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约束双方行为的法律文件,一旦签订生效,双方必须履行约定义务。在合同谈判和签署过程中,双方应保持沟通和合作,解决可能存在的分歧和争议。通过仔细阅读合同范本,可以了解合同的基本要素和格式。
广告合同的概念篇一
劳动合同,又称劳动契约或劳动协议,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私人雇主)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达成的书面协议,劳动合同概念。对用人单位而言,劳动合同是完成一定的生产劳动过程的必要条件;对劳动者而言,是劳动者参与劳动过程、完成劳动任务并获取劳动报酬等权益的保障。
劳动合同一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而订立,即是一种法律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必须依照劳动合同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否则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职责,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有效开展,。劳动合同的履行,是指劳动合同在依法订立生效之后,双方当事人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条款,完成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实现劳动合同规定的权利的活动。
(1)亲自履行原则,这是由劳动本身的特点决定的,也是保证劳动关系严肃性和稳定性的需要。劳动合同是特定人之间的合同,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它必须由劳动合同明确规定的当事人来履行,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也有责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不允许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代替履行。
(2)实际履行原则,即除了法律和劳动合同另有规定或者客观上已不能履行的以外,当事人要按照劳动的规定完成义务,不能用完成别的义务来代替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3)全面履行原则,是实际履行原则的补充和发展,即劳动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双方除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履行外,还要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按质、按量地履行全部义务。
(4)协作履行原则,即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有互相协作、共同完成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当事人在履行劳动合同遇到困难时,他方都应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尽力给予帮助,以便双方尽可能地全面履行劳动合同。
广告合同的概念篇二
与一般的广告相比,其特点主要体现在广告展示和陈列的方式、地点和时间三个方面这一点从pop广告的概念即可看出
pop广告的pop三个字母,是英文pointofpurchase的缩写形式。point是“点”的意思。purchase是“购买”的意思,pointofpurchase即“购买点”。这里的“点”,具有双重含义,即时间概念上的点--具有双重含义,即时间要领上的点,时点和空间的点。因此,pop广告的具体含义就是在购买时和购买时和购买地点出现的广告。具体讲,pop广告是在有利有时间和有效的空音位置上,为宣传商品,吸引顾客、引导顾客了解商品内容或商业性事件,从而诱导顾客产生参与动机及购买欲望的商业广告。简称“购买点广告”。
今天,特别是对于从事设计专业的人来讲,pop广告已经不是一件太新鲜的事了。稍微大型一点的商品,都有pop广告的存在和运用。在我国,较先利用pop广告来存在和运用。
如果从比较的眼光来看,我国目前pop广告发展的情况,一般内地不如沿海发展得快,沿海在本世纪70年代未,80年代初已经开始发展起来,到如今已达到兴盛的程度。而内地的pop广告却正在形成气候。当然,从国际的大环境来看,国内的发展还是不如国外,特别是日本及欧、美的一些经济发达国家。pop广告起源于本世纪的二三十年代,到七八十年代才传入我国,在我们国家目前还正处于一个奋起的阶段,还落后于一些发达的国家,这是事实。我们只有面对现实、奋力追赶,才有可能赶上或超过先进的国家。
pop广告的作用及产生的途径。
由于pop广告具有很高的经济价值,而且其成分也不高,所以,它虽起源于超级市场,但同样适合于一些非超级市场的普通商场,甚至于一些小型的商店等一切商品销售的场所。也就是说,pop广告对于任何经营形式的商业场所,都具有招揽顾客、促销商品的作用。同时,对于企业又具有提高商品形象和企业形象知名度的作用。
正因为pop广告具有以上两方面的作用,所以pop广告的产生也必然有着两条相应的途径。这对于pop广告的设计者来说,是极其重要的。
途径之一,当pop广告仅仅是用来促进销售的时候,这一途径的广告,多数是由商品经营者来完成。具体廛,多数时候是由商场的营业员或美工来操作,所以一般都较为粗糙,不太讲究质量,也很随便,从而形成了一大类所谓手绘pop的形式,如大家在商店里常常都会看到的大减价招牌等。途径之二,如果当pop广告上升到一种对产品及企业形象宣传,并由此来促进销售的时候,pop广告的设计与制作就成了一件极严肃认真的事,这一类型的广告由企业自己来完成。其具体方法可以是由企业自己的广告部及专业设计人员来设计完成,或委托专业的广告公司来代理完成。所以,这类广告的质量一般都相当精美,对商品及企业本身也具有相当的针对性,且大批量的生产,并投入与产品销售有关的所有环节,进行大范围、大规模促销活动。下面我们将要涉及到的将以第二种途径产生的pop广告为主。当然,由经销商进行的pop广告,也有做得经较严肃而精美的,特别是一些由商店设计的长期使用的pop广告如橱窗式的pop,门招式的pop等,也是作为专业设计人员应该考虑的范围。一般对于这些要求高的广告,经销商也只有委托广告公司或装饰公司设计制作。
即是广告就必然具备一般广告的所有特点。从造型的角度看,同样包括广告造型的文字、图形和色彩三大平面广告构民的要素。除了一般平面广告的造型要素外,由于pop广告陈列的特殊方式和地点,从视觉的角度出发,为了适应商场内顾客的流动视线,pop广告多以立体的方式出现或以立体的方式展示,所以在平面广告造型基础上,还得增加立体造型的因素。
另外,pop广告之所以以立造型为主,除商场空间的因素而外,立体造型与平面造型在造型平质上的区别,也是其原因之一。
说到立体造型与平面造型的区别,针对于pop广告来讲,立体造型比平面造型具有更强烈的视觉效果,而且立体造型对于广告内容的表达层次也更加丰富。pop广告除了有表面的平面要素外,还有立体造型的表达作用,而平面徒刑则只有平面要素的作用。
当然,立体的造型并不能代替平面要素的作用。pop广告的设计必须有效地利用平面要素和立体造型作用,才能真正做到尽善尽美。
平面广告造型的特点及其设计要领,我们在平面广告设计中已作了较详尽的阐述。3l本章pop广告设计的学习重点将放在与立体造型有关的内容。
pop广告的立体造型,从形态选择的角度看,可以分具象形态的造型和抽象形态的造型两大类。具象形态的造型,可以是产品实物形象的利用,或是产品模型的放大或缩小,也可以是与产品有关的附加具象形态的造型或象征、比喻性具象形态的造型。而抽象形态的造型,则以抽象的几何形态,有机形态,偶然形态等间接与产品内容发生联系,或从抽象的材质关系来产生与产品内容的联系等。
广告合同的概念篇三
邮政编码: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职称: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职称: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二,广告媒体是________。
三、单位广告规格为______。
