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劳动解除合同如何赔偿(优秀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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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劳动解除合同如何赔偿(优秀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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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约定双方在特定条件下履行一定义务的法律文件。在合同中,需要明确约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请参考以下的合同示范,了解合同的基本结构和要点。

职工劳动解除合同如何赔偿篇一

问:张小姐在1月份分娩,现还处在产假期间,其单位告其产假期间不支付工资,待生育津贴下拨后再予以支付。张小姐家中无人照看小孩,打算产假期满后辞职,担心单位到时不支付其生育津贴。因为单位原来发生过类似情况,离开的同事均未得到产假工资,所以咨询一下单位的做法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答:据天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依据《关于印发天津市工资支付规定的通知》(津劳局[]440号)文件第二十三条女职工生育(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约定不明确的,按本人休假前12个月平均实得工资支付劳动者工资。

依据《关于调整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生育津贴计发标准的通知》(津人社局发[]54号)文件第一条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按日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日标准,按照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即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当月,其所在用人单位职工人均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除以30.4计算。

依据《关于下发关于实施天津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津劳局[]238号)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如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工资,应当将高出部分足额发放给职工本人”。

依据上述三个文件,张小姐的单位应按月为其发放产假工资,生育津贴拨付下来后,若高于职工工资,应当将高出部分足额发放给职工本人。建议张小姐在生育津贴下拨后再辞职,否则会影响津贴的拨付,同时建议其单位向社保分中心说明情况,以加速生育津贴的拨付。

职工劳动解除合同如何赔偿篇二

尊敬的领导:

本人由于有孕在身,预产期月日,现已近临产,属计划内合法生育,并属晚婚、晚育。现现需回家调养身体,特向领导申请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时间为个月,本人遵循国家相关规定,严格遵循晚婚晚育的政策,我现特向单位申请月日正式休产假,预计从月日——月日,盼予以批准。

特此请假,恳望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uexila。

__年__月__日。

职工劳动解除合同如何赔偿篇三

我单位职工××等××名同志,已解除劳动合同,现报去备案。

××年××月××日。

附名单(表格):

1、合同制职工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均应填写本报告书一式五份,留本单位一份,送达本人一份,并于十日内分别报市劳动服务失业保险科、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劳动争议仲裁办公室各一份备。

职工劳动解除合同如何赔偿篇四

尊敬的公司领导:

因本人有孕在身,预产期在下个月,所以现在我希望能修产假好好调理身体,希望领导批准。非常感谢公司领导对我的关心和照顾。

特此申请,恳望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uexila。

__年__月__日。

职工劳动解除合同如何赔偿篇五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甲方与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了,原合同/协议有效期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现因____________原因致使原合同/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原自年月日解除,自解除之日起,原合同/协议中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终止;。

3、甲方应将乙方已交纳的_____元保证金于本解除合同协议书生效时退还乙方;。

5、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生效之日,原解除,___方需要依照原合同/协议的约定于本协议生效时向___方支付____元违约金。

6、本协议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公司乙方(签字):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

职工劳动解除合同如何赔偿篇六

你与我单位订立了___________(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从__年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内从事工作,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年。根据《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按下列第____条款规定解除或终止你与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

一、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四、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五、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六、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款规定,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甲方单位(章):______劳动者(。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职工劳动解除合同如何赔偿篇七

当劳动者工伤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合同,劳动者依据法律的规定是可以获得相应赔偿的。那么,因工伤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本文整理了相关内容,为您提供一定的参考。

工伤认定后,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支付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工伤等级给予员工相应的'赔偿: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如《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3条。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

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3、

生活

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4、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职工劳动解除合同如何赔偿篇八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因为某种原因需要提前终止合同的,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若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就必须按照规定来赔偿。那么到底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呢?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

全部根据劳动合同,立定合同的根据劳动合同来处理,没有劳动合同的也可以根据当时的约定处理,都没有。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处理。

在实际造作过程中,可能涉及到劳动合同和当时的约定,或者公司一般的惯例,每个员工在公司说所处的工作岗位不同,劳动方式的多样型不同,在具体处理方式上存在差异。

但基本要涉及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确立的时间,解除劳动时间的确定,劳动报酬的约定。这些都排除在外,就可以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仲裁不能解决就需要通过法院来解决。

