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电灾害应急预案(模板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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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电灾害应急预案(模板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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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电灾害应急预案篇一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打造“平安天台”、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战略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大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投入,消除雷击事故隐患,提高我县雷电灾害预警和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发生重特大雷击事故,能快速响应,有序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等级,维护我县社会的和谐稳定。

雷电灾害应急预案篇二

气象部门应当加强对雷电的监测和研究,不断提高对雷电灾害的预测预警能力。

(二)雷电灾害的防御原则和基本要求;

雷电灾害预警信号的发布,按照《浙江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试行)》(浙政办发[2005]22号)规定实施。

雷季前防雷装置使用单位或者业主应当组织或请专业人员做好各种防雷设施的全面自查自改,确保符合相关规定。

当有雷电发生时,特别是当雷雨云移近上空,已闻到雷声或看见闪电时,应采取以下预防措施,可以较大程度上减少或避免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

(一)断开电器、电子信息系统的电源和信号输入、输出。

(二)停止。

(三)不接听、拨打电话和手机。

(四)不使用水龙头、淋浴器等喷淋设备。

(五)关闭门窗,不要站在外墙窗前,切勿触摸天线、下水管、金属门窗、护拦等。

(六)远离带电设(施)备、空旷孤立的建(构)筑物、树木等。

雷电灾害应急预案篇三

幼儿园防雷预案本着对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极端负责的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明确幼儿园防雷工作职责,确保在发生雷电灾害时及时、迅速有效的处理,结合我园实际,制定本预案。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领导小组负责本园内防雷工作的动员、组织和协调。督导各班级落实防雷方案,保证必要的经费。做好教职工工作,组织、协调、落实在本园内防雷教育和后勤储备工作。

2、各班应根据工作部署,督促落实防雷应急方案。

3、加强设施、设备检查。

当有雷电发生时,特别是当雷雨云移近上空,已闻到雷声或看见闪电时,应采取以下预防措施,可以较大程度上减少或避免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

(一)断开电器、电子信息系统的电源和信号输入、输出。

(二)组织好幼儿,稳定幼儿情绪,减少惊慌和惧怕。

(三)不接听、拨打电话和手机。

(四)不使用水龙头、淋浴器等喷淋设备。

(五)关闭门窗,不要站在外墙窗前,切勿触摸天线、下水管、金属门窗、护拦等。

(六)远离带电设(施)备、空旷孤立的建(构)筑物、树木等。

1、发生事故后紧急领导小组成员应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按照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足自救或者实施援救:

(2)立即向当地政府、教育局和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灾情;。

(3)保护好现场和保证通信设备完好,内外、上下主要信息联络畅通。

2、防雷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雷灾事故报告后,立即向区教育局报告,并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成立事故处理现场指挥部,指挥部指挥长由赶赴现场最高领导担任,对抢险救灾事故处理实行统一指挥。

3、参加抢险救援工作,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2)迅速控制危害源。

雷电灾害应急预案篇四

(一)发生雷电灾害事故时,事故当事人或者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单位领导、当地人民政府和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紧急情况要报警,有伤亡、火灾、爆炸时,应当保护现场并迅速组织抢救人员和财产。

(二)较大以上雷电灾害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后一小时内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起因、造成后果、已采取措施等情况报告当地人民政府、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政府有关部门。县雷防办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县政府和上一级雷防办。

(三)一般雷电灾害事故发生后十天内,事故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将发生雷击事故时间、地点、经过、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原因、教训及防范措施、责任分析及处理等报告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重、特大雷电灾害事故的有关新闻必须经县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核实后,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报道。

雷电灾害应急预案篇五

(一)成立防雷的领导小组:

组长:__。

组员:__。

(二)领导小组的职责:

1、全面负责本园雷击应急工作,进行自救互救、疏散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单位应急意识和抵御雷击灾害的能力。

3、一旦发生雷击,全面负责本单位雷击应急工作,指挥各专业组按预案确定的职责投入抗雷救灾。

(三)各应急专业工作组:

1、应急疏散组的组长:__。

成员:各班的班主任。

2、宣传组组长:__。

成员:各班班主任。

3、后勤保障组组长:__。

二、防雷安全的宣传教育:

1、防雷安全全园集中宣传的教育工作,主要由办公室负责;分班宣传教育工作,主要由各班班长负责。

2、防雷安全宣传教育主要内容有:如何防雷?包括室内、室外如何“避雷”;打雷时应该往哪里躲?被雷电击中后如何抢救、自救、互救?等等。

3、防雷安全宣传教育的主要形式有集中宣讲、挂图、发放资料手册、知识竞赛等。

2、各班主任应当召集、通知正在室外活动的幼儿安全地回到教室。

3、雷电正在发生时,应当关好门窗,防止球形雷(滚雷)窜入室内造成危害,不得打电话、手机,不要靠近室内的金属设备(如水管)及门窗等容易被雷击中的地方。

4、受雷击被烧伤或严重休克的人,身体并不带电。应马上让其躺下,扑灭身上的火,并对他进行抢救。若伤者虽失去意识,但仍有呼吸或心跳,则自行恢复的可能性很大,应让伤者舒适平卧,安静休息后,再送医院治疗。若伤者已停止呼吸或心脏跳动,应迅速对其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和心脏按摩,在送往医院的途中要继续进行心肺复苏的急救。

5、发生雷击伤害事故后,不管现场有没有临时急救人员,都要立即拨打120,让专业医生组织抢救。并通知受伤学生的监护人马上赶赴现场或医院。

四、防雷报告的制度:

1、检查发现幼儿园防雷装置不能发挥正常作用,可能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时,要及时报告园长,由园长向上级报告。

2、在遭受雷电灾害后,应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报告灾情,并协助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工作,分析雷电灾害事故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

注:我园于六月八日星期五上午九点准时举行防雷安全演练。

雷电灾害应急预案篇六

为避免或减轻雷电灾害事故的发生,确保本园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根据我园的实况,制定本防雷预案。

本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1、防御要求: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其次是有效组织抢险救灾,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2、防御重点:幼儿园校舍和校园内。

