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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进口协议篇一
甲方(受托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委托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合法、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议,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进口货物事宜.签定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委托,以甲方的名义与国外出口商签定进口货物合同.乙方承诺承担该进口合同下卖方的权利义务及其法律责任.
二、以t/t方式付款,乙方应于提货前5个工作日将货款、银行费用、关税、报关费用、代理费用及其它相关费用支付给甲方,甲方在确认款项到帐后,开始办理清关手续。
三、以l/c方式付款,乙方应于开证前一星期内将货款的30%作为保证金支付给甲方。余款以及代理费应于提货前2个工作日或信用证到期前一周支付到甲方帐户,甲方确认款项到帐后开始办理清关手续,否则由此时间上产生的滞港费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果信用证到期前5个工作日,乙方余款没有支付给甲方,甲方有权扣留货物,并且可以做出拍卖货物的决定以填补贸易上余款的空缺。
四、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成交,由甲方对外付汇,结汇方式是信用证或t/t,甲方收取进口发票金额的1.0%作为代理费,如是远期信用证,30天远期甲方收取乙方发票金额的1.2%;60天远期以发票金额的1.4%;90天远期以发票金额的1.6%计算作为代理费.
五、甲、乙双方约定,货物到港后,甲方负责准备进口报关所需单证,办理货物的进口手续,其间所产生的清关费用、包括相应的关税、增值税、报关杂费、运输费、仓储费等由乙方承担。如乙方需甲方代办托运,其运输费用也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运输途中的损失责任。
清关结束后,甲方及时将提单或提货单据转交乙方,由乙方自行提货。
七、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纠纷。
八、甲方有义务在每笔合同履行结束后,将费用支出情况以书面形式告之乙方,并根据乙方需要传真相关付款凭证。双方对支出款项无异议后,甲方将于提货后一个月后向乙方支付佣金。
九、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从签定时生效,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十、本协议有效期自20xx年x月x日至二oox年x月x日。
甲方:乙方:
日期
代理进口协议篇二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_________业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_________,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
二、双方责任义务。
甲方责任。
1、负责与外方商定所有合同条款,并对合同的全部内容及交货内容负责。
2、及时向乙方支付定金及货款。
定金为合同总金额的25%,于双方协议签订三日内支付,其余75%货款由甲方提供工厂担保,并于信用证开出后十天内付清,担保函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按时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比例为合同金额的3%,于协议签订三日内支付。
4、预付港口一切费用,预计为_________元。
支付银行利息及银行费用。
5、保证该票货物进口加工后以_________公司名义再出口,详见双方出口代理协议。
乙方责任。
1、根据甲方提供的外销合同条款对外签约,详见_________合同。
2、负责办理进料加工手册及其它相关手续。
3、负责代甲方办理报关、接货等手续。
4、及时将有关单据转交甲方。
5、如发生索赔等经济纠纷,乙方可在甲方委托下,代办有关涉外手续。
三、甲乙双方应各自履行职责义务,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出现问题或发生损失由各自承担责任。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五、本协议与甲方出具的担保函同时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代表:________代表: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进口协议篇三
编号: 日期: 地点: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进口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代理乙方进口以下商品:
1、商品名称:
2、规格及数量:总数量:
3、产地:
4、价格:总金额:
5、包装:
以上条款最终以甲方对外欠约合同为准。
二、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对外签署合同并向乙方提供合同副本。
2、收到乙方的开证保证金后按合同要求对外开立信用证。
3、负责办理代理进口报关、商检及其他接货手续,但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如需索赔,在收到乙方的索赔委托、依据及索赔费用后及时代理乙方按甲方对外签署的合同规定向外索赔,索赔利益归乙方所有,但代理手续费不做任何退回。
5、如乙方未按规定向甲方付清全款,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并自行处理货物,以及向甲方索赔由此而造成的其他损失。
6、及时向乙方通报进口合同的执行情况,特别是货物备妥期、装运期、预计抵达情况,以便乙方及时做好接货准备。
7、收到国外正本单据审核无误后,及时向乙方结算。汇率以甲方实际对外付汇日汇率为准。
(二)乙方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合同全额 %的代理手续费。
2、协议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 %作为开证保证金。
3、接受甲方采用的货物进口标准合同的固定条款。承认甲方代表乙方承担这些合同条款对"买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4、收到甲方交来的对外进口合同副本后,立即进行核对。如发现同协议要求有不符点时,应在收到合同副本后三个工作日内以传真或电报通知甲方。否则,即视为乙方已承担该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5、货到目的港后,应积极配合甲方的港口货运代理办理货物的交接事宜。乙方必须在货到后天内向甲方交清货物的全部税款(进口关税及增值税)和港口所发生的所有费用(报关费、商检费、港杂费、仓储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及全部货款,以便甲方放货。
6、如果外商系乙方自己所定,如发生迟交货或不交货等问题由乙方负责追索,甲方协助。
三、索赔处理:
(一)甲方必须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发现问题时,及时处理。凡属于船方或保险责任的,应会同甲方在港口的货运代理向有关责任方面索要货损、货差证明,通过甲方向保险公司办理有关索赔手续。凡属于国外发货人责任的短重及/或品质索赔,及时申请商检,并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有效期终了前15天将商检证书送到甲方,以便甲方审核及时对外提赔。
(二)甲方必须积极办理属于发货人责任的短重及/或质量索赔。甲方不承担直接的赔偿责任,但有义务代表乙方向国外发货人提赔,并须据理力争督促国外发货人尽速理赔。甲方须及时向乙方通报对外索赔进展情况,并对此索赔案负责到底直至乙方同意结案为止。
五、其它本协议未尽事宜,适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约人: 签约人: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代理进口协议篇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进口,合同号,数量,合同总金额达成如下委托代理进口合同样本内容:
一、甲方授权乙方以乙方名义与外商签订进口合同。客户系由甲方自代,外合同内容系由双方共同确定。
二、委托内容:委托进口商品的名称、质量、数量、价格幅度、支付方式、货币种类、交货、包装、运输要求。
三、委托方的主要义务:
1、办理报批手续:在签订合同前向乙方提交进口许可证及其他有关批准文件。
2、审核进口合同并签字确认:甲方对进口合同内容负有审核义务,并在进口合同文本上签字确认。如认为进口合同与本代理合同不符且不能接受此种不符,应在收到进口合同或在应当知道进口合同内容的三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否则视为默认。
3、如进口商品为加工复出口商品,甲方应在开立信用证前向乙方提供相关出口核销手册。出口核销手册应严格按乙方提供的进口合同内容填写进口料/件合同号及进口料/件的内容。
4、支付进口合同价款及费用:甲方应按本代理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及时、足额支付进口合同价款及乙方代理进口所需的各项费用,以确保乙方全面履行进口合同的付款义务,否则乙方有权留置进口货物/提单。
5、支付进口关税和费用:所有与代理进口有关的关税(包括增值税)和费用(包括订舱、报关、商检、检疫、运输、保险及银行费用等)均由甲方按规定承担,如乙方垫付,甲方最迟应于提货前付清,否则乙方有权留置进口货物/提单。
6、商检和检疫:甲方按规定办理商检或检疫,如发现货物的品质、数量与进口合同不符,应立即申请第三方权威机构检验,出具的检验证书及损失证明,直接向责任方或通过乙方向相关责任方提出索赔。因甲方延误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7、办理国内运输:货到目的港后的一切港口费用由甲方承担。在接到乙方货物到港通知后,由甲方自行办理国内运输(包括国内运输保险)。
2、申请开立信用证:根据进口合同要求,在信用证付款情况下,乙方负责以自己的名义申请银行开立信用证及/或修改信用证。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履行付款义务的,乙方有权拒绝申请开证。
3、审核单据:根据进口合同及信用证的规定,审核外商提供的单据(如发票、汇票、提单、及检验证书等),如认为符合对外付款条件,及时通知甲方付款。
4、根据进口合同的规定,及时要求外商履行交货义务。
5、协助甲方办理政策允许项下的免税事宜。
五、委托代理进口合同样本的进口合同价款、费用的计算及支付要求:
1、货款:合同金额×8.29;。
2、银行手续费:合同金额×0.15%×8.29+rmb600.00电报费;。
3、国内报关、港杂费理货费由甲方自行交纳。
4、税款:由乙方垫付保证金部分。
5、代理手续费:合同金额×8.29×0.5%(开具代理费发票);。
支付要求:在乙方申请开立信用证以前,甲方必须:预付货款的__15_%作为履行本合同的定金,余款及全部费用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货物装运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部付清。
甲方违反前款规定迟延支付或无理拒付,乙方有权留置进口货物/提单,并按银行规定收取代垫利息(月息4.5%)和违约金。在经乙方书面通知后三十日内甲方仍不支付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处置进口货物/提单,变卖所得价款优先补偿乙方损失,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损失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六、订舱、报关与保险:由乙方办理,甲方支付费用。双方另有约定或进口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对外商的索赔与理赔:
1、甲方对进口合同的执行发生争议,有权按进口合同的约定直接与外商交涉(包括仲裁或诉讼)。
2、因外商不履行进口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如甲方选择委托乙方按进口合同的规定向外商提起仲裁或诉讼,甲方应向乙方另行出具书面委托,支付仲裁或诉讼费用并承担裁判结果。
3、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履行进口合同导致外商先向乙方索赔的,甲方应承担裁判结果和乙方参与仲裁或诉讼的全部费用。
八、争议的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合同法》及《关于外贸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处理。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在客户及外合同由甲方提供的情况下,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进口货物的真实情况,如进口货物违反国家海关、外汇管理规定,经查实为甲方责任,甲方除应承担行政机关的经济处罚,还须承担乙方经济及名誉损失,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2、如由甲方自行办理进口清关手续,甲方须将其指定报关公司的营业执照、外经贸部资格证书复印件、电话、联系人传真至乙方审核备案,并负责催收进口报关单正本,以便乙方及时办理外汇核销手续。由此产生的风险、责任和费用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3、乙方开立信用证后,甲方应在办妥进口许可证的第一时间把许可证付汇联交与乙方,在付清货款及费用后,凭付汇联正本要求乙方放货给甲方。
