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几年一做(通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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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几年一做(通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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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几年一做篇一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大型体育赛事活动现场及驻地的突发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确保参赛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在xx市举办的规模在300人以上的大型比赛、展演等活动现场及驻地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

大型体育赛事活动必须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包括举办时间、地点、期限、举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比赛规则、参赛队伍和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及其职能职责等要素。其中安全保卫、医疗救护为必须设立的工作机构。

1.建立必要的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对赛事活动现场加强事前的监督检查;提前演练各种应急预案,磨合、协调运行机制。

2.在举办大赛活动之前制定相应的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按程序登记备案。

3.做好活动前安全保卫和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协助公安机关对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并采取必要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5.配置必要的消防、安全技术防范设备,配备预警通讯和广播设备,预留公安、消防、救护及人员疏散的场地和通道,配置显著通行标志和应急照明灯具。

6.确保安全工作人员数量,明确其任务分配和识别标志。

7.在大赛活动现场出入口和主要通道设专人负责疏导工作。

成立赛事活动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处置领导小组”)。处置领导小组是整个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中心,负责向上级部门报告和请示,负责协调应急期间各救援队伍的运作,统筹安排各项应急行动,保证应急工作快速、有序、有效地进行。处置领导小组一般由主办、承办、协办单位的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和处理赛事活动安全与应急处置事宜,比赛和活动期间若发生突发性事件,负责做好现场安全疏导和人员紧急疏散工作,组织指挥施救及运动员自救,视具体情况分别向本市领导和上级业务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主要职责是:负责安全突发事件的接警报告,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处置领导小组组长;按程序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做好相应的宣传工作;快速组织各组及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实施救援抢险,并做好各组间的协调工作;协调办理事故伤亡人员的抚恤赔偿等善后处理工作,并负责做好伤亡人员家属的思想疏导,努力消除社会不良影响;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四不放过”原则,负责事故原因调查和责任认定工作。

(2)安全保卫组。主要职责是:制定比赛安全保卫总体。

方案、突发事故处置应急预案;负责比赛场馆、驻地安全保卫和通、消防、突发事故处置等;选派公安人员维护比赛场地、代表队住地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比赛期间相关路段的交通秩序,保证交通安全;负责对比赛场地、代表队住地的消防设施、安全通道的检查;协同综合协调处做好各类工作证件的审核、发放的管理;负责做好来xx市的各级领导、嘉宾安全工作。

(四)食品卫生保障组。主要职责是:加强对各宾馆餐饮卫生的管理;指导各宾馆做好餐饮卫生服务工作。

1.后勤保障组。主要职责是:负责应急救援所需交通工具、工程工具、应急救援器材、物资、经费等筹措、调集工作;解决受伤人员及家属等吃住行问题;负责比赛期间通讯、供水、比赛场馆供电保障;提供准确的气象信息。

(1)天气预案。

体育馆内因温度太高,不适宜比赛,由大会组织委员会经协商另外确定工作安排和继续比赛时间。

1.大会组织委员会成员、安全保卫人员、医务人员、后勤保障人员、裁判员在运动会期间要坚守岗位,确保通讯畅通,随时准备应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件。

2.比赛时运动员出现挫伤、扭伤、肌肉拉伤等一般性损伤或剧烈呕吐、眩晕、骨折、休克、中暑等较重症状时,首先由值班医生到现场救护,必要时值班医生与绿色通道医院或120急救中心联系,并由领队和相关后勤保障人员护送伤者到医院救治。

3.运动会期间如出现各种不可预知的紧急情况,各参赛代表队要按照大会组织委员会的指挥,有序撤离。其撤离过程由现场安全保卫人员组织负责。

4.当遇到突发事件时,大会组织委员会应立即决定暂时终止比赛,及时进行用电保护,指挥全体运动员积极开展救护工作,视具体情况分别向公安、交警、消防、急救中心、卫生防疫等部门紧急求援。

5.如果出现意外事故,运动会安全保卫组负责人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处置,并及时向运动会组委会、市政府及上级部门报告。

(一)接警大赛活动现场发生事故后,现场工作人员应第一时间向综合协调组报告。

(二)综合协调组接到重大事故报告后,要在5分钟内向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事故情况,并根据组长的指令,启动应急程序,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其他成员迅速到达指定位置,开展救援行动。

(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物资和劳务的征用补偿,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安抚相关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二)成立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好整个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几年一做篇二

消防应急预案就是一整套用来预防火灾并在火灾发生时应急的策略、程序或规则。应急预案制定的主要目的就是防止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的消防应急演习和火灾发生后的应急行动。

3 紧急响应准备

3.1 消防预案小组组织结构

3.1.1 组织分工

1) 应急总指挥(安委办主任)负责应急演习和应急行动的组织实施。

2) 部门经理负责所在区域(楼层)的现场指挥,并参与演习。

3) 义务消防员按分工分别负责灭火、抢救、通信、医务、疏导工作,并参与演习。

4) 其他员工按预案要求采取应急行动。

3.1.2 替代关系

1) 安委办主任不在时,由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替代;

2) 部门经理不在时,由部门副经理替代。

3.1.3 安委办组织结构

安委办主任:公司总经理

安委办成员:公司兼职安全管理员、各部门经理

3.2消防培训与演习

3.2.1 为保证在应急状态时,应急响应小组操作有效和得当,必须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和消防演习。同时,通过演习来测试应急预案的有效性。

3.2.2 培训与演习内容

1、消防知识的培训。包括全体员工安全用电、安全疏散标志、安全逃生路线等方面知识的学习。

2、义务消防员使用消防器材技能培训与演习。

3、员工紧急撤离演习。消防活动中最重要的任务之一就就是员工的撤离,因此必须进行紧急撤离演习,并且通过紧急撤离演习,以确保员工了解应急预案。

4、应急急救演习。

3.2.3所有培训和演习的内容、时间及参加人数由经理办和人力资源部记录。

3.3应急设备与设施

1、手提干粉灭火器

每一楼层在走廊里分别放置了手提干粉灭火器,所有的灭火器都应附有金属标签,每年至少检查一次并将检查的日期标于标签上,而且存放位置应保证在紧急情况下易于提取。

2、消火栓

每一楼层在走廊里分别放置了一个消火栓,与灭火器在同一位置。消火栓的灭火范围可以覆盖整个楼层。经常对消火栓进行检查,保证水带不渗漏,阀门不生绣,接驳口没有异常,在紧急状态下万无一失。

3、感烟火灾探测器与感温火灾探测器

在每个办公室(绝大部分)的房顶正中间都装了一个感烟火灾探测器,少数大办公室也按照一定比例安装了相应的探测器,通常就是在火灾状态下,该探测器会对一定浓度的烟雾起反应,并将信息传递给自动喷水灭火器,启动灭火系统。在楼层每个过道的顶面都安装了一个感温火灾探测器,工作原理类似感烟火灾探测器。

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在每个办公室的房顶四个角位置分别安装了一个自动喷水灭火器,并且在每个楼层过道的顶面每隔一段距离也安装了自动喷水灭火器,在该自动喷水系统一旦收到探测器的火灾信息,立即喷水灭火,且火势都在自动喷水器的覆盖范围。

5、报警系统

在每个办公室的房顶和每个楼层的过道顶都安装了广播,以便在火灾发生时能第一时间通知员工、顾客撤离。同时,在每个楼层的墙壁上有规律的安装了手动火灾报警系统,安装的位置都就是员工可以第一时间找到的位置。

