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的制定需要全面考虑各种可能情况,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制定方案时应该考虑未来的发展和变化,以保证方案具有较长期的可持续性。在制定方案时,我们还可以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案例分析和模拟,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应用。
档案移交工作方案篇一
在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的基础上,谋划和制定科学的搬迁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步骤和具体要求。全局上下协同配合、全力以赴参与到搬迁工作中来,采取分组实施、各负其责的方法,严格按照时间进度组织实施,确保搬迁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在充分保障档案和人员、财产安全的基础上,尽可能快地完成整体搬迁任务,尽快实现新馆办公,尽早对外开放服务大厅,不断完善新馆功能,倾力打造“五位一体”的现代化档案新馆。
1、服从全局原则。各科室和全体干部职工要树立大局意识,强化主观能动性,服从全局安排,按照责任分工,认真完成本职工作,配合完成搬迁任务。
2、“谁使用、谁负责”原则。搬迁过程基本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科室做好本科室办公设备的搬迁工作,个人做好本人办公用品的搬迁工作。
3、互相协作原则。各科室和个人在做好本科室和本人负责的工作任务外,积极协助其他科室和个人完成搬迁任务,发扬协作精神,促进全局搬迁目标的完成。
4、保障安全原则。确保整个搬迁过程档案无破损、无遗漏、无丢失、无泄密,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
5、按时搬迁原则。搬迁工作按步骤实施,确保按规定时间完成,尽快恢复正常工作秩序。
为加强对搬迁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区档案局搬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张兴春。
副组长:安鹰、孙志国、董海燕。
成员:岳鑫、任增瑶、夏洁。
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局馆搬迁工作,协调搬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根据工作需要,将全局工作人员分为4个工作组,各组人员安排如下:
第一组:张兴春、孙如凤、张咏梅。
第二组:安鹰、岳鑫、李红福、钱坤。
第三组:孙志国、夏洁、武毓红、杨帆、金干。
第四组:董海燕、任增瑶、马红、熊丹、李涛。
1、确保档案库房馆藏档案的安全搬运。
2、确保资料库房图书资料的安全搬运。
3、确保原区史馆档案资料的安全搬运。
4、确保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的安全搬运。
5、确保其他杂物的安全搬运。
第一组:1、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制定搬迁计划,督促各科室完成搬迁任务;2、负责联系搬运公司、准备打包装具,做好后勤保障工作;3、负责局档案室、会议室、陈列室所有档案、设备、用品的整理、打包、搬运和搬到新馆后清点、整理、摆放等工作;4、负责所在办公室和老干部办公室办公设备和办公用品的整理、打包、搬运和搬到新馆后的清点、整理等工作;5、做好搬迁后的网络、电话、电脑等设备的调试工作;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第二组:1、负责所在办公室办公设备和办公用品的整理、打包、搬运和搬到新馆后的清点、整理工作;2、负责馆藏档案、图书资料的随车押运工作;3、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第三组:1、负责所在办公室办公设备和办公用品的整理、打包、搬运和搬到新馆后的清点、整理工作;2、提前做好档案用品库房用品的清点、整理和移交工作;3、负责原区史馆展品的清点、打包、押运及搬入新馆后的清点、整理等工作;4、协助做好馆藏档案、资料的随车押运工作;5、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第四组:1、负责所在办公室办公设备和办公用品以及档案馆机房设备的整理、打包、搬运和搬到新馆后的清点、整理等工作;2、负责馆藏档案的清点、整理、出库及搬到新馆后的验收、入库、上架工作;3、负责馆藏图书资料的清点、整理、出库及搬到新馆后的验收、入库、上架工作;4、负责现行文件中心文件资料和文件柜的清点、打包、搬运以及搬到新馆后的清点、整理、上架工作;5、负责做好部门封存档案的移交、搬运、入库、上架工作;6、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一)准备阶段(8月7日底前)。
2、第三组完成档案用品的移交工作,做好原区史馆布展资料的清点、整理、打包工作;
3、第四组做好馆藏档案、图书资料和档案目录的清点、整理、打包工作;
4、各组完成各自负责的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的清点、整理、打包工作。
(二)搬迁阶段(8月8日―8月9日)。
2、8月9日,各组完成各自负责的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和其他杂物的装车、搬运、验收工作。
(三)调整阶段(8月10日―8月21日)。
3、各组做好各自负责的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的拆封、整理、摆放工作。
1、局馆计划闭馆时间为8月10日―8月21日,相关科室要通过多种渠道发布闭馆通知,做好告知工作;由于档案资料搬迁整理耗时较长,可能会给查档服务等工作带来不便,有关科室要及时做好通知和解释工作。
2、搬迁过程中,各组要合理配置工作人员,确保装车、押运、验收三个环节都有1-2人负责,确保档案资料和设备财产安全,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向局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反映,由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3、局综合科将为全局准备统一的打包装具,各组在完成打包后需根据情况将所属科室、人员姓名、计划放置位置等标示清楚,方便搬运。
4、搬迁过程中,各组要互相帮助、互相提醒,发扬团队协作精神,全体人员要高度重视此次搬迁工作,服从局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调配,使整体搬迁工作有序进行,确保共同完成搬迁任务。
档案移交工作方案篇二
为进一步规范干部档案管理,提高干部档案管理质量和水平,全面实现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开展干部档案审核工作的通知》和全市组织系统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培训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局所管理的干部人事档案的审核整改工作,迎接今年10月中旬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的检查验收,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组织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座谈会和全省组织系统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培训会精神为重点,以《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检查验收办法》等档案审核有关文件为依据,准确核实干部人事档案内容信息,全面收集整理干部档案所缺材料,狠抓档案基础建设,切实提高管理质量,通过干部人事档案集中审核,把我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全县副科级以下(除教育系统以外)在编在册干部职工人事档案。
(一)档案是否存在涂改造假、错装或混装材料;
(二)档案信息是否准确,档案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档案内容是否客观、真实;
(三)档案材料是否手续完备;
(四)档案整理是否符合要求。
这次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需要收集的材料共有15类,即:
(一)1988、1999年中央组织部制发的《干部履历表》。
(二)中专以上学历、学位材料齐全:
6、其他学历学位:须有教育部归档的相关材料;
7、毕业、学位证书复印件;
8、《干部“三龄一历”确认表》。
(三)1994年以来的《年度考核登记表》。
(四)1997年以来参加二个月以上理论、专业、技能培训的须有相应的培训材料。
(五)评(聘)、晋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须有相应的申报表、审批表和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六)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职(执)业资格证书的,须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登记)表和证书复印件。
(七)更改出生日期的,须有上级批复、相关调查及证明材料等。
(八)更改参加工作时间的,须有上级批复或确认其参加工作时间的材料。
(九)中共党员须有《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1985年、1990年《中国共产党党员登记表》,停止党籍后经批准恢复党籍的,须有审批材料;民主党派成员须有相应的入党材料。
(十)获得县处级以上奖励的,须有相应的奖励材料。
(十一)进行过经济审计的干部,须有相应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材料。
(十二)1993年后的工资材料齐全。
(十三)1999年中央组织部制发的《干部履历表》应逐项填写,所填信息应真实准确,须有相片、本人签名、填表时间、组织意见和组织印章,填写《干部基本情况审查核实登记表》。
(十四)1997年以来的干部考察材料须有形成材料的单位(或考察人)和时间。
(十五)1997年以来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应按规定逐项填写,注明任免职务的批准机关、批准时间和文号,加盖组织印章。
(一)20xx年3月14日—22日,成立工作专班,起草制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实施方案》,安排各单位进行档案审核工作的具体时间。
(二)20xx年3月23日—20xx年5月10日。各单位按照规定时间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并按要求及时补充和完善所需归档的材料。
(三)20xx年5月11日至20xx年5月30日。档案室审核整理档案并认真做好自查整改工作。
(四)20xx年6月。局档案室准备迎接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的检查验收工作。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为切实加强我局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领导,成立县人社局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领导小组。
由于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了确保按时完成本局所管理在职人员近4000份档案的审查工作,要成立干部档案审核工作专班,集中时间对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进行整理、检查和验收,以确保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完整齐全、真实、信息准确。
(二)坚持标准,认真审核。在审核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中组部、国家档案局下发的《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以及省委组织部对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的规定要求,通过这次对干部人事档案的审核整理,进一步规范我局干部档案管理工作。对干部档案要逐页逐项地核对材料内容和有关信息,保证材料完整、齐全、真实,保证信息准确无误。对审核出的问题,要逐一进行登记,找出问题产生的原因,并研究提出解决的措施和意见;对档案中缺少的主要材料要逐一登记,并补充收集归档;对档案中涉及的干部出生时间、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和学历学位等信息前后记载不一致或有涂改现象的,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予以确认,确保档案中的信息真实可靠。
(三)坚持原则,强化责任。这次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是我们当前面临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及有关信息的认定,关系到我们干部的发展成长和政治前途。为此在审核时,专班各成员,要高度重视,相互协调配合,完成档案审核和材料收集各项工作。要严格按照《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做好干部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以确保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顺利进行。