4、进口货物在仓储库内遭受损坏及由此产生的风险、责任和费用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注意事项:
1.受托人应依照委托人的指示和要求处理委托事务。
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人委托的事务过程中,只有按委托人的指示和要求,从事委托活动,委托人才会承认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而产生的行为后果。因此,受托人必须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进行活动。非经委托人指示的,受托人不得擅自改变委托事务,更不得将其办理委托事务所产生的结果据为己有。
由此可见,委托合同是代理的一种根据,委托合同所调整的法律关系适用关于代理的一般规范。但是委托合同与代理合同并不完全一致。委托合同所调整的只是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的相互关系,而不是他们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
2.委托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是以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之间的相互信任为基础,具有严格的人身属性。
一般来说,当事人一方只有在必要的情况下(例如行使或履行某一权利义务,实施某一法律行为,但又基于某种原因而不能亲自处理时),才通过订立委托合同的办法来解决。因为受托人办理委托事务的结果直接由委托人来承担,所以委托人在选择受托人时,总要挑选他所信任的人或者具有一定业务能力、专门知识和良好信誉的人来担任。因此,委托合同强调当事人的严格的人身属性。法律要求受托人必须亲自处理委托事务,非经委托人事先授权或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委托人的利益不受损害的需要,受托人不得将委托事务擅自转委托他人办理。
3.委托合同的客体是受托人办理委托事务的行为。
委托人和受托人订立委托合同的目的,在于通过受托人办理一定委托事务来实现委托人追求的结果。因此,委托合同系以受托人办理受托事务的行为为客体。
受托事物的范围,既包括法律事务,例如买卖、借贷、诉讼、登记等,也包括非法律事务,例如委托去医院探视病人、在生日晚会上代读生日贺词、受托抄写文稿、顺路代为捎带物品等。但是,所托事务不得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外,某些具有特定人身属性的事务(如结婚登记、订立遗嘱、收养子女等)不得进行委托。
4.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自然人之间的委托合同有时是亲友或熟人之间所建立的一种契约关系,由于当事人之间的特殊关系与彼此信任,合同多半是无偿的,但是,在法人之间或法人与自然人之间一些较为复杂、履行的要求较高的委托合同,一般都是有偿的。
需要指出的是,在理解委托合同的有偿性时,应把委托人向受托人支付报酬与委托人向受托人支付办理委托事务的必要费用相区别。后者并非合同中的对价关系,因此并不表现委托合同的有偿性。
5.委托合同为双务合同。
委托合同一经成立,无偿有偿与否,当事人双方均需承担一定的义务。例如,受托人主要有办理委托事务的义务、报告的义务、转移受托事项所得权益的义务等,而委托人则主要有进行指示、提供和补偿委托事务必要的费用的义务、以及当委托合同为有偿合同时支付报酬的义务。
6.委托合同为诺成不要式合同。
委托合同的订立不仅要有委托人的委托意思表示,还应有受托人的接受委托人的委托而愿意为其办理委托事务的承诺。如果受托人予以承诺的,则委托合同自该承诺生效之日起即成立,无须再以物交付或履行某种行为作为委托合同成立的条件,因此委托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
代理进口协议篇五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代理进口事宜,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总则。
1.1本协议是甲乙双方为建立长期的进口代理关系而签订。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从境外供货处进口附件一所述货物,并提供所述货物之物流服务。(学生打架调解协议书)。
1.2本协议未约定的具体代理事宜根据本协议附件执行,甲乙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协商一致的条件下对附件一进行变更。
1.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首先根据上述法律及双方在签订协议时达成的基本原则协商解决。
第二条进口代理。
2.1甲方就每批货物编制委托单(委托单是指甲方向乙方发出的委托进口货物确认单、订单、invoice、采购合同等具有明确的货物名称、数量、单价的文件),列明每批进口货物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进口单价、产地、装箱情况、要求的交货期等资料,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之货物以委托单为准,并于境外供货商发货期前两个工作日交给乙方,以便乙方办理货物进口的相关手续及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2.2甲方向乙方发出委托单的,视为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代理该等进口事宜并依本协议履行义务;乙方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接受甲方的委托。
2.3从甲方指定电子邮箱、传真或其它网络通信工具发至乙方的委托单等信息(不论是否经甲方盖章或甲方授权代表签字)均视为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依据本协议约定代理该委托事项,乙方根据该委托单履行代理行为的,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抗辩。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责任。
3.1甲方就本协议及委托单承担其作为委托方的义务。
3.2甲方应及时满足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有关业务所需的信息及资料。
3.3甲方应当依照本协议约定支付代理进口货物价款、乙方代垫款项和有关费用。
3.4甲方应保证报关货物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进口单价、产地、装箱情况等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及合法,否则,所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全部由甲方负责。
3.5除本协议第六条6.5中所述的货物责任之外,甲方不得就货物灭失、货物价格发生变动、货物质量纠纷、货物知识产权纠纷、货物安装、维修、退货、换货等其他任何纠纷或事宜向乙方要求索赔、承担任何责任、或履行任何义务。甲方如因与境外供货商或其他方解决上述纠纷或事宜导致乙方支付有关费用或受到任何损失,甲方须给予乙方全额赔偿委托代理进口协议书委托代理进口协议书。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责任。
4.1乙方保证自己在其经批准的对外贸易经营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
4.2乙方应及时报告对外开展业务的进度及履行乙方义务的情况。
4.3乙方有义务办理履行代理进口时所需的各种手续。
4.4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未获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透露甲方客户及交易的情况,但根据有关政府机关或法院要求透露的不在此限。
4.5因乙方原因逾期交货超过三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进口代理费的0.1%向乙方收取逾期交货滞纳金;逾期超过60天的,滞纳金率按每天0.5%计算;乙方支付给甲方滞纳金的,由甲方开具地税发票给乙方。
第五条代理进口货物价款、进口代理费、通关及其支付和结算。
5.1代理进口货物价款及具体进口货物清单、数量和单价由委托单确认。甲方提供的价款过分低于国际市场行情,有可能虚报价格的,乙方有权根据国际市场行情对进口货物价格进行调整。
物所有权属于乙方。
5.4如因海关对甲方进口商品归类和货价进行重新核定,而导致增加的进口环节关税和增值税全部由甲方承担(包括海关已出税单,过后补征税额)。
5.5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只能作为乙方已向甲方交付货物的证明,不能作为甲方已付款的证明。
5.6货物入仓后,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内结清款项,自乙方收货之日超过60天时,甲方仍未付款清货,乙方即有权处理在仓货物,并有权就处理在仓货物所得优先受偿。
5.7甲方需按本协议约定的结算时间及时支付到期款项,甲方逾期支付到期款项的,乙方有权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付款总额的0.1%(滞纳金率)向甲方收取逾期付款滞纳金;逾期超过60天的,滞纳金率按每天0.5%计算,甲方支付给乙方的逾期付款滞纳金,由乙方开具地税发票给甲方。乙方享有对滞纳金率进行调整的权利。
第六条货物运输、交付、验收以及风险的承担。
6.1货物由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从乙方指定的境外货仓运抵乙方深圳货仓,然后再由深圳货仓运抵甲方指定的国内目的地后将货物交付给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第三方,运输费用的承担按附件一的约定。
6.2境外供货商向乙方交货时,若货物外包装为原厂包装,乙方按包装箱标示以及装箱清单验收;若原厂外包装破损或有其他异样,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可应甲方要求按装箱单开箱照实验收。
6.3乙方交货时,货物原厂外包装完好的,乙方按原厂外包装标示及原厂装箱清单交货;若原厂外包装破损或有其他异样的,甲方可开箱清点,照实验收。
6.4乙方收货时,原厂外包装完好,乙方可视为其内在货物完好,乙方凭原厂外包装完好交货的,甲方或者境外供货商不得向乙方提出异议;在原厂外包装完好的情况下,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收货验收时发现异样的,应由甲方与境外供货商协商解决,在此情况下,乙方可提供协助。
6.5货物由境外供货商交付给乙方时起直至将其交付给第三方承运人期间,货物由于乙方不当装运所遭受的损坏、灭失由乙方负责。除此之外,乙方不再对甲方承担与之相关的任何其它风险。
6.7乙方可以委托其在香港的关联公司代为在香港付款及/或收货等委托代理进口协议书合同范本。
如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在签收后通知乙方,乙方将无法配合保险理赔事宜,所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6.9由于战争及火灾、台风、地震、水灾、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损失和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7.1本协议规定的进口代理费不包括办理本协议项下任何仲裁、诉讼及其他费用。
7.2就属于境外供货商责任的短重及/或质量索赔,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会尽力协助甲方向境外供货商提出索赔,并会督促境外供货商尽速理赔。乙方因此而支出的有关费用或受到的任何损失,应由甲方给予全额赔偿。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
乙方(盖章):授权代表:
代理进口协议篇六
甲方(受托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委托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合法、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议,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进口货物事宜。签定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委托,以甲方的名义与国外出口商签定进口货物合同。乙方承诺承担该进口合同下卖方的权利义务及其法律责任。
二、以t/t方式付款,乙方应于提货前5个工作日将货款、银行费用、关税、报关费用、代理费用及其它相关费用支付给甲方,甲方在确认款项到帐后,开始办理清关手续。
三、以l/c方式付款,乙方应于开证前一星期内将货款的30%作为保证金支付给甲方。余款以及代理费应于提货前2个工作日或信用证到期前一周支付到甲方帐户,甲方确认款项到帐后开始办理清关手续,否则由此时间上产生的滞港费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果信用证到期前5个工作日,乙方余款没有支付给甲方,甲方有权扣留货物,并且可以做出拍卖货物的决定以填补贸易上余款的空缺。
四、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成交,由甲方对外付汇,结汇方式是信用证或t/t,甲方收取进口发票金额的1.0%作为代理费,如是远期信用证,30天远期甲方收取乙方发票金额的1.2%;60天远期以发票金额的1.4%;90天远期以发票金额的1.6%计算作为代理费。
