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是为了实现某一目标而制定的一套具体操作步骤和措施。方案的制定需要充分调研市场和竞争环境,了解行业发展趋势和对手情报。在制定和执行方案时,我们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灵活调整。
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篇一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得到明显整治。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城市地下轨道交通、石油化工企业以及老旧场所、新材料新业态等场所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2022年年底前,城乡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明显减少。
——消防治理责任机制得到明显加强。全面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行业集中约谈、社会曝光警示机制更加完善,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全面落实,社会单位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火灾风险防控体系得到明显优化。建立健全风险研判、精准治理、源头管控的火灾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全面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信息化技术,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实时化、智能化评估消防安全风险。2022年年底前,全国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基本建成,差异化精准监管全面推行。
——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得到明显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落实。2022年年底前,实现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2020年至2022年,火灾总量和亡人数量总体下降,较大火灾事故有效减少,重特大火灾事故得到明显遏制,消防安全形势实现根本好转并保持总体稳定,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2020年12月30日前,各地分批、分区域组织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区的管理使用单位,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未完成的,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整改。(省消防救援总队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等配合)。
2.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各地结合辖区老旧小区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等方面情况,按照“先急后缓”原则,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20年5月30日前,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利用三年时间分类分批督办整改。(省消防救援总队牵头,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配合)。
3.加强规划建设提供基础保障。2020年年底前,各地将新建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相关规划重要工程同步建设,将城市停车场建设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要内容,列出三年工作计划,在城市推动新建一批公共停车设施。人防工程管理部门充分挖掘城市人防地下空间潜力。各地按照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的有关政策文件,严格落实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有关标准要求。(省消防救援总队牵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防办、省自然资源厅等配合)。
4.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各地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推行更加专业规范的停车管理。老旧住宅小区周边的路侧停车场等公共停车设施,对老旧住宅小区居民实行优惠停车,合理设置门槛和限制条件要求,简化办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间,降低停车费用。对于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要引进专业停车管理公司,合理利用空间规划建设停车位,规范管理居民停车。(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消防救援总队等配合)。
交通运输部门要对违法设置在全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县道、乡道和村道上,影响消防车等应急通行或存在安全隐患的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等限高、限宽设施,依法予以拆除。2020年6月30日前,组织各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管理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省消防救援总队牵头,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配合)。
(二)集中开展四类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
2022年,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省消防救援总队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等配合)。
指导大型商业综合体完善消防工作档案。2020年12月30日前,各地排查登记的大型商业综合体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率实现100%。(省消防救援总队牵头,省商务厅等配合)。
二是石化企业要依据规范和行业标准组织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完好有效;
三是石化企业依法建立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根据需要建立安全事故工艺处置队或工艺应急处置机制,加强贴近实战的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优化事故工艺处置措施。2020年7月30日前,中央驻皖石化企业和各地石油化工企业制定三年工作方案,利用三年时间,分步完成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企业消防力量建设三项任务。化工园区探索应急资源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推动消防资源的共建共享和应急装备能力提升。每年,石油化工企业开展一次风险评估、一次消防安全演练。(省消防救援总队牵头,省应急厅、中石化、中石油等中央驻皖石化企业等配合)。
2021年,全面加强改进地下轨道交通安全疏散及应急救援能力;
2022年,建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勤联动的地下轨道交通综合应急救援体系。近期建设地下轨道交通的其他城市,同步完成风险评估、计划制定、综合演练测试、部门联勤联动等工作。(省消防救援总队牵头,省应急厅、省交通运输厅等配合)。
5.各地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组织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三)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
1.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2020年7月30日前,各地针对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等突出风险,分类建立底数清单和隐患台账。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2020年起,各地每年将老旧场所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每年督办整改一批老旧场所火灾隐患问题。2022年,以街道乡镇为单位,老旧场所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省消防救援总队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省应急厅配合)。
2.抓好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各行业监管部门及生产企业和科研单位健全完善新材料、新业态的火灾风险预估预判机制,优化落实本质安全措施。经信部门要组织开展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行为,建立公布曝光、联合管理机制。2020年7月30日前,各地列出工作计划,分批组织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2022年,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住建部门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2020年年底前,组织对本地电子商务、物流业、新型商业等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开展分析评估,强化行业消防管理措施,引导产业安全发展,提高安全设防等级。(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照职责分别牵头,省消防救援总队配合)。
(四)打牢乡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
1.加大乡村火灾隐患整治力度。加强对乡镇工业园、特色小镇、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和基层网格员作用,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2022年年底前,各地结合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加快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有效降低火灾风险。(省消防救援总队牵头,省农业农村厅、省公安厅配合)。
2.推进乡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2020年年底前,各地依托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实施,将乡村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研究完善乡村消防专项规划,同步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根据加强乡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要求,因地制宜推动建设乡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跟进加强业务指导,推动建立定期培训演练的常态机制,提高初起火灾扑救能力,提升乡村抗御火灾水平。2022年,乡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省消防救援总队牵头,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协同)。
(五)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1.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2020年10月30日前,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要对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救助管理和托养机构、文化娱乐场所、星级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旅游景区、医疗卫生机构、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等行业单位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分类制定整改对策,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提供消防技术服务,2022年年底前基本整改完毕。(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民委(宗教局)等牵头,省消防救援总队配合)。
2021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2022年,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民委(宗教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邮政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厅等牵头,省消防救援总队配合)。
(六)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1.推行城市消防大数据管理。各地结合电子政务、智慧城市建设以及城市信息化大数据系统建设,结合监督管理、历史火灾等内部信息,及时向江淮大数据中心汇聚,共享汇聚融合相关行业数据资源。2022年年底前,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建成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区域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省消防救援总队牵头,省数据资源局配合)。
2.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各地积极推广应用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感知设备,加强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预警监测,实现消防数据物联感知、智能感知。2021年6月30日前,地级以上城市全部建成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省消防救援总队牵头,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3.加强基层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2020年11月底前,基层综治、社区、网格等信息化管理平台中嵌入消防安全管理模块,将消防工作有机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整合基层部门管理服务资源,综合运用社会治理“人、地、事、物”等关联数据信息,构建网络化、社会化、信息化的基层消防管理体系。各级公安机关要督促指导公安派出所积极加强城乡社区日常消防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省消防救援总队牵头,省民政厅等配合)。
(七)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宣传部门要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
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将消防知识纳入相关班次培训内容;
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消防普法宣传的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
各级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有关公务员培训、职业培训内容。(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分别牵头,省消防救援总队配合)。
2.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2020年8月30日前,各地制定培训计划,利用三年时间,分批、分类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2022年底实现全覆盖培训。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省消防救援总队牵头,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三、
时间安排。
自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4月至5月)。各地根据省安委会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细化制定本地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本地行动的部署发动。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5月至12月)。各地、各有关部门全面排查本地区、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各地、各相关行业部门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
总结。
形成本方案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于每年年底前报省安委会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市级、县级政府分级落实组织实施工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主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相关部门出台配套支持政策意见,协同推进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工作专班,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研究推动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地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整体规划部署本地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地区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提供相应的治理政策支撑,确保治理实效。
(三)强化示范引领。各地、各有关行业部门要在全面部署推进的基础上,组织一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先行开展试点治理工作,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治理方法、措施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工作体系机制,形成典型示范效应。坚持一手抓突出风险治理,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固化提升为消防管理制度、治理标准规定。
(四)强化考核督导。此次专项整治作为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内容以及市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各地要科学制定本地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分阶段开展检查验收。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政务督查、日常检查、工作考核中增加指标权重,组织明察暗访,及时通报,督促落实。省安委会办公室将适时调度各地、各相关部门工作情况,听取工作汇报,对工作推动力度不大、进度缓慢的,将下发督办单、约谈相关政府和行业部门主要领导。
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篇二
为纵深推进镇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做好集中攻坚阶段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全县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发〔2020〕6号)和《县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方案》(发〔2021〕9号)精神,应县委会要求,在上半年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基础上,继续开展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市县决策部署,进一步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扎实做好制度完善、专项整治、基础提升、改革创新等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精准治理、依法治理,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促进全红线意识明显增强、风险防控效能明显提高、全管理能力明显提高、事故防范效果明显提高、全治理水平明显提高,切实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防范遏制一般及以上事故,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全隐患排查和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促进我镇全生产水平持续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的全感和幸福感。
我镇各部门要坚持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解决全生产实际问题相结合,抓牢党政领导干部、全监管人员、企业负责人三个重点,实现企业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学习宣传全覆盖,立足于“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要求来分析解决全生产工作中突出、共性、深层次问题,完善和落实全生产责任,推进实现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三个转变”。
一是严格落实党委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履行《菏泽市党政领导干部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强化职责清单和任务清单落实,加强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班子其他成员的领导责任,持续传导压力,推动工作落地见效。
二是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聚焦落实企业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事故、管控风险、排查治理隐患。企业负责人要牢固树立全发展理念,认真制定本单位全生产责任制和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的全生产责任体系,将全生产责任清单落实情况与职工绩效挂钩,做到全责任、全管理、全投入、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
我镇要按照《全县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发〔2020〕6号)要求,结合学习宣传关于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落实企业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进一步细化措施,制定专项整治攻坚方案,动态更新重大隐患、突出问题、制度措施三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推进会、推广先进经验做法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
镇冶金等工贸行业和加油站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由镇应急办负责。一是持续开展全生产专项整治攻坚行动,特别是粉尘涉爆和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环节,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清除生产经营单位全隐患,提高全保障能力;二是持续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全生产标准化与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一体化建设,提高企业事故防控能力,做好全风险辨识和管控;三是严格建设项目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持续推动企业采取设备升级改造、自动化控制连锁、在线监测预警等手段,提高本质全水平;四是持续开展“岗位大过关”和“大学习、大培训、大练兵”培训教育活动,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五是督导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要负责人全生产责任,严格执行全管理制度;六是督导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准备,依据应急计划及时开展应急演练;七是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继续开展日常性隐患排查。
其他行业领域根据行业特点,开展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工作。
(一)开展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隐患整治“回头看”攻坚活动。根据《关于开展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隐患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对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已排查发现的隐患进行整改,8月10日前,要全部整改完毕,对我镇重大隐患继续进行排查,确保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对在“回头看”过程中发现的隐患,也要盯紧不放,及时整改,强化源头治理,降低潜在风险。要持续完善生产经营单位清单、隐患排查整治清单、重大隐患清单“三个清单”,充分利用好网格化把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二)开展全生产“打非治违”攻坚。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等行业领域为重点,紧盯无证、无资质、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资质)范围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的,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我镇应当加强属地监管职责,加强对辖区内全生产非法行为的监督检查,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按照“三个必须”原则和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打击全生产非法行为的监管责任,重拳出击,有效治理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三)开展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提升攻坚。积极推行联合执法、异地执法等执法检查方式。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我镇执法人员要积极参加培训活动,自觉进行学习提高,增强我镇执法专业力量。
(四)开展全生产从业人员全技能提升攻坚。以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全事故为导向,全面提高各级全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整体素质,深入开展全县全生产“大学习、大培训、大练兵”专项行动。到2021年底,确保全教育培训全员全覆盖,确保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确保在岗和新招录从业人员100%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
