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保障各方权益的法律工具,具有法律约束力。当我们需要与他人进行经济往来、合作或交易时,签订合同是必要的。合同的签订有助于规范行为,保护双方的权益,并预防纠纷的发生。因此,我们需要学会如何起草和签订一份合法有效的合同。如果您对合同起草过程中的格式和内容有所疑问,请参考以下范文进行核对。
企业生产劳动合同签篇一
用人单位:(简称甲方)。
职工姓名:(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合同法》和乡镇企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合同,共同遵守。
合同期限既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单项工程完工之日止。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____工作。因生产经营变化和工作需要,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乙方认为不适应甲方的`工作可以申请另行调整或提出解除合同。
1、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2、甲方根据本企业规定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已在劳动报酬总额内。
1、甲方按其乙方工作内容每月计发计件工资。
2、基本养老保险金,甲方按乙方每月工资总合计计算,已含在工资总额内。由于乙方属于短期临时用工,乙方强烈要求基本养老保险金随同工资发放本人,由乙方自己到社保局交纳,所以合同期满,公司不在承担此费用。
在合同期间乙方由甲方负责管理,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政策法规,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教育,如乙方不遵纪守法,甲方有权根据企业规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进行处理。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病医疗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所有费用。
2、乙方因工受伤,必须在甲方指定医院就医,医药费和住院费由甲方负担。乙方住院期间每天工伤津贴按10元计算。护理费用每天按5元计算,护理人员由家属自行解决,住院期间生活补贴每天按5元计算。出院休假(凭医院休假证明)期间由甲方每月按300元发工伤津贴。乙方因工伤致残或死亡,其待遇按劳部发[1996]266号《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新的情况发生或出现,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内容,并到劳动合同签证单位办理变更手续。合同期内,双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若因特殊原因需要解除合同,必须提前2天通知对方,经同意后方可以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合同期满既终止执行,如因生产工作需要经双方同意,可续订合同。
由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可在自解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万盛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甲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生产劳动合同签篇二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___月。
为使乙方完成工作任务,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乙方在工作中要遵守有关操作规程,爱护甲方的财产。
1、乙方按甲方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甲方必须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4、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违背当地政府的最低工资薪酬规定。
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管理制度。
2、乙方应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损害甲方或业主利益,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职业教育与就业准入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为劳动者提供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甲方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的规定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按法律的规定办理。
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合同相关内容。
4、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应当即行终止。甲方应当在期限届满30日前就终止或续订的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1、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违反方应支付对方违约赔偿金____________元。
2、乙方在合同期间(含转岗)由甲方出资进行职业技术培训的,乙方如若违反本合同,需无条件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
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经济损失的,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企业生产劳动合同签篇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
甲方(单位名称):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文书送达地址:
1、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日止。
2、试用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3、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及要求。
乙方安排在________________部门,从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
甲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乙方所处的部门、工作任务、工作地等,乙方应接受调整。
乙方须根据甲方规定的岗位工作职责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
第三条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
1、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及工作业绩确定工资报酬,在本单位内参照适用同工同酬待遇。。
2、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月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
3、甲方按月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不得无故拖欠。
4、甲方在年终时根据乙方的当年实际业绩、效率、效益、损失、工作态度等因素考核结算乙方的奖金。
第四条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乙方必须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因其它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
5、一方解除劳动合同,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说明理由,并向对方书面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第七条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责任保证。
如因乙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甲方发生经济损失,则乙方必须尽责处理善后事宜,挽回相应经济损失。甲方可以根据损失的大小及乙方的态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在本条事项未完全处理完毕之前,乙方不得擅自单方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关系。原劳动合同期届满的,则相应顺延到本条事项处理完毕。
第八条商业保密及竞业禁止。
1、乙方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获悉的商业秘密,包括客户信息、相关资料不得以任何形式为自己或者他人进行使用,此保密期间不限于劳动合同期限。
2、乙方自双方劳动关系以任何形式结束之后,在两年内不得与甲方形成竞争关系,此条包括乙方本人或者帮助他人从事与甲方有竞争性的工作。
3、如乙方违反此条规定,则须向甲方赔偿万元违约金。
第九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如因一方当事人严重违背本合同约定条款而导致本劳动合同解除的,则须向对方承担违约金十万元。
第十条其他事项。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由于经常接触甲方公章等印鉴,所有涉及乙方与甲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包括合同、证明、欠条等,均需由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一律无效,对此乙方完全同意并遵守,此条效力涉及本合同生效之前及之后。
2、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员工守则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通知:如本合同本送达地址发生变动,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甲方一旦按此地址送达,即视为履行了通知义务。
第十一条合同效力及文本。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具法律效力。合同文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劳动管理机关备案一份。本合同甲方加盖骑缝章。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合同订立日期:
企业生产劳动合同签篇四
生产企业劳动合同要怎样写才能保证双方利益?以下由文书帮小编提供生产企业劳动合同阅读参考。
合同编号
甲方:×××(通常为用工单位)
乙方:×××(姓名、性别、年龄、住址)
用工形式:××××
鉴证编号:××××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考核,录用乙方×××(姓名)为×××(工程名称)工人,遵照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录用乙方从事×××(工作名称)。
第二条劳动合同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时止。其中试用期限为××个月,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甲方的基本权利义务是:
一、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及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对乙方进行管理。
二、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按规定付给乙方工资、奖金、津贴以及保险福利和其他政策性补贴。
三、做好乙方上岗前的培训工作并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劳动作业卫生条件。?四、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奖惩。
第四条乙方的基本权利义务是:
一、享受×××待遇(写明待遇的内容)。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
三、完成甲方分配的生产任务和经济指标。
第五条工资待遇(要写明确具体)
第六条工作时间(每周不超过多少小时)
第七条劳动保险及福利待遇
第八条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写明变更和解除的条件。如双方可以规定,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须提前×天通知对方,方能解除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报鉴证机关存留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企业生产劳动合同签篇五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劳动手册编号:________________。
