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的写作不仅需要准确传达信息,还需要考虑读者的需求和背景,以便他们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最后,将报告交予相关人员进行反馈和评价,以便对写作技巧和内容进行改进和完善。这是一个在实际项目中编写的报告样本,内容详实,结构合理。
司法行政调研报告题目篇一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要点的安排,10月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金明带领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法制委员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就2012年以来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先后视察了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晋东公证处、法律援助服务大厅、市三院司法鉴定中心、城区阳坡垴社区、矿区社会管理中心、平定县冠山镇司法所,听取了市司法局关于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汇报,并与部分干警和司法工作人员进行了座谈。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基本情况。
xxxx年以来,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始终坚持围绕中心的工作方向、务实创新的工作理念、夯实基础的工作重心,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为化解矛盾纠纷、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法治阳泉”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法治创建活动。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围绕“六五”普法规划,建立运行“1+6”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法治阳泉”建设,全面引深“法律六进”活动,突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5类重点对象的教育,积极组织开展地方、行业、基层“三大治理工程”,营造浓厚法治氛围,法治创建活动取得丰硕成果。全市共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依法治理标兵单位3个,我市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平定县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城区被评为全国法治县(区)创建活动先进县(区)。
规范基层司法工作,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狠抓基层司法所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改善办公条件,基本完成了44个司法所国债投资项目的建设工作,全市70%以上司法所被命名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在基层司法所建设逐步实现标准化、专业化、规范化的基础上,开展“五好司法所”创建活动,采取“四进四入”的方式服务基层群众,扎实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2012年以来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7536件,调解成功率达92%,有效预防和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全市有5个集体、22名个人分别被司法部、省司法厅授予荣誉称号。
创新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职能调整后的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坚持强化安全防控、安全排查、应急处置、领导责任机制建设,创新教育手段,优化矫治模式,加强心理辅导,矫治质量稳步提高,连续九年实现“四无”目标。全市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实行“局、所、站”三协管,通过建立运行信息管理系统、健全帮教档案、坚持定期回访、帮助解决生产生活困难等方式加大监管力度、强化集中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矫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全市累计解除社区矫正人员1504人,安置总人数1279人,安置率达88%,帮教总人数1349人,帮教率93%,重新犯罪率0.3%,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连续5年实现了无脱管、漏管和重大恶性重新违法犯罪案件发生。
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保障经济稳定发展。司法行政机关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充分整合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人力人才资源,建立健全法律服务网络,深入基层,贴近群众,为政府部门、各类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依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三年来,共办理各类案件近3万件(其中律师办案4950余件,办理公证16300余件,办理司法鉴定6200多件,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577件),受援人数达35000余人,为促进经济发展和保障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市司法局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法律援助先进单位,平定县法律援助中心便民大厅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
存在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应该看到司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需要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并认真加以解决。
司法行政工作受重视程度不够,体制不健全。强制戒毒、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缺乏有力的法律支持和明确的法律规范,严重制约司法机关职能作用的发挥。工作存在滞后性,开发区及部分县区新设的街道办事处、社区,没有建立司法行政工作机构,导致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特别是社区矫正等刚性工作职能无法落实。
普法宣传教育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特别是利用新型媒体开展普法工作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普法教育仍限于“摆”“讲”“赛”“考”等传统形式,灵活性、生活化、常态化、大众化及现代化不够,对公民法律意识的建立、法律素质的提高和法律知识的运用研究还有差距。
基层基础工作薄弱,人员经费装备保障不足。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装备保障水平总体偏低,基层司法所长期处于弱势地位,未能单独立户列编,业务用房存在被挤占、合用和被拆迁等情况。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专项经费没有足额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基层工作人员大量流失,空编现象严重,无法适应新形势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客观需要,直接影响和制约着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的发挥。
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全市基层司法行政队伍普遍缺乏高端法律人才,法律服务业各项业务呈分散化状态,服务领域相对狭窄,不能完全适应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难于做到“一站式服务”,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几点建议。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发挥积极作用,推进社会和谐稳定。全市各级政府及司法行政机关要把基层司法建设摆在战略位置,把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积极落实配套资金,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大力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加强基层设施装备建设,帮助解决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中面临的资金、物资、建设用地等实际问题,为司法所配置必要的交通、通讯、文印、档案管理等硬件设备,保障基层司法工作正常开展。要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的积极作用,认真做好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等工作,积极推进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发挥社会矛盾化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从源头上减少不和谐不稳定因素;要强化特殊人群管理教育工作,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的接收、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帮困扶助,努力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普法宣传,推进依法治理,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全市各级政府及司法行政机关要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重点,全面贯彻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积极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创新、形式创新和机制创新,通过以案说法、法制文艺演出、普法讲堂等方式,借助主流媒体和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开展法制宣传,进一步加强对领导于部、公职人员和青少年、流动人口等学法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引导群众遵纪守法、依法办事,营造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要进一步深化法治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好“1+6”工作机制对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的重要作用,持续开展三级联创依法治理示范单位活动,在各个区域、各个领域、各个层面广泛开展依法治理,培育法治文化、树立法治信仰,使法治成为全体市民的文化共识、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推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全市社会管理的法治化水平。
高度重视民生,搞好法律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市各级政府及司法行政机关要坚持紧紧围绕转型跨越发展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服务经济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把民生领域作为法律服务的重点领域,组织引导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做好法律咨询、法律培训工作,为基层群众答疑解惑、排忧解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和法律事务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工作者在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中的作用,积极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深入群众开展法律咨询、法律诉讼代理、无偿法律援助,把群众利益诉求的表达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业务素质,树立司法为民新形象。全市各级政府及司法行政机关要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建立健全执法大培训、岗位大练兵长效机制,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思想教育、素质教育、法律教育、业务技能教育和知识更新教育,不断增强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全面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服务大局、服务群众、依法行政、社会管理服务和开拓创新的能力。要不断加大全市司法工作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的宣传,充分发挥典型和模范示范作用,切实增强广大司法干警的荣誉感和自豪感,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
司法行政调研报告题目篇二
司法行政干部是落实各级方针、政策的坚定执行者,更是法治**建设的坚定践行者,在推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惠及民生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中央、省、市等先后作出了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决定,特别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中对政法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面对新要求、新问题、新形势,为坚定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势在必行。
司法行政部门是政府组成的重要部门,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承担着重要的作用,建设一支优秀的司法行政队伍,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司法行政、组织人事部门的首要任务,具有十分重要作用。
(一)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内在要求。司法行政干部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执行者,在职能运行中,担负着重要责任。司法行政干部素质直接关系到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水平,直接影响到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直接反映司法行政机关的整体形象。当前,我县正处于改革的深水区,发展的爬坡期,矛盾的多发期。只有建设一支专业水平高、作风优良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转化成为人民服务的实际行动,才能带领干部群众实现近期、远期的发展目标。因此,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司法行政队伍对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推动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是推动“四个全面”的重要保证。党的十八以来,先后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依法治国,“四个全面”的落实,需要各级干部的统领。司法行政干部是行政管理人才,是重要的人力资源,在政府职能运行中,担负着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责任,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实现“四个全面”既定目标,司法行政干部必须学习并创新符合**县情的社会管理方法,提高在深化改革、社会发展、服务民生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社会情况的挑战,在激烈的竞争发展中赢得主动,成为一支高素质的、能够担当重任、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的司法行政队伍。
(三)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是提高干部素质的客观需要。虽然近年来,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连续三年全市绩效目标考核第一的显著成绩,但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还有一些不满意的地方,司法行政队伍中为政不为、作风不实、履职不力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特别是有些司法行政干部宗旨观念淡薄,不能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有的精神萎靡,工作疲沓;有的作风漂浮,脱离群众等。因此,抓好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增强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显得更加重要和紧迫。
近年来,我县司法行政系统积极争取政策、领导和部门的支持,采取各种措施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使干部规模得到了壮大,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得到了较大提高。但从适应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新要求的高度,认真审视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干部年龄老化。我局现有司法行政干部55名,由于各方面的原因,长期以来人员结构老化,年龄普遍偏大。司法行政人员中40岁以上有43人,占78.2%,30岁以下的仅12人,仅占21.8%,其中大学本科以上文化有31人,占58.1%,专科文化有22人,占38.3%,高中及以下文化有2人,占3.6%。另外共有政法专编61个,基层32个编制,但全县共有38个乡镇(管理办),每个乡镇(管理办)目前按照编制还安排不到一人,这给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带来难度,影响了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人员流动频繁。我局从起,先后四批次通过公开招考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长等,共计招考17名,计划招考4名。招考后全部按照上级要求安排到基层,但现在全局干部中借调、上挂到县级及以上部门中有6名,调出5名,近四年来调入仅有3名,但流出干部共计11名,这11名干部都是大学本科以上文化,年龄在35岁以下。导致基层严重缺人,局机关大部分股室只有一个人,工作开展十分困难。
(三)专业知识缺乏。司法行政机关肩负法律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等与法律运用密切相关的工作职能,决定了我们的队伍必须是一支对法律掌握比较熟悉的队伍。然而长期以来,全县司法行政队伍普遍存在法律专业知识缺乏的问题。我县司法行政干部中有部分是通过农村录用的,有部分是通过组织人事部门安置的,有部分是从其他单位交流来的,只有少部分是通过从正规法律专业院校招考的。其中法律专业41占%,非专业占59%;从国民教育法律专业毕业人员有14人,占系统人员的25%;全局只有4名公职人员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因此,总体人员素质和专业水平与公检法队伍中存在较大差距。
全面提高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素质,把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成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队伍,更好地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更好地为建设川东北经济发展高地和“绿谷红城,幸福**”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成为当前司法行政机关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干部培养要“实”。大力加强干部培训,对系统内干部分行业、部门、阶段,组织到县委党校、市司法局、省司法厅专门培训和业务学习,或者邀请相关专家到系统来进行授课,每年至少轮训一次;实行年轻干部联系制度,安排工作能力强,经验丰富的干部对年轻干部进行传、帮、带,把多年的丰富经验“手把手”的进行传授,每个党委成员联系2名,中层干部联系1名;实行干部上挂下派制度,每年组织3—5名干部有针对性的到市、县部门进行挂职,安排1—2名干部到乡镇、村(居)进行锻炼,跟踪考察,定期分析工作业绩;实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空出1—2个中层岗位,通过公开竞岗,把工作能力强、业务熟悉、认真负责的年轻干部放在重要岗位锻炼,适时向组织部门推荐担任科级领导干部;大力开展演讲比赛、有奖征文、文体活动、党员示范岗创建等活动,搭建多方平台,促其快速成长。
