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企业纳税筹划方案范文(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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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企业纳税筹划方案范文(13篇)
时间:2023-11-17 09:39:14     小编:飞雪

一个好的方案应该能够最大化利益,降低风险。方案的制定要遵循科学合理性原则,确保其可行性和有效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例,供大家参考。在设计方案时,要考虑问题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同时,方案的实施过程中还需要及时跟进和评估,以便及时调整。总之,一个好的方案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解决问题和达成目标。

企业纳税筹划方案篇一

房地产公司的筹资方式有股权融资和债务融资两种。股权融资的资金来源为股东投人的资本,没有固定还款日,公司所承担的财务风险较低,但是资金成本较高。债务融资即借贷,利息可抵税,但公司需承担固定的利息负担,财务风险较高。通过综合分析各种筹资方式的优缺点,在筹资总额确定的情况下,房地产公司资产负债率越高,其借贷资金的利息能够抵税的总额也较高,但是企业所承担的财务风险也就随之增大。因此,在选择筹资方式时,房地产企业应当结合自身的实际风险承受能力,确定合理的资本组成结构,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利用财务杠杆原理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

(二)通过固定资产折旧的方式进行纳税筹划。

固定资产的折旧计算可以按照白_线折旧法和加速折旧法的方式进行,但是在利用加速折旧法进行资产折旧计算时,需要参照企业所得税的`特殊规定,报批税务机关,只有得到税务机关审批后才可以使用。因此,大多数房地产公司所采用的固定资产折旧计算方式为白_线法。在折旧前,需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剩余价值进行合理的估算,缩短折旧年限可提高企业投人成本,降低应缴税款。此外,国家对不同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均作了具体规定,房地产公司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可参照各项规定,尽量使固定资产利润向后期转移,以此达到顺延缴纳税款的目的。

企业纳税筹划方案篇二

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投资、理财和组织结构等经济业务或行为的涉税事项预先进行设计和运筹,使企业的税收负担最优,以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

二、税务筹划的内容酒类企业的主要税种。

1、增值税。

增值税是以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取得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增值税的征税对象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酒类企业是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适应税率为17%。

2、消费税。

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个税种,主要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现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烟,酒及酒精,鞭炮,焰火,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等税目,有的税目还进一步划分若干子目。消费税的计税方法主要有:从价定率征收、从量定额征收、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征收。对白酒企业来说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征收的原则:在计税价格或出厂价格基础上加征20%的消费税以及每500毫升征收0.5元。

3、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从事工商经营,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以及税法规定征税的其他地区。该税种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教育费附加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附加费。凡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均为教育费附加的纳费义务人。对白酒企业来说:城市维护建设税为所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之和的7%;教育费附加为所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之和的3%;地方教育费附加为所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之和的1%。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白酒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25%。

自古以来,白酒就是我国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进入现代社会,为了规范白酒企业的发展,引导人们的消费方向,我国一直不断地修改和调整白酒的税收政策。现行白酒税政的分界点是1994年的税制改革。1994年之前,对白酒征收的最主要税种是产品税,税率高达60%。1994年之后,酒类企业的产品税被增值税和消费税取代。当前,对于一个典型的白酒企业,需要缴纳的主要税种有消费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此外还有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附加、印花税、房产税、车船税等地方税种,由于这些税种金额很小,不作为本文讨论的重点。

白酒企业适用普遍征收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此外和大多数生产企业不同,白酒企业还需要缴纳消费税。消费税是我国于1994年新设立的税种,最早有11个税目,其中包括“酒及酒精”,该税目下设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黄酒、啤酒、其他酒、酒精等六个子目。白酒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征收,粮食白酒税率为25%,薯类白酒税率为15%。2006年,两类白酒的税率统一调整为20%。对于白酒企业,消费税是负担最重的税种,往往占总体税负的50%左右。可以看出,白酒企业的税负远远高于一般不缴纳消费税的企业。

然而,继1994年白酒高税负的税政框架确定之后,税务部门针对白酒行业又连续不断地出台了一系列苛刻的政策。其中比较重要的有如下规定。1995年,国税发[1995]192号文件规定:1995年6月1日起,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收消费税。

1998年,财税[1998]45号文件规定:从1998年1月1日起,粮食类白酒(含薯类白酒)的广告宣传费一律不得在税前扣除。凡已扣除的部分,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应作纳税调整处理。2001年,财税[2001]84号文件规定:2001年5月1日起对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在从价征收消费税的同时再按实际销售量每公斤征收1元定额消费税;取消以往外购酒可以抵扣消费税的政策;停止执行对小酒厂定额、定率的双定征税办法,一律实行查实征收。这次税政调整对白酒行业冲击巨大,企业纷纷调整产品价位结构,减少低价酒生产,向高端白酒发展。2002年,国税发[2002]109号文件针对关于酒类生产企业利用关联企业之间关联交易规避消费税问题作出了规定,要求各地税务局按照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对其计税收入额进行调整。同时规定白酒生产企业向商业销售单位收取的品牌使用费,均应并入白酒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

