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制定方案时,我们应该充分考虑问题的所有可能,以避免出现意外情况。方案的执行需要具备组织、协调、沟通和决策等能力,需要领导者的指导和推动。2.我们可以通过借鉴他人的成功经验来制定适合自己的方案。
托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一
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苏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园区教育系统“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充分发挥核酸检测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及早发现疫情苗头,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安全平稳有序,根据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防控组全省教育系统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苏肺炎防控办〔xx〕32号)《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防控组关于做好全省教育系统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苏校防组〔xx〕41号)和《关于做好全市教育系统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苏防控学校防控〔xx〕17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园区中小学、幼儿园、各校外培训机构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中小学、幼儿园、各校外培训机构根据园区教育系统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制订本单位核酸检测具体实施方案,并将此方案纳入“三案九制”,园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教育防控组将不定期抽查。
为保证此项工作迅速启动、有效组织、快速实施,建立全区教育系统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周报告制度。为及时掌握各中小学、幼儿园、各校外培训机构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动态,切实落实“四早”要求,及时发现疫情苗头,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校园安全稳定,请各学校、幼儿园、各校外培训机构每周一上午9:00前,向教育防控组报送上一周本单位核酸检测工作进展汇总情况,完成在线表格《苏州工业园区教育系统常态化核酸检测周报表》(企业微信体卫艺群内)的填报,由教育防控组统一汇总后报送至园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一旦发现有核酸检测阳性情况,须立即报告,并按照现行防控要求,科学有序处置。
各中小学、幼儿园、各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执行常态化核酸检测的要求,认真开展摸底仔细排查,准确掌握重点人员信息并造册,确保信息准确完整;要汇总好接受检测的人员信息,对接相关部门和第三方检测力量,在体育馆、运动场、学生宿舍区等空旷、通风条件较好的场所,根据实际检测人数设置临时采样点,并在采样结束后做好相关消杀工作。对于本人及其共同居住人员有近14天进口冷链食品(货物)接触史、近3个月境外旅居史、近14天省外旅居史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列为最近一次的核酸检测对象;对于经常出差的师生员工和学生家长也要高度关注。
托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二
1、热爱托管工作,对托管学生要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尊重学生。
2、主动与托管学生家长配合,及时向家长汇报学生身心健康以及学习情况,虚心接受批评、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
3、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做私事。
4、遵纪守法,团结同事,同事间友好交往,有意见通过正常渠道提出,不在背后议论。
5、努力创设与教育机构相适应的良好环境,促进托管学生动手、动脑,使每个托管学生都健康发展。
6、仪表端庄自然,服饰大方整洁,符合职业要求。
7、举止端正,语言文雅,说话和气,待人热情有礼貌,能主动问候别人。为人师表,在学生面前也要注意行为规范,话不俗,语不高。
8、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保护各种设施、玩具、器械等,不乱扔果皮、纸屑、勤俭节约,节水、节电、节气、节粮。
1、安排好托管学生作业辅导计划,要认真检查学生作业,发现学生没有掌握的知识点,要指导学生复习课本或资料,必要时给予讲解。
2、负责搞好教室、寝室的卫生清洁工作。保持室内通风、清洁整齐。定期开展学生寝室的消毒工作。
3、抓好托管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培养,与家长建立良好沟通关系。
4、关注托管学生的身体健康,天气变化要及时为学生增减衣服(或提醒家长给孩子增减衣服)。
5、管理学生午休纪律,注意托管学生的午睡姿势,盖好被子,午睡时保持安静,保证时间准确,督促学生按时起床,必要时,指导和帮助托管学生穿好衣服。
6、注意托管学生的安全,家长来接送托管学生时,要简单介绍托管学生的当天生活、学习情况。
7、每半月把学生的被子、枕头整理出来,让常用带回去换洗。
1、每日放学,负责接送的管理老师在安全接送学生到托管班后,要以发短信(或微信)方式告知学生家长。
2、每日家长到托管班接学生时,当班管理老师须向家长介绍学生当天在托管班的生活及学习情况,注意收集家长对托管班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好记录;对托管期间生病的学生,管理老师还要当面向家长交代所采取措施,建议家长做好相关护理事宜。
3、对于因患病不能来托管的学生,管理老师要与学生家长经常联系,问讯学生病情,关怀患病学生。
4、每周五下午,管理老师要填写《托管学生家庭报告书》,并由学生转交家长签名,在下周一上学时回收家长签名的反馈卡,并存档。
1、学生放学,管理老师必须提前至少5分钟到校门举牌等待;接到学生时,必须认真核对学生名单,防止漏接学生。
2、接送学生上下学时,全体学生要分列队行走,不允许学生乱跑乱奔;乘坐电梯上下楼时必须有一名老师在电梯内陪同学生,不允许学生独自乘坐电梯。
1、托管班必须建立来访人员登记制度。陌生人员来访时,当班管理老师必须问清来意并做好记录,严禁陌生人员在没有老师陪同的情况下参观托管班或接触学生。
2、如学生家长委托他人来接学生时,当班管理老师必须当场与家长进行电话沟通,核实接学生人员的身份,必要时对通话过程要录音,并复印委托人身份证件。
3、学生在托管班发生突发事情时(如发病、受伤),当班管理老师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在第一时间向分管负责人汇报情况,当事态超出老师的处置能力并有恶化趋势时,要立即送医院并通知家长。
4、加强对托管学生的安全教育,不允许学生在走廊、电梯口、楼梯、阳台追逐打闹。
托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三
校园疫情防控是重中之重。秋季开学在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更加细致到位。近日教育部明确提出:学校疫情防控条件达不到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不能返校;学校各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不能返校;有效应急预案和演练落实不到位的,不能返校。严格落实3条硬性标准,是封堵防控漏洞、遏制疫情扩散风险的必然要求,也是守护好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题中应有之义。现依据xx市教育局、xx市卫健委发布《关于做好202x年学校秋季学期开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福清二中出台了学校秋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全文公布如下。
按照卫健委、教育部联合印发的《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要求,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持续完善“两案九制”,健全工作制度,从严从紧从细落实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要继续执行晨午(晚)检、因病缺勤追踪登记、传染病疫情报告、健康管理、通风消毒等制度,确保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落细落实落到位。
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各职能部门要做好全体师生员工健康动态跟踪档案。要提前排查全体师生员工返校前行程和健康状况,全面掌握返校人员返校前14天的健康状况和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接触史、疾病史,以及与境外回国人员接触情况,建立健康状况台账,做好健康观察。对近14天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师生,要提醒第一时间向学校和居住地社区(村)报备并落实xx市、福清市相应疫情防控措施。对高风险地区入(返)榕人员严格实施集中医学观察14天,中风险地区入(返)榕人员实施居家医学观察14日,高中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的低风险地区入(返)榕人员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并至少在医学观察(监测)第一天和第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参照以往复学要求,收齐师生员工福建八闽健康绿码或所在省份健康绿码、健康信息登记表和承诺书,杜绝师生员工带病带隐患返岗返校。
师生在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以及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的,暂缓返校;待所在地区降为低风险地区后,再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绿码等方可返校。在省外低风险地区的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员工要提前返融,返融满14天后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绿码方可返校。
(一)各年段学生返校时间安排如下:
1、高三年:8月16日。
2、初三、8月29日;初一、高一年:8月30日。
3、初二年、高二年:8月31日。
(二)实行错峰上放学。
9月1日,开学后,各年段上学时间安排如下:
上学:所有通学生上下午进校前在校门口接受体温测量,体温正常的回到班级门口进行第二次体温测量并登记在册。为避免校门口拥堵,非常时期通学生进校采取错峰办法,上午7:15-7:35初中部学生进校,7:35-7:55高中部通学生进校。下午13:30-13:50初中部学生进校,13:50-14:10高中部通学生进校。
放学:初中部师生先有序错峰离校;高中部通学生随后错峰离校。
所有寄宿生上下午上课前由舍长组织体测,体温正常的回到班级门口进行第二次体温测量并登记在册,晚自习回宿舍后加测一次体温。
1、落实责任,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作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全面负责学校疫情防控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各职能部门和年段要把全体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形成工作合力,慎终如始抓紧抓实校园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加强家校沟通协同,与学生、家长密切配合、无缝衔接,严格落实各自工作责任,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有方,确保师生员工健康安全。
2、严把校门,加强校园卫生安全管理。严把校门关,综合运用信息化、大数据等手段,对所有师生员工入校时均进行身份核验、检测体温、查验福建八闽健康码、扫描张贴码。加强对快递人员核查、登记与管理。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
3、培训演练,夯实疫情防控保障。后勤部门需根据学校规模、学生及教职工数量,储备足够数量、符合要求的防疫物资,已经储备的物资进行全面盘点,清理过期、临期和损毁物品,及时按需补齐。在秋季学期开学前组织开展对各项防控方案和预案进行培训,让师生员工掌握相应知识和技能,提高防控意识和应对能力。保卫部门要以年段为单位,指导组织开展全员、全过程、全要素应急演练,把做好应急演练作为开学的必要条件。制定发热病人处置、全员核酸检测、疫苗接种异常反应、群体性心因性反应等场景应急演练脚本,开展桌面推演或实景演练,确保出现突发情况能及时有效处置。在开学前全面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开展一次全覆盖、无死角的校园卫生消杀,强化关键环节卫生监测,提供充足的洗手设施,保障校园饮用水安全,为顺利开学做好充分防控保障。
1、要持续加强组织动员,按照属地部署要求,组织做好师生员工疫苗接种工作,确保符合接种条件的人员“应接尽接”,建立校园免疫屏障。
2、所有教职员工(含食堂、保洁、保安、宿管等后勤服务人员)秋季学期开学返校前要进行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返校。秋季学期开学后,根据市防控指挥部最新要求,学校教职员工和复学学生“每15天抽取25%的人员进行1次核酸检测,循环进行,确保在2个月内所有人员均接受过1次核酸检测”。
1、继续倡导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一米线”、公筷制、分餐制、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在精准防控的基础上,科学有序开展各项活动,鼓励师生积极参与体育锻炼。要加强学生近视防控,适当科学运动,平衡营养膳食,合理安排休息。在组织新生军训、学校文体活动等相关教学集体活动时,要综合考虑学校防控压力、活动场所等情况,制定防控方案,避免人员交叉接触。
2、加强心理支持疏导。关注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心理状况,依托心健室,持续提供心理健康咨询服务,严防“疫后综合征”。健全心理预警机制,有效预防和减少极端行为发生。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引导、学业指导、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防范个体、群体性安全事件。
教学部门要指导教研组,以各备课组为单位,制定好线上线下教学两套方案,信息中心要在技术方面提供保障,确保线上教学可以随时启动。
托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四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有效降低新冠病毒在医疗机构内的传播风险,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结合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现就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做好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维护人民健康的必然要求。各地要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来,进一步树立感染防控的底线红线思维,查找感染防控存在的短板漏洞,抓细抓实各项感染防控举措。各地要科学遴选确定辖区内承担定点救治、隔离观察等任务的医疗机构,切实履行防控投入的责任,确保所需经费、物资及时到位,加强工作统筹调度,决不能有丝毫松懈和侥幸,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各项措施。
坚持“人、物同防”“医、患同防”的思路,把好医疗机构的人员、车辆和物资“入口关”,在满足正常通行需求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医疗机构入口开放数量。进入医疗机构的所有人员均应当测量体温、正确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注意咳嗽礼仪和手卫生。需要查验健康码的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入口处的规范管理,避免人群聚集,缩短患者及陪同人员等候时间。对于老年人等不适用、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群体,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当在入口处增设无健康码绿色通道,配备人员帮助查询健康码。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患者,医患双方应当做好隔离防护等,不得拒收中高风险地区患者。加强医疗机构食堂等场所以及快递外卖、维修、物流配送等外来人员和物品的管理,需要时开展环境检测。
医疗机构要大力推行非急诊患者预约诊疗,实行预约挂号、预约检查和预约治疗,合理分配就诊时间,并设置充足的等候区域。对于老年人等不会网上预约的群体,可采取电话预约、窗口预约、亲友代办等措施。鼓励医疗机构在预约诊疗时,先开展网上预检分诊,减轻现场预检分诊压力;在门急诊规范设置预检分诊点,安排有专业能力和经验的医务人员询问症状体征和流行病学史;门诊出诊医师要加强对患者有关新冠肺炎症状和流行病学史的问诊,落实首诊负责制。对于发热患者和预检分诊中发现的不能排除罹患新冠肺炎等传染病的患者,要安排专人按照指定路线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
医疗机构要将感染防控管理融入医疗管理的全流程,并加强制度建设。原则上,门诊患者及陪同人员应当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卫生;住院患者在病情允许时应当佩戴口罩,外出检查、查房会诊时重点做好戴口罩、手卫生等防护措施。医疗机构应当在急诊抢救室、手术部(室)、病区设置一定数量的隔离区域或过渡病室,用于收治暂无核酸检测结果的急诊患者或者隔离排查可疑的住院患者,并实行单间安置。根据不同类别患者细化核酸检测要求和频次,住院患者、手术患者和血液透析治疗等患者的核酸检测,应当纳入术前讨论、会诊、查房等诊疗活动,并将检测结果等相关内容记入病历。
医疗机构要加强病区管理,做好患者感染的监测、报告、控制和管理。新冠肺炎救治定点医疗机构原则上不探视、不陪护。非定点医疗机构非必要不陪护、不探视,鼓励有条件的非定点医疗机构实行无陪护管理,采取视频等方式进行探视。特殊情况确需陪护的,陪护人员应当相对固定;除外出检查等特殊情况,患者及陪护人员不得随意进出病区。陪护人员应当做好健康状况和基本信息登记,做好个人防护和手卫生,严格限制行进路线和活动范围。病区提供优质护理服务,改善并保障患者营养膳食。护士增强主动服务和人文关怀意识,关注患者的不适和诉求,及时为患者提供帮助。
医疗机构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要求,加强诊疗环境的通风管理,有条件的可进行空气消毒。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做好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等的清洁消毒,做到一人一用一消毒;加强对诊疗环境(物体表面、地面等)的消毒管理,对于重点部门高频率接触的物体表面要增加消毒次数。严格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的处理,严格终末消毒。
强化“人人都是感控实践者”的意识,落实全员感染防控培训制度。培训对象应覆盖全体医务人员以及管理、安保、后勤(包括外包服务)和陪护人员,培训内容针对不同岗位特点设定,并组织培训及效果考核。通过持续培训,使医务人员熟练掌握新冠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与技能,具备排查新冠肺炎的意识和能力,使所有人员掌握标准预防要求、落实基础感染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医疗机构要增强预见性和主动性,制定不同情形下的应急预案,例如在发热门诊、普通门急诊以及其他诊疗过程中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对发热患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及院内排查,对疑似或确诊患者进行院内隔离、转运和终末消毒等。要细化每种情形、每个环节的流程措施,具体到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开展桌面推演和现场演练,查找漏洞短板,持续优化应急预案,提高实战能力。
医疗机构要建立感染防控巡查整改制度,定期对各科室各部门进行巡查,查找梳理风险隐患,建立问题台账,销项落实整改措施。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要每季度召开办公会,分管负责同志每月召开专题会,专门研究感染防控巡查整改情况,及时解决问题,并将巡查结果纳入对科室及人员的评价考核。加强感控管理部门专职人员配备,各科室指定专人负责本科室感控工作,统一接受感控管理部门业务指导,定期自查整改。