五、甲、乙双方约定,货物到港后,甲方负责准备进口报关所需单证,办理货物的进口手续,其间所产生的清关费用、包括相应的关税、增值税、报关杂费、运输费、仓储费等由乙方承担。如乙方需甲方代办托运,其运输费用也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运输途中的损失责任。
六、代理货物进口过程中,甲方只负责办理进口相关手续,货物的金额、品质、数量、交货期限等方面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如果因货值、货物的品名、数量等原因造成报关的延滞,其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清关结束后,甲方及时将提单或提货单据转交乙方,由乙方自行提货。
七、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纠纷。
八、甲方有义务在每笔合同履行结束后,将费用支出情况以书面形式告之乙方,并根据乙方需要传真相关付款凭证。双方对支出款项无异议后,甲方将于提货后一个月后向乙方支付佣金。
九、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从签定时生效,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十、本协议有效期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甲方:乙方:
日期
代理进口协议篇七
甲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乙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代理进口事宜,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1本协议是甲乙双方为建立长期的进口代理关系而签订。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从境外供货处进口甲方订单所需货物,并提供所述货物之物流服务。
1.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首先根据上述法律及双方在签订协议时达成的基本原则协商解决。
2.1甲方就每批货物编制委托单(委托单是指甲方向乙方发出的委托进口货物确认单、订单、采购合同等具有明确的货物名称、数量、单价的文件),列明每批进口货物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进口单价、产地、装箱情况、要求的交货期等资料,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之货物以委托单为准,并于境外供货商发货期前______个工作日交给乙方,以便乙方办理货物进口的相关手续及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2.2甲方向乙方发出委托单的,视为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代理该等进口事宜并依本协议履行义务;乙方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接受甲方的委托。
2.3从甲方指定电子邮箱、传真或其它网络通信工具发至乙方的委托单等信息(不论是否经甲方盖章或甲方授权代表签字)均视为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依据本协议约定代理该委托事项,乙方根据该委托单履行代理行为的,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抗辩。
3.1甲方就本协议及委托单承担其作为委托方的义务。
3.2甲方应及时满足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有关业务所需的信息及资料。
3.3甲方应当依照本协议约定支付代理进口货物价款、乙方代垫款项和有关费用。
3.4甲方应保证报关货物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进口单价、产地、装箱情况等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及合法,否则,所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全部由甲方负责。
3.5除本协议第六条6.5中所述的货物责任之外,甲方不得就货物灭失、货物价格发生变动、货物质量纠纷、货物知识产权纠纷、货物安装、维修、退货、换货等其他任何纠纷或事宜向乙方要求索赔、承担任何责任、或履行任何义务。甲方如因与境外供货商或其他方解决上述纠纷或事宜导致乙方支付有关费用或受到任何损失,甲方须给予乙方全额赔偿委托代理进口协议书委托代理进口协议书。
4.1乙方保证自己在其经批准的对外贸易经营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
4.2乙方应及时报告对外开展业务的进度及履行乙方义务的情况。
4.3乙方有义务办理履行代理进口时所需的各种手续。
4.4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未获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透露甲方客户及交易的情况,但根据有关政府机关或法院要求透露的不在此限。
4.5因乙方原因逾期交货超过______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进口代理费的______%向乙方收取逾期交货滞纳金;逾期超过______天的,滞纳金率按每天______%计算;乙方支付给甲方滞纳金的,由甲方开具地税发票给乙方。
5.1代理进口货物价款及具体进口货物清单、数量和单价由委托单确认。甲方提供的价款过分低于国际市场行情,有可能虚报价格的,乙方有权根据国际市场行情对进口货物价格进行调整。
5.2如需乙方代垫货款、代开信用证或期票的,在甲方未向乙方付清全额货款、税款及代理费前,货物所有权属于乙方。
5.3如因海关对甲方进口商品归类和货价进行重新核定,而导致增加的进口环节关税和增值税全部由甲方承担(包括海关已出税单,过后补征税额)。
5.4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只能作为乙方已向甲方交付货物的证明,不能作为甲方已付款的证明。
5.5货物入仓后,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内结清款项,自乙方收货之日超过______天时,甲方仍未付款清货,乙方即有权处理在仓货物,并有权就处理在仓货物所得优先受偿。
5.6甲方需按本协议约定的结算时间及时支付到期款项,甲方逾期支付到期款项的,乙方有权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付款总额的______%(滞纳金率)向甲方收取逾期付款滞纳金;逾期超过______天的,滞纳金率按每天______%计算,甲方支付给乙方的逾期付款滞纳金,由乙方开具地税发票给甲方。乙方享有对滞纳金率进行调整的权利。
6.1货物由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从乙方指定的境外货仓运抵乙方在______市货仓,然后再由______市货仓运抵甲方指定的国内目的地后将货物交付给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第三方。
6.2境外供货商向乙方交货时,若货物外包装为原厂包装,乙方按包装箱标示以及装箱清单验收;若原厂外包装破损或有其他异样,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可应甲方要求按照装箱单开箱照实验收。
6.3乙方交货时,货物原厂外包装完好的,乙方按原厂外包装标示及原厂装箱清单交货;若原厂外包装破损或有其他异样的,甲方可开箱清点,照实验收。
6.4乙方收货时,原厂外包装完好,乙方可视为其内在货物完好,乙方凭原厂外包装完好交货的,甲方或者境外供货商不得向乙方提出异议;在原厂外包装完好的情况下,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收货验收时发现异样的,应由甲方与境外供货商协商解决,在此情况下,乙方可提供协助。
6.5货物由境外供货商交付给乙方时起直至将其交付给第三方承运人期间,货物由于乙方不当装运所遭受的损坏、灭失由乙方负责。除此之外,乙方不再对甲方承担与之相关的任何其它风险。
6.6乙方已为每批进口的货物购买运输保险,保险期间从乙方收到货物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方签收时即终止,为保证双方的利益,甲方应在货物签收前仔细检查,如有异样应及时通知乙方,提供相关图片、并在签收单上注明异常情况。如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在签收后通知乙方,乙方将无法配合保险理赔事宜,所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6.7由于战争及火灾、台风、地震、水灾、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损失和后果由甲方承担。
7.1本协议规定的进口代理费不包括办理本协议项下任何仲裁、诉讼及其他费用。
7.2就属于境外供货商责任的短重及/或质量索赔,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会尽力协助甲方向境外供货商提出索赔,并会督促境外供货商尽速理赔。乙方因此而支出的有关费用或受到的任何损失,应由甲方给予全额赔偿。
7.3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认真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和磋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出现损失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如属双方过错,则应根据各自的过错大小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
7.4甲乙双方同意,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仲裁委员会______分会申请仲裁。
7.5如因任何原因,境外供货商向乙方提起仲裁或诉讼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搜集证据,并应为有关交涉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方便。如乙方因此支付任何费用或者受到任何损失,应由甲方给予全额赔偿。
8.1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变更或补充应以书面形式达成,并经甲乙双方签章方为有效。
8.2本协议因任何原因被解除或终止后,双方应及时清理账款、财务。甲方应当在协议解除或终止之日起______日内从乙方处收回全部甲方商品并核对结清往来货款。若因甲方自身原因超过______日未能清退货物和货款,乙方有权按货物价格______%收取仓储费。若因甲方自身原因超过______日未能清退商品和货款,乙方有权处理该商品,并可以处理商品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优先受偿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依据本协议甲方应当支付的所有费用、律师费、诉讼费、处理该商品的费用)。乙方因此支付的任何费用以及遭受的任何损失,甲方均应当给予全额赔偿。
9.1因甲方不按本协议履行其义务导致代理进口事宜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延迟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甲方应偿付乙方为其垫付的费用、税金及本协议约定的进口代理费和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因此对外承担的一切责任;乙方在任何时候未要求甲方履行本协议任一条款,并不影响乙方以后强制执行该条款的权利。
9.2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若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10.1若因任何原因致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成为无效,本协议其它条款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将不受任何影响。
10.2甲乙双方应各自承担在执行本协议约定的费用以外所发生的经营管理费用。
10.3对于本协议项下重要事项的联络,甲乙双方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紧急事项可用电话联系,但事后须采用书面方式确认。
10.4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10.5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如更改其名称、地址、开户银行、银行帐号等信息时均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责任方须自行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经济损失。
甲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代理进口协议篇八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沈阳格莱博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为明确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范围。
由甲方直接向国外公司订货。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提交给乙方关于此次委托进口货物签字确认的清单,并保证实际进口货物及其价值与清单及发票相符。
2.对进口货物提供必要的产品解释及技术解释。
3.负责办理进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以及国际、国内保险事宜,并承担相应费用。