2008年底,新修订的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白酒时,其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需加上从量定额消费税税额。

最近一次的白酒政策的重大调整是2009年的国税函[2009]380号文件。该文件明确了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这是国家继2002年以来第二次针对白酒低价销售问题作出规定。这次调整对白酒企业形成了不小的压力。

纵观上述政策,可以发现税务机关对白酒企业的税收层层加码,步步收紧,有些政策甚至是歧视性的,其他行业很少能受到如此“特殊照顾”。究其原因是因为国家从宏观上对白酒行业采用的是限制性政策。财税[1998]45号文件明确指出:“考虑到我国粮食类白酒的生产现状,根据国务院领导指示精神,加强粮食类白酒的税收管理,合理引导酒类消费,保证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有效解决我国白酒生产耗粮较大的问题。”

白酒企业历来被课以重税,其中尤以消费税为甚。面对高额税负,白酒企业采用各种手段来规避税收负担。在白酒企业和税务机关之间避税与反避税的博弈中,企业的税收负担随之波动。白酒行业的消费税政策及白酒上市公司特有的避税方法直接对企业税收负担产生重要影响,未来税负转嫁将比关联交易具有更大筹划空间。

在分析白酒行业税务筹划方案,主要是从消费税方面来进行分析,比如从降低计税价格、规避纳税环节、延迟纳税、分开包装不同税率产品等方面入手,研究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纳税筹划的具体方法和避税行为。作为特定行业,白酒企业需要承担很高的消费税税负,其纳税筹划自然是以消费税为主。分析消费税的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应税销售额×比例税率+应税销售量×定额税率,比例税率是20%,定额税率是0.5元/斤,这在税法里规定的很明确,不存在筹划空间,那么,影响应纳税额的因素就是应税销售量和计税价格。因此,白酒企业消费税的纳税筹划就需要重点研究这两个因素,主要筹划方法有:

降低计税价格是消费税纳税筹划的最主要的方法。在税率无法改变的情况下,降低计税价格,也就可以减少应纳税额,达到降低税负、取得纳税收益的目的。

(1)设立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消费税属于价内税,单一环节征收,即消费税纳税行为的发生在生产领域,包括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而在以后的流通领域或者终极消费领域,包括批发零售等环节中,由于价款中包括消费税,不必再缴纳消费税。这就给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纳税筹划带来了空间。筹划时,可以将原来的白酒生产企业通过分立的方式一分为二,分离为生产和销售两个独立核算的企业。分离后,生产企业将生产出的产品以低价出售给销售公司,销售公司再以高价对外售出。这样,就将应在生产环节实现的毛利转移到流通环节,降低了计税价格,从而减少了消费税的缴纳,而销售公司由于处在销售环节,只缴纳增值税,不缴纳消费税。这样使集团公司消费税税负降低,而增值税税负则保持不变。

(2)运输业务外包。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包装物租金、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等诸多费用,这些费用都构成缴纳消费税的计税基础。运输装卸费属于价外费用,是酒类企业很大的一项支出。因此,企业可以将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进行分拆,以降低消费税的计税价格。具体操作时,可以采用单独为购货方开具运输发票的方案。如果单独为购货方开具运输发票,并相应地降低销售价格,公司支付的运费具有代垫性质,这样就可以降低税基,而且购货方也可以接受,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

(3)尽可能地降低生产企业的成本和费用。如果生产企业的成本、费用本身比较高,定价显然只能更高,否则,不符合商业惯例,税务部门可以用反避税的措施予以制裁,企业达不到纳税筹划的目的。降低生产企业的成本和费用,需要通过内部业务的调整,转移部分成本和费用,具体有下面几种途径:

(二)减少或延迟应税销售的筹划《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里规定,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以货款结算方式分别确定,具体为:

(2)采取预收货款方式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3)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的,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4)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为收讫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即销售确认的时间因结算方式的不同而不同,因此在销售实现时间上可以进行筹划。

(三)分开包装不同税率酒类产品的筹划。

在酒类产品销售旺季,企业为了促销,通常会将不同酒类产品打包销售,比如,将白酒、枸杞酒、果木酒包装成一个礼品盒出售。由于白酒消费税适用的是复合征税的办法,从价税率为20%,从量税为0.5元/斤,而枸杞酒和果木酒属于“其他酒”,适用于10%的比例税率,因此白酒的税负较重。而企业将这三种产品组合包装后,按照税法规定,消费税应当从高征收,即组合产品都应当按照20%的从价税率征收,同时还应当根据这三种产品的总重量按0.5元/斤征收从量税,从而人为地增加了企业的税收负担。因此,白酒生产企业应考虑将不同税率的酒类产品先分开核算销售,然后再组合包装的方式,避免不同税率产品适用高税率纳税的情况。

(四)调整产品结构的筹划。

白酒企业的消费税实行按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的方式征收,实际上是鼓励白酒走向高档化、优质化,这主要体现在从量计征方面。对于低档白酒,其利润率本来就很低,增加较高的税负还可能会亏损;而高档酒的利润率本来就高,增加较低的税负对其影响非常小。所以,白酒企业需要顺应政策导向,调整产品结构,提高高档价位白酒的产销比例。