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发挥质控中心或专业组织作用,加强辖区内医疗机构感染防控管理的质量控制,并开展医疗机构之间的互查机制,及时发现隐患漏洞,持续质量改进。对于因管理不到位或者责任心问题导致的医疗机构内感染事件,要坚决严肃查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托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五
1、守时诚信。
2、良好的团体意识与较强的沟通能力。
3、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遵纪守法,关心学员,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二)教学业务素质。
1、要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普通话标准,仔细耐心。
格特征和学习情况,并能通过针对性的指导,让学员掌握相应的知识和技能,提高学习成绩。
3、要有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不断学习的能力,充满信心富有幽默感。
(一)辅导准备。
1、要熟练掌握所带学生学校的教学计划,掌握教学大纲。
2、要认真钻研教材,认真了解并熟练掌握所用教材重点、难点和知识点,以及教材的逻辑结构。
3、切实掌握每个学生能力基础,了解学生对学习的认识、要求、态度和兴趣等情况。
1、到岗离岗需签到,按时辅导,要衣冠整洁、态度自然、举止端庄,充满活力。
2、教师必须根据学生不同课程和教学内容,选用适当的辅导方法,突出辅导重点,突破难点,不断提高辅导水平。
富于感染力,语音、语速适中。
4、板书要工整,用字要规范。
5、熟悉辅导内容,并善于研究如何根据学生需要和水平进行辅导。
6、教室内应有良好的学习气氛,及时制止学员喧哗嬉闹及一些影响其他学习的行为。
(三)答疑、作业、电话回访。
1、教师要及时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进行必要的辅导、答疑。
2、教师要根据要求,及时批改、讲评作业。
3、教师要根据辅导情况,针对性做好辅导总结,并及时进行知识讲解和巩固。
4、每周协助托管机构开展电话或短信反馈,及时让家长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
(四)需遵循的日常教学托管细则。
1、严格遵守托管中心工作时间表,请假需提前2天与负责人请示,并得到容许。
2、记住每一位学生的姓名。
3、致力于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提高学生学习成绩,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4、随时准备回应学生的个人学习需求,同时聆听学生对老师辅导提出的要求。
5、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用平静,温和的语气关爱引导学生。
6、学生辅导时间不遵守纪律,可适当使用威胁性语言,但如若无效必须实施,切忌言而无信。
1、不许身着暴露,如吊带;不许浓妆艳抹;不许喷香水、美甲及一些不合适的修饰。
2、在没有得到学员同意之前,决不随意触摸他,不容许有过分亲密的举动,特别是异性师生。
3、不可发火,不可训斥,不可动用暴力、过分体罚。
4、尊重学生隐私,了解学生学习和生活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
导课时费及所有相关奖励。
关奖励。
(一)建立考评制度,每学期考评一次。
(二)考评内容。
1、贯彻托管中心辅导制度和辅导安排。
2、是否按要求备课,备课是否认真,辅导是否有教案及教案质量等。
3、是否辅导注重教学艺术。
4、辅导效果(包括否条理清楚,逻辑性强,内容全面,重点突出,难点突破,联系实际等)。
5、教学辅导方法是否适合讲授内容和对象。是否适合学生学习需要。
6、组织、批改、讲评作业情况(包括是否按时组织,按要求批改,及时返还,认真讲评等)。
7、学生的续拖率和家长的评定。
(三)考评结果将作为奖励的依据。
托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六
1、托辅中心主要领导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2、托辅中心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保健老师或班主任如果发现有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园领导和有关部门。
3、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疑似传染病病人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
1、报告内容与时限:
(1)当在同一班级或者同一午睡室,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5例以上学生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疫情报告人需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全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全园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报告方式: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当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上报。
(一)每天早上对楼道、扶手、窗台、玩具柜、桌子用有效氯进行表面擦拭消毒。
(二)每天对食堂、保健室分别用有效氯和紫外线消毒、擦洗。
(三)对室内包干地区,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每月28为清洁日,进行一次大扫除。
(四)每天做好活动室、餐厅、寝室开窗通风,确保室内空气流通,每天不少于30分钟。
(五)随时对厕所冲洗做到无污迹、无臭味,每天午后进行彻底清洗、消毒。
(六)茶桶每天用清水清洗、开水消毒。水壶、茶杯用洗洁精、清水清洗,
用蒸汽消毒30分钟。
(七)饭前用清水和有效氯擦拭餐桌,餐具每天餐后消毒,对口巾、毛巾每天清洗和蒸汽消毒30分钟。
(八)每周星期五为玩具、被褥消毒、日晒,玩具先用洗洁精清洗,后用有效氯进行30分钟,每月床单换洗翻晒,教室寝室定期进行紫外线消毒并做好记录。
(九)各保教人员配合保健人员做好疾病防疫工作,杜绝传染病蔓延,一旦发生传染病,在保健医生指导下进行检疫、消毒、清洗工作。
托辅中心是群体集聚的场所,一些群体性传染病的流行,往往是个体传染患者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因此,执行因病缺勤追查与登记制度,对于确保校园内的卫生安全,关系重大。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特制订本制度如下:
(一)各班班主任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通知保健老师,保健老师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二)各班班主任负责每天班内因病缺课学生人数的统计与登记,并做好因病缺课学生的联系工作,将联系情况报告学校保健老师,并作进一步的家庭联系。
(三)一日活动中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保健老师,以便进行进一步排查,确保做到对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并做好相应的表格填写。
(四)告知家长学生因病缺课时要事先向班主任汇报请假,说明病因。
(五)班主任对边治疗边要求来园的学生家长要做好说服劝阻工作,在家中治疗休息,病愈后要查验传染病复学医学诊断报告或进行观察后才能进班。
托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七
为落实以村(社区)防控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指导村(社区)科学有序地开展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及早发现病例,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减少新冠感染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新冠病例监测方案》等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党政牵头、村(社区)动员,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原则,做好村(社区)新冠疫情发现、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
(一)村(社区)。
本方案中“村(社区)”是指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所辖的村(社区)。
(二)村(社区)疫情划分。
1.村(社区)未发现病例。指在村(社区)居民中,未发现新冠确诊病例。
2.村(社区)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
(1)村(社区)出现病例,是指在村(社区)居民中,出现1例确诊的新冠,尚未出现续发病例。
(2)暴发疫情是指14天内在小范围(如一个家庭、一个工地、一栋楼同一单元等)发现2例及以上确诊病例,病例间可能存在因密切接触导致的人际传播或因共同暴露感染的可能性。
3.村(社区)传播疫情。指在村(社区)居民中,14天内出现2例及以上感染来源不清楚的散发病例,或暴发疫情起数较多且规模较大,呈持续传播态势。
(三)疫点、疫区的划分。
1.疫点。如果村(社区)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将病例可能污染的范围确定为疫点。原则上,病人发病前3天至隔离治疗前所到过的场所,病人停留时间超过1小时、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场所,应列为疫点进行管理。疫点一般以一个或若干个住户、一个或若干个办公室、列车或汽车车厢、同一航班、同一病区、同一栋楼等为单位。
2.疫区。如果出现了村(社区)传播疫情,可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将该村(社区)确定为疫区。
(四)密切接触者。
与病例发病后有如下接触情形之一,但未采取有效防护者:
4.现场调查人员调查后经评估认为符合其他与密切接触者接触的人员。
(一)村(社区)未发现病例。
实施“外防输入”的策略,具体措施包括组织动员、健康教育、信息告知、疫区返回人员管理、环境卫生治理、物资准备等。
1.组织动员:村(社区)要建立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以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干部、村(社区)卫生室(站)和家庭医生为主,鼓励居民和志愿者参与,组成专兼职结合的工作队伍,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对村(社区)、楼栋(自然村)、家庭进行全覆盖,落实防控措施。
2.健康教育:充分利用多种手段,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冠防控知识宣传,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营造“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我的健康我做主”的良好氛围。使群众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养成手卫生、多通风、保持清洁的良好习惯,减少出行,避免参加集会、聚会,乘坐公共交通或前往人群密集场所时做好防护,戴口罩,避免接触动物(尤其是野生动物)、禽类或其粪便。
3.信息告知:向公众发布就诊信息,出现呼吸道症状无发热者到乡镇卫生院就诊,发热患者到发热门诊就诊,新冠感染者到定点医院就诊。每日发布本地及本村(社区)疫情信息,提示出行、旅行风险。
4.疫区返回人员管理:村(社区)要发布告示,要求从疫区返回人员应立即到所在村支部(社区)进行登记,并到本地卫生院或村医进行体检,每天两次体检,同时主动自行隔离14天。所有疫区返乡的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者,及时就近就医排查,根据要求居家隔离或到政府指定地点或医院隔离;其密切接触者应也立即居家自我隔离或到当地指定地点隔离。隔离期间请与本地医务人员或疾控中心保持联系,以便跟踪观察。
5.环境卫生治理:村(社区)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对居民小区、垃圾中转站、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进行卫生清理,处理垃圾污物,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孳生环境。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制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6.物资准备:村(社区)和家庭备置必需的'防控物品和物资,如体温计、口罩、消毒用品等。
(二)村(社区)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
采取“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策略,具体包括上述6项措施,以及密切接触者管理、加强消毒。
1.密切接触者管理:充分发挥村(社区)预防保健医生、家庭签约医生、村(社区)干部等网格管理员的作用,对新冠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并实施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有条件的应明确集中观察场所。每日随访密切接触者的健康状况,指导观察对象更加灵敏的监测自身情况的变化,并随时做好记录。做好病人的隔离控制和转送定点医院等准备工作。
2.消毒:村(社区)要协助疾控机构,做好病例家庭、楼栋单元、单位办公室、会议室等疫点的消毒,以及公共场所清洁消毒。
(三)村(社区)传播疫情。
采取“内防蔓延、外防输出”的策略,具体包括上述8项措施,以及疫区封锁、限制人员聚集等2项措施。
1.疫区封锁:对划为疫区的村(社区),必要时可采取疫区封锁措施,限制人员进出,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等。
2.限制人员聚集:村(社区)内限制或停止集市、集会等人群聚集的活动,关闭影院、网吧、ktv、商场等公共场所。必要时停工、停业、停课。
托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八
各乡镇(街道)民政所、各社会办养老机构、各敬老院:
为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认真做好全区养老机构(含敬老院)今冬明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民政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监测预警和秋冬季防控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民发〔2020〕104号)、《安徽省民政厅关于扎实做好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和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民电〔2020〕3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民政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淮民〔2020〕12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今冬明春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乡镇(街道)民政所、养老机构(含敬老院)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抓紧在民政系统内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切实绷紧疫情防控思想之弦,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坚决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坚决持续打赢疫情防控这场硬仗。严格按照《淮南市民政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导方案》(淮民〔2020)117号)要求,以保障养老机构(含敬老院)内部安全为根本,进一步完善防控措施、巩固防控成果,防范疫情反弹。
1.要强化疫情防控排查。全方位、多层次对养老机构(含敬老院)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隐患进行排查,不留任何死角,对排查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清单,及时整改销号,对好的经验做法进行巩固和推广,扎实有力推动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守住民政阵地。
2.要加强“人防”、“物防”工作。严格规范养老机构(含敬老院)人员出入管理,重点做好养老机构(含敬老院)外出员工、返院服务对象、探视家属等各类人员的安全检查,严格执行佩戴口罩、查验安康码、测量体温、清洁消毒、“一米线”等基本防控措施,指导民政服务对象强化个人防护,倡导戴口罩、勤洗手、公筷制、分餐制、咳嗽和打喷嚏时注意遮挡等良好卫生习惯。科学储备口罩、体温计、消毒药品等防疫物资及其他与服务对象密切相关的应急保障物资,确保关键时刻调得出、用得上。严格落实物品防控措施,重点做好快递包裹等各类物品的安全检查和外包装消杀,特别要加强养老机构(含敬老院)食品釆购监管,保证各类食材特别是进口冷链食品渠道安全、可追溯,保证釆购人员全程防护、定期检测,杜绝存在风险的人员或物品进入养老机构(含敬老院)。
3.要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指导养老机构(含敬老院)严格按照“四早”原则要求,定期开展核酸检测筛查,强化流感等呼吸道疾病多病防控,确保及时排查发现,可续稳妥处置可疑病例。不断完善养老机构(含敬老院)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做好应急物资和生活物资储备,全面开展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培训,组织开展突发应急综合演练,严肃信息报告纪律,着力提升养老机构(含敬老院)实战能力。
1.各乡镇(街道)民政所承担起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乡镇(街道)民政所要切实担负起辖区内养老机构(含敬老院)疫情防控的领导和监管责任,压实养老机构(含敬老院)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区政府联防联控机制统一安排部署,扎实有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2.强化行业主管责任。局机关要根据疫情防控面临的形势,及时调整并制定养老机构(含敬老院)防控措施,在抓科学防控、精准防控上多指导,在抓落实上下功夫,充分发挥专业统领作用,推动养老机构(含敬老院)毫不松懈地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全面保证行业内今冬明春安全。
3.各养老机构(含敬老院)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各养老机构(含敬老院)要按照国家、省、市、区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严格执行防控指南、工作规程,细化工作流程,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处置和科学防护,全力做好服务对象的生活照料、护理服务、院内管控、卫生防疫等工作,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切实把防控责任和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区民政局成立督导组,局党支部书记、局长孙家德负总责,抽调业务人员参加,对全市养老机构(含敬老院)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包保督导。针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实行挂牌督战,限时整改。对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中工作不力、出现重大问题的,及时将有关情况和线索移送纪检监察部门调查,严肃追责。
托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九
为了提高我园预防和控制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卫生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消除疾病带来的威胁,确保幼儿园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以及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x幼儿园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特制订出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在幼儿家长中加大各种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教育力度,提高广大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
