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心得体会,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自己、完善自己。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应该有个人及触动自我的思考和发现。接下来是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给你提供写作思路。
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心得体会篇一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学生、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根据上级要求,我校安全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即学校领导、各处室、各部门、各岗位负责人既要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也要承担安全工作的职责。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分管安全工作的副主任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各处室、各部门、各岗位的负责人同时也是各自处室、各部门、各岗位安全工作的负责人。
1、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创建安全、文明、和谐校园。
3、加强师生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4、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
二、分管副校长安全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事务,定期召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学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研究学校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整改意见,确保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的完成。
2、根据上级要求,不断完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制定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3、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把学校安全工作的.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处室、各部门、各岗位,每年层层签定学校安全工作责任状,并负责检查、督促各处室、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工作情况,定期讲评、表扬先进批评后进,全校上下齐努力,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4、指导学校安全专职干部和各处室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处室、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防范工作,检查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5、组织落实学生教职工安全教育、宣传、培训,强化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等教育,使学生掌握自我保护技能,提高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6、每学年开展1-2项针对火灾、地震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预防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7、做好法制副校长聘任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
三、安全专职干部的安全职责。
1、在校长和分管副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日常事务,每周向中层以上干部办公会汇报学校安全工作情况。负责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
2、按时参加上级有关部门召开的会议并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上报学校安全工作的计划、总结、报表、材料、信息等。
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心得体会篇二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学校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网络安全责任,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网络安全事关国家安全、政权安全和经济社会安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确保网络空间更加安全、清朗,让党的声音成为网络空间最强音,切实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政权安全。
第三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维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党委对全校网络安全工作负主体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网络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主管网络安全的领导班子成员是直接负责人。
第四条。
委宣传部,党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网信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工作。
第二章。
第五条。
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网络安全工作第一线,带头抓网络安全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第六条。
主管网络安全的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作为直接责任人,要协助党委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推动网络安全各项工作落实。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分管部门的网络安全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网络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七条。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明确网络安全的主要目标、基本要求、工作任务、保护措施,审定学校网信领导小组年度工作要点及落实情况。
(二)将网络安全工作作为教育安全稳定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工作部署,审议重大问题。
的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至少每季度召集一次会议听取网络安全相关工作汇报,研究网络安全工作。
(三)统筹协调全校网络安全保护和重大事件处置工作,支持配合上级部门处置涉及教育系统的重大网络安全事件,落实重要时期的网络安全保障措施。
(四)采取有效措施,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维护国家安全、侦查犯罪及防范、调查恐怖活动提供支持和保障。