(五)白酒企业的避税行为。

(1)有效避税手段是关联交易。按税法规定,消费税属于价内税,实行单一环节征收,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而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中,不再缴纳消费税。针对上述特点,白酒企业找到了有效的筹划方案。具体办法是酒企分设独立的生产公司和销售公司,生产公司以低价将白酒销售给销售公司,销售公司再以市场价对外销售,通过关联交易方式降低计税价格,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下面举例说明,为简化起见暂不考虑每斤0.5元从量税。某白酒企业避税前一瓶白酒出厂价为100元,20%的从价消费税就需要缴税20元,税负为20%。实施避税方案后,该企业分设生产公司a和销售公司b,a以40元价格将每瓶酒卖给b,按规定在生产环节纳消费税,a需缴20%的从价税为8元,b再以100元价格批发给经销商,无需缴纳消费税。总体来看,税负仅为8%,前后对比,消费税负担足足下降了12%。避税效果如此明显,因此上述方案成了白酒行业最通行的做法,所有的白酒上市公司都分设了独立的销售公司。

(2)有效避税手段就是税负转嫁。当白酒税负提高时,酒企采用提价的方式将一部分税负转嫁给下游的消费者。税负转嫁这种方式不是每个企业都可以用的。事实上能够进行税负转嫁的产品是很少的,因为它取决于产品的需求弹性。对于纺织、家具、服装等产品,需求弹性很高,企业稍一提价,消费者立刻改用其他替代品,销量就大受影响。而对于白酒,尤其是高端白酒,需求弹性很低,消费者对价格并不敏感,因此提价对销售的影响很小。白酒上市公司高端酒占比例很大,因此税负转嫁的空间也很大,譬如2009年名酒集体提价后财务指标均得到改善,而茅台在2010年甚至宣布在未来3—5年每年提价10%。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规模小、品牌弱的酒企,产品的需求弹性并不低,不一定有多少税负转嫁空间。人们对高端白酒的刚性需求使得白酒上市公司拥有了得天独厚的筹划空间,这是一般消费品不可比拟的。

五、结语。

白酒生产企业在进行消费税纳税筹划时,除了利用正确的方法外,还必须进行成本效益分析,因为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的同时必然会增加相关费用,包括财务人员培训费、税务咨询费、企业经营模式转换费等。只有纳税筹划带来的收益大于筹划的成本时,筹划方案才是可行的。此外,企业还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依据具体情况分别设计不同的纳税筹划方案,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合理运用纳税筹划的方法和技术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筹划,从而帮助企业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

企业纳税筹划方案篇三

为达到减轻税收负担,实现企业税后净利润最大化和实现税收零风险的目的,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企业设立、筹资、投资、交易、股利分配、股权转让等各项交易活动进行事先安排的过程。充分利用纳税筹划工具,轻松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根据董事会下达的经营目标,本年实现营业利润50万元。

粤华金耀公司20xx年应纳企业所得税50×25%=12.5万元。

应根据《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xx]58号)第二条:“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xx年第15号)规定:“《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已经国务院批准。本目录包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xx年本)(修正)》(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xx年第21号)中的鼓励类产业。”

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xx年第21号规定:“第一类鼓励类三十七、其他服务业2、物业服务。”实体法文件以及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桂地税公告》(20xx年第8号)规定:“纳税人申请审批类税收优惠的,应当在政策规定的税收优惠期限内,向主管地税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要求报送相关资料。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期限应从主管地税机关批准的年限开始执行。”程序法文件规定:向国税机关提交相关资料,20xx年度享受企业所得税15%税率优惠。

粤华金耀公司20xx年应纳企业所得税=50×15%=7.5万元。

纳税筹划效果:粤华金耀公司节约企业所得税=12.5-7.5=5万元。

20xx年度经营指标粤华金耀公司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全年从业人员80人,资产总额为200万元。

根据《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34号)第一条:“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九十二条:“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xx】43号):“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规定可知:

纳税筹划方案b:粤华金耀公司20xx年应纳企业所得税=50×50%×20%=5万元。

纳税筹划效果:粤华金耀公司节约企业所得税=12.5-5=7.5万元。

综上所诉,b方案比a方案节约企业所得税2.5万元,建议公司领导选择b方案作为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缴纳计划,同时控制公司人员规模,为公司长远发展打好务实基础,同时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企业纳税筹划方案篇四

第一段:引言(150字)。

企业纳税筹划是一个重要的管理活动,在全球化竞争环境下,通过巧妙的筹划,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企业的税负,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作为一名企业纳税筹划部门的负责人,我从事这一工作多年,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本文将分享我对企业纳税筹划的见解和经验,希望对其他企业和管理者有所启发。

