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的结构通常包括引言、背景、目标、方法、结果和结论等部分。在撰写报告时,要遵循客观中立的原则,对研究结果进行客观分析,不偏袒任何一方。如果您需要参考其他相关报告,可以在我们的网站上进行搜索。
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报告篇一
第一条为规范商品条码管理,保证商品条码质量,加快商品条码推广应用,促进电子商务、商品流通信息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品条码,是指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代码组成的表示商品特定信息的全球统一标识,包括零售商品、非零售商品、物流单元、位置等的代码和条码标识。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商品条码的注册、编码、设计、印刷、应用及其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管全省商品条码工作。
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商品条码监督管理工作。
中国物品编码中心设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编码分支机构),按照规定职责开展工作并提供相应技术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商品条码相关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引导、支持和鼓励商品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使用商品条码,并将推广应用商品条码纳入当地信息化建设内容。
第二章注册、续展、变更和注销。
第六条厂商识别代码是商品条码的重要组成部分。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应当先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经核准注册成为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以下简称系统成员)后,方可使用商品条码。
集团公司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需要使用商品条码的,应当单独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
第七条申请人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应当向编码分支机构提出申请,填写《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注册登记表》,出示营业执照或者相关合法资质证明并提供复印件。
第八条编码分支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合格的,签署意见并报送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审批;初审不合格的,应当将申请资料退给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九条申请人获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发给《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以下简称《系统成员证书》),取得系统成员资格。
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厂商识别代码:。
(一)不能出示营业执照或者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文件的;。
(二)社会组织、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组织或者单位,非本单位使用厂商识别代码的;。
(三)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国际物品编码协会章程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为2年。
系统成员应当在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到编码分支机构办理续展手续。有效期届满前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厂商识别代码和系统成员资格。
第十二条系统成员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的,应当自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持变更证明文件和《系统成员证书》到编码分支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三条系统成员停止使用厂商识别代码的,应当自停止使用之日起3个月内到编码分支机构办理注销手续。
已被注销厂商识别代码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需要使用商品条码的,应当重新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
第十四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下列预包装产品,生产者应当在其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使用商品条码:。
(一)食品(含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卷烟;。
(二)药品、医疗器械;。
(三)儿童玩具、家用电器、日用化学品、陶瓷制品;。
(四)服装、纺织制成品、针织品;。
(五)种子、农药、化肥、兽药;。
(六)电线电缆、光缆、汽车零部件;。
(七)家具、装饰材料。前款规定的`产品类别需要调整的,由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编码、设计和印刷。
第十五条商品条码的编码、设计和印刷应当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规定。
商品条码印刷面积超过商品包装表面或者标签可印刷面积1/4的,可以申请使用缩短版商品条码。
第十六条系统成员应当按照有关国家标准编制商品代码,并自商品代码编制完成之日起30日内向编码分支机构通报编码信息。
第十七条从事商品条码印刷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依法取得的印刷经营许可证和特种行业许可证;。
(二)具有保证商品条码印刷质量的技术设备;。
(三)具有健全的商品条码印刷质量保证体系,并有效运行;。
(四)具有商品条码印刷质量检测技术人员和检验能力。
第十八条印刷企业承揽商品条码印刷业务时,应当查验印刷委托人的《系统成员证书》或者合法使用商品条码的证明文件,并登记证书号码或者文件批号。
印刷企业不得为未取得《系统成员证书》或者不能提供合法使用商品条码证明文件的委托人印刷商品条码。
第四章应用和管理。
第十九条系统成员对其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享有专用权,不得将其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转让他人使用。
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未经核准注册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
(二)使用已经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
(三)伪造、冒用商品条码,或者以其他条码冒充商品条码。
第二十一条销售者应当积极采用商品条码进行零售结算,在其经销的商品或者商品包装上已有合格商品条码的,不应再使用店内条码予以替换、覆盖;在其经销的商品或者商品包装上没有商品条码的,可以使用店内条码。
店内条码是指销售者自行加工店内销售的商品和变量零售商品的条码标识。店内条码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店内条码(gb/t18283)》有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销售者进货时,应当查验与商品条码对应的《系统成员证书》或者合法使用商品条码的证明文件。
销售者不得经销印有未经核准注册或者伪造的商品条码的商品。
第二十三条委托他人生产的产品,需要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标注商品条码的,被委托方应当标注委托方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
第二十四条生产者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的产品,使用本生产者在境外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时,生产者应当提供该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的注册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明,并向编码分支机构备案。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依法对商品条码的使用、印刷进行监督检查,纠正和查处与商品条码有关的违法行为。
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利用商品条码对直接关系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预包装产品依法建立和实施质量跟踪与追溯制度。
第二十七条编码分支机构应当建立商品条码信息系统,定期公告系统成员注册、注销和商品条码印刷企业等相关信息。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生产者未在其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使用商品条码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商品条码的编码、设计和印刷不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规定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系统成员转让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处3000元罚款。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经销的商品印有未经核准注册或者伪造的商品条码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商品条码管理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依法办理厂商识别代码注册申请和续展手续的;。
(二)不依法履行对商品条码的使用、印刷监督检查职责的;。
(三)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
(四)有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9月1日起施行。
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报告篇二
一、领导重视。
为进一步落实机构编制专项治理工作的规范化,我镇高度重视,在接到区下发的文件后,我镇领导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党委会,按照中央和省委政府关于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增不减的要求,研究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细化施工,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抽调专人对我镇机构编制工作进行检查。
况进行自查,并及时将自查情况报告区编委办。
三、严格规范机构设置。
我镇行政机关严格依照机构编制政策法规认真贯彻执行,经过自查无违规擅自设立机构,不存在擅自提高机构规格、变更机构性质、变更隶属关系、变更机构名称等情况。
人员编制情况。我镇机关事业单位现有在编人员22人,其中:行政编制人18,工勤编制4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6人,其中:正科级2人,副科级4人。没有违反规定超编进人问题。
四、今后工作的方向和重点。
今后,我镇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纪律,加强编制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效率,为推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中共浑江区六道江镇委员会。
xx年12月27日。
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报告篇三
根据翠编办〔20××〕4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我单位对机构编制相关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镇机关行政编制数22人,实有人数19人,行政领导职数按2007年“三定方案”核定为6人,20xx年乡镇换届配备领导7人,现实有领导7人(其中:党委书记1名,人大副主席1名,镇长1名,副书记1名,副镇长3名)。行政内设党政办公室、经济社会发展办公室、财政所3个办公室。另核新工勤人员编制2人,实有2人。政府直属事业机构2个,即:农村经济技术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7人,实有7人;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0人,实有10人。均为财政全额拨款。