1、建立领导组织机构,切实加强领导。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检查督导幼儿园的防雷电工作,及时准确地掌握学校防雷电工作动态,提出预防对策和措施。

2、请上级部门对幼儿园防雷电设施进行鉴定,排查隐患,按要求安装避雷设施。

3、多形式、多角度、多层面加强对师生防雷电安全知识教育,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开展应急预案演练,以提高师生防雷电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进入汛期后,要求广大师生经常收听收看天气预报,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派专人负责,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增强防范能力和应对逃生能力。

4、各年级组自行负责对办公场所、教室的电源、插座、门窗、空调室外机等每天放学后进行排查,及时解决隐患。特别是在暑假离校前,务必关好所有门窗、切断室内电器电源。

5、建立报告制度,健全汇报网络。

一旦发生雷电袭击,及时报告灾情,幼儿园在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汇报。领导小组的成员手机24小时开通,切实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

发生雷电袭击时,园领导小组迅速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各小组认真开展工作。

防雷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下达启动处置防雷电应急预案命令。依据上级批示和现场情况,适时决策、发布指令,组织指挥处置行动。组织调集人员、物资及交通工具,指挥现场处置工作。向上级教育部门报告事件的情况,检查监督突发事件的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雷电灾害应急预案篇七

第一条为防御雷电灾害和减轻雷电灾害造成的损失、使本项目部成员和设备的安全得以保证,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凡在本项目部的雷电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均应遵守本预案的规定。

第三条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理工作,实行“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工协作”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

1、在项目部统一领导下,分工负责、综合协调,共同做好雷电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2、坚持预防为主、防灾与救灾并举,做好灾前预警,灾中应急、灾后重建工作。

第四条成立了由项目经理丁民为组长,刘锋、尹玉顺为副组长项目部成员:彭剑、张同林、王维、雷利、肖磊、邱德军、涂代兴的防雷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项目部的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救援的指挥和协调。

防雷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决定雷电灾害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和终止,负责灾后恢复重建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2、决定雷电灾害应急救援重大事项,指挥和协调有关部门和个人共同做好雷电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3、组织制定雷电灾害应急救援预案,加强雷电灾害预测警系统建设。

第五条防雷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1、安全员:参与事故调查,协助调查取证,提出处理意见。

2、门卫:负责雷电灾害地点的治安工作,做好现场警戒,人员疏散等工作。

3、库房:负责应急物资的落实。

4、通讯员:组织急救队伍到事故现场抢救伤员。

5、消防员:负责火灾的扑灭,参与伤员的抢救,转移及事故现场的保护等工作。

第六条加强对雷电的监测和预试,不完善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整改到位。

第七条按到市气象局的强雷暴天气警报信息后,项目部应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会审。对属于可能发生雷电灾害的情况,及时进行预防工作部署。各相关成员庆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启动雷电灾害应急救援预案的准备工作,确保预案实施。

第八条当出现下列情形时,启动本预案;

1、市气象局发布强雷暴预案,确认可能发生雷电灾害事故。

2、项目部领导确认已经生重、特大雷灾事故。

第九条、项目部领导确认可能发生雷电灾害事故时,启动以下应急处理程序;立即召开防雷减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进行分析部署;各有关部门和员工收到预警信息后,迅速做好防御工作。

第十条领导确认已经发生雷电灾害事故时,启动以下应急处理程序。

1、项目部领导要立即向城区防雷减灾工作领导小组为公室报告,并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在组织自救的同时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2、成立事故处理办公室,对抢险救灾事故处理实行统一指挥。及时实施消防、医疗救护、人员疏散、治安保卫、抢险抢修、物资供给等应急对策。参加抢险救援部六,在组长的统一指挥下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第十一条雷电灾害应急救援预案终止,由项目部防雷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建议,报公司批准。

第十二条雷电灾害事故的报告。

较大以上雷电灾害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报告城区防雷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一般雷电灾害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4小时内报告公司防雷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十三条善后处置由组长负责,有关部门做好设备的恢复,检修工作。

雷电灾害应急预案篇八

1、认真检查已安装的避雷设施,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建筑物防雷设施包括对直击雷(含侧击雷)、雷电感应和雷电波侵入的防护三大部分。

直击雷是指雷电直接击在建筑物地面以上的任何部分,产生电效应、热效应及机械力。直击雷防护设施主要是保护建筑物本身不受损坏,以及减弱雷击时巨大的雷电流沿建筑物泄入大地时,对建筑物空间产生的各种影响;雷电感应是指雷电放电时,在附近导体上产生的静电感应和电磁感应,它可能使金属部件之间产生火花;雷电波侵入指由于雷电对架空线路或金属管道的作用,雷电波可能沿着这些管线侵入屋内,危及人身安全或损坏设备。针对以上注意以下几个环节。

一是建筑物防雷:检查防雷设施设备是否完善完好,建筑物本身是否有外金属物件联接。

二是室内防雷:关闭门窗,远离墙体、管道、金属物件,居于室内中央,不能赤脚着地或地板;关闭所有用电器电源和接打有线电话。

三是室外防雷:远离高大建筑、山顶、大树、塔等,选择干燥低地处,两脚并拢蹲下,不能赤脚着地;丢掉随身携带的金属物件(钥匙、手机、刀具等);不能接打无线电话。

3、开展防雷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师生防雷安全的认识和防护能力。

雷电灾害应急预案篇九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特大雷电灾害事故:

1.一次雷电灾害造成死亡10人以上的;

2.一次雷电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重大雷电灾害事故:

2.一次雷电灾害事故造成重伤10人以上的;

3.一次雷电灾害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较大雷电灾害事故:

3.一次雷电灾害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一般雷电灾害事故:

2.一次雷电灾害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

雷电灾害应急预案篇十

按照文件要求,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xx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精神,为保证冰雪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高应对冰雪灾害的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轻冰雪灾害的影响,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广播电视事业顺利发展和人民文化生活安全有序,加强媒体的宣传、预报、报道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保障广播电视事业和人民文化生活安全有序、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冰雪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分工、协调一致。局内站、室、校、场落实责任,互相配合,形成应急合力,共同做好冰雪灾害应急工作。