(二)干部管理要“严”。积极争取县委政府的重视,通过扎实工作,树立良好社会形象,通过经常向领导汇报、与人事编制等部门沟通协调,加大对司法行政人员、编制配备,做到每个乡镇(管理办)司法所能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严格干部进出管理,严把进入关,整体要求达到年富力强、专业对口、品行端正,同时签订服务年限,推行培养违约金赔付制度。严把调出关,要达到服务期限、利于干部发展成长以及个人确有特殊情况,经县主要领导签字方可调出,确保队伍稳定;做好干部日常监管,建立健全机关管理制度,重点监督干部在服务群众、机关效能等方面的执行情况,定期通报。加强干部实绩管理,在年度目标管理的制定、考核和运用上下功夫,做到人人有任务,件件能落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正风肃纪,实行台帐制管理,教育干部遵规守纪,树立个人和单位良好形象。
(三)干部保障要“常”。积极争取、落实相关政策,在干部职工的经济待遇上予以提高,如司法助理员津贴和差旅费报销全面落实,提高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等,使干部职工安心工作;继续落实干部关心关爱制度,如干部职工及家属生病慰问,干部职工生日送祝福、送鲜花、送慰问金等,进一步体现组织的关心,体现单位的温暖;继续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班子成员定期对分管部门、联系司法所和法律服务单位干部进行谈心谈话,真正做到“三必谈”,全面了解工作、生活情况以及思想动态等,促使干部职工健康生活,高效工作;大力树立司法行政工作自豪感,继续坚持“全省争先,全市创一”工作理念,坚持“三敢”、“四同”和“五个善于”的要求,认真履职,踏实工作,创一流工作业绩,让全体司法行政干部有家庭认同感、社会优越感、集体荣誉感,为司法行政事业奉献终生。
司法行政调研报告题目篇三
近年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以社会管理创新为契机,抓住中央高度重视“两所一庭”建设这一历史机遇,抓基层、打基础,司法所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格局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有力地推动了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开展,但是制约基层司法行政发展的关键因素并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这已成为基层司法行政发展的“瓶颈”。作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笔者拟从制约基层司法行政发展的突出问题几谈点粗浅看法。
一、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司法所日益突显的的重要性与尴尬的社会地位不相适应。
司法所是构建基层和谐的重要力量,对基层政权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起着基础性、先导性和服务性作用,具有潜移默化、厚积薄发的“治本”功能,但却长期得不到各层面的认可,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司法行政职能被边缘化。司法行政工作是政法战线的“幕后”工作者,短期内很难体现出明显的工作成效,这与公检法三家“立杆见影”工作性质截然不同,大多数人认为公安工作是“硬”的,法检工作是“实”的,司法行政工作是“虚”的,认知观念的落后,造成司法行政职能得不到应有的重视,更难说如何理解与支持司法行政工作了。
2、司法所工作职能较弱。司法所与政法其他成员单位相比自身职能较弱,除社区矫正工作外,其它各项工作的工作和责任主体都是乡镇政府,司法所在各项工作中只是起到“指导”、“协调”、“参与”作用。其中人民调解、个人简历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都具有长期性,短期内看不到效果,更不具备强制性的特点,加之上级部门的指导性和规范性文件少,可操作性差,致使司法所给人一种工作务虚多、成绩少的错觉。
3、司法所自身定位迷失。司法所做为县区司法局的派出机构,实行“乡镇和县局双重领导,以司法局管理为主的管理模式”。很多司法所片面追求“有为有位”,过于注重遵守和服从乡镇党委政府的管理,工作人员大多还身兼乡镇多个职务,如综治办副主任、信访办副主任等,把过多的精力投入到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乡镇工作中,顾此失彼荒了自己的“责任田”,严重影响了司法所业务工作的扎实开展,制约了司法行政职能的充分发挥。
(二)基层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建设与司法所新时期的发展要求不相适应。
从总体上看,司法行政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是一支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的队伍,为稳固基层政权,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心得体会但是,由于历史的和现实的原因,我们这支队伍也存在着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司法所人员编制紧缺。近年来,基层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一些成效,但是人员编制仍旧十分紧缺,至今普遍达不到司法部乡乡建所和每所最少应有3人的建所标准,多数挂牌的司法所多为1人所或由乡镇工作人员兼职。现行机制难以满足新时期司法所发展的客观需求,人手不足的突出问题严重制约了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开展。目前,司法所工作人员担负九项职能,虽然基中不少工作司法所只是参与部门之一,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只有司法所“一个人在战斗”,如普法、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工作,做为工作和责任主体的乡镇政府,实际上最多也只是发文时挂个名,开会时来个人,事后基本不干事。司法所除了承担九项职能,还要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繁杂的乡镇工作进一步挤压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时间和精力,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基层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一个人在战斗”的司法所两头都要顾及,但因工作纷繁复杂、千头万绪难免顾此失彼,县局和乡镇两头都得罪的情况时有发生,忙的三头六臂却时常处于双方都不理解的尴尬境地。
2、司法所队伍有待加强。司法所队伍能力素质整体不高,影响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司法所队伍要么“半路出家”,虽有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但是缺乏相应的专业法律知识,缺乏创造性和开拓进取精神,难以推动工作的深入发展;要么就是才招录进入队伍的新人,虽有专业知识但缺乏基层实战经验,造成工作被动难以打开局面的情况长期得不到解决;同时,司法所的业务培训和用人机制不尽完善,与新形势下司法所承担的职能任务不相适应。优化人员结构,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成为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迫在眉睫的内在需要。
3、司法所考核机制滞后。由于司法所工作在乡镇、司法局对基层司法所的管理鞭长莫及,只能将日常管理工作委托给乡镇。而乡镇部分领导对司法行政工作认识存在误区,认为司法所业务开展并不重要,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视程度上远不如派出所和国土所等部门。加之我国改革现在进入深水区,基层各类矛盾纠纷凸显,维稳压力很大,乡镇迫于基层人手不足的情况,便让司法所承担了许多与本职业务无关的工作;而基层司法所受制于工作经费的匮乏,加之对“有为有位”存在认识上误区,范文参考网造成工作重心向乡镇工作倾斜,把与本职无关的工作当做主业,而本应认真开展的本职工作却成了应付差事的副业。对于‘不务正业“的司法所只靠定期或不定期下乡指导和每月召开工作例会是很难发现其存在的问题的,客观上造成局机关无法及时全面掌控基层的具体工作情况。从目前来看,基层单位绩效管理虽都实现了目标管理和具体的量化标准,但执行监督和督导机制并不完善,考核结果没有得到很好的运用,年终考核名次也没有起到奖勤罚懒的作用。对基层司法所管理上的缺位,使基层司法行政的总体效能不能得到充分发挥。
(三)司法所匮乏的经费保障体系与新形势下的日趋加重的工作职能不相适应。
基层司法所自开展规范化创建以来,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在软硬件建设上取得了明显的实效,司法所的经费保障和以前相比,有不同程度的改观。但因司法所工作经费并没有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热门思想汇报经费保障采取县司法局定额包干,不足部分由司法所向所属乡镇临时申请经费的方式来解决,司法所经费保障并未形成长效机制。由于各乡镇司法所受重视程度不同以及各乡镇经济发展存在差距等因素,司法所工作经费的保障与新形势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要求存在一定缺口。近年来,司法所又新增加了社区矫正、大调解等工作职能,工作经费缺口进一步增大,这个问题一直影响着司法所职能的发挥,困扰着司法所能否持续、稳定、深入、高效地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司法所的业务经费投入不足,制约了司法所工作的整体发展,是当前需要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的现实问题。
二、工作措施及建议:
1、.在转变社会对基层司法行政固化观念上下功夫。一是让各级党政领导看到司法行政部门工作的重要性,看到司法行政部门在维护基层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中基础性、先导性和服务性作用,转变他们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重视不够,支持力度不大的被动局面,使他们重视和支持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千方百计想办法改善司法行政机构和工作人员的发展环境。二是改变本系统同志对本职工作的片面认识,要让大家看到本系统工作的`重大意义,范文内容地图增强自信心和自豪感,同时要下定决心以自身的作为争取更好的地位,增强干事业的源动力。
2、不断拓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履行职责,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紧紧围绕群众法律需求开展工作,及时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紧紧围绕形势发展需要开展工作,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发展变化。
3、.要正确处理“为”与“位”的关系。要认清当前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大环境下司法所的工作职能以及司法所在解决人民内部矛盾中所具备的独特优势。牢固树立立足本职岗位,以为求位的作为意识,发挥职能作用,充分体现司法所在维护基层稳定,促进社会发展的特殊作用,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肯定,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不断提升司法所的地位。
(二)加强基层队伍建设,适应新时期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根本需求。
1、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司法所建设,切实巩固“一乡一所”的司法所设置格局。要进一步充实司法所工作力量,用好中央下达的政法专项编制,继续采取争取地方编制、购买公益岗位等行之有效的做法,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力量;人员配置要向基层倾斜,最全面的范文参考写作网站避免“头重脚轻”状况的出现。要打破“一人所”瓶颈,充分利用司法所现有人员编制,打破人员编制、行政地域限制,试行“中心所”工作模式。在处理重大疑难纠纷等工作中,实行中心所联动机制,由过去“一人敲锣”向“众人打鼓”转变,充分发挥集群作战的优势。要加强领导班子队伍建设,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班子是队伍建设的核心,要在队伍建设中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工作思路,配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领导班子队伍,充分发挥班子在队伍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2、.把好人员准入关。要注重年轻化、知识化,切实解决人员老化和专业人才缺乏的问题,通过公开招录或者选调的形式,将具有法律本科专业知识的人才录入司法行政队伍,输入“新鲜血液”,解决人员老化、青黄不接的问题。建立完善工作人员培训的长效机制,结合工作需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通过宗旨意识教育、素质能力教育、法律知识教育等,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基层工作队伍。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多关心和爱护工作在一线的基层工作人员,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难,工作总结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要建立健全良好的选人用人机制,使基层工作人员有盼头、有奔头,让优秀的人才脱颖而出,真正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
3、.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内部制度化管理和社会舆论监督相结合,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呼声,及时采纳合理化建议,并将群众的满意度纳入工作考核。考核工作要注重实绩、客观公正,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奖惩机制,避免照顾性和轮流性的奖励以及形式性惩罚的情况出现,要用好考核结果,以考核结果为依据开展司法所长轮岗交流,要把工作踏实,作风优良的干部交流到工作条件较好的基层所任职,让作风飘浮、成绩低劣的干部去条件艰苦的环境接受锻炼。通过客观、公正的考核奖惩机制,激发司法所工作活力。引导全局形成能者上,庸者下,人人争先的浓厚竞争氛围,激发干部的工作热情,带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加大基层司法行政经费保障力度,助推司法所工作有序开展。
司法行政调研报告题目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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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以社会管理创新为契机,抓住中央高度重视“两所一庭”建设这一历史机遇,抓基层、打基础,司法所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格局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有力地推动了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开展,但是制约基层司法行政发展的关键因素并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这已成为基层司法行政发展的“瓶颈”。作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笔者拟从制约基层司法行政发展的突出问题几谈点粗浅看法。
(一)司法所日益突显的的重要性与尴尬的社会地位不相适应。
司法所是构建基层和谐的重要力量,对基层政权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起着基础性、先导性和服务性作用,具有潜移默化、厚积薄发的“治本”功能,但却长期得不到各层面的认可,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司法行政职能被边缘化。司法行政工作是政法战线的“幕后”工作者,短期内很难体现出明显的工作成效,这与公检法三家“立杆见影”工作性质截然不同,大多数人认为公安工作是“硬”的,法检工作是“实”的,司法行政工作是“虚”的,认知观念的落后,造成司法行政职能得不到应有的重视,更难说如何理解与支持司法行政工作了。
2、司法所工作职能较弱。司法所与政法其他成员单位相比自身职能较弱,除社区矫正工作外,其它各项工作的工作和责任主体都是乡镇政府,司法所在各项工作中只是起到“指导”、“协调”、“参与”作用。其中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都具有长期性,短期内看不到效果,更不具备强制性的特点,加之上级部门的指导性和规范性文件少,可操作性差,致使司法所给人一种工作务虚多、成绩少的错觉。
3、司法所自身定位迷失。司法所做为县区司法局的派出机构,实行“乡镇和县局双重领导,以司法局管理为主的管理模式”。很多司法所片面追求“有为有位”,过于注重遵守和服从乡镇党委政府的管理,工作人员大多还身兼乡镇多个职务,如综治办副主任、信访办副主任等,把过多的精力投入到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乡镇工作中,顾此失彼荒了自己的“责任田”,严重影响了司法所业务工作的扎实开展,制约了司法行政职能的充分发挥。
(二)基层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建设与司法所新时期的发展要求不相适应。
从总体上看,司法行政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是一支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的队伍,为稳固基层政权,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由于历史的和现实的原因,我们这支队伍也存在着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司法所人员编制紧缺。近年来,基层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一些成效,但是人员编制仍旧十分紧缺,至今普遍达不到司法部乡乡建所和每所最少应有3人的建所标准,多数挂牌的司法所多为1人所或由乡镇工作人员兼职。现行机制难以满足新时期司法所发展的客观需求,人手不足的突出问题严重制约了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开展。目前,司法所工作人员担负九项职能,虽然基中不少工作司法所只是参与部门之一,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只有司法所“一个人在战斗”,如普法、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工作,做为工作和责任主体的乡镇政府,实际上最多也只是发文时挂个名,开会时来个人,事后基本不干事。司法所除了承担九项职能,还要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繁杂的乡镇工作进一步挤压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时间和精力,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基层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一个人在战斗”的司法所两头都要顾及,但因工作纷繁复杂、千头万绪难免顾此失彼,县局和乡镇两头都得罪的情况时有发生,忙的三头六臂却时常处于双方都不理解的尴尬境地。
2、司法所队伍有待加强。司法所队伍能力素质整体不高,影响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司法所队伍要么“半路出家”,虽有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但是缺乏相应的专业法律知识,缺乏创造性和开拓进取精神,难以推动工作的深入发展;要么就是才招录进入队伍的新人,虽有专业知识但缺乏基层实战经验,造成工作被动难以打开局面的情况长期得不到解决;同时,司法所的业务培训和用人机制不尽完善,与新形势下司法所承担的职能任务不相适应。优化人员结构,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成为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迫在眉睫的内在需要。
3、司法所考核机制滞后。由于司法所工作在乡镇、司法局对基层司法所的管理鞭长莫及,只能将日常管理工作委托给乡镇。而乡镇部分领导对司法行政工作认识存在误区,认为司法所业务开展并不重要,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视程度上远不如派出所和国土所等部门。加之我国改革现在进入深水区,基层各类矛盾纠纷凸显,维稳压力很大,乡镇迫于基层人手不足的情况,便让司法所承担了许多与本职业务无关的工作;而基层司法所受制于工作经费的匮乏,加之对“有为有位”存在认识上误区,造成工作重心向乡镇工作倾斜,把与本职无关的工作当做主业,而本应认真开展的本职工作却成了应付差事的副业。对于‘不务正业“的司法所只靠定期或不定期下乡指导和每月召开工作例会是很难发现其存在的问题的,客观上造成局机关无法及时全面掌控基层的具体工作情况。从目前来看,基层单位绩效管理虽都实现了目标管理和具体的量化标准,但执行监督和督导机制并不完善,考核结果没有得到很好的运用,年终考核名次也没有起到奖勤罚懒的作用。对基层司法所管理上的缺位,使基层司法行政的总体效能不能得到充分发挥。
(三)司法所匮乏的经费保障体系与新形势下的日趋加重的工作职能不相适应。
基层司法所自开展规范化创建以来,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在软硬件建设上取得了明显的实效,司法所的经费保障和以前相比,有不同程度的改观。但因司法所工作经费并没有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经费保障采取县司法局定额包干,不足部分由司法所向所属乡镇临时申请经费的方式来解决,司法所经费保障并未形成长效机制。由于各乡镇司法所受重视程度不同以及各乡镇经济发展存在差距等因素,司法所工作经费的保障与新形势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要求存在一定缺口。近年来,司法所又新增加了社区矫正、大调解等工作职能,工作经费缺口进一步增大,这个问题一直影响着司法所职能的发挥,困扰着司法所能否持续、稳定、深入、高效地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司法所的业务经费投入不足,制约了司法所工作的整体发展,是当前需要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的现实问题。