二、高度重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
我镇严格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一是健全工作机制。班子成员熟悉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及相关程序。认真落实机构编制工作集体研究制度,健全工作责任机制。明确主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配齐配强办公设备。二是常规管理工作。空编进人;规范使用《市区机关(事业)单位空缺编制使用申报表》;能够根据组织、人社部门相关文件资料,及时办理上、下编手续;无在编不在岗人员。机构编制档案保管完整规范。
三、认真做好机关编制核查工作。
机构编制基础档案健全。未出现擅自变更、调整或增减机构,挂牌机构名称规范,财政供养人员与批准的编制相对应。管住管好而不管死,在盘活存量上下功夫,充分挖掘现有人员编制潜力,实现人员编制效用的化,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机构编制保障。
四、加大力度,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
严格落实机构编制管理各项规定,不断探索和完善行之有效的机构编制管理办法,通过纪委、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健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协调机制,强化对全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的动态监管,严肃查处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坚决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做到了严格按照机关“三定”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核定的职能履责、机构运行规范有序、无“条条干预”情况。
经过自查,镇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了上级的有关政策,认真落实乡镇机构编制的要求,确定乡镇行政机构和人员编制以及事业单位和人员编制,严格控编审批,不存在超编进人等违纪违规行为;不存在超限额设置机构问题;推行了乡镇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定编到人并进行了公示。
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报告篇四
市编委:
根据省编办《关于开展20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xx〕230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将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合政办秘〔20xx〕45号)、《关于20xx年度目标考核与20xx年年度目标编制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xx〕135号)、《关于开展20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的通知》(合编办〔20xx〕157号),现将肥西县20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通过20xx年、20xx年、20xx年、20xx年和20xx年县乡机构改革,我县县级机关共设置32个机构,其中:县委工作机构8个;县政府工作部门24个。县委、县政府派出机构3个、直属事业单位9个。
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4个。
群众团体组织5个:总工会、团县委、妇女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协会。
从20xx年起,我县通过区域调整,乡镇由原来31个调整至目前14个镇。
县本级行政编制为635名,实有人员798人;乡镇行政编制708名,实有人员608人;政法专项编制739名,实有人员681人。
全县县属事业单位372家,事业编制总数10672名,实有人员10378名。其中:全额拨款编制8348名,差额拨款编制1455名,自收自支编制869名;全额拨款人员7935人,差额拨款人员1017人,自收自支1426人。
根据国务院第486号令《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90号《安徽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和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24号《安徽省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我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见》(肥发〔20xx〕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肥编〔20xx〕13号)等机构编制管理文件,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调配及管理。
(一)严格控制机构编制,规范人员调配。
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见》(肥发〔20xx〕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肥编〔20xx〕13号)规定,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坚持凡工作需要要求调整机构编制,必须通过内部调剂解决,坚持“撤一建一”或“只减不增”的原则,实行总量控制。少数单位确实需要增加机构编制的,一律按皖编办〔20xx〕144号文件规定报上级编委审批。新设立的.单位所需编制,原则上实行县内调剂。
在具体工作中,严把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第一关。每个部门、单位进人,须经编办核准人员编制,在编制有空余的情况下,才同意办理公开招考或者人员调动手续。
(二)加强事业单位管理,做好年检工作。
为加强对事业单位管理,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每年对全县所有登记的事业单位进行一次年检,杜绝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和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行为。规范事业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工作,实时汇总登记管理数据,建立规范的档案库。
截止20xx年11月底,全县已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248家,其。
中新登记的21家,注销登记的1家,需要参加年检的168家,变更58家,实际应参加年检的单位159家,年检合格159家,年检合格率达100%。
(三)落实编制实名制管理。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全部纳入安徽省实名制管理统计软件中进行管理,并在编制册和台帐中进行实名登记管理。
在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增长的情况下,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对相关部门、重点单位的机构编制进行适当的调整。今年县编办会同纪检、教育部门对教育系统各学校的机构编制进行了调查摸底,根据省编办下达我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数额,重新下达了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并为教育系统设置了2%的机动编制,为加强下一步农村义务制教育资源的整合和建设留下一定的余地,也为我县教育系统解决了紧缺人才引进和专业技术人员录用的瓶颈问题。同时,根据省编办下达我县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数额,对卫生系统的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保障和加强了我县医务人员队伍的建设。
一是政府机构设置不突破,根据省市机构改革机构设置限额规定,在政府机构改革过程中,严格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的原则,按照省市规定的机构设置限额,设置政府机构,设置县政府机构24个。二是现有公务员总数不突破省、市核定的行政编制总数。三是领导职数配备不突破现有核定的数额。
(一)机构变动情况。20xx年,合肥市批准肥西县人民政府设立27个工作部门,经20xx年政府机构改革整合,现为24个政府工作部门,减少3个行政部门。按照皖编办〔20xx〕31号文件规定,全县通过事业单位调查清理工作,对职责任务已完全消失、划转或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已全部消失的8家事业单位(不含7家中小学),给予撤销;对职能已大部分萎缩、任务量较小、工作职责任务交叉、在此次政府机构改革中随原行政主管部门同步划转到新组建部门的6家事业单位,进行了合并;对面向市场从事生产经营或中介服务活动的16家事业单位,进行改制;保留事业单位263家(不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中小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二)编制增减情况。依据全县学生数,省编办对我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新核定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6459名,全县原有中小学教职工编制7215名,通过区划调整划转合肥市包河区、蜀山区、经开区部分学校及我县教育资源的整合,共减少事业编制756名。20xx年,市编办批准我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事业编制11名,我县原有文化执法队伍编制2名,增加9名。
我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在省市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与指导下,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县直单位公务员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因受编制限额的限制,年轻的公务员因县直单位无编制而不能进入县直机关,使县直机关不能及时补充年轻的公务员,队伍老化比较严重。二是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业务培训不够,缺乏集中系统培训。
针对全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乡镇机构编制管理。严格落实皖编〔20xx〕2号文件规定,确保乡镇5年内不增加机构和人员编制,实现机构和人员编制“零”增长。
(二)继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控制进人渠道,严格落实人员定编定岗实名制;逐步消化和调配超编人员,杜绝超编单位进人。
(三)加强建立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县编办会同组织、人社、财政、监察等部门,定期组织督查,及时纠正擅自设立机构或保留原机构牌子的现象,注销离岗、辞职、病逝等人员的编制。
20xx年xx月x日。
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报告篇五
20xx年,我镇严格按照机构编制相关要求开展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结合《年机构编制工作考核内容及考评细则》,逐条分析,认真自查,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我镇高度重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常抓不懈,经常自查自纠,遇到不懂处,主动向上衔接,寻求办法。同时督促相关人员积极学习《机构编制管理手册》,确保机构编制管理合法合规。
1、机关按规定设置机构,不存在或发生过擅自设立、撤销、合并机构,部门内设机构规范;挂牌规范,不存在擅自变更机关及所属机构名称、附加名称、规格、隶属关系等情况。
2、严格按照上级机构编制部门审批的职责开展工作,增加、减少、转移职责落实到位。
3、严格按规定借出借入人员,本单位无“吃空饷”人员,截止xx月份,我单位共借出人员x名,在我镇的督促下,此x人已更新完善借调手续。
1、严格规定执行用编计划,深入推进控编减编工作,按照用编计划新进人员,本单位不存在超编用人现象。按核定职数配备干部,未发生过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和中层干部现象,无超职数配备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现象。
2、按《机构编制管理手册》等规范性表册设置行政事业人员岗位,确保岗位职责明确,无混编使用人员情况。
3、认真督促协助做好新进调入人员入编手续、调出人员下编手续及岗位变动聘用人员合同变更手续,并按规范建立我镇档案台账。
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报告篇六
为全面掌握__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理清新形势下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的对策及思路,__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开展了一次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调研。
