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态化疫情防控应急预案(通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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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化疫情防控应急预案(通用15篇)
时间:2023-11-16 05:49:05     小编:紫薇儿

日记是一种记录自己思想感情、经验教训以及对生活的体验与领悟的文字形式。总结要客观、真实地反映事实,不能夸大和缩小。以下是一些总结范文,希望能给大家写作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

常态化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篇一

流行病,一个中文词,指的是流行病的发生和发展。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sars、甲型h1n1流感h1n1和2019年冠状病毒病covid-19的大规模爆发发生在更大的地区。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社区(村组)常态化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秋冬季疫情防控不能放松,今年适逢国庆、中秋假期同至,广大人民群众出游、购物、聚会等增多,为全力应对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保障广大居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区防控指挥部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的原则,实施群防群治、联防联控,网格化、地毯式管理,最广泛动员群众自我防护,最坚决防止疫情输入、蔓延、输出,最严格落实综合防控措施,最果断处置疫情,最有效控制疾病传播,确保经济社会和人民群众正常工作、生活秩序。

成立防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一)人员组成组长:书记***、主任***成员:民兵营长***、妇女主任***、扶贫专干***、驻片民警***、社区卫生室医师***、各学校校长、各村民组负责人。

防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七个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卫生室。

(二)职责分工1.综合协调组(负责人***,成员***、***、***)。

(1)负责会议组织、综合材料起草及指挥部交办的相关工作;

(2)负责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工作方案起草、申报,负责疫情信息统一上报工作,协调联防联控机制成员单位信息报送。

(3)负责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中活禽交易、野生动物管控及疑似病例留置、确诊病例隔离等相关行政执法监督和法律服务工作。

2.卫生医疗组(负责人***,成员***、***、***)。

(1)负责组织制定疫情防控技术方案;

组织实施实施各项预防控制措施;

根据预防控制工作需要,依法提出隔离、封锁、有关地区的建议。

(2)负责配合党委政府组织实施学校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

(3)负责指导督促文化娱乐场所做好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

必要时协助卫生院做好人员宣传、登记、观察工作;

及时接受、卫生健康部门的警示信息,有针对性地做好相关工作。

(4)负责协助卫生健康部门依法做好强制隔离等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5)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咨询组;

对确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级别以及采取相应的重要措施提出建议;

参与制定、修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

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进行技术指导。

3.后勤保障组(负责人***,成员***、***、***)。

(1)负责组好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2)负责配合组好防控物资储备。

(3)负责安排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药品、物资储备、疫情防控人员补助等所需经费,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配合部门做好捐赠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按照工伤保险政策有关规定,落实参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

(5)负责动员社会组织开展社会捐助工作,做好款物管理和发放工作;

对符合条件的困难患者提供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

协调做好死亡人员火化和其他善后工作。

4.交通管控组(负责人***,成员***、***、***)。

保障疫情防控应急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医疗器械等急用物资和有关标本运送,做好疫情区交通管理,协助交警部门做好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2)做好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人群密集场所的人员劝阻和疏散工作。

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医疗器械等急用物资运送,做好疫区交通管理工作。

5.治安管理组由驻片民警负责,密切关注与疫情防控有关的社会治安动态,依法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6.环境治理组(负责人***,成员***、***、***)。

(1)负责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2)负责组织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期间可能与家禽有关的疫情防控,做好相关的检测、流行病调查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3)负责活禽交易市场管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关停镇活禽交易所市场等。

组织做好快速隔离、病样采集等工作。

(5)负责组织环境整治,维护环境安全。

7.新闻宣传组(负责人***,成员***、***、***)。

(1)负责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

做好网上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及时处置煽动性、谣言类不实信息。

(2)负责会同镇党政办及时发布疫情信息。

(一)全面实施封闭管理如本区升为中风险地区(处于低风险地区时,不执行封闭管理出入口限制,其他措施正常执行),所有住宅社区(村组)、单位等实施封闭式管理,落实“六个一”机制:

1.只留设一个出入口。严格社区封闭式管理,仅保留一个必要出入通道,切实减少人员流动,对于无法封闭的开放式居民点,要以网格为基础拉设警戒线,确保有效防控。

2.组建一支管理队伍。要充实社区(村组)疫情防控管理队伍,组建由街道或社区干部、网格员、物业管理人员、保安、协警、志愿者等组成的防控小分队,互相监督和配合,共同担起责任,保障居民、业主的生命安全。

3.设置一个劝导宣传台。通过横幅标语、宣传手册、大喇叭等方式,在社区内营造浓厚的防疫防控氛围,让疫情的严峻形势及防范相关知识家喻户晓。

4.配备一套防控装备。要保障管理队伍的物资配备,确保测温枪、口罩、消毒液及喷洒设备等必要的工作物资能够得到保障。

5.形成一套管理制度。要形成24小时轮流值班、住宅社区“一日一消毒”、进出社区登记备案等工作制度,做好社区清洁消毒、垃圾分类处理、电梯消毒等工作,确保社区有效管理。

6.组织一个督查队伍。加强对居民社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和调度,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住宅社区封闭式管理标准化、规范化。

(二)认真核查人员车辆1.社区(村组)进出口实行“无死角布防、网格化管理、小单元作战、全天候管控”,落实24小时不间断应急值守,白天值守人员不少于4人,夜间不少于2人。

2.对来往人员进行核查,对外来人员及外地返乡人员逐人填写健康登记表报备,并实施居家医学观察管理。对没有登记的外来人员,应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报告,由县区、镇街掌握去向,据情纳入相应管控机制。

3.凡不主动报告及拒绝接受检测体温、医学筛查、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4.严控社区(村组)以外人员和车辆进入,特殊情况确需进入的,一律戴口罩、测体温并由专人带进,工作队必须建立台账并及时销号。

(三)加强重点区域管理对出现确诊病例的社区(村组),在做好“六个一”的基础上,由社区(村组)对相应住宅楼楼栋或单元进行封闭式硬隔离:

1.要摸清人员组成。以家庭为单位,对该楼栋或单元住户进行登记造册,切实摸清人员组成、人员结构、人员关系,确保登记到该楼栋或单元的所有人员。

2.要实行居家隔离。要求该楼栋或单元所有人员居家隔离,生活必备物资由属地街道、社区工作人员代为购买,定点投放,不见面送达。

3.要实时监控体温。每日对该单元住户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单元住户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送诊、及时报告。

4.要强化卫生防疫。每日至少对该区域公共部位进行两次消毒,使用频繁的部位要多轮、多次及时消毒。

(四)做好重点人群服务1.对社区(村组)内确诊或疑似患者的密切接触者一律实行定点集中隔离观察,并进行核酸检测初筛,由集中隔离工作专班组织做好心理疏导和咨询服务。

2.对排查出的14天内有湖北、河南、浙江温州等省外和省内疫情严重地区旅居史人员,规范开展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3.对确诊患者的密切接触者隔离时间满14天、且无不适症状的,由包保干部和包保医务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后,解除隔离医学观察。

4.督促患者及时就医就诊,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所驻社区(村组)工作队报告,由工作队联系医疗机构上门收治,定点诊疗,严禁自行乘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居家隔离人员若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向所驻社区(村组)工作队报告,由工作队联系医疗机构上门收治,确保患者第一时间得到诊治。

5.全面掌握独居、空巢、留守、失能及患有多种慢性疾病的老年人和婴幼儿、孕产妇基本信息。做好养老院、敬老院等场所环境消毒工作。加强孕产妇健康咨询和指导,督促家长看护孩子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五)强化生活物资保障切实做好生活服务工作,社区(村组)人员外出实行通行证制度,实施“一户一卡”。疫情期间每户发放1张出入通行证或定期发放出入券,每2天每户可指派1名相对固定的身体素质好、抵抗力较强的家庭成员持通行证出门采购生活物品,或由所在社区(村组)提供生活必需品上门(非接触)服务。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

立即关闭社区(村组)内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

2.社区周边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实行提升一级管理,缩短营业时间,入口处应设置消毒垫,室内定期消杀,安排专人督促进出人员一律测体温、全程戴口罩,不配合的及时提醒并劝返。

3.所有药店出售退烧、咳嗽类药品,一律实行实名登记并报告相关部门。

4.对违反上述规定的重点公共场所,一经发现或经举报查实,立即依规予以停业整顿。

(七)加强环境卫生治理1.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严格对社区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改善环境卫生状况,特别要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环境整治和非法贩卖野生动物的监管,把环境卫生整治措施落实到每个社区、每个单位、每个家庭。

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制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3.加强废弃口罩处置管理,按照规范足量设置废弃口罩定点收集桶,在城乡社区、乡村原垃圾投放点设置专用废弃口罩收集桶,并在桶上张贴明确标识,引导群众定点投放,规范处置。

(八)限制人员聚集活动社区(村组)积极开展“六小六起来”活动,严格做到不扎堆、不串门、不聚集,尽量不外出,不得在社区(村组)内聚集、聊天、串门、遛狗等。社区内一律禁止组织、开展任何形式的聚集性活动,“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并提前向所驻社区(村组)工作队报告备案,对拒不听从管理劝阻甚至聚众闹事者,公安机关依法惩处。

(九)提高全民防控意识1.要通过“一封信”、“倡议书”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等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发布健康提示和就医指南,科学指导公众正确认识和预防疾病,引导公众规范防控行为,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大型公众聚集活动,出现症状及时就诊。

2.社区(村组)通过宣传栏、标语、广播喇叭等多种形式,宣传疾病防控、生活防疫等知识和相关法规政策,营造群防群控、科学防控的氛围。

3.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畅通居民沟通渠道,及时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引导居民弘扬正气,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抵制,共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十)发挥党员带头作用1.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精神,组织社区(村组)内党员建立临时党支部,协助社区(村组)开展疫病防控。

2.充分发挥社区(村组)内党员、干部、老师、公职人员模范带头作用,带头管好家人和亲属,主动参与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引导带动群众科学防控,共同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社区(村)防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实干部联系社区(村)制度,强化社区(村)包楼、包片、包户工作,责任到人、联系到户,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得到切实落实。发挥社区(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联防联控,严防死守、不留死角,构筑群防群治抵御疫情的严密防线。

(二)及时信息报送。各社区(村组)每日汇总社区(村组)疫情联防联控信息,报至镇防控领导小组,无病例零报告。防控过程中发现问题,社区(村)应第一时间报告街乡镇及卫生防疫部门。

对在疫情防治过程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诿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要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病防治、调查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

要形成详细的疫情报告,对传染病的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五)抓好舆情监控。疫情动态需要向外发布,必须按规定逐级上报,不得擅自对外发布。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镇防控指挥部同意,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要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必须时刻保持清醒,不能掉以轻心,更不能麻痹大意、疏忽懈怠!

为指导社区科学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规范处置突发的散发病例和聚集病例,采取及时、有效地防控措施,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特制定本预案。

各社区应成立由社区主任任领导小组组长、社区工作人员为组员的疫情应急工作小组,下设排查组、医疗保障、安全后勤保障、消毒组等职能小组,并明确职责分工。要建立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以社区干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层公安民警为主的联防联控工作队伍,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对社区楼栋、家庭全覆盖落实防控措施。

(一)出现散发病例。

社区出现散发病例,是指在社区居民中,出现1例确诊病例,尚未出现续发病例。出现散发病例后,社区应提高监测防控力度,配合市疾控中心做好密切接触者的排查与管理,并做好消毒,在区卫健部门的指导下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出现2例及以上聚集性疫情。

聚集性疫情,是指14天内在小范围(如一个家庭、一个单位等)发现2例及以上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且存在因密切接触导致的人际传播的可能性,或因共同暴露感染的可能性。应由区疫情防控专家评估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对有确诊或疑似病例的楼栋实施封闭管理,限制人员进出。对发生聚集性疫情的楼栋实施硬隔离。视疫情情况确定隔离范围。

(一)疫点。

如果社区出现散发病例,将病例可能污染的范围确定为疫点。原则上,病人发病前3天至隔离治疗前所到过的场所,病人停留时间超过1小时、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场所,应列为疫点进行管理。疫点一般以一个或若干个住户、同一栋楼等为单位。

(二)疫区。

如果出现了聚集性疫情,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将该社区确定为疫区。

(一)散发病例。

1.病例发现与报告。发现可疑病例时,应立即联系市120急救中心,由专人专车进行转送,将病例转送到辖区街道卫生医疗机构初步排查,有需要的送区定点留观医院诊治,诊断为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后立即报告市疾控中心。

2.流行病学调查。协助市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等工作。

3.接触者追踪管理。配合市疾控中心开展密切接触者筛查及流行病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最新版新冠肺炎防控方案或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进行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送区定点留观医院排查、诊治。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告知社区,并主动告知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所有配合市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等。

4.疫点消毒及保洁。做好病例所在家庭、宿舍(公寓)等疫点、公共场所、电梯(扶梯)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工作。每日对社区办公室、会议室、厕所等公共场所及垃圾箱进行消毒。

5.疫点封锁及生活保障。按照区卫健部门的建议,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启动封闭式管理,因地制宜采取住宅、楼栋封锁等措施,严格限制人员进出,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适时适当调整工作安排,必要时采取停工停产等措施。

做好安全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保障应急处置需要的设施、设备和物资供应。做好餐饮、生活饮用水安全等生活保障。加强巡查管控,及时停止群体性聚集活动,及时处置安全突发事件。

6.健康监测。社区工作人员负责社区居民健康监测与登记,做好居家隔离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配合卫健部门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每天保持与街道及相关部门进行信息沟通,及时上报最新情况。

7.健康宣教与心理疏导。疫情期间要做好舆情监测、心理健康引导和健康教育等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宣传疫情防控知识。稳定社区居民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