2、坚持每一天做好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事件的信息检测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性疾病和传染病在校园里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
幼儿园是各类疾病高发的场所,一旦出现疏忽和遗漏就会带来不可阻挡的危害幼儿园师生的生命健康受到极大威胁,因此幼儿园的传染病防控工作应该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工作之一,针对当前各种传染疾病高发的情况,应该加大力度宣传防范传染病和传播性疾病的知识,提高幼儿的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全力杜绝传染病在校园的传播,并且要形成长效机制,常抓不懈,毫不放松,真正要做到有备无患。
2、依法管理、快速反应。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存在的瞒报和忽略等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幼儿园成立突发性疾病和传染防治领导小组,针对可能出现的传染情况,建立预警机制和医疗救治机制,要坚决做到快速、及时、完善、稳妥的处理,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保证幼儿园师生的安全。
三、组织管理。
(一)成立预防与控制传染性疾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
副组长:**x。
成员:各班幼儿教师。
幼儿园成立以**x园长为组长的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幼儿园的突发事件防治工作。主要职责分工如下:
1、根据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精神和本地方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本园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的预防处理预案。
2、健全和落实突发事件责任制,检查、督促幼儿园各班级预防突发事件措施的落实情况,责任到人。
3、广泛深入班级定期开展突发流行疾病和传染病的防治宣传教育工作,在幼儿学习生活中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幼儿的应急处理能力。
4、建立和完善幼儿的每日一次的晨午检记录,及时掌握幼儿的身体状况,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流行行疾病和传染病,坚决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救治等一系列的反应措施,确保幼儿园的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转和幼儿园师生的身体健康。
5、如发生流行行疾病和传染病要及时向上级有关主管部门汇报情况,并配合有关医疗部门做好防治工作。
6、所有应急小组领导成员的通讯方式要24小时保持畅通。
四、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讲突发事件的登记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结合本幼儿园的特点和实际,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
(一)所在地区发现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相应,立即启动一日一报告制度与加强疫情的通报,二是加强幼儿园各个班级以及部门的公共设施的卫生状况检疫工作,积极采取消毒措施,确保幼儿园的安全。三是加大对校园进出入人员的检查工作,最大限度防止疫情进入校园。
(二)所在地区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首先在校园内开幼儿园的幼儿开展定时测量检查身体状况,发现健康问题及时排查和及时救治,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三是加大对幼儿园的消毒力度,配合上级医疗部门做好隔离工作,最后及时通告疫情防控情况。
(三)所在地区发生特大突发事件,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首先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幼儿园,二是全面掌握流动进出幼儿园人员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三是幼儿园加大对力度对幼儿园各公共设施的消毒力度,确保校园安全。四是加大防控和监测力度,并做好疫情的防控情况公布。
(四)园内出现疫情。
幼儿园出现疫情后要启动应急预案,针对感染的幼儿或者老师要及时进行隔离,同时要向上级有关管理部门通报情况,另外加大力度排查校园的感染人数,有关部门到来后,通过排查对幼儿园师生进行检测,对幼儿园进行隔离,杜绝感染者离校,根据疫情的发展的状况制定出解决方案,最大限度控制和消灭疫情的扩散,维护幼儿园的健康。
托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十
各乡镇(街道)民政所、各社会办养老机构、各敬老院:
为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认真做好全区养老机构(含敬老院)今冬明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民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民政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监测预警和秋冬季防控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民发〔2020〕 104号)、《安徽省民政厅关于扎实做好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和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民电〔2020〕 3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民政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淮民〔2020〕12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今冬明春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乡镇(街道)民政所、养老机构(含敬老院)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抓紧在民政系统内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切实绷紧疫情防控思想之弦,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坚决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坚决持续打赢疫情防控这场硬仗。严格按照《淮南市民政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导方案》(淮民〔2020)117号)要求,以保障养老机构(含敬老院)内部安全为根本,进一步完善防控措施、巩固防控成果,防范疫情反弹。
1. 要强化疫情防控排查。全方位、多层次对养老机构(含敬老院)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隐患进行排查,不留任何死角,对排查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清单,及时整改销号,对好的经验做法进行巩固和推广,扎实有力推动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守住民政阵地。
2. 要加强“人防”、“物防”工作。严格规范养老机构(含敬老院)人员出入管理,重点做好养老机构(含敬老院)外出员工、返院服务对象、 探视家属等各类人员的安全检查,严格执行佩戴口罩、查验安康码、测量体温、清洁消毒、“一米线”等基本防控措施,指导民政服务对象强化个人防护,倡导戴口罩、勤洗手、公筷制、分餐制、咳嗽和打喷嚏时注意遮挡等良好卫生习惯。科学储备口罩、体温计、消毒药品等防疫物资及其他与服务对象密切相关的应急保障物资,确保关键时刻调得出、用得上。严格落实物品防控措施,重点做好快递包裹等各类物品的安全检查和外包装消杀,特别要加强养老机构(含敬老院)食品釆购监管,保证各类食材特别是进口冷链食品渠道安全、可追溯,保证釆购人员全程防护、定期检测,杜绝存在风险的人员或物品进入养老机构(含敬老院)。
3. 要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指导养老机构(含敬老院)严格按照“四早”原则要求,定期开展核酸检测筛查,强化流感等呼吸道疾病多病防控,确保及时排查发现,可续稳妥处置可疑病例。不断完善养老机构(含敬老院)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做好应急物资和生活物资储备,全面开展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培训,组织开展突发应急综合演练,严肃信息报告纪律,着力提升养老机构(含敬老院)实战能力。
1.各乡镇(街道)民政所承担起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 乡镇(街道)民政所要切实担负起辖区内养老机构(含敬老院)疫情防控的领导和监管责任,压实养老机构(含敬老院)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区政府联防联控机制统一安排部署,扎实有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2.强化行业主管责任。局机关要根据疫情防控面临的形势,及时调整并制定养老机构(含敬老院)防控措施,在抓科学防控、精准防控上多指导,在抓落实上下功夫,充分发挥专业统领作用,推动养老机构(含敬老院)毫不松懈地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全面保证行业内今冬明春安全。
3.各养老机构(含敬老院)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各养老机构(含敬老院)要按照国家、省、市、区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严格执行防控指南、工作规程,细化工作流程,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处置和科学防护,全力做好服务对象的生活照料、护理服务、 院内管控、卫生防疫等工作,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切实把防控责任和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区民政局成立督导组,局党支部书记、局长孙家德负总责,抽调业务人员参加,对全市养老机构(含敬老院)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包保督导。针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实行挂牌督战,限时整改。对在贯彻落实 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中工作不力、出现重大问题的,及时将有关情况和线索移送纪检监察部门调查,严肃追责。
托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十一
为了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切实保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权益,做好疫情防控相关药品、医药耗材采购和医疗保障政策的衔接工作,发挥好部门职能,压实疫情防控责任,全力以赴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以局长李梅为组长,副局长冀世惠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二)责任分工。在局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各项工作,根据县各工作组的主要职责,结合我局实际,设立医疗救治组和物资保障组,李梅同志负责统筹医保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领导、组织协调、工作督查等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1、医疗救治组(“哨点”检测和核酸检测工作):协助做好县医疗救助组的各项工作,沟通协调处理疑似和确诊的参保患者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费用的支付报销工作;监测医用耗材价格变化,及时预警药品价格和供应的异常波动。
牵头领导:冀世惠
成 员:覃燕群
2、物资保障组:协助做好县物资保障组的各项工作,沟通协调统筹物资保障工作;对接汇总各类信息数据,做好单位内部后勤保障。
牵头领导:李 梅
成 员:卢红菲
(三)局机关场所防控工作。
1、保障防护物资配备。准备口罩、消毒剂、洗手液、速干手消毒剂、体温计等防控物资。强化人员培训。安排专人(由办公室负责)进行消毒操作规程和疫情防控措施的培训,提升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2、在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入口处要提醒人员,扫签到码、出示粤康码、保持一米距离、佩戴口罩等。若发现红码(黄码)人员立即向社区“三人小组”报备,并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前不出行。
3、增设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用于投放使用过的口罩,并注意及时清理。
4、预防性消毒。日常以通风换气和清洁卫生为主,同时对接触较多的公用物品和部位进行预防性消毒。必要时对地面、墙壁等进行预防性消毒。
5、对干部职工进行健康监测。实行每日健康监测制度,建立体温监测登记本。离连返回工作岗位人员需进行报备登记。每天上班前干部职工要进行体温测量。
6、健康教育。在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人流量大的地方张贴卫生防护海报,以及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定向推送防护知识资料。
(四)疫情应对。
1、设置应急区域。可在办公场所或公共场所外设立应急区域;当出现疑似症状人员时,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再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2、加强健康监测。干部职工在岗期间注意自身健康状况监测,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原则做好自我管理。
3、出现疑似病例应对。当干部职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时,及时安排就近就医,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其工作活动场所及使用的物品进行消毒处理。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局干部职工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责任到岗、到事、到人,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守工作岗位,履行工作职责,确保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对工作缺乏责任担当、敷衍塞责、消极作为的,要进行严肃处理。
(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全局干部职工要加强相互配合,并主动加强与卫健、公安、市场监管、防控指挥部等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或通报疫情发展情况,加强信息资源对接,科学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三)提高意识,加强防范。全体干部职工做好疫情的防控工作的同时,要切实增强自我防控意识,工作中要佩戴好口罩等防护设施,多锻炼,勤洗手,不聚集,不聚餐,发现疫情风险源头要远离,并主动做好疫情汇报工作。
托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十二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普遍年老体弱、抵抗力差,疫情防控压力大。为保障养老机构老人及员工身体健康,积极应对今冬明春可能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确保实现“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目标、民政局积极落实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第21号令、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第12号令以及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文件的通知精神,建立健全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管理措施,进一步加强对新冠疫情防控管理,压实对新冠疫情防控责任,现结合本局养老工作职责和防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责任分工。
第一组:
组长:
成员:
负责单位:
第二组:
组长:
成员:
负责单位:
第三组:
组长:
成员:
负责单位:
第四组:
组长:
成员:
负责单位:
三、联络人及电话。
局联络人:
四、强化工作管理职责。
2.贯彻落实省、市、县相关部门疫情防控期间工作要求,抓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督导检查各项防护工作,保障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3.督促制定和完善各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制度: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疫情报告制度、早晚测体温制度、防疫消毒制度、疫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等。
食品物资采购实行定人定点负责,重点严格把控购买冷链食品安全供应渠道;
做好临时留观室的设置等工作。
5.开展全院隐患排查,实现食品、供水、供电、消防安全全覆盖、无遗漏、无盲区。
6.各养老机构要通过宣传栏、悬挂标语、温馨提示、微信等多种形式,对疫情防控知识进行宣传和告知老人亲属。
7.每日下午5:00前将院内摸排零报告民政局疫情防控应对小组。
五、加强人员出入管理。
探视人员应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养老机构要严格执行防控指南要求,做好人员登记、体温监测、进出扫码等工作。探视期间应做好防护措施,保持安全距离,减少不必要的接触。继续提倡家属同老年人之间利用视频、电话等方式建立联系。有30天国外旅行史的人员,谢绝入院探视。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收住新入院、回家返院老人及员工的隔离和核酸检测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在保障室温适宜的情况下,安排护理区和居室每日两次通风和环境消毒(使用1:200的84液)。
呼吸道症状属老人慢病症状的亦应严密观察,保持与家属的及时交流,随机应变。
严禁无防控措施的人员流动,严禁无防控措施的人员聚集;
严格员工及其家属登记报备制,出报局备案,出省报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备案;
亲属有从中高风险地区返金人员要提前报备。
6.快递、外卖等人员由值班人员在机构门口进行物品交接,并做好接收登记和消毒处理;
检查、维修等人员应佩戴口罩,做好消毒等防护措施,一般在非生活区开展相关工作;
医护专业人员做好防护措施后可进入相关区域开展服务。
7.继续暂停外省市、外单位的参观、访问、交流等活动,暂停安排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等活动。
六、加强内部防控管理。
加强养老机构内部日常检查和护理员巡查机制,密切关注老年人和工作人员的心理健康状态,严格落实消防、食品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防止发生安全突发事件。同时,加强老年人的安全护理,防止发生噎食、坠床、跌倒、烫伤等意外事故和各类人身伤害事故。
托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十三
实施计划是指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法、工作步骤等方面对工作进行全面、具体、明确安排的计划文件。这是一种应用写作风格。最常用的实施方案是项目实施方案。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9周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坚持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号召力和创造力,切实激发广大党员爱党爱国热情,展示社区广大党员干部风采,努力营造创先争优、共谋发展、和谐进取的良好氛围,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经社区党工委研究,增强党员干部的荣誉感和责任感,经决定开展庆“七一”系列活动,现将活动方案通知如下: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基层全覆盖、活动到支部的要求,本着隆重、热烈、节俭、实效的原则,通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回顾党的光辉历程,颂扬党的丰功伟绩,唱响新时代主旋律,教育广大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进一步激发全区广大党员、群众在新时代有新担当新作为,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不懈奋斗。