四、广告采用样稿(样带),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更改样稿(样带)。
五、乙方有权对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进行审查,并可要求甲方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进行变更。在甲方做出修改之前,乙方有权拒绝公布。
六、广告样本(样本带)是本合同的附件,应与本合同一起保存。
八.甲方应在__________________前向乙方支付广告费。
九.违约责任:________。
x.合同争议的解决:__________。
(1)由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xi.其他:_________。
十二.广告的编排方式和发布时间表:_________。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广告合同的概念篇四
电子合同,是指以电子数据交换(edi)、电子邮件(e-mail)等能够完全准确地反映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电子数据讯息的形式,通过计算机互联网订立的商品、服务交易合同。在电子合同中,合同的文本是以可读形式存储在计算机磁性介质上的一组电子数据讯息,该讯息首先通过一方计算机键入内存,然后自动转发,经过通讯网络或计算机互联网,到达对方计算机内存中。电子合同因其载体和操作过程不同于传统书面合同,故具有以下特点:
1、电子合同是通过计算机互联网,以数据电文的方式订立的。这是电子合同有别于传统书面合同的'关键。
2、电子合同交易的主体具有虚拟性和广泛性的特点,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通过在网络上的运作,可以互不谋面。电子合同的交易主体可以是世界上的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3、电子合同生效的方式、时间和地点与传统合同有所不同。传统合同一般以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方式表示合同生效,而在电子合同中,表示合同生效的传统的签字盖章方式被电子签名所代替,而电子合同采取到达生效的原则更为合理,联合国《电子商务示范法》亦采取此种做法。
4、电子合同所依赖的电子数据具有易消失性和易改动性。电子数据以磁性介质保存,是无形物,改动、伪造不易留痕迹,其作为证据具有一定的不可信性。
5、信息传递能够以光速在网络上进行,从而使得电子合同订立所需要的时间大大减少、空间被大大压缩,因而电子合同要约和承诺的有效期比书面合同大大缩短。
广告合同的概念篇五
甲方(制作单位)。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安装广告牌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1、项目名称:
3、材料与报价表:详见本合同附件二(报价单)。
4、安装地点:具体安装地点依甲方提供的安装指示图的指示。
5、项目内容:按照双方审定的施工图纸制作、安装广告牌(见本合同附件一)。
1、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全面负责广告牌制作、运输和安装的整个过程。
2、乙方保证严格按照本合同附件一、二的标准制作、安装广告牌,所采用的材料与报价一致,符合相关设计要求,并保证广告牌结构达到设计强度的要求。
1、乙方应在日完成广告牌的制作、安装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验收。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台风、雨天、停电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界灾害而影响施工,乙方在2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自行决定是否顺延工程或解除合同,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3、在乙方制作、安装广告牌期间,因甲方单方面的原因导致未按合同约定付款而造成乙方无法按期完工,责任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经济损失。
甲方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并书面通知乙方验收是否合格。若最终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验收不合格的书面通知之日起3日内返工,并书面通知甲方再次验收。
甲方应支付给乙方广告制作费总额为元整;即大写:(含税/不含增值税)。该款项已包含材料费、制作费、安装费、人工费、运输费等广告牌制作、安装涉及的所有费用,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须再支付任何款项予乙方。
1、甲方于合同生效后当日支付合同总额元整,即大写:元整。
2、施工结束验收合格后当日无任何质量问题,支付剩余货款总额的50%,即即大写:元整。质保期一年。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广告牌制作所需的图纸资料,保证其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乙方保证严格按照双方约定制作和安装广告牌,因广告牌制作安装产生的质量、安全问题造成的一切纠纷,均由乙方负责处理。
3、乙方应当确保工地现在周围的清洁、施工废料及时清理干净。
4、乙方为本项目的'广告牌提供年的免费保修电子元器件,其他的由甲方自己承担,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双方在执行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署地点所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2、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若补充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
广告合同的概念篇六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由于国家广电总局第61号令及第66号令对广播电视广告经营播出内容、形式及广告时长、比例等进行明确限制,致使广播电视广告经营受到严重影响,为此,根据双方年月日签订的《广告经营权承包代理合同》第八款第16条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商议,对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广告经营权代理承包代理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完善,同时增加部分条款。经修改的原合同条款自动废止,未修改的条款仍按原合同执行,新增的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修改完善条款:
(一)、原合同第一款“代理内容”的第1条中的“字幕”不再含“游动字幕播出”形式,其它内容不变,继续执行。
(二)、原合同第二款第2条更改为:乙方应付代理款适用定额,总计为211万元人民币(大写:贰佰壹拾壹万元整)。
(三)、原合同第三款修改为:为保证乙方的履约能力,乙方应付给甲方风险保证金4万元人民币(大写:肆万元整)。
(四)、原合同第四款第1条修改为:乙方第一年向甲方支付代理款90万元人民币(大写:玖拾万元整);第二年83万人民币(大写:玖拾叁万元整);第三年38万元人民币(大写:叁拾捌万元整)。
(五)、原合同第八款第4条更改为:综合频道、飞字播出系统设备维护维修及更换投入及开关机由甲方负责,每天《xx新闻》的更换、上载由甲方负责。影视频道的设备维护维修及更换投入,综合、影视两个频道节目购进(除市广电集团音像出版社供片外)、更新、上载、编排、播出及影视频道的开关机由乙方负责。