外来职员就业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同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本合同为____劳动合同。合同期从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年(月)。
甲方根据本企业生产、工作的需要,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________岗位,从事________工种。
1、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以及不低于国家规定应配给的劳动防护用品。
2、乙方有权拒尽甲方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治理职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分检举、控告。
1、甲方实行逐日不超过8小时,均匀每周小时工时制,按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可延长工作时间,一般逐日不超过l小时,特殊情况,逐日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2、合同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企业的规定发给乙方工资、奖金、补助、补贴,甲方支付乙方工资不得低于山西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应按国家规定安排乙方安排同等时间的调休或支付相应工资报酬。
1、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应增强主人翁意识,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领导、治理和指挥,积极做好工作,完成劳动任务。
1、甲方按国家和省规定向社会劳动保险机构为乙方缴纳劳动保险费。乙方按国家和省规定向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缴纳劳动保险费。
2、乙方在合同期间的各种公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女工产假等福利待遇,按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因工或非因工死亡,女工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待遇,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1、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各种必要的政治、思想品德教育和职业技术及上岗前培训。
2、乙方应刻苦钻研业务,达到国家规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技术等级标准,持证上岗。
3、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后,乙方须为甲方服务年,否则乙方应按有关规定支付甲方培训费。
1、劳动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终止执行。如双方同意续订,应提前一个月办理续订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则本合同视为自动续订,并应补办续订手续。
2、在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
(1)甲方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双方协商同意的;
(2)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已经修改的;
(4)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甲方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职员的;
(3)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甲乙双方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2)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的;
(4)其它符正当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6、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经国家有关部分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心健康的;
(3)甲方不能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和提供福利待遇的;
(4)依法服兵役或经甲方同意自费考进中等以上学校脱产学习的。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一方受损害的,可不承担法律责任;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按有关规定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签订后,应经同级劳动部分鉴证;经鉴证后的劳动合同变更内容的应重新鉴证。
甲乙双方执行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企业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盖章)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鉴证人(盖章)鉴证机关(盖章)________。
合同鉴证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企业生产劳动合同签篇六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为半年,___年12月2日起至___年6月2日止,约定的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如双方同意,可以续签。
二、甲方责任:
甲方支付乙方工资每月肆仟元(4000元整),前一个月由公司支付,以后每月公司暂定伍仟元(5000元整),根据实际情况再做相应调整,由店方支付。
甲方为乙方提供基本食宿。
甲方保证为乙方提供完善的工作条件。
三、乙方工作责任: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如中途解除合同,须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不发乙方当月工资。
上班时间必须保持服装和个人形象整洁。
未经许可乙方不能让无关人员进入厨房;。
乙方对购入的'食品严格把关,对不安全的食品必须拒绝入库,并及时通知甲方。
对制作的菜肴,必须把握好:色、香、味、形俱全。
严格控制不合理成本,降低厨房成本。
四、乙方有一系列情况甲方可解除合同:
违反规章制度,职业道德的;。
厨房浪费大、对本职工作不负责的;。
五、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日期:
企业生产劳动合同签篇七
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期限为__天。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期限为__天。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第二条乙方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和工作地点。
第三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第____种工时制度。
(二)经县人社部门批准,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
(三)经县人社政部门批准,执行不定时工时制度。
乙方依法享有公休假、法定节日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带薪年休假等假期。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甲方因生产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长工时、休息日加班无法安排补休、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甲方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第四条甲方采用以下第____种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
(一)月工资____元,试用期间工资____,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资。
(二)日工资____元,试用期间工资____,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资的时间为每月___日。
以上双方约定的工资不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其中乙方在试用期的工资不低于甲方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甲方生产经营任务不足,乙方同意待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费为_____________元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执行。
第五条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乙方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六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培训。
甲方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甲方将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第七条本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依《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第八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通过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企业生产劳动合同签篇八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用工合同。
本协议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本协议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期生效。
2.1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保洁员岗位工作,履行职责,完成任务。
2.2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
3.1每日早上和中午分别进行各办公室及大厅的清洁工作,包括清理垃圾桶、整理桌面、擦拭桌面和桌台、拖地等。
3.2每日清理卫生间水池、镜面和地面等,保持卫生间无污垢、无异味。
3.3每周定期更换值班人员的被褥套并清洗干净。
3.4定期擦拭各办公室、大厅及走廊的玻璃,保持玻璃清洁。
3.5甲方为乙方提供劳动所需的工具,乙方应提前2-3天申请劳动工具。
3.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保洁工作。
工资每月700.00元(柒百元整),每月20日以工资折方式发放,原则上乙方不再享受其它福利待遇及费用。
5.1乙方工作日的.早上和中午需指纹签到。
5.2特殊情况不能上班时需事先向综合部经理请假,未请假按旷工处理,旷工按次扣减工资,即10元/次。
5.3爱护公共财产,保管好清洁工具。
5.4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携带公司任何物品出岗。
如有违反甲方工作纪律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对甲方的工作安排、工资待遇或其它种种原因如有不满,同样有权解除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企业生产劳动合同签篇九
地址及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职工(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及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招(聘)用______(简称乙方)为本企业职工。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种形式:
1、无固定终止期限(即长期合伺,但可按本合同第九条变更、解除和终止)。