2020年6月上旬至7月上旬。
(一)为老党员过一次政治生日。(x月x日)为充分体现社区党工委对辖区老党员的关心和爱护,为辖区老党员过一次政治生日,送去寿糕、祝寿字画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学习资料,听老党员讲述自己的抗战故事,老党员们共话家常,相互了解生活状况和学习情况。进一步增强党员对支部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
(二)开展一次意志磨炼活动。(x月x日)为了磨炼党员意志,激发党员崇尚科学、探索未知、敢于创新的热情,增强党员的民族自豪感,开展一次“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磨炼党员意志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党员走进我国唯一的火星生存模拟基地——火星1号基地,了解金昌转型发展趋势,感受特色科普文旅城市魅力。
(三)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x月x日)联合辖区单位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一次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引导干部职工自觉树牢廉洁自律意识、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四)组织一期道德讲堂。(x月x日)组织辖区在职党员与社区党员共同开展一期道德讲堂,新老党员一起重温入党誓词、老党员为新党员佩戴党徽、在职党员认领微心愿,增强党员仪式感,充分发挥在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激发在职党员关心社区工作、关爱困难家庭、关注社区治理的热情。
(五)集中上一次党课。(x月x日)各支部要以“不忘初心、共抗疫情”为主题,安排党支部上一次党课,党工委班子要在联系支部讲1次党课,各支部书记要在本支部讲1次党课,注重运用身边事例现身说法,提升党课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讲深讲透,确保党课质量和效果。
(六)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x月x日)各支部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二卷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等权威著作,集中观看《党章电视辅导教材》,以“悟初心、强党性、见行动”为主题,围绕“当初入党为什么、现在为党做什么?”开展座谈讨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使主题党日真正成为党员政治学习的阵地、思想交流的平台、党性锻炼的熔炉。
(七)开展一次走访慰问活动。(x月x日)社区党工委对各支部困难党员、老党员开展一次集中走访活动,帮助解决一些生产生活上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营造尊敬老党员、关心困难党员、关爱困难家庭的良好风气。
(八)开展一次志愿服务活动。(x月x日)结合6月份“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开展以普法宣传、禁毒宣传、扫黑除恶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实际行动弘扬志愿服务精神。
(九)开展一次集中表彰活动。(x月x日)组织一台“不忘初心担使命守望相助抗疫情”为主题的庆祝建党99周年文艺晚会暨表彰大会,大力表彰在社区工作中,特别是疫情防控工作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辖区的最美家庭,通过表彰,掀起党员“争表率,树先锋,做承诺”的浓郁氛围,掀起居民弘扬良好家风的热忱,激励全体党员继续保持务实的工作作风,激励居民弘扬家风家训,共同致力于和谐社区的建设。
(十)开展一次座谈讨论。(x月x日星)动员和组织辖区离退休老同志、抗疫一线人员、志愿者,特别是那些长期在党、政部门担任过领导职务和各行各业的德高望重的老同志,各个领域的老学者、老专家、老劳模、老退伍军人,抗疫一线的医护人员、人民警察、大学生志愿者等,开展一次座谈讨论活动,发挥他们的个人专业特长,对社区工作提出宝贵意见,便于进一步改进社区工作。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支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强化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开展庆祝建党99周年活动的重要性,精心谋划、及早安排、认真组织、讲求实效,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黑板报、微信公众平台等手段宣传各项活动的开展情况和取得效果,积极营造浓厚氛围,确保系列活动有氛围、有影响、有声势、有效果。
(三)注重节俭,加强监督。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委各项规定,注重节俭、防止形式主义和铺张浪费,严禁借助“七一”系列活动,进行聚餐、旅游、娱乐等违规行为。
活动安排如下:
一、举办党员活动和座谈会:
(一)党支部全体党员会议。
(二)时间:6月24日(星期五)下午3:00;1、研究物业公司党支部组织发展计划。2、透过庆七一组织活动计划3、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如何发挥党支部及党员作用。
(三)公司党员会议(邀请党的用心分子及骨干参加)。
(四)时间:6月30日(星期五)下午3:00;。
(五)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1、座谈会:畅谈党建__周年感想,在特定的环境下如何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2、党员重温入党誓词。
具体庆七一建党__周年活动策划方案。
一、召开庆祝建党__周年暨解放思想、为民、务实、清廉教育活动大型文艺晚会。
二、召开建立健全解放思想、为民、务实、清廉教育活动长效机制座谈会。
6月中旬,召开全区建立健全持续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座谈会,会议主要围绕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制度化和建立健全持续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进行。座谈会拟邀请有关党建专家和党务工作者参加。具体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委先进办、区直机关党工委和区党建学会负责。
从4月开始,在全区开展“解放思想、为民、务实、清廉教育活动”征文、开展“争创‘三有一好’,争当时代先锋”戏剧、曲艺、歌曲和文学作品以及三字歌、新格言、警句等征集活动。6月上旬对有关作品进行评选,透过征集和评选活动,充分展示广大党员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争创“三有一好”的时代风貌,,歌颂先进典型,营造一个奋发向上、争优创先的良好氛围。活动由区委宣传部、区委先进办、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区文联、__电视台__工作站等单位负责。
四、开展“说说我身边的共产党员”电教片拍摄和评比活动。
从5月中旬开始,开展“说说我身边的共产党员”电教片拍摄工作;10月中旬,进行电教片的评比活动。透过拍摄和评比活动,广泛宣传__区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展现__区新时期改革开发和现代化建设所取得的新成就。具体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__电视台__工作站负责。
五、举办以“党在我心中”为主题的演讲比赛。
6月中下旬,结合新时期共产党员先进性具体标准和本身工作实际,围绕开展持续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三有一好”教育活动,举办以“党在我心中”为主题的演讲比赛。具体工作由区委先进办和区直机关党工委负责。
六、开展丰富多彩的基层党组织教育活动。
各基层党组织要围绕纪念建党__周年,结合开展持续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理想、职责、潜力、形象”教育活动,采取评选表彰先进、新党员入党宣誓、组织生活、党日活动、主题实践活动、文艺演出、电影展演、图片展览、演讲比赛、知识竞赛、摄影比赛、征文评选、理论探讨等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纪念教育活动。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_周年,展示共产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成果,激励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切实转变作风,积极投身社会主义建设,经_工会研究,本着“热烈、隆重、节俭”的原则,以“展示新成果、迎接新时代”为主题,结合当前实际组织开展建党_周年庆祝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主要活动安排。
1、举办一次党员工作作风经验交流会。6月下旬,在多功能活动室举行庆“七一”活动开展党建工作“回头看”活动每个党员对照年初党建工作的要求,对半年来党建工作进行系统梳理,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不足,提出整改措施。在社区范围内推选有一定典型性、代表性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党建工作经验交流,此项工作由社区党支部负责。
2、组织一次走访慰问基层党员活动。“七一”前夕,由_带队,深入社区上门慰问困难党员;根据实际给予帮扶。
3、开展一次干部作风建设巡礼活动。“七一”期间,利用社区远程教肓网组织社区党员观看“干部作风建设巡礼”专题教育课材。深入总结一批党建作风建设的成功经验,集中宣传作风建设的先进典型,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把“干部作风建设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二、有关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今年是党的干部作风建设年。组织开展好纪念建党_周年活动,是狮峰社区广大党员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进一步鼓舞广大党员斗志,加快推进社会主义建设和生态文明林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社区党支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特别是党组织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对“七一”活动早安排、早部署。要把纪念建党_周年活动与推进全区建设、“优秀党员”创建活动等重大工作部署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2、密切配合,稳步推进。社区在花果街道党工委的指导下要强化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对统一安排部署的活动要主动搞好配合协调,保持上下联系,及时通报活动的进展情况。制定推进方案,抓好组织落实。社区党建宣传要精心策划,办好专栏,大力宣传全区基层党建和三个文明建设取得的新业绩、新成果,营造浓厚的节日氛围。
3、联系实际,开展活动。要根据花果园街道党工委的统一部署,紧密结合实际,本着“隆重、热烈、节俭”的原则,采取丰富多彩的形式组织开展庆祝活动,激发党员热情,焕发群众斗志,为推进社会主义建设、构建文明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_周年。以公共户单位开展评选表彰、党员座谈会、文艺演出、组织聘请老党员对青少年进行一次“回顾党的光辉业绩,发扬党的光荣传统”的传统教育。走访慰问困难党员等活动。
4、“七一”期间结合我休闲社区的特点,开展“我为社区亮丽添花草”组织一次花,草补栽(让多年不见的梦花在_社区重新发芽开花)打造休闲狮峰社区的品牌。
5、对半年来党建工作进行系统梳理,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中出现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弘扬正气,鼓舞先进,凝聚人心,推动我社区党建工作,促进花果快速发展。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9周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坚持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号召力和创造力,切实激发广大党员爱党爱国热情,展示社区广大党员干部风采,努力营造创先争优、共谋发展、和谐进取的良好氛围,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经社区党工委研究,增强党员干部的荣誉感和责任感,经决定开展庆“七一”系列活动,现将活动方案通知如下: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基层全覆盖、活动到支部的要求,本着隆重、热烈、节俭、实效的原则,通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回顾党的光辉历程,颂扬党的丰功伟绩,唱响新时代主旋律,教育广大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进一步激发全区广大党员、群众在新时代有新担当新作为,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不懈奋斗。
2020年6月上旬至7月上旬。
(一)为老党员过一次政治生日。(x月x日)为充分体现社区党工委对辖区老党员的关心和爱护,为辖区老党员过一次政治生日,送去寿糕、祝寿字画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学习资料,听老党员讲述自己的抗战故事,老党员们共话家常,相互了解生活状况和学习情况。进一步增强党员对支部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
(二)开展一次意志磨炼活动。(x月x日)为了磨炼党员意志,激发党员崇尚科学、探索未知、敢于创新的热情,增强党员的民族自豪感,开展一次“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磨炼党员意志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党员走进我国唯一的火星生存模拟基地——火星1号基地,了解金昌转型发展趋势,感受特色科普文旅城市魅力。
(三)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x月x日)联合辖区单位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一次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引导干部职工自觉树牢廉洁自律意识、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四)组织一期道德讲堂。(x月x日)组织辖区在职党员与社区党员共同开展一期道德讲堂,新老党员一起重温入党誓词、老党员为新党员佩戴党徽、在职党员认领微心愿,增强党员仪式感,充分发挥在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激发在职党员关心社区工作、关爱困难家庭、关注社区治理的热情。
(五)集中上一次党课。(x月x日)各支部要以“不忘初心、共抗疫情”为主题,安排党支部上一次党课,党工委班子要在联系支部讲1次党课,各支部书记要在本支部讲1次党课,注重运用身边事例现身说法,提升党课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讲深讲透,确保党课质量和效果。
(六)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x月x日)各支部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二卷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等权威著作,集中观看《党章电视辅导教材》,以“悟初心、强党性、见行动”为主题,围绕“当初入党为什么、现在为党做什么?”开展座谈讨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使主题党日真正成为党员政治学习的阵地、思想交流的平台、党性锻炼的熔炉。
(七)开展一次走访慰问活动。(x月x日)社区党工委对各支部困难党员、老党员开展一次集中走访活动,帮助解决一些生产生活上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营造尊敬老党员、关心困难党员、关爱困难家庭的良好风气。
(八)开展一次志愿服务活动。(x月x日)结合6月份“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开展以普法宣传、禁毒宣传、扫黑除恶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实际行动弘扬志愿服务精神。
(九)开展一次集中表彰活动。(x月x日)组织一台“不忘初心担使命守望相助抗疫情”为主题的庆祝建党99周年文艺晚会暨表彰大会,大力表彰在社区工作中,特别是疫情防控工作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辖区的最美家庭,通过表彰,掀起党员“争表率,树先锋,做承诺”的浓郁氛围,掀起居民弘扬良好家风的热忱,激励全体党员继续保持务实的工作作风,激励居民弘扬家风家训,共同致力于和谐社区的建设。
(十)开展一次座谈讨论。(x月x日星)动员和组织辖区离退休老同志、抗疫一线人员、志愿者,特别是那些长期在党、政部门担任过领导职务和各行各业的德高望重的老同志,各个领域的老学者、老专家、老劳模、老退伍军人,抗疫一线的医护人员、人民警察、大学生志愿者等,开展一次座谈讨论活动,发挥他们的个人专业特长,对社区工作提出宝贵意见,便于进一步改进社区工作。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支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强化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开展庆祝建党99周年活动的重要性,精心谋划、及早安排、认真组织、讲求实效,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黑板报、微信公众平台等手段宣传各项活动的开展情况和取得效果,积极营造浓厚氛围,确保系列活动有氛围、有影响、有声势、有效果。
(三)注重节俭,加强监督。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委各项规定,注重节俭、防止形式主义和铺张浪费,严禁借助“七一”系列活动,进行聚餐、旅游、娱乐等违规行为。
托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十四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决策部署,做好全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安全,保证教育教学秩序有序进行,依据《山东省中小学校20xx春季学期开学条件核验细则》《xx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xx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xx市各级各类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确保开学安全的工作指南》等有关规定及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1、有效发挥学校疫情防控体系职能。
依据《xx一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所确定的领导机制与信息报告机制,建立学校、年级、班级、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确保学校上下、学校内外协调一致,通过电话、微信群等不同方式密切沟通,确保责任清晰、信息畅通、反馈到位、落实到位、不留死角。(负责人:xx)。
2、落实好师生假期出行、返xx及健康信息的摸排工作。
以“控制传染源头、切断传播途径、保障师生安全”为原则,由办公室、政教处、总务处等部门协同配合,按上级要求,落实对全校教职员工、在家学生、在校学生的出行信息、返xx信息及健康信息的摸排。对有赴湖北及周边旅行经历的人员,严格落实返xx后的信息上报及14天居家隔离的要求,班主任及导师要对居家隔离同学加强信息沟通及心理安抚工作。由政教处负责将汇总的信息及时整理制表,通过微信、工作邮箱等方式规范上报区防疫、区教体局相关部门。(负责人:xx)。
3、落实好对师生员工的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结合上级印发文件、通知及“学习强国”“健康中国”“xx市教育局微信号”“李沧区教体局微信号”“xx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发布的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系列知识宣讲,及时通过微信号、工作群、家委会群、班级学生群进行转发宣传,进行居家、出行等方面疫情防控卫生知识、安全知识方面的宣传教育。(负责人:xx)。