以科技为先导。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高冰雪灾害应急工作的现代化水平,做到及时发现、预警、响应和处置。同时,通过媒体,加强对天气的预报工作,确保全县人民安全越冬。

本预案所称冰雪灾害,指受寒潮、低温、大风、冰雹、霜冻等天气而造成的大范围降雪和冰冻灾害,包括其次生、衍生灾害。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县内的冰雪灾害预报、报道、检测、预警、应急响应、救灾等工作。

局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由党组成员副局长任指挥长,由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部、室、站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局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局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主要负责局系统冰雪灾害检测、预警、应急响应和处置及救灾等工作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指导开展冰雪灾害应急工作。指导一线新闻记者及时对灾害险情进行报道和宣传。通过广播电视向全县宣传冰雪灾害的防护和措施。

主要负责传达县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工作指令;具体协调处理冰雪灾害应急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组织各部、站、室、研究会商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制定冰雪灾害应急方案;适时对冰雪灾害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完成县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1、办公室根据局系统冰雪灾害检测、预报、警报信息,对可能发生的冰雪灾害,立即进行相关工作部署,并上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和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

2、局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对冰雪灾害信息进行分析评估,达到预警启动级别的,报请局指挥长发布启动预警命令。同时,加强对冰雪灾害情况进行宣传报道。

3、局属系统应按照冰雪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积极采取措施防御和避免冰雪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

4、局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进行督促、检查、指导,确保本预案的顺利实施。

5、按照冰雪灾害的影响范围、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一般(iv级)、较重(iii级)、严重(ii级)和特别严重(i级)四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广电局按县指挥部启动的预警级别启动本局的预警。

1、iv级响应。

iii级响应。

较大冰雪灾害发生后,由局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及时收集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做好相应的应急响应工作,并将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报告县人民政府市广播电视局。

ii级响应。

重大冰雪灾害发生后,局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迅速宣布进入ii级响应,局和局系统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按照统一部署,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并将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报县人民政府和市广播电视局。

i级响应。

特大冰雪灾害发生后,局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迅速宣布进入i级响应,局和局系统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按照统一部署,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并将灾情和救灾情况报告县人民政府及市级、省级、国家有关部门。

冰雪灾害发生后,局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指挥各部、室、站和专业应急队伍及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注重广播电视系统线路的畅通,防止冰雪对线路和广电设备设施的冰冻破坏。事发后首先要立即组织开展自救,组织专业维修队伍迅速清除隐患,确保受灾群众及时、迅速的收听收看到电视节目,了解灾情和政府部门相关的政策、措施。其次,组织新闻记者采集第一手灾情,为救灾工作做好指导;再次,组织其余工作人员,参与抢险救灾工作。

3、信息共享和处理。

冰雪灾害的检测、预报、预警、灾情等信息实行分级上报,由局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

公室归口管理,实现信息共享。

冰雪灾害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当快速、准确、详细,重要信息应当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暂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时间了解情况,及时补报详情。

4、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与时,应当对公众讲解必要的安全防护知识。

局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当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并将值班电话、辅助通信方式和主要负责人联系方式向本级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

6、新闻发布。

新闻宣传部门要按县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的要求,按照有关规定,将冰雪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检测预警、因灾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及时通过广播电视向社会公布。

由发布预案启动指令的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根据冰雪灾害性天气发生、发展趋势信息和灾情发展情况,决定是否终止应急响应。应急响应终止时,应当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市广电局报告。

1、冰雪灾害发生后,局按民政部门的要求依法做好灾民安置和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对因参与重大冰雪灾害应急工作治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国家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2、应急指挥机构应当及时归还征用的物资、设施、设备或占用的房屋、土地;不能及时归还或者造成损坏的,应当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按照国家规定予以补偿。

3、局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应当组织局系统及时调查、统计冰雪灾害事件的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评估、核实冰雪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向县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同时报上级相关部门,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1、资金保障。

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根据冰雪灾害应急工作需要应由县财政统一预算经费。

2、应急队伍保障。

局全体在职职工为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

1、宣传、培训和演习。

各部、室、站应当充分利用我局的广播电视媒体作用,及时向社会公众宣传冰雪灾害预警信号及灾害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相关知识以及冰雪灾情和抢险救灾情况。

局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应当有组织、有计划地对本单位应急工作人员进行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并定期组织应急演习。

2、奖励与责任。

奖励。

对在防灾、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责任。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局要根据情节轻重,报请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给予直接责任人员和主管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按规定报告灾情或虚报、瞒报、谎报灾情,造成严重后果的;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置职责,拒不配合、阻碍、干涉灾情收集和救助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在应急处置中,指挥严重失误,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3、监督检查。

纪检组长对本预案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保障应急措施到位。

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根据情况变化,局应急管理办公室组织进行修订和完善。

2、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报经县人民政府备案后实施,由局办公室印发和负责解释。

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结合县冰雪灾害预案统一实行。

4、本预案与县冰雪灾害预案相抵触的,以县预案规定为准。

二00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雷电灾害应急预案篇十一

一、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加强领导,利用学校的会议和活动,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思想教育。在中考前进行应急演练。