第二段:规划精准策略(250字)。

在进行纳税筹划时,一项重要的工作是制定明确的策略和规划。首先,了解并熟悉税法和税收政策变化,及时调整筹划方案,避免漏税或出现风险。其次,将企业的业务结构和经营模式纳入考虑范围,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筹划手段。例如,对于跨国企业来说,转移定价可以有效避税;对于创新型企业,科技成果转让和技术合作的筹划可以减少知识产权税的负担。最后,要合理规划公司的营运地点,通过选择税率低或免税的地区来降低企业的整体税负。

第三段:完善内部管理(250字)。

在纳税筹划中,内部管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首先,落实合规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会计、财务和税务制度,确保企业的财务信息真实可靠。其次,加强内部控制,预防和减少潜在的非法行为和风险。例如,建立起有效的应收账款管理机制,降低逾期欠款的情况,从而减少坏账损失,并避免税务机关对企业进行关注。另外,加强沟通和协调,确保各相关部门的信息流畅和密切合作,避免因为信息不畅造成的疏漏和误解。

第四段:合规持续改进(250字)。

在企业的纳税筹划中,合规是基础,持续改进是关键。要建立健全的跨部门合规管理机制,确保企业遵守当地税法和法规。特别是在应对税法和政策变化时,要及时调整筹划方案,避免违反法律和规定而造成的处罚和风险。此外,企业应注重对筹划方案的监测和评估,充分利用现代信息系统,对企业的税务风险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同时,不断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对税收合规的意识和素质。

第五段:结语(300字)。

企业纳税筹划是一项复杂的管理活动,需要全面深入的了解税法和税收政策,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筹划方案。只有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机制,不断加强合规管理,才能有效降低企业的税负,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竞争力。作为企业纳税筹划的从业者,我们应始终坚持诚信经营,合规稳健,在遵守税法和规定的前提下,通过筹划手段有效降低企业税负,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同时,我们也期望税务部门能进一步简化税收政策和流程,提供更好的服务,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繁荣。

企业纳税筹划方案篇五

企业纳税筹划是指企业根据国家税法,通过合法合规手段来降低税负、优化税收结构的一系列措施。有效的纳税筹划可以帮助企业提高利润并提升竞争力。在实践中,我对企业纳税筹划收获了一些心得体会,希望通过本文与读者分享。

二、合法合规。

企业纳税筹划首要原则是合法合规。合法是指企业要依法纳税,遵守国家税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使用虚假报税、操纵账簿等不合规行为。合规是指企业要按照国家税务机关的要求,进行真实、准确的纳税申报,及时缴纳税款。在筹划过程中,企业应确保筹划方案的合法性,同时定期与税务机关进行沟通和核实,避免因不合规操作而引发风险和纠纷。

三、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为促进经济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税收减免或补贴政策。企业可以通过充分了解和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降低自身的税负。比如,对于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享受相关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所得税优惠等政策。另外,不同地区对于不同产业和不同类型企业也有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最适合自己的优惠政策并加以利用。

四、合理规避风险。

在企业纳税筹划中,风险规避是一个重要的环节。企业应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税务风险情况,采取合理的风险规避策略。比如,企业可以积极开展税务审计和纳税申报风险自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对于高风险的税务操作,可以选择事先咨询税务专业人士,确保合法合规性;同时,企业还可以建立健全的内部税务风险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防止潜在的风险隐患。

五、确保可持续发展。

企业纳税筹划不仅仅是为了降低税负,更是要确保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在筹划过程中,企业要充分考虑税务政策的长期性和稳定性,避免短期行为给企业带来长期影响。同时,企业还应考虑税务筹划与企业战略的一致性,确保筹划方案与企业未来发展目标相符。最重要的是,企业要树立诚信意识,依法纳税,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国家和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六、结语。

企业纳税筹划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到企业的发展和利益。在纳税筹划中,企业要围绕合法合规、税收优惠政策、风险规避和可持续发展四个方面进行操作,并紧密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和战略目标制定具体的策略方案。通过合理而有效的纳税筹划,企业可以降低税负、优化税收结构,促进自身的健康发展。同时,企业还应树立诚信意识,在纳税过程中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为国家和社会作出贡献。

企业纳税筹划方案篇六

建筑企业的工程项目遍布全国各地,通常情况下,建筑企业会在项目所在地设立项目部,作为其派出机构负责工程项目的具体施工组织及管理。在有投标需求的情况下,建筑企业会在项目所在地设立法人单位,以争取地方的工程项目。

大型建筑企业集团一般拥有数量众多的子、分公司及项目机构,管理上呈现多个层级,涉及的管理单位自下而上包括一级母公司、二级子(分)公司、三级子(分)公司、项目部等,部分三级子(分)公司下设有四级、五级子(分)公司。由于承接工程项目的主体多为二级子(分)公司,而实际进行工程施工的单位一般为三级子(分)公司,因此,建筑企业集团内普遍存在内部层层分包的情况。

相比营业税下的税收征管,增值税具有“征管严格、以票控税、链条抵扣”的特点,对于每个增值环节均需严格按照销项税额相抵的规定征收增值税,对建筑企业集团多级法人、内部层层分包的组织构架及管理模式提出了挑战,一般情况下,管理链条越长,流转环节越多,潜在的税务风险就越大,甚至造成工程项目的增值税进销项税额不匹配,从而多交增值税,但这一特点也有利于集团内部实行专业化管理。

