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计划和实施方案(汇总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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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计划和实施方案(汇总21篇)
时间:2023-11-17 05:14:18     小编:琴心月

方案的成功与否不仅仅取决于计划的制定,还需要实际操作和持续跟进。制定方案时,可以进行风险模拟和评估,以预测可能出现的风险和应对措施。方案范文可以帮助我们提高方案的可行性和实施效果。

职业病计划和实施方案篇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发展,实现公司所确定的职业健康按全目标,特制本措施。

2适用范围。

公司所属各项目部从事接触粉尘、电气焊、建筑防水、防腐保温、油漆作业等有毒有害作业时均应执行本办法。

3防治方针。

职业病的防治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各项目部应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4职业病危害种类。

根据企业经营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公司的职业危害为六类:

1、生产性粉尘的危害:在建筑物施工作业过程中,出来的搬运使用、石材的加工。建筑物的拆除,均会产生大量的矿物性粉尘,长期吸入这样的粉尘可发生矽肺病。

2、辐射的危害:在建筑物地下室施工时由于作用空间相对密闭、狭窄。通风不畅、特大量一氧化碳,从而造成施工人员缺氧窒息和一氧化碳中毒。

3、有毒物品的危害:建筑施工过程中常接触到多种有机溶剂,如防水施工中常常接触到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喷漆作用常常接触到苯、苯系物外还可接触到醋酸乙酯、氨类、甲苯二氰酸等,这些有机溶剂的沸点低、极易挥发,在使用过程中挥发到空气中的浓度可以达到很高,极易发生急性中毒和中毒死亡事故。

4、焊接作业产生的金属烟雾危害:在焊接作业时可产生多种有害烟雾物质,如电气焊时使用锰焊条,除可以产生锰尘外,还可以产生锰烟、氟化物,臭氧及一氧化碳,长期吸入可导致电气工人尘肺及慢性中毒。

5、产生性噪音和局部振动危害:建筑行业施工中使用的机械工具如钻孔机、电锯、振捣器及一些动力机械都可以产生较强的噪声和局部的振动,长期接触噪声可损害职工的听力,严重时可造成噪声性耳聋,长期接触振动能损害手的功能,严重时可导致局部振动病。

6、高温作业危害:长期的高温作业可引起人体水电解质紊乱,损害中枢神经系统,可造成人体虚脱,昏迷甚至休克,易造成意外事故。

5防护措施。

(一)作业场所防护措施。

1、各项目部应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识别、确定职业病危害种类,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

2、在确定的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志。

3、施工现场在进行石材切割加工、建筑物拆除等有大量粉尘作业时,应配备有效的降尘和设备,对施工地点和施工机械进行降尘。

4、在地下室等封闭的作业场所进行防水作业时,要采取强制通风措施,配备行之有效的通风设备,进行通风,并派专人进行巡视。

5、对从事高危职业危害作业的人员,工作时间应严格加以控制,并有针对性的急救措施。

(二)防护措施。

1、公司为有效防止职业病对作业人员造成人身伤害,从管理上明确公司只能部室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多级责任制,分清在职业病预防上的岗位职责。

2、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职业病危害教育,定期组织培训教育,提高对职业病危害的认识,了解其危害,掌握职业病防治的方法。

3、施工现场做封闭式施工,用高度不低于2m的围挡将现场四周围起来。

4、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整齐(散材成堆,型材成垛)。

5、现场临时仓库内各种袋(桶、箱)装材料码放成垛,小型材料上架存放。

6、接触粉尘作业的施工作业人员,在施工中应尽量降低粉尘的浓度,在施工中采取不断喷水的措施降低扬尘,作业人员正确佩戴防尘口罩。

7、从事防水作业,喷漆作业的施工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施工前要检查作业场所的通风是否畅通,通风设施是否运转正常,作业人员在施工作业中要正确佩戴防毒口罩。密闭空间内进行防水、喷漆作业容易导致一氧化碳中毒,如防护用具不能正常发挥作用时,必须立即撤离现场至通风处,并通知施工现场其他人员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对该场所进行通风;若已出现中毒症状,应立即报告项目部进行处理;慢性中毒症状比较不易被发现,公司对从事此类作业的施工人员每半年组织一次体检,发现职业病症状将立即通知本人并调离岗位,采取必要的治疗措施。

8、电气焊作业操作人员在施工中应注意施工作业环境的通风或设置局部排烟设备,使作业场所空气中的有害物质浓度控制在国家卫生标准之下,在难以改善通风条件的作业环境中操作时,必须佩戴有效的防毒面具和防毒口罩。电气焊作业易引发的职业病与第7条所列基本相似,参照第7条执行。

9、进行噪声较大的施工作业时,施工人员要正确佩戴防护耳罩,并减少噪声作业的时间。如因进行强噪音作业导致头晕、耳鸣等症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通知其他人员进行治疗,症状严重者报公司应急救援小组送至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每半年进行一次体检。

10、施工中所使用的加工设备要设置除尘装置,清运垃圾必须使用喷洒后方可用提升机或封闭专用垃圾道运输,严禁从窗口倾倒垃圾。细散颗粒材料的装卸运输必须要遮盖,现场专用道路要经常喷洒水,把粉尘污染降低到最小限度。长期在高密度粉尘环境作业的施工人员必须佩戴防护口罩、发帽及其他必需的个人防护用品,防止吸入有毒灰尘。

长期从事高温作业的施工人员应减少工作时间,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的饮用水,并佩戴好防护用品。

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应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公司将检查结果告之本人,并将体检报告存人档案。

6安全检查措施。

1、公司施工部除进行经常的检查外,每年还定期组织其他部门进行联合检查,这种检查包括普遍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这几种检查可以结合进行。

2、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u。

职业病计划和实施方案篇二

为了搞好我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使生产作业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制定本单位20xx年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用人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

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公司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的规定,制定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总负责,部门分工负责和岗位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和责任保证制度。

关系,以保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为目标,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责、权、利。

取适当的经济手段,同职业病防治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经济利益挂钩。

范围、基本任务、工作标准、实施程序、协作要求和奖罚办法等内容。

标化、考核数据化、分配差额化(即职业病防治工作绩效的大小与奖惩挂钩)。

3.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

3.1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如实上报本单位的人数、工资总额、缴费情况。

以及财务会计帐册等有关情况,按时缴纳工伤社会保险金,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作好工伤社会保险工作,使在本单位职业活动中所发生的工伤、职业病以及因此而死亡,造成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或其家属能够从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和服务的社会保障,保证劳动者或其家属的基本生活,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服务等。

3.2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积极做好工作场所的卫生防护工作,使工作。

场所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3.2.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3.2.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3.2.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3.2.4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3.2.5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3.2.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4.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

4.1建立在识别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基础上,即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规定的。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进行申报,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的规定,填报好各种申报表。

4.2建立职工的《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

5.本单位的建设项目(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引进项目)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并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6.对从事有毒有害等作业的特殊管理。

6.1有毒有害作业是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和严重职业病的主要作业,其危害后果特。

别严重,其危害往往是群体性的,且致死率、致残率很高,不仅严重损害劳动者的生命健康,给用人单位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而且也影响社会的稳定。

6.2特殊管理包括对作业场所和作业人员的特殊管理。如作业场所的隔离、生产设备管。

道化、密闭化和操作自动化,作业场所设置特殊职业病防护设备,包括自动报警装置、防护安全连锁反应系统和工作信号,配备应急救援设施、医疗急救用品等。

6.3特殊管理措施还包括对这类作业实施特殊的监管手段。如实施许可制度,即作业许。

可和人员资格许可。作业许可是指用人单位从事有毒有害等、职业病危害作业,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的特殊卫生规定和要求,取得卫生许可后,方可从事该项作业。人员资格许可是指从事有毒有害等特殊职业的人员,包括这类作业的管理人员必须通过职业健康检查和培训,身体状况符合要求并掌握特殊职业危害防护知识,取得特殊职业病危害作业资格后方可上岗;管理人员也必须通过专业培训,取得特殊职业病危害作业职业卫生管理资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的管理工作。

职业病计划和实施方案篇三

为了搞好本公司健康企业建设工作,确保公司生产经营作业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健康标准和要求,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关于推进健康企业建设的通知》(黔爱卫办发〔2020〕8号)《贵州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健康企业建设工作的通知》(黔爱卫办〔2021〕4号)和《健康企业建设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健康企业中长期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经公司健康企业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单位2022年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研究和评价生产劳动过程中劳动条件对员工健康的影响,提高改善劳动条件的措施,积极控制和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1、职业病发病率为零。