(二)1周内出现2例及以上聚集性病例。

应立即报告街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由街道第一时间上报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由区疫情防控专家会同市疫情防控专家评估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对发生聚集性疫情的楼宇、院落实施硬隔离。

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区卫健部门评估,可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终止响应。本预案将根据市、区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和政策要求实时调整。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若干意见》(渝肺炎组发〔2020〕18号)、《关于印发重庆市2020年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肺炎组发〔2020〕1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疫情常态化防控作为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的前提和基础,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措施,健全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常态化防控机制,把疫情防控由多管齐下的应急状态转为科学精准的常态化防控。

(一)以人为本,科学防控。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抓紧抓实抓细疫情常态化防控,科学有序开展新冠肺炎监测报告、疫情处置、病例救治和信息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坚持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注重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防控水平。

(二)突出重点,精准防控。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发展趋势变化,坚持分区分级、突出重点、精准施策、精细防控,持续强化疫情分析研判,紧盯关键环节,补齐短板弱项,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的管控,着力抓实抓细各项措施,进一步提高疫情防控的精准性、精确性和有效性。

(三)健全体系,依法防控。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严格依法实施防控措施,落实部门、行业、单位、家庭和个人的责任,提高依法防控疫情能力。

(四)统筹兼顾,有序防控。落实区域、部门、社区和单位联防联控,加强信息共享,强化应急处置,实现疫情防控闭环管理。广泛发动群众,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疫情防控的良好氛围。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力有序推动复工复产提速扩面,在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一)强化有效防控机制,推动疫情防控常态化。

1.加强组织领导。充实完善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街道党工委书记吴晓阳任组长、主任邵平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派出所所长、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各站办所负责人为成员。对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负总责,负责安排、部署、检查、督导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仁芬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街道民政和社会事务办负责日常工作。

2.保持联防联控机制不变。进一步健全完善全社会协同的防控体系,强化应急排查。成立应急排查处突工作组。街道政法书记严正银任组长、派出所所长、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街道平安办、应急办、民兵应急分队、各村居、各驻村工作队为成员单位。街道平安办负责应急排查日常工作开展。工作职责:确定排查对象、排查方式,并移送相关对象到指定区域,调动人员统筹安排封闭隔离区域等工作。

3.做好大规模人群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应对准备工作。成立核酸检测组织工作组。党工委书记吴晓阳任组长,主任邵平任副组长、派出所所长、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街道民政和社会事务办、申明派出所、各村居、各驻村工作队为成员。街道民政和社会事务办负责日常工作。工作职责:宣传动员组织核酸检测工作,指导各关爱小组人员发动组织群众有序参加行程码采集和核酸检测登记建档及7个检测站的标志标牌等工作。

4.强化基层管控,成立村居疫情防控小组。组长:各村社书记,副组长:村社主任,成员:村社其他干部及两委成员、驻村工作队队员、村(居)民小组长(楼栋长)、关爱小组成员。工作职责:具体负责上级要求传达、贯彻,疫情预防知识宣传,外来人员、返乡人员行程信息掌握,对象排查、追踪,组织核酸检测等工作。各村居细化职责分工,落实分段分片分区域工作职责。

5.强化工作督导。由街道纪工委对各村社、各企事业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导。

(二)突出关键领域和环节,强化完善疫情防控措施。

1.强化重点环节排查。发现可疑人员及时送指定地点隔离并做核酸检测;医疗机构认真落实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排查,发现疑似病例就地隔离,等待确诊结果分类处理;诊所、零售药店严格执行购买治疗发热类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对发现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重点地区来万返万人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不得瞒报、漏报、迟报。

2.强化特殊场所卫生治理。落实落细养老机构等特殊场所的防控措施,制定周密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严防疫情输入和内部扩散。严格人员出入管理,全面实施体温监测和健康监测,定期开展排查筛查,禁止有可疑症状的人员上岗;对新接收人员开展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隔离观察和健康筛查;密切关注老年人、儿童、精神障碍患者、流浪乞讨人员的健康状况,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立即隔离观察并及时送医。加强日常环境清洁、消毒通风和个人卫生防护,做好防控物资储备。对出现确诊、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区域,立即开展规范消毒,规范处置个人物品,全力追踪密切接触者并按要求进行集中隔离。

3.强化学校防控措施落实。严格执行《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修订版)》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修订版)》,抓紧抓实抓细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一校一案”,进一步细化完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实行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加强日常防控管理,做好健康提示、健康管理和教室通风、消毒等工作。严格落实晨午检和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实行校外住宿教职工员工和走读学生“两点一线”管理。做好疫情应急处置,规范应急处置流程,组织经常性演练,一旦发生异常情况,做到第一时间隔离、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流行病学调查、第一时间处置,严防疫情扩散。强化学校联防联控与工作联动,定期不定期对学校日常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检查指导。健全学校与家庭、疾控机构、医疗机构联动机制,建立学校卫生副校长聘任制度,强化学校校医配备,引导学生家长自觉履行疫情防控义务,推动社会理解和支持教育复学工作,确保每一名师生员工安全健康、教学秩序平稳有序。

4.加强社区疫情防控。加强基层社区网格化管理,发挥社区志愿者作用,及时排查掌握外来人员和有可疑症状人员情况,科学分类处置,织密织牢社区防控网络。建立健全由村居干部、网格员、基层医务人员、公安民警、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组成的社区疫情防控小组,开展健康教育、随访登记、信息告知、物资准备、环境卫生治理、出租房屋和集体宿舍管理等工作。疫情重点地区来万返万人员要第一时间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如实申报本人相关信息,及时开展核酸检测,检测结果确定之前不得离开医学健康检测点,检测结果正常的纳入社区(村)健康管理。出现疫情的单位、社区(村)、小区要加强密切接触者排查和隔离管理、终末消毒等工作,及时采取限制人员聚集性活动、封闭式管理等措施。

5.完善公共场所常态化防控措施。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相关疫情防控技术指南,落实防控措施。抓实抓细公共场所常态化防控,全面做好交通场站、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酒店宾馆等公共场所、重点场所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和人员出入管理,严格落实环境清洁、消毒通风、人员防护、检测筛查、客流量控制等常态化防控措施,从严控制、审核各类涉及人群聚集性活动,切实做到健康码必验、体温必测,引导公众科学佩戴口罩,防止聚集扎堆。抓好节假日期间疫情防控,认真制定应对预案,妥善周密安排,加强外来人员核查,全面落实交通出行、就餐购物、外出旅游等环节的防控措施,科学分流引导人群,避免人员聚集,严防疫情传播。

(三)突出重点人群服务管理,落实精准化防控措施。

1.加强重点地区来街道人员服务管理。严格排查登记,进一步压实村居(社区)和用人单位责任,提前进行疫情重点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来街道人员摸排,认真开展人员信息登记、健康检查和转运引导。合理设置外来人员集中隔离点,优化登记服务流程。各关爱小组做好返乡人员信息统计,核查返乡人员行程码,按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加强安全管理,确保规范安全运行。

2.强化大规模人群核酸检测准备。按照每5000人设置一个检测采样点的标准设置采样点,整个街道共设置集中采样点7个。每个采样点设置等待区、采样区、缓冲区、临时隔离区。等待区能容纳30人以上,所有人员保持1米的距离。采样区要保持相应的独立,能容纳12名工作人员正常开展采样工作,与等待区明显分开。缓冲区空间应当相对密闭,可供工作人员更换个人防护装备及存放样品。临时隔离区应远离其他三个区域。所有区域用警戒线分开。每个采样点配了样品运输箱4个,立式集中采样标识牌2个,折叠式采样指示牌4个,集中采样用雨蓬3顶,扩音器2个,便携式打印机2台,扫码枪2把。各村居负责落实采样点电源、网络、警戒线、电脑(2台)、条桌(4张)、椅子(12把以上)、样品转运车1辆。每班现场工作人员至少配备9人,每个点分别由联村领导、村居书记担任,负责采样点的管理及组织协调工作;秩序维护人员4人,由民警或村居干部担任,负责秩序维护和安保工作;引导员4人,由村居干部或居民代表担任,负责引导居民接受采样和指导现场扫码排号等工作。入户宣传员每个居民小组配备2名,宣传员可由网格员、居民代表、村组及企事业单位干部、驻村干部担任,主要负责通知或动员居民到指定地点采样。

3.加强居民个人防护。推进自主管控常态化,积极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强化“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引导居民形成规范的日常行为,实现由被动防控向主动预防转变,切实构筑起群防群控的常态机制。减少外出活动和人群聚集,尽量避免走亲访友、聚餐聚会,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尤其是密闭空间、空气流动性差的地方。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养成随身携带口罩习惯,在人员聚集场所、密闭空间以及就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电梯时,主动佩戴口罩;随时保持手卫生,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和部位,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采用正确洗手方法;做好个人与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出现可疑症状,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个人旅居史和人员接触史。保持良好卫生和健康习惯,做好家庭清洁卫生,经常通风,注意营养,适度运动。不接触、购买和食用野生动物。家庭常备体温计、一次性医用口罩、家用消毒用品等物资,主动向社区和单位报备家庭成员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和人员接触史。

为指导社区科学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规范处置突发的散发病例和聚集病例,采取及时、有效地防控措施,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特制定本预案。

各社区应成立由社区主任任领导小组组长、社区工作人员为组员的疫情应急工作小组,下设排查组、医疗保障、安全后勤保障、消毒组等职能小组,并明确职责分工。要建立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以社区干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层公安民警为主的联防联控工作队伍,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对社区楼栋、家庭全覆盖落实防控措施。

(一)出现散发病例。

社区出现散发病例,是指在社区居民中,出现1例确诊病例,尚未出现续发病例。出现散发病例后,社区应提高监测防控力度,配合市疾控中心做好密切接触者的排查与管理,并做好消毒,在区卫健部门的指导下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出现2例及以上聚集性疫情。

聚集性疫情,是指14天内在小范围(如一个家庭、一个单位等)发现2例及以上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且存在因密切接触导致的人际传播的可能性,或因共同暴露感染的可能性。应由区疫情防控专家评估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对有确诊或疑似病例的楼栋实施封闭管理,限制人员进出。对发生聚集性疫情的楼栋实施硬隔离。视疫情情况确定隔离范围。

(一)疫点。

如果社区出现散发病例,将病例可能污染的范围确定为疫点。原则上,病人发病前3天至隔离治疗前所到过的场所,病人停留时间超过1小时、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场所,应列为疫点进行管理。疫点一般以一个或若干个住户、同一栋楼等为单位。

(二)疫区。

如果出现了聚集性疫情,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将该社区确定为疫区。

(一)散发病例。

1.病例发现与报告。发现可疑病例时,应立即联系市120急救中心,由专人专车进行转送,将病例转送到辖区街道卫生医疗机构初步排查,有需要的送区定点留观医院诊治,诊断为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后立即报告市疾控中心。

2.流行病学调查。协助市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等工作。

3.接触者追踪管理。配合市疾控中心开展密切接触者筛查及流行病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最新版新冠肺炎防控方案或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进行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送区定点留观医院排查、诊治。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告知社区,并主动告知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所有配合市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等。

4.疫点消毒及保洁。做好病例所在家庭、宿舍(公寓)等疫点、公共场所、电梯(扶梯)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工作。每日对社区办公室、会议室、厕所等公共场所及垃圾箱进行消毒。

5.疫点封锁及生活保障。按照区卫健部门的建议,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启动封闭式管理,因地制宜采取住宅、楼栋封锁等措施,严格限制人员进出,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适时适当调整工作安排,必要时采取停工停产等措施。

做好安全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保障应急处置需要的设施、设备和物资供应。做好餐饮、生活饮用水安全等生活保障。加强巡查管控,及时停止群体性聚集活动,及时处置安全突发事件。

6.健康监测。社区工作人员负责社区居民健康监测与登记,做好居家隔离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配合卫健部门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每天保持与街道及相关部门进行信息沟通,及时上报最新情况。

7.健康宣教与心理疏导。疫情期间要做好舆情监测、心理健康引导和健康教育等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宣传疫情防控知识。稳定社区居民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

(二)1周内出现2例及以上聚集性病例。

应立即报告街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由街道第一时间上报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由区疫情防控专家会同市疫情防控专家评估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对发生聚集性疫情的楼宇、院落实施硬隔离。

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区卫健部门评估,可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终止响应。本预案将根据市、区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和政策要求实时调整。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健全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做好常态化下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疫情不出现反弹,确保辖区社会生产生活正常秩序,确保人民健康和城市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立足市场监管职能,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场所,及时按照应急响应要求灵活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督促市场主体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各项疫情防控举措,对防控重点再加固、对防控要求再落实,全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区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部署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各业务科室负责牵头制定本条线疫情防控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执法大队、各市场所负责具体落实疫情防控工作。

2.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区局各单位(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立足市场监管职能,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以发现问题为导向,突出重点、排查隐患、依法规范,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3.快速反应,协同应对。针对疫情防控的新形势、新要求,及时调整监管措施和工作要求,并快速组织实施专项检查、“双随机+网格化”检查等工作。各单位(部门)间要加强协作,形成各方协同、持续攻坚的工作合力,确保信息及时互通、要求及时传达、工作及时落实。

(一)重点领域。

1.食品安全监管;

2.活禽、野生动物交易监管;

3.药械安全监管;

4.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5.产(商)品质量安全监管。

(二)重点场所。

1.农贸市场、大中型超市;

2.餐饮服务单位;

3.药械经营、使用单位;

4.大型商场、商务楼宇等重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5.规模以下大型商场、商业综合体、专业市场;

6.其他沿街商铺等。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及时将其他重点领域、重点场所纳入工作重点。

根据市政府应急响应级别要求及上级有关部门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采取相应的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措施及时、适当、有效。

