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春节安全工作方案(实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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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春节安全工作方案(实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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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的灵活性和适应性是评价其有效性的重要标准。制定方案时,我们要考虑可行性和可执行性,避免过于理想化。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例,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景区春节安全工作方案篇一

“元旦、春节”节日即将到来,为坚决遏制和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节日期间朱村街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让全街人民过上安乐、祥和的节日,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开展“元旦、春节”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通过在全街范围全面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彻底排查本地区、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安全责任,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严防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确保全街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

街道成立“元旦、春节”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罗成彬同志担任组长,罗新锋同志担任常务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成员由街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组成,负责统筹组织全街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办,办公室主任由罗新锋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黄广志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等工作,并及时向街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向区安委办报送有关材料。

第一组:文化教育场所安全检查组。

带队领导:朱旭明,组长:左新强,组员:城管中队1人、派出所2人、计生办1人、教学指导中心1人、朱村中学1人、卫生院1人、安监办1人(文教办牵头,其他有关部门配合)。

检查内容:各大、中、小学、幼儿园、网吧、娱乐场所。重点检查校园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校园治安、集体活动安全及防御自然灾害等方面内容;检查网吧、娱乐场所的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场所内应急照明灯、安全出口标识设置的位置、数量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灭火器材在配置的有效期限、型号、数量、摆放的位置等方面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火灾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是否存在故障或损坏;电气线路辅设和电气设备的安全是否符合安全技术标准;是否有安全员及值班日志、救援预案和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等。

第二组:出租屋管理安全检查组。

带队领导:陈寿铭,组长:陈伟,组员:计生办1人、工商所1人、派出所1人、安监办1人(出租屋管理中心牵头,其他有关部门配合)。

检查内容:排查整治“二合一”、“三合一”、“三小”场所等消防安全隐患突出的出租屋;排查整治消防通道不通畅、不按要求配置灭火器、应急灯和疏散指示标志的出租屋;排查整治房间内设置住人阁楼和三层以上床位的出租屋;清除出租屋内易燃易爆物品;清理出租屋内乱拉乱接的电线和电器设备;排查整治存在“住改仓(商)”问题的出租屋等。

第三组:政府公共设施安全检查组。

带队领导:胡小松,组长:马云飞,组员:党政办1人、安监办1人、派出所1人、规划建设办1人、文教卫体办1人(党政办牵头,其他有关部门配合)。

检查内容:检查整治朱村街各办公大楼安全情况。

第四组:企业安全检查组。

带队领导:罗新锋,组长:黄广志,组员:环保所1人、经济办1人、城管中队1人、交警四中队1人、劳动所1人、派出所2人、供电所1人、工商所1人(安监办牵头,其他有关部门配合)。

检查内容:街辖区内的生产经营企业、加油站、烟花爆竹的经营单位。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情况及企业安全生产投入情况;检查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检查企业安全管理情况,特别是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点环节、部门、重大危险源辨识、建档、监测预警等情况,以及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落实情况;检查企业应急管理情况,特别是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以及事故报告情况;整治作业场所违反《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存在除尘系统未采用泄爆措施、粉尘清理不及时等问题;整治不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消防通道堵塞等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打击危险化学品企业违规进行倒罐、动火、受限空间作业,无证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以及未经规划、批准,擅自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等行为,整治油气等危化品罐区安全距离不足、仓储与经营混杂,以及烟花爆竹经营单位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不达标和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问题。

第五组:建筑行业安全检查组。

带队领导:罗新锋,组长:黄日坚,副组长:陈娅琼,组员:规划建设办1人、新农办1人、国土所1人、安监办1人、劳动所1人、出租屋管理中心1人、城管中队1人、派出所1人、环卫中心1人、供电所1人、环保所1人、食药监所1人(建设办牵头,其他有关部门配合)。

检查内容:大型建筑工地、重点工程项目、农村在建房屋。重点打击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行为,整治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无相应资质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等问题。深化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

第六组:交通安全检查组。

带队领导:罗新锋,组长:彭文晋,副组长:陈永文,组员:交警四中队1人、朱村交管所1人、安监办1人、规划建设办1人、新农办1人、城管中队2人、(交警四中队牵头,其他有关部门配合)。

检查内容:对辖区内道路的安全标识标志、路面隐患情况进行排查,规范道路运输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对全街汽车、摩托车维修店档、洗车档进行安全检查,并加强与地铁施工单位的沟通协调,确保汛期路面畅通。

第七组:农产品安全检查组。

带队领导:邓兴达,组长:张子宽,组员:农办1人、出租屋管理中心1人、城管中队1人、供电所1人、派出所1人(农办牵头,其他有关部门配合)。

检查内容:农产品生产基地、蔬菜种植基地的民工宿舍、山塘、鱼塘。检查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场所内应急照明灯、安全出口标识设置的位置、数量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灭火器材在配置的有效期限、型号、数量、摆放的位置等方面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电气线路辅设和电气设备的安全是否符合安全技术标准;检查山塘、鱼塘的是否在明显地方树立安全警示标志等。

第八组:食品安全检查组。

带队领导:梁志洁,组长:莫汉文,组员:食安办1人、食药监所1人、工商所1人、卫生院1人、文教办1人、派出所1人(食安办牵头,其他有关部门配合)。

检查内容:以超市小食店和食品批发经营部作为重点进行专项检查。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严格落实巡查要求,逐户排查。重点查处食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添加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等各类严重违法行为,严格检查食品的保质期、保存期,防止过期霉变食品、“三无”商品及不合格食品流入农村市场。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落实各项自律制度,依法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

第九组:医疗卫生安全检查组。

带队领导:邱远祥,组长:林影,组员:卫生院1人、安监办1人、派出所1人,劳动所1人(计生办牵头,其他有关部门配合)。

检查内容:检查整治社区卫生院、卫生站及医疗诊所消防安全等各类安全问题。

第十组:消防安全检查组。

带队领导:王法宇,组长:黄立基,副组长:吴远扬,组员:安监办1人、出租屋管理中心1人、工商所1人、消防队2人,交管所2人(派出所牵头,其他有关部门配合)。

检查内容:商场、宾馆和“三小”场所、汽车摩托车维修店档,以日成广场、“城中村”为重点整治消防设计未经审核、消防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行为,整治违规住人、“二合一”、“三合一”、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塑料等易燃、有毒装修装饰材料、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等问题及易制毒物品的管控。

第十一组::城市管理安全检查组。

带队领导:郭建平,组长:何立峰,副组长:钟志锋,组员:城管中队1人、国土所1人、安监办1人、派出所1人、规划建设办1人(城管中队牵头,其他有关部门配合)。

检查内容:燃气管道、燃气代充点、广告招牌、灯箱。整治乱挖、乱钻破坏损害燃气输送管道,燃气输送管道违法占压、安全距离不足、违规交叉穿越等问题;检查广告招牌设施钢架结构焊接、螺栓连接是否牢固,有无锈蚀、油漆脱落、龟裂和风化现象,构件连接点(焊缝、螺栓和锚栓)有无松动或焊缝裂痕;检查附着式广告载荷对所附着的建(构)筑物整体安全的影响程度,连接埋置固定部位和连接件之间是否有松动、锈蚀、脱落,广告招牌设施是否有损坏附着建(构)筑物结构、防水层及其外装饰的现象;检查电子显示屏(牌)、灯箱等形式的广告,是否倾斜、倒伏,有无残缺破损、污迹和严重褪色,照明亮化设施是否齐备、完好,保持正常使用;整治无牌无证燃气代充点;对老旧居民楼、危房进行排查和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的预防。

第十二组:村(居)安全检查组。

各挂村(居)领导带队,各驻村(居)工作组组长为组长,各村(居)委配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所管辖区域和各村(居)出租物业、闲置厂房、出租地块等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排查无证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及危险化学品,非法燃气充装点,山体滑坡隐患等。

(一)自查自纠阶段(11月28日--12月8日)。各生产经营单位、企事业单位按照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要求,自行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立即整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立即上报朱村街安委办。

(二)检查整改阶段(12月9日—1月26日)。由各检查组组长组织本组成员,对照检查内容对辖区内相关行业、领域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有安全生产隐患的单位,要求其限期内完成整改,并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及时将整改情况报街安委办。

(三)总结提高阶段(1月27日—2月12日)。在整改落实的基础上,总结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发挥典型引路、以点带面的作用,引导企业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一)各企业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节前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查找存在问题,分析原因,落实整改措施,并于12月8日前将自查自纠书面情况报街安委办,并落实节日期间的值班制度。

(二)各检查工作组要高度重视,根据检查范围,结合自身职能,制定检查计划,认真开展大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要填写《检查记录表》,一式三份,一份交检查对象,一份检查组留档,一份送安委办存档。同时,检查组要安排人员及时跟踪好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并将整改落实结果情况及时反馈给安委办。安全隐患严重、需要出具整改法律文书的,请与安委办联系,电话:xx。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检查小组牵头部门12月5日前将本小组的联络人员名单报送至街安委办;12月29日前报送一次开展大检查统计表,2月12日前将检查情况总结并附检查签到表和带队领导检查照片报送至街安委办,以便汇总上报。

目前安监办现有工作用车1辆,为保证此次专项行动正常有序开展,另临时租用车辆2台以解决用车不足问题,费用由街财政支出。

景区春节安全工作方案篇二

全力打造景区良好交通秩序,为了更进一步提高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树立良好形象,特制定优化景区道路交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平安畅通建设为动力,以创建国家级山水园林县城、卫生县城、文明县城和5a级景区为载体,按照政府牵头、部门包干,联合执法、疏堵结合、规范管理的原则,加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科学精细化管理,建立健全文明、安全、畅通的交通长效机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交通环境。

(二)目标任务

禁限大货车、拖拉机、三轮车(货运)入城管理。优化景区道路交通。

项目施工车辆冒装、弃渣沿街散落、野蛮行驶等行为进行专项整治,针对公交车、出租车不文明行为。解决无序运行、管理混乱问题。

提升国家级景区形象。优化区域内全面实施交通大循环,规范景区交通管理。强化对各类交通违法违规现象查处力度,提高驾驶员文明行车意识,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为创建国家级山水园林县城、卫生县城、文明县城和5a景区打下坚实的基础。

成立优化景区道路交通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张力任组长、副县长陈爱军任副组长,为确保优化景区道路交通的顺利实施。县政府办、法制办、信访办、督查巡察办、公安局、市政局、交委、城乡建委、农委、商务局、发改委、旅游局、景区管委会、镇政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由县公安局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交巡警大队长陈辉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该方案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

(一)优化区域。优化区域为我县景区范围路段。

(二)规范重点。对拖拉机、三轮车(货运)和核载0.5吨以上货车、车身高2.4米以上货车实施禁限通行。

1.指定车型禁限通行。禁止拖拉机、三轮车(货运)和核载0.5吨以上货车、车身高2.4米以上货车在7:00至21:00进入优化区域。

即:以三角塔为入口至岔路口路段直行和沿途各路口右转弯至城东大道通行;其他车辆单向循环通行线路与以往不变。

2.单向循环通行。禁限车型在禁限时段内禁止进入禁限区域。禁限时段以外实行指定线路单向通行。不受禁限约束。

3.特殊车辆实行持证通行。居民日常生活品配送车、垃圾清运车、施工车辆等经审批后可持证通行。进出口必须是从三角塔进入。

4.蔬菜运送车辆设固定场所。将蔬菜运送车辆中转地转移至货运停车场。卸货后从停车场经三角塔出城。

共分为三个阶段。优化景区道路交通工作从4月1日起至6月30日结束。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日至4月9日)

落实工作人员,研究制定优化方案。召开优化景区道路交通工作动员大会,县电视台播放、报》刊登《通告》成员单位召开物流及货运等企业座谈会、发放宣传资料、组织车辆巡回宣传。

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优化景区道路交通工作由县政府组织。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章行为。

3天内将停车场清理规范和平场,交通设施完善组。由县市政局负责。可确保80-100台货车停靠,负责停靠山、方向需进城卸货车辆,对县城道路标志标线及安全管理设施进行规范设计整治。由县公安局负责在城外完善提示性标识,为整治工作提供硬件保障。

抽调交巡警6人、运管执法10人、市政监察8人,3.城内整治组。由县交委牵头。分3个执法队,交巡警、运管、市政各明确1人负责,加强县城内交通秩序整治,重点开展客运市场整治和管理(方案另行制定)

市政、交巡警、运管配合进行整治(方案另行制定)施工车辆规范组。由县城乡建委牵头。

发改委、镇政府配合,信息掌控组。由商务局牵头。负责对县城物资供应、物价波动进行监控,保障县城居民日常生活用品供应,严厉打击借机哄抬物价行为。

公安局、交委、市政局、镇政府配合。负责做好群众的宣传教育、解释疏导工作,疏导稳控组。由县信访办牵头。对无理取闹、寻衅滋事、违法上访的组织者和挑头者进行教育打击,同时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咨询工作。

对阶段工作进行督查,督察巡查组。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巡察办负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三)巩固提高阶段(6月21日至6月30日)

建章立制,总结经验。确立长效管理机制。

(一)统一思想。切实增强责任感,下大力气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确保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加强领导。又要密切配合,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依法办事。既要处理违章人员,又要注意工作方法,防止引发社会矛盾。对措施不落实、责任不到位,未达到预期工作目标的要严格追究有关单位的责任。