2、对于不安全事故,以预防为主,对学生在校期间可能出现的不安全事故,及有可能出现不安全事故的高危时段、区域,采取措施,严防死守,要将不安全事故的发生率降为零。

3、组织师生进行防震、防火、防洪等应急演练,未雨绸缪。通过应急演练,明确并落实教职工各自的职责,让学生熟知正确的做法。

4、加强对事故高发时段、区域的执勤守护。

(1)实行学生晚寝通宵执勤制度,在学生晚寝时,安排教职工轮流通宵执勤守护,出现危险情况时,及时有序地组织学生按照应急演练的方案进行避险或疏散。

(2)落实楼道执勤制度,要求监考员乙在余震来临时,应临危不惧指导学生如何避险。楼道流动监考员在楼道口进行执勤守护,防止学生出现踩蹋等不安全事故。

(3)值周组成员按序号落实对学生活动场所的安全巡查。

(4)实行领导带班巡查制度,每晚安排一位行政领导负责组织当晚的晚寝执勤守护,每天的楼道执勤由当天的巡查领导负责检查、督促。

5、用活动消除学生因“512大地震”所带来的恐慌心理。

6、加强卫生防疫工作,确保学校大灾之后无大疫。

(1)加强宣传管理,对校内常住教职工及亲属进行卫生防疫宣传,对学生进行卫生防疫知识讲座,并印发宣传资料,让大家重视并懂得如何进行卫生防疫。

(2)加强对学校环境卫生的管理,认真组织每天的彻底扫除,坚决不留卫生死角,确保校园的清洁。

(3)加强每天的卫生清毒,灭蝇、灭蚊工作,坚持每天两次对校园进行清毒。

(4)做好伙食团的卫生防疫工作,要求伙食团出售质量可靠,卫生安全的饭菜,禁售一切不付合要求的饭菜,并由总务后勤处负责对其进行监督、管理。

7、如果出现较大险情时,由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统一指挥,由各位成员具体实施对学生进行有序的疏散撤离工作,并视其情况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雷电灾害应急预案篇十二

应急预案指面对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一起来看看林场自然,仅供大家参考!谢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场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乌拉山林区森林资源,促进林业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做到快速、有序、高效、恰当的实施森林防火应急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森林火灾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

第四条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第二章组织指挥及职责任务。

第五条实行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我场成立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由厂长担任指挥长,副厂长担任副指挥长,其职责是:检查、监督、全场贯彻执行国家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行政措施,指导防火工作。具体组成如下:指挥长:高军,副指挥长,张德远,张胜利,李永生。

第六条我场成立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指挥部下设森林防火工作办公室,由副指挥长张德远担任防火办主任,专门负责森林防火工作。

第七条林场的森林防火工作办公室,坚持领导带班的值班制度,具体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森林防火规定和指示。

(二)负责日常的森林防火值班,防火期森林防火预警系统,视频监控,防火物资管理工作。

(三)开展护林教育,重点防火期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周活动。

(四)发动群众制定完善森林防火乡规民约和野外用火管理措施,并督促执行。组织制定护林员在重点区域内重点巡逻,确保不出问题。

(五)组织落实以职工和群众相结合的扑火队伍,指挥扑救一般森林火灾。

(六)负责查处违章野外用火的责任人和森林火灾面积一公顷以下的火灾案件,配合森林公安部门查处大的森林火灾案件。

(七)检查,督促场属各二级单位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检查评比活动,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制定措施,预防森林火灾。

第三章森林火灾扑救。

第八条森林火灾是突发性的灾害事件,尤其是扑救夜晚较大的森林火灾,难免引起扑救人员的伤亡事故,在组织扑救中,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做到指挥有序既尽快扑灭森林火灾,减少损失,又尽量避免扑救人员的伤亡事故发生。

第九条,指挥原则。

一、扑火指挥员在接到扑火通知后应迅速组织出动精于扑火队伍,实行“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根据火场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先控制后扑灭”的扑火策略,先组织围攻外围火线,防止林火向周围发展,为彻底消灭创造条件。

二、首批扑火人员,如果未能控制住火头火线,扑火指挥员对火场情况及未来发展做出果断的分析与判断,及时向市林业防火指挥中心报告,同时寻找有利战机进行扑救。

三、当火线比较长,火场指挥员忙不过来的情况下,现场指挥员和负责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指定有组织管理能力的干部担任火场扑火负责人,采取集中优势兵力一点突破分兵夹击和多点突破分兵合围等战术。

四、各扑火队负责人发现火势比较严重的时候不得带领扑火人员直接冲向火区,应采取守势寻找有利时机,进行阻击火头火线待火势减弱室积极消灭,如果林火危及扑火人员生命安全时应命令及时转移,实行保护人身安全第一的原则。

五、林火扑灭后,不得马上将扑火人员撤下,应留一定人员看守,清理火场,经过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无气后,扑火人员方可撤离。

第十条组织指挥程序。

二、如无力控制需要支援的火灾向市指挥中心提出要求请求支援。

第十一条扑火原则。

已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对原居民点和重要是湿的安全2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足打清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力打歼灭战三赛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为空这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组合为主,正面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和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是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力量为主,必要时可动员林区职工机关干部及当地群众等非专业力量参加扑救工作午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片包干薄片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过火厂的责任制第四章,后期处置第12条临场应会同林业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及时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人员伤亡其他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并向当地人民政府提交评估报告,第十三条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及时总结分析花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吉英刺激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四条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与表彰奖励第15条对,火灾肇事者的责任追究由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雷电灾害应急预案篇十三

(一)县人民政府加强对雷电灾害防御救援工作的领导,成立县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由蔡文新副县长担任组长,成员由气象、安监、公安、宣传、财政、建设、经贸、民政、卫生、交通、教育、供电、工商、旅游、林特、消防、文广、质监、通信等单位以及各乡镇(街道)组成,负责全县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和协调。

(二)指挥机构职责。

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我县雷电灾害防御日常工作,制订全县防雷减灾的救援预案和防雷工作计划,建立和完善雷电灾害报告制度、举报制度和处理制度。组织实施雷电灾害防御应急救援,督促各职能部门职责的落实。

(三)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气象局:依法编制本县行政区域内的雷电防御实施方案;会同相关部门编制雷电灾害防御规划,雷电灾害的监测、预警工程建设规划;建立和完善雷电灾害监测网络和预警信息系统并确保正常运行;按规定落实防雷工程性措施,严格按国家标准对全县建(构)筑物及社会公共服务系统的主要防雷设施的设计和定期检测情况等实行监督检查;依法对新建(构)筑物的防雷装置进行设计审核核准和竣工验收核准;发布雷电灾害性天气预报,参加雷击事故的调查、鉴定、处理。

安监局: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纳入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并作为安全生产的考核内容贯彻落实;监督有关部门对本县行政区域内的防雷安全工作、防雷设施、工程质量等一切防雷安全活动落实情况;监督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雷电灾害报告制度与举报制度;负责雷击事故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工作。

公安局:负责维护抗灾抢险时的社会秩序和交通秩序,协调组织群众安全转移、撤离避险,负责雷电灾害地区的社会治安稳定工作;依法查处破坏防雷设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危害社会公众安全的案件;加强计算机网络系统、民爆器材仓储的防雷安全监察。