4.甲方负责办理进口货物运抵甲方指定仓库后的接货验收等事宜,并对进口货物品种、数量负责。
5.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及时支付乙方各项费用,以便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6.及时向乙方通报与本协议执行有关的信息,以便乙方及时、正确的行使代理权。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按甲方提供的产品清单,办理进口机电产品许可审批手续。
2.接受甲方委托与国外卖方认真谨慎签定本协议项下的进口合同,其条款由甲方与国外卖方确定。
3.收到甲方相应预付款项后,根据甲方要求及合同条款办理对外付款的有关手续。
4.乙方负责办理货物到港后接货,报关,纳税,商检等,清关事宜。关税,增值税及相关的清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5.进口货物在抵达北京口岸时如发生错发、缺损等情况应配合甲方完成检验、索赔工作,出具相关手续,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6.乙方向甲方收取进口合同总额的1.5%代理费(最低收费人民币1000元),对外付款的银行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由甲方负担。
四.本协议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精神予以协商解决。
五.若本协议执行过程中情况有所变化,需对本协议进行更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后以书面方式确定,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一部份。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为签字起3个月。
补充条款:
在甲乙双方签订此协议同时,甲方向乙方交付五万元(50000.00)整作为合作的代理的保证金,此保证金在甲方顺利进口奶粉到岗时由乙方从代理费中扣除,如奶粉由于甲方责任导致不能进口,则乙方扣除相关费用后退还余款。如乙方责任导致奶粉不能进口则全额退还给乙方。
甲方:乙方:
签章:签章:
日期:日期:
代理进口协议篇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_________业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_________,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
二、双方责任义务。
(一)甲方责任。
1、负责与外方商定所有合同条款,并对合同的全部内容及交货内容负责。
2、及时向乙方支付定金及货款。定金为合同总金额的25%,于双方协议签订三日内支付,其余75%货款由甲方提供工厂担保,并于信用证开出后十天内付清,担保函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按时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比例为合同金额的3%,于协议签订三日内支付。
4、预付港口一切费用(报关、接货、滞报、滞箱费等),预计为_________元(根据实际费用结算金额,多退少补)。支付银行利息(_________个月,金额为_________)及银行费用。
5、保证该票货物进口加工后以_________公司名义再出口,详见双方出口代理协议。
(二)乙方责任。
1、根据甲方提供的外销合同条款对外签约,详见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
2、负责办理进料加工手册及其它相关手续。
3、负责代甲方办理报关、接货等手续。
4、及时将有关单据转交甲方。
5、如发生索赔等经济纠纷,乙方可在甲方委托下,代办有关涉外手续。
三、甲乙双方应各自履行职责义务,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出现问题或发生损失由各自承担责任。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五、本协议与甲方出具的担保函同时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进口协议篇十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相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品名。
规格。
单价。
数量。
总价。
总计。
(1)进口代理;
(2)申请一般产品的《自动进口许可证》;
(3)进口检验检疫申报、报关或委托报关;
(4)购付汇。
1、乙方负责办理报关手续,报关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与甲方结算。
2、甲方如委托乙方货送指定地点,甲方需全权委托乙方指定货运代理,并对实际发生合理费用予以认可。
3、甲方凭乙方递交的提货单,自行到指定地点提货,提货、运输等费用自理。
4、保险:
1、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进口代理费,代理费收取标准为合同金额的%,每单进口代理费的最低收费标准为元人民币。
2、甲方在货到目的港后个工作日内向乙方结清货物的全部税款(进口关税及增值税)和港口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及全部货款。
(一)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全程参与和跟踪代理业务和合同执行事宜。
2、乙方应根据收到的甲方书面申请,及时办理进口产品的《自动进口许可证》。
4、乙方负责办理代理进口报关、商检及其他接货手续,并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付清有关税、费,该税、费由乙方先行预付。
5、如甲方未能按本协议书规定如期付清代理手续费等甲方应承担的费用,乙方可视情况暂时不交付甲方货物或有关凭证,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如甲方逾期2个月未支付,乙方可依法行使留置处理权,以所得款项抵扣进口有关费用、利息等,尚不足以抵扣上列费用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付。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保证所提供进口单据上的品名、单价、数量、包装、产地、品质等内容是确实的,不存在任何错误、隐瞒的情况,否则违反海关规定所造成的各类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2、进口产品如系国家法定检验检疫产品,甲方在未接受检验检疫前不得自行处分货物。如擅自处分货物,由甲方承担一切法律后果。进口产品如需国家规定的专营许可证的,甲方应具有相关经营资格。
3、甲方应按本协议书的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进口手续费,并及时付清进口合同履行中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费用。
4、如代理进口产品需办理《自动进口许可证》的,甲方应在到货前十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办理,并提供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产地、销售国等资料。
5、甲方自行提货的,签收提单等货物单证之后,货物因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以及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6、在合同付款方式为信用证或t/t预付时,甲方应将货款按同期银行汇率支付到乙方账号。如果甲方无法预付上述货款,则甲方必须提供乙方认可的有效担保。
7、甲方不按本协议书及进口合同履行义务,造成对外违约时应偿付乙方代垫的'一切费用及利息,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8、甲方在委托乙方办理进口业务购付汇时,需向乙方提供该次购付汇的书面委托书,如收款方与原合同发票抬头不一致,需在书面委托中特别注明,并附外商货款由第三方代为收取的书面声明。
1、乙方在收到甲方的索赔委托、依据后,及时代理甲方按乙方对外签署的合同规定向外索赔,索赔利益归甲方所有,但代理手续费不做任何退回。
2、乙方必须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发现问题时,及时处理凡属于船方或保险责任的,应会同乙方在港口的货运代理向有关责任方面索要货损、货差证明,通过乙方向保险公司办理有关索赔手续。
3、乙方必须积极办理属于发货人责任的短重及/或质量索赔。乙方不承担直接的赔偿责任,但有义务代表甲方向国外发货人提赔,并须据理力争督促国外发货人尽速理赔。乙方须及时向甲方通报对外索赔进展情况,并对此索赔案负责到底直至甲方同意结案为止。
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本协议书系双方根据中国外贸代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签定,在任何情况下双方之间不产生外贸代理进口之外的非经双方确定的其它合同关系。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如确因本代理关系项下需要甲乙双方签定的其他合同等与本协议有抵触的,以本协议为准。
2、本协议书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等部门发布的相关规定等办理。
3、本协议书一式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4、本协议在签订。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代理进口协议篇十一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相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具体内容如下:
二、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以乙方的名义代理以下工作:
(1)进口代理;(2)申请一般产品的《自动进口许可证》;(3)进口检验检疫申报、报关或委托报关;(4)购付汇。
三、报关、运输及保险:
1、乙方负责办理报关手续,报关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与甲方结算。
2、甲方如委托乙方货送指定地点,甲方需全权委托乙方指定货运代理,并对实际发生
合理费用予以认可。
3、甲方凭乙方递交的提货单,自行到指定地点提货,提货、运输等费用自理。
4、保险: 。
四、费用
1、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进口代理费,代理费收取标准为合同金额的 %,每单进口代理费的最低收费标准为 元人民币。
2、甲方在货到目的港后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结清货物的全部税款(进口关税及
增值税)和港口所发生的所有费用(报关费、商检费、港杂费、仓储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及全部货款。
五、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全程参与和跟踪代理业务和合同执行事宜。
2、乙方应根据收到的甲方书面申请, 及时办理进口产品的《自动进口许可证》。
4、乙方负责办理代理进口报关、商检及其他接货手续,并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付清有关税、费,该税、费由乙方先行预付。
5、如甲方未能按本协议书规定如期付清代理手续费等甲方应承担的费用,乙方可视情况暂时不交付甲方货物或有关凭证,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如甲方逾期2个月未支付,乙方可依法行使留置处理权,以所得款项抵扣进口有关费用、利息等,尚不足以抵扣上列费用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付。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保证所提供进口单据上的品名、单价、数量、包装、产地、品质等内容是确实的.,不存在任何错误、隐瞒的情况,否则违反海关规定所造成的各类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2、进口产品如系国家法定检验检疫产品,甲方在未接受检验检疫前不得自行处分货物。如擅自处分货物,由甲方承担一切法律后果。进口产品如需国家规定的专营许可证的,甲方应具有相关经营资格。
3、甲方应按本协议书的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进口手续费,并及时付清进口合同履行中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费用。
4、如代理进口产品需办理《自动进口许可证》的,甲方应在到货前十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办理,并提供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产地、销售国等资料。
5、甲方自行提货的,签收提单等货物单证之后,货物因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以及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6、在合同付款方式为信用证或t/t预付时,甲方应将货款按同期银行汇率支付到乙方账号。如果甲方无法预付上述货款,则甲方必须提供乙方认可的有效担保。
7、甲方不按本协议书及进口合同履行义务,造成对外违约时应偿付乙方代垫的一切费用