景区春节安全工作方案篇三

为切实做好全县**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全县良好的燃放秩序,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重大火灾、爆炸和群死群伤等事故的发生,确保春节期间全县安全稳定,让全县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根据《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34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按照“各级政府组织实施,职能部门全程监管,行业系统监督指导,属地乡镇全面管理,责任单位自行看护,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的主观能动性,认真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努力实现在全县范围内“禁放场所、禁放时段禁得住,重大危险源场所、销售点、燃放点安全,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火灾和伤亡事故”的工作目标。

为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党组成员戴毅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政府应急办主任刘洪君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县安监局、县供销社、县公安局、县政府法制办、县监察局、县教委、县民政局、县交通局、县文广新局、县财政局、县城乡建委、县国土房管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局、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市政园林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公安消防大队、桂溪镇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县燃放办)在县公安局,由县公安局副局长徐玉伦兼任主任,县安监局局长陈宇跃、县供销社主任张再思兼任副主任。办公室落实若干成员分工负责,开展具体工作。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全县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解决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县燃放办职责: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全县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烟花爆竹专营办法统一采购、储存、配送和销售烟花爆竹;开展“打非”工作;落实县政府和县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乡镇人民政府职责:按照“属地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是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领导人是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乡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条例》,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落实责任,保证燃放管理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和现场。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认真制订工作方案,加大对各类非法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巡逻控制等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县委、县政府部署和要求在本乡镇的贯彻落实。

(四)相关部门职责:根据《条例》规定,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订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经营等环节实行全程安全监管,为燃放安全创造条件,保证市民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县委宣传部:负责制订全县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我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县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证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本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

县供销社:负责做好全县烟花爆竹专营管理、销售布点和产品配送工作;督促经营公司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库房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县安监局、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

县工商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县质监局:负责生产企业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做好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抽查工作,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县交通局: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的资质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的运输行为。

县市政园林局: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维护、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管理等有关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县商务局:负责组织指导大型商场、大型市场、加油(气)站、化学危险物品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县教委:负责组织开展中小学生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县城乡建委:负责组织对全县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

县卫生局:负责制订全县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制订全县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县环保局:负责对大气环境进行监测。

县林业局、民政局、供电公司、交通局、国土房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本行业、本系统各基层部门、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组织部署、宣传发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特别是在春节期间重点时段,要明确责任领导、组织巡逻力量、准备应急措施,对单位内部开展巡逻检查。

(一)准备工作阶段(**年1月5日之前)。主要任务是:制定全县燃放管理工作方案,明确限放区域、时间和品种,各有关部门、各单位分别制定燃放现场管理方案、销售管理办法和燃放管理工作宣传方案,确定烟花爆竹销售点。在**年1月5日前,划定禁限放区域,设置禁放和限放标识;完成消防设施设备的全面检修,确保使用正常。

(二)宣传教育阶段(**年1月6日—1月20日)。主要任务是:完成全县所有加油站、加气站、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储存仓库、油气管道、电力设施、城市城下水道、化粪池等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工作,摸清其责任单位、所处位置、危险性质、安保措施、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的宣传、确保限产区域、时间、品种以及违规罚则等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三)燃放实施阶段(**年1月21日—2月7日)。主要任务是:切实建立行业主管部门、看护责任单位、周边协防力量联动机制,落实守护力量,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对重点区域场所,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周边实行“一对一”24小时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四)总结提高阶段(**年2月10日—2月28日)。主要任务是:认真总结**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中取得的成绩、收获的经验、存在的问题,为今后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一)强化舆论宣传。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是燃放安全管理的重要基础。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发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部队和居委会、物业小区等单位,深入开展《条例》和有关燃放规定的宣传教育,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1、强化相关规定的宣传。主要针对《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342号)等规定,采取广播电视、报刊、网络、通信及悬挂标语、横幅、设立板报、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2、突出宣传重点。加强对《条例》规定的禁放、限放区域,燃放时间段的宣传,让群众自觉遵守,不在禁放区域和禁放时段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要加强对允许和禁止销售燃放品种的宣传,让市民了解我县允许和禁止销售、燃放的品种,引导群众到合法零售点购买安全产品,不购买、不燃放非法、违规的不安全产品。限放区域、燃放时间段、品种要及时在《垫江日报》、网络媒体、通信和县有线电视台公布。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发动居委会、村委会、农村治保积极分子深入社区、农村、场院、开展入户宣传,通过多种宣传形式,重点宣传酒后燃放和违规燃放的严重危害性;各中小学校要利用放假前的有限时间,开展“小手拉大手”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主题宣传活动,使宣传工作进学校。

3、确定限放区域:根据我县实际,县城区在指定区域限制燃放,城区其他区域禁止燃放。限放区域为县城桂东大道、桂西大道内沿石以外100米的区域。同时,明确乡镇禁放区域为: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办公或生产场所;宾馆、饭(酒)店、文化娱乐场所、广场、学校、医院、敬老院、车站等人口密集场所;重要军事设施、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和旅游景区景点;农贸、建材、家具、小商品等市场及各类机械维修场所;加油(气)站(点)、液化气充装站及销售点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及周围100米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企业;林区及林缘100米以内。乡镇禁放区域以外为限放区域。

4、指定限放时间:在限放区域内,在**年1月20日至2月6日的上午7点至次日凌晨1点,可以在限制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重大庆典活动的其他节日期间需要在限放区域内组织定点燃放烟花的,由县政府决定并公告。

5、限定销售、燃放品种。按照“安全性能好、环保污染小、观赏性佳”的原则,允许燃放c、d级烟花爆竹,禁止销售和燃放a、b级烟花爆竹。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为:c级和d级产品中的喷花类、线香类、旋转类、造型玩具类、爆竹类(“土火炮”、“大夹小”和“炮中炮”爆竹产品除外)、升空类、组合烟花类共7大类品种。允许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外包装贴有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统一印制的监封标识。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公安机关《焰火燃放许可证》,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不得燃放礼花弹、架子花等a级、b级烟花产品和c级、d级中烟雾类、摩擦类、升空类中的火箭、旋转烟花,造型玩具类中的枪型及扇型、v型、w型、z型、s型等特殊造型以及燃放中呈现垂柳、雷、金属漂浮物效果的组合烟花产品。具体品种、规格已由市燃放办在重庆烟花爆竹网上向社会公布。

6。允许储存的数量。对具备安全储存条件的临时销售网点,面积在20—4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存放烟花爆竹量为100件,低于2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存放烟花爆竹量为60件。

(二)夯实安全基础。

1、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通过落实“六个一”工作(即制定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定一份责任状、形成一个会议纪要、组织一次督查、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达到“四个有”标准(即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安排有部署、部署工作有会议、贯彻过程有督查),确保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2、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安监、公安、工商、交通等执法部门开展综合执法,坚持“三条战线”协同查处,即坚持点上缉私售、线上堵私运、面上查私存,从生产企业防止违法烟花爆竹流出,从运输线路上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入,从储存仓库防止非法烟花爆竹私存,从零售网点防止非法烟花爆竹销售,全面挤压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市场空间,确保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查堵非法烟花爆竹产品流入渠道。公安、交通部门要在入垫的边界要道、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口、服务区及主要交通路口设立烟花爆竹检查站,落实检查力量,配备必要的检查装备,加大对入垫车辆和人员的盘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堵塞非法产品流入渠道,严防道路运输环节发生事故。

二是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安监、公安、工商、供销、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作配合,健全完善情况通报、会商研判、线索转递、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依靠基层组织和群众,实行群防群治,综合治理,形成齐抓共管合力,从源头上依法查处和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要加强合法生产经营企业违规行为整治查处力度,从严整治和查处违规将礼花弹、a级烟花爆竹产品销售给群众燃放的行为,对可能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出租房屋、废弃养殖场和闲置厂房、库房、院落、山洞、山林等重点场所(部位)进行全面排查清理整治,及时发现非法生产经营活动,依法予以打击取缔。

三是加大非法燃放行为查处力度。公安机关要严格依法查处在禁放时间、禁放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方式燃放烟花爆竹以及在文化娱乐场所非法燃放烟花、“冷烟花”、“舞台效果剂”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对焰火晚会燃放活动的监管,凡举办焰火燃放活动必须按照《条例》和《大型焰火晚会燃放安全规程》(gb24284—2009)的有关规定,提前20日向公安机关申报,取得许可后方可实施。未经许可举办焰火燃放活动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对各部门、各单位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由公安机关统一组织销毁,严禁擅自变相处理,回流社会。

四是各乡镇人民政府在禁止燃放的场所及周边具体范围设置醒目的禁放警示标识,在限制燃放的区域同样设置限放标识。同时开展消防设施设备的全面检修,由县市政园林局对城区所有市政设施、县公安消防大队对城区所有的消防设施、县自来水公司对城区所有供水管道分别进行一次全面检修,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使用正常。

(三)强化市场监管。

目前我县烟花爆竹的专营企业是重庆市烟花爆竹集团垫江分公司。因此,我县今年烟花爆竹销售管理工作仍由县安监局牵头、供销社参与,在“三个狠抓”上下功夫,切实加强日常监管,确保销售安全。

1、狠抓销售环节安全。一是严格销售点的设置。按照“保障安全、规范经营、总量控制、合理规划、方便群众”的原则,由县安监局负责、供销社参与,严格审查安全经营条件。凡审查达不到安全经营条件的,一律不得颁发经营许可证。二是明确我县限放区域销售时间为**年1月20日至2月6日(农历正月十五)。三是规范市场行为,实行各生产企业分区域供货,销售点与生产企业按所分区域签订购销协议。四是强化销售安全管理,开展销售点负责人安全培训,签订安全责任书,收取安全风险抵押金。具体销售管理办法由县安监局牵头、供销社配合另行制定,并认真组织实施。

2、狠抓运输环节安全。一是实行烟花爆竹专用车辆配送,由重庆市烟花爆竹集团垫江分公司从**年1月15日开始至2月6日,直接配送到各销售点。二是从**年12月20日开始,由县公安局在沙坪、普顺、周嘉设立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站,太平镇、澄溪镇、沙坪镇政府在与邻水、大竹接壤地段设立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站,及时发现、查处非法运输、非法携带烟花爆竹的行为。三是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对烟花爆竹承运人、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的资质进行审查和监管。

3、狠抓非法行为查处。由县公安、安监、工商、供销社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对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查处力度,对集贸市场、摊点和城郊结合部的租赁户等重点地区的重点场所,开展全面检查。对销售单位和零售网点采购、储存、销售非法伪劣烟花爆竹行为的,一经发现,安监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销售许可证。工商部门要积极开展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的质量抽检,并向有关部门通报质量抽检情况,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燃放烟花爆竹现场监管,是燃放安全管理工作的最后一道防线。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年春节燃放工作的经验,严密对重大危险源和禁放区域的现场监管,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县、乡镇二级监管防控体系,严格实行“一对一”工作方式,落实现场监管责任制,确保燃放安全。

(一)严格实行“四定”和“六统一”,加强销售环节安全监管。

根据《条例》规定,我县烟花爆竹按照“四定”(定销售点、定时间、定品种、定区域)和“六统一”(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品种、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管理)要求,由县供销社实行专营管理,公安、安监、工商等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各环节安全监管工作。

(二)强化重大危险源的排查与监控。

有关职能部门要对辖区内加油站、加气站、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储存仓库、油气管道、电力设施、城市下水道、化粪池等重大危险源进行排查,摸清其责任单位、所处位置、危险性质、预防措施、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制订严密的控制工作方案和处置预案,明确每个重大危险源、禁放区域的责任人、责任单位、责任区域和控制措施。春节期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重大危险源(场所)实行一个安全督导组包一个危险目标的工作责任制,实行“一对一”24小时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三)维护燃放现场秩序。

逐级明确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燃放守护的组织领导责任,建立目标责任机制和齐抓共管网络,把燃放环节的安全监管落到实处。一是加强守护值班。禁放区域内所有单位、楼院采取“点对点定责任,人盯人抓落实”的措施,逐一落实禁放监管领导和守护值班责任人,实行24小时全天候守护值班。限放区域内坚持居委会管片,社区物管单位管小区,居民管自我楼院,切实加强对重要建筑物、危险源、可燃物周边的守护。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场所)实行安全承包的责任制,确保守护目标绝对安全。二是加强燃放现场安全管理。由县公安局另行制订具体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三是由公安机关加强督促检查的巡逻监控,加大巡查密度,做到城区“白天随时见警车,晚上随时见警灯”。四是加强对违规燃放行为的查处。对违反规定在禁止燃放的区域和时间燃放烟花爆竹,以及燃放不符合本县公布规格和品种烟花爆竹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查处。

(四)强化应急处置。

一是制定应急预案。由县消防大队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县卫生局制定伤员救治预案。二是组建应急队伍。明确县消防大队、综合执法局为应急救援主要力量,有关部门、社区干部为辅助力量。三是做好应急准备。燃放期间,消防官兵、消防车辆和环卫洒水车要做到24小时待命、随时出击。四是开展应急演练。拟在近期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实战能力。

(五)鼓励群众举报。

坚持“市民自律,公众监督,部门执法”的原则,鼓励群众举报的要求相关职能部门查处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县公安局74511131、县安监局74617050、县工商局74696492、县质监局74667243、县供销社74512581,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受理和严肃查处群众的举报。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紧紧围绕“确保安全”为核心,从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和保安全、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监管,保证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在本乡镇、本部门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县监察局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逐项监督检查。凡因工作不落实或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特别是对于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控制、执法等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导致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大事故伤亡的,要依法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信息联动,确保情报畅通。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县燃放办的工作联系,通报情况,畅通信息,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各乡镇、各部门**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于**年1月10日前报县燃放办公室,工作总结于2月20日前报县燃放办公室。