2、在岗接害职工职业病健康检查率100%。

3、在岗非接害职工一般健康检查率100%。

4、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警示标志覆盖率100%。

5、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率100%。

7、职业健康档案建档率100%。

8、劳动合同、职业危害告知书签订率100%。

1、做好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

在识别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基础上,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规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进行申报。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的规定,填报好各种申报表。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完善公司年度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明确职业病防治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管理人员以及员工等各类人员的职业病防治职责和义务,包括健康企业建设领导小组、职业健康办公室以及相关管理部门在职业健康管理方面的职责和要求。

3、积极做好工作场所的卫生防护、改进工作。

(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健康标难;

(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5)设备、工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员工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4、不断完善职业健康防治管理措施。

(1)设置健康企业建设领导小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公司的健康企业建设工作;

(3)不断完善公司的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5)做好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6)做好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7)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报告制度。

对发现或怀疑为职业病的患者时,均应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对确认的非急性职业病患者和其他慢性职业病,应及时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逐级上报,不虚报、漏报、拒报、迟报、伪报和篡改。

6、完善职业病危害公告告知和工作场所危害警示。

(1)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7、积极开展职业健康培训。

积极开展针对职业病防治负责人、管理人员的职业健康培训、对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培训。内容和目的是普及职业健康知识。

8、落实经费投入,确保职业病防治工作经费保障。

财务部门把职业病防护设施、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工年度职业病健康体检、职业健康宣传培训等费用纳入预算管理,严禁挪用。对确诊的职业病人,安排到有资质的医疗、疗养。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人和职责。

组长:朱__(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付__(分管负责人)。

成员:

健康企业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超亚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二)完成职业病危害项申报。

具体申报内容为:公司企业基本情况,公司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或强度情况;公司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完善2022年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和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严格贯彻落实,加强对职业病危害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危害防治水平。

(四)开展职业健康培训。

(2)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从业人员上岗前培训不少于4学时,在岗期间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2学时。

(五)加强现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1)设置警示标识。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的要求,在全厂各职业危害作业场所设置警示标识,以此来时时提醒职工按操作规程操作,防止职业危害因素对自己的危害。

(2)规范防护用品管理。各公司根据接触职业危害的职工情况,分别对接触粉尘、噪音等职业危害因素的职工发放防尘口罩、耳塞等防护用品,并及时维修、更换。各公司积极督促职工自觉使用防护用品。

(3)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各公司定期要对各职业危害场所的警示标识的悬挂、个体防护用品的使用、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职业健康防护设施的运转及维修及职工按规程操作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并把现场考核情况与各部门的月度考核挂钩,使用经济手段督促做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

(六)全员签订劳动合同、职业危害因素告知书。

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职业因素告知书中写明。

告知的内容包括:

(1)劳动过程中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

(2)危害后果;

(3)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工资待遇、岗位津贴和工伤社会保险待遇;

(5)职业健康知识培训教育;

(七)完成年度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做好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职业病计划和实施方案篇四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确保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及合法权益,促进我厂各项工作的可持续发展,现将20xx年职业病防治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工作措施。

(一)充分利用广播、标语、黑板报等各种宣传舆论工具,大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制定和落实各单位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制度和管理措施。

(二)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有关人员每月要不定期下车间、班组对生产现场职工的劳动保护用品穿戴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三)年内组织有关部门深入车间开展一至两次《职业病防治法》知识的宣传和预防职业病培训活动,不断增强广大职工的职业病防治意识。

(四)按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确定今年体检时间和人数(包括进岗、离岗职工及临时工、合同工等),建立和完善各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管理。最大限度的将职业病危害控制在源头。

(五)厂安环科做好岗位常规尘毒监测,年内聘请上级有关部门对生产工作现场作一次监测。

(六)不断完善产尘、产毒点的抽尘排毒设施和加强职业病隐患的整改工作,确保抽尘排毒设施的良好运行。

二、工作具体安排。

时间。

内容。

负责单位。

第一季度。

1、制定完善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2、完善生产现场抽风防尘设施。

3、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4、现场粉尘监测。

5、生产现场劳保用品穿戴监检。

6、整理职业卫生档案和职工健康档案。

厂安环科及各生产车间、班组。

第二季度。

1、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2、召开一次劳保用品意见征求会议。

3、现场劳保用品穿戴情况检查。

4、生产现场粉尘监测。

5、整理职业卫生档案和职工健康档案。

厂安环科及有关科室、车间、班组。

第三季度。

1、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2、生产现场粉尘监测。

3、生产现场劳保用品穿戴情况检查。

4、职工健康体检。

厂安环科、及有关车间、班组。

第四季度。

1、生产现场劳保用品穿戴情况检查。

2、生产现场粉尘监测。

3、职工健康体检。

4、年度工作总结。

厂安环科、及有关车间、班组等。

职业病计划和实施方案篇五

我国的《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明确了工伤预防是工伤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伤保险主要包括三大功能:预防功能、康复功能和补偿功能,其中的工伤预防功能对在源头上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和减少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龄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对女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是由于女职工的身体结构和生理机能所决定的。

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目的是断定劳动者从事某种作业前的健康状况,是否适合参加该有害作业,是否有职业禁忌,是否有危及他人的疾患如传染病、精神病等。为用人单位是否安排就业,尤其是否安排劳动者从事有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提供客观证据。在岗期间职业健康体检:目的是及时发现职业病有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早期影响,以便能及时诊断和处理,对可疑患者进行观察,对发现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或有与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者及时调离,安排适当的工作。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目的是了解和判断该劳动者从事该有害作业若干时间后,目前的健康状况和变化是否与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关。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将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欺骗。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没有告知的存在有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的义务,并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中相关条款。

如劳动者怀疑患有职业病,一是要尽快到已取得职业健康检查资格的医疗机构就诊,初步断定自己所患的疾病是否与所从事的职业有关,如果不能排除职业病,需要带齐职业相关资料,主要包括经用人单位确认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史、原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以及当地健康检查资料等,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已取得资质认证的职业病诊断机构作进一步诊断;二是不要背上思想包袱,如果真的患上职业病,则要积极争取自身合法权益,配合医生进行治疗。

疑似职业病病人和职业病病人均受法律保护。当劳动者遭受或可能遭受职业病危害时,用人单位应及时组织救治,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当劳动者需作职业病诊断时,用人单位应如实提供有关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

职业病计划和实施方案篇六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计划及实施方案。

1、防治目标。

(2)力求不发生各类放射事故。

2、防治措施。

(1)由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触放射危害工作的人员进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放射防护知识的培训,使之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2)放射设备的设置、布局、安装要有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不购买和使用淘汰设备。

(3)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按时发放有害作业场所岗位津贴。

(4)发现设备及防护设施出现问题,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检修和维护。

(5)制定放射工作场所岗位职责及操作规程。

3、工作安排。

(1)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时间:20xx年xx月xx日到xx月xx日。

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等法规及放射防护有关知识。

小结材料:包括培训人员花名册、培训资料、考试试题等装入相应的档案备查。

(2)放射工作人员职业性健康检查。

上岗前:新参加放射工作的人员,务必到相应的卫生服务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才能从事放射工作。

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性健康检查。

时间:4-5月。

地点: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人员:人员名册。

总结:总结材料入档案备查。

(3)仪器设备及防护设施的维护。

根据本院对放射诊疗工作的安排、安排适当时间对放射诊疗设备及防护设施进行维护和检修。

(4)有害因素的监测:每季度对本院放射作业场所及工作人员进行监测和评价。

4、经费: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费用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1)培训所需经费;。

(2)职业性健康体检费;。

(3)有害因素监测费;。

(4)劳动防护用品费;。

(5)仪器设备及防护设施的维护费。

职业病计划和实施方案篇七

为了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学习《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等,切实维护广大职工身体健康及合法权益,落实职业病防治的各项措施,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我矿20xx年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护劳动者健康为根本目的,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综合”的方针,坚持“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认真履行各部门职责,规范管理,依靠科技进步,立足煤矿实际,突出煤矿重点,全面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煤炭生产持续健康发展,维护我矿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组长:朱凯。

副组长:金云灿。

成员:各部室及施工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站,办公室主任由冯小丽兼任,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开展和监督工作。

我矿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要继续在矿职业危害防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结合上级部门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实施。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对职业卫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全员普及职业病防治法有关知识,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