(一)依法履职,加强重点领域、重点产品安全监管工作。

1.强化农贸市场、大中型超市监管。

按照相关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市场监管职能,加强对农贸市场、大中型超市的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产(商)品质量安全、价格行为等监管。加强对畜禽肉、生鲜水产品、蔬果等重点产品经营单位的监管,包括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情况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个人防护情况等。发现违规活禽交易的,依法予以查处,并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加大对违法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的监管力度,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严厉查处违法经营野生动物,以及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提供交易服务等违法行为。加强对消毒产品、非医用口罩等防疫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可控。(牵头部门:网监科、食品监管科;配合单位(部门):各业务科室、各所队)。

2.强化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

对学校、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等单位食堂以及饭店等餐饮服务单位加强监管,督促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消毒卫生制度,对场所、设施设备、餐饮具、工用具加强消毒;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落实每日体温监测和个人防护措施,在工作状态时应佩戴口罩,勤洗手消毒;遵守餐饮服务操作规范,加强食品原料监管,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原料追溯和进货查验制度,对冷冻产品、水产品加强索证索票,不得采购和生产经营来路不明或不能提供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畜禽类、生鲜水产品等,严禁采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切实加强风险防控,确保食品安全。(牵头部门:食品监管科;配合单位(部门):各所队)。

3.强化药械经营、使用单位监管。

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加强监管,充分发挥零售药房智慧监管系统在疫情防控中的作用,探索细化退烧止咳药实名登记的功能目录,督促企业落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区内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加强监管,督促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落实主体责任。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予以重点关注,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处。对五类重点防疫产品(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呼吸机、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红外体温计)生产经营企业加强监督检查,对其中的出口单位建立企业法定代表人、监管部门联系制度。(牵头部门:药化科、医械科;配合单位(部门):各所队)。

4.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督促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健全疫情常态化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岗位责任制度,完善包含疫情防控内容的特种设备安全应急预案,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巡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推进智慧电梯平台建设,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展远程监管,按照区局制定的电梯乘用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和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指引,指导各重点单位做好特种设备疫情防控工作。加大对医院、重点宾馆等重点场所的特种设备安全保障,确保特种设备和疫情防控“双安全”。(牵头部门:特种科;配合单位(部门):各所队)。

5.强化产(商)品质量安全监管。

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非医用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物资的监管。加强对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的监管,以问题为导向,对危险化学品及容器、儿童学生用品、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安全帽、成品油等涉及国计民生和安全的产品监管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以市场为导向,加强对重要商圈、网红产品的质量监管。及时开展监督抽查不合格后处理及相关线索的核查,一经发现违法行为予以严处。(牵头部门:质量认证科;配合单位(部门):各所队)。

6.加大对涉疫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通过专项检查、“双随机+网格化”、“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等提高打击疫情相关违法行为的精准度,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以及虚假宣传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处,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牵头部门:稽查科;配合单位(部门):各业务科室、各所队)。

7.快速处置涉疫投诉举报。

对于接到的涉及食品安全、药械安全、违法活禽及野生动物交易投诉举报和对疫情防控相关商品等存在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行为的投诉举报,第一时间现场核查处理,并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对符合举报奖励条件的,依法给予奖励。(牵头部门:消保科、法规科;配合单位(部门):各业务科室、各所队)。

(二)因时因势,加强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

1.规模以下大型商场、商业综合体、专业市场疫情防控工作。

主动对接规模以下大型商场、商业综合体、专业市场的管理。

方,加强宣传教育,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各市场所通过现场提问、分行业抽查入驻商户等多种方式,对管理方落实主体责任以及对员工、场所、商户、消费者等相关管理措施的情况每周开展一轮检查,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执行到位。(牵头部门:消保科;配合单位(部门):各所队)。

对沿街商铺经营者持续加强宣传教育,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根据疫情防控不同响应级别的工作要求,对沿街商户疫情防控工作采取相应级别的管理措施,倡导沿街商户依托“汇治理-沿街商铺管理”小程序每日报送开业/停业情况以及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情况。各市场所每周抽取本街镇25%的沿街商铺开展相关检查,并确保每月对本街镇所有沿街商铺覆盖一轮检查,检查情况需录入“汇治理-沿街商铺管理”管理端。(牵头部门:信用科;配合单位(部门):各业务科室、各所队)。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部门)要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的重要性,始终保持坚决有力的战疫劲头,与时俱进调整防疫策略、从严从细落实防控措施,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推进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要服从区局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部署,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形成合力。

2.切实落实责任。各单位(部门)要按照区局相关工作要求开展各项工作,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有实效,严防疫情防控风险。

3.强化督导检查。区局适时建立督查队伍,由区局领导带队对各单位(部门)各项工作情况开展督查,查找薄弱环节,全面督促整改,推进各项防控举措有效落实。

4.做好信息报送。各单位(部门)在排摸中发现重大、紧急情况的,要即时报送区局。同时,要及时了解工作动态信息,做好工作成效和典型案例的收集,办公室要及时编发信息、简报并上报。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的原则,实施群防群治、联防联控,网格化、地毯式管理,最广泛动员群众自我防护,最坚决防止疫情输入、蔓延、输出,最严格落实综合防控措施,最果断处置疫情,最有效控制疾病传播,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

成立防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一)人员组成。

组长:书记***、主任***。

成员:民兵营长***、妇女主任***、扶贫专干***、驻片民警***、社区卫生室医师***、各学校校长、各村民组负责人。

防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七个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卫生室。

(二)职责分工。

1.综合协调组(负责人***,成员***、***、***)。

(1)负责会议组织、综合材料起草及指挥部交办的相关工作;突发疫情防控事务。

(2)负责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工作方案起草、申报,负责疫情信息统一上报工作,协调联防联控机制成员单位信息报送。

(3)负责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中活禽交易、野生动物管控及疑似病例留置、确诊病例隔离等相关行政执法监督和法律服务工作。

2.卫生医疗组(负责人***,成员***、***、***)。

(1)负责组织制定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组织实施实施各项预防控制措施;根据预防控制工作需要,依法提出隔离、封锁、有关地区的建议。

(2)负责配合党委政府组织实施学校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

(3)负责指导督促文化娱乐场所做好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协助卫生院做好人员宣传、登记、观察工作;及时接受、卫生健康部门的警示信息,有针对性地做好相关工作。

(4)负责协助卫生健康部门依法做好强制隔离等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5)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咨询组;对确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级别以及采取相应的重要措施提出建议;参与制定、修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进行技术指导。

3.后勤保障组(负责人***,成员***、***、***)。

(1)负责组好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2)负责配合组好防控物资储备。

(3)负责安排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药品、物资储备、疫情防控人员补助等所需经费,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配合部门做好捐赠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按照工伤保险政策有关规定,落实参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

(5)负责动员社会组织开展社会捐助工作,做好款物管理和发放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困难患者提供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协调做好死亡人员火化和其他善后工作。

4.交通管控组(负责人***,成员***、***、***)。

(1)负责对乘坐公路交通工具的人员进行检疫、检验工作,防治传染病通过交通运输环节传播;保障疫情防控应急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医疗器械等急用物资和有关标本运送,做好疫情区交通管理,协助交警部门做好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2)做好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人群密集场所的人员劝阻和疏散工作。

(3)协调组织对乘车的人员进行检疫、检验工作,将发现的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及相关密切接触者移交制定的医疗卫生机构;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医疗器械等急用物资运送,做好疫区交通管理工作。

5.治安管理组。

由驻片民警负责,密切关注与疫情防控有关的社会治安动态,依法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6.环境治理组(负责人***,成员***、***、***)。

(1)负责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2)负责组织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期间可能与家禽有关的疫情防控,做好相关的检测、流行病调查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3)负责活禽交易市场管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关停镇活禽交易所市场等。

(4)***做好野生动物交易管控,组织开展野生动物监测、基础调查和样品采集工作;组织做好快速隔离、病样采集等工作。

(5)负责组织环境整治,维护环境安全。

7.新闻宣传组(负责人***,成员***、***、***)。

(1)负责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做好网上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及时处置煽动性、谣言类不实信息。

(2)负责会同镇党政办及时发布疫情信息。

(一)全面实施封闭管理。

所有住宅社区(村组)、单位等实施封闭式管理,落实“六个一”机制:

1.只留设一个出入口。严格社区封闭式管理,仅保留一个必要出入通道,切实减少人员流动,对于无法封闭的开放式居民点,要以网格为基础拉设警戒线,确保有效防控。

2.组建一支管理队伍。要充实社区(村组)疫情防控管理队伍,组建由街道或社区干部、网格员、物业管理人员、保安、协警、志愿者等组成的防控小分队,互相监督和配合,共同担起责任,保障居民、业主的生命安全。

3.设置一个劝导宣传台。通过横幅标语、宣传手册、大喇叭等方式,在社区内营造浓厚的防疫防控氛围,让疫情的严峻形势及防范相关知识家喻户晓。

4.配备一套防控装备。要保障管理队伍的物资配备,确保测温枪、口罩、消毒液及喷洒设备等必要的工作物资能够得到保障。

5.形成一套管理制度。要形成24小时轮流值班、住宅社区“一日一消毒”、进出社区登记备案等工作制度,做好社区清洁消毒、垃圾分类处理、电梯消毒等工作,确保社区有效管理。

6.组织一个督查队伍。加强对居民社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和调度,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住宅社区封闭式管理标准化、规范化。

(二)认真核查人员车辆。

1.社区(村组)进出口实行“无死角布防、网格化管理、小单元作战、全天候管控”,落实24小时不间断应急值守,白天值守人员不少于4人,夜间不少于2人。

2.对来往人员进行核查,对外来人员及外地返乡人员逐人填写健康登记表报备,并实施居家医学观察管理。对没有登记的外来人员,应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报告,由县区、镇街掌握去向,据情纳入相应管控机制。

3.凡不主动报告及拒绝接受检测体温、医学筛查、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4.严控社区(村组)以外人员和车辆进入,特殊情况确需进入的,一律戴口罩、测体温并由专人带进,工作队必须建立台账并及时销号。

(三)加强重点区域管理。

对出现确诊病例的社区(村组),在做好“六个一”的基础上,由社区(村组)对相应住宅楼楼栋或单元进行封闭式硬隔离:

1.要摸清人员组成。以家庭为单位,对该楼栋或单元住户进行登记造册,切实摸清人员组成、人员结构、人员关系,确保登记到该楼栋或单元的所有人员。

2.要实行居家隔离。要求该楼栋或单元所有人员居家隔离,生活必备物资由属地街道、社区工作人员代为购买,定点投放,不见面送达。

3.要实时监控体温。每日对该单元住户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单元住户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送诊、及时报告。

4.要强化卫生防疫。每日至少对该区域公共部位进行两次消毒,使用频繁的部位要多轮、多次及时消毒。

(四)做好重点人群服务。

1.对社区(村组)内确诊或疑似患者的密切接触者一律实行定点集中隔离观察,并进行核酸检测初筛,由集中隔离工作专班组织做好心理疏导和咨询服务。

2.对排查出的14天内有湖北、河南、浙江温州等省外和省内疫情严重地区旅居史某某,规范开展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3.对确诊患者的密切接触者隔离时间满14天、且无不适症状的,由包保干部和包保医务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后,解除隔离医学观察。

4.督促患者及时就医就诊,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所驻社区(村组)工作队报告,由工作队联系医疗机构上门收治,定点诊疗,严禁自行乘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居家隔离人员若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向所驻社区(村组)工作队报告,由工作队联系医疗机构上门收治,确保患者第一时间得到诊治。

5.全面掌握独居、空巢、留守、失能及患有多种慢性疾病的老年人和婴幼儿、孕产妇基本信息。做好养老院、敬老院等场所环境消毒工作。加强孕产妇健康咨询和指导,督促家长看护孩子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五)强化生活物资保障。

切实做好生活服务工作,社区(村组)人员外出实行通行证制度,实施“一户一卡”。疫情期间每户发放1张出入通行证或定期发放出入券,每2天每户可指派1名相对固定的身体素质好、抵抗力较强的家庭成员持通行证出门采购生活物品,或由所在社区(村组)提供生活必需品上门(非接触)服务。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

(六)严格公共场所管控。

1.除涉及民生的水电气维修外,社区(村组)各类工程施工一律停工;立即关闭社区(村组)内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

2.社区周边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实行提升一级管理,缩短营业时间,入口处应设置消毒垫,室内定期消杀,安排专人督促进出人员一律测体温、全程戴口罩,不配合的及时提醒并劝返。

3.所有药店出售退烧、咳嗽类药品,一律实行实名登记并报告相关部门。

4.对违反上述规定的重点公共场所,一经发现或经举报查实,立即依规予以停业整顿。

(七)加强环境卫生治理。

1.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改善环境卫生状况,特别要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环境整治和非法贩卖野生动物的监管,把环境卫生整治措施落实到每个社区、每个单位、每个家庭。

2.社区(村组)组织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对居民社区、垃圾中转站、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进行卫生清理,处理垃圾污物;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制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3.加强废弃口罩处置管理,按照规范足量设置废弃口罩定点收集桶,在城乡社区、乡村原垃圾投放点设置专用废弃口罩收集桶,并在桶上张贴明确标识,引导群众定点投放,规范处置。

(八)限制人员聚集活动。

社区(村组)积极开。

常态化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篇二

第一条:为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实现长周期不发生规模性疫情目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坚持依法防控、常态常备、科学精准、防线前移、关口内置等举措,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分级负责、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四方责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具体负责疫情防控的领导、指挥、组织、协调等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哨点信息部、“四个口袋”管控部、卫生防控部、社会管控指导部、信息系统平台及技术保障部,落实会商调度、风险研判、培训指导、联防联动、应急演练、信息发布、督查督导、提示提醒等工作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完善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健全触发机制、应急响应机制、扁平化指挥机制,提升核酸检测、流调溯源、隔离管控、医疗救治、免疫能力,科学配备各方力量,始终保持应急状态,加强各类信息互联互通,实现各相关环节协调联动,确保指挥系统反应灵敏、指挥有力、协调有序、运转高效。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落实属地责任,科学研判形势,加强工作调度,采取有效防控措施,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政策,健全社区(村)疫情防控工作机制。