档案移交工作方案篇三
根据《x市市县推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组建行政审批机构的实施意见》和《xx县行政审批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我县行政审批职能划转移交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本次行政审批职能划转移交涉及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粮食局、县科技和地震局、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化体育旅游局、县卫计局、县农牧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民政、县城管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档案局、县供销联社等xx个部门实施的xxx项行政许可事项,一次划转至县行政审批局,由县行政审批局依法履行相关行政审批职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行政审批职能划转移交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原审批部门在正式移交之前办理和正在办理的审批事项由原审批部门负责办结,档案由原审批部门保存。移交之后受理的审批事项由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办理,资料档案由县行政审批局保存。
(二)原审批部门在办理交接时,应一并移交审批事项相关的空白证件等文本资料、专用设备、专网权限等,不能一次移交到位的,应安排专人跟踪衔接,确保审批工作不不出现空白。正式移交后,原审批部门专业印章和钢印随审批事项一并移交县行政审批局,由县政府统一封存。如有特别情况由原审批部门办理的,需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后,仍由原审批部门办理。
(三)实行行政审批过渡期制度。完成划转职能的单位在过渡期间要指派专人到行政审批大厅窗口现场办公,指导办理原审批单位业务,做好审批业务的传带,协调解决运行初期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过渡期现场办公指导时间暂定x个月,要确保现有审批人员能够独立开展工作。过渡期后,审批事项办理中需要原审批部门协助的,原审批部门应及时提供支持。
(一)准备阶段(x月底以前)。
x月xx日召开全县行政审批职能划转移交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划转移交工作,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纪律要求。划转行政审批职能的县直各单位制定本单位行政审批事项移交工作计划和移交时间。x月xx日前报送移交工作专班人员名单(包括专班领导、联络员及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固定和移动电话);x月xx日前填报《全县行政审批事项划转移交登记表》(详见附件),要求按审批事项逐项填写,一项一表,编号准确,加盖公章,计划移交时间和报送时间由县行政审批局和填报单位共同确认。
(二)正式移交阶段(x月初至x月中旬)。
县行政审批局根据各单位填报的移交时间,统筹安排接收工作计划,制定接收工作专班。单位之间移交时间集中冲突的,以报送登记时间为主,按照“先交先接,先到先接,成熟一家,移交一家”的时间顺序,在双方协商的时间内逐项进行移交工作对接,办理移交登记手续,移交专网专线系统、设备以及文件档案等,确保移交工作一次成功,审批工作无缝对接,群众办事不受影响。移交工作原则上x月xx日完成,需要推迟移交时间的,由移交单位提前书面向县政府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过渡期内完成移交。
在划转事项移交过程中,根据进度安排,已经办理移交的单位指定专人进行现场业务指导、培训,现场指导时间为x个月,确保各岗位人员能够独立开展工作。x月xx日启用县行政审批局行政审批专用章,封存已经完成移交单位的行政审批公章。
(三)评估验收阶段(x月底前)。
由县政府办牵头,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编办、县人社局等单位参加,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同参与,移交一家,验收一家,从重视程度、移交时间、移交质量、运行状况、遵守纪律和群众满意度等方面进行验收,评比先进,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一)加强监管。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完成后,县行政审批局要及时将结果抄告相关监管责任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审批部门和监管部门要健全信息共享机制,研究制定审批监管双向推送制度,进一步完善结果抄告制度。
(二)明确责任。全县行政审批职能划转移交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移交审批事项多,移交工作标准高,程序要求严格,涉及县直xx个部门。按照“先移交、后接受”原则,划转行政审批职能的单位承担移交工作主体责任,县行政审批局承担接收工作主体责任,移交责任在前,接收责任在后。
(三)迅速落实。相关单位要迅速行动起来,领导挂帅,主动对接,早移交早接收,掌握工作主动权,切实对县委、县政府负责,对改革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确保相关审批职能早日划转到位,圆满完成行政审批职能划转移交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保障安全。划转移交过程中,各单位要强化信息安全意识,保障行政审批系统信息化平台相关设备(服务器、路由器等)的安全、稳定运行,并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审批系统在使用中不出现宕机、数据丢失等故障。
档案移交工作方案篇四
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区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更好地为 “五宜城区”建设服务,根据区委、区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规范化管理的通知》(城办发[20**]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区档案工作实际,现就做好全区档案规范化管理认定、复查及接收进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目标任务
20**年开展全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目标管理重新认定和复查工作的第三个阶段,完成该项工作的100%,希望各单位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确保圆满完成任务。
(一)机关档案规范化管理达标、复查认证
纳入机关单位档案规范化管理(不包括已重新认证和已撤并单位) 重新认证、复查工作的单位:
1.完成2家“省一级”档案重新认证准备指导工作:法院、审计局。
2.完成4家“省二级”档案重新认证准备指导工作:统计局、环保局、老干局、水利局。
3.分期完成33家机关单位“省三级”考核认证指导工作:
一期是完成13家“省三级”重新认证工作培训指导:政协、供销社、城管局、政法委、综治办、党史办、新闻中心、机关事务管理局、文物旅游局、市容监察大队、政务大厅、五马办事处、延南办事处。
二期是完成11家“省三级”重新认定工作培训指导:台办、区直工委、安监局、610(防范办)、红十字会、药监局、文联、侨联、教育局。
三期是完成11家“省三级”重新认定工作培训指导:电视台、民政局、质监分局、农林局、编办、城改办、地震局、关工委、工商联、交管中心、商务中心。
完成3个新农村档案示范村创建工作:李家庄、新民、紫坊。
5.完成3个社区 “省三级”考核认定培训指导:广场西社区、蔡家巷社区、县前巷社区。
(二)企事业单位档案规范化管理达标、复查认证
20**年,对已评定等级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纳入今年企事业单位档案认定、复查单位:
(三)原生电子档案规范化管理及依法接收
根据国家档案局印发的《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档发[20**]7号文件精神,区档案局定于10月底对区属各全宗单位20**年之前(含20**年)所有的原生电子档案进行依法接收。原生电子档案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在处理公务过程中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并归档保存的原始定稿电子文件。
原生电子档案收集整理与载体制作要求如下:
1.范围:20**年之前(含20**年);
3.内容:本单位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所有发文电子文件或文件底稿;
4.格式:移交电子文档形式(见附件:《电子光盘制作规范》)
5.电子档案载体形式及标注(见附件:《电子光盘制作规范》)
6.电子档案目录及格式:(见表3、表4)
二.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年5月—7月份)
档案规范化整理:对收集归档的各种门类的档案实体按照标准进行分类整理,归档编目,建立健全各类档案管理台账及各门类档案检索工具。
2.原生电子档案整理:各单位根据本单位20**年之前(含20**年)的归档保管期限为永久、三十年的发文相应电子文件排序整理、登记目录并刻录成光盘。
2.考核认定材料准备:根据考核内容,准备相应等级认定实证材料及组织沿革、大事记、全宗介绍、利用实例、基础数字汇编等编研材料。
3.档案信息化管理设备及库房管理“八防”措施配置。
第二阶段:预检整改。(20**年8月份)凡纳入计划的各达标认证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根据《山西省档案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山西省企业科技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等级评定标准》要求对本单位档案管理情况进行逐项逐条的自检,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查漏补缺,并积极联系区档案局进行指导,开展预检整改,确保顺利通过验收。
第三阶段:申报验收。(20**年9月底)全面完成各单位档案目标管理的申报验收工作:
申报。按照定升级标准,撰写申报相应等级档案管理认定的申请报告、自检报告(主要包括单位概况,开展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的措施及自我评价等)、自查评分表。
2.验收。根据预检中发现的不足,限期落实整改,在各项工作准备就绪后,接受省、市、区档案局的考核验收。
第四阶段:移交进馆。(20**年10月底)凡纳入国家综合档案馆全宗管理的单位(见表1),要将本单位文书档案(纸质、原生电子档案)依法按时向档案馆移交。
四.推进措施
为确保今年档案重新认证和复查工作及原生电子档案接收工作的顺利完成,区档案局将举办档案业务知识培训班,采取集中培训指导,具体安排时间如下:
2.地点:区档案局;联系电话:2239107
3.参加人员:全区范围内有档案定升级任务单位的档案员(见表2)。
4.培训内容:档案规范整理知识及实际操作技能、档案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及各类材料。(各单位自备培训材料:《档案培训教材》、《山西省档案目标考核内容及评分细则》、《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
5.要求:培训班采取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相结合方法,届时由我局人员集中授课指导,各单位档案员务必按时参加,准时签到,不得无故缺失,参加情况与各单位档案目标考核挂钩。
长治市城区档案局
二o一四年五月五日
为加强我县国有资产管理,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最大限度地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龙府发号)文件精神,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资产核查移交工作的'领导,确保全面完成资产移交工作任务,县政府决定成立资产核查移交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房产局、县国资办、县国有资产管理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资产核查移交的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县国有资产管理,由县财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国资办、县国有资产管理负责人任副主任,工作人员从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房产局、县国资办、县国有资产管理抽调人员组成。
二、资产核查移交原则
资产核查、移交遵循“统一部署、分步实施、先易后难、逐项移交”的原则。在对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权属及相关债权债务核查清楚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对资产逐项进行移交,先移交经营性资产,后移交非经营性资产。