6、指示标志与逃生通道

在每个楼层的所有醒目位置都安装了指示牌,包括安全出口、员工通道等,并且在指示牌旁安装了应急照明装置,引导员工、顾客逃往逃生通道。逃生通道就就是逃生楼梯,就是员工逃生的关键之一,所以在楼梯口都安装有多叶排风口(送风口),在上下楼层中间安装了应急照明灯,保证通道的空气通畅和足够的照明度。

7、通信器

每个成员都配备手机,并且熟悉一些常用电话号码,火警“119”,民警“110”、医院急救“120”,在紧急状态下能保持信息的沟通。同时,安委办所有成员、公司安管员、部门安全员手机二十四小时保持在开机状态,以便紧急状态时的联系。

8、电闸控制器

每个楼层的的电闸总控制器弱电房里,一旦发生火灾应立即冲向暗门去切断电源,防止事态恶化,切断电源的同时公司所有的应急照明系统将立刻启动。

9、急救用品

公司配备了一些常规急救用品,医用绷带、医用胶带、消毒纱布、云南白药、眼药水、无菌创可贴、消毒剪刀等。

4、应急响应程序

4.1 应急行动

4.1.1火灾发现者的行动

在白天上班时间,现场人员一旦发现有火情,立即呼叫。火灾发现者可根据现场火势情况进行判断:若就是一般可燃物质起火,范围又不大,应立即使用就近的的灭火器材施救,将火扑灭。若火势较大,个人无把握将火扑灭时,应利用就近的手动报警按钮报警,即刻向大楼监控值班室报警,并尽可能坚守现场,监视火情发展,采取一切措施,如切断火灾楼层的电源、疏散周围的易燃、可燃物品等,力争控制火势的蔓延,待救援人员到达后,共同扑救,同时向前来救援的现场指挥报告火的种类、范围及已采取的措施等情况。

4.1.2 火灾发生后,安委办主任全权负责指挥行动。协调指挥灭火与逃生工作,安委办主任随时与监控室、各部门主管联系掌握火势的最新情况、人员的疏散撤离情况,并根据火势情况判断就是否向外求助。

4.1.3 经办主任在接到广播后立刻与监控室、安委办主任取得联系,了解火灾最新情况,马上准备与公司义务消防员进行汇合、救援。

4.1.4 各部门经理在听到火警信息后马上组织本部门的员工有秩序的进行撤离,员工、顾客按照火灾紧急逃生路线从紧急逃生通道撤离到安全地带,并且派专人守住电梯口,防止有人使用电梯逃生。各部门经理随时把员工撤离情况汇报给安委办主任。

4.1.5 所有员工紧急撤离到公司大楼前的空地。人力资源部经理、总经办主任等负责大楼前的安全工作。包括清点人数、做好大楼前的交通工作、必要时引导消防车辆等外部救助力量进入的工作。

4.1.6人力资源部经理电话通知车队火灾事故,车队马上派应急事故服务车辆赶往公司大楼。

4.2 灭火步骤

4.2.1 探明火情。

迅速查明火源,掌握失火部位、面积,火势蔓延方向。

4.2.2 控制火势,阻止蔓延。

在查明火情后,应立即进行扑救。根据具体情况,采用搬移、关闭通风门窗、切断电源等方法控制火势。用干粉灭火器或水枪灭火,若就是油类、电器起火则不能用水扑灭,宜用干粉灭火器或地毯。

4.2.3 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协同作战。

灭火时要听从部门经理的现场指挥,统一行动才能充分发挥全体消防员和灭火器材的作用。在失火现场灭火时,义务消防员要按分工分别负责灭火、抢救、通信、医务、疏导等任务。在探明火情的同时,控制火势、抢救人员、扑打火源、疏导等工作必须一齐进行,密切配合,互相协作,才能保证灭火工作顺利进行。

4.2.4 借助外来力量灭火。

如火势严重,须外力援救时,现场指挥者向安委办报告后,安委办主任应果断地决定向外报警(119),请专业消防队灭火。消防队到场后,应主动介绍火情,配合灭火工作。

4.2.5 尽力避免扩大损失。

灭火时,要注意及时抢救危险品、贵重物品及重要文件。此外,应注意灭火人员的安全,防止触电、中毒、窒息等不必要的伤亡事故。

4.2.6 检查清理,扑灭余火,防止复燃。

火被基本扑灭后,应开始检查清理,以便及时发现和扑灭隐藏着的火和灼热的余烬。检查人员应使用视、听、摸、嗅四种感觉,对失火现场及其周围进行彻底检查,特别注意电线管路等部位。

4.3 其它注意事项

4.3.1在火灾中,被困人员应保持镇静,不要惊慌,不盲目地行动,更不能因惊慌而忘记报警,延缓报警就是很危险的。

4.3.2 当某一楼层失火,且火势已经开始发展时,应注意听广播通知,广播会告知着火的搂层,以及安全疏散的路线、方法等。

4.3.3 先救人,后抢物。抢救物品时,应先抢救帐册、凭证及重要文件或贵重物品。

4.3.4 不能盲目从窗口往下跳,当被大火困在房内无法脱身时,要用湿毛巾捂住鼻子,阻挡烟气侵袭,耐心等待救援,并想方设法报警呼救。可以采用打电话、呼叫的方式。

4.3.5 在充满烟雾的房间和走廊内,逃离时最好弯腰使头部尽量接近地板,必要时应匍匐前进。

4.3.6 身上一旦着火,而身边又没有水或灭火器时,千万不要跑或用手拍打,必须立即脱掉衣服,或者就地打滚,压灭火苗。

4.3.7 千万不要乘电梯逃生。大楼的供电系统在火灾时会随时断电,乘电梯就有可能会被关在里面,直接威胁到人的生命。

4.3.8 公司大楼有两条逃生楼梯(安全通道),高层着火时,要尽量往下面跑。所有撤离出来的员工统一在公司大楼前的空地集合,同时在集合地由人力资源部、总经办清点员工人数。同时做好大楼前的交通安全工作。

4.3.9 若有受伤的员工,根据情况在救护车尚未到达的情况下,马上派车将伤者送往附近第三人民医院或则舟山医院。

4.4 在晚上下班后,监控室一旦发现火灾情况,要求物业公司保安人员马上通知经办主任,同时由经办主任电话通知公司安委办主任汇报火灾的最新情况。

4.4.1 一听到火灾信息,由物业公司的保安人员将立刻与监控室取得联系,并马上赶往火灾点,寻找最近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同时,根据现场火势情况,若就是火势无法控制,就马上向外部求救,打消防电话“119”,准确告诉公司方位和火灾具体情况,并坚守现场,监视火情发展,采取一切可能措施,如切断火灾楼层的电源、疏散周围的易燃、可燃物品等,力争控制火势的蔓延。

4.4.2 如若还有其他员工在公司,听到广播后则马上奔向火灾事故点,寻找最近的灭火器材,与物业公司的保安人员一起进行急救。

4.4.3 安委办主任在接到火灾信息后,以最快的速度赶赴公司。

4.4.4 安委办主任与经办主任赶到后,若火势大,外部消防力量已经介入,则配合好消防工作。若火情已经被扑灭,则对火灾点进行彻底检查,考虑就是否值夜班,防止火灾死灰复燃。

4.4.6 安委办主任与经办主任做好晚上的火灾缮后工作。

5、火灾后的计划

5.1 火灾后,组成以安委办主任为组长的火灾事故调查组,对火灾事故进行分析、调查。如果就是由于电气短路等非人为因素而引起的火灾事故,公司将立即对公司整个电路系统进行检查,进而对公司进行整体的消防安全自查,排除火灾隐患。如果就是由于人为因素引起的火灾,公司将对事故责任人采取严厉的处罚,根据火灾损失情况,严重的将送司法部门处理。写出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并将火灾情况上报港务局及宁波公司。同时根据情况考虑就是否对外宣布。