第五条:教育、工业和信息化、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海关等行业主管部门应当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结合行业特点,制定疫情防控专项应急预案、工作方案等,增强防控措施针对性,指导行业单位依法依规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第六条: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当落实主体责任,服从属地管理,严格执行所在地疫情防控规定,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场所消毒、门禁管理、人员健康状况监测、分类防护、流行病学调查配合、异常信息上报等工作,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第七条:个人是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应当严格遵守所在地疫情防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主动配合落实疫苗接种、测温扫码、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健康监测、隔离管控、治疗等疫情防控措施,如实提供相关情况,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第八条:卫生健康部门应当加大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宣传力度,优化便民服务措施,合理增设临时接种点,鼓励符合接种条件的人员及时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做到应接尽接、应种尽种。

第九条:民航、铁路、海关、边检等单位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发展改革、商务、市场监管、邮政管理、交通运输、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应当筑牢外防输入防线,坚持人、物、环境“三链同防”,筑牢基层、数字防线,扎紧国际航班入xx、进口货物以及国际邮件入xx、其他口岸经第三地入xx、中高风险地区流动入xx“四个口袋”,有效防范疫情输入传播风险。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数据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应当落实健康码管理制度,依托全省统一的健康码数据系统,对处于不同疫情防控风险状态的人员实行分类管理,依法依规精准赋予绿色、黄色或者红色健康码,并完善转码服务机制,符合转码条件的,及时予以转码。健康码仅用于疫情防控。

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住宅小区、建筑工地、地铁、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场所的管理者、经营者,应当主动申领并在醒目位置张贴悬挂场所码,做到应设尽设、逢进必扫、一门一码、一店一码、一场所一码。对无法使用场所码的老年人、未成年人、视障听障残疾人等群体,相关场所应当提供纸质登记等替代服务。

省交通运输、卫生健康、数据管理等部门应当依法依规设置和使用电子卡口,做好数据安全保障、运行规则优化等工作,满足保通保畅和疫情防控需要。

第十一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疫情发生发展情况和防控需要,建立健全常态化核酸检测机制,因时因势动态调整核酸检测频次,并按照区域人口密度、群众需要、功能定位等,科学合理设置便民核酸采样点,提高科学精准防控水平。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卫生健康、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数据管理等部门应当坚持关口内置,完善多点触发监测预警机制,发挥发热门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村)、网格、酒店、口岸、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公共交通工具等哨点的监测预警作用,落实来(返)xx人员信息报备制度,加强重点人员、重点机构、重点场所、重点物品和环境、重要时段监测。

各哨点发现可疑情况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发现初筛阳性人员、确诊病例或者无症状感染者,应当按照规定及时进行网络直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

第十三条:出现首发阳性病例(含初筛阳性)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实行省、市、县级扁平化一体指挥,在24小时内迅速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公安、通信管理、数据管理等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快速核查、精确定位,组织开展传播风险评估,综合研判病毒来源、传播途径和风险人群,落实相应处置措施,在最短时间内“圈住、封死、捞干、扑灭”疫情。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划定、公布高中低风险区域,并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实施动态调整,实现精准防控,切断传播链条,防止疫情扩散外溢。

第十五条:高风险区实行封控措施,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措施,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物资供应。

中风险区实行管控措施,期间“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原则上居家,每户每天可安排1人在严格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指定区域购买或者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资。

低风险区强化社会面管控,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人员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进入室内公共场所预约、错峰、限流、测温、扫码、戴口罩等措施,倡导非必要不离开本区域,离开所在城市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第十六条:卫生健康、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以及社区(村)应当按照规定及时管控转运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开展中西医协同隔离治疗或者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按照规定进行网络直报。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应当按照规定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或者居家健康监测。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应当在社区医务人员指导下进行,医学观察期间本人及共同居住人员不得外出。

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如遇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须外出时应当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第十七条:社区(村)应当组织做好宣教、排查、管控、服务工作,落实健康宣教、环境整治、人员排查、居家管理、生活保障、心理疏导、关爱服务等网格化管理措施,紧盯流动人员、管好重点场所、严控聚集活动、加强应急准备,配合落实信息报备、核酸筛查、人员转运、流行病学调查、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第十八条:新冠病毒暴露风险高、传播风险大、抵抗力较低的重点人群应当落实日常防护措施,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加强健康监测,按照要求接受核酸筛查和疫苗接种。

车站、地铁站、机场、物流园区、农贸市场、商场、酒店、餐饮、娱乐等人员密集且流动性大的场所和汽车、地铁、火车、飞机等密闭交通工具,以及学校、医疗机构、监管场所、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托幼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等单位,应当根据当地风险级别,强化防控措施,控制人员密度,避免聚集性活动,做好通风换气、清洁消毒、健康监测等工作。

冷链食品生产、运输、贮存、经营等场所应当落实清洁消毒和从业人员日常防护、健康监测、核酸筛查等防控措施,降低疫情发生和传播风险。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对不同风险人员实行分类筛查,适时启动全员核酸筛查和重点人群核酸筛查,根据流调溯源、社区封控范围、核酸筛查结果等情况,科学确定筛查范围和频次,查清阳性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数量及分布等情况,按照疫情发展变化规律,及时调整防控措施,抢抓时间实现社会面和隔离点“双清零”。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准确发布疫情有关信息,加强宣传引导和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热点问题。

新闻媒体应当积极开展舆论引导和监督,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倡导公民坚持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第二十一条:网信、公安等部门应当加大对涉及疫情谣言的打击力度,依法严厉打击谎报疫情以及编造、传播有关疫情发展或者应急处置虚假信息等造谣传谣行为。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完善体育场馆、会展场馆、市民活动中心等公共基础设施,加强羁押、监管、隔离和强制医疗等场所建设和改造,为疫情应急医疗救治和患者隔离预留应急需求转换设施设备,健全日常运营维护和应急管理制度,保障常态化防控与应急状态快速衔接转换。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定点医院建设,指定综合能力强、救治水平高、感染防控基础好的医院作为疫情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并按照平急结合原则和方舱医院设置要求,加强方舱医院建设。

第二十三条:公安部门应当协助卫生健康部门和医疗、疾病预防控制等机构依法采取强制隔离措施,依法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暴力伤害医护和防疫人员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疫情防控工作正常秩序。

第二十四条:数据管理、通信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应当科学运用数据资源和信息技术手段,加强一体化疫情防控管理平台建设,提升可视管理、态势感知、疫情预警、人物同防等全周期全流程疫情防控功能,优化完善全省统一的核酸检测、来(返)xx报备、健康码(场所码)、阳性快报、自动筛查、购药登记、区域协查等系统,保障网络和数据安全,为疫情风险研判、防控措施制定和资源统筹调配等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支撑。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统筹做好医疗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保障工作,协调解决物资供需、生产、储备、流通、社区配送等相关事宜,保障水电气暖正常供应。

商务部门应当强化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发展改革部门应当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依法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等价格违法行为。

第二十六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商务、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正常生产秩序,提供线上政务事项办理服务,做好企业纾困帮扶工作,确保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重点企业、重点工程实行闭环管理,不停产、不停工。

第二十七条:交通运输、民航、铁路、公安、邮政管理等部门应当采取相应措施,实行运输应急通行证制度,合理设置运输中转站,保障医疗防控物资、生活必需品、政府储备物资、邮政快递等民生物资和农业、能源、原材料等重要生产物资运输畅通。

第二十八条:卫生健康等部门应当保障疫情期间人民群众正常就医需求,畅通急危重症患者、孕产妇、新生儿等急救“绿色”通道,督促医疗机构落实首诊负责制,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拒绝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应当加大对医务工作者、人民警察、基层干部群众、志愿者等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的关心关爱力度,按照国家和本省相关规定,落实补助、津贴等相关政策,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侵犯他人隐私,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不得泄露疫情防控工作中知悉的个人隐私。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卫生健康、教育、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等部门应当加强疫情防控督导检查,建立健全全方位、可持续的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防止不落实、推诿落实“四方责任”和防控措施或者层层加码、过度防疫,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督促整改,保障疫情防控政策有效落实。

第三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违反本办法规定,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未依法履行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他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法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常态化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篇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决策部署和全国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视频会议“五个一律要求,进一步做好幼儿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开学准备工作,根据市教育局对幼儿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按照“一校一案”的要求,科学谋划防控工作,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夯实校园疫情防控根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暴发和蔓延,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校园安全稳定,制定我园疫情防控开学工作预案。

1.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

2.完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不发生校园内蔓延。

成立xx幼儿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xx幼儿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党政办。

组长:xx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xx校党支部副书记。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各教学点负责人。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3)全面监测幼儿园疫情发展变化,发生疫情时第一时间向乡卫生院、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上报,并同时向市教育局报告,严格执行上级部门防控部署要求。

(2)检查、督促幼儿园各部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4)提前准备疫情防控所需隔离房间、医用防护服装、消毒物品、洗涤用品、口罩、红外体温测量仪等疫情防控物资。

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2)负责感染、疑似病例及密切接触者的排查登记、隔离和管理;

(4)及时与幼儿家长联络和沟通协调,各班主任必须实时更新家长联系方式,确保紧急情况下与家长联系畅通。

(一)开学前准备工作。

1.制定师生分批返校方案。

根据全校师生员工总数实际,制定师生分批返校方案,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精准安排师生分年级、分班级、分期、分批有序返校。采取错峰开课、错时上下学措施办法,启动入校体温检测,严控进校人员管理。

2.随时检测师生健康状况。

师生返校需监测体温和健康状况,填写健康卡,校医室负责收集所有返校师生的健康卡,严密监测师生返校前14天的健康状况,保证返校的幼儿都能够得到全覆盖的健康监测、健康保护,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反馈党政办。

3.精准摸排师生假期外出数据。

摸清假期外出的教师员工和幼儿的精准数据,建立精确台账,做好校领导和教师对外出人员点对点包联安排。摸清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教职员工、幼儿数量及其所在年级、班级的分布情况,严格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解除后方可返校。绝不允许带病返校或未解除医学观察人员上学、上班。教师由党政办安排专人包联,幼儿由德育处安排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包联,教务处妥善安排因疫情误课幼儿的补课或网络教学工作。

综治办制定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建立联防联控和信息报告联系网络。如发现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早期症状(如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等)和异常情况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幼儿园疫情领导小组报告。由幼儿园及时向乡卫生院、市疾病控制防疫部门和市教育局反映,在最短时间内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

建立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幼儿晨午检工作、因病缺勤登记和追踪报告、复课证明查验、幼儿健康管理、预防接种证查验、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传染病防控的健康教育、通风换气消毒等日常防控要求工作制度,各科室由校级主管领导牵头,严格落实,责任细化到人,力求督查问责到位,确保防控工作有章可循,落地见效。

2.制定群密集场所的防控措施与管理流程。

由幼儿园分管科室牵头制定教室、食堂、宿舍、图书馆和实验室等人群密集场所的防控措施与管理流程。落实人员密集场所每日两次消毒、通风换气、师生体温检测、个人安全防护等管理机制,落实1.5米安全距离的人员密度管控措施等。校医和保健老师做好个人防护,预防飞沫传播和接触传播,相关废物进行有效消毒处理。

3.落实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和防控物资储备措施。

师生返校前,安排做好校园彻底的卫生清洁和消毒杀菌工作。重点做好垃圾处理,消毒通风,校内设置充足的洗手水龙头,配备足够的肥皂和洗手液、设置观察室等措施;落实测温设备、消毒液、消毒药片、喷壶、口罩等防控物资储备和保障措施;落实食堂、饮用水的安全监管措施。

(三)严格落实疫情防范措施。

1.加强部门联动。

各部门要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疫情防控办公室要加强与乡卫生院密切联系,及时掌握信息,获取专业指导,加强联防联控,积极配合乡卫生院做好幼儿园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及时发现、报告并配合卫生部门有效处置疫情。

在假期科学开展校园内环境清洁整治行动,尤其在师生返校前,务必要持续、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推进办公室、教室、宿舍、食堂、会议室、运动场地、功能室、厕所等重点区城和场所环境卫生改善整体行动,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全力营造一个干净卫生的环境迎接师生返校。

2.不举办聚集活动。

为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防止人员聚集增大传染风险,幼儿园在疫情发生期间不举办聚集活动、集体考试,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培训活动、幼儿的社会实践、等活动暂缓进行。

3.加强重点人群的有效监控。

要加强疫情监测,对在校师生实行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提醒师生如有异常及时就医并向幼儿园报告,严格控制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严格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解除后方可返校。绝不允许带病返校或未解除医学观察人员上学、上班。

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协助收集师生疫情相关信息,进行各项数据的收集、整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协助完成《xx市xx幼儿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教师健康卡》、《xx市xx幼儿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幼儿健康卡》相关信息的收集、汇总工作。

4.落实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严格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指定专人,每日上午x时、下午x时前向疫情防控办公室报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展。发现疫情疑似情况,应当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上报,务必保证不迟报,不漏报,不错报。

5.开学后坚持晨午检制度,落实汇报制度。

严格执行幼儿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指定班主任负责本班幼儿的晨午检工作,认真落实晨午检制度,及时了解幼儿身体健康状况,做好晨午检记录,预防和控制群体性疫情发生。

班主任在晨午检时通过观察、询问等方式了解幼儿出勤、健康情况,对因病缺勤的幼儿应了解幼儿的患病情况。对晨午检中发现的异常情況(发热、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症状),做好详细记录及时报告本部门领导小组。

