫情防控工作到位。我局根据当前在建项目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复工复产防控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全面做好我市交通领域在建项目复工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防控工作,本单位成立了复工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在建项目管理范围内的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督导各岗位人员实施预防各项防控措施,确保项目安全有序进行生产,以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陈贵担任组长,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李远、高红建担任副组长,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各在建项目经理为成员,统筹负责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期间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要求各在建项目成立由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等工作(主要包括安全保卫组:负责体温测量、安全巡查、警戒隔离工作;通讯联络组:负责收集人员信息并整理成册,对外联系等工作;后勤保障组:负责准备口罩、担架、防护服等应急物资;现场救援组:负责发生疫情时对现场人员的隔离保护工作等)。各组织领导在疫情防控期间要把疫情防控作为第一要项工作。

二、复工复产前期防疫准备。

各项目经理要切实加强统筹和调度,在确保防护到位和生产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有序、安全组织复工复产,确保平稳过渡,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在项目复工前要做好以下几点准备:

(一)防控机制到位。项目单位负责人必须现场指挥调度,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建立疫情防控组织架构,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流程、具体工作人员、工作职责,落实专人对接属地街道(社区)主管部门、疾控部门。作业人员较多的项目需成立防疫专班,专人专岗,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应报项目所在行政区域卫生防疫部门备案。

(二)员工排查到位。把好项目作业人员入口关,对项目作业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填写《健康信息登记表》,核实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家庭住址、健康码、48小时核酸报告、疫苗接种等关键信息,并与项目所在街道(社区)共享,按照“一人一档”做好建档筛查工作。如果有重点防控地区外来务工人员或与确定感染者有过接触史的人员,应及时逐级上报领导小组、项目所在地网格员,同时必须设置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必须确保项目施工区域作业人员身体状态良好。

(三)物资保障到位。项目单位要按照卫生防疫部门制定的标准开展疫情防护工作。项目单位防疫物资包括口罩、体温检测设备、消毒水剂、应急药品、应急车辆等,物资储备不少于3天用量。

(四)阻断隔离到位。项目开复工前,各作业区域必须进行全面消毒杀菌;开复工后,每天定期进行消毒杀菌。项目作业区域必须确保规范有序、整洁卫生、空气畅通且具备防控管理条件。项目作业区域只设置一个出入口,24小时设岗,对所有进出项目作业区域的车辆、工作人员或外来人员一律实行“一测二查三询(测量体温、查验身份、询问动向)”并进行实名制登记,严密掌握作业人员身体状况及行踪,门卫每岗不得少于2人。项目作业人员在项目建设区域必须佩戴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同一区域作业人数控制在20人以内,每天早晚2次对作业人员逐一检测体温,一人负责检测,一人负责复核,并记录在案。一旦发现员工有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或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作业现场应立即暂停作业、实行有效隔离阻断。项目单位应立即报告项目所在行政区域卫生防疫部门并及时安排患者到就近的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配合疾控部门开展防治,同时报告项目所在行政区域重点建设项目行业主管部门。

(五)内部管理到位。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作业现场必须摆放、张贴安全和防疫宣传展板。项目单位应确保每日监测上报员工身体状况,出现情况异常立即做好隔离并通知医务人员上门检查。

(六)做好火灾防控工作。为确保安全复产,要求各项目在领导小组组长领导下,对各项目的办公大楼、车间、仓库、员工宿舍以及各安全设施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查,排查安全隐患,保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确保项目安全恢复生产。

各项目在疫情期间复工复产,要做好以下几点工作安排:

(一)项目各部门提前统计各自人员预备到岗情况并汇总报告到项目综合办公室。从本市区以外员工以及较大疫区返工的员工(含正式及劳务派遣员工、劳务队伍管理及作业人员、后勤服务外来人员)回到项目前须组织医务人员全部检查后无异常方可进入。复工第一天全员健康排查尤其重要,宁可慢不可错。

(二)提醒员工在家期间及恢复生产后在疫情管控做好自我防护和消毒工作。

(三)全体员工上班后有任何员工发现身体异常如: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必须立刻上报各管理层,并立刻进行现场消毒和安排员工及时去医院就医并将确诊结果通知公司。

(四)所有员工、外来人员、访客进入项目驻地前必须接受门卫红外测量体温,门卫负责记录体温,体温超过37.3摄氏度禁止入场,并报告项目部及对接人。外来人员还须自行佩戴口罩。

(五)做好外来人员登记确认工作,所有外来人员必须在门岗登记,姓名、电话、近期是否去过中高风险地区等信息。按照政府规定向企业报备自我隔离,项目按照上班考勤,属地管理部门每日通过微信qq视频抽查居家隔离情况,不予扣款罚款。

(六)乘坐项目通勤车上下班员工必须佩戴防护口罩,下车后应及时使用洗手液洗手,通勤车使用后必须立即消毒、更换椅垫套,安排专人管理检查。

(七)复工复产前,上班前,各项目组织医务人员对项目所有场所进行一次消毒,之后每三天一次。重点区域—办公室、施工作业区域、生活垃圾堆放处及吸烟点,安排专人每天早晚消毒各一次。

(八)确认项目职工食堂的安全卫生措施,食堂禁止采购未经宰杀未经检疫的活禽活鱼肉品,禁止提供生菜,餐具蒸汽消毒。加工环节严格生熟分开。

(九)餐厅服务人员每日岗前必须开展健康检查,体温测量并保留检测记录,作业中必须统一佩戴手套、防护镜和医用口罩、防护鞋。一次性的必须集中扔弃,重复性防护用品必须集中放置,并做好消毒工作,防止出现交叉感染。

(十)取消一切大型集会活动,推广使用网上办公和视频会议,对于确需召开30人以上现场会议的,须报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

四、有关事项。

(一)加强对员工培训。安排专人对员工进行离岗后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特别是加强新上岗人员和转岗人员的培训,主要针对操作规程,职业卫生,应急能力的培训。