5.2 火灾后,事故调查小组联合人力资源部、总经办、工会、财务部等有关部门对火灾损失进行评估,并将评估出的损失上报安委办主任。同时,做好火灾事故的缮后工作,对在火灾事故中受伤的员工进行慰问,对在火灾中损失的物品尽快配齐。经理办将根据情况对消防器材的投入列出清单,要求物业公司在限期内对消防设备进行补充。

5.3 火灾后,安委办将组织全体员工对公司进行全方面的消防安全检查。包括电器电路的检查,对老化的和已经过使用年限的将坚决予以淘汰;消防设施与设备的检查,做好测试与维护工作。同时,将开展一次针对火灾事故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让全体员工有更深刻的认识。安委办也将总结在火灾事故中灭火与逃生工作的得失,做到“吃一堑,长一智”。

6、预案实施计划

6.1 定期对应急计划进行评审和修订,以反映人员和工作场所的变动,使救援预案更有实际性。

6.2 书面应急预案发给所有部门,并供所有员工参阅。部门经理和安全检查员应熟悉预案的所有内容,以确保部门内的员工清楚地了解他们在火灾发生时的作用和职责。

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几年一做篇三

为确保学校体育场所馆举行大型活动过程中的各类突发事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处理,保障学校及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校园秩序稳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本预案所指的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在校师生生命财产和身心健康的火灾、地震以及人为的破坏等重大安全事件。

1、成立体育场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社会人员在校活动期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体育系领导等组成。

组长:张润喜。

副组长:宋贵盛程永权。

成员:郝纲范立严加勰保卫处保安。

主要职责:

(1)指挥有关人员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有关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开展相应的抢险排危或者实施求救工作。

(3)及时对参加活动人员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报请上级部门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4)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5)对本校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督查指导。

2、现场指挥小组:

总指挥:宋贵盛。

副总指挥:郝纲范立闫加勰。

成员:所有学生干部各班消防员安全员。

指挥一组组长:郝纲(负责体育场馆中心1区和2区从1号出口撤离)。

指挥二组组长:范立(负责体育场馆中心3区从2号出口撤离,4区从3号出口撤离)。

指挥三组组长:闫加勰(负责体育场馆中心5区从4号出口撤离,6区从5号出口撤离)。

3、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4、学校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相关工作,切实履行各自职责。

5、学校内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当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为处理突发事件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体育场馆出口5处,大型活动可容纳2000人。大型活动使用体育馆,必须提前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学校党委会批准后方可使用。

1、开展突发事件巡视监测。任何人员都有巡视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责任,领导小组成员、活动管理人员、学校门卫等一旦发现事件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苗头,及时向领导汇报。

2、建立信息报告制度。突发事件发生或有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信息,采用逐级汇报制度,事件第一发现人应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在第一时间向学校主管部门汇报,并随时保持密切联系。

3、严格执行学校重大事件报告程序。对于各类突发事件,应迅速判断事件性质,根据事件性质,及时向政府各救治排险机构求救,并向相关的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逐级汇报。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对事故可能影响善后处理的现场、证件证物等要进行保护。

4、突发事件向外发布情况,需要经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同意,在确定性质的基础上以集体形式发布,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或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鉴定核实后作出决定。任何人员都不得瞒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1、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过对突发事件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等,对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2、突发事件发生后,在进行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理的同时,学校应当立即将突发事件所致的伤亡病人送向就近医院,对无法判断伤情的伤病员,应及时报警求救求援。

3、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保卫部门应立即保护现场、采取疏散、隔离等措施,加强居民管理,并做好居民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居民心态和情绪稳定。

4、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事件性质,应及时与涉及事件的学生家长联系,在适当条件下,告知事件原因、处理结果进行救治。

1、火灾。

发现火灾均应及时报警,迅速向学校领导汇报。发生在活动场所的火灾,活动必须立即停止,并对人员进行安全转移或疏散。如果有伤员,及时抢救。涉火人员必须提交火灾原因的书面报告。

(1)发生火灾,应立即拨打“119”报警。同时采取自救措施,转移物品,打开消防通道,疏散人员,切断电源。

(2)一般火灾(火势较小、火势发展慢、损失小、靠学校自己力量可以扑灭)应立即组织自行扑火,事后将火灾发生时间、地点、情况、扑火经过、采取的灭火方式和起火原因与后果等以书面形式报学校领导小组。

2、地震。

发生自然灾害地震时,必须以生命第一,停止活动,及时作出安排,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对可预见性自然灾害,应在未发生灾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平时组织对参加体育活动的学生利用班会进行预防自然灾害、环保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等。

3、踩踏事件。

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具体为:师生发现有学生受伤,打电话、口头向学校行政值周报告,再由行政值周逐级报告;发现较严重事故,应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由领导小组向上级教育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发出医疗求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受伤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领导小组摸清情况,彻查事故原因,并建立相关名册,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设立家校联络处,及时解答家长提出的问题,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妥善处理相关问题,确保问题的解决。

4、治安报警电话110火警电话119急救中心电话120。

(1)危险目标与危险区。

大型活动中突发公共事件时,现场指挥机构要在第一时间内快速反应,准确判断事件性质,确定危险目标和区域,划分危险区和安全区,迅速设立隔离区(带),部署和实施应急保障方案,采取果断安全措施,对在危险区域的人员及重要物资进行紧急施救。

(2)人身安全。

大型体活动中突发公共事件,首先要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疏散现场群众要按照预案规定的安全方式、方法、路线进行,要有专人指挥和引导,积极维护和保障现场秩序。对身处危险区域的人员须采取紧急救援措施,实施救援的同时要注意掌握现场人员情况、及时清点人数,防止遗误。

(3)应急人员安全。

按照应急预案任务分工,应急工作人员进入和离开事件现场要严格遵守安全规定和应急处置程序,服从现场指挥调动,有组织、有秩序地开展工作,避免或减少应急工作人员出现伤亡事故。在有火灾、爆炸或毒害性危险的现场环境区域,须有安全保障措施,应急工作人员防护装备和器材应达到防火、防爆、防毒、防化安全要求。

(4)应急结束。

突发公共事件的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完成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应急处置队伍撤离现场。

1、善后处理。

根据事件特点确定善后工作程序,成立善后工作小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结束,善后工作小组专职处理人员安置与补偿、污染物的清理、应急人员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等善后工作事项。

2、调查与评估。

在突发公共事件结束的同时,事发单位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组织调查,对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形成书面报告报上级领导机关。

3、总结报告。

体育馆应在应急工作结束后综合各方面的情况形成总结报告,全面查清事件起因,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

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几年一做篇四

为进一步健全雁江工业集中发展区园区安全环境风险事故应急机制,快速、科学地进行风险事故应急处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为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给企业的工作和园区周围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反应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反应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反应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实现应急反应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

(一)预防为主。通过宣传教育,增强防范突发安全、环境风险事故的意识;坚持不懈地做好应急准备,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对园区辖区内各类危险源、污染源可能发生的风险事故及其危险因素进行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二)全面覆盖。对园区内各类安全危险源及大气、水体、固废、噪声等各环境要素全面覆盖,全面监控,以保证安全、环境信息的完整性、连续性。