凡属疑似病例的幼儿,班主任应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幼儿的隔离治疗。在隔离期间,班主任要跟踪了解幼儿病情好转情况,幼儿痊愈后出示医院证明并经上级部门、卫生部门及幼儿园同意后方可返回校。

6.落实健康教育制度。

密切关注新冠肺炎的流行趋势,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及时加强宣传力度,有效利用校园网、校园广播、电子大屏、宣传栏等形式深入地进行预防专题宣传和防治动态的相关报道,普及防治知识,引导师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师生卫生防病的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消除恐慌心理。

推进生命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感恩教育、法治教育、诚信教育,做好幼儿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引导幼儿合理安排学习和适度体育锻炼,加强心理疏导。

引导教职员工增强大局意识和防护意识,做好对在职和退休教职工的关心关爱工作。加强对教师健康情况摸排,实时动态掌握在职和退休教职工身体健康状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7.落实消毒隔离制度。

各部门在落实晨检工作的同时,要做到办公室、教室、功能室等办公、学习场所每天的通风与换气,安排专人做好常规消毒工作。对有新冠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的教室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

8.落实资金保障制度。

根据需要,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各种防控措施的落实,提前准备医用防护服装、消毒物品、洗涤用品、口罩、红外体温测量仪、必要的抗病毒药物等防控物资。

必须将疫情防治工作当作近期最重要的工作来抓,本着对广大师生生命健康负责的态度,自觉接受幼儿园和各级卫生、疾控、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检查。实行责任追究制,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报告不及时、瞒报漏报误报等疫情处置不力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触犯法律的根据相关程序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

相关工作人员执行24小时联络制度,保持通信畅通。一旦发生疫情,按程序规定第一时间紧急上报。

常态化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篇四

针对目前疫情发展趋势,为进一步做好我镇疫情防范和相关应急处置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防控目标。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处置的原则,做好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输入,以及我镇境内发现散发病例时的应急处置等工作,提高疫情防控水平,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防控措施,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

二、工作内容。

(一)落实应对疫情机制。

1.人员机制。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和卫生院负责组建由流行病学、临床救治检测等技术人员组成的技术组,负责本镇疫情防控工作业务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指导做好病人诊断、救治和疫情的调查处置工作。镇卫生院组建疫情应急处置机动队及医疗救治技术组。

2.技术机制。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和卫生院按照逐级培训的原则,负责对本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全员培训;制定应急演练方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意识和实战能力。

3.医疗救治机制。指定镇卫生院为镇级定点收治医院,落实疑似患者的初诊、转诊及抢救设备、药械、防护用品等物资准备,开展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进一步规范收治流程,做好“战时”准备。

4.应急物资机制。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和卫生院做好相关检测试剂、耗材、消杀药械、抗病毒感染药物、抢救药品和防护用具的储备工作。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储备适量的个人防护用品、消毒器械、消毒药品等。定点医疗机构要做好床位、设备、设施、药品、防护用具等储备工作。

(二)强化疫情监测与报告。

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和卫生院密切关注国内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动态,做好疫情预测预警,开展疫情风险评估,及时调整监测与防控策略。镇卫生院要强化疫情监测、预测预警和报告工作,确保疫情报告渠道畅通;一旦发现不明原因肺炎,要第一时间报告,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检测、病例主动搜索和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工作,切实做好疫点消毒处理工作,严防疫情扩散蔓延。镇卫生院要加强对全镇疫情防控工作的技术业务指导。

(三)做好切实接触者追踪和管理。

各村(居)委会及相关部门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协调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管理。对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实行隔离医学观察,每天了解其身体健康状况,对出现异常临床表现者,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诊断治疗、排查工作。医学观察期满时,如未出现异常症状,则解除医学观察。

(四)做好社区和重点场所防控。

各村(居)委会及相关部门要加强社区、车站、学校及托幼机构、大型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正面引导,指导公众特别是老年人、儿童、慢性病患者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出现肺炎症状后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无疫情发生的地区主要采取防输入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延缓疫情传入社区。疫情发生的地区要采取及时发现病例,追踪和管理密切接触者,阻止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五)强化宣传教育与舆论引导。

卫健、教育、文化、宣传等部门要有针对性普及冬春季传染病防控知识,发布健康提示等科普知识,提高全镇的防控意识和能力,稳定社会情绪;宣传、派出所等部门要开展舆情收集、研判和报告,根据疫情变化和社会热点及时解疑释惑、回应关切,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不稳定性苗头问题。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组织领导机构。镇成立以镇党委书记秦里军为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刘海强为副组长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防控办公室、疫情防控组、医疗救治组、后勤保障组、环境卫生消杀组、舆情宣传组,防控办公室设在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根据疫情形势研判情况,报请镇党委政府启动协调工作机制,负责指导和协调全镇疫情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对全镇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落实和严重失职渎职导致发生大范围全镇性疫情暴发流行的要严肃追责。各村(居)委会及相关部门要组建本辖区、本单位工作防控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组织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具体主要职责。

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制定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成立防控救治组;开展疫情预警监测,及时掌握疫情动态;组建、培训疫情应急处置队伍和医疗急救队伍;加强预防控制、诊疗技术方案的学习培训和组织实施;开展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开展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导;根据预防控制工作需要,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检测、医疗救治等应急处置工作;依法提出隔离、医学观察、等建议,搞好医务人员防护,加强院内感染控制,防止交叉感染发生;及时收集和上报相关疫情信息。

宣传部门:正面报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控制工作,普及防控知识。加强舆情监测和舆论监督,回应社会关切,视情适时公布政府应对举措。

公安部门:加强与疫情相关社会动态的监测,依法、及时、妥善处置与疫情相关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依法查处制造、散布和传播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不实信息。

社会事务管理部门:根据疫情动态发布旅行景点健康提示和旅行限制建议。

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部门:指导企业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控制工作,特别要做好与中高风险地区有业务往来的企业人员和务工人员的`摸排工作并及时上报卫健部门。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加大各类涉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药械和广告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违法行为。

市场管理部门:负责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整治,落实通风、消毒措施,规范活禽交易。

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部门:根据疫情发展和应急处置要求,督促车站等公共场所以及交通工具的交通卫生检疫消毒工作;协助相关部门依法追查有关人员和密切接触者;优先运送紧急救助物资和疫情处理人员。

教育部门:负责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教和防护工作,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

农业综合服务部门:加强家禽家畜养殖的动物防疫和检疫工作。

林业部门:规范野生动物养殖,严厉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贩运、交易。

村镇建设综合服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加强环境清扫及垃圾清运。

各村(居)委会负责调集本辖区内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备、设施参加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建立返乡人员台账,落实预防控制措施。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防病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协调各村(居)卫生室和防疫员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报告、人员疏散、隔离、公共卫生措施的实施。要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卫生知识宣传、环境消杀等相关工作。

常态化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篇五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平顶山市、汝州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提高街道预防和控制常态化疫情防控的能力和水平,广泛动员组织广大干部群众,落实联防联控措施,做好群防群治工作,筑牢社区第一道防线,确保辖区广大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钟楼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指挥。

钟楼街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由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王似阳任总指挥,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范新、主任科员秦尉翔、副主任科员杜磊磊任常务副总指挥,其他班子成员任副总指挥,各站所长、各社区党支部书记、各包村干部、各社区网格员任成员。

在坚持现有框架基础上,下设综合协调组、应急处置组、社会防控组、医疗卫生组、数据信息组、后勤保障组、文字材料组、社会稳定组、督查督导组。各应对境内外疫情防控新情况、新问题,突出重点做好精准防控,认真查找加固防控薄弱环节,及时提出疫情防控建议,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督促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统一领导、联防联控;群专结合,以专为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精准施策,有序防控。

三、响应措施。

按照“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的疫情防控要求,以社区为单位,实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严格落实“四早”措施,坚决扑灭潜在火星火苗,精准防控、快速处置,落实常态化防控工作各项措施,确保疫情不发生不蔓延。

(一)精准做好重点人群管控。

1.高度关注国内外疫情信息动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中高风险地区来汝返汝人员的管控。要按照分区分级标准,依据本地疫情形势,动态调整风险等级和应急响应级别(风险地区划分: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要求,全国各地疫情风险等级以街道、乡镇为单位进行划分,可以分为低、中、高三级。低风险:无确诊病例或连续14天无新增确诊病例。中风险:14天内有新增确诊病例,累计确诊病例不超过5例;或累计确诊病例超过5例,14天内未发生聚集性疫情。高风险:累计确诊病例超过5例,14天内有聚集性疫情发生)。

2.精准管控中、高风险地区来汝返汝人员。对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落实首站负责制,有健康绿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合法证明的,入汝后到辖区社区报备,自行居家隔离14天(隔离第五天及第十一天自费进行两次核酸检测),隔离期满两次核酸检测阴性方可解除隔离;无健康绿码或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合法证明的,一律实行集中隔离14天,并进行2次核酸检测。

3.精准落实境外来汝返汝人员管控措施。境外来汝返汝人员入境后一律实施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健康监测。已在省外或机场(海关)隔离14天的,入汝后须到辖区乡镇(街道)或社区报备,自行居家隔离14天(隔离第五天及第十一天自费进行两次核酸检测),两次阴性后方可解除隔离。

4.强化治愈后的确诊病例管控。治愈后的确诊病例和转阴后的无症状感染者达到出院条件的,出院后继续在汝州市胸科医院隔离康复观察2周;外地入汝的治愈后的确诊病例和转阴后的无症状感染者,没有进行隔离康复满14天的,须到胸科医院隔离补足14天,完成2周隔离康复且两次核酸检测阴性,方可解除隔离。

5.加强无症状感染者治疗管控。通过社区、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密切接触者及密切接触者的流调、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四道防线,及时发现无症状感染者,做到“两个立即”,一是立即报告,发现无症状感染者,应当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二是立即隔离,无症状感染者一经发现,立即转运至指定医院进行隔离医学观察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满14天后且两次核酸检测为阴性的可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为阳性且无临床症状需继续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6.加强到药店购买退烧药品的人员管理。做好药店退烧药的管理,所有药店无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生处方不得出售退烧药品。对购买退烧药人员需做好信息登记,并引导发热患者到就近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药店须及时向市市场监管局报告相关信息。

7.加强个人健康申报。境外、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来汝返汝人员必须主动到社区申报旅居史、接触史。要主动上门逐一核实情况,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个人出现发热、乏力、咽痛、干咳等症状必须立即就医并报备,重点做好体温和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监测。

8.加强社会群防群控。对外来人员进行全面摸排,全面掌握人员来源地和健康情况,特别要加强对城乡结合部、民宿宾馆等重点部位的排查,实现对各类外来人员情况早掌握、全掌握。境外、中高风险地区来汝返汝人员要主动向街道社区提前报备,对隐瞒不报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畅通监督反馈渠道,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群防群控。

(二)强化重点场所管控。

1.医疗卫生机构管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分区管理要求,强化感染防控,及时排查风险并采取处置措施,筑牢感染防线。规范设置门诊预检分诊点和发热门诊,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制定完善探视和陪护管理规范和制度,落实医务人员、陪护人员防护措施,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健康管理和监测。定点发热门诊要按照有关标准进行设置,加强发热门诊管理;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发现发热病人后要立即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不得留置发热病人。

2.校园管控。科学精准研判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各学校、托幼机构要进一步细化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加强日常防控管理,实行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好学生排查、重点地区学生的核酸检测,做好健康提示、健康管理和教室通风、消毒等工作,落实入学入托晨午(晚)检、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和登记等防控措施。做好师生手卫生等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低风险地区校园内学生不需佩戴口罩,教师授课时不需佩戴口罩,不建议托幼机构婴幼儿佩戴口罩。

3.特殊场所管控。做好养老机构、福利院、等风险防范,落实人员进出管理、人员防护、健康监测、消毒等防控措施。

4.其他重点场所防控。商场、超市、餐馆、食堂、酒吧、咖啡馆、茶楼、农家乐、宾馆、民宿等生活服务场所,要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指南落实好防控措施,增加通风量及限制人流量;所有场所应免费提供速干手消毒剂,服务人员应佩戴口罩。城区内活禽市场继续关闭,按照《汝州市禽类交易管理办法》执行。其他公共场所防控要求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及时调整。

5.小区(村)管控。加强基层社区网格化管理,发挥社区志愿者作用。做好健康教育、环境卫生治理、出租房屋和集体宿舍管理、外来人员管理等工作。出现疫情的社区要加强密切接触者排查和隔离管理、终末消毒等工作,必要时采取限制人员聚集性活动、封闭式管理等措施。

6.冷链食品管控。加强冷链食品全过程(运输、储存、加工、销售)监控,冷链食品做到件件有源可查、流向可查,冷链人员、操作人员、搬运人员、垃圾清运人员全部登记造册,及时开展冷链食品风险评估和抽样核酸检测工作。

7.物流业管控。加强快件物品和物流从业人员监控,做到快件件件有源可查、去向可查;从业人员要登记造册,随时监测健康状况,必要时进行核酸检测;特别要加强国外、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快件的管理,必要时开展快件和外环境核酸检测。

(三)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1.科学佩戴口罩。在人员密集的封闭场所、与他人小于1米距离接触时佩戴口罩。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在密闭公共场所工作的营业员、保安员、保洁员、司乘人员、客运场站服务人员、警察等人员以及就医人员等要佩戴口罩。

2.减少人员聚集。注意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人员。尽量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式场所。

3.加强通风消毒。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公共场所、车站码头、公共交通工具要落实日常清洁、消毒等卫生措施。