(六)、原合同第八款第12条更改为:乙方安排播出的广告内容、形式、广告时长、比例等需按国、市、县有关要求进行,如受上级通报批评分清责任后,乙方必须按要求立即整改落实,如不整改,从第二次起,每通报一次处罚乙方1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并在接报当月兑现。如因乙方违背上级有关要求造成频道停播,每频道每停播一天,处罚乙方1000元人民币(壹仟元整),同时,因频道停播造成不能播出的广告损失由乙方自行全额承担。
(七)、原合同第八款第17条修改为:甲方发布的与甲方自身业务有关的专题、广告等,乙方不得收费。
二、补充条款:
(一)、自年月日起,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市、县有关要求严格规范广告制作、播出行为。
(二)游动字幕系统仍然保留,用于甲方发布除商业广告外如政务信息等信息,只在综合、影视频道使用。
三、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广告经营权承包代理合同》,除按上述修改、补充条款执行外,未修改的其他条款继续同时执行。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五、本合同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广告合同的概念篇七
广告。
口号。
是精练地将产品的主题表达出来的警句,所以又称广告标语或广告警句。它是文案的重要部分。
广告口号和广告标题都以简洁的语言反映商品或劳务特征,都为表达广告创意服务,而且在内容和形式结构上都很相似,但两者的区别也显而易见。从目的上看,广告标题旨在诱导消费者阅读正文,是广告正文的有机组成部分,而广告口号意使消费者建立一种观念,用以指引他们选购商口或劳务,也就是说广告口号体现于品牌定位策略和诉求策略,它只出现在这个策略阶段之中。
如下例:
逢年过节送什么好。
送亲朋好友一份健康。
505给您送去温馨与健康。
这则广告有标题,也有广告口号。标题是“逢年过节送什么好?送亲朋好友一份健康。”采用设问形式,引人思考,诱人阅读正文;“505给您送去温馨与健康”是广告口号,让人们建立一种观念,即505可以带给大家温馨与健康。
从依附性上看,一则广告有一个标题,新设计的广告有新的标题,旧的标题便舍弃不用,所以,广告标题必须依附于广告本文、图象,随广告内容的改变而改变;但广告口号却可以固定下来,在同一商品的多则广告中,可反复使用,重复的次数越多,留给人的记忆就越深,发挥的作用也就越大。
从位置上看,标题是广告正文的题目,一般放在篇首,排列鲜明醒目,便于诱读;广告口号的位置较灵活,它可置于篇末,亦可通过排版放在广告的侧面,还可单独使用。
在实际运用中,广告口号与标题常有交叉、重合的复杂情况,有些语句既作口号,又作标题,这种语句可以看作是口号兼标题,但口号可用作标题,而标题却不能成为口号。
广告合同的概念篇八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与乙方就在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1、广告安装地点由甲方指定,其位置须不影响市场的商家正常生活、交通等为原则。
2、广告内容必须符合市场经营主体布艺为主,不得随意设置;新颖外观,便于提升物业档次。
3、广告面租用期限为年日至年日,乙方支付甲方广告面租用费,合计为人民币(大写):。以上付款方式按下列方式支付:
a:合同签订日支付租用费元,计人民币(大写):。b:合同到期后如需再次租用费用需在15日前一次性付清。
1、甲方应当为乙方灯箱、路灯广告位设置和发布提供方便,及时对破损情况进行维修维护工作,制止人为破坏等行为。
2、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内,如遇市政建设、业主投诉等特殊情况,确认提前收回使用权,甲方应当提前书面告知乙方,并根据收回时的使用权剩余时间退还已交纳广告费。
3、甲方同意在合同到期后,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续约。
1、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使用灯箱路灯广告位,经营发布广告和自我形象宣传、发布公益广告。
2、乙方必须保证合法发布广告,遵守社会公德。
1、双方无正当理由提前单方面终止合同,应当按剩余年期使用价格的10%支付违约金。
2、如乙方发布不良广告,导致甲方受到投诉或者影响的.,则视同乙方违约,因甲方原因无法设置广告,视为违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
3、如所在商区更换新的物业公司,甲方须提前15天告知乙方,协助乙方沟通,并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4、如乙方延期一个月付款,则视同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力单方终止合同。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1、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经单位盖章、代表签字生效。
甲方:
单位名称(盖章):
代表:
电话:
乙方:
单位名称(盖章):
代表:
电话:
日期:
广告合同的概念篇九
关于试用买卖合同的性质,《德国民法典》、《法国民法典》和《意大利民法典》将试用买卖推定为附条件的契约,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将试用买卖规定为附停止条件的契约。无论是推定试用买卖为附条件的买卖还是法律直接规定试用买卖为附条件的买卖,买受人的认可是买卖合同的成就条件,而买受人的不认可是买卖合同不成就的条件。关于试用买卖合同的概念、法律特征及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试用买卖合同的履行,我国相关法律并无明确规定,笔者根据试用买卖合同的性质并结合合同法的规定作一粗浅阐述。
一、试用买卖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试用买卖是特种买卖的一种。试用买卖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由买受人对一标的物先行试用或检验,并以买受人在约定期限内对标的物的认可为生效条件的买卖合同。我国台湾地区“民法”第384条对试用买卖合同作如下定义:“试验买卖,为以买受人之承认标的物为停止条件而订立之契约。”第385条又规定:“试验买卖之出卖人,有许买受人试验其标的物之义务。”关于对标的物认可的理解,台湾学者黄茂荣有精辟论述:“所谓‘承认标的物’指买受人承认标的物之品质合于契约意旨之谓。”
试用买卖合同除具有一般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以外,还具有自己独特的法律特征:
(一)买受人对标的物先行试用或检验是买卖合同生效的前提
在试用买卖中,买受人可以在试用期间内对标的物先行试用后决定是否购买标的物,有关试用的内容是试用买卖合同的核心内容,包括试用方式、试用地点、试用期间等等,不具有试用内容的买卖合同只能是一般的买卖合同,而不是试用买卖合同。
(二)试用买卖合同是附生效条件的买卖合同
试用买卖合同成立后,双方当事人对标的物的买卖尚不确定,对双方不具有买或卖的法律约束力,须待买受人试用或检验之后对标的物之认可,始生买卖合同之效力。
(三)试用买卖合同具有一定的约束力
试用买卖合同虽不具有买卖合同之效力,但有关试用的权利、义务的约定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四)不因标的物的交付而转移所有权,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亦不发生转移
二、试用买卖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独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买受人的权利
有要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的权利,如买受人基于试用的目的要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的,出卖人应当转移标的物的占有于买受人;有对标的物进行试用或检验的权利,买受人对标的`物的试用或检验是试用买卖合同的核心内容;试用期满,买受人有认可或拒绝认可标的物的权利,买受人对于购买或不购买标的物完全凭自主自愿的意思表示而定。