(二)安全管理。对项目主要负责人、特殊人员的证件进行检查,确保持证上岗,并保证所持证件在有效期内。

(三)安全验收及复产复工。各项目隐患整改及培训完成后,报复工复产领导小组、逐一检查验收,在确保设备,材料安全的情况下,通过领导小组审批后通过验收,做到“零隐患,零风险”的情况下,才可复产复工。

疫情复工工作计划篇五

一、检查督促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落实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计划。

二、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进行法制、禁毒宣传教育,开展心理辅导,帮助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解除对毒品的心理依赖,提高识毒、拒毒能力。

三、督促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尿液检测。

四、协助有关部门,对社区戒毒人员开展就业援助、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

五、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戒毒情况进行定期评估。

六、发现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出现急性戒断症状危及生命时,协助其本人或者亲属将其送往卫生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接受救治。

七、对违反社区戒毒(康复)协议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和书面告诫,并及时向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报告。

八、完成街道办事处禁办和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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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复工工作计划篇六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防控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及医护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各级防控预案要求,现制定我院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一)建立完善防控运行机制,及时发现和报告病例,有效防控疫情扩散,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报告”,提高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能力,发现疑似病例及时处置和转诊,防止医务人员感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早期排查、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

(三)规范病例发现、报告、标本采集及运送、医务人员防护等工作。确保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以控制疫情蔓延扩散。

高度重视、联防联控、预防为主、充分准备、依法管理、协调指挥、加强培训、快速反应、尽早上报、规范诊疗、集中收治。

组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在市政府、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导下,负责全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治工作和领导,相关重大问题的决策,统一部署预防和控制工作和应急人员的调动。并成立医疗专家组和应急分队、消毒隔离组、后勤保障等组织。

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组长:xx院长。

副组长:xx、xx。

成员:xx、xx。

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专家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医疗组成员:xx、xx、xx、xx。

护理组成员:xx、xx、xx、xx、xx、xx、xx、xx。

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应急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xx、xx、xx、xx、xx、xx。

4、消毒隔离组。

组长:xx。

副组长:xx、xx、xx、xx。

5、后勤保障组。

组长:xx、

副组长:xx、xx、xx。

本预案适用于我院在应对防控期间的相关工作。本预案将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和评估结果,及时更新。

(一)做好物资储备。各科室要认真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省卫生健康委、市(区)卫生健康局对医疗救治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对各种物资(包括抢救治疗必需的设备、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等)进行调查摸底,对各种专用救治设施、设备做好登记备案。各科室对缺少的医疗急救设备设施要尽快填平补齐,做好各种应急物资储备,并处于可用状态。

(二)做好应急值班。根据医院应急值班安排,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各科室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保持手机24小时通畅,切不可擅离职守。值班人员应熟悉和掌握各种应急机制和流程,保障应急工作通畅开展。

(三)做好各领域的具体应急流程和应对措施。包括医院出入口预检分诊、医院病房封闭管理、所有出入人员管理、住院患者管理、后勤保障管理等各细分领域的具体防控应对措施和发生疑似病例后的应急流程等。

(一)实施分层、分级处理原则,逐级处理。严格落实《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要求,在门诊通风良好的醒目位置设立预检分诊点,预检分诊点和发热门诊做好门(急)诊发热病人的预检分诊和登记报告工作,填写《发热门诊病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病例初步筛查登记表》,同时对接触过患者的医务人员进行登记。

(二)病房实行封闭式管理。在疫情防控期间,医院院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原则上不接待外来人员,无关人员及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利用各种信息化手段,建立与患者、患者家属的线上沟通渠道,争取其亲属的理解支持;及时对外公布院内的防控形态,以免造成患者及亲属的恐慌。疫情期间禁止探视,禁止探视人员进入住院部,以免交叉感染。疫情防控期间不接受任何家属外带食品或用具进入医院。

(三)病例发现与报告。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方案》,开展病例的监测、发现和报告工作。在监测和日常诊疗过程中,应提高对病例的诊断和报告意识。

(四)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例,应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旅行史或可疑的暴露史以及有无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

(五)医院各病区备好隔离房间。一旦发现有不明原因发热、干咳、呼吸困难、胸痛等症状的住院病例应立即单人单间隔离治疗。同时同一房间的其他患者相对集中隔离观察,开展进一步排查。

(六)原则上对于病情不紧急、不严重的患者不安排入院。发热病人在入院前均应采集咽拭子做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并经过详细的排查后收治入院。

(七)指定一个病区作为新入院发热患者的集中收治病区,并实行单人单房隔离治疗。

(八)发现疑似及确诊病例应按政府规定程序收入相应的定点医院隔离治疗。转运疑似和确诊病例前,须报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后,经拟收治的定点医院专家会诊评估,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临床专家组组长或副组长同意后再转诊。并做好运送人员的个人防护和车辆消毒。

(九)封闭医院侧门,留医院正门作为进出口,入口处设立临时预检分诊和体温监测点,所有进入院区的人员须经过体温筛查、流行病学疫情接触史评估分诊以及登记相关信息后方可进入诊区就诊。限制就诊陪同人员数量,所有进入院内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十)所有诊断尚未明确的发热病人不得进入本院病房区域,如确实因病情需要进入本院就诊,需提供发热门诊重点医院排除的诊断证明书和病历。对于分检排查出的可疑病例,将其安置在我院的临时隔离观察室,并通知发热门诊重点医院安排专家在2小时内来院进行排查。

(十一)做好所有人员健康监测筛查和流动管理。建立早晚检测制度,每日安排专人对医院全体工作人员、住院患者和其他进入医院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一旦出现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者按规定报告,进行单人隔离并开展进一步排查。