2、合同有效期限______年,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合同期限至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其完成的标志事件是新招收、调人、统一分配人员的劳动合同自生效之日起个月内为试用期。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各存一份。鉴证时还需交鉴证机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甲方实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制度。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但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每个工作日连续加点不得超过三小时。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节日、公休假日以及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女职工劳动保护等有薪假期待遇。
(一)乙方工资分配形式、标准:
1、工资标准、形式及调资办法按企业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3、甲方在合同期内,有权根据按劳分配原则及经营指标变化、经济效益高低,依法修改企业工资分配制度。
(二)甲方每月如期发放工资。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无法安排补休的,按国家规定发给加班工资。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产期间,甲方按国家、省、市规定发给乙方停工工资或生活费。
(一)乙方原为本企业固定工或临时工改(招)为合同制职工的,原符合本市规定的连续工龄,视为本企业工作年限。
(二)甲方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给予女职工五期(经期、孕期、产假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劳保福利待遇和乙方符合计划生育子女以及保留原固定工经确定的供养直系亲属的劳保医疗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的保险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医疗终结,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由甲方按规定给予办理提前退休;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工医疗期限的计算及停工医疗期内的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一次性优抚金、生活补贴、供养直系亲属死亡补助费等,由甲方按国家及本市规定分别发放。
(六)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需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基金,并定期向乙方通告缴纳社会保险基金的情况。
(七)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产期间,乙方按国家规定享受的休假、劳保医疗等待遇不变。
(八)乙方其他各种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执行。
(一)甲方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包括有关女职工、未成年工(16周岁至未满18周岁的职工)的劳动保护规定和《广东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以及其他的业务技术培训、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与其岗位有关的安全卫生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按劳动保护规定定期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一)本合同期限届满即自然失效,双方必须终止执行。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二)甲方因生产经营情况变化,调整生产任务,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即告终止:
1、乙方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2、乙方死亡;
3、甲方被依法撤销、解散、歇业,宣告破产;
4、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事件)已经出现;
5、乙方被批准自费出国留学或出境定居的。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经常无正当理由不能完成合同所规定的生产、工作任务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伤,医疗期届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宜改做其他工作的;
4、乙方的行为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应予辞退、除名、开除的;
5、经优化劳动组合组合不上,按政府有关规定可以辞退的;
6、其他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内,认为不适应在甲方工作的;
3、甲方不能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4、甲方不按规定为乙方办理退休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的;
5、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费考人中专以上学校脱产学习的;
6、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严重违反国家法规、政策,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权益的。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医疗期虽满但仍住院治疗的;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在孕期、产假期、哺乳期内的;
5、乙方经批准享受法定假期,在规定期限内的;
6、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其他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规定的。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3、担任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尚未完成的。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的,可以解除。
(九)除国家规定的违纪辞退、除名、开除等情况外,甲乙双方终止、解除、续订本合同,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十)甲方应按规定为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办理有关手续,为乙方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救济金提供方便。
(十一)甲方租赁、出售给乙方居住的房屋、宿舍,双方应签订住房合同。甲乙双方因各种原因解除或终止本劳动合同时,有关住房问题按住房合同规定办理。
(十二)若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应将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交给乙方无偿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术资料等,如数交还给甲方,如遗失应予赔偿。
(十三)乙方如原为本企业固定职工转为全员劳动合同制职工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提出要求的,甲方可以延缓三至六个月时间办理有关手续;在此期间乙方有接收单位的,甲方应当按乙方原身份为其办理调动手续。缓办手续期间,停止享受企业的一切工资、劳保福利待遇。
(十四)乙方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含提前退休)条件,甲方应按规定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本市有关规定管理。
(十五)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属违纪辞退、除名、开除者外)时,甲方应按政府有关规定,按乙方在本企业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计发一个月的生活补助费,最高不超过士二个月。月生活补助费计算标准是乙方离岗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收人的60%。因乙方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除发给生活补助费外,还应按规定发给医疗补助费(计算标准与前述生活费计算标准相同)。但乙方按第(十三)款办理调动手续的,甲方可不发给生活补助费和医疗补助费。
十、违反合同承担的责任。
(一)一方违反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其后果或责任大小,予以适当赔偿。
(二)乙方经甲方出资培训,双方签订培训合同并相应变更本合同有关条款,培训合同是本合同的附件。一方无故不履行培训合同,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对方的损失。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六)款的规定而解除合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七)款的规定而解除合同,应按规定向对方做出赔偿。
乙方赔偿损失的金额超过上年本人全部工资收人部分,可以减免,但属教育培训费或住房方面的损失赔偿除外。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企业生产劳动合同签篇十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据甲方生产需要招用季节性临时工,乙方符合招工条件(另文)者自愿报名,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录用(试用期为天)。
二、录用后,生产期间,按计件工资标准,定时发放,不再享受其它任何费用。
三、生产期间,甲方向乙方提供生产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工作服当年用工结束时统一收回保管),不再享受生产以外劳保福利待遇。
四、乙方必须遵守以下的'厂纪厂规。
1、按照规定上下班,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2、不得找人代替(特殊情况不能上班者,必须事先请假)。
3、爱护公司财物,保管好自己的工具用品。发生丢失要给予赔偿。
4、注意环境卫生,进餐统一在公司食堂,不允许在车间内进食。
5、未经甲方准许,不得携带厂内任何物品出厂。
6、严格按甲方各管理规定(另文)做好本职工作,保证产品质量。
7、满25天以上才能计发工资,在公司规定日发放工资,其它时间不予发放。
五、如违反上述厂规厂纪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予以辞退;乙方对工厂工作安排,工资待遇或其它种种原因如有不满,同样有权解除合同离厂。
六、本合同于每年用工时开始签订,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当年用工结束时即终止。
七、注意安全生产,乙方如违反操作规程所出现的事故,乙方应负责主要责任;乙方确因无法避免的工伤事故,甲方承担医疗期间医疗费用及工资。
乙方:_______甲方:______。
___年__月__日___年__月__日。
企业生产劳动合同签篇十一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注册地址: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常用住址:
邮编:
暂住住址:
邮编:
联系方式:(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紧急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以下简称合同)。
双方同意,甲方聘用乙方为其全日制职工,且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受相关法律法规、甲方不时修改并备存在甲方的员工手册和其他各项内部。
规章制度。
的约束。乙方在此确认:(1)其为达到法定就业年龄的劳动者且未与任何第三方建立任何形式的劳动关系;(2)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已被告知所从事工作的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3)办理入职手续时所提交的相关资料真实、完整、有效,相关个人信息(如居住地址、联系电话、银行工资卡号等等)如有变更将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将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关后果。
a、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b、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
c、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完成工作任务止。
2、双方约定,合同期的前6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届满前,甲方对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继续聘用乙方。