一、全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现状。
(一)基本情况。
全区有713个事业单位。其中,全额财政拨款507个,差额财政拨款88个,经费自理93个;核定编制28581名,其中,全额财政拨款19454名,差额财政拨款5893名,经费自理2933名,企业化管理301名。事业单位拥有人才24548人,其中管理人才5377人,专业技术人才16475人,技能人才3375人。
(二)结构分类。
1、学历情况。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124人、占比例约为0.5%;大学本科学历为8998人、占比例约为36.7%;大学专科学历为5366人、占比例约为21.9%;中专学历为8543人,占比例约为34.8%;高中及以下学历为4948人,占比例约为14.2%。参加在职学历教育的为277人。
2、年龄结构。35岁以下为7841人,占比例约为31.9%;36—40岁为4510人,占比例约为18.4%;41—45岁为4794人,占比例约为19.5%;46—50岁为3109人,占比例约为12.7%;51岁以上为4294人,占比例约为17.5%。平均年龄40.5。
3、区域层级。区属16199人,占比例约为性67%;52个乡镇(街道)8349人,占比例约为33%。
4、行业分布。教育系统12503人,占比例约为50.9%人;卫生系统4772人,占比例约为19.4%人;农业系统2115人,占比例约为8.6%;其它系统5158人,占比例约为21%。
5、性别比例。男性15008人,占比例约为61.1%;女性9540人,占比例约为38.9%。男女比例为1.57:1。
6、职务职称。
(1)管理人才5377人,其中:五级职员27人,六级职员140人,七级职员2614人,八级职员1913人,九级职员及以下683人。
(2)专业技术人才16475人,其中:高级1967人,中级7934人,初级及以下7257人。
(3)工勤技能人才3375人,其中:技师122人,高级工1801人,中级工897人,初级工526人,普工29人。
二、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近年来,__区人事人才工作在区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积极实施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战略,不断创新人才机制,加大人才投入,取得显著成效,初步形成了人才资源开发的新局面。
但是,由于__区处于欠发达地区,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相比,人才竞争压力尚未得到根本改变,与建设重庆第二大城市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一)人才总量仍然不足。全区现有总人口173万人,而事业单位人才仅24548人,占总人口数比为1.42%,从比例上看,远远不能满足于全区各项事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
(二)人才结构和分布不够合理。一是学历结构不够合理。事业单位人才中,中专及高中以下学历的有13491人,占事业单位人才比例达55%。本科以上学历有9122人,占事业单位人才比例37.27%,研究生以上学历仅有124人,占事业单位人才比例0.5%。二是人才行业分布不够合理。全区传统产业人才相对比较丰富,教育、卫生等专业技术人才占专业技术人才总量的70.4%。而新兴特色产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人才比较匮乏,从事工程、农业、工程技术的人才数量少,特别是审计、外语、经济管理、规划、盐化工等重点支柱产业领域的人才显得尤为紧缺。三是技能人才文化素质低。全区事业单位技术工人3375人,文化素质和技术水平偏低,有2819人只有高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四是地域分布不够合理。城镇和待遇较高的事业单位人才相对过多,而乡镇和条件较差的事业单位分布较少。
(三)吸引人才的软环境缺乏优势。一是人才政策环境缺乏吸引力。地区经济气候影响了人才资源开发,人才投入明显不足,出台的优惠政策吸引力不强。二是工资待遇偏低。与同类城市相比,__收入水平偏低,影响了人才引进,造成了人才流失。三是收入分配制度缺乏激励性。全区绝大部分事业单位仍然沿用计划经济时代按职称、级别等因素进行分配的制度,分配中的平均主义现象依然比较严重,使得“按劳取酬”、“以岗定薪”、“优绩优酬”等新型分配方式在很多事业单位并未得到真正实施。比如,乡镇事业单位因为规格低,管理岗位和专技职数受限,想上又上不去,待遇较差,挫伤了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四是竞争机制缺乏。注重人才为我所有,不注重人才为我所用;有些单位注重引进外部人才,忽视发挥内部人才的作用,挫伤了原有人才的积极性,造成一边引进一边流失的现象;公平、公正的人才管理激励机制和为人才解除后顾之忧的社会保障制度有待健全。
(四)人才流失仍然比较严重。近3年,全区共引进研究生及其以上人才仅80名左右,而近两年来,调出区外专业技术人才近100人。
上述问题的存在,既有一定的客观原因,也有各级各部门对人才工作重视不够,抓得不力等主观因素。
一是缺乏对人才队伍建设战略性、紧迫性的认识。一些单位的领导没有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重视物质资源而忽视人才资源,没有像抓经济工作那样抓单位的人才队伍建设。对人才工作的组织领导、宏观协调、战略研究、资金投入等方面的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人才工作很多时候还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局面。
二是事业单位管理现状难以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人才工作的要求。1、进人用人的机制不活。一方面用人单位抱怨自主权太少,引进人才程序繁琐。如城政工程处引进一名急需的硕士研究生,由于未及时办好编制、人事等手续,而离开该单位。另一方面受长期计划经济的影响,一些人才管理体制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条条框框过多,人事管理过于集中。比如,新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办法脱离实际,导致中、高级已聘人员数额大大超岗,基层单位矛盾突出。2、人才评价机制不活。一些地方和部门拘泥于某些政策的条条框框,过于看重身份、学历、职称,而没有将人才评价的重点放到人才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绩效上来。3、分配激励机制不活。一些单位和地方在分配上的“大锅饭”、平均主义还不同程度存在,干好干坏一个样,技高技低报酬差不多,利益分配向从事智力密集型劳动的人才,向有发明创造、有科研成果的优秀专技人才倾斜的力度不大。4、人才培养机制还未健全。全区人才培养缺乏力度,财力支撑不足,一些单位在人员进修、继续教育方面往往以财力紧张为由,很少作出安排,使相当部分专业技术人员没有得到继续教育更新知识的机会,知识老化现象相当严重。
三是现实条件对优秀人才吸引力不很强。1、地方经济基础薄弱影响人才资源开发。近几年__区经济有了长足进步,但与发达地区相比差距较大。经济基础薄弱导致对人才吸引力较低,使人才在数量增长和质量提高上进展缓慢。2、工资待遇偏低。与同类城市相比,目前__收入水平偏低,影响了人才引进,也造成了人才流失。3、人文环境较差。由于地理条件、交通、信息方面缺乏比较优势,人们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文化氛围差异比较大,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人才的成长,影响了人才作用的发挥。
三、建议和对策。
(一)转变观念,提高认识,进一步营造良好的人才工作氛围。认真贯彻落实全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召开全区人才工作会议,提出人才队伍建设的战略性措施,表彰一批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学者。开展“人才队伍建设与__发展”为主题的大讨论活动,逐渐使“爱才、重才、容才、护才”的思想深入人心。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开辟“专家访谈”专栏,及时宣传优秀人才的先进事迹,为各类人才充分施展抱负、建功立业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利用各种途径,特别是通过“三峡人才网”等方式,在区内外广泛宣传__区引进和吸纳优秀人才的有关政策,宣传__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美好蓝图,以吸引更多的人才为__区的发展贡献聪明才智。
(二)坚持改革创新,构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机制。根据科学研究、工程技术、科技管理、教育、卫生和文化艺术等各类专业技术人才成长的不同特点、规律,制定不同的考核标准、培养方式、激励措施和管理办法。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健全完善按岗论酬、按绩论酬的分配机制,高科技和有突出贡献的人才的奖金、津贴可多于平均数的5-8倍。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建立“个人申报、社会评价、单位聘任、政府调控”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体系。建立专业技术人才分类管理体制,区委区府重点管理好副高以上职称、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双高”人才和有突出贡献的人才。
(三)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人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提高人才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一是继续做好专业技术人才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之外,探索制定系统的事业单位人才培训计划。二是在委托培养上取得突破。积极鼓励单位利用高等院校的师资力量雄厚的优势,根据单位发展的需要,采取单位与高等院校联合办学的方式,每年从在职职工中选派人员进行委托培养,接受系统的学习教育,使这批人才成为单位发展的核心骨干。对回原单位工作的,负责解决学习期间的所有费用。三是在对口培训和挂职锻炼上取得突破。每年择优选派30名左右的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干部到对口支援省市培训基地进行挂职锻炼,学习和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思维方式。四是举办经济发展论坛。每年邀请10名左右国内知名专家学者,就__未来的发展进行专题讲座,进一步拓宽广大干部的视野。
(四)完善优惠政策,优化人才环境。一是开辟优秀人才来万的绿色通道。建议结合实际重新修订区2000年制定的留住人才、使用人才、吸引人才的优惠政策。凡引进单位急需的全日制研究生、以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编办、人社等部门应采取限时办结的方式,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对引进的正高或博士研究生,用人单位可安置其配偶或子女入学、就业。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按实际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破格评聘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对辞职、离职或因要求流动被辞退后来__区工作的,经人社部门核准后,承认其原有的专业技术职务,工龄连续计算。凡引进人才,其子女入学由教育部门根据其本人意愿,确保优先安排。二是提高紧缺人才的生活待遇。被聘为正高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和博士研究生,用人单位可实行年薪制,并拨给足额的科研经费。被聘为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才,由用人单位每两年组织一次健康体验,每年安排参加一次国内学术研讨会,并在用车、通讯、信息资料费等方面给予一定的补贴。被聘用或安排在关键岗位发挥重要作用、做出重大贡献的实用人才要打破条条框框,实行论功行赏。三是对优秀人才进行重奖。建议区委、区政府设立“突出贡献人才奖励基金”和“__突出贡献人才奖”,每两年对在科学技术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和为__区经济建设做出重大贡献的人才给予重奖。
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报告篇七
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加强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根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并纳入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机构编制管理机关)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编制管理以及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应当遵循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精简效能的原则,实行总量控制、分类管理和动态调整。