景区春节安全工作方案篇四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为做好我局20xx年“元旦”、“春节”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各类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特制定本方案。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针对重要节日期间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紧紧盯住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时段,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超前研判各种安全风险,制定采取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反弹,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即日起至20xx年1月28日。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蓬溪县文广旅游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信息汇总、上报等日常工作。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责任体系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狠抓责任落实,主要负责人是局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全局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协助主要领导抓好系统的安全生产,分管业务工作的领导直接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单位、部门根据自身职能职责开展工作。

(一)办公区域安全组。

牵头领导:胡云利。

责任单位: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广电大楼物管中心。

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物管中心负责人。

职责任务:

1.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办公区域安全第一责任人,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负责本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

2.组织开展本部门干部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安全意识,熟练掌握消防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3.加强办公区域的安全自查工作,严禁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办公区,重点对办公室内的门窗、防护栏、电源线路、电气设备、用火、用水、用气等方面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逐一整改落实。同时要求每一个干部职工下班前,关好办公区域的门窗,关闭电灯及所有电气设备的`电源,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

4.加强车辆管理,严禁车辆“带病”工作,严禁疲劳驾驶和酒后驾驶,确保交通安全。

5.加强保密制度管理。办公室内各种文件、资料、报表,严防失密。个人现金和贵重物品,不准放在办公室内。

6.广电大楼物管中心:一是加强外来人员及物品的管理,严禁闲杂人员及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进入大楼;二是加强车辆管理,摆放有序,避免发生车辆擦挂、碰撞人员的现象;三是加强对大楼的电梯、消防设施日常检查、维修工作;四是严格执行昼夜24小时执勤制度,加强对大楼安全日常巡逻工作,做好巡察记录;五是负责执勤区域内的公共设施安全,维护岗位环境卫生。

(二)文物安全检查组。

牵头领导:王勇。

责任单位:文物保护中心。

职责任务:

1.加强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点的安全巡查,充分履行监管职责,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家底清,情况明,明确整改时限、措施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列出整改措施和责任清单,立行立改;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突出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挂牌跟踪督办。

2.开展文物安全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开展对文物安全隐患整改“回头看”工作,确保隐患整改落实,确保文物本体安全。

3.负责制定专项应急处置预案并按要求组织演练,并督促指导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突能力。

4.做好文物维修工程配套建筑的施工安全监管工作。

牵头领导:罗华生。

责任单位:景区管理中心。

职责任务:

1.督促指导涉旅企业(单位)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充实安全管理力量,完善安全预案,保障应急救援保障措施落实。

2.组织开展涉旅企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隐患排查、督促整改治理到位。负责全县旅游市场重大安全隐患点的督办工作。

3.负责制定专项应急处置预案并按要求组织演练,并督促指导涉旅企业(单位)开展演练,提高应急处突能力。

4.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涉旅企业(单位)特种设备、食品安全、燃气安全、森林防火等安全生产工作。

(四)文化市场安全检查组。

牵头领导:罗华生。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职责任务: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扫黑除恶、扫黄打非、环保督察等工作,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县文化市场进行拉网式的排查。各经营单位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对照标准,保证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员工安全行为,预防事故发生。

2.加强安全制度建设,完善全县文化市场公共聚集场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文化市场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突能力。

3.检查内容:一是检查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情况;二是检查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情况;三是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检测记录情况;四是检查疏散通道、疏散标志设置情况;四是督促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文化市场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特种设备、燃气安全等安全生产工作。

5.政策法规股加强对文化和旅游市场行业监管,加强对文化旅游园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完善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检查组。

牵头领导:张勇。

责任股室及单位:事业股、融媒体中心、网络公司蓬溪分公司。

职责任务: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负责全县广播电视传输安全播出的调度、指挥、管理和安全播出突发事件的处置指导工作;负责人防、技防、物防、联防“四防一体”建设。

2.工作重点:一是完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预案,建立快捷、有效、准确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指挥和应急队伍体系;二是加强对安播人员的思想和业务培训工作,增强广播电视安全保护意识,开展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三是加强有线、无线传输机房、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播出平台的供电系统、消防系统及高山台周边环境地质灾害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建立工作台账,认真落实整改,加强重要部位值班、值守工作,做好防破坏、防火、防盗、防汛工作;四是加强对户外传输设备和线路的巡查、维护工作,避免因自然灾害和人为原因,发生大面积中断广播电视信号的情况发生;五是加强对广播电视节目复核复审、重播重审工作,未经审查的节目,一律不得播出;六是加强与县委政法委、公安局的联系,加大对破坏广播电视设施案件的查处力度,及时消除危及广播电视设施安全运行的隐患。

3.加强对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在建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管。

(六)公共文化单位、文联各协会安全组。

牵头领导:胡云利、蒲国蓉、王勇。

责任单位:图书馆、文化馆、文艺创作办公室、书法博物馆。

职责任务:

1.根据自身的工作职能,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充实安全管理力量,完善安全预案,加强应急救援保障。

2.检查重点:一是做好图书馆、电子阅览室、文化馆、书法艺术博物馆的安全保卫工作。二是定期、不定期检查馆内消防、安保设备等设施是否完好,做好馆藏书籍、书法作品、演出道具、服装的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工作。三是每天闭馆时必须检查门窗、电源、微机、空调等电器的关闭情况。四是加强开馆时外来人员管理,严禁易燃易爆物品进入馆内。五是保持应急通道的畅通,避免发生人员踩踏。六是对使用免费开放场所或者举办书法作品展的单位或个人,签订安全使用责任书,馆内人员实行轮流值班制,确保万无一失。

3.在组织开展各类文化活动时,要确保工作人员、演员、观看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切实履行告知义务。提前与车辆租赁单位、演出公司、演职人员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并详细制定文艺演出安全预案,确保活动安全。

按照中央、省、市、县、局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所涉企业全面自查,行业主管、监管部门拉网式专项检查,局组织综合督查三种方式开展。

(一)属地及辖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自查。

各单位、各部门及相关企业按照局的统一部署要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自查出的各类问题和隐患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按照隐患整治“五落实”要求抓好整改落实。

(二)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各单位、各部门结合各自行业特点,明确检查的具体内容与重点,成立专业安全检查组,由分管领导带队,组织业务部门对本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拉网式专项检查、督查。对所管辖行业的企业检查面要达到100%。

(三)局组织综合督查。

局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对各单位、各部门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情况采取随机抽查和暗察暗访的方式进行综合督查检查。

督查的重点内容: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

5.辖区、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推进情况;

6.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预防措施制定、落实情况;

7.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应急预案管理、演练工作落实情况。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要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安全大检查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要具体落实,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转变作风,深入一线,亲力亲为,严禁走形式、走过场,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压实责任,措施有力。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落实领导责任、部门的监管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形成严密的安全生产责任网络,确保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

(三)严管重罚,真查真管。

针对薄弱环节,按照“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的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履职,严格检查、严格监管执法,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敢于动真碰硬,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切实做到该罚的罚、该整的整、该停的停、该关的关。要及时开展好现阶段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做到检查发现隐患、整改隐患、整改复查验收各环节的工作闭合,确保检查发现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始终保持安全生产监管的高压态势,有效防范各类事故。

(四)注重实效,梳理总结。

各单位、部门要进一步细化检查方案,落实检查责任、任务到人头,建立检查台账,及时反馈工作动态。请各单位、部门于1月3日,2月6日向局办公室尹建明报送工作开展情况,遇有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准确上报。

景区春节安全工作方案篇五

为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天乐谷景区安全稳定工作,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天乐谷景区春节假期安保工作通知如下。

为确保春节假期景区安全稳定,特成立春节假期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宗坤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刘德强区凤垭山旅游区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

成员:区天乐谷旅游区发展中心、区文广旅局、区公安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卫健局,区消防救援大队、交警三大队、南湖街道办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天乐谷旅游区发展中心,由青林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天乐谷景区春节假期相关工作。

各部门(单位)在春节假期要密切配合,明确任务,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全力确保天乐谷景区平安稳定。

(一)区天乐谷旅游区发展中心:牵头负责景区节日期间安全稳定及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负责安保、公安、交警、城管的协调工作;负责景区环境卫生;负责做好相关后勤保障工作。

(二)南湖街道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加强景区森林防灭火等安全工作,配合做好景区重要景点的值守工作。

(三)区文广旅局:负责加强景区旅游管理,配合做好景区重要景点的值守工作。

(四)区公安分局:负责组织警力加强景区巡逻,接受游客求助受理,做好防扒防爆等处突工作,确保景区治安和谐。

(五)交警三大队:负责景区交通组织,车辆疏导,做好景区行车保畅工作。

(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做好景区临时摊位的'秩序维护管理工作。

(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做好景区餐饮及临时餐点的卫生监督工作。

(八)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开展景区安全监督检查,确保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同时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九)区卫健局:负责做好医疗车辆、人员、设备等方面的准备工作。

(十)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督促检查景区消防安全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各单位抽派人员要在区天乐谷旅游区发展中心的统筹安排下,对孝心桥、孝心阁、七星广场、六星栈桥以及孝心台等重要景点进行定点值守,于1月30日12:00前将值守人员名单报送区天乐谷旅游区发展中心。各点位值班人员务必按时到岗到位,严格值班纪律,确保景区和谐稳定。

值守时期:20xx年1月31日至20xx年2月15日,共16天。

值班时间:每天早上8:30至20:30。

值班人员:相关单位根据情况自行安排值班人员。

为切实保障春节期间景区安全稳定,关心爱护一线值班人员,增强值班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区天乐谷旅游区发展中心负责解决值班人员的加班用餐、饮水等实际问题。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好值班人员补休工作。

景区春节安全工作方案篇六

20xx年春节寒假在即,为贯彻落实1月6日全国安全生产会议和1月21日全县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学校安全工作,让师生欢度平安祥和的假期,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寒假及春节期间是各种安全事故易发、高发的阶段,教师要高度重视这一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负起责任,分管领导要认真履职、抓好落实。要结合冬季安全工作特点,认真分析我校安全工作形势,研究安全防范对策,细化安全工作方案,明确安全工作任务,各种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坚决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校园和谐、师生平安。

学校要牢固树立生命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和属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针对我校特点,深挖细查安全工作方面的漏洞和隐患,立查立改,立行立改,绝不敷衍塞责、应付了事。

张掖铁路学校20xx年寒假及春节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彭肃。

副组长:

成员:

春节及寒假期间,师生离校返乡,走亲访友,外出活动频繁,认真做好师生的安全教育,预防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显得尤为重要。学校在寒假前要对全体师生进行防火、防盗、防煤气中毒、食品安全和交通安全等方面的教育,进一步提高师生防范意外伤害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1.要加强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学生不从事危险的活动,明确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

2.要教育学生注意交通安全,严守交通规则,严禁学生在公路上骑自行车、驾驶摩托车,严禁乘坐包括农用车在内的无牌无证和超载车辆,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3.要教育学生不擅自到结冰的河面、湖面上行走或滑冰。

4.要开展家校配合教育,放假前,各校要通过召开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家访等形式督促家长履行监护人的职责,提醒家长掌握节假日期间子女的去向,禁止孩子到网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防范工作。

放假前,学校对前一段时间开展的学校冬季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一次认真的“回头看”,深入查找各种安全隐患,堵塞安全管理漏洞,进一步明确安全工作目标。再次对学生宿舍、学校食堂、仓库、供电设备等重点要害部位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迅速落实整改措施。对一时无法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坚决防止发生校内重特大安全事故。结合正在开展的“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切实加强重点场所区域排查。

3.认真排查食品安全隐患,确保校园食品安全。学校食堂要严格按使用计划进货,放假前要清空食堂及仓库内的食品及原料,切断电源,门窗落锁,监控覆盖,假期专人值班。各学校要加强传染病防控,保障师生校饮水安全,严防传染病大规模爆发和流行。

4.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特别是针对大雾、霾、降雪及雪后路面结冰,及时发布预警,调整上下学时间或停课,告知家长(或监护人),保证师生安全。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增强交通安全意识,不乘坐超员超载、违规车辆、“黑车”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

5.提醒学生注意校外安全,避免因滑冰溺水、拥挤踩踏、打架斗殴、交通事故、燃放烟花、被拐骗等造成意外伤害。

6.加强校园安全管控。加强校园安全巡查,加强门卫值守巡逻,强化应急处置措施,严防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学校滋生事端,严防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发生。

7.及时掌握学校周边灾害风险隐患,特别是对周边的危房危墙、大型标牌、临时框架、堆积物滑坡等重大灾害风险隐患做到心中有数,及时提醒师生避让,积极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并协调解决。

要强化应急工作机制和处置措施,做好节假日值班工作。要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强化值班岗位责任,严肃值班纪律,带班领导要随时掌握学校安全动态。要健全应急协调机制,制订完善应急工作预案,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准确上报区教育局和属地党委政府,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

景区春节安全工作方案篇七

为丰富春节群众文旅生活,确保全市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节日,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际,现就组织开展好20xx年全市春节期间群众文旅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引导组织广大文旅工作者面向基层、服务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线上文化和旅游服务,积极推送更多优质数字文旅资源和产品,丰富群众文旅生活,展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丰硕成果。

“奋进新时代·欢乐过大年”——我们的小康生活。

采取线上方式,依托文旅局公众号、各所属单位公众号、各镇街区、村(社区)四级联动、同步开展,实现春节期间群众文旅活动可观、可感,城乡群众广泛参与、触手可及、交流互动的生动局面。