(十二)对临床科室的陪护人员要求不得外出;对医院的安保人员要求不得与来自疫区的人员接触,做好自我防护。

(十三)为减少人员流动,暂停住院病人的聚集性活动、尽量减少外出病房的机会;进入门诊的就诊患者和亲属要求就诊后尽快离开,不得逗留以及走动到除门诊外的其他院区。

(十四)医院膳食组要求每位员工原则上不得在饭堂集中用餐,个人自带饭盒打饭回科室进食,减少员工聚集。

(十五)医务人员发现疑似病例后,应立即进行就地隔离,并报告领导小组和启动科室应急预案,逐级上报。由医院在2小时内组织院内和区(市)有关专家会诊,一旦发现疑似病例原则上转诊至定点收治机构隔离观察或诊治。

(十六)做好院区环境清洁消毒。认真执行通风、消毒制度,正确佩戴口罩,做好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医院每天安排专门人员对全院所有工作区域、居住区域每日定时通风、定时消毒,特别是加强对病房、门诊等重点活动场所的消毒,做好医院垃圾、污水、污物的消毒处理。加强医院食堂、饮用水的安全管理。

1、单独设立预检分诊点,不适用导医台代替预检分诊点。

2、对发热患者及陪同人员给予并教会佩带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询问流行病学史(发病前两周有市旅行或居住史;或发病前14天内曾经接触过来自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或有聚集性发病),有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症状,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并做好详细登记。

3、有流行病学史的患者且有症状者应及时告知发热门诊工作人员,同时电话报告医务部、院感科。

4、预检分诊人员应按一级防护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服、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手套),同时做好手卫生。

5、经预检分诊查出的发热病人,应由预检分诊处的工作人员陪送到发热门诊,预检人员发生异常或意外情况应及时报告。

6、实行24小时值班制(晚间设在急诊科,标识醒目)。

1、发热门诊和观察室要在独立区域设置,设立独立的医护人员工作区域,医护人员有专用通道;设置隔离留观室;本地区一旦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发热门(急)诊承担接诊工作的医务人员按二级防护着装。

2、应有明显的标识,与其他诊室保持一定距离;分别设立医务人员和病人专用通道;留观患者单间隔离,房间内设卫生间;患者病情允许,应当戴外科口罩,并限制在留观室内活动。

3、建立接诊病人登记本。内容包括:接诊时间、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工作单位、联系单位、联系方式、诊断、患者去向及接诊医生签名。严格执行发热病人接诊、筛查流程,并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

4、建立终末消毒登记本。内容包括:空气、地面、物体表面及使用过的医疗用品等消毒方式及持续时间、医疗废物及污染物的处理等,最后有实施消毒人和记录者的`签名,并注明记录时间。

5、保持通风良好,落实消毒隔离措施。

6、防止人流、物流交叉,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相关制度。

7、落实发热病人登记报告制度。

8、患者转运:非必需情况,不允许患者离开隔离区域;尽可能减少与工作人员、探视者及其他患者的接触;如需转运,需使用专用的转运途径转运。

9、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要求,做好医疗器械、污染物品、物体表面、地面等的清洁与消毒。

10、患者产生的所有垃圾均为医疗废物,用双层医用黄色垃圾袋封扎后送医疗垃圾暂存处。

(一)建立具体清晰的工作制度和程序,按照分类诊治、流程规范、措施适当的原则实施医疗救治,合理调整预检分诊流程,科学调配人员、设备,抽调专门的护士进行巡视,加强患者的管理。

(二)按照要求规范设立隔离病房,对发热患者进行管理。

(三)做好院内感染控制工作,加强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发热门诊感染防控及医务人员防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院内感染控制和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工作。加强医疗场所的通风换气与清洁消毒工作,对经常使(共)用的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电话机、电脑鼠标、手电筒等要定期消毒;采取相应措施做好院内其他患者的防护。

实施分级全员培训。通过集中培训、科室内部培训、演练等多种形式,对全部医务人员进行诊疗方案、疫情报告、消毒隔离、院内感染控制、个人防护、就诊流程等相关知识的培训。

疫情复工工作计划篇七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重庆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市场保供工作等有关要求,本着员工健康和生命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为及时有效地防范与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在企业的发生和流行,使疫情防控工作有力、有序、有效的开展,制定疫期防控管理制度如下:

一、疫情防控管理小组及职责安排。

组长:xxx负责:xxx。

副组长:xxx负责:xxx。

组员:xxx等。

1.负责:xxx。

2.负责:xxx。

二、员工排查及信息管理。

1.全面排查本单位人员的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等情况,精准掌握,建立台账。

2.本企业员工按以下情况进行分类管理:

(1)仍在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通知其要遵守当地政府采取的疫情防控措施,不得违反规定擅自离开。

(2)仍在湖北境内的员工劝留在当地,暂不返回。

(4)怀孕妇女、有慢性基础疾病,以及超龄(60岁及以上)的员工不安排返岗。

(5)对其他地区返渝员工,确因生产需要返岗的,在体温检测正常、无密切接触史的情况下,可按照“厂区内上班,14天内不得离开厂区、宿舍或指定区域”的方式返岗。

(6)本人或密切接触者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及时到就近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解除医学观察后方可返岗上班。

3.加强对员工动态排查,发现与疫情有关的问题及时整理相关信息,经由疫情防控管理小组上报至本企业辖区疫情防控及相关管理部门。

三、严格规范因公出行。

1.严把工作区域入口关,尽量减少公务(业务)来访,做好来访车辆和人员询问、登记工作。

2.进入工作区域的车辆须停车接受检查,来访人员须佩戴口罩并接受体温检测,体温超过37.2℃的不得进入,必要时到医院就诊。

3.乘坐、驾驶单位公车均须佩戴口罩,驾驶员必须佩戴手套,结束后洗手消毒。定期对车辆座椅、门把手等部位消毒。

4.单位人员上下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确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须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有交通车的企业,要落实防疫措施,减低乘车人员密度。

四、推行无接触办公。

1.以网上办公为原则,倡导通过网上平台、网络客户端、手机app等方式开展工作。

2.减少纸质材料、报刊杂志传递,提倡无纸化办公。传递纸质材料前后均需洗手,传阅材料时全程佩戴口罩。

3.以采取分散办公为主,确有必要开展多人一起工作的,工作时相关人员须佩戴口罩,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