(五)开展全生产宣教攻坚。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关于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开展新《全生产法》宣贯活动,扎实推进全宣传“五进”活动,开展精准化全宣传和咨询服务,加强公益宣传,普及全知识,培育全文化,在我镇营造人人讲全、人人会全的浓厚全文化建设氛围。切实加强警示教育,对发生的亡人事故,及时开展现场警示教育。
2021年8月至12月,分为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1年8月上旬)。我镇各部门要全面总结三年行动开始以来工作情况,结合自身工作职责,深入分析全生产专项整治经验教训,明确目标责任,继续周密部署推动。
(二)实施攻坚(2021年8月中旬至11月底)。我镇各部门要围绕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将重点任务细化分解融入本部门攻坚方案,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责任落实,有序推进各项目标任务高质高效完成。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攻坚力度。要突出长效长治,对普遍性、规律性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不仅治标更要治本,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确保长治久。
(三)总结提升(2021年12月)。我镇要对攻坚战进行全面分析,认真总结先进经验,着力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弱项,确保集中攻坚取得实效,为下一年行动提供坚实基础,全面推动全生产整体水平提升。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镇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拿出主要精力靠上抓,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全力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全生产攻坚工作,进一步细化实化攻坚方案,压实工作责任,明确时间节点,组织我镇攻坚行动稳步有序进行,推进攻坚任务落地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加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组织开展本企业单位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
(二)强化责任落实。要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制度,按照规定情形,采取坚决措施,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对行动重视不够、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要及时进行约谈;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格责任追究,在严厉追究企业主体责任的同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营造浓厚氛围。我镇要大力宣传集中攻坚行动进展情况,结合全宣传“五进”等活动,深入挖掘先进经验、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鼓励广大群众通过各种形式,积极举报全生产事故隐患并落实举报奖励制度,提高公众参与性,推动形成人人关注全、支持全的浓厚氛围。
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篇三
根据____等文件要求,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城管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关于燃气领域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深刻吸取湖北十堰重大燃气事故及近期来我市发生的几起燃气安全事故的惨痛教训,坚持标本兼治,健全信息化监管体系,发挥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作用,着力建立完善长效监管工作机制,消除各类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力争不发生燃气供应安全生产伤亡事故,有效防范餐饮场所燃气爆炸事故,切实提升城镇燃气安全水平。
二、整治时间。
202_年__月__日至202_年__月__日。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城管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办,主任由__同志兼任。
四、责任分工。
(一)各执法中队: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负责对各自辖区内餐饮流动摊贩进行安全管理并建立专项管理台账。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收集、汇总、上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完成领导小组完成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法制办、督查室及其他成员:负责执法规范、法律法规支持和开展督查、巡查。
五、整治步骤。
(一)全面摸排。
各执法中队要在上一轮安全隐患排查的基础上,继续组织全方位的排查工作,要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逐一登记建档整改,暂时无法整改完成的,要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和时限,确保整改到位。
(二)集中整改。
督查室牵头,各相关成员股室组成联合检查组,采用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的方式,每季度对各执法中队辖区使用燃气流动摊贩等重点安全隐患集中开展联合检查,督促落实安全责任措施,实施综合治理。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隐患进行分析研判,完善长效机制,全面推进流动摊贩燃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三)总结经验。
以总结梳理、巩固提升为主线,在全面总结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开展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确保燃气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总结经验做法,反思问题不足,形成长效机制,于2022年12月25日前形成工作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执法中队要认真落实摸排整治的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全方位摸排,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和制度,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完善各类工作台账,强化责任监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能够及时整改到位。
(二)强化责任追究。各执法中队和成员股室要加强协作配合,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全链条监管和跨区域打击力度,切实形成执法合力。
____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_年__月__日。
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篇四
为贯彻落实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和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根据《20xx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严肃查处一批违法案件,端掉一批假劣农资窝点,惩治一批违法生产经营主体,处理一批违法犯罪人员,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假劣农资安全事件,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国家粮食安全和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驾护航。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更为紧密的农资打假协作机制,不断完善长效监管措施,重点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现场检查率达到100%,重大案件查处率达到100%,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率达到100%,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率达到100%,促进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农民群众满意度逐步提高。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领域。
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重点打击农村和城乡、省际、县际等区域结合部门店不规范经营,流动商贩无证无照经营,团伙“忽悠”式经营等违法行为。加强农资展销会、农资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的巡查监管。
互联网领域:重点打击利用网络销售假劣农资行为,加大线下涉案企业联合查处力度,严格监控电商平台和电商企业经营禁用农兽药行为,及时移送涉案线索。
果菜茶中草药等特色产区:重点打击在蔬菜、水果、茶叶、中草药常用投入品中添加禁限用、未登记农兽药等违法行为,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重点品种。
种子:重点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未审先推、无证生产经营、未按要求备案等行为。
农药:重点查处无证生产经营、制售含有未登记成分的假农药、非法生产经营禁用农药、生物农药添加化学成分等行为。
肥料:重点查处登记产品中有效成分含量不足和氯离子超标、水溶性肥料添加植物生长调节剂等行为。
兽药:重点查处制售假劣兽药和违禁药物、改变产品组方滥加抗菌药物、中兽药添加化学药物等行为。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重点查处套用冒用生产许可证明文件、生产销售质量指标严重不合格产品的行为。
农机:重点查处农机推广鉴定获证产品以次充好,擅自改变参数性能,以及证书和标志使用不规范等行为。
热作苗木:重点监测天然橡胶苗木质量。
渔船船用产品:重点查处制售、使用假冒劣质船用产品等行为。
三、工作任务。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突出工作重点,继续组织开展好春季、夏季和秋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推动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同时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源头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认真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控制总量、调整结构、优化品种”的要求,深入推进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严格农资生产经营许可和产品登记审批,严格执行跨部门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坚决限批缓批严重失信企业及其产品。着力在安全评价、绿色环保、持续有效等方面建立市场准入机制,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行政处罚、信用管理等方面建立市场退出机制。加强证后跟踪检查,动态掌握本区域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资质状况,对不符合法定资质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坚决依法予以清理、吊销、取缔。坚决打击“黑作坊、黑工厂、黑市场、黑窝点”和无证无照经营活动,推动解决目前农资主体太多、质量不优和门槛过低的问题。
(二)狠抓案件查处。严厉查处各类生产经营假劣农资行为,坚决杜绝零办案现象。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和信访举报,符合立案标准的要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地或外省的案源,要按规定程序报告或移送。对经营和使用环节发现的假劣农资线索,深挖源头,摸清假劣农资生产经营链条,实施溯源打击。同时更加重视从物流信息、资金往来和账户凭证等方面固定证据。针对网上销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要加强与网络平台的协作配合,线上线下联合行动,坚决查处网上销售假劣农资案件。对涉嫌犯罪的假劣农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线索明显、事实清楚的案件,要商请当地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对公安机关在查处过程中依法提请农业部门提供检验、鉴定等工作协助的,农业部门要予以积极配合。
(三)实施检打联动。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检查,将连续两次抽检不合格、群众投诉举报多、问题突出的生产经营主体和产品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提高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监管、检测、执法之间的有效衔接,形成打假工作合力。鼓励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按程序参与检测,满足农资检测服务需求。及时向监管执法部门通报、共享农资检测结果。依法公开农资监督检查结果,及时发布农资质量预警信息。对抽检不合格的农资产品,有关部门要依法组织查处并追根溯源,一查到底。
(四)完善工作机制。一是案件省际协查机制。加强省际协查的信息上报和结果反馈,各省在通报相关省份进行案件协查时,要同时通过金农工程农资打假与监管相关栏目,填报协查信息。加快推进建设农资打假执法监管信息平台,实时掌握各地立案、调查、移送、处罚等情况,加强与各地“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对接。二是农资追溯制度。推进建立种子、农药、饲料、兽药等主要农资产品电子追溯制度,逐步覆盖生产、流通和使用全过程,实现产品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追踪、主体可溯源。三是罚没农资无害化处置机制。各地要积极争取当地财政、环保部门支持,建立健全罚没假劣农资无害化处置的长效机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存储、分类处置和无害化处理。四是完善农资打假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突出省际协查、信息公开和大要案公布等工作重点的落实。
(五)加快信用建设。发挥信用管理在农资打假与监管中的重要作用,大力推进农资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使信用约束与引导成为农资打假与监管工作中的重要手段。结合“双随机”要求和日常巡查、监督检查、信访举报、群众评议等情况,逐步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的信用档案,实行分类监管。加强信用信息归集管理,对接本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时推送信用信息。探索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质量安全承诺制度,落实诚信责任,依法建立生产记录和进销货台账,实行索证索票制度,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强化自我约束。建立健全农资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制度,认真落实农资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提高违法成本,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格局。鼓励农资行业协会和第三方机构开展企业信用评价,加强会员诚信宣传教育和培训,引导企业树立诚信意识。
(六)推进社会共治。认真落实《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依法公开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加大案件曝光力度,各省级农业部门公布本行政区域内查处的假劣农资大要案。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行业协会、公益组织、社会公众作用,构建行政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农资社会治理体系。发挥“12316”举报电话、网络举报作用,畅通农资打假投诉举报渠道。大力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普及识假辨假和消费维权知识,进村入户为农民提供面对面技术咨询和检测鉴定服务。支持农资连锁经营、直销直供、农资合作社等新兴经营业态发展,构建现代农资经营服务体系,提高安全优质农资产品覆盖率。
四、重点工作安排。
(一)2月,农业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八部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暨农资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备忘录发布会,部署20xx年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发布农资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备忘录。
(二)3~4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春季行动。举办第十三届“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开展种子执法专项行动。公布20xx年全国农业系统农资打假典型案件。
(三)4~9月,组织开展农药、肥料、饲料、兽药质量监督抽查和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主要农资产品登记审批单位建立自动化信用管理系统。
(四)5~10月,组织开展果、菜、茶、中草药重点产区投入品专项检查。举办农资打假执法骨干培训班。制定《农资领域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农机推广鉴定获证产品监督检查。组织开展烘干机产品质量调查。
(五)4~10月,组织开展渔船船用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和监督抽查活动。打击未经检验产品、侵权假冒产品和带有安全隐患的产品上渔船,有效遏制渔船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7月,召开农资打假工作座谈会。
(七)9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
(八)10~11月,开展农资打假绩效考核和案卷评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农资打假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切实履行牵头协调职责,加强与工信、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农资打假合力。加强对本部门农资打假工作的领导,保障工作人员、条件和经费,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深化执法规范化。大力推进农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在农资打假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各地要建立完善日常监管、重大案件督办、案件报告、跨区域大要案协查等各项工作制度,保障执法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农业执法“六条禁令”,加强执法人员廉政教育、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执法能力。树立文明执法理念,制定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准则和行为规范,提升农业行政执法水平。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持,改善农资执法装备和条件,配备执法服装,保障执法车辆。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级农业部门要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侵权假冒案件和农资打假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农办质〔20xx〕28号)要求,继续做好农资打假统计与报告工作。省级农业部门要充分利用“金农工程”平台,加强省际协查案件信息报送。
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篇五
为认真汲取“7.28”xxx街道火灾事故教训,根据xxxx街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会议关于加大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部署,我社区决定在全社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为确保排查整治工作顺利推进,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入贯彻实施消防法律法规,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要求,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整改措施,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确保居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社区平稳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加强消防工作领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继续抓好公众聚集场所严查整治、外来人口出租户、高层-地下建筑和“三合一”场所等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落实整改责任制,务必做到火灾隐患整改有人检查、有人跟踪、有人落实、有人督查,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强化社会消防宣传教育,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增强火灾抗御能力。努力实现杜绝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减少一般火灾事故,保持火灾形势平稳的目标,为明年消防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社区成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社区主任xxx任组长,社区综治主任xxx、社区民警xxx副组长,成员由社区干部组成。
整治范围:公众聚焦场所(网吧、商场、饭店、超市、酒店等);外来人口出租户;高层、地下场所;“九小场所”、工业企业厂房等。
1、人员密集场所必须做到“六个必查、六个一律”,即必查是否经过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必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必查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进行,必查建筑内部装修装饰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必查消防安全组织制度是否健全和员工是否受到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必查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对违法装修的,一律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对未经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一律依法责令立即关闭;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且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且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采用聚氨酯类泡沫塑料以及其他燃烧后产生剧毒烟气的易燃材料装修装饰的,一律责令停业整改;对于使用过程中在室内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律责令停业整改。
2、检查用电线路是否老化、消防设施是否配备完善、消防通道是否通畅;禁止使用电热棒、烧蜂窝煤等现象;社区要认真制定居民防火公约,积极落实日常防火宣传、防火检查、义务消防训练、夜间巡逻等制度。
3、“九小场所”及“三合一”场所排查整治的重点内容:车间、仓库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一律将宿舍迁出,异地安置;取缔“作坊式”和“经营性”“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中的小旅馆、小餐饮场所、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美容洗浴场所使用可燃材料分隔或装饰装修的,一律拆除;未经许可禁止违规搭盖阁楼;按要求配置灭火器材,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装置,并确保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符合规定要求;员工普遍受到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达到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引导人员疏散的要求。
4、工业厂房的排查重点是:是否存在违法建筑、“三合一”厂房、擅自改变厂房使用性质等情况,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疏散通道、消防水源是否符合要求。易燃易爆场所整治重点是:行政手续是否完备、场所选点布局、消防设施是否符合要求,场所是否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根据不同时期的火灾形势和特点,社区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格整治各类火灾隐患,杜绝隐患事故的发生。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社区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站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正把消防安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努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周密部署,形成合力。社区要推动本级本部门将消防安全责任层层分解到人,认真抓好落实,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要对辖区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分类排队,逐一制定整改推进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共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对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尤其是重大火灾隐患迅速研究,提出有效解决办法,坚决予以消除。
(三)舆论先行,强化培训,努力营造整治工作浓厚氛围。社区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要广泛宣传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部署、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曝光火灾隐患,公开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群众;要进一步加强经常性消防宣传工作,要针对各类人员尤其是进城务工人员消防安全素质偏低的情况,运用多种方式,贴近进城务工人员实际情况,加大消防安全常识和火场逃生自救技能的宣传和培训;通过墙报、一封信、宣传栏、宣传手册,集中授课、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常识普及教育,使广大进城务工人员了解和掌握在生活、工作、娱乐等环境中的火灾预防常识,提高协助救灾和逃生自救能力。要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从业人员积极举报火灾隐患。