(五)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指导开展重要网络安全活动,采取多种方式培养网络安全人才,提升全体师生员工的网络安全素养。
第八条。
学校网信领导小组主要承担的网络安全责任是:
(一)认真贯彻上级部门及校党委各项网信工作部署,负责全校网信工作的总体布局、综合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
研究制定网信领导小组年度工作要点并报校党委审定。向上一级网信领导小组及时。
报告。
网络安全重大事项,包括出台涉及网络安全的重要政策和制度措施等。
(二)统筹指导学校网络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学校网络安全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指导学校各单位、各部门落实各项网络安全重点工作,统筹管理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项目。
(三)协助校党委做好学校网络安全保护和重大事件处置工作,建立跨部门协调和事件处置机构,充分发挥纵向衔接、横向协调的组织保障作用。
(四)协助校党委落实重要时期的网络安全保障措施,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维护国家安全、侦查犯罪及防范恐怖活动提供支持和保障。
第九条。
学校网信办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一)协调、督促相关部门认真落实《教育系统党委党组网络安全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见附件),负责校园网信日常事务工作,归口管理、协调网络安全和信息信息作,向校网信领导小组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具体督促、检查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各项重点任务落实。
(二)及时向校网信领导小组。
报告。
网络安全相关信息,内容包括:网络安全重点工作进度,网络安全重要政策和制度措施,网络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网络安全工作年度总结、专项工作总结,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学校网络安全工作情况。
(三)在校党委、校网信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及重要网络安全活动,每年开展一次网络安全应急演练,指导各部门、各二级院部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提升全体师生员工的网络安全素养。
(四)统筹学校网络安全应急工作,发生网络安全事件,应第一时间报网信领导小组并按领导小组指示会同相关部门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第十条。
信息管理中心作为网信工作的技术支撑部门,要认真配合相关单位,做好相应技术及硬件支持、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党委应当逐级倒查,追究当事人、网络安全负责人直至主要负责人责任。
(一)学校门户网站,各部门、各二级院部网站被攻击篡改,导致反动言论或者谣言等违法有害信息大面积扩散,而且没有及时报告和处置的。
(二)学校门户网站,各部门、各二级院部网站受到攻击篡改后没有及时组织处置,且瘫痪3小时以上的。
(三)发生国家秘密泄露、大面积个人信息泄露或大量教育基础数据泄露的。
(四)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遭受网络攻击,没有及时处置导致大面积影响师生工作、生活,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五)封锁、瞒报网络安全事件情况,拒不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开展调查、处置工作,或者对有关部门通报的问题和风险隐患不及时整改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阻碍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维护国家安全、侦查犯罪以及防范、调查恐怖活动,或者拒不提供支持和保障的。
(八)发生其它严重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
第三章。
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
网络安全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相关工作决策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
本院部发生上述网络安全问题(第二章第十条)时,各院部党总支书记与直接分管副书记承担主要领导责任,院长按照党政同责要求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其他领导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本部门、本单位发生上述网络安全问题(第二章第十条)时,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与直接分管负责人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其他领导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的个人责任。
第十三条。
如出现重大网络安全事故,校党委应主动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认真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对本校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主管网络安全的领导班子成员的问责处理要求。
对各部门、各院部、各单位相关负责人实行问责的方式有:1.提醒;2.批评教育;3.责令做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4.诫勉谈话;5.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6.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查看、开除党籍等。涉嫌违法犯罪的,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问责。
1.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损失或挽回影响的。
2.积极配合问责调查,主动承认错误并承担责任的。
3.因管理服务对象弄虚作假,致使无法履行职责的。
4.因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难以履行职责的。
第十五条。
受到问责的人员一年内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因问责被免职的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安排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
对问责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向校党委提出申诉,申诉期间,不停止问责处理决定的执行。
第四章。
相关要求。
第十六条。
全体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切实担负起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并结合本院部、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情况,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制度。
方案。
明确一岗双责分解细化任务层层落实责任。
第十七条。
全体领导干部要在学网、懂网、用网中化被动为主动,学会通过网络走师生路线,不断增强对网络舆论的引导能力、对复杂网络舆情的驾驭处置能力、对网络安全的保障能力。
第十九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心得体会篇三