3、试用期转正考核的内容分为企业适配度和工作适配度两个方面,分别由甲方人力资源部门和乙方上级主管按照10分制进行评估,每一项评分均为10分满分制,任何一方面综合计分低于6分即为不胜任录用条件。
4、企业适配度指标是指与工作结果实现本身关联程度不大,但是同员工个人是否适应企业组织文化和系统方面的指标,例如:
a.做人做事遵循“”的核心价值观;。
b.工作中秉承“”的企业精神;。
c.保持谦卑,尊重他人,改变自己,容忍不同意见,能自我反省;。
d.热爱工作,热爱生活,珍惜每一天,永怀感恩。
5、岗位工作适配度指标是指与员工本职工作成果的达成存在直接关系的指标,包含工作能力和业绩成果。
6、为了乙方的技能提升和职业发展,甲方应当在试用期转正通知中将乙方表现出色和不足方面全面予以概括并告知乙方,并在乙方签收后存档备案。
7、乙方有权知晓试用期考核的结果,并应当在试用期考核结果或者转正通知上签字确认,存有异议的有权书面表达异议。
1、甲方根据企业经营需要,安排乙方在部门/车间岗位工作。工作地点为。乙方应当严格按照甲方对该岗位的工作任务、范围、内容所作的要求,如实并勤勉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完成甲方安排的各项工作。
2、甲方可以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和乙方的工作能力及工作表现,依照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以及经过法定程序确定的流程,对乙方的工作部门、职务或工作进行调整,确是经营需要而不涉及乙方级别降低或者报酬水平下降的合理调整,乙方应理解并服从;涉及乙方级别降低或者报酬水平下降的,甲乙双方应平等协商。
3、甲方对乙方工作内容确是经营需要而不涉及乙方级别降低或者报酬水平下降的合理调整,乙方无故拒不服从是破坏公司经营秩序的行为,被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而予以相应处分。
4、甲方根据公司绩效管理制度以及相关规定,乙方在绩效评估工作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视为不胜任工作,甲方对乙方的岗位进行转岗或者培训,乙方应当服从,否则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而予以相应处分。
1、乙方实行(定时、综合计算、不定时)工作制。
2、乙方同意,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施行不定时或者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后,乙方的工作时间将根据甲方以及国家和地方关于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的相关规定执行。
3、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加点的,乙方应服从甲方统一安排。乙方加班须按照甲方关于出勤和加班方面的规定、流程经乙方的部门主管事先书面审核和批准,否则该额外工作时间不视作加班。
4、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甲方在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的,在适当时候统一安排补休。甲方提供的带薪休假超过法定部分的是企业福利,具体政策由甲方予以解释。
1、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劳动后,有权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乙方所从事工作的工资执行以下种方式:
a、甲乙双方实行月(日、小时)工资制。乙方月(日、小时)工资为元(人民币)。试用期的工资为元/月(日、小时)。
b、甲乙双方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单价为元。
c、甲乙双方约定工资按下列方式执行。
2、甲方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实行月工资制的,甲方应于次月15日前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实行日、小时工资制的双方约定工资支付时间为。工资支付日期遇到法定节假日或者休息日的,甲方应当在节假日或者休息日前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3、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综合补贴或综合津贴,综合补贴或综合津贴包括交通补贴,独生子女补贴及政府规定的其它各项补贴和津贴。
4、甲方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自主确定本企业的工资制度和工资水平;甲方有权根据其公司政策、经营需要、乙方职务、岗位或工作的调整,合理调整乙方的薪酬。
5、甲方可将下列费用和款项从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中扣减或扣除:
a、司法机关在裁判中要求甲方从乙方的劳动报酬中扣除的费用;。
b、根据本合同或其他协议,或依法应由乙方付给甲方的损害赔偿;。
c、根据法律、法规或规章须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的应由乙方本人承担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金等。
1、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是甲乙双方的法定义务。甲方按照规定及时足额为乙方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乙方应承担的个人缴费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为扣缴。
2、乙方享受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1、甲方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操作流程与安全制度。
2、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如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的作业,甲方应负责定期对其进行健康检查,并为其采取相应的职业病防护措施以及提供的待遇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3、甲方应对乙方进行职业技术、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与培训。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应当对乙方进行专业培训,并在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后上岗。乙方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关资格证书,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无故缺席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如由于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违章作业,出现安全事故,本人应承担相应责任,并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乙方系女职工或未成年工的,甲方应按国家和地区相关规定对其进行特殊劳动保护。
5、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关于防火、防盗、防灾害等方面的安全规定以及命令指示,严格遵守工作中的操作规程,对自身安全以及其他同事尽到谨慎防护和帮助义务。
6、鉴于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如果不严格执行案例操作规程会产生职业病危害,比如从事粉碎加工的尘肺危害、从事分割的操作不慎会有肢体受伤等,乙方应当严格按甲方要求遵守操作规程、穿戴安全防护用品(例如口罩、耳塞等)。如有违犯,乙方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属于严重违犯甲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依照规章制度对乙方予以处分,并追究乙方经济赔偿。
1.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遵守甲方依法并依实际不时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例如劳动纪律、员工手册、奖惩办法、安全和卫生要求、业务规程、生产工艺等),自觉维护甲方的利益和声誉,不实施任何损害或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活动,不利用其在甲方的地位、职权及影响,直接或间接地为自己或亲友谋取利益,做一名奉公守法的公民和员工。
2.乙方如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以及甲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给予处分。如给甲方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甲乙双方都明确,企业正常经营得以存续的前提是经营秩序的维护,基础是诚实信用的合作和履行各自义务。
4.乙方不得利用职权或职位优势制定或发布或扩大或保护或采取利于自身利益的任何管理办法、规定、流程、措施或其他临时性意见等,以上均视作无效行为。
5.乙方按照职责参与甲方的工作管理,可就相关事宜提出自己的意见、建议或者申诉,在甲方做出决定后,乙方应无条件的予以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6.工作时间内乙方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务,不得在工作场所、食堂或宿舍等生活区域存放、上传、下载、浏览、复制、传播、讨论暴力、色情、赌博、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品以及其他违法的资料、事项和行为,不得长时间上网影响他人正常作息等行为。
7.乙方如有在绩效考核中被评估为不合格,即为不胜任本职工作,加方依法对乙方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乙方应当服从安排。
8.本合同期内或解除、期满、终止后,乙方应当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公司机密等任何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否则,甲方将依据其性质进行索赔并追究法律责任。
9.乙方如有违背上述1~8劳动纪律的相关规定,或者虽然违反其他规章制度规定构不成严重过失但是半年内重犯,均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10.甲方已经提示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现有或者将来制订修订的所有规章制度,特别是注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者严重过失的内容,乙方承诺严格遵守,如有违背则视为违反规章制度予以相应处分。
本合同所述应当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设计资料、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等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且双方并未书面续签的;。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3、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4、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
a.在试用期内,乙方经甲方考核不合格;。
g.乙方被依法劳动教养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h.乙方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挪用甲方财物或收贿赂的;。
i.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或向乙方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劳动报酬以代替前述书面通知:
c.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客观情况例如甲方住所迁移、被兼并、甲方资产转移,甲方业务外包或出售,以及因生产经营需要进行的组织结构、经营条件、发展战略调整等),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且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
4、在合同期内,乙方可以提出辞职并解除本合同,但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试用期内,乙方解除本合同则须提前3日书面通知甲方。
5、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a.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提供劳动条件;。
b.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c.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
d.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合法权益;。
e.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的其他情形。