(一)云上大联欢。

1.中国梦·百姓梦——“我的新年春联”征集评选活动。20xx年2月5日18时截止,采取全市各级公共文旅服务机构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征集以讴歌新时代、喜迎新春、展现潍坊深厚文化底蕴等为主题的新春联,评选优秀作品向社会发布。

2.全家福·福全家——“我的幸福同框”图片展示活动。20xx年2月5日至3月1日,面向社会征集“全家福”图片,单幅和组照均可,格式为jpg,单幅大小不低于2m,届时择优进行展示和评先。

3.品年味·赏年俗——“我的小康生活”随手拍活动。20xx年2月5日至3月1日,面向社会征集短视频、摄像作品,通过手机、相机拍照捕捉潍坊城乡传统春节习俗以及其他与过年有关的内容,作品要能反映节日特色、真实情感,展现年味、城乡风貌、幸福和谐过春节的场景。视频采用mp4格式,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大小不超过2g,规格为1980*1080,屏幕纵横比为16:9。单幅和组照均可,格式为jpg,单幅大小不低于2m,届时择优进行展示评选。

4.满堂彩·彩满堂——“我的风采我做主”展示大赛(视频)。20xx年2月5日至3月1日,面向社会征集各类短视频。可以反映春节期间坚守岗位、保护环境、敬老爱老、关爱弱势群众、节日文明礼仪、低碳生活知识、经典诗歌朗诵等有意义、正能量的题材;也可以自选剧情,讲述一个感人、搞笑、民俗等有意思的故事或新年期间团圆、喜庆、广场舞、个人秀的瞬间。拍摄形式不限,既可以用专业的拍摄器材,也可以用手机随手拍,并上传云平台。视频采用mp4格式,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大小不超过2g,规格为1980*1080,屏幕纵横比为16:9。

5.说经典·送祝福——“我的爱要对你说”祝福音频展示大赛。20xx年2月5日至3月1日,将自己想对祖国、党、家乡、家人、爱人、亲人、同学、战友以及各行各业、各条战线工作者们想说的祝福,用“云”上留言的方式表达出来。音频需为mp3格式,视频采用mp4格式,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

(二)云上品美食。

6.云上品鉴——“送你一道年夜菜”美食推介活动。20xx年2月5日至2月8日,发动我市星级酒店向社会推送特色年夜菜,通过短视频拍摄的方式向市民推荐并宣传推广。

(三)云上赶大集。

7.云上过大年——“年俗、年味、年礼”展示活动。2月8日至3月12日,开展“非遗迎新春·致敬手艺人”非遗短视频展示活动。云上展示木版年画、剪纸、刺绣、木雕等最具年味的非遗项目。

8.云上大课堂——“开年学习正当时”系列活动。20xx年2月5日至3月12日,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京剧团、非遗中心利用各自的新媒体平台,整合优势资源,提供图书数字资源、艺术慕课、网上培训、非遗和文物展览展示活动,让群众足不出户享受文化惠民便利。

(四)云上赏美景。

9.诗在身边——“乡村游、看发展,乐过田园年”系列活动。20xx年2月5日至3月12日,组织我市特色乡村旅游点、有机农产采摘园和重点景区作为展示点,录制精彩环节和精彩场面在公众号和其他宣传平台集中展示,吸引广大游客有序开展旅游体验活动。

10.云游潍坊——优秀导游带您云游潍坊赏美景系列活动。20xx年2月5日至3月12日,组织我市a级景区的优秀导游员,通过短视频拍摄的方式,在安丘文旅发布、一部手机游安丘等宣传平台向网友推介展示安丘景区景点的秀美景色。

(五)云上文化秀。

11.云上看画展——文化馆迎新春师生书画展。20xx年2月8日至3月8日,通过微信发布形式,展出文化馆师生书画作品120余幅,参展对象为书法班、国画花鸟班、国画人物班、油画班、素描班学员及任课教师。参展种类主要为国画、油画、软笔书法、硬笔书法、素描。

12.云上讲故事——安丘市青少年读书故事会。20xx年1月5日至3月中旬,让广大青少年通过讲述发生在我市或山东、山东人的红色故事,传承英雄精神,抒发对英雄和祖国的热爱。活动分为县市区初赛的普及推广、市地复赛的竞技择优和省总决赛的优胜对决三个阶段。作品时长不超过5分钟,大小不超过500m,格式为mp4。

13.云上猜灯谜——“赏春意品书香暖万家”元宵猜灯谜活动。20xx年2月26日(正月十五),选取有文化特色的谜语约1000条,采用线上的形式供读者竞猜。猜中者可按游戏规则领取相应纪念品。关注“安丘市图书馆”微信公众号根据通知信息提示参与。

14.云上学知识——“安丘历史文化知多少”线上知识有奖竞答。20xx年2月10日至2月28日,选取有关安丘市博物馆基本情况、安丘市文物保护单位基本情况、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及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政策等内容的50道选择题,采用线上的形式答题。关注“安丘文物”微信公众号,根据通知信息提示参与。

15.云上赏国粹——现代京剧《头雁》展演活动。20xx年2月15日至3月12日,春节期间将通过安丘电视台、安丘融媒、安丘市京剧团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举办线上现代京剧《头雁》展演,并同时举办《头雁》作品线上摄影展。微信关注“安丘市京剧团”或扫描二维码关注进行线上观看《头雁》摄影展。

16.云上看电影——红色经典电影迎新春活动。20xx年2月5日至2月28日,为庆祝建党100周年,选取《地道战》、《地雷战》、《南征北战》、《小兵张嘎》、《奇袭》、《平原游击队》、《打击侵略者》、《董存瑞》、《建国大业》、《建党伟业》、《建军大业》、《战狼》、《红海行动》等20余部红色经典影片进行播放,观众可关注“安丘电影人”微信公众号,根据提示进行免费观看。

局办公室负责全市春节群众文旅活动的统筹协调,做好全市各级网络平台内容数据收集整合、云上发布和云联播以及相关宣传报道工作。

局文艺科负责“云上大联欢”和“云上文化秀”板块,指导各镇街区和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京剧团、电影公司组织相关云上群众文旅活动。

旅发中心负责“云上品美食”、“云上赏美景”板块,指导各镇街区及相关酒店做好征集、评选、展示及春节期间乡村旅游、田园采摘和重点景区宣传推介活动等工作。

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负责“云上赶大集”中的“云上过大年”板块,指导各镇街区及非遗传承人做好年俗特色、优秀民间文化、手工艺品的征集、评选、展示工作。

局文艺科负责“云上赶大集”中的“云上大课堂”板块,指导非遗中心、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京剧团做好全市各级各类文化数字资源整合和运行服务工作。

各镇街区文化站负责做好本地展示活动意识形态审核、示范展示活动点推荐和情况报送工作,配合做好专题推广各项工作,及时汇总、整理、报送本级活动相关数据。同时,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特色文旅活动,营造浓厚节日氛围。

(一)加强安全保障,严格把控意识形态关。要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各相关单位负责人负责活动各环节的意识形态工作,规范线下相关作品征集工作,确保线上活动有序开展。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机制和应急预案,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活动全程无事故。

(二)坚持基层群众主体,充分激发基层群众文化活力。各镇街区、单位要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充分发挥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坚持公益普惠性。坚决为基层减负,以群众自发开展活动为主,政府适度扶持引导,提高城乡群众的参与度和基层覆盖率。坚持自发自愿原则,精准对接群众实际需求,做好示范引领,鼓励群众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和自我展示。

(三)厉行勤俭节约,培育乡风文明新风尚。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活动组织中厉行勤俭节约,坚决反对铺张浪费,积极引导群众创编弘扬文明乡风、讲述身边抗疫故事等题材的优质文艺作品,为乡村振兴注入“文化力量”。

请各镇街区,局所属单位及相关科室于20xx年3月8日前将春节期间群众文旅活动工作总结报送至市文化和旅游局文艺科。

景区春节安全工作方案篇八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20xx年节假日安排,20xx年春节共放假7天,时间为20xx年2月11日至17日。根据四川省和成都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都江堰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工作要求,为统筹做好20xx年春节市场秩序和疫情防控工作,营造平稳规范有序的旅游消费环境,助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障市民、游客生命安全健康,确保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严格遵循工作指南,完善工作制度。要按照《四川省20xx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一版)(第二版)》、《都江堰市文体旅企事业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工作制度,严格落实“三多两有”和“五有一网格”等疫情防控措施,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遵循本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做到扎实防疫,不留隐患。

(二)严格控制客流,落实防控措施。要按照“限量、预约、错峰”的工作要求,景区景点及文娱场所严格落实最大承载量不高于核定最大承载量75%的限流要求,严防游客超限。各旅游景区景点、民宿酒店、文化娱乐场所要严格落实“两验证一检测一登记一填报”制度,对消费者实行验证健康码、大数据行程码,检测体温,登记身份证和联系信息、填报场所码信息,一个环节都不能少,要确保消费者所有信息查验无误后方可进入消费。

(三)严格加强文旅场所、体育场馆防疫安全管理,督促各场馆备足防疫物资。各旅游景区景点、民宿酒店、文化娱乐场所要配备足量防疫物资,在酒店、民宿入口处要设置体温监测点,对酒店民宿大堂和景区售票处、入园闸口、广场等易出现人员聚集的区域增派人手、加强疏导。要强化应急隔离区域和应急疏散区域设置管理,配齐应急设施,确保一旦出现紧急情况用得上、用得好。要强化公共区域卫生管理,坚持对重点部位、公共用品、设施的清洁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增加垃圾清运频次,每天对垃圾存放设施进行清洁消毒,废弃口罩应设置专门垃圾桶。

各社区、相关科室和涉旅企业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属地负责”的原则,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贯穿到春节假日工作的始终,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做好春节前和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检查、安全风险防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做好雨雪等极端恶劣天气及自然灾害的防范应对,及时做好安全管理和应急救助,坚决防范遏制涉旅安全事故发生。同时,针对节假日客流量集中情况进行重点预防,积极配合旅游、宣传、公安、应急、交通、医疗、气象、卫健等部门,做好交通拥堵、设备停运、灾害天气、防火安全、群体性的事件、公共卫生事件等的提示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

在确保疫情防控安全的基础上,做好各类景区景点、文博馆所、体育场馆等场所环境卫生整治和主题景观营造;结合亲子游、家庭游、近郊游出游特征,精心安排组织旅游线路,开发多样化旅游产品;创新开展欢迎礼、年夜饭、家乡菜等暖心服务,营造开放场所浓郁春节氛围;切实提升旅游景区、旅游住宿业、旅行社、导游、讲解员服务水平,为广大游客提供全面周到、温馨精致的服务,让广大游客充分感受到都江堰市的关怀和温暖;大力开展文明旅游,积极发挥党员服务队、青年先锋号等团体作用,加强对老年人、儿童、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的人性化服务,引导游客文明出行、文明旅游。用好“全域旅游大数据中心”服务平台,深化“倾城旅游”等智慧平台服务功能,在交通出行、消费购物、在线购票、酒店入住等方面创新便捷服务。

(一)街道假日旅游协调指挥部办公室(文化旅游发展办)。

1.负责组织、统筹、协调、指挥全街道假日旅游工作,负责制定假日旅游工作方案,启动假日旅游联动协调机制。

2.负责假日期间对涉旅科室和社区假日履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收集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相关信息汇总并形成通报,及时报相关领导。

3.负责受理、处理、转办各类旅游投诉,维护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4.负责及时统计假日期间旅游市场数据和运行情况并汇总上报。

5.负责报送春节假日旅游工作总结。

6.加强对全街道景区景点、旅游民宿、旅行社、文化娱乐场所、农家乐、酒店疫情防控的检查指导,确保疫情可控的前提下有序对外开放,重点控制景区景点游客数量,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

(二)党群办。

1.负责按照“提前规划,全面布局,紧扣主题,连续发布”的工作思路,营造节日氛围,做好假日旅游新闻宣传,确保假日旅游的正面影响。负责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及新媒体资源,发布假日旅游交通、天气、安全提示和假日旅游市场信息,关注自然灾害、海外安全形势、传染病疫情等对旅游活动的影响。加强监测预报,做好防范和疏导,引导广大游客合理、错峰出行。

2.负责按市文明办要求,开展“礼让他人、文明出行”“理性消费、热心公益”“文明用餐、节俭养德”的文明旅游宣传和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市民文明有礼、友善优雅,进一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3.负责加强对文明服务、文明旅游、诚信经营等正面典型的宣传报道,引导建立文明有序的假日旅游市场秩序,营造健康积极的假日旅游氛围。

4.负责加强宗教场所旅游监管。

5.负责依法查处非宗教团体、非宗教活动场所举行宗教活动,接受宗教性捐献;非宗教教职人员在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内从事欺骗游客、借教敛财等违法活动。

6.负责营造辖区内良好的节日氛围,宣传城市形象,推广文旅名片。

7.负责在假日期间组织旅游志愿者与涉及社区配合提供旅游咨询服务;负责旅游志愿者相关疫情防控工作。

(三)综合办。

负责机关单位停车场对外提供免费停车。

(四)派出所。

1.负责配合协调整治街面拉客行为。在游客集散地安排警力执勤巡查,依法严厉整治街面拉客的违法违规行为。

2.负责开展节前集中清查行动,加强辖区内的涉爆涉危单位、加油(汽)站的管控;配齐反暴恐装备做好节日期间游客集散地的治安秩序维护工作。

3.负责安排落实交通保障分方案和交通管制通告,加大对“酒驾”的检查和打击力度,严厉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违章行为。设置好分流提示牌、景区指示牌,做好春节期间游客集散地和主要街道的交通管理工作,确保道路畅通。规划好临时停车场,指挥市民、游客车辆有序停放。安排巡逻力量做好停车场车辆巡逻守护,防止机动车及车内物品被盗抢。根据实际情况,必要时实行区间临时交通管制。