(三)突出重点。对园区重点安全危险源、污染源实施重点监控。

(一)组织机构

成立雁江区工管委安全环境风险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

指挥长 :曾 科工管委党组书记、主任

副指挥长:许 正 工管委党组副书记

李 刚 工管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杨吉生工管委党组成员

龚定洪工管委副主任(挂职)

吴世英工管委副主任(挂职)

成 员:尹开境、卿太华、秦兆润、唐龙、龚建、龙萍。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刚同志兼任。应急救援处置建立6个专门小组:

1.现场处置组:组长:曾科,成员:许正、杨吉生、李刚

5.后勤保障组:组长:杨吉生,成员:付琼英、龙萍、邓绍玉

6.事故调查组(信息发布组):组长:吴世英,成员:秦兆润、田伟、胡华刚

(二)职责分工

1.指挥长:负责重大决策和全面部署指挥。

2.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工作,负责指挥、协调各有关单位具体联系,实施决策。

3.指挥部:负责研究重特大事故应急问题处理。

4.指挥部办公室:协助正、副指挥长工作,负责指挥长、副指挥长命令的下达及执行情况跟踪反馈;定期或不定期向上级部门提供重大危险源的详细情况检查预案模拟演习,评估预案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做好事故信息的发布工作;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报告;协调各新闻单位对事故情况的报道,统一对外发布经指挥部审定的事故信息,办理指挥长交办的其他事宜。

5.现场处置组:负责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

理情况,协调有关单位分工负责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6.专业抢救组:负责对事故进行现场救治,如灭火、

人员搜救、工程拆除等。

7.警戒保卫组:负责设置警戒区域,保护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收集相关证据,疏通道路交通,组织危险区内人员撤离,劝说围观群众离开事故现场,严格控制伤亡事故的进一步发展。

8.医疗救护组:负责设立现场救护场所,对受伤、中毒人员进行抢救,保证救治药品和救护器材的供应。

9.后勤保障组:负责排除各类通讯故障,保证现场指挥的通讯联络畅通,及时沟通指挥部与外界的联系。负责指挥抢险人员的物质保障,保证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运送、疏散人员,协助处理伤员救护工人。负责对死难、受伤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好善后事宜。

10.事故调查组:按照事故调查小组的要求,积极协调对事故进行调查,对事故情况进行汇总、上报。

事故发生后,根据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各专门小组要按照职责迅速开展工作,组织力量抢救,组织人员疏散和设施处置,做好受灾群众的安抚工作,在应急抢险中,各小组要相互支持,相互配合,服从总指挥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在得知突发安全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置办公室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调查了解情况,采取措施努力控制安全重大危险源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继续扩大,对突发安全环境事故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并把初步认定的情况及时上报。

接到事故报告后,指挥部必须用最快的时间和有效的方式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做好有关续报工作。先采取口头报告,再以书面形式上报。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事故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险处置的进展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报告前段时间、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发生或即将发生突发安全环境风险事故的信息得到核实后,应急处置办公室要立即派人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有关人员进行先期处置。

先期处置可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如下应对措施:

1.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

2.紧急调配应急处置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3.划定警戒区域;

4.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结束的条件:突发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导致次生、衍生安全事故隐患消除,环境污染危害得到有效治理,受伤人员得到治疗等。

属于启动上级预案的,应按上级的决定办理。

应急结束后,应由应急处置办公室按规定进行事故现场处置和事故情况调查、上报,接受事故调查部门的调查及处理,同时形成事故应急预案工作总结报告,并根据发现的问题提出对预案的修改意见。

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几年一做篇五

为有效防范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发生,确保事故后的有效控制和及时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国家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暂行办法》及防治环境污染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发生在xx市辖区内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受到破坏,人体健康受到损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一)特定或敏感区域;

(二)水源防护区内有污染隐患的单位;

(三)使用、储存、运输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险废物的单位和场所;

(四)各类油库、加蚰站、液化气站(库)、石油天然气井口;

(五)各单位的污水处理设施、高浓度污水、污泥储存地及有毒有害废物堆放场、点等。

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可分为水污染事故、大气污染事故、噪声与振动危害事故、固体废弃物污染事故、农药与污染事故、煤气及天然气污染事故、放射性污染事故及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与自然保护区破坏事故等类型。

根据事故程度分为一般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较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特大环境污染与三十事故。

(一)一般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因环境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不含万元)的。

(二)较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为较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2、因环境污染发生人员中毒的;

3、因环境污染弓i起厂群冲突的;

4、对环境造成危害的。

(三)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2、因环境污染发生人员明显中毒、辐射伤害或可能导致伤残后果的;

3、因环境污染发生人群中毒的;

4、因环境污染影响社会安定的;

5、对环境造成较大危害的;

6、捕杀、砍伐国家二类、三类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的。

(四)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1、因环境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

2、因环境污染发生人群明显中毒或辐射伤害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人员中毒死亡的;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的正常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对环境造成严重危害的;

6、捕杀、砍伐国家一类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的。

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发生后,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应当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并对事故的性质与危害作出恰当的认定。

凡属一般或较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均由县级(含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确认,并报市环保局备案,由所在地区市县政府负责组织处理;凡属重大或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均由市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确认。

(一)成立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

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政府联系环保工作的副秘书长、市环保局局长、事故发生地区市县长为副指挥长,市安监局、市经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等单位负责制人为成员。

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排险减害(救助)中的具体协调工作。同时,根据工作需要,按政府各部门工作职能分组开展特大事故排险减害救助工作。

1、综合协调组:由市政府办、市环保局、市安监局、事故发生地区市县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组成,市政府办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严把宣传报道关;协调有关单位分工负责排险减害救助工作,保证现场指挥与上级的通讯联络畅通,沟通指挥部与外界的联系,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专业排险减害救助组:由事故发生单位的行业主管部门、有关专家、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市县两级专业救护队负责人组成,行业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事故现场排险减害救助工作。

3、警戒维护组:由市公安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区域人员撤离,动员围观群众离开事故现场。

4、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局、市县两级人民医院、中医院、职工医院等单位负责人组成,市卫生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开设现场救护所,对受伤、中毒人员实施救护,保证救治药品和救护器材的供应。

5、后勤保障组:由市政府办、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及通信部门负责人和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组成,市政府办负责人任组长。负责整个事故处理工作中的有关人员、经费、交通工具、通讯联络等后勤保障工作的组织协调,迅速调集车辆运送现场急需物资、装备、药品等。

6、事故调查组:由市环保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派员组成,组织或协助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已发生的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进行调查取证工作,及时形成事故调查报告。

(二)职责分工。

1、市政府办:协助指挥长、副指挥长做好事故上报、事故处理和安抚稳定工作。

2、市环保局:具体负责对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进行现场调查、分析认定,明确事故性质和危害程度,并按规定及时上报污染事故;负责防治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技术储备;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有关人员对污染区域进行监测、化验、消毒、洗消,最大限度地消除危害;负责监督检查污染源单位的污染防治工作。

3、市安监局:具体负责并与相关部门配合进行重特大事故调查,并实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重特大事故排险减害救助工作。

4、市经委:具体负责并与相关部门配合实施煤矿、建材、电力、流通行业、信息产业及经贸系统其它行业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排险减害救助工作。

场警戒、人员疏散、治安保卫、灭火、道路交通管制及对事故重大责任嫌疑人员实施监控等工作。

6、市交通局:具体负责与相关部门配合实施排险救助工作,负责排险救助人员、器材、物资的运输工作,确保道路畅通。

7、市卫生局:具体负责并与相关部门配合实施医疗急救工作,并负责其它重特大事故处理中医护人员、医疗设备、药品的组织和医疗救护指挥、卫生防疫等工作,及时通报人员的抢救与中毒事故的控制情况。