第四条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体制。省机构编制委员会统一领导全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省辖市、县(市、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分别负责本行政区域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各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日常工作,并接受上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依照国家和省规定的程序设置的事业单位和核定的事业编制,是岗位设置、聘用(录用)、调配工作人员、配备领导成员和核拨经费的依据。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工资与财政预算相互制约的机制。禁止擅自设立事业单位和增加事业编制。对擅自设立事业单位、增加事业编制和编制外增加人员的,不得核拨财政资金或者挪用其他资金安排其经费。
第六条上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不得要求下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设立与其业务对口的事业单位,不得对下级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作出具体规定。
第七条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由专项的机构编制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其他规章、规范性文件不得就机构编制作出具体规定。机构编制具体事项,应当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专项办理。
(一)事业单位的设立、合并、分设和撤销;。
(二)事业单位的名称、规格、内设机构和主管部门的确定或者变更;。
(三)事业单位职责任务的确定或者调整;。
(四)需要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设立事业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主管部门和职责任务;。
(二)有规范的机构名称、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三)有明确的经费来源;。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法律和法规依据、必要性、可行性;。
(二)主管部门、机构名称、规格、职责、内设机构;。
(三)编制数额、领导职数、人员编制结构比例、经费来源。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名称应当与其承担的职责任务相一致,并与党政机关、企业和社会团体的名称相区别。事业单位一般称院、校、所、台、站、社、团、馆、中心等。
事业单位名称冠“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和“国际”等字样的,应当报国务院审批;省辖市以下事业单位名称冠“河南省”、“河南”、“全省”等字样且不冠所在省辖市、县(市、区)名称的,应当报省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批。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申请变更:
(一)名称、职责、规格、主管部门、内设机构、经费供给形式发生变化的;。
(二)合并或者分设的。
第十三条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申请撤销:
(一)依照法律、法规应当予以撤销的;。
(二)主管部门决定撤销的;。
(三)职责任务消失的;。
(四)性质改变的;。
(五)因其他事由需要撤销的。
第十四条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新设立的下列单位,不得批准为事业单位:
(一)应用开发型科研机构;。
(二)社会中介服务机构;。
(三)新建宾馆、饭店、招待所等经营性单位;。
(四)各类协会、学会、研究会、基金会等机构;。
(五)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单位。
(一)编制数额;。
(二)人员编制结构比例;。
(三)经费供给形式;。
(四)领导职位设置及职数的确定或者变更。
人员编制依据编制标准核定;无编制标准的,根据职责任务、发展规模等,参照同类事业单位的同等情况核定。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经费供给形式分为财政全额拨款、财政差额补贴和经费自理。事业单位经费供给形式在事业单位设立时根据其性质、类型和职责任务确定。
第十七条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核定后,因职责任务变化需要调整的,由其主管部门或者事业单位向同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交调整方案。调整方案应当包括调整编制的理由和依据、编制数额及人员编制结构比例。
第十八条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不得与国家机关人员编制或者其他组织人员编制混合使用,国家机关和其他组织不得占用事业单位人员编制。
第十九条核定事业单位领导职数,应当遵守下列限额规定:
(一)编制数额在10名以下的,核定1至2职;。
(二)编制数额在11名至50名的,核定2至3职;。
(三)编制数额在51名至200名的,核定3至4职;。
(四)编制数额在201名至1000名的,核定4至5职;。
(五)编制数额在1001名至3000名的,核定5至6职;。
(六)编制数额在3000名以上的,不超过7职。
第二十条核定事业单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应当遵守下列限额规定:
(一)编制数额在5名以下的,核定1职;。
(二)编制数额在6名至10名的,核定2职;。
(三)编制数额在11名以上的,核定3职。
第二十一条经批准合并、分设的事业单位应当重新核定事业编制;经批准撤销的.事业单位,原核定的事业编制应当核销。
第二十二条全省事业编制总额,由省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批。省辖市、县(市、区)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在上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下达的编制总额内,按照审批和管理权限对本行政区域的事业编制进行审批管理。乡镇事业编制总额的调整,经县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省辖市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省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批。
第二十三条设立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核定事业编制,由其主管部门提出方案,经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批;在编制总额内的合并、分设、变更名称及调整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批。
第二十四条省和省辖市按照正厅级、副厅级管理的事业单位的设立、变更、撤销,由省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按照规定程序报批。
省辖市、县(市、区)按照正处级、副处级管理的事业单位的设立、变更、撤销,由省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报省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按照规定程序审批。
县(市、区)按照正科级、副科级管理的事业单位的设立、变更、撤销,由县(市、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报省辖市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按照规定程序审批。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对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或者会同监察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关组织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擅自变更事业单位职责的;。
(二)擅自设立、合并、分设和撤销事业单位的;。
(三)擅自变更事业单位名称、规格及其内设机构的;。
(四)擅自增加事业编制和事业单位领导职数的;。
(六)擅自调整人员编制结构比例及经费形式的;。
(七)擅自在事业编制外聘用人员的;。
(九)擅自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成员的;。
第二十七条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在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4月1日起施行。本办法施行前已经成立的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逐步规范。8月21日发布的《河南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豫政〔〕50号)同时废止。
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报告篇八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应当直接予以纠正;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由其任免机关或者行政监察机关依法决定给予行政处分:
(一)擅自设立、合并、分设和撤销事业单位机构;。
(二)擅自变更事业单位机构名称、主管部门、规格及其内设机构;。
(四)擅自增加事业编制员额和事业单位领导职数;。
(五)擅自挤占、挪用事业编制员额;。
(六)擅自调整事业编制结构比例及经费形式;。
(七)违反本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八条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在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由其任免机关或者行政监察机关依法决定给予行政处分。
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报告篇九
根据区编办《关于开展机构编制绩效管理中期检查的通知》精神,本单位按照通知精神,对执行机构编制情况进行了认真地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内设机构情况。按照“三定”规定,本单位内设机构为二科一室,即公司管理科、人事科、财务科、纪监科、综合办公室。20xx年6月根据区委、区政府7号文件精神,组建成立本单位,形成“二块牌子,一套班子”,由于管理范围扩大,职工人数增多,业务量增大,原有的内设机构不适应工作需要,现实际内设机构为六科一室,即:xx管理科、xx执法科、xx开发科、人事科、财务科、纪监科、综合办公室。
二、编制落实到人情况。上级主管部门实际下达机构人员编制数是34人,经过机构调整以后,没有增加人员编制数,供销社机关现实有人数为34人,严格按“三定”规定将人员编制落实到人。
三、领导职数配备情况。机关现有32人,其中:处级干部6人,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24人,工勤人员4人。在领导职数配备问题上,处级干部由上级组织部门考察任命,科级干部我们严格按照职数推荐,事前上报上级组织部门备案后方可任用。
四、执行机构编制情况。20xx年6月组建以来,机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三定”文件。一是在科级干部的任用上,我们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件》,坚持标准和程序,严格执行审批手续;二是本单位内设机构和工作人员全部实行了网上公开,建立了人员编制管理簿,接受系统内外干部职工的监督;三是我们严格按照“三定”方案,没有越位和缺位情况;四是在内设机构的问题上,重新组建以后,由于管理范围扩大,业务量增加,20xx年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后增加了内设科室,本单位一直没有擅自增加内部科室,更没有擅自更改机构名称,挂牌或拆分机构的情况;五是我们每年按照区编委规定的时间、程序和要求进行年检,严格按照区编委批准的机构名称刻制公章;六是在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没有出现群众来信来访、举报投诉,群体上访等情况。
总之,本单位在机构编制人员的问题上,严格按照区编制办的.规定;在科级干部选拔任用上,严格按照规定条件程序和报批手续,没有出现违规违纪情况;在管理上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没有出现越职、越权的情况。
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加大学习与宣传机构编制政策的力度,力求使机构编制政策做到机关干部人人皆知;要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政策,坚持依法办事,加强调研指导;要进一步健全与完善机构编制基础工作台帐,做到上级数据准确及时,各项资料齐全,按时整理归档。
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报告篇十
(二)事业单位机构的名称、规格、内设机构以及主管部门的确定或者变更;。
第七条设立事业单位机构,应当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注重规模效益、发挥综合功能。现有事业单位机构能够承担新增工作任务的,不再新设机构;可以由社会力量兴办的社会公益事业,不再新设财政投资兴办的机构。