赔偿由工作年限决定了,具体如下: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能涉及到劳动合同和当时的约定,不同岗位的员工赔偿标准也不同。所以如果大家遇到此类纠纷的话,最好找专业的律师咨询一下。网站,将为您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

职工劳动解除合同如何赔偿篇九

(一)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二)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用人单位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除按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外,还应当给予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六个月工资收入的医疗补助费。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职工劳动解除合同如何赔偿篇十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经济上的补助,是对劳动者由于劳动关系终止带来利益损失的补偿,以便使劳动者在重新就业的合理时间内有一个良好的经济过渡。

赔偿金则是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造成劳动者经济损失的惩罚性补偿措施。用人单位“违法”是劳动者请求赔偿金的前提,比如劳动合同未满,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则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和合同约定的行为。劳动者如果发现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有权请求其支付赔偿金。

赔偿金与经济补偿金是一种替代关系,只能适用其一,不能重复适用。

二、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的计算。

(1)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这里所指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2)赔偿金的计算。

赔偿金=经济补偿金×2。

三、经济补偿金的适用情形。

下列情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单方、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2、劳动者单方、无需事先告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

(2)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6、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不需要支付。)。

7、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6)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7)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赔偿金的适用情形。

1、用人单位不具备《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理由之一,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工劳动解除合同如何赔偿篇十一

关于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我国《合同法》规定了继续履行、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支付违约金、执行定金罚则等形式。对于劳动合同违约责任方式,考虑到劳动合同的特殊性,结合国外劳动合同违约责任方式的规定,主要应以继续履行,赔偿损失为主,以禁令、申明等防范、补救措施方式为辅,违约金和定金方式不宜适用于劳动合同违约责任场合。

继续履行。继续履行又称实际履行或特定履行,是指在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相对方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债务的`责任方式。尤其在单位违约时应首选以继续履行的责任方式来承担劳动合同违约责任,这对于竞争日趋激烈、业相对困难的形势下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应当注意的是,继续履行仅发生在用人单位违约的情形。劳动者违约,用人单位一般不能援引实际履行制度。这是因为劳动合同有人身依附性,如果强制劳动者履行劳务,无异于对债务人人身施以强制,侵犯人身自由,与现代社会以人格尊重、人身自由受保护的基本价值相违背。

现在的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两种情形下可以约定违约金,除此之外是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在合同未到期辞职的,劳动者只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出辞职就可以了。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职工劳动解除合同如何赔偿篇十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相关范例: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工程中,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和工作地点。

乙方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第____种工时制度:

(一)执行标准工时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_________。

(二)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以______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三)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日假、人社部、中国地震局联合召开会议表彰全国地震系统抗震救灾英雄产假、带薪年休假等假期。

甲方因施工建设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长工时、休息日加班无法安排补休、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甲方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四、劳动报酬。

第四条甲方采用以下第____种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

(一)月工资____元,试用期间工资____元。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资。

(二)日工资____元,试用期间工资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资的时间为每月___日。

(三)计件工资。计件单价约定为______。

甲方生产经营任务不足,乙方同意待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费为______元。待岗期间乙方仍需履行除岗位工作外的其他义务。

五、社会保险。

第五条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的社会保险义务。乙方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六条甲方应当在乙方上岗前进行安全生产培训,乙方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应当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其中建筑施工现场要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甲方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解除和终止。

第七条本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依《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八、劳动争议处理。

第八条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通过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解决。

九、其他。

第九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本劳动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劳动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使用说明。

一、本劳动合同(参考文本)供建筑施工企业与生产操作类岗位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参考使用,主要适用于来自农村的务工人员等流动性较大的劳动者。

二、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的情况应如实填写,凡需要双方约定的内容,经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双方约定的增加事项填写在第九条内,但双方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双方约定的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甲方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乙方工作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三、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或负责人及乙方应亲自签字或盖章,其他人不得代为签字。

四、本合同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洁、准确,不得涂改。

职工劳动解除合同如何赔偿篇十三

律师为你解析: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除外),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5)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6)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7)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依据(2)、(4)、(5)条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用人单位依据(1)、(2)、(3)、(4)、(5)条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时,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超过一年但余下的时间不满一年的,对余下不满一年的工作时间按工作满一年的标准计算。

