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是指为解决问题或实现目标所制定的详细计划和步骤。制定方案的过程中,我们需要主动寻求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团队的专业知识和创造力。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范文仅供参考,具体的方案设计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乡村治理工作方案综治办篇一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着力构建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不断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全面增进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通过试点创建和示范引领,使下符桥镇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加强、农村社会稳定得到维护、农村社会移风易俗深入推进、乡村产业全面发展、乡镇管理能力持续强化。
(一)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
1.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深入推进“一抓双促”工程,大力实施农村基层党建“四提四增”工程,持续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加强村党组织对本村其他各类组织的领导,积极推行村党组织书记兼任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村党组织提名推荐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层负责人,选配合适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发展带头人,不断提高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2.发挥基层党员示范带头作用。每村配备1名党建指导员,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和主题党日等活动,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提质增效;深入实施“四联四帮”工程,有效融合“双培双带”先锋行动、党员承诺践诺、流动党员“双向带动”、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等活动,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站、道德讲堂、乡村大舞台等载体,推动党员在乡村振兴、乡村治理、乡风文明中积极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优先从具备条件的农民经济人、能人大户、青年农民中培养和发展党员,不断优化农村党员队伍结构。加大新形势下农村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力度,推动流动党员发挥积极作用。
3.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治力度。紧盯惠农项目资金、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民生工程、阳光村务、村民救助和保障等突出领域,完善小微权力运行和监督机制,推动巡察向村级党组织延伸全覆盖,把小微权力行使纳入巡察重点,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
(二)健全村民自治机制。
4.增强村民自治组织能力。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村民参事议事,推进村委会班子和村民小组干部队伍建设,推进乡村治理能力,进一步加强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发挥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理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等自治组织作用,拓展村民参与村级公共事务平台。
5.丰富村民议事协商形式。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以提案、会议、座谈、听证、论证、评估、咨询、民意调查等协商议事形式和活动载体,完善议事决策主体和程序,引导村民在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制度规定和程序要求,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村级事务。鼓励农村开展村民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妇女议事、乡贤议事等各类协商活动,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和决策权。
6.健全和完善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制度。健全民主决策议事机制,执行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村民代表会议等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农村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扩大党员、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村委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强化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沟通衔接,加强农村财务会计核算监督和审计监督,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践。
(三)发挥法治保障作用。
7.健全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健全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制,健全人民调解员队伍,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进诉调对接平台等多元化解平台建设,及时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杜绝“民转刑”、集聚性上访等事件发生。
8.深入开展平安乡村建设。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推进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严厉打击非法侵占农村集体资产、侵吞扶贫惠农资金、不赡养老年人和侵犯农村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等违法犯罪行为,建立惩治和防范农村“黄赌毒”“村霸”长效机制。依法管理农村宗教事务,加大对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的打击力度。加强农村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全面排查整治农村各类安全隐患。
(四)推进农村乡风文明建设。
9.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点)平台作用,大力宣讲好人好事和革命故事,弘扬体现下符桥镇的红色基因、时代精神和改革精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文明公约、村规民约、家规家训,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牢牢占领农村思想文化阵地。
10.大力弘扬传统美德。把德治贯穿乡村治理全过程,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引导农民爱党爱国、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褒扬孝老爱亲、诚实守信、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等精神。深入开展道德模范、最美家庭、身边好人、好婆婆、好媳妇等评选活动,让身边典型讲述身边故事、教育身边群众,树立可亲、可敬、可学的榜样,营造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社会氛围。
11.持续开展乡风文明培育行动。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的指导意见》,培育文明乡风,淳朴民风。健全“一约四会”(即:村规民约、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禁赌禁毒会)引导群众抵制“红白”喜事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不良习俗。积极推行“文明银行”做法,褒扬善行义举。及时推进文明村镇创建,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12.加强农村文化引领。加强农村文化产品供给,持续推进“送戏进村”、送文化(图书、电影)下乡等活动。加强文化阵地建设,推动农家书屋、文体活动广场、农民文化乐园、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常态化发挥作用。加强文化活动开展和文化人才培养,组织开展乡村群众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做好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和乡村旅游的有机结合,推动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
(五)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13.发展富民特色产业。加强乡村特色产业规划引领,支持各地利用资源禀赋打造特色产业链,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培育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推动各类园区、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能人大户带动更多群众发展。鼓励和支持通过“电商+”“文旅+”等渠道,融合发展乡村富民产业。
14.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坚持党建引领,不断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作为下符桥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中之重,加强督查考核。
15.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继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和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推动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深化整治“三大革命”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加快“四好农村路”建设,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加大农村危旧房屋拆除力度,推深做实林长制,实施“四旁四边四创”国土绿化提升和“五绿”工作,持续推进村庄硬化绿化亮化美化,全面提升村庄村容村貌,打造美丽家园。
(一)准备阶段(20xx年6月)。镇成立乡村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方案,分解任务,召开动员会议。突出“三治”融合,聚焦乡村治理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制定实施细则,量化具体任务。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6月-20xx年12月)。明确一个乡村治理示范村先行试点,加强对工作开展的协调调度,加强对具体问题的研究解决,定期对乡村治理创建工作进行督查检查,适时通报工作情况,确保按时按质完成试点工作。
(三)总结阶段(20xx年1月-20xx年3月)。对各村乡村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评估验收,对出台制定的制度进行梳理完善,对好的经验和成功做法归纳总结。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村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强化责任,全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二)强化保障机制。加大财政保障力度,拓宽乡村治理资金筹集渠道,引导社会资金投向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加强乡村治理人才队伍建设,引导各类人才资源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严格督促检查。强化开展督查指导,查找剖析问题,及时研究会商,推动工作进展。对工作中敷衍应付、推诿扯皮、阳奉阴违、不敢担当的,下发督查通报,点名批评、限期整改;对整改效果不佳,工作被动、进度滞后等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规问责。
(四)加强培训宣传。通过宣传栏、宣传单和互联网、手机微信等媒介平台,在广大党员、干部及村民中广泛宣传,形成乡村治理共建共治的浓厚氛围。
乡村治理工作方案综治办篇二
创建生态示范村和环境优美乡镇,是推进和深化生态示范县创建工作的基础,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战略目标,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小城镇建设和农业现代化步伐,促进生态经济建设,带动地方经济发展,扎实推进生态建设年活动的开展,特制定胜丰村创建市、县级生态示范村实施方案。
祁门县平里镇胜丰村距县城22公里,该村东与塔坊乡相接,南与祁红乡毗邻,西与我镇双程村交界,北与平里村相连,平里至胜丰油路竣工,交通十分便利。全村林地面积16558亩,森林覆盖率85.7%,茶园2251亩,拥有农业人口683人,其中劳动力393人,水田178.3亩,旱地59.8亩,20xx年农民人均纯收入3872.9元。
紧紧围绕全面推进“331”行动计划,精心打造“全省生态经济强县”总体目标,树立生态兴村意识,以全新理念,强力抓好生态村建设工作,在全面、稳妥地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的同时,着力加快林业产业化发展为重点,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进一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保护协调健康发展,实现生态兴村的目标。
要在原有丰富森林资源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力度,引导林农建设科技示范基地,分别为胜丰村千亩油茶示范基地、千亩毛竹示范基地、千亩有机茶示范基地。
(一)科学编制建设规划,建设好“三个基地”
胜丰村独特地理优势,秀丽的山水风光,丰厚的文化底蕴给胜丰人民带来更大的发展机遇。05年,新一届村委会班子提出了三年任期发展规划,围绕全县“331”、全镇“221”行动计划和打造全省生态经济强县的总体目标,将组织实施“134”建设工程,利用平里塘坞油路的开通,对塘坞至张家的公路进行拓宽;建设好“三个基地”,一是千亩油茶基地,通过对老油茶林进行垦复、换冠等措施改造,提高质量和产量。二是有机茶基地,提升全村茶叶产品的质量档次。三是依托原有的毛竹资源发展千亩毛竹。为民办四件实事,一是整修村中心小学;二是鼓励和发展传统的中药材种植;三是整修二条水渠,使基本农田成为旱、涝保收的良田;四是发展和巩固好村林场和绿茶厂,并努力招商,发展村级企业,壮大集体经济。
(二)调整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发展。
以建设“千亩油茶、有机茶基地和千亩毛竹”的有利机遇,加快林业产业化进程,村两委带领全村人民继续封山育林,退耕还林,以提高全村绿化率,做到绿化区内林木整齐,大力发展毛竹、油茶等特色经果林,使林种结构渐渐趋于合理,有较好的综合经济效益。村将设立护林哨卡,聘请二名护林员,负责日常山林管理,杜绝乱砍滥伐现象发生。
(三)加强生态环境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
认真宣传国家有关政策、路线、方针,提高广大村民的利用和保护土地的意识,坚决制止奸污占有耕地和林地的现象发生,提高生态环境意识,制定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同时制定村规民约,保护森林资源和野生珍惜动植物,成立护林防火小分队,配备必要的防火器材,竖立防火警示牌,有效地抑制火灾的发生。