4.工作区域内不随意走动,在工作场所尽量减少会客,确有到访或会客需要的,接待外来人员双方须佩戴口罩。

5.每日对办公桌椅、电脑设备、打印复印设备、座机电话等设施设备进行消毒。

6.保持工作环境清洁和通风,每日开窗通风次数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20至30分钟。

五、精简会议活动。

1.大幅精简现场集中开会和集体活动,如有会议必要,应采取电话、视频、微信群、qq群等无接触方式沟通研究工作。

2.以减少会议,不召开聚集性大会为原则。如必须召开聚集性大会的,应由会议组织者在向疫情管理小组报备并取得书面许可后,方可开展会议;并应尽量控制参加人数和时长,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

3.参会人员进入会场前须测量体温、洗手消毒、佩戴口罩,参会人员须自带水杯。

4.参会人员保持适当间隔,注意会场开窗通风。

5.会议结束后对会场、家具、茶具、话筒等用品进行消毒。

6.员工确需外出参加集体活动,应尽量避免集中乘车,做到全程佩戴口罩。

六、实行分散用餐。

1.员工应自备自带餐具,分时段错时取餐后分散用餐,避免扎堆就餐。

2.餐前须洗手,排队、取餐时全程佩戴口罩,并相互保持适当距离,避免人员聚集。

3.在工作区域设置清洗餐具处,配备洗手液、洗涤剂、餐厨回收桶等必要用品和设施,及时做好回收、消毒工作。

4.单位食堂须保持空气畅通,后厨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餐厅每日消毒不少于1次,餐具及烹饪用品须高温消毒。

6.食用肉类和蛋类须充分煮熟,避免生食。处理生食和熟食的餐具用品严格分开、严禁混用。

7.坚持健康安全的饮食习惯,建议清淡适口。

七、搞好后勤服务。

1.落实食品采购安全措施,从正规渠道购买食品。

2.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须佩戴口罩,避免接触动物或直接用手接触肉禽类生鲜材料。

3.后勤采购须佩戴口罩出行,避开密集人群,与人接触保持安全距离。

4.承担餐饮、安保、保洁、驾驶等工作的员工,工作时须佩戴口罩及手套,并与人保持安全距离,工作结束后及时洗手消毒。

八、注重日常防护。

1.全体员工应积极学习疫情防护知识,强化科学防范意识,提升防范防护能力。

2.行政部门应安排保洁人员做好工作区域防护工作,定期对餐厅、食堂、会议室以及门厅、楼道、楼梯、卫生间等公共部位进行消毒,特别注重对门把手、键盘、鼠标等关键部位进行消毒。

3.建议员工多走楼梯少坐电梯,乘坐电梯须佩戴口罩。注重对电梯特别是按键进行消毒。电梯间配备一次性纸巾或消毒液,提倡用纸巾接触按键。

4.全体员工应注重个人卫生和环境整洁,使用肥皂或洗手液并用流动水常洗手勤洗手,用一次性纸巾或干净毛巾擦手。

5.全体员工应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或毛巾遮住口鼻,避免用手触摸眼睛、鼻或口。

6.全体员工应增强家庭防控意识,防范和杜绝各类家庭聚集性活动和各类群体性活动。

7.全体员工应合理安排作息时间,适当适度运动,增强体质和免疫力。

8.全体员工应正确佩戴口罩,废弃口罩放入指定垃圾桶内,并用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

九、及时科学就医。

1.员工如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须及时就近到指定医疗机构诊治,并向部门负责人或疫情防控管理小组相关负责人报告病情和就医信息。

2.部门负责人或疫情防控小组相关负责人安排员工就医前应提前通知医院,呼叫救护车或使用专用车辆运送病员,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做好运送人员的个人防护和车辆消毒工作。

3.曾与确诊或高度疑似病例有过共同生活或工作经历的员工,一旦出现相关症状,立即就医并进行相关信息上报。

4.患病员工就医全程须佩戴口罩,尽可能远离其他人员。

5.就医时须如实详细讲述患病情况和就医过程,告知医务人员近期居住史、肺炎患者或疑似患者接触史、动物接触史等。

十、联合防控,加强组织凝聚力。

1.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应切实履行好本单位防控责任,组织全体员工落实好防控措施,杜绝疫情输入、扩散、蔓延。

2.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员工坚定信心、严防严控。

3.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应积极与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配合,积极履责,共同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4.全体员工应自觉抵制、反驳网上不科学、不文明的言论,不转发来源不明的舆情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5.为体现关心关爱和人道主义精神,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我司对因疫情防控没能休假的员工,安排好轮换、补休,按照有关政策保障落实未休假期的工资报酬。

疫情复工工作计划篇八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维护正常生产秩序,确保广大员工及家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xx市《关于做好春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精神,全力维护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针对我县广大企业将在近期结束休假,恢复生产,企业职工从各地陆续返厂,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进一步严峻和紧迫的形势,结合我县企业的实际情况,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对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我省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要成立由部门主要责任人任组长的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企业复工复产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局,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结合行业实际制定部门所属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并督促指导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方案。县工信局负责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冶金、焦化、机械、制造及商贸行业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煤矿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能源局负责煤层气、电力等能源类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住建局负责城市建设类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负责涉牧类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负责中小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其它主管部门根据职责负责所属行业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

(一)必须进行复工复产审批备案。一是企业要成立由主要。

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二是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本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复产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各级责任人,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备案;三是企业要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防控领导组办公室和分管县领导研究同意后方可启动复工复产。