活动,增强职业危害场所作业人员的责任和权益意识,逐步提高职工职业卫生素质。

3、加强对我矿职业卫生工作的管理要求,完善职业卫生资料,落实职业卫生各项工作:

(1)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真实反映本单位职业卫生状况,力争建档合格率100%。

(2)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作业场所监测,杜绝急性职业中毒事故发生。

(3)加强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确保从事有毒有害作业职工身体健康。按照相关法律要求对从事有害作业职工进行健康体检,体检率达到100%。

(4)对存在有害作业因素的场所进行改造,并积极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

(5)加强对岗前和离岗职业病体检工作的管理,优化入岗和离岗工作流程,力争实现岗前、离岗职业病体检率达到100%。

(一)生产设备改造、生产工艺改进。

1、各开拓、掘进工作面安装先进的降尘喷雾装置,包括湿式打眼、净化水幕、转载喷雾等。掘进工作面各种喷雾降尘装置安装结束后必须经机电科、生技科、通防科、安全科验收合格后,方可组织生产。

场所噪声不得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必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有效措施。

3、大型设备降噪主要措施有:主要机房的噪声主要以空气动力性噪声为主,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进行隔声、消声等降低噪声源强。

4、改进机械设计,改革工艺和操作方法,如矿主通风机选用低噪声轴流式通风机,并安器;对螺杆式压风机、水泵等设备采用隔声罩,将其电机半围起来,以隔绝机壳风扇噪声向外辐射的通路;锅炉引风机进出口管道采用软接头,并在管道上合理布置加强筋以增强刚度,改变钢板振动频率等措施以减少振动噪声,排气管加器,机炉热控室墙、门均采用隔声材料,室内噪声控制在65db(a)以下。

(二)防护设施建设与维护、警示标识。

1、各采掘工作面及所有产尘点必须实施综合防尘措施,完善防尘设施,并做到正常使用,由矿“安全员、调度员、材料员”和通防队瓦检员每班监督检查各种防尘设施的安装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处理。粉尘监测,实时监督井下重点部位的粉尘浓度变化情况。

2、降噪设施力求结构简单、轻便、可靠,使用寿命在15年以上;控制噪声所使用的材料,要具有防腐、防潮、阻燃性能。降噪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防护,比如主通风机消音器、水泵电机的消音罩等设施每月定期检查一次。

职业病计划和实施方案篇八

为深入开展2022年职业病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区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好劳动者的健康权益,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2022年职业病防治检查计划及方案如下:

辖区内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制定下发方案(2022年1月)。

制定针对全区涉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以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检查计划及方案。

(二)监督检查(2022年2月至10月)。

对辖区内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三)检查资料收集(2022年11月)。

整理全区用人单位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健康工作开展情况。

(四)检查情况信息上报(2022年12月)。

将今年完成监督的全部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监督检查结果相关数据及时、准确录入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平台。

(一)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

主要检查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管理组织和措施建立情况,职业卫生培训情况,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开展情况,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测、评价开展情况,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标识设置情况,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使用、管理情况,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处置情况。

(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检查。

主要检查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条件符合情况,依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活动情况,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情况。

(三)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监督检查。

主要检查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出具的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技术人员是否满足工作要求,仪器设备场所是否满足工作要求,质量控制、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出具虚假证明文件,档案管理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管理制度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劳动者保护是否符合相关要求,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禁忌、疑似职业病、职业病的告知、通知、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等。

(一)强化工作纪律。

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要遵循行政执法有关要求,做到文明执法、廉洁执法、教育为主。行政处罚时要避免滥用自由裁量权和程序不合法等问题,做到合理合法。

(二)注重工作实效。

对各用人单位检查工作抓紧、抓实,做到监督检查与服务指导相结合,完善各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建立监督执法结果通报制度,同时形成长效机制,逐步提高对各用人单位监督工作效率和水平。

(三)强化责任落实。

按照工作计划,具体细化推进全年任务,明确工作进度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职业病计划和实施方案篇九

为了搞好本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使生产作业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特制定了本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1、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2、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积极做好生产车间的卫生防护工作,使之符合职业卫生要求:

(1)为劳动者配备符合国家按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2)提高机械化程度,为机器设备装置消音器;

(3)使用密闭设备,减少有毒气体的挥发。

3、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建立或完善职业卫生防治管理措施:

(1)指定专职安全员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5)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宣传教育工作是企业安全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搞好职业危害防治必须要全员参与,利用广播和宣传橱窗、标语宣传简报等阵地,对职业危害方针及其相关的内容进行了广泛的培训和宣传;组织相关人员对劳动卫生及职业病防治政策、法律、法规进行学习,不断提高员工的劳动卫生知识水平;对新员工上岗前劳动卫生知识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具体措施如下:

(1)每月采购必需的劳保用品,发放至员工本人;

(2)每月月初对各车间药箱进行点检,确保药箱内的药物齐全;

(3)三月份对车间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及职业卫生健康培训;

(4)一年两次(四月、八月)宣传橱窗、标语等渠道宣传职业病危害及器防护措施;

(5)九月份对在职员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6)每月不定期去车间检查员工佩戴劳保用品情况。

由于零件铆接车间作业的特殊性,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如有操作不当,会造成有毒有害气体挥发,影响员工的身心健康,对此,根据实际情况,为员工配备了防毒口罩、防腐蚀手套等,并定期发放。严格按标准采购高质量、高标准的符合国家及行业要求的防护用品,由安全管理人员对员工现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按要求佩戴防护用品或佩戴不合格防护用品的人员给予一定的处罚。

按照安全生产法之规定,公司每年预算提供足额的安全费用,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安全投入的顺利实施。保证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正常运行。

职业病计划和实施方案篇十

1.1易燃、易爆危险仓库区域严禁烟火入内。出入处应有“仓库重地,严禁烟火”明显防火安全标志,危险物品仓库内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1.2严格执行“五双”制度。凡属易爆、剧毒的危险品,必须做到“双人保管、双人领用、双把锁、双本账、双人使用”使用后剩余物品应立即返库。使用部门禁止存放保管。

1.3危险品保管员,应根据危险物品的性能、特点、分类、分层,对性能互相有抵触的物品要分开贮藏,并有明显标志,不可混放,防止错发,开启危险品包装容器的工具,要用铜质,不能用铁质工具,防止引发火花造成意外事故。

1.4危险品仓库一切电气设施(如开关、闸刀、照明灯、电动机等)均应为防爆型,并应定期检查电器设备及照明开关线路防爆性能良好与否,发现损坏应及时修理,防止破裂闪烙而引起火情,仓库内不准乱拉乱接临时线路和灯头,房屋不能漏雨,通风良好,并装有通风设备。

1.5在装卸物品时应轻装、轻放,特别是装卸易碎、易爆危险品,对液化气、乙炔不可冲撞、曝晒,接近热源,混装,磨擦等防火引起爆炸和火情事故。

1.6保管人员必须提高警惕,下班时应仔细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节日休假要有专人值班巡逻。

1.7严格遵守上级对夏季危险物品运输、装卸,储存,发放通知规定。

1.8对化学危险物品保管员,危险品车辆驾驶员,押车员,应经劳动、公安部门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定期复训,并严格遵守各自的岗位守则。

2剧毒物品管理制度。

2.1药品室是化学专业的组成部分由化学试验班负责,药品的库存、保管、清点、增添、领发。管理上受化学专业及上级有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督促,认真做到账、卡、物一致。

2.2药品室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不准随意调换,管理人员一半时间参加生。

产工作,一半时间负责药品管理。

2.3药品室门钥匙应由药品室管理人员和班长严加保管,无关人员不准开启药品室,凡发现无关人员开启药品房,作违反保卫纪律处理。

2.4剧毒药品另列清册,进货、储存、保管、领用、消耗由管理人员、班长和领用人三方核对,填写统一领料单,统一领料单一式二份,一份管理人员留存,一份送交部门备案。

2.5使用剧毒品结束后,必须经过稀释,并在班长监护下处理。

2.6剧毒药品的管理坚持“五双”制度(双人保管、双本账、双把锁、双人领发、双人使用),一待发现剧毒药品缺少,应及时向部门和保卫科报告。

2.7药品室应经常保持整洁、明亮,室内严禁吸烟,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室内,药品室只准放置与药品有关化学器皿和零件。