4.负责落实城区防控分方案,安排警力在街道开展巡逻执勤和应急处置。

5.负责对不执行政府规定的疫情防控措施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处理。

(五)文化服务站。

负责指导做好全街道影院的疫情防控工作。

(六)民生服务办。

负责对旅游沿线、景区及周边涉旅企业的公共场所卫生进行检查、规范,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负责指导景区(景点)、涉旅企业(场所)做好疫情防控。

(七)市场监管分局。

1.负责牵头整治欺客宰客行为。严厉查处虚假宣传、虚假广告、诱导游客高价消费、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商业贿赂、旅行社侵害游客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2.负责对景区及周边、旅游沿线的宾馆、酒店、农家乐、餐馆及旅游产品销售单位开展执法检查;重点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服务水平进行规范提升。

3.负责及时受理、查处涉旅的投诉举报,受理率和查处率达到100%。

4.负责依法对旅游场所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游客生命安全。

5.负责加强对全街道宾馆饭店、农家乐、乡村酒店的价格检查,进一步规范明码标价行为,坚决查处价格欺诈、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

6.负责检查景区(点)门票是否存在强行销售联票、强制代收保险费及其他乱加价、乱收费等违法行为。

7.负责检查景区(点)等场所配套停车场,景区周边餐馆、茶楼、娱乐场所、宾馆饭店等配套露天停车场及城区临时占道停车场(点)收费和明码标价执行情况并查处违法行为。

8.负责做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

(八)综合执法协调办。

1.负责牵头整治尾随兜售、诱骗游客照相等违法违规行为。

2.负责依法对辖区主要街道、景区周边及通往景区的道路沿线各类出摊占道、车辆乱停乱放等违规行为进行检查和规范。

3.负责整治非法运营行为。打击和取缔非法从事旅游客运的“三轮车、野的、野摩”。负责加强旅游交通安全管理,突出抓好客流、车流集中地区和时段以及事故多发地段的交通疏导。积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公布假日运输投诉和监督执法电话,及时处理游客投诉,保障游客合法权益。

4.负责加大路面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置公路通行风险隐患,督促做好公路清扫保洁工作,对公路进行日常巡查,对桥梁进行经常性检查,确保公路“畅、洁、绿、美、安”。

5.负责组织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安全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安全设施缺失等危及行车安全的隐患及时整治,并按标准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对通行客运车辆的道路进行排查,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对正进行施工的项目,要求业主做好安全措施,确保道路施工安全。

6.负责做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

(九)企业服务站。

1.负责加强商贸服务业规范经营,统计报送重点商贸企业游客接待量和旅游收入。

2.负责指导做好全街道酒吧、餐饮、茶楼、咖啡馆、啤酒馆的疫情防控工作。

3.负责配合市税务局督促检查涉旅企业依法纳税,重点整治涉旅经营单位不按规定开具税务发票和开具假的发票等违法行为。

4.负责做好假日期间供电、通信、网络信号覆盖等方面的保障和服务工作。

5.负责加强对大型游乐设施的巡查。

(十)应急管理办。

1.负责全街道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旅游行业安全监管责任。

2.负责提前做好消防安全检查方案及预案,提前对景区、重点单位、要害部位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防止发生消防安全事故。

(十一)农业畜牧业服务站。

1.负责查处非法捕捞和销售野生鱼的行为;负责检查非法经营保护类鱼类的行为;负责做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

2.负责针对可能发生的极端恶劣天气,适时发布对游客有实用价值的气象信息。

(十二)林业服务站。

负责加强对森林类景区(景点)、自然保护区等区域森林植被资源安全、森林防火的监管工作。负责查处非法经营利用国家保护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负责做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

(十三)各社区。

1.春节期间,各社区书记、社区主任为假日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应掌握该辖区内游客情况,一旦出现突发事件,应及时将相关情况向街道当日值班领导报告。沿山社区要严格控制火源,加强防火宣传教育,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重点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及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2.负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辖区内每天将融创文旅城、熊猫谷、赵公山财神庙路口和王婆岩旅游咨询服务点布置完毕,并确保人员到岗到位,认真做好旅游宣传、旅游咨询、拉客人员劝离等工作,为游客提供热情的帮助和服务。同时加强辖区内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加强对辖区内涉旅场所的防控检查,严格控制游客数量,确保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

3.管理好辖区内农家乐的经营行为,严禁农家乐业主参与拉客,教育引导当地村民不在旅游沿线向过往车辆招手拉客喊客、招揽生意;加强对辖区内农家乐的防控检查,防控不到位的不得对外开放。

4.完善假日旅游公共服务。进一步推动“厕所革命”。组织并倡导辖区内的单位对外免费开放厕所。为广大游客打造全面、更高效、更便捷、更贴心的假日旅游出行体验。

5.负责统计报送辖区内游客人数和旅游收入。

6.督促辖区内酒店、民宿、景区景点、社会旅馆、“网约房”、“短租房”、农家乐、ktv、网吧等文化旅游消费娱乐场所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景区春节安全工作方案篇九

20xx年12月—20xx年2月。

1、20xx年12月1日—20xx年1月1日,景区举行“祈福纳祥聚南山,万人签名迎新年”签名祈福活动。

活动内容:

(1)20xx年12月1日—12月31日,景区将在大佛台阶中央布置巨型签名墙,游客可在签名墙上写下美好的新年祝福。

(2)20xx年1月1日,在景区举行的大型迎新法会上,寺内的住持大法师将对“万人签名墙”洒净祈福,所有签名者将心想事成,万事如意!

2、12月31日—1月1日“聆听新年钟声,祈愿和平幸福”

(1)12月31日,景区将举行“辞旧祝圣”祈福法会。

(2)20xx年1月1—3日,南山景区将举行“祈福迎新”法会,祈福、祝圣、“叩平安钟”,祈求新一年平安吉祥。

(3)“入园有惊喜,新年送吉祥”。活动期间,每天前20名送开光大佛挂坠一件。

(4)新年送“福”。特邀南山禅寺真龙、悟才法师现场泼墨,撰写新年“福”字,随缘赠送。

(5)活动期间,景区将举办精彩的民间秧歌表演。

(6)到南山各酒店用餐客人,酒店均免费奉上精美拼盘一份(花生、瓜子、糖、果脯);入住酒店客人均享有一级面点师亲手制作的大馅水饺一份。(凭房卡)。

3、20xx年1月19日,“情浓腊八甜香润心”。

(1)南山景区将举行“释尊佛成道祝圣法会”,法会推出“20xx”碗上等腊八粥供广大游客免费品尝,寓意20xx年吉祥幸福。游客可拈香拜愿,共同祈福国泰民安、世界和平、人民安乐、社会祥和。

(2)酒店为入店客人免费赠送八宝粥。

4、2月9日,除夕,“守岁南山福寿绵长”。

(1)景区。

将精心组织大型“辞旧迎新”法会,法会将举行扣平安钟、上头香、祝圣普佛、上大供等活动,为家人祈祷财源广进、健康平安、吉祥如意。

届时,寺内住持大法师会为108位撞钟嘉宾披上授带,依次登上钟楼、共同敲响108响钟声,寓意去除人生的108种烦恼,祈求新一年平安、吉祥。游客可随缘撞钟。

除夕夜景区夜间开放,营业时间至次日凌晨1:30,门票半价优惠。

(2)酒店。

除夕夜至正月初六期间,各酒店推出富有吉祥寓意的“团圆饭”999人寿年丰、1666吉祥如意、1988金玉满堂等套餐,并赠送92干红一瓶。

农历二十三至正月十五,酒店推出豪华家庭年夜房288元/间、388元/间488元/间(含早餐),房间内以节日氛围布置,并赠送水果、点心、新年礼物。

5、2月14日,正月初五,情人节、财神日,“双节闹春·广结‘财’‘缘’”活动。

(1)景区精心策划推出“‘钱’途无量祈福游”,游客可进财富大殿拜财神,祈福新一年财源滚滚。

(2)景区为情侣推出“幸福1+1,南山祈福游”活动,活动当日为每对情侣赠送一把同心锁,情侣可到大佛前许下心愿,共系同心结、同心锁,祈福有情人终成眷属。

(3)酒店推出浪漫永恒、真爱永恒、真爱无价等套餐房(房间内以节日氛围布置)。

6、2月24、25日,农历正月十五、十六。“禅境漫步迷醉元宵”

(1)正月十五在南山总部、正月十六在南山景区进山门将为游客奉上精彩烟花表演。

(2)正月十六,景区夜间营业,自17:00至21:00,游客可观看精美花灯、烟火表演,拜佛祈福,夜间门票半价优惠。

7、2月9—25日,农历正月初一至十六,“五彩缤纷快乐祈福”

(1)景区每天9:30在大佛广场,都将举行“辞旧迎新祝圣普佛”法会,祈祷新一年国泰民安,风调雨顺。

(2)景区将组织开展舞龙、旱船、跑驴等民间年俗表演、“趣味猜谜,喜迎新春”、“幸运游客抽大奖”、“寻南山宝物、中新春大奖”等活动。

四、门票优惠政策:

20xx年12月26日—20xx年2月25日,凡签约网络公司所组客源购南山宗教历史文化园门票享受90元/人的特惠价格,同时给予签约网络公司按80元/张结算。

注:签约网络公司所组客源不计入年终奖励范围,但计入输送客源总数。

以上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南山旅游公司。

景区春节安全工作方案篇十

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精神,确保全镇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吉祥、平安的春节,特制定昆阳镇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一、实施内容。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有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分管领导、办事处、有关单位要紧紧抓住分管工作及影响本辖区、本行业今年控制指标完成的关键环节,下大力气抓好目标责任制的层层落实,进一步加大督查、检查力度,所有的督查、检查都要围绕降低安全事故、减少人员伤亡的.目标来设定,并落实到位。

(二)重点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各办事处要积极配合消防等有关单位,立即对民居企业和家庭作坊开展地毯式大排查,对无证无照的民居企业和家庭作坊要坚决关闭、取缔。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要即刻限期整改或停业整顿,严防发生群死群伤性火灾事故。同时,各有关领导、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商场、市场、学校、医院、影剧院、游戏厅、旅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建筑区消防安全和燃气安全检查,落实安全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加大火灾隐患的治理力度,对存在重大火隐患、难以整改治理的要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

(三)进一步加强危化品和矿山的安全监管。

(四)全面落实烟花爆竹全管理。

春节期间,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农历十二月二十五至正月十五日,燃放时间和禁止燃放区域县公安局以通告形式向全社会公布。今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任务要比往年重许多。各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从生产、储存、运输、经销、燃放、应急救援和事故查处等各个环节着手,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认真做烟花爆竹经营销售网点规划布局,严格实行烟花爆竹销售许可和配送制度,防止不合格产品和违法产品流入市场。建立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严格审查烟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方案,引导教育群众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五)推进安全生产“铁网二号行动”

安全生产“铁网二号行动”目前已到了最后的攻坚时刻,各项工作已进入全面冲刺阶段。从各办事处报表汇总情况来看,全镇共查处各类事故隐患227处,已经完成整改6处。但是,从明查暗访的情况来看,部分办事处对整改标准的把握还不够严、整顿效果还不能令人满意。为此,镇政府要求各办事处、各有关单位,务必要不折不扣地按照《民居企业安全生产无项基本条件》和《小型企业安全生产六项基本条件》要求,抓好本辖区企业的隐患整改工作,既要确保整改率,又要确保整改质量。

(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和违法违章建筑专项整治。

有关领导、各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县建设规划局、国土资源局按照县政府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和违法违章建筑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继续抓好在建工程隐患整改工作,要对塔吊卸料平台、大型施工机具和模板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部位进行重点整治。查处各类未批先建、少批多建、乱搭滥建等违法违章行为,特别是对存在火灾隐患的违法违章建筑要坚决即使予于拆除。

(七)加大道路(水上)交通安全检查和整治力度。

春运工作从__年1月14日起就开始了,道路交通安全的任务十分繁重。我镇要提前做好春运安全各项准备工作,建立健全责任制,确保春运安全有序。配合县交通局和交警大队要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的“五整顿、三加强”各项措施,开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活动。加大对水上交通安全的监督检查,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

此外,我们还要加强对森林防火、食品安全、寺观庙宇等安全方面的专项整治。

二、实施方式。

本次检查活动,按照“块、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管领导牵头,各办事处与职能部门联合对办事处辖区范围进行安全生产大排查。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各办事处为主,各配合单位配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以责任单位为主,各办事处配合。

三、有关要求。

(一)成立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林伟镇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办事处主任、各相关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安委办叶晨同志兼任主任。

(二)按照《昆阳镇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昆政[__]2号)文件要求,分管领导带领相关部门办事处进行全面排查,逐一落实安全责任制。

