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应急预案管理制度(模板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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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应急预案管理制度(模板14篇)
时间:2023-11-16 15:45:02     小编:JQ文豪

写作是展示个人才华和个性魅力的途径之一,我们要通过写作展示出自己独特的思想和创造力。总结时如何运用恰当的语言风格和表达方式?以下是法律专家总结的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请大家遵守。

学校应急预案管理制度篇一

应急准备(责任单位:人力资源部)。

1.设“意见箱”,了解员工的真实想法与需求;

2.不断改善食堂伙食质量,提升员工生活质量;

3.加强生产现场的工作安全,对员工的人身安全提供保障;

4.每月举办员工生日会,增强员工归属感;

5.招聘员工时,调查分析员工背景和性格,杜绝有不良记录的人员进入公司;

6.给员工提供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环境,让员工有可施展才华的舞台;

7.给员工提供教育培训机会,增强员工的自身技术能力。

2)如罢工人数在10人以上,且明显对公司治安造成影响,需立即启动a级救援程序,通知应急救援小组总指挥。

3)如有人员出现受伤现象,医疗救援小组应对伤员进行诊治,严重者需送至医院救治。

2.由人力资源部主管负责稳住现场形式,治安消防安全组组长负责调查罢工原因;

3.与罢工组织者进行谈判,了解对方的动机和目的,协商解决方案;

4.情节严重公司已经无法控制时,需报警处理;

5.事件处理结束后,人力资源部主管应提交书面报告,内容如下: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损失的初步统计;

3)事故的原因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况;

5)找出负责人,制定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预防措施。

学校应急预案管理制度篇二

发生潜在(事故)事件场所配备器材:门禁卡点等。

3.所有公司员工入厂必须刷门禁卡,闲杂人等一律不可入内。

7.事件处理结束后,治安消防安全组组长应提交书面报告,内容如下: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损失的初步统计;

3)事故的原因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况;

5)找出负责人,制定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预防措施。

f.食品中毒应急准备与响应方案。

学校应急预案管理制度篇三

3.行政课需随时关注政府部门发出的停水、停电通知,并告知全公司同仁,让大家及。

时作出应对准备。

1.当行政课接到断水、断电通知时,需通告全公司,让各部门及时制定应对措施;

2.如公司出现非正常原因断水(如水管损坏)时,责任单位需及时通知行政课进行维。

修;

3.如公司出现非正常原因断电(如线路故障)时,责任单位需及时通知设备课进行维。

修;

4.非正常原因断水、断电最高启动c级应急救援程序,部门内部按流程处理即可,无。

需通知应急救援小组;

5.在断电时间内,部门仍需正常作业的,需提前和设备课申请,启用发电机维持正常。

的用电需求;

6.如是非正常原因断水、断电,需填写出书面报告,内容包括: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经济损失的初步统计;

3)事故的原因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况;

5)找出负责人,制定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预防措施。

d.化学品泄露应急准备与响应方案(责任单位:行政课、仓库课)。

学校应急预案管理制度篇四

第一条工区在重大危险源评价后制定,有发生下列事故或事件的风险时,必须制定应急预案:。

1.触电、火灾及爆炸;。

2.地震、洪水、台风、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

3.施工中挖断水管、热能管道、电缆等市政、铁路设施;。

4.铁路营业线施工;。

5.坍塌、倒塌、高坠事故;。

6.急性作业中毒、食物中毒、泄漏污染事故;。

7.水上作业淹溺事故等。

第二条应急预案应覆盖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各阶段的计划,即预案的启动、应急、救援、事后监测与处置等各阶段。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2.事故可能发生地点和可能造成的后果;。