凡工作任务长期不足、工作任务转移或者业务相近、重复设置的事业单位机构,应当精简、合并或者撤销。
(一)符合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需要;。
(二)有具体的主管部门和明确的职责;。
(三)有合法、稳定的经费来源:
(四)有规范的机构名称、固定的工作场所以及必要的设施;。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设立事业单位机构,应当向同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申请,主要内容包括设立机构的目的、机构名称、隶属关系、职责任务、机构规格、内设机构、编制数额、领导职数、人员结构比例、经费供给形式,以及审批机关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十条事业单位机构的名称应当规范、准确,并与党政机关、企业和社会团体的名称相区别。
事业单位机构的名称由三部分组成:机构的地域位置或者隶属关系;基本工作内容或者工作性质;机构组织方式的`中心词。“中心词”一般称院、校、馆、所、台、站、社、团、队、园、中心等。
第十一条设立事业单位机构应当明确其隶属关系。属于主管部门设立的,明确由主管部门管理;属于两个以上部门共同设立或者双重领导的,明确主要管理部门和管理范围;属于委托管理的,明确委托管理关系和管理范围。
第十二条设置事业单位内部机构,应当遵循精干、高效的原则。非业务性机构应当综合设置,不得超过内部机构的30%。
(一)按照正处级、副处级管理的事业单位,其内部机构规格按照科级确定;。
(二)按照科级管理的事业单位,其内部机构规格按照股级确定。
第十三条合并、分设或者撤销的事业单位机构,应当在30日内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及有关文件材料:
(一)合并、分设或者撤销机构的依据;。
(二)原机构职责的转移、消失情况;。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
(一)由当地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决定撤销的;。
(二)原定工作任务结束的;。
(三)因性质改变,不再作为事业单位的;。
(四)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下列单位不得批准新设为事业单位机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应用开发型科研机构;。
(二)社会中介服务机构;。
(三)新建宾馆、饭店、招待所等经营性单位;。
(四)各类协会、学会、研究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
(五)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其他单位。
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报告篇十一
第二十三条申请设立、变更事业单位机构管理事项和事业编制管理事项,由其主管部门或者代管部门向同级机构编制委员会提出申请;没有代管部门的,可以直接向同级机构编制委员会提出申请。
第二十四条市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的设立、合并、分设、撤销和事业编制管理事项,由主管部门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批;凡副处以上事业单位机构设立,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提出意见后,报市委审批。
第二十五条县(市、区)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的设立、合并、分设、撤销和事业编制管理事项,由主管部门送县(市、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报县(市、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批,并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凡副科以上事业单位机构设立,经县(市、区)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提出意见后,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批。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对违反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事项的,应当及时行文予以纠正。
第二十六条组织、人事、财政部门应当以法定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为依据,编制年度增人计划、工资总额计划和进行人员经费预算。
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报告篇十二
(二)事业单位编制结构比例及经费形式的核定或者调整;。
(三)事业单位领导职数的核定或者调整。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应当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测算出市、县(市、区)事业单位编制的年度控制数,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后,报市委、市政府批准。
市、县(市、区)不得突破事业单位编制年度控制数审批事业单位编制。
第十八条事业单位的编制员额,应当按照国家和省定编标准的低限核定或者调整。国家和省没有定编标准的,应当按照实际工作任务和必设工作岗位核定或者调整。
第十九条核定事业单位编制结构比例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不得低于编制员额总数的75%;。
(二)管理人员编制不得高于编制员额总数的15%;。
(三)后勤服务人员编制不得高于编制员额总数的10%。
第二十条事业单位编制经费形式分为全额拨款、定额补助(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三种。
核定或者调整事业编制,应当确定其经费形式。
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不得改为定额补助或者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定额补助事业编制不得改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一条核定事业单位领导职数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编制员额在20名以下的,核定1至2职;。
(二)编制员额在21名至50名的,核定2至3职;。
(三)编制员额在51名以上的,核定3至4职;。
(五)国家和省对核定事业单位领导职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二条经批准合并、分设的事业单位机构,应当重新核定事业编制;经批准撤销或转为企业的事业单位机构,原核定的事业编制应当核销。
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报告篇十三
xxx:
根据省编办《关于开展xx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皖编办〔xxxx〕230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将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合政办秘〔xxxx〕45号)、《关于xxxx年度目标考核与xxxx年年度目标编制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xxxx〕135号)、《关于开展xx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的通知》(合编办〔xxxx〕157号),现将肥西县xx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通过xxxx年、xxxx年、xxxx年、xxxx年和xxxx年县乡机构改革,我县县级机关共设置32个机构,其中:县委工作机构8个;县政府工作部门24个。县委、县政府派出机构3个、直属事业单位9个。
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4个。
群众团体组织5个:总工会、团县委、妇女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协会。
从xxxx年起,我县通过区域调整,乡镇由原来31个调整至目前14个镇。
县本级行政编制为635名,实有人员798人;乡镇行政编制708名,实有人员608人;政法专项编制739名,实有人员681人。
全县县属事业单位372家,事业编制总数10672名,实有人员10378名。其中:全额拨款编制8348名,差额拨款编制1455名,自收自支编制869名;全额拨款人员7935人,差额拨款人员1017人,自收自支1426人。
(一)严格控制机构编制,规范人员调配。
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见》(肥发〔xxxx〕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肥编〔xxxx〕13号)规定,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坚持凡工作需要要求调整机构编制,必须通过内部调剂解决,坚持“撤一建一”或“只减不增”的原则,实行总量控制。少数单位确实需要增加机构编制的,一律按皖编办〔xxxx〕144号文件规定报上级编委审批。新设立的单位所需编制,原则上实行县内调剂。
在具体工作中,严把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第一关。每个部门、单位进人,须经编办核准人员编制,在编制有空余的情况下,才同意办理公开招考或者人员调动手续。
(二)加强事业单位管理,做好年检工作。
为加强对事业单位管理,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每年对全县所有登记的事业单位进行一次年检,杜绝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和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行为。规范事业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工作,实时汇总登记管理数据,建立规范的档案库。
截止xxxx年xx月底,全县已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248家,其中新登记的21家,注销登记的1家,需要参加年检的168家,变更58家,实际应参加年检的单位159家,年检合格159家,年检合格率达100%。
(三)落实编制实名制管理。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全部纳入安徽省实名制管理统计软件中进行管理,并在编制册和台帐中进行实名登记管理。
在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增长的情况下,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对相关部门、重点单位的机构编制进行适当的.调整。今年县编办会同纪检、教育部门对教育系统各学校的机构编制进行了调查摸底,根据省编办下达我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数额,重新下达了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并为教育系统设置了2%的机动编制,为加强下一步农村义务制教育资源的整合和建设留下一定的余地,也为我县教育系统解决了紧缺人才引进和专业技术人员录用的瓶颈问题。同时,根据省编办下达我县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数额,对卫生系统的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保障和加强了我县医务人员队伍的建设。
一是政府机构设置不突破,根据省市机构改革机构设置限额规定,在政府机构改革过程中,严格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的原则,按照省市规定的机构设置限额,设置政府机构,设置县政府机构24个。二是现有公务员总数不突破省、市核定的行政编制总数。三是领导职数配备不突破现有核定的数额。
(一)机构变动情况。20xx年,合肥市批准肥西县人民政府设立27个工作部门,经20xx年政府机构改革整合,现为24个政府工作部门,减少3个行政部门。按照皖编办〔xxxx〕31号文件规定,全县通过事业单位调查清理工作,对职责任务已完全消失、划转或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已全部消失的8家事业单位(不含7家中小学),给予撤销;对职能已大部分萎缩、任务量较小、工作职责任务交叉、在此次政府机构改革中随原行政主管部门同步划转到新组建部门的6家事业单位,进行了合并;对面向市场从事生产经营或中介服务活动的16家事业单位,进行改制;保留事业单位263家(不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中小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报告篇十四
根据省编办《关于开展20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10〕230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将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合政办秘〔20xx〕45号)、《关于20xx年度目标考核与2011年年度目标编制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10〕135号)、《关于开展2010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的通知》(合编办〔20xx〕157号),现将肥西县20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通过2002年、2004年、2005年、2007年和2009年县乡机构改革,我县县级机关共设置32个机构,其中:县委工作机构8个;县政府工作部门24个。县委、县政府派出机构3个、直属事业单位9个。