(四)畅通渠道,及时反馈。社区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畅通信息渠道,加强信息反馈,及时上报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
本次消除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领导重视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大力宣传、提高认识,确保治理到位。
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篇六
以全国综治魏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杏花岭区教育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幼儿园安全管理,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切实做好幼儿园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净化幼儿园校园周边环境,确保幼儿园师生安全。
组长:申xx。
副组长:李xx王xx。
成员:张xx崔xx王xx李xx芳。
幼儿园的园长是这次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这次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主任李新芝(幼儿园后勤主任)具体负责儿园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期间的组织、指导、协调、检查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园办。
1严格执行幼儿园门卫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及车辆入内。
2严格执行幼儿园食品定点采购、索证、记录及饭菜留样制度。
3严格执行幼儿园幼儿接送卡制度。
4严格执行《山西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日志》制度。
5严格执行幼儿园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6严格执行幼儿园保健室、财务室、电脑室、档案室、食堂等重要部门安全管理制度。
7建立完善的幼儿园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妥善处理幼儿上海事故。
8.建立完善的幼儿园视频监控报警制度。
9.建立健全幼儿园保安员管理制度。
10严格执行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度。
11.建立幼儿园内部处置应急突发事件的领导机构和工作预案。
12.完成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
13.对照《杏花岭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专项治理考核标准》认真学习,逐条对照自查,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切实做好幼儿园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净化幼儿园校园周边环境,确保幼儿园师生安全。
时间:xx.6.1——6.30。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动员部署(6.1——6.6)。
1.参加区委、区政府、区教育局安全工作会议,
4.落实并进一步完善幼儿园安全工作档案。
第二阶段:分类整治、全面实施(6.7——6.20)。
1.消防安全。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重点为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保证疏散通道畅通。
2.校园设施设备安全。定期维护,正常运转,重点为锅炉,用电、用水、用气安全情况,体育场地,幼儿园大型玩具等重要设施设备的检查使用、维护情况等以及食堂、保健室、财务室、电脑室、档案室、教室、厕所及楼梯等场所设施安全状况。
3.幼儿园门卫管理。实行专业保安持证上岗制,幼儿园配备一名保安,传达室配备2名人员,严格落实24小时校园治安巡查制度。
4.幼儿园用房安全。重点为校园内危房的维护情况,尤其是教学用房隐患排查情况及记录,幼儿园于汛期或恶劣天气对用房的安全管理有预案。
6.安全教育。严格落实幼儿大型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有针对性开展安全教育主题活动。
7.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与落实。重点为幼儿园安全领导机构、责任制度、检查报告制度、安全协议签订、预防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健全与落实情况。特殊场所(如食堂、保健室、财务室、电脑室、档案室等)管理制度的建设与落实情况。
8校园周边环境。建立校园警务室,积极主动与社区、派出所联系,摸清校园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规章建制(6.21——6.30)。
幼儿园自查自评,建立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总结治理成果。
实验幼儿园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做到四个结合。一是坚持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解决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二是坚持把日常安全监管与协助配合安全执法结合起来,解决违规违纪造成的安全隐患问题。三是坚持人防、物防与技防结合起来,解决管理及其设施落后造成安全隐患问题。四是坚持把常规管理与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演练,落实安全隐患治理责任和措施,严防排查治理期间发生事故。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
高度重视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落实安全工作的主题责任,严格一把手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安全工作纳入幼儿园重要议事日程。
(二)落实标准细化责任。
围绕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要求,加大对师生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检查的培训,落实标准,细化责任,形成层层抓安全,人人保安全的良好氛围,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三)落实措施,确保实效。
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篇七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专项行动是切实维护生产规范和有序进行的重要基础,下面是本站小编精心整理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供大家学习和参阅。
各科室、各社区:
按照《xx区安全生产严管执法专项行动方案》(成青安委〔〕6号)文件要求,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防范和遏制事故多发势头,经街道党工委同意,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决定在辖区集中开展为期安全生产严管执法专项行动,制定辖区专项。
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范锐平书记、罗强市长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区委区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精神,以事故易发多发、安全隐患突出的行业领域为重点,集中开展检查执法活动,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压降一般事故,为辖区发展大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机构和责任落实。
成立辖区安全生产严管执法工作领导小组,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任组长,街道各分管领导和金沙派出所所长为副组长,街道相关科室和社区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会治理科,具体负责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部署。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
以建筑施工、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城郊结合部生产生活区、城市燃气以及危险化学品、工贸、消防、民爆物品、特种设备等高危行业和安全风险较大的领域为重点,着力加强常态化的安全生产巡查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严格依法查处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重点加强对下列非法违法行为的查处:
(一)无证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二)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三)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五)违反重大危险源管理规定,重大安全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六)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七)在职业健康管理上存在违法行为的;。
(八)在发包出租、员工宿舍安全上存在违法行为的;。
(九)在应急管理上存在违法行为的;。
(十)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十一)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制定实施方案,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检查本行业(辖区)领域内的严管执法专项行动开展。
(二)集中执法阶段(xx年5月中旬前)。
各科室、各社区按照实施方案,对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做到全覆盖,建立工作台账,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格落实执法措施;对每一项事故隐患,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三)巩固提高阶段(xx年5月中旬至5月底)。
四、工作要求。
(一)各科室、各社区严格按照《金沙街道安全消防常态化监管责任分工方案》的要求,落实“一岗双责”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二)各相关职能科室,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相关专项整治工作内容,确保严管执法专项行动的时效成果。
2、加强信息报送,请各科室、社区于每月25日前报送严管执法专项行动统计表。xx年5月20日前报送严管执法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总结。联系人:;联系电话: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省安监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专项行动,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依法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企业依法依规制定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能力,完善和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构建双重预防机制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我市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时间安排。
(一)部署安排阶段(xx年1月1日—1月6日)。
各业务科室、各中心安监所要紧密结合实际,理清本行业、本辖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有针对性地制定行业专项检查清单和执法专项检查计划,部署和组织开展执法检查。
(二)行动实施阶段(xx年1月11日—3月31日)。
要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为主线,以行业隐患排查清单为指导,依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的要求,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法标准,规范开展现场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执法活动,切实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主要内容。
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xx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具体包括:
(一)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情况;。
(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情况;。
(三)职业危害防治情况;。
(四)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情况;。
(五)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六)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
(七)应急救援管理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业务科室、各中心安监所要高度重视,迅速进行安排部署,认真研究制定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专项行动计划,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严格督促检查。在开展专项行动过程中,业务科室要组成检查组对分管行业领域的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开展执法抽查,指导协调各中心安监所开展执法专项行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和问题,依法进行处理。即:凡是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一律依法下达执法文书,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凡是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一律严格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凡是执法检查发现企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停产整顿并倒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责情况,依法对企业和主要负责人实施行政处罚;凡是不配合执法检查、限期内未整改隐患的企业,一律依法按上限实施行政处罚;凡是存在非法行为、拒不整改安全隐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一律依法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取缔关闭。
局纪检监察室将于xx年1月10日开始对业务科室、各中心安监所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敷衍应付者进行通报批评。
(三)信息材料报送。各业务科室、中心安监所要明确专人,报送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每月5日前填写《全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专项行动统计表》(见附件),上报法规科。
联系人:x。
根据《xx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豫安监管﹝﹞100)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保障人民群众过一个祥和的春节,为迎接国家“两会”的顺利召开,为xx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头,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督促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突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时间安排。
(一)部署安排阶段(xx年1月11日—1月17日)。
各县区安监局,局各业务科室,局属各单位要紧紧结合实际,理清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有针对性地制定专项检查清单和执法专项检查计划,部署和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市局各业务科室要和县区安监局及时联系沟通,避免重复执法,尽量扩大执法覆盖面。
(二)行动实施阶段(xx年1月17日—3月31日)。
要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为主线,以行业隐患排查清单为指导,依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的要求,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法标准,规范开展现场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执法活动,切实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主要内容。
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xx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具体包括:
(一)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情况;。
(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情况;。
(三)职业危害防治情况;。
(四)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情况;。
(五)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六)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
(七)应急救援管理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县区安监局,局各业务科室、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迅速进行安排部署,认真研究制定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专项行动计划,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严格督促检查。在开展专项行动过程中,业务科室要组成检查组对分管行业领域的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开展执法抽查,指导协调各中心安监所开展执法专项行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和问题,依法进行处理。即:凡是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一律依法下达执法文书,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凡是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一律严格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凡是执法检查发现企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停产整顿并倒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责情况,依法对企业和主要负责人实施行政处罚;凡是不配合执法检查、限期内未整改隐患的企业,一律依法按上限实施行政处罚;凡是存在非法行为、拒不整改安全隐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一律依法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取缔关闭。
市局将于xx年1月20日开始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敷衍应付者进行通报批评。
(三)信息材料报送。各县区安监局,局各业务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明确专人,报送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每月3日前填写《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专项行动统计表》(见附件),上报法规科。
联系人:
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篇八
深刻汲取“6·13”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燃气爆炸和重庆市武隆区凤山街道办事处疑似食堂燃气泄漏燃爆等事故教训,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做到“控大事故、防大灾害”,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齐抓共管、综合施治”基本原则,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提升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政府机关和学校、卫生院、超市、酒店、餐饮企业等各类企事业单位,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并悬挂安全宣传标语(或张贴画报),双龙镇燃气经营企业全部建立一线员工“岗位风险清单、岗位职责清单、岗位操作卡、岗位应急处置卡”(以下称“两单两卡”);四类场所全部公示燃气安全责任;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经营、使用户以及燃气管道设施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并限时完成整改;推进燃气安全装置和管道设施的安装管理,新增及既有燃气用户、既有老旧小区和困难群众用户全部完成安装,燃气管道、站场设施全部普查建档并按计划开展改造更新,持续推进管网设施智能化管理;已取证燃气经营企业全部完成安全达标评估,整顿、淘汰一批基础差、管理水平低、安全评估不合格的燃气经营企业;制定(修订)双龙镇燃气安全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督促辖区燃气经营企业制定完善燃气安全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每年至少开展1次燃气安全应急预案演练。镇平安办建立专(兼)职燃气应急队伍。到2022年底,全镇燃气运营和使用秩序进一步规范,燃气安全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三、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深化宣传教育。
(二)进一步深化挂牌公示。
(三)进一步深化排查整治。
(四)进一步深化技防物防。
(五)进一步深化监督执法。
(六)进一步深化应急管理。
四、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即日起至202_年__月__日前)。严格对照《丰都县燃气油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制定全镇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开展动员部署和宣传。
(二)排查整治(即日起至202_年__月底)。深化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并立查立改,建立健全本辖区燃气安全整治排查基础台账清单,督促本辖区、燃气用户、单位及时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
(三)巩固提升(202_年__月至__月底)。持续强化措施、加强监管,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总结评估,进一步优化完善燃气安全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效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建立丰都县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由镇政府分管负责人为召集人,镇经发办、县管教中心、三元派出所、镇财政办、镇社会事务办、镇规环办、镇农服中心、卫生院、镇应急管理办、三元市场监管所负责人为工作组成员。工作专班每季度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协调推进整治工作。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镇应急管理办,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协调调度等工作,镇经发办和镇应急管理办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二)强化统筹协调。由镇镇政府统筹,采取强有力的人、财、物保障措施,为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环境。以组织机构为保障,落实各方责任,健全工作机制,结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明确工作职责。由镇政府负责,加强综合协调,及时总结专项整治经验,建立完善燃气安全管理责任清单。镇级各部门,相关单位要认真履职,齐抓共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加强执法监督。各责任部门要对照专项整治任务,对燃气充装、运输、使用、建设、运行等环节,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风险隐患整改责任人、违法违规行为人等群体,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联合执法,完善联合惩戒机制,严格落实事故调查处理决定和“黑名单”等制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防止执法不作为和“宽松软”。同时,要畅通并广泛宣传投诉举报渠道,定期公布典型案例,强化执法震慑作用。
(五)加强督导考核。镇政府将燃气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对各单位、村、社区相关考核内容,对因工作不力导致整治进展滞后、整治责任不落实的,坚决依纪依法严肃问责。
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篇九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量化分级管理,从严整治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建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按“一年普治、两年攻坚、三年提升”工作思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扎实推进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市安全生产做出积极贡献。
组长:xxx。