3.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其组成单位、组成人员、职责分工;。

4.事故报告程序、方式和内容;。

5.发现事故征兆或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的行动和措施;。

7.事故报告及应急救援有关具体通信联系方式;。

8.相关保障措施;。

10.应急预案管理措施和要求。

第三条根据实际情况,由工区经理组织、工区安全部门牵头,按事故的性质、类型、影响范围、严重后果等分等级地制订相应的预案。为使预案更有针对性和能迅速应用,一般要制订出不同类型的应急预案,一个项目的不同类型的应急预案要形成统一整体,救援力量要统筹安排。

第四条工区应急预案要根据现场实际制订,使预案便于操作。工区编制的应急预案必须上报工区项目部备案,工区项目部在各工区预案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全线突发事故(事件)点和内外部救援力量分布情况,编制综合性预案,做为工区预案的支撑和保障,两级应急救援组织应职责明确,通力协作。

第五条两级预案由工区项目部、工区分管安全副指挥或安全总监组织定期演练,由编制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检查和修正,保存相关记录。

第六条应急救援队伍要由安全部门组织进行专业培训考核,要有培训记录和档案。应急救援人员要通过考核证实确能胜任所担负的应急任务后,才能上岗。

第七条各应急救援专职队平时就要组建落实并配有相应器材。应急救援的器材工区分管安全副经理组织进行定期检查(也可纳入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内容),保证设备性能完好。

第八条应急预案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要求,所规定和明确组织、程序、资源、措施等应当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满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需要。应急预案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适用范围、条件,有关应急资源情况,以及与相关预案衔接关系等发生变化时,或发现存在问题时,应当及时修订。

第九条涉及城市公用事业、道路交通、火灾、铁路、民航、水上交通、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以及特种设备、电网安全等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依据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并按照分级管理原则抄报地方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学校应急预案管理制度篇五

1.与食堂签订保证饭菜质量的协议,明确违规的处罚条例;

4.公司禁止员工上班期间外出就餐,因私自外出就餐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员工本人承担。

5.安全教育就小组对事发现场的所有食品进行检查,确保其为合格健康食品,以维护员工身体健康安全。

6.事件处理结束后,人力资源部行政课主管应提交书面报告,内容如下: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损失的初步统计;

3)事故的原因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况;

5)找出负责人,制定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预防措施。

g.员工罢工应急准备与响应方案

学校应急预案管理制度篇六

发生潜在(事故)事件场所配备器材:灭火器、消防栓、应急灯、安全通道。

应急计划:每年不定时(不少于二次)。

应急准备物资:简易担架、跌打损伤药品、灭火器材。

1.培训和演练(主要责任部门:人力资源部行政课):

2)安全教育小组负责对相关人员每年进行定期的消防知识培训;

3)日常巡检小组:负责对全公司所有消防器材及设备进行指导检查维护。

2.应急物资的维护、保养及测试:

2)保安人员每月检查一次灭火器及消防设施;

3)重点防火部位:氧化车间、全自动ed生产线、危险品储存仓等。

2.医疗救治小组负责联系医院,将伤员外送或就地护理;

3.火灾处理程序(根据当时第一发现人的直观判断):

6)发生火灾时,为防止有人被困发生窒息伤害,由医疗救治小组准备毛巾,润湿后蒙在口鼻上,抢救被困人员时,为其同样准备毛巾,以备应急时使用,防止有毒有害气体吸入肺中,造成窒息伤害。受伤人员救出后,医疗救治小组应采取简单的救护方法急救,如用纯净水冲洗一下受伤部位,将污物冲洗干净,再用干净纱布简单包扎,同时联系急救车抢救。

7)安全疏散小组负责组织现场人员有序撤离,避免人员的无谓损伤;

8)事故处理结束后,写出书面报告,内容包括: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经济损失的初步统计;

事故的原因判断;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况;

找出负责人,制定防止火灾发生的预防措施。

学校应急预案管理制度篇七

第一条为加强旅馆业的治安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违法犯罪,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宾馆、饭店、旅店、招待所以及其他以洗浴、酒店式公寓等计时休息形式提供住宿服务的经营场所(以下统称为旅馆)。