(二)必须全面核查员工情况。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建立职工健康台账,一是对各企业未接到复工复产批复前,企业职工原则上留在原居住地,接到通知后方可返企上班;二是要对所有返岗上班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所有外地返沁人员进行摸排登记;三是重点对湖北籍务工人员进行详细登记,对湖北籍务工人员电话劝阻,阻止返岗上班;四是对特殊需要或未接到通知提前返岗上班人员,特别是来自疫区的要详细登记家乡地址、家庭成员、身体状况、返乡情况、接触疑似病例人员等情况,第一时间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报告,并先行隔离两周确诊未生病后方可返岗就业;五是外省务工人员返岗前必须在当地进行体温测试,无异常后方可返回企业。

(三)必须做好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复工前要做好口罩、红外线测温仪、消毒水等物资的储备工作,保障企业正常生产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有序进行。

(四)必须组织消毒和安全检查。要提前对厂区内车间、食堂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并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报告企业复工复产前的排查检查情况。

岗工作;二是每日在上班前、下班后,企业要对车间、办公场所、人员集中区域进行消杀防疫,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三是坚持登记制度,企业每日要对进出车辆、人员、消杀防疫情况进行登记,对于到企业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要特别关注,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接洽;四是一旦企业发现员工有确诊病例或疑似感染者,立即报告并停止生产,逐人进行核查,待消除疫情后方可恢复生产;五是要将生产经营情况、员工健康状况、防疫工作开展情况每日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进行报告,以便统筹进行安排部署,紧急情况随时上报;六是要以车间、班组为单位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讲,向每名职工发放疫情防控告知书,在厂区大门、人员聚集区等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切实提高每一名员工的防范意识和参与社会群防群控的自觉性。

现正常生产的企业按照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主要是上班人员的体温筛查全覆盖,重点是做好新返岗工人的检测及隔离等,并实行日报告制度。

县复工复产领导组办公室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进行严格管理,落到实处。一是督促企业全面停止“两节”期间的聚餐、文艺汇演等职工群众聚集型文化娱乐活动,能取消的取消,不能取消的延后举办;二是对于未制定防疫工作方案、未开展复工复产前人员排查、未组织消杀安全检查的企业,严禁复工复产。对于不履行复工复产报批手续,擅自复工复产的要立即严肃查处,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疫情复工工作计划篇九

为指导区内科技企业落实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做到稳步有序复工复产,根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疫情防控机构。企业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成立疫情防控组织机构,建立内部疫情防控体系,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

(二)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企业要将防控责任落实到部门、岗位和个人,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生活保障、治安保卫等工作。配备专人负责体温检测、通风消毒、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宣传教育等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情况的收集和报送工作。

(三)有序组织员工返岗。提前调度掌握返岗员工健康情况,对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员工,合理组织分批次返岗。

(四)严格返岗员工管理。建立员工健康台账,按照要求进行报备和分区分类进行健康管理。设立可疑症状报告电话,员工出现可疑症状时,要及时向浐灞生态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如实报告。

(五)做好日常体温检测。每天在员工上下班时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指定专人每天汇总员工健康状况,向当地疾控部门报告,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六)出入口登记与管理。对进出单位的员工进行体温检测,发现体温异常人员立即将其转移至临时隔离区域,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加强外来人员登记与管理,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外来人员进入;确需进入单位的,需询问所属单位、健康状况、接触疫情发生地区人员等情况,体温检测符合要求并佩戴口罩,方可进入。

(七)工作场所清洁和消毒。保持工作环境整洁卫生,定期消毒。做好工作场所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

疫情复工工作计划篇十

优秀作文推荐!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工作要求,加强企业复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实验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有效隔离传染源、切断风险源,保障各项预防处置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区内企业平稳安全,顺利复工生产;有效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实验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指挥部负责统筹做好企业复工期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面指导部署企业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对应急事件等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审定对外发布和上报信息。

(一)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复工企业要全力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做到防控机制到位、员工排查到位、设施物资到位、内部管理到位;要统筹谋划、提前应对,扎实做好复工疫情防护等工作;要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人员手机保证24小时开通;要细化分工、责任到人,切实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片区属地管理责任。各片区管理局要加强对本辖区内企业的日常管理,对辖区内企业复工情况进行逐一排查,详细掌握企业开复工时间、人员返回等情况;要按照《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要求,督促相关企业不早于2022年2月9日24时前复工;要有序引导外来务工人员错峰出行,在复工后分批有序到岗,避免节后人群大规模流动,严防输入性疫情发生。

(三)强化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本行业企业的复工及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审定、监督和检查,做好企业疫情防控风险监测工作;要及时汇总梳理复工企业各类信息和问题,开展企业疫情监测,接收各类突发事件报告,做好跟踪处置和上报工作。

(一)必须严格落实企业复工时间要求。全区企业要严格遵守企业复工时间和防疫工作安排,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

(二)必须制定企业疫情防控方案。各复工企业要落实好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成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要结合企业生产实际情况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本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生产实施方案,将防疫工作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各级责任人。春节期间连续生产且无新增返岗人员、继续生产不会造成人员流动的企业,应做好通风、消毒等相关防控措施,并将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报各片区管理局及行业主管部门备案。未复工企业须将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方案报属地片区及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复工。

(三)必须全面核查企业员工情况。企业复工生产前,要详细掌握和了解每名职工的健康状态、节假日期间出行和参加集会聚会情况,按照“一人一档”做好建档筛查工作,排查确认职工节假日期间密切接触者中是否有重点疫区来源地人员和外来员工返岚交通信息,并要求职工如实报告来岚前居家观察体温测量情况。对复工前已进入厂区的外地职工,由企业安排在宿舍防护,不得与外界接触。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一律严格落实医学观察,对其先行隔离14天,排除疫情后方可上岗工作,期间不得与其他员工进行接触,企业要落实好其生活保障和心理疏导工作。

(四)必须组织消毒和安全检查。企业复工前,要对厂区内车间、食堂、宿舍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企业开工后,要落实每日对全体上岗人员进行早、中、晚三次体温检测,如有发热或咳嗽的情况立即送其到医疗机构就诊,排除疫情后方可上岗工作。每日上、下班前后,企业要对车间、办公场所、人员集中区域进行消杀防疫,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企业每日要对进出车辆、人员、消杀防疫情况进行登记,对于到企业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要特别关注,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接洽。一旦发现员工有确诊病例或疑似感染者,立即报告并停止生产,逐人进行核查,待消除疫情后方可恢复生产。按照“分区、分批、分散”的原则组织员工用餐,禁止聚集性就餐,鼓励平潭本地员工回家就餐。