建设局:对新建(构)筑物的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核准和竣工验收核准进行把关,查处违章施工和违法使用的建筑工程;做好本系统的雷电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供电局:负责组织抢修遭受雷击灾害的电力设施,保证通电工作;做好各种输电设施、线路的各项防雷措施,保障人民生产、生活用电安全;配合政府对不符合防雷安全以致存在严重雷击隐患的企业实施断电关停工作。

消防大队:负责火灾的扑灭,周围人员抢救、转移,事故现场的保护和调查;研究雷击火灾事故的特点及其防范措施。

卫生局:负责组织医疗突击队到事故现场救治伤员,提供抢险救援过程中的.各项医疗救护保障;负责医院等医疗保健机构的防雷安全。

交通局:保证抢险救援人员、物资的运输畅通和灾民的疏散,及时修复事故现场遭破坏的交通设施。

财政局:负责落实公共防雷设施的建设经费,并依法将雷电灾害防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逐步加大政府对防雷减灾工作经费的投入;负责雷击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的专项经费,及时安排救灾补助资金。

民政局:负责核实灾情,在第一时间将灾情和抢险救灾情况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质监局:协助气象部门做好防雷产品的准入制度,共同做好防雷产品质量的监督工作,依法查处市场上的不合格防雷产品。

经贸局:主要负责直属企业和主管行业防雷安全工作;协助气象部门对商场、市场等的雷电防御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

旅游局:主要负责宾馆、饭店等场所的雷电灾害防御工作,协助气象部门检查安全隐患;做好旅游景点的建(构)筑物以及其他重点旅游建设项目等的防雷安全管理工作。

教育局:主要负责督促全县大中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的防雷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按国家规范落实教育设施的防雷措施(特别是计算机网络系统),定期组织安全检测;加强师生防雷安全教育,组织学生积极参与全社会防雷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普及。

文广新局:负责抓好公共娱乐场所和文艺演出场所、文化文物市场、图书馆、文化馆、群艺馆、博物馆、影剧院、文物保护等单位防雷安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雷电灾害防御宣传教育工作。

工商局:负责对防雷安全条件严重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市场等吊销营业执照;加强对流通领域里防雷产品的监督管理。

宣传系统:加强雷电灾害的科普宣传,传播科学防雷减灾意识;负责宣传报导抢险救灾的先进事迹和灾情及救灾工作报道。

电信、移动、联通等部门:做好或协助做好本系统的雷电灾害防御及雷电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善后工作。

各乡镇、街道:建立相应的组织,做好辖区内的雷电灾害防御和雷灾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确定联络员,及时上报雷灾情况,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做好辖区内雷电灾害评估和善后工作。

雷电灾害应急预案篇十四

“德育为首,安全第一”。本着生命第一的原则,为维护学院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高效有序地处理学院突发安全事故,使学院突发安全事故损失降低至最低限度。根据国家《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拟定《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突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当本地区、学院周边、学院发生雷雨闪电、洪水、地震时,本《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突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即刻启动。

学院成立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和组织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应急处置的工作需要,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动物资及动员一切力量紧急处置突发事件,全校师生须全力支持和密切配合。

1、领导机构及应急小组。

领导机构。

组长:副组长:

成员:

(1)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组员:

(2)组织联络组。

组长:

组员:

(3)医疗救护组。

组长:

组员:

(4)学生管理组。

组长:

组员:

(5)治安保卫组。

组长:

组员:

(6)后勤保障组。

组长:

组员:

2、职责。

(1)领导机构。

主要有组长负责。组长总揽全局,是本预案启动的决定者和结束者,是突发事故的总领导者、组织者和管理者,是一切行动的指挥者。

(2)办公室。

负责上情下达及下情上达,调配人员,协调各应急小组工作,以及事故的通报工作。

(3)组织联络组。

负责校内相关师生的思想动员,校内外相关单位的的联系沟通工作。

(4)医疗救护组。

负责伤员的转送,学校卫生的初步调查,相关校舍的卫生防疫工作等。

(5)学生管理组。

负责学生的疏散、安置、调节、稳定工作,组织教师配合学校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6)治安保卫组。

负责事故区域内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正常的救援秩序。

(7)后勤保障组。

负责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提供水、通讯等服务保障。

(一)预测预警信息。

学院要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1.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学院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在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报区政府,同时报告教育局,若因情况复杂,2小时内难以上报的,必须先电话报告,待情况核实后,再书面报告。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3)直报:发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政府、教育局。特殊情况,应向当地公安派出所及有关部门报告。

(4)续报: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学院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续报事件处置情况及事态变化情况。

2、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划分事故等级,积极做好应急措施。

1、雷雨闪电自然灾害可能发生在学院及周边地区,可能危及全校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

2、洪水灾害可能发生在学生回家途中的阡陌小路上,可能危及学生生命财产的安全。

3、地震灾害可能发生在学院及周边地区,可能危及全院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

(一)雷雨闪电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

1、学生在校上课期间突发雷雨闪电天气,应急小组及教师及时教育学生避免在雨中奔跑和在树下避雨。

2、尽可能打电话与低年级学生及路途远的学生家长联系,让家长到校来接学生回家。

3、若发生学生雷击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更重要的是及时进行救治(进行人工救治和打120),并做好善后工作。

(二)洪水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

1、教育学生来回学校要走大路,必要时教师护送。

2、组织回家路队,指定高年级学生维持路队秩序。

3、及时向上级汇报洪水情况,根据上级指示进行处置。

(三)地震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

1、组织学生不要慌乱,有秩序地保持镇定。若上课时间,应急领导小组及教师组织学生有序有法在教室进行防震自护,震后有序撤离教室;若课余时间,及时疏散学生,组织学生有序远离建筑物,到空旷地进行自护。

2、若有人员发生意外,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应急小组应及时与家长联系,及时拨打120。

学校:办公室:

教育局办公室:政府办公室:

1、平时加强安全教育的宣传工作,使学生具有安全意识。

2、想方设法进行一些事故自救演练。

3、牢记常用报警电话:报警110,消防119,医疗急救中心120。

4、定期检查,及时整改,注意征兆,防患于未然。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保卫处。

雷电灾害应急预案篇十五

为进一步防御雷电灾害,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按照防雷减灾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酒店的防雷减灾工作,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执行“统一指挥,分工负责,专业处置”的原则,负责做好区域内防御雷电灾害的领导工作,监督检查防雷工作的执行情况,负责突发雷电灾害的救援、伤亡救护、因雷电诱发火灾和雷电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1.负责研究和制定酒店的防御雷电灾害工作安排和雷电灾害应急处置的具体措施和意见;

2.负责雷电灾害的处置、救援、救护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3.负责雷电灾害的应急保障和应对工作;

4.负责防雷安全联合检查,职能部门负责防雷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工作;

5.负责制定防御雷电灾害的工作规划和计划,做好防雷工作总结;

6.负责雷电灾害抢救和救援队伍的建设、管理工作;

7.负责公司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事项。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1、与青阳气象部门建立定点联系制度,以便对突发性雷电灾害做到及早预防。

2、五溪山色的房屋主体已全部安装了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及其他连接导体等防雷设施;办公楼配电柜还专门增加了电涌保护器。我们要做好这些防雷装置的日常维护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或者报告承担该装置检测的单位进行处理。

3、除了对防雷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外,每年3-4月还邀请气象部门对所有的.防雷产品和设施进行年检,对爆炸危险环境的防雷装置每半年检测一次。

5、严禁非维护人员私自拆卸、移动防雷装置,如确实需要拆卸或者移动的必须报工程部,批准后由专门维护人员施工。

6、所有新接电器设备必须通过电工连接接地设备。

1、主动从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息、12121气象台及时了解雷电灾害预警信息。

2、定期组织开展酒店内部的防雷安全工作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做好督促落实工作。

3、酒店的水电维修人员在每日的巡视工作中,要对现有避雷针、避雷带的状况与屋顶金属物的连接情况、引下线是否有断裂或锈蚀、接地装置附近土壤是否有沉降现象、排(下)水管线是否堵塞等进行仔细安检。

4、防雷减灾工作重点建筑物是:二期各单位、办公楼、总部宿舍、168酒店、锅炉房、动力中心、洗涤中心等设施设备。

发生险情时,酒店防御雷电灾害领导小组要在最短时间内做到指挥、领导到位,及时组织救援人员到位,协调物资、资金到位,确保高效妥善处置灾情,并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和上报工作,绝不隐瞒不报。

雷电灾害应急预案篇十六

为了规范气象灾害防御活动,加强对气象灾害事故的预防,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损失,建立事故情况下快速抢险和应急处理机制,保障企业职工生命及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特编制本预案。

1.2依据

本应急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等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重大突发事件(事故)应急管理办法》等制定。

1.3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各产业公司及所属各企业单位的气象灾害防御及应对工作。

1.4气象灾害定义

指热带气旋(含台风)、暴雨(雪)、雷电、寒潮、大风、干旱、大雾、高温、低温、龙卷风、冰雹、霜冻、连阴雨等灾害性天气、气候造成的灾害。

1.5工作原则

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华能集团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应急管理体制,落实各级行政领导责任制,认真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快速、有效地组织事故抢险,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保证公司系统职工、在公司所属区域作业的外来人员的生命安全,保障设备安全。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主要从事电力资源的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具有信息、交通运输、新能源、环保、贸易、燃料等相关产业、产品的投资、建设和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各企业遍布全国,各地气象差异极大,各类气象灾害都可能对企业的正常运行与人员、设备的安全构成威胁。

气象灾害发生时可能影响安全的危险点有:主厂房、输煤通道、仓库、办公区域、食堂等主要建筑物;升压站;临时构筑物;厂区大型露天设备如:斗轮机、龙门吊、港口设备等;露天堆放的各种材料、设备;各类车辆、船舶等。

3.1 集团公司成立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是集团公司处置重大气象灾害应急的最高指挥机构,由集团公司领导和集团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集团公司主要领导担任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安监部,部门负责人担任主任,成员由其他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3.1.1 集团公司办公室电话:

3.2 集团公司所属各产业公司、各发电厂等企业单位成立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总指挥由各单位行政正职担任,副总指挥由该单位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各职能管理部门、主要生产部门负责人组成,并成立相应的事故应急工作小组,负责事故应急工作。 3.1.2 集团公司应急值班室电话:

3.3各部门职责:

3.3.1集团公司重特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相关部门职责

3.3.1.1应急领导小组:提出修订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负责定期组织演练,监督检查各单位在本预案中履行职责情况。对突发气象灾害事件启动应急预案作出决策,及时组织、调动应急力量,指挥应急工作的进行。

3.3.1.2安监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变更,跟踪落实应急措施的执行。监督应急预案演练及紧急救护培训。事故发生后参与应急工作,提出应急工作指导意见供领导小组决策。应急工作结束后收集有关原始材料,组织进行分析、整改工作。

3.3.1.3办公厅:负责应急响应的组织、调配及日常检查,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险情及处理情况,负责应急工作的信息传递与通讯联络。

3.3.2重特大事故应急现场组织机构及部门职责

3.3.2.1应急现场领导小组:在集团公司重特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全面负责现场的应急组织指挥工作。

3.3.2.2安全生产部门:在集团公司重特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应急工作。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理等工作。

3.3.2.3行政事务管理部门:负责事故现场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络工作,交通车辆统一调度工作。

3.3.2.4保卫、消防部门:负责灭火、警戒、现场保卫、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等工作。

3.3.2.5卫生部门:负责现场医疗救护及受伤人员抢救和护送转院等工作。

3.3.2.6物资部门:负责事故所需应急物资保障。

3.3.3事故应急工作小组职责:

3.3.3.1警戒疏散引导小组:负责事故现场治安,交通指挥,设立警戒线以防止与事故现场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区,指导群众疏散,物资保卫等。

3.3.3.2技术咨询组:负责研究确定现场事故抢救、抢险方案,提出应急的安全技术措施,为现场指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3.3.3.4后勤保障小组:负责交通运输,保障运送抢险救援人员、物资器材所需的车辆,保障抢险道路的畅通;负责提供抢险救援的器材和物资;负责监测现场有毒有害气体和物质,提供应急所需的有关防护用品;负责生活保障,提供休息场所、食物及其它生活必需品等。