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4个。
群众团体组织5个:总工会、团县委、妇女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协会。
从2004年起,我县通过区域调整,乡镇由原来31个调整至目前14个镇。
县本级行政编制为635名,实有人员798人;乡镇行政编制708名,实有人员608人;政法专项编制739名,实有人员681人。
全县县属事业单位372家,事业编制总数10672名,实有人员10378名。其中:全额拨款编制8348名,差额拨款编制1455名,自收自支编制869名;全额拨款人员7935人,差额拨款人员1017人,自收自支1426人。
根据国务院第486号令《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90号《安徽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和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24号《安徽省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我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见》(肥发〔2009〕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肥编〔2009〕13号)等机构编制管理文件,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调配及管理。
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见》(肥发〔2009〕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肥编〔2009〕13号)规定,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坚持凡工作需要要求调整机构编制,必须通过内部调剂解决,坚持“撤一建一”或“只减不增”的原则,实行总量控制。少数单位确实需要增加机构编制的,一律按皖编办〔20xx〕144号文件规定报上级编委审批。新设立的单位所需编制,原则上实行县内调剂。
在具体工作中,严把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第一关。每个部门、单位进人,须经编办核准人员编制,在编制有空余的情况下,才同意办理公开招考或者人员调动手续。
为加强对事业单位管理,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每年对全县所有登记的事业单位进行一次年检,杜绝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和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行为。规范事业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工作,实时汇总登记管理数据,建立规范的档案库。
截止20xx年11月底,全县已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248家,其。
中新登记的21家,注销登记的1家,需要参加年检的168家,变更58家,实际应参加年检的单位159家,年检合格159家,年检合格率达100%。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全部纳入安徽省实名制管理统计软件中进行管理,并在编制册和台帐中进行实名登记管理。
在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增长的情况下,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对相关部门、重点单位的机构编制进行适当的调整。今年县编办会同纪检、教育部门对教育系统各学校的机构编制进行了调查摸底,根据省编办下达我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数额,重新下达了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并为教育系统设置了2%的机动编制,为加强下一步农村义务制教育资源的整合和建设留下一定的余地,也为我县教育系统解决了紧缺人才引进和专业技术人员录用的瓶颈问题。同时,根据省编办下达我县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数额,对卫生系统的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保障和加强了我县医务人员队伍的建设。
一是政府机构设置不突破,根据省市机构改革机构设置限额规定,在政府机构改革过程中,严格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的原则,按照省市规定的机构设置限额,设置政府机构,设置县政府机构24个。
二是现有公务员总数不突破省、市核定的行政编制总数。三是领导职数配备不突破现有核定的数额。
20xx年,合肥市批准肥西县人民政府设立27个工作部门,经2010年政府机构改革整合,现为24个政府工作部门,减少3个行政部门。按照皖编办〔20xx〕31号文件规定,全县通过事业单位调查清理工作,对职责任务已完全消失、划转或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已全部消失的8家事业单位(不含7家中小学),给予撤销;对职能已大部分萎缩、任务量较小、工作职责任务交叉、在此次政府机构改革中随原行政主管部门同步划转到新组建部门的6家事业单位,进行了合并;对面向市场从事生产经营或中介服务活动的16家事业单位,进行改制;保留事业单位263家(不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中小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依据全县学生数,省编办对我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新核定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6459名,全县原有中小学教职工编制7215名,通过区划调整划转合肥市包河区、蜀山区、经开区部分学校及我县教育资源的整合,共减少事业编制756名。20xx年,市编办批准我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事业编制11名,我县原有文化执法队伍编制2名,增加9名。
我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在省市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与指导下,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县直单位公务员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因受编制限额的限制,年轻的公务员因县直单位无编制而不能进入县直机关,使县直机关不能及时补充年轻的公务员,队伍老化比较严重。二是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业务培训不够,缺乏集中系统培训。
(一)进一步加强乡镇机构编制管理。严格落实皖编〔2005〕2号文件规定,确保乡镇5年内不增加机构和人员编制,实现机构和人员编制“零”增长。
(二)继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控制进人渠道,严格落实人员定编定岗实名制;逐步消化和调配超编人员,杜绝超编单位进人。
(三)加强建立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县编办会同组织、人社、财政、监察等部门,定期组织督查,及时纠正擅自设立机构或保留原机构牌子的现象,注销离岗、辞职、病逝等人员的编制。
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报告篇十五
根据《关于开展机构编制管理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东编办〔20xx〕1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安排并组织人员按照监督检查的相关内容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基本情况:我镇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62名,机构编制工作有专人负责管理。人员信息变动后专门负责本工作的工作人员人能够及时更新实名制数据,确保实名制数据真实、准确。
在自查工作中,为进一步落实机构编制工作规范化,我镇高度重视,由桃林镇党委书记薛剑亲自挂帅,以组织委员张道举为组长,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与。抽调专人对全镇的机构编制工作进行了检查。
我镇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严格依照“三定”规定认真贯彻执行,经过自查无违规擅自设立机构,不存在提高机构规格,变更机构名称、性质、职责、权限等情况。
机构设置情况。我镇党委政府内设9个办公室:党委办、信访办、司法所、妇联、团委、工业办、统计办、民政办、新农办。下属事业单位6个:文化服务中心、财政所、建设服务管理所、计划生育服务站、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农村经济服务站。
人员编制情况。我镇机关事业单位现有在编人员62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事业编制42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8人,其中:正科级2人,副科级6人。招录(招聘)3人,其中:公务员2人,事业编1人。接收退伍军人1人。没有违反规定超编进人问题。
我镇按照县委县政府及县编办相关文件精神的定编数和有关要求推行实名制管理,定编到人并按规定张榜公示。编制及人员管理过程中能够及时根据组织、人事相关文件,到编制部门办理人员变动相关手续。经查各单位不存在有编制无人员情况。
(一)加强考核工作。通过对德、能、勤、绩、廉的全面考核,实事求是地掌握全镇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为准确选人用人和奖励惩处提供依据。
(二)严格人员借用管理。阶段性工作需要借用人员,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工作完成后返回各自工作单位。确因工作需要,长期借用外单位人员并超过半年以上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组织部、人事局,经批准方可借用,同时到县编办备案。因而没有混编混岗现象。
在工作中,为做好登记档案的保存完整,我镇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同时,加强与各部门间的协作,明确职责,建立行政主管负责制,将各事业单位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列为第一责任人,把事业单位完成登记情况作为其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不积极主动办理相关手续的单位,追究部门领导及相关当事人的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此外,积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加强与各部门的密切配合,提高了办事效率。经查没有伪造篡改、虚报、瞒报机构编制相关材料。
我镇在对事业单位的管理过程中严格遵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时条例》,并严格按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的编制数及编制性质,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做到定编到人,实行机构编制信息公开。我镇配备专人管理,人员信息变动后能及时更新实名制数据,确保实名制数据真实,准确,并指派专人负责实名制工作。通过自查不存在“吃空饷”现象,没有虚报人员等方式占用编制并冒用财政资金的情况,不存在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时条例》的行为,也不存在其他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行为。
充分利用现有的监督手段,进一步完善审核制度,加强对部门、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日常监督管理。通过机构编制与财政预算联审相结合的管理。通过结合年终统计和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对各单位的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把单位自查与定期抽查相结合。每年将其职责履行情况、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增减等情况进行自查,并及时将自查情况报告县编委办。把自觉监督检查工作寓于机构编制管理的全过程,做到事前监督与事后监督并重。
虽然我镇在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控制上取得了一定成果,但离上级机构编制部门的要求还有差距,结合目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需要,仍然存在着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是部分单位仍然存在着机构编制意识不强的问题;二是与相关职能部门的约束机制和协调力度仍然不够;三是机构监督检查机制还需改进和完善。