(四)珍惜水资源,做好水土保持。
胜丰村水资源十分充沛,一条小河贯穿整个村,给村民的生产生活带来方便。今年将进一步加大对水土保持工作,对小河两侧进行封山育林,制定封山护林,凭证采伐,建立绿化村庄规划和规章,配合林业部门,严厉打击乱砍乱伐、私收乱购行为,保护森林资源,同时加大对“胜丰村林场”的投入和经营,确保这一绿色银行发挥更大效益。
(五)改善饮水质量,保障人民健康。
实施农业用水和饮用水分离,大力推广有机肥使用。要求村民饮用水从山泉水引用,管线到户,改善村民引水安全,并以筹工、筹劳方式,实行零星用水户并网,确保村民正常用水。
(六)加强动植物保护,维护生态平衡。
积极配合双平林业派出所工作,一方面严厉打击捕杀破坏野生动植物等犯罪不法行为;另一方面从保护野生动物植物生存和生活环境入手,改善和保护、栖息、繁衍环境。村两委要从自身做起,制定相应野生动植物保护措施,严禁加工、销售、捕捉、食用珍惜动植物。回归大自然生态平衡。
(七)推广节能项目,方便一方百姓。
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在该村开展沼气转化为燃气的节能项目,培养沼气示范户、通过示范带动作用,发展更多的沼气使用户,从而有效遏制因长期利用烧柴炊食而造成破坏环境和浪费资源局面。积极开展新能源项目,在条件成熟村民组建立太阳能供应站,进一步改变群众生产生活方式。
(八)制定村规民约,树立新农村风貌。
村两委根据不同时期、不同要求对村规民约进行修改,增加现代社会内容,为美化生活环境,抵制不良风气,贯彻国家方针政策,邻里和睦,社会交通、社会风尚道德良好,呈现出欣欣向荣的新农村风貌。
2、成立相应领导机构,负责抓日常创建工作,使创建工作有动作、有措施、有成效。由村支书王镇钱同志担任创建领导组组长,并明确其职责、权限。制定切实有效的实施方案。同时相应成立创建文明村监督小组,由村委和社员代表组成,定期对创建工作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加以整改。
3、创建工作要与全面推进全县“331”行动计划和平里镇“221”行动计划相结合,围绕打造“全省生态经济强县”早日实现我县国家生态示范县这一总体目标,认真组织实施创建内容,通过对胜丰生态建设中薄弱环节的完善和改进,有利的推进该村的生态建设,使之尽快达到市、县级生态示范村的目标,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乡村治理工作方案综治办篇三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全面完成村庄的规划审批工作、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和地上部分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包括: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绿化美化、公共照明、公厕提升改造),把农村建设成为生态宜居、兴业富民的美好家园。
美丽乡村建设村庄需按照“先地下后地上,地下地上统筹衔接”的建设原则,以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为出发点,因地制宜,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对于未列入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计划的村庄(自然村),要加快完成村庄规划审批、实施方案设计编制、预算资金评审等前期工作,尽早开展地上部分基础设施建设;对于已列入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计划的村庄,同步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村庄规划审批、实施方案设计编制、预算资金评审和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待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完工后,立即启动地上部分基础设施建设。
(一)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
负责对行业主管部门、镇政府和村委会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统筹、协调、推进和督查考核。
(二)区农业农村局。
1、负责牵头制定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年度计划,并按计划推动实施。
2、负责制定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工程的指导意见;负责实地审核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负责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和复核验收。
3、负责选聘1家项目管理咨询公司对全区美丽乡村建设地上部分工程项目进行统一管理;选聘2家监理公司,对美丽乡村建设地上部分工程项目质量实施监理,由各镇政府从中选择,确定监理公司并签订监理合同。
(三)区公路分局。
负责制定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指导意见;负责实地审核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实施方案;负责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和复核验收。
(四)区园林绿化局。
负责制定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工程的指导意见;负责实地审核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负责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和复核验收。
(五)区水务局。
牵头负责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负责指导各镇政府开展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的前期审批和施工管理工作;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负责实地审核涉及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的农村街坊路工程实施方案,确保地下与农村街坊路建设工程有效衔接;负责涉及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的农村街坊路工程复核验收。
(六)区财政局。
负责实施方案的预算评审、结算评审和资金下达工作,并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进行监管。
(七)区规自分局。
负责村庄规划的报审工作和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的实地审核工作。
(八)区住建委。
负责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监督。
(九)各镇政府。
作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编制、审核村庄实施方案,符合村庄实际,确保实施方案的完整性和可实施性;负责组织实施方案送评和工程实施、工程验收、工程结算、资金使用;负责审查中标单位的企业资质和施工能力;监督中标的施工单位,禁止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监督施工单位依据预算评审报告控制工程造价,严禁超出预算评审报告金额。
(十)各村委会。
作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受益主体,负责配合设计单位编制实施方案;配合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中的各项协调工作;在镇政府的统筹下,可以与施工方签订有偿服务协议,为施工方提供有偿劳务、协调等工作,确保良好的施工环境,保证工程项目顺利推进。
(十一)设计公司。
负责村庄实施方案设计的编制工作,确保设计内容符合村庄实际,整体村庄风格、风貌统一;保证实施方案的完整性和可实施性,承担丢项落项的相关责任。
(十二)项目管理咨询公司。
负责全区美丽乡村建设地上部分和“厕所革命”相关工程的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工程建设有序推进。主要包括:指导各镇审核中标单位资质;项目前期组织各单位审核实施方案设计,核实中标单位资质等工作;项目中期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各项工程建设进展情况的进度统计等工作;项目后期组织各单位进行复核验收等工作。
(十三)监理公司。
负责全区美丽乡村建设地上部分和“厕所革命”相关工程质量的监理工作,推进施工进度,按期完工;监督中标的施工单位,禁止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监督施工单位依据预算评审报告控制工程造价,严禁超出预算评审报告金额;出具监理报告,确保各项工程建设质量达标。
(一)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牵头单位:区规自分局。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区公路分局、区园林绿化局、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选聘设计公司,设计公司驻村对村庄进行基础材料收集、地形图测绘和编制规划;规划成果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村党支部书记和村主任签字确认并公示无异议后报送镇政府;规划成果经镇党委会或镇长办公会通过并由镇党委书记或镇长签字确认后,报送至区规自分局;区规自分局组织相关部门对村庄规划进行区级联审,各相关部门对行业主管内容进行专项审查,联审通过后报送区政府审批。
(二)村庄实施方案预算评审工作。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按照“成熟一个报送一个”的原则,将村庄实施方案设计成果预算评审的相关材料按照要求报送至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在1个月内完成村庄实施方案的预算评审工作;评审工作完毕后,各镇政府按照区财政局预算评审金额组织招投标工作。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住建委、区财政局、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由区水务局牵头,根据市级文件精神和我区美丽乡村建设实际,合理确定施工点位,制定供水、污水、湿地、污水处理站等项目实施方案,经专家审查后报送至区发改委进行立项和批复;获得批复后指导各镇严格按招投标程序进行施工建设,各镇政府为农村污水治理建设工程实施主体;办理质量和监督备案手续后,区住建委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具体工作流程按照《密云区农村污水(供水)治理工作三年实施方案(20xx年7月-20xx年6月)》中相关规定实施。
(四)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牵头单位:区公路分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将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报送至区公路分局进行审核(平原地区重点路段确需配套雨排水设施的村,在实施方案设计前需征求区公路分局意见,区公路分局踏勘核实确认后,形成书面意见反馈至各镇政府,同时报送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专班备案。各镇政府收到区公路分局核实意见后,将雨排水建设项目纳入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设计);区公路分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审核工作;审核通过后,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核验;实地核验通过后,各镇政府将实施方案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预算评审;预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预算评审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预算评审金额将70%建设资金拨付至相关镇政府;各镇政府组织实施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区公路分局在建设过程中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工程竣工后,各镇政府组织验收工作;验收完成后,各镇政府将复核验收申请报送至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复核验收;复核验收通过后,各镇政府将结算评审相关材料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结算评审;结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结算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剩余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结算评审金额将剩余建设资金拨付至各镇政府。
(五)农村绿化美化工程。
牵头单位:区园林绿化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将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实施方案报送至区园林绿化局进行审核;区园林绿化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实施方案的审核工作;审核通过后,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核验;实地核验通过后,各镇政府将实施方案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预算评审;预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预算评审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预算评审金额将70%建设资金拨付至相关镇政府;各镇政府组织实施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工程,区园林绿化局在建设过程中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工程竣工后,各镇政府组织验收工作;验收完成后,各镇政府将复核验收申请报送至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复核验收;复核验收通过后,各镇政府将结算评审相关材料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结算评审;结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结算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剩余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结算评审金额将剩余建设资金拨付至各镇政府。
(六)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工程。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将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进行审核;区农业农村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审核工作;审核通过后,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核验;实地核验通过后,各镇政府将实施方案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预算评审;预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预算评审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预算评审金额将70%建设资金拨付至相关镇政府;各镇政府组织实施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工程,区农业农村局在建设过程中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工程竣工后,各镇政府组织验收工作;验收完成后,各镇政府将复核验收申请报送至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复核验收;复核验收通过后,各镇政府将结算评审相关材料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结算评审;结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结算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剩余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结算评审金额将剩余建设资金拨付至各镇政府。