三、资产核查移交范围及时间安排
1、资产核查移交范围:隶属县政府管辖内由县财政拨款及规费供养的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债权债务不列入移交。
2、时间安排:
第一批:核查移交单位经营性资产(年4月16日—年8月15日)。具体有以下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水保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广电局、县水务局、县教文局、县体育局、县总工会、县二轻局、县供销社、县交通局、县粮食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人劳局、县审计局、县就业局、县社保局、县建设局、县中小企业局、县煤炭局、县计生委、县农业局,核查、移交具体时间详见附表。
第二批:核查移交产权明晰、无权属纠纷的非经营性资产(年8月16日—年12月31日)。
第三批:核查移交前二批之外的全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元月1日—年3月底)。
四、资产核查移交方式
1、资产核查。资产核查移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占有资产逐项进行清查核实,然后按照《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清查核实情况,提出具体处理意见,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2、资产移交。资产核查移交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县政府批准的资产清查核实处理意见,组织资产占有单位和国有资产管理在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下办理产权或资产经营权、租赁权的移交手续。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龙府发[]29号文件精神认真做好资产核查移交前的清理工作,积极支持、配合做好核查移交工作。
2、国土资源、房产、工商等部门应积极配合做好资产移交工作,对行政事业单位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变更到县国有资产管理的过户手续,除收取工本费外,免收一切费用。
3、自资产移交之日起,各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收益应上缴至县国有资产管理收入结算专户。
4、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县财政部门凭县资产核查移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停拨或缓拨该单位的公用经费:
(1)不按时办理占有资产移交的;
(2)不按规定上缴经营性国有资产净收益的;
(3)其他影响资产核查移交的不当行为。
5、对行政事业单位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1)拒绝变更资产权属登记的;
(2)阻拦资产移交的;
(3)隐瞒单位资产的;
(4)擅自或私下突击转让、抵押、变卖资产的;
(5)私下突击更改租赁协议、经营合同的;
(6)弄虚作假,以各种名目侵占资产和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7)严重失职,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流失的;
(8)国资监管部门或执法执纪部门确认的其他不当行为。
档案移交工作方案篇五
为使建投公司的工作有序化、规范化,档案建设是重要的一环。目前在硬件投入的基础上,正在进行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总的想法是:立足于高起点,规范化进行整理和建设。
基本设想及工作内容如下:
按辽宁省档案局[20xx]20号文件标准(省一级)。
按照建投公司的职能、业务特点及档案管理的要求,分成三大类:
1、文书档案。
主要内容是:上级文件、同级文件及各类材料。
2、财务档案。
主要内容是:帐目、凭证、票据、报表等。
3、科技档案。
主要内容是:北大街改造及外设项目。
声像档案:收集有关工作、工程、活动方面的声像资料包括照片(包括底片)、音像带、磁盘等,分类归档。
财会档案:帐簿、报表、凭证装订成册、编号、存档。
1、拆迁档案。对所有拆迁按户立卷、打目录、打页号、填写备考表、编号等。
2、建筑工程档案。
北大街改造所有工程包括:
(1)、回迁住宅工程,四个区55栋(设计图纸档案)共220卷,竣工图纸档案220卷,工程前期文件材料200卷左右,总计700卷左右。
(2)、仿古一条街工程,设计图纸档案、竣工图纸档案及工程前期文件材料,总计170卷左右。
(3)、北塔广场工程,设计图纸档案、竣工图纸档案及工程前期文件材料,总计50卷左右。
(4)、佑顺寺工程,设计图纸档案、竣工图纸档案及工程前期文件材料,总计20卷左右。
(5)、综合管网工程,设计图纸档案、竣工图纸档案及工程前期文件材料,总计15卷左右。
3、投资项目档案。按五大项目立卷,总计40卷左右。
1、文书档案(案卷目录、分类目录、字号目录);
2、声像档案(声像档案总目录、照片档案总目录、分类目录);
3、财会档案(三册案卷目录);
4、科技档案(总目录、案卷目录、分类目录)。
5、建立健全各类档案的统计册、查借阅登记册等。
1、借阅制度;
2、归档制度;
3、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4、保密制度;
5、其它工作制度。
春节前,完成北大街改造工程图纸、拆迁档案整理、归档及编制相关检索工具;五月底前完成文书档案、声像档案、财会档案、除北大街改造工程以外的各类档案整理、归档及编制相关检索工具。之后,进入正常管理阶段。
为使我公司各类档案实现集中统一管理,达到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需要求各部门将保存在个人手中的所有文件、材料、图纸、光盘、照片、录音、录象带等,向档案室移交,并填写移交目录。时间为一月十日前。
档案移交工作方案篇六
机关档案管理是维护机关历史面貌的一项重要工作。档案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对提高机关工作质量和效率有着重要的作用。为加强档案资源建设管理和开发利用,加速档案信息化进程,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努力实现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省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市局拟定在今年xx月底前,完成机关综合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特级的申报、认定工作。现就申报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档案认定工作涉及面宽,工作量大,质量要求高,为保证档案等级认定工作顺利进行,市局决定成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达标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档案达标升级工作。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会)、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档案达标升级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信息中心,负责统筹协调,各单位专兼职档案人员负责具体操作和日常工作。
成立档案鉴定销毁领导小组,由局长郭毅任组长,副局长程文辉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会)、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对不归档文件及到期应销毁档案的审核鉴定工作。
档案目标管理是机关整体工作一个不可或缺的一项重要工作,在各门类档案的收集过程中,各有关人员和有关科室要密切配合,大力支持,积极帮助,共同努力,确保完成机关档案目标管理任务。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时间:x月x日至x月xx日)。
制定档案达标升级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人员,分解落实责任。
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档案管理的有关文件、法律法规、广泛宣传档案等级的目的和意义。
制定和完善档案管理办法,各项制度及归档范围,分类大刚、保管期限表。
完善和添置档案的硬件设施,如:更换档案室防光窗帘,调整实物档案陈列室,购置除湿机、空调、扫描仪、档案管理软件、检索柜、防磁柜、防尘、防鼠、防虫设施和档案盒等。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时间:x月xx日至xx月xx日)。
做好档案材料的收集工作。包括各类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装袋、著录、归档、打印归档文件目录等。各类档案的收集、归档工作由相关科室负责,即文书档案、声像档案由办公室负责;会计档案由财务科负责;人事档案由人教科负责;行政处罚案件档案由公平交易分局负责;登记注册档案由登记注册分局负责;基建档案由负责基建工程的人员负责。各行政分局做好本单位简易处罚案件档案和个体登记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做好各类档案归档入库工作。在做好档案材料收集工作后,严格按文书档案、声像档案、会计档案和基建档案、专业档案等门类进行收集、归类、整理、入库。此项工作由具体承办人负责。文书档案的整理可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进行整理。会计档案按照国家财政部、国家档案局联合下发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照片档案按照《照片档案管理规范》执行,科技档案按照《科技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来执行。专业档案按照本行业专业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规范建立各类档案借阅、管理、登记等簿册。同时完成所需的大事记、组织机构沿革、利用效果汇编、档案信息深层次加工编研材料及印证材料的编写工作。由档案达标升级办公室组织人员完成。
搞好档案软件录入工作。按照国家档案局科研所统一研制的档案管理软件要求,将历年各门类档案目录逐一录入微机,对近x年永久保管的文书档案原件进行数字化处理,以便于通过计算机和网络查阅查阅档案。历年各门类档案目录的电子文档由相关科室负责提供。
第三阶段:自查、申报、总结阶段(时间:xx月xx日至xx月xx日)。
按照《××省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的标准进行自查。对照自查、考评记录逐项打分。
对不符合标准的进行查漏补缺。
请市档案局的专家领导现场进行初步验收。
第四阶段:现场评审验收阶段(时间:xx月x日至xx月xx日)。
请省档案局的专家及省工商局的领导进行现场评审验收。
档案移交工作方案篇七
按辽宁省档案局[20xx]20号文件标准(省一级)。
按照建投公司的职能、业务特点及档案管理的要求,分成三大类:
1、文书档案。
主要内容是:上级文件、同级文件及各类材料。
2、财务档案。
主要内容是:帐目、凭证、票据、报表等。
3、科技档案。
主要内容是:北大街改造及外设项目。
声像档案:收集有关工作、工程、活动方面的声像资料包括照片(包括底片)、音像带、磁盘等,分类归档。
财会档案:帐簿、报表、凭证装订成册、编号、存档。
1、拆迁档案。对所有拆迁按户立卷、打目录、打页号、填写备考表、编号等。
2、建筑工程档案。
北大街改造所有工程包括:
(1)、回迁住宅工程,四个区55栋(设计图纸档案)共220卷,竣工图纸档案220卷,工程前期文件材料200卷左右,总计700卷左右。
(2)、仿古一条街工程,设计图纸档案、竣工图纸档案及工程前期文件材料,总计170卷左右。
(3)、北塔广场工程,设计图纸档案、竣工图纸档案及工程前期文件材料,总计50卷左右。
(4)、佑顺寺工程,设计图纸档案、竣工图纸档案及工程前期文件材料,总计20卷左右。
(5)、综合管网工程,设计图纸档案、竣工图纸档案及工程前期文件材料,总计15卷左右。
3、投资项目档案。按五大项目立卷,总计40卷左右。
1、文书档案(案卷目录、分类目录、字号目录);
2、声像档案(声像档案总目录、照片档案总目录、分类目录);
3、财会档案(三册案卷目录);
4、科技档案(总目录、案卷目录、分类目录)。
5、建立健全各类档案的统计册、查借阅登记册等。
1、借阅制度;
2、归档制度;
3、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4、保密制度;
5、其它工作制度。
春节前,完成北大街改造工程图纸、拆迁档案整理、归档及编制相关检索工具;五月底前完成文书档案、声像档案、财会档案、除北大街改造工程以外的各类档案整理、归档及编制相关检索工具。之后,进入正常管理阶段。
为使我公司各类档案实现集中统一管理,达到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需要求各部门将保存在个人手中的所有文件、材料、图纸、光盘、照片、录音、录象带等,向档案室移交,并填写移交目录。时间为一月十日前。
档案移交工作方案篇八
为贯彻执行《靖安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试行方案》(靖府发[]19号),确保县国有资产营运中心履行好国有资产管理职能,切实有效地代表县政府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经营权、处置权,特制定国有资产.