增值税的主管方式要求企业组织结构扁平化,为适应“营改增”,建筑企业应结合自身特点,在充分考虑市场经营开发和项目经营管理的前提下,改变企业集团多级法人、内部层层分包的组织架构及管理模式,压缩管理层级、缩短管理链条,降低税务管控风险。

(1)各级单位梳理下属管理范围内各子、分公司及项目机构的经营定位及管理职能,明确优化和调整组织结构的`方向,通过撤销规模较小或没有实际经营业务的单位、取消不必要的中间管理层级、合并管理职能相关或相同的单位等措施,以压缩管理层级、缩短管理链条,推进组织结构扁平化改革。

(2)结合“营改增”后的资质管理要求、工程项目组织模式及其业务流程调整方案,梳理下属子公司拥有资质的情况,并考虑资质较低或没有资质的子公司变为分公司。在市场法人主体数量足够的情况下,逐步将工程施工类三级单位变为领取非法人营业执照的分公司。

企业纳税筹划方案篇七

1、税法的调整规则针对关联企业的纳税调整,税法中有明文规定,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来往,其中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纳税款项,税务机构有权进行调整;关联企业之间共同研发、共同提供或转让无形资产、发生劳务交易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应该进行分摊,坚持独立原则;独立原则的制定是判断某项交易业务是否需要调整的重要依据,所谓的。独立也就是企业之间没有关联关系,将市场中的价格或计价标准作为企业之间的收入和费用分配的依据。相关税法指出,关联企业所得不实可根据以下几种方法进行调整。第一种:利润分割法,主要是指企业和关联企业以合理的标准为依据在亏损、合并利润时的分配方式;这种方式将关联方在交易中可能遇到的风险、所使用的资产贡献度以及参与者所执行的功能来明确分配比。第二种:以交易净利润为依据,称为交易净利润法,根据未达成关联协议的企业之间在发生相同或相似经济业务时,确定交易价格的方法,这种方法的利润设定可以依据资产收益率、完全成本加成率、营业率、贝里比率等。第三种:成本加价法,是指根据成本和费用、利润来确定定价,确保企业的正常收益,例如:全部成产成本或变动成产成本和全部产品成本,前者就是在生产过程中的包括研发、生产、销售、后期服务等一系列开支成本,这些成本既可以是前期预算成本,也可以是实际成本。第四种:再销售价格法,根据关联企业购入产品再向未关联企业进行销售的价格,减去发生相似或相同经济业务的销售净利润来确定定价的方式,比如说煤油企业能够处理交易业务时,根据某杂志或报纸上的同类产品价格,作为转让定价;或者根据外售价格来明确转让定价。第五种:可比非受控价格法,是说根据为关联企业在发生相似或相同的业务往来时的价格确定定价的方法。第六种:其他一些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定价方式。

2、可以充分利用纳税筹划空间纳税筹划是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前提和基础,只有符合国家法律的纳税筹划方式才是可行的,而其中突破法律限制偷税漏税的企业,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作为企业的纳税工作人员要对国家法律进行详细了解,对税收知识做到拈手可得。任何一个纳税筹划方法的顺利运作,都需要税务机关的肯定,只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关联企业交易才能顺利开展,关联企业之间的经济业务实质上是可以为双方企业带来实际效益的,是有存在的价值和合理性的,但交易的定价设定必须要满足相关交易原则;因此,为了使交易风险降到最低,企业要根据自身的管理结构和运行模式确立最适合自己的纳税筹划方案,由于企业在一定程度上掌握的信息是有限的,不同的税收筹划方案有不同利弊,只有最佳方式才能实现经营的最大效益。

企业纳税筹划方案篇八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对于一些存在亏损子公司的文化集团,可以通过工商变更,撤消下属子公司的法人资格,将其变更为分公司,从而汇总缴纳所得税,达到少缴所得税的目的。

「案例1」某出版公司2012年总部利润为100万元,下属a公司盈利20万元,b公司盈利30万元,c公司亏损40万元。如果上述公司都是独立法人,不考虑其他调整事项。则应纳所得税总额为37.5万元[(100+20+30)×25%],如果我们将下属的a,b,c公司撤消法人资格,变更为分公司,从而汇总缴纳所得税,则应纳所得税总额为27.5万元[(100+20+30-40)×25%],减少税负10万元。

根据《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且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因此,文化单位的部分宣传可以自行策划实施,有效降低成本。

「案例2」某演艺公司2012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8月为宣传某音乐剧,拟进行一系列前期推广活动。方案一是演艺公司自己策划实施,大致费用140万元。方案二是全权委托某广告公司策划设计,需要费用200万元。由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为150万元。方案一的费用支出140万元可在税前全部扣除,可抵税35万元。方案二的费用支出只有150万元可税前扣除,抵税37.5万元。从抵税效果看,方案二可以多抵税2.5万元,但从现金流出量看,方案一可以减少现金流出60万元。所以,在不影响宣传效果的前提下,方案一通过自身策划、设计进行产品宣传应是比较好的选择。