(七)农村公厕提升改造工程。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将农村公厕提升改造实施方案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预算评审;预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预算评审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预算评审金额将100%建设资金拨付至相关镇政府;各镇政府组织实施农村公厕提升改造工程,区农业农村局在建设过程中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工程竣工后,各镇政府组织验收工作;验收完成后,各镇政府将复核验收申请报送至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复核验收;复核验收通过后,各镇政府将结算评审相关材料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结算评审;结算评审完成后,结余资金部分由各镇政府原渠道缴回,资金不足部分由各镇政府按照结算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剩余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结算评审金额将剩余建设资金拨付至各镇政府。
(一)操作步骤。
1、区农业农村局在当年10月底前,牵头确定第二年的美丽乡村建设任务,并送达至相关单位和各镇政府。
2、各镇政府完成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后,报请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各行业主管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3、实施方案审核通过后,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核验。
4、实施方案通过实地核验后,由各镇政府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预算评审;区财政局在1个月内完成预算评审工作;区农业农村局按照预算评审金额的70%拨付至各镇政府;同时,各镇政府组织进行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并按照行业主管部门指导意见的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工程建设。
5、招投标完成后,镇政府按照预算评审金额的50%拨付启动资金至相关施工单位。
6、工程建设竣工后,由各镇政府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将复核验收申请报送至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复核验收。
7、复核验收通过后,各镇政府将结算评审相关材料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结算评审,并按照结算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剩余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按照结算评审金额拨付剩余资金。
(二)验收标准。
1、各镇政府需成立工程验收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各主管副镇长、相关科室和建设村党支部书记担任成员,负责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绿化美化、公共照明设施和公厕户厕改造等建设工作的验收工作。
2、各镇政府需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供的备案材料如下:
(1)村庄实施方案的财政预算评审报告1份;
(4)监理报告1份(由监理单位提供);
(5)复核验收申请2份;
(6)工程结算报告1份;
(7)剩余建设资金的申请2份。
国家级传统村落,在美丽乡村建设实施过程中,应予以重点支持,按照相关规定,可提高设计标准,要单独进行实施方案设计,提升保护、修缮的设计水平,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力度。
市级传统村落,在美丽乡村建设实施过程中,按照相关规定,可适当提高设计标准,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力度。
1、美丽乡村建设相关资金优先用于工程进度快、工程质量优良的镇。
2、各镇可在美丽乡村建设范围内统筹使用美丽乡村资金(含以前年度资金),超出财政定额补贴部分,区财政不再给予追加,超出部分由各镇政府自筹解决。
3、各镇超过一年以上结余资金按原渠道缴回区财政,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4、列入美丽乡村年度工作计划的村庄,具备可实施条件,无故逾期一年未实施的,将收回建设资金,区政府不再给予资金支持。
(一)提高认识,加强协作。
美丽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行业主管部门、各镇政府要主动作为,积极沟通,多措并举,真抓实干,形成共建合力,共同推进各项工作,全面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及时协调配合解决实际问题,按期完成各项任务。
(二)落实责任,明确主体。
各镇党委、政府是美丽乡村建设的责任和实施主体,镇党委书记(镇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各镇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狠抓工作落实,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抓好各项工程实施,要充分发动群众积极性,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三)严格管理,规范建设。
本着“经济、实用、适度、合理”的原则编制村庄实施方案,杜绝超越和不切合农村实际的建设项目,严控建设成本,防止过度建设,严禁借美丽乡村建设实施贪大图洋等面子工程。各项工程建设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如村庄实施方案设计与实地情况不符,由镇政府追究设计单位责任。
(四)加强监督,认真考核。
将各镇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和巡察重点内容,加强区级监督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各牵头部门、各镇政府在落实工作的同时,要定期将工作进度报送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
(五)注重长效,加强管护。
各镇政府要将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工作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来抓,按照“谁管理、谁维护、谁破坏、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将运维工作落到实处,用好基础设施运维资金,制定长效管护机制、监督监管机制、维护验收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推动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工作标准化、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
乡村治理工作方案综治办篇四
农村道路建设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改善我乡交通基础设施条件,增强路面通行保障能力,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经乡政府研究,就20xx年我乡村道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全乡通村通畅工程建设要认真贯彻落xx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于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为目的,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
1、通村通畅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已纳入省交通运输“十二五”通村通畅规划。
(2)通过“事一议”程序,形成《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填写《通村通畅工程开工建设申请表》。
(3)通过“一事一议”程序,自筹部分的建设资金已到位,并交乡财政所。
(4)通过“一事一议”程序,由村民委员会选举产生“项目建设质量监管及外部环境协调小组”、“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监督小组”,每个小组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监督小组”完全由村民代表组成。
(5)已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2、项目业主为项目所在地村民委员会,乡交通管理站负责项目实施的指导、监督。
3、通村通畅工程建设要遵循“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拟申请实施的项目,由各村提出申请,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处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实地放线,提供标准设计图纸(标准横断面图,路面结构图,会车道平面设计图,挡土墙、边沟、涵洞、警示墩设计图等),各村在乡交管站的指导下,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一事一议”的方式组织实施。
4、施工队伍由各村在县交通部门提供的诚信施工队伍库中采用“一事一议”方式开展竞争性选择产生。
5、实施项目公示制度。经批准实施的项目,必须在村委会以及施工现场设立项目公示牌,公示牌的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业主,项目实施的时间、规模、技术标准、资金筹集和使用安排,施工单位及联系人,主要施工工艺,质量控制措施,质量监督人员及举报电话等。设立的期限从开工之日起至该项目交(竣)工验收合格止。
6、通村通畅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占用土地、房屋及其他拆迁工作,由各村民委员会按照“一事一议”原则自行调整和解决,并做好群众工作,确保施工外部环境良好,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7、通村通畅工程建设项目工期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
8、通村通畅工程建设采用项目合同制。县交通运输局制定标准合同范本,规范业主与施工方权利义务。
9、技术标准:路基、路面宽度不小于4.5米,转弯半径不小于15米,纵坡坡度不大于12%。会车道数量每公里不少于3处,每处宽度不小于2米,长度不小于20米。
10、质量要求:
(1)路基工程:路基须平整、密实、稳定,碾压后无车辙,路线平纵线形顺适,边坡稳定,挡土墙符合要求。
(2)路面工程:5%水泥(或石灰)稳定碎石基层厚度不小于15厘米,宽度不小于3.5米;c30水泥混凝土面层(抗折强度4.5mpa)厚度不小于18厘米,宽度不小于4.5米。
(3)排水设施:浆砌边沟泄水断面尺寸(不含路面厚度)不小于40厘米×40厘米(宽×高),且须m15砂浆趟底,外壁整齐高于路面5厘米且须抹面。涵洞设置须满足排水要求,保证排水通畅。
(4)原有路线因地形地质限制、需深挖高填或拆迁较多才能满足4.5米宽度要求的,或原有路基情况较好,不设水泥(或石灰)稳定碎石基层可满足需求的,可由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县交通部门现场调查,书面批准并提出实施方案。方可实施建设。
(5)未设置水泥(或石灰)稳定碎石基层的路段,c30水泥混凝土面层(抗折强度4.5mpa)厚度不得小于22厘米。
11、通村通畅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同时设置各种安全设施、标志标牌等,减少安全隐患。
xx通村通畅工程补助标准(含上级补助资金)为:少数民族乡40万元/公里,项目不足资金通过村民代表大会,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广泛发动群众自筹资解决。
13、通村通畅工程在实施过程中,路基工程必须经县交通运输局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实施路面工程。项目建设完工后,必须经乡初验合格,由村民委员会填写通村通畅工程交工验收申请表,向县交通运输局提出书面交工验收申请,由通村通畅工程验收组进行交工验收。
14、验收合格的通村通畅工程,交由项目所属村村民委员会进行养护管理。
xx通村通畅工程项目,在乡政府积极争取下,县下达我乡10.2公里。由于今年项目要求高,建设难度大,各村在任务下达后,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高标准、高质量完成通村通畅工程项目。
乡村治理工作方案综治办篇五
为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深入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镇党委、政府确立了“乡村振兴先行镇”发展目标。为确保我镇鸣鹿村创建示范村按要求、分步骤、分阶段扎实推进,特制定“乡村振兴先行镇”建设实施方案。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民政办。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创建示范县目标,牢牢把握富泉镇的目标定位,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不断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实施乡村振兴先行镇战略,以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产业兴旺为关键,乡风文明为保障,治理有效为基础,生活富裕为根本,走符合宝城实际、具有富泉镇特色的乡村振兴道路。坚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循序渐进,扎实推进。
1、实施沿湖风貌塑造工作。抓住兰家湾大桥建设机遇,逐渐改善鸣鹿村现有沿湖观湖岸风貌,使鸣鹿村旅游资源提档升级。
2、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大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在全村范围内居住点和公路沿线均完善垃圾收集点的建设,完善“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机制。各畜禽养殖点,禁止直排直放,对排放物必须进行达标处理,实行达标排放,严禁乱排乱放,倡导进行循环绿色利用。全面深化河长制,深入开展“河畅、水清、岸绿”专项行动,扎实开展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建立完善水源地和“禁养区”生态保护长效机制。
3、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大实施农村户户通工程,确保鸣鹿村每一个主要聚集点都有公路直达,进一步拓展乡村道路生命安防工程,加大易发生交通事故的危险路段、路口警示装置、波形护栏安装力度,提升交通安全保障水平。
乡村治理工作方案综治办篇六
为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这场硬仗,践行为民宗旨、厚植民生情怀,顺应广大农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期待,打造绿色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按照县农村“五治”工作部署,结合xx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践行新发展理念,推进高质量发展,以持续改善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以“五治”(治房、治水、治垃圾、治厕、治风)为重点任务,大力整治农村“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排乱倒”等不良行为及“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婚丧陋习,打造绿色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为实现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奠定坚实基础。