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国有资产营运管理的重大部署,扎实推进国有资产管理方式和国有资产营运机制改革;严格规范资产移交和接管,促使资产移交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确保移交期间工作不断、思想不乱和国有资产不流失,实现国有资产的顺利移交和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的有序衔接;努力盘活国有资产,集中必要财力,千方百计筹集资金,为我县的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提供有力支撑.
政府出资收购的国有资产,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的国有土地,县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国有企业改制后剩余资产(含无形资产),股份制企业里的国有股本,旅游景区设施建设政府投入在旅游项目中所拥有的股份,水资源开发有偿使用费,探矿权和采矿权,出租汽车、县内交通线路经营权,国有水库水面、河道漂流、河道采沙经营权,城市公用设施经营权,城市广告经营权,政府授权的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县政府划入的其它国有资产.
县林业公司及所属国有林场的国有资产,县粮食系统企业的国有资产,经贸委、商业局所属正常运行企业的国有资产,县自来水公司、城投公司的国有资产.
尚未改制而又停产的国有企业资产.
闲置资产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国有企业改制后剩余资产,另一类是尚未改制而又停产企业的国有资产.这些资产集中在全县各经济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负责对所属企业的资产进行清点、登记、造册,国资营运中心核实后直接接管,具体移接交工作安排详见《靖安县国有资产移交工作安排表》.
第二阶段:接管正常运转企业资产和股份制企业、其他经济实体中的国有股本(股份).
正常运转企业资产由国有资产营运中心授权管理,主要有以下资产县林业公司及所属国有林场的国有资产;县粮食系统企业的国有资产;县自来水公司、城投公司的国有资产等.
上述资产由现在的授权经营单位和有关企业进行清理、造册登记,连同相关证件和以来的详细经营情况送交国资营运中心审核备案.
---。
县直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营性资产以及各种无形资产要由产权单位及相关管理单位列具清单,登记造册,并随同产权证和经营合同等相关资料,向国资营运中心直接移交.
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历年来储备的土地资产,要把相关资料报送给国资营运中心备案.
资产移交接管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了确保全县资产移交工作顺利进行,必须做到以下五点:。
各部门、各单位是资产移交工作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务必加强移交工作的组织领导,分管领导要亲自协调督办,工作人员要做好移交的各项基础性工作,确保资产移交工作顺利进行。
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的资产移交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和负责移交专门机构的组成人员要以文件形式在11月5日前报县委办、县政府办和国资营运中心,强化措施、明确责任,有效地推动工作落实.
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本着对党、对人民、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资产移交和办理相关手续。
1、国土资源和房管部门务必提供优质服务,落实专门人员为移交资产办理相关手续.
2、对闲置资产,主管部门负责清理造册(如资产有抵押担保等情况,要同时提供银行抵押担保证明),国资营运中心负责核实.
3、对正常运转企业资产,要出具企业运转前一个月的财务审计报告,国资营运中心凭审计报告及企业相关报表办理接交手续.
4、对县直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营性资产,各单位要如实提供产权证、租赁合同、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
5、对无形资产,各单位要如实移交给国资营运中心.移交后,各种无形资产一律通过市场手段获得.
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国有资产及相关账目认真清理并妥善保管,在移交之前和移交期间,不得以任何名目和借口隐匿、转移对于抵制移交的单位和负责人,严格按照《靖安县国有资产移交工作纪律》严肃处理国资部门严格按照的要求,扎实做好资产接管,确保平稳过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按照靖府发[2007]19号文件精神和县政府的要求,确保国有资产移交工作在2008年3月31日之前全面完成。
档案移交工作方案篇九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黑龙江省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45号)等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我省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及物业管理(以下统称“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坚持市场导向、政企分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依法落实企业经营自主权,促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按照市场化原则,推进公共服务专业化运营,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
(二)坚持属地化操作、专业化运营。各市(地)政府(行署)制定本地维修改造标准、改造费用测算等相关政策,对同一地区的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执行相同政策标准。通过维修改造,达到城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分户设表、按户收费,由专业化企业或机构实行社会化管理。
(三)坚持多渠道筹资、合理分担成本。建立政府和国有企业合理分担成本的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国有企业作为责任主体,承担主要成本;财政予以适当补助,根据企业分级监管关系及历史沿革等因素,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承担。
(四)坚持以人为本、维护稳定。认真做好职工分流安置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做好社会保障、就业培训等相关政策的统筹衔接。加强政策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为改革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20xx年底前全面完成。20xx年起国有企业不再以任何方式为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承担相关费用。企业自行主张不移交的项目,自20xx年起各级政府不再出台移交政策。
(一)省国资委、财政厅负责督促指导全省开展工作,协调推动中央企业、中央下放企业、省属企业及地方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省财政厅牵头负责中央下放企业(含政策性破产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申请、拨付及监管等工作。
(二)省发改委、住建厅负责指导各市(地)统筹用好用足棚户区改造、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等相关政策,推进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三)省人社厅、工信委等部门结合自身职能指导各市(地)开展相关工作,配合做好省属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相关工作。
(四)各市(地)政府(行署)负责制定当地“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维修改造标准、改造费用测算等相关政策,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完善工作办法,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建立绿色通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对“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行全过程管理。组织开展市、县属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等相关工作;做好本地区中央企业、中央下放企业及省属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移交改造工作,做好本地区中央下放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申请、使用、清算等工作。
(五)移交企业和接收单位要根据“三供一业”设备设施的现状,共同协商维修改造标准、人员安置办法及组织实施方案等事项,签订分离移交协议,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作有效衔接,规范操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一)规范审核程序。接收单位为国有企业或政府机构的,依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有关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xx〕62号)规定,对分离移交涉及的资产实行无偿划转,由企业集团公司审核批准,报主管财政部门、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二)严格移交程序。移交企业要做好移交资产清查、财务清理、审计评估、产权变更及登记等工作,并按照财企〔20xx〕62号文件规定进行财务处理。多元股东的企业应当经该企业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后,按照持有股权的比例核减国有权益。
(三)明确财务规则。企业应按照《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等财务会计有关规定进行财务处理和会计核算,并将财务处理依据和方式作为重大事项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分离移交事项对企业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应由中介机构出具专项鉴证意见,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四)妥善安置人员。移交“三供一业”涉及的从业人员,原则上由市(地)政府(行署)制定人员安置及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按照国家及省、市相关政策无法接收的人员,移交单位要通过转岗、解除劳动关系、内部退养等方式妥善安置。移交企业和接收单位要做好工作衔接,深入细致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确保企业正常运转和职工队伍稳定。
(五)积极落实资金。分离移交“三供一业”的费用包括相关设施维修维护费用,基建和改造工程项目的可研费用、设计费用、旧设备设施拆除费用、施工费用、监理费等。中央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补助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1998年1月1日以后中央下放地方的煤炭、有色金属、军工等企业(含政策性破产企业)的补助政策,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下放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黑财资〔20xx〕56号)规定执行;省属企业职工家属区分离移交费用由企业自行承担;市(地)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分离移交费用由市(地)政府(行署)研究明确解决办法。因“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对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产生较大影响的,进行经营业绩考核时可予以适当考虑。
(六)合规使用资金。移交企业和接收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分离移交资金,对擅自挪用、违规使用分离移交资金的,要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探索移交途径。各市(地)政府(行署)要积极帮助移交企业协调落实接收单位,从事“三供一业”专业化运营的国有企业要树立大局意识、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支持实力强、信誉好的国有专业企业跨地区接收移交企业的“三供一业”职能。市(地)政府(行署)可成立相应专业企业组织接收,也可指定有关单位接收或由政府接收后委托经营。已经进行过房改的职工家属区可在当地政府指导下,由业主大会市场化选聘物业管理机构或者实行业主自我管理。
(八)合理统筹规划。各市(地)政府(行署)应统筹利用国家各种支持政策和资金,将“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与其他政策结合,协同推进,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用好用足国家政策,避免重复建设,发挥综合作用。移交企业、接收单位及地方政府要充分考虑我省气候特征,合理规划,保证职工居民冬季正常供电、供水、供热。