1、乙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a.向甲方指定的人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b.完好移交或归还所有属于甲方的财产,例如:
(a)甲方依本合同为乙方提供的与聘用有关的所有设备、装置和工具;。
(c)甲方的供应商、客户以及其它联系单位和个人的名单和/或资料;。
(d)甲方提供的电脑设备、软件、磁盘、硬盘、光盘和其他办公用具。
c.协助甲方清理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
d.完成甲方规定的离职流转程序,办理有关离职手续;。
f.须妥善完成其负责的有关甲方事务的交接工作,确保其所负责的工作在其离职后仍能得以顺利进行。若乙方违反并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或损害,则乙方应对由此给甲方的生产和经营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a.为乙方办理终止劳动关系手续;。
b.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5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c.应乙方要求,及时、如实出具乙方的工作履历或绩效证明。
甲方可能在必要时向乙方提供培训以提高乙方的专业技能,满足甲方以及乙方个人长期发展目标。乙方如果接受甲方安排或由甲方资助的培训计划,如果乙方在甲方已经支付了培训费用后约定的服务期限之前解除或终止《培训协议》和/或本合同的,应当根据双方签订的《培训协议》或相关规定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向甲方偿还相应的培训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如乙方虽接受了甲方资助的培训,但双方尚未另行签订《培训协议》的,则本合同期限视同服务期限。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应当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承诺与确认:甲乙双方均确认以上身份为真实合法,并愿意承担因不真实而造成的本合同无效、解除或其他法律后果。双方的住所地若有变更应及时告知对方,未告知的按本合同所载明的地址为双方法律文书送达地(乙方同意,在其处于联系障碍状态,例如乙方因病住院、丧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时,委托合同首部的“紧急状态联系人”作为乙方的受委托人,该受委托人享有接受和解与调解,代领、签收相关文书的权限)。
2、乙方承诺:在本合同中所签署的姓名和笔迹,确认为用于本合同履行期间(包括服务期内)对其他所有相关文书的有效签名。
3、甲乙双方补充约定内容如下(如无内容请划掉):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6、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7、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因与国家法律法规不相符而导致无效的,该条款不应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存续和有效性。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收:
本人已经收到本《劳动合同》,并已经签字盖章。
乙方签收:
签收日期:年月日
企业生产劳动合同签篇十二
根据《xx人民共和国劳动法》、《xx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承诺将共同遵守。
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按规定程序制定后,通过公司员工行为规范标准手册公示、告知,乙方有义务及时主动学习和掌握。甲方规章制度以上述方式公示满一周,视为乙方已知晓。在订立本合同时,乙方已充分知晓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甲乙双方已就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限、聘用岗位及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公司福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等情况进行沟通。双方一经签字,即证明乙方对上述情况已有清楚了解。
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须保证已经终止(解除)了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或没有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否则,由此引发的纠纷及全部法律责任由乙方负全责。
第一条本合同为: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关于本岗位生产(工作)任务和责任制的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四条每天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的标准工时工作制;。
第五条甲方因工作需要,可经双方协商后延长工作时间。
第七条甲方提供符合国家有关卫生、健康标准的工作环境,建立健全生产流程,制定工作或操作流程及相应规范,保障乙方的人身安全。
第八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能、操作规程或工作规范、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九条如乙方为女职工,甲方将按《xx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为乙方提供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劳动保障。
第十条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应遵循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按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按时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应得的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按照国家《个人所得税法》,乙方有义务按照个人薪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有责任在发放乙方个人薪酬时,代为扣缴乙方的个人所得税。
第十三条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须依法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乙方按规定委托甲方代为扣缴本人应缴纳社会保险金。
第十五条乙方因工负伤和患职业病的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乙方应树立主人翁责任感,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制度和纪律,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教育。
第十八条乙方应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
第十九条乙方在工作中,要牢记“用户至上、质量第一”的服务宗旨,遵守职业道德,廉洁奉公,维护公司良好形象和声誉。
第二十条乙方在工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格履行岗位职责,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作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通信畅通、生产安全和人身安全。
第二十一条甲方因工作原因,需要在公司内部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工种)的,或受甲方派遣从事其它临时性工作的,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调整或派遣。
第二十二条乙方在合同期间,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和因工作原因接触到的第三方的商业秘密,泄露商业秘密属严重违反规章制度,造成损失的,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二十三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内容相应变更。
第二十四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五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在试用期内,被甲方考核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乙方违反甲方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达到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三)乙方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信誉损害的;。
(五)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劳动教养或被人民检察院起诉的;。
(六)乙方提供虚假或不真实的本人信息和劳动关系状态,影响甲方的判断而录用的;。
甲方依据本条六款规定,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作任何经济补偿或赔偿。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实施经济性裁员的,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实施: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二十八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二)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涉密员工应提前3—6个月通知。
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正在被审查和例行审计期间;或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或订立有保密期协议的,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乙方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而解除劳动合同,甲方将依法追究其违约赔偿责任:包括:
1、甲方招收录用乙方所付广告费等费用;。
2、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培训费用,包括培训费、差旅费、住宿费、实习费等;。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本合同约定、专项协议约定及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切身权益的;。
(六)甲方以暴力、威胁或以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四)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五)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六)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乙方应将合同期内甲方交给其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以及乙方留存的工作文件、技术资料等一切与工作有关的材料,全部交还给甲方,工具、物品、文件资料等遗失的,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在终止、解除合同前,积极配合公司完成工作交接手续。
甲方在确认上述手续办理完毕后,为其开据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等的转移手续。
除本合同第二十七条外,因乙方原因未办理完毕上述手续的,甲方有权不为乙方办理终止、解除合同手续。
第三十三条年月日后劳动合同终止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乙方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乙方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乙方没有《xx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档。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20xx年xx月xx日。
企业生产劳动合同签篇十三
企业员工关系管理中,最重要的两个关口:一是招聘,二是解除。就当前的劳动法律体制来说,招聘关口相对容易,涉及法律问题不多,且因劳资双方处于蜜月期,不易发生劳动纠纷。而解除关口,因解除事实既定,劳动关系不再存续,双方之间潜在矛盾集中爆发。因此如何做好解除关口的合规化操作,就成为企业必须考虑的问题。
本文以《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基础,对企业解除操作做梳理指引,帮助企业做好解除合规操作。
特征。