(一)坚持政府引导,多元参与。
建立政府引导、集体补充、群众参与、社会支持的多元筹集投融资机制,建立健全“建、管、养、用”长效机制,确保农村户厕等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设施建得好用得上管得长,稳定持续发挥效益。
(二)坚持农民主体,激发动力。
广泛发动村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最大限度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尊重农民意愿,根据农民需求合理确定整治优先顺序和改厕模式标准,动员农民投身美丽家园建设。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强化农民环境卫生意识,提升“五治”的自治能力和水平。
(三)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
根据村庄规划布局,结合地形地貌和村民生产生活实际,按照“因地制宜,因户施策”的原则,科学选择合理适用的“治房、治水、治垃圾、治厕、治风”有效模式,确保“五治”取得实效,得到群众认可。
(一)全力打赢“治房”攻坚战。
健全宅基地审批管理机制,规范开展宅基地审批监管。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要求,建立审批台账,规范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批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改进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农转用审批。严格建房规划管理,加强农村房屋风貌引导。倡导集中建房,切实提升农房建设品质,新建农村住房必须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和污水处理设施。全面开展违规违法建筑清理,以20xx年x月x日为时间节点“控增量、减存量”。加大农村违规违法建筑和危房建筑的摸排清理,建立问题台账,制定目标任务,在尊重农户意愿前提下开展危房建筑拆除工作,对于历史形成的违规违法建筑按照依法、稳妥的原则进行整治,对于乱搭乱建棚架、废弃建筑残墙断壁要坚决拆除,严禁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二)全力打赢“治水”保卫战。
完善“治水”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污水、臭水、饮水“三水同治”。确保饮用水安全足量,加快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对农村供水水源的保护和供水水质加强监督管理。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启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调查,摸清全x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情况、治理效果。对人口较少,分散的村寨,结合农村改厕将厕所粪污进行资源化利用,优先采取分散治理模式,在庭院内消纳利用或就近自然生态消纳。对设备、管网损坏的进行修复,设备老旧的进行更换,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对排放不达标的进行提标改造。推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组建村级巡河志愿队,强化常态巡河、常态清淤、动态排查,坚持“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相结合,一旦发现黑臭水体,立即整治,实现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率达xx%。
(三)全力打赢“治垃圾”阵地战。
按照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积极探索制定便于实施、易于监督的农村垃圾分类激励措施;主要从“干”“湿”两类入手,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分易腐烂垃圾、可回收垃圾、有毒有害垃圾、惰性垃圾和其他垃圾“五类垃圾”进行处置;探索建设“厌氧沼气池”等方式就近处理湿垃圾,易腐烂垃圾就近堆肥、惰性垃圾就近消纳,从源头上实现垃圾减量。坚持分类收运、分类处理原则,规范运输、无害处理,促进农村垃圾分类处置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拓宽资金渠道,保障农村垃圾治理投入,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鼓励有条件的村扶持村集体对可回收物进行加工形成产业反哺。
(四)全力打赢“治厕”歼灭战。
坚持不懈推进“厕所革命”,努力补齐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短板,切中肯綮;用钉钉子精神推动改厕,加强政策宣讲,典型宣传,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注重因地制宜、科学引导,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科学编制切实可行的x级农村厕所革命专项实施方案,重点改造无厕户和旱厕户,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改厕目标任务。要对照无害化卫生厕所标准,把改厕与改房、改厨、改圈相结合;广泛宣传发动,充分调动和发挥农民改厕主体作用,引导农户从“要我改”向“我要改”转变;组建专家技术服务队伍,每个村明确x名以上改厕技术指导员,培育农村厕所改造施工队伍、成立村级监督队伍、鼓励建立厕所粪污处理社会化服务队伍;积极采取社会化服务开展改厕工作,严把审批建设关、招标采购关和竣工验收关,积极探索“首厕过关制”,确保改造后的户厕达到“能用、管用、实用、好用、耐用”;坚持农村厕所改造与使用管护一体谋划、一体设计、一体建设。
(五)全力打赢“治风”持久战。
积极推进乡风移风易俗,培育乡风文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不断提高农民精神风貌和乡村社会文明程度。聚焦农村酒席泛滥、人情成灾、大操大办、婚丧陋习、烂俗表演、封建迷信、孝道衰弱等陈规陋习和不良社会风气,大力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破除陈规陋习、传播文明理念、涵育文明风尚。指导修订完善村规民约,规范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赌禁黄协会等群众组织运行章程和制度。开展农村滥办酒席、低俗婚闹、厚葬薄养、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突出问题治理。加强农村宴席规范管理,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事一律不办,大力推进绿色、文明、惠民殡葬,提倡文明祭祀。持续开展农村地区黄赌毒专项治理,依法查处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反对封建迷信,引导农民群众改变落后生活习惯,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
(一)强化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乡农村“五治”工作领导体系,由x主要领导总牵头,成立x级农村“五治”工作领导小组,书记、x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业中心,农业中心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办公室主任,负责总统筹;涉及部门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持续推动农村“五治”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落细。
(二)强化责任落实。
提高思想认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更高的站位、更实的措施,紧盯目标任务,精准摸排、找准问题、补齐短板,坚持目标导向、工作导向、问题导向、责任导向、效果导向,聚焦工作要求、狠抓落实,确保“五治”工作取得成效。
(三)强化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x村两级宣传栏、村委会宣传音响、led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宣传载体,制作简单明了、通俗易懂的宣传手册、小视频等广泛宣传农村“五治”的相关政策和知识,提升农民的关注度和参与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共同推进农村“五治”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机制建设。
建立调度机制,书记、x长亲自安排、定期调度、确保农村“五治”工作稳步推进,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建强督查机制,x纪委、督查室要强化督查考核,紧盯目标任务,结合当前作风问题整肃,扎实开展督察检查,对在工作推进中敷衍塞责、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作为乱作为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严肃追责问责;建立考核机制,农村“五治”统筹单位要根据本方案明确的行动重点内容,将x相关部门、各村实施农村“五治”情况纳入xxx年度综合考核范围。xx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农村“五治”的督查,针对考核督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开展常态化约谈。
乡村治理工作方案综治办篇七
为落实市委、政府“建设省级新农村示范村”工作任务,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提高农村商品流通质量,建设农村现代流通网络,进一步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供销社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要求,结合总社“新网工程”建设,大力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社,引导农村分散的经营网点向公共服务区集合,以建设村级农资供应连锁店和日用品便利店为主体,以发展就医、饮食、书屋、理发、缝纫、修理、废旧收购以及信息咨询、代收代办等服务为配套,完善服务设施,增强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不断满足农民群众发展生产和提高生活质量的需要。
略
(一)运作市场化。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可以多元投入,农资店、日用品店以及其它经营服务项目,可以由供销社所属企业独资或联合开办,也可以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办,也可以由村民个人开办。所有经营服务项目均由开办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经济和民事责任。
(二)服务综合化。农村综合服务社要根据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需要,不断拓宽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档次。要加强农资供应连锁店和日用品超市(或便利店)建设,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农资连锁店在做好农资供应的同时,要积极开展农业科技咨询、测土施肥、农机具维修等服务。日用品超市(或便利店)要积极开展上门服务、电话预约服务。同时要积极开展农产品收购等活动。农村综合服务社要围绕群众需要,联合政府部门和其他组织,为农民提供市场信息、技术培训、文化娱乐、医疗卫生等多种服务,形成村级综合服务中心。
(三)管理规范化。村级综合服务社的日常管理以村委为主,实现统一化管理。村民委员会要确定一名主任兼任综合服务社社长,将社区内的各经营服务组织吸收为综合服务社的成员单位。同时要体现合作制原则,通过建立社员档案、采取会员制等形式,鼓励社员参与各类服务,并积极实行多种形式的返利措施。综合服务社实行“五有”管理,即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有服务公约、有商品标价、有商品销售台帐、有代办服务台帐。供销社为综合服务社统一制作照牌标识(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并开展经常性的检查指导,推进综合服务社管理规范化。
(四)经营现代化。农村综合服务社要积极采取现代经营手段,大力引进连锁经营,建立农资、日用品连锁店,实行商品统一配送制度,配送比例烟花爆竹要求配送达到100%,农资化肥、农药、种子要求达到80%以上,其它日用消费品配送达到60%以上。同时大力推进“放心工程”建设,保证产品源头可追溯,过程可控制,问题产品可召回。
(一)经营面积和经营品种:生活资料超市30平方米,经营品种200种以上;农资超市20平方米,经营品种(化肥、农药、药械、种子)30种以上。
架,经营商品陈列美观整洁;经营人员着装整洁,佩戴统一服务证。
(三)服务内容:店内设有服务公约、需求登记簿和预约登记簿。农资门市和庄稼医院设置墙报或板报,按照所在地农技部门的要求,适时发布农业病虫害防治知识。
(四)管理措施:建有完整的管理制度并上墙公布,经营商品货真价实,明码标价,正规渠道进货,杜绝假冒伪劣商品,无坑农害农事件和安全事故发生。
(一)调查选址。20xx年6月底前,市供销社和兴达、兴宏、南虹三个公司,在第一批8个省级新农村示范村,根据市规划和建设局村级规划建设,同当地乡镇、村委会协调,在人口聚居地择址8个合适网点,制订创建规划。
(二)组织实施。20xx年11月底前,对符合条件的村级网点,实施店堂改造、商品配送并开业,同时对经营人员培训。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供销社系统联社和所属公司联合成立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策划、指导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的各项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搞好沟通协调。积极向市委、政府汇报和请示,加强与市农委、市规划和建设局、乡镇村委会的沟通协调,制订好各村的创建规划和实施方案,协调解决创建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村级综合服务社按计划、按要求顺利实施。
(三)发挥主体作用。各公司作为创办村级综合服务社的实施单位,各村委会为创建村级综合服务社工程的`主体,应共同围绕创建工作目标,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组织实施,做好各项工作。
(四)提供指导服务。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创建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促进村级综合服务社朝着积极、务实、健康的方向顺利推进,圆满完成市委、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将村级流通网点创建成村级综合服务社,涉及到农资、日用百货、医疗、餐饮、农村书屋、理发、缝纫、修理、农副(废旧)收购等网点建设,以及信息咨询、代收代办等服务,相关部门负责各自业务管辖范围内的网点建设。
(二)根据市政府要求供销社要在省级新农村示范村建设中发挥农村农资现代流通主渠道作用。供销社将着力抓好村级农资连锁店建设,保证农资供应,为农民群众提供物美价廉的“放心化肥、放心农药、放心种子”等农用物资。
乡村治理工作方案综治办篇八