4、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发放工作。由总务处统筹负责,依据上级要求,及时采购并储备好疫情防控所需消毒用品(医用酒精、84消毒液等)、洗涤用品(洗手液、卫生皂等)、口罩(医用口罩等)、红外体温测量仪等疫情防控物资,在公共卫生间配置好卫生皂、洗手液,卫生保洁人员要加强对公共卫生间的清理消毒。校园门口、餐厅门口等区域要配置适量的废旧口罩回收垃圾桶。(负责人:xx)。
5、落实好校园场所的的通风消毒工作。由总务处统筹负责,组织人员落实好每天的消毒工作,对学校教室、食堂、卫生间等公共场所,尤其是门把手、水龙头、健身器材、垃圾桶、垃圾回收点等部位,进行集中清洁消毒,彻底消除卫生死角,消除细菌、病毒滋生环境,全方位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开学前,要对教室进行全面的通风消毒,按《开学核验细则》要求最大距离摆放桌椅,确保开学的环境安全。(负责人:xx)。
6、落实好延期开学期间互联网远程学习辅导工作。由教导处统筹负责,依据市教育局、区教体局的统一部署与规范要求,协调各年级、各教研组、各备课组充分利用信息化教育平台,组织各备课组录制网络课程资源(或网络直播),开展好网上学业辅导,禁止利用周末时段进行直播或集中检测。依据疫情防控进展及时间安排,及时将各学科网上学业指导安排传达给相应的学生及家长,减少因推迟开学造成的部分学生及家长对学业的焦虑心理,发挥好班级或学科的学习qq群、学习微信群、学习邮箱的功能,加强在线互动学习与交流,保障好网络学习平台的效果,加强对学生学习疑难的处置。对处于居家隔离状态或在湖北未返xx的同学,班主任与全员导师要更加关注,指导好居家学习与生活。(负责人:xx)。
7、加强在校师生的安全管理。由政教处统筹负责,落实好在校师生的常规管理,加强疫情防控。取消一切集体性的活动,通过广播、集中网课学习等途径宣讲卫生防疫知识,提高防护意识。落实好分批就餐管理,注意就餐时间隔坐同向就坐,不要聚集。落实好每天的早中晚三次体温检测制度,入校全员进行红外线体温仪体温监测,并建档记录,体温异常者及时送入临时隔离观察室,或专车送达定点医院进行就医诊治。保持好每天对教室的通风消毒工作,不留卫生死角。加强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及登记管理,若出现疑似传染病症状(符合国家法定传染病报告病种),要求值班教师第一时间向政教处、李鑫副校长报告。(负责人:xx)。
8、落实好开学前健康信息摸排工作。在省市确定开学日期后,要全面核查落实师生开学前14天以来的动向,填写《xx一中师生健康信息申报表》,核认:是否有赴重点疫区活动情况?是否存在近距离接触过确诊或疑似症状患者情况?身体是否存在异常情况?建立班级学生、年级教师的摸排管理台账。凡是有出市返xx情况的,均需居家观察隔离静休,确保开学前已满2周,排除感染隐患后方可经审核后返校。开学前,要进行返校开学后各环节的应急疏散演练,做好充分的开学准备。返校时,要在学校南小楼二楼设立临时隔离观察室,开展师生体温及症状检测。若出现相关症状、体温高于37。3度的,要启动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程序,进入临时观察室尽心隔离观察或由家长带回诊治,同时按程序上报区市。(负责人:xx)
9、严控外来人员入校。在疫情防控阶段,全面实施封校管理,校园门口要设立体温检测岗,校园保安人员对一切来访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进行身份登记,体温超过37。3℃,不得进入校园。非值班人员因特殊原因需入校的,要有校内人员专人接待,进入学校必须佩戴口罩。(负责人:xx)。
10、做好开学准备工作应急演练。按照省市开学准备工作要求,对学生返校、开学各环节、各岗位、各时段进行全景模拟,及时查摆整改发现的问题,全面做好开学准备工作。(负责人:xx)。
1、落实好分批错峰返校安排。由政教处统筹负责,依据省市确定的报到时间,首先安排初三同学分班错时返校,后续初一初二实施分批错时返校。返校前,要结合学校各项工作安排,发放致学生及家长一封信,通过明白纸的方式,告知返校开学的各环节举措及要求。返校时,提倡父母自驾送达,减少乘坐公交车安排,需佩戴口罩。由总务处统筹负责,在校门口设立1个检查通道,红外线对入校师生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正常者入校。入校后,到相应班级位置进行详细返校信息登记,提交《xx一中师生健康信息申报表》(需提前提交电子表),师生体温高于37。3度的,要暂缓返校,学生由家长带回家,待体温正常后方可返校,并建立相应师生的健康卡,持续跟踪登记;每天学生放学回家,班级群内报平安接龙,班主任截屏报给政教处许主任,保证学生安全。(负责人:xx)。
2、做好个别特殊人员的管理。通过《xx一中师生健康信息申报表》及入校体温检测、早中晚体温检测等环节发现身体异常的(如发热、乏力、咳嗽、胸闷等),要依据应急预案岗位职责,门卫、班主任或年级组要立即向校医、学生中心报告,政教处立即向校领导小组汇报,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及时准确上报区防疫与体卫艺处;各部门立即开展密切接触者排查、消毒等后续相关工作。未入校的,暂缓入校,进入校门口设置的临时隔离观察室进行隔离观察,并依据情况去定点医院诊治;已入校的,要安排的临时隔离观察室进行隔离观察。若出现安排隔离的师生,要由相应班级或年级通知疑似或确诊的人员家长(家属),加强信息沟通与工作配合。(负责人:xx江)。
3、落实好早、中、晚体温检测工作。在疫情防控阶段,要对师生进行早、中、晚三次体温检测,学生在进教室前,教师在进校或办公室前;若体温出现异常时,需立刻联系医务室,由医务室判断是否到当地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确定解除感染隐患后,方可返校回教室上课;各班级、各年级组、各办公室要建立师生体温信息台账。严格落实师生因病缺勤和病因追查的上报与登记工作,杜绝安全管理隐患。师生出现异常信息的,任课教师、班主任与年级组要按程序及时电话联系医务室、政教处,并将详细信息反馈至班主任微信群,按规定程序向区防疫、区市教育局体卫艺处报告。(负责人:xx)。
4、全方位落实校园环境日常消毒制度。由总务处统筹负责,由医务室配合,依据《xx市各级各类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消毒指引》有关学校场所的消毒规定,组织人员对办公室、食堂、卫生间等公共场所进行集中清洁消毒,按专业要求加强日常通风换气,落实消毒措施,确保卫生达标、不留死角。由政教处统筹,由班级配合,落实好对教室、功能室的集中通风消毒,落实好班级教室的卫生检查,督促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由总务处负责,根据《xx防指办第92号关于规范处置废弃口罩的紧急通知》要求,做好废弃口罩垃圾桶消毒处置工作,并对回收的废旧口罩进行合理处置。(负责人:xx)。
5、落实好师生的卫生健康教育。由工会负责,办公室、政教处配合,通过学校微信号、教职工微信群、校园广播站、电子大屏、主题班会、黑板报、手抄报等途径方式,加大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使师生熟练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提高防范意识。由医务室与心理组协调配合,加强卫生防疫知识与心理健康知识的宣讲,引导师生保持充足睡眠,保持良好心理状态,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在疫情防控期间,不组织任何聚集性公共活动。(负责人:xx)。
6、加强食堂餐饮卫生管理。严格落实食堂卫生管理制度,规范各项卫生操作规程,杜绝餐厅卫生安全隐患。加强厨师人员的健康管理,凡是身体异常的(如发热、乏力、咳嗽、胸闷等)必需按应急方案进行上报,并依据学校安排进行临时隔离观察。要加强粮油蔬菜等配送人员的健康管理,配送单位要提供相应人员的健康证明,配送人员入校时体温检测合格方可入校,入校工作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要进一步加强对厨房各区域,餐具、餐桌的清洁消毒,要落实好食品留样工作。(负责人:xx)。
7、继续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发放工作。由总务处统筹负责,依据疫情防控需要及使用情况,及时采购并储备好疫情防控所需消毒用品、洗涤用品、口罩、红外体温测量仪等物资。及时将相应的物资发放至值班人员、政教处、医务室、年级组,确保物资到位。(负责人:xx)。
8、严控外来人员入校。在疫情防控阶段,全面实施封校管理,校园门口要设立体温检测岗,校园保安人员对一切来访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进行身份登记,体温超过37。3℃,不得进入校园。因特殊原因需入校的,要有校内人员专人接待,进入学校必须佩戴口罩。严格学生请假管理,非周末放假时段,非因病外出就医者,禁止外出。(负责人:xx)。
9、做好舆情应对工作。由办公室统筹,各部门协同配合,加强学校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进展通报。班主任、年级组要加强对因在疫区或居家静休隔离无法返校同学的关注,加强学业、生活与心理上的沟通与指导,舒缓学生、家长因推迟返校学习造成的焦虑心理。凡是身体状况出现异常情况的,学生要及时向班主任,老师要及时向办公室如实汇报健康信息,由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小组汇总信息报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确定应急处置措施,保持上下信息通畅。各部门要严格落实领导小组处置决策,班主任要保持与家长的有效沟通,避免信息不畅造成的误解矛盾,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负责人:xx)。
10、做好开学后教学衔接计划,学业检测计划,课时安排,九年级教室安排等,保证顺利开学。(xx)。
托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十五
复课后,对进入培训场所的全体员工与学员监测体温和健康状况,班主任或带班教师每天关注学员的出勤情况和身体健康状况,做好体温监测、因病缺勤请假、病因追查与登记工作。
开展筛查时,如发现发热症状患者(体温超过37.3℃的发热者),检查人员应迅速向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报告,机构负责人须立即报告区疾控中心和区教育局。
患者员工戴口罩马上去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患者学员应戴上口罩在培训机构内临时隔离,并及时告知家长送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在送诊同时做好情况登记、上报工作。
配合医疗机构迅速做好病例甄别工作,应核查其近期是否去过重点疫区、有无新冠肺炎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以及聚集性病例接触史,分别按以下程序处置:
1.如果有,应立即就地单间隔离,并通知卫生疾控部门,120转运至定点医院(临安区人民医院),协助开展密切接触人员的信息排查与处置,并报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报区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2.如果没有,继续在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治疗。机构在及时上报信息的同时,需及时了解患病人员动态情况,做好相应后续工作。
3.对出现确诊病例的,视情对培训场所实行封闭式硬隔离。确诊病例的诊断应以卫生疾控部门为准。
一旦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校外培训机构应在属地卫生疾控部门指导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和《疫源地消毒总则》(gb19193—2015)、《浙江省疫点(疫区)消毒管理工作规范》(浙卫发〔2009〕119号),对患者所在的场所、排泄物分泌物、接触过的物品及可能污染的其他物品进行一次彻底的终末消毒,做好对环境体表面和空气的消毒。
一旦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区教育局应在第一时间成立临时现场指挥部,配合属地卫生疾控部门开展现场防控工作,在卫生疾控部门的专业指导下,进行消毒和隔离等工作,严防疫情扩散,同时报区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一旦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校外培训机构应在属地卫生疾控部门指导下,迅速按要求启动应急停课程序。全机构应急停课的申请,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向区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个别及少量学员因其他病情或防控工作需要停课的,由相关校外培训机构酌情决定。
托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十六
养老机构是社会养老的恰当称谓。指为老年人提供集中住宿和护理服务的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机构的指导和监督管理。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各乡镇(街道)民政所、各社会办养老机构、各敬老院:
为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认真做好全区养老机构(含敬老院)今冬明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民政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监测预警和秋冬季防控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民发〔2020〕104号)、《安徽省民政厅关于扎实做好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和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民电〔2020〕3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民政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淮民〔2020〕12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今冬明春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乡镇(街道)民政所、养老机构(含敬老院)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抓紧在民政系统内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切实绷紧疫情防控思想之弦,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坚决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坚决持续打赢疫情防控这场硬仗。严格按照《淮南市民政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导方案》(淮民〔2020)117号)要求,以保障养老机构(含敬老院)内部安全为根本,进一步完善防控措施、巩固防控成果,防范疫情反弹。
1.要强化疫情防控排查。全方位、多层次对养老机构(含敬老院)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隐患进行排查,不留任何死角,对排查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清单,及时整改销号,对好的经验做法进行巩固和推广,扎实有力推动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守住民政阵地。
2.要加强“人防”、“物防”工作。严格规范养老机构(含敬老院)人员出入管理,重点做好养老机构(含敬老院)外出员工、返院服务对象、探视家属等各类人员的安全检查,严格执行佩戴口罩、查验安康码、测量体温、清洁消毒、“一米线”等基本防控措施,指导民政服务对象强化个人防护,倡导戴口罩、勤洗手、公筷制、分餐制、咳嗽和打喷嚏时注意遮挡等良好卫生习惯。科学储备口罩、体温计、消毒药品等防疫物资及其他与服务对象密切相关的应急保障物资,确保关键时刻调得出、用得上。严格落实物品防控措施,重点做好快递包裹等各类物品的安全检查和外包装消杀,特别要加强养老机构(含敬老院)食品釆购监管,保证各类食材特别是进口冷链食品渠道安全、可追溯,保证釆购人员全程防护、定期检测,杜绝存在风险的人员或物品进入养老机构(含敬老院)。
3.要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指导养老机构(含敬老院)严格按照“四早”原则要求,定期开展核酸检测筛查,强化流感等呼吸道疾病多病防控,确保及时排查发现,可续稳妥处置可疑病例。不断完善养老机构(含敬老院)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做好应急物资和生活物资储备,全面开展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培训,组织开展突发应急综合演练,严肃信息报告纪律,着力提升养老机构(含敬老院)实战能力。
1.各乡镇(街道)民政所承担起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乡镇(街道)民政所要切实担负起辖区内养老机构(含敬老院)疫情防控的领导和监管责任,压实养老机构(含敬老院)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区政府联防联控机制统一安排部署,扎实有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2.强化行业主管责任。局机关要根据疫情防控面临的形势,及时调整并制定养老机构(含敬老院)防控措施,在抓科学防控、精准防控上多指导,在抓落实上下功夫,充分发挥专业统领作用,推动养老机构(含敬老院)毫不松懈地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全面保证行业内今冬明春安全。
3.各养老机构(含敬老院)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各养老机构(含敬老院)要按照国家、省、市、区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严格执行防控指南、工作规程,细化工作流程,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处置和科学防护,全力做好服务对象的生活照料、护理服务、院内管控、卫生防疫等工作,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切实把防控责任和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区民政局成立督导组,局党支部书记、局长孙家德负总责,抽调业务人员参加,对全市养老机构(含敬老院)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包保督导。针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实行挂牌督战,限时整改。对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中工作不力、出现重大问题的,及时将有关情况和线索移送纪检监察部门调查,严肃追责。
各辖市(区)民政局、常州经开区社会保障局、各养老服务机构:
为切实做好秋冬季节养老服务领域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有效保障广大老年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市制定了《常州市养老服务领域新冠肺炎疫情秋冬季防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严格对照,落准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压紧压实防控责任,保障养老服务领域平稳有序运行。
常州市民政局。
2020年10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发展理念,持续做好我市养老服务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主动做好秋冬季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工作方案。
建立健全养老机构、社区和居家上门服务、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等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体系,完善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联动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应急队伍和网格化防控机制,建立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数据动态管理和按需调配工作机制,强化疫情分类处置能力,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实现养老服务领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升。
(一)加强组织领导,构建“1+2+2”应急处置机制。
1.建立1套应急处置预案。