(二)买受人的义务
买受人负有遵守试用期间的义务,买受人对标的物的试用或检验应当在试用期间内进行;买受人负有妥善试用并尽善良保管标的物的义务,应依标的物性质,选择正确地试用方法,不得对标的物造成损坏,同时买受人基于对标的物的实际占有应尽到善良的保管义务。
(三)出卖人的权利
有要求买受人在试用期间内试用标的物的权利;试用期间届满而买受人拒绝认可标的物,出卖人有要求买受人返还标的物的权利;出卖人有要求买受人损害赔偿的权利,试用期间,因可归责于买受人的原因导致标的物毁损、灭失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赔偿损失。
(四)出卖人的义务
向买受人提供标的物并许可买受人试川标的物的义务;试用期满买受人认可标的物的,出卖人有将标的物所有权移转于买受人之义务。
三、试用买卖合同的履行
试用买卖合同中,出卖人除了向买受人提供标的物以供试用之外,其主要履行内容通常由买受人来完成试用买卖合同的履行主要涉及到买受人的认可或拒绝及试用期间、试用地点、试用方式如何确定等问题。
(一)试用期间
试用期间是指出卖人提供标的物于买受人试用或检验至买受人认可或拒绝认可标的物的一段时间试用期间是试用买卖合同中的重要内容,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70条的规定:“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标的物的试用期间。对试用期问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由出卖人确定。”
(二)试用地点
试用地点是指买受人具体试用或检验标的物的确切地点。关于试用地点,我国立法中没有相关规定(专门探讨也极少)。在谈到试用买卖的问题时,通过对其概念的界定,一般认为出卖人应将标的物交付买受人试用或检验,在此暗示着试用标的物的地点似乎应该在买受人所在地,因为交付意味着转移标的物的实际占有。但笔者认为试用地点应按以下规则予以确定:
1.遵从当事人约定
试用地点与试用期间一样,均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范畴,允许当人自山约定,既可以约定由出卖人实际交付标的物于买受人,任买受人白由选择适用的地点,也可以约定由出卖人提供方便场地,买受人在出卖人处试用,还可以直接约定在第三人处试用。
2.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合同法》第61条办理,如前所述,在此不再重复
3.由买受人确定
如果当事人双方对试用地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按《合同法》第61条亦不能确定的,应当由买受人确定。因为试用买卖合同中有关标的物的试用所涉之权利系赋予买受人之权利,而试用之目的乃使试用买卖合同最终生买卖合同之效力,所以最终应由买受人根据试用的需要确定试用地点。
(三)试用方式
试用方式首先应遵从当事人的约定,如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由双方当事人协议补充,达不成补充协议的,应按照交易习惯或标的物的性质予以确定。
(四)买受人认可
(五)买受人拒绝
买受人拒绝是指在试用期间内,买受人做出的不购买标的物的明确的意思表示、买受人拒绝是一种明示的、单方的意思表示。一旦买受人做出拒绝的意思表示,则试用买卖不生买卖合同之效力买受人应当及时返还标的物于出卖人。试用买卖约定试用期间买受人支付使用费的、应遵守约定,如无约定,原则上买受人不应当支付费用。
(六)买受人默示的推定
买受人默示的推定是指在试用期满时,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没有做出明确的意思表示,由法律对其意思表示做出推定的法律制度。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71条的规定:“……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合同法》关于买受人默示的推定规定得不够全面,而且对于推定适用的前提界定也不够填密周全。对此国外法律有较为详细的规定可以借鉴)如《德国民法典》第496条规定:“……如果标的物是为了试验或检验的目的交付于买受人的,则买受人的缄默视为认可。”我国台湾地区“民法”第387条第1款规定:“标的物因试验已交付于买受人,而买受人不交还其物,或与约定期限或出卖人所定之相当期限内不为拒绝之表示者,视为承认。”可见德国法和台湾地区“民法”均将标的物已交付于买受人规定为适用推定认可的前提条件。根据试用买卖合同的特性并结合《合同法》的规定,笔者认为对买受人默示的推定应遵循以下规则进行:
1.出卖人已将标的物的实际控制占有转移于买受人的
这时则不论标的物所处的物理位置是否发生变化,是在出卖人处、买受人处或是第三人处,试用期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未做出明确表示的,且亦未返还标的物的,应推定为购买。因为买受人已实际取得了对标的物的占有和控制,如其不购买,则应当返还标的物。如果买受人虽无书面或口头表示,但已以实际行动返还标的物的,应推定为拒绝购买。
2.基于约定或标的物试用的需要,出卖人并没有交付标的物的控制占有于买受人的
这时是在出卖人占有控制的情形下由出卖人提供方便,买受人进行试用或检验的,如买受人在试用期间对是否购买未做出意思表示的,应当视为拒绝购买。因为此时不发生标的物的返还问题,而如买受人存在购买的意思,则必然做出明确的意思表示并要求交付标的物转移占有及取得所有权。此时,买受人未做出明确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意思即是拒绝购买。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试用合同的概念。
广告合同的概念篇十
所谓停薪留职,是指企业富余的固定职工,保留其身份,离开单位,从事政策上允许的个体经营。
停薪留职是80年代初的事物,《劳动人事部、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停薪留职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二年。停薪留职期间,不升级,不享受各种津贴、补贴和劳保福利待遇;因病、残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可按退职办法处理。停薪留职人员在从事其他收入的工作时,原则上应按月向原单位缴纳劳动保险金,其数额不低于本人原工资的20%。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劳动人事部〔1983〕61号“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合理安排企业过剩人员,准许部分职工停薪留职,自谋职业,从事有益于社会的'劳动.乙方自愿申请停薪留职,另谋职业,经与甲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停薪留职期限:从____年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共为____年.
二,停薪留职期间,甲方应保留乙方的国营职工的工籍,并连续计算其工龄.
二,停薪留职期间,如遇工资调整,按工资调整政策予以评定,评定的附加条件是乙方履行本合同,如符合条件,甲方应予乙方升级,待合同期满后,乙方回原单位工作时,按调整后的工资级别执行.
三,停薪留职后,乙方可以从事各种正当的经营活动,需要办理的手续,由本人自理;如确需甲方出具证明的,甲方可以证明其实属停薪留职人员.
四,停薪留职后,乙方不享受工资,奖金,劳保福利,医疗费,粮食副食补贴等待遇.
五,停薪留职期间,乙方按基本工资的___%向甲方缴纳劳动保险基金___元,每月____日前缴纳.逾期六个月连续不按期缴纳,甲方可以对乙方作自动离职处理.
六,停薪留职期间,如乙方因病、残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甲方按退职办法予以处理.
七,停薪留职期间,乙方必须遵纪守法,如从事非法活动,符合《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的开除条件,甲方有权按规定予以开除.
八,停薪留职期满,乙方愿意回原单位工作,须在一个月前提出申请,以便甲方按时予以安排工作;停薪留职期满后一个月内,乙方未申请回原单位的,甲方可以按自动离职予以处理.