今后,我镇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纪律,加强编制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效率,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为此我镇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提高各单位各部门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对机构编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结合市、县机构编制管理要求和借鉴好的管理经验,建立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编制管理程序法定化。如进一步完善完善机关、事业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编制使用计划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工作。
三是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三定”规定,把好编制使用审批关。
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报告篇十六
山东省教育厅:
2015年11月11日至14日,以山东科技职业学院院长徐建明教授为组长的山东省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专家组一行9人,对学校人才培养工作进行了实地考察评估。
专家组既充分肯定了学校以评促建所取得的优异成绩,又以严谨、务实和对学校建设与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客观指出了学校在人才培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才培养工作提出了中肯的建议:
一是高职教育理念有待进一步更新。建议学校以职业教育理念为先导,把特色专业做精做强,深化教学改革,实现人才培养模式的转变。二是师资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建议学校支持和鼓励教师进行实践锻炼,提高教师教科研能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适应高职教育改革发展需要的教学团队;加强兼职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双师素质?教师水平。三是课程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建议学校深化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加强校企合作,加大实践教学体系的建设力度。四是资金投入需进一步加大。建议学校多方筹措资金,争取更大资金投入,加快新校区建设速度,加强实践教学条件建设,切实改善办学条件。评估结束后,学校高度重视评估整改工作,对专家组反馈意见进行认真梳理,对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方案,细化整改内容,落实责任部门,明确目标要求,制定整改措施。一年来,全校上下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待整改工作,以严肃认真的态度落实整改任务,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强内涵建设,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确立整改指导思想,理清整改工作思路
学校针对评估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深入学习贯彻教育部16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确立了整改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高等职业教育的基本规律,进一步强化人才培养是学校的根本任务、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教学是学校中心工作的理念,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构建和谐校园,全面提升办学实力,把学校建成特色鲜明,有较高知名度的高等中医药学校,力争进一步提高办学层次,更好地为医疗卫生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按照?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二十字方针要求,理清了学校整改工作思路:立足长远发展,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人才培养工作为中心,以专业建设为龙头,以内涵建设为核心,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为重点,以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深化校企合作、产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实践教学和综合职业能力培养,突出办学特色,创建良好育人环境,推动学校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二、制定得力措施,整改取得明显成效
(一)高度重视评估整改,强化职业教育理念
评估结束后,学校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专家组的反馈意见。2015年1月13日,学校召开2015年工作总结暨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总结大会,对整改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组织广大教职员工反复学习评估专家在反馈会上的讲话,评估专家们高水平的反馈意见让全体教职员工看到了希望,增强了信心,也倍感压力。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要做好评估整改工作,首先要解决教师的教育教学观念问题。
1.进一步强化高职教育理念。组织教师进一步学习教育部16号文件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的若干意见》(鲁教职字“2015”5号),切实树立高职教育教学理念,拟定了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绘制了学校发展蓝图。
2.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发展中医药?大讨论。根据山东省卫生厅的统一部署,把加强学
校内涵建设、彰显中医药特色作为?解放思想,发展中医药?大讨论活动的主要目的,提出了?如何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如何引导学生深入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等20个问题,通过广泛研讨,对更新教职工的高职教育理念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3.加强校际交流。学校先后与山西生物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威海职业学院等院校进行学习交流,广泛借鉴兄弟院校职业教育先进经验。
通过深入学习探讨,广大教职员工进一步强化了职业教育理念,自觉探索适应现代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的新思路、新方法,全身心投入到教学改革中。
(二)加大经费投入,改善实训条件
2015年,学校先后投入1198万元,进行中药实践教学中心、针灸推拿技术实践教学中心、康复治疗技术实践教学中心、医学美容技术实践教学中心及医学营养实践教学中心建设,购臵了原子荧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紫外分光光度计、气象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霉菌培养箱、智能生化培养箱、智能崩解仪、溶出度测定仪、脆碎度测试仪、紫外分析仪、电子天平、显微互动系统等仪器设备及多媒体教学系统,大大改善了新校区的实践教学条件,大大增加了学生动手操作、训练机会,提升了学生的实操能力,为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有力地推动了学校的发展。
《机构编制评估整改报告》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报告篇十七
我校为隶属**区的公办中学,举办单位为**区教育局,根据《关于重新核定**市第九中学等五所学校机构编制的通知》(**编办[20xx]178号)文件精神,我校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属财政经费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数为162人,学校实有人数100人;核定领导职数5人,学校实有领导职数4人;核定行政管理人数20人,学校实有行政管理人数1人;核定专业技术人员124人,学校实有专业技术人员92人;核定工勤人员13人,学校实有工勤人员5人;无内设机构;无其他行政编制人员在本单位工作情况;无编外用人及借用在职人员情况。
1、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提升对编制核查工作的重视度,细致布臵核查工作。
学校人事秘书认真参加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召开的核查工作会议,第一时间将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带回学校。学校召开校务会议,仔细研读文件,领会上级精神,充分认识核查工作的重要性。按照上级部门制定的时间节点部署各环节工作,将之纳入到学校工作的议事日程。
2、切实自我核查、自我纠错,重重审核,严格把关。
按照区《关于做好全区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会议通知》要求,学校根据下发的表式项目内容逐一核实本校编制情况,修正我校人员实名制信息,务必做到学校实有人员的信息完备、完善、规范、属实。
同时,人事秘书填写《**市**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情况调查表》、《**市**区事业单位机构情况表》、《**市**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沿革情况表》、《**市**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核查表》及《**市**区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核查表》等有关核查工作表格,先提请校领导审核后再送教育局人事科审核,重重审核,严格把关。
近年来,特别是教师岗位设臵全面铺开后,对我校的`人员编制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学校定期对编制人员的实际变动情况及时做好更新工作。在人员进编招聘上,我们首先根据学校实际用人情况,明确岗位缺额,然后上报有关部门,由区教育局、区人保局统一公开招聘。做到了规范化引进人才,杜绝了未经编制使用审批擅自进人的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提高学校领导对机构编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结合上级部门的机构编制管理要求和借鉴好的管理经验,加大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力度,促进编制管理程序化、规范。
三是正确处理编制管控与引进人才的关系,为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学校将进一步完善教师岗位设臵等诸项工作,从而提高学校教职员工的整体素质。
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报告篇十八
xx区行政服务中心成立于20xx年8月,20xx年8月在行政服务中心的基础上组建了xx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政务办),为区政府派出机构,正科级建制,核定编制5名,下设政务服务信息中心一个股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5名。目前,政务办共有工作人员22名,其中正式在编在岗人员13名(科级干部7名,一般工作人员6名),劳务派遣人员3名,公益性岗位6名。主要负责对各入驻部门单位、独立的办事大厅、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进驻的中介机构、进驻事项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对进驻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日常考核等。
区政务办按照机构编制实名制规范化管理,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机构名称、规格、编制类别、编制数量、编制结构、单位领导职数、实有人员各项数据指标等准确、完整。人员照片已上传,实有人员与《机构编制管理证》一致,机构主要职责、批准文号与审批文件一致。
《机构编制管理证》中机构信息、职责任务、核定编制及人员机构、核准领导指数、实有人数统计、人员花名册、非在职人员花名册填写准确、完整,人员调整做到及时更改、审核。严格按照规定年审。
办理人员出入编严格按照要求在单位张贴公示。