成员: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徐江为联络员,具体负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集中开展学习,组织全院负责人以上人员进行专题学习,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各科室结合自身实际,组织本科室人员进行学习,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工作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建立完善消防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常态化开展消防隐患大排查大治理。一是集中整治消防安全问题,安全生产工作小组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突出住院部、门诊部、icu病房、消防控制室、配电室、氧站等重点部位,对消防设施、电气线路、管道设施等进行重点检查,建立消防安全隐患信息台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列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形成报告、登记、整改销号等一系列闭环管理。二是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推动我院严格贯彻执行《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卫生行业标准》(ws308-2019),建立与消防救援机构分析评估、定期会商等工作机制,并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措施。持续落实《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2020版)》,深入推进《医疗和疾控机构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南》的应用。三是加强消防人防、技防和物防建设,加大消防投入,夯实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四是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组织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单位员工分批次、分类别开展消防培训,每年度保障全院职工受训率达到100%。(责任科室:后勤保障科各临床科室)。
3、危险化学品、毒麻精药品和危险废物安全整治。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自治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持续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和安全水平。一是建立危险化学品、毒麻精药品的安全管理机制,健全危险化学品、毒麻精药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措施,完善岗位安全责任制,落实管理岗位职责,确立专(兼)职管理人员,建立相关管理台账。二是摸清全院危险化学品底数,优化危险化学“一张图一张表”,及时更新维护库存数据,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全院危险化学品数量的摸底工作,并区分标注危险化学品风险等级。三是加强危险化学品、毒麻精药品全过程监督,加强对危险化学品、毒麻精药品的购买、储存、使用、运输、操作、废弃处置等全环节的加强管理监督,确保安全标签清晰、分类存放、防护规范、设施配套,剧毒危险化学品的保存场所独立完好,并落实“五双”管理制度要求。四是把好危险废物管理关键环节,规范危险废物的处置,加强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等过程的监督,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组织开展污水处理过程中安全风险排查。五是落实生物安全管理,明确相关部门及微生物实验室人员职责,落实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责任制,建立完善公共卫生事件下的实验室安全操作流程,严格落实日常安全防护制度,组织生物安全管理相关人员开展安全培训。(责任科室:药剂科、病理科、检验科、院感科、后勤保障科、各临床科室)。
4、特种设备及后勤保障安全专项整治。
严格落实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一是健全特种设备(电梯、压力容器、中心供氧等)安全管理机构,制定管理制度和作业人员岗位职责,确保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二是建立完善特种设备管理档案,建立特种设备和作业人员登记台账及安全技术档案,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做到一机一档,并及时开展风险辨识和管控。三是强化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依托专业机构加强维保,定期检验并确保在检验有效期内,完善不同类型特种设备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坚持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处置演练。四是加强后勤保障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水电暖运行管理制度,应急流程及操作规范,明确归口管理部门及人员组织架构,确定专职管理人员。各工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按规定定期进行证件年检和培训,高低压配电设施定期检查维保,并适时组织突发事件处置演练。五是保障生活用水安全,完善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严格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等标准,对二次供水系统设施要定期检测消毒。(责任科室:设备器械科、后勤保障科、各临床科室)。
认真落实十八项核心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范,加强行风建设,避免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医教科、护理部要对各科室的诊疗科目、从业人员资格进行梳理,杜绝超范围执业、无证上岗等现象的发生。医教科要加强对医务人员“三基”、“三严”培训,全面提升医疗服务技能水平,加强对医疗服务中重点环节、重点科室、重点人员、重点时段的质量安全控制,第一时间救治危重患者,精心维护患者的生命健康,努力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责任科室:医教科、护理部、各临床科室)。
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制定《灵武市人民医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召开负责人以上安全生产会议,动员部署全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科室遵照方案落实实施,全面启动三年行动。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12月),各安全生产工作小组成员对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整治,重点加强对水、电、气、特种设备、危化品等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制定时间表,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要求。
(三)集中攻坚(2021年全年),对安全隐患清单进行动态更新,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挂牌督办机制,保障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0年全年),对我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总结评估,各责任科室分别于2020年、2021年、2022年6月30日前将本科室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年度总结报后勤保障科,后勤保障科汇总后报卫健局执法监督室。
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篇十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安徽省“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省煤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指示、批示,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健全安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做到从源头上严格管控风险、消除隐患、防范事故,从过程上严格监管监察、治理隐患,对发生事故的,从严查处、追责问责,以更高的站位、更严格的标准、更有力的措施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持续提升煤矿安全基础保障能力、本质安全水平和法治意识,扎实推进煤矿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超层越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证照超期;
隐瞒作业地点、隐瞒作业人数、瞒报谎报事故;
不具备法定办矿条件、不经批准擅自复工复产、拒不执行指令仍然生产)、重大灾害治理措施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法律法规标准不执行、蓄意违规突破法律法规底线等煤矿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抓住推进煤矿安全法规标准建设、推进淘汰退出优化煤炭产业结构、构建风险预控和隐患排查体系、提升企业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强化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效能等关键着力点,扎实推进煤矿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和管理体系,大力提升煤矿本质安全水平,实现煤矿安全风险可控,掌握事故预防主动权,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监管监察执法效能显著提高,所有正常生产建设矿井实现远程监管监察;
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遏制较大事故,控制和减少一般事故;
年度事故起数、伤亡人数和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全省近三年平均水平以下。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贯彻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体系。
1.加快制修订相关规定标准。准确研判和把握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特点和规律,从技术和管理上深入剖析每一起煤矿事故原因,有针对性地制修订监管监察和企业安全管理层面相关规章制度,及时堵塞漏洞、弥补缺陷。研究制订《安徽省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办法》,推进安全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研究制定全省煤矿瓦斯治理、水害防治、防灭火等工作标准和技术规范,修改完善《安徽省瓦斯综合治理与利用办法》(皖政办〔2011〕62号)、《安徽省煤矿防治水和水资源化利用管理办法》(皖经信煤炭〔2017〕218号)、《安徽省煤矿停止开采区和暂缓开采区划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皖经信煤炭〔2016〕37号)、《安徽省进一步加强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问责办法(试行)》(皖经信煤炭函〔2018〕1396号)等。持续做好相关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修订工作,确保“放管服”改革落实到位、安全准入门槛不降低、安全监管监察力度不放松。
2.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定标准。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煤矿防治水细则》《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煤矿防灭火细则》《煤矿顶板管理规定》《煤炭标准化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标准。进一步坚持和巩固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驱动、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格局。强化标准的监督执行,将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纳入监管监察执法内容,充分发挥标准对煤矿企业现场安全管理的约束作用和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的支撑作用。
(二)加强煤矿生产能力管理。
1.加强资源枯竭退出煤矿和长期停产停建煤矿的监管监察工作。对不符合规划、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必须停下来,对列入当年退出计划的煤矿严禁违规设置“回撤期”。各产煤市要加强对长期停产停建煤矿的日常监管和安全巡查,及时制定处置方案,引导煤矿主动关闭退出。发现弄虚作假逃避关闭、违法生产的,立即依法关闭退出。
停止审批新建开采深度超1000米和改扩建开采深度超1200米的大中型及以上煤矿;
停止审批新建和改扩建开采深度超600米的其他煤矿;
停止审批新建和扩建产能高于500万吨/年的煤与瓦斯突出煤矿;
停止审批新建和改扩建产能高于800万吨/年的高瓦斯煤矿和冲击地压煤矿。
支持优质产能释放,对仅通过增加采煤工作面个数提升生产能力的不予认可,对存在采矿、用地、环保等方面违法违规问题的煤矿增加产能不予认可,防止违规核增产能、盲目扩大产能。按照国家煤矿安监局要求,重新确定煤与瓦斯突出煤矿的生产能力,新增或重新恢复生产的煤与瓦斯突出煤矿,在正常生产前,由省能源局会同安徽煤矿安监局组织开采强度评估和生产能力重新核定工作。
(三)持续开展“打非治违”行动。
1.不符合国家或我省煤炭产业政策、未淘汰的落后产能;
3.超强度、超能力、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4.超层越界开采或违规开采保安煤柱,以假图纸、假密闭等隐瞒作业地点的;
5.采用巷道式采煤等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采煤方法、设备工艺的;
6.安全监控系统功能不完善、运行不正常,井下违规放炮、动火,瓦斯超限作业的;
7.火区、高冒区、采空区等隐患排查治理和密闭管理不到位的;
9.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矿井、自然发火和水害严重矿井综合治理措施不落实的;
11.停产停工矿井违规复工复产,技改矿井不按设计方案和批准工期施工的;
12.采掘工程违规承包、以包代管的;
13.建设矿井未按期建成供电、排水系统,违规施工二期工程的;
14.通风系统不完善,生产水平和采区没有实现分区通风;
准备采区未构成采区通风系统,违规安排其他巷道掘进;
采区专用回风巷违规用于运料、安设电气设备的;
15.人为解除、破坏安全设施和传感装置,擅自删除修改监测检验等数据的;
16.其他方面。
涉及多个部门的,要及时协商处理,严防互相推诿。
(四)健全完善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明确重大灾害治理、重大风险管控的领导责任、实施责任、监督责任,强化制度建设,健全完善“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安全生产责任运行机制。开展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管监察工作,督促煤矿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要健全完善煤矿安全生产约谈制度,推动安全责任落实。重点产煤市应配备熟悉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干部分管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将煤矿安全生产同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加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机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煤矿安全基础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保障监管执法必需的人员、经费和车辆等装备,配齐配强专业安全监管力量。
3.认真落实属地监管和国家监察责任。坚持煤矿安全“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原则,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监管措施。各产煤市要严格落实煤矿日常监管主体责任,中央及省属煤矿企业的安全监管不得下放到县级及以下部门。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重大隐患实行跟踪问效、一盯到底。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履行国家监察职责,严格落实国家监察责任。
调研督导联系点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分析评价安全生产工作现状;
对联系指导、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重大问题,应下达督办函或监管监察意见书,督促抓好问题的整改落实,必要时可约谈地方政府和相关企业。
5.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举报制度。贯彻落实国家煤矿安监局《煤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细则》以及《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等要求,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社会监督,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举报煤矿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对举报有功人员予以重奖和严格保护。
对发生伤亡事故被撤销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煤矿,必须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化等级,方可恢复生产。完善煤矿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制度,除死亡事故外,开展人身伤害事故和典型非伤亡涉险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
(五)加大煤矿重大灾害超前治理力度。
配备完善灾害治理所需的各类安全设施设备;
建立灾害综合预警机制,灾害异常信息定期分析制度,灾害治理效果评价制度;
总结。
推广成功经验和先进技术。
2.坚持重大灾害超前治理。引导煤矿企业牢固树立区域治理、综合治理、超前治理的治灾理念,编制瓦斯治理、防治水等重大灾害治理中长期规划(10年)和年度实施计划,做到“一矿一策”“一面一策”。
煤与瓦斯突出煤矿必须坚持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先行,坚持地面治理与井下治理相结合。2021年年底,煤层瓦斯压力大于3mpa的,必须采用地面井(地面定向钻孔)和井下定向长钻孔预抽煤层瓦斯等相结合的治理工程。合理配置开拓区、抽采区、保护层开采区和被保护层有效区,做到抽掘采平衡,确保采掘作业在区域防突措施有效区域内进行。建立完善瓦斯灾害预警系统。
推广应用高密度三维地震勘探技术和先进的物探钻探技术,查清开采区域水文地质条件和开采条件。开采受底板灰岩承压水威胁的下组煤层(淮南矿区a组煤、淮北矿区10煤或6煤)前,严格落实《安徽省煤矿防治水和水资源化利用管理办法》,必须实施地面超前区域探查治理技术,并建立下组煤层开采效果验证和安全评价体系,装备先进的微震监测系统。积极探索符合我省下组煤开采隐伏构造、垂向通道的探查治理新技术。推行大功率定向钻机超前集中探放老空水,严格老空水防治“四步工作法”,严格“水体下开采”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查明和安全论证,严格“三专两探一撤”措施落实和过程管控。2022年年底前全面建成煤矿水害风险预警与防控系统。
开采自燃、容易自燃煤层的矿井在2022年年底前全面建成地面注氮系统。全面排查高分子充填材料使用情况,未对其安全性和环保性进行评估并制定安全措施和预防措施的,立即进行集中清理。
推进矿压预警系统建设。煤矿企业要严格落实《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做到均衡生产,避免应力集中。
(六)推进煤矿安全基础建设。
1.提升企业法规标准的执行力。按照国家煤矿安监局部署,开展“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以学习培训“一规程三细则”(《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煤矿防治水细则》《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等法规标准为切入点,推动煤矿企业重制度、敬规则,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面对标对表、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强化从业人员法治意识和法规执行力,全面提升全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持续推进“工人违章干部反省”活动,煤矿企业要巩固深化活动成果,建立健全“三违”治理的长效机制。
2.健全煤矿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煤矿企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和灾害特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结合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和企业安全生产变化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有关制度、规程措施。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严格兑现奖惩,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措施真正落实。
3.推进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持续提升。按照国家煤矿安监局《进一步规范煤矿劳动用工的指导意见》,有序推进井下劳务派遣工的清退、划转工作,2021年年底前按规定取消井下劳务派遣工。贯彻落实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加大对煤矿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基本实现煤矿“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基本达到一般从业人员学历初中以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高中以上、安全管理人员大专以上,煤矿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达到30%以上。强化煤矿四类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完善煤矿主要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安全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班组长安全技能提升专项培训,强化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考试,推进逢查必考常态化。提高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水平和员工安全操作技能。
4.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煤矿企业落实安徽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设要求,建立《煤矿企业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办法》,明确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安全生产技术部门等重大风险管控责任,建立重大风险“年辨识、季评价、月总结、日分析”动态查找研判机制,建立完善重大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公示、预警和会商等制度,明确重大安全风险辨识范围、工作方法和工作流程,确保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实现重大风险挺在隐患前面。煤矿企业要健全隐患问题自查自改闭环管理机制,严格落实事故隐患数据分析制度,完善隐患问题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确保隐患整改“五落实”。
5.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纵深发展。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将安全生产承诺纳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实行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制度。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评审管理制度。对煤矿进行分级现场考核,强化标准化动态监管,持续开展达标煤矿现场抽查,推动煤矿标准化动态达标。
要立足煤矿安全生产、灾害防治的特点,建设煤矿安全监测预警系统、指挥调度系统、抢险救援系统等“三大系统”。进一步完善煤矿安全远程监察系统,发挥远程监察的监测预警功能,建立完善安全监测预警系统。按照应急管理部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建设要求,结合我省煤矿应急管理现状,集成各煤矿企业和救护大队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做到监测预警、应急响应、装备物资、救援力量等信息归集共享,借助大数据技术,实现指挥调度精准、顺畅、高效。强化煤矿应急预案管理、应急资源储备、应急预案演练和应急知识普及等基础工作,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应迅速、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严格落实《安徽省煤矿井下生产安全紧急情况停产撤人规定》,井下发生生产安全紧急情况,必须第一时间停产撤人。
(七)推进煤矿安全科技创新和“四化”建设。
1.加快推进煤矿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按照《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信息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煤安监办〔2019〕24号)、《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加快推进煤矿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煤安监办〔2019〕42号)要求,建设覆盖省、市及煤矿企业多个层面的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2020年年底前,省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完成煤矿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完成所有生产和建设煤矿的安全监控系统、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工业视频监测系统和水害监测数据的接入,初步实现实时监测、动态评估、及时预警、事故应急支持等功能,并配合国家煤矿安监局做好统建业务系统建设,与国家煤矿安监局实现上下互联互通,形成省级煤矿安全生产综合信息系统。2022年年底前,实现煤矿监测监控系统等感知网络数据全面接入,完成煤矿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省局、分局及各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的分级应用,同时为各级相关部门预留数据接口,基本实现煤矿安全风险研判“智能化”、应用系统“平台化”、数据交换“标准化”、监管监察执法“精准化”的建设目标,全面形成煤矿安全监管监察信息化体系。
2.全面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贯彻落实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结合我省煤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确定目标任务,进一步争取相关政策及资金、科技立项支持,鼓励煤矿企业加强智能装备的研制与应用。具备条件的大型煤与瓦斯突出煤矿应率先加快智能化改造,在采掘、主辅运输、提升、通风、排水、供电、安全监测、瓦斯抽采、洗选等生产经营管理环节,开展智能优化提升,推进固定岗位的无人值守、远程监控和井下危险岗位的机器人作业,实现传统煤矿的智能化转型升级。煤矿企业要编制煤矿智能化建设中长期规划,优先开展智能化采掘和危重岗位的机器人替代,至2022年年底前,建成3到5个智能化示范煤矿,以示范引领,逐步在全省煤矿推广。
3.加强煤矿安全科技攻关和先进技术推广。引导推进煤矿企业加快瓦斯防治、水害防治、矿压治理、防灭火等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应用,重点推进复杂地质条件下瓦斯防治技术的研究,开展煤层消突、增透及封孔技术攻关及先进装备的研发,以及瓦斯防治新技术应用下的煤与瓦斯突出评价体系的研究。开展煤矿安全科技进企业等活动,推进煤矿企业和科研院所积极开展瓦斯治理技术交流合作,发挥省内国家级研发平台的科技支撑作用,加强对省内国家级研发平台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发挥平台的人才聚集和技术优势。开展多灾害因素相互叠加的灾害治理方式、推进复杂地质条件下瓦斯和水害技术及装备的研究,探索煤矿灾害地面治理害新模式,积极推进地面井在瓦斯、水害等重大灾害超前区域治理方面的应用。推进两淮矿区深部煤层群开采防灭火技术研究。攻关顶板灾害防控体系等重大科技难题,研究深部地压治理和顶板灾害防控技术,加强对深部围岩控制理论的研究,鼓励研发应用更加有效的支护技术及装备。