4.提高健康素养。养成“一米线”、勤洗手、戴口罩、公筷。

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

5.改善环境卫生。将常态化疫情防控与爱国卫生运动常态化相结合,健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把环境治理措施落实到社区、单位、家庭和个人。

(四)落实“四早”措施。

严格落实“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坚决防止疫情反弹扩散。

1.加强健康扫码和体温检测。持续强化健康码问题反馈核查机制,继续做好数据核验、投诉处理工作。在宾馆、酒店等外来人员密集的重点场所继续执行扫码通行和体温监测工作,鼓励使用固定式红外线体温检测仪。其他场所的健康扫码和体温检测根据防控需要进行调整。

2.全面做好核酸检测工作。围绕“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求,按照“应检尽检、适时抽检、愿检尽检”的原则,以核酸检测大排查为核心,扩大检测范围,大规模开展核酸检测,坚决阻断传播链,堵住所有可能导致疫情反弹的漏洞。

3.落实发热门诊预检分诊制度。严格落实发热门诊和预检分诊制度,规范发热门诊设置,规范疫情应急处置流程,做好相关病例监测和传染病网络直报,发现有发热、呼吸道症状的,立即安排到定点医院就医,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保持目前的防控指挥机制不散、防控队伍不减、防控机构不撤,确保能够第一时间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第一时间追踪密切接触者,将重点人群全部排查并进行集中隔离管控。

5.做好疫情信息报送工作。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当立即向市指挥部和市疾控中心报告。

6.精准实施应急管控。一旦发生疫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医疗、公安等力量,根据病例行动轨迹、活动区域,对涉疫的村居、小区、单位,依法依规实施精准管控,科学划定防控区域范围至最小单元(如楼栋、病区、居民小区、自然村组等),严格落实隔离、消杀、卫生检疫等有效措施,果断采取限制人员聚集性活动、封锁等措施,切断传播途径,尽最大可能降低感染风险。

四、应急保障。

(一)队伍保障。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队伍主要包括疫情监测、管控、救治、社会防控(公安、应急、民政)等队伍。各成员单位、各社区要组建和完善疫情防控处置队伍,加强队伍装备建设,不断提高疫情处置综合能力。

(二)物资保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各成员单位、各社区做好疫情应对物资和生产力储备。应根据疫情处置工作需要调用储备物资,物资储备种类主要包括救治药品、消杀药械和防护、救治、检测设备及应急设施、生活必需品等,应急物资使用后要及时补充。

(三)资金保障。要按规定将疫情处置应急经费保障到位,保障疫情处置队伍培训、装备补充及维护、疫情应对物资储备等需要。

(四)科普宣教。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疫情防控知识的普及教育,做好个人防护,保持“戴口罩、远距离、勤洗手、不扎堆”等健康生活习惯,指导群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疫情。

(五)社会监督。广泛宣传疫情防控政策措施,畅通监督反馈渠道,健全举报处理机制,鼓励群众对失管漏控重点人员及违反疫情防控措施情况进行举报,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作用,筑牢群防群控网络。

常态化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篇六

做好传染病宣传预防知识,定期做好消毒防疫工作,搞好各项卫生,减少传染病的发生。当发生疫情时,立即启动“疫情应急预案”及时对发生的疫情进行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疫情的扩散,保障员工、家属的身体健康。

二、疫情控制领导小组组成机构及职责。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应急设备、物资材料库:

四、预防措施。

1、室内常通风换气,保证空气流通等。

2、勤打扫环境卫生,垃圾要及时清运。

3、严格遵守深圳市卫生管理条例。

4、减少到户外活动,室内锻炼,增强体质。

5、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手。

6、注意均衡饮食、定期运动、充足休息、减轻压力、增强身体的抵抗力。

7、避免前往空气流通不畅、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不进行聚会及密集开会。

8、有计划地备足各种材料、配件,减少不必要的外出机会。

9、进行开工人员培训,确保做好防护。

五、应急处理。

1、当公司内发生疫情时,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早治疗。

拨打“120”请求早治疗病人,报告疾病控制中心在管区内做终消毒工作。按照当地政府的疫情防治工作的统一部署,进行全面隔离。

2、疫情上报登记。

当地政府部门、当地疾病控制中心、人民医院“120”

3、拨打求援电话如:“110”等。

常态化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篇七

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久性,坚决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自治州党委及县委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严格按照《伊宁县关于做好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的意见》的分解方案,深入细致做好冬春季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二、工作措施。

(一)合理安排出行。

如无十分必要,建议不出境旅行和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确需出行,特别是跨省际出行,应提前详细了解目的地的疫情形势,备好口罩、手消毒液等防护用品,合理出行、错峰出行、预约出行;如确有特殊原因须前往中高风险地区,要在出行前向所在村(居)及所在单位进行登记报备,返回后第一时间主动报告。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孕妇等特殊人群不建议出行。

(二)减少人员聚集。

双节期间,尽量减少人员聚集聚餐;如确需要,家庭聚集建议规模控制在10人以下,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距离。各级企业事业单位举办聚集性活动规模控制在50人以下;超过50人的,要有完备的防控工作方案。

(三)正确佩戴口罩。

广大群众外出时应随身携带口罩,在遇到自己无法确定风险的情况下及时佩戴口罩;去往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封闭拥挤场所时必须佩戴口罩;前往医院就诊人员、陪护探视人员、有发热或患呼吸道感染疾病的患者接触其他人员或外出时必须佩戴口罩;在与他人1米内近距离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电梯必须佩戴口罩;年老及体弱者、有慢性疾病患者外出时,建议佩戴口罩。

(四)重点行业、重点场所做好疫情防控。

商场、超市、餐饮、宾馆、农贸市场、火车站、汽车站和影剧院等重点场所从业人员要戴口罩、测温验码、保持社交距离;从事冷链、快递、外卖、出租车(网约车)、公共交通、医疗卫生等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工作场所要常通风换气,定期消毒。

(五)坚持“人、物、环境”同防。

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养成间隔“1米线”、勤洗手、勤通风、戴口罩、不聚集、公筷制、打喷嚏或咳嗽时遮掩口鼻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出现发热和呼吸道症状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就医。选购冷链食品、清洗加工食材时,建议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防止溅洒污染,做到生熟分开、分隔存放,并及时洗手和消毒器具;接收快递包裹时,注意个人防护,做好物品表面消毒(建议用75%的酒精),处置完后立即洗手并消毒;避免直接接触公共场所的设备、设施,若有接触应及时洗手或进行手消毒。保持良好卫生习惯。要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尽量不聚集、不扎堆、不食用野生动物,建议不食用进口水产品。

(六)及时就医。

发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一定要佩戴好口罩,及时到人民医院或中医院发热门诊进行筛查诊治,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减少传染病传播风险。

(七)储备物资。

加强医疗物资动态储备,有效控制库存量,严防过期物资或者不合格物资投入使用,医疗物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采购补充;要始终保持在3个月的储备量,最低不少于2个月的储备量,确保各类防疫物资有序、足量保质储备。

三、工作要求。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物资储备采购要严格按照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至少两个月的物资储备工作,严格落实各项责任方案,切实夯实工作责任,将责任到人、到事,实现落实上细而又细。

常态化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篇八

预防为主快速反应,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上下联动、有效落实。

组长:王涛。

副组长:杨博岩纪振霞。

组员:李宁杨亚男徐洪涛张曼孙涛王建立。

工作职责:统一指挥协调学校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形成各专项小组共同参与的联防联控机制。

(二)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专项工作组。

1、统筹协调组。

组长:杨博岩。

副组长:李宁。

工作职责:负责具体指挥、组织疫情全面防控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教职工身体状况的收集工作;负责部门、单位来人接待工作。

2、教学保障组。

组长:孙涛。

成员: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

工作职责:为将疫情带来的教学损失降到最小程度。制定符合我校的复学后教学计划。

3、安保后勤组。

组长:王建立。

成员:张曼。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学校假期值班安排工作,寒假和推迟开学期间,落实“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要求,对校园实行全封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负责安排布置防疫工作,收集各班反馈信息并及时上报;负责开学后晨午检统计,疫情报告工作和疫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4、舆情宣传组。

组长:杨博岩。

成员:纪振霞。

工作职责: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的发展变化,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做好舆情监控。向师生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开展健康教育,帮助师生了解防治知识、提高防范意识、理性认识疫情,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5、后勤保障组。

组长:杨博岩。

成员:杨亚男徐洪涛。

工作职责:为疫情防控提供经费、物资、医疗、运输等保障工作。加强对校园公共区域的消毒处理,医务室对师生身体异常情况,做好详细记录并及时向当地疾控部门上报,做好对密切接触人员的隔离防控工作,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等。

1、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控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防控意识。

2、日日观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学校的发生和蔓延。

(1)坚持预防为主。

坚持预防为主,认真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要求,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各专项工作小组要提前安排,做到措施落实落细,确保防控疫情工作有序开展。

(2)加强宣传教育。

面向全校师生员工,通过微信、家校联系群等网络渠道,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向学生和家长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防控要求,开展健康教育,提醒外出师生员工及家属、学生家长按要求佩戴口罩,引导师生员工及家属、学生家长寒假期间不到人流量大的场所逗留;要求师生员工不得前往武汉等疫情严重地区及其周边地区;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强化校内舆情监测与引导,避免引发师生员工恐慌。

(3)强化安全管理。

加强校园门卫管理,严格控制校园外来人员,加强保卫工作,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在学校门口设置体温测量设备,对进入校区人员做好体温测量和登记工作。

(4)加强联防联控。

学校要加强与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密切联系,及时掌握信息,获取专业指导,严格落实疫情防扩散措施,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及时发现、报告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有效处置疫情。

1、教育学生家长正确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及防控措施。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在学生和家长沟通时以国家发布的信息为准,不在朋友圈和微信群发布或转发非官方信息。

2、要求家长不能带孩子参加课外培训学习、交流和比赛等活动,防止学生聚集、聚餐、聚会,尽量不要走亲串友,避免交叉感染。

3、教育学生要注意个人卫生,做到注意保暖、勤洗手、多通风、加强体育锻炼等,以增强身体免疫力。

4、向家长宣传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庆祝活动。开学相关安排等待上级教育部门进一步通知。

5、指导家长进一步做好学生课业辅导,广大家长积极配合并教育学生尽量远离手机、网络及其他电子产品,加大阅读教育,丰富课外知识。

6、做好后勤、卫生设施保障工作。在春季学期开学后,组织安排校园环境清洁整治行动,对教室、食堂、图书室、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进行一次彻底清理,对地面桌椅进行擦拭消毒,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为广大师生员工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工作学习环境。

7、加强食堂、饮用水等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食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和晨午检工作并备案检查。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严禁使用来源不明的食物。

8、开学报到时,要求学生进行路途有效防护,注意饮食卫生和交通安全。对返校学生进行全面健康状况排查。

9、加强日常管理。一要强化校园管控,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校园,全面加强校园的清洁消毒。二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三要对学生开展健康教育、心理疏导。

10、按照开学后的准备工作要求,继续做好后勤、卫生设施保障等工作。

根据上级下发文件要求,学校切实承担起教育、管理和保护学生的职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卫生安全事故者,学校将视情节轻重,上报学区给予有关责任人以相应处分。

常态化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篇九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健全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做好常态化下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疫情不出现反弹,确保辖区社会生产生活正常秩序,确保人民健康和城市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立足市场监管职能,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场所,及时按照应急响应要求灵活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督促市场主体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各项疫情防控举措,对防控重点再加固、对防控要求再落实,全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区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部署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各业务科室负责牵头制定本条线疫情防控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执法大队、各市场所负责具体落实疫情防控工作。

2.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区局各单位(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立足市场监管职能,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以发现问题为导向,突出重点、排查隐患、依法规范,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3.快速反应,协同应对。针对疫情防控的新形势、新要求,及时调整监管措施和工作要求,并快速组织实施专项检查、“双随机+网格化”检查等工作。各单位(部门)间要加强协作,形成各方协同、持续攻坚的工作合力,确保信息及时互通、要求及时传达、工作及时落实。

(一)重点领域

1.食品安全监管;

2.活禽、野生动物交易监管;

3.药械安全监管;

4.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5.产(商)品质量安全监管。

(二)重点场所

1.农贸市场、大中型超市;

2.餐饮服务单位;

3.药械经营、使用单位;

4.大型商场、商务楼宇等重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5.规模以下大型商场、商业综合体、专业市场;

6.其他沿街商铺等。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及时将其他重点领域、重点场所纳入工作重点。

根据市政府应急响应级别要求及上级有关部门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采取相应的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措施及时、适当、有效。

(一)依法履职,加强重点领域、重点产品安全监管工作

1.强化农贸市场、大中型超市监管

按照相关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市场监管职能,加强对农贸市场、大中型超市的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产(商)品质量安全、价格行为等监管。加强对畜禽肉、生鲜水产品、蔬果等重点产品经营单位的监管,包括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情况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个人防护情况等。发现违规活禽交易的,依法予以查处,并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加大对违法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的监管力度,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严厉查处违法经营野生动物,以及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提供交易服务等违法行为。加强对消毒产品、非医用口罩等防疫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可控。(牵头部门:网监科、食品监管科;配合单位(部门):各业务科室、各所队)

2.强化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

对学校、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等单位食堂以及饭店等餐饮服务单位加强监管,督促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消毒卫生制度,对场所、设施设备、餐饮具、工用具加强消毒;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落实每日体温监测和个人防护措施,在工作状态时应佩戴口罩,勤洗手消毒;遵守餐饮服务操作规范,加强食品原料监管,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原料追溯和进货查验制度,对冷冻产品、水产品加强索证索票,不得采购和生产经营来路不明或不能提供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畜禽类、生鲜水产品等,严禁采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切实加强风险防控,确保食品安全。(牵头部门:食品监管科;配合单位(部门):各所队)