1、.在转变社会对基层司法行政固化观念上下功夫。一是让各级党政领导看到司法行政部门工作的重要性,看到司法行政部门在维护基层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中基础性、先导性和服务性作用,转变他们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重视不够,支持力度不大的被动局面,使他们重视和支持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千方百计想办法改善司法行政机构和工作人员的发展环境。二是改变本系统同志对本职工作的片面认识,要让大家看到本系统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自信心和自豪感,同时要下定决心以自身的作为争取更好的地位,增强干事业的源动力。
2、不断拓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履行职责,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紧紧围绕群众法律需求开展工作,及时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紧紧围绕形势发展需要开展工作,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发展变化。
3、.要正确处理“为”与“位”的关系。要认清当前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大环境下司法所的工作职能以及司法所在解决人民内部矛盾中所具备的独特优势。牢固树立立足本职岗位,以为求位的作为意识,发挥职能作用,充分体现司法所在维护基层稳定,促进社会发展的特殊作用,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肯定,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不断提升司法所的地位。
(二)加强基层队伍建设,适应新时期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根本需求。
1、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司法所建设,切实巩固“一乡一所”的司法所设置格局。要进一步充实司法所工作力量,用好中央下达的政法专项编制,继续采取争取地方编制、购买公益岗位等行之有效的做法,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力量;人员配置要向基层倾斜,避免“头重脚轻”状况的出现。要打破“一人所”瓶颈,充分利用司法所现有人员编制,打破人员编制、行政地域限制,试行“中心所”工作模式。在处理重大疑难纠纷等工作中,实行中心所联动机制,由过去“一人敲锣”向“众人打鼓”转变,充分发挥集群作战的优势。要加强领导班子队伍建设,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班子是队伍建设的核心,要在队伍建设中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工作思路,配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领导班子队伍,充分发挥班子在队伍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2、.把好人员准入关。要注重年轻化、知识化,切实解决人员老化和专业人才缺乏的问题,通过公开招录或者选调的形式,将具有法律本科专业知识的人才录入司法行政队伍,输入“新鲜血液”,解决人员老化、青黄不接的问题。建立完善工作人员培训的长效机制,结合工作需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通过宗旨意识教育、素质能力教育、法律知识教育等,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基层工作队伍。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多关心和爱护工作在一线的基层工作人员,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难,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要建立健全良好的选人用人机制,使基层工作人员有盼头、有奔头,让优秀的人才脱颖而出,真正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
3、.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内部制度化管理和社会舆论监督相结合,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呼声,及时采纳合理化建议,并将群众的满意度纳入工作考核。考核工作要注重实绩、客观公正,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奖惩机制,避免照顾性和轮流性的奖励以及形式性惩罚的情况出现,要用好考核结果,以考核结果为依据开展司法所长轮岗交流,要把工作踏实,作风优良的干部交流到工作条件较好的基层所任职,让作风飘浮、成绩低劣的干部去条件艰苦的环境接受锻炼。通过客观、公正的考核奖惩机制,激发司法所工作活力。引导全局形成能者上,庸者下,人人争先的浓厚竞争氛围,激发干部的工作热情,带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加大基层司法行政经费保障力度,助推司法所工作有序开展。
要牢固树立基层稳则全局稳,基层活则全局活,基层强则全局兴的意识,切实做到经费保障向基层倾斜。司法局在持续增加司法所公用经费的同时,要加强与乡镇党委政府的联系,积极为基层司法所争取和协调充足的工作经费,形成经费保障长效机制,确保司法所工作的正常开展。统筹兼顾,因地制宜,最终将司法所的公用经费、专项经费、业务经费等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做相应调整,形成切实有效的长效保障机制。同时,司法行政机关自身也应加强资金监管,做到规范、安全、有效使用每一笔经费,为基层司法行政事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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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因为发生了某件事(如案件、事故、灾情)才去作调查,然后写出报告。
司法行政机关是政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维护稳定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对法治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司法行政工作能否适应新时期新任务的要求,能否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中不辱使命,不断作出新的贡献,队伍建设是关键,是根本,也是保证。因此,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司法行政队伍成为当务之急,我们必须深化对队伍建设重要性的认识,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强化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为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根据司法部政治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调研的通知,我局高度重视,对全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全县队伍包括司法局机关工作人员、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目前全县司法局机关工作人员40人;乡镇司法所29个,工作人员74人;律师事务所3个,执业律师60人;公证处1个,执业公证员3人;我县现有法律服务所8个,其中乡镇4个,有法律工作者64人,其中本科学历21人,大专学历40人高中(中专)1人,中共党员37名,从年龄结构来看,1930后出生的有2人,1940后出生的有4人,1950后出生的有11人,1960后出生的有22人,1970后出生的有28人,1980后出生的有9人。
近几年来,我县司法行政系统在上级领导部门的重视与支持下,按照新时期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目标,采取重学习、严制度、抓整建、造氛围等措施,为打造一支政治上坚定、业务上精通、作风上优良、纪律上严明、执法上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作了不懈努力。具体来说,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了司法行政队伍的政治和业务学习。几年来,在机关干部队伍中,先后开展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党员。
先进性教育。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大学习大讨论等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教育活动,大大地提高了司法行政机关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同时,在全体司法行政队伍中还针对不同人员,开展了多种类型的业务练兵和学习培训活动,使司法行政队伍的业务水平业务能力得到了不断提升。
二是建立了规范司法行政队伍行为的各项。
规章制度。
我们按照“依法建制、以制治警”的指导思想,把建章立制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几年来,在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先后建立了《思想政治建设学习制度》、《司法行政干警联系群众工作制度》、《律师参与涉法信访接待、化解重大矛盾纠纷值班制度》等今年我局认真做好了制度的废、改、立工作,制定了《制度清理目录表》和《新化县司法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度建设计划表》,制订了27项制度和方案,明确了完成时间和责任部门通过建章立制,规范了司法行政队伍的行为,使队伍的纪律和作风都有了较大改善。
三是开展了司法行政队伍的教育实践活动。今年,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的重要精神,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具体要求,我局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整顿中通过采取集中学习讨论、查摆存在的问题、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形式,边整边改,以整促改,达到了队伍建设的目的。针对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开展了“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行动”和“坚决反对司法不公司法腐败专项整治”活动,集中6个月的时间进行专项整治,对照“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和整改责任人,对接任务,自查自纠,让广大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变化。
四是营造了争先创优的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氛围。我们在重学习、严制度、抓整建三管齐下抓队伍建设的同时,把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争先进、创先进、促先进作为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通过表彰队伍中涌现出来的各种先进性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在队伍中树立弘扬正气、爱岗敬业、克己奉公、无私奉献、清正廉洁、服务为民、执法公正的好思想、好作风,促进队伍建设取得实效。
通过加强队伍建设,使全县司法行政队伍在政治素质、纪律作风、业务水平、社会形象等方面都有了提高。
虽然近几年新化县在加强队伍建设上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使得我县司法行政队伍中仍然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在司法行政机关干部队伍中,部分干部身上存在着工作的责任心不强、积极性不高,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思想,对本职工作缺乏应有的热情,意志消沉,精神萎靡。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一是由于有少数机关干部本身不能严格要求自己,在队伍建设中消极应付、敷衍塞责,或存在着“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不思进取;二是由于在部分司法行政机关的领导班子成员间存在着不团结的现象,从而导致领导班子不能发挥出应有的凝聚力、号召力、向心力、战斗力,班子软则队伍散;三是由于有的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自身不能以身作则,对工作缺少诚心,对单位缺失爱心,对同志缺乏关心,奉献精神不足,导致机关干部人心涣散、信心丧失。因此,要改变机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这种状况,就必须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加强领导干部自身的建设,只有这样才能重聚人心,重树信心,重塑司法行政机关干部队伍的形象。
二是在基层法律工作者队伍中,有部分基层法律工作者素质不高、能力不强、纪律不严、作风不正。有的在代理案件时不能依法办案,甚至存在着违法办案的行为;有的对所代理的案子不负责任、不尽职守、消极应付、敷衍了事;有的超标准收取代理费,或者对当事人敲吃敲喝,假借他人甚至法官名义索取财物;有的在办案中不注意自身形象,说话粗野、态度粗暴、不讲文明,缺乏应有的道德修养。出现这些现象的原因主要是少数基层法律工作者在政治素质、大局观念、服务意识、业务水平、执业纪律等方面比较淡薄或欠缺,没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没有遵守国家相关的政策、法律、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因此,要解决这些问题,就要按照“政治建警、制度治警、素质强警”的指导思想,加强对基层法律工作者的教育、培训和管理,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道德素质,强化他们的政治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建设一支合格的基层法律工作者队伍。
三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发展,律师队伍中也出现了不少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在:有的律师价值取向发生偏离,拜金主义严重,在办案中存在着一切向钱看、因钱办案、为钱办案、先给钱后办案、不给钱不办案、钱给少了乱办案的现象;有的律师脱离组织的领导,一心赚钱,不讲奉献,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接受组织管理,在思想上、行动上远离党的组织;有的律师作风不整,自由散漫、纪律松驰、工作拖拉,把办公室当菜园,想来则来,想走就走,认为“到不到办公室无所谓,只要能办到案、收到费、完成上缴就行了”;有的律师在办案中不讲政治、不顾大局,为帮当事人打赢官司不择手段,甚至违法违纪也在所不惜。出现这些情况的原因,一方面是部分律师在思想上产生了错误认识,认为律师是自由职业,应当充分体现“自由”;另一方面是部分律师由于从“国家干部”的身份变成了“个体户”,政治上无指望,精神上有失落感,产生了消极抵触情绪;第三方面是部分律师受到不良思想的影响,出现了理想信念动摇、大局观念淡薄、执业理念错位,一味追求金钱,忽视经济效益与政治效益、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因此,要解决这些问题,就要在律师队伍的教育上下功夫,要坚持不懈、深入持久地在律师队伍中开展党性政治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思想作风教育,增强他们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以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为己任,做到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国家负责、对法律负责、对自己负责。
四是在基层司法行政队伍中也存在着一些现实问题,主要是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中有的不熟悉工作、有的不安心工作、有的不尽心工作,形成了“有事没人干、有人没事干、有人不干事”的局面,影响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的发挥。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主要是司法所工作人员业务不精,缺乏培训学习;有的乡镇司法所“天高皇帝远”,形成不受乡镇管制,局机关又管不着的局面,基层司法员存在慵懒松垮的现象。因此,要解决这支队伍目前存在的问题,就需要多方联动、上下配合,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尽量争取把能干事的、会干事、想干事的的选进来,充实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力量,充分发挥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另外加强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专业培训,提高基层司法员的业务能力。
领导班子、机关公务员和法律工作者是县级司法行政队伍的三个重要分支。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就要根据这三支队伍的不同特点,采取针对性强的不同措施,不断提高三支队伍的战斗力,从而实现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目标。
按照“政治坚定、开拓创新、业务精湛、公正廉明、团结和谐”的要求,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一是贯彻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的每位成员,特别是“一把手”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不搞“一言堂”,凡“三重一大”事项(研究重大决策、干部任免调动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均应采用集体讨论、会议决定的方式,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另外,领导班子要坚持政务财务公开制度,定期向在职干部、退休干部和行风监督员通报全局重大事项,以此赢得全体干部的支持。
二是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领导班子将开展中心组学习,作为提高领导班子成员领导水平,带领全体干部开创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的有效载体,不断完善局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每月举行一次中心组学习,及时学习传达上级的有关方针政策和重要文件、会议精神,或围绕重要政治理论、事关司法行政改革发展大局问题,展开有针对性地学习和讨论,每次学习会都要确定一人作中心发言,另一名人作主评。同时将中心组学习与建设学习型机关相结合,适时扩大参加学习对象范围,安排中层干部、一般干部,或邀请退休干部、外来干部上课,不断丰富中心组学习形式。
三是实施谈心谈话制度。领导班子坚持“六必谈”(鼓劲谈、警诫谈、安慰谈、帮助谈、廉政谈、勉励谈)制度,经常主动地、经常性地找中层干部、一般干部和法律服务人员谈心,以加强沟通、增进理解、增强信任,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每年每人找干部谈心不少于10人次。谈话形式包括个别谈、集体谈、会议谈,谈话内容包括谈工作、谈学习、谈生活。在谈心过程中,领导班子成员虚心听取谈话对象提出的好建议、好意见或好主意,尽力帮助谈话对象解决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要求,加强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
一是教育管理出人才。以培养复合型人才为目标,大力开展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建立定期学习和不定期学习相结合,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岗位培训和学历教育相结合的学习制度,引导全体干部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重视学习,善于学习,自觉向书本学习,向先进学习,向实践学习,不断提高干部学习创新、沟通协调、为民服务和自我调节四种能力,鼓励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人人参与写作投稿。同时研究出台全局绩效考核办法,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从完成司法行政本职工作、完成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开展创造性工作三个方面对机关公务员进行全面考核,为奖惩、提干、评优、调动等提供依据。
二是廉政教育警人才。按照“一要干活、二要干净”的要求,大力倡导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的作风,加强警示教育,在思想上为干部打一剂“预防针”和“强心针”。严格约束履职行为,以铁的纪律管理队伍,切实解决好新形势下执法不公、执法不严和服务态度“冷硬横推”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树立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形象。领导干部要起好表率作用,多干好事、少干错事、不干坏事,对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要从严要求,严格自律,要从纪律上加强约束,从制度上从严管理。要针对行政、执法、执业活动中的薄弱环节,特别是对影响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及危害群众利益的不诚信执业等突出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一步推进队伍履职行为的规范化建设。
按照“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要求,加强法律工作者队伍建设。