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6部委关于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批复》(中农发[20xx]21号)、《中共河间市委河间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乡村治理工作的意见》(河字[20xx]17号)、《中共河间市委河间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方案》等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就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务统筹管理、经济社会事业统筹谋划、主导产业共同发展;实施村企联建,在企业所在村,统筹村、企业党组织,建立党总支,采取交叉任职等形式,村企决策共同参与、责任风险共同承担、发展成果共同分享;实施村社联建,在规模大的合作社或家庭农场所在区域,建立党总支,把合作社、家庭农场及关系密切的村党支部纳入下辖范围,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协调解决土地流转、矛盾纠纷等问题,推动相互融合、共同发展;实施大村设置,针对人口3000人以上、党员50名以上、班子力量薄弱的大村,设置党总支,设总支书记1名,总支委员兼任党支部书记,下设3—5个党支部,党总支决策全村重大事项,党支部积极贯彻落实党总支决定,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工作中,全面推行“5321”机制(“5”,即实施“五子工程”:激活“脑子”、建好“场子”、找好“路子”、提供“票子”、安排“位子”;“3”,即开展“三培养”活动:注重将党员培养成企业家、家庭农场主,将企业家、家庭农场主培养成党员,将党员企业家、家庭农场主培养成村干部,在村“两委”换届选举中优先推荐及任用;“2”,即发挥两大优势:发挥企业资金优势,发挥乡村干部群众工作优势;“1”,即实现一个目标:党总支设置片区协调和谐发展。),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二是集中选育好苗子。针对村干部队伍年龄老化、文化水平偏低、后继乏人等实际问题,举办“乡村振兴精英培育班”,市财政每年拿出200万元举办一期,每期9个月,利用3至5年时间为全市每村至少培育1名后备干部。在社会中选拔学历高、素质好,立志扎根农村、服务农民的有志青年,按照“一体两翼三模块”设置课程,推行准军事化管理,重点培训基层党建、经济发展、村务管理、乡村治理等方面系统知识,采取集中学习、乡镇跟班、村内学艺等方式开展培训,学员完成学业后,录入河间市村级后备干部人才库,储备到农村管理岗位上,安排到村挂职锻炼,是党员的挂职党支部副书记,非党员的挂职村委会主任助理,真正变“选时找、选上教”为“日常挑、选前育”,培养更多“热爱党、听党话、对党忠、跟党走”的农村基层治理人才。三是健全村“两委”或村“两委”(扩大)会商议前置机制。在坚持党组织领导的基础上,充分尊重村民自治组织地位,坚持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将村“两委”或村“两委”(扩大)会商议前置,遇到大事难事村党组织书记提前召集村“两委”成员,并吸纳村民代表、德高望重老党员老干部和对解决问题能够穿针引线人员,共同谋划,达成共识,变议定后再交办转办为议定前商议,让议定事项落实起来更加有力有效。(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二)结合农村矛盾化解,推进“两调一议”机制普遍建立,让民间调解组织强起来。一是建立村民调解小组、村级调解委员会和村道德评议委员会“两调一议”组织,整合乡村干部党员群众资源。村民调解小组,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由村民小组组长和有威望的党员和群众3—5人组成;村级调解委员会,由村“两委”干部、有威望的党员和群众5—9人组成;村道德评议委员会,由村“两委”组织村民代表、党员代表、红白理事会成员等约20人组成。二是规范“两调一议”运作,整合自治法治德治资源。“两调一议”的运作程序是:发现矛盾纠纷,先由村民调解小组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再由村级调解委员会调解,如果“两调”不成,进入“一议”环节,由村道德评议委员会进行公开评议。对个别不接受评议意见调解或久调不下的,由村干部引领双方持评议结果到法院起诉,促进矛盾纠纷解决。村民调解小组和村级调解委员会定期回访,防止矛盾激化和纠纷复发。配合“两调一议”组织,成立专门的“法律援助律师服务团”,在全市20个乡镇和街道办事处设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调解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免费法律服务,促进矛盾纠纷合法、快速、高效调处。三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的基础和纽带作用。定期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示范班和经验交流会,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员调解技能以及法律知识水平和素养;及时总结各乡镇调解经验做法、各级调解员先进事迹,在全市范围内对优秀调解员进行表彰;收集整理“两调一议”典型案例,编订《“两调一议”案例选》,为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提供参考;结合典型案例,及时制作成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推广素材,营造浓厚氛围,让我市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接受、运用“两调一议”。(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
(三)结合乡村文明塑造,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深入开展,让移风易俗组织强起来。丰富移风易俗载体,突出遏制高额彩礼、红白喜事办理费用整治等重点,扎实推进移风易俗核心价值融入行动、婚丧礼俗整治行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教育行动、乡风评议推动行动、文明村镇创建行动“五大行动”,严格按照《河间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城乡深入开展移风易俗工作的实施意见》《河间市移风易俗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手册》以及各村已修订完善的《村规民约》,指导村民遵守婚丧事宜操办流程及标准,用烟、用酒、办事时间、规格、花费等各方面均按有关规定执行,让老百姓从改革中真正受益。依靠村(社区)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村民自治组织,不断推动移风易俗工作向纵深开展。对全市未婚大龄青年进行全面摸底,在已成立“瀛海缘”大龄未婚青年婚恋服务中心的基础上,创办“相亲角”,组建“未婚大龄青年数据库”“红娘群”等,给未婚大龄青年交友、婚恋创造更多机会,适时举办零彩礼集体婚礼,继续为“零彩礼”新人推出优惠政策和活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团市委、市妇联)
(四)结合新型农民培育,推进现代农业青年科技创新创业园区发展,让经济合作组织强起来。一是建设创新创业平台。着重搭建创新链和产业链双向融合的产业服务平台,建设现代农业青年科技创新创业园,探索实施“市场+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模式,一方面吸收成立发展时间长、资金设备、销售渠道等方面实力雄厚的合作社提升实力,另一方面吸收由种粮大户、种植能手共同建成,技术实力强、研发能力突出的合作社提供技术。同时,对创新创业的青年农民提供政策支持与技术支持,协调土地、发改、农业等相关部门,在证件办理、项目申报等方面,让企业和创业者享受真正的发展便利,吸引更多青年回乡创业,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新型农村致富人才队伍和典型,让“五四”青年代替“386199”部队,通过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就业创业梦想,带动广大农民群众共同致富。二是打造园区与经合组织发展综合体。探索实施“合作社+农户”“合作社+合作社”模式,引导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走出“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新路子,构建以美丽乡村为主导的乡村振兴发展新模式。(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协、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西九吉乡人民政府)
(五)结合方便群众办事,推进三级服务平台建设,让便民组织强起来。一是建立便民服务系统。通过建网络、定事项、强培训、严管理、细运作,形成覆盖市乡村三级的便民服务系统,在全市20个乡镇设立便民服务站、615个行政村设立便民服务室,明确乡镇负责人20名、村级代办员615名,形成三级政务服务网络人员全覆盖,将与农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下放到村(居)委会,实现小事不出村、门口即可办。二是健全便民服务网络。农民所办事项到村便民服务室,由代办员代办,在网上进行电子表单流转、电子签名签章审批、网上时时监督,办理事项全程短信提醒,通过手机短信就能了解事项办到哪一步,缩短办事时限,真正实现让群众少跑路、数据多跑路。三是完善便民服务方式。实行预约服务,在便民服务室张贴代办员电话,申请人可随时通过电话联系预约,代办员在约定时间为申请人办理业务。实行延时服务,针对办事群众生活多样性、办事时间不固定等情况,代办员工作不局限于工作日,村民农闲、晚上、下班后等业余时间可随时办理。实行帮办服务,代办员办件过程中发现申请人有需要帮办的情况,及时进行帮助办理,遇特殊情况不能帮办到位的,上报村党支部或村委会,由村党支部书记或村主任及时协调解决,切实帮办到位。实行叠加服务,依托电子商务进农村拓展服务领域,整合便民服务资源,吸引银行、保险公司等进驻村便民服务室,让群众不出村就能缴纳水、电、燃气及手机话费,办理小额存取款、保险业务,享受快捷购物、快递配送等服务。同时,加快实施雪亮工程,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统筹市乡村三级综治平台建设,推动“互联网+便民服务”发展,促进公共服务智慧化、均等化,使信息化建设成果惠及百姓。(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行政审批局、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商务局))
(六)结合文明道德引领,推进志愿服务全面铺开,让志愿服务组织强起来。一是全面延伸触角。成立志愿服务联合会,统筹管理全市志愿服务组织;在公共文化设施服务机构、公共场所等窗口单位及景区景点等地设立学雷锋志愿服务站,乡村两级设立学雷锋志愿服务所,让组织无处不在,让群众随时、随处可以得到志愿者帮助。二是广泛吸纳会员。吸纳各乡镇村老党员老干部、农村经纪能人、能工巧匠、农民企业家、回乡创业的大学生、知识分子、打工青年、在校学生等社会各界人士,陆续加入辖区志愿服务队,让能人无处不在,壮大志愿服务组织规模,提升志愿服务组织的能力,促进村“两委”班子凝聚力、向心力的增强。三是积极拓展功能。通过乡镇党委政府、村“两委”积极引导、各部门共同推动、村民自发组织的形式,引导各志愿服务队不断创新志愿服务项目,从扶危济困、打扫卫生的基础上,拓展到开展系列“文化传承”、公益相亲、暑期课堂、治安宣传、邻里互助、家风家训交流、关爱困难群众等项目,为乡风文明建设注入新的活力,让服务无处不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实施时间为20xx年至20xx年12月
(一)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月—20xx年6月)。研究制定推进试点工作的配套措施,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强化阶段性调度,搞好督导检查,协调解决试点中的问题,深入研究梳理经验做法,及时将成果转化为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有效措施,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二)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7月—20xx年12月)。市乡村治理工作推进委员会对乡村治理工作进行全面翔实系统总结,对照国家标准进行评估,及时查漏补缺,确保实现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的目标。
(一)成立组织。成立河间市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任组长,相关市委市政府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各责任单位也要按照试点内容和责任分工分别成立工作专班,确定具体负责人员和联络人员。
(二)工作开展及工作进度上报。各责任单位要分别围绕所负责的试点内容制定具体的、可操作性的工作推进方案,于2月25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按照推进方案开展工作。同时,各责任单位要建立工作台账,工作台账内容包括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及时间进度,最新工作进展、存在的问题。各责任单位要将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台账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包括:每月13日—15日和28日—30日上报半月工作开展情况和台账,每季度末上报阶段性工作总结,20xx年底上报年终工作总结,20xx年底上报总体工作总结。
(三)保障资金投入。市财政部门要全力保障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资金,各相关责任部门要积极争取相关领域上级扶持资金和奖励资金。要统筹利用全市涉及乡村治理体系相关资金,全面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各项工作。
(四)持续宣传培训。市委宣传部、广播电视台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通过开设专栏、举办专题节目等形式,宣传报道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中的好典型、好做法,让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到乡村治理的热潮中来。及时总结经验,通过专班授课、经验交流、座谈研讨等方式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
乡村治理工作方案综治办篇九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按照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工作总体部署,以解放和发展数字化生产力,激发乡村振兴内生动力为主攻方向,积极探索数字乡村发展新模式,全面推进数字技术在乡村的全方位、全角度、全链条应用,重点推进乡村信息基础设施提升、数字化监管和生产方式应用示范、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农村电商服务体系建设、农村公共服务和乡村治理数字化转型等工作,夯实乡村振兴的数字化支撑基础,加快缩小城乡“数字鸿沟”,高水平高质量推进全县数字乡村试点建设。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推进,注重协同联动。统筹做好全县数字乡村发展整体规划,注重资源整合、部门协同,重点加快乡村信息基础设施、数字化管理、数字化应用、乡村数字治理、乡村网络文化等建设任务,持续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2.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改革创新。紧紧围绕乡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加快制度、机制、模式和技术创新,打通信息壁垒,推进集约共享,释放数字红利,不断增强乡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3.坚持激发活力,倡导多方参与。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引导乡村群众参与数字乡村建设,以信息流带动技术流、资金流、人才流和物资流,激活农村资源要素,加快推动乡村数字化转型。
4.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分类指导。以乡村群众需求为导向,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的需求出发,探索适合我县乡村特点与发展的数字化发展模式,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完善措施、精准施策,持续提升数字乡村发展水平。
(三)工作目标。
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以现代农业发展需求为导向,着力提升乡村产业、行业监管、产品流通、公共服务、乡村治理和农民生活的数字化水平。到20xx年底,全县数字乡村建设整体框架基本形成,重点区域、重点领域数字化转型取得明显进展;乡村信息基础设施得到有效提升,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加速推广,乡村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加快智能化转型;乡村主要业务数据资源完成整合;数字设施、数字业态在现代畜牧、优质瓜菜、特色制种等产业领域深度应用,数字技术与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各环节加快融合;乡村治理和公共服务数字化加快转型,政务服务事项实现80%网上办。
(一)开展数字乡村建设整体规划。