第三条市及县(市)、区公安机关,是本行政区域内旅馆业治安管理的主管机关,应依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加强对旅馆业的治安管理。

第四条申请开办旅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具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经营场所;。

(二)经营场所与所属建筑物中的非旅馆部分隔离;。

(三)客房与旅馆内的娱乐、商业等服务设施分隔;。

(四)安装符合标准的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五)有旅客财物、行李保管室或者保险箱(柜)及其他治安防范设施;。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申请从事旅馆经营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持下列材料向开办地县(市)、区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工商部门核发的有关名称核准文件;。

(三)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者租赁使用证明文件;。

(四)旅馆方位及其内部平面图纸;。

(五)公安消防机构出具的消防安全合格证明文件;。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完成行政许可申请的实地核查工作,符合条件的核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六条旅馆迁址、合并、变更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应当到公安机关变更《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歇业的,应当自歇业之日起五日内到公安机关办理歇业登记,交回《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前款规定的情形中,涉及经营场所开办条件发生实质性变化的,公安机关在变更《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前,应当对变更申请按照本规定进行实地核查。

第七条旅馆的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的治安责任人,应与所在县(市)、区公安机关签订治安责任书。公安机关应对治安责任书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旅馆应当配备治安保卫负责人和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制定各项治安管理制度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第九条旅馆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落实治安管理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二)组织工作人员接受治安防范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定期组织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演练;。

(四)客房区域设专人全天值班巡查,服务台、监控室设专人全天值守;。

(五)发现犯罪嫌疑人员或者被公安机关通缉的人员,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六)对旅客遗留的财物妥善保管,无法归还的,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七)为他人提供场地从事旅馆经营以外的活动的,在活动举办二日前通知公安机关;。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条旅馆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消防器材、设施和消防安全标志,并确保其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

第十一条旅馆应当在出入口、通道、电梯、停车场及其他公共区域按规定设置公共安全视频信息系统,并保证其在营业期间正常运行。视频信息系统图像资料的保存期不得少于三十日。

鼓励旅馆安装使用电子防盗门锁和电子报警装置。

第十二条旅客不得将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带入旅馆,不得携带枪-支-弹-药住宿,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三条认真执行本规定,在旅馆业治安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给予表扬奖励。

第十四条违反本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按下列规定处罚:

(二)违反本规定第九条规定的,责令改正,可以对旅馆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对责任人员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未按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保存公共安全视频信息系统图像资料的,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第十五条违反本规定涉及其他有关行政管理机关权限的,由其他有关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六条违反本规定,构成违反消防、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公安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执行;实施罚款处罚,应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款票据,罚款全部上交财政。

第十八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依照国家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法律、法规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应急预案管理制度篇八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园区应急管理制度,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应急管理分“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过程。主要内容包括: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物资保障等。

三、成立以园区管理处总经理为组长,副总经理为副组长,各企业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管理制度领导小组。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园区行政部,并负责日常管理。

四、应急管理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应急管理培训,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事故预防、危险辩识、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各类事故处置方案、基本救护常识、避灾避险、逃生自救等。

五、应急演练。根据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每年至少分别安排一次桌面演练和综合演练,以及两次专项应急演练,强化职工应急意识,提高应急队伍的反应速度和实战能力。园区行政部负责做好演练记录和总结。

六、应急通讯设备保障。园区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对电话、对讲机、手机等通讯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或更新,确保通讯畅通。

七、应急救援物资保障。根据园区预案做好应急救援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工具、材料、药品等保障工作。确保经费、物资供应,切实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并对应急救援设备、设施要定期进行检测、维护、更新,确保性能完好。

八、应急处置。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疏散、转移,做好安置工作。

九、成立义务救火队,人员以园区保安部人员为主,企业医疗救护人员组成,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消防业务学习或灭火技能训练,并有文字和照片记录。