一是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结合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统一要求,紧密联系本地实际,分别在公证员、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中开展集中教育整顿、办案质量抽查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指导各法律服务单位不断完善内部管理机制,明确服务内容,公开办案程序,建立承诺制度,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务质量,争创文明单位,引导公证员介入经济建设主战场,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律师参与处理涉法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群众工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拓农村法律服务领域,满足广大村民对法律服务的需求。
二是强化跟踪监督管理。通过随机抽查、派员旁听、听取当事人反映、走访公检法机关征求意见等形式,加强对法律服务质量的监管;开通投诉电话,聘请机关、群团、企业等单位的相关人员担任法律服务监督员,加强对全体法律服务人员的行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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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前我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二、解决问题的主要思路。
(三)用科学发展观加强队伍业务素质能力建设。
司法行政调研报告题目篇五
按照州政法电[2012]224号关于对于全州政法工作进行调研的通知要求,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调研,现将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人员配备及基础设施。
我局现辖13个乡镇(街道)司法所,下属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两个事业单位,内设综合股、基层股、法制股三个股室,共有工作人员74人,其中男41人,女33人;藏族52人,回族1人,汉族23人;本科学历27人,大专学历32人,大专以下学历13人;中共党员21人;科级实职4人,科级非领导4名;共有编制39个,其中政法专项编制11个,事业编制10个,行政编制18个;年龄结构表现为:30岁以下的41人,31至40岁的22人、41至50岁11人;11个乡镇司法所配备所长(副科级)一名,专职工作人员2-5名。
台。
二、领导班子状况。
司法局现设局长1名,支部书记1名,副局长2名。
三、业务工作和基层管理方面。
从完善内部管理入手,加大建章立制力度。建立健全了请示汇报、学习培训、内部管理等工作制度;从强化管理指导职能入手,着力规范工作程序。统一了人民调解、安臵帮教等基层司法行政业务文书的制作、台帐的建立等;从注重提高工作实效上入手,加大了对下属单位的工作目标考核力度。每年与各基层司法所签定目标管理责任书,把人民调解、安臵帮教、基层法律服务等工作逐项进行细化、量化,全部纳入考核内容,实行年终考评,严格奖惩兑现。同时,坚持领导联系工作制度,基层定期汇报工作,领导不定期督查,及时了解和掌握基层工作动态,帮助解决基层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与困难。扎实开展新一轮五年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切实抓好“六五”普法的全面实施,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和途径,继续深入“法律七进”活动。确保全县乡镇、村(社区)依法治理面达到100%。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结合行政体制改革和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开展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学法用法活动,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推进依法行政。
四、基层司法所职能发挥情况。
11个乡镇司法所为县司法局驻乡镇的派出机构,并于。
2008年全部立户列编,实行垂直管理,均为副科级建制单位。目前全县司法所共有工作人员41人,每所2至5人,11名司法所长已落实副科级政治待遇。2011年以来各乡(镇)司法所在局领导及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这一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平安建设”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特点,大力开展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想方设法化解民间矛盾纠纷,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热心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以便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通过调解矛盾纠纷、解答各种法律咨询,以及进村入户进行法制宣传,向群众宣传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仅去年办理人民调解案件105件,调解成功率95%,办理法律援助非诉讼案件31件,举行法制宣传教育讲座22次,发放宣传单5000余份,受教育人数达1.5万余人(次)。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推进平安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五、队伍建设方面。
当中,认真组织开展学习、教育、培训工作,大力营造和形成重视学习、崇尚学习、坚持学习的浓厚氛围,牢固确立司法行政机关党组织全员学习、党员干部终身学习的理念,使党员干部的学习能力不断提升、知识素养不断提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进而增强司法行政机关党政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六、主动取得同级党委领导的支持方式和做法由于各乡镇司法所业务用车权责不清,存在交通安全隐患;再加之部分司法干警从事包村组工作,使本职工作职能得不到充分发挥,严重影响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正常开展,为此,我局积极向县委、政府汇报出台相关规定,规范管理各乡镇司法所人员和业务车辆。
六、2009年-2012年干部调整提拔情况。
杨占海同志于2010年10月由县人大任命,担任司法局长;杨马成、杨热。
九、王健等同志于2010年10月被县委组织部提拔为司法所所长,巴吾同志于2011年被提拔为桑坝乡司法所长,帕九才让同志于2012年被县委组织部提拔为多儿司法所所长;杨古都同志于2010年10月由多儿乡司法所助理员提拔为阿夏乡副乡长,杨为民、汤小军于2011年7月分别被提拔为桑坝乡、电尕镇副乡(镇)长。
七、所取得的成绩。
2011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州司法业。
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州、县政法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法律宣传、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等职能作用,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均居全州前列,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八、工作亮点:
(一)人民调解工作。
1、为筑牢预防矛盾的“第一道防线”,做到小矛盾不出组,大矛盾不出村。解决好当前人民调解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今年三月我局对乡村两级人民调解员30余人在瑞峰宾馆四楼会议室进行为期三天的业务培训。
2、为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组织调处民间纠纷的功能,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强化人民调解预防纠纷、防止矛盾激化的功能,健全人民调解组织,我局在司法行政工作会上为人民调解员颁发聘书,聘期为三年;经过司法所推荐、司法局审核决定,评选出三名优秀调解员,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同时充分利用人民调解员在调解方面的积累的成功经验,以司法所在案卷制作、归档方面的优势为依托,共同完成人民调解工作。
解“大比武”活动,以进一步提高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
(二)普法宣传工作。
重视司法行政工作的宣传报道,注重形式宣传多样。我局利用电视、手机等现代媒介为载体,以宣传栏、板报、散发宣传资料为依托,进行广泛宣传,引导广大干部自觉学法、用法、守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我局组织编印了藏汉双语《迭部县农牧民法律知识读本》5000余本,由县委书记仁青东珠亲自作序;制作普法挂历、纸杯分别为7000张和15000个;开辟了我县普法宣传新途径。
(三)基层工作。
1、为切实加强全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今年我局实行局领导班子成员包乡镇司法所,局机关一般干部到乡镇司法所挂职锻炼制度。让局领导到各乡镇实地了解社情、民意,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业务指导;局机关干事在基层积极帮助配合司法所开展各项工作,积累基层工作经验。
2、加大基层司法所长、助理员以及人民调解员培训力度,采用多形式、多渠道培训模式,除局里每季度至少一次培训外,同时赴省、州学习培训次数逐年增加。
面貌。
4、继续深入推进矛盾大排查活动,走村入户,了解农民情、民意,将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防止不利于社会稳定因素和民转刑案件发生。
5、继续推进规范化司法所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工作软硬件,紧紧围绕社会稳定这一中心开展业务。践行为人民服务理念,切实解决广大农牧民群众实际困难。去年,电尕司法所获得全国先进司法所,尼傲司法所荣获全省规范化司法所。
九、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局的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基础设施损坏严重,个别司法所地基下陷、房屋严重漏水,影响了正常的工作秩序,局机关办公条件差,房屋紧张,办公设施紧缺且落后。
(二)、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不高,法律专业人员比例偏小;
所的体制尚未理顺,司法助理员还在从事包村工作,职能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
(四)、经费不足、装备落后等问题仍很突出;根据省财政厅、省司法厅联合发文规定,要求县级司法行政系统每名干警由地方财政配套1.1万元的公用经费至今未落实,目前我县司法行政系统存在人员多,车辆多,转移支付经费少的问题。因我县财力有限,对司法行政系统工作投入小,导致业务工作正常运转困难。
(五)、部分乡镇司法所配备的警务车辆权责不清,存在安全隐患;
(六)、个别乡镇对司法工作重要性认识程度不高,支持力度不大,按照县委办发[2012]53号关于批转《迭部县创建规范化司法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司法所所需经费根据县财力情况每所力争解决1.5万元,其中县财政解决1万元,各乡镇解决5千元,确保司法所经费的正常开支,但一直未落实,这些不利因素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正常开展。
(七)司法所长的提拔和任用,应该注重考虑县局的推荐,从熟悉热爱司法行政业务工作,法律专业毕业,且有工作经验司法行政系统干警中产生。
二0一二年四月五日。
司法行政调研报告题目篇六
同志们:
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市委六届六次全会以及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和部署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努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20xx年,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在加快发展中转变方式、实现幸福追赶”的核心任务,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治保障”三大职能作用,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一)以创建平安阳江为载体,司法行政维护社会稳定能力不断提升。
1.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推进。全市人民调解组织1294个,其中村(居)调解组织818个,镇(街道)调解组织47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429个,调解人员3536人,范修芬等14名人民调解员被评为“全省人民调解能手”,阳春市春城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不断壮大和强化。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制度取得突破。20xx年,市医调委共受理医患纠纷63宗,成功调解55宗,调解成功率87.3%,患方诉求金额1926.8万元,协调赔偿患方金额254.2万元,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以及广大群众的认可。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直接或间接受理的纠纷案件15544件,涉及当事人50630人,调解成功15341件,成功率98.7%,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能力进一步增强。
2.社会管理创新有效加强。以最大限度降低重新犯罪率为目标,扎实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社区服刑人员等特殊人群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确保有效稳控。区分重点帮教对象和一般帮教对象,指导村居(社区)有针对性地开展安置帮教工作,落实专人制定“一人一策”的安帮措施。加强与综治、公安、劳动、民政等有关职能部门建立联动工作机制,保障刑释解教人员基本生活问题,提高就业和创业率。全市实现了社区矫正定位监控系统全覆盖,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加大回归帮扶力度,组织开展服刑人员教育帮扶活动,提高教育改造挽救质量。圆满完成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两会”期间安保任务,全市没有出现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参与群体性事件、发生刑事案件、发生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20xx年,我市刑释解教人员807人,帮教刑释解教人员799人,帮教率99%,无重新违法犯罪人员。截止20xx年12月,我市在册社区矫正人员964人。其中管制2人,缓刑860人,假释32人,暂予监外执行70人。
3.精心部署开展全国“两会”安保工作。成立了市局全国“两会”特别防护期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组织机构、工作措施和要求。同时,还成立了专项工作小组,将“两会”维稳工作分解、细化,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科室和具体人员,实行每日一报、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实行“分片包干”制、“两会”维稳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责任倒查制,建立起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与特殊人群管控、普法宣传、法律援助、信访排查化解和舆情监测应对处置工作等紧密配合、互相衔接的维稳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了司法行政系统参与社会面维稳工作的综合能力。
(二)以法律服务为平台,服务经济发展的作用进一步凸显。
深入落实“党建促所建、所建促发展”书记项目,加强律师基层党组织建设,力争实现党组织在律师事务所的全覆盖。努力提高我市青年律师的综合素质。积极推动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逐渐推进律师担任各级政府法律顾问。深入开展律师法律服务三进工作,律师事务所律师与司法所工作人员深入基层、走访群众,现场解答村民的各种法律咨询。通过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公益性法律服务活动,积极参与处置重大事件、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和群体性事件。开展工业企业服务月活动,通过挂钩企业和在企业设立法律顾问等方式,充分发挥律师作为熟悉法律的专门人才在服务企业健康发展、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中的职能作用。成立了阳江市首个消费维权志愿者“3.15”律师团,于3月15日及5月15日举行了声势浩大的宣传咨询活动。着力规范发展法律服务市场,深入开展律师公证行业诚信体系创建活动,大力提升律师、公证的社会公信力。20xx年,全市律师事务所办理各类法律事务1682件,其中刑事案件291件,民事案件1136件,行政案件33件,非诉讼法律事务222件;担任常年法律顾问192家,参与咨询和代写法律文书4859人次。公证总量稳中有升,进一步拓展公证服务领域,规范全市公证项目收费标准,着力提高公证质量。20xx年,全市各公证处共办理公证5177件,其中国内公证3414件,涉外及港澳台公证1763件。
(三)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先导,全社会法治氛围有效形成。
圆满完成“六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工作。于7月中旬至8月上旬对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进行了考核。省“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组对我市“六五”普法给予了高度评价,对我市“六五”普法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表示肯定,称赞我市普法亮点突出,因地制宜开展法制宣传突出了本地特色。紧紧围绕“法律六进”开展普法宣传。落实了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共举办了5个专题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活动。全市近5万名科级干部和公务员参加“四统一”集中培训和学法考试。突出“平安校园”主题,创新形式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法规送到学校。江城区编印了《青少年法律知识测试题》,分别对阳江二中和白沙中学全体学生进行了青少年法律知识测试。全市通过开设法律辅导等形式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共组织23.4万企业员工、私营(民营)企业主和个体经营者进行学法考试。广东万事达水产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被评为省“诚信守法示范企业”。积极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等活动,为村(社区)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成立“普法宣传文艺队”,在全市开展普法晚会34场,受到了群众的欢迎。阳春市春城街道石湖村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阳东县雅韶镇平岚村等9个村委会被评为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江城区城东街道金湾社区等3个社区被评为广东省民主法治社区。结合节假日、纪念日等有利时机,充分利用“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6·25”土地日、“6·26”禁毒日等有利时机,在全市掀起宣传各有关专业法律法规的热潮。
(四)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根本,法律援助服务保障民生更加到位。
各级法律援助机构重点加大了异地务工人员的维权力度,努力扩大援助覆盖面,进一步完善依托司法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或联系点的网点建设。深入农村、社区、工厂、企业等困难群众集中的区域开展法律援助专题宣传活动及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将残疾人、异地务工人员、特困企业职工、生活困难的农民等纳入重点援助对象,做到应援尽援,畅通渠道、简化程序。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村居民实行减免收费和上门服务等便利措施。重点办理了“阳江市某商贸有限公司203名员工追讨欠薪案”、“阳江市某有限公司262名员工追讨欠薪案”等一批群体性案件,为受援人成功讨回了欠薪,保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江城区、阳东县、阳西县把法律援助业务用房设在临街一楼,方便了群众办事。规范化建设有效推进,法律援助岗位职责、行为规范和服务标准进一步明确,统一并逐步提高法律援助事项补贴标准。主动做好相关工作,积极配合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市财政追加17万元工作经费用于政府对社会组织购买法律援助。20xx年,阳春市法律援助处主任甘扬辉被授予全国法律援助“优秀服务标兵”,广东漠西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光全被授予全省法律援助“优秀服务标兵”,阳东县法律援助处被授予全省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73宗,其中刑事案件331宗,民事案件116宗,非诉讼案件26宗,受援人1363多人。
(五)以工作抓落实、见成效为要求,司法行政机关执行力切实提高。
1.抓好机关作风建设,促进机关效能全面提升。围绕效能提升年活动抓好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解决当前我局机关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全局营造积极向上、求真务实、规范有序、廉洁高效的工作氛围。制定《阳江市司法局行政问责制实施细则》,加强责任体系建设。在减少办事项目、优化办事流程、办好服务大厅、构建长效机制上取得新突破。健全完善了局政务公开,机关考勤、机关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等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制定实施了《阳江市司法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及分工方案,定期检查督促贯彻落实情况。坚决反对和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通过采取进一步精简会议、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狠抓节约型机关建设、严格控制日常办公经费支出等多项措施,把八项规定切实落到实处。