对检查出来的隐患能当场整改的,则要求其当场整改;一时无法整改的,要及时上报分管领导,并落实责任人。

四、检查时间。

(一)安全生产大检查时间:__年1月11日—1月13日。

(二)安全生产专整治时间由分管领导及各责任单位自定。

景区春节安全工作方案篇十一

的,那么,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春节安全工作方案,供大家阅读参考。

x年春节将至,根据东安委会办关于转发《市安委会办关于切实做好x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为了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切实做好x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东安委会有关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贯彻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和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两节”期间安全稳定,我们要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针对节日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并层层抓好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节日期间,凡因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及时,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周密安排,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抓好重点行业、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一)加强对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检查。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相关管理要求,对危险化学品和民爆器材进行全面检查,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严防危险化学品泄露、火灾、运输事故和民用爆炸物品爆炸事故的发生。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要严密监控,一旦发生事故,要立即启动。

应急预案。

防止中毒、污染等次生事故灾害。元旦、春节期间是烟花爆竹的经营旺季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列》、《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切实做好烟花爆竹销售、储存、燃放等环节的整治工作做好烟花爆竹“禁改限”的宣传动员工作有效维护烟花爆竹秩序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稳定祥和的节日。

(二)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对全镇在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和检验检测,达不到技术标准、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予以查封和取缔。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并确保责任、资金、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节日期间要安排专人盯守,实行24小时严密监控。对可能引发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要责令停业整顿。

(三)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现场检查。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对机械设备的安全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施工人员特别是新上岗工人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强化建筑拆除、临建房工程的安全监管。要认真做好冬季防寒、防冻、防风和防煤气中毒工作。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

(四)加强对交通运输及水、电、气、热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重点抓好雪、雾、风等恶劣天气情况的运输安全,落实安全责任和事故防范措施,加强对车辆等运输工具的维修保养,防止带“病”运行。加强对司售人员的安全教育,严禁超速超载和疲劳、酒后驾驶,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乘车。要继续加强公路危险路段专项整治,加大对非法客运车辆的打击力度。要加强电力、通讯、供水、供热等公共设施和居民生活设施的安全检查,保障节日期间城市基础设施的安全运行和居民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其他安全专项预案的要求,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强化节日期间信息沟通和事故应急响应联动机制。要加强值班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一定要坚守岗位,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渠道畅通。一旦发生事故和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事故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进行充分的动员和准备,保证24小时值班备勤和抢险救援物资、设备的完备有效,确保能够随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对带班领导擅离岗位,值班人员脱岗,通信联络不畅,重要信息迟报、漏报导致延误应急处置工作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主管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接到通知后,要迅速对本单位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出具体部署,认真组织落实,将落实情况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书面形式报送房山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期末临近,寒假、春节将至。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为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切实加强期末及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学生度过一个健康、快乐、安全的假期,现将有关学校安全工作安排如下:

1、放假前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专题会,并组织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特别是对单身教职工宿舍、食堂、会议室、电教室、实验室、阅览室、图书室、危险化学用品室、校园内的大树、车棚、仓库、供电设施等重点安全区域开展检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

2、强化门卫管理,全时段、全方位进行安全稳定巡查巡护,杜绝社会闲散人员进入校园,有效疏导周边交通秩序,防止学生、家长在校门口长时间聚集;政教处加强班级安全管理,班主任要随时了解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和矛盾纠纷,及时干预化解,并进行刀具收缴,预防打架斗殴现象。

3、后勤人员延伸检查的区域,假前对所分管的三个宿舍楼和所出租的房屋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并提出相应的要求,并在醒目位置提醒春假期间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严格注意防火、防盗的安全。

1、政教处假前开展一次安全学生专题教育,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与联系。要通过召开家长会、印发《致家长一封信》、教师家访、校讯通、手机短信等方式,加强家校联系,重点进行防交通事故、防火、防盗、防骗、防踩踏、财产安全、禁放烟花爆竹、远离黄赌毒,防食物中毒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有效落实学生家长安全监护责任,提醒家长掌握节假日期间子女的去向,禁止孩子到网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防范工作。

2、进一步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并结合气候变化大、灾害性天气多和春节期间人车流量大、烟花爆竹燃放多的特点,教育学生不乘坐超员、超速车辆和非法营运车船等;严守交通规则,严禁学生在公路上骑自行车、驾驶摩托车,严禁乘坐“三无”和超载车辆,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认真落实领导假期带班、行政值班和保安门卫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校园各类隐患、问题能够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学校第一责任人和安全分管领导手机24小时待机,建立节假日期间信息沟通和事故响应联动机制,一旦发生事故或遇到紧急情况,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要按规定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上报,并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处理事故善后工作。

景区春节安全工作方案篇十二

为迎接春节旅游旺季到来,做好全县旅游接待工作,给游客创造一个安全、满意的旅游环境,树立柞水对外旅游的新形象,促进旅游产业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县科教局、县公安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卫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安监局、县经贸局、县文广局、县统计局、县旅游局、县城管局、牛背梁管委会、溶洞景区管理处、县物价局、县公路段、县供电公司、县交警大队、县农家乐管委会办公室等单位负责人和乾佑街道办、营盘镇、下梁镇、凤凰镇等镇办负责人为成员的柞水县春节旅游接待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接待服务、市场执法、安全保障和氛围营造5个工作组。

县春节旅游接待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县春节期间旅游接待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处理接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一)综合协调组。由县旅游局局长任组长,成员由县统计局、文广局各1名工作人员,县旅游局2名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全县春节期间旅游信息收集、游客投诉处理等工作。

(二)接待服务组。由县经贸局局长任组长,成员由县科教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旅游局、县农家乐管委会办公室和乾佑街道办、营盘镇、下梁镇、凤凰镇的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全县景区景点、宾馆饭店和农家乐的服务接待工作,保障春节期间来柞游客的食宿需求。

(三)市场检查组。由县市场监管局局长任组长,成员由县住建局、县经贸局、县文广局、县旅游局、县城管局、县物价局和乾佑街道办、营盘镇、下梁镇、凤凰镇的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职责如下:

1.加强检查监督。打击非法经营、价格欺诈、拉客宰客等不文明行为,确保景区景点及周边地区、娱乐场所、农贸市场的产品质量和正常秩序。

2.强化环境治理。整治城区、涉游镇办、景区景点及周边地区的环境卫生,加强对街道、停车场、公厕等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的管理,确保春节期间的环境卫生。

(四)安全保障组。由县安监局局长任组长,成员由县公安局、县科教局、县国土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卫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物价局、县经贸局、县公路段、县交警大队、乾佑街道办、营盘镇、下梁镇、凤凰镇和各景区景点的负责人组成。具体职责如下:

1.道路交通安全。由县交警大队负责,及时疏导交通,清理违章车辆,确保车辆正常通行;加强对营运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确保来柞游客乘车安全;由县交通局、县公路段负责,加强路面养护、及时清理路障,增设交通导向及警示标志,确保路面平整安全;由县交通局、县物价局负责,在各景区景点、重要路段设立检查站点,打击哄抬票价、贩卖车票等违法行为。

2.餐饮安全工作。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水务局、县卫计局、县经贸局、县旅游局和乾佑街道办、营盘镇、下梁镇、凤凰镇配合,负责监督、检查宾馆饭店、饮食摊点和农家乐的饮食安全。

3.接待安全工作。由县安监局牵头,县公安局、县科教局、县经贸局、县文广局、县旅游局配合,负责排查景区景点、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内的安全隐患,制定防范预案,落实防范措施。

4.应急处置工作。由县政府办牵头,县公安局、县科教局、县国土局、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安监局、县旅游局、乾佑街道办、营盘镇、下梁镇、凤凰镇和景区景点配合,负责制定各项安全预案,加强处置演练,确保突发事件及时处置。

(五)氛围营造组。由县住建局牵头,县城管局、乾佑街道办、营盘镇、下梁镇、凤凰镇和各景区景点负责,清理卫生死角死面,营造浓厚节日氛围。

各成员单位、工作组牵头单位要在春节前3日将抽调的工作人员、联系电话及各组的工作方案上报县春节旅游接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914-4323026。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春节是我县旅游黄金期,做好春节期间旅游接待各项工作,对树立柞水对外形象、形成特色旅游品牌、推动旅游产业跨越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细化责任,各尽其职,相互协作,妥善解决工作中的不足,为春节期间旅游接待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二)立足本职,强化监管。相关部门、涉游镇办和企业要立足区域和行业特点,做细做实各项检查工作。县安监局、旅游局、消防大队、供电公司要组成联合检查组,定期对全县旅游接待及娱乐场所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公安部门要对全县各宾馆饭店的治安隐患和流动人口进行排查,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县住建局、卫计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物价局等部门要定期对城区个体工商户和各景区景点周边的个体门店进行集中检查,取缔占道经营、乱摆地摊等行为,打击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三)积极协调,主动服务。县旅游局、县科教局、市场监管局、经贸局和各涉游镇办要建立健全假日旅游接待服务机构,做好宾馆饭店、农家乐、娱乐场所从业人员的思想工作,引导其在春节期间正常营业,保障服务质量,为来柞游客提供舒适便利的服务。要及时了解掌握来柞游客的流量和相关情况,适时启动涉游资源调配应急方案,确保每位来柞游客的出游及食宿需求。

(四)严肃纪律,畅通信息。春节期间,各涉游镇办、景区景点和城区宾馆饭店,必须于每日15时前将本单位的游客数量、住宿及就餐情况上报县春节旅游接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涉游镇办及涉游单位要保持信息畅通,对外公布的投诉和值班电话要24小时畅通。

景区春节安全工作方案篇十三

为维护景区的正常旅游秩序,树立景区新形象,推进5a级旅游景区创建,确保游客和管理区干部群众过上安定祥和的春节,根据三娘湾管委具体部署,为了做好“春节”黄金周景区旅游各项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成立20xx年“春节”黄金周旅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蒋植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陈丹同志兼任。

办公室主要负责:

1.成立指挥中心,按方案要求协调各组开展工作;

3.对接上级部门及管理区各职能部门在春节前对景区各旅游行业、游乐项目、公共设施等进行安全大排查,督促存在隐患的责任单位于春节前进行整改,确保春节旅游接待工作顺利进行。

为确保景区在春节期间的正常运转,总体要求如下:

1.加强景区环境及旅游设施整治工作。对景区内各公共场所进行大清理,保持景区整洁、卫生;对景区现有摊点进行有效管理,统一规划,不准乱摆乱放和堆放杂物等;对临时摆放摊点进行统一规划和规范管理,各企业或业主需在春节期间在景区设点开展宣传和促销活动的,需与旅游公司签订诚信协议,由公司统一安排,凭证设点。

2.做好春节期间景区活动策划、氛围营造、微信公众平台的宣传营销工作。

3.加强景区安全生产检查及交通设施标识设置等,确保春节期间景区交通畅通,制定相应应急预案。

4.强化景区食品、住宿和游乐项目(特别是水上游乐项目、群体娱乐项目)的安全管理。相关职能部门要做好旅游项目的安全大检查、大排查,开展整改、整治。保证春节期间景区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5.完善景区导览系统、路灯、游客中心、公厕及各种旅游设施。

为做好“春节”期间景区各项工作,确保景区安全、有序,各组人员和工作职责如下:

(一)活动组织及宣传营销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

1.春节前,准备策划和洽谈各项活动;

2.制作黄金周工作方案,提前做好各旅游活动宣传工作;

3.加强景区帐篷露营区、电瓶车、门票、游船和海水浴场经营管理;

5.做好新闻媒体对接及人数统计上报等工作;

6.做好旅游投诉处理工作。

(二)旅游秩序整治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

2.协调海上执法有关部门开展海上综合执法,打击非法出海行为;

3.及时妥善处理各类旅游投诉和电话投诉。

(三)交通管制疏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

1.提前合理设置停车场及安装停车及交通指示牌;

2.加强停车场的管理,专人负责指挥车辆;

3.负责春节期间交通指挥和车辆停放,确保交通有序。

(四)安全生产监管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

1.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加强游船出海检查;

2.设置海域非法游泳警戒线及安全提醒;

3.加强海域及陆地安全工作巡查,确保不出安全事故;

4.加强游船和海水浴场的安全监管;

5.邀请食药、物价、工商、消防等部门加大景区大排档和住宿的检查工作,春节前至少开展一次联合检查。

(五)环境卫生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3.对景区内摊点、灯箱、路牌进行规范整治;

4.对景区内设施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

6.对停车场进行清理修整工作;

8.加强景区环境卫生清理,要及时清理垃圾(重点针对担水坑路口至中心停车场、中心停车场至三娘湾村内等路段,沙滩广场、中心停车场、海水浴场、科普馆等地点)。

(六)后勤保障和督查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

1.负责做好后勤用餐物品采购及后勤用餐;

2.负责春节期间管委各办局、还是、渔政、交警值班人员用餐、用水保障;

3.负责办公室值班及公务接待安排;

4.负责黄金周期间医疗救助保障;

5.在2月6日、7日期间开展各项工作督查,形成书面材料报送管委印发。

(一)根据各小组的工作时间要求不同,各小组组长要制定好各小组的工作安排表,确保春节期间人员、措施到位,各小组的工作安排表要在2月10日前报送管委办公室。

(二)办公室可根据工作的具体需要和突发事件应急需要,临时调整和调动所有人员。各组需临时聘请人员的要报请管委办公室批准,原则上由旅游公司并将人员名单及分工报管委办公室存档。

(三)各组组长负责本组人员的考勤和报餐工作。

(四)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不准请假,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必须向管委办公室请假,经同意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五)值班期间,各值班人员要确保通讯工具畅通,以应付突发性事件。