2.8每逢国定假日前三天管理人员应集中时间对常用药品清点校对,对剧毒药品进行检查,并作好保卫措施。

3液氨管理制度。

3.1加氨操作工必须经过特殊工种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3.3操作工必须了解氨的性状,毒性作用,中毒症状,掌握防治要点;。

3.4操作工必须站在上风位置作业,如感身体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离开现场;。

3.5氨瓶必须妥善安置,严禁暴晒,安置氨瓶的场地必须通风,道路保持畅通;。

3.6氨瓶的阀门必须装上防护帽,以防碰撞损坏,引起泄漏;。

3.7加氨现场必须备有化救防护、抢险用品和水源;。

3.8加氨系统进行停役检修时,必须先把系统冲洗干净后,方可开始检修。

1、各车间、部门有职业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所使用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应由使用部门专人负责设施的维护保养,并作好相应的台帐。

2、职工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3、认真执行防护设施、设备检修的有关规定,精心维护所属设备,定期进行自检自查,确保设备正常安全运行。

4、有关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应经常检查监督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以及检修的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职业病计划和实施方案篇十一

为认真贯彻国家、省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要求规定,同时结合本企业工作的实际状况,切实做好劳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特制订职业卫生三年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省市的最新精神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结合本企业工作的实际状况,加强本厂劳动卫生职业病管理,建立健全劳动卫生职业病管理的标准体系,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和职业病管理水平;强化对企业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法制教育和宣传,切实把企业职业卫生工作落实到实处,用心配合职业卫生监督机构做好职业卫生的监督和检查工作,日常工作实行闭环管理,及时消除职业卫生监督工作中隐患,决不留死角,从而确保企业持续、健康地发展。

二、工作目标。

3、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率到达100%,使用率到达95%;

6、作业场所轻伤发生率控制在0、2%,职业病发病率为0,急性中毒发生率为0,不发生重大人身和设备安全事故。

7、认真做好突发传染性疾病的预防、诊治和报告工作。

三、干预措施。

(一)规章制度实行过程中进行效果评估。

在企业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工作的基础上,结合现有的企业管理标准,由行政部,生产部牵头组织企业有关管理部门对厂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目的是检验规章制度的可行性,是否合理进行综合评定,厂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具体为:

3、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

4、职业卫生培训制度。

5、职业健康监护制度。

6、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制度。

7、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9、职业卫生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与使用管理制度。

(二)宣传教育培训和具体实施部门及进度。

3、每年开展“安全职业卫生保健知识”竞赛活动;

4、组织职工消防、触电、创伤急救的知识培训;

5、定期对接触有毒有害因素的员工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三)加强日常管理,改善作业环境,落实职业防护措施。

1、行政部负责有危害作业场所、岗位警示标识的设置工作;

2、为了加强化学事故急救处理,在硫酸灌区加设喷淋装置;

3、由生产部监督员工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状况;

6、由行政部做好绿化工作,增强企业绿肺功能;

7、由行政部加强对食堂食品卫生及环境卫生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做好从业人员健康证的检查工作。

职业病计划和实施方案篇十二

根据基本职业卫生服务的原则,在我市开展基本职业卫生服务工作的重点是扩大职业卫生服务的覆盖面,使最需要得到职业卫生服务的中小型企业、私人企业、作坊式和家庭式生产及流动劳动力人群得到基本的职业卫生服务;主要途径是通过把职业卫生作为初级卫生保健的重要内容纳入初级卫生保健体系,推动职业卫生服务和初级卫生保健,建立完善市、乡(镇)两级职业卫生服务体系和监督体系;重点是在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加强人员和基本条件建设,满足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和作业场所常见有害因素检测的要求;市卫生监督所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在乡镇卫生院(所)增加职业卫生工作职能,进行必要的人员培训,满足职业卫生管理、咨询、培训教育的要求,同时探讨提供基本职业卫生服务的其他形式。用3年的时间开展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

成立以副市长刘明理任组长,孙建中、陈建明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卫生局、发改局、财政局、编办、建设局、工业经济局、安监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花炮局、工商联、妇联、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等单位为成员的xx市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组织领导、政策及经费支持。项目办公室设在xx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由陈建明兼任办公室主任,罗成、欧阳耀武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项目工作的实施。

(一)工作任务。

1、探讨职业卫生服务与初级卫生保健相结合的基本模式;

2、探讨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

3、探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危害因素控制科的建设条件、规模和职能;

4、探讨乡镇卫生院职业卫生人员和职能设置;

5、探讨市、乡镇职业卫生工作运行保障机制,包括人员编制、经费渠道等;

(二)工作目标。

通过试点工作提出适合我市开展基本职业卫生服务的模式、监督管理模式和保障机制,建立我市基本职业卫生服务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到2014年使我市职业卫生服务水平能够基本达到who的目标-人人享有职业卫生。

(一)全市职业卫生服务基本情况调查。

为了更好地实施试点工作,首先对基层职业卫生服务体系的基本状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内容包括:

1、全市所辖乡镇数;

3、全市乡镇卫生院(所)建立情况和相应职能、人员基本情况。

(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危害因素控制科的建设。

1、职业危害因素控制科建设规模。

(1)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有7名以上专业人员从事职业卫生工作;

(2)应具有开展相应职业卫生服务工作的条件;

(3)应具有开展相应职业卫生服务工作的仪器设备、交通工具。

机构建设应在20xx年1月之前完成。

2、职能建设。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危害因素控制科和市卫生监督所应具有开展下列职业卫生工作的职能和能力:

(1)开展职业健康监护;

(2)开展常见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检测;

(3)开展常见职业病的诊断(健康监护结果筛检);

(4)职业卫生资料的收集和档案管理;

(5)对工人和用人单位管理人员开展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和宣传;

(6)指导并监督用人单位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

(7)指导乡镇卫生院开展职业卫生服务;

依据有关法规规定,职业健康体检和作业场所有害因素检测需要通过卫生行政部门的资质认定。

(三)乡镇卫生院(所)职业卫生服务建设。

乡镇卫生院(所)是我市初级卫生保健的基层单位,是我市基本职业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建设内容主要有:

1、建设规模。

各乡镇卫生院(所)应设置1—2名专业卫生人员负责管理职业卫生工作,同时应配备相应的办公条件。

机构建设应在20xx年1月之前完成。

2、职能建设。

乡镇卫生院(所)应具有开展下列职业卫生工作的能力和职能:

(1)对本乡镇职业卫生工作实施管理;

(2)对工人和用人单位管理人员开展职业卫生法律知识宣传教育;

(3)指导用人单位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

(4)为企业和劳动著提供职业危害和防护知识咨询、教育、培训。

(四)能力建设和人员培训。

能力建设是试点工作的重要内容,其主要任务是人员专业能力的培训,这是职能到位的重要保障。培训工作按卫生部统一布置执行。

(五)市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调查。

在市级和乡镇职业卫生服务体系建立以及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培训后,在全市全面开展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调查,具体调查内容包括:

1、辖区工业企业基本状况调查。包括企业名称、经济类型、行业分类、主要产品及主要原辅材料的理化特性、产量、年消耗量、主要生产工艺过程、企业职工人数、生产工人数、生产工人组成(正式工、合同工、农民工、季节工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接触人数、职业病发病情况、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既往开展职业卫生工作情况(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职业健康监护、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评价等)、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配置使用情况等。

2、流动劳动力情况调查。在劳务输出地调查外出打工人员基本情况,并建立外出流动劳动力人员档案。

(六)制定职业卫生工作计划。

在基本职业卫生情况调查的基础上,要求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和乡镇卫生院(所)根据职能制定年度职业卫生工作计划,主要内容包括开展职业卫生服务的项目、服务对象(企业)、服务量、时间安排、组织实施及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等。工作计划报试点项目组以备评估和考核验收。

(七)开展职业卫生服务工作。

根据制定的职业卫生服务工作计划,全面开展职业卫生服务工作,落实工作计划,并做好工作总结和技术总结。

(八)工作评估。

试点工作将分阶段进行初期、中期和后期工作评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各乡镇卫生院(所)需认真接受卫生部项目组不同阶段的评估和考核验收。初期评估主要是对试点工作内容中第(一)、(二)、(三)项工作进行评估;中期评估是对工作内容中第(四)、(五)项工作进行评估;后期评估是对工作内容中第(六)、(七)项工作进行评估。