2.加强队伍建设,有效提高党员干部素质能力。一是抓好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以党组学习中心组为龙头,通过集中学习、举办和组织干部参加专题讲座和各类培训班、抓好网络在线学习、撰写心得体会文章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在全局形成以学习提升理论素质,促进工作科学开展的良好局面。20xx年举办学习效能提升研讨班3期,组织大讨论3场,召开各种层次座谈会10次,全局党员干部共撰写心得体会50多篇。二是开展竞争上岗,增强干部队伍活力。在局机关及直属参公单位中竞争性选拔4名科级干部,最终选拔出1名正科级领导干部和3名副科级领导干部人选,1名参加竞争者确定为副主任科员人选。通过竞争上岗,充分调动了干部的积极性,在竞争中找差距、受教育,有提高。
3.抓好惩防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谁主管、谁负责”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要求,制定下发《局领导同志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内容逐项分解,落实到各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建立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围绕工程建设、资金管理、行政审批、组织人事、物资采购、行业管理等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开展廉政风险点清理,并围绕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开展了行政监察。一年来全系统没有发生任何违法违纪事件。
司法行政其他工作也取得新成效,职能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司法鉴定新领域不断扩展,全年办理司法鉴定案件833件。圆满完成20xx年司考任务,全年有258人报名参加司法考试,此外,依法行政、计财装备、信访维稳、保密工作、信息报送、档案管理等工作都取得新成绩。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市司法行政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法律服务与新形势发展的要求还存在差距,法律服务资源分布不均衡,基层法律服务力量薄弱,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二是执法执业公信力有待进一步加强,执法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少数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理念偏失,缺乏诚信,未能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法律服务行业的监督指导制度有待完善。三是队伍建设与“五个过硬”要求还有差距,思想政治建设、职业素养、专业水平、工作作风等还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20xx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总的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市委六届六次全会以及市委政法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要求,以创建平安阳江、法治阳江为目标,开拓进取,改革创新,积极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升司法行政服务能力和执法执业公信力,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为我市实施三大战略、实现幸福追赶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改革创新能力。20xx年是我市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开局起步的重要一年。全市司法行政机关要把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对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专题培训,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八届三中全会和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要旗帜鲜明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任务,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大力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按照省、市的改革任务安排,抓好贯彻落实、保证同步推进。要用改革创新的精神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重点要落实好健全社区矫正制度,构建全面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积极稳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发挥律师重要作用,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深化公证体制改革,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完善人民调解工作体系等工作。要认真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强化问题导向,着力在提升司法行政服务能力和执法执业公信力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二)积极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服务能力。当前,公民对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不断增长,与法律服务供给能力和资源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分布不均衡,在地区、城乡、人群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尚未完善,基层法律服务资源紧缺;社会矛盾多发易发。对于这些问题,亟需司法行政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改进服务方式,增加有效供给,通过构建普惠均等、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以解决。
构建全面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是今年省委、省政府和省司法厅部署的重点工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作为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主要实施者、推动者,要统一思想,深刻认识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是司法行政机关践行群众路线,服务保障民生的重要工作,是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将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作为司法行政工作深化改革发展的重要措施,全力推进。
各县(市、区)司法局要按照省厅下发的《关于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和《20xx年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计划》,以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探索创新服务体制,加大服务投入,完善配套措施,重点推进法制宣传育民、人民调解和民、法律服务便民、法律援助惠民、帮矫“两类人群”安民五项服务工程,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要加强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要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农村推进法律普及、法律服务进村(居)工作的部署,大力推进“一村居一律师”工作;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学习借鉴“枫桥经验”,依靠人民群众就地化解社会矛盾,围绕征地拆迁、劳资纠纷、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医疗卫生、物业管理、交通事故、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建立健全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推动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努力在更高层次、更高领域发挥好人民调解作用;要努力满足困难群众和特定当事人多层次的法律援助需求,实现应援尽援;要加强对“两类人群”教育帮扶,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各地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依托县(区)、镇(街)和村(居)的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立三个层级的实体法律服务平台(中心或大厅、站、点);努力推动将公共法律服务纳入各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之中。
(三)不断完善对法律服务行业的管理方式,进一步提升执业公信力。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把法律服务行业依法规范诚信执业摆到突出位置,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法律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高素质法律工作者队伍。要加强法律服务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教育引导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切实做到拥护党的领导、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恪守职业道德,遵守职业纪律。加强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所党的建设,切实发挥党组织在执业活动中的政治核心作用。要健全执业监管和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行业的执业准入、日常监督指导、诚信执业评价、质量监管、投诉处理、行政处罚和违法违纪通报等制度。各地各单位要以法律服务诚信平台建设为突破口和切入点,做好法律服务诚信平台研发工作,逐步建立融合法律服务执业信用的信息采集、整合、共享、披露和应用的诚信平台。要进一步发挥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积极作用。要认真总结律师进村居的经验做法,进一步探索创新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行业服务群众的有效方式。要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接受国情教育,坚持执业为民,服务群众,积极参与“进村居”等便民服务,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四)加大推进信息化建设力度,进一步提升信息化深度应用能力。按照《广东省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和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有关规划,将推进广东政法信息网二期工程基础建设,完成政法三、四级网络和相关配套建设,基本建成贯穿省、市、县、镇的全省司法行政信息高速公路。配合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配合省厅、市的统一部署,继续开展网上办事大厅建设,逐步实现司法行政系统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审批、反馈办事结果、进度全程查询和监督。开展全省律师管理系统、律师诚信系统、全省社区矫正管理信息系统、全省公证行业信息平台、全国法律援助管理平台、全省司法鉴定管理系统、队伍管理系统等业务应用系统的需求研究、开发建设、升级改造、部署推广、培训使用等,促进各业务管理的规范化、信息化。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提升对司法行政业务与信息化深度融合的认识水平,配合省厅部署推广和普及使用各项信息化应用,落实《各级司法行政单位信息化和广东政法信息网二期工程建设任务书》中提出的各项任务,以信息化助力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
(五)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水平。
1.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创建司法行政优秀团队活动。要充分利用目前全市上下正在组织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契机,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我省实施办法精神作为切入点,贯彻整风精神,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律师公证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服务职能,落实好执法司法为民的具体行动,提高新形势下做好司法行政领域群众工作的能力,为推进我市司法行政事业创新发展夯实群众基础。
要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创建司法行政优秀团队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按照提出的“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司法行政队伍。在政治过硬上,要始终把理想信念教育摆在队伍建设的第一位,教育引导队伍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在业务过硬上,要围绕提高“五种能力”,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机制,切实抓好政治理论、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信息科技化应用学习培训。在责任过硬上,要坚持正确用人导向,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配责任心强、敢于担当的同志担任领导干部。在纪律过硬上,要加大正风肃纪力度,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确保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做到讲党性、懂规矩、守纪律;加强执法执业规范化建设,强化执法执业监督,促进政风行风不断好转。在作风过硬上,要通过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强化问题导向,下大力气解决好“四风”问题,坚决遏制不作为、乱作为,建立健全为民务实清廉的长效机制,树立司法行政为民的良好形象。
2.深入开展“服务效率提升年”活动。市委、市政府决定,今年要在总结三年来整顿机关作风活动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市大力开展“服务效率提升年”活动。我们要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以中央“八项规定”和“正四风”为总要求,以“优质服务,高效办事”为主题,力争要在打造勤奋敬业的干部队伍、打造亲商安商的发展环境、打造机关服务品牌等三个方面取得实效,进一步提高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及党员干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开展“服务效率提升年”活动要注意做到“三个结合”:要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通盘谋划,统一部署,统一行动;要与机关党建工作结合起来,把机关党建工作作为服务效率提升年日常工作监督的重要内容;要与政风行风评议结合起来,服务效率提升年的社会满意度调查结果,将作为政风行风评议结果的主要依据。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谋划、统筹安排、合力推进,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3.强化司法行政惩防体系建设。要严格落实党组、党支部责任主体和纪检监察监督主体的责任,以加强监督、风险防控、制度预防为重点,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扎实做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要围绕构建“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以廉政风险防控为重点,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全覆盖,结合权力运行实际制定风险预警和风险管控机制。要围绕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道德防线,以警示教育为重点,扎实做好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继续抓好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深入剖析违法违纪案件,开展全员警示教育;总结廉政文化建设的经验,深入开展有司法行政特色的廉政文化建设,努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廉洁从政氛围。要围绕构建“不敢腐”的监督和惩戒机制,以责任追究为重点,逐级落实反腐倡廉建设责任。认真落实上级关于责任追究的相关规定,细化相关制度和措施,加强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逐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各单位党组织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要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查办违法违纪案件。
同志们,做好今年的司法行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在新的一年里,让我们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更加开拓进取的创新意识,更加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锐意进取、团结奋进,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水平,为推动全市科学发展、幸福追赶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司法行政调研报告题目篇七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xx市司法行政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十六大、十六届四、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继续突出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努力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实现“五个上台阶”,更好地为市委提出的增强“三力”、率先崛起决策实现,为xx“十一五”规划实施和“平安xx”、“法治xx”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2006年xx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目标是:强化一种观念,突出一个重点,实现五个上台阶。即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的与时俱进;继续加强和深化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夯实司法行政工作基础;努力实现维护社会稳定职能在强化与责任上、法制宣传教育职能在深化与实效上、法律服务职能在拓展与规范上、基层组织建设在健全与夯实上、司法行政管理职能在依法与服务上的五个方面上“新台阶”。
一、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推动xx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与时俱进。
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是对经济社会发展一般规律认识的深化,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全面发展的指导方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是“十一五”规划的最鲜明特点和始终贯穿的主线。xx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牢牢把握,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定性和自觉性,把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落实到司法行政工作的全过程,落实到工作的各个方面,推进司法行政工作与时俱进地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一)强化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就是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司法行政机关的基本职责,也是司法行政工作必须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只有始终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司法行政工作才能有生机、有活力,并不断促进工作的发展与强化。要积极主动地围绕xx“十一五”规划的实施和市委提出的增强“三力”、率先崛起决策实现,围绕平安xx建设和法治xx建设,围绕xx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紧贴中心,开展“大服务”,切实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各项职能,为xx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