4.推进煤矿装备更新换代。按照鼓励创新的原则,加大煤矿新技术新装备推广应用力度,强制淘汰不具备安全保障的设备。2021年年底前将所有列入《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四批)》的设备全部按规定期限淘汰。推进煤矿重要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煤矿重要设备出厂、入库、入矿、使用、检修、检测检验、报废各环节动态数据链,为设备安标验证、使用维护、监管监察、事故溯源提供支撑。2020年底完成全省正常生产建设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全面提高监控系统准确性、灵敏性、可靠性、稳定性和易维护性。建设好信息管理平台,积极推广5g等移动通信技术在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上的应用,将全省煤矿现有网络全部升级改造成万兆以太网,加快煤矿井下先进定位技术应用,推广井下人员、设备精准定位技术,为人员防违章、应急救援、“互联网+监管”、智慧矿山建设提供基础和技术支持。
2022年年底前,生产矿井全部实现“一井一面”或“一井两面”;
不符合《煤矿井下单班作业人员限员规定》要求的煤矿,不予核增生产能力,不得通过二级及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煤矿企业应制定错峰交接班制度,实行班队长、安全员井下现场交接班,避免平行交叉作业,实行采区和采掘工作面限员管理,升级改造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实现超员监测预警和人员精准定位。
(八)着力提高监管监察执法效能。
坚决整治安全检查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压实执法检查带队负责人责任,切实提高执法检查质量和效能。坚持告知式检查、技术检查、责任检查、驻矿检查等行之有效的监管监察方法,紧盯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时段,适时调配执法力量组织开展跨地区“靶向”精准异地执法和集中执法。落实计划检查工作机制,统一规范监管执法文书制作,严格执行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开展执法互查互检等工作,持续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大执法力度,扎实开展重点执法、专项监管监察、集中整治、打非治违等专项执法活动,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惩处,推动企业自觉遵法守法。健全“六联合一加强”的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协作机制,提升监管监察合力。
在项目核准、设计审批、安全许可、从业资格准入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
发现上级企业违规向煤矿下达超能力生产经营指标的,责令其立即纠正,并依法严肃追责问责。对失信的煤矿中介机构和个人实行行业禁入。
3.强化对“关键少数”问责追责。紧盯煤矿决策层、管理层、技术层,聚焦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尤其是董事长、总经理、矿长、实际控制人、总工程师、班组长、安全员等“关键少数”的法定职责,将“关键少数”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作为检查的重点内容。制定推进煤矿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意见,明确分级管控责任,确定现场督查重点,形成长效监督问责机制。进一步落实《安徽省进一步加强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问责办法(试行)》(皖经信煤炭函〔2018〕1396号),省国资委、省能源局、安徽煤矿安监局每年联合对国有煤矿企业开展一次责任检查,推动企业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及时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追根溯源,由事见人开展责任倒查,逐条查明相关人员责任,依法对责任人采取警示约谈、记入副矿级以上管理人员违法违规档案、建议调整岗位以及实施行政处罚等措施,推动煤矿企业建立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追责问责制度,加强内部风险隐患追责问责。
4.强化监管监察信息化建设。落实国家煤矿安监局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系统要求,全部执法活动纳入系统统一管理,推进建设项目安全核准(或备案审查)和设计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等全部网上办理,实现监管监察执法信息和行政许可工作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数据网上统计和分析,做到监管监察执法信息互联互通。完善执法监督机制,推进执法监督信息化,提高执法监督效能,推进严格规范执法。
建立矿用设备监察管理系统,实现矿用设备信息化管理与关键设备联网巡察;
完善煤矿安全远程监察系统,用好煤矿企业安全监控、人员位置监测、工业视频等联网系统,提高远程非现场检查效能,提升执法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加强我省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建设完善监管监察信息化系统,更新补足执法专用装备,省、市政府要为监管监察执法信息化建设提供人财物保障。
三、
时间安排。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至5月)。按程序报批印发《安徽省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按照省安委会总体安排和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组织制定各地区、各煤矿企业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全面部署、宣传发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12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煤矿企业要按照实施方案,对煤矿安全风险和问题隐患进行系统性研判和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推广好的经验做法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防控体系和源头严控、过程严管、事故严惩机制,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煤矿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总结全省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时总结煤矿“开小灶”集中督导和专项整治行动的好的经验做法,形成制度成果并在全省煤矿推广。
各产煤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分年度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开展情况,并于每年年底前报送省能源局,省能源局汇总梳理后,会同安徽煤矿安监局向省安委会报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产煤市党委政府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本地区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下简称“三年行动”)和煤矿安全生产情况纳入党委和政府议事日程和报告工作的内容,及时组织研究解决重大、突出问题,将煤矿安全生产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省安委会将“三年行动”实施情况纳入对各产煤市党委和政府的安全生产考核重要内容。省能源局会同安徽煤矿安监局牵头,建立由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应急厅、省国资委等部门参加的协调联动机制,及时协调推进煤炭资源合理开发、人员素质能力提升、监管能力建设、安全生产奖惩机制、重大灾害治理资金和举报奖励资金支持等工作措施落实。推进实施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煤矿安监局报告。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争取煤矿安全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省、市应设立财政专项资金,积极支持煤矿企业持续深化重大灾害治理,推进煤矿安全技术进步,提升煤矿科技保安能力。督促煤矿企业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保障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更好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对群众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核查属实的,及时兑现举报奖励。加大对在线监控和信息化执法平台建设的支持,提高监管监察执法信息化水平。
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将依法严处。
(四)加强监管监察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坚持分级分类、注重实效、精准施训、覆盖全员,开展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专题业务培训,引导和帮助监管监察人员丰富专业知识、提升专业能力、锤炼专业作风、培育专业精神,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推进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从人员、装备、技术、经费等方面予以保障。规范监管监察执法流程,实现对执法过程的适时监督与有效控制,积极推行“前有监管监察、后有督查检查”工作模式,推进工作落实。开展监管监察执法量化考核,建立完善激励和奖惩机制措施,发挥考核导向作用,激发工作活力,提高工作效能,强化干部队伍担当作为,培育真抓实干、动真碰硬作风。
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同时,通过重大行政处罚公开裁定、组织召开事故警示教育现场会等方式,加大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强化警示教育。
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篇十一
为深刻汲取近期多发火灾事故的教训,深入推进“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坚决避免此类火灾事故再次发生,确保全区火灾形势稳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自今日起至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区集中开展“平安万家”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全区“平安万家”消防安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区政府副区长****任组长,****公安分局副局长****、区公安消防大队教导员****、大队长****任副组长,区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公安消防大队,具体负责此次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
二、工作重点。
1、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3、沿街门店、出租屋、“三合一”场所;
4、烟花爆竹、“孔明灯”销售、储存、燃放场所;
5、居民(村民)楼院。
三、工作任务及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对整治范围内的场所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发动人员密集场所、居民(村民)家庭开展一次全面自查,组织人员密集场所、人员密集的居住场所、居民小区普遍开展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场所从业人员和辖区居民(村民)普遍接受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努力实现每名群众能够掌握消防安全基本常识和具备灭火逃生自救能力的目标,全面提升社会抗御火灾风险的能力,全力预防和遏制亡人火灾,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再次发生。
四、工作方法。
(一)实施办事处网格化排查。各办事处要明确建立街道办“大网格”、行政村、社区“中网格”、小街道、居民楼院、住宅小区“小网格”三级网格。要有分管领导和具体人员负责,要有办公场所、办公设施以及相关档案资料。要严格落实分包制度,区政府领导要分包“大网格”;街道办领导要分包“中网格”;街道办工作人员要分包“小网格”。街道办、居(村)民委员会等要对辖区沿街门店、“三合一”场所开展全面排查,并以社区、行政村为单位,建立排查档案。要组织安监员、巡防队员、居民楼院长、物业管理人员、保安等力量,结合日常工作,走进居民(村民)楼院,开展排查检查和消防安全提示,提醒居民防范火灾。公安派出所特别是社区警务室,要在督促居委会、村委会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同时,结合常住人口登记情况,利用人口户籍和出租房屋管理等系统,采取网上排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内群租房、居住人员在4人以上(含4人)的家庭式人员密集居住场所进行排查,及时督促整改隐患,随时提示消防安全。要强化硬件设施建设,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强社区、行政村消火栓、消防水池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推动街道专兼职消防队、消防巡防队配齐配强车辆装备和灭火器材,办事处和较大型社区配备消防巡逻车。要深入推行“巡消一体化”、“保消一体化”工作模式,不断发展壮大专兼职消防队、巡防、保安和消防志愿者队伍,使其更好地履行防火巡查检查、初期火灾扑救、宣传服务群众“三大消防职能”。
(二)落实行业系统责任。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扎实开展工作,强力推进“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区安监局要组织开展易燃易爆单位排查整治;区住建局要组织开展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排查整治;区教育局要组织学校、幼儿园、午托部、培训学校开展排查整治;区文化局要组织开展公共娱乐场所排查整治;区卫生局要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排查整治;区民政局要组织开展家庭式收养所、孤儿院、养老院、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排查整治;区工商局要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或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和场所,按有关规定依法采取吊销营业执照等措施。区商务局要对局属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区民族宗教局要对宗教活动场所等进行检查;区旅游局要组织开展旅游景区(景点)排查整治;区人防办要组织对人防工程进行隐患排查;区电教中心要广泛开展消防公益宣传,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全民消防意识;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将消防知识、消防基本技能列入各级各类劳动用工培训内容,并指导、监督有关职业培训机构认真实施。对从事具有火灾或爆炸危险职业的作业人员,要将消防知识和消防基本技能纳入职业技能鉴定考核范围。
(三)严格烟花爆竹管控。要严格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禁非法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的`紧急通知》的要求,明确本地限制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的时间、地点和种类。区安监局要严格烟花爆竹销售点审批,对销售、储存场所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坚决不予开办;要加强监督检查,对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坚决予以取缔。区公安派出所要严格燃放活动审批,对申请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及时通知区消防大队联合对活动现场进行检查,凡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一律不予审批。街道办、村(居)委会、物业管理单位要在每个居民小区、村庄划定禁放、限放区域和时段,同时组织人员开展不间断巡查,发动燃放区域周边单位和居民彻底清理可燃物,实施洒水湿化,及时制止违规燃放行为。除夕、春节、元宵灯烟花爆竹燃放集中的时段,区公安派出所和消防大队要在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建筑、文物古建筑、在建工程施工工地等禁放场所及周边派出警力,加强现场监护。安监、公安、工商、消防等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从严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燃放等行为,尤其是对在禁放时段、禁放区域或在易燃易爆单位、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安全保护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的,要立即制止,依法处罚;拒不改正的,坚决予以拘留。
(四)深化消防宣传教育。要迅速组织开展“平安万家”消防宣传活动,多渠道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着力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在媒体广泛开设消防专题、专栏,在黄金时段高频次播出消防安全知识、烟花爆竹燃放常识、公益广告和《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教育、卫生、民政、文化、安监、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要针对行业、系统特点,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各街道办要组织人员在沿街门店、人员密集的居住场所、居民小区等普遍设置固定消防橱窗和消防安全提示牌,在居民楼院、小区公告栏、农村主要街道两侧墙面和文化活动场所广泛张贴消防安全宣传标语和“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挂图。社区居委会、农村村委会、村民小组等基层组织和物业管理单位要逐家逐户发放冬季安全用火用气用电、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灭火逃生自救消防知识手册和典型家庭火灾案例等宣传资料,特别是对居住4人以上的家庭必须入户讲解消防安全常识,帮助查找消除火灾隐患。公安派出所、消防大队要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和单位,利用手机短信、校讯通、农村大喇叭等形式,每天提示、播放消防安全常识;同时要组织消防志愿者在社区、农村设立消防服务台,开展“面对面”的消防志愿服务,切实增强消防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强化灭火救援准备。要建立完善消防、供水、环卫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对消防水源特别是市政消火栓、消防水池的普查和维护保养,确保现有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区消防大队要结合辖区实际,针对居民家庭类火灾的特点,组织官兵深入居民社区开展针对性灭火演练和模拟训练,提高初战控火、疏散救人的能力。要充分发挥街道专兼职消防队道路熟悉、就近靠前的优势,对其开展一次业务培训,督促加强消防车辆、装备器材的配备和维护保养,切实提高对初起火灾的处置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近期,我省居民家庭亡人火灾事故频发,教训十分深刻。当前,正处于冬季火灾高发期,加之春节、元宵节临近,用火、用油、用电、用气大量增加,诱发火灾因素增多,社会火灾形势异常严峻。对此,各相关部门尤其是领导同志要务必保持清醒头脑,切实把稳定火灾形势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和中心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极端负责的态度,全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最大限度地预防亡人火灾,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亡人火灾。
(二)精心组织,全面实施。各相关单位要迅速制定“平安万家”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组织综治、安监、民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负责人召开动员部署会议,立即开展针对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宣传教育。对整治范围内的单位和场所,要落实“实名制”排查,逐一检查,逐一登记造册,逐一明确整改措施。要坚持将消防宣传与排查检查有机结合,在检查过程中宣传逃生自救常识、提醒消防安全,切实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三)综合协调,统筹兼顾。各单位在组织人员深入辖区农村、社区、居民楼院开展“平安万家”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的同时,始终紧紧盯牢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按照“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规定的任务要求,对重点单位进行排查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完成。()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坚决依法处罚;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必须依法监督整改;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坚决依法铲除,始终保持消防执法的高压态势,坚决防止重点单位发生火灾。
(四)强化措施,严肃追责。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在冬防期间发生的火灾事故,区政府将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从严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对因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亡人火灾事故、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一律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区政府将逐一进行责任倒查和逐级追查。要切实通过严格的责任追究,促使各级领导和社会单位的责任人牢固树立责任主体意识,主动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区政府将于近期派出督查组,深入各单位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坚决防止工作“棚架”。
行动期间,各单位要建立“平安万家”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实名制”检查、宣传台帐,于每周五9时前将《全区“平安万家”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全区“平安万家”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实名制”检查宣传工作台帐》上报专项行动办公室(区消防大队),行动结束后2日内上报工作总结,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好的经验要认真总结,及时上报。
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篇十二
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我镇企业对“三年行动”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调动企业参与的积极性,真正动起来,自觉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一)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安全生产基本知识,特别是企业在安全生产保障方向应当执行的有关规定,应当履行的工作职责,应当具备的安全条件,应当达到的行业标准,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企业在主体合法、组织保障、宣传教育、安全权益、规章制度、安全条件、隐患治理、事故管理、应急管理和行业特殊要求等“十个方面”应达到的要求。
(三)宣传开展“三年行动”的目的意义、目标任务、方法步骤、评定标准、约束措施等相关内容及典型示范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
(四)宣传报道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五)定期或不定期利用简报、宣传栏等形式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d”级企事业单位进行曝光,发动社会力量予以监督。
“三年行动”宣传教育活动从2009年5月开始至2011年12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发动阶段(2009年5月-2009年7月)。
镇安办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活动宣传方案,编印各类宣传材料,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指定专人负责具体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二)全面宣传阶段(2009年7月-2011年7月)。
各村(居)、企业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抓好“三年行动”宣传教育活动的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7月-2011年12月)。
各村(居)、企业要将宣传教育活动情况及时报送镇安办,镇安办根据各村(居)、企业报送的材料进行认真的分析和总结,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进行督查、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各级各有关单位要紧紧围绕“三年行动”活动主题,结合各自实际,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多层次、多形式、有声势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具体分工如下:
(一)镇安办。
1、组织辖区具体负责企业级别评定的工作人员和企业相关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培训率达到100%。
4、每季度编发一期“三年行动”工作简报,并向县政府“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2-3条工作信息。
5、在辖区主要路段固定1-2块“三年行动”宣传栏。
(二)各村(居)。
1、组织开展各村(居)宣传教育活动;
2、每月向镇“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1-2条工作信息。
(三)各企业单位。
5、组织职工积极参加全国“安康杯”竞赛等各项安全生产活动。
6、积极征订《中国安全生产报》、《安全与健康》等报刊杂志,为员工提供良好学习环境,努力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一)各村(居)、企业要高度重视“三年行动”宣传活动,加强协调和配合,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努力保持宣传工作的连续性、持久性和实效性,确保宣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二)各村(居)、企业要指定一名信息联络员,及时将本村(居)、本企业开展“三年行动”宣传教育活动情况和先进典型事例上报镇“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篇十三