及利息,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8、甲方在委托乙方办理进口业务购付汇时,需向乙方提供该次购付汇的书面委托书,如收款方与原合同发票抬头不一致,需在书面委托中特别注明,并附外商货款由第三方代为收取的书面声明。
六、索赔处理
1、乙方在收到甲方的索赔委托、依据后,及时代理甲方按乙方对外签署的合同规定向外索赔,索赔利益归甲方所有,但代理手续费不做任何退回。
2、乙方必须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发现问题时,及时处理 凡属于船方或保险责任的,应会同乙方在港口的货运代理向有关责任方面索要货损、货差证明,通过乙方向保险公司办理有关索赔手续。
3、乙方必须积极办理属于发货人责任的短重及/或质量索赔。乙方不承担直接的赔偿责任,但有义务代表甲方向国外发货人提赔,并须据理力争督促国外发货人尽速理赔。乙方须及时向甲方通报对外索赔进展情况,并对此索赔案负责到底直至甲方同意结案为止。
七、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其他
1、本协议书系双方根据中国外贸代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签定,在任何情况下双方之间不产生外贸代理进口之外的非经双方确定的其它合同关系。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如确因本代理关系项下需要甲乙双方签定的其他合同等与本协议有抵触的,以本协议为准。
2、本协议书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等部门发布的相关规定等办理。
3、本协议书一式 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4、本协议在天津空港经济区签订。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 (或授权签约人):
甲方:深圳市***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东莞市***有限公司
达成代理进口贸易如下协议:
1、甲方责任:甲方须全心全意的为乙方服务,由专人受理乙方代理报关业务, 并负责进口报关的全程服务。
2、乙方必须提供真实、齐全、规范和有效的相关资历料及单证。乙方提供的 相关资料与实际货物必须相符。
3、如果海关复审核过程中发现价格偏低要求我公司补税,检验结果与所装柜货物品
名不相符则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收取1%的代理费。
5、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国家法律。
6、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订后长期有效。
甲 方:深圳市***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 方 :东莞市***有限公司
代表人: 代表人:
日 期: 日 期:
代理进口协议篇十二
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根据原外经贸部《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进口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致:。
一、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进口,具体内容如下:
(1)品名:详见对外合同。
(2)数量:详见对外合同。
(3)金额:详见对外合同。
(4)包装:详见对外合同。
(5)总金额:详见对外合同。
(6)装运地:详见对外合同。
(7)装船期限:详见对外合同。
(8)以上条款如有变动,以进口合同及经双方认可的修改文件为准。
二、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同意以自己名义代理以下工作:
(1)对外签约;。
(2)对外开证、议付;
(3)进口报关;
(4)代办机电证;
(5)代理对外索赔理、赔诉(含对外仲裁、诉讼)。
三、交货方式:通关后,乙方自提货物或送货到乙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
四、进口来源国及客户由乙方自行指定。
五、费用及结算:
5.1甲方以代理进口商品的cif价格实际付汇总金额(按实际付汇日外汇牌价折成人民币计算),向乙方收取1%的代理手续费,银行手续费实报实销。
5.2甲方在本协议书签订后开证前一个月内,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与原外经贸部的有关规定,按照以下办法向乙方收取代理进口保证金。
(a)协议书签定后,乙方先支付甲方30%货款保证金;(b)货物抵上海港前7天,乙方应将关税、增值税汇入甲方帐户。如乙方逾期汇付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c)另70%货款,由乙方在提单签发日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甲方收到此款项后,向银行赎单报关。
(b)对外付款方式为t/t,在甲方对外付汇之前,乙方需将全额货款划入甲方帐户。
5.3外汇结算标准:按甲方实际对外付款日外汇卖出价结算。
5.4在进口合同执行中发生的关税,增值税以及报关、商检、银行、保险、港务、港监、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快递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按实承担。
六、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6.1甲方应将进口合同副本送交乙方,经乙方签字认可。乙方如有异议应于收到进口合同副本后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书面向甲方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凡经乙方认可的进口合同条款,乙方不得由于条款本身的缺陷引起的损失向甲方要求补偿。
6.2甲方负责开证、购汇、付汇、收单、审单、并将信用证副本或者对外付款期限、到货情况等及时通知乙方。
6.3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书规定如期付清货款及代理手续费,甲方可视情况暂时不交付货物,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必要时甲方可依法申请处分货物,以所得款项及代理进口保证金抵扣进口货款、税金及有关费用、利息等,尚不足抵扣上列费用,乙方仍应偿付。
6.4由于非甲方的原因或过错而未能签订进口合同的,本协议书自行终止,甲方免除责任。
6.5因不可抗力、外商违约或诈骗以及运输、邮电等非甲方的原因或过错造成的风险使进口合同或本协议书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甲方免除责任。但外商违约时,甲方应根据乙方的书面委托及有效证据对外索赔,将进程及时通报乙方,并向乙方转付委托索赔所得款项。索赔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包括出国费用、律师费、仲裁或诉讼费等)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不愿就外商违约造成的损失对外索赔或在进口合同规定的索赔期限内不提供费用及必要协助,甲方可自行承担费用和风险,对外索赔,由此产生的损益由甲方自行承担或享受。
(二)乙方权力和义务:。
6.6乙方对签字认可的进口合同承担履约责任。
6.7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清货款、代理手续费并及时付清进口合同履行中应由乙方承担的税费。6.8乙方自行提货的,应签收提单等货物单证,货物因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9发生索赔与理赔时,乙方应在索赔期内及时书面委托甲方处理,并提供有效证据及预支有关费用(包括出国费用、律师费、仲裁或诉讼费等,并承担索赔理赔结果以及因不作为(包括不委托、不预付费用、不提供证据等)造成的一切后果。
6.10乙方不按本协议书及进口合同履行义务,造成对外违约时应偿付甲方垫付的一切费用及利息,支付代理手续费及进口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对外承担的责任。
6.11如进口合同的卖方由乙方自行确定,一旦该外商违约或有任何欺诈行为,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七、本协议书系双方根据我国外贸代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在任何情况下双方之间不产生外贸代理进口之外的任何国内购销合同关系、国内加工承揽合同关系或其它合同关系。
八、双方在执行本协议书过程中如遇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任何一方都可将争议提交甲方注册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九、双方需约定的其他事项:进口合同及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原外经贸部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办理。
十一、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理进口协议篇十三
甲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乙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_____》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代理进口事宜,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总则。
1.1?本协议是甲乙双方为建立长期的进口代理关系而签订。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从境外供货处进口甲方订单所需货物,并提供所述货物之物流服务。
第二条:进口代理。
2.1?甲方就每批货物编制委托单(委托单是指甲方向乙方发出的委托进口货物确认单、订单、采购合同等具有明确的货物名称、数量、单价的文件),列明每批进口货物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进口单价、产地、装箱情况、要求的交货期等资料,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之货物以委托单为准,并于境外供货商发货期前______个工作日交给乙方,以便乙方办理货物进口的相关手续及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2.2?甲方向乙方发出委托单的,视为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代理该等进口事宜并依本协议履行义务;乙方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接受甲方的委托。
2.3?从甲方指定电子邮箱、传真或其它网络通信工具发至乙方的委托单等信息(不论是否经甲方盖章或甲方授权代表签字)均视为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依据本协议约定代理该委托事项,乙方根据该委托单履行代理行为的,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抗辩。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责任。
3.1?甲方就本协议及委托单承担其作为委托方的义务。
3.2?甲方应及时满足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有关业务所需的信息及资料。
3.3?甲方应当依照本协议约定支付代理进口货物价款、乙方代垫款项和有关费用。
3.4?甲方应保证报关货物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进口单价、产地、装箱情况等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及合法,否则,所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全部由甲方负责。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责任。
4.1?乙方保证自己在其经批准的对外贸易经营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
4.2?乙方应及时报告对外开展业务的进度及履行乙方义务的情况。
4.3?乙方有义务办理履行代理进口时所需的各种手续。
4.4?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未获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透露甲方客户及交易的情况,但根据有关政府机关或法院要求透露的不在此限。
4.5?因乙方原因逾期交货超过______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进口代理费的______%向乙方收取逾期交货滞纳金;逾期超过______天的,滞纳金率按每天______%计算;乙方支付给甲方滞纳金的,由甲方开具地税发票给乙方。
第五条:代理进口货物价款、进口代理费、通关及其支付和结算。
5.1?代理进口货物价款及具体进口货物清单、数量和单价由委托单确认。甲方提供的价款过分低于国际市场行情,有可能虚报价格的,乙方有权根据国际市场行情对进口货物价格进行调整。
5.2?如需乙方代垫货款、代开信用证或期票的,在甲方未向乙方付清全额货款、税款及代理费前,货物所有权属于乙方。
5.3?如因海关对甲方进口商品归类和货价进行重新核定,而导致增加的进口环节关税和增值税全部由甲方承担(包括海关已出税单,过后补征税额)。