根据《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而只要能提供合法凭证证明真实性、与经营活动有关合理的差旅费、会务费、董事费,都不受比例的限制可在税前全额扣除。因此,在核算业务招待费时,应将会务费、差旅费等项目与业务招待费严格区分。

「案例3」某图书发行公司2012年度的销售收入为1000万元,发生会务费、差旅费、董事费共计100万元(其中20万元会务费的相关凭证保存不全),业务招待费10万元。根据税法规定,凭证不全的20万元会务费只能作为业务招待费,无法全额扣除,而该企业可扣除的业务招待费限额为5万元(1000×5‰)。超过的25万元不得扣除,也不能转到以后年度扣除,此项超支费用需缴纳企业所得税6.25万元(25×25%)。如果企业保存20万元会务费完整合法的凭证,详细的会议签到表和会议文件,同时在符合有关规定的情况下将其中4万元类似会务费性质的业务招待费并入会务费项目核算,则当年业务招待费为6万元,不得扣除部分为2.4万元[6×(1-60%)],此项超支费用需缴纳企业所得税0.6万元(2.4×25%)。可以少缴所得税5.65万元。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赞助支出不得扣除。因此,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尽量将赞助支出转换为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实现节税的目标。

「案例4」某娱乐网站2012年营业收入为800万元,向电视台提供印有企业标记的服装共500套,公允价值100万元,当时作为赞助支出核算,无法税前列支。而如果作为业务宣传费进行会计处理,首先无论界定为赞助还是业务宣传,都按视同销售行为依法缴纳增值税,因此总支出为117万元(100×1.17)。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为120万元(800×15%),可以全额抵扣,所以可以节约所得税29.25万元(117×25%)。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如果当年的捐赠达到限额,可考虑在下一个纳税年度再捐赠或将一个捐赠分成几次进行。

「案例5」某传媒公司2012年准备向慈善基金会捐赠1000万元用于资助困难家庭学生。假定当年利润总额5000万元,则当年可扣除额度为600万元(5000×12%)。如果将捐赠分2次完成,每次各捐赠500万元,则都在限额内,可全额扣除,节税100万元(400×25%)。

企业纳税筹划方案篇九

为达到减轻税收负担,实现企业税后净利润最大化和实现税收零风险的目的,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企业设立、筹资、投资、交易、股利分配、股权转让等各项交易活动进行事先安排的过程。充分利用纳税筹划工具,轻松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根据董事会下达的经营目标,本年实现营业利润50万元。

粤华金耀公司20xx年应纳企业所得税50×25%=12.5万元。

(1)纳税筹划方案a:应根据《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xx]58号)第二条:“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xx年第15号)规定:“《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已经国务院批准。本目录包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xx年本)(修正)》(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xx年第21号)中的鼓励类产业。”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xx年第21号规定:“第一类鼓励类三十七、其他服务业2、物业服务。”实体法文件以及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桂地税公告》(20xx年第8号)规定:“纳税人申请审批类税收优惠的,应当在政策规定的税收优惠期限内,向主管地税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要求报送相关资料。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期限应从主管地税机关批准的年限开始执行。”程序法文件规定:向国税机关提交相关资料,20xx年度享受企业所得税15%税率优惠。

纳税筹划方案a:粤华金耀公司20xx年应纳企业所得税=50×15%=7.5万元。

纳税筹划效果:粤华金耀公司节约企业所得税=12.5-7.5=5万元。

(2)纳税筹划方案b:20xx年度经营指标粤华金耀公司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全年从业人员80人,资产总额为200万元。

根据《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34号)第一条:“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九十二条:“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xx】43号):“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规定可知:

纳税筹划方案b:粤华金耀公司20xx年应纳企业所得税=50×50%×20%=5万元。

纳税筹划效果:粤华金耀公司节约企业所得税=12.5-5=7.5万元。

综上所诉,b方案比a方案节约企业所得税2.5万元,建议公司领导选择b方案作为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缴纳计划,同时控制公司人员规模,为公司长远发展打好务实基础,同时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粤华金耀物业。

财务管理部。

20xx年3月7日。

企业纳税筹划方案篇十

摘要:随着我国税收征管体制的不断改革及完善,企业已被推向了全面税收约束环境下的市场竞争,越来越多的企业正努力通过合法的途径寻求低税负、高效益的经营理财方案。文章从纳税筹划的概念出发,阐述纳税筹划的必要性,分析新税法下企业纳税筹划方式,并提出企业纳税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一、纳税筹划的概念和意义。

纳税筹划是纳税人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投资、筹资、经营、理财等活动进行事先安排和筹划,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纳税支出,以谋求最大限度的纳税利益,实现企业税后利润或现金流量最大化。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趋完善,纳税筹划必将成为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