第一条为优化发展环境,推进规范化服务型单位建设,健全监督机制,强化责任追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责任追究的对象:全体教职员工。
第三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违反行政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行为有权投诉、检举、控告。
学校由主要负责人授权履行效能监察职责的机构负责。
第四条责任追究的内容。
(一)未按规定建立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并采取具体措施贯彻落实的;
(二)多次发生违反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规定行为的`;
(三)属于本单位办理的事项,超时办结的;
(四)应由本单位上报审批的事项,拖延上报的;
(五)不按规定承诺本部门办理事项时限的;
(六)服务窗口无人值班的;
(七)工作人员态度恶劣,故意刁难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
(八)对重大或紧急事项,不按规定及时请求、上报并妥善处置的;
(九)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投诉、举报、控告不及时处理的;
(十)公务时间擅自离岗的;
(十一)不按规定接待、指导、引导、协助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办理有关事项的;
(十二)应当当场办结而不当场办结的;
(十六)敬业精神不够,工作期间办理与工作无关的事宜,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票的;工作业绩差,无故不参加单位组织召开的各种会议的,出现上班迟到、早退现象的;不服从组织安排,不贯彻执行组织管理决定的;出现师德师风问题经查证属实的。
(十七)其它违反相关规定,应当受到责任追究的。
第五条责任追究的程序。因受到服务对象、群众投诉的,或经检查发现的,由学校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进行调查核实。经查证属实的,由学校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或按照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六条责任追究的处理。有受到服务对象、群众投诉或经检查发现的,经查证属实,应当根据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情节较轻的,责令直接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并在一定范围、一定场合公开检讨。
情节较重,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告诫。
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或后果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年度考核时缓定等次或解除聘任合同,并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
(一)主动赔礼道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已谅解的;
(二)有效阻止不良后果发生未造成损失和影响的;
(三)主动挽回损失的;
(四)其他可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情形的。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加重处理:
(一)一年内出现两次以上应予追究责任行为的;
(二)干扰、阻挠责任追究调查、处理的;
(三)打击、报复、陷害投诉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调查人及其他相关人员的;
(四)拒不执行效能建设领导小组作出的监察决定,或无正当理由拒不采纳监察建议的;
(五)被暗访查出的违反效能建设的行为;
(六)其他应当从重或加重处理情形的。
第九条受到责任追究的单位和人员,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责任追究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处理决定的部门提起申诉。
第十条本制度所称告诫是指对违反行政效能建设有关规定,但不够纪律处分的人员,以书面形式进行批评教育的问责方式。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心得体会篇四
第一条为加大学院安全工作管理力度,把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按照“明确责任、依法尽责,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学院按照“一岗双责”和“属地管理”“属人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校园安全责任体系。
第三条学院安全工作突出保护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学院所属各部门不得以经济效益、财产安全或者其他任何理由忽视人身安全。任何部门、个人有危害学院安全行为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必须承担相应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贯彻落实安全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决策部署,领导全院安全工作。
2.掌握全院安全工作的总体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把安全工作纳入学院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学院工作重要议事日程。
3.定期听取安全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全院安全工作重点事项,支持、督促学院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各自分管领域的安全工作。
4.建立健全和督促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带头深入基层开展安全工作督促检查。
5.按照法律法规加强学院内部安全工作机构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保障工作条件。
6.发生涉校涉生重大安全事故时,按照应急工作预案及时指导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院长是学院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全院的安全工作负总责。安全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保证学院的各项安全工作符合规定。
2.主持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研究制定学院安全工作计划,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布置的各项安全工作任务和要求。
3.落实学院安全工作管理机构和人员,解决工作经费和必要工作条件。
4.掌握学院安全工作总体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督促完善相应措施,及时解决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5.学院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组织和指挥救援,尽最大可能避免人员伤亡,降低事故损失,并积极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分管安全工作副职具体抓好全院的安全工作,对全院安全工作进行协调、指导、督促、检查,确保全院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和措施的落实,是全院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安全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