九,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合同条款如与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有抵触,按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执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停薪留职期限起算之日起生效,在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主管部门,(如经公证,应交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单位(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__日订。
广告合同的概念篇十一
传播信息是招贴最基本、最重要的功能,特别是商业招贴,其传播信息的功能首先表现在对商品的性能、规格、质量、质地、成分、技术、特点、使用方法、养护和维修情况等进行说明,对劳务方面内容(包括饮食、照相、洗染、旅馆、理发、洗澡、旅游等)加以介绍,这些商品信息若不能有效地传递给消费者,消费者就不会采取购买行动。招贴作为一种有效的广告形式,正可以充当传递商品信息的角色,使消费者和生产者都可以节约时间,并以高速度及时解决各种需求问题。其次,商业招贴传播信息的功能还表现在对商品变化情况的通报上。当今时代,一种新产品的出现,都必然伴之客观存在一场大规模、高密度的广告宣传,使消费者打破原先习惯的思维定势,对新产品持积极消费的态度。如:产品的改进或更名,产品的价格变动,甚至产品包装、销售渠道、销售手段的变化等都可以通过招贴通报消费者。
2、利于竞争。
竞争作为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特征,对于企业来说是一种挑战,也是一种动力。当今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竞争,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产品内在质量的竞争,其二就是广告宣传方面的竞争。随着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产品与产品的内在质量差异性将愈来愈小,相对而言,各企业将愈来愈重视广告方面的竞争。招贴作为广告宣传的一种有效媒体,可以用来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开拓市场,促进销售,利于竞争。例如:过去北京地毯在美国的销售一直不景气,为此,北京地毯进出口公司和美国一家广告公司签定了用广告促销北京地毯的协议,耗资20万美元,大量采用照片招贴形式及其他形式在美国宣传,结果赢得了美国消费者的信任,当年销售北京地毯价值60万美元,第二年销售量比前一年增长10%,第三年又比第二年增长14%,以后逐年递增。由此可见,招贴作为竞争的一种广告传媒是何等的重要。
3、刺激需求。
消费者在某些需求是处于潜在状态之中的,企业如不对其进行刺激,就不可能有消费者的购买行动,企业的产品就卖不出去。招贴作为刺激潜在需求的有力武器,其作用不可忽视。近来年,洗衣机、电冰箱、电视机、收录机、录像机、空调、家用电脑等在各类广告(包括招贴)的刺激下,进入平常百姓之家,改变了旧的生活方式,提高了生活质量。又如按过去的传统习惯,中国人是不喝营养液和可乐饮料的,但在中外厂家的频频广告宣传刺激下,这些产品却打入了中国的千家万户。中国是一个有十二三亿人口的大市场,消费需求上一个微小的变化,都会对企业有着不可低估的巨大影响。
4、审美作用。
具体说来,招贴的审美作用表现在三方面:其一,招贴的形式生动活泼,往往图文并茂,易于引起消费者注意。其二,招贴广告语经艺术处理,一般言简意赅,因而易于记忆,易于形成牢固印象。其三,招贴在发挥其应用的说服功能时,通常都是以软性感化的方式来进行的,而不是用强行灌输的方式来进行的,从而,在心理上,消费者易被其意念同化。
招贴直接为实用功能服务时,在根本上依赖于使用价值,但是,招贴又不是商品本身,它的观念价值大于物质价值,在表现形式上,它介于应用艺术和纯粹艺术之间,能借助纯粹艺术的表现手段塑造形象,在表现广告主题的深度和增加艺术魅力、审美效果方面,十分出色。
招贴美的形式依附于各种功能,由功能所决定,因此,把握招贴广告的审美特征就要从招贴广告的各种功能来考察。据此,招贴的广告审美特征应为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真实性。招贴美的价值的基本条件就是真实,招贴广告在真实可信基础上,越美化,越能获得美感。如果言过其实,甚或欺骗消费者,则越美化,越使人感到丑恶。
其二是引人注目性。招贴广告能否吸引消费者的注意是个关键,如果招贴不能引人注目,就应认识到消费者的需求首先是商品的使用功能,招贴的引人注目的艺术处理必须和使用功能相联系,这种联想的作用点必须是商品本身的使用价值。
其三,欲使招贴引人注目,还必须注意信息传递的心理特征,讲求招贴广告的科学性。如:人在正常情况下(如天气晴朗,人们步行时)接受招贴广告信息量大约是25比特/秒(比特——信息量单位)。可口可乐招贴广告上只有牌名几个字,信息量只有10比特/秒,已大大低于正常信息接受量。这是因为设计师考虑到美国人出门一般乘坐汽车,乘车人对消息的接受量必定小于步行人对信息的接受量。可口可乐招贴设计师正是周密地考虑到这睦问题,才使其设计的招贴能让消费者留下强烈的印象。国外广告心理学家路考士曾做过这样的实验,少于6个单词的广告标题,读者记忆率为34%,而多于6个单词的广告标题,读者记忆率只有13%。这些问题都是招贴设计师应考虑到的。总之,招贴广告上的信息量宜简明扼要,适可而止。
其四是艺术性,招贴广告要达到良好的审美效果,必须十分重视各种艺术表现手法。如:在招贴的文字语言的艺术处理上,要力求准确、生动和精炼,并注意其形象性。招贴文案写作要根据不同需要分别采用不同体裁,一般分为重在理性诉求的文案和重在感情诉求的文案两大类。理性诉求的文案是用“喻之以理”的方法说服消费者,如简介体、新闻体、论说体、问答体、证书体等;感情诉求的文案宜用描写体、幽默体、小说体、戏剧体、诗歌体等。在招贴广告的画面处理上,依据传达商品信息的不同需要而采用不同的表现手法,包括写实法、对比法、夸张法、寓言法、比喻法、卡通法、系统法、传统装饰法等。
广告合同的概念篇十二
文书帮为您整理了保管合同的概念与特征,欢迎参考!
保管合同是一种现实生活和经济交往中经常使用的一种合同,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和亲朋好友成立一个口头的无偿的保管合同,但是很多时候我们并未意识到保管合同的成立和解除。本文就为您详细介绍保管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我国合同法第365条规定: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保管合同又称寄托合同、寄存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交付他方保管的合同。保管物品的一方称为保管人,或者称为受寄人,其所保管的物品称为保管物,或者称为寄托物,交付物品保管的一方称为寄存人,或者称为寄托人。
我国合同法第365条没有限定保管物以动产为限。现实中保管不动产的.例子是很多的,例如房屋、果园、池塘等都可以成为保管的对象。因此,法律有必要调整因委托他人保管不动产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1、保管合同是提供保管服务的合同
合同的标的是保管人的保管行为,即提供保管寄存人托付的物品的劳务或服务。
2、保管合同既可以是单务、无偿不要式合同,也可以是双务、有偿、要式合同
合同法第366条规定: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
当事人没有约定保管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保管合同是无偿合同(合同法第366条)。
在有偿的保管合同中,保管合同是双务合同。
3、保管合同中的保管物只转移占有权,不转移所有权及其他权利。
合同法第372条规定:保管人不得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在保管合同中,除非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否则保管人指享有保管物的占有权,不想有所有权或者其他的物权。
4、保管合同为实践合同
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法第367条规定: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说明保管合同的成立是以交付标的物为标准的,这样的合同属于实践合同。
广告合同的概念篇十三
新闻都讲究时效性,社交媒体也一样。这几天,网上疯传一段疑似某明星的不雅视频。
而一个在英国的朋友,她迅速推出了一篇文章《从xx事件看互联网白热化时代,什么才是稀缺资源》(虽然后来被和谐了),很快就在朋友圈转的无处不在。这就成功消费了“即时性”,但却树立了自己在解读社交媒体传播的专业形象。
2,相关性。
对于80%读者来讲,他们根本不那么care你文中的观点,大部分人对内容的消费仅仅是一次而已。所以如何让内容能和你专业的社交媒体账号相关,这是今天社交媒体运营要学会的。而说起相关性,杜蕾斯(官方微博)是一把好手。北京暴雨的那个经典案例,杜蕾斯就是以“有杜蕾斯回家不湿鞋”的微博策划,被成功转发了几万次;而王功权私奔的社会热点的第一时间,杜蕾斯发了:私奔需要三样东西:1.杜蕾斯2.现金3一起私奔的他(她)。
3,是否够好玩。