5.4?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只能作为乙方已向甲方交付货物的证明,不能作为甲方已付款的证明。
5.5?货物入仓后,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内结清款项,自乙方收货之日超过______天时,甲方仍未付款清货,乙方即有权处理在仓货物,并有权就处理在仓货物所得优先受偿。
5.6?甲方需按本协议约定的结算时间及时支付到期款项,甲方逾期支付到期款项的,乙方有权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付款总额的______%(滞纳金率)向甲方收取逾期付款滞纳金;逾期超过______天的,滞纳金率按每天______%计算,甲方支付给乙方的逾期付款滞纳金,由乙方开具地税发票给甲方。乙方享有对滞纳金率进行调整的权利。
第六条:货物运输、交付、验收以及风险的承担。
6.1?货物由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从乙方指定的境外货仓运抵乙方在______市货仓,然后再由______市货仓运抵甲方指定的国内目的地后将货物交付给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第三方。
6.2?境外供货商向乙方交货时,若货物外包装为原厂包装,乙方按包装箱标示以及装箱清单验收;若原厂外包装破损或有其他异样,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可应甲方要求按照装箱单开箱照实验收。
6.3?乙方交货时,货物原厂外包装完好的,乙方按原厂外包装标示及原厂装箱清单交货;若原厂外包装破损或有其他异样的,甲方可开箱清点,照实验收。
6.4?乙方收货时,原厂外包装完好,乙方可视为其内在货物完好,乙方凭原厂外包装完好交货的,甲方或者境外供货商不得向乙方提出异议;在原厂外包装完好的情况下,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收货验收时发现异样的,应由甲方与境外供货商协商解决,在此情况下,乙方可提供协助。
6.5?货物由境外供货商交付给乙方时起直至将其交付给第三方承运人期间,货物由于乙方不当装运所遭受的损坏、灭失由乙方负责。除此之外,乙方不再对甲方承担与之相关的任何其它风险。
6.6?乙方已为每批进口的货物购买运输_____,_____期间从乙方收到货物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方签收时即终止,为保证双方的利益,甲方应在货物签收前仔细检查,如有异样应及时通知乙方,提供相关_____、并在签收单上注明异常情况。如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在签收后通知乙方,乙方将无法配合_____理赔事宜,所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6.7?由于战争及火灾、台风、地震、水灾、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损失和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7.1?本协议规定的进口代理费不包括办理本协议项下任何_____、诉讼及其他费用。
7.2?就属于境外供货商责任的短重及/或质量索赔,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会尽力协助甲方向境外供货商提出索赔,并会督促境外供货商尽速理赔。乙方因此而支出的有关费用或受到的任何损失,应由甲方给予全额赔偿。
7.3?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认真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和磋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出现损失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如属双方过错,则应根据各自的过错大小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
7.4?甲乙双方同意,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_分会申请_____。
7.5?如因任何原因,境外供货商向乙方提起_____或诉讼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搜集证据,并应为有关交涉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方便。如乙方因此支付任何费用或者受到任何损失,应由甲方给予全额赔偿。
第八条:协议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8.1?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变更或补充应以书面形式达成,并经甲乙双方签章方为有效。
8.2?本协议因任何原因被解除或终止后,双方应及时清理账款、财务。甲方应当在协议解除或终止之日起______日内从乙方处收回全部甲方商品并核对结清往来货款。若因甲方自身原因超过______日未能清退货物和货款,乙方有权按货物价格______%收取仓储费。若因甲方自身原因超过______日未能清退商品和货款,乙方有权处理该商品,并可以处理商品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优先受偿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依据本协议甲方应当支付的所有费用、_____、诉讼费、处理该商品的费用)。乙方因此支付的任何费用以及遭受的任何损失,甲方均应当给予全额赔偿。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因甲方不按本协议履行其义务导致代理进口事宜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延迟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甲方应偿付乙方为其垫付的费用、税金及本协议约定的进口代理费和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因此对外承担的一切责任;乙方在任何时候未要求甲方履行本协议任一条款,并不影响乙方以后强制执行该条款的权利。
9.2?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若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第十条:其他约定。
10.1?若因任何原因致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成为无效,本协议其它条款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将不受任何影响。
10.2?甲乙双方应各自承担在执行本协议约定的费用以外所发生的经营管理费用。
10.3?对于本协议项下重要事项的联络,甲乙双方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紧急事项可用电话联系,但事后须采用书面方式确认。
10.4?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10.5?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如更改其名称、地址、开户银行、银行帐号等信息时均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责任方须自行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经济损失。
甲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代理进口协议篇十四
甲方:王必伟
乙方:陈兴隆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代理乙方进口冻肉类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 负责联系国外工厂,采购德国11806(vion集团)带皮去骨五花肉、机器去骨(参考图片),质量标准符合德国11806出口要求。交货口岸:上海口岸。
2. 负责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货物自动进口许可证及清关手续。并于清关后向乙方提供入境检验检疫证明及国外卫生证书等单据。
3. 甲方同国外签订合同后,需及时将货物发货进度及清关情况告知乙方。货物装船后,及时告知乙方船期信息。乙方有权利向甲方询问货物相关信息。
二、乙方责任:
1. 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安排预付款48万元。
2. 乙方需要在货物到港前10日内付清余款至甲方指定账户,以便甲方及时办理清关手续。
3. 乙方需在收到甲方提货通知后及时安排提供,内陆运输费用由乙方支付。
(备注:数量允许10%溢短装,具体以实际装柜数量为准)
四、违约责任:
1. 如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交货,需如数退还乙方双倍订金款项。如有异议,双方共同协商友好解决。
2. 如乙方未能按时付款,则需承担由此引起的滞港费等经济责任和损失。
五、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仲裁地为义乌市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有效。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王必伟 乙方:陈兴隆
合同编号: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委托方: 代理方: 地 址: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约双方就委托代理进口业务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
一、委托代理进口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
1、以代理方自己的名义代理委托方对外与外商签约,进口合同已经由委托方确认。代理方因履行进口合同及其附件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委托方承担。
2、代委托方办理有关货物到港后的报关、报检等进口手续。
3、因委托方原因致使进口合同或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迟延履行的,代理方有权解除本代理合同,委托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
4、因外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代理方应及时通知委托方采取补救措施。如委托方书面要求对外索赔的,代理方应根据其进口合同,积极协助委托方对外索赔,委托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并应在索赔前,依据代理方书面通知将预付费用划至代理方账户。若委托方未支付有关索赔费用,而由代理方先行支付的,则委托方丧失享有索赔产生的权利,但并不免除因索赔而产生的义务。上述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承担代理方先行代垫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差旅费、通讯费。
5、代理方在收到全额保证金 xx 个工作日内,或按进口合同要求对外开出信用证。 三、委托方的权利义务:
1、保证所委托进口的货物符合中国国家政策法律规定,并保证所委托进口的货物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2、负责提供进口货物的详细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商品检验等技术指标,对委托进口的货物品质及数量负全部责任。委托方不得因进口货物的质量或数量等问题而拒不付款提货或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有关义务。
3、未经代理方同意,委托方不得擅自更改确认后的进口合同条款,不得对外商做出进口合同之外的承诺。
4、协助代理方办理报关、报检、制单等具体业务。
5、承担所委托进口货物的运输及仓储的费用及风险。
6、委托方需分批提货的,应在货物入库后 天内结清所有货款及其他费用并提货完毕, 否则视为委托方违约。
7、对外商资信负责,承担因外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一切责任。前述外商违约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代理方收取代理费的权利。
8、承担因政策和汇率风险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一切责任。
9、进口物流操作须由代理方指定的物流供应商提供。
四、财务结算
1、委托方应在进口合同签订前将 %的保证金划至代理方账户,代理方在未收到此保证金前,有权不对外签订合同。保证金只能冲抵最后一批货款。若市场价格跌幅超过 %,代理方可以要求委托方追加相应金额的保证金。委托方不按代理方要求追加保证金的,代理方有权自行处理货物,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委托方承担。
2、本协议所涉汇率暂按 计,如实际对外付款当日银行汇率发生变化,以实际汇率为准,多退少补。
3、代理进口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均由委托方承担,若因海关审价需补交有关税费,则无论报关前后,委托方应在海关发出通知后 日内将补交税费付至代理方账户,若委托方迟延支付,则代理方有权在代缴后向其追索有关税费及违约金。代理方可以先为委托方垫交税款。代垫款项按月息 %向委托方收取资金占用利息,计息时间从垫款日开始计算,超过 *个月按 %计算利息,超过*个月按 %计算利息,超过五个月按 %计算利息,六个月以上则按 %计息。