1.完成数字乡村整体规划。按照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工作要求,以《平罗县乡村振兴规划(20xx-2025年)》为基础,全方位开展数字乡村试点总体规划,明确建设目标和工作重点,确定工作方向,制定数字乡村试点实施方案,细化重点建设任务和实施步骤,合理配置资源,确保数字乡村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到20xx年2月底,全面完成数字乡村试点总体规划,明确全县数字乡村建设任务。
责任单位:县委网信办。
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水务局、商务局、审批服务管理局。
(二)提升数字乡村建设水平。
2.建设数字乡村资源共享中心。按照“资源整合、统一接入”和“平台上移、服务下延”的建设要求,构建平罗县数字乡村资源共享中心,整合乡村产业、生态宜居、乡村治理、乡村文化、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涉农信息资源,提高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及业务协同水平,提升农业监管、决策能力。到20xx年10月底,建成平罗县数字乡村资源共享中心,打造统一的乡村数据底座,规范农业农村数据标准,整合不同来源、不同类型、不同应用的乡村要素资源,形成全县乡村要素资源目录体系,数字乡村大数据应用初见成效。
责任单位:县委网信办。
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水务局、商务局。
3.构建数字乡村“一张图”。依托地理信息、遥感测绘、大数据、人工智能、gis地图等技术构建平罗县数字乡村全景图。通过数字乡村“一张图”形式,整合全县涉农数据,可视化展现乡村产业、生态宜居、乡村治理、乡村文化等服务内容,展示乡村规划、经营、服务、治理等运行状况,为数字乡村发展提供辅助决策。到20xx年10月底,完成平罗县数字乡村“一张图”建设。
责任单位:县委网信办。
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水务局、发改局、商务局。
4.搭建数字乡村展厅。建设平罗县数字乡村展厅,通过采用vr、多媒体等技术,集中展示平罗县数字产业、生态宜居、乡村治理、乡村文化、乡村风貌等内容,加强平罗县乡村建设成就宣传。到20xx年10月底,完成数字乡村展厅建设,包含vr体验区、沙盘、电子大屏等内容建设。
责任单位:县委网信办。
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水务局、发改局、农改中心。
(三)完善乡村新一代数字基础设施。
5.全面提升乡村信息基础设施水平。进一步完善乡村信息基础设施,提升4g网络覆盖,全力推进5g建设,推进农村有线数字广播电视网络建设。积极开展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一代互联网技术创新应用。到20xx年10月底,新建5g基站300个、物联网站点50个,全县乡村通光纤率和4g覆盖率均达到100%,实现重点区域5g网络覆盖。
责任单位:县委网信办。
配合单位:各电信运营商、各乡镇。
6.完善物流配送体系。着力巩固“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成果,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快递配送体系,加强快递物流末端服务点建设,实现快递末端服务场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构建“工业品下乡、农产品上行”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农村电商服务支撑能力,促进平罗县农村数字经济的全面发展。到20xx年10月底,改造提升1个县级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建设50个快递物流末端服务点,全县乡村快递网点覆盖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配合单位:中国邮政平罗分公司、各乡镇。
(四)开展生产经营管理数字化应用示范。
7.开展“牛联网”建设与应用示范。在高仁乡现代奶业示范区规划建设“5g智慧牧场”,应用5g、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奶牛养殖在饲料收集、牛奶生产、智慧管理、奶牛育种、技术研发等全链条产业的智慧应用,构建新型牧场生产模式。通过“牛联网”建设,开展5g牛脸识别、热成像体温监控、运动轨迹分析,实现奶牛养殖的数字化、精准化、智能化管理,用新技术新模式推动平罗县奶产业高质量发展。到20xx年10月底,建成1个“5g智慧牧场”,实现机器人挤奶、自动喂料、环境控制、排泄物清理机械化率达到80%以上,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智能化监管达到70%以上。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科技局、高仁乡。
8.开展数字制种建设与应用示范。以泰金种子小镇为重点,建设高水平数字制种产业园区。通过应用虫害监测、温湿度感知等数字化技术设备,开展农业环境信息感知,实现对各类种苗长势、病虫灾害预警、产量估算等内容监测,转变农业生产方式,提升制种生产、经营、管理水平,提高生产效率和增值空间。到20xx年10月底,建成高水平数字制种产业园区1个,企业效益增长8%以上。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科技局。
9.开展“互联网+品控”示范。充分发挥泰金种业、昊帅粮油、塞上春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深入完善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生产电子档案、质量安全监测数据、产品包装二维码标识等应用系统,建立健全生产全程数字化监管体系。推动现代畜牧、优质瓜菜、特色制种产业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做到生产过程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追究、产品可召回,加快实现农产品从田间地头到餐桌的全过程质量安全追溯。到20xx年10月底,完成农产品追溯平台和投入品监管平台建设,并在全县各重点涉农企业推广应用,形成全县重点产业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网络矩阵。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科技局、各乡镇。
10.提升农业装备智能化水平。在全县推广农业智能装备应用,构建“互联网+农机作业”模式。加快设施农业、大田生产、畜禽水产养殖、农产品加工智能化建设,实现农机作业实时监控、农机作业量实时统计。到20xx年10月底,应用推广智能终端400套,实现智能农机平台、终端与县数据共享中心互联互通。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县科技局、乡镇。
11.提高“互联网+城乡供水”水平。以物联网、大数据和远程自动化控制技术为核心,对人饮泵站、蓄水池、管网、水表等设施进行信息化改造,实现对供水设施远程监测和管理。建设人饮智慧化系统,通过人饮“一张图”建设,保障从水源地到用水户全供水环节的运行、调度、缴费自动化,实现人饮安全运行管理的信息化、一体化和现代化。建设盐碱地改良大数据平台,实现水质远程监控。到20xx年10月底,在陶乐、高仁、红崖子等乡镇推广“互联网+城乡供水”模式,安装智能水表15000个以上;完成宝丰镇宝丰村盐碱地改良大数据平台建设,实现农田水质智慧监测。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德渊集团、宁夏水投平罗水务公司、各乡镇。
(五)发展乡村数字经济。
12.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依托平罗县电子商务产业园、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电商孵化中心、农产品展示馆等平台,培育电商企业,扩大规模,提升效益,引导和鼓励返乡大中专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农村青年、复退军人等社会各界人士开办本土电商平台或利用电商平台销售推广本地农特产品。鼓励支持本地农特产品企业开展“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模式,拓宽销售渠道,强化品牌建设。到20xx年10月底,全县年内电商交易额实现增长10%以上。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
13.提升区域地标品牌知名度。以溯源系统为支撑,以数据为抓手,融合新媒体开展品牌传播推广,提升平罗县区域地标品牌知名度,促进特色农产品电商销售。依托“珍硒石嘴山”区域公用品牌,强化“两品一标”认证,巩固提升“黄渠桥羊羔肉”“沙漠瓜菜”等地理标志品牌,打响“庙庙湖沙漠瓜菜”“富硒大米”“永惠种子”等绿色农产品品牌。到20xx年10月底,设计不少于3个单品品牌,包括品牌定位、品牌符号标识、品牌包装等;培育经营主体10家以上,在不少于3家知名平台开展直播工作,软文传播不少于100篇,整体营销推广曝光量不低于30万。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县商务局、市场监管局、融媒体中心、各乡镇。
14.开展农村产权流转网上办理示范。在全县农村推行手机app办理抵押贷款业务,实现农村产权抵押贷款提档升级。探索产权流转交易一站式服务机制,推动各类产权交易线上办理,开展农村房地退出整治复垦指标交易,扩大交易品种和范围,实现农村产权交易系统与数字乡村数据共享中心互联互通。到20xx年10月底,全面开展农村产权交易一站式服务,全年线上流转交易金额占总流转交易金额的50%以上。
责任单位:县农改中心。
配合单位:人民银行平罗县支行、各乡镇。
15.推进乡村治理数字化应用。依托石嘴山市城乡社区网格化信息系统,在全县开展“互联网+网格化”综合治理工作,重点在陶乐镇庙庙湖村、通伏乡马场村等行政村开展试点,实现对重点人群、矛盾纠纷、村级事项等人、事、物基础信息采集,为乡村治理工作提供数据和决策支撑,提升乡村治理精细化、智慧化水平。到20xx年10月底,在全县至少15个行政村实行网格化管理,矛盾纠纷化解率达96%以上。
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
配合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公安局、住建局、司法局、各乡镇。
16.提高乡村政务服务水平。完善村级代办服务机制,加强行政村综合服务站点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事项进驻村办理,实现村级便民服务点和网上服务站点全覆盖。加强基层便民服务队伍建设,提升村级代办服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积极开展代缴代办代理等便民服务,逐步扩大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范围,实现一网通办,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到20xx年10月底,全县48项民生类公共服务事项实现不出村办理,群众可实现“就近可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全面推广应用“我的宁夏”政务app,让群众真正实现掌上办、指尖办,切实提升办事群众的获得感和体验感。
责任单位:县审批服务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
17.完善疫情防控系统建设。继续优化疫情防控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全县域疫情数据“一张图”、疫情概况“一张表”,为判别疫情形势、部署防控措施提供数据支撑,通过“疫情防控系统”及时掌控疫情防控任务执行情况,分析研判最新疫情防疫动态,为全县医疗资源调配、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提供决策依据。到20xx年3月底,完善疫情防控系统,构筑“指挥系统+基层组织+全体居民+应急处置”的管控格局。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
18.开展“平安联防”立体防控体系建设。在全县各乡镇试点开展“平安联防”立体防控体系建设。通过在乡镇主要路口、巷道、庭院、养殖场等区域安装网络摄像头,搭建公安、乡、村、家庭四级监控网络,通过打造社会治安云防控模式,及时掌握乡情、村情、民情,提升乡村安全防控水平。到20xx年10月底,各行政村主干路口高清摄像头覆盖率达到70%以上,各乡镇主干道监控覆盖率达到80%以上,家庭用户网络摄像头安装量达3000户以上。
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各相关乡镇。
(七)繁荣发展乡村网络文化。
19.加强文化浸润传播。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为抓手,通过文化传播、网络文化引导等方式,实施优秀传统文化浸润工程。利用互联网宣传创新发展新乡贤文化,开展“晒乡景、赞乡贤、传乡风”系列活动,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文明公约、村规民约、家规家训。到20xx年10月底,完成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平台建设,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全面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宣传。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县文广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20.加强数字人才培育。建立县、乡(镇)、村联动人才培养机制,通过举办数字乡村后备人才培训班、数字乡村经纪人培训班、数字农业应用普及班等培训活动,着力培养一批有知识、有文化、讲奉献、重品行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带头人。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商务局、各乡镇。
21.推动数字广播应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基础设施,构建公共文化数字广播系统,通过数字喇叭、app、pc端等多端同步的`数字广播体系建设,形成县乡村全面覆盖的公共文化数字广播体系,提升全县文化传播、应急指挥、公共卫生、社会安全能力。到20xx年10月底,完成公共文化数字广播系统平台建设,在全县各行政村安装“天翼大喇叭”400套以上。
责任单位:县文广局、公安局。
平罗县数字乡村试点工作从即日起至20xx年10月底结束,实施进程分为以下五个阶段。
(一)启动阶段(20xx年12月—20xx年1月)。
各单位根据本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开展实地调研,制定可实行、可落地的工作措施,并将任务分解到位,压实工作责任,同时明确进度和时间节点。
(二)实施阶段(20xx年2月—20xx年10月)。
各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全力抓好组织实施,全面完成试点任务。
(三)中期检查(20xx年6月)。
对项目整体执行情况及各单位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内容包括各分项任务实施进度、质量、数据填报及对接执行情况。
(四)验收运行阶段(20xx年11月)。
各单位对工作任务开展情况进行完善,开展自查自评,报送工作总结。
(五)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12月)。
完成试点任务,迎接上级部门工作验收,及时总结试点建设工作经验。
(一)成立组织机构,加强工作领导。
成立平罗县实施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名单见附件)。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网信办,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统筹推进,任生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和职务变动不再担任成员的,由继任者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二)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推进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牢抓实,严格落实“一把手”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亲力亲为抓落实,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分工协作推进,形成工作合力。县委网信办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围绕试点内容,协调各单位推进各项试点任务落实。各责任部门要加强沟通,主动与配合单位对接,及时分解任务,确保各项试点任务有效开展;各配合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定期向责任单位反馈落实情况,合力完成目标任务。