各辖市(区)民政部门和常州市福利院应根据属地(单位)疫情防控情况变化和需求健全常态化防控工作机制,履行业务主管部门职责,组织培训学习民政部《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民电〔2020〕18号,以下简称“防控指南第二版”)以及省民政厅制定的有关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指导所有养老机构制定并落实各项疫情常态化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区、镇(街道)、机构三级联动的预警响应机制,明确责任,落实到人。针对出入管理、人员防护、内部管控、消毒隔离、疫情处置、物资保障等重点环节,当养老机构出现疑似病例或感染病例,养老机构负责人应立即向属地民政部门、卫健和疾控部门报告,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属地民政部门应在2小时内迅速向当地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和市民政局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各辖市(区)民政部门和常州市福利院于10月30日前将疫情常态化防控方案、应急处置预案急处置预案和养老服务领域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网络联系表(附件1)反馈市局养老服务处。
2.建立2支应急处置队伍。
建立1支应急支援队伍。各辖市(区)民政部门应建立养老服务应急支援队伍,负责对处置疫情防控中遇到的突发事件、无法自我处置的养老机构给予支援。要依托养老护理员培训工作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开展疫情应急处置演练和实操培训(包括机构感染控制、自身感染防护、机构管控措施、防护下的服务操作规范、跨区域救援等)。同时,各辖市(区)民政部门要建立养老机构从业人员紧急动员机制,原则按照不少于属地养老机构从业人员总数1%的比例储备应急支援后备力量,在应急支援队伍无法满足疫情应急处置需求时,迅速启动后备力量参与保障到位,必要时,应报告属地疫情联防联控机构请求相关部门、专业机构共同参与应急处置。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在应急支援队伍建设中的核心和骨干作用。
建设1支应急处置技术队伍。各辖市(区)民政部门应建立由防疫、医护专业人员指导或参与的疫情防控技术指导组,负责属地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技术指导,研究制定防控技术方案和技术标准,开展防疫技术培训,协助开展医学排查和处置工作。
各辖市(区)民政部门应在10月30日前完成2支队伍建设,并建立联络机制。
3.建设2处应急处置场所。
建设1处应急物资储备点。市级依托常州市福利院建立市级疫情处置应急物资储备点,建立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各辖市(区)民政部门要摸清属地养老机构住养老年人和工作人员底数、类型,采取实物、协议等方式,优先选择有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建立应急物资储备点,原则上按照可满足辖区内养老机构5天满负荷运转需要的数量,备足医用口罩、电子体温计、防护服、消杀用品、卫生用品等疫情防控和生活必需等疫情应急物资储备,并加强应急物储备物资和存放场所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酒精、消毒液等危险品存放安全防范措施。各养老机构在属地民政部门指导下,结合工作人员、住养老年人数量和身体状况,建立机构内部疫情防控和生活必需应急物资储备,原则上储备量须满足本机构30天满负荷运转需要。各辖市(区)民政部门要建立属地各养老机构应急物资储备底数清、情况明。要建立统筹调度机制,确保突发疫情出现防控物资不足时科学调配。根据《转发民政部关于分区分级精准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与恢复服务秩序工作的指导意见》(苏民养老〔2020〕8号),各地可适当优化财政补贴方式,阶段性提高养老服务运营补贴标准,争取提前下拨养老服务专项资金,并针对养老机构封闭管理期间的防控物资采购、服务人员补贴等经费支出争取财政支持,同时也可通过慈善捐助、社会募捐等方式给予综合保障。
建设1处隔离观察场所。各辖市(区)民政部门应在属地卫健部门或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指导下设置至少1处符合标准、可随时启用的集中隔离观察点,备选1-2处可供备用的集中隔离观察场所,一旦发生疫情能迅速清空并投入使用,解决刚需老人入(返)院隔离观察需求。各地要科学设置集中隔离观察点床位数,按照省民政厅《关于推进养老机构入院返院集中隔离观察点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苏民养老〔2020〕6号)建设隔离观察场所。,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应在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设置隔离观察(室)区,按照单人单间标准配置相应防护用品,配备必要生活和护理服务条件,做好隔离观察场所的清洁与消毒工作,避免交叉感染;不具备设立隔离观察室(区)条件的养老机构,应报告属地民政部门统筹调剂。
各辖市(区)民政部门于10月30日完成2个场所的设置准备,应急物资储备点信息统计表(附件2)、隔离观察点信息统计表(附件3)并报市局养老服务处。
(二)加强疫情监测,建立重点人群和物资管理机制。
各辖市(区)疫情监测主要关注4类重点人群和食品管理。
1.机构住养老年人监测。
养老机构应坚持每日居室巡查,早晚各为老年人测量1次体温(尽量使用非接触式体温计并做好定期消毒,使用接触式体温计需个人专用),重点观察有无发热、干咳等呼吸系统症状,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并做好每日健康记录。新入院、返院老人应进行核酸检测或提供近期的核酸检测证明报告方可入院。
2.机构工作人员监测。
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应具备低风险人员证明(绿色健康码),在每次进入养老机构时出示并接受体温监测。外出购买生活物资、陪护老年人就医等频繁接触外界的工作应由专人负责,重点加强对这部分人员发热、干咳等症状监测,做好日常卫生防护,减少与老年人接触。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宿舍应与老年人住养区域保持一定距离。落实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工作要求,工作人员出现咳嗽、咳痰、咽痛、头痛、发热等症状,或其接触的老年人、探视人员及在机构外接触的其他人员被医学隔离观察或核酸检测为阳性,应及时按照三级预警响应机制报告,立即做好自我隔离观察并及时报告养老机构负责人,在属地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完善后续处置措施,并配合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3.探视人员监测。
所有进入养老机构人员必须出示“苏康码”或所在地区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监测、实名登记(出示身份证、驾驶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手机扫码提供近15日内活动轨迹(如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逗留经历的不得进入养老机构)。孤寡老人、远郊农村人员等没有条件申领健康码的人员,符合低风险人员条件的,可出示加盖社区(村)公章的健康通行卡、纸质“健康码”等证明(有效期14天)。养老机构要控制探视人员数量、活动区域和探访频次及时间,必要时实行预约管理。如老年人与探视人员接触后出现咳嗽、咳痰、咽痛、头痛、发热等疑似症状,养老机构在进一步确认老年人身体状况的同时,应及时按照三级预警响应机制报告。探视可参照省民政厅《关于调整完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有序恢复养老机构服务秩序的指导意见》(苏民养老〔2020〕13号)附件“江苏省养老机构探视管理工作指南”执行。
4.上门服务人员监测。
对于面向高龄、独居、失能等重点老年人群体的刚性居家上门服务,承担服务任务的居家养老服务组织要在建立疫情防控组织体系的基础上,对员工的健康状况进行甄别和信息登记后,方可允许员工进入老年人家庭提供相应服务。员工开展服务前需出示健康码并进行手部消毒,服务全程需佩戴口罩,所有随身携带的用具设备均须进行全面消毒和安全检查。其间应对老年人进行体温测量,如发现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要迅速按要求进行上报,并引导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
5.食品类物资监测。
养老机构所需的食品类原材料、半成品、制成品应从未发现新冠肺炎病毒的正规场所及渠道购买,避免采购自疫情高发国家和地区的进口冷链食品。食品采购、运输、储存、加工各环节安排专人负责,并做好各环节每日记录,形成可溯源、可控制的全过程链式管理。对相关部门通报食品食材,特别是冷冻类食材及其销售场所、进口渠道发现新冠病毒时,养老机构要迅速对照核实链式管理信息。如经比对,采购食品食材与通报的销售场所、渠道有所重合,应立即联系属地卫生防疫部门,对相关食品食材及场所进行医学杀灭处置。同时,排查相关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进行病毒检测。各辖市(区)民政部门要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指导和督查。
(三)加强疫情处置能力,建立分级分类处置机制。
各辖市(区)应密切关注所在地区疫情防控风险等级,根据疫情防控风险等级变化情况,及时、精准调整防控措施,分类、有序开展养老服务。
1.常规疾病处置。
养老机构所在地区新冠肺炎疫情升至中、高风险等级期间,住养老年人非突发性重大疾病,可采取机构内医务人员处置、电话求助医疗机构、请医疗机构医生会诊等方式保守治疗,暂不外出就医。住养老年人出现咳嗽、咳痰、咽痛、头痛等症状且无加重,并确认无流行病学史的(14天内没有接触过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或疑似患者、没有出入有确诊或疑似患者社区或活动场所),可在机构内按常规疾病治疗,暂不外出就医。住养老年人出现身体不适或疾病发作急需外出诊疗的(非新冠肺炎疫情疑似症状),养老机构应及时与老年人和指定监护人沟通协商,由指定监护人或其他亲属陪同老年人到医疗机构就诊并做好有效防护。指定监护人不在本地、且其他亲属无法陪同就诊的,养老机构联系并征得同意后,可由机构工作人员做好有效防护陪同就诊。具体要求参照执行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有关工作指南的通知》(苏民养老〔2020〕4号)附件3“江苏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住养老年人外出就诊指南”。
2.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处置。
养老机构住养老年人、工作人员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应立即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根据疫情监测要求向当地政府联防联控机制相关部门报告,配合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开展医学排查和密切接触者追踪排查,全面排查密切接触者(接触的其他老年人及工作人员等),落实“应检尽检”“应隔尽隔”,对密切接触者实施14天集中隔离观察,对可能波及的人员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发生疫情的养老机构应立即实施严格的封闭管理,落实人员、物资、车辆进出管控措施。除密切接触者外,机构其他所有人员均应在院内实施观察,观察期不得少于14天,观察期间不得外出或探视。要在当地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对相关场所及个人物品开展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3.不同疫情风险响应级别处置。
低风险地区的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或站点(含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街道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或站点等,下同),在落实落细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正常开展养老服务。
所在地区升级为中风险地区时,养老机构,应提升疫情防控管理等级,严格按照民政部“防控指南第二版”和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有关工作指南的通知》(苏民养老〔2020〕4号)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和处置工作,提升消杀力度、频次、范围,控制探视人数、频次和时间,拒绝高风险人员、中风险人员探视,控制低风险人员探视活动范围。必要时实行封闭式管理。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或站点有老年人全日托养的,按养老机构疫情防控要求管理,其他机构或站点可在确保疫情防控到位的前提下,向周边老年人提供非聚集性、集中式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必要时实行封闭式管理。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或站点有老年人全日托养的,按养老机构疫情防控要求管理,其他机构或站点可在确保疫情防控到位的前提下,向周边老年人提供非聚集性、集中式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当所在地区由中低风险升级至高风险地区时,养老机构,应实行严格的封闭式管理,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或站点应停止一切集中式服务和聚集性活动。各级民政部门应指导督促属地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或站点,严格按照民政部、省民政厅各项防控工作指南做好疫情防控和处置工作。
(四)加强疫情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常态化预防教育机制。
1.严格落实“四早”“五有”要求。
各辖市(区)民政部门应建立疫情监测报告责任制,指导督促养老机构安排专人加强应急值守,负责机构疫情监测报告。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强化养老机构“有应急预案、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防护物资设备、有医护力量支持、有隔离转运安排”等防控措施,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以及突发应急情况的响应和处置。
2.加强日常健康教育。
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以及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宣传栏宣传防疫知识,普及科学常识,指导老年人远离封建迷信,正确面对新冠肺炎病毒危害,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冠肺炎和秋冬季常见疾病尤其是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引导老年人自觉养成“一米线”、勤洗手、科学佩戴口罩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积极开展心理健康疏导,关注机构工作人员和住养老年人心理健康状况,建立老年人与家属的线上联系,及时疏解不良情绪,做好正向舆论引导,避免错误思想、恐慌情绪蔓延。
3.坚持治未病防治结合。
加大疫苗接种宣传力度,引导入住老年人主动接种相关疫苗,养老机构要联合相关医疗机构,加强秋冬季高发呼吸道传染病、不明原因肺炎监测、分析和预警,针对秋冬季老年人常见病做好预防措施,帮助老年人加强自身营养补充和身体锻炼,切实降低新冠肺炎与秋冬季高发传染病叠加流行风险。同时加强养老机构内慢性疾病老年人管理,完善入住老年人健康档案,提醒慢性病长期服药老年人要规律服药,有身体不适及时告知护理人员。对可能需要外出就医的情况提前做好路线规划等,具体要求参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老年人就医指南》和省民政厅《江苏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住养老年人外出就诊指南》执行。
4.开展环境卫生整治。
各辖市区民政部门要指导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等开展日常卫生工作,以居住房间、食堂、浴室、室内公共活动区域等为重点,加强环境卫生整治,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做到室内室外卫生整洁,日常、医疗废弃垃圾分类处置、“日产日清”,对机构附近存在污染区域或存在防疫风险隐患的,及时报告属地民政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应严格按照规定落实每日定期消毒制度,做好物体表面和地面清洁消毒。内设食堂的养老机构,要严格遵守原料控制、餐具饮具清洁消毒、食品留样等规定。公用卫生间需配备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有条件的可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使用中央空调的养老机构,在开启前应检查设备是否正常,对冷却塔等进行清洗,保持新风口清洁,加强对冷却水、冷凝水等卫生管理,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和更换。
5.重点场所秩序引导。
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应合理控制居住空间、食堂、浴室、活动室、办公区等区域老年人和工作人员的数量,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防止人员聚集。提倡错峰就餐和分餐制,有堂食的养老机构实行单人单桌,保持就餐距离,避免人员密集和聚餐活动。
6.加强疫情防控信息报送和管理。
各辖市(区)民政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机制和每周汇报机制,相关信息的收集、统计、上报工作需保证及时性、准确性、安全性,困难问题及时上报,防疫数据及时更新,台帐资料及时整理,确保防疫资料各环节留痕可追溯。
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普遍年老体弱、抵抗力差,疫情防控压力大。为保障养老机构老人及员工身体健康,积极应对今冬明春可能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确保实现“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目标、民政局积极落实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第21号令、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第12号令以及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文件的通知精神,建立健全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管理措施,进一步加强对新冠疫情防控管理,压实对新冠疫情防控责任,现结合本局养老工作职责和防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第一组:
组长:
成员:
负责单位:
第二组:
组长:
成员:
负责单位:
第三组:
组长:
成员:
负责单位:
第四组:
组长:
成员:
负责单位:
局联络人:
1.明确各养老机构实行全封闭管理运行,对本院的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进行细化分工,制定详实工作计划,做好长期应对准备。各养老机构负责人为机构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
2.贯彻落实省、市、县相关部门疫情防控期间工作要求,抓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督导检查各项防护工作,保障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3.督促制定和完善各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制度: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疫情报告制度、早晚测体温制度、防疫消毒制度、疫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等。
4.督查各养老机构所需物资储备:消毒物品、红外线体温测量仪或手持式测温仪、防护服装、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资储备量确保一个月以上所需;食品物资采购实行定人定点负责,重点严格把控购买冷链食品安全供应渠道;做好临时留观室的设置等工作。
5.开展全院隐患排查,实现食品、供水、供电、消防安全全覆盖、无遗漏、无盲区。
6.各养老机构要通过宣传栏、悬挂标语、温馨提示、微信等多种形式,对疫情防控知识进行宣传和告知老人亲属。
7.每日下午5:00前将院内摸排零报告民政局疫情防控应对小组。
1.根据接待能力,按照“限定时间(采取预约等方式)、限定人数、限定路线、限定区域(不进入生活区)”等要求安排探视。探视人员应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养老机构要严格执行防控指南要求,做好人员登记、体温监测、进出扫码等工作。探视期间应做好防护措施,保持安全距离,减少不必要的接触。继续提倡家属同老年人之间利用视频、电话等方式建立联系。有30天国外旅行史的人员,谢绝入院探视。
2.严格各养老机构对收住新入院、回家返院老人及员工的隔离和核酸检测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3.机构严格执行手卫生及口罩佩戴管理,尤其是接触咳嗽老人前后均需使用流动水或快速手消液执行七步洗手法,正确佩戴口罩。在保障室温适宜的情况下,安排护理区和居室每日两次通风和环境消毒(使用1:200的84液)。
4.机构遇发热、咳嗽、胸闷老人第一时间向疫情应对小组报告可疑情况并通知家属送医,同时做好护理区消毒工作及加强对其他院民做好心理疏导;呼吸道症状属老人慢病症状的亦应严密观察,保持与家属的及时交流,随机应变。