(二)强化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就是要毫不动摇地把维护社会稳定放在第一位。发展是中心,稳定是大局。切实维护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保障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是司法行政机关义不容辞的职责。要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观念,努力把握维护稳定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尽显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切实肩负起作为政法机关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职责。
(三)强化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就是要立足实际,走自我改革和自我发展之路。改革、创新是发展的强大动力。要认真审视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发展历程,总结工作,认清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和xx发展实际,积极探索创新有效的工作方式,规划xx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走自我改革和发展的道路。
(四)强化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就是要努力建设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关键是要建设起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思想,转变执法理念,坚持依法行政,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
二、继续加强和深化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夯实司法行政工作基础。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是司法行政机关长期、艰巨的工作任务,各级要从科学的发展、现实的发展上牢牢把握,按照全省xx市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基层基础年”建设要求,抓住机遇,巩固成果,开拓创新,推动xx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基层基础建设。要以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促进全面协调发展;以创新破难,解决深层次矛盾和结构性问题;以规范化建设,夯实基层司法行政的基础,从而保证我国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的长期健康发展。
(一)基层组织网络要进一步健全。要按照全省xx市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基层基础年”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对司法行政基层组织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司法所、各级调委会和安置帮教组织、以及社区矫正(试点)组织建设、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民主法治村建设和监狱劳教所的监区、大队建设等司法行政基层组织建设,构建立体、完整、系统的司法行政基层组织网络。
(二)基层职能履行要进一步全面。要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工作的检查考核,开展创优争先活动,推进基层各级组织和工作人员以高度的责任感,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推动基层司法行政职能的全面履行。
(三)基层规范化建设要进一步扎实。要严格按照基层组织各业务线的规范化建设标准,在去年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查漏补缺,坚持质量,全面把基层单位的规范化建设向纵深和高层次推进。
(四)基层队伍素质要进一步提高。要以提高能力为核心,继续高度重视基层队伍素质提高。要注重形式多样,化大力加强队伍的政治、业务培训,严格考核,实施持证上岗,推动基层队伍由素质的提高向素质能力共同提高的转变。
(五)基层装备设施要进一步完备。要紧紧抓住省政府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要求和有关基础建设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有利时机,积极规划,积极争取,舍得投入,进一步改善基层装备设施,消灭死角、盲区,促进司法行政工作的与时俱进。
三、积极履行五项职能,努力实现五个方面步上新台阶。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履行司法行政职能是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表现。今年,xx市要立足基础,站在高地,努力实现五个方面步上新台阶。
(一)维护社会稳定职能,要在强化与责任方面步上新台阶。xx市各级要全面认识维护稳定工作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性,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我们工作的首要任务,切实加强与强化,各项工作指标符合省市考核、创建标准。
发挥人民调解维稳效能,切实承担“第一道”防线作用。针对当前人民内部矛盾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市委将“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作为今年的重要工作,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要增强大局意识,强化责任,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方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效能,努力实现对社会矛盾纠纷由重调向预防的转变,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特别是群体性事件,切实承担“第一道”防线作用。继续依托“综治中心”平台,推动司法所、乡镇人民调解组织与其他部门建立联动联调工作机制。推行人民调解“三五”工作法和“调解工作五步法”,不断探索行之工作机制和方法。有效结合“综治进民企”,推进人民调解向行业协会、民营企业、集贸市场、经济开发区等扩展,真正实现“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人民调解”。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有效的工作,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在不断强化中进步。
以确保安全稳定为首任,紧扣“平安监所”创建,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特殊防线。要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在各项安全防范制度的落实上狠下功夫,克服麻痹松懈情绪,力争无罪犯、劳教人员逃脱,狱(所)内发案率、非正常死亡率低于控制指标,杜绝重特大恶性事故、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严禁违禁品流入监狱劳教场所。建立健全领导责任机制。继续健全和落实防暴的应急机制,全面推行罪犯、劳教人员疾病三级预警机制,及时掌握犯情动态,消除安全隐患。扎实推进监狱工作“三化”,深入开展依法治监(所)工作,加强对重点执法环节的程序监督。按照开展劳教工作“规范建设年”要求,提高劳教工作规范化程度,深化劳教办特色工作。按照开展顽危犯“攻坚年”,创新教育改造的方法和手段,努力提升教育改造工作整体水平和质量。加快监管设施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建设步伐;优化监狱企业产业产品结构,主要经济指标有所增长。真正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特殊防线。
推进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规范化建设,努力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要以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为突破口,着力构建党委政府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共同参与的安置帮教工作机制。要全面实施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分层分类管理”模式,采用多种方式做好归正人员的安置与帮教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进一步强化法律服务参与维稳工作,不断畅通诉求渠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要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工作队伍政治觉悟和参与维稳工作自觉性,推动和规范律师参与信访和领导接访制度的建立与完善。xx市法律工作人员要积极参与涉法矛盾纠纷的处理和法律援助工作,畅通社会诉求反映渠道,引导采取合法方式维护权益,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遵循依法、规范、积极、稳妥的原则,深入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要按照上级规定的要求,结合xx实际,认真做好试点县的社区矫正工作,为xx市今后工作的启动,进一步承担好维护稳定新的职能打下扎实基础。
(三)法律服务职能,要在规范与拓展方面步上新台阶。要深化去年“两项教育”成果,加强法律服务管理的规范化建设,重视和扩大社会化服务,拓展新业务发展,推动法律服务工作在规范与拓展上取得新进步。
律师工作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两结合”律师管理机制,依法履行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工作监督、管理和服务职能,提高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的自我管理和行业自律能力,重视律师业的长效管理机制建设。进一步推进规模所建设,打造“特色所”;按规划逐步扩大律师队伍,推进律师业务向高层次发展;加强培训,不断提高律师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公证工作要结合3月《公证法》的实施,加强宣传、贯彻《公证法》,合理布局,优化结构,强化监管,促进xx市公证业的健康有序发展。要逐步扩大公证队伍,继续不断拓展公证业务。
法律援助工作要严格标准,应援尽援,建好政府民心工程窗口。要进一步完善工作网络体系,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规范工作管理制度,加强法律援助工作。重点做好农民工和残疾人的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今年,根据职权划分,要启动两区援助中心的正常运作;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体系,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和服务质量;在2005年的基础上增加案件10%。加强援助案件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机构和“12348”法律咨询联合运作机制,提高接访工作质量,畅通信息反馈渠道,发挥桥梁作用。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要继续保持和加强乡镇基层法律服务所建设,推进司法行政与协会“两结合”管理,加强工作管理与监督,使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取得新进步。稳固基层法律服务要积极引导和鼓励面向基层、面向农村、面向群众,为“三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要促进基层法律服务所上规模、上层次,有条件的争取升格为律师事务所。
(四)基层组织建设,要在健全与扩大方面步上新台阶。要抓住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列入我省政法系统和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有利时机,根据省厅的统一步骤,协调做好规划的实施工作;要抓住各地综治中心发展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加强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巩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促进人民调解组织不断向基层单位和企业扩展,搭建联调平台,真正实现“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人民调解组织”;要积极按照监所工作的发展和规划,加强和规范监区、大队建设;继续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的达标活动;巩固健全安置帮教组织;逐步建设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促使司法行政基层组织建设构建完整体系;加强监管,正确引导,推动法律服务机构的健康发展,并上新的台阶。
(五)司法行政管理职能,要在依法与严格方面步个新台阶。按照司法部“四最”、“四严”的要求,保持成绩、严格规范、科学有序地继续圆满完成国家司法考试各项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鉴定体制改革,逐步探索司法鉴定“两结合”管理机制。加强司法行政依法行政和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加强部门内审工作,严格责任追究,不断健全内部法制建设。加强法学会工作。继续推进xx“中国法律文化史教育基地”建设。加强信息宣传工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质量与形象提供有力保障。
加强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建设一支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又快又好地发展的重要保证。
(一)抓班子强核心,带动整个司法行政干警队伍建设。要继续按照“五个带头”、“五项要求”,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建设。各级领导要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在公正执法上树形象,在团结协作上有突破,在工作作风上有改进,在廉洁行政上常自律。以身作则,严以律己,做好表率,努力争创学习型班子和“六好班子”。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整体作用,完善领导组织关系,带动整个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领导xx市司法行政工作真正做到思想理念有新高度、统筹发展有新思路、各项工作有新成效。
(二)抓党建固堡垒,推动整个司法行政干警队伍建设。要高度自觉地把司法行政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坚决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司法行政工作中去,不断加强和改善司法行政机关党的建设。要掀起一个认真学习党章、自觉遵守党章、切实贯彻党章、坚决维护党章的活动,要巩固和深化先进性教育成果,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牢固确立党的领导和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要完善机制有计划培养年轻干部,规范人事组织管理。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实施方案》,全面做好执行工作,进一步增强司法行政干警队伍执政意识。
(三)抓学习促工作,促进整个司法行政干警队伍建设。要始终坚持把司法行政干警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坚持以理论指导工作实践,提高干警队伍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不断培养干警理论学习的自觉性,以先进的理念、科学的文化、良好的学风、殷实的成果,推动司法行政干警队伍理论文化素质和素养的提高。特别要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做到用正确的执法理念指导执法工作,提高干警判断和应对复杂形势与问题的能力。
(四)抓作风增效益,提高整个司法行政干警队伍的效能建设。要弘扬先进,树立正气,进一步深入开展向吴美丽同志学习,努力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帮助基层开展工作,增强岗位技能,提高工作效能。要在全体干警中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大力倡导狠抓落实、攻坚破难、勇挑重担、甘于奉献精神。全面贯彻执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提升全系统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要继续把“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引向深入。以较高的素质,优良的作风,娴熟的技能,出色的成绩,树立司法行政干警队伍良好形象。
(五)抓信息重科技,推进整个司法行政科技强警建设。要全面贯彻省、市信息化建设会议精神,以信息化促进规范化。xx市各级要继续高度重视,坚持在软件应用上,在硬件设施上投入上,要有明显的提高。要加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单位办公自动化建设,加强已有的软件配套和使用。要进一步完善监管场地的即时监控设施。要加强司法所的装备设施投入。根据省厅的统一安排,要连通市局与省厅的视频会议系统,并逐步向各单位延伸。要充分利用政府的政务网络,建立市局与县区局和两劳单位的信息网络,建立县区局与乡镇街道司法所的信息网络,以促进各级信息和情况交流,真正使科技成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与时俱进的强大力量。
司法行政调研报告题目篇八
2016年以来,**县司法局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基层基础工作的安排、部署和要求,紧贴辖区实际,创新工作思路,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各项工作成效明显。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是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主动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积极与人社、编办、财政等沟通,尽力争取各方面配合和支持,通过招录、聘用等方式,为全县9个乡(镇)司法所配备了28名工作人员。县域内各乡(镇)司法所人员配备均达到3人以上,实现了政法专项编制至少1人、专兼职或聘用人员不少于2人的目标,司法所力量得到全面充实和壮大。
二是加强司法所硬件建设。充分整合和利用上级关于两所一庭建设的政策支持,落实了7个乡(镇)司法所的独立办公用房(并办理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拥有独立办公用房的司法所达到77.7%.5个司法所的办公用房在100平米以上,占全县司法所总量的55.5%;司法所的外观标识基本达到统一规范,每个司法所均配备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照相机、打印机、桌椅、档案柜等必要办公设施,确保了司法所基础办公设施设备齐全、完备。
三是加强司法所所务管理。在县局基层股的`指导下,各乡(镇)司法所严格按照自身职责职能,建立健全了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等工作制度,做到了分工明确、职责清晰、责任到位,依照法律法规完善了各项工作流程,并上墙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加强宣传调研。充分把电视等传统与互联网等新兴媒介宣传相结合,深入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信息宣传,提升社会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了解,增强相互支持和互动,扩大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影响力。认真协助做好2016年省、市两级关于基层司法所调研的各项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了基础调查表及调研报告的上报。向市司法局报送反映基层工作实践的各类信息、简报6篇。
一是抓好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按照《**省人民调解规范建设办法》要求,着力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切实完善了79个人民调解组织(乡镇9个、村社区57个、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13个)建设,规范人民调解组织设立主体、组织形式、名称印章、纠纷受理和调解程序,做到名称规范、场所固定,调解员专兼结合、持证上岗,调解程序符合规范,文书格式统一。以"随手调"、"三三制"制度为重点,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各项制度,做到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健全。