专项整治是相关机关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某类突出治安问题,在一定时期内集中人员、集中精力针对特定内容和对象开展集中打击或整治,减低该领域违法犯罪突出的局面,继而建立该项工作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社会治安持续稳定,来看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实施“六大工程”,认真搞好20**年环保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发[20**]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力争年底整治到位;全面整顿以砖瓦行业为重点的各类生产加工企业,打击非法经营,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关停一批无合法资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整治不到位的企业;实施清洁水源工程,保证生产生活用水的安全;深入开展大气污染的治理,整体提升城乡环境质量。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的专项整治。
具体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1、继续抓好畜禽养殖污染的治理。
一是严把企业落户关口,加强源头控制,新增的养殖企业,要严格环保审批,严格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二是加强对散养户、小型养殖户的环境管理,改进养殖方式,推行清洁养殖,严禁散放、敞养,对散养户、小型户养殖要按照雨污分流、干湿分开、饮污分离的治理要求,完成防污设施的初级处理。
三是加强规模养殖户的监管,生猪年出栏在50头以上的养殖场所要完成沼气池、厌氧池、干粪堆集池等污染处理设施建设,重点抓好**镇南**养殖场、**镇阳光牧业、思民牧业、**乡赤眼湖养殖场、**镇宏玉科技养殖场等大型养殖的监管工作。
四是在禁养区(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及城镇人口集中居住地等)的规模养殖企业一律退出。
2、继续抓好蔬菜加工业的治理。
加强对已完成设施建设并验收合格的24家企业日常生产运行的监管,严禁偷排,严防整治后反弹;正在进行设施建设的**仙草等4家企业要组织好验收工作。
3、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一是全面禁止非法捕猎、非法捕捞(利用爆炸、放电、投毒等非法手段从事捕捞的)行为,二是抓好已损生态环境的修复工作,今年完成一个修复样板工程。
(二)继续开展矿石开采与加工行业的综合整治。
要严格遵循**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矿石开采与加工行业综合整治的通告》、《**县矿石开采与加工行业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精神,依法依规开展专项治理,具体按照**县矿石开采与加工行业综合整治指挥部的工作安排组织实施。
(三)深入开展砖瓦行业的专项整治。
重点整治以下几个方面:
1、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
2、没有合法生产经营资质的;
4、企业选址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符合用地整体规划的;
5、毁林建窑,毁田取土进行生产的;
通过整顿,创造条件促成粘土砖瓦企业的环保转型,坚决依法关停污染严重、整治不到位且群众反映强烈的砖瓦企业。
(四)加强重点水源保护和污染治理。
具体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不得在保护区内从事游泳、垂钓、野炊等可能污染水源的一切活动,不得在水域周边从事种植、放养畜禽、网箱养殖等污染水体的活动,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和有残留农药、化肥的农田水,禁止倾倒工业废料、生活垃圾及任何污染物。
杜绝污染水质的现象发生。
二是加强水源水质的监测,重点水源保护区每季度监测一次,建立从城镇集中式到农村集中式(含各个乡镇自来水厂、人口集居地饮用水源)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的网点,实行定时监测报告制度,监测数据和有关记录要建立专档备查。
三是加强养殖水面的治理,禁止在大中水域种植莲藕、芡实等水生植物,禁止**、水库投放未经发酵处理的猪粪和鸟粪、鸡粪等污染物,对水体水质超过国家标准的要严格控制氮肥、磷肥和有机肥的投放,禁止珍珠养殖,重点抓好**、**、**、**、**、**等大型水面的治理。
(五)整治非法生产加工企业。
各乡镇要对本辖区内的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清理,建立台帐。
对“无手续、无环保设施、无生产资质”的非法生产加工企业一律停产整顿,督促办理各类手续,整顿不到位的予以关闭。
对本辖区内非法生产加工企业要登记上报,不得瞒报或漏报。
要严把企业准入关,堵住新的污染源。
(六)全面开展大气污染防治。
根据《**市贯彻落实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全面整治燃煤锅炉。
10蒸吨以上不能达到稳定排放的燃煤锅炉必须通过实施除尘设施提标改造及烟气脱硫、脱硝工程建设,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严禁企业、事业单位新上10蒸吨以下(含10蒸吨)的燃煤锅炉。
2、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的治理。
交警部门要制订机动车污染治理的工作方案,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达标检验工作,加强黄标车路面监控,依法制订实施黄标车限行措施,严格限制黄标车转入、转移登记,完成市下达的黄标车年度淘汰任务。
3、加强对城区扬尘、餐饮业油烟污染的治理。
城建部门要加强城区建筑施工扬尘的监管,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扬尘、粉尘等污染;严格治理餐饮业的油烟污染,城区餐饮服务业经营场所要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对油烟污染防治不到位的餐饮业要依法整顿直到关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意识。
根据“党政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属地乡镇党委、政府是专项整治的责任单位,要强化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主管干部具体抓的责任机制,各乡镇要根据本乡镇整治任务及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要层层分解工作目标,建立工作台账,明确任务完成时限,强化督导落实。
要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提高企业环保自律意识,配合搞好整治工作。
(二)依法依规,加大执法力度。
专项整治严格依法办事,对违规违法企业的查处,要有据可查,依法依规,要加强部门联动,各职能部门在整治中要通力协作,分兵把口,主动作为,联防联控,形成工作合力。
(三)严格考核,严肃责任追究。
指挥部对各乡镇、部门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具体见《**县20**年环保专项整治行动考核办法》),常规督查与定期督查相结合,半年度进行一次考核排名,考核结果作为全县综合考评的计分依据。
严肃责任追究,对工作不落实、动作迟缓等行为跟踪问责;对阳奉阴违、弄虚作假、影响专项整治工作的,依纪依规追究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4月20日从工信部获悉,工信部印发《两化深度融合创新推进2016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旨在加快推广普及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提升两化融合系统解决方案和工业信息安全保障能力,不断打造信息化环境下制造业竞争新优势,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
培育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模式;工业信息安全技术支撑和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形成一批工业信息安全检测评估工具和安全解决方案。
方案指出重点工作及分工,在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方面,推动出台《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编制部门分工方案和工作计划,加强宣贯和培训,指导地方、行业协会和重点企业协同推进相关工作。
支持大型制造企业建立基于互联网的“双创”平台,鼓励大企业“双创”平台资源的开放共享和社会化服务。
提升“双创”服务平台支撑能力,支持基础电信企业、大型互联网企业建设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双创”服务平台,完善制造业“双创”服务体系。
依托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和产业集聚区,建设众创综合服务平台,发展创客空间、创新工场、开源社区等新型众创空间。
在全面推进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作方面,出台《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指导意见》,加快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制定和应用推广。
新增600家国家级试点企业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超过300家企业通过评定,支持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省级贯标试点。
完善线上线下协同服务平台,规范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市场化服务和监管机制。
鼓励各省市加强贯标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加快形成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结果的市场化采信机制。
随着方案的落实,工业互联网有望迎来持续的催化剂。
机构指出,互联网已从消费、零售、娱乐、金融等领域,开始逐渐渗透到制造业,并有望革命性地提高工业运营效率,同时诞生很多机会。
a股中青岛海尔[-0.24%资金研报]、华中数控[-0.49%资金研报]、沈阳机床[-1.11%资金研报]等上市公司,涉及工业互联网相关业务。
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篇十四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天镇--大同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安全生产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方针,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最大限度地控制、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和企业资产的安全。要求全体人员增强使命感和光荣感,激励广大职工自觉做好安全工作,号召全体职工把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落实到人,措施落实到岗位,经研究制定本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为了保障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防止事故发生,切实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法规,结合我项目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因工死亡事故为零。
2、因工重伤事故为零。
3、重大机械事故为零。
4、因工负伤频率控制在千分之三以下。
5、隐患整改率95%以上,重大隐患整改率100%。
6、不发生急性中毒事故。
7、杜绝火灾事故和交通事故。
组长:田利民。
副组长:张勇赵强朱日成刘俊江。
专职安全员:李晋荣。
成员:李春明师天香王刚张海雷王晋张秀琴。
乔武乔宇贺慧孙春梅。
a、(一)项目经理的责任。
7、决定项目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审批安全生产措施经费,改善劳动条件。
(二)、总工程师的责任。
1、总工程师对全项目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负责;
3、负责组织项目安全技术攻关活动,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4、负责提出改善劳动条件的实施措施,并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5、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签定意见和改进措施并负责组织落实。
(三)、主管生产经理的责任。
2、协助项目经理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3、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要求;
4、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安全纪律教育;
5、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6、发生事故,要及时上报并亲自组织分析处理工作,提出和实现改进措施;
7、支持安全技术部门的工作,不违章指挥。
(四)、施工员的责任。
1、对所管工程的安全生产负责,不违章指挥,制止危险作业;
2、协助工地负责人,对所管工程区域内一切安全防护措施要求负责;
4、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制止违章作业;
5、发生工伤事故和现场事故,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处理。
(五)、安全员的权利、任务和责任。
1、安全员的权利。
(2)、有权检查项目内部单位、班组的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上级指示的执行情况;
(3)、对不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规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提出批评并限期整改。
2、安全员的任务。
(1)、参加项目施工中的安全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度的制定;
(2)、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职工安全培训工作,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5)、配合有关单位做好防尘、防中毒、防暑降温工作,监督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
3、安全员的责任。
(2)、安全检查工作不深入、不细致、放过了严重事故隐患而造成事故,要负责任;
(3)、安全生产工作记录不全面,记载的资料不真实,而影响iso9002质量认证工作,要负责任。
(六)、工人的责任。
1、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制度;
2、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不违章作业,服从安全人员的指导;
3、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积极传授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b、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是安全施工的重要保障,对减少生产安全事故起着重要作用,必须认真执行。
1必须在施工作业前进行,任何项目在没有交底前不准施工作业;
4被交底者在执行过程中,必须接受项目部的管理、检查、监督、指导,交底人也必须深入现场,检查交阍后的执行落实情况,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应马上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事故隐患。
(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是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安全素质的保证,必须认真抓好。
2、工人变换工种,须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并记录入卡方可参加施工;
4、特殊工种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作业;
6、安全教育内容是安全生产思想教育,从加强思想路线方针、政策和劳动纪律两个方面进行,在开展教育活动中,必须结合先进的典型事例进行正面教育,以利取长补短,保障安全生产。
安全教育要求体现“六性”,即全员性、全面性、针对性以及成效性、发展性、以常性。
(三)、安全检查制度。
2、各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订、执行情况;
3、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和状况是否安全可靠;
4、施工现场安全保护设施是否齐全,是否有不安全因素存在;
5、职工“三级安全教育”执行落实情况;
6、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和现场劳动防护设置情况;
7、重点库区(油库、仓库)的消防装置技术状况;
8、职工食堂和宿舍的卫生、防火、防盗、防毒气中毒、防食物中毒的保障情况;
9、施工现场是否有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情况等;
10、对查出的隐患详细记录,调查分析,找出证结,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单,责令限期整改,经复查合格后消案。
(四)、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制度。
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保存好自己的上岗证件,如有丢失及时汇报;
7、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遵守以上管理制度及公司规章制度。
土方工程:
2、土方路基施工时根据土质情况设置安全边坡;
3、挖土时确保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纹及倾坍可能时,人员立却撤离并及时处理;
4、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土壁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工作;
5、机机挖土操作中,进铲不得过深,提升不得过猛;
6、开挖的土方,要严格按照组织设计堆放,以免地面堆载超荷引起土体位移或支撑破坏;
7、挖土机械不得在施工中碰撞支撑,以免引起支撑破坏或拉损;
8、挖土中发现管道、电缆及其他埋高物及时报告,不擅自处理;
9、场内道路及时整修,确保车辆安全通畅,各种车辆有专人进行指挥引导;
10、基坑,基槽填土时,允许用含有冻土块回填时,冻土颗粒直径不得大于5cm,而且含量不得超过填土总体积的15%。
a、桥梁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1、基础施工。
b、起吊钢筋笼、导管及更换钻头等吊装作业时,设专人指挥;
c、基坑开挖前,事先改移排水系统,雨季施工时做好防水措施,并对路基边坡稳定采妈防护措施。
2、墩台、梁板施工。
g、定期对桥涵施工设备进行检查、保养、维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安全使用。
3、预应力施工。
b、千斤顶、管路、油泵等在张拉负荷时,不得撞击和损兵拆接;
c、高压油管及接头,使用前进行试压,并有足够的安全度;
d、张拉时,千斤顶轴线方向不得站人;
e、定期对张拉设备进行检查、保养、维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安全使用。
b、钢筋工程。
3、钢筋断料,配料,弯料等工作要在地面进行,不得在高空操作;
6、起吊钢筋骨架时,规格必须统一,不得长短参差不齐,细长钢筋不得一点吊;
8、在雷雨时必须停止露天操作,预防雷击钢筋伤人;
9、钢筋骨架不论其固定与否,不得在上行走。
c、混凝土工程。
5、使用振动棒前应检查电源电压,必须经过二级漏电保护,电源线不得有接头,观察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振动机移动时,不能硬拉电线,更不能在钢筋和其他锐利物上拖拉,防止割破拉断电线而造成触电事故。
d、脚手架工程。
1、搭设前要严格对钢管进行筛选,凡严重锈蚀、严重弯曲裂变的杆件不得使用;
2、严重锈蚀、变形、裂缝,螺栓螺纹已损坏的扣件不得使用;
3、脚手架基础除按规定设置外,必须作好排水处理;
4、脚手架必须有扫地杆连接保护,并在立杆上设置底座保护;
8、施工人员严禁从高处抛掷钢管及其扣件;
9、脚手架拆除按搭设的反程序进行扣扣除;
10、所有连墙杆、斜拉杆等必须随脚手架步层拆除,同步进行下降,不准先行拆除;
12、输送至地面的所有杆件、扣件等物件,应按类堆放整理;
13、脚后架采用落地双排管网脚手架,立杆纵距为1.5米,横距为1.0米,离墙间距0.2米,大横杆间距为1.8米,小横杆设在横杆与立杆点处,架子与墙体每隔4米进行一道硬拉结,连接点应设在立杆上。
e、机械设备使用安全保证措施。
5、使用钢丝绳的机械,在运转中严禁用手套或其他物件接触钢丝绳,用钢丝绳、拉机械或重量物时,人员要远离钢丝绳。
f、高空作业安全措施。
2、双层作业或靠近交通要道施工时,要设置必要的封闭隔离措施;
3、夜间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设备。爬梯空洞等处设明显的标志。
g、安全用电。
电工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配电箱及开关箱必须防雨、设门配锁,并安装漏电保护器,执行一机一闸一漏的原则,熔丝的容量必须按用电负荷量装设。现场移动式电器设备必须使用橡胶绝缘电缆。现场手持作业灯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使安全工作群众化、经常化、制度化。
1、应急范围。
(1)、因高空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及坍塌等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2)、台风、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而造成人员伤害;
(3)、重大机械事故和各种急性中毒事故。
2、应急组织措施。
(1)、有项目经理部建立应急抢险小组,应书面明确应急指挥者和参与者;
3、应急小组岗位职责。
(6)、应急救护员职责:当潜在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救护员应立即赶赴现场,对在事故中发生伤员进行现场救护,对伤情较重者应立即按照救护计划送往医院,同时应做好应急中的防暑防疫等预防工作。
4、应急设备和设施。
由于在事故发生现场上经常会伴随出现一些不安全的险兆情况,甚至导致再次发生事故,如在夜间或由于光线和照明情况不好,在应急处理时就需配务有应急照明,如可充电工作类、电筒等设备,保证现场有足够的照明度。在事故发生现场上应急处理时还需有用于危险区域隔离的警戒带、安全禁止、警告、指令、提示标示牌,以防止围观人员和其他闲杂人等进入事故现场赞成混乱,导致现场施救困难和其他事故发生。
5、施工现场急救。
急救是对伤病员提供监护和救治,给伤病员以最大的生存机会,急救一定要遵循下述四个步骤:
(4)、如果没有发现危及伤病员的体征,可做第二次检查,以免遗漏其他损伤、骨折和病变,。这样有利于现场施行必要的急救和稳定病情,降低并发症状和伤残率。
6、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事故调查组成员一般由公司领导、安全部门、工会、劳资、监察及与事故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和索要有关资料,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协助调查组查清事故事相,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事故调查完毕后,事故调查组要写出详细的事故调查报告报公司的主要领导和上级和管部门。
7、事故处理。
(1)、事故调查组提出事故处理意见。由公司主管部门、技术部门对事故现场设施设备的恢复使用及防范措施制定方案,由公司安全部门监督项目组织实施,项目工程部负责落实处理。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在调查组建议意见的基础上由公司领导集体研究决定。
(2)、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给予企业负责人和真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篇十五
通过专项整治,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宣传教育和消防救援力度,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深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大力整治火灾隐患,预防火灾事故,切实提高全体员工防火意识和能力,建立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努力实现无火灾事故工作目标,为建设四无锡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我们设立了消防安全专业整备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夏xx。
副组长:徐xx。
成员:吴xx,浦xx。
1、制定方案,落实责任。领导小组根据局消防安全专业整备工作配置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消防安全专业整备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措施和要求,与各科签订责任书,实行工作责任,切实组织到达,任务明确,措施适当,责任落实。
2.抓住学习,组织练习。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消防法》和相关消防知识,参加市、区组织的消防知识讲座,邀请市安全监督局消防教师到单位上课,组织消防应急预备队培训。
3、监督检查,加强协调。对室内外消防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定期维护、检查,保证运行正常。坚持负责人日检、科室周检、分管领导月检、领导小组年检的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整改。对单位各科、各通道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在示意图上显示,负责人。
4.评估奖惩,总结经验。根据平时检测的情况,结合半年和年终总结,各科认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领导小组评价各科实行责任制的情况,实现奖惩。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主要领导人亲自抓住,分管领导人直接抓住,科室领导人具体抓住,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稳步有效开展。各科要加强沟通,紧密配合,形成消防安全工作合力。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将本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逐项拆解,将责任层层拆解到人,认真抓落实,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负责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篇十六
为进一步促进饲料业发展和保证饲料及畜产品质量安全,巩固2008年饲料专项整治成果,我部决定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颁布实施10周年为契机,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以下简称“饲料执法年”)行动,即2009年饲料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安全、促发展为总目标,以规范饲料企业生产经营,查处在饲料中添加和使用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为重点,以抓法制、抓监管、抓源头、抓基础为手段,着力强化饲料质量安全日常监管,提高饲料基础支撑能力,加快推进我国由饲料大国向饲料强国转变,全面促进饲料行业发展。
二、工作目标。
饲料质量水平稳定提高,饲料产品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查处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杜绝在饲料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行为;有效防范重大饲料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产品:蛋白原料、自配料和非蛋白氮及其类似物;三聚氰胺、瘦肉精、镇静剂类、苏丹红、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
(二)重点单位: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畜禽养殖场(户)。
(三)重点区域:蛋白饲料原料主产省;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使用问题较严重的地区。
四、整治任务。
(一)严厉查处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
(二)严厉打击养殖过程中添加瘦肉精等违禁物品、苏丹红等非法添加物的违法行为。