5.机构员工尽量不参加大型聚会、大型聚餐,避免前往人口密度大、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严格做到“两个尽量”、“两个严禁”——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尽量减少人员聚集;严禁无防控措施的人员流动,严禁无防控措施的人员聚集;严格员工及其家属登记报备制,出报局备案,出省报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备案;亲属有从中高风险地区返金人员要提前报备。
6.快递、外卖等人员由值班人员在机构门口进行物品交接,并做好接收登记和消毒处理;检查、维修等人员应佩戴口罩,做好消毒等防护措施,一般在非生活区开展相关工作;医护专业人员做好防护措施后可进入相关区域开展服务。
7.继续暂停外省市、外单位的参观、访问、交流等活动,暂停安排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等活动。
加强养老机构内部日常检查和护理员巡查机制,密切关注老年人和工作人员的心理健康状态,严格落实消防、食品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防止发生安全突发事件。同时,加强老年人的安全护理,防止发生噎食、坠床、跌倒、烫伤等意外事故和各类人身伤害事故。
为进一步做好养老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根据民政部及省、市、区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部署要求,有效应对秋冬季可能出现的疫情反弹风险,持续抓紧抓实养老服务领域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积极应对秋冬季可能发生的疫情流行,切实保障广大老年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结合我区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1.根据当前疫情防控新情况、新问题,健全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机制,完善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履行行业监管职责,指导督促辖区内养老机构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应知应会民政部《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以及省、市民政部门制定的有关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落实各项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
2.督促各养老机构制定完善疫情常态化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责任到岗,责任到人。要针对出入管理、人员防护、内部管控、消毒隔离、疫情处置、物资保障等重点环节,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并组织实施。当养老机构出现疑似病例或感染病例时,养老机构负责人应立即向区民政部门、区卫生健康和区疾控中心报告,即时启动应急预案。不得出现迟报、瞒报、漏报现象。
(二)加强防疫物资储备。
1.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场所。各养老机构要根据实际,分级分类设立疫情处置应急物资储备点,科学测算应急物资储备量,综合采取实物、协议等方式,备足医用口罩、防护服、电子体温计、消杀药品等疫情处置应急物资。加强对应急储备物资和存放场所的安全管理,落实好酒精、消毒液等危险品存放安全防范措施。
2.加强指导督促养老机构要结合机构内老年人、工作人员情况,做好医用口罩、电子体温计、消杀药品等医用防护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储备工作。防疫物资储备量应当满足本机构30天满负荷运转需要。严格按要求做好防疫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储备。
(一)加强对住养老年人监测。
1.养老机构应坚持每日居室巡查,用体温枪早晚各为老年人测量1次体温,并做好记录。随时关注老年人身体状况,重点观察有无发热、干咳等症状,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并做好健康记录。
2.返院、新入院的老年人应进行核酸检测或提供核酸检测相关证明报告后方可入住机构,重点加强对返院、新入院老年人的身体状况监测。
(二)加强对工作人员监测。
1.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应具备低风险人员证明(绿色健康码),在每次进入养老机构时出示并接受体温监测。外出购买生活物资、陪护老年人就医等频繁接触外界的工作应由专人负责,重点加强对这部分人员发热、干咳等症状监测,做好日常卫生防护并减少与老年人接触。
2.落实养老机构核酸检测“应检尽检”机制,所有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应接受核酸检测。工作人员如出现咳嗽、咳痰、咽痛、头痛、发热等症状,或其接触的老年人、探视人员及在机构外接触的其他人员被医学隔离观察或核酸检测为阳性,应及时报告养老机构负责人,做好自我隔离观察,并排查其近期接触过的人员。
(三)加强对探视人员监测。
1.所有进入养老机构人员必须出示健康码绿码,并接受体温监测。同时,需要提供近15日内的活动轨迹,如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逗留经历的,不得进入养老机构。孤寡老人、远郊农村人员等没有条件申领健康码的人员,符合低风险人员条件的,可出示加盖社区(村)公章的健康通行卡、纸质“健康码”等证明(有效期14天)。
2.养老机构应控制探视人员的数量、活动区域和探访频次及时间,对探访人员实名登记,必要时实行预约管理。具体探视要求参照执行《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市养老机构老年人返院(新入住)、复工人员入院及探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德民政发〔2020〕15号)。
3.如老年人与探视人员接触后出现咳嗽、咳痰、咽痛、头痛、发热等疑似症状,养老机构在进一步确认老年人身体状况的同时,应向区卫生健康或区疾控中心通报其近期接触过的探视人员情况。
(四)加强对食品类物资监测。
养老机构所需的食品类原材料、半成品、制成品应从未发现新冠肺炎病毒的正规场所及渠道购买,避免采购自疫情高发国家和地区的进口冷链食品。安排专人根据食品安全要求负责采购、运输、储存、加工食品,在食品加热成熟前避免不必要的接触。做好各环节时间、地点、接触人员记录,形成可追溯的链式管理信息。
(一)常规疾病处置。
1.养老机构所在地区新冠肺炎疫情升至中、高风险等级期间,针对住养老年人非突发性重大疾病,可采取机构内医务人员处置、电话求助医疗机构、请医疗机构医生会诊等方式保守治疗,暂不外出就医。住养老年人出现咳嗽、咳痰、咽痛、头痛等症状且无加重,并确认无流行病学史的(14天内没有接触过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或疑似患者、没有出入有确诊或疑似患者社区或活动场所),可在机构内按常规疾病治疗,暂不外出就医。
2.住养老年人出现身体不适或疾病发作急需外出诊疗的(非新冠肺炎疫情疑似症状),养老机构应及时与老年人和指定监护人沟通协商,由指定监护人或其他亲属陪同老年人到医疗机构就诊并做好有效防护。指定监护人不在、且其他亲属无法陪同就诊的,养老机构联系并征得同意后,可由机构工作人员做好有效防护陪同就诊。
(二)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处置。
1.养老机构住养老年人、工作人员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应立即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根据疫情监测要求向区政府联防联控工作组报告,配合卫生健康部门、疾控中心开展医学排查和密切接触者追踪排查,全面排查密切接触者(接触的其他老年人及工作人员等),落实“应检尽检”“应隔尽隔”,对密切接触者实施14天集中隔离观察,对可能波及的人员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2.发生疫情的养老机构应立即实施严格的封闭管理,落实人员、物资、车辆进出管控措施。除密切接触者外,机构其他所有人员均应在院内实施观察,观察期不得少于14天,观察期间不得外出或探视。要在区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对相关场所及个人物品开展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一)严格落实“四早”“五有”要求。
加强监测报告责任制,指导督促养老机构安排专人加强应急值守,负责机构疫情监测报告。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强化养老机构“有应急预案、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防护物资设备、有医护力量支持、有隔离转运安排”等防控措施,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以及突发应急情况的响应和处置。
(二)加强日常健康教育。
要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手册、播放宣传片、微信平台推送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冠肺炎和秋冬季常见疾病尤其是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科学指导老年人、服务对象正确认识和预防疾病,提高健康素养。引导老年人自觉养成“一米线”、勤洗手、科学佩戴口罩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
(三)坚持多病共同预防。
1.加大对流感、肺炎等疫苗接种宣传力度,引导入住老年人主动接种相关疫苗。养老机构要联合相关医疗机构,加强秋冬季高发呼吸道传染病、不明原因肺炎监测、分析和预警,及时应对处置相关疾病疫情,切实降低新冠肺炎与秋冬季高发传染病叠加流行风险。
2.加强养老机构内慢性疾病老年人管理,完善入住老年人健康档案,做好对老年人原有疾病及症状的监测,提醒慢性病长期服药老年人要规律服药,有身体不适及时告知护理人员。对老年人可能出现的健康问题做好预案,提前规划好就诊医院、时间、乘坐车辆、出行路线、陪同人员、检查项目等。
(四)开展环境卫生整治。
1.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各养老机构要以居住房间、食堂、浴室、室内公共活动区域等为重点,加强环境卫生整治,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做到室内室外卫生整洁,垃圾分类“日产日清”。
2.严格按照规定落实每日定期消毒制度,做好物体表面和地面清洁消毒。要严格遵守原料控制、餐具饮具清洁消毒、食品留样等规定。公用卫生间需配备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有条件的可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
(五)加强心理疏导。
1.依靠心理咨询机构,及时提供专业服务。各养老机构要密切关注老年人的身心健康,不仅要通过一系列措施预防老人发生心理疾病;更要在发现老人有心理问题时,及时协助老人获取有效的心理疏导。要积极联系卫生机构,通过网络、电话等形式为老人提供及时的心理咨询服务,疏导老人心理问题。
(一)加强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管理责任、养老服务机构主体责任、养老服务机构员工和老年人的自我管理责任。要认真履行民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坚决避免懈怠松劲情绪;积极协调区卫生健康局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的疫情防控技术指导和医疗服务保障工作。各养老服务机构要进一步完善防控工作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做到人员到位、物资到位、场所到位。
(二)加强政策宣传。通过政策解读、开展培训等多种方式,做好秋冬季节疫情防控政策的宣传工作,确保机构及时了解并掌握疫情防控新措施;积极引导养老服务机构主动做好老年人及家属政策解释和心理疏导,争取更多理解支持,有效化解潜在的不稳定因素。
(三)加强预案处置。秋冬季疫情防控期间,指导并督促养老机构制定重大节假日期间的探视方案,制定春节期间养老护理员后备和轮岗方案,制定防疫物资储备方案、人员防疫能力提升方案。
(四)加强督导落实。巩固现有经验做法,妥善运用联防联控机制,采取多部门联合检查、抽查回查、专项检查等方式,推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现场提出并督促其按时整改到位,并建立检查台账做好记录。
根据上级民政部门和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为做好全县养老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策略,强化底线思维、风险意识、问题导向。无症状感染者以及流感的叠加和干扰,仍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养老服务机构最重要的疫情风险。坚持“人物并防、收放平衡”的方针,重点围绕新冠肺炎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等方面,落细落实各个防控环节。同时,随疫情风险程度,及时切换机构防疫等级,做到收放平衡。坚持“非必要不外出、有必要的入院防护从严”的底线,把握必要的防疫平衡,防止出现“一刀切”、停止一切外来人员进入养老服务机构的现象,对有必要进入养老机构的人员做到防护从严。
为应对可能出现的流感和新冠疫情并存面临的风险,养老服务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应做到:
1.优化健康监测管理。对拟进入机构人员以及机构内老年人及员工加强健康监测,在履行常规的测体温后,同时要详细重点关注是否有呼吸道传染疾病的症状,如嗓子干痒、咳嗽、流鼻涕、打喷嚏等。对出现呼吸道症状的老年人,加强健康监测,尽可能安排单间居住并佩戴口罩;出现呼吸道症状的员工,应先行离开工作岗位,不与其他老人密切接触;有呼吸道等可疑症状的人员(返院人员、探视家属、维护保障等人员)不得进入机构。对出现发热症状的员工,应第一时间立即向所在养老机构报告,杜绝出现迟报、瞒报、漏报等现象,要及时到发热门诊进行诊断治疗。
2.规范员工通勤。通勤员工要做好个人防护,坚持做到正确佩戴口罩,随时做好手消毒,保持安全距离。通勤员工在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时必须佩戴使用医用外科口罩,严格遵守“四个洁手时刻”:接触服务对象前、执行服务过程中、接触服务对象生活废弃物后、清理环境卫生后。通勤员工与常驻机构员工在室内共同工作时,应佩戴口罩,用餐和休息时应分开错时。
3.加强在院老年人的出入管理。对有事确需外出(不含临时就医)且当天能够返回机构的老年人,经向机构负责人履行报批程序、说明去处及事由,机构可不安排工作人员陪同,返院后严格履行承诺、登记、消毒等手续,并如实报告外出活动轨迹。因事临时外出的老年人外出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不得前往人员密集场所,不得离汪,返院后可不再安排隔离观察,但应加强健康监测,并尽可能单间居住。临时外出就医老人(含急诊、透析、化疗人员)返院后,应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自返院次日起7天内,在院内单间居住、单人就餐,且不与其他老人密切接触。如确需与院内其他老人接触的,应佩戴口罩,且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4.实施人物同检。凡进入养老服务机构的食材、快递、包裹等物体表面,尤其是进口冷链食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做好消毒,并在机构门口静置30分钟后方可送入机构。
5.建立密接记录制度。完善机构内分区管理制度,建立机构内老年人及员工每日近距离接触人员的台账,做到每名人员每日近距离接触人员可追踪、可倒查。
6.规范老年人院内活动方式。机构实施分区管理的,老年人在照护区内活动不受限制;未实施分区管理的,老年人应科学佩戴口罩,可在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的情况下开展娱乐活动。有序恢复机构内老年人堂食。
7.探索“非接触式”家属探视方式。引导养老机构通过构建更接近实景的视频互动方式,增加老年人与家属的日常互动;也可选择指定专区探视方式,引导探视人员隔着玻璃等物理介质进行探视,有条件的可为他们配备对讲音响设备,减少不必要的直接接触。
1.加强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养老服务机构主体责任、养老服务机构员工和老年人的自我管理责任。各养老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提前统筹谋划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坚决避免懈怠松劲情绪。各养老服务机构要进一步完善防控工作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做到人员到位、物资到位、场所到位。
2.加强政策宣传。各养老机构要及时了解并掌握疫情防控新措施,做好老年人及家属政策解释和心理疏导,争取更多理解支持,有效化解潜在的不稳定因素。
3.加强督导落实。巩固现有经验做法,推动养老机构落实“六有三严”(有防护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有责任人、有防护物资设备、有医护力量支持、有隔离转运安排,严格机构内出现发热症状的处置管理、严肃养老护理员每日密接者记录、严防机构内感染)等各项防控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现场提出并督促其按时整改到位。
为进一步做好养老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根据民政部及省、市、区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部署要求,有效应对秋冬季可能出现的疫情反弹风险,持续抓紧抓实养老服务领域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积极应对秋冬季可能发生的疫情流行,切实保障广大老年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结合我区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1.根据当前疫情防控新情况、新问题,健全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机制,完善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履行行业监管职责,指导督促辖区内养老机构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应知应会民政部《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以及省、市民政部门制定的有关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落实各项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
2.督促各养老机构制定完善疫情常态化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责任到岗,责任到人。要针对出入管理、人员防护、内部管控、消毒隔离、疫情处置、物资保障等重点环节,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并组织实施。当养老机构出现疑似病例或感染病例时,养老机构负责人应立即向区民政部门、区卫生健康和区疾控中心报告,即时启动应急预案。不得出现迟报、瞒报、漏报现象。
(二)加强防疫物资储备。
1.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场所。各养老机构要根据实际,分级分类设立疫情处置应急物资储备点,科学测算应急物资储备量,综合采取实物、协议等方式,备足医用口罩、防护服、电子体温计、消杀药品等疫情处置应急物资。加强对应急储备物资和存放场所的安全管理,落实好酒精、消毒液等危险品存放安全防范措施。
2.加强指导督促养老机构要结合机构内老年人、工作人员情况,做好医用口罩、电子体温计、消杀药品等医用防护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储备工作。防疫物资储备量应当满足本机构30天满负荷运转需要。严格按要求做好防疫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储备。
(一)加强对住养老年人监测。
1.养老机构应坚持每日居室巡查,用体温枪早晚各为老年人测量1次体温,并做好记录。随时关注老年人身体状况,重点观察有无发热、干咳等症状,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并做好健康记录。
2.返院、新入院的老年人应进行核酸检测或提供核酸检测相关证明报告后方可入住机构,重点加强对返院、新入院老年人的身体状况监测。
(二)加强对工作人员监测。
1.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应具备低风险人员证明(绿色健康码),在每次进入养老机构时出示并接受体温监测。外出购买生活物资、陪护老年人就医等频繁接触外界的工作应由专人负责,重点加强对这部分人员发热、干咳等症状监测,做好日常卫生防护并减少与老年人接触。
2.落实养老机构核酸检测“应检尽检”机制,所有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应接受核酸检测。工作人员如出现咳嗽、咳痰、咽痛、头痛、发热等症状,或其接触的老年人、探视人员及在机构外接触的其他人员被医学隔离观察或核酸检测为阳性,应及时报告养老机构负责人,做好自我隔离观察,并排查其近期接触过的人员。
(三)加强对探视人员监测。