8、市农业局、畜牧局、水利局、林业局具体负责与相关部门配合实施对农业、畜牧、水利(渔业)、林业污染与破坏事故的处理工作,其中市林业局、水利局具体负责并与相关部门配合实施捕杀和砍伐野生动植物的重特大环境破坏事故和处理工作。

9、市监察局:具体负责对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进行责任调查与追究。

凡属xx市辖区内所有机关、团体、驻军和企、事业单位收到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处置领导小组发布的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应急排险救援命令、信号后,应立即派出救援队伍,调运救援设备、物资赶赴现场,实施排险救援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排险救援和伤员、中毒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一)重特大事故的报告。

xx市辖区内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后,市内所有公民、企业法人和其他人员作为第一发现者应立即向12369环保举报热线或其单位负责人报告。环保部门值守热线电话人员或其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按属地管理原则,以最快捷的方式,将事故发生地点、时间、类型、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人员受害、经济损失等有关情况,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环保部门、公安机关、监察部门报告,由环保局部门核实后向同级政府报告,本级政府、环保部门分别向上级政府、环保部门报告,其它部门在与环保部门核实后再按系统按程序上报。各区市县在事故发生后除电话速报外,应在3小时内以事故快报传真向市政府办、市环保局报告事故情况。由市政府按有关规定迅速报告市委和省委、省政府。

(二)迅速开展排险减害救助工作。

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事故所在地区市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实施事故排险减害救助工作。市政府分管领导和市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在接到报告后,在事故涉及到人员安全、社会稳定、当地经济和社会正常活动受到严重影响、对环境造成重大危害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必须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排险减害救助工作,防止事态扩大。

现场应处理必须坚持四条原则:

(1)控制污染源,尽快停止污染物的继续排放;

(3)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避免人员伤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4)应急处理要立足于彻底消除污染危害,避免遗留后患。指挥部接到污染事故报告后,立即安排专业人员赶赴现场,对事故性质、危害程度作出初步判断,迅速制定、实施排险减害救助方案。对有明确污染源的,责令立即停止排放污染源,其中属于化学危险品类型的,可能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事故蔓延,并通知当地政府或街道、村级组织,做好防范工作,必要时,应疏散或组织群众撤离。在开展排险减害救助过程中,必须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防止在排险减害救助过程中发生其它意外伤亡事故。

(三)善后处理。

环境污染事故控制住后,指挥部要做好人员抢救及安抚、设施恢复等工作;对互不干涉污染事故的基本情况进行定性和定量描述,对整个事故进行评估;对相关资料进行整理汇编,包括决策记录、信息分析;进行工作总结(或检讨)。

(四)做好情况通报工作。

市、县两级政府办公室、环保局要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经政府领导审查同意后迅速将事故按分类管理程序逐级上报,及时将上级的指示传达到基层。

应急处置专业排险减害救助组加强专业队伍的建设,达到国家对应急处理的有关标准。各专业队伍也应做到每年演习1次,增强现场应急处置的能力。

对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单位,由环保部门按照《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实施处罚。有下列行为的,监察部门及司法机关应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政府有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和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情节恶劣、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并未说明原因的;

(二)故意拖延报告时间的;

(三)故意隐瞒不报、谎报的;

(四)因医疗机构拒绝抢救或抢救不及时,导致人员死亡的;

(五)拒不执行或故意拖延排险减害救助指示、命令的;

(六)因抢险不力,措施不当,推诿扯皮,扩大事故危害的;

(七)排险救助中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社会影响的。

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几年一做篇六

为快速、及时、妥善的处理园区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组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云南省安全生产例》以及国家有关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要求,结合龙陵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生产场所事故。企业、原辅料供应商等经营单位发生的爆炸、火灾、触电等事故。

(四)特种设备事故。生产经营单位所属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压力管道、大型机械设备等发生的燃爆、火灾、泄漏、高处坠落等事故。

安全生产事故由龙陵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和救援处置。领导机构如下: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园区管委会综合股,由龙陵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杨冬梅兼任办公室主任。

(一)园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负责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以及善后处理的组织指挥工作。总指挥长是处置生产安全事故的组织者和指挥者,负责组织、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二)专业处置组的职责综合协调组由综合股负责,承接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通知指挥部成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专业处置组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事故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安全保卫组由园区规划组负责,组织人员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医疗救援组由园区财务室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后勤保障组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运输保障和物资保障工作;善后处理组指挥部责成有关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处理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

(一)相关企业立即向综合股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简要情况,并随时报告事故的后续情况。

(二)发生事故2小时内,综合股按程序报告县委、县政府和县安监局。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快速反应、统一协调、协同配合的原则。迅速开展救援处置工作。

(一)启动本预案。园区党政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按照有关程序立即报请指挥长或者常务指挥长启动本预案,迅速通知园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

(二)赶赴事故现场。园区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成立事故现场指挥部,组织指挥救援处置工作。园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现场并启动相关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专业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处置。

(三)现场救援处置。

5.医疗救护组。立即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及时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

6.后勤保障组。协调有关部门调集运输车辆和物资投入抢险救援;

7.善后处理组。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妥善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事宜。

(一)加强领导,靠前指挥。龙陵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及有关部门要把及时抢救和妥善处理安全生产事故、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主要领导亲自负责,靠前指挥,分管领导精心安排,组织调度,现场指挥,根据事故类型、事故大小及态势及时采取相应对策,确保事故抢救工作顺利进行和社会稳定。

(二)部门配合,常备不懈。指挥部各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建立组织机构,制定应急方案,落实参战人员,配备抢救处理事故的交通工具、通信工具、抢险器材、医疗用品等,确保接到事故报告或指挥部命令时,能按要求组织力量迅速赶到事故现场参加抢救。所需人、财、物由指挥部统一调度,随叫随到,任何单位不得拒绝或延误。

(三)及时报告,严明纪律。园区各科室在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必须在半小时内电话报告园区党政办公室。对因迟到、瞒报、错报事故信息或因组织不力、行动迟缓造成事故损失扩大等其它严重后果的,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园区管委会规划股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报园区管委会审批后实施。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

1.奖励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与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2.责任追究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工作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三)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几年一做篇七

境应急监测在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要求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是事故处理的核心工作。在社会经济生产活动中,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时有发生,尤其是石油化工原料、产成品及有毒有害危险品的生产、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均隐含着不同程度的突发事故因子。这就要求我们在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预防、监测、应急处理及其后置工作上力争做到最佳状态,为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提供有力有效的保障,最大限度减少生态环境的污染和人民的损失。因此,应建立先进的环境应急监测预警体系,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监测的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是及时有效处理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首要环节。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具有不确定性,难以预测,因此要求应急监测准备工作常备不懈。应急监测准备和响应贯穿于事前,事发,事后几个阶段,因此,防患于未然是事故防范的前提,在应急监测方面的准备措施包括:制定污染事故应急监测预案,应急监测能力建设;标记重点源;应急监测培训及应急演习等。

(一)制定应急监测预案,做好应急响应的准备。

应急监测预案是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为迅速、有效、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方案。用以明确事前、事发、事后的各个进程中,谁来做,怎样做,何时做以及相应的资源和策略等的行动指南。当事故发生时,各个基层单位和个人拿出一份根据实际情况事先制定的应急监测预案,积极响应。其中包括各部门组织分工、应急监测作业指导书、现场情况报告表等细节性文件,并且要求相关监测人员及一线人员应该掌握相关的应急作业文件。