所谓互联网界,得屌丝者得天下,如果你不会卖萌,不会人格体,不会放低身段,是很难运营好社交媒体账号的。再高大上的东西都需要屌丝帮你传递。去年双十一出现了天猫和江宁公安可爱的小互动,天猫在微博上发了这样一段话:“内裤销售200万条,连接起来有3000公里长”,江宁公安出人意料的评论:“马云你好,我是警察蜀黎,恭喜你今天交易超300亿,我的问题是,为什么天猫买的200万条内裤会有3000公里长?你们卖的内裤尺寸每条都有1.5米长吗?这种内裤的尺寸对购买者来说有什么意义?谢谢!”天猫客服展开卖萌攻势:“伦家就是鸡冻的昏头了好吗?来尽尽尽尽情取笑我吧!#数学老师对不起了#。”
广告合同的概念篇十四
热点性内容即某段时间内搜索量迅速提高,人气关注度节节攀升。合理利用热门事件能够迅速带动网站流量的提升,当然热门事件的利用一定要恰到好处。对于何为热门事件,营销者们都可以借助平台通过数据进行分析,比如:百度搜索风云榜,搜狗热搜榜等都是不错的利用工具,当然热点性内容可以根据自身网站权重而定,了解竞争力大小,是否符合网站主题这非常重要。利用热点性内容能够在短时间内为网站创造流量,获得非常不错的利益。
2、时效性内容。
时效性内容是指在特定的某段时间内具有最高价值的内容,时效性内容越来越被营销者们所重视,并且逐渐加以利用使其效益最大化,营销者利用时效性创造有价值的内容展现给用户。所发生的事和物都具备一定的时效性,在特定的时间段拥有一定的人气关注度,作为一名合格的营销者,必须合理把握以及利用该时间段,创造丰富的主题内容。时效性内容对于百度搜索引擎而言也十分重视,搜索结果页面中也充分利用了时效性。
3、即时性内容。
即时性内容是指内容充分展现当下所发生的物和事。当然,即时性内容策略上一定要做到及时有效,若发生的事和物有记录的价值,必须第一时间完成内容写作,其原因在于第一时间报道和第二时间报道的区别比我们想象的大很多,其所带来的价值更不一样。就软文投稿而言,即时性内容审核通过率也有所提高,比较容易得到认可与支持。不仅如此,就搜索引擎而言,即时性内容时间无论是排名效果还是带来的流量都远远大于或相同类型的文章。
4、持续性内容。
持续性内容是指内容含金量不受时间变化而变化,无论在哪个时间段内容都不受时效性限制。持续性内容作为内容策略中的中流砥柱,不得不引起高度重视。持续性内容带来的价值是连续持久性的,持续性内容已经作为丰富网站内容的主打,在众多不同类型的内容中占据一定份额。就百度搜索引擎而言,内容时间越长久,获得的排名效果相比而言较好,带来的流量也是不可估量,因此营销者们越来越关注持续性内容的发展以及充实。
5、方案性内容。
方案性内容即具有一定逻辑符合营销策略的方案内容,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很多因素,其中受众人群的定位,目标的把握、主题的确定、、营销平台、预期效果等都必须在方案中有所体现,然而这些因素必须通过市场调查,通过数据对比分析,并且需要依靠丰富经验。作为方案性内容而言,它的价值是非常大,对于用户来说,内容中含金量非常高,用户能够从中学习经验,充实自我,提升自身行业综合竞争力。缺点是方案性内容写作上存在难点,需要丰富经验的营销者才能够很好把握,互联网上方案性内容相比而言较少,因此获得的关注更多。
6、实战性内容。
实战性内容是指通过不断实践在实战过程中积累的丰富经验而产生的内容。实战性内容的创造需要营销者具有一定的实战功底,具有丰富经验的营销人员才能够做到真实性,内容中能够充分展现实践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让读者从中获得有价值的信息,能够得到学习锻炼的机会。实战性内容能够获得更多用户的关注,因为这是实战,这是真正的分享经验。
7、促销性内容。
促销性内容即在特点时间内进行促销活动产生的营销内容,特点时间主要把握在节日前后,促销性内容主要是营销者利用人们需求心理而制定的方案内容,内容中能够充分体现优惠活动,利用人们普遍贪便宜的心理做好促销活动,促销性内容价值往往提高企业更加快速促销产品,提升企业形象。
广告合同的概念篇十五
在进入正题之前,我们先来看看《故事会》杂志上一个有趣的小故事:故事说的是一个男人去婚姻介绍所想找一个综合了所有明星优点的美女,没想到很容易就找到了,欢天喜地地带回家拜堂成亲,过了一个月神仙般滋润的好日子,然后,他们去参加一个聚会,但没想到在那里所见到的少女几乎全都是一个模样,这才知道,原来婚姻介绍所批发的这批美女都是“人造”的,而且都是“综合了所有明星优点的美女”。看着一个个货真价实同一个模子造出来的“美女”,这个男人心里很不是滋味,于是带着老婆早早回去了。
接下来的几天里,街上的女人一下子全都变成了那种美女,让人一看到就倒胃口。这还不算,一个月后的一天清晨,他的老婆对他一笑,说,我不是你的老婆,我是老王的老婆,我以为你比老王年轻应该更有趣,没想到你这么没劲,老王一个月还给我买两件大衣,你想想你给过我什么吧……这人顿时像吞了只苍蝇,再想想自己老婆不知道在哪里快活,就离家出走了。
到了街上,突然碰到很多男人在追一个女人,那女人非常丑呀,按正常思维谁见了都会恶心的,但现在大家都在追她:嫁给我吧,嫁给我吧……这男人也加入了追丑女的行列。
为什么会这样呢?这就是物以稀为贵,当全世界只有最后一个丑女时,她在人们心目中就会变成第一美女了。
高尚的,流行的。
说过了文字的,我们再来看所谓音乐,
早几年毕业的大学生可能都还记得,有一段时间曾经形成一股“高雅音乐”舆论,要所谓“精神关怀”,“高雅艺术”进校园,现在可能也还有一点余韵未了。不过,总体上说,“高雅音乐”还是无法抗衡流行音乐而成为时代的主流。
从心理角度而言,流行的肯定是有理由的,比如流行音乐,它的特点就是直截了当地以最简单的方式说出人们心里想说的话,在这一点上,所谓的恶俗广告,确实有异曲同工之妙。许多人颇为反感的脑白金广告,它那喧哗的噪音对于很大部分人来说,实际上就是一种最直接的发泄。
脑白金广告至少在传媒中可能是最让人反感的所谓“恶俗”广告,但是,大家又不得不承认脑白金的营销结构,因此被议论最多。下面是中国管理传播网论坛上一个主题为“脑白金!是营销的成功,还是营销的失败?”以下是最近几天的帖子:
广告合同的概念篇十六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合同目录。
第一条, 合同目的及依据。
第二条, 工程概要。
第三条, 委托工作范围。
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时间。
第五条,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时间。
第六条, 设计标准。
第七条, 设计费用及支付方式。
第八条, 双方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第十条, 赔偿。
第十一条,知识产权。
第十二条, 其他。
第一条 合同目的及依据。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的概念规划设计工作,为明确双方的工作范围、职责、权利和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及建设工程批准文件,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1.1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2.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2.3国家现行建筑工程规范、技术要求,以及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
第二条 工程概况。
2.1 工程名称:
2.2 地点:
2.3 工程性质:
2.4 项目规模:
2.4.2项目占地约 亩【暂定】;建筑面积:约 万平方米【暂定】;。
2.5 项目边界条件:
2.5.1项目四至范围:详见附件二:产品落位图(电子版);。
2.5.2周边交通情况:详见附件二:产品落位图(电子版);。
2.5.3:周边自然资源条件:红海滩湿地公园;。
2.7 项目地形红线图:详见附件一:地形红线图(电子版);。
第三条 委托工作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项目以下阶段设计及配合工作。
乙方在对地块充分踏勘及解读的基础上,参考甲方给定的项目定位建议和设计任务书,在进行充分的产业研究基础上,完成项目总体概念规划,乙方根据审核意见进行修改,直至达到甲方及政府要求。设计深度详见附件一《设计任务书(节选)》。
3.2乙方负责按甲方审定的概念规划对政府汇报,并配合甲方委托的视频动画制作单位提供技术及设计资料支持,对甲方委托的后续报规及建筑方案设计单位进行交底。
3.3如果乙方设计的概念性规划方案获得政府认可,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委托乙方承担后续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双方将届时另行签订委托合同,甲方已支付的本合同约定的概念规划设计费将抵作后续合同设计费用相应的预付款项并最终抵作后续合同设计费相应部分。
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
4.1 设计委托时甲方应提供项目地形图及用地红线图;。
4.2 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交设计任务书;。
4.4 甲方收取乙方交付的符合本合同规定内容的各阶段设计图纸及相关文件,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审查认定,并出具书面修改意见或书面确认函。
第五条 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5.1 乙方工作进度及时间安排见本合同附件一【设计任务书(节选)】;。
5.2 乙方设计成果除满足附件一【设计任务书(节选)】外,还应达到国家《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__年版) 有关规定要求。