4、委托方应于提货前结清所有货款及费用。分批出货时,结清该批次的货款方能提货。在委托方未付清货款及其他全部款项之前,相应进口货物所有权仍属代理方所有(包括与货物相关的其他权益,如保险权益)。
5、委托方提货时,如果所提货值累计不超过赊销额度 xxx 万限额的(费率按 %收取),委托方可先提货,但必须在提货后 天内支付货款,如未按时履行付款义务,应承担每日按逾期付款额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如超过赊销额度,委托方提货前须结清该批次的货款。
6、代理方按进口合同总金额的 %收取代理费。委托方应于货物出清前将代理手续费一次性付给代理方。若合同执行过程中货物入库后 天内未完成出仓,整个合同的代理费增加千分之 。委托方应于提最后一批货前将代理手续费付清给代理方。
五、违约责任
1、本合同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及海关的有关规定,如因一方故意或过错行为触犯法律或海关规定,则由该方承担全部的民事责任及刑事责任。
2、若委托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按时履行付款义务,除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外,还应承担日万分之 的违约金,且委托方在未履行完付款义务前,不得提货。在委托方付清货款、代理费及代垫费用之前,相应货物的所有权归代理方所有。委托方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不能及时结清本合同约定款项或不提货或不按本合同约定追加保证金的,代理方有权没收委托方已付的保证金,并有权无需通知委托方而自行处置货物,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委托方承担。
3、在本合同项下,如一方违约,除依法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外,还应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费用、差旅费、通讯费。
4、自违约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及法定义务之日起,其于后支付的任何款项按以下顺序清偿:(1)守约方为实现权利而支付的费用。(2)利息或违约金、损失赔偿金。(3)货款本金。
六、争议解决方式
委托代理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由签约地法院管辖。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须补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提出并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八、其它条款
合同传真件视同正本,具有法律效力。
委托方: 代理方:
代理进口协议篇十五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
邮编:电子信箱: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
邮编:电子信箱: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本合同项下货物一事达成一致,兹同意按照下述条款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下述货物: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品牌/商标其它。
二、委托项目:
1、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名义与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外商”签订进口合同,向其购买上述货物。
2、乙方向外商购买上述全部货物的总价为_________________。
3、进口合同中对货物的质量要求应为:
技术标准:
特别约定:
三、乙方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有关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与外商签订进口合同。
2、按照进口合同的规定,办理货物在中国境外的运输、保险事宜。
3、办理货物的进口报关、对外付汇手续。
4、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向甲方交付货物。
5、本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四、甲方义务:
1、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及时将购买货物所需全部资金、相关税费及代理费付至甲方账户。
2、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及时提取货物。
3、应乙方要求,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有关货物技术标准、质量要求等方面的对外谈判及有关活动;必要时,负责编制合同附属文件。
4、检验货物并及时对货物质量问题提出异议。
5、本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五、付款条件:
1、甲方应于_________________前,凭乙方书面通知,将进口合同所规定的全部货款汇入乙方账户;甲方支付人民币的,折算汇率为: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应于_________________前,凭乙方书面通知及海关出具的有关单据,将因进口货物而应向海关缴纳的税款汇入乙方账户。
3、甲方应于_________________前,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代理费金额为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进口合同总价的_________________%。
六、货物交付:
1、货物进口批文由_________________方负责办理。
2、乙方应于货物预计到达中国口岸前__________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有关情况;并于货物到达中国口岸后立即通知甲方。
3、甲方应在乙方发出到货通知后_________________日内赴交货地点收货。
4、货物在中国境内的法定商检由_________________方负责,费用由_________________方承担。
5、乙方应在_________________将货物交给甲方,货物自进关口岸至_________________的运输及保险由_________________方负责,费用由_________________方承担。
七、对外索赔:
如外商在履行进口合同时有违约行为,甲方决定向外商提起仲裁或诉讼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所需费用及协助,由此而产生的损失或利益由甲方承担或享有。如甲方未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所需费用及协助,乙方无义务对外商提起任何仲裁或诉讼。
八、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及时支付有关款项,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金额为逾期支付部分的万分之五/每天;逾期超过十五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在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支付全部款项前,乙方有权留置全部货物。
2、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及时提取货物,应承担延迟提货期间发生的货物仓储费及其它费用;逾期超过十五天不提货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处置未提取货物。
九、争议处理:
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它: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效力均等。
3、本合同未明确规定的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的规定执行。
十一、特约条款:
委托人:
代表人签字:
盖章:
受托人:
代表人签字:
盖章:
日期:
代理进口协议篇十六
代理方:
委托方:
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进口以下商品达成协议如下:
一、商品名称、品质、规格、数量:
二、乙方保证于订货前将全部货款的%(约元)作为履约保证金汇到甲方帐户。其余的货款,乙方在收到装船通知后,在三日内,将货款汇到甲方帐户上。若在付款日前,乙方货款未及时付给甲方,影响甲方对外支付货款,乙方保证承担甲方对内对外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货物所有权和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即归甲方所有,同时甲方保留进一步的索赔权利。
三、甲方收取进口货物代理手续费为1%,银行费按实收。
四、甲方代理乙方对外签订进口合同、办理对外付汇、报关、报验。
五、乙方在货船抵达目的港后三日内,将保险费、关税和增值税、报关报验费、卸货费、港杂费等的大约款付到甲方帐面,结算时多退少补。由于滞报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代乙方对外支付货款时,按当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折算。
七、如乙方发现货物质量不合格、数量短缺(除合同规定溢短装的百分比外),自货物抵港之日起30天内,向甲方提出并提供国际公认有关当局的检验证明书,以便甲方办理对外索赔事宜,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本协议对外代理合同号:。乙方应对贸易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届时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另行协商达成的协议或办法视为本协议的一个组成部分。
十、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先友好解决。如协商不妥,请求法律解决。
十一、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一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即生效。甲乙双方各执本协议正本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印章)。
(印章)。
代表:
代表:
代理进口协议篇十七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经办人: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经办人: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合理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事宜,双方一致同意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进出口货物的具体明细,由甲方另以书面的方式提供给乙方,并应在货物装船前_________ 日、装飞机前_________日、船舶抵港前_________日或飞机抵港前_________ 日前将以下材料或信息提供给乙方:
1.合同;
2.发票;
3.装箱单;
4.提单、空运单或其他运输单证;
5.提货单;
6.货物的hs编码;
7.贸易性质;
8.手册,批件,如进出口许可证,配额证,免税表,证明等;
9.报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0.报关所需的其他资料。
二、乙方作为甲方的报关代理人,应在甲方的授权范围内进行活动,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在代理权限内的任何责任和费用都应由甲方承担。乙方只对因自身的过失与疏忽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负有责任。
三、甲方需要变更有关报关等事项的,应在报关前提出,并应出具书面的变更通知书。报关后有正当理由需要更改的,甲方应书面委托乙方协助办理。由于变更引起的一切费用和后果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必须保证报关货物不属于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物品。否则,甲方应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和费用,并对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五、甲方应保证申报的内容均真实、准确、无欺诈,且与报关单上的内容一致。如委托
的内容与报关单有出入,以报关单为准,甲方应承担由于委托内容与报关单不一致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并对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报关行为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乙方对于报关进展情况及时汇报。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货物的报关、报检及报验等信息。