3.强化药械经营、使用单位监管

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加强监管,充分发挥零售药房智慧监管系统在疫情防控中的作用,探索细化退烧止咳药实名登记的功能目录,督促企业落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区内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加强监管,督促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落实主体责任。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予以重点关注,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处。对五类重点防疫产品(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呼吸机、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红外体温计)生产经营企业加强监督检查,对其中的出口单位建立企业法定代表人、监管部门联系制度。(牵头部门:药化科、医械科;配合单位(部门):各所队)

4.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督促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健全疫情常态化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岗位责任制度,完善包含疫情防控内容的特种设备安全应急预案,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巡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推进智慧电梯平台建设,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展远程监管,按照区局制定的电梯乘用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和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指引,指导各重点单位做好特种设备疫情防控工作。加大对医院、重点宾馆等重点场所的特种设备安全保障,确保特种设备和疫情防控“双安全”。(牵头部门:特种科;配合单位(部门):各所队)

5.强化产(商)品质量安全监管

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非医用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物资的监管。加强对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的监管,以问题为导向,对危险化学品及容器、儿童学生用品、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安全帽、成品油等涉及国计民生和安全的产品监管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以市场为导向,加强对重要商圈、网红产品的质量监管。及时开展监督抽查不合格后处理及相关线索的核查,一经发现违法行为予以严处。(牵头部门:质量认证科;配合单位(部门):各所队)

6.加大对涉疫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通过专项检查、“双随机+网格化”、“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等提高打击疫情相关违法行为的精准度,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以及虚假宣传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处,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牵头部门:稽查科;配合单位(部门):各业务科室、各所队)

7.快速处置涉疫投诉举报

对于接到的涉及食品安全、药械安全、违法活禽及野生动物交易投诉举报和对疫情防控相关商品等存在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行为的投诉举报,第一时间现场核查处理,并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对符合举报奖励条件的,依法给予奖励。(牵头部门:消保科、法规科;配合单位(部门):各业务科室、各所队)

(二)因时因势,加强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

1.规模以下大型商场、商业综合体、专业市场疫情防控工作

主动对接规模以下大型商场、商业综合体、专业市场的管理

方,加强宣传教育,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各市场所通过现场提问、分行业抽查入驻商户等多种方式,对管理方落实主体责任以及对员工、场所、商户、消费者等相关管理措施的情况每周开展一轮检查,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执行到位。(牵头部门:消保科;配合单位(部门):各所队)

2.沿街商铺疫情防控工作

对沿街商铺经营者持续加强宣传教育,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根据疫情防控不同响应级别的工作要求,对沿街商户疫情防控工作采取相应级别的管理措施,倡导沿街商户依托“汇治理-沿街商铺管理”小程序每日报送开业/停业情况以及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情况。各市场所每周抽取本街镇25%的沿街商铺开展相关检查,并确保每月对本街镇所有沿街商铺覆盖一轮检查,检查情况需录入“汇治理-沿街商铺管理”管理端。(牵头部门:信用科;配合单位(部门):各业务科室、各所队)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部门)要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的重要性,始终保持坚决有力的战疫劲头,与时俱进调整防疫策略、从严从细落实防控措施,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推进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要服从区局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部署,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形成合力。

2.切实落实责任。各单位(部门)要按照区局相关工作要求开展各项工作,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有实效,严防疫情防控风险。

3.强化督导检查。区局适时建立督查队伍,由区局领导带队对各单位(部门)各项工作情况开展督查,查找薄弱环节,全面督促整改,推进各项防控举措有效落实。

4.做好信息报送。各单位(部门)在排摸中发现重大、紧急情况的,要即时报送区局。同时,要及时了解工作动态信息,做好工作成效和典型案例的收集,办公室要及时编发信息、简报并上报。

常态化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篇十

养老机构成立主要负责人任领导小组组长的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医疗保障、安全后勤保障、消毒等职能小组,并明确职责分工。

复工复产期间如出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应启动本预案。

(一)散发病例

1.发现可疑病例时,应立即引导病例到临时医学观察点或单独隔离观察间进行留观,联系机构所在社区(村居)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初步排查后,送辖区定点医院诊治,确诊后立即报告当地疾控中心。

2.配合疾控机构开展密切接触者流行病学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最新版新冠肺炎防控方案或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进行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送定点医院排查、诊治。

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咐其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告知健康管理员,并主动告知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

所有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等。

3.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按国家和省的消毒指引,做好病例所在宿舍、相关活动区域、电梯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工作。

做好其他区域的保洁和消毒防疫工作;加强场所的通风换气和空调等公共设施及公共用具的消毒,每日对办公区域、老年人活动室、食堂、集体宿舍、卫生间、垃圾厢房、隔离区域等重点场所进行消毒;各工作场所和食堂入口要配备含酒精成分的手消毒液,厕所配备洗手液,指导和督促员工做好手卫生。

4.按照卫生健康部门的建议,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启动封闭式管理,因地制宜采取宿舍、楼栋封锁等措施,严格限制人员进出,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适时适当调整工作安排,必要时采取停工停产等措施。

5.做好安全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保障需要应急处置的设施、设备和物资供应。做好餐饮、生活饮用水安全等生活保障。加强巡查管控,及时停止群体性聚集活动,及时处置安全突发事件。

6.本机构医务人员要协助当地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密切接触者筛查等工作。继续做好机构职工的健康监测工作,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每天保持与单位主要负责人、疾控部门进行信息沟通,及时上报最新情况。

7.做好宣传和人员心理疏导工作。疫情期间要做好舆情监测、心理健康引导和健康教育等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新冠防控知识。根据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人员等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工作,稳定老年人及员工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

(二)1周内出现2例及以上聚集性病例。应立即报告当地疾控中心,由疫情防控专家评估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对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建筑、院落实施硬隔离。

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14天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卫生健康部门评估,可由机构疫情应急领导小组决定终止响应。

常态化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篇十一

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能力和水平,防范和控制疫情在学校发生发展,建立健全防范、指挥、处置工作机制,做到分工协作、责任明确、有备无患,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普及肺炎疫情和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学生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方案。

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及各级教育部门和当地政府(卫健部门)对本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一旦发生传染病疫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1、统一指挥。学校成立学校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把各项工作细化分解到科室、级部、个人。一旦发生发现,做到预案启动,统一指挥,全员参与。

2、立足预防。做好发生疫情的应对准备,但首先是立足预防,保障校园不发生疫情。做好预防,一是宣传教育,二是落实措施。

3、生命为本。以师生生命为本,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生命安全优先于学业成绩和集体活动;不隐瞒情况和问题,及时研究部署落实防控措施,全力做好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采取各种措施,确保在校师生无症状,感染师生不入校,最大限度保障师生安全。

4、科学应对。做好预警研判和预先推演,学习预防专业知识,做到科学应对,正确应对,快速反应,果断处置,沉稳不乱,细致周密,有序有效。

5、依靠当地。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建立学校内部协同机制,立足自救自助,同时紧紧依靠当地政府及部门,协调社会资源,主动汇报沟通,主动参与所在区域工作,全面做好校园疫情防控。

负责指挥和组织疫情处置工作;对有关事项作出决策;督促各相关应急处置职能小组按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各职能小组的工作进行指导,对其负责;向上级部门请求救援,协调社会资源等。

学校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启动本预案,具体职责为:

1、建立健全防控责任制。(责任人:)。

2、强化健康教育工作。(责任人:)。

(1)向学生及家长做好新型冠状病毒基本常识和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维护校园稳定。(责任人:董红干、陈宏杰)。

(2)教育学生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通过教育让学生了解新型冠状病毒可防、可控、可治;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学生的防病能力,避免学校师生产生不必要的恐慌情绪。(责任人:董红干、李勇)。

(3)通过适当的形式对家长进行宣传,提醒家长不外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参加校外培训、不与疫情暴发区归来人员接触,一旦发现孩子有发热、咳嗽症状,应尽早带孩子到医院就诊治疗,并及时向班主任报告,让学校了解掌握情况。(责任人:董红干、还华山)。

3、建立学生及家长外出登记制度。班主任确保与每一名家长联络畅通。教职工离盐务必登记。健全学生因病缺课登记制度和日常晨午检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疑似症状的学生,及时带领或通知家长带领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责任人:陈建权、乔中全、董红干、崔海青)。

4、切实落实措施减轻学生的学习负担,增加学生室外活动时间,鼓励学生多到户外进行身体锻炼,注意均衡饮食,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提高免疫力。(责任人:刘洪斌、吴生旭)。

5、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对校园环境的整治力度,保持学校教学和生活场所空气流通、清洁卫生。对餐厅、教室、走廊、厕所等重点场所进行日消毒,教室等重点场所保持通风,保证空气流通。(责任人:乔中全、刘德海)。

6、做好疫情防控后勤保障工作。按疾控部门要求,做好口罩、手套、消毒水、体温计等防范物资储备,预置好隔离室。(责任人:徐仁荣、王国林)。

7、严控人员出入。疫情解除之前,对在校学生,无特殊情况不外出。严格封闭管理,控制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谢绝各类来访参观。原来向社会提供体育场等场地场所的,停止提供。(责任人:崔海青、刘鸣)。

8、在必要情况下,及时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教育局报告。(责任人:董红干、翟金琪、李勇)。

(一)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监测。

1、建立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监测系统。寒假期间建立异常学生登记制度,开学后完善学生因病缺课监测登记、教职工中的缺勤登记等工作,进行观察分析和病症排查,必要时采取进一步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疾病预防控制等机构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疫情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做好预防工作。

(二)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报告。

1、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确保信息畅通。

2、严格执行学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报告程序,出现疑似疫情时,学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领导小组必须马上启动本校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3、任何班级和个人都不得隐瞒、迟报、谎报或者授意向他人隐瞒、迟报、谎报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对有违反者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学校(或周边区域)一旦发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启动应急预案,做出应急响应。

未开学:做好利用信息技术平台进行教育教学的预案;开学时间到了还没开学,则通过信息技术实施在线教育教学;根据当地统一要求,协助做好向学生及家长的宣传教育工作。

已开学:如果疫情形势好转以致消除,经上级同意学校可开学。开学后学校不能掉以轻心,仍需做好监测和预防,做好场所消毒通风,实施学生缺课登记追问制度和晨午检制度。如果发现师生有症状,甚至多名师生出现症状,要立即启动应急机制,进行应急处置,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1、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2、学校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必要时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住校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3、学校应急人员要赶赴现场,实施隔离、消毒等必要的防控措施,确保在第一时间内控制疫情的发展,学校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

4、发现师生疑似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时,要在第一时间内利用学校临时隔离观察室进行隔离观察(一人一室),并及时与教育、卫生(疾控)部门联系,加强对疑似病人的追踪管理。对密切接触者必须进行隔离观察,观察期间不能参与集体活动。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做好消毒工作。

5、开展针对性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增强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提高防护能力,进出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6、如果疫情加重时,学校要在上级有关部门指导下,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疗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方案中所列责任人为相关第一责任人,处置过程中相关责任人为直接责任人。

常态化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篇十二

在发生重大在疫情时,街道办事处根据上级人民政府疫情防控要求,确定疫情等级,启动疫情防控预案,按确保辖区居民日常生活不受影响。xx街道办事处根据预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整合优化力量,建立起基层配送工作组织体系,畅通居民生活必需品配送渠道,确保配送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隔离到位。

充分利用各社区居委会网格体系,按街道办事处挂联领导职责分工、疫情指挥部网络划分的要求,街道干部包社区、社区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的三级包保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街道干部,社区干部、公安干警、社区医务工作者和网格员的“五包一”责任制,强化隔离区群众生活物资供应“最后一公里”保障,满足群众日常生活需要,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一)统筹调度力量,建立多元配送模式。社区建立和完善物流企业、业主委员会联动机制。发动小区自治组织、楼栋长、志愿者和居民骨干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小区干部牵头,发挥干部、志愿者和热心党员群众等各类群防群控力量,通过楼栋走访巡逻,微信群等手段,及时为集中隔离和居家观察人员提供生活所需物资信息,在上级指定的和我处确定的意向供货商采购点代购生活物资,并提供送货等服务,确保群众安心居家,生活正常。

(二)做好群体日常生活保障工作。做好居家观察人员的日常管理服务,街道办事处多措并举,保障群众需求物资得到充分供应。一是充分利用原有楼、栋、网格体系,分楼栋确定责任人员,每个小区楼栋,必须确定1-3名服务人员;二是建立微信电话诉求平台;三是确定专业的供货营运商、个体户,签订意向平价物资供货渠道。对失能或独居老人,留守老人儿童、散居孤儿、困境儿童、残疾人、孕产妇、特殊困难群体以及低收入家庭,实行定点保障上门服务;四是卫生服务中心做好重症患者、慢性病患者和精神疾病患者的医疗保障;五是组织机动人员各社区居委会,按门市、网格的划分点位,做好人员分配,按预案要求各负其责。

(三)做好核酸采样工作。相关工作人员按原预定核酸采样点做好核酸采样。

在各小区做好卫生消杀工作,确定专业人员定期做好保洁,生活垃圾的分类处理与清运工作,对疫情运送物资必须专人、专车、专项清运。

街道干部、职工、社区工作人员要严守工作纪律,服从统一指挥,应急保障工作的需求,做好设施设备、场地、交通工具的准备和相关物资的预备充实,确保信息畅通,形成工作合力。

常态化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篇十三

2月21日,县人民政府县长郝春明组织召开了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专题会,集中传达学习了银川市关于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听取了民政局对县中心敬老院、安馨养老院疫情防控工作汇报,并就进一步扎实做好我县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为切实将我县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抓实抓细抓牢,现结合会议精神和当前的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成立民政局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徐军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哈东军、纳超英担任,成员由孙静、席吉兴、张燕、冯悦、王祥、安军组成。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全面安排部署区市县党委、政府及民政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决定、要求。