第六条 设计标准。
6.1设计文件依据甲方的委托设计任务书和提交的基础资料编制。
6.2设计文件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项目所在地省、市有关设计法规、规范,其深度达到国家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
6.3设计文件需表达清晰、准确,充分表现设计意图。
6.4设计文件需满足政府规划主管部门的要求。
第七条 设计费用及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根据乙方的设计进度支付相应设计费。
7.1 乙方设计费:
7.1.1设计费固定总价人民币xx元整,小写xx元(含税),固定包死。
7.1.2上述设计费含税,并已涵盖本合同第三条所述的乙方全部工作内容,并包括乙方人工费用,设计成果制作费用,办公通讯费用和利润等,及不超过4次的正常设计方案汇报以及不超过x次的乙方赴项目现场踏勘的差旅费用,超出次数双方另行协商。因乙方原因超出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7.2 设计费支付进度。
7.2.1双方合同盖章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即人民币。
xx元作为预付款,乙方开始设计工作;。
7.2.2乙方根据前期访谈及调研结果提交两个概念性草案进行首次汇报并供甲方选择,根据草案选择结果,乙方选定一个设计方向继续深化设计,过程中甲乙双方随时沟通方案,达到中期成果要求(工作量学习%),面向甲方及政府进行中期成果汇报,中期成果经甲方书面确认并给出书面意见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即人民币xx元作为进度款,乙方继续深化设计;乙方设计方案及图纸未能通过甲方认可,以两次为限,如仍不能得到甲方认可,甲方有权决定解除合同,并依据甲方认可的工作量支付相应的设计费用。
7.2.3乙方提交概念规划深化方案后,提报甲方评审,根据评审意见进行修改(无论政府是否最终同意实施该方案),经甲方最终书面确认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供方案成果的所有max模型,max模型经甲方审核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x%,即人民币xx元作为合同尾款。
7.2.4每次申请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符合国家及当地政府要求的有效发票。
第八条 双方责任。
8.1 甲方责任。
8.1.1甲方应陆续提供乙方设计基础资料【详见合同第四条】。
8.1.2甲方按本合同第八条8.1.1款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提供的资料及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及前后一致性负责。
8.1.3甲方在不违背国家规范、设计方案没有颠覆性调整的前提下,有对方案设计任务书进一步深化、修正和调整的权利。
8.1.4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及地方有关法规、规程进行设计咨询。甲方若通知乙方不依照政府规定进行设计咨询工作,则应书面通知乙方并对可能引起的乙方重大返工和进度延误负责。
8.1.5甲方应及时提出各种规划设计咨询的要求、及时答复乙方提出的问题及确认乙方的设计咨询成果。所有的问题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确认及答复时间均不计算在乙方设计咨询时间内。如乙方提交设计成果后7个工作日内未得到甲方的书面确认意见,乙方应提醒甲方尽快确认,如7个工作日后仍未得到甲方书面确认意见,则视为甲方已确认通过乙方的设计成果。如甲方有重大设计咨询修改,应向乙方明确表达意图,并提供有关修改委托的书面要求及原始资料。
8.1.6甲方有权督促检查乙方的设计咨询进度、设计深度,乙方应在签订合同时明确各专业设计人员的安排并取得甲方认可,且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换。
8.1.7非因乙方原因,甲方提出暂停合同设计咨询工作并预计暂停时间超过两周时,甲方应与乙方共同评估暂停工作时乙方已完成工作量,并在暂停设计工作通知下达之日起30日内支付相应的设计咨询进度款。
8.1.8甲方变更委托设计咨询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所提交资料造成颠覆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重新设计且重新设计工作量超过原设计工作量的30%以上时,双方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追加费用。
8.1.9乙方提交的变更(修改)设计费用过高而甲方不能接受时,甲方有权另行委托设计。由于变更(修改)而造成合同执行有困难时,双方可以按已完成设计阶段(经甲方认可工作量)办理结算,并终止合同。
8.1.10甲方委托为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合同约定的电子邮箱:),负责与乙方的所有业务往来。甲方所有要求,均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如果更换本项目的负责人,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乙方。
8.1.11甲方应协调后续设计单位与乙方紧密配合, 解决方案的相关枝术问题确保满足后续设计。
8.1.12甲方应按照本合同条款规定的设计费用金额、支付条件及支付方式,按时向乙方支付设计咨询费。
8.1.13乙方提交设计成果经两次修改后仍不能在最后期限达到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双方按已完成设计阶段(经甲方认可工作量)办理结算。
8.2 乙方责任。
8.2.1乙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规程、政府审批部门有关本工程的文件及甲方提出的要求进行委托工程设计咨询,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满足设计咨询深度和质量合格的设计咨询资料,并对其负责。
8.2.2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各阶段设计工作;乙方在取得甲方书面通知后方可进行下阶段的工作。
8.2.3乙方不得对已批准的设计成果擅自作出任何重大修改或增减,如必须修改时,应迅速通知甲方。
8.2.4造成的设计咨询进度和时间节点的滞后应由乙方承担。(见第九条违约责任9.2条)。
8.2.5乙方按合同附件一【设计任务书】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资料及文件。
8.2.6乙方应负责在设计范围内作必要的修改。对于非颠覆性的一般修改,甲方将不另行支付费用。颠覆性的重大修改的约定如下:
(1) 甲方要求改变已经批准或已选定的设计成果导致的设计修改;。
(2) 甲方变更设计任务书的主要建设条件、已向乙方提交的使用要求、文件和资料导致的设计修改。
8.2.7乙方交付设计咨询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咨询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
8.2.8乙方负责向后续设计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对项目后续设计提供顾问服务,详细解释设计意图。
8.2.9乙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8.2.10项目各阶段设计汇报会,乙方主创建筑师等至少应有两人参与,并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时间、地点准时抵达。
8.2.11乙方应配置视频或电话会议系统,保证甲乙双方设计过程中的顺畅沟通。
8.2.12因产品销售或企划等部门对外宣传需要对设计咨询作客观诠释且甲方认为有必要邀请乙方参与时,则乙方有协助之义务,甲方需支付相应的差旅费和开销费。
8.2.13该项目乙方项目设计主创建筑师(见附件二)应对设计进度、提供给甲方的阶段性设计成果和技术资料的质量负责;同时,应协助每次的阶段性设计成果汇报会或向政府部门(与方案设计相关)的重要汇报会。
8.2.14乙方委托 为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负责与甲方的所有业务往来。乙方所有要求,均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更换项目负责人。
8.2.15乙方应保证方案设计能满足后续施工图设计技术要求,由于乙方方案深度不够或技术性考虑不周全而影响了后续施工图设计进程,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在阶段付款时双方协商扣除。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乙方须按与甲方商定的时间、方式、标准、深度或合同规定的时间、方式、标准、深度完成提供商定或合同规定内容的图纸;乙方未按约定时间开展或交付工作成果的,每延误一天,应承担该项目应收设计费总额 的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乙方应承担本合同总价款 %的违约金。