(五)必须做好防控物资储备。各企业复工前,要做好口罩、测温计、消毒水等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及发放工作,物资储备不少于3天用量。对于未落实防控物资,且人员流动大、员工较多的企业,原则上不予复工。

(六)必须加强对职工的宣传引导。企业复工前和开工期间要以车间、班组为单位,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讲,向每名职工发放疫情防控宣传单,在厂区大门、人员聚集区等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切实提高每一名员工的防范意识和参与社会群防群控的自觉性。

(七)必须严格落实属地监督责任。各片区管理局要成立工作专班,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对企业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和指导,督促属地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方案,将各级工作部署要求传达到各企业,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对于未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未开展开工前人员排查、未组织消杀及防疫安全检查的企业,严禁开工生产。对于不履行开工备案,擅自开工生产的企业应予以严肃查处。

(八)必须执行“日报告”制度。企业开工后每日要将生产经营情况、员工返岗信息档案、员工健康跟踪管理情况、防疫工作开展情况,以微信、电子邮件、传真等非直接接触方式向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片区报告,突发紧急情况应立即上报。

各片区管理局、区直各部门和企业在收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例预警信息后,应扎实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具体如下:

(一)立即上报实验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指挥部,报告内容包括疑似病例发生时间、发生地点、波及人群、严重程度、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等相关信息。

(二)对疑似病例人员进行临时隔离,封闭疑似病例人员生活、工作的房间或办公场所,尽可能避免与其直接或间接接触,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按规定进行诊断、治疗和转运。

(三)对与疑似病例人员密切接触者进行逐一梳理,并按规定由相关部门进行隔离观察。对疑似病人14天内的出行方式、地点、接触人群进行摸排汇总,上报实验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四)联合有关部门迅速对企业进行停工处置,并做好相关善后工作,待消除疫情后方可恢复生产,帮助企业做好生产恢复工作。

(五)做好企业员工、疑似病例人员及其亲属的安抚工作。

疫情复工工作计划篇十一

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切实落实中央和省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扎实做好企业有序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加强疫情监测,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措施,做到存量防扩散、增量防输入,确保企业*稳过渡,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一)复工时间节点。

各地各部门要监督企业坚决落实省*关于延迟企业复工的通知和我市关于延迟企业复工的通告要求,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对春节期间连续生产,无新增返通人员,继续生产不会造*员流动的企业,必须报所在地*(管委会)审核,经同意后,可以在维持原有生产规模且不新增加员工的基础上继续生产,同时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因特殊情况且已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需提前复工复产的企业,如涉及承担国家、省、市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的企业,须向所在地*(管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市*同意后方可复工。

(二)企业复工标准。

企业在复工复产时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检疫查验和健康保护措施,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复产复工:

1、机制建立到位。企业要成立疫情防控工作组,建立疫情防控的内部责任机制,健全疫情防控管理体系,明确信息报告人,明晰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制定员工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疑似病状的应急处置措施、隔离观察措施和送医治疗等预案。

2、员工排查到位。企业要组织对每一名员工返通前半个月内活动轨迹进行细致排查,认真填写《返通员工行程登记表和承诺书》(详见附件1),坚决劝阻省外重点疫区的职工在疫情结束之前回厂工作,对去过重点疫区的返厂员工要排查其抵通时间,按规定完善落实企业内部医学观察、自行隔离等措施,确保其隔离观察14天并经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上岗。

3、防控物资到位。企业要准备必需的防控物资,购置口罩、红外测温仪、消毒水、消毒洗手液等疫情防控物资;企业要落实隔离场所,设置有集体宿舍的企业,要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作为疫区返岗人员临时隔离场所。不具备条件的企业,要按照所在地*(管委会)的统一安排,确定具体的隔离观察地点。

4、内部管理到位。企业原则上要实施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本单位生产办公场所;企业要每日对全体上班人员进行入厂、入单位前体温检测,在入口处使用红外测温仪,对所有进入企业的人员开展体温探测,并按规定上报复工复产人员情况、重点监控类人员情况、员工健康状况等;企业要做好场地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及隔离区管控,复工前对工厂进行彻底消毒、复工后每天进行消毒;食堂禁止宰杀活畜禽,餐具实行消毒,注意食物安全卫生。服务人员每日岗前必须开展健康检查,测量体温并保留检测记录。

5、宣传教育到位。建立和落实复工上岗前个人防护知识全员培训制度,为员工准备防疫知识、宣传手册、宣传视频,在宣传板、企业微信、电子大屏等开展宣传,并组织专题培训,切实提高员工个人疫情防控意识。

(三)复工审核流程。

各地要按照“重要出口企业、上市公司、重点制造业企业和亩均效益高企业”优先的原则,稳步推进企业复工。对企业疫情防控到位、复工人员底数清、生产物资全、订单量充足、设备检修到位、防护物资储备足、隔离区设置规范、本地员工占比大的企业给予优先安排复工。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指导服务,帮助企业完善复工方案,落实防疫措施,力促早日复工。

2月10日前,企业复工按照《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工作的通知》(苏防疫企业防控函〔2020〕2号)精神,逐级进行审批;2月10日后,拟在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解除前复工的企业,要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前提下,须至少提前3日(自然日)向所在地企业防控组申请报备,各地各级企业防控组要积极帮助企业完善复工手续,加快审批流程。企业申请复工的受理审核流程如下:

2、企业向所在地企业防控组上报复工申请和疫情防控承诺书(详见附件2);

3、接到申请后一日内,企业所在地企业防控组对照“五个到位”复工标准,对企业现场和方案进行检查,符合复工标准的,批准复工。所在县(市)、区对复工程序有特殊要求的按各地规范程序执行。