(二)补充完备应急监测装备和仪器,加强应急监测能力建设。

便携式应急监测仪器一般都是直接读数,响应迅速,可以通过简便的操作方法快捷的确定污染区域和浓度分布,为科学应对突发性污染事故提供最好、最有利的支持和保障。对于应急监测能力的建设不仅仅是针对于便携式应急监测仪器的要求,还包括防护装备,应急通讯设备,交通工具等,目前有些地区监测站已经配备了突发性应急监测车,而且车上配备有车载式应急监测仪器和设备。

(三)标记重点源,为事发情况提供可靠依据和确切处理方法。

在突发性应急污染事故中,因化学品泄漏等造成的环境破环占很大的比重,而且对其环境影响进行监测也是应急监测的重点和难点。在事前标记好可能会发生污染事故或存在有安全隐患的企业、化工厂等重点事故源,详细标记内容包括:企业概况、存储物质情况(物料在装置内的状态、容量,化学品名称,中间和最终产物,地理环境等),总图布置,周围敏感点人口分布等信息。掌握了数据源的信息,不仅为监测仪器的准备提供依据,同时也对监测布点有了初步的方案。若在此处发生突发性污染事故时能够即刻知道可能是何种污染物的泄露和采取何种应急措施处置就会提高应急处置的效率。

(四)积极参加应急监测培训,主动开展应急演习。

通过专业培训,才能很好的全面的掌握应急监测技术。培训过程中,应急监测人员不但能够清楚的认识、了解工作中的失误可能带来的后果,而且能够提高自身处理应急污染事故的素质和能力,增长应急监测处置经验。应急演习不仅可以使应急监测人员熟练掌握突发性应急监测的工作流程而且在使用应急监测仪器和设备中提高工作效率。正确率的提高和仪器设备操作的熟练,有效的节约了现场监测的宝贵时间。

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几年一做篇八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企业事业单位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实施之日起30日内报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实施之日起45日内报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工程建设、影视拍摄和文化体育等群体性活动的临时环境应急预案,主办单位应当在活动开始三个工作日前报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报送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二份):

第十七条受理备案登记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报备材料之日起60日内,对报送备案的环境应急预案进行审查,对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十条规定并通过评估小组评估的,予以备案并出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对不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十条规定的,不予备案并复函说明理由,由申请备案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自行纠正后重新报送备案。

第十八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的格式由环境保护部统一制定。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环境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作为日常环境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采取有效形式,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突发环境事件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应急处置知识,提高从业人员环境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预案培训工作,通过各种形式,使有关人员了解环境应急预案的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预案。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环境应急预案演练制度,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并积极配合和参与有关部门开展的应急演练。

环境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有关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对环境应急预案演练结果进行评估,撰写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问题,对环境应急预案提出修改意见。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依据有关预案编制指南或者编制修订框架指南修订环境应急预案。

环境应急预案每三年至少修订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及时进行修订:

(一)本单位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二)相关单位和人员发生变化或者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职责调整的;

(三)周围环境或者环境敏感点发生变化的;

(四)环境应急预案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发生变化的;

(五)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认为应当适时修订的其他情形。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于环境应急预案修订后30日内将新修订的预案报原预案备案管理部门重新备案;预案备案部门可以根据预案修订的具体情况要求修订预案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对修订后的预案进行评估。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应当编制或者修订环境应急预案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不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不及时修订环境应急预案或者不按规定进行预案备案的,由上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第二十五条应当编制或者修订环境应急预案的企业事业单位不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不及时修订应急预案或者不按规定进行应急预案评估和备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二十六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不编制环境应急预案或者不执行环境应急预案,导致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或者危害扩大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因事故或意外性事件等因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或破坏,公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受到危害或威胁的紧急情况。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指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为确保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而预先制定的计划或方案。

环境风险,是指突发环境事件对环境(或健康)的危险程度。

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环境敏感点,参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环境敏感区”的定义。

应急演练,是指为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应急准备的完善性、应急响应能力的适应性和应急人员的协同性而进行的一种模拟应急响应的实践活动。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环境保护部负责解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依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几年一做篇九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环境应急预案草案编制完成后,组织评估小组对本部门编制环境应急预案草案进行评估。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境应急预案评估小组组成人员应当包括环境应急预案涉及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相关行业协会和重点风险源单位代表以及应急管理和专业技术方面专家。

第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在环境应急预案草案编制完成后,组织评估小组对本单位编制环境应急预案进行评估。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评估小组组成人员应当包括环境应急预案涉及相关部门应急管理人员、相关行业协会、相邻重点风险源单位代表、周边社区(乡、镇)代表以及应急管理和专业技术方面专家。

第十四条环境应急预案评估小组应当重点评估环境应急预案实用性、基本要素完整性、内容格式规范性、应急保障措施可行性以及与其他相关预案衔接性等内容。

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根据评估结果,对应急预案草案进行修改。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企业事业单位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实施之日起30日内报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实施之日起45日内报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工程建设、影视拍摄和文化体育等群体性活动临时环境应急预案,主办单位应当在活动开始三个工作日前报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报送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二份):

第十七条受理备案登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报备材料之日起60日内,对报送备案环境应急预案进行审查,对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十条规定并通过评估小组评估,予以备案并出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对不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十条规定,不予备案并复函说明理由,由申请备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自行纠正后重新报送备案。

第十八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格式由环境保护部统一制定。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环境应急预案监督管理作为日常环境监督管理一项重要内容。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采取有效形式,开展环境应急预案宣传教育,普及突发环境事件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应急处置知识,提高从业人员环境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预案培训工作,通过各种形式,使有关人员了解环境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预案。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环境应急预案演练制度,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并积极配合和参与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

环境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有关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对环境应急预案演练结果进行评估,撰写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问题,对环境应急预案提出修改意见。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依据有关预案编制指南或者编制修订框架指南修订环境应急预案。

环境应急预案每三年至少修订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企事业单位应当及时进行修订:

(一)本单位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

(二)相关单位和人员发生变化或者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职责调整;

(三)周围环境或者环境敏感点发生变化;

(四)环境应急预案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等发生变化;

(五)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认为应当适时修订其他情形。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于环境应急预案修订后30日内将新修订预案报原预案备案管理部门重新备案;预案备案部门可以根据预案修订具体情况要求修订预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对修订后预案进行评估。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应当编制或者修订环境应急预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不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不及时修订环境应急预案或者不按规定进行预案备案,由上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第二十五条应当编制或者修订环境应急预案企业事业单位不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不及时修订应急预案或者不按规定进行应急预案评估和备案,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二十六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不编制环境应急预案或者不执行环境应急预案,导致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或者危害扩大,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负有责任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中下列用语含义: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因事故或意外性事件等因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或破坏,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受到危害或威胁紧急情况。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指针对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为确保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而预先制定计划或方案。

环境风险,是指突发环境事件对环境(或健康)危险程度。

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根源或状态。

环境敏感点,参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环境敏感区”定义。

应急演练,是指为检验应急预案有效性、应急准备完善性、应急响应能力适应性和应急人员协同性而进行一种模拟应急响应实践活动。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环境保护部负责解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依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几年一做篇十

预防重大污染事故的发生,对已发生的污染事故能迅速、有效、妥善处理,防止重大污染事故的发生,减少事故危害、损失和影响。

2.1机构名称:环保污染事故应急小组。

2.2组长:总经理。

2.3副组长:生产副经理、技术副经理。

2.4成员:环保管理部门负责人、技术部门负责人、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各车间主任、办公室主任、财务部门负责人、供应部门负责人。必要时聘用相关专家。