纳税筹划是企业实现利润最大化的必要措施之一。市场经济是激烈竞争的经济,经济主体为了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胜,在经济社会中占有一席之地,必然采取各种合法措施来实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纳税筹划就是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的有力措施之一。随着我国税制的不断完善,纳税支出已经成为企业的一项重要支出,如何优化纳税支出的纳税筹划已成为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纳税筹划是企业发展的需要。提起纳税筹划,不少人认为纳税筹划就是牺牲国家利益谋取企业私利,这是一种错误观点。纳税筹划是企业发展的需要,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依法纳税是每个企业承担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有些企业为了减少本企业的负担便打起了少缴税的主意,但往往是事与愿违;有些企业又在不知不觉地多缴税。这就使纳税筹划逐渐独立出来,并成为企业经济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种重要活动。纳税筹划是通过非违法的避税行为和合法的节税方案以及税负转嫁的方法达到尽可能减少纳税行为,从而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也就是说,纳税筹划是纳税人在熟知相关税收法规的基础上,在不违反国家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筹资活动、投资活动、经营活动的科学安排,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技巧达到规避或减轻税负、最大化企业利益的行为。企业利益最大化了,同时也就给国家带来了应有的利益,两者并不矛盾,是相互依存的两个方面。没有企业的利益,国家利益也会受到影响;同样,企业不保证国家的利益也就没有了长久生存、发展的空间。

第一,人员录用的纳税筹划。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企业在进行人员录用时,要结合自身经营特点,进行如下分析:哪些岗位适合安置国家鼓励就业的人员;录用上述人员与录用一般人员在工薪成本、培训成本、劳动生产率等方面的差异。并做好相关证件的备案、劳动合同的签署和社会保障的落实工作。

第二,人工费用的纳税筹划。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摈弃了计税工资制度,对内资企业非常有利。企业可以将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在所得税前扣除,较之以前是一项非常大的节税措施,避免了对职工工资薪金部分所得的同一所得性质的重复课税,使原来利用特殊身份进行纳税筹划的机会减少,同时又有利于广大企业在这方面的纳税筹划。但是,企业在作税前抵扣工资薪金支出时,一定要注意同行业的正常工资水平,以免发生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减少其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以致税务机关按照合理方法调整,那么后果将得不偿失。

第三,确定投资产品类型合理避税。税法对下列产品项目实行税收优惠:利用“三废”的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列入国家科委计划的新产品、“星火科技”产品,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减免税产品。

第四,确定固定资产投资方式合理避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式分购买和租赁两种方式。采用购买投资的好处是折旧抵税,减少账面利润少纳所得税。不足的地方是,首先是交纳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其次是购置固定资产的进项税不能抵扣,在建工程期间的借款利息也不能在税前抵扣,而是一并计人固定资产原值,通过折旧的方式逐年抵扣,无疑使企业因纳税而导致现金流出提前,损失资金的时间价值。租赁的好处是租金抵税,也可以避免因设备过时被淘汰的风险,缺陷是无折旧抵税。企业应权衡以上两方面的因素,选择能最大限度降低税负的理财方案。

第五,企业筹资活动纳税筹划。企业筹资可以选择负债筹资和权益筹资两种方式。利用负债筹资所支付的利息可以在税前列支;利用权益筹资所支付的股息只能在交纳所得税之后分配。因此,利用负债筹资方式能极大地降低企业的实际资金成本。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既能在前期享受利息减税的优惠,而且一旦债券转换成功,不需要偿还本金和利息,不失为筹资的一种好方法,尤其是对发展前景较好的企业更应该大胆试用。

第六,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的抵免筹划。国家鼓励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科学创新,按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凡在我国境内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以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可以看到,通过积极争取,企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改等工程完全可以进一步进行所得税抵免,在年度新增所得税有足够空间的前提下,应充分利用这一政策。

1、隋玉明.王雪玲.我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研究[j].中国管理信息化,(8).

2、孙瑞标,缪慧频,刘丽坚.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与纳税申报实务[m].中国商业出版社,.

企业纳税筹划方案篇十一

通过纳税筹划,预测企业的盈利水平,结合企业的生产经营实际制定一个综合分配方案,合理确定股东的工资和分红水平,在减轻税负的同时保证股东权益,是企业正确的选择。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私营企业所得税各环节6种常用纳税筹划方法,欢迎阅读。

私营企业包括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四种组织形式。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和私营股份有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由于公司与其股东是两个不同的法律主体,在征税时对公司和股东实行双重征税,即对公司征收企业所得税,对股东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分得的税后利润征收个人所得税。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在征税时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利用组织形式进行纳税筹划是每个“准纳税人”在注册登记前必须考虑的,这就要求投资人在确定组织形式前充分调研,搜集经营地的行业信息,估算盈利水平,综合分析所得税税负,依靠纳税筹划赢在起跑线上。

企业纳税筹划方案篇十二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各个企业对成本管理工作越来越重视,为了降低税收成本,企业先后将纳税筹划工作当做成本管理中的重点。纳税筹划能够帮助企业在合法范围内获取一定的经济利益,但是不容忽视的是,其中也存在很多风险,如果不能对这些风险进行有效管理,企业的正常运行就会受到影响。