领导小组下设中心敬老院、安馨养老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小组。中心敬老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组长由哈东军担任,副组长由王祥担任,成员由孙静、张燕、李全义组成;安馨养老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组长由纳超英担任,副组长由安军担任,由席吉兴、冯悦、李伟组成。防控工作小组负责监督、指导各养老机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监督落实区市县党委、政府及民政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决定、要求;协调解决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同时各养老机构也相应的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各养老机构院长担任,成员由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组成。各养老院根据各院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养老院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工作;落实区市县党委、政府及民政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决定、要求;实时监测和防护,切实保障养老服务对象和员工的健康安全。

结合贯彻落实县委下发《关于落实疫情管控“四包一”“四服务”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落实好养老机构服务对象管控工作。即:以养老机构老年人为单位,由民政局副局长牵头,带领一名民政局科室主任、一名医护人员组成工作服务专班,分别包抓两个养老机构,并协调解决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养老院内管理人员、医护人员、护理人员要严格落实管控服务工作职责,做好老年人的健康监测、心理疏导、餐饮配送等工作。

1.副局长负责落实好“盯管职责”,做到“包干到院”。全面掌握全院工作人员、老年人每日情况,每日检查一次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工作人员服务情况;封闭期间监督落实院内人员不能外出规定;协调解决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安排和督促民政局科室主任、养老院管理人员、医护人员干部落实各自工作职责。

2.民政局科室主任负责落实“管控职责”。每天协助局领导清楚掌握全院工作人员、老年人每日情况,每日检查一次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多渠道了解院内老年人需求情况;通过微信视频、电话谈心等方式引导工作人员、老年人打消心理顾虑,劝导其不擅自外出,严格遵守院内各项规定,并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完成体温监测等工作;协调解决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督促养老院管理人员、医护人员干部落实各自工作职责。

3.医护人员负责落实好“监测职责”。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及卫健部门要求,做好封院期间防疫知识宣教,做好院内工作人员、老年人健康检查和心理疏导等工作;每日定时做好工作人员、老年人两次体温监测工作,登记每日情况并及时和局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共享信息;每天要通过上门查看、敲门确认、微信视频、电话谈心、谈心谈话等方式引导工作人员、老年人打消心理顾虑、消除不必要恐慌,劝导其认真遵守疫情期间各项规定,不外出;督促养老机构工作人员落实好全院人员体温监测、送餐服务和室内外楼道、院内消毒杀菌工作。

4.养老机构工作人员要落实好服务责任。要按照服务要求,落实好院内老年人体温监测与送餐服务等工作。协助医护人员对老年人进行体温监测、了解健康状况并做好记录,也可通过询问了解、谈心谈话等方式做好老年人健康宣传、心理疏导等工作;及时了解院内老年人生活需求,督促老年人做到勤洗手、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定时收取老年人房间垃圾并做好口罩、垃圾集中消毒处理,同时完成室内外楼道、院内消毒杀菌工作,确保各项监测、服务保障工作有条不紊。

1.抓好区市县疫情防控工作会议文件贯彻落实。各小组工作人员、各养老机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区市县党委、政府及区市县民政部门召开的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各项会议精神和下发的各项文件精神,坚决抓好贯彻落实。同时要熟悉掌握《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的通知〉》、《民政部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老年人就医指南的通知》等内容,结合民政厅下发的关于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系列通知要求,进一步学懂弄通,坚决落实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要求,切实做到使每位工作人员应知应会、逐项抓好落实。

2.加强内部管理,坚持做到“十个凡是”。养老服务机构实行封闭管理后,要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坚持做到“十个凡是”。凡是入住养老院老年人的家属、亲戚到养老机构探视的,一律谢绝,讲明原因,做好疏导工作;凡是入住养老院的老年人2019年内被家属亲戚接回家过年的老年人,疫情防控期间,一律采取居家留观居住,待疫情稳定后,再通知入住;凡是户籍宁夏以外春节期间回家过年的工作人员,休假结束,返回到宁夏,暂时居家隔离,不安排入院工作;休假期间居住小区在疫情防控期间存在集中隔离、居家隔离等情况住宅小区的工作人员,休假结束,也暂时居家隔离,不安排入院工作;凡是要求新入住老年人一律暂停接收;凡是养老院的老年人一律取消集中用餐,全部实行送餐服务,每天由工作人员向每个房间送餐,而且餐具全部使用一次性餐具;同时院内暂停一切聚会活动;凡是养老院院内所有人员每天都要实行晨检、晚检制度,记录体温,而且每天必须配戴口罩;每天要院内工作人员对室内室外采取喷洒消毒液进行消毒;凡是在敬老院工作的人员,必须做好值班值守工作,不能随意外出养老机构;封闭期间,凡是院内老年人因封闭有不适应情绪的,工作人员要耐心做好在院老人心理疏导、心理慰藉工作;每个养老机构都要设置隔离场所,凡是发现有个别老年人出现体温异常情况,要尽快采取隔离措施,落实好监护和检查,以防发生意外,有效阻断传播途径;凡是到养老机构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一律暂停。同时,各养老服务机构要安排工作人员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多种方式及时向入住老人家属发布院内疫情防控安排和相关服务通知,让老人家属掌握了解疫情期间老人在院情况。

3.突出重点,切实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一是在前期严防死守的基础上,要切实抓好“三突出”落实“四结合”。要突出防控阻击,积极将病毒阻击在院门外,严格管理在院老年人和工作人员,禁止人员出入;要突出防控管理,积极将病毒消杀在感染之前,落实好室内外巡查护理、消杀灭菌、分散就餐等工作;要突出隔离监测,设置隔离区,一旦出现感染,确保疫情可控可防。要将防控老年人感染同防控工作人员感染结合起来,将疫情防控工作同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结合起来,将疫情防控工作同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危化品安全等结合起来,将落实封闭式管理与老人需求入院结合起来,确保疫情防控和安全运行两不误。二是要切实落实《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的通知〉》、《民政部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老年人就医指南的通知》要求,严格按照《指南通知》相关条款要求实行操作管理。三是要及时分析各养老机构防控工作的薄弱环节,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的要求,细之又细、实之又实的抓好各项规定落实,严防疏漏,严防推诿,严防松懈麻痹,持续强化疫情防控工作责任。

防控期间,各养老机构出现防护用品、生活物资短缺情况,养老机构负责人或民政局工作人员要积极协调联系,采取送货上门方式予以解决。要坚决杜绝工作人员外出购置生活用品和防护物资情况。凡是养老院需要购买生活用品及生活物资,供货单位送至大门口,要将送来的生活用品及物资实行登记备案。登记备案要详细登记送货时间、送货人姓名、身份证号、供货单位、联系电话,购置的物资品种名称、数量等内容。生活物资用品清点后要经过消毒处理,再入院。老年人亲属给老人送来的生活用品,也要全部进行消毒处理后,再转交给个人。同时民政局将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解决养老机构防疫工作、生活需求等方面存在的经费物资保障问题。

在这次疫情防控工作中,暴露出我各县养老机构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还存在管理工作不细致、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经验不足等问题。各养老机构负责人要清醒认识自身存在的问题,根据近日来开展的防控工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并结合当前各个检查组在督导检查过程提出要求整改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改落实。同时还要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克服麻痹大意思想,不断完善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不断强化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全面提升养老机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能力,确保疫情防控取得全面胜利。

1.民政局将协调安排电信部门在各养老机构出入口安装监控设备,监督各养老机构禁止人员出入规定落实及来访人员、购置生活用品登记落实情况。

2.各小组成员要按照工作要求履行好各自的工作职责。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抽查各养老机构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如发现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有履职不到位,工作推诿扯皮现象,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常态化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篇十四

为切实加强我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工作的领导,有效应对我乡可能出现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强化对疫情防控和病例救治工作的技术指导,提高科学防治水平,保障人员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积极预防、有效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在我乡村的发生和流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市、区会议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应急预案。

一、工作要求。

党政牵头、村居动员,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群防群控、稳防稳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防止疫情输入、蔓延、输出、控制疾病传播。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工作保障。

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面加强工作,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我乡及时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指挥部,明确职责。由__为指挥长,__有关部门及各村居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分工明确,齐抓共管,力求工作实效。指挥部成立综合协调、医疗防控、后勤交通及人员安置保障、巡查处置、治安保障、新闻宣传、工作督查及组织保障七个工作组。

三、村居防控策略及措施。

(一)村居未发现病例。

1.组织动员。村居及时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以乡村干部、卫生院和村医为主,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责任到人,联系到户。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得到切实落实、不留死角。综合协调组实行日报制度,对所有摸排的数据进行汇总分类,管理和落实。

2.健康教育。各村居配合信息宣传组,抓好防控宣传。要坚持疫情防控群众路线,微信、电话、一封信等形式,做好我乡疫情防控宣传工作,提倡广大群众居家生活,不外出串门、不走亲访友、不聚会聚餐。开展针对性的、群众易接受、易掌握的防治知识和政策宣传。

3.信息告知。向公众发布就诊信息,出现呼吸道症状发无热者到卫生院就诊。发热患者到发热门诊就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到定点医院就诊。

4.环境卫生治理。活禽交易市场休市,清空交易场所内的活禽,巡查处置组并按卫生防疫要求对交易场所、设施设备进行清洗消毒。对居民小区、垃圾中转点进行卫生清理,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防治消杀。

5.疫区返回人员管理。对辖区居民进行地毯式摸排,对疫区返回的人员,由卫生院的医生每天进行一次体温监测,居家隔离14天。对发热症状者,由120转送市立医院进行隔离,其密切接触者立即居家隔离。隔离期间,卫生院和村医将每天对密切接触者进行跟踪观察。

6.物资准备。由后勤保障组对口罩、防护服、消毒用品、体温计进行足量储备。

(二)村居出现病例或者暴发疫情。

1.出现发热疑似病例,做好病人转运时的隔离控制,各村居不可擅自处置,由医疗防控组将全程跟踪指导,并及时上报联系由120专业人员转送市立医院进行隔离确诊。

2.对已确诊病例的,由医疗防控组对其密切接触者实施居家观察,每日由卫生院医生随访密切接触者的健康状况,做好记录。

3.对已确诊或未确诊的疑似病例,由医疗防控组负责将其家庭、楼栋单元、单位办公室,或其他长居住所进行消毒。同时由治安管控组对已经确诊病例的小区楼栋进行拉线封锁措施,限制人员进出。

四、压实领导责任,确保疫情防控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我乡各部门一律取消休假、到岗到位,主要负责人必须靠前指挥,深入防控第一线,及时发声指导,及时掌握疫情,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常态化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篇十五

为进一步落实上级关于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和“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要求,按照x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重要医疗物资保供工作,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按照“政府主导、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原则,坚持底线思维、平战结合,坚持采购端、调配端、需求端“三端协同”,建立实物储备、卫生机构储备和企业储备、疫情期间储备和日常储备相结合的工作机制,高效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医疗物资保障工作,及时有效应对疫情变化带来的医疗物资需求波动,为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提供有力支撑,确保不因缺乏医疗物资导致疫情反弹,不对社会经济发展造成二次冲击。

(一)属地负责,统筹保供。落实医疗物资保供工作属地责任,按照医疗物资急需紧缺程度,实施分级分类保供。要做好我办辖区民用部分医疗物资储备、保供工作。

体作用,加强与办外医疗物资生产供应企业常态化沟通联系,做好重点医疗物资商业储备和市场供应,确保重点医疗物资调得到、运得进、供得上。

(三)保障重点,确保急需。根据疫情形势变化、物资储备、需求评估等情况,落实应急医疗物资储备、调运和保障等工作。按照医疗物资急需紧缺程度实施分类保供,对供应充足的医疗物资,按市场机制调节供应,做到应保尽保、顶格供应;对可能出现短缺的重要医疗物资,依托市场主体保持一定数量的实物储备,并按照《医疗物资调配暂行规程》,实行供需对接、统筹调配,做到“保重点、保急需;先一线、后二线”。

(四)平战结合,统筹平衡。分类分级建立医疗物资战略储备机制和滚动轮替制度,强化储备资源统筹管理,充实提高办医疗机构应急物资配备标准,确保一定的冗余储备,既满足战时急需,又兼顾平时运行成本,提高资源利用率。

(一)实行清单管理。参照上级医疗物资保障清单管理模式,结合我办疫情防控医疗物资需求,寻求多方合作,确保防疫物资采购链完整。

提前做好既往疫情高峰期10天用量的防护物资、医疗设备、医用耗材药品、消杀产品等物资储备。办医疗物资保障组对可能出现短缺的重要医疗物资产品,要保持一定数量的实物储备。

(三)实行需求调配。当医疗物资供给紧缺,通过市场机制无法有效调节时,实施供需对接、产品调配,按照确保重点急需的原则,对重要医疗物资需求进行统一归口管理,根据办直办办等各部门报送的医疗物资需求清单,随行就市对外抢购紧缺物资,力保重要医疗物资调得到、供得上。

当于都县或周边发生新冠肺炎疫情时,接到办指挥部指令后,我办医疗物资保障组立即启动医疗物资保障应急响应,着手抓好应急医疗物资保供工作:

(一)抓好应急保供。由办医疗物资保障组负责与办综合协调组沟通对接,及时了解防疫一线人员的数量,指导填写物资需求清单,及时开出物资调配单,尽快做好储备物资发放工作。

(二)抓好需求评估。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适时召开办医疗物资保障组成员会议,研判当前疫情蔓延态势,分析评估今后一个月内全办重要医疗物资需求情况,了解国内医疗物资市场供求及产品价格信息,部署开展我办应急医疗物资需求调查,商讨拟对外采购重要医疗物资品种及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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