七、对于进口货物,甲方是进口货物的海关关税、海关监管手续费.乙方无义务为甲方垫付前述费用。
八、甲方如对海关开征的税额款有异议,应按《海关法》的规定办理,先缴纳后申请减免,手续费自负。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办理退税手续,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九、乙方应收取的具体每票业务的报关、报检和报验等费用标准和结算方式,另见《报价单》,《报价及结算单》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报价单》中的内容甲、乙双方可根据情况进行变更,变更经双方书面确认后方可生效。变更生效前所发生的业务,仍按原《报价单》的标准执行。若单票业务的.委托书中的费用标准与《报价单》不一致的,按该票委托书中的标准处理本票业务。对于《报价单》和委托书中均没有约定的乙方应收费项目,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十、甲方应按合同的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若甲方指定第三方付款的,如第三方拒付、少付、延期付款的,甲方仍有付款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对于甲方委托乙方代付如报关滞报金、船公司、航空公司及货代调单费等按实际发生额收取,甲、乙双方另行结算。
十二、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费用时,乙方有权滞留相应的运输单据或货物,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十三、由于海关、卫生检疫、动植检部门的审核、查验等原因造成乙方报关、报检、报验等延误的,所产生的疏港费、集装箱超期使用费及其他额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十四、由于海关的原因致使货物被扣押或者报关滞后的,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同海关进行交涉,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五、如因甲乙双方的过失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给双方造成了实际损失,应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责任。
十六、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政府政策的改变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者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货物被扣、不能报关或者报关滞后,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 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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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进口协议篇十八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________x业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________x,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
二、双方责任义务。
(一)甲方责任。
1.负责与外方商定所有合同条款,并对合同的全部内容及交货内容负责。
2.及时向乙方支付定金及货款。定金为合同总金额的25%,于双方协议签订三日内支付,其余75%货款由甲方提供工厂担保,并于信用证开出后十天内付清,担保函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按时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比例为合同金额的3%,于协议签订三日内支付。
4.预付港口一切费用(报关、接货、滞报、滞箱费等),预计为________x元(根据实际费用结算金额,多退少补)。支付银行利息(________x个月,金额为________x)及银行费用。
5.保证该票货物进口加工后以________x公司名义再出口,详见双方出口代理协议。
(二)乙方责任。
1.根据甲方提供的外销合同条款对外签约,详见________x合同(编号________x)。
2.负责办理进料加工手册及其它相关手续。
3.负责代甲方办理报关、接货等手续。
4.及时将有关单据转交甲方。
5.如发生索赔等经济纠纷,乙方可在甲方委托下,代办有关涉外手续。
三、甲乙双方应各自履行职责义务,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出现问题或发生损失由各自承担责任。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五、本协议与甲方出具的担保函同时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x乙方(盖章):________x。
代表(签字):________x代表(签字):________x。
代理进口协议篇十九
签约日期:
签订地点:。
甲方: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根据原外经贸部《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进口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致:。
一、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进口,具体内容如下:
(1)品名:详见对外合同。
(2)数量:详见对外合同。
(3)金额:详见对外合同。
(4)包装:详见对外合同。
(5)总金额:详见对外合同。
(6)装运地:详见对外合同。
(7)装船期限:详见对外合同。
(8)以上条款如有变动,以进口合同及经双方认可的修改文件为准。
二、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同意以自己名义代理以下工作:
(1)对外签约;(2)对外开证、议付;(3)进口报关;(4)代办机电证;(5)代理对外索赔理、赔诉(含对外仲裁、诉讼)。
三、交货方式:通关后,乙方自提货物或送货到乙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
四、进口来源国及客户由乙方自行指定。
五、费用及结算:
甲方以代理进口商品的cif价格实际付汇总金额(按实际付汇日外汇牌价折成人民币计算),向乙方收取1%的代理手续费,银行手续费实报实销。
甲方在本协议书签订后开证前一个月内,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与原外经贸部的有关规定,按照以下办法向乙方收取代理进口保证金。
(a)协议书签定后,乙方先支付甲方30%货款保证金;(b)货物抵上海港前7天,乙方应将关税、增值税汇入甲方帐户。如乙方逾期汇付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c)另70%货款,由乙方在提单签发日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甲方收到此款项后,向银行赎单报关。
(b)对外付款方式为t/t,在甲方对外付汇之前,乙方需将全额货款划入甲方帐户。
外汇结算标准:按甲方实际对外付款日外汇卖出价结算。
在进口合同执行中发生的关税,增值税以及报关、商检、银行、保险、港务、港监、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快递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按实承担。
六、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甲方应将进口合同副本送交乙方,经乙方签字认可。乙方如有异议应于收到进口合同副本后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书面向甲方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凡经乙方认可的进口合同条款,乙方不得由于条款本身的缺陷引起的损失向甲方要求补偿。甲方负责开证、购汇、付汇、收单、审单、并将信用证副本或者对外付款期限、到货情况等及时通知乙方。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书规定如期付清货款及代理手续费,甲方可视情况暂时不交付货物,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必要时甲方可依法申请处分货物,以所得款项及代理进口保证金抵扣进口货款、税金及有关费用、利息等,尚不足抵扣上列费用,乙方仍应偿付。
由于非甲方的原因或过错而未能签订进口合同的,本协议书自行终止,甲方免除责任。
因不可抗力、外商违约或诈骗以及运输、邮电等非甲方的原因或过错造成的风险使进口合同或本协议书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甲方免除责任。但外商违约时,甲方应根据乙方的书面委托及有效证据对外索赔,将进程及时通报乙方,并向乙方转付委托索赔所得款项。索赔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包括出国费用、律师费、仲裁或诉讼费等)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不愿就外商违约造成的损失对外索赔或在进口合同规定的索赔期限内不提供费用及必要协助,甲方可自行承担费用和风险,对外索赔,由此产生的损益由甲方自行承担或享受。
(二)乙方权力和义务:。
乙方对签字认可的进口合同承担履约责任。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清货款、代理手续费并及时付清进口合同履行中应由乙方承担的税费。乙方自行提货的,应签收提单等货物单证,货物因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发生索赔与理赔时,乙方应在索赔期内及时书面委托甲方处理,并提供有效证据及预支有关费用(包括出国费用、律师费、仲裁或诉讼费等,并承担索赔理赔结果以及因不作为(包括不委托、不预付费用、不提供证据等)造成的一切后果。
乙方不按本协议书及进口合同履行义务,造成对外违约时应偿付甲方垫付的一切费用及利息,支付代理手续费及进口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对外承担的责任。
如进口合同的卖方由乙方自行确定,一旦该外商违约或有任何欺诈行为,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七、本协议书系双方根据我国外贸代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在任何情况下双方之间不产生外贸代理进口之外的任何国内购销合同关系、国内加工承揽合同关系或其它合同关系。
八、双方在执行本协议书过程中如遇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任何一方都可将争议提交甲方注册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九、双方需约定的其他事项:进口合同及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原外经贸部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办理。
十一、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理进口协议篇二十
经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外贸代理甲方直接进口_________(采用包干费方式)达成如下协议:
一、包干费总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项目如下:
3.价格中已包括货物成本、国外海运费和海运保险费;
5.进口关税和增值税,按海关实际征收数额缴纳。外贸进口代理手续费、商检费、银行费用、保险费、港口费、运杂费、国内短途运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均包括在总额_________元人民币包干费之内。
二、付款条件。
1.签订进口代理协议书后(货到_________前6天)买方应预付每台_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支付进口关税、增值税和国内运费。
2.接着,货到_________后3日内,由外贸支付有关进口关税清关提货给买方;
4.当安装调试、正常运行30天内,且经买方验收合格后,买方应将货款余额一次付清。
三、其他说明。
1._________型号_________产量:_________。
2._________文字软件系统:中文/英文。
3.有关备件一套清单:_________。
4._________由买方在安装调试_________前自理购置。
5.外方1—2人在华安装调试机器培训中方专职操作维修售后服务人员期间(约7天)的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6.如果机器出现故障,经外方培训的中方专职操作维修售后服务人员无法修复时,机器将由外方负责终身维修,来回路费由外方自负。甲方也可以退货给乙方。对造成的损失将由乙方负责对外交涉协商索赔。若协商无效,可提交签约地法院解决。
7.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依据_________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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