(六)各工作组如需要聘请临时工作人员的,统一报旅游公司聘请,旅游公司要按照工作要求安排各部门各人员的工作岗位和职责,因工作需要可以临时调整人员分工。

景区春节安全工作方案篇十四

为贯彻省、市文旅部门和县委、县政府有关春节旅游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春节旅游接待的各项工作,以良好的秩序、畅通的交通和优质的服务,实现春节黄金周期间旅游工作“文明、安全、秩序、质量、效益”五统一目标,确保游客在泰宁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兔年新春,制定本方案。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工作指挥部负责根据景区接待实际情况,以及省市县的要求,决定景区接待、游览服务团组预案的启动时间,做好总协调调度;指挥部下设两个团组5个小组,各小组按照指挥部的要求落实本方案工作,指挥部成员、工作人员请假必须经小组、团组、指挥部领导审核批准,并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一)金湖、猫儿山、泰宁展示中心景区值班

组长:叶德松

副组长:杨雄

成员:卢阳钦廖世静丁吉辉陈慧华

杨小斌罗丽梅

工作职责:

1.督促景区做好节前旅游接待各项准备工作。

2.督促协调景区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保障旅游服务质量。

3.协助做好景区旅游秩序和游客疏导。尤其是要协助做好临时停车场、金湖游客中心候船室、售票窗口、游船码头和甘露寺、陆地一线天等重点地段的秩序维持和游客疏导工作。

4.督促景区落实旅游安全措施。

5.督促景区做好环境保洁工作。

6.协调各涉旅职能部门到岗值勤。

(二)上清溪、状元岩、九龙潭、明清园景区值班

组长:陈宁璋

副组长:廖胜顺

成员:黄兴学范晓龙林银山邹健斌肖盈华

梁瑞兰

工作职责:

1.督促景区做好节前旅游接待各项准备工作。

2.督促协调景区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保障旅游服务质量。

3.协助做好景区旅游秩序和游客疏导。尤其是要督促畅通工程、长兴服务区管理措施落实,协助协调秩序维持。

4.督促景区落实旅游安全措施。尤其要督促落实上清溪旅游公路行车和竹筏营运安全措施落实。

5.督促景区做好环境保洁工作。

6.协调各涉旅职能部门到岗值勤。

(三)寨下大峡谷、李家岩景区值班

组长:曾凡人

副组长:林志军

成员:江立新江传贵李星文余菲

余丽琴潘巧梅

工作职责:

1.督促景区做好节前旅游接待各项准备工作。

2.督促景区做好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旅游服务质量保障。

3.督促景区落实旅游安全措施。

4.协助景区维持好停车及游览秩序。

5.督促做好景区环境保洁工作。

6.协调各涉旅职能部门到岗值勤。

(一)宣传营销

组长:戴瑞阳

副组长:肖求文

成员:严晨星于淼张绍炜陈继早江茂洪

廖吉凤肖群冯丽娟邓爱云

工作职责:

1.负责假日以泰宁古城灯街、泰宁旅游为题材的新媒体、自媒体旅游攻略等资讯发布,舆情监测工作。

2.古城景区设置旅游咨询服务点,印制和发放旅游服务指南宣传单,发布旅游资讯和引导资讯,火车站由古城公司、旅游集散中心做好咨询服务。

3.做好假日旅游活动的策划与组织、旅游形象宣传,做好网络游客数据分析。

4.做好假日旅游市场情况分析,于正月初六下午交综合协调与统计信息报送小组。

(二)综合协调与统计信息报送

组长:戴瑞阳

副组长:黄兴学戴先安邹美容

成员:詹碧霞付刘娘罗滨杰梁仙娥

冯清根李树仁

工作职责:

1.负责做好假日旅游工作会议、县领导督查调研工作。

2.安排假日期间值班工作。(见附件:2020年“春节”假日旅委会机关值班安排表)

3.协调做好景区值班人员工作车辆平台租车手续办理。

4.做好公务接待与协调对接工作。

5.做好假日旅游统计和上报工作。及时收集高速公路收费站车辆流量、火车站客流量,宾馆住宿情况、汇总假日旅游相关分析报告、数据。春节假日旅游接待总结应于正月初七报县委、县政府。

6.按照国家、省、市文旅部门的要求,做好假日旅游数据、信息的直报和预报工作

景区春节安全工作方案篇十五

20xx年元旦、春节将至,首都文化旅游市场将迎来人员流动、游客和观众聚集高峰,其他呼吸道传染病也进入流行季节,给首都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重大考验。为统筹做好全市假日旅游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安全服务保障工作,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实“四方责任”,做到“三防”“四早”“九严格”,坚持“减少人员流动、减少旅途风险、减少人员聚集、加强个人防护”原则,按照“科学、精准、有效”防控要求,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坚持“安全、平稳、限量、预约、错峰”的方针,确保“两节”期间疫情防控万无一失,确保假日旅游市场安全、有序、优质、高效、繁荣、文明,制止文化和旅游活动中的餐饮浪费,使“两节”假期成为健康的假期、欢乐的假期、祥和的假期、安全的假期,特制定元旦、春节假日旅游工作方案。

(一)适度从严从紧。立足首都安全特殊需要,针对“两节”特点,以减少流动、减少聚集为根本要求,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坚持科学、精准、依法、有效防控,落实“四方责任”,提倡非必要不出京、非必要不出境。

(二)分级分类精准防控。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按照最新的全市旅行社、酒店、景区、乡村民宿以及演出场所、娱乐场所、上网服务场所、影剧院、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文化活动中心等开放的疫情防控指引,不折不扣抓紧抓实抓细各项常态化精准防控措施,坚决堵住与文化和旅游活动相关的各种可能的防疫漏洞和风险。

(三)落实限量、预约、错峰。坚持限量开放,有序开放,防止无序开放。督促各公园、景区、乡村民宿、乡村旅游民俗户(农家乐)以及演出场所、娱乐场所、上网服务场所、影剧院、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文化活动中心等严格限量管理、强化分时预约、实现错峰服务。

(四)科学动态调控。坚持实时监测、动态研判、跟踪评估,精准实施文化和旅游场所大人流预警响应,动态调整防控政策措施,严防人员大规模集聚风险。

(一)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两节”期间,原则上不举办各类庙会、大型群众文化活动、大型演出、游园会、联欢会等节日文化活动,确须举办的应在慎重评估基础上从严审批,落实“谁主办,谁负责”要求。制定完善宗教场所“两节”应急防控预案,采取实名预约、总量控制、入场检查、分时限流等措施,严控觐香、祈福等活动规模,严防人员拥挤,确保宗教场所安全平稳有序运行。

(二)加强公园、景区流量管控。在落实各项常态化精准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全市公园、景区、名胜古迹等要继续贯彻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按限流75%开放,推进预约管理常态化,严格控制预约人数,引导市民和游客错时出行、错峰游览。

(三)严格进出京旅游管控。“两节”期间,倡导各地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不组织旅游团队进京。本市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不开展在京人员赴中高风险地区的团队旅游和“机票+酒店”业务,不接待14天内入境人员以及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来京团队旅游。继续暂停出入境旅游业务。

(四)加强团队旅游管理。按照“谁组织、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旅行社和相关企业主体责任,合理调控进出京旅游团队规模,严格落实北京和京外旅游目的地(含途经的各地)疫情防控要求,了解掌握旅游目的地的天气、地质灾害等情况,做好旅游线路设计、对接和预订,合理安排团队旅游线路、规模和出游时间,做好旅游线路疫情防控和安全风险评估、依法填报电子行程单、旅游包车防控与安全、出游安全风险提示以及安全应急预案等安全工作,全程逐人落实防控要求,确保团队旅游安全、平稳、有序。

(五)减少文娱场所人员聚集。在落实各项常态化精准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按限流75%开放演出场所、娱乐场所、上网服务场所,按照防控指引要求开放影剧院、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文化活动中心等室内公共场所。做好文娱场所接待服务,落实分时段预约限流、外围疏导、热力提示等措施,因地制宜控制瞬间流量,并对人员数量实行动态管控,防止人员拥挤聚集。

(六)严格经营主体防控责任。“两节”期间,营业或开放的旅行社、酒店、公园、景区、乡村民宿、乡村旅游民俗户(农家乐)以及演出场所、娱乐场所、上网服务场所、影剧院、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文化活动中心等接待单位要严格落实:测温、验码、戴口罩(车内、室内和室外人员密集处要规范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常通风、勤清洁消毒、健康监测管理、备足防疫物资、公筷公勺、生活垃圾分类、制止餐饮浪费、践行“光盘行动”、酒店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和一次性餐具等系列措施,同时要做好老年游客“健康宝”扫码服务保障工作。不接受14天内入境人员以及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住酒店和乡村民宿或进入景区游览。低风险地区进京人员入住酒店和乡村民宿需“健康宝”未见异常状态。文化旅游场所提供餐饮服务要严格落实餐饮场所疫情防控指引并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七)加强文化旅游场所安全管控。“两节”期间,各区、各部门、各景区要强化流量管理,在重要游览点、观景平台、冰雪景区、交通接驳点、狭窄通道、购票、餐饮以及各类节庆活动等容易形成游客聚集拥堵的区域,应加强对旅游团队和游客的引导疏导,严防人员聚集和拥挤踩踏。加大对景区大型游乐设施、特种设备、高风险旅游项目、冰雪项目、森林防火以及文娱场所消防安全等的日常巡查检查,做好动物类、湿地类公园景区的安全提示。依托严格安全管控,确保旅行社、酒店、公园、景区、乡村民宿、乡村旅游民俗户(农家乐)以及演出场所、娱乐场所、上网服务场所、影剧院、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文化活动中心等在交通、防火、食品、餐饮卫生、住宿卫生等方面的安全。属地有关部门对公园、景区附近区域以及网红打卡地、风景秀丽的河道、沟域、道边等游人可能聚集的非旅游景区,也要加强现场疫情防控、秩序管控和疏导服务,防止出现乱停车、燃放烟花爆竹、乱扔垃圾和扎堆聚集等。

(八)加强营业性演出审批监管。暂停受理审批“两节”期间举办的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已经审批的,各类演艺机构要落实“谁主办、谁负责”的要求,控制“两节”期间商业演出活动规模,严格落实演出现场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九)严格文化旅游综合执法检查。“两节”期间,市区两级文化旅游综合执法部门要对重要景区、宾馆酒店、文娱场所、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宗教场所等文化旅游场所,加强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的督查检查,并以治理“黑旅游”为目标,以整治“黑车”“黑导”“黑店”“黑网”以及乱涨价为重点,在全市重点旅游区域、重点公园和景区、热点非景区、重点线路、网红打卡地、乡村民宿等,开展督导和旅游联合执法检查,对涉旅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同时,加强假日旅游投诉处理,快速有力有效化解旅游矛盾纠纷。

(十)严格旅游服务质量。“两节”期间,各旅游接待和服务单位要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提供安全优质的服务,坚决杜绝乱涨价,切实提升游客旅游体验和旅游满意度。要加强对市民和游客出游的宣传引导,向市民和游客发布旅游提示信息,主要提示市民和游客未预约不旅游;提示常态化精准防控措施、本市开放景区和乡村民宿名单、景区安全风险、旅游天气、交通监测预报预警等信息。运用大数据有序疏导市民和游客选择出行路线、时段和公园、景区,错时出行、间隔入园、错峰游览,增强市民和游客人身财产安全的防范意识。

(十一)严格应急处置。“两节”期间,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以及应急值班值守和信息上报制度,强化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之间的协同联动,按照常态化精准防控方案和局部应急处置预案,开展应急演练、隐患排查、风险评估等工作,提升精准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发生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并按规定暂停有关经营活动。

(十二)扩大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两节”期间,各级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机构要充分挖掘、整合现有各类文化旅游资源,提供丰富的线上群众文化活动和数字文化旅游服务资源,鼓励“云演出”、线上演出和演出直播等新业态提供优质在线文娱产品,最大限度增加网络、电视、广播等文化节目供给,活跃市民精神文化生活。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文化活动中心等文化场所在落实限流预约等防疫规定基础上,保障开放时间,提升服务品质,创新线上参观、游览阅读等方式,有效减少大人流聚集。

(十三)倡导文明健康旅游。教育引导市民和游客要在做好自我防护的前提下外出旅游,增强生态文明和法律规则意识,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环境卫生,遵守公共秩序,爱护文物古迹,爱惜公共设施,制止餐饮浪费、积极践行“光盘行动”、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推广“垃圾不落地”文明健康旅游,共同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增强大局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精精益求精、万万无一失”的标准,统筹抓好“两节”全市假日旅游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安全服务保障工作。

(二)落实“四方责任”。要全面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落实“四方责任”,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坚持“干部在岗、群众过节”,层层压实责任,坚持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确保元旦、春节期间文旅行业疫情防控和安全管控万万无一失。

(三)扎实推进工作。市假日办(市文旅局)要统筹协调好全市“两节”期间假日旅游服务保障工作;各区要履行好辖区内旅行社、酒店、公园、景区、热点非景区、网红打卡地、乡村民宿、乡村旅游民俗户(农家乐)以及演出场所、娱乐场所、上网服务场所、影剧院、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文化活动中心等的疫情防控、有序开放、信息发布、安全监管、应急处置和服务保障等职责;市公安局要指导做好假日期间重点旅游地区的安保维稳和人员分流管控工作;市公安局交管局要维护好假日期间交通秩序,加强对旅游热点地区的交通疏导工作,及时发布道路拥堵信息;市交通委要加强假日期间地面交通、城市轨道交通等运行保障工作,视情增加车次,科学控制满载率,保障广大市民和游客正常出行;市卫健委要做好假日期间疫情防控行业指导,及时处置疫情突发事件;市园林绿化局要做好公园(城市公园、郊野公园、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地的安全监管工作;其他成员单位也要根据职责分工抓好假日旅游相关工作,全力做到“两节”期间无涉旅安全生产事故、无涉旅突发疫情、无文化旅游场所大人流集聚、无涉文旅重大负面舆情。