(三)扩大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抽检范围,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查处力度。
(四)提高饲料行政许可门槛,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
(五)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饲料企业,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
五、总体要求。
(一)统一组织,落实监管责任。
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按照农业部的统一部署,抽调得力骨干,切实落实活动方案,将职责任务层层分解到省、地、县的具体部门、单位和责任人。各级饲料畜牧管理部门要派出督导组,落实方案各项要求,对重点地区及时进行督导检查。
(二)细化方案,明确工作进度。
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根据总体方案,制定本地区详细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验收、有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交流,及时报送信息。
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从2009年2月开始,每月15日和30日前要向“饲料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材料要有查处情况和量化指标,及时反映进展和成效。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立即报告,及时处置。
(四)加强联动,形成整治合力。
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围绕本方案制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展工作。要加强协调,搞好衔接,形成合力,突出成效。
六、工作安排。
“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总体安排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启动阶段(2月10日-2月底)。
1.2009年2月中旬,召开“饲料执法年”活动启动仪式,成立全国“饲料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总体行动方案。
2.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畜牧饲料管理部门成立“饲料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细化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进度,要求各地于2009年2月18日前将活动领导小组名单上报农业部畜牧业司。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日-11月底)。
1.开展饲料质量安全监测,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009年全年以蛋白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中三聚氰胺检测为重点,继续开展饲料质量安全例行检测、饲料中违禁添加物专项监测和反刍动物饲料中牛羊源性成分例行料监测。对监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通报、及时查处。省级饲料管理和饲料质检机构在本辖区内开展监测和执法工作,加大检测频度和覆盖面,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对饲料生产企业及养殖场(户)进行重点检查,对各省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农业部每季度对重点地区饲料监管工作进行督导,主要检查“饲料执法年”活动的进展及执行情况。对饲料企业和畜禽养殖基地的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产品标签、使用记录、检验记录等进行重点检查。各地畜牧饲料管理部门也要安排督导,加强检查。
3.举办饲料执法培训班,提高执法水平。
4月至6月,由农业部分南北片先后举办两次饲料执法培训班;各省级饲料管理部门要对市县两级饲料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4.召开中期总结促进会,推动活动向纵深发展。
7月,组织各地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交流经验,查找不足,督促各地按照工作方案和时间要求完成全年各项任务。
5.举办饲料安全宣传月活动。
9月,在全国范围开展以各级管理部门和相关事业单位为主体,以展览、宣传册、新闻媒体专题报道等为手段的宣传月活动。各级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要充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特点和优势,进行主题宣传。一方面通过对曝光的案例进行报道,对掺假售假和添加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另一方面正面宣传管理部门、行业协会、质检机构、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企业等对饲料安全所做的工作与成绩,向社会公众介绍饲料管理、科研、检测等方面的成果和成效,介绍企业保证饲料质量安全采取的措施,宣传科技成果,彰显监管成效,为饲料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总结表彰阶段(12月)。
召开“饲料执法年”活动总结大会,全面总结活动成效与经验,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阶段。
时间。
工作名称。
工作内容。
工作要求和目标。
第一阶段。
2月10日-2月底。
启动部署。
召开“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启动仪式,成立全国“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总体行动方案。
2月10日-2月18日。
各地制定工作方案。
各地成立“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细化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进度。
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有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验收、有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要求各地于2009年2月18日前将方案、进度及领导小组名单上报农业部畜牧业司。
2月18日-2月底。
开展自查。
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对辖区企业开展自查。
重点产品:蛋白原料、自配料和非蛋白氮及其类似物;三聚氰胺、瘦肉精、镇静剂类、苏丹红、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重点单位: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畜禽养殖场户;重点区域:蛋白饲料原料主产省;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使用问题较严重的地区。
第二阶段。
3月1日-11月底。
开展监测,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以蛋白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中三聚氰胺检测为重点,继续开展饲料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饲料中违禁添加物专项监测和反刍动物饲料中牛羊源性成分例行监测。
各地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对监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通报、及时查处。省级饲料管理部门要组织饲料质检机构在本辖区内开展监测和执法工作,加大检测频度和覆盖面,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3月1日-11月底。
督导检查。
农业部对重点地区饲料监管工作进行督导,主要检查“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的进展及执行情况。对饲料企业和畜禽养殖基地的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产品标签、使用记录、检验记录等进行重点检查。
农业部每季度督导一次,各地畜牧饲料管理部门也要安排督导,加强检查。
召开饲料执法培训班。
4月,农业部分南北片先后举办两次饲料执法培训班;省级饲料管理部门要对市县两级饲料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在全国范围内培养一批能执法、敢执法、会执法的基层管理人员,全面提高饲料执法能力。
召开整治中期总结。
组织各地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
及时发现问题,督促各地按照工作方案完成全年各项任务和目标,推动执法年活动向纵深发展。
饲料执法宣传月。
在全国范围开展以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和相关事业单位为主体,以展览、宣传册、新闻媒体专题报道等为手段的饲料安全宣传月活动。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和相关事业单位要充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特点和优势,进行主题宣传。
一方面要及时对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通报,对掺假售假和添加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另一方面正面宣传引导,全面反映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行业协会、质检机构、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企业在保障饲料安全所做的工作与成绩,向社会公众介绍饲料管理、科研、检测等方面的成果和成效,介绍企业保证饲料质量安全采取的措施,宣传科技成果,彰显监管成效,为饲料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第三阶段。
总结提高。
召开“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总结大会,全面总结活动成效与问题,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篇十七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集团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全面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的通知》(煤安监监察[xx]xx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省局安全生产大排查煤矿企业排查主要内容,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自查自改,着力解决“看不到、想不到、查不透”和“看惯了、习惯了、干惯了”等问题,对排查的各类隐患及时有效整治,对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有效解决,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为确保此次活动扎实开展,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大排查自查自改活动专项领导小组。
组长:董事长。
副组长: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成员:xxxx部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xxxx部,安全总监xxxx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调度、协调、监督、汇总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1、机构和人员情况。是否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红线,强化法治意识,依法依规办矿、管矿。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对下属煤矿的管理责任。
2、管理制度和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建立健全以主要负责人为首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投入、奖惩、技术措施审批、培训、办公会议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制度,实现对所属煤矿的有效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
3、安全生产投入情况。是否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xx])16号)和地方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所属煤矿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能否予以保证。
4、生产计划和经营指标制定情况。生产经营决策是否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是否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下达生产计划或经营指标。
1、开展自查自改。由集团董事长牵头、安全总监具体负责对照上述4项排查主要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并编制自查自改报告。20xx年11月底前完成第一次自查自改,20xx年起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自查自改。
2、检查指导煤矿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各煤矿要严格按照国家局通知要求和井工煤矿221项自检表内容,全面分析研判矿井重大风险和深层次问题,对我矿采、掘、机、运、通等主要系统,瓦斯、水、火、煤尘等重大灾害超前治理情况,石门揭煤、巷道贯通、采空区密闭、井下动火、放炮等关键环节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自查自改,着力解决“看不到、想不到、查不透”和“看惯了、习惯了、干惯了”等问题,对排查的各类隐患及时有效整治,对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有效解决,同时发动全体职工全面参与隐患排查整治,对查出隐患的职工予以奖励。
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篇十八
按照《**县安全生产专项集中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对我县辖区内砖窑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保护耕地、集约型用地的原则,按照“规范一批、关停一批、拆除一批、复垦一批”的总体思路,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多措并举,奖惩结合,科学合理的确定全县砖窑生产布局和保有量,强力推进砖窑治理,以节约土地资源,消除矛盾隐患,加强安全生产,服务经济发展。
通过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行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认真对非煤矿山等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危险源监控制度和定期检查制度,立足于治大患、防大事故,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全县砖瓦窑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一)各窑厂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规定,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和台帐等。
(二)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xx]24号)精神,健全和完善应急管理机构、机制和规章制度,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情况;针对重大隐患及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应急准备情况。
(三)加强对各窑厂持证情况的督查;严厉打击无证、证照不齐生产经营行为,对全县范围此类窑厂的督查确保达到100%。
(一)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时间安排:从4月17日至5月26日。
1、落实企业主体自查责任。非煤矿山企业,在我县全部是砖瓦窑厂。各窑厂应根据本方案的要求,成立自查自纠工作领导机构,抽调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自查小组,制定自查自纠方案或计划,发现隐患要逐项建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县安监局也成立组织机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各单位检查人员和法人要对本单位自查情况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做到检查不走过场、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2、做好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宣传工作。各窑厂应通过召开动员会、标语、墙报、广播等广泛宣传专项行动的意义和重要性,发动职工群众对本部门、本岗位所属区域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认真的排查。
3、砖瓦窑厂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按照方案要求,逐项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按照隐患排查表的要求如实,加盖本单位的公章,由企业负责检查检查人员和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后,于5月25日前报送县安监局。
4、落实隐患治理,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企业对自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按照要求做好隐患和存在问题登记,并研究制定整改的方案、措施,落实资金、明确整改负责人和整改时间要求,切实抓好隐患的治理工作。对较容易整改的一般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重大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资金和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一时难以整改又严重影响安全的,要采取停产整顿甚至关停等断然措施,切实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5、企业要通过本次自查自纠,建立企业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对检查发生的问题和隐患,以及落实整改的情况,要做好记录,并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改情况记录档案,落实整改措施,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二)县安监局组织对窑厂进行复查,从5月下旬至6月上旬。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县安监局组织对全县各窑厂进行全面督查。
1、制定督查方案,明确督查的分工和时间安排。
2、抽调力量组建两个督查小组,对全县所有窑厂进行一次地毯式复查。第一小组由周标、朱丹、李迪、孙旬组成,朱丹任小组组长;第二小组由周桂林、苏华、董忍、小徐组成,周桂林任小组组长。
(三)重点抽查和百日安全督查,从5月下旬到7月底。重点对窑厂较多的镇和隐患较突出的窑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情况进行专项督促检查,通过听、看、查等形式,督促各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的进一步落实。对重大问题和较大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企业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并可根据其性质和问题的严重程度建议列为县挂牌督办重点单位。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这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增强搞好窑厂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积极配合,主动出击。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精神组织,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
(二)突出重点,全面深入。要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深入细致地开展工作,彻底排查隐患,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对在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形势严峻的窑厂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并实施行政处罚,确保督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行广泛宣传,要与6月份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结合起来,对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经验要及时宣传报道,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曝光。通过多种形式促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四)各窑厂要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于5月25日前报县安监局办公室,并认真做好方案的实施工作。对工作进展情况要定期报送,对突发事件要随时报告。
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篇十九
各村(居)委会、镇内各企业:
为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加强和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各类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素质和能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按照《xx市20xx年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要点》(xx号)、《20xx年xx市安全生产培训及持证上岗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特制定xx镇安全生产培训及持证上岗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44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3号令)、《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30号令)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精神,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及安全资格证书的管理,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提高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建立安全培训台账,健全安全培训档案,落实安全培训教育经费,摸清各类应当接受培训及已接受培训人员底数,强化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工作,力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和持证上岗率达100%。
三、重点检查内容。
(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制度、安全培训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
(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通过安全资格考核持证上岗的情况;。
(三)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操作证书是否有效情况;
(四)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培训档案的情况;。
(五)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经费落实使用情况。
四、成立镇专项执法行动工作小组。
由镇长xx任组长,负责专项执法行动全面工作;副镇长xx任副组长,具体负责专项执法行动;安监办负责专项执法行动的排查以及督促隐患整治;各村(居)委会负责辖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
五、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执法行动,自20xx年5月15日起至20l2年11月30日结束,分宣传动员、企业自查、村(居)委会检查以及镇安监办大排查、xx市安监局大排查、xx市安监局检查组抽查、xx市整改复查6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5月15日至5月20日)。
各村(居)委会、各企业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研究制订安全培训及持证上岗自查方案,全面落实责任,搞好宣传发动。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广泛动员,大力宣传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开展打击非法违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通过广播、会议等方式,广泛发动群众,大力宣传安全培训及持证上岗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不断提高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企业自查阶段(5月21日至6月30日)。
各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要求,做好本单位安全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自查工作,整理汇总相关资料备查。对查出的问题,要制定整改计划,限期解决。
(三)镇安办排查阶段(7月1日至8月31日)。
各企业要对本次行动的自查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对自查中的问题进行整改。镇安委会将对镇内各企业进行拉网式大排查,并对大排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进行复查,对逾期仍未改正的,按照《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四)xx市安监局排查阶段(7月1日至8月31日)。
xx市安监局对全市范围内企业进行拉网式大排查,工矿科负责对非煤矿山及各类冶金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危化科负责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及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煤监局负责对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排查,对查出的问题,该整改的限期整改,该处罚的依法处罚。同时,按照管理权限,组织安全培训及安全资格证的取证、换证等工作。法规科负责对培训机构培训工作进行检查。执法大队负责对以上各类企业进行抽查。
(五)迎接xx市安监局抽查阶段(9月1日至10月15日)。
xx市安监局检查组对我市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至少抽查8家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是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企业、建筑施工和今年发生过死亡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六)复查阶段(10月16日至11月30日)。