学校应急预案管理制度篇九

发生潜在(事故)事件场所配备器材:排水管。

日常巡检小组每半个月对全公司所有公共区域设施进行重点检查,排除水灾隐患点;

7.事故处理结束后,写出书面报告,内容包括: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经济损失的初步统计;

3)事故的原因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况;

5)找出负责人,制定防止水灾发生的预防措施。

8.断水、断电应急准备与响应方案(主责单位:行政课、设备课)。

学校应急预案管理制度篇十

1、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防止因过失,将不同品种的食品相混淆、杜绝二次污染。便于及时清理过期食品、防止将过期食品上市销售。

2、采购食品时,向制售者索取并核对生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等材料,留从复印件备查。查验食品标签内容是否清晰、完整、制售者必须如实提供。定期对购进的`食品进行检验或送检。

3、配备相应设备和工具,对购进的食品进行检验。

4、不经销未取卫生许可证的生产者生产的食品。

5、对购进的食品,应按照采购食品的保存条件的要求进行储存,防止二次污染。

学校应急预案管理制度篇十一

第一条为规范电力企业应急预案(以下简称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完善电力应急预案体系,增强电力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力监管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电力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

本办法所称电力企业是指以电力规划设计、生产运行、检修试验以及电力建设等为主要业务的企业和单位。

第三条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网厂协调的原则。对涉及国家机密的应急预案,应当严格按照国家保密规定进行管理。

第四条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以下简称电监会)负责对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电监会派出机构负责对所辖区域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电力企业是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建立健全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完善电力应急预案体系,规范开展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修订等工作,保障电力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

第六条电力企业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编制各级各类电力应急预案,并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建立覆盖全面、上下衔接的电力应急预案体系。电力应急预案体系一般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构成。

第七条电力企业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生产规模和风险种类等特点,组织编制企业综合应急预案,作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性文件,从总体上阐述处理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

第八条电力企业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公共卫生事件类和社会安全事件类等各类突发事件,以及不同类别的事故或风险,组织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明确具体应急处置程序、应急救援和保障措施。

第九条电力企业应当根据生产经营现场的实际情况,针对特定的`场所、设备设施和岗位,组织编制相应的现场处置方案,为应对现场典型突发事件制定具体处置流程和措施。

第十条电力企业编制的各类应急预案具体内容应当符合《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和《电力企业现场处置方案编制导则(试行)》的基本要求。

第十一条电力企业应当全面分析本单位的危险因素和事故隐患,客观评估本单位的应急能力和应急资源。分析评估结果应作为应急预案的编制依据。

第十二条电力企业编制的本单位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预案评审

第十三条电力企业应当按照分级评审的原则对电力应急预案组织评审。

第十四条预案评审由电力企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涉及网厂协调和社会联动的应急预案,参加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应急预案涉及的政府部门、电力监管机构和相关单位工作人员以及电力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评审意见应当记录、存档。

第十五条预案评审应当注重电力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响应程序的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十六条电力应急预案经评审合格后,由电力企业主要负责人签署印发。应急预案印发文件或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声明内容及签字应当作为应急预案批准页的主要内容。

第十七条电力企业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将应急预案报电力监管机构备案。

(一)电监会城市电监办辖区内的电力企业向城市电监办备案,未设立城市电监办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电力企业,直接向所在区域电监局备案。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网公司所属区域电网公司向区域电监局备案。

中央电力企业、资产跨区域的电力企业(集团公司或总部)向电监会备案。

(二)需要备案的应急预案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应至少包括《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附录中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体系目录所列内容。

(三)国家有关部门对应急预案备案另有要求的,应当按其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电力企业向电力监管机构报备应急预案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应急预案评审意见;

应急预案文本目录;

应急预案电子文档。

第十九条电力监管机构应当指导、督促检查电力企业做好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并对电力应急预案的备案情况和备案内容提出审查意见。对予以备案的电力应急预案,应当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并建立预案库登记管理,对于不符合备案要求的电力应急预案,应当说明不予备案的理由。