二是抓好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医疗、交通等已建专业性调解组织,切实做到有标牌、有场所、有制度、有人员、有台账。积极与妇联沟通,协调,完成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筹备工作。
三是抓好人民调解队伍建设。结合换届工作,对乡(镇)、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人员进行适时调整,将一批有能力、有水平、热心调解工作的人员纳入调解员队伍,推进调解员队伍发展壮大。制定调解员培训制度,将调解员培训纳入重点工作予以安排、部署和落实,上半年共计组织人民调解员培训911人次。
民间谚语经典故事法律条文等内容以漫画写实等形式予以展现,切近群众生活,方便群众理解,不断提高群众法制观念及友好协商解决矛盾的意识和能力。
五是抓好人民调解进项目工作。结合我县灾后重建工作实际情况,继续推进"法律进重建,调解进项目"活动,整合人民调解员、法律服务员、法制宣传员三支力量,组建集政策宣讲、法律援助、上门办证、就地调解为一体的"三员"专业服务队伍,巡回各乡(镇)、各项目工地就地解答法律咨询、办理公证和法律援助、化解矛盾纠纷。
1、按省厅规范化标准在**建设司法行政毓秀工作室,目前已经完成主体装修和部分设施设备采购。
2、制作了5000余张人民调解连心卡,发放到群众手中,让群众足不出户即可享受到便捷、贴心的调解服务。
3、指导建立了3个(1个镇、2个村)规范化人民调解室(**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司法行政调研报告题目篇九
重庆河道纵横,水系发达,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生态文明建设和保护工作。10月11日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后,我市紧跟中央决策部署,赓即启动相关工作。孙政才书记、黄奇帆市长分别作出批示,提出贯彻落实要求。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xxxxxx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年初视察重庆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致力于水生态文明建设,着力构筑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紧紧围绕深化拓展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深入开展河长制基础准备工作,为2017年全面推行河长制打下了坚实基础。
抓法规体系建设,为河长制推行创造良好条件。
2015年,市xxx会修订《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和《水资源管理条例》,明确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四项制度”,突出河道保护和责任体系,扩大公众参与权和监督权。今年,市政府出台《河道管理范围划定管理办法》、《河道采砂管理办法》,有关部门编制完成涉河事项验收、砂石资源开采可行性论证等一系列技术标准,初步形成推行河长制的法规体系。
抓河道空间管控,为河长制推行打下坚实基础。
一是做实管控基础工作。2008年以来,累计完成全市237条河流共万km的岸线规划、城市规划区1300余条河流共万km的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36条重要河流的采砂规划和全市河道管理能力建设规划;完成长江、嘉陵江、乌江干流及城市规划区主要河流8300km划界立碑,做到岸线和采砂管理有规可循。二是加强水功能区管理。完成流域面积50km2以上河流水功能区划定、纳污能力核定,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三是扎实推进评估工作。制定河流健康评估评价指标体系和方法,完成綦江、小江等多条河流健康评估。四是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协调相关部门,严控涉河项目审批。认真执行《长江上游干流宜宾以下河道采砂规划》,落实长江重庆段禁采区监管,开展动态巡查、联合执法、跨区域合作监管,形成严格空间管控的高压态势。
抓试点探索创新,为河长制推行积累工作经验。
一是荣昌区作为全国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县,组建河长办,落实人、财、物,实施考核问责等制度,并统筹部门力量,制定“一河一策”整治管护方案,引入社会化服务负责城区河道保洁。二是璧山区秉持“与水共生,依水发展”理念,在璧南河综合治理中以联席会议为纽带,以落实责任为关键,以全民有奖监督为督导,以通报督查为鞭策,通过全流域、分段、分责任、全民监督管理运行模式推行河长制,使河道管护形成良性循环。三是在合川区和丰都县开展以流域为单元的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将河长制融入供水安全保障、河道岸线保护、村镇控源截污、面源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管理中,河流生态文明建设取得较好效果。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和陈雷部长讲话要求,及早谋划启动好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相关工作。
一是全面搭建框架,层层落实责任。着手起草《重庆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及监督考核追责相关制度,计划搭建市、区县、乡镇(街道)、村(居)四级“河(段)长”体系,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工作内容,严格监督考核追责,推动河长制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全面梳理任务,细化工作内容。尽快全面梳理涉及河道管护工作相关领域的环境安全隐患、管护盲(难)点等问题,形成具体化、表格化的工作内容,将任务目标落实到各层级责任人。
三是总结借鉴经验,阶段推广成果。充分吸收兄弟省市成功经验,结合我市试点成果,形成适应面广、推广性强的经验做法;并统筹规划制定河长制工作总体计划,分时段、分阶段推进污染治理、责任分段承包、河道“三权”分离等工作。
四是全面宣传动员,形成共建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介,引导公众广泛参与,群策群力、群防群治,推动形成全社会关注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局面。
司法行政调研报告题目篇十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xxx同志为核心的xxx站在全局高度,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将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摆在突出位置,吹响了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进军号,脱贫攻坚取得显著成绩。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是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重要经验。党的基层组织处于脱贫攻坚的最前沿,既是党在贫困地区领导脱贫攻坚的旗帜和堡垒,又是党与贫困地区人民群众联系沟通的桥梁与纽带。xxxxxx强调,“越是进行脱贫攻坚战,越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党建扶贫,实际上就是将党建与扶贫、党的政治优势和发展优势、加强党的建设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有机结合起来。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就必须全面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政治、制度、组织优势,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齐心协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以xxx同志为核心的xxx高度重视扶贫开发、脱贫攻坚工作,将扶贫脱贫视为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重要体现,将其视为党和政府的重大职责。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的关键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新时代脱贫攻坚工作,必须“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大扶贫工作格局”,其中特别要强调的是,党委要统揽全局、落实责任和强力推进。xxxxxx指出,凡是有脱贫攻坚任务的党委和政府,都必须倒排工期、落实责任,抓紧施工、强力推进。特别是脱贫攻坚任务重的地区党委和政府要把脱贫攻坚作为“十三五”期间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增强政治担当、责任担当和行动自觉,层层传导压力,建立落实台账,压实脱贫责任,加大问责问效力度。
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必须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责任制,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坚定信心、勇于担当,把脱贫职责扛在肩上,把脱贫任务抓在手上。构建一级抓一级、一层管一层的压力体系,通过顶层推动、上压下行,将脱贫攻坚工作层层延伸。2015年11月,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期间,中西部22个省区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向中央签署脱贫攻坚责任书。省负总责,重在把xxx大政方针转化为实施方案,加强指导和督导,促进工作落实;市县抓落实,重在从当地实际出发推动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保持顽强的工作作风和拼劲,满腔热情做好脱贫攻坚工作,层层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立下军令状。对领导干部实行脱贫绩效考核机制,将辖区干部负责的脱贫绩效与考核结果挂钩实施奖惩,充分调动党委、政府和个人开展脱贫工作的积极性。坚持把作风建设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集中力量解决扶贫领域“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考核评估不严不实等突出问题,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定点扶贫,是中国特色扶贫开发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的重要体现。近年来,xxx扶贫办会同相关部门对定点帮扶结对关系做了调整完善,一方面解决了部分单位帮扶任务不均衡的问题,另一方面又新增和调出了一批帮扶单位。定点帮扶工作,不仅有利于锻炼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贫困地区群众的能力,而且促进了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为我国的社会扶贫发挥了示范作用。做好新形势下定点扶贫工作,必须深入贯彻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持发挥单位、行业优势与立足贫困地区实际相结合,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帮扶举措,提高扶贫成效,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要选派优秀人才充实贫困地区各级党组织。2015年5月,中组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xxx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做好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工作的通知》,要求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优秀人才以及因年龄原因从领导岗位上调整下来、尚未退休的老干部作为第一书记到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村驻村工作。第一书记要对扶贫和党建“一肩挑”。除了精准选配第一书记之外,还要根据贫困村的实际需求,精准选派驻村工作队。坚决把脱贫攻坚实绩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在脱贫攻坚第一线考察识别干部,激励各级干部到脱贫攻坚战场上大显身手。
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要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建设,特别是加强贫困地区农村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发挥好本地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尤其是本地党员干部的带动引领作用。xxxxxx指出:“要加强贫困村两委建设,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培养农村致富带头人,促进乡村本土人才回流,打造一支‘不走的扶贫工作队’。”要把夯实农村基层党组织同脱贫攻坚有机结合起来,选好一把手、配强领导班子。在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中必须立足长远,自力更生,大力实施内源扶贫,充分重视贫困地区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主体地位与能动作用,积极开展“双向培养”活动,把村干部和广大党员培养成脱贫致富带头人,把脱贫致富带头人培养成党员或村“两委”后备干部,从而打造一支立足本土、坚持奉献的扶贫工作队,为脱贫攻坚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司法行政调研报告题目篇十一
随着司法工作的不断加深和“xx”普法的展开,汤泉司法行政工作基本情况及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整理如下:
一、对xx司法所的认识。
为基层人民群众服务,直接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窗口和服务平台;二是担负着指导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等重要职责;三是在推动基层民主与法制、维护公平正义、化解矛盾纠纷、实现社会和谐的过程中,发挥着基础性、预防性和超前性的作用。随着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在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的不断深入,司法所的社会价值也日益彰显。
2.对于司法所内部而言,今年,汤泉司法所办公环境得到大步提升,很多硬件设施已经基本完善,有独立的办公室,内设档案柜、办工桌、相机等办公用品。另外设有独立调解室及办公电脑、机动车。为司法所开展各项工作提供了保障。
二、在工作中所采取的方法和取得的成绩。
(一)确立服务观念,正确处理部门工作和中心工作的关系。
司法所确立服务观念,就是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参与中心工作,服务于中心工作,并要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职能,找出部门工作于中心工作的结合点,(二)充分发挥本职作用,在有群众到基层上访以及有其他问题的,我们都会主动介入,及时解决问题,避免出现群体性事件或者民事转刑事案件,避免民事纠纷转化成其他恶劣后果。并且积极协调其他部门搞好矛盾排查工作,做好防范管理。一方面着也是做了自己的本职工作,另一方面也是锻炼了自身的工作能力。
(三)端正认识,正确处理社区矫正工作。尽管矫正对象有这样那样的想法,给我们工作也带来许多难度,但我们始终本着他们是罪犯,同时也是一名普通公民的原则,不冷待他们、不歧视他们,我们因地制宜、因人而异,采取各种方法做好他们的转化工作,认真加强对他们的教育管理,时刻让他们对今后生活充满希望,时刻将他们纳入视线管控范围,做到了不脱管、不漏管。目前都能通过教育改造解除了矫正,顺利回归社会,已纳入安置帮教工作中。其余在册矫正对象,现在都能够自觉遵守各项矫正制度,思想稳定,人心思进,没有一个出现重新违法犯罪现象的苗头。
三、针对调研,我街道司法工作的发展方向。
1.始终坚定不移的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以及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或许有的矛盾纠纷标的额只有区区几十元,而制作的卷宗成本以及保管成本远远高于这个数,但是,两者的意义不在于经济价值,而是一个基层、一个社区的长治久安。或许一个人民调解员历经艰苦到达现场,三言两语就完成了调解,这不是群众故意刁难,相反,他们是相信调解员,需要的是一级机构为他们证明。做好人民调解,是社会长治久安的第一道防线,在源头上防止因民事恶化造成重大事件。
2.在全街道大力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在调解中不难发现,很多人在对法律的理解上还处于懵懂状态,甚至于一些基本法都是一知半解。这就要求司法所大力宣传法律知识,特别是对于贴近群众生活、与群众利益密切联系的法律知识。同样,也需要上级领导的支持,协调部门和部门之间有机进行,例如在普法工作上,就可以邀请土地、林业、信访等部门对公民进行普法宣传,减轻了工作难度又完成了普法任务。其次,可以在现有的条件下进行普法宣传,例如,通过led显示屏、电信、广告栏等以形式或者电视节目进行法制宣传。
司法行政调研报告题目篇十二
随着司法工作的不断加深和“六五”普法的展开。因工作雪球需求我被调整到龙藏乡司法所,上岗三个多月,通过参与处理司法所事务,对温泉乡司法行政工作基本情况及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整理如下:
龙藏乡位于兴海县南方,地处两州、两县、四乡交汇的玛青山下,东与中铁乡毗邻,南与玛青县军工乡、西与温泉乡接壤,距县城76公里。辖梭山、黑石、密所、查拉、挖水、黑寨、埂底、妥乐、甘田9个村委会(56个自然村),181个村民小组。居住汉、彝、苗、仲五个民族。住户5754户,30933人。其中彝族3947人,占全县40%。境内山高坡陡,立体气候十分突出,最高海拔挖水村干沟良子米(属全县最高海拔),最低海拔甘田村青岗坪568米(属全县最低海拔)。分为高寒冷凉山区、二半山区、燥热河谷地带三部分;国土面积平方公里,耕地面积亩,农作物有玉米、土豆、荞子、大豆等,人均粮412公斤,年均纯收入2079.
基层司法所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一是直接为基层人民群众服务,直接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窗口和服务平台;二是担负着指导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制宣传、依法治理、指导法律服务等重要职责;三是在推动基层民主与法制、维护公平正义、化解矛盾纠纷、实现社会和谐的过程中,发挥着基础性、预防性和超前性的作用。随着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在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的不断深入,司法所的社会价值也日益彰显。
但是现实中仍存在司法局和乡党委政府的双重领导,即梭山司法所属于鲁甸县司法局垂直管理机构,但是工作中又需要服从乡党委政府的安排,上岗之后,受党委政府安排,我加入到机动小组,负责突击计划生育、征收社会抚养费。并挂钩挖水村进行锻炼,负责参与或指导村务工作。
另外设有独立调解室及办公电脑、机动车。为司法所开展各项工作提供了保障。相比之前的老办公室,有了超前的提高。对于外部而言,司法所主要是做群众工作,手段是“嘴”,办事靠“腿”。梭山乡属于山区乡镇,山高坡陡,交通不发达,多数村社公路只通到村委会,加之当地民族原因,群众居住呈现分散形式,给司法所工作带来一定难度,特别是现场解决群众问题,往往需要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解决行路难问题。大多采用步行方式到达现场。
到司法所工作近三个月,我共参与调解18件纠纷(11件赔偿纠纷、5件土地纠纷、2件家庭纠纷)在这些纠纷中我发现:
是民间的道理,从道理上来分析哪个队哪个错,他们还要容易接受一点”。
对此,一位调解员做过这样的一个对比,一个饮料瓶子在城市里就是垃圾,它的价值充其量就是几角钱,(买废品)。但是在这里,一个不要的饮料瓶子可以是一个调味盒,用来装盐巴味精。
目前,我辖区内共有矫正对象26人,矫正对象人数虽然不多,情况却很复杂,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年龄差别大,二是分布社区广,三是文化水平差异大,四是就业岗位不同,五是对社区矫正认识态度不一样,六是家庭生活状况差别明显。他们中有的是文盲,有的是小学或高中毕业;有的相对有一些固定收入;有的能积极配合社区矫正,参加各项政治学习和公益劳动,也有少部分人思想不够稳定,认识模糊,认为社区矫正管理比“派出所管的还要严”、参加矫正让他“丢了人”、“经常集合会耽误工作时间”等。
由于双重领导所处的位置不同,双重领导的工作安排很容易发生冲突,就如三月初,在完成县局下达的征文撰写任务的同时,还要负责党委政府安排的黄角树电站的协调工作。如何副总双从领导的工作安排,完成好领导叫给的各项任务尽可能做东让双重领导的安排不发生矛盾,我们在工作中做好与协管领导的交流沟通工作,及时将主管领导的工作安排以及基层群众遇到的困难和反映的要求及时向协管领导汇报,使协管领导对司法所的工作进行情况做到心里有数,在工作再分配的时候能尽量协调处理。这样,既能很好的完成主管领导下达的任务,又能把工作冲突降到最小。
司法所确立服务观念,就是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参与中心工作,服务于中心工作,并要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职能,找出部门工作于中心工作的结合点,例如我所在计划生育突击会战期间,两位司法助理员都参与此项工作,服务于计划生育突击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协助其他成员把好程序关,同时也协助计划生育部门做好法律宣传工作,在适当的时机扩大法律宣传面,既配合了计划生育工作又完成了普法宣传。
并且积极协调其他部门搞好矛盾排查工作,做好防范管理。一方面着也是做了自己的本职工作,另一方面也是锻炼了自身的工作能力。
工作中。其余23名矫正对象,现在都能够自觉遵守各项矫正制度,思想稳定,人心思进,没有一个出现重新违法犯罪现象的苗头。
或许有的矛盾纠纷标的额只有区区几十元,而制作的卷宗成本以及保管成本远远高于这个数,但是,两者的意义不在于经济价值,而是一个乡镇、一个社区的长治久安。或许一个人民调解员历经艰苦到达现场,三言两语就完成了调解,这不是群众故意刁难,相反,他们是相信调解员,需要的是一级机构为他们证明。做好人民调解,是社会长治久安的第一道防线,在源头上防止因民事恶化造成重大事件。
在调解中不难发现,很多人在对法律的理解上还处于懵懂状态,甚至于一些基本法都是一知半解。这就要求司法所大力宣传法律知识,特别是对于贴近群众生活、与群众利益密切联系的法律知识。同样,也需要上级领导的支持,协调部门和部门之间有机进行,例如在普法工作上,就可以邀请土地、林业、信访等部门对公民进行普法宣传,减轻了工作难度又完成了普法任务。其次,可以在现有的条件下进行普法宣传,例如,通过电信、电视台等以手机短信或者电视节目进行法制宣传。