经济补偿的月工资计算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职工劳动解除合同如何赔偿篇十四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双方之间有关劳动关系及其他相关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与乙方之间的劳动关系于年月日解除。

二、乙方应在上述劳动关系解除日期之前向甲方及用工单位交接工作完毕,结清全部财务手续,交还全部公司物品。

三、甲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前述款项清偿了甲方与乙方因劳动关系履行及解除而应向乙方支付的全部款项和经济补偿,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补贴、加班费、带薪假期、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等其它任何款项,是为最终、全面的补偿。支付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不存在任何未结款项及未了结事项。

四、乙方离开甲方后,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及用工单位的商业秘密,不从事损害甲方利益和名誉的活动。

五、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后三日内到甲方办理档案、社会保险转出、领取离职证明等手续。如乙方未按时办理档案、社会保险关系转移、领取离职证明或未按时办理其他与离职有关的手续,由此导致的不利后果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六、甲乙双方确认:双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已经过平等自愿协商,并已对签订后可能出现的各类情形有充分预见,无论本协议签订后出现任何情形,均不影响本协议的履行。自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劳动关系解除之日起,甲乙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劳动权利义务关系。本协议履行后,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任何争议,任何一方不得再向另一方主张任何权利或提出任何请求。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职工劳动解除合同如何赔偿篇十五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存在以下十一种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比较典型的做法比如给员工放假、待岗,可视为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比如超过工资发放日期未支付工资,未支付加班费等。

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最低工资标准可以上当地社保局网站查询,或者打12333咨询。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或者漏缴社保项目的,均为未依法缴纳。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比如规定加班不支付加班费,未经公司批准不得辞职,在本公司工作三年以上才能享受带薪年假等等。

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比如为使劳动者“工龄归零”,迫使劳动者辞职后重新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通过设立关联企业,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时交替变换用人单位名称的;通过非法劳务派遣的;其他明显违反诚信和公平原则的规避行为。

10、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醒:其中,1-8种情形劳动者应当事先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第9-10种情形,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必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如果是应当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的情况,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最好用书面的方式通知并送达单位,同时还要保留好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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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劳动解除合同如何赔偿篇十六

1.福利费原则性扣除理解。对于职工福利费的使用范围,之前依据财务制度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规定,对此有过相关的约定的使用范围,实务当中也存在着模糊的现象存在。而且还存在补充医疗、养老等从应付福利费过渡使用而实际又能税前扣除的情形。职工福利费按当年度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金总额的14%,且实际发生的准予税前列支。但在税法上,2008年(不含)之前计提尚未使用的职工福利费,应先使用余额,之后实际发生的才允许列为当年度的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不过职工福利费最难以确认的是福利费的统计范围如何把握,目前各地税务机关理解的标准差异较多,这需要充分了解当地的政策解释。

2.福利费扣除核算分析。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该单独设置账册,进行准确核算。没有单独设置账册准确核算的,税务机关应责令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税务机关可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进行合理的核定。执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本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应当是“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下的“职工福利”和“非货币性福利”以及符合上述福利费范围未列入福利费科目的其他支出的合计数。实务中应分析企业实行的政策,如果作为工资薪金并发放,税前扣除没有问题,但员工必须承担个人所得税,这种情形下可增加职工福利费的基数。相反如果作为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并不要求以缴纳个税作为税前扣除的条件。从财企[2009]242号文件中,可以看出是倾向于工资薪金口径来判断的,但税务机关尚未对此明确。

根据财政部下发的《关于企业新旧财务制度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企[2008]34号,企业将不再执行《关于实施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企[2007]48号)如下规定,“截至12月31日,应付福利费账面为结余的,继续按照原有规定使用,待结余使用完毕后,再按照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执行。”按照[2008]34号新规定:《企业财务通则》施行以前提取的应付福利费有结余的,符合规定的补充养老保险应当先从应付福利费中列支。《实施条例》规定,符合规定的补充养老保险可以在税前扣除,且不属于福利费范畴,因此,如果企业按照上述规定用补充养老保险冲抵以前结余的应付福利费,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可以调整此部分用掉的福利费余额,这对于本年度福利费实际支出较大超过税法规定的企业,会有一定的税前扣除效果。对于上市公司以前年度的应付福利费余额在首次执行日的会计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有关规定,首次执行日企业的职工福利费余额,应当全部转入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首次执行日后第一个会计期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职工福利计划确认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该项金额与原转入的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之间的差额调整管理费用。即对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而言,“该项金额与原转入的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之间的差额”,如果要求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将冲减管理费用的应付福利费余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而不作纳税调减,对于这些企业也是不公平的。