(九)加强组织领导。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市(地)政府(行署)和有关企业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在省政府领导下,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研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市(地)政府(行署)负责推进落实相关工作,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责任单位、确定责任人员和联络人员。
(十)及时掌握情况。各市(地)政府(行署)要及时掌握本地区工作进展情况,从20xx年10月起,每季度末将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有关意见建议等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省国资委和省财政厅。重大问题随时报送。
档案移交工作方案篇十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作要求,全省乡镇要全部建立村镇建设档案室,50%达到省级标准,为完成我县村镇建设档案室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实现村镇建设档案室全覆盖,现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创建范围
20**年全县9个乡镇,名单附后。
二、申报创建时间
根据全市村镇建设档案室创建计划目标,我县9个乡镇今年内要全部完成村镇档案室创建工作,并于10月份前申报创建验收时间。
三、申报认定程序
申报工作由属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组织实施,申报材料报市城建档案管理处,由市城建档案管理处推荐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设档案办公室进行认定,最后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文并授牌。
申报“省级特级”村镇建设档案室的认定,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档案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申报“省一级”及以下级别的村镇建设档案室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市城建档案管理处组织实施。
对于成功创成“省特级村镇档案室”和“省一级村镇档案室”的乡镇,市住建局将通过以奖代补形式给予一定资金奖励。
四、工作要求
(一)制定方案,推进创建工作。
县住建局和新农办将督促各相关乡镇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创建领导小组,落实具体工作人员,确保创建村镇建设档案室各项工作尽快启动、迅速推进、如期完成。
在计划安排上,要细化分解工作进度,精心编制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创建时序。
各相关乡镇要明确一名创建村镇建设档案室联络员,负责定期上报创建进展情况。
(二)成立机构,加强资金争取。
各相关乡镇要以创建村镇建设档案室目标管理工作为依托,扎实推进村镇建设档案管理工作,积极争取专项资金,要细化工作方案,落实专项资金,保障档案库房,购置相关设备,配备专职人员,确保创建工作扎实开展。
(三)加强业务指导,做好跟踪服务。
县城建档案馆要认真做好创建的业务指导工作,加大对村镇建设档案室创建工作的跟踪服务,积极协助各相关乡镇解决创建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一步强化创建工作的整体推进。
(四)严格督查,定期考核通报。
县住建局和新农办要强化对相关乡镇建设档案室创建工作的检查和考核,市小城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印发创建督查通报,对创建过程中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通报并责成整改,相关乡镇要确保村镇建设档案室创建工作快速推进,不折不扣完成创建任务。
根据20**年12月9日市长办公会议精神,结合我市数字档案馆建设现状,按照《洪江市数字档案馆建设方案》,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项目建设原则
数字档案馆建设遵照“统筹规划、循序渐进,项目带动、重点突破,需求导向、保证安全,合理适用、稳步实施”的原则,积极推进,务求实效。
二、项目建设目标
依托我市信息化建设的总体框架及基础设施环境,充分利用政务网、局域网以及因特网络资源,以先进的信息技术为手段,集成建设可适应洪江市档案业务系统发展趋势及数字档案管理需要的网络应用平台,开发符合电子文件及电子档案管理特点的各种应用系统,推动馆藏档案资源数字化、增量档案电子化进程,逐步完成对数字档案信息有效的网络化管理,为政府与社会公众提供分层、多渠道的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利用和服务。
三、项目建设内容
根据数字档案馆的建设目标,本项目建设从三个方面进行:1、系统支撑平台建设;2、数字档案馆平台建设;3、档案数字化资源建设。
系统支撑平台包括支撑系统运行的'软硬件和日常业务工作的附属设备等,是支撑数字档案馆平台正常运行的基础;数字档案馆平台是整个数字档案馆的中心,也是本项目的核心建设内容;档案数字化资源建设则为数字档案馆平台提供了数字化的档案资源,数字档案馆实现数字化的重要标志。
具体建设内容见下表:
数字档案馆建设内容一览表
建设内容
建设项目
备注
系统支撑平台建设
1.
平台基础硬件
包括服务器、存储、交换机等平台硬件设备。
2.
平台基础软件
包括操作系统、数据库、应用服务软件等平台基础软件。
3.
附属设备
数字档案馆平台建设
1.
档案馆管理系统
2.
档案室管理系统
3.
馆室一体化接口
4.
档案业务指导系统
档案馆与全宗单位沟通交流的平台,部署于政务内网。
5.
通用数据交互平台
自动接收各信息化系统的归档数据,部署于政务内网。
6.
全文检索引擎
7.
门户网站
基于互联网的门户网站,展现档案工作,部署于外网。
8.
数字化加工管理系统
对档案馆数字化加工工作进行管理,部署于局域网。
9.
涉密档案管理系统
对高密级的档案进行管理,不连接网络。
10.
独立档案室管理系统
全宗单位独立使用的档案管理系统,可不接入网络。
档案数字化资源建设
1.
条目录入
对档案信息进行录入,包括案卷与卷内著录项信息。
2.
条目检查、纠错
对档案馆原有条目进行质检,并修改错误的著录项。
3.
档案扫描、缩微
将实体档案扫描为电子档案,同时得到缩微图像。
4.
图像处理
5.
数据挂接
6.
ocr识别
7.
档案整理
四、项目建设工期
数字档案馆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为缓解财政压力,分阶段推进,有步骤实现,将其划分为两期进行实施,具体分期如下:
期数
建设内容
建设范围
说明
一期
1.
平台基础硬件
2.
平台基础软件
3.
附属设备
建立目录数据库
1.
档案馆(室)管理系统
2.
通用数据交互平台
3.
全文检索引擎
4.
涉密档案管理系统
5.
馆室一体化接口
6.
档案业务指导系统
7.
独立档案室管理系统
8.
门户网站
9.
数字化加工管理系统
二期
建立全文数据库
五、近期工作目标
1、建立系统支撑平台:数字档案馆平台运行所需的软硬件以及相关附属设备。
主要包括配置服务器、安全设备、存储设备、备份系统与扫描仪等。
2、建立数字档案馆平台:包括档案馆(室)管理系统、馆室一体化接口、档案业务指导系统、通用数据交互平台、全文检索引擎、门户网站、数字化加工管理系统、涉密档案管理系统、独立档案室管理系统等。
3、档案数字化资源建设——建立目录数据库:对12.37万卷馆藏档案的案卷目录和卷内目录输入。
档案移交工作方案篇十一
1、今年职教高考技能考试是疫情防控常态下的大规模现场考试,考点多,人员复杂,必须按照关于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不麻痹、不侥幸、不松懈,紧绷疫情防控之弦。
2、加强科室合作,周密部署防控措施。
3、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原则,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和考务组织工作,确保涉考师生身体健康、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二、工作安排。
1、精准掌握考生的身体状况、活动轨迹、健康情况等信息,提前2周做好考生体温测量和健康码核验工作。
2、教育学生按照防疫工作要求,考试前2周,不得离开报名地,避免与中高风险区人员接触,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在外地的考生考前2周返回__,并按疫情防控要求完成风险排查。
3、组织考生签订健康承诺书,承担疫情防控社会责任。
4、考试期间的纪律要求。
全体考生及带队老师务必做好个人安全防范,做到以下几点:
(1)离济前48小时,务必去医院做核酸检测,并携带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携带一定数量的消毒湿巾、纸巾、口罩,严禁携带酒精等危险品上车;
(6)每天晚上点名和体温晚检后,带队教师在_高考群里报平安;
(7)师生返济后,必须第一时间做核酸检测。
5、外出带队老师是带考第一责任人,请老师们务必履职尽责,保证本次涉考学生的安全。
6、其它未尽事宜,由学校另行通知。
档案移交工作方案篇十二
为了确保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的正常运转,保持业务工作的连续性,自治区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机构)与各级地方税务机关(以下简称地税机关)双方要本着“实事求是,便于操作,一次交清,逐步衔接”的原则进行交接。全区各级社保机构要按照不同险种及统筹范围,将社会保险费征缴业务及相关资料分别移交各级地税机关。
二、移交的对象
凡在我区境内已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统筹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单位和个人的缴费工作(含普遍推行和试点),全部移交地方税务机关征缴。
三、移交的内容
(二) 各盟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及相关资料;
(三) 缴费单位基本情况。包括:核定的缴费工资基数、参统人数、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20**年1——11月份的应缴费额、实缴费额、欠缴费额情况;(上述均要明细表和汇总表)
(四) 缴费单位历年拖欠社会保险费情况及明细;
(五) 已办理延期缴纳单位的延期审批协议原件或补缴协议原件;
(六) 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资料;
(七) 地税机关所需要的其他有关资料。
四、移交的程序
(一) 按照现行社保机构征缴管理体制,由各级社保机构在本方案规定的时限内,向所在地同级地税机关同步移交。
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经办的业务,直接移交自治区地税局直属征收管理局。
(二) 各级地税机关对社保机构移交的有关资料进行核对,并在第一个征期内进行确认,在征缴过程中发现与移交的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有不一致的或个别缴费单位无法找到的,反馈社保机构进行重新确认。
(三) 各级社保机构与各级地税机关在移交手续时,由同级财政部门监交。移交的有关资料要分类登记造册,一式三份,三方代表人分别签字盖章,各存一份。
五、移交的时限
(一) 20**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为准备阶段。
(二) 20**年12月15日至12月25日为资料交接阶段。
(三) 20**年12月25日至20**年1月25日为核对确认阶段。
六、交接双方责任
(一) 各级社保机构要对移交的参保单位户数、参保人数、核定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和缴费的基本情况(应缴费额、实缴费额、欠缴费额)及有关登记表、明细表、汇总表的内容的真实性、可靠性、准确性负责。
(二) 各级地税机关要对接收的`上述有关资料内容进行核对、确认。理清接收资料中的数据关系,分类造册归档,并对接收的资料负责。
七、 有关问题的处理。
(二) 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的缴费比例,按各地目前实际执行的征缴比例移交;
(三) 社保机构核定的缴费工资基数要按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 破产关闭企业的欠费、企业以物抵费及历年挤占挪用的社保基金清理工作暂不移交,待研究后另行明确。
八、 移交工作要求
(一) 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社会保险费由税务机关征缴,是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为建立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要从我区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大局出发,按照自治区党委和政府要求,明确责任,确保移交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 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各级劳动保障、地税和财政部门之间要加强联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沟通情况,研究和分析在移交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按期完成移交任务,不得推迟。
(三) 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地税机关要尽快组织业务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熟悉业务,确保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顺利进行。