(四)严格督导检查。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分别严格落实属地政府精准防控与安全管控的全面监管责任、职能部门的专项监管责任以及文旅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加强对旅行社、酒店、公园、景区、热点非景区、网红打卡地、乡村民宿、乡村旅游民俗户(农家乐)以及演出场所、娱乐场所、上网服务场所、影剧院、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文化活动中心防控与安全的督导和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导主责单位立行立改、限期整改。

(五)强化应急值守。各区、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在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有突发事件或突出情况要及时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置。假日期间,各区、各成员单位每日15时前,将当日综合信息(假日市场组织接待、市场秩序、旅游景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及突发事件情况等)传真至市文化和旅游局值班室,或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景区春节安全工作方案篇十六

为进一步做好春节前后旅游安全监管及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元旦、春节和全国、全省、全市“两会”期间旅游安全形势稳定,按照县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县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旅游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杜绝发生在全国、全省、全市有重大影响的安全事故,为元旦、春节和全国、全省、全市“两会”期间创造良好的旅游环境。

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

(一)旅游景区景点安全。要核定最大承载游客量,制定和实施流量控制方案,对于在旅游景区内可能形成的大规模聚集活动,要早预判、早防范,提前采取安全保障措施。对设置的游乐设施设备要坚持常态化检查安全隐患并切实整改到位,确保安全运转。(责任单位:竹管委会、中岩景区管委会等)。

(二)旅游交通安全。做好涉旅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强化重大旅游节会活动交通安全监管,强化对旅行社包车等购买交通服务环节的安全监管,交通、交管、海事等部门要加强对旅游包车、景区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的检查与管理。(责任单位:县交管大队、县交通局、县海事处)。

(三)食品卫生、特种设备安全。做好涉旅住宿餐饮等行业领域的治安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特种设施设备安全监管,及时开展隐患排查和风险防范工作。(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县食药监局、县工商质监局)。

(四)安全重点和服务保障。结合辖区内冬季旅游和春节大假旅游高峰特点,及时发布景区交通、气象等相关信息和预测预报,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和措施,做好各项安全保障工作。加强对景区道路、客运车辆、旅游路线等隐患排查,完善各类安全设施和防火措施。加强对辖区内旅游节庆活动的提前预判、审批报备、安全保障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各涉旅企业、各景区景点管理运营单位)。

(五)旅行社安全监管。加大对我县旅行社分社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着重隐患排查、出游风险提醒提示以及安全预案、安全培训、安全应急处置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工作。(责任单位:县旅游局)。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1日起至1月10日)。县旅游局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发挥好牵头指导、综合协调、督促检查作用,各单位、涉旅企业要迅速动员部署于1月18日前将具体方案报县旅游局。

(二)全面实施阶段(1月11日至3月20日)。各单位、涉旅企业要按照工作方案,全面抓好安全检查督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应急管理等各项工作,做好迎接各级检查、各类暗访工作准备。

(三)巩固提高阶段(3月下旬)。各单位、涉旅企业对春节前后安全工作进行“回头看”,督促涉旅企业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对工作中好的经验、有效措施进行全面认真总结,于3月31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县旅游局。

(一)县旅游局负责旅游安全综合协调职责。一是进一步摸清全县景区、景点、涉旅企业安全生产现状,针对关键环节、重点时段制定针对性工作措施。二是开展旅游安全专项检查,加大联合检查执法力度,联合相关行业部门、乡镇严厉查处各类涉旅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措施,逗硬处罚。三是督促涉旅企业抓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旅游安全行业监管职责。围绕旅游六要素“吃住行游购娱”涉及的相应行业,行业具体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完善旅游安全工作各项方案预案。

(三)乡镇党委政府负责旅游安全属地监管职责。乡镇党委政府要确定旅游安全专门工作力量,加强辖区内景区景点、涉旅企业等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完善旅游安全工作各项方案预案。

(四)涉旅企业和景区景点管理运营单位负责旅游安全主体职责。一是抓好安全生产条件的保障,加大安全投入,配齐配足安全设施设备。二是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按照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排查治理隐患,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台账。三是抓好对员工的教育培训和管理,注重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做好员工节假日期间行为状态的调整疏导,确保每个从业人员安全规范操作。四是抓好应急救援工作,完善旅游安全工作方案预案,加强应急值守,开展应急演练。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涉旅企业要充分认识春节前后旅游安全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人民利益至上理念和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坚持“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失职追责”,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安全隐患“零死角排查、零容忍整改、零放过处理”,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一线操作层面,确保全县旅游形势持续稳定。

(二)强化应急值守。各单位、涉旅企业要认真做好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的安全应急值守工作,针对可能出现的情况,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各种应急防范准备。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到岗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必须立即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领导干部要及时靠前指挥,组织力量妥善处置,确保社会稳定。

景区春节安全工作方案篇十七

20xx年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工作背景,坚持“各级政府组织实施、职能部门安全监管、行业系统监督指导、责任单位自行看护、广大市民积极参与”,遵循“依法行政、社会治理、从严管控、民意主导”的工作原则,通过强化组织部署、宣传发动、安全监管、查缴非法、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八个规定动作”,确保《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到位,全力实现“禁放区禁住、限放区安全、社会面平稳”的工作目标。现制定九渡河镇20xx年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如下: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九渡河镇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的20xx年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肖东亮镇长。

副组长:

成员:各村党支部书记、镇各相关科室负责人。

镇派出所人员。

下设办公室,主任由镇派出所所长张磊兼任、副主任由镇武装部长宿东兴兼任,成员单位为镇派出所、镇相关责任科室、各行政村及镇域内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负责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

20xx年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从20xx年1月起至春节结束,根据不同时期工作重点,共划分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月下旬)。各部门、各行政村、各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九渡河镇20xx年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具体安排和保障措施,组织召开本单位动员部署大会,全面启动各项工作。

第二阶段:宣传引导阶段(从20xx年1月下旬至春节结束)。围绕新规定,各驻村工作站、行政村、生产经营单位和双管单位结合职责,全面开展法规宣传贯彻工作,并将宣传引导工作贯穿始终,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第三阶段:集中查处阶段(20xx年12月至春节结束)。镇政府烟花办围绕违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组织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应急、城管等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检查,落实举报奖励机制,严查严打违法行为。

第四阶段:全面看护阶段(20xx年2月11日至春节结束)。围绕重点时段,建立禁放区、限放区“属地组织、行业协同、全民参与”的看护机制,禁放点“行业主管部门、看护责任单位、周边协防力量”联动机制,发动专业部门和社会力量落实禁放区、限放区、禁放点和燃放区域重要时段重点看护措施。

第五阶段:总结提高阶段(春节结束后)。围绕20xx年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镇政府烟花办及各成员单位认真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加强政策研究,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表彰成效显著的单位。

除去以上五个阶段工作外,另强调三个防控重点时段,除夕(20xx年2月11日)、初五(20xx年2月16日)、十五(20xx年2月26日)。

各执法部门要严格落实“查点上私售、查面上私存、查道路私运、查个人私买”的“四查”措施。镇派出所负责依法查处携带及违反有关规定燃放和存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侦办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案件;镇安全科负责依法组织查处涉及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及未经许可生产的行为;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依法查处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点采购、销售不符合本市规定品种和规格烟花爆竹的.行为;镇城管执法分队负责查处街面流动无照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两级烟花办公布举报电话,九渡河镇举报电话为:。区烟花办举报电话为:,鼓励市民积极举报违法行为,按照职责分工移交有关部门限期核查。

重点强化宣传发动,全面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围绕“严守禁放规定,维护城市环境,为了美好生活”的宣传主题,将宣传发动贯穿工作始终,形成严管、严治、严控、严查的工作舆论导向。各行政村要广泛组织基层力量,充分利用“广播、微信、条幅”等资源,广泛采取“入户走访、横幅标语、发放材料、会议部署和短信微信”等方式,按照“十进”、“十有”的工作要求,推进落实法规宣传和社会宣传引导。“十进”即“进机关大院、进涉外机构、进影剧院站、进公交地铁、进宾馆酒店、进工地、进部队、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十有”即“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报纸有字、网上有点击、道路有横幅、小区有展板、手机有提示、单位有活动、面上有标识、群众有共识”。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双管单位,管好自己的人并倡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遵守新规定;深入教育动员本单位、本部门人员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放、限放管控措施,从自身做起,从身边亲属做起,少放或不放烟花爆竹。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重点对禁放区、十六类禁放点及“楼宇平台、地面建筑、地下空间”,研究制定分层次、划阶段的隐患排查工作措施,组织开展“地毯式”滚动排查,坚持专业排查、单位自查、系统复查和滚动清查相结合,做到安全隐患“发现即整改、整改即落实、落实有复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要做到“五要”,即发现隐患要彻底,整改措施要坚决,复查结果要严格,逐级反映要及时,盯住进展要到底。同时,春节前,各行政村、各企事业单位要组织开展可燃物清理和浇湿阻燃专项行动,降低节日期间火情灾害风险。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政府主责,行业部门协同”的工作原则,强化“党委政府统筹组织、基层政府属地管理、行业部门监督指导、社会单位自治主体”的管理作用,优化网格实名看护措施。各单位要研究制定禁放看护或燃放秩序维护工作方案,落实网格实名看护措施。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指导、监督禁放区域单位落实看护责任,建立同禁放区域单位联动机制,按照“设立禁放标识、严格值守值班制度、配齐消防设施、浇湿阻燃处理、区域协作配合、周边可燃杂物清理、重点地区看护”等七个已建立的成熟机制,落实禁放看护工作。

各行政村、各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明确禁放部位、明确责任领导、明确落实部门、明确看护力量、明确看护措施”的“五个明确”要求,抓好“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力量、责任时间、责任岗位、责任措施、责任效果”的“八个责任”落实;镇烟花办将整合属地派出所、应急、市场监督、城管执法等部门、村级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充分依托人防、技防、物防、群防、联防的“五防”体系,建立网格化实名制管控机制,推动镇域内全面完成烟花爆竹禁放、限放、安全燃放工作目标。

同时,镇派出所及交通管理部门等,要围绕划定的禁放区及可燃放区域,加大对交通秩序、治安秩序和燃放秩序的管控力度;要充分考虑各重点燃放时段的人流数量、燃放规模,对可能出现聚集燃放等情况,要加强宣传引导、做好人流和车辆疏导,合理布局定点值守力量,严防发生道路拥堵、踩踏事故和火灾事故,特别是在除夕、初五、十五等重点时段,集中组织开展禁放看护工作,确保社会治安平稳有序。

各行政村、各行业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围绕可能出现的大人流聚集、火情灾害、极端天气和社会舆情等突发情况,研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配齐配强应急处置力量,健全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在春节期间建立火灾、伤亡事故联动处置力量,配合开展火情的前期扑救。

教育卫生计划生育科要组织各级医疗机构制定预案,做好人员医疗救治的相关准备工作;镇城管分队、镇村建办、镇派出所、镇安全科等部门要针对春节期间干旱、大风、空气重污染等极端天气,提前做好应急预案和相关应对措施;镇政府相关科室要针对大人流聚集、社会舆情等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组织相关单位研究制定应急预案,完善建立通报预警和处置应对工作机制。

(1)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部署。各行政村、生产经营单位和双管单位要充分认识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的重要性,从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高度,充分认清严管严控烟花爆竹,对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以及保障城市安全运行、减少大气污染的重要意义;要结合全市大气治理的攻坚战,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统筹部署、协调推进,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使命感认真开展管控工作,细化工作措施,认真推进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

(2)广泛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牢固树立文明宣传、文明引导的工作意识,将宣传发动贯穿工作始终,保持严管、严治、严控、严查烟花爆竹的舆论导向,要围绕行业、系统和地区实际,开展内部宣传,带头遵守禁放、限放等相关规定;并围绕列管行业单位、目标人群和广大市民群众,深入开展社会宣传,要充分运用广播、电子屏、条幅、短信和微信等方式,营造良好氛围,引导全社会严格遵守,并广泛争取社会群众理解、参与和支持;要公布群众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积极提供违法犯罪线索,并实行重奖举报,对核查属实的及时兑现。

(3)形成工作合力,整体全面推进。健全完善“党委政府领导、行业部门牵动、基层组织落实、广大市民参与”的工作机制,狠抓源头治理、宣传发动、依法严管等关键环节,确保实现法规修订的预期目标。各行业部门要协作配合,健全完善情况通报、会商研判、线索转递、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努力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和管理局面,确保20xx年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4)树立大局意识,严格落实责任。各行业部门和各行政村,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一盘棋”的思想,强化组织领导,抓好具体推进,并积极履行职责,强化联动执法,确保各项措施和责任落到实处。各行业职能科室要充分发挥职能,围绕行业系统及列管单位,组织督促旅游景点、宾馆酒店、商市场、建筑工地、教育机构以及婚庆、殡葬等行业单位,做好宣传贯彻工作,切实做到“管行业必须管禁放、必须管安全”。各行政村要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纳入社会治理和网格化管理工作范畴,发动村委会、居委会、物业单位、社会力量深入基层,全力做好宣传等工作,逐一明确目标、措施、责任、时限,层层签订责任书,把各项工作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落实好属地责任。对因烟花爆竹排查整治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导致辖区发生事故、案件的,一律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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