(一)实施步骤。

(二)进度安排。

20xx年11月至12月下发试点工作方案,完成机构和职能建设。

20xx年1月职业卫生人员培训。

20xx年1月至20xx年5月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调查。

20xx年6月至20xx年8月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调查。

20xx年9月卫生部中期评估。

20xx年10月至20xx年11月制定职业卫生服务计划。

20xx年12月至20xx年1月全面启动职业卫生服务工作。

20xx年2月卫生部后期评估。

20xx年3月至20xx年8月工作总结。

职业病计划和实施方案篇十三

(一)以行政区域内所有的金属矿山、非金属矿山存在粉尘、金属冶炼、电池制造与回收、箱包制造、制鞋的中小企业为重点进行全面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以上行业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开展情况。

(二)对存在粉尘、铅、镉、金属冶炼、有机溶剂的企业定期组织开展对有害作业场所监测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三)对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2008年度(2007年10月1日至2008年9月30日)立项的所有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进行职业卫生审核、审查、验收情况的检查。

(四)按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辖区内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机构(甲级、乙级)、化学品毒性鉴定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依法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二、检查内容。

(一)用人单位年度职业病防治工作基本情况检查,包括辖区内存在各种粉尘、铅、镉、金属冶炼、有机溶剂等职业病危害企业总数、检查企业数、职工总数、接害人数等。

(二)健康监护情况的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健康体检以及应急体检、现有职业病人数和健康档案建立情况,应急体检人数和实际体检人数,职业病人数和健康监护档案建立情况,对患有职业禁忌人员的调离情况,对职业病病人妥善处理情况等。

(三)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卫生审核、审查和验收情况的检查,包括项目的名称、投资概算、所属行业、核准或审批的部门,建设项目总数、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项目数、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数,应进行卫生审核、审查、验收项目数,已进行卫生审核、审查、验收项目数等。

(四)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情况的检查,包括是否按照资质范围开展工作,所出具的技术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结论分析是否有针对性,技术人员是否具备执业能力、设备情况、工作质量控制系统是否持续有效的运行,有关档案是否健全、是否依法开展工作,有无超出认证范围开展工作等。

三、检查方法。

(一)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及有害物质检测工作情况的检查,可通过现场检查、查阅档案、填写调查表、询问劳动者等方式完成。

(二)辖区内所有建设项目立项、职业病危害评价、卫生审核、审查及竣工验收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可通过政府年度计划工作会议、经济计划部门、现场检查确认等途径进行收集统计。

(三)省卫生厅将在第三季度适时组织卫生监督人员对监督检查工作实施重点督察。

四、组织分工。

(一)各省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对本辖区内用人单位的职业健康监护、作业场所有害物质监测以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各省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对本辖区的县级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实施监督检查;省卫生监督所负责对省辖区市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卫生系统以外的其他行业、企业单位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实施监督检查,并负责全省检查结果的汇总。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省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2009河南省职业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地职业病危害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突出重点,保障工作经费,加强人员培训,认真组织实施。对2008年重点监督检查中已查处单位的整改情况要进行监督抽查。

(三)各地在开展重点监督检查工作中,要严格依据法律法规、标准和程序进行。同时,要加强对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指导,积极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防治知识。

(四)监督检查工作要实行岗位责任制,确保检查结果真实准确,严防流于形式。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轨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并向社会公布,重大案件及时向省卫生厅报告。

(五)各省辖市卫生应于2009年10月30日前,将本辖区监督检查工作的书面总结、汇总表及典型案件材料(含电子版)上报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处。

联系人:宋天才0371—65924117hnwsjdsong@。

贾小芳0371—65588726zywsjd@。

1、2009年用人单位职业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处罚情况汇总表4—。

8、有害作业企业监测情况汇总表。

职业病计划和实施方案篇十四

为深入贯彻•职业病防治法‣,提高全社会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认识,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按照昌吉州煤炭工业管理局•转发卫生委等4部门关于开展201x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201x年呼图壁县煤矿•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预防职业危害,幸福千万家。

二、活动时间。

2012年5月6日至12日。

三、宣传主要内容、对象(一)宣传主要内容。

8.•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9.典范案例分析。(二)宣传对象主要针对煤矿企业和劳动者,特别是对煤矿企业负责人和农民工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四、宣传形式、要求。

(一)在宣传周期间悬挂宣传主题标语,张贴宣传画等。(二)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现场宣传活动,企业要充分利用内部广播电视、报刊、黑板报、宣传栏、展牌等多种手段,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

(三)县煤炭局设立投诉点,将对于群众反映的职业病问题,认真调查和处理。

(四)认真总结,按时上报。宣传周结束后,各煤矿要对宣传周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201x年5月13日前将宣传周活动情况总结及201x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报送我局。

方案二:

为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推动我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宣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等五部委•关于开展2015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15‟268号)文件要求,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总工会决定联合开展2015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依法防治职业病,切实关爱劳动者。

二、宣传内容、对象和形式(一)宣传主要内容。

3.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法定责任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

4.劳动者依法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5.职业病患者的工伤保险待遇6.防治常见职业病的科普知识。(二)宣传对象和形式。

主要面向用人单位负责人和劳动者开展宣传教育。宣传形式包括召开研讨会、主题报告会、员工座谈会、知识讲座,举办知识竞赛、职业健康教育资料创作竞赛、专题培训,开展新闻报道、现场咨询、学者在线访谈,印发职业健康教育资料、张贴宣传公益广告、探望职业病人等。要充分利用新媒体,如网站、公益短信、微博以及微信等进行专题宣传。

三、活动时间2015年4月25日至5月1日。四、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调,落实经费。各地要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把•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作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统筹安排,加强部门协调配合。要结合2014年中央转移支付职业病防治项目安排,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确保宣传取得实效。

(二)广泛发动,形成合力。各地要主动争取新闻媒体的支持和配合,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利用公益性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和使用推荐宣传用语(见附件1)。用人单位要结合创建“健康湖北”等工作,广泛深入地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各地职业病防治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要主动参与宣传工作,将日常职业卫生服务工作与宣传活动有机结合。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地各部门要围绕宣传主题,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针对本地区重点职业病危害、重点人群和重点行业,深入企业、车站等流动人口密集区开展宣传活动。要开展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注重互动式宣传与参与式宣传相结合,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的立体宣传格局。

(四)注意总结,积累经验。活动结束后,各地要从活动安排、经费保障、宣传报道、活动效果、取得经验、存在问题等方面认真梳理总结,及时整理先进经验和典范做法,并于2015年5月20日前将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和统计表分别报送有关部门。

职业病计划和实施方案篇十五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我矿职业病防治工作,提高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管理水平,切实保障职工身体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20xx年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

职业卫生防治工作关系到广大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做好职业卫生工作,让所有职工享有安全、健康、舒适的工作环境,身心受到应有的关爱与保护,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是维护广大职工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为切实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卫生方针,以“分类管理、综合治理”为原则,控制作业场所中的职业危害因素,预防职业病和重大职业卫生事件发生,减少职业危害因素对职工健康的影响。

(一)目标。

使我矿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程度明显减轻,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达到国家职业卫生要求的限度,杜绝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保障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进一步建立、完善职业病防治工作监督管理体系和保障机制,落实各部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建立职业卫生激励机制;积极预防、控制危害职工健康的职业病和重大职业中毒事故,提高对重大职业中毒的快速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

(二)指标。

1、职业卫生管理指标:矿井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职业卫生监测达到合格;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达到市级质量标准化。

2、职工职业健康保护水平指标: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监护率为100%;定期职业健康检查监护率为100%;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监护率为100%。

3、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水平指标: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率100%;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达标率80%以上。

4、职业病控制水平指标:尘肺病(矽肺、煤工尘肺)发病率为零;杜绝急性、快进型尘肺病(矽肺)事件发生;杜绝急性职业中毒事件发生;杜绝噪声性耳聋和振动病的发生;杜绝其他重大职业卫生事故发生。

5、职业病人权利及相关权益保障指标:职业病人治疗率达到100%;职业病人妥善安置率达到100%;职业禁忌症的职工调离岗位率100%。

(三)工作进度时间安排:

20xx年3月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

20xx年5月组织全体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

20xx年12月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完成20xx年度矿井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及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

20xx年12月底以前完成职工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一)组织领导。

矿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规划、组织、管理全矿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有分管领导、医务所、安全科、技术科、机电科、调度室、等单位参加的定期职业卫生工作现场检查和工作协调会议制度。各单位应各司其责,相互沟通,建立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链,逐步建立和完善矿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管理、各科队具体负责、上级安监和卫生行政部门监督的职业病防治机制。