《业务人员工作交接管理办法》2
务人员工作交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一、为了规范工作交接程序,加强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业务区域调整,业务人员工作岗位调动,请长假或离职(含自动请辞及辞退)前工作交接的管理。
三、工作交接责任主体分别为移交人、接收人、部门经理(监交人)。 移交人是指将所负责的工作和物品移交给接受的人员。 接收人是指接受移交人所移交的工作和物品的人员。
部门经理是监交人指监督移交人、接收人进行工作交接的负责人。
第二章 工作交接内容
一、工作交接的内容主要包括业务工作,公司物品。
二、业务工作主要包括:
1、工作职责:即移交人岗位所承担的工作责任内容。
2、业务流程:即移交人岗位日常工作程序和要求。
3、工作事项:即移交人负责的具体的日常工作事项和待办事项。
4、文件资料:即移交人负责管理的文件、档案、单据、账目、账册
等纸质资料和电子资料。
5、业务资源:即移交人对内业务工作,对外业务的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
三、公司物品主要包括:
1、用品 即移交人负责管理的设备、工具、办公用品等物品以及移交
人本人使用的设备、工具、办公用品等物品。
2、现金 即移交人负责管理的现金及其等价物,以及移交人本人使用的备用现金及其等价物等。
第三章 工作交接的程序
1、当出现需进行工作交接时,由移交人的上级领导安排工作交接,部门经理与移交人面谈交接事宜并监督交接。
2、移交人在开始工作交接前应梳理好交接事项,填写《工作交接表》。
3、部门经理核实移交人填写的《工作交接表》,必要时作适当调整,确定《工作交接表》的内容。
4、在部门经理的主持下,接收人根据《工作交接表》中的内容逐项清点确认移交人交接的工作和物品,三方共同确定应交接的工作和物品的当前交接状态(已交接或未交接)填入《工作交接表》。
5、在工作交接过程中,当接收人对《工作交接表》中工作和物品不清楚时,移交人应给予明确说明,部门经理、接收人对应共同当面完成工作后,由三方在《工作交接表》上签字确认方可生效。
6、经三方签字确认的《工作交接表》原件送行政部存档,《工作交接表》复印件分别留存于移交人和接收人各一份。
7、业务人员一旦申请离职,应由销售总监安排商务部采取直接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客户,并要求客户回执确认(附:《业务人员交接咨询函》及《业务交接确认函》,以核对查实有无未了业务事宜。
未了事宜,方可正式离职。
第四章 工作交接要求
1、当出现因工作调动,请长假(一般指半个月以上)或离职等需要工作交接的,应在确定需工作交接之日起的两日内列出《工作交接表》五日内完成工作交接。
2、若移交人属于工作调动的情况工作交接完后,接收人对交接的工作尚有不清楚的,应及时联系移交人,移交人应积极配合接收人作说明,直接交接清楚。
3、因业务区域调整而需进行业务交接的必须按以上规定交接完毕后方可到新部门报到,否则公司将停止其当前所有薪资的发放,并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追加处罚。
4、因离职等原因需要进行业务交接的,在进行以上交接后部门经理必须详细审核《工作交接表》等相关表格是否齐全,是否经客户盖章确认,是否有未了事宜并已做出妥善处理等,否则部门经理将承担一些责任。
5、业务人员因故需要交接时,必须核对落实全部客户往来账款并以《工作交接表》或《往来账确认函》的方式予以确认。
6、凡不符合公司有关离职规定或交接手续不健全的,公司将暂停发放所有薪资及费用报销等,如由此造成公司损失,将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追加处罚,同时视公司损失情况保留进一步追究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的权利。
7、公司行政部办理业务人员离职手续前,应凭离职人员所在单位负
责人签字的《工作交接表》并审核后,办理离职手续。
第五章 监督考核
一、本管理办法由行政部负责修订、监督考核,公司各单位负责执行。
二、若出现下列情形将按公司规定给予相应处罚。业务工作交接方案。
1、当出现需进行工作交接的情形,移交人上级领导未安排工作交接,给予移交人上级领导警告处分,绩效扣10分处罚。
2、移交人上级领导安排口头的工作交接,因工作交接不清,工作交接不全,造成公司损失,给予移交人上级领导警告处分,绩效10分处罚,同时视公司损失情况保留进一步追究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的权利。
3、部门经理因审核,监督把关不严,造成公司损失,给予部门经理警告处分,绩效10分处罚,承担一些责任。
4、接收人因未认真确认,造成公司损失;给予接收人警告处分,绩效扣10分,同时视公司损失情况,保留进一步追究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的权利。
5、未按工作交接程序进行交接,给予相关责任人警告处分,绩效扣10分处罚。
6、《工作交接表》等相关手续未存档,保留;给予行政部警告处分,绩效扣10分处罚。
第六章 其它
一、本管理办法未尽事宜按公司《离职管理规定》执行。
二、本管理规定自签发之日起执行。
部门工作实施方案
部门工作开展方案
部门工作移交方案
部门工作方案
政府部门工作方案
部门工作方案范文
档案移交工作方案篇十三
其工作职能范围不变。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全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职能和机构成建制整体移交劳动保障部门。市劳动保障局设立农保行政管理机构;各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设立农保工作经办机构(机构名称待全省统一规定)乡(镇)配备相关工作经办人员。
原则上应从事农保工作且在岗在编人员。市级农保行政管理人员编制由市编委会根据工作需要予以核定。各县(市、区)农保经办机构及乡(镇)经办人员编制待省劳动保障厅、省编办人员定编定岗方案出台后,人员移交应按各地编办、财政新核定的全额拨款人员进行移交。结合市、县将人员经费、工作经费和专项经费全额列入财政预算,市、区)民政部门人员移交情况确定。财政部门要按移交后新设置的机构及重新核定的编制。确保农保工作正常运转。
认真做好农保基金的移交工作,各地要以农保审计报告为依据。确保农保基金安全。对挤占、挪用和违规动用农保基金的按照“谁批准,谁挪用,谁负责归还”原则,县(市、区)政府的领导下,由民政部门负责清收、归还。基金移交时要同时移交审计报告、参保人员情况、相关资料以及挤占挪用难以清收到位的基金处理方案等。
明确权属,对农保机构的独立办公场所、办公用品、交通工具等固定资产要逐一清点。登记造册,全部移交。各类档案资料、业务材料、会计材料要集中清理,造册移交。
政策性强,农保移交工作涉及面广。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一协调,成立有相关部门参加的移交工作专班。各级劳动保障、民政部门要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迅速制定切实可行的移交工作方案,报同级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各地完成移交工作。要严格遵守移交工作纪律,严禁借工作移交挤占挪用基金、私分财物,确保农保工作的顺利移交和各项农保业务的有序衔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档案移交工作方案篇十四
组织人事、信息、机要、秘书、档案信访、日常事务。
等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经济发展办公室:包括乡镇企业发展、招商引资、民营企业等工作。
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社会事务办公室:包括优抚、救灾、政法、军事、公安、武装、民。
兵、综合治理等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包括计划生育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文化教育服务中心:包括文化、教育、卫生、宣传、影视、精神文。
明建设、政治思想等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农业服务中心:包括农业法规政策、农林业生产、土壤肥料、植保、
林政、植树造林、水利建设、畜牧养殖、渔业等方。
面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包括村镇建设规划、乡村公路管理、土地管理、
建筑等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包括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劳务输出工作中形。
成的文件材料。
财政所:包括乡镇财政、金融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漳浦县乡镇档案管理暂行办法【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健全本乡(镇)档案工作,加强对本乡(镇)档案的科学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结合我乡(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档案是指本乡(镇)党委、政府领导机关及所属部门在经济、政治、科学、技术、文化、教育等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查考价值的各种文字材料、图纸、表格、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本乡(镇)档案是本乡(镇)工作活动的历史记录,是维护乡(镇)历史面貌的重要凭证,是乡(镇)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信息资源。乡(镇)档案工作是乡镇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国家档案事业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四条本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确定分管领导,把乡(镇)档案工作列入社会发展计划,将档案事业费列入财政预算,以保障和促进本乡(镇)档案工作的巩固和发展。
第五条乡(镇)档案工作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确保各种门类和载体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二章档案机构和人员。
第六条本乡(镇)建立综合档案室,以集中管理本乡(镇)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
第七条从本乡(镇)档案工作的实际出发,配备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专业知识的专职档案人员,负责保管本乡(镇)的档案,并对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第八条档案人员必须参加市、县档案局举办的专门培训,领取《档案员岗位证书》持证上岗并保持相对稳定。
第九条本乡(镇)档案工作,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党委或政府的综合部门直接管理;业务上受县档案局的监督、指导和检查。
第十条档案室和档案人员的基本任务:
(一)对本乡(镇)文书部门或业务部门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四)定期把具有永久、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向县(市、区)档案馆移交。
第三章文件材料的归档。
第十一条建立、健全文件材料的归档制度,并列入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岗位责任制。本乡(镇)机关工作人员日常办理完毕或因公外出获得的文件材料,应及时交档案部门整理、立卷。对国家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文件材料,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第十二条本乡(镇)机关当年形成的文书类文件材料,应于第二年上半年前完成立卷归档工作;会计核算类的文件由财会部门整理立卷,保管一年后档案室移交。如有特殊情况,也可以阶段归档。其他门类文件材料的归档时间,按有关规定执行。移交档案时,交接双方应根据移效目录清点核对,并履行签字手续。
第十三条本乡(镇)机关归档的文件材料种类、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各类文件一般归档一份,比较重要的和利用频繁的文件可以多留几份备用。
第十四条归档的文件材料应纸质优良、字迹工整、规格统一,签字手续完备。填写归档文件材料应当使用耐久性字迹材料,禁用铅笔、圆珠笔、复写纸书写。
第十五条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当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分别立在一起,不得分开;文电应合一立卷。
第四章档案的整理。
第十六条本乡(镇)档案按文件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便于保管和查找利用的原则进行整理。
第十七条本乡(镇)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作为一个全宗。据自身的特点和档案数量的多少,制定本乡(镇)统一的档案分类大纲,分类大纲应保持相对稳定。
档案一般采用年度——问题(或机构)分类法。
第十八条本乡(镇)档案应按党、群、政等不同类别分别整理立卷。案卷质量应符合《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的要求。
第十九条每年形成的案卷,按不同保管期限分别排列和编写卷号,并编制案卷目录,在一本案卷目录内案卷号不得重复。
案卷目录应分年度或混年编制。在一个全宗内目录号不得重复。
第五章档案的鉴定和销毁。
第二十条本乡(镇)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30年、三种。重点保存本乡(镇)自身活动中形成的档案,并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乡镇实际情况,制定本乡(镇)档案的“保管期限表”。