(四)复工前期准备。

1、健全工作机制。拟在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解除前复工的企业,须成立本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组,实施检疫查验、健康防护、安全复工,制定本单位疫情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在响应期内常态化进行员工疫情防控、环境消毒、防疫宣传、物资准备等方面工作,确保企业疫情安全防控措施做到位。未成立疫情防控工作组的,不得复工。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组组长由企业负责人担任,下设员工回流统计组、每日诊断隔离组、厂区宿舍消毒组、疫情宣传教育组、防护用品保供组、食堂食品安全组等6个小组,明确专人任小组长,对防控工作不到位的,不得复工。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企业要依法保护职工合法权益。

2、落实防控措施。企业应在拟复工前,按照指南和复工标准做好信息告知、组织动员、健康排查、物资准备、方案制定,组织员工提前开展连续性的防控监测防疫工作,建立日报制度并形成台账(详见附件3),复工后每日向所在地企业防控组报告,没有变化的实行“零报告”。参与复工生产的员工需追溯满14天每日监测无异常,按照方案规定的程序申报复工。企业应及早研判生产和市场形势,合理安排复工日期。2月10日前除防疫、安全必须人员外,其他人员不进入厂区,外地员工不提前返厂待命。企业应加强员工管理,组织员工执行防疫措施,下班后员工居家封闭管理,减少聚集性活动,做到活动轨迹清晰可控。

疫情复工工作计划篇十二

时光在流逝,从不停歇,我们又将迎来新一轮的努力,我们要好好计划今后的工作方法。工作计划怎么写才不会流于形式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2020年疫情工作计划,欢迎大家分享。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为有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面开展校园消毒防疫工作。

一、严格外来人员测温、消毒、登记制度会议对假期门卫值班人员及值班教师进行了防控要求,要求门卫值班人员需24小时在岗值守,值班老师及后勤工作人员需戴口罩、测量体温、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值班老师按时到校值班,要做好校园安全巡视工作。

二、对幼儿园走廊、教室、门卫等重要场所消毒通风幼儿园虽在假期,但需防范于未然,为了防止病毒病菌的滋生传播,幼儿园值班人员依次对幼儿活动室、办公室、楼道、操场、园门口、门卫室等进行了全面的药物喷洒消毒。

针对性进行防疫指导,确保师生安全。同时,李校长还要求加强对教师、幼儿的居家、出行、隔离留观统计。

此次部署安排,体现了幼儿园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幼儿园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我们相信,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群防群控,一定能够打赢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这场战争!

疫情复工工作计划篇十三

项目部全体人员与20xx年3月19日前报到,对未报到的人员按缺勤处理(有事请假的除外)。

1、核查剩余材料及机械设备是否被盗,对被盗物品做报警立案处理。

2、检查剩余材料是否受损:对生锈轻微的钢筋除锈后方可使用,生锈严重的钢筋按不合格产品处理;对失效的水泥按不合格产品处理;对受冻的砂石料除冻后使用。

3、检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是否存在漏电短路现象。对现场漏电短路现象加以整改,并于20xx年3月20日下午6点前整改完善。

4、检查基坑临边防护是否受损,对受损的临边防护加以整改,并于20xx年3月20日下午6点前整改完善。

1、对施工现场可用剩余材料的.数量加以复核,制定相应的材料计划,防止因材料不足而影响施工进度。

2、对复工后的工人再次进行质量、安全技术交底,明确严禁酒后上岗,防止因节日喝酒后上岗而引发安全事故。

3、通知各班组长,配备相应的工人于20xx年3月20日到岗,确保复工后施工进度的正常进行:。

4、20xx年3月20日-20xx年2月20日进度计划。

日喀则地区康马县少岗乡至雄章乡公路改建工程第一标段项目部。

疫情复工工作计划篇十四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餐饮服务单位复工工作,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根据《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强化餐饮服务单位疫情防控措施,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在防控措施安全有效、员工健康安全充分保障的前提下,分类施策,灵活安排,有序组织餐饮服务单位以“无接触”式外卖服务的`形式进行复工。

(二)针对有复工意愿的餐饮服务单位要按照“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文件要求,严格履行相关程序,有序组织餐饮服务单位正常经营。餐饮服务单位在拟正常经营前2个工作日内,并已达到防疫标准的前提下,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县餐饮服务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承诺书、县复工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情况统计表申请复工。

(三)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申报材料符合要求的,实地核验审批符合条件的,由核查人员上报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准予经营。经营者要严格执行日消毒措施、每日体检和日登记制度,并将登记后的相关情况留存以备监管部门检查。

(四)餐饮服务单位审核通过复工后,只可提供“无接触”式外卖服务,严禁在店(经营场所)内用餐和人员聚集。并自行在店门外设立隔离取餐区域标识,经营期间,如发现防疫标准未达标,将立刻取消其餐饮服务单位的复工许可,立即关停。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分局、相关科室要清醒正确认识当前疫情情况,各负其责,分兵把口,协同推进。各分局要抽调精干力量,加强与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工作,确保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二)精心部署,扎实推进。要按照县政府和县局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深入开展餐饮服务单位复工指导、监管工作,细化审核流程,提高审批效率,针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迅速制定切实有效的排查整治方案,做到排查不留死角、隐患及时根治、整治不留后患。各分局及相关科室要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涉及重大隐患问题要及时上报。

(三)加强督查,确保实效。坚持“严查、严管、严惩”,对在工作中责任不落实、工作走过场及造成疫情扩散的,将依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疫情复工工作计划篇十五

为规范公司安全生产行为,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目标,保障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标准化法》、《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20xx年安全工作重心:以安全标准化建设为工作核心,从硬件和软件上为员工建立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