(二)保证职业安全卫生防治经费落实。

2、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危害、工作场所职业安全卫生监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安全卫生培训等费用,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

(三)职业卫生基本资料的收集和存档。

矿职业病防治工作办公室负责职业卫生资料的收集和管理工作,各单位将职业卫生方面的有关文件、资料及时送矿职业病防治办公室存档。

职业卫生档案的主要内容:

1、生产工艺流程,由技术科报送。

2、职业卫生健康教育培训资料,包括培训形式、培训内容、培训人数、考核考试等内容,由教育科报送。

3、职业危害因素接触资料,包括职业危害因素种类和分布、接触人群情况等内容,由通防科报送。

4、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资料,包括粉尘、co、co2、瓦斯、噪声等职业危害因素定点、定时检测、评价情况,由通防工区报送。

5、职业危害防护措施资料,包括职业卫生防护设备和应急设施的安装运行管理情况,由机电科报送;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情况等资料,由企管劳资科报送。

6、职业健康检查资料、职业健康监护评价资料、职业禁忌人员及其安置处理、职业病病人管理等资料,由医务所报送。

7、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情况,由调度室报送。

8、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资料,包括职业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以及规范性文件等,由医务所报送。

(四)职业卫生健康培训教育和宣传。

加强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是职业卫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预防职业病的重要手段,不仅能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和职工对职业卫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自觉性,而且还能使职工掌握职业卫生防护的科学知识,增强职工职业病的防范意识。

安全科负责安排矿主要领导、有关管理人员接受职业卫生培训,取得职业卫生培训合格证。

计划20xx年5月对全员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培训内容为职业卫生与职业病、粉尘、噪声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危害和个人防护、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及其维护等。

安全科组织好职工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编制培训配档表。医务所负责培训资。

料、培训内容及安排讲课人员,并聘请职业卫生方面的专家来矿讲课。将培训资料、培训考勤、试卷及考试分数整理存档。

(五)粉尘、噪声及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

认真执行《裕隆富祥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完善各类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备并坚持正常使用。

1、粉尘防治计划及措施。

综采放顶煤工作面开采强度大、产尘尘源多、粉尘浓度高,因而对粉尘的治理难度大。采煤机割煤产尘不仅量大,而且颗粒细,多为细尘及微尘,加之采煤机道的风速远高于架间及放煤道,因此采煤机产尘难于沉降,影响范围大。

(1)煤层注水。

煤层注水是国内外公认的减少粉尘产生的较好技术措施,尤其是对综采放顶煤工作面,还具有软化煤体,提高煤炭回收率的作用。通防工区、技术科、安全科要加强煤层注水的监督管理,努力降低采煤工作面的产尘量。

(2)加强综采工作面的粉尘防治,采煤机上设置负压二次降尘装置和内外喷雾、液压支架安设移架和放煤自动喷雾降尘。

2、个体防护。

所有接尘人员在作业场所都要佩戴矿配备的防尘口罩,并根据规定的周期和型号更换滤膜,做好自我保护。

3、噪声控制计划和措施。

作业场所噪声不应大于85db(a),大于85db(a)的作业场所,作业人员必须配戴防噪声耳塞。作业场所噪声大于90db(a)时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风机使用消音器。

4、有害气体防治措施。

(1)矿井有害气体的防治主要针对ch4、co2、co、no2、so2、h2s以及电气焊作业时产生的有害物质。

井风量和工作面风量能够满足稀释各种有害气体的需要,使之能够达到安全浓度。加强瓦斯等有害气体的监测,发现瓦斯局部超限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

(3)安全监测监控中心加强井下各种监测监控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监测监控设施的正常运行。

(4)电气焊作业操作人员在施工中应注意施工作业环境的通风或设置局部排烟设备,使作业场所空气中的有害物质浓度控制在国家卫生标准之下,在难以改善通风条件的作业环境中操作时,必须佩戴有效的防毒面具或防毒口罩。

(六)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是掌握本矿职业病危害情况和程度的重要手段,并为职业病危害治理、有害作业场所防护措施评价、职业病危害评价、急性职业中毒事故调查提供客观公正的卫生依据。由通防工区定期对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

1、粉尘监测:粉尘监测由通防工区专人负责。通防工区要开展工班个体呼吸性粉尘采样工作,了解各工区、各岗位工种职工8小时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twa)值。国家已取消了粉尘短时间接触限值(stel)的表示方法,测尘人员对定点监测的粉尘浓度换算为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并要按照国家职业卫生《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xx》的标准评定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

通防工区要按照本制度制定每月的测尘计划,合理布局测尘点。

(1)总粉尘定点监测,井下每月测定2次,井上每月测定1次;。

(3)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每六个月测定1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应当测定1次;。

(4)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一次。

监测人员要详细记录样品名称、样品编号、采样地点、采样时间、采样流量、采样方法、所用采样仪器名称等,同时测定现场温度、湿度、气压、风速等气象条件。根据检测结果,编制《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报告书》,报告书应由编制人、审核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将一份报告书交矿职业病防治办公室存入职业卫生档案。

通防工区监测的粉尘、瓦斯、co等数据进行汇总,将监测结果向职工公布,使职工对本矿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情况有所了解,从而加强自我保护。

2、矿区噪声由机电科委托职业卫生服务机构每年至少测定1次。

3、定期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和评价。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的规定,20xx年元月已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完成了20xx年度矿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及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

(七)职业健康监护。

职业健康监护是针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职工而开展的特殊规范性体检,目的是了解职工的健康状况,及时发现职业禁忌症、职业损害、职业病和职业相关疾病的发生、发展情况,以便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减少或减轻职业损害。

计划20xx年10月底前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查体,建立健全职工健康监护档案。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进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查体人员名单由企管劳资科提供,各工区根据职工的工作情况排好查体时间表,医务所和企管劳资科具体负责安排查体事项。

调入本矿的工人,由企管劳资科及时安排上岗前职业健康查体,调离本矿的职工和退休职工进行离岗时健康查体。

对新出现的职业病病人和疑似职业病病人由医务所按规定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现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职工,由企管劳资科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职工,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

为加强职业卫生防治工作,强化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管理,使各项职业卫生工作落到实处,使掘进工作面、采煤工作面及各转载点等防尘设施、防噪设施达到质量标准化,加大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力度,矿将组织有关人员对作业场所每月进行一次职业卫生检查,对职业卫生工作较差的.单位进行处罚,将职业卫生纳入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六好区队的评选考核范畴,职业卫生不达标的单位,取消参评资格。

职业病计划和实施方案篇十六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各位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及时解决影响职工健康、安全的问题,特制定本计划和实施方案。

1.检查。

对劳动者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对劳动者进行就业前、定期和离岗时的职业性健康检查。在就业前的检查中如发现有不宜从事某一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职业禁忌征者,不安排其从事所禁忌的作业。定期健康检查便于早期发现病人,及时处理,防止职业危害的发展、为制定预防对策提供依据。

2.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个人的健康监护档案。

建立职业卫生和劳动者个人的健康监护档案,是加强职业病防治管理的要求。职业卫生档案主要包括工作单位的基本情况,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设置、运转和效果,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强)度监测结果与分析,职业性健康检查的组织和检查结果及评价。劳动者个人健康档案主要包括职业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的结果,职业病的诊断、处理、治疗和疗养,职业危害事故的抢救情况等。

3.消除职业危害,改善劳动条件。

(1)改进作业方式,改善作业环境,减少有害物质散发。

(2)加强设备的维护检修和管理,减少有毒物质的跑、冒、滴、漏。

(3)搞好工作场所的环境卫生,防止有害物质的2次污染。

4.合理使用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

在可能造成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或因进行设备检修而不得不接触高浓(强)度有害物质时,必须配备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

5.注意个人卫生,合理安排劳动和休息,注意劳逸结合。

6.对女工要给以特殊保护。

(1)不安排女工到不适合女性身体条件的岗位。

(2)不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工从事对其本人和胎儿有危害的工作。

7.开展健康教育,普及防护知识,制订职业卫生制度和操作规程。通过培训,使公司全员学习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政策和法规,职业危害及其防护知识。提高对改善劳动条件,控制职业危害重要性的认识,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8.职业病危害公告告知和工作场所危害警示及报警装置;

(1)职业病危害产生的部位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并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2)对可能发生急性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9.职业病患者的处理和劳动能力鉴定。