(四)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取得实效。各责任单位要根据试点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试点工作任务,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举措,制定相应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按照“边推进边总结、边探索边总结”的工作思路,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自20xx年第一季度起,每2个月底前将试点工作台账(附件3)、信息简报经主要领导签字后报送县委网信办。
(五)加强严督实导,强化考核问效。县纪委监委、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将常态化开展督查督促工作,督导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建设进展落实情况,并将督查情况专报县委、县政府,确保20xx年10月底前完成所有规定任务。要强化督查结果的运用,对真抓实干、成效显著的予以通报表扬,对不负责任、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影响工作大局、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严肃问责。
乡村治理工作方案综治办篇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农办、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组织部、宣传部、民政厅(局)、司法厅(局):
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必须夯实乡村治理这个根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加快推进,城乡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农村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农民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农民诉求日趋多样,迫切需要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在乡村治理的理念、主体、方式、范围、重点等方面进一步创新、调整和完善。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决定联合组织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以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为主攻方向,以增进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基本前提,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为根本目标,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在乡村治理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创新、大胆实践,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发挥试点示范引领作用,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善治之路探索新路子、创造新模式。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治理工作的领导,健全党管乡村治理的领导体制机制,发挥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作用,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坚持农民主体。坚持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充分尊重农民、依靠农民、组织农民,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作为乡村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坚持三治结合。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创新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有效实现形式,推动自治、法治、德治联动融合、共同发力。
——坚持多方协同。综合运用传统治理资源和现代治理手段,推动政府治理、社会调节、村民自治良性互动,鼓励引导社会和公众共建共治共享,形成维护乡村社会和谐稳定强大合力。
——坚持突出重点。从实际出发,聚焦农民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重点突破,从体制机制层面探索解决方案,形成具有普遍意义的经验做法。
试点工作重点围绕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开展,根据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发展情况,试点内容主要包括以下8个方面。
(一)探索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制。按照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的要求,探索加强乡村治理制度建设,实现多方参与的有效途径。落实县乡党委领导责任,明确党委和政府部门职责,健全农民群众和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治理的工作机制,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
(二)探索乡村治理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机制。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将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与发展乡村产业、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村庄基础设施建设、保护生态环境、塑造文明乡风、脱贫攻坚等方面有机结合。探索理顺乡村产权与治权关系、促进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发展、多元化解农村矛盾纠纷、激发乡村发展活力等方面的有效途径。
(三)探索完善乡村治理的组织体系。探索健全以党的基层组织为领导、村民自治组织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为补充的村级组织体系,实现村级各类组织按需设置、按职履责、有人办事、有章理事。完善村党组织领导各类村级组织的具体形式,坚持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设置党组织,优化组织架构,探索多种形式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健全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由党组织研究讨论机制,全面落实乡镇、村干部入户走访和党员联系农户机制,丰富各类村级组织协同参与乡村治理的方式。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拓宽乡村组织人才来源,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四)探索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路径。坚持在党组织领导下以自治增活力、以法治强保障、以德治扬正气,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创新乡村法治宣传和法治实践,多形式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探索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的治理载体,创新综合运用村规民约、法律政策、道德舆论的治理方式,拓展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领域,探索建立“三治结合”的乡村治理评价体系,不断丰富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有效实现形式。
(五)完善基层治理方式。理顺县乡政府与村级组织关系,支持村级组织依法履行职责。强化村级组织服务功能,按照有利于村级组织建设、有利于服务群众的原则,将适合村级组织代办或承接的工作事项交由村级组织,并保障必要的工作条件。规范村级组织代办或承接的政府工作事项,探索建立村级工作事项清单制度,解决村级组织承担的行政事务多、各种检查评比事项多问题,切实减轻村级组织负担,促进乡村管理规范化。推动资源、管理、服务下沉,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投入机制,健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自主性。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层延伸,提高群众办事便捷程度。
(六)完善村级权力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农村小微权力监督制度,制定权力责任清单,探索形成农民群众、村务监督委员会和上级部门等多方监督体系,规范乡村小微权力运行。建立农村党务、政务、村务、财务“阳光公开”监管平台,强化农村财务会计核算监督和审计监督,推进村民民主理财、民主监督。
(七)创新村民议事协商形式。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创新方式和载体,丰富村民参与乡村治理渠道,激发参与乡村治理的内生动力。适应农村人口流动和经济结构变化,为本地村民、外来居民、企业和社会组织等不同群体参与议事提供平台,探索建立村民小组议事协商机制。拓宽村民议事协商范围,推进村民议事从经济事项向化解矛盾纠纷、开展移风易俗、维护公共秩序等方面拓展。
(八)创新现代乡村治理手段。完善传统乡村治理方式,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建立“互联网+”治理模式,提高信息服务网络覆盖面,推进乡村信息统一采集、资源互联共享,不断提升乡村治理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提升乡村治理效率和效果。
试点工作由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牵头,会同组织、宣传、民政、司法等部门共同推进,具体工作由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
(一)试点时间和范围。试点周期3年,于2021年12月底前完成。试点工作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
(二)试点单位条件。试点县(市、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试点工作;二是具有与承担试点任务相适应的工作力量,相关部门有较强的改革创新意识和工作积极性;三是能形成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四是初步具备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基础。
(三)试点单位选择。在综合考虑各省(区、市)所辖县(市、区)数量和乡村治理发展情况的基础上,确定了试点县(市、区)数量建议表(见附件)。各省(区、市)参考建议数量,推荐不超过5个县(市、区)为试点单位。试点单位的选择要统筹考虑地域分布、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历史文化传统、民族宗教等因素,探索形成多种模式的乡村治理典型经验。
(四)试点方案制定。各省(区、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指导试点单位拟定具体的试点方案,试点方案应包括试点背景、试点思路、试点内容、方法步骤、预期效果、保障措施等。试点内容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本地区乡村治理的重点问题、关键环节确定,一般应在8方面试点内容中选择部分或者全部内容进行试点,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自主增加其他试点内容。
(五)试点单位报批。各省(区、市)对试点方案审核把关后,将试点单位名单和试点方案于2019年8月10日前报送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将会同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择优选择100个左右的县(市、区)作为首批试点单位并批复。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组织、宣传、民政、司法等部门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精心安排,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做好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把握试点工作进度,保证试点工作质量,推进试点有序开展。试点单位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为试点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
(二)加强工作指导。中央和省级各相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在试点方案编写、试点组织实施、试点经验总结中全程跟踪指导与监督检查,研究制定推进试点工作的配套措施,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组织相关部门和科研机构协助解决试点中的问题。
(三)加强示范引领。各地要边试点、边总结、边推广,发挥好试点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宣传推介试点地区可复制、可推广的乡村治理路径和模式,推进面上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深入研究梳理试点经验做法,及时将试点成果转化为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有效措施。
(四)加强经验总结。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每年对试点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年底前报送农业农村部。试点工作完成后,试点单位应提交全面系统的总结报告,由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组织、宣传、民政、司法等部门审核后报送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将会同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等部门在总结各地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形成全国试点报告,向党中央和国务院汇报。
乡村治理工作方案综治办篇十一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乡城管环卫整治办主任胡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按照“全民参与、集中整治、属地管理、村组为主”的原则,以集中清理积存垃圾为重点,通过整治,做到房前屋后整治干净,无污水,无可见垃圾,公共区域积存垃圾清运彻底,无卫生死角,水塘无漂浮垃圾。坐落单位及重点项目周边环境卫生由村与坐落单位或项目施工方协调。
乡村主要交通要道、集市、村民聚居区等公共部位要安排专人清扫保洁,确保看不到暴露垃圾。背街小巷、居民楼栋的垃圾必须定时定点收集及清运,消除污泥积水,督促沿街各单位及经营户、居民签订好“门前三包”承诺书,自觉维护好门前环境卫生。
经费由乡、村二级按既定方案共同承担,临时突击工作由城管环卫整治办向领导小组报告,一事一议。
由乡环境卫生整治领导小组组织考核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每月对各村及居民小区环境卫生情况进行交叉综合考核。
见附件:和平乡环境卫生考核标准及扣分细则。
1、每月对各村城管环卫情况进行通报,每季度考核评比,并对每季度评比受奖励的该村主任及城管环卫专干进行个人奖励,第一名奖励800元,第二名奖励600元,第三名奖励500元,当季度兑现。评比最后一名的单位,第一次通报批评,连续两次通报取消该单位本年度工作评优评先资格,连续三次通报取消该单位本年度工作评分良好资格。
2、被市、区通报批评的单位,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的`,不影响该季度评优评先资格,没有整改到位的,取消该单位本季度城管环卫工作评优评先资格,并严格落实奖惩。
乡村治理工作方案综治办篇十二