2.定期主持召开学院安全工作会议,听取部门安全工作汇报,掌握学院安全工作形势,研究、解决学院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落实安全工作任务。
3.组织制定学院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定期向院长汇报学院安全工作情况。
4.负责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及组织实施。
5.组织和督促各部门进行安全检查,查找安全问题,排查安全隐患,落实安全措施,加强安全整改。
6.学院发生安全事故时,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组织和指挥救援,尽最大可能避免人员伤亡,降低事故损失,并做好事故善后处理。
7.修订、完善学院安全工作制度,并监督落实。
分管学生管理工作副职要切实抓好学生安全工作,对全院学生安全负主要领导责任。安全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
2.抓好全院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
3.定期听取各部门学生安全工作汇报,掌握学院学生安全工作形势,分析学生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落实安全工作任务。
4.组织制定学院年度学生安全工作计划,定期向院长汇报学生安全工作情况。
5.负责制定班主任、辅导员安全工作考评、奖惩方案,并组织实施。
6.负责学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及组织实施。
7.学院发生学生安全事故,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组织和指挥救援,尽最大可能避免人员伤亡,降低事故损失,并做好事故善后处理。
8.负责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制度的制定和落实。
分管教学工作副职要切实抓好教学环节中的安全工作,对全院教育教学中的安全负主要领导责任。安全工作职责:
1.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
2.督促所分管部门做好教育教学安全管理工作,重点抓好实训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3.定期听取相关部门安全工作汇报,分析教学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掌握学院教学领域安全形势。
4.定期向院长汇报全院教育教学安全工作情况。
5.定期组织实训环节安全检查,查找安全隐患,落实安全措施,加强安全整改。
6.负责学生校外实训期间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7.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组织和指挥现场救援,尽最大可能避免人员伤亡,降低事故损失,并做好事故善后处理。
8.负责教学环节安全工作制度的制定和落实。
分管基建后勤工作副职要切实抓好全院基建后勤安全工作,对全院基建、后勤安全负主要领导责任。安全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基建、后勤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
2.定期听取基建、后勤部门安全工作汇报,分析学院基建、后勤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掌握学院基建后勤安全工作形势。
3.组织制定基建、后勤安全工作计划,定期向院长汇报基建、后勤安全工作情况。
4.加强学院食品安全管理,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5.加强学院医疗管理,防止医疗事故的发生。
6.定期组织基建后勤安全检查,查找安全隐患,落实安全措施,加强安全整改。
7.负责食品、医疗安全方面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及组织实施,
8.学院发生食品安全、医疗事故时,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组织和指挥现场救援,并做好事故善后处理。
9.负责后勤安全工作制度的制定和落实。
第七条院领导班子其他副职,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各行政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安全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
3.组织制定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
4.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安全教育。
5.定期组织安全检查,积极采取措施,消除不安全隐患。
6.定期召开部门安全工作会议,及时掌握本部门安全工作形势。
7.发生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组织现场救援,尽最大可能避免人员伤亡,降低事故损失。
8.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各种案件、事故的调查处理。
办公室主任除履行部门安全责任人的职责外,还应履行以下安全工作职责。
1.负责印章、文书档案、电子政务等安全保密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负责制定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根据险情等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4.协助学院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精神,督促检查学院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做好学院安全会议的组织安排。
5.在事故处理过程中,负责做好用车、接待等善后处理工作。
安全保卫处长除履行部门安全责任人的职责外,还应履行以下安全工作职责:
1.执行上级公安机关及学院党委的指示,贯彻“预防为主,保障安全”的方针,依法行使职权,全面完成学院各项治安保卫任务。
2.掌握全院治安动态,及时向院领导及公安机关汇报学院安全状况,保障学院安全稳定。
3.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法制教育、保密教育、安全生产教育和防火、防盗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
4.抓好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校内各类案件的侦破工作。
5.负责学院安保服务的管理与考核,安排好学院日常和节假日的校园守卫、巡逻、监控工作。
6.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7.负责学院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督促各部门整改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和隐患。
8.发生安全事故时,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组织救援,并做好事故善后处理。
学生工作处处长除履行部门安全责任人的职责外,还应履行以下安全工作职责:
1.制定全院学生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落实。
2.负责学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
4.指导、检查班主任、辅导员、公寓管理员的岗位安全职责落实情况。
5.负责制定全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安全教育计划,督促各系(部)实施。
6.负责全院学生违纪处理工作。督促解决学生之间的各种矛盾,避免因矛盾激化引发的各种纠纷和案件,避免群体性事件及其他突发性事件的发生。
7.定期组织安全检查,督促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
8.学生发生安全事故时,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组织救援,并做好事故善后处理。