职业病患者在治疗或疗养后被确认不宜继续从事原有害工作的,调离原工作岗位,另行安排工作。劳动能力受损程度应按照已颁布的《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1996)进行鉴定,并按劳动保险条例,给以工伤保险待遇或职业病待遇。

1.车间进行安全值班制度,每天对车间进行检查;制造部每月定期对生产车间进行检查,保证车间环境问题早知道,并能早处理。公司在招聘每位员工时,要求应聘者出示一份近期的身体全面检查材料,做到招聘人员,身体健康在先,保证所有招聘来的员工身体适合工作岗位的要求,同时便于对员工身体的跟踪监护。

2.为公司每位员工建立职业卫生档案,档案具体记载了以往的职。

业接触史,职工工作岗位的可能产生的职业性危害,职工进入该岗位的时间,在岗时间。职工的个人健康监护档案记载每位职工的以往病史。我们把每位职工的身体状况同职业结合起来,全面、具体的分析每位职工的健康状况,使职业性侵害早发现早治疗,保证每位职工的健康。

3.公司每年请具有监测资质的检测部门对空气、水进行检测;公司每月、每周对各个车间进行设备、安全、职业卫生方面的检查,保证职工工作环境的安全、卫生,给职工提供一个清新、干净的工作环境。

4.公司全年根据公司《劳保用品管理制度》,按时发放劳动保护用品,特殊作业提供特殊劳动防护用品。给对易产生粉尘作业区员工配备防尘口罩;给产生噪声的员工发放防噪音式耳塞;加强可能产生职业性侵害岗位工作人员对职业病的防范,保证他们的身体健康。

5.为改善员工的住宿条件,建设了新的住宿楼,宿舍中连有网线,有线电视,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能够休息好、娱乐好;保证8小时工作制,尽量不安排加班,给员工安排规律的生活空间。

6.公司给女工的保护。

(1)对于女工,一律安排到适合她们身体要求的岗位。

(2)对孕期、哺乳期的女工特殊照顾,不让其从事对其本人和胎儿有危害的工作;不安排夜班工作,根据本人意愿安排充足的产假。

7.公司对产生职业病的员工,由专业部门依《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1996)进行鉴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对具有工作能力的职工,公司结合职工的个人情况,重新安排适合本人的工作。对不具有工作能力的职工,公司给予一定的补偿,另外还可依劳动保险条例得到保险公司的工伤医疗赔偿。

职业病计划和实施方案篇十七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计划及实施方案。

1、防治目标。

(2)力求不发生各类放射事故。

2、防治措施。

(1)由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触放射危害工作的人员进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放射防护知识的培训,使之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2)放射设备的设置、布局、安装要有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不购买和使用淘汰设备。

(3)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按时发放有害作业场所岗位津贴。

(4)发现设备及防护设施出现问题,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检修和维护。

(5)制定放射工作场所岗位职责及操作规程。

3、工作安排。

(1)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时间:1月到2月4日。

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等法规及放射防护有关知识。

小结材料:包括培训人员花名册、培训资料、考试试题等装入相应的档案备查。

(2)放射工作人员职业性健康检查。

上岗前:新参加放射工作的人员,务必到相应的卫生服务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才能从事放射工作。

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性健康检查。

时间:4-5月。

地点: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人员:人员名册。

总结:总结材料入档案备查。

(3)仪器设备及防护设施的维护。

根据本院对放射诊疗工作的安排、安排适当时间对放射诊疗设备及防护设施进行维护和检修。

(4)有害因素的监测:每季度对本院放射作业场所及工作人员进行监测和评价。

4、经费: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费用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1)培训所需经费;

(2)职业性健康体检费;

(3)有害因素监测费;

(4)劳动防护用品费;

(5)仪器设备及防护设施的维护费。

职业病计划和实施方案篇十八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各位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

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根据“统筹安排、量力而行”的原则,分别轻重缓急,以便集中力量及时解决严重影响职工健康、安全的问题,制定本计划和实施方案。

1、职业病防治计划

1.1检查计划

职业病防范检查分内部检查和外部检查。内部检查生产场所生产性粉尘引起的尘肺;生产性毒物一氧化碳引起的中毒;生产性噪声引起的听觉下降;高温作业引起的免疫下降。外部检查包括对劳动者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对劳动者进行就业前、定期和离岗时的职业性健康检查。在就业前的检查中如发现有不宜从事某一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职业禁忌征者,不安排其从事所禁忌的作业。定期健康检查便于早期发现病人,及时处理,防止职业危害的发展、为制定预防对策提供依据。

1.2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个人的健康监护档案

企业建立职业卫生和劳动者个人的健康监护档案,是加强职业病防治管理的要求。职业卫生档案主要包括工作单位的基本情况,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设置、运转和效果,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强)度监测结果与分析,职业性健康检查的组织和检查结果及评价。劳动者个人健康档案主要包括职业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的结果,职业病的`诊断、处理、治疗和疗养,职业危害事故的抢救情况等。

1.3 消除职业危害,改善劳动条件

1.3.1改进作业方式,改善作业环境,减少有害物质散发。

1.3.2加强设备的维护检修和管理,减少有毒物质的跑、冒、滴、漏。

1.3.3搞好工作场所的环境卫生,防止有害物质的2次污染。

1.4合理使用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

在可能造成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或因进行设备检修而不得不接触高浓(强)度有害物质时,必须配备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

1.5注意个人卫生,合理安排劳动和休息,注意劳逸结合。

1.6对女工要给以特殊保护。

1.6.1不安排女工到不适合女性身体条件的岗位。

1.6.2不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工从事对其本人和胎儿有危害的工作。

1.7开展健康教育,普及防护知识,制订职业卫生制度和操作规程。

领导和劳动者要通过培训,

学习

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政策和法规,职业危害及其防护知识。提高对改善劳动条件,控制职业危害重要性的认识,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1.8 职业病危害公告告知和工作场所危害警示及报警装置;

1.8.1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1.8.2 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1.8.3 对可能发生急性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1.9职业病患者的治疗

职业病确诊后,根据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诊断结果,按以下原则进行治疗:

1.防止危害因素继续侵入人体。

2. 消除病因。

3.增强免疫性治疗。

1.10.职业病患者的处理和劳动能力鉴定

职业病患者在治疗或疗养后被确认不宜继续从事原有害工作的,调离原工作岗位,另行安排工作。劳动能力受损程度应按照已颁布的《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 b/t16180—1996)进行鉴定,并按劳动保险条例,给以工伤保险待遇或职业病待遇。

2.职业病防治计划实施方案

2.1公司采用巡检制度和挂牌巡检制度,尽可能的减少工作岗位的有毒物质泄漏;车间进行安全值日制度,每天对车间进行检查;安环部每月定期对生产车间进行检查,保证车间环境问题早知道,并能早处理。公司在招聘每位员工时,要求应聘者出示一份近期的身体全面检查材料,做到招聘人员,身体健康在先,保证所有招聘来的员工身体适合工作岗位的要求,同时便于对员工身体的跟踪监护。

2.2企业为企业每位员工建立职业卫生档案,档案具体记载了以往的职业接触史,,职工工作岗位的可能产生的职业性危害,职工进入该岗位的时间,在岗时间。职工的个人健康监护档案记载了每位职工的以往病史,职工进厂前,进厂时,具体的在岗中的的各次检查记录。我们把每位职工的身体状况同职业结合起来,全面、具体的分析每位职工的健康状况,使职业性侵害早发现早治疗,保证每位职工的健康。

2.3 公司在消除职业危害上采取的措施

2.3.1. 采用湿式作业、密闭作业,煤场加装了喷淋装置,减少粉尘的外溢。对上煤工、砌炉工、酸洗工配备防尘口罩,防止这些岗位员工尘肺的发生。对化产车间安装自动操作装置,减轻有害物质对员工的侵害。

2.3.2.对所有煤气管道安装自动浓度检测报警设备,对泄露管道早发现早维修,设备加强点、巡检,防范设备不能正常运转造成的有毒物质外泄,每月对场区内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每年对重要设备安排大修大检,设备的使用状况专项记载,加强设备的管理,减少有毒物质的跑、冒、滴、漏。

2.3.3公司每年请具有监测资质的检测部门对空气、水进行检测;公司每月对各个车间进行一次设备、安全、职业卫生方面的检查。保证职工工作环境的安全、卫生。公司每周进行全厂卫生大检查,进行清洁生产,给职工提供一个清新、干净的工作环境。