员工过错解除是企业基于员工的违规行为而做出的解除行为,过错解除的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过错解除是裁员谈判中的重要砝码,但过错解除的举证责任在企业,需要企业对员工过错的行为加以证明,并保留相关证据。
基本情形。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
(1)录用条件明确。
试用期是企业和员工方相互了解、相互接触的过程,实务中企业会设置录用条件以作为是否正式录用员工的标准。因此明确录用条件是试用期解除的首要条件。录用条件可以通过录用条件通知书、录用函、录用条款等方式予以明确,并经职工签字确认。
(2)不符合录用条件考核。
录用条件明确之后,企业应当围绕录用条件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符合录用条件的依据。如考核结果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则可以予以解除。
(3)试用期内解除。
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企业必须在试用期作出解除行为,并将解除的书面文件送达职工。如超过试用期,则不能使用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
(4)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解除举证责任在企业一方。
企业应当注意保留与员工工作表现以及评估相关的证据,例如考评表格、与员工工作表现有关的电子邮件、员工签字确认的工作任务书等。
(1)规章制度的有效性。
规章制度生效必须经过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民主程序是针对与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制度,如工资、工时、劳动保护、劳动条件等内容,企业需要与职工代表、工会或全体职工协商,听取职工意见,而后制定相应制度;公示程序是企业将制定的规章制度告知职工,告知的方式可以通过规章制度培训、规章制度告知书、规章制度附件等方式履行告知义务。
目前存在的争议是规章制度未经民主程序,但内容不违法法律法规,且已经过公示程序,告知职工的,部分地区如广东可以作为有效的规章制度适用。但从谨慎操作角度考虑,建议企业对规章制度的民主和公示程序予以完善。
(2)严重性判定。
违反规章制度分为一般违反和严重违反,实务中如何界定严重违法,企业可以从规章制度的设计方面予以考虑:一是明确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形,在规章制度中列明哪些情形属于严重违法规章制度;二是建立员工违章层级制度。将员工违规行为区分为不同的等级,并规定低等级违规行为超过一定次数累积为严重违规;三是设立兜底性条款。规章制度不可能事无巨细,包括所有的违规方式,对此可以在规章制度中设定兜底条款,以规章制度未明确规定的行为不适用严重违章。
(3)证据保留。
严重违章解除的举证责任在企业,企业通过严重违章解除的必须注意保留职工违章的相关证据,以防因无法举证造成不利后果。
(4)送达解除通知书。
对企业单方解除的形式法律并未明确规定,但从证据保留角度考虑,建议企业采用书面的解除方式,向员工送达解除通知书,并在解除通知书中明确"严重规章"的解除事由。
对于该项解除方式,建议从侵权责任的角度考虑,"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是对职工侵权行为的过错状态,"重大损失"是关于损失的结果,过错状态和损失结果之间通过因果关系连接。
(1)过错状态。
严重失职和营私舞弊是不同的两种过错状态。严重失职的过错是重大过失,即员工因为疏忽或者自信而导致企业损失,对重大过失的判定一般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判定,具有一定的不可操作性;营私舞弊是员工的一种故意状态,为了自身或者他人利益而损害企业利益,导致企业损失。
(2)因果关系。
因果关系的判定是解除员工的基础,企业必须证明此种损失与员工行为有直接的关系,此种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如员工操作失误造成机器设备损坏、员工怠工造成企业财产损失等。
(3)重大损失。
如何界定损失的重大程度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对此的判定一般必须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企业也可以在规章制度中列明哪些行为造成的损失为重大损失。
建议如发生该类情形,企业应做好相关的证据保留工作。
(5)关联诉讼。
对员工造成企业重大损失,企业不但可以以此解除员工,也可以要求员工承担损失赔偿责任,要求员工按照《侵权责任法》对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但要注意,对于员工一般过失和非重大损失,因法律并未规定,不能对此要求员工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职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可以解除。对此种情形的解除,注意三个方面的操作要点:
(1)排除法定兼职。
对于职工的兼职一般分为法定兼职和非法定兼职。法定兼职包括三种情形:一是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这四类职工与原企业之间的劳动关系保留,与新企业之间形成新劳动关系,但因原劳动关系无须实际履行,不会产生影响新劳动关系履行的情形,因此对这四类人员不适用兼职解除;二是非全日制人员。非全日制的兼职分为非全日和非全日兼职、非全日和全日制兼职两种方式。对于非全日和非全日兼职是法律允许的,不适用兼职解除;非全日和全日制的兼职可以作为兼职解除的情形;三是科技人员等特殊人员的兼职。中科院发布的《中国科学院关于科技人员兼职的若干意见》规定"中科院科技人员接受院内外其它单位聘请担任业务管理、行政领导职务及从事科研、科技开发等活动",不过实务中因中科院的意见效力等级过低,且仅限于中科院内部人员,适用范围有限。
(2)兼职解除的前置程序。
确认员工兼职后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员工兼职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企业可以直接解除,但必须举证证明兼职行为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存在一定的证明难度;二是发现员工存在兼职行为,企业可以先向员工送达停止兼职行为的通知,如员工收到之后,拒不改正的,则企业可以直接解除。此种方式避免了企业的举证责任,但必须注意送达停止兼职行为的通知的前置程序。
可适用于解除的无效劳动合同是指"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实践中也经常发生劳动者或用人单位一方为订立劳动合同故意夸大事实、提供虚假信息,最典型的莫过于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者学历、工作经历证明。为防止因虚假信息造成损害,对此企业可以以订立承诺书的形式规避风险,让员工在入职之前签订承诺书,规定如劳动者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可靠,如其提供虚假信息则构成欺诈,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2)注意解除界限。
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往往会导致不真实的意思表示,但并非所有的欺诈、胁迫和乘人之危都会导致解除的后果,必须注意这种解除方式的界限。
依据法律规定,员工入职时企业需要主动履行告知义务,告知的范围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员工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员工承担被动告知义务,且范围仅限于企业有权了解员工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
以欺诈为例,在认定欺诈成立时,我们就需要区分不同的主体:企业的欺诈构成范围较广,如其未履行告知义务或者告知情况不符合实际导致劳动者形成错误认识并与之缔结劳动合同,则形成欺诈;员工的欺诈范围较窄,仅限于应用人单位要求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真实情况时才能形成欺诈。比如员工婚姻情况,单位未要求员工告知的,员工隐瞒婚姻情况就不能构成欺诈,也不适用解除。
(3)混合欺诈。
导致劳动合同无效原因中,欺诈是最常见的,但在员工有欺诈行为,企业亦有欺诈行为的情况下应当如何处理?这个时候企业和员工均有解除权,则因先行使解除权的一方因解除权的行使导致双方之间劳动关系的消灭,也同时导致相对方解除权失去了行使的基础。因此建议企业在存在混合欺诈的情形下,先行解除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
此类解除一般分为三种情形:第一,员工涉嫌违法犯罪被公安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第二,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三,员工被劳动教养的。
(1)员工涉嫌违法犯罪被公安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企业不能单方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而只能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不过此种情况下,如规章制度将"被公安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作为严重违法规章制度的行为,则可以适用严重违章解除。
(2)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注意刑事责任的限定范围,包括:被人民检察院免于起诉的、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被人民法院根据刑法第三十二条免于刑事处分的。实务中认定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以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司法文件为准。
(3)员工被劳动教养,按照《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1条,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劳动合同法》中对此情形没有保留,且20xx年全国人大已经做出《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废除了劳动教养,因此对员工被劳动教养的,企业不得单方解除。同样,员工被劳动教养如被规定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则企业可以依据严重违章解除。
特征。
员工过错解除是企业基于员工的违规行为而做出的解除行为,过错解除的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过错解除是裁员谈判中的重要砝码,但过错解除的举证责任在企业,需要企业对员工过错的行为加以证明,并保留相关证据。
基本情形。
(1)对该类解除的适用,首先要区分医疗期和治疗期。医疗期是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是对职工的一段解除保护期。而治疗期是职工实际治疗疾病的期限。如治疗期短于医疗期,则治疗期内职工享有解除保护。治疗期长于医疗期的,超过部分不受解除保护。
(2)核算医疗期期限。对医疗期的计算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积核算,按照下列表格确定。
(3)医疗期满考核。医疗期满后员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医疗期满后治疗尚未终结,不能工作的,应当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被鉴定为1-4级的,退出工作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病退手续,享受病退待遇;如达不到1-4级,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安排的工作的,则企业可以据此解除;二是医疗期满员工恢复工作的,应当视员工的恢复情况分类处理,员工恢复原状的,不影响原工作的,则单位不能调整其工作;如员工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单位可以单方调整员工岗位,员工还不能从事调整后的岗位的,单位可以单方解除。这里需要注意的单位单方调整工作岗位的合理性,应比原岗位轻松或者工作量降低。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此类操作必须设定相应的操作环节,按照下面的流程进行操作:
(1)设定岗位标准。企业应当与员工签订"岗位说明书"、"目标责任书"确定员工的岗位职责和目标,以此作为判定员工是否胜任工作的指标。
(2)建立考核体系。针对岗位说明书、目标责任书建立客观的考核体系,通过考核判定员工知否达到岗位要求和完成目标责任。如员工经考核未达到要求或完成目标的,并将考核结果告知员工,以不胜任工作处理。
(3)不胜任处理。员工不胜任工作的单位可以经过培训或者调岗处理。
对于培训,必须注意培训的内容为岗位能力、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目的是提升员工的人岗匹配,且培训之后员工仍然返回原岗位。
对于调岗,必须注意调整后的岗位应与员工的劳动能力和技能相适应,保持一定的合理性。员工因不胜任工作而被调整到新的岗位,其薪酬应当根据新岗位的标准确定,但是为了防止企业调薪权利的滥用,建议在调薪操作时应当基于以下前提:一是有明确的岗位职系和薪酬对应标准。若无制度规定和合同约定,调岗后的薪酬标准应当协商确定,而不能由用人单位单方确定;二是与员工书面确定新的岗位与报酬标准。
(4)解除。员工经培训考核后仍然不胜任原岗位或者经调岗后仍然不胜任新岗位的,企业可以单方解除。