首先是政策性风险,要求工作人员认真研究国家的税收政策,保证在合法的前提下节税,否则就存在政策性风险。同时,国家的税收政策是处于不断变化之中,如果工作人员不能以动态的眼光看待税收政策,对于这些政策的理解存在局限性,就很有可能会引起政策变化风险。其次是经营风险,因为纳税筹划具有明显的计划性,需要先对未来一段时间内的经营状况进行预测,并根据预测结果开展纳税筹划工作。一旦实际运营情况与预计不符,筹划活动很有可能也会随之失败。因为一些税收政策具备较强的针对性,一旦没有达到预期经营目标,就没有权利享受相应的税收政策,最终不但达不到节税的目的,很有可能会适得其反,加重税收负担。第三是执法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我国相关法律虽然明确了税收规定,但是一些具体条文还不够细致,这就导致企业与税务部门在对一些政策的理解上可能存在一些偏差,引起风险;二,一些税收事项本身就具有可变范围,执法部门在这一可变范围内拥有裁量权,执法过程可能因此存在偏差;三,国家本身对一些避税方式可能原本是默许的,但是在完善税法政策的过程中可能又突然开始抵制这种方式,导致纳税筹划失效。最后企业本身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就存在一定风险,具体有以下几点风险来源:一是方案本身就不切合实际,与企业经营管理脱节,导致执行失败;二是执行方案过程中相关部门没有积极配合,导致方案执行受阻,引发风险;三是对于方案政策的执行不够彻底,导致筹划活动没能成功[1]。

(一)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机制。

企业应该认识到纳税筹划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机制。首先,筹划人员要树立法治观念,仔细研究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遵纪守法的前提下开展纳税筹划工作;其次,工作人员要深入了解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纳税筹划方案,不能急于求成;第三,要不断提高企业的财务核算水平,对企业财务信息进行准确及时的核算,明确企业在财务管理以及经营中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对这些风险进行事前控制,尽量降低纳税筹划活动的风险;最后,企业要不断完善财务预警功能,根据国家政策以及市场环境的变化更新财务指标,一旦发现风险要及时发出预警信号,并及时对方案作出调整,有效避免各类风险[2]。

(二)提高企业内部控制水平。

企业要积极完善与纳税筹划有关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内部控制水平。要及时发现企业运作流程中的漏洞,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一旦发现纳税筹划中存在风险,就要对相关制度以及运作流程进行梳理,找到风险来源,并及时解决。同时,要求各个部门之间积极配合,纳税筹划管理人员要与其他部门管理人员积极沟通,准确掌握企业的财务信息、运营情况以及业务流程等,相关工作人员一起为纳税筹划提出建议,提升筹划方案的实际性。

(三)用动态眼光看待纳税筹划工作。

纳税筹划管理人员一定要用动态的眼光看待国家税收政策,仔细研究政策细则,有效利用其中的政策点,在不违犯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将企业利益最大化。管理人员要随时关注国家的政策变化,并根据变化情况随时调整筹划方案,避免政策变化导致筹划活动失败。同时,管理人员还要敏锐洞察国内以及国际的经济形势,准确预测经济的变化趋势,并根据这些趋势选择合适的纳税筹划方案。另外,在进行纳税筹划时要考虑企业的长远利益,明确纳税筹划的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一方面是避免由于目标不明确引发风险,另一方面是使该项工作能够更好的为企业发展服务,如果为了眼前的`节税利益放弃企业长远发展利益就得不偿失了。

企业一定要注重培养纳税筹划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首先,可以加强对这些管理人员的培训,积极学习税收知识、财务管理知识以及风险管理知识,不断完善其知识结构,进行纳税筹划时能够从多个角度规避风险。其次,企业可以聘请纳税筹划专家负责该项工作,企业内部筹划人员协助其工作。值得注意的是,专家虽然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对国家政策以及市场形势都比较了解,但是其对企业的经营状况并不了解,因此要求企业将自身财务情况、业务流程等信息真实全面的反应出来,保证筹划方案切合实际。

三、总结。

当前我国很多企业在纳税筹划工作中的风险管理不够重视,不能预计该项工作中存在的风险,导致筹划方案的可操作性不强,严重影响企业利益。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企业应该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机制,不断提升内部控制水平,开展筹划工作时考虑企业的长远利益,同时重视对工作人员的培养,不断提升纳税筹划风险管理水平。

企业纳税筹划方案篇十三

纳税筹划的导向作用是针对国家税收政策来说的,国家对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其中重要的手段之一就是税收,因此纳税筹划行为将以国家的优惠政策,如减税、免税等措施来开展。除此之外纳税筹划自身还具有较强的目的性,纳税筹划过程中完全按照降低税收成本、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充分发挥企业的合理权益这两个目标而展开的;同时纳税筹划的专业也是不容忽视的,企业中的纳税筹划工作人员,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并熟练掌握税收的相关法律法规,是得到合理、合法纳税筹划的关键;再加上国家政策法规都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的变动不断调整的,因此纳税筹划具有很强的实效性,要求其根据政策和市场环境的变化,不断调整纳税筹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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