日常办事机构设在环保管理部门。

3.3.3重大环境事件(i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环境事件:

1)发生死亡3人及以上,或中毒(重伤)5人及以上;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3)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水库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件。

4)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3.3.4较大环境事件(ii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环境事件:

1)死亡1人或2人,中毒(重伤)3人及以上、5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

3)4、5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3.3.5一般环保事故(iii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环境事件:

1)无人员死亡,有3以下人重伤,有多人轻伤。

2)引起部分群众不满。

4.1预防工作。

1)建立污染源、放射源台账。加强对产生、贮存、运输、销毁废弃化学品、放射源的管理,掌握我厂环境污染源的产生、种类及地区分布情况。了解有关技术信息、进展情况和形势动态,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意见。

2)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的假设、分析和风险评估工作,完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4.2预警。

1)收集到的有关信息证明突发环境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已发生的环境事件已经或可能影响其他区域时,进入预警状态。

2)进入预警状态后,发布企业预警公告,同时由组长决定是否通知地方政府政府环保管理机构。

3)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4)指令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应急状态,环境监测部门立即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5)针对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6)调集环境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

4.3我厂可能性事故。

1)最大可能污染物:硫化装置泄漏。

2)可能原因:生产设备发生重大故障,槽罐中料浆无控制大量排出,事故池不能满足需要而溢流外排。

3)可能最大外排量:硫化气体53m3。

4.4控制硫化污染事故的措施。

1)现场负责人应尽可能阻止或减少硫化装置泄出。

2)现场负责人应指挥和协调各生产车间对硫化设备进行经常性的检修维护,对操作员工进行操作培训。

3)如有可能外泄漏时,应对员工进行紧急疏散并通知附近居民,报告当地政府。

4)对未能堵截的污染物要先期处理,而后再处理已堵截部分。

5.1分级响应。

i、ii级由企业应急小组响应。

iii级由所在单位响应。

5.2响应程序。

2)必要时成立环境应急指挥部;

5.3信息报送与处理。

由现场工作人员随时将情况报告现场指挥,现场指挥随时将情况报告应急小组组长,由组长决定是否报告相关部门,紧急情况可越级上报。

5.4指挥和协调。

事故所在部门负责人是事故初期的现场负责人和指挥协调人,应急小组组长可根据事态决定现场指挥和协调人。

1)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不同类型环境事件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如防护镜、耐酸碱手套、耐酸碱鞋、、防护服等,防止化学伤害,严格执行应急人员出入事发现场程序。

2)如有化学伤害发生,要采取必要的现场救护措施,必要进通知120急救中心或送伤员到医院抢救。

3)现场应设置警示标志或警示岗,防止不了解情况人员误入危险区域或误用污染物品。

4)受灾或受污染威胁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小组或地方政府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a.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特点,告知群众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

c.在事发地安全边界以外,设立紧急避难场所。

事故发生后,环保管理部门要制定污染监测计划,对可能污染进行监测,直止无异常方可停止监测工作。

应急小组长组长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发布,其他人不得无组织发布信息,防止造成恐慌或引起不必要的损失和影响,所有人员不要听信谣言,以讹传讹。

1)物资准备。

a.硫泄漏可用洒水中和稀释;

b.消防水枪两把;

c.防护镜3副,呼吸面具3只,耐酸碱鞋3双。

2)通讯保障。

所有相关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

3)人力保障。

应急响应后所有部门配合现场指挥给以人力支持,服从调配。

污染源已得到控制,污染环境物已停止外排,排出污染物已得到合理处置,污染影响已消除,应急小组可宣布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后要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对应急过程进行总结,事故责任人要受到处理和教育,功人员要得到表彰,制定防范措施,对事故的污染影响进行监测,对事故受害者进行理赔,对事故的损失进行评估和汇总,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几年一做篇十一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彻底消除校园内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校园安全知识,提高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

2、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采取有效的预防和处理措施。

二、组织机构。

1、建立二级校园安全管理网络,实行分级管理。

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工作。

组长:焦月华。

组员:各处室主任、校医。

2、各处室主任、班主任为本部门及本班安全工作负责人,各专业实验室管理员为直接责任人,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

三、任务与要求。

学校突发事件是指在校园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广大师生健康的伤害,安全受到威胁的事件。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反应及时,依靠科学,措施果断的原则。

四、类型及措施。

(一)火灾事故。

1、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校园值周领导、各处室人员、实验员及消防安全员。

2、报警程序:

(1)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

(3)在向校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3、组织实施:

(1)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以校安全消防组织成员为主,其余人员(尤其是教师)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2)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3)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的棉被等。

(4)各级领导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5)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区内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4、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5、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人员在逃生时应掌握方法(略)。

(5)一般不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二)群体性的事件或个体重大突发事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事件当事人所在部门领导、涉及班级班主任及政教处干事。

2、报警程序:

(1)所属班级班主任。

(2)当事人所在部门领导。

(4)校分管领导和校主要领导。

(5)如需报告公安机关,须报请领导同意。

3、处置措施:

(1)接报后,值周领导、班主任、保卫干事等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控制局面。

(2)校园值班人员立即按照程序向领导报告。

(3)各部门领导根据事态严重程度,边处置情况边向校领导汇报。

(4)如有人员受伤,立即送往校医室或就近医院进行救治。

(5)如是殴斗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外,应将双方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带入值班室,其余人员驱散。

(6)如是意外事故,应尽快组织人员抢救,将受伤者送往医院抢救。

(7)如是社会人员来校闹事,须立即拨打公安“110”,并将闹事人员扣留。

4、注意事项。

(1)各级领导遇事一定要冷静,果断采取措施。

(2)处理群体性的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

(三)被盗案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值周领导、案件涉及的部门领导、校分管校长。

2、报警程序:

(1)发现案件时应及时向班主任、保卫部门领导报告。

(2)案件涉及的部门领导。

(3)根据案情报告分管领导和校主要领导。

(4)经校领导同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3、处置措施:

(1)接报后,保卫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2)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3)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4)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4、注意事项。

(1)此类案件一般内部掌握,知情者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宣扬。

(2)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3)各级领导要做好安抚工作,不要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学习秩序。

(四)食物中毒事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事件当事人所在部门领导、有关人员、校分管领导、及校主要领导。

2、报告程序:

(1)学生要报告班主任。

(2)总务处领导及有关人员。

(3)校分管领导。

(4)校主要领导。

(5)经领导同意后报告地方防疫部门。

3、处置措施。

(1)发现情况后立即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

(2)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校区卫生所或就近医院,无交通工具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请求救助。

(3)由封存现有食物,无关人员不允许到操作间或售饭处。

(4)立即组织学生骨干组成陪护人员队伍,由各学院领导安排本单位人员负责陪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5)根据领导要求,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防疫部门报告。

4、注意事项。

(1)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如有个别家长来校探视,要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辅导员和学生干部骨干要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学校主要领导同意,未经同意,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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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几年一做篇十二

第一条为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完善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增强环境应急预案科学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编制、评估、发布、备案、实施、修订、宣教、培训和演练等活动。

第三条环境保护部对全国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环境应急预案监督管理工作。

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几年一做篇十三

一般来说,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数量是根据你公司的实际情况来编写的,综合预案是重点。下面小编整理的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欢迎来参考!