第二十一条本乡(镇)档案的鉴定工作,在乡(镇)主管负责人的领导下,由乡(镇)领导、档案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的人员组成鉴定小组共同进行。根据保管期限表,对到期或过期的档案认真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写出鉴定报告。
第二十二条对确无继续保存价值的档案,登记造册,经乡镇主管领导批准后销毁,销毁时应有人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第二十三条鉴定报告和销毁清册应归档案保存。
第六章档案的保管和移交。
第二十四条为确保档案的安全和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的寿命,本乡镇设置必要的档案专用库房和档案装具。
档案库房要坚固,并有防盗、防火、防潮、防高温、防光、防尘、防虫、防鼠等设施。
第二十五条本乡(镇)建立严格的档案保管制度,以保证档案的安全,防止失密、泄密或损毁、丢失档案事件的发生。一旦发生,要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要定期和不定期地对档案进行安全检查,并建立档案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二十七条本乡(镇)档案人员如调节工资,应严格办理档案的清点交接手续。只有办完交接手续后,才能办理调节手续。
第二十八条本乡(镇)档案向县档案馆移交的年限,按国家关于档案馆接收档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部分利用频繁的档案经县档案局同意,移交期限可适当延长。
第七章档案的利用和统计。
第二十九条本乡(镇)档案各部门应积极做好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档案史料的编研工作,大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乡镇党政领导决策和生产、建设等各项工作服务。
第三十条本乡(镇)档案部门建立档案借阅制度。利用者应按规定办理利用手续,填写《档案借阅登记簿》,根据利用档案所产生的经济或社会效益,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簿》。
第三十一条档案室应做好档案的统计工作,对档案的收进、移出、保管、利用等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第三十二条统计数字要真实、准确,并按规定及时向县档案局呈报统计报表。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本乡(镇)档案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受《档案法》的保护,乡(镇)机关工作人员有保护档案的义务。
第三十四条在档案的收集、整理、保护、提供利用和捐赠方面成绩显著者,可依据《档案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第三十五条依照《档案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损毁、丢失或擅自销毁属于应归档保存的档案;。
(二)擅自提供抄录、影印、公布属于保密的文件;。
(三)涂改、伪造档案的;。
(四)出卖、倒卖档案牟利或者私自将档案卖给外国人的;。
(五)携带禁止出境的档案或复制件出境的;。
(六)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侧重文书档案的管理,对其他门类和载体的专业档案,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管理办法。
附:乡镇机关文书档案分类、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
档案移交工作方案篇十五
各股室:
为加强档案资源建设管理和开发利用,加速档案信息化进程,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努力实现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根据《档案法》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为保证档案达标工作顺利进行,决定成立档案达标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组成如下:组长:xx理事长,副组长:xx副理事长,成员:办公室工作员兼档案工作人员,负责具体操作和日常工作。
二、加强协作配合
档案目标管理是机关整体工作一个不可或缺的一项重
要工作,在各门类档案的收集过程中,各有关人员和有关科室要密切配合,大力支持,积极帮助,共同努力,确保完成机关档案目标管理任务。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时间:年3月1日至3月5日)
1、制定档案达标升级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人员,分解落实责任。2、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档案管理的有关文件、法律法规、广泛宣传档案等级的目的和意义。3、制定和完善档案管理办法,各项制度及归档范围,分类大刚、保管期限表。4、完善和添置档案的硬件设施,如:,调整实物档案陈列室、空调防尘、防鼠、防虫设施和档案盒等。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时间:4月11日至5月30日) 做好档案材料的收集工作。包括各类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装袋、著录、归档、打印归档文件目录等。各类档案的收集、归档工作由相关科室负责,即文书档案、人事档案由办公室负责;会计档、基建档案案由财务科负责。
第三阶段自评自查,总结迎检。(2012年6月1日――10月1日)
对照《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的要求自我检查,做好迎接县局检查的准备。
四、几点要求
(一)按照本方案规定需收集、整理的档案资料,各股
(二)在收集整理工作开始之前,制定详细的计划,分段整理,按时完成;
(三)实行档案整理定期调度和通报制度。在档案交由本县档案局规范化整理之前,办公室对档案整理工作在办公会上通报档案整理进展情况。
xx县残疾人联合会
2012年3月3日
主题词: 文秘 档案管理 工作方案 抄 送:办 政府办 县档案局
机关档案工作是我局各项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机关历史面貌的一项重要工作。做好机关档案工作是加强档案科学管理,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必要条件。根据《xx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拟定在今年十月底前,对机关综合档案工作等级进行重新认定,力争保持省一级标准。具体工作计划如下:
档案认定工作涉及面宽,工作量大,质量要求高,为保证档案等级认定工作顺利进行,县局决定由李玲同志任组长,严真平同志任副组长,展玉建、伯在岗、刘新彬、孙琼、青春伟同志为成员,办公室具体落实,其它股室和专兼职人员密切配合,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时间:3月1日至5月30日)
1、成立等级认定领导小组。
2、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档案管理的有关文件、法律法规、广泛宣传档案等级的目的和意义。
3、制定和完善档案管理办法,各项制度及归档范围,分类大刚、保管期限表。
4、完善和添置档案的硬件设施,如:档案室、查阅室、管档人员办公室的调整、购置除湿机、空调、干湿温度计、档案柜、扫描仪、计算机、刻录机、数码照相机等。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时间:6月1日至9月30日)
1、各类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装袋、著录、归
档、打印归档文件目录。
2、完善档案管理检索工具。
3、续编大事记(包括档案工作大事记)、组织机构、沿革、利用效果及定期分析材料、数字汇编、全宗介绍、重要文件、会议简介。
4、请县档案局的专家进行初验。
第三阶段:自查、申报、总结阶段(时间:10月1日至10月20日)
1、按照《xx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的标准进行自查。
2、对不符合标准的进行查漏补缺。
3、写出书面申请,按程序申报。
第四阶段:现场评审验收阶段(时间:10月21日至11月20日)
请市、县档案局的专家及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现场评审验收。
把机关档案工作等级认定纳入目标管理,作为对各股室年度工作考核的内容之一,档案等级认定后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相关人员奖励。
为进一步适应全县科学发展的要求,树立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档案价值观,探索档案工作新机制,全面提高档案工作服务发展的.能力,2015年计划做好以下几项档案管理工作。
1、县档案局(馆)要积极争取人事、劳动等部门支持,建立档案工作者选拔、培养、使用制度,充实2至3名档案专业人才,进一步优化档案工作者队伍结构。
2、县档案局按照认真专业务实的要求,2015年继续组织基层档案员参加档案法制、职业道德、操作技能培训,为档案员积极创造进修提高的条件,努力营造良好工作氛围,促进档案员政治理论、业务素养的提高。
3、县档案馆档案库房要安装监控、自动报警、温湿度控制和防有害生物设施,配备数码摄影、摄录机、高分辨率扫描仪、激光刻录等现代化管理设备,达到“九防”要求,实现档案集中、安全保管。
4、积极开展档案信息化工作,对建立高青档案网站并开展网上目录查询、建立局域网并开展档案资源共享系统等工作进行可行性论证。
5、以电子政务文件资料等特殊载体档案为着入点,探索和加强动电子文档的收集、管理、归档工作,指导基层档案室建立健全电子文档管理制度,实现电子文档的长期保存和有序管理。
6、加强与国计民生相关的档案建设,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并落实婚姻档案、知青档案、社会保险档案、劳模档案、复退军人档案等民生档案的新措施,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完善民生档案管理体系,努力新建一批为群众服务的专题档案,并达到省二级档案室标准。
7、加强对涉及国家利益、涉及群众利益、重点工程、重大活动、重要事件的档案监管,加强对反映高青民俗民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档案监管,真实记录高青发展变化历史进程,为高青子孙后代保存好历史记录。
8、我县招商引资的项目和企业,建设和运行的时间不长,对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缺乏经验,有些单位甚至没有设立档案人员。2015年县档案局要对招商引资项目和企业实行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协助搞好文书、科技、财务的归档。
9、制定并完善档案资源整合规划,继续对城建、土地、规划、房产、公检法等专门档案进行有效整合,创造条件稳步移交县档案馆,力争2015年达到2000卷,不断提高服务社会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10、制定档案接收进馆工作计划,实行以点带面、重点指导、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指导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收集、整理工作,有重点地开展档案移交进馆工作。
档案移交工作方案篇十六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的通知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黑龙江省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45号)等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我省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及物业管理(以下统称“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坚持市场导向、政企分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依法落实企业经营自主权,促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按照市场化原则,推进公共服务专业化运营,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
(二)坚持属地化操作、专业化运营。各市(地)政府(行署)制定本地维修改造标准、改造费用测算等相关政策,对同一地区的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执行相同政策标准。通过维修改造,达到城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分户设表、按户收费,由专业化企业或机构实行社会化管理。
(三)坚持多渠道筹资、合理分担成本。建立政府和国有企业合理分担成本的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国有企业作为责任主体,承担主要成本;财政予以适当补助,根据企业分级监管关系及历史沿革等因素,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承担。
(四)坚持以人为本、维护稳定。认真做好职工分流安置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做好社会保障、就业培训等相关政策的统筹衔接。加强政策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为改革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20xx年底前全面完成。20xx年起国有企业不再以任何方式为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承担相关费用。企业自行主张不移交的项目,自20xx年起各级政府不再出台移交政策。