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限期整改。市安监局要对已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的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逾期仍未改正的,按照《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安全培训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具体体现,各村(社区)、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好此次专项执法工作,从源头上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尽快制定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搞好结合,抓好整改。安全生产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专项执法行动要与其它专项执法检查和日常性安全执法检查结合起来,既要保证本次行动不走过场,查细查实,又要防止多头重复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时限,切实把开展专项执法工作作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的重要措施,真正实现以执法促进企业安全培训、以安全培训促进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安全技能的提高。
(三)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专项执法活动中要严格依照安全生产培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做到认真细致、高度负责,确保不走过场,及时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管理档案,切实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检查中发现不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没有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要按照国家、省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给予上限处罚。
(四)认真总结,加强管理。各村(社区)、各企业要认真做好安全培训制度、安全培训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企业要建立安全培训档案,落实安全培训经费;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通过安全资格考核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及有操作证书。
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篇二十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往往需要预先制定好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是我县传统的家常食品,其安全性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从近两年我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日常监管情况看,我县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还存在不少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一是存在监管职责不清、标准缺失、有效监管缺乏、生产经营者持证率低等情况;二是加工经营主体多、小、散,生产经营条件普遍较差,安全隐患较大;三是不少从业人员诚信意识和卫生意识较差,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用物质或劣质畜禽产品生产加工食品等现象时有发生。为进一步提高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质量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促进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国办发〔xx〕20号)为契机,紧紧围绕“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矛盾化解、高效廉明执法”三项要求,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强化整治措施,加大产业扶持;实行市场倒逼,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着力解决目前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建设“平安xx”营造良好的食品消费环境。
通过专项整治,实现四大整治目标:一是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生产加工企业持生产许可证率达100%;前店后场的经营单位持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率达100%;小餐饮店持餐饮服务许可证率达98%以上;经营摊点规范率达98%以上。二是从事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米、面等原材料和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率达85%以上;承诺不使用非食用物质和不滥用添加剂率达100%;过期食品和原料处理登记制度执行率达100%;添加剂专人、专册、专柜“三专”管理制度执行到位率达98%以上。三是监管部门对从事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生产经营的单位或个人的建档率、添加剂使用的培训率均达100%。四是全县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食品添加剂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非法使用非食用物质率为0。
(一)重点对象。从事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a生产经营的.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经营点、餐饮服务单位、街头摊贩,以及涉及为上述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提供违法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的单位和个人。
(二)重点内容。
1、规范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生产经营主体的资格。生产经营者须按规定取得生产企业许可证、流通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街头摊贩按《xx县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摊点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附件1)要求管理。对达不到生产经营基本条件,又拒不整改或整治不到位的,坚决予以取缔;对达不到准入要求但质量信誉较好,允许其有条件存在的,必须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并报当地乡(镇)和监管部门存档,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要在其生产经营场所明显位置进行公示。
2、建立和执行食品原料、添加剂基本管理制度,包括进货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批发销售记录制度,添加剂专人、专册、专柜“三专”管理制度,过期食品和原料处理登记制度,食品安全质量承诺制度,散装馒头、油条、煎饼配料公示制度以及生产经营登记备案制度等。
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篇二十一
根据区委关于印发全区开展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执行力、落实力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昆群组发xx15号)文件要求,结合阿尔丁街道实际,现就全街道领导干部中开展执行力、落实力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动期间开展增强执行力、落实力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更新观念,加强学习,不断丰富和改进执行落实的方法和手段,切实提高推动发展、维护稳定、服务群众的能力,切实增强街道党工委决策部署的执行力和落实力。
增强领导干部执行力、落实力专项整治工作在教育实践活动期间开展,贯穿于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范围包括街道领导班子、街道干部、社区干部和广大党员。
1.总体目标:通过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以提高机关干部工作纪律、行政效能、和执行力为重点,教育引导街道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区委、街道权威,做到讲大局、有定力、靠得住;在紧要关头和重大问题面前勇于任事、敢抓敢管,切实做到讲责任、敢担当、有作为;勤于学习思考、敢于研究谋划、敢于突破创新,切实做到讲学习、善思考、能创新;认真负责,攻坚克难,切实做到讲效率、能吃苦、肯干事。
2.重点任务:街道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和广大党员要通过专项整治工作,着重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在政治立场上,重点查找和整治理想信念不坚定,对共产主义前途命运信心不足,缺乏对党的高度忠诚,在关键时刻立场不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旗[不鲜明;原则性不强、正义感退化、缺乏政治洞察力和政治敏锐性,信谣传谣,散布负面言论。对上级的决策部署z若罔闻、我行我素,说三道四、评头论足,对上阳奉阴违、对下漠视群众等问题。
在组织纪律上,重点查找和整治组织观念淡薄、纪律松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把组织要求当成耳旁风,把组织纪律当成摆设;不服从组织安排,对组织作出的决定,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不按照组织程序办事,在处理应该由上级组织统一决定的重要问题时,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不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独断专行,在重大问题上个人说了算,或者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组织生活不规范,对党员、干部疏于管理,甚至长期不过组织生活等问题。
在工作态度上,重点查找和整治畏难情绪严重,不敢担当、不愿负责,见到矛盾绕着走、遇到困难躲着行,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服务不主动、工作不落实,办事拖拉,效率低下,不作为、慢作为,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基础工作不扎实,创新工作没思路,不去学习和借鉴先进经验;对上级交办的任务找客观原因顶着不办,对群众要办的事情找各种理由拖着不办,甚至故意刁难;缺乏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小进则满、小富即安,得过且过、不思进取;不把心思和精力用在干事创业上,不下功夫解决实际问题,热衷于做表面文章。
在工作能力上,重点查找和整治学习敷衍了事,不求甚解,自我感觉良好,没有危机意识;业务不精,对自己从事的工作不研究、不谋划,遇事能力不够、办法不多;工作循规蹈矩、创新不足,只顾眼前、不顾长远;摆花架子、喊空口号,热衷于造“典型”、出“经验”;自我加压不够,不敢作为,求稳怕乱,工作长期打不开局面。
在工作方法上,不注重深入基层,工作底数不清,基层情况不明,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缺乏问题导向,不愿也不会在工作推进中查找问题、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问题;把思路当成绩,虚报浮夸,遇事强调客观理由,讲困难、讲条件,说大话空话,报喜不报忧。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4月底)。
召开动员会。组织街道、社区全体干部参会,传达区委文件精神和街道领导干部执行力、落实力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引导大家自觉遵守街道规章制度。
第二阶段专题学习(4月底)。
组织专题学习会。利用3天的时间组织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学习领导干部若干条例、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教育广大干部严格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
第三阶段自查自纠阶段(5月初)对照条例自查。通过学习,要求街道全体干部对照学习内容进行自查,对号入座,找出问题,做到边查、边改、边提高。
第四阶段集中整改阶段(5月中旬)。
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不能及时。
整改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限时整改,分类解决,提高工作效率。
第五阶段建章立制阶段(5月)。
建立长效机制。对已有制度认真梳理,切实做好制度废改立工作,重点围绕干部执行力、落实力问题建章立制,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提高工作效率,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确保制度规范有效。
(一)加强理论学习。完善街道各种学习制度,按时安排好领导中心组学习、干部政治学习,社区大讲堂学习,教育引导街道全体干部系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政策,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
(二)严格纪律。一是组织纪律,强化党员干部的组织观念、纪律观念,牢记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为人民服务。街道党工委要切实落实民主集中制,完善分工责任制度,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理顺街道内各股室之间、街道与社区之间、班子成员之间的责任分工和运行机制,明确工作权限,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工作纪律,街道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对上班迟到早退、出工不出力、擅自离岗的说服教育;无故不上班、工作时间私自外出休闲娱乐、上网聊天、玩游戏、网购、看电影等问题的给予警告处分,并在街道公示。
龄划线,只要具备能干踏实,思维敏捷,思想开放,有创新能力,文化素质高,具有奉献精神的可以竟选后备干部。通过创新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工作机制。
(四)精心组织培训。加强街道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街道党工委年初制定机关干部和社区干部培训计划,内容以业务工作为主,邀请上级业务部门导学,领导讲学,通过培训提升广大干部业务本领和工作能力。还可利用社区现代远程教育网络,自主选学,提高学习内容的广泛性和灵活性。并加强形势教育,引导干部及时了解掌握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区委的决策部署,提高把握大势大局的能力。
(五)加强作风建设。建立联系基层制度,对街道干部包片联系社区情况,街道党工委组织人员入户进行检查。在社区建立“两代表一委员”工作站,定期接待群众来访。街道领导每季度要到社区调研一次,倾听群众呼声,了解基层需求,解决群众反映的切身利益问题。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促实施街道整顿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李红宇(党工委书记)。
施振民(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刘越红(党工委副书记)。
周媛(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孙有强(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赵喜彬(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平付龙(党工委委员、社区中心主任)。
成员:冯璇(党工委委员、综合办公室主任)罗萍(政工股股长)。
祖兰芝(政工股科员)。
张利霞(政工股科员)。
贺春梅(政工股科员)。
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承担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研究谋划,带头组织实施,分管领导和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督促实施专项整治工作。
(二)搞好舆论宣传。认真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宣传,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主流媒体,宣传街道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实效,同时积极主动提供素材和新闻线索,提前邀请新闻记者或信息员届时参加活动,报道活动情况。街道信息员,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信息报送,切实做好教育实践活动的宣传。
阿尔丁街道党工委。
xx年4月14日。
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篇二十二
针对我市夏县校外无业青年殴打在校学生的事件,被媒体网络广泛传播,造成了不良影响。按照王清宪市长:“校园暴力令人恐怖!而此现象并非个别案件,并非个别学校,某种程度上说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教育、管理部门对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在全市以夏县的这一事件为鉴,开展一次普遍的校园暴力整治活动,建设文明、温馨、和谐、向上的校园。”的批示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开展校园暴力专项整治行动。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以公安部、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关于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护校安园”的行动方案》和山西省有关学校安全工作规定为依据,紧紧围绕维护教育系统稳定大局,推动平安教育、平安校园建设,在全县积极开展校园暴力排查整治行动,强化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严防发生重大涉校涉园安全案事件,维护校园持续安全稳定,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环境。
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要求,通过集中整治各级各类学校安全隐患,杜绝校园暴力案件发生,形成“校内安全管理、校外高危人员排查管控、校园安全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等长效机制,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感,确保我县校园安全稳定。
(一)排查校园内部安全隐患。教育科技局负责对学校排查整治工作的督导和检查。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校园内部安全负总责。学校要建立从校长、副校长到教师的层层负责的安全责任体系,加强校园内部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学校内部保卫力量、守卫防护装备、安全防范设施和应急处置机制落实情况等进行自查。尤其是初中、高中、职中、民办学校要加强安全法制教育,提高学生守法意识;加强家校联系,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和行为取向;对违纪的、思想压力大的、行为偏激的和与校外不良青年联系紧密的学生进行摸底排查,采取一对一教育管理方式,及时化解生生、师生之间的矛盾和纠纷;加强放学时间段对校门口、宿舍楼内的管理,有效减少学生的聚集;严查严管校园的xxxxx、管制刀具、剧毒化学试剂,堵塞安全漏洞。
(二)整治学校周边治安秩序。各校要协同公安部门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和校园及周边存在的流氓团伙、黑恶势力。全面排查管控校园周边以及与校园活动相关的各类重点危险人员,严防失控漏管造成现实危害;校园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是否落实,校园及周边警务室或包校责任民警的履行职责是否认真。
(三)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学校要加强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特别是寄宿制中小学的门卫值班、值班巡逻、外来人员出入登记查验、宿舍管理、领导带班、学校岗位安全职责等制度是否落实,台账是否完备,信息反馈是否及时。
此次校园暴力排查整治行动从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整治行动。
(一)排查摸底阶段(5月20日-30日)。
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本方案,围绕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确定排查重点,逐个学校进行排查摸底,要结合《学生校园暴力情况调查问卷》,彻底摸清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隐患和问题,广泛接受家长和群众反映的建议,要分类整理、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并且上报教育科技局政教股。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30日-6月15日)。
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逐一分析、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学校负责校园内专项整治工作,做到有机构、有方案、有措施。教育科技局督导学校整治工作落实。校外涉校涉生暴力事件由综治牵头,教育部门和学校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进行从快、从速、从严、从重打击和整治。
(三)检查验收阶段(6月16日-20日)。
整治工作结束后,各学校要及时总结并向教育科技局上报整治情况。市综治、公安、教育将联合对校园暴力整治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和抽查验收。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县教育科技局成立校园暴力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督导检查等工作。校园暴力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科技局政教股,联系电话:。各级各类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具体方案,落实校园暴力专项整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新绛县教育科技局校园暴力专项整治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各级各类学校要强化信息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凡不按照规定要求采取各项安全监管安保措施,因工作不重视、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涉校安全事件或校园安全工作长期排名落后的,要对主要责任人进行问责和追责,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学校发生重大恶性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一票否决”,并在全县通报。
(三)要严格信息发布管控,防止产生负面效应。涉校涉园案事件发生后,学校、幼儿园要在第一时间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凡未经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或泄漏相关涉校涉园和未成年人相关案件信息。
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篇二十三
为进一步提高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质量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促进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国办发〔xx〕20号)为契机,紧紧围绕“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矛盾化解、高效廉明执法”三项要求,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强化整治措施,加大产业扶持;实行市场倒逼,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着力解决目前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建设“平安xx”营造良好的食品消费环境。
一是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生产加工企业持生产许可证率达100%;前店后场的经营单位持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率达100%;小餐饮店持餐饮服务许可证率达98%以上;经营摊点规范率达98%以上。
二是从事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米、面等原材料和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率达85%以上;承诺不使用非食用物质和不滥用添加剂率达100%;过期食品和原料处理登记制度执行率达100%;添加剂专人、专册、专柜“三专”管理制度执行到位率达98%以上。
三是监管部门对从事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生产经营的单位或个人的建档率、添加剂使用的培训率均达100%。
四是全县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食品添加剂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非法使用非食用物质率为0。
(一)重点对象。从事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a生产经营的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经营点、餐饮服务单位、街头摊贩,以及涉及为上述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提供违法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的单位和个人。
(二)重点内容。
1.规范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生产经营主体的资格。生产经营者须按规定取得生产企业许可证、流通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街头摊贩按《xx县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摊点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附件1)要求管理。对达不到生产经营基本条件,又拒不整改或整治不到位的,坚决予以取缔;对达不到准入要求但质量信誉较好,允许其有条件存在的,必须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并报当地乡(镇)和监管部门存档,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要在其生产经营场所明显位置进行公示。
2.建立和执行食品原料、添加剂基本管理制度,包括进货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批发销售记录制度,添加剂专人、专册、专柜“三专”管理制度,过期食品和原料处理登记制度,食品安全质量承诺制度,散装馒头、油条、煎饼配料公示制度以及生产经营登记备案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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