为有效防范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发生,确保事故后的有效控制和及时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国家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暂行办法》及防治环境污染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发生在xx市辖区内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受到破坏,人体健康受到损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一)特定或敏感区域;

(二)水源防护区内有污染隐患的单位;

(三)使用、储存、运输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险废物的单位和场所;

(四)各类油库、加蚰站、液化气站(库)、石油天然气井口;

(五)各单位的污水处理设施、高浓度污水、污泥储存地及有毒有害废物堆放场、点等。

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可分为水污染事故、大气污染事故、噪声与振动危害事故、固体废弃物污染事故、农药与污染事故、煤气及天然气污染事故、放射性污染事故及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与自然保护区破坏事故等类型。

根据事故程度分为一般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较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特大环境污染与三十事故。

(一)一般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因环境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不含万元)的。

(二)较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为较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2、因环境污染发生人员中毒的;

3、因环境污染弓i起厂群冲突的;

4、对环境造成危害的。

(三)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2、因环境污染发生人员明显中毒、辐射伤害或可能导致伤残后果的;

3、因环境污染发生人群中毒的;

4、因环境污染影响社会安定的;

5、对环境造成较大危害的;

6、捕杀、砍伐国家二类、三类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的。

(四)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1、因环境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

2、因环境污染发生人群明显中毒或辐射伤害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人员中毒死亡的;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的正常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对环境造成严重危害的;

6、捕杀、砍伐国家一类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的。

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发生后,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应当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并对事故的性质与危害作出恰当的认定。

凡属一般或较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均由县级(含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确认,并报市环保局备案,由所在地区市县政府负责组织处理;凡属重大或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均由市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确认。

(一)成立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

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政府联系环保工作的副秘书长、市环保局局长、事故发生地区市县长为副指挥长,市安监局、市经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等单位负责制人为成员。

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排险减害(救助)中的具体协调工作。同时,根据工作需要,按政府各部门工作职能分组开展特大事故排险减害救助工作。

1、综合协调组:由市政府办、市环保局、市安监局、事故发生地区市县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组成,市政府办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严把宣传报道关;协调有关单位分工负责排险减害救助工作,保证现场指挥与上级的通讯联络畅通,沟通指挥部与外界的联系,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专业排险减害救助组:由事故发生单位的行业主管部门、有关专家、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市县两级专业救护队负责人组成,行业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事故现场排险减害救助工作。

3、警戒维护组:由市公安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区域人员撤离,动员围观群众离开事故现场。

4、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局、市县两级人民医院、中医院、职工医院等单位负责人组成,市卫生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开设现场救护所,对受伤、中毒人员实施救护,保证救治药品和救护器材的供应。

5、后勤保障组:由市政府办、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及通信部门负责人和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组成,市政府办负责人任组长。负责整个事故处理工作中的有关人员、经费、交通工具、通讯联络等后勤保障工作的组织协调,迅速调集车辆运送现场急需物资、装备、药品等。

6、事故调查组:由市环保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派员组成,组织或协助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已发生的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进行调查取证工作,及时形成事故调查报告。

(二)职责分工。

1、市政府办:协助指挥长、副指挥长做好事故上报、事故处理和安抚稳定工作。

2、市环保局:具体负责对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进行现场调查、分析认定,明确事故性质和危害程度,并按规定及时上报污染事故;负责防治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技术储备;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有关人员对污染区域进行监测、化验、消毒、洗消,最大限度地消除危害;负责监督检查污染源单位的污染防治工作。

3、市安监局:具体负责并与相关部门配合进行重特大事故调查,并实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重特大事故排险减害救助工作。

4、市经委:具体负责并与相关部门配合实施煤矿、建材、电力、流通行业、信息产业及经贸系统其它行业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排险减害救助工作。

场警戒、人员疏散、治安保卫、灭火、道路交通管制及对事故重大责任嫌疑人员实施监控等工作。

6、市交通局:具体负责与相关部门配合实施排险救助工作,负责排险救助人员、器材、物资的运输工作,确保道路畅通。

7、市卫生局:具体负责并与相关部门配合实施医疗急救工作,并负责其它重特大事故处理中医护人员、医疗设备、药品的组织和医疗救护指挥、卫生防疫等工作,及时通报人员的抢救与中毒事故的控制情况。

8、市农业局、畜牧局、水利局、林业局具体负责与相关部门配合实施对农业、畜牧、水利(渔业)、林业污染与破坏事故的处理工作,其中市林业局、水利局具体负责并与相关部门配合实施捕杀和砍伐野生动植物的重特大环境破坏事故和处理工作。

9、市监察局:具体负责对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进行责任调查与追究。

救援队伍,调运救援设备、物资赶赴现场,实施排险救援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排险救援和伤员、中毒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一)重特大事故的报告。

xx市辖区内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后,市内所有公民、企业法人和其他人员作为第一发现者应立即向12369环保举报热线或其单位负责人报告。环保部门值守热线电话人员或其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按属地管理原则,以最快捷的方式,将事故发生地点、时间、类型、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人员受害、经济损失等有关情况,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环保部门、公安机关、监察部门报告,由环保局部门核实后向同级政府报告,本级政府、环保部门分别向上级政府、环保部门报告,其它部门在与环保部门核实后再按系统按程序上报。各区市县在事故发生后除电话速报外,应在3小时内以事故快报传真向市政府办、市环保局报告事故情况。由市政府按有关规定迅速报告市委和省委、省政府。

(二)迅速开展排险减害救助工作。

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事故所在地区市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实施事故排险减害救助工作。市政府分管领导和市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在接到报告后,在事故涉及到人员安全、社会稳定、当地经济和社会正常活动受到严重影响、对环境造成重大危害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必须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排险减害救助工作,防止事态扩大。

现场应处理必须坚持四条原则:(1)控制污染源,尽快停止污染物的继续排放;(2)尽可能控制和缩小排放污染物的扩散、辐射蔓延的范围,把事故危害降低到最小程度;(3)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避免人员伤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4)应急处理要立足于彻底消除污染危害,避免遗留后患。指挥部接到污染事故报告后,立即安排专业人员赶赴现场,对事故性质、危害程度作出初步判断,迅速制定、实施排险减害救助方案。对有明确污染源的,责令立即停止排放污染源,其中属于化学危险品类型的,可能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事故蔓延,并通知当地政府或街道、村级组织,做好防范工作,必要时,应疏散或组织群众撤离。在开展排险减害救助过程中,必须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防止在排险减害救助过程中发生其它意外伤亡事故。

(三)善后处理。

环境污染事故控制住后,指挥部要做好人员抢救及安抚、设施恢复等工作;对互不干涉污染事故的基本情况进行定性和定量描述,对整个事故进行评估;对相关资料进行整理汇编,包括决策记录、信息分析;进行工作总结(或检讨)。

(四)做好情况通报工作。

市、县两级政府办公室、环保局要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经政府领导审查同意后迅速将事故按分类管理程序逐级上报,及时将上级的指示传达到基层。

应急处置专业排险减害救助组加强专业队伍的建设,达到国家对应急处理的有关标准。各专业队伍也应做到每年演习1次,增强现场应急处置的能力。

对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单位,由环保部门按照《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实施处罚。有下列行为的,监察部门及司法机关应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政府有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和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情节恶劣、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并未说明原因的;

(二)故意拖延报告时间的;

(三)故意隐瞒不报、谎报的;

(四)因医疗机构拒绝抢救或抢救不及时,导致人员死亡的;

(五)拒不执行或故意拖延排险减害救助指示、命令的;

(六)因抢险不力,措施不当,推诿扯皮,扩大事故危害的;

(七)排险救助中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社会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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