(一)省国资委、财政厅负责督促指导全省开展工作,协调推动中央企业、中央下放企业、省属企业及地方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省财政厅牵头负责中央下放企业(含政策性破产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申请、拨付及监管等工作。
(二)省发改委、住建厅负责指导各市(地)统筹用好用足棚户区改造、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等相关政策,推进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三)省人社厅、工信委等部门结合自身职能指导各市(地)开展相关工作,配合做好省属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相关工作。
(四)各市(地)政府(行署)负责制定当地“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维修改造标准、改造费用测算等相关政策,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完善工作办法,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建立绿色通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对“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行全过程管理。组织开展市、县属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等相关工作;做好本地区中央企业、中央下放企业及省属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移交改造工作,做好本地区中央下放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申请、使用、清算等工作。
(五)移交企业和接收单位要根据“三供一业”设备设施的现状,共同协商维修改造标准、人员安置办法及组织实施方案等事项,签订分离移交协议,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作有效衔接,规范操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一)规范审核程序。接收单位为国有企业或政府机构的,依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有关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xx〕62号)规定,对分离移交涉及的资产实行无偿划转,由企业集团公司审核批准,报主管财政部门、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二)严格移交程序。移交企业要做好移交资产清查、财务清理、审计评估、产权变更及登记等工作,并按照财企〔20xx〕62号文件规定进行财务处理。多元股东的企业应当经该企业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后,按照持有股权的比例核减国有权益。
(三)明确财务规则。企业应按照《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等财务会计有关规定进行财务处理和会计核算,并将财务处理依据和方式作为重大事项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分离移交事项对企业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应由中介机构出具专项鉴证意见,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四)妥善安置人员。移交“三供一业”涉及的从业人员,原则上由市(地)政府(行署)制定人员安置及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按照国家及省、市相关政策无法接收的人员,移交单位要通过转岗、解除劳动关系、内部退养等方式妥善安置。移交企业和接收单位要做好工作衔接,深入细致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确保企业正常运转和职工队伍稳定。
(五)积极落实资金。分离移交“三供一业”的费用包括相关设施维修维护费用,基建和改造工程项目的可研费用、设计费用、旧设备设施拆除费用、施工费用、监理费等。中央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补助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1月1日以后中央下放地方的煤炭、有色金属、军工等企业(含政策性破产企业)的补助政策,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下放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黑财资〔20xx〕56号)规定执行;省属企业职工家属区分离移交费用由企业自行承担;市(地)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分离移交费用由市(地)政府(行署)研究明确解决办法。因“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对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产生较大影响的,进行经营业绩考核时可予以适当考虑。
(六)合规使用资金。移交企业和接收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分离移交资金,对擅自挪用、违规使用分离移交资金的,要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探索移交途径。各市(地)政府(行署)要积极帮助移交企业协调落实接收单位,从事“三供一业”专业化运营的国有企业要树立大局意识、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支持实力强、信誉好的国有专业企业跨地区接收移交企业的“三供一业”职能。市(地)政府(行署)可成立相应专业企业组织接收,也可指定有关单位接收或由政府接收后委托经营。已经进行过房改的职工家属区可在当地政府指导下,由业主大会市场化选聘物业管理机构或者实行业主自我管理。
(八)合理统筹规划。各市(地)政府(行署)应统筹利用国家各种支持政策和资金,将“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与其他政策结合,协同推进,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用好用足国家政策,避免重复建设,发挥综合作用。移交企业、接收单位及地方政府要充分考虑我省气候特征,合理规划,保证职工居民冬季正常供电、供水、供热。
(九)加强组织领导。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市(地)政府(行署)和有关企业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在省政府领导下,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研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市(地)政府(行署)负责推进落实相关工作,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责任单位、确定责任人员和联络人员。
(十)及时掌握情况。各市(地)政府(行署)要及时掌握本地区工作进展情况,从20xx年10月起,每季度末将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有关意见建议等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省国资委和省财政厅。重大问题随时报送。
档案移交工作方案篇十七
为了进一步加强黄冈市档案馆信息化建设,根据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全国档案信息化建设实施纲要》、湖北省档案局《湖北省档案信息化建设十年规划》及市委、市政府对档案信息化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档案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以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核心,以建设档案信息网络,促进公共服务为目的,积极推进档案接收电子化、档案存储数字化、档案管理自动化和档案服务网络化的进程,促进档案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基本原则:遵循“统筹规划、分级负责;项目带动、稳步实施;需求导向、典型示范;多措并举、安全可控”的原则,加快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步伐。
二、总体目标。
加快档案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的规范化管理,稳步实施存量档案数字化,增量档案电子化,建立数字化综合应用平台,开展已经公开现行文件和档案信息网上查询服务,积极推进数字档案馆和数字档案室建设,全面提高档案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建设一支适应档案信息化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满足社会各界日益增长的档案信息利用需求。
三、主要任务。
1.加快推进档案馆数据库建设。逐步建立档案数据库,到2017年完成馆藏17完卷档案的数字化转换工作,实现档案全文信息查询,不断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2.加强电子文件归档管理。加强对全市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电子文件积累、鉴定、著录、归档等工作的监督、指导,保证各单位产生的有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真实、完整、有效。做好1996年建市前市直机关单位电子档案的移交接收工作。逐步实现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同步归档和有效管理。
3.充分利用和发挥网站的作用。不断丰富网站内容,有计划地上传开放档案目录,向社会提供网上查询和利用服务,及时更新档案信息和网页内容,让利用者不出家门就能了解所需的档案信息,使档案网站成为宣传档案工作、开展档案信息服务的窗口。
4.加强档案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坚持把档案信息化建设相关的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数字化技术知识、网络技术知识、现代管理技术知识等列入培训教学计划;加强对档案业务人员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方法的培训,普及信息技术知识,提高档案业务人员掌握和运用现代化技术的技能。
5.完善档案信息安全管理体制。加强对计算机档案管理系统的管理,确保档案数据库安全;加强对电子文件归档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保证归档电子文件的真实、完整、有效;存有档案数据库的计算机要与一切外网实行物理隔离,要认真执行采用身份认证、防火墙、数据备份等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档案信息和信息网络传输的安全,防止失密、泄密的发生。每年的数据备份要严格按照省局的技术要求进行,保证备份数据的可利用。
四、方法措施。
(一)组织模式。
馆藏档案数字化任务由市档案技术指导中心负责实施,技术指导中心要制定数字化方案,开展数字化工作。馆藏档案数字化任务从2013年起到2017年全部完成。
(二)建立制度。
建立数字档案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制定档案数字化规程、档案安全保密、档案数据管理维护、档案设备维护使用等制度。建立领取档案、归还档案登记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
(三)信息安全。
档案及目录数据至少应制作三套备份,脱机分开保管,一套异地保存,定期进行更新备份,并确保网络设备、设施、介质和信息的物理安全。此项为长期工作。
(四)数据验收。
在完成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任务后,及时向市档案局档案数字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申报验收,认真准备好各种验收工作。具体验收时间由市档案局档案数字化建设领导小组统一安排。
五、工作要求。
一要统一思想认识。档案数字化后有利于提高档案利用工作效率,实现快速检索、资源共享、远程服务。有利于提高档案保护工作水平,减少档案利用损坏、促进档案抢救工作、提高信息安全系数。是档案创新转型的重要内容,全局上下务必高度重视,合力推进档案数字化建设。
二要加强组织领导。档案数字化是一项投入大、周期长、环节多、要求高的工作,做好这项工作,需要有认真的精神,务实的作风,科学的态度和严格的管理。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档案数字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
三要搞好配合协调。档案数字化建设是一项长期工作,各科室(中心)应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好馆藏档案数字化工作。
六、保障措施。
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对我市档案馆信息化建设的支持,将信息化建设资金列入财政预算。根据信息化工作安排,设备购置、数字化人员工作经费、安全保障设施经费、信息维护经费、异地备份等工作经费从信息化建设经费财政预算中列支;同时为人员技术培训、业务知识学习提供相应的平台,以此为我市档案信息化建设提供良好的环境,加快推进我市档案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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