总之,目前关于职工福利费的统计口径由于存在财政部门与税务部门的不同理解与规范,由此给纳税人带来管理上的混乱,也带来税收调整的成本,这些都将影响纳税调整与汇算清缴的管理成本,也不利执法部门的统一。建议财税部门对此进行统一,而并不是一定要为纳税人节约税收成本才是纳税人最迫切要求的。

参考文献:

[2]郑崴.中国职工福利费的改革及会计规范[j].商业会计,,(23。

职工劳动解除合同如何赔偿篇十七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

生于: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照《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就双方解除劳动关系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

二、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由甲方给予乙方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

三、经济补偿金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__日内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四、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即行终止,乙方不得再要求甲方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五、甲、乙双方应遵守本协议之约定,否则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补偿金数额的违约金。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即生效。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职工劳动解除合同如何赔偿篇十八

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解释就在下面,欢迎大家阅读!

1、在劳动合同期内(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数额的赔偿金。

2、如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应再支付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3、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4、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半年内按照半个月计算,满半年按照1个月计算。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第三种情况,如果没有协商就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支付相当于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3、如果经过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则提前1个月通知或者支付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同时需要再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公司违法解除合同,可以要求相当于补偿金2倍的赔偿金。

(一)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

3.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4.客观变化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5.经济裁员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6.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的50%)

(二)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总和×n=工作年限×月工资×(1+50%)×n

(三)因用人单位不订合同或合同无效赔偿金,违法解除合同

赔偿金1= 应得工资收入×25%

赔偿金2= 医疗费用×25%

(四)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违法解除赔偿金=录用费用+培训费用+直接经济损失+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五)连带赔偿责任

赔偿金总额=直接经济损失+因获取商业秘密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用人单位承担70%以上)

1、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3、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职工劳动解除合同如何赔偿篇十九

在下列情况下劳动关系会解除: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职工劳动解除合同如何赔偿篇二十

1、在劳动合同期内(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数额的赔偿金。

2、如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应再支付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4、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半年内按照半个月计算,满半年按照1个月计算。

二、劳动法解除合同补偿、新劳动法解除合同赔偿、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补偿。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第三种情况,如果没有协商就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支付相当于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3、如果经过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则提前1个月通知或者支付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同时需要再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公司违法解除合同,可以要求相当于补偿金2倍的赔偿金。

三、解除合同赔偿金计算、解除合同补偿金计算、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计算公式。

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的,按12年算)。

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

3.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4.客观变化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5.经济裁员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6.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的50%)。

(二)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总和×n=工作年限×月工资×(1+50%)×n。

(三)因用人单位不订合同或合同无效赔偿金,违法解除合同。

赔偿金1=应得工资收入×25%。

赔偿金2=医疗费用×25%。

违法解除赔偿金=录用费用+培训费用+直接经济损失+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五)连带赔偿责任。

赔偿金总额=直接经济损失+因获取商业秘密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用人单位承担70%以上)。

四、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解除合同支付补偿问题、解除合同赔偿损失。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3、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职工劳动解除合同如何赔偿篇二十一

这个问题我是在网上看到的,不知道这边有没有资料,我写出来,咨询一下大家的意见:

案情概况:

1.2009年7月小张参加了一家公司的应聘。公司主要招聘的是销售人员,对学历没什么要求。公司对她沟通能力比较满意,决定录用她,并让她填写了一张职员信息表,其中包括身份情况、婚姻情况、生育情况、学历、工作经历等各方面的信息。这份表格下面还有一行字就是如果上述填写的个人信息存在虚假情况,公司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上面这行字,我们公司的应聘表格上也有)。

1.以上两种情况大家遇到过没有?大家都是怎么办的?

2.这样的情况进行辞退的话,公司会承担什么样的风险?

[职工隐瞒婚育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123163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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