(1)判定客观情况变化。对重大客观情况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实务中一般是依据重大情势变更原则来认定,将客观情况界定为"无法预见、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具体的判定可以从三个方面考虑:一是客观性。此种变化是客观性变化,而非企业主观意愿;二是变化的主体是合同订立时的客观情况,应当与合同订立时的客观情况加以对比;三是重大性,变化导致原有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如符合这三个标准,则构成客观情况重大变化,可以适用该项解除。
(2)协商前置。该项解除必须经过协商的前置程序,协议一致的,变更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协商无法取得一致,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操作中,建议企业向员工出具劳动合同变更通知书,并保留相应材料,以证明企业已经履行协商前置程序。
(3)排除非客观情况。实务中一般依据《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劳办发[1994]289号)第二十六条有过相应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客观情况"是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主要包括:企业迁移、资产转移、企业改制、部门撤并、经营方向或经营战略重大调整、企业产品结构调整等。除此之外,如企业之间的股权并购、合并、分立、企业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属于客观情况重大变化,应当予以排除。
特征。
经济性裁员是企业裁员方式的核心,也是唯一可以适用多人裁员的解除方式。但经济性裁员同样也是在程序和限制中要求最高的裁员方式。对经济性裁员的操作,既要注意裁员的法定情形,也要遵守裁员的程序要件。
经济性裁员与其他裁员方式的不同点之一在于涉及人数众多,《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经济性裁员的人数为"二十人以上或者不足二十人但占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人数限定导致的一个结果就是裁减人员不足不能适用经济性裁员,更不能针对个别职工或者少数职工实行经济性裁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破产重整是企业存在的一种特殊状态,是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依债权人的申请而由法院公告作出的一种调整事务、改善经营管理、恢复偿债能力的活动。《企业破产法》第72条规定了破产重整的期限为"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至重整程序终止为重整期间",而重整开始的标志按照《企业破产法》第71条,以法院公告为准。即只有在这个期间内才属于企业重整期间,也才符合经济性裁员的条件。
同时劳动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的通知(劳办发〔1994〕289号)第27条也明确规定了"本条中的"法定整顿期间"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的破产程序进入的整顿期间",对重整期间进一步做了明示。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对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界定需要结合两个法律条文来确认,一是劳动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的通知(劳办发〔1994〕289号)第27条"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可以根据地方政府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来界定",二是劳动部发布的《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第2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确需裁减人员的,可以裁员"。
显然判定企业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主体是当地政府部门,其依据是当地政府部门所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因此,采用此种事由进行经济性裁员,必须首先向当地政府申请,经确认为困难企业的,方可适用经济性裁员。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企业产、重大技术革新或经营方式调整本身属于企业自主行为,但因此引发员工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对该项目操作应当按照"情势变更"原则构建,即因情况的重大变更,双方原劳动合同履行的基础已经丧失,需要双方协议变更劳动合同,如不能协议变更的,则适用经济性裁员。
从这个角度理解该条与《劳动合同法》第41条第4项、第40条第3项有重复之处,但因转产、重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均属企业自主行为,其又与客观情势有所不同。即该条的适用需要企业举证证明其存在转产、重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的行为,并证明三种行为导致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且双方未能就劳动变更达成一致,如此才能适用经济性裁员,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该操作应当和《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3项加以区分。比较两者的法定条件可以发现,前者为"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而后者为"其他(除企业破产、经营困难、企业转型等)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因此前者所规定"客观情况"应当是包含后者的"客观经济情况"的。
但同时两者之间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前者的履行程序比较简单"协商变更--未达成一致--预告解除",因此该条款的实质是通过协商变更合同未达成合意则用人单位可以采用预告解除的方式;后者则是"提前告知并听取意见--方案报备--解除合同",该条的关键在于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备。从立法目的来说,前者必须与劳动者协商,后者则必须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备,其目的都是限制用人单位任意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因此当裁员人数达到经济性裁员的要求时,可以用经过报备程序替代与劳动者协商的程序,藉此降低协议成本,实现裁员目的。
经济性裁员的反向限定主要表现在《劳动合同法》第42条的六种情形,如果员工出现以下六种情形的,则不能对此采用经济性裁员,否则构成违法解除: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当然这六种情形均是职工个体出现的特殊情况,是法律基于保护职工而作出的特别规定。但是职工的情形一旦消失,如医疗期满、女职工超过"三期"、职业病检查或者诊断观察期满,则应当参照一般职工,适用经济性裁员。
同时需要注意对于工伤职工一般不能适用经济性裁员,1-4级工伤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保留劳动关系,不适用经济裁员;5-10级因其劳动能力部分丧失,为保护工伤职工利益,也应当作为经济性裁员的免除范围。
按照劳动部《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确需裁减人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
3、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5、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
裁员流程需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工会通知的非法定性。最高院审理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四第12条规定了单位单方解除的工会通知义务,未履行通知义务的视为违法解除。但仅限于《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的情形,不包括41条经济性裁员;二是操作流程第4条规定了向劳动行政部门备案,这种备案仅仅是告知而不需要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但如经济性裁员不符合法律规定,劳动行政部门有权予以制止和纠正。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经济性裁员中包括两种优先情形:
一种是优先留用规定,对较长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且需要抚养老人或未成年人这三类职工应当优先留用。如何优先留用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司法实务中一般是要求在同等条件下,对职工分批次处理,三类之外的先裁员,裁员之后仍然需要裁减的,则可以裁减三类特殊人员。其优先留用仅仅是在有留用条件下的照顾措施,而非不能解除这三类特殊人员。
二是优先招用被裁减人员。优先录用也必须是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录用,如果没有同等条件,则不存在优先录用的问题。实务中往往存在一种错误,认为这种优先招用是一种强制性义务,即企业六个月内招录人员必须从裁减职工中招录。实质上劳动关系的建立应当遵循合同自由原则,不能强制单位招录员工,否则就违法了合同自由原则,干扰了单位的用工自主权。
企业生产劳动合同签篇十四
甲 方: xx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 方:身份证号码: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安排,担任 (工种)工作。甲方有权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必须服从。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 甲方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乙方每月工资收入按公司的岗位工资制度执行,特殊情况加班支付加班费。甲方生产经营任务不足,乙方待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补助费不低于300元。试用期工资为岗位工资的80%。
第六条 乙方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并达到质量标准的,甲方每月30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特殊情况下甲方可延期支付,但延期不超过三个月。 第七条 养老、医疗保险。
第十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一条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被除名、开除、私自离职、劳动教养及追究刑事责任,本合同自当日自行解除。
第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甲方利益造成损害或有损公司形象的其他情形。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4、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的;因甲方搬迁的;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第十五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即辞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扣回工资作为补偿。若甲方同意,在辞工期间内亦可提前批准乙方辞职,工资计算至工作当天为止。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即终止。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期满前 30 日内可以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 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第二十一条 乙方提出辞职的,甲方不作其他经济补偿。 乙方违反甲方规定,甲方有权予以警告、罚款、记小过、记大过、开除等处分。 乙方请假必须先填妥请假条,经部门主管及人事部门批准,否则以旷工论处。凡旷工三天者,一律作自动离职、解除劳动关系处理。 第二十二条 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规范、规程、各项纪律、准则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一并执行。
甲方:xxxxx有限公司乙方: 法定代表人:
二零xx年 月 日
企业生产劳动合同签篇十五
雇主名称: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
性别:_______。
年龄: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