2.4 公司全年根据公司《劳保用品管理制度》,按时发放劳动保护用品,特殊作业提供特殊劳动劳动防范工具。给工作人员配备了防尘口罩;给工作人员发放了防噪音式耳塞;给工作人员发放了煤气专用防毒面具,加强了可能产生职业性侵害岗位工作人员对职业病的防范,保证他们的身体健康。

2.5 公司为员工24小时提供热水,保证员工洗浴的方便,为改善员工的住宿条件,为宿舍安装空调,宿舍中连有网线,有线电视,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能够休息好、娱乐好;保证员工一周休息一天,尽量不安排加班,给员工安排规律的

生活

空间。

2.6 公司给女工的保护

2.6.1不安排女工到 职业禁忌岗位,对于女工,一律安排到适合她们身体要求的岗位。

2.6.2对孕期、哺乳期的女工特殊照顾,不让其从事对其本人和胎儿有危害的工作;不安排夜班工作,根据本人意愿安排充足的产假。

2.7公司每年将举办四次职业卫生培训,加强职工的职业卫生教育,使防范职业卫生工作有个自我意识,让职工在行动中做到对职业病的防范。通过宣传栏、车间安全会议、月安全总结会议上,提出职业卫生宣传,车间中做好职业卫生警示牌,让做好职业病防范,成为生产中的一件时时于心的工作。公司制定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健全职业卫生检查、例会、培训、劳保用品使用、资金投入等制度,成立了职业卫生防范小组,编制《职业卫生应急救援预案》,做到职业卫生防治工作的全面、协调实施。

2.8 公司将在工厂内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让每位职工了解本岗位可能受到的职业性侵害,懂得防和治职业病。

将在煤气区域等可能产生急性职业病危害岗位安装煤气自动检测报警装置,防止本岗位一氧化碳超标,给职工带来职业性危害。

2.9公司对产生职业性危害的岗位进行消毒,改进生产工艺,预防本岗位进一步职业危害,结合本职工的生活习惯,从根本上消除职业病的进一步恶化。咨询

专业

人事,改善职工的生活习惯,提高职工身体的自身免疫力。

2.10 公司对产生职业病的员工,由专业部门依《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 b/t16180—1996)进行鉴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对具有工作能力的职工,公司结合职工的个人情况,重新安排适合本人的工作。对不具有工作能力的职工,公司给予一定的补偿,另外还可依劳动保险条例得到保险公司的工伤医疗赔偿。

职业病计划和实施方案篇十九

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韵职业病危害承。

担责任”的规定,制定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总负责,部门分工负责。

和岗位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和责任保证制度。同时注意处理以下问题。

(1)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各单位采取适当的经济手段,同职业病防治。

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经济利益挂钩。

(2)明确职责范围、基本任务、工作标准、实施程序、协作要求和奖罚办。

法等内容。

(3)指标分解和考核要有针对性,抓住影响职业病防治控制效果的关键,

达到责任指标化、考核数据化、分配差额化(即职业病防治工作绩效的大小与奖。

惩挂钩)。

2、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如实上报本单位的人数、工资总额、缴。

费情况,按时缴纳工伤社会保险金(管理部负责),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作好工伤。

社会保险工作。使在本单位职业活动中所发生的工伤、职业病以及因此而死亡,

造成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或其遗属能够从社会得到必要的。

物质补偿和服务的社会保障,保证劳动者或其遗属的基本生活,为劳动者提供必。

要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服务等。

3、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积极做好工作场所的卫生防护工。

作,各单位工作场所必须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1)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2)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3)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休息室等卫生设施;

(4)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4、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

建立在识别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基础上,即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

规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进行申报。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

的规定,填报好各种申报表。

5、对从事放射、高毒等作业的特殊管理。

特殊管理包括对作业场所和作业人员的特殊岗位。公司内所有作业场所的隔。

离、生产设备管道化、密闭化和操作自动化,作业场所设置特殊职业病防护设备,

包括自动报警装置、防护安全联锁反应系统和工作信号,配备应急救援设施、医。

疗急救用品等。

7、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内容,建立或完善职业卫生防治。

管理措施:

(1)公司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

(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内容有:全厂职工人数、男女职工人数、从。

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男女人数、患各种职业病人数;全厂存在的职业病。

危害因素的种类数、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数、各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的浓度。

或强度及评价;各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备的名称、数量、运行状况、防护效果。

及对存在问题的治理;个人防护用品的种类、发放数量、是否有职业卫生检验报。

告书、实际配带情况等)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内容有:《劳动者职业史、既往。

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

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5)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各单位由部门负责的职业。

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6)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包括救援组织、机构和人员。

职责、应急措施、人员撤离路线和疏散方法、财产保护对策、事故报告途径和方。

式、医疗救护等内容)。

8、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使本单位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严格按规范管理,

使其制度化(依据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内容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

离岗时的健康体检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9、职业病报告制度。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及卫生部颁布的《职业病报告办法》。

的规定,报告办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急性职业病报告:

小时向患者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b.凡有死亡或同时发生三名以上急性职业中毒以及发生一名职业性炭疽应。

立即报安全生产办公室,安全生产办公室立即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2)非急性职业病报告:

a.对发现或怀疑为职业病的非急性职业病或急性职业病紧急救治后的患者。

应及时报安全生产办公室并转诊到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明确诊。

断。

b.对确认的非急性职业病患者如尘肺、慢性职业病和其他慢性职业病,应逐。

级上报。各级负责职业病报告工作的单位和人员,必须树立法制观念,不得虚报、

漏报、拒报、迟报、伪报和篡改。

10、职业病危害公告告知和工作场所危害警示及报警装置;

(1)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单位必须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防治。

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

素检测结果。

(2)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

和中文警示说明。

(3)对可能发生急性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各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

置,应急撤离通道。

11、职业病危害合同告知。

管理部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

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

得隐瞒。

告知的内容包括:

(1)劳动过程中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

(2)危害后果;

(3)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工资待遇、岗位津贴和工伤社会保险待遇;

14、职业卫生培训。

(1)安全生产办公室在三级教育中负责对新工人进行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

(2)各单位安全科负责对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

职业卫生培训。其内容和目的是普及职业卫生知识。

(1)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实际情况,参照以上职业病防。

治计划所列的事项,制定本年度职业病防治工作目标,确定本年度职业病防治工。

作的具体事项。

(2)将各项工作事项分解、细化,纳入时间表、把任务落实到人,实行分。

职业病计划和实施方案篇二十

一、建立专门的职业病防治小组。

二、作好职业病的前期预防工作。三月中旬进行新老员工的职业卫生教育及培训工作与北京市昌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签订体检委托协议书,对上岗人员进行岗前及在岗期间体检并与劳动者签订职业病告知合同。

三、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四、委托北京市昌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我单位职业病危害进行检测,并签定委托协议。

五、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六、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职业病计划和实施方案篇二十一

为搞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我矿召开了专题会议。会议以“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为主题,会议确立了关爱公司职工职业健康为首的总核心目标。制定了由董事长(薛洋锁)任组长,矿长(张年有)、安全矿长(宋长江)等副组长,各科队负责人为主体的宣传活动机构,紧密部署,确保宣传周活动顺利开展。

二、活动形式多样、成效显著。

1、5月8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启动仪式在餐厅二楼举行,活动仪式由安全矿长(宋长江)主持,并对我矿职业健康工作提出了可行性意见。

2、为了更好的营造职业健康宣传氛围,我矿在醒目位置悬挂了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标语。并制作宣传册100余份、制作宣传栏2块。

3、为了促进职业卫生科人员专项知识的提高,增添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司编写的各种职业卫生专业教材。

4、运用了我矿微信公众号“晋能晋城煤业”进行宣传,丰富的内容,生动的题材,让职工在工作娱乐的同时,学习了解了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职业性尘肺病相关知识。

5、利用我矿广播站广播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让我矿职工知法、守法、用法。

6、组织员工进行观看警示教育宣传片《白伤之痛》,加强了我矿员工对职业危害的认识以及职业危害防治能力。

7、深入井下、井口、队组、科室等,将煤矿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预防内容细致性的宣传到位。

三、下一步目标。

通过一周的宣传和学习,使每一个职工都受到了教育和提高,同时也认识到劳动者对职业病防护知识的缺乏和迫切需要。虽然本次宣传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离职工健康所需仍存在一定的差距。日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大宣传普及力度,提高广大员工对职业病防护知识和健康维权意识,为保护员工职业健康,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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