第二十条电力企业应当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预案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构成、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资源保障情况以及针对不同类型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措施等。

第二十一条电力监管机构应当将应急预案培训列入电力安全监管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对电力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及应急管理人员的预案培训工作。

第二十二条电力企业应当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定期组织预案演练,以不断检验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管理和应急技能水平。

第二十三条电力企业应当制定年度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增强演练的计划性。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应当至少组织一次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应当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第二十四条电力企业在开展应急演练前,制定演练方案,明确演练目的、演练范围、演练步骤和保障措施等。

第二十五条电力企业在开展应急演练后,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进行评估,并针对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相关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评估和修订意见应当有书面记录。

第二十六条电力企业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每三年至少修订一次,预案修订结果应当详细记录。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电力企业应当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相应修订:

(一)企业生产规模发生较大变化或进行重大技术改造的;

(二)企业隶属关系发生变化的;

(三)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重大危险源的;

(四)应急指挥体系、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人员或职责已经调整的;

(五)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六)应急预案演练、实施或应急预案评估报告提出整改要求的;

(七)电力监管机构或有关部门提出要求的。

第二十八条电力企业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后,应当及时向电力监管机构和有关部门或单位报告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程序重新备案。

第二十九条对于在电力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电力监管机构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条电力企业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实施电力应急预案管理有关工作的,由电力监管机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三十一条电监会派出机构可根据本办法,制定本辖区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实施细则。

第三十二条《电力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和《电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由电监会统一制定。

第三十三条核电站涉及核事件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不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应急预案管理制度篇十二

(一)为充分发挥应急管理机构的职能作用,完善工作机制,更加规范、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管理各项工作,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xx)第672条“煤矿企业应当落实应急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事故预警、应急值守、信息报告、现场处置、应急投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煤矿总工程师应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xx)组织相关单位(部门)按照规定编写煤矿应急预案。

(三)应急预案体系动态管理。根据“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总体要求和部门机构调整变化情况,及时对煤矿应急预案进行类别、结构调整,使应急预案体系适应全矿井安全形势和实际工作需要。

(四)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当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时,应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处置后,要总结实战经验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应急预案。

(五)应急预案审核、印发和发布。应急预案编制完成或修订完善后,应进行评审。评审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外部评审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负责安全管理的部门组织审查。评审修订后,经矿长签署发布并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发布实施的应急预案应每年评审一次。

(六)预案培训。针对已批准的应急预案,应编制对各专业应急人员、职工的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实施。职工应熟悉避灾路线,掌握危险自救和互救知识。特殊作业人员在学习和考试后,应进行相应的训练和演习。应急预案如有修改补充,要组织职工重新学习。

(七)应急预案演练。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演练制度,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

学校应急预案管理制度篇十三

发生潜在(事故)事件场所配备器材:医疗药品、合作医院。

1.与食堂签订保证饭菜质量的协议,明确违规的处罚条例;

4.公司禁止员工上班期间外出就餐,因私自外出就餐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员工本人承担。

5.安全教育就小组对事发现场的所有食品进行检查,确保其为合格健康食品,以维护员工身体健康安全。

6.事件处理结束后,人力资源部行政课主管应提交书面报告,内容如下: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损失的初步统计;

3)事故的原因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况;

5)找出负责人,制定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预防措施。

学校应急预案管理制度篇十四

为进一步规范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管理体制,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保证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保障职工的生命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一、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场所的单位,根据作业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严重程度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或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方案。职业病危害因素,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

二、职业病危害应急预案比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实行归口管理。

三、职业病危害应急预案,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评估和修订等工作程序执行。

四、职业病危害应急预案经评审、论证后,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并按规定程序上报。

五、职业病危害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培训内容包括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等内容,做到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六、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并撰写应急预案演练报告,分析存在问题,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三)面临的事故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六)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问题需要修订的;。

(七)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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