当前地址: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及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合同期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始。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计算。
第二条生产(工作)任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______工作。
乙方同意承担工作任务,并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应达到的数量和质量指标为______。
第三条劳动(工作)条件。
为保证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产(工作)任务,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的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具体如下:_______。
第四条劳动纪律。
1.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如下:_______。
2.乙方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积极完成所从事的工作。
第五条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1.甲方实行每天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的工作制。因生产需要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乙方必须同意并支付乙方加班工资。加班时间每天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乙方为怀孕或哺乳期女职工的,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
2.具体工资标准、工资办法、奖金、津贴、补贴由甲方根据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与乙方协商确定如下:_______。
3.甲方每月按时支付乙方工资。超过当月工资发放日的自第六日起,每天按欠乙方工资的____%赔偿乙方损失。
4.甲方根据企业生产发展情况,逐步提高乙方工资水平。
第六条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每月按乙方工资总额的____%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缴纳退休养老金,乙方支付不超过本人工资的____%。
2.因第七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每工作一年(半年后不满一年的)向乙方支付一个月标准工资的生活补贴。同时,若合同期未到期,甲方应在合同期内向乙方支付失业补偿金。标准为合同期满后每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乙方标准工资一个月的赔偿金,生活补贴和赔偿金的最高金额不超过乙方标准工资的12个月。
3.甲方参照(国有企业职工失业保险暂行规定)向失业保险机构缴纳失业保险基金,乙方在失业期间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4.如乙方患工伤或职业病,治疗期间工资由甲方支付,所需医疗费用由甲方支付..医疗终结,经市(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为伤残的,甲方发给伤残基金。乙方因工致残或患职业病死亡的,由甲方支付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的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的残疾、丧葬费、抚恤费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按其工作时间给予3至6个月的医疗待遇。在医疗期间,将支付不低于本人原工资60%的病假工资。
6.乙方为女职工,其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相关规定执行。
7.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双方协商确定的节假日、公休日、婚丧假、探亲假为:。
(略)。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因生产暂停、生产任务调整或情况变化,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可变更合同相关内容。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三)甲方停业、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
3.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违反国家规定,无安全防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差,严重危害乙方健康的;
(2)甲方不能或者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4)乙方本人有正当理由辞职。
4.乙方被劳动教养或受到刑事处罚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5.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并办理解除合同手续。试用期内如需解除合同,无需提前通知对方。
6.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乙方的合同:。
(1)合同期限未满,不符合本条第2款的规定;
(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的;
(3)乙方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
(4)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7.合同期满,应立即终止。因生产、工作需要,甲乙双方可以协商续签合同。
第八条需要双方约定的事项。
1.甲方为乙方提供住房或住房补贴;
2.甲方为乙方解决食品问题;
3.甲方按照国家规定的补贴项目,每月向乙方支付共计___元;
4.除国家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5.除国家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6.甲方支付乙方培训费用后,乙方应为甲方服务年。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培训费用元。
7.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者一方受到损害的,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3.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______。
4.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向对方支付赔偿。补偿标准为:。
第十条争端解决。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企业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政策有抵触的,以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为准。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未经法定授权擅自变更或签署无效。
企业生产劳动合同签篇十六
所有制性质: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户籍所在地:
身份证号;
劳动手册编号:
外来职员就业证编号:
现住址:
甲乙双方在同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本合同为劳动合同,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xx年(月)。
甲方根据本企业生产、工作的需要,安排乙方从事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岗位,从事工种。
1、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以及不低于国家规定应配给的劳动防护用品。
2、乙方有权拒尽甲方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治理职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分检举、控告。
1、甲方实行逐日不超过8小时,均匀每周小时工时制,按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可延长工作时间,一般逐日不超过l小时,特殊情况,逐日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2、合同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企业的规定发给乙方工资、奖金、补助、补贴,甲方支付乙方工资不得低于山西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应按国家规定安排乙方安排同等时间的调休或支付相应工资报酬。
1、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应增强主人翁意识,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领导、治理和指挥,积极做好工作,完成劳动任务。
1、甲方按国家和省规定向社会劳动保险机构为乙方缴纳劳动保险费。乙方按国家和省规定向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缴纳劳动保险费。
2、乙方在合同期间的各种公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女工产假等福利待遇,按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因工或非因工死亡,女工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待遇,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1、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各种必要的政治、思想品德教育和职业技术及上岗前培训。
2、乙方应刻苦钻研业务,达到国家规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技术等级标准,持证上岗。
3、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后,乙方须为甲方服务年,否则乙方应按有关规定支付甲方培训费。
1、劳动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终止执行。如双方同意续订,应提前一个月办理续订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则本合同视为自动续订,并应补办续订手续。
2、在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
(1)甲方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双方协商同意的;
(2)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已经修改的;
(4)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甲方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职员的;
(3)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甲乙双方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2)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的;
(4)其它符正当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6、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经国家有关部分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心健康的;
(3)甲方不能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和提供福利待遇的;
(4)依法服兵役或经甲方同意自费考进中等以上学校脱产学习的。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一方受损害的,可不承担法律责任;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按有关规定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签订后,应经同级劳动部分鉴证;经鉴证后的劳动合同变更内容的应重新鉴证。
甲乙双方执行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企业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鉴证人(盖章)鉴证机关(盖章)
合同鉴证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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