1.所有进入养老机构人员必须出示健康码绿码,并接受体温监测。同时,需要提供近15日内的活动轨迹,如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逗留经历的,不得进入养老机构。孤寡老人、远郊农村人员等没有条件申领健康码的人员,符合低风险人员条件的,可出示加盖社区(村)公章的健康通行卡、纸质“健康码”等证明(有效期14天)。
2.养老机构应控制探视人员的数量、活动区域和探访频次及时间,对探访人员实名登记,必要时实行预约管理。具体探视要求参照执行《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市养老机构老年人返院(新入住)、复工人员入院及探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德民政发〔2020〕15号)。
3.如老年人与探视人员接触后出现咳嗽、咳痰、咽痛、头痛、发热等疑似症状,养老机构在进一步确认老年人身体状况的同时,应向区卫生健康或区疾控中心通报其近期接触过的探视人员情况。
(四)加强对食品类物资监测。
养老机构所需的食品类原材料、半成品、制成品应从未发现新冠肺炎病毒的正规场所及渠道购买,避免采购自疫情高发国家和地区的进口冷链食品。安排专人根据食品安全要求负责采购、运输、储存、加工食品,在食品加热成熟前避免不必要的接触。做好各环节时间、地点、接触人员记录,形成可追溯的链式管理信息。
(一)常规疾病处置。
1.养老机构所在地区新冠肺炎疫情升至中、高风险等级期间,针对住养老年人非突发性重大疾病,可采取机构内医务人员处置、电话求助医疗机构、请医疗机构医生会诊等方式保守治疗,暂不外出就医。住养老年人出现咳嗽、咳痰、咽痛、头痛等症状且无加重,并确认无流行病学史的(14天内没有接触过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或疑似患者、没有出入有确诊或疑似患者社区或活动场所),可在机构内按常规疾病治疗,暂不外出就医。
2.住养老年人出现身体不适或疾病发作急需外出诊疗的(非新冠肺炎疫情疑似症状),养老机构应及时与老年人和指定监护人沟通协商,由指定监护人或其他亲属陪同老年人到医疗机构就诊并做好有效防护。指定监护人不在、且其他亲属无法陪同就诊的,养老机构联系并征得同意后,可由机构工作人员做好有效防护陪同就诊。
(二)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处置。
1.养老机构住养老年人、工作人员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应立即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根据疫情监测要求向区政府联防联控工作组报告,配合卫生健康部门、疾控中心开展医学排查和密切接触者追踪排查,全面排查密切接触者(接触的其他老年人及工作人员等),落实“应检尽检”“应隔尽隔”,对密切接触者实施14天集中隔离观察,对可能波及的人员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2.发生疫情的养老机构应立即实施严格的封闭管理,落实人员、物资、车辆进出管控措施。除密切接触者外,机构其他所有人员均应在院内实施观察,观察期不得少于14天,观察期间不得外出或探视。要在区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对相关场所及个人物品开展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一)严格落实“四早”“五有”要求。
加强监测报告责任制,指导督促养老机构安排专人加强应急值守,负责机构疫情监测报告。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强化养老机构“有应急预案、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防护物资设备、有医护力量支持、有隔离转运安排”等防控措施,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以及突发应急情况的响应和处置。
(二)加强日常健康教育。
要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手册、播放宣传片、微信平台推送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冠肺炎和秋冬季常见疾病尤其是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科学指导老年人、服务对象正确认识和预防疾病,提高健康素养。引导老年人自觉养成“一米线”、勤洗手、科学佩戴口罩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
(三)坚持多病共同预防。
1.加大对流感、肺炎等疫苗接种宣传力度,引导入住老年人主动接种相关疫苗。养老机构要联合相关医疗机构,加强秋冬季高发呼吸道传染病、不明原因肺炎监测、分析和预警,及时应对处置相关疾病疫情,切实降低新冠肺炎与秋冬季高发传染病叠加流行风险。
2.加强养老机构内慢性疾病老年人管理,完善入住老年人健康档案,做好对老年人原有疾病及症状的监测,提醒慢性病长期服药老年人要规律服药,有身体不适及时告知护理人员。对老年人可能出现的健康问题做好预案,提前规划好就诊医院、时间、乘坐车辆、出行路线、陪同人员、检查项目等。
(四)开展环境卫生整治。
1.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各养老机构要以居住房间、食堂、浴室、室内公共活动区域等为重点,加强环境卫生整治,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做到室内室外卫生整洁,垃圾分类“日产日清”。
2.严格按照规定落实每日定期消毒制度,做好物体表面和地面清洁消毒。要严格遵守原料控制、餐具饮具清洁消毒、食品留样等规定。公用卫生间需配备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有条件的可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
(五)加强心理疏导。
1.依靠心理咨询机构,及时提供专业服务。各养老机构要密切关注老年人的身心健康,不仅要通过一系列措施预防老人发生心理疾病;更要在发现老人有心理问题时,及时协助老人获取有效的心理疏导。要积极联系卫生机构,通过网络、电话等形式为老人提供及时的心理咨询服务,疏导老人心理问题。
(一)加强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管理责任、养老服务机构主体责任、养老服务机构员工和老年人的自我管理责任。要认真履行民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坚决避免懈怠松劲情绪;积极协调区卫生健康局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的疫情防控技术指导和医疗服务保障工作。各养老服务机构要进一步完善防控工作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做到人员到位、物资到位、场所到位。
(二)加强政策宣传。通过政策解读、开展培训等多种方式,做好秋冬季节疫情防控政策的宣传工作,确保机构及时了解并掌握疫情防控新措施;积极引导养老服务机构主动做好老年人及家属政策解释和心理疏导,争取更多理解支持,有效化解潜在的不稳定因素。
(三)加强预案处置。秋冬季疫情防控期间,指导并督促养老机构制定重大节假日期间的探视方案,制定春节期间养老护理员后备和轮岗方案,制定防疫物资储备方案、人员防疫能力提升方案。
(四)加强督导落实。巩固现有经验做法,妥善运用联防联控机制,采取多部门联合检查、抽查回查、专项检查等方式,推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现场提出并督促其按时整改到位,并建立检查台账做好记录。
托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十七
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普遍年老体弱、抵抗力差,疫情防控压力大。为保障养老机构老人及员工身体健康,积极应对今冬明春可能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确保实现“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目标、民政局积极落实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第21号令、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第12号令以及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文件的通知精神,建立健全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管理措施,进一步加强对新冠疫情防控管理,压实对新冠疫情防控责任,现结合本局养老工作职责和防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第一组:
组长:
成员:
负责单位:
第二组:
组长:
成员:
负责单位:
第三组:
组长:
成员:
负责单位:
第四组:
组长:
成员:
负责单位:
局联络人:
1.明确各养老机构实行全封闭管理运行,对本院的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进行细化分工,制定详实工作计划,做好长期应对准备。各养老机构负责人为机构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
2.贯彻落实省、市、县相关部门疫情防控期间工作要求,抓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督导检查各项防护工作,保障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3.督促制定和完善各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制度: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疫情报告制度、早晚测体温制度、防疫消毒制度、疫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等。
4.督查各养老机构所需物资储备:消毒物品、红外线体温测量仪或手持式测温仪、防护服装、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资储备量确保一个月以上所需;食品物资采购实行定人定点负责,重点严格把控购买冷链食品安全供应渠道;做好临时留观室的设置等工作。
5.开展全院隐患排查,实现食品、供水、供电、消防安全全覆盖、无遗漏、无盲区。
6.各养老机构要通过宣传栏、悬挂标语、温馨提示、微信等多种形式,对疫情防控知识进行宣传和告知老人亲属。
7.每日下午5:00前将院内摸排零报告民政局疫情防控应对小组。
1.根据接待能力,按照“限定时间(采取预约等方式)、限定人数、限定路线、限定区域(不进入生活区)”等要求安排探视。探视人员应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养老机构要严格执行防控指南要求,做好人员登记、体温监测、进出扫码等工作。探视期间应做好防护措施,保持安全距离,减少不必要的接触。继续提倡家属同老年人之间利用视频、电话等方式建立联系。有30天国外旅行史的人员,谢绝入院探视。
2.严格各养老机构对收住新入院、回家返院老人及员工的隔离和核酸检测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3.机构严格执行手卫生及口罩佩戴管理,尤其是接触咳嗽老人前后均需使用流动水或快速手消液执行七步洗手法,正确佩戴口罩。在保障室温适宜的情况下,安排护理区和居室每日两次通风和环境消毒(使用1:200的84液)。
4.机构遇发热、咳嗽、胸闷老人第一时间向疫情应对小组报告可疑情况并通知家属送医,同时做好护理区消毒工作及加强对其他院民做好心理疏导;呼吸道症状属老人慢病症状的亦应严密观察,保持与家属的及时交流,随机应变。
5.机构员工尽量不参加大型聚会、大型聚餐,避免前往人口密度大、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严格做到“两个尽量”、“两个严禁”——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尽量减少人员聚集;严禁无防控措施的人员流动,严禁无防控措施的人员聚集;严格员工及其家属登记报备制,出报局备案,出省报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备案;亲属有从中高风险地区返金人员要提前报备。
6.快递、外卖等人员由值班人员在机构门口进行物品交接,并做好接收登记和消毒处理;检查、维修等人员应佩戴口罩,做好消毒等防护措施,一般在非生活区开展相关工作;医护专业人员做好防护措施后可进入相关区域开展服务。
7.继续暂停外省市、外单位的参观、访问、交流等活动,暂停安排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等活动。
加强养老机构内部日常检查和护理员巡查机制,密切关注老年人和工作人员的心理健康状态,严格落实消防、食品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防止发生安全突发事件。同时,加强老年人的安全护理,防止发生噎食、坠床、跌倒、烫伤等意外事故和各类人身伤害事故。
托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十八
为落实**省(机构所属地)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蔓延,切实保障学校安全有序复工复产,根据统一部署,现就做好***(机构名)2020年春节复工疫情防控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好复工前、复工后、发现病例后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全力做好我校复工期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助力打贏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即日起到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知疫情防控结束。
(一)组织机构到位。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前,建立由校区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组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xxx为组长,xxx为副组长,成员由xxx,xxx、xxx、xxx、xxx组成。其中,xxx负责综合协调、宣传引导;xxx负责测量体温等排查工作;xxx负责消毒等日常管控工作;xxx负责物资保障等工作;xxx负责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始终坚持底线思维,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各项规定,确保安全、规范、有序复工。
(二)物资保障到位。经测算,学校已列支专项资金xxx万元,保障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所必须的经费和物资。并结合教职工和学生数量,及时购置口罩、消毒液、医用酒精、电子温度计等必需的疫情防控物资。提前设置好隔离场所,安排隔离室或相对独立房间xxx间,作为返岗教职工人员临时隔离场所。
(三)健康排查到位。加强返岗返工人员健康监测工作,对员工籍贯和14天内去向进行排查,确认员工节假日期间密切接触者中是否有重点疫区来源地人员并逐一登记造册,符合返岗条件的,方可允许其上班。对来自或者去过湖北、浙江、河南、广东等疫情重点地区的员工要求其不得返岗;对因教学需要确需返岗的其他地区外地教师或咨询工人,严格执行居家隔离或在集中隔离点隔离14天要求,隔离期结束后,如无感染症状并经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上岗。
(四)人员管理到位。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宣传,督促员工科学佩戴防护用品并做好个人防护。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前,不到疫情严重地区开展招聘和招生活动,不从疫情严重地区新招聘员工和招生,不安排员工到疫情严重地区出差,提倡网络办公。建立全员健康监测制度,应急响应期间,凡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员工,第一时间上报疫情防控小组,把发生的情况控制在最小单位,最小范围。同时,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相关工作,根据卫生防疫部门的诊断情况及要求,决定是否继续上课或停止上课。优化校区组织流程,采取封闭式管理等方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降低传染风险。
(五)日常管理到位。
【办公区】。
1.进入办公区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入楼工作,并到卫生间洗手。若体温超过37.2摄氏度,立即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
2.入室办公后请保持办公区环境清洁、每日通风2-3次,每次30分钟左右,通风期间注意保暖。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多人办公时需佩戴防护口罩。保持勤洗手、多饮水,接待外来人员双方均需佩戴口罩。
3.减少召开会议,一般工作可通过网上办公系统办理,一般会议可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召开。如确有必要召开线下会议,参会人员需间隔1米以上,严格控制会议时间,会议时间不超过1小时。会议结束后,场地、家具,茶具用品必须进行严格消毒。
4.减少洽谈合作、外出考察等商务活动。商务出行时,车辆内部及门把手每日用酒精消毒2次。
5.商务来访人员,进入办公区域前,需佩戴防护口罩,接受体温测量,并介绍有无与疫情重点地区、确诊、疑似病例接触史以及本人健康状况。无上述情况且体温正常方可入楼。
6.传递纸质文件前后要戴防护手套或洗手,传阅文件时佩戴防护口罩。
7.每日对门厅、楼道、会议室、电梯、楼梯、卫生间等公共部位进行消毒,每个区域使用的保洁用具要分开,避免混用。座机电话、键盘鼠标及门把手每日使用酒精擦拭。
8.下班前,洗手后佩戴防护口罩,回家后摘掉口罩洗手消毒。居室保持通风和卫生清洁,避免多人聚会。
9.防疫期间,严格做好生活、办公垃圾无害化处理,使用后的口罩等防护设备,放入专门垃圾桶内,每天两次用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
【教室】。
1.进入教室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教室。若体温超过37.2摄氏度,请勿进入,立即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
2.教室每天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每日通风3次,每次30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或调节新风装置,加大新风量和换气量或开启换气扇以增加空气流通。对初效滤网应每周清洁消毒一次,可浸泡于有效氯含量为250mg/l~500mg/l的消毒液中30分钟后,用清水冲净晾干后使用。
3.清理清洁,保持卫生整洁。教室应保持卫生整洁,及时打扫卫生和清理垃圾。
4.增加频次,专人督导检查。疫情时期需增加教室清洁消毒频次(至少每天两次),指派专人进行清洁消毒工作的检查,并做好清洁消毒工作记录和标识。
5.规范作业,重点部位擦拭消毒。对教室的高频接触部位,例如课桌、椅子、黑板檫、电脑、鼠标等重点部位,可适当增加消毒频次。
6.采取正确的消毒作业方法,并及时填写并保存消毒工作记录。(1)课桌、椅子、黑板檫等经常接触的物体表面,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mg/l-500mg/l)擦拭,作用30分钟,再用清水擦净。(2)教室室内和地面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mg/l~500mg/l)喷洒及用拖布湿式拖拭,作用30分钟,再用清水洗净。(3)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mg/l-500mg/l)擦拭重点部位。(4)卫生间消毒: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000mg/l)喷雾(酒)消毒。
7.放学前,洗手后佩戴防护口罩,少出门,回家后摘掉口罩洗手消毒。居室保持通风和卫生清洁,避免多人聚会。
【生活区】。
1.校区食堂要做到分时就餐、打饭就餐,避免人员密集。领餐人员在进入食堂前,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做到吃饭之前先洗手,打饭吃饭不说话,就餐不坐面对面,间距相隔一米五。
2.餐厅餐桌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每天对食品处理区、就餐区域、人员通道、食品货梯等场所进行通风、清洁和消毒,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避免使用中央空调。
3.宿舍等居室多通风换气并保持整洁卫生,每日须对室内、楼道、电梯、楼梯、卫生间等公共部位进行消毒,尽量使用喷雾消毒。
4.服务、保洁等后勤工作人员工作时,须佩戴口罩,并与人保持安全距离。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橡胶手套,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手套后及时洗手消毒。保洁人员工作时须佩戴一次性橡胶手套,工作结束后洗手消毒。
5.要对从业人员进行岗前防疫知识培训,确保具备餐饮从业人员防护技能。从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每日晨检测量体温上岗制度,并做好记录。从业人员有乏力、发热、咳嗽等症状或者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6.正确处理废弃口罩。防疫期间,摘口罩前后做好手的清洁卫生,废弃口罩放入垃圾桶内,每天使用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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