总务处处长除履行部门安全责任人的职责外,还应履行以下安全工作职责:
1.负责学院的食品卫生管理,做好食物中毒防控工作。
2.负责开展学生的医疗保健知识教育。
3.负责对医务室的安全管理,加强药品管理,规范医疗行。
4.做好传染性疾病的防控工作,及时准确上报疫情,做到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
5.负责院内各经营摊点、商务楼及公寓出租房的安全管理,负责同承租、承包人或受委托经营、管理人签订相应的安全责任协议,并监督落实。
6.负责学院水、电、暖、燃气的安全使用管理。
基建工程处处长除履行部门安全责任人的职责外,还应履行以下安全工作职责:
1.负责院内工程施工队伍的安全、卫生、消防等管理工作。
2.负责检查校内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情况,消除危房及不安全隐患。
3.负责督促代建单位、施工单位做好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
4.负责基建工程的现场管理,及时解决施工中各种异常问题,协调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质检、消防等部门做好工程各阶段的验收工作。
5.落实有效的安保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为施工现场创造一个文明、卫生、安全、有序的工作环境。
财务处处长除履行部门安全责任人的职责外,还应履行以下安全工作职责:
1.监督出纳员去银行存取大额现金时,必须通知保卫处派人护送,不得单人去银行存取款。
2.监督出纳员库存现金、有价票据的核对、存放。
3.按照《会计档案》的规定,做好会计凭证、账薄、报表及银行印鉴的管理。
4.加强财务室来往人员管理,非本处人员不准随便进入财务计算机房和使用财务处专用计算机。
5.负责有关财务信息保密管理工作。
校产管理处处长除履行部门安全责任人的职责外,还应履行以下安全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学院资产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健全学院资产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维护学院合法权益,确保各项资产安全。
2.负责本部门人员日常安全管理,加强对管理人员的遵纪守法教育。
3.负责校舍的安全管理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4.制定和组织实施校办企业安全生产、消防、教育培训等安全管理制度。
5.制定分类资产安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
教务处处长除履行部门安全责任人的职责外,还应履行以下安全工作职责:
1.负责常规教学的安全工作检查。
2.负责课堂教学中的安全管理。
3.负责试卷的印制、运输、保管等安全、****。
图书馆馆长为本部门安全直接责任人,安全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公安、消防机关和我院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经常对全馆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认真做好防火、防水、防盗、防鼠(虫)害等工作。
2.负责制订和落实图书馆安全工作制度,保证图书馆正常的工作秩序。
3.负责制定图书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和实施。
4.定期对馆内的消防设施、器材、消防通道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杜绝不安全隐患。
5.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能及时发现火险隐患,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发生火灾事故,要沉着应对,迅速采取扑救措施,并组织学生有序疏散。
6.闭馆前,负责督促管理人员关好门窗,断开电源,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各系(部)、二级学院负责人为本系(部)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履行下列安全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及我院有关安全管理制度。
2.建立本部门安全组织,并任负责人。
3.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人员安全职责,并监督落实。
4.负责对本部门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
5.组织日常安全检查,积极采取措施,消除不安全隐患。
6.定期召开部门安全工作会议,及时掌握本部门安全工作形势。
7.负责学生校内外实习期间的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学生安全事故发生。
8.按照“属人原则”加强公寓内学生和青年教师的管理,防止盗窃、打架斗殴事件的发生,杜绝酒精炉、违规电器的使用,消除火灾隐患。
9.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对有心理疾患的重点人物要进行重点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10.负责本部门教学仪器设备、基础设施、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管理,做好防盗工作,确保资产安全。
12.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各种案件、事故的调查处理。
13.发生安全事故时,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事故救援,并做好事故善后处理。
(一)各系(部)、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及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安全工作职责:
1.建立本系(部)、学院学生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学生安全管理职责。
2.协助部门负责人落实学生安全管理责任制,确定各班级、各岗位的安全责任人,落实学工办工作人员、班主任、辅导员的安全工作职责。
3.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及时解决学生之间的矛盾,避免因矛盾激化引发的各种纠纷和案件,避免群体性事件及其他突发性事件的发生。
4.做好个别具有不良倾向的学生的教育疏导工作,防止发生过激行为或意外事故。
5.参与本部门的安全隐患整改,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6.负责做好学生集体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
7.负责学生公寓的安全管理,防止危害学生生命财产安全的事故发生。
8.参与处理涉及学生的伤害案件、人身伤亡事故,做好学生家属的安抚工作及善后处理工作。
班主任为班级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安全工作职责:
1.贯彻学院安全工作的精神和规定。对本班学生进行经常性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假日前做到集中强化安全教育。
2.及时掌握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发现学生受到伤害或者患有严重疾病,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救护,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对有精神疾患的学生重点监护,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诊疗,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3.班级学生参加体育比赛、郊游等重大活动时,班主任老师必须到场进行组织管理,确保学生安全。
4.负责指导学生熟悉教室周围的消防设施、器材,并教会使用方法。