按时参加工资联审,财政供养人员与编制情况相符,不存在“吃空饷”现象。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深化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继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建立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定期自查,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争取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报告篇十九
为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我局结合本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履行行业职能的实际情况,开展了自查工作。现将机构编制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人员情况。我局人员编制共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党内职数按县委规定配备,纪检组长1名;股级干部职数4名,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1名。目前实有在编人员7名。
(二)内设机构情况。根据《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蓬府办发[20xx]7号)文件精神,我局核定内设机构4个。目前,我局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设立了办公室、综合股、政策法规股、督查股。
(一)下属财政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1个:xx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编制27人。设大队长1名,实有在编人员20名。我局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设立了赤城中队、城南中队、园区中队、规划中队、特勤中队、蓬南中队、金桥中队、文井中队、天福中队9个中队。
(二)下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xx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编制18个,实有在编人员16名。
机构启动运转情况:我局按照“三定”要求设置内设机构,明确了内设机构职责,并严格按规定的`编制配备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相关人员已到位到岗。
职责履行情况:我局不存在扩大或缩小职责范围和权限的情况;不存在履行职责越位、错位、缺位的问题;内设机构岗位责任制度健全,责任落实到位。
人员编制情况:人员编制管理范围。将领导职数、人员编制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范围。按规定程序呈报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增减或调整等事宜;未发生过擅自超过核定的人员编制配备工作人员和擅自超规格、超职数配备内设机构领导干部等情况。
今后,我局将继续认真执行机构编制管理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行政机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编制配备以及领导职数配备等有关规定,自觉遵守机构编制工作制度,切实加强管理、严格管理、规范管理和依法管理。
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报告篇二十
按照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成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成县监察局等联合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甘肃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精神。我学区及时召开教师会议,并成立了小川学区机构编制工作自查领导小组,由办公室牵头,安排我学区教师对《甘肃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办法》进行了为期xx天的认真学习,xx月26日组织全学区教师参加了成县机构编制知识考试。通过学习和测试,我学区全体教师对机构编制知识有了全面了解,结合前一阶段在教育系统开展的效能风暴工作和清理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工作,大家都认为机构编制工作是一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有效提高了大家的机构编制意识,营造出了良好的机构编制督查工作氛围。
按照文件精神,领导小组对全学区教师岗位按照xx年9月份工资册进行了详细清理,我学区在册教师xx6人,依据编委办核定我学区124名的编制数额,我学区教师缺编。现我学区有副科级校长1名,小高职称教师23人,小一职称教师37人,助教职称教师6人,技术员职称23人,专科见习16人。在这xx6人当中,5人按照有关文件享受待遇提前退休,xx年9月由人社局调出3人,成县教育局借调1人,县招生办借调1人,成县教育资金核算中心借调2人,城关中学借调1人,陈院学区借调1人,县幼儿园借调1人,1人死亡。我学区实际现有正式在岗教师90人,不超编。在成县编委办的指导下,我们将根据学区实际情况上报相关空缺岗位编制,申请组织解决我学区教师缺编的问题。
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报告篇二十一
按照中共金昌市金川区人社局转发《关于开展关于对市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进行检查与评估》(金区人社发[20xx]23号)文件要求,我单位立即对本单位机构编制情况开展了自查,现将我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自查情况作如下汇报:
我校为隶属于金川区的公办初级中学,举办单位为金川区教育局,根据《金川区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核定金川区中小学学教职工编制的通知》(金区机编发[20xx]37号)和《金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金川区教育局所属各学校首次岗位设置方案的批复》(金区人社发[20xx]123号)文件精神,我校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属财政经费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数为91人,学校实有人数82人;核定领导职数3人,学校实有领导职数3人;核定行政管理人数3人,学校实有行政管理人数3人;核定专业技术人员88人,学校实有专业技术人员79人;无工勤技能岗,无内设机构;无其他行政编制人员在本单位工作情况;无编外用人及借用在职人员情况。
1、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提升对编制核查工作的重视度,细致布置核查工作。
学校办公室认真参加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召开的核查工作会议,第一时间将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带回学校。学校召开校务会议,仔细研读文件,领会上级精神,充分认识核查工作的重要性。按照上级部门制定的时间节点部署各环节工作,将之纳入到学校工作的议事日程。
2、切实自我核查、自我纠错,重重审核,严格把关。
按照金川区人社局要求,学校根据下发的表式项目内容逐一核实本校编制情况,修正我校人员实名制信息,务必做到学校实有人员的信息完备、完善、规范、属实。同时,办公室填写《甘肃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手册》、《甘肃省事业单位人员岗位等级变动表》、《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核查表》及《xx市xx区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核查表》等有关核查工作表格,先提请校领导审核后再送人社局局人事科审核,重重审核,严格把关。
近年来,特别是教师岗位设置全面铺开后,对我校的人员编制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学校定期对编制人员的实际变动情况及时做好更新工作。在人员进编招聘上,我们首先根据学校实际用人情况,明确岗位缺额,然后上报有关部门,由区教育局、区人社局统一公开招聘。做到了规范化引进人才,杜绝了未经编制使用审批擅自进人的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提高学校领导对机构编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结合上级部门的机构编制管理要求和借鉴好的管理经验,加大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力度,促进编制管理程序化、规范。
三是正确处理编制管控与引进人才的关系,为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学校将进一步完善教师岗位设置等诸项工作,从而提高学校教职员工的整体素质。
金昌市金川区双湾中学。
20xx年3月25日。
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报告篇二十二
xxx县委编办:
根据《中共xxx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共xx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开展20xx年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x委编办〔20xx〕67号)文件精神,我镇围绕督查内容,认真做好自查工作。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在自查工作中,组成由镇党委副书记任组长的自查小组,对镇机关、内设机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等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
我镇行政编制39个,截止20xx年6月,在编在职33名,借出2名,缺编4人;事业单位编制人数20人,共有编制内人员15人,缺编5人,其中,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岗位人员编制5名,现有4名,缺编1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岗位人员编制3名,现有3名;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岗位人员编制12名,现有8名,缺编4人。我镇在机构设置、人员配置上均按照规定管理。同时,认真及时执行县委、县政府、县委编委研究决定的机构编制事项,没有违反管理权限和程序设立机构,没有擅自增加编制和领导职数,无机构编制违纪违规情况发生。严格执行上级机构编制管理文件,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调配及管理。
2、行政和事业单位改革情况。
严格执行上级批准的行政改革方案,落实“三定”规定,按时完成机构改革任务,实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按时间节点完成实名制信息录入、核对、报送工作及公示、登记工作,没有违反规定的`行为。
3、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情况。
规范事业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工作,实时汇总登记管理数据,建立规范的档案库。没有出现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和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行为。社事中心、村镇建设中心、计生中心已登记的单位3个,已登记的单位认真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全部纳入实名制管理管理,并在编制册和台帐中进行实名登记管理。机构编制实行动态管理,20xx年新进人员均在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的前提下,按照规定进行配置,并及时办理入编手续。另外,机构编制统计年报及专项统计工作,都及时完成。
我镇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在市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与指导下,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单位公务员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没能及时补充年轻的公务员,队伍老化比较严重。二是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业务认识不够,出现年检任务没有全面完成的现象。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继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建立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会同组织、财务、监察等部门,定期组织督查,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使各项工作进入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125582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