3.3.3.5事故调查善后处理小组:参与由事故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善后处理小组,负责提供相关原始资料,做好善后处理相关事宜。

3.3.3.6宣传报道对外接待组:由行政部门负责人牵头,如实、客观向上级机关和新闻媒体反映灾害损失和现场救援情况,接待与应急事件相关的人员。

4.1危险源监控与预防

4.1.1建立健全企业防止气象灾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订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完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使每位职工明确自己在工作中所负的安全责任。

4.1.2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教育职工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意识,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生产技能培训,切实提高职工自我保护能力和规避事故风险的能力。

4.1.3每年定期举办气象灾害应急演练,使职工熟悉应急工作过程,掌握应急工作要领,通过演练发现应急准备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4.1.4组织开展防气象灾害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部门防气象灾害准备工作、防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责任制落实情况、防气象灾害重点监控部位、防气象灾害物资储备情况等。

4.1.5加强对生产现场安全设施检查,按《安全设施标准》统一要求,进一步完善现场安全设施和标志。改善劳动作业环境,使生产现场具有较强的抗御气象灾害的能力。

4.1.6编制防气象灾害特殊运行方式及反事故预案,并组织学习、演习。

4.1.7在各类气象灾害季节到来前负责对全厂防汛排水设备、泵房排水系统、潜水泵、应急照明设施等应急机械设备、电气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维护。

4.1.8在热带气旋(含台风)、暴雨(雪)、雷电、大风、龙卷风、连阴雨等灾害性天气气候发生前必须实施如下的预防措施:

4.1.8.1露天设备如斗轮机、龙门吊、港口设备等应调整位置、锁定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防止可能发生的移位、撞击甚至倾覆事故。

4.1.8.2 海轮、拖轮、船驳等船只应在可靠地点锚定或在避风港避风。

4.1.8.3主要建筑物的门窗应及时关闭,生产区域的阀门井、污水坑(池)、污油坑(池)应有足够的排水设施,防止水位异常升高,引起设备被淹甚至损坏。

4.1.8.4 厂区内应有足够的排水设施,防止地表水位上升,雨水倒灌至车间、地下设施,造成设备被淹损坏,机组被迫停运的事故。

4.1.9在雷电灾害性天气气候发生前必须检查电气、控制设备的接地与防雷电的安全措施。

4.1.10寒潮、低温、霜冻等灾害性天气到来前必须检查所有的防冻、伴热措施。

4.1.11大雾灾害性天气发生前必须利用停电机会,对室外电气设备清洗,做好防污闪措施;对电器绝缘进行检查。

4.1.12高温天气到来前,应布置开展夏季防暑降温安全大检查。

4.2预警行动

4.2.1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根据不同业务及其阶段性、季节性特点,结合环境、气象灾害预报信息,按照早预想、早通报、早布置的原则,开展各类气象灾害相关风险的分析、评估。在得到下列极端气象警报后,启动预警。

4.2.1.1台风黄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风暴影响, 平均风力为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

4.2.1.2暴雨橙色预警信号:3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4.2.1.3高温橙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要升至37℃以上。

4.2.1.4寒潮橙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16℃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已经下降16℃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4.2.1.5雷雨大风黄色预警信号:6小时内可能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并伴有强雷电;或者已经受雷雨大风影响, 平均风力达8—9级,或阵风9-10级并伴有强雷电,且可能持续。

4.2.1.6大风黄色预警信号:12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 平均风力为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

4.2.1.7强沙尘暴橙色预警信号:12小时内可能出现强沙尘暴天气(能见度小于500米),或者已经出现强沙尘暴天气并可能持续。

4.2.1.8冰雹橙色预警信号:6小时内可能出现冰雹伴随雷电天气,并可能造成雹灾。

4.2.2预警命令由各企业安全监察部门发布,经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签发后以传真形式报集团公司安全监督与科技环保部、办公厅、地方政府有关部门。预警命令也可由各产业公司安全监察部门发布,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签发后以传真形式报集团公司值班室并抄送各有关企业的安全监察室、行政部。

4.2.3进入预警状态后,预警区域的有关单位应当采取如下措施:

4.2.3.1按照各应急预案的要求检查确认各类用于应急的.防护用品、医疗设备、交通用具、通讯装备、消防设备、生产和照明的备用电力设备、检测设备及器材,各种应急材料、设备等,必须配备齐全。

4.2.3.2检查确认各种通讯工具的报警方法、联络方式和信号使用规定,确认各种救援队伍熟悉掌握事件发生后所要采取的对应方法和步骤。

4.2.3.3检查确认人员疏散通道、集合地点安全可靠,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地区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的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作业或活动。

4.2.3.4应急领导小组开展工作,召集应急工作小组、应急抢险队伍进入现场。

4.2.3.5做好与电网调度的联系协调。

4.3信息报告

4.3.1即时报告

4.3.1.1重特大气象灾害事件发生后,有关单位应立即逐级向集团公司、产业公司和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事故单位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事故发生的时间、详细地点、事故类别、简要经过、伤亡人数、设备财产损失以及现场救援所需的专业人员和抢险设备等。

4.3.1.2即时电话报告程序规定如下:

4)集团公司安全监督与科技环保部向电监会、国家安全监察总局报告。

4.3.2事故快报

4.3.2.1重特大气象灾害事件发生后,引起重特大人身伤亡事故、重特大设备事故、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事故单位在完成即时报告后,应在4小时内用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产业公司、集团公司、电监会上报事故书面快报,快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3)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应急响应情况、采取的措施以及事故控制情况。

4.3.2.2事故快报内容、报告时限及报告流程

1)事故单位安全监察室向产业公司安全监察室报告;

3)集团公司安全监督与科技环保部向电监会、集团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报告。

5.1响应分级

按照事故级别, 华能集团公司因气象灾害导致事故的响应分级如下:

5.1.1一级响应:因气象灾害导致特大人身事故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特大火灾事故、特大设备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2000万元以上,为省级应急,集团公司、省市级政府、产业公司事故单位组织事故应急工作。

5.1.2二级响应: 因气象灾害导致重大人身事故一次重伤和死亡3人至9人,其中人身死亡3人及以上、重大火灾事故、重大设备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500万元以上,为地市级应急,集团公司、产业公司、地市级政府、事故单位组织事故应急工作。

5.1.3三级响应: 因气象灾害导致一般人身事故、一般火灾事故、一般设备事故,为企业级应急,事故单位组织事故应急工作。

5.2应急响应程序

5.2.1应急启动

5.2.1.1集团公司安全监督与科技环保部在接到气象部门气象灾害预报后,立即通知有关单位做好预防措施,发出预警。在接到事故单位事故即时报告后,根据领导小组组长的指示,立即启动本预案并通知有关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实施救援。

5.2.1.2事故单位重特大事故应急工作在集团公司重特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现场总指挥全面组织指挥事故的应急工作,按救援需要及时通知专业队伍施救。

5.2.2 实施应急救援

5.2.2.1事故应急工作小组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按照事故应急预案,做好本职工作。各职能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组织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有关部门应当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5.2.2.2应急指挥部根据气象灾害实际情况,成立必要的应急专业组,展开救援工作。

5.2.2.3针对不同类型的气象灾害,各单位启动有关的应急专项预案。

5.2.2.4根据研究确定的事故人员抢救、工程抢险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实施事故人员抢救、工程抢险,并有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5.2.2.5 确保通讯畅通。包括事故指挥者与应急队员之间、应急队员之间、应急系统各机构之间、应急指挥机构与外部应急组织之间、应急指挥机构与新闻单位之间的信息畅通。

5.2.2.6尽可能降低人员伤亡。确保物资供应、防护用品供后勤供应。

必要时可充分利用集团公司的资源,及时调配,尽可能降低损失。

5.2.2.7当事故对人员造成威胁,应注意紧急避险。

5.2.2.8当事故对运行设备造成威胁,应立即采取措施,包括紧急停止设备运行,尽可能避免设备损坏。

5.2.2.9当事故有扩大倾向,现场无法消除,必须尽快向上级汇报,扩大应急范围,及时采取补充应急措施。

5.3应急结束

现场应急人员抢救、工程抢险工作完成后,现场总指挥应尽快了解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人员抢救、工程抢险工作情况,根据现场实际做好次生、衍生事故隐患的消除工作,布置好现场警戒,并将有关情况逐级向集团公司主要领导进行汇报。安监部门人员应做好现场的保护、取证、事故调查等善后工作。经事故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应急结束。

应急工作结束后,事故单位应着手准备事故应急工作材料,主要内容包括事故情况,人员抢救、工程抢险工作情况,索赔资料,损失报告以及经验教训总结等。

集团公司系统发生气象灾害事件引起的重特大损失后,有关事故处理情况的信息由集团公司办公厅负责发布,并统一向新闻媒体通报。

发生事故的单位应当将事故调查、抢险、抢救以及恢复处理的实际进展情况,定期逐级向集团公司报告。发生社会影响较大、涉险人数30人以上或者可能造成很大经济损失的特别重大未遂事故,应当及时将未遂事故的有关情况、处置情况、调查结论和防范措施等向集团公司报告。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应当及时跟踪了解有关情况,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

7.1发生重特大气象灾害事件后,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及主管领导应及时赶赴现场指挥,了解事故情况,安抚遇难人员家属,看望慰问伤员和事故抢险人员,组织并指导生产恢复工作。向有关政府部门汇报气象灾害事件及其救援情况。

7.2事故单位研究确定生产恢复方案,上报集团公司重特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经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同意后实施,尽快恢复生产。

7.3集团公司办公厅、安全监察部门及事故单位的有关部门对事故抢险过程和应急能力进行评估,提出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意见。

7.4事故调查及追究,按照集团公司《事故调查规程》执行。

7.5及时补充应急物质。

7.6及时办理保险索赔。

8.1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通信与信息网络,保证信息上传下达畅通。明确与应急工作相关的单位和人员通信联系方式和方法,建立信息通信系统及维护方案。确保应急期间信息通畅。

8.2应急队伍保障

为确保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快速、正确、有效地开展,最大限度减少伤亡和损失,根据集团公司业务重点和危险有害因素及事故的类别,重特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建专家组,具体研究确认事故抢险方案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组建消防队和义务消防员队伍、以及阶段性兼职应急抢险救灾队伍。

8.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集团公司所属各企业按照企业各类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配置应急所需的各类物资和装备,其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应列入各类专项应急预案。在每个气象灾害发生周期到来之前,必须准备就绪,应急工作小组应作专项检查。

8.4经费保障

集团公司所属各企业气象灾害事故应急所需资金由“事故检修维护费用”中列支,按实拨付,具体参考“成本管理办法”,确保应急状态时应急经费的及时到位。

8.5其他保障

根据集团公司气象灾害事故应急要求,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应制定相应应急预案及专项应急预案,落实保证安全的各项措施。

9.1培训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气象灾害应急培训要订立计划、根据当地的气象特点,开展针对性的专项培训,教育职工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提高防范恶劣气象灾害和规避事故风险的能力。

9.2演练

每半年举行一次气象灾害应急演练,使职工熟悉应急工作过程,掌握应急工作要领,通过演练检查各部门的应急准备工作,发现应急准备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正确评估企业应急工作能力,及时整改存在的隐患。

10.1对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中有下列突出表现之一的单位或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10.1.1出色完成重特大气象灾害事故应急任务的;

10.1.2对重特大气象灾害事故应急工作提出重要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10.1.3其他应予表彰或奖励的情形。

10.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员和主管人员进行通报批评或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2.1负有应急责任的人员在应急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

10.2.2对重特大火灾事故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

10.2.3有对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其他行为的。

11.1预案修订和更新

应急预案应当根据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每三年修订一次,补充完善, 经集团公司组织审批后生效。。

11.2 应急预案备案

本预案报国家电监会、国家安监总局和国资委备案。

11.3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集团公司制定并负责解释。

11.4 应急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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