切实扫除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根据省、市、县《扫黑除恶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统筹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反腐败斗争和基层组织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查处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彻底铲除黑恶势力及其滋生的土壤、条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新时代城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四方的作用,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扫黑除恶。工作方案及时报党委审批,重大部署、重大措施、重大案件及时向党委报告,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请示。
(二)坚持严格依法办案。严格执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坚持打早打小,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坚决打击帮派犯罪组织和涉恶犯罪团伙,将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依法从严打击黑恶势力,依法从严从重惩处首恶和骨干分子。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既不降格也不扩大,确保专项斗争取得良好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坚持扫黑除恶与推进反腐败斗争相结合。有效整合资源,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党政干部“零容忍”,依法严厉打击帮派涉恶违法犯罪活动,严肃查处参与帮派涉恶犯罪以及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四)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在集中打击黑恶势力同时,注重发现日常管理防控漏洞、薄弱环节和制度规范空白短板,建立健全防范打击帮派涉恶犯罪长效机制,着力完善制度体系,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与打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相结合,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经过三年努力,全镇扫黑除恶取得显著成效,黑恶势力及其首要骨干分子受到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帮派涉恶问题得到根本治理,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被彻底摧毁,帮派涉恶犯罪大幅下降,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帮派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制度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帮派涉恶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日常监管、动态管控、排查整治制度机制健全完善;软弱涣散基层组织得到整顿,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乡村、社区社会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广大基层清风正气普遍形成。
扫黑除恶从20xx年1月至20xx年底,为期三年,排查、打击、监管、建设等工作压茬推进、滚动开展。
20xx年,动员部署,集中打击。全镇各社区(村)镇直各单位迅速落实、动员部署。全面开展线索排查,建立台帐,对帐盘点,确保依法处理。全力配合专案侦查,对重大帮派案件重点攻坚,政法各机关协同作战,加快推进案件办理。宣传发动群众,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集中整治帮派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为做好20xx年3月至6月全镇社区(村)“两委”换届提供有力保障、创造良好环境。
20xx年,打管结合,边打边建。坚持打、管、建并重,持续保持专项斗争高压态势,缉捕潜逃的黑恶分子及幕后操纵者、策划者,深挖“保护伞”。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全面梳理、严格整改重点行业领域的管理漏洞、制度机制空白和方法手段滞后等问题,初步建立主动防范、发现、打击黑恶犯罪的制度机制。持续加强地方和行业的基层组织建设,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建设坚强战斗堡垒。
20xx年,督导检查,建章立制。对各社区(村)镇直各单位健全完善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仍然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确保基层党组织号召力、组织力、战斗力明显提升,属地管控责任落实到位,行业市场监管有效加强,长效机制基本形成、运行良好,扫黑除恶取得压倒性胜利。
在全面开展扫黑除恶、全面扫除黑恶势力同时,重点打击以下帮派涉恶违法犯罪对象:组织、领导帮派性质组织的首要分子;积极参加帮派性质组织的骨干分子;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干扰阻碍全镇重大支撑项目建设的黑恶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沙石林矿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滥盗滥伐的`黑恶势力;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旅游景区、车站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出警队”“讨账队”和“职业医闹”的黑恶势力;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包庇、纵容黑恶犯罪的公职人员。
(一)全面宣传发动。各社区(村)要召开村组干部、党员、群众代表会议并持续深化“红袖标行动”广泛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彩页、张贴《关于在全省开展扫黑除恶的通告》及《城关镇扫黑除恶举报公告》,悬挂刷写统一制定的标语、口号、发送手机短信、出动宣传车、小手拉大手、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全方位、无盲点深入宣传扫黑除恶;要组织好宣传,大力宣传党委政府扫除黑恶的决心、举措和成效,及时宣传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大要案件和典型案例,宣传专项斗争中的先进事迹,鼓舞斗志,壮大声势,营造氛围。通过采取不同形式的宣传,做到街上有标语、社区有专栏,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迅速动员全镇上下参与专项斗争,炒浓扫黑除恶氛围。健全舆论引导和舆情会商处置机制,严防发生负面舆情。
敦促一切黑恶犯罪分子停止作恶、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党政办要组织媒体,大力宣传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举措和成效,及时报道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大要案件和典型案例,宣传专项斗争中的先进事迹,壮大声势,营造氛围。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健全舆论引导和舆情会商处置机制,宣传、政法、网信等有关部门共同参加,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发现、封堵、删除有害信息,严防负面舆情扩散。
(二)广泛收集线索。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力量深入黑恶犯罪活动活跃的行业、地区、领域访民声、听民怨,收集线索;沙坪村要结合脱贫攻坚驻村联村工作,包村镇干、村组干部、帮扶责任人,一手抓脱贫攻坚,一手抓走访摸排,围绕扫黑除恶重点打击对象,逐户走访,深入摸排帮派涉恶犯罪线索。要公布奖励办法,鼓励群众大胆检举揭发帮派涉恶犯罪和“保护伞”线索;要加强对帮派涉恶犯罪线索的核实处理,对举报人以及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采取必要的保密保护措施。镇派出所要把排查发现黑恶势力线索作为基层民警的重要工作职责,深入易滋生黑恶势力的行业、区域进行摸排调查。充分利用科技手段、依托各种情报信息系统,对近5年的110警情、信访举报、网络舆情、帮派涉恶案件、帮派涉恶人员、嫌疑对象等数据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帮派涉恶犯罪线索;工商、交通、城建、国土、水利、林业等市场、行业部门,要组建行业治理专班,重点围绕林、矿、沙、交通、建筑、征地、拆迁等领域迅速开展专项整治,深挖细排帮派涉恶犯罪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纪检、信访部门对工作中发现的帮派涉恶线索及时提供给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对因工作不力、排查不出帮派涉恶犯罪线索而被群众举报或被上级督办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专班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案件侦办。对发现的帮派涉恶线索,由公安机关统一组织审查,立案后成立由公安机关主要负责或分管负责任组长的专案组,抽调专门力量组织侦办,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及时抓捕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彻底摧毁黑恶犯罪的组织基础;依法及时查封、扣押、冻结帮派涉恶财物、账户,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深挖细查背后的“保护伞”,彻底打掉黑恶犯罪的社会基础。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纪检部门要把扫黑除恶纳入执纪监督工作内容,要和政法机关建立对涉嫌充当“保护伞”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建立联动办案机制,同步彻查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与“保护伞”案件。
(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要把扫黑除恶与基层组织建设和完善乡村治理机制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深入推进党员干部带支部活动,所有党员干部全部分片包村,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及时选优配强社区(村)党组织书记。镇党委要加强对社区(村)“两委”换届的组织领导,组织、民政部门要会同纪检、综治、司法、信访等部门建立候选人联审机制,严格人选标准和资格审查,坚决防止帮派涉恶等不符合村干部条件的人进入村级“两委”班子。对黑恶势力干扰破坏选举的,坚决依法打击。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村)委、镇直各单位要把扫黑除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上突出位置,列入重要日程,勇于担当,敢于碰硬,加强组织领导、检查督促,旗帜鲜明地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及时督导帮派涉恶重特大案件、党政干部充当“保护伞”问题的侦办查处等重大事项。成立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包镇政法部门领导及镇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城关派出所,负责日常工作。各社区(村)也成立相应机构,联村副科级领导牵头,成立支部书记任组长,主任、政法部门联村干警任副组长的扫黑除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镇党委部署,全力推进专项斗争。政法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按照职责分工和专项斗争要求,加强检查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配合协作。政法各机关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打击合力。镇派出所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城区法庭要贯彻执行依法从严打击黑恶犯罪方针,从严从重惩处帮派性质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镇司法所加强对帮派案件律师刑事辩护和代理工作的指导,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帮派涉恶犯罪案件侦办协调机制,镇综治委牵头,协调派出所、城区法庭、司法所对办理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加强沟通协调,提高办案效率,对存在重大分歧的案件,按照备案规定上报县政法委协调研究。
(三)严格落实责任。各社区(村)支部书记、镇直各单位负责人是扫黑除恶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将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和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村级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派出所所长、法庭庭长、司法所所长是专项斗争的直接责任人,要亲自组织、指挥、协调重大黑恶案件侦办,为扫除黑恶一线政法干警撑腰打气、排除干扰,对黑恶势力诬告陷害、打击报复政法干警的坚决依法追究。各有关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专项斗争期间,镇党委将组织督导组到各社区(村)和镇直各单位进行督导,发现镇、村干部对专项斗争重视不够、组织不力、不履行扫黑除恶职责,对黑恶犯罪发现不及时、整治不彻底、打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发现“保护伞”线索不追查、不报告、不移交的,依纪依法问责。
(四)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严禁党政干部插手案件干预司法活动、司法内部人员违规过问案件、办案人员与特定关系人不正当交往”的三项规定,党政干部尤其是政法干部对帮派涉恶案件,不准通风报信、说情干扰办案,不准拖延、推诿压案不办,不准降格处理、宽纵罪犯。专项斗争集中行动期间实行“日报告、周通报、月讲评”制度,各社区(村)要每日报告新发现帮派涉恶线索,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通报各社区(村)进度,每月讲评各社区(村)专项斗争开展情况。
(五)建立长效机制。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完善负面清单制度、黑名单制度、资质审查制度等行业监管制度,加强行业准入管理和资格管理。要加强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建筑、运输、山林、采沙、采矿、市场、娱乐等重点行业监管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帮派涉恶重点人员动态管控机制,建立健全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校园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场所日常排查整治机制,确保长治久安。
(六)强化工作保障。各社区(村)及时研究解决扫黑除恶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将开展斗争所需经费足额保障,加强网格化管理。对扫黑除恶成绩先进的社区(村)、单位和贡献突出的个人,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要及时通报表扬,对在专项斗争中表现特别突出、符合条件的党政干部予以提拔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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