何吉煊。
二0一0年三月十八日。
司法行政调研报告题目篇十三
爱默生说过:“此生最美好的一种报偿就是任何对别人的真诚帮助,必然也是对自己的帮助。”志愿服务事业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力量,其发展水平的高低是一座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更是我团培养广大青年服务意识的重要内容。为探索新形势下志愿服务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研究当前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为了更好地了解志愿者活动的成果和志愿者活动所遇见的问题,探求培养青年志愿服务意识和有效开展志愿者活动的途径,为我团志愿者服务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提供具有参考价值的数据支持,笔者借助在阳原县团委挂职的有力时机,开展了探讨阳原县青年志愿者服务为主题的调研。现汇报如下:
本次调研以问卷调查和个别访谈为主要形式,调查对象为阳原县18——25周岁的青年。调查问卷回收率达92%。
(一)机制尚不健全。总体来说,当前的志愿者服务管理机制还不够健全,还没形成统一规范的招募机制、培训机制、激励机制、项目机制、奖励机制、档案管理制度、代表大会制度、工作会议制度等,使得志愿服务的团队管理不足、凝聚力不够强、组织机构分工不够细,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市志愿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管理尚不规范。一方面登记注册不规范,有的志愿服务已开展多年,到现在也没有登记注册,这样直接影响志愿服务的可信度;另一方面评价体系不规范,对志愿服务者的评价全市没有统一的标准,难以公平、公正实现有效的激励。
(三)宣传尚不到位。目前,我市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宣传报道志愿服务活动比较少,特别是如何倡导大家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宣传更少,没有形成一定的氛围。据一位退休师傅说,他很想志愿参与诸如市内交通劝导、环卫监督这类活动,但不知怎么加入。
(四)志愿者服务时间相对集中。
工作,但由于受到本职工作的时间限制,所以很多工作无法开展。
(五)志愿者服务类型不足。
志愿者服务类型集中在医疗卫生服务、资讯服务等方面。从志愿者服务的实际效果来看,这几个方面取得了重大成绩。而对农村现在普遍存在的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等近些年来越来越凸显的问题关注的很少,甚至志愿者本身并没有认为这是他们需要服务的对象。
(六)广大青年对志愿者服务事业的认可与关注的程度有待提高。很多人对志愿者服务的内涵缺乏充分了解,或者简单地将其与“学雷峰”等同起来。有些受助者将志愿者服务当作廉价的劳动力,更有甚者对此持怀疑、批评甚至于冷嘲热讽的态度。在整个社会欠缺一种足够的鼓励的情况下,连有些志愿者本身也顾虑重重、摇摆不定,很多志愿者在参与服务队时,不敢表明自己的真实身份,更怕单位同事和家人知道。
青年志愿者活动的组织和开展还存在着许多问题亟待改善。虽然“青年志愿者”的形象已经为大家普遍了解和熟悉,但真正领会志愿者精神,能够把志愿者活动当作个人社会生活的一部分,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的人还是凤毛麟角。志愿者活动的组织则一定程度上存在着重量不重质,内容雷同且较为机械化,不能很好地与大学生的优势和兴趣结合,管理松散缺乏持续性、规范性、专业性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笔者建议:
(一)志愿者队伍建设。没有高素质的个体,就没有高素质的整。
司法行政调研报告题目篇十四
1、沧源县司法局内设有办公室、政工科、宣传科、基层科,局管理事业单位:公证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县委、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依法治县办、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安置帮教办、“12348”协调指挥中心,10个乡(镇)设有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属派出机构)。存在问题:内设机构没有公证、律师管理机构。建议在机构设置上设置公证律师管理科。
2、县编委核定我局人员编制:行政25人(其中局机关15人,司法所10人),工勤人员1人(驾驶员)、事业人员34人(其中:法律服务所28人,公证处2人,律师事务所3人,法律援助中心1人);司法局局机关设领导职数4人(一个局长,两个副局长,一个依法治县办常务副主任),10个乡(镇)司法所设领导职数10人(司法所长)。存在问题是:人员编制严重不足,现司法所只有1所1人,工作难于开展。建议从上面一级一级下编制。
3、司法局的职能配置及实际履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原因及相关建议,具体包括:
(1)我县律师事务所现只有1名专职律师,案源少,业务拓展不开,而我县公证处近年来充分发挥公证机关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拓展公证业务,把公证服务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领域,公证业务进一步提升,为沧源经济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但由于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属财政差额拨款单位,律师事务所要自苦20%的工资,公证处要自苦10%的工资。建议是否能考虑边疆特困县,把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改为公办所、处。
(2)多年来,我县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工作,通过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全县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都有了一定的提高,但由于我县财政困难,法制宣传经费无法列入财政预算,经费投入不足,所以法制宣传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无法达到很好的效果。建议为了更好的开展法制宣传工作,让全县各族人民都知法、懂法,在经费上财政能否给予列入预算。
(3)依法治理、政府法律咨询工作开展较好。
(4)对司法所业务指导工作上,由于经费严重不足,指导力度不够。建议能否解决经费问题,从而加大对司法所业务工作的指导力度。
(5)人民调解工作开展得一般,主要存在无工作经费、培训经费、奖惩经费。建议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能否安排人民调解经费。
(6)我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开展较好,但存在无安置帮教工作经费。建议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能否安排安置帮教工作经费。
司法行政调研报告题目篇十五
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博同志高度重视,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把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全面推进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并在局机关、14个乡镇司法所及各党支部征求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共15条,经归纳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加强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要在广大干警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从思想上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增强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自觉抵御“四风”等腐朽思想的侵蚀,做到爱岗敬业、无私奉献、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努力提高政法队伍的社会公信度。
(二)切实加强组织建设,造就高素质政法人才队伍。深化领导班子建设是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前提条件,是提升政法队伍执行力的基础。在科、处之间形成讲团结、顾大局,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工作作风,形成整体合力,作出表率。
(三)切实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努力提高队伍业务素质和专业化水平。一要严把入口关,从源头上提升干警文化层次,进一步研究深化司法队伍管理机制改革的措施。二要开展岗位练兵,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和胜任本职能力和执法水平。三要加大学历教育,努力培养高素质执法人才。鼓励干警参加各种形式的在职学历教育,不断提高司法干警的整体素质。
(四)坚持从严治警,建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新机制。从工作实际出发,不断完善监督管理的各项工作制度,实行督察经常化,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出处理。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不定期地组织开展行风评议活动,及时了解和掌握队伍的动态。
(五)坚持从优待警,努力解决干警实际问题,不断激发干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和满足广大干警的合理需要,切实保障工作人员合法权益。一要充分利用各种机会积极向县有关领导汇报,取得有关部门支持。二要进一步加大与组织部门的沟通协调,用足、用好现有政策,妥善解决干部职工各项福利待遇问题。三要深入群众调查了解,充分掌握干警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切实为干警排忧解难,激发广大干警为司法行政事业奉献的激情和斗志。
司法行政调研报告题目篇十六
为全面贯彻党的xxx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这一主线,深入研究和探索新形势下司法行政机关党的建设的理论与实践问题,推动和创新司法行政机关党建工作,××县司法局党支部组织工作组,深入基层针对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工作的现状、困难和问题进行调研,发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少数党员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识不足、党建工作与本职业务未能有机结合、政府中心工作与本职工作处理不当等。认真研究其原因及对策。认为:司法行政机关党建工作是整个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司法行政机关履行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建设等职责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司法局的党支部建设应该紧紧围绕全县的经济建设、构建和谐服务等,不断加强和稳步推进。当前,××县司法局党建工作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对党建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党建工作只有紧紧围绕服从和服务于司法行政工作的中心,充分体现司法行政系统特色,才能为全面、正确、充分地发挥职能起到保障和推动作用,以更好地为全县中心工作服务。
立大局意识,既要服从服务于党委政府的中心,又要尽力搞好本职工作。在司法行政机关党建工作中大力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各项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协调发展。这样,司法行政机关的党建工作才会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与支持,才会得到全体干警的拥护与欢迎。党建工作就有其方向和依托,就不会造成为抓党建而抓党建的单调、独立、乏味的被动局面,党建工作就会开展得富有生机与活力。司法行政机关党建工作的健康、蓬勃发展,又会进一步激发党员的工作热情,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从而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得到更好的完成,促进司法行政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最终形成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良性发展,从而不断开创司法行政机关党建工作的新局面。
二、找准党建工作与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的结合点,使党建工作充满活力。
一是要在服务业务工作上找准结合点。司法行政机关的业务工作按照其职能要求,就是要强化法律服务,提供法律保障,司法行政机关党组织必须要围绕司法行政工作的中心和总体要求,围绕构建“和谐××、富裕××”开展主题实践活动,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积极投身于司法行政职能发挥的主战场。把各项业务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中心内容,教育党员干警正确理解和处理坚持党的领导与服务广大群众、服务全县中心工作的关系,把法律服务工作提高到新水平。
司法行政调研报告题目篇十七
根据大理州委州直机关工委《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机关党建课题调研工作的通知》(大直党工通〔2019〕5号),结合部门职能职责,洱源县直机关工委以“解决‘两张皮’问题”为课题,深入到下属各级党组织认真开展调研,形成本调研报告。
2019年3月,根据党政机构设置方案,全县完成对县直机关党组织进行分类调整组建,新成立党总支部5个、党支部18个、联合党支部1个,撤销机关党组织2个,目前,县直机关工委共设下属党组织88个,其中直属党组织56个,党员共有1249名。
为确保本次专题调研工作取得实效,在工委委员联系工作分组安排基础上组建7个调研组深入56个直属党组织,通过调阅党建工作台帐、调研走访、问卷调查等形式深入各下属党组织进行深入调研。一是调阅工作台帐。对照“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实施方案和任务清单,调阅各级党组织会议记录、相关工作台帐等,着力加深对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推进情况的了解。二是实地调研走访。通过与党组织书记和普通党员代表“一对一”“面对面”谈话了解,着力掌握机关党建工作中的特色、亮点以及困难和问题。三是开展问卷调查。以无记名方式,发放“机关党建融入中心工作情况”问卷调查表,着力发现机关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
xxx在党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使命任务是: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加“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深化理论武装,着力夯实基层基础,着力推进正风肃纪,全面提高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在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作表率,在始终同xxx保持一致上作表率,在坚决贯彻落实xxx各项决策部署上作表率,建设让xxx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然而,在当前一些机关单位抓党建工作中仍存在许多问题,与新时代党的建设的使命任务不相适应,最突出的就是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两张皮”。通过发放问卷调查显示,机关党员干部认为机关党建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方面做得一般和差的占19%,认为支部工作与中心工作联系不紧、存在“两张皮”问题的占40%,认为应当解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问题的占。具体而言,主要表现在:。
(一)思想认识有偏差。一些机关党组织书记对机关党建的重要性、艰巨性认识不够,不把党内职务当回事,认为行政职务是实职、党内职务是闲差,不上心、不用力,履行职责心不在焉,不研究党的工作、不落实党建责任,甚至把机关党建工作全甩给副书记或组织委员,思想上存在主动干与被动干一个样、被动应付与改革创新一个样等问题。有的认为“不需抓”,觉得机关党员总体素质较高,自我要求严格,自我教育管理较好,党支部无需做更多的工作;有的认为“不好抓”,觉得机关党建工作软指标、内容虚,缺乏必要和有效的抓手,工作中难以找到很好的融合点,不好抓;有的认为“不便抓”,觉得机关各部门日常工作任务繁重,抓好部门工作就可以,机关党建工作抓得多会影响部门工作的开展。
(二)党建工作与部门工作结合不紧密。一些机关党组织把不准党建工作和行政工作,对本单位本部门的主要业务不甚了解,往往帮忙帮不到位上,想服务却干不到点子上;有的机关党组织找不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也选不准业务与党建工作的突破口,使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处于“不搭界”的状态;有的机关党组织没有紧密联系实际需要,对干部思想动向及机关内部存在的问题缺乏深层次的了解,脱离党员的思想和工作实际,脱离了业务工作的实际,未能掌握党建工作的内在规律,存在以办公会议代替党组织会议,以传达会议文件精神代替机关党组织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以行政措施代替党内激励、关怀、帮扶等现象。
(三)抓党建工作载体单一、缺乏活力。一些机关党组织由于不领导本单位的业务工作,党务干部本身对业务工作也不够熟悉,又未能积极主动地与业务部门多沟通、多了解,造成机关党组织对业务工作隔行如隔山,在把握单位大局、部门重大事项上往往情况不明、心里没底,对促进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并凝聚机关党员和干部齐心协力来完成中心工作发挥的作用不大,认为抓党建就是组织学习、收收党费、开展“七·一”活动、上上党课,组织的活动各自孤立、零零散散,未能紧密结合中心工作来开展,使得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机关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未能得到有效的发挥,造成了建和业务工作“两张皮”。
(一)要将党建与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机关党组织要发挥好协助和监督作用,通过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业务工作顺利完成。要树立党的工作与业务工作互相融合、互为促进的工作理念,围绕业务抓党建,自觉把党的工作贯穿到业务工作的全过程。具体来讲,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要瞄准业务工作难点来引导,人员配备要围绕业务工作需要来安排,党员发展要依据业务工作绩效来考虑,作风建设要联系业务工作实际来改进,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发挥党建工作在机关各项工作中的引领作用。
(二)要紧扣“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核心任务抓机关党建。xxxxxx强调,“基层党组织组织能力强不强,抓重大任务落实是试金石,也是磨刀石”。机关党组织要坚持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不断探索党建服务发展的有效载体,引领党员干部在自觉贯彻党的主张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推动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真正把机关党建成效转化为发展的动力、服务的能力,不断增强机关党建活力。机关党组织要准确把握本单位的工作任务,紧紧围绕做好主责主业和服务中心大局,深入细致分析本行业、本部门的工作特色,研究党员干部队伍的特点,找到党建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创新思路和工作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员教育实践活动,增强党建工作亲和力、吸引力和感召力,让机关党建与部门业务工作实现无缝对接、深度融合,将“两张皮”变成“一盘棋”。
(三)要注重克服基层党建工作中的形式主义问题。机关党建工作做得怎么样,关键是党支部建得强不强、活动开展得活不活跃、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得好不好,最终还是要用机关中心任务的完成情况来衡量。要在工作上实起来,坚决摒弃花架子,以务实的举措和踏实的作风,切实将工作落细落小,全面增强基层党组织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方面的引领力、号召力和凝聚力。要围绕增强工作实效,探索开展开放式主题党日活动。机关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双联系一共建双推进”机制,走出会议室、走进田间地头、走进工作一线,与农村党组织、管理服务对象党组织结对,开展融入性交流讨论和志愿服务活动,使党建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发展,服务于民生,服务于基层。
(四)要注重和强化过程管理、跟踪问效的力度。要健全完善机关党建考核制度,实行清单式管理,强化对基层党组织书记的评议考核,促使机关党组织书记履行好抓党建的第一责任,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发挥党建工作在机关各项工作中的引领作用。同时,建立机关党建责任制,把空泛的口号实化为刚性的制度规定,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坚持“出思路、想办法、抓推进、勤检查”工作法,加大日常检查和问题通报力度,对抓党建工作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及时批评、限时督促整改,加强跟踪问效,推动机关党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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