9.2 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设计费,且超过约定期限 日仍未支付的,之后每逾期一天应承担应付未付金额 的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 %。
9.3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或终止合同,乙方未开始工作的,应退还甲方所付定金(预付资金),已开始工作的,双方按已完成工作阶段(经甲方认可工作量)办理结算。
9.4 乙方应控制双方约定的工作进度和质量,若因乙方自身原因要求任何进度调整,应书面征求甲方同意。
9.5 如果甲方与乙方发生与合同有关或合同本身产生的任何形式的争端或分歧,不论在工程设计咨询进展中或完成后,也不论在合同终止、中止、解除或违约前或后,双方应通过共同协商解决争端或分歧。争议未解决前,甲方有权不支付任何费用。
9.6 乙方主创建筑师、项目负责人(见附件二),如果更换,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方可更换;同时替换人应具备与被替换人同等的能力和资质。否则将视为乙方行为违约,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由此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赔偿。
9.7 乙方承诺的所有项目组设计人员在服务期内如需更换,应征得甲方同意,若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的,甲方有权按照每人次1000元标准作为违约金从应付设计费用扣减。
9.8 乙方应独立亲自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内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将本工程转包他人或分包设计,否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停止支付设计费,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9.9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单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在终止或解除后五日内返还甲方已付的定金(预付资金),并按合同总价的 %计付违约金给甲方。
9.10 根据本协议约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以及其他应支付款项),甲方有权在应付的设计费中直接予以扣减,不足以扣减的,甲方有权追偿。
第十条 赔偿。
10.1 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
10.2 由于乙方设计咨询错误造成该建筑工程的直接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咨询费,且乙方应根据直接损失的程度和乙方责任大小向甲方赔偿损失。
第十一条知识产权。
11.1 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每笔设计费用后,乙方相应阶段的设计文件的全部著作权(不含署名权)即转移至甲方。乙方无权就此提出异议。乙方保证不将其用于本项目以外的项目。
11.2双方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取的对方信息均有保密义务,并且不得用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活动中,或者用来进行不正当交易。
11.3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过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另一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于用本项目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及赔偿责任。
11.4如果甲方因乙方在设计过程中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而索赔、诉讼或受到其他损害,乙方要承担一切责任,且甲方有权在支付乙方设计费时将该部分损失扣除和对超出设计费的部分向乙方继续提出索赔。
11.5双方有权在本项目对外宣传时互相使用对方标识。
11.6方案成果终稿经甲方审核确认后,效果图max模型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第十二条其他。
12.1 合同的权利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的义务。合同双方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2.2 甲方要求乙方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2.3 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第五条规定外的设计咨询资料及文件份数的,乙方另收工本费(按乙方所在地区图文和模型制作大客户的收费标准计价,以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为准)。
12.4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咨询工作服务的,甲方需另行付费。
12.5 甲方要求乙方陪同出国考察时,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甲方支付。
12.6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不能履行的当事人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应证明,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7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向合同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8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所有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2.9 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肆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12.10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合同与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书为准。
12.11设计成果的提交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12.11. 2通过本合同约定的指定邮箱;。
12.11.3通过直接送达的方式提交设计成果,委托方应签收设计方的盖有公章的《提交设计成果签收单》。
设计成果以上述方式提交时,应同时电话知会委托方。
12.12委托方接收设计成果:
12.12.1邮寄送达的设计成果,以委托方指定人员签收为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收的,以设计方邮寄邮戳日后的第3天视为已提交。邮件发出,设计方应电话通知项目协调人.
12.12.2通过指定邮箱传送的设计成果,以委托方在线接收时为已提交;。
12.12.3直接送达的,以签收单上注明的送达时间为准。
12.13异议期。
委托方如对设计方提交的设计成果有异议的,需在接收后或视为接收后的7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已确认。书面异议文件提交送达按12.11条规定的方式提交给对方。
12.14本合同中所列各方地址即为各方各自的送达地址。任何一方的送达地址或收件人发生变化的,均必须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因地址变更不及时通知对方而导致的不利后果由未发出通知方承担。双方向对方在本合同列示的送达地址或变更后的送达地址送达有关文书时,如果发生收件人拒绝签收或其它无法送达情形的,则从发件人寄出文书日之后的第三个工作日视为已经送达对方。
12.15本协议附件有:
附件一: 设计任务书(节选)。
附件二:设计人员名单;。
(以下无正文)。
甲方名称:乙方名称: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签字)。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住所:住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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