1)火灾、爆炸事故为零。

2)死亡事故为零;。

2)事故隐患整改完成率为100%;。

3)全员安全培训教育率100%。

4)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5)员工“三级”安全教育100%;。

6)无重大设备事故;。

7)职业病发生起数为零;。

8)环境污染事故为0;。

9)重大交通事故为0;。

10)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为0。

1、坚持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会议,每月安全部召开一次安全会议,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及时通报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隐患;确保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落到实处;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完成率达到100%;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应急预案及相关专项演练:公司制定安全生产事故、突发事件等应急预案,并且每年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重点管控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每月要进行一次。

3、安全教育:

1)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2)公司安全人员通过相关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持法定资格证书上岗。

4、消防器材、安全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保质保量地足额配备消防器材、安全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定期对其进行维护保养。

5、安全检查工作:按要求定期做好日常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责任落实到人,并及时跟踪整改结果。

6、员工职业卫生健康:创造符合职业卫生标准和职业卫生要求的环境、条件,消除和减少各种危害因素对员工健康的影响,定期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建立员工职业卫生健康档案。

7.加强危险源辨识及监控,在重大危险源及关键要害部位,增设醒目的安全标识,建立危险源辨识及监控档案。

公司制定并落实此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各部门根据公司制定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制定本部门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并落实执行。

疫情复工工作计划篇十六

成立xxx县服务业企业复产复工专责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全面指导、协调、审核疫情防控期间原有服务业企业复产复工的所有工作。

自2月10日起,为企业和居民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服务的宾馆、限上餐饮企业(仅限提供送餐外供服务,不得设围桌、堂餐),饮用水店,日常生活使用类的五金店,广电网络,汽车、摩托车维修及洗车店,特种设备维修保养店,商贸流通企业(含一般物流、电商物流、仓储物流等),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网上销售、中介销售等房地产服务企业可依申请复工。

自2月15日起,为企业生产提供融资、科技咨询、企业管理的企业可依申请复工。

暂缓复工的服务业企业(单位):容易导致大规模人口集中集聚的服务业企业(单位),包括经营性长途客运行业,家政行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影院,剧场,娱乐场所,美容美发(理发)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网咖),各类教育培训机构、体育及健身机构,各类图书馆,旅游景区景点、旅行社等文化旅游业以及经营单位,复产复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做好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落实落细防控举措,必须做到以下“九个一律”管控措施:

(一)所有复产复工企业的从业人员(含外来施工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一律要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况,自觉接受防疫检测检验。复产复工企业要严格按要求落实符合防疫要求的工作场所、生产过程和个人的防护措施,建立返岗员工健康卡制度,加强员工健康监测,建立进出企业人员登记管理制度,加强工作场所通风换气,工作场所内洗淋设施运行正常,对工作和生活场所定期消毒并做好记录,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员工聚焦和集体活动,员工多的企业要实施错峰分散就餐、不得围桌就餐。

(二)所有复产复工企业的从业人员(含外来施工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一律要在符合防疫要求的前提下,由企业自行组织本单位员工通过微信、网络课堂、视频播放、张贴宣传画等多种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和安全教育培训,共同营造联防联控的浓厚氛围。

(三)所有复产复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要至少提前1天到岗到位、履行职责。

(四)所有复产复工企业要对所有的生产加工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维修和消毒,排查隐患,确保设施设备安全。

(五)所有复产复工企业要对企业公共区域和生产生活区域进行严格的消毒灭菌工作,确保符合防疫的有关要求。

(六)所有复产复工企业要结合企业自身特点,建立健全突发疫情应急制度及预案,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复产复工方案,落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严格按照标准程序组织复产复工,复产复工情况应及时报告属地应急管理和行业主管部门。

(七)所有复产复工企业要储备好3天以上的疫情防护物资(如口罩、消毒药水等),并严格实行在公共场所配戴口罩、每天早晚检测登记体温2次、每天对公共场所消毒等防控措施,企业检测发现员工体温有超过37.3℃的,要及时报告并处置。

(八)对来自湖北省(特别是武汉市)、广东省、浙江省、河南省等区内外疫情较严重地区的外来人员一律不得参与复工,复工人员原则上由现在住在xxx的人员组成,其他地方来xxx参与复工的外来人员,必须严格审核审批。

(九)所有复产复工企业如有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影响到全县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的,一经核实,一律关停。

(一)企业计划复工。

企业要按照《x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安全有序快速推动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和建设工程项目复产复工的通告》的相关要求和“九个一律”的复工条件,落实复工复产防控措施。

(二)企业到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各乡镇(街道)到辖区所属的市场监管部门提交相关材料,xxx县城区范围内的企业到县市场监管局东湖办公区提交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企业复产复工备案表》《员工情况登记排查表》《复产复工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企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

(三)现场核查、材料审核。

县市场监管局统一收集企业申请材料,将申请复工的企业名单及申请材料分派至相应主管部门,相应主管部门审核复工复产企业申请材料并进行现场核查,若符合要求,审核通过,审核同意后,将批准复工的企业名单反馈至县市场监管局。

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负责收集、审核乡镇企业申请材料,将申请复工的企业名单发至县市场监管局,由县市场监管局统一受理。

(四)审核通过,下达复工通知书。

县市场监管局根据各个主管部门反馈的复工企业名单,核发复工通知书,并报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

(五)企业按计划复工复产。

主管部门协同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进行定期巡查,了解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动态。若不符合要求,责令停工停业整改;若出现确诊病例,责令立即停工停业;若符合防控要求且未出现确诊病例,则继续生产经营活动。

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疫情防控期间未停业企业(粮油、水果、蔬菜、母婴用品(奶粉)店、燃气营业点)监管工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做好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落实落细防控举措,做到“九个一律”管控措施。

县市场监管局收集企业申请材料后,于每日上午12点分派至相应主管部门,相应主管部门审核申请材料后,于每日下午4点将《服务类企业批准复产复工登记表》反馈到县市场监管局。

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于每日上午12点将《服务业类企业复工申请受理登记表》(所有服务类企业)汇总至县市场监管局,由县市场监管局统一收集、分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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