5.对本班的门窗、电气设备进行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加强本班级学生公寓的管理,防止盗窃、打架斗殴事件发生,杜绝酒精炉、违规电器的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7.加强与学生家长联系,发现学生异常现象和不安全举动要及时告知家长,共同进行教育管理。
8.要及时了解掌握学生之间的矛盾,做好思想教育工作,杜绝群殴事件发生。
9.一旦发生停电、失火、地震等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班主任老师必须及时到班级组织和管理学生,做好善后处理事宜。
10.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与本班有关的各类事故的处理。
1.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处理。
2.负责组织、指导、管理学生参加各项集体活动,确保活动中学生的安全。
3.做好违纪学生的教育和处理工作,及时上报本部门违纪学生的材料及处理意见。
4.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时,必须报请学院领导批准,不得私自组织学生外出活动,不得租用和乘坐无资质的交通车辆。
5.经常对学生进行校风、校纪、校规教育,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组织纪律观念。
6.加强学生在公寓的管理,落实学生宿舍、晚自习、早操等各项学生管理制度。
任课教师为上课期间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安全工作职责:
1.任课老师要掌握班级学生的出勤情况,对无故缺勤的学生要及时了解缺勤原因,并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
2.不得讽刺、挖苦、辱骂、殴打学生,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侮辱学生的人格、把学生赶出班级等行为。
3.发现学生有打架斗殴或有不安全行为时,应当及时予以制止。
4.发生停电、失火、地震时,组织学生疏散,保证学生人身安全。
5.因特殊情况无法上课时,必须提前请假,不得脱岗、擅自离岗。
体育教师为体育课期间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安全工作职责:
1.上课前要对体育锻炼场地、器械进行检查,确保上课时不发生安全事故。
2.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监督管理学生遵守活动场地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3.使用体育器械时,要按照要求做好指导、监督。
4.不得让有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或体质虚弱的学生参加剧烈体育活动。
5.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时,应当及时予以制止。
(六)体育场馆管理人员安全工作职责:
1.负责对场馆内的各类体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安全使用。
2.定期对场馆内的消防设施、器材、消防通道进行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3.运动会期间,协助场馆负责人维护好场馆秩序,避免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4.活动结束后,负责关好门窗,断开电源,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实验教师是试验课期间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安全工作职责:
1.试验前要认真做好准备工作,试验中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指导学生正确使用试验仪器、设备,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2.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监督管理学生遵守试验场地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3.定期对实验室内的仪器、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
4.定期对实验室周围的消防设施、器材、消防通道进行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负责指导学生正确使用易燃、易爆、有毒、带辐射性的危险实验品,并按规定做好这些危险品的存储、保管工作。
6.离开实验室前,负责关好门窗,清点试验物品,断开电源,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企业负责人是本企业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安全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学院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负责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
3.负责做好公司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4.定期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及时掌握公司安全工作形势。
5.负责组织公司内部安全检查,督促解决存在的不安全隐患。
6.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规范经营,及时化解公司内部矛盾,避免群体性事件发生。
7.公司发生安全事故时,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组织和指挥救援,尽最大可能减少人员伤亡,降低财产损失。
(二)各校办企业职工安全工作职责:
1.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2.上班时要穿戴好发放的劳保用品,电工要穿绝缘鞋,女职工要戴好工作帽。
3.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活动,能提出改进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的建议。
4.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操作设备。
5.所用机械设备要配齐安全预防的保险装置和安全设施,并经常检查,保证机床安全使用。
6.学生实训期间,负责管理的职工为实训学生的安全直接责任人,要根据《生产场地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督导学生穿戴好劳保用品、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按照《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指导学生进行设备操作。
各实验、实训室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以下安全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学院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建立本部门安全组织,并任负责人。
3.搞好安全生产,负责对本部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4.制定符合部门实际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及安全措施。
5.组织日常安全检查,解决存在的不安全隐患。
6.定期召开部门安全工作会议,及时掌握本部门安全工作形势。
7.积极做好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实习指导老师为学生实训期间学生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安全工作职责:
1.学生进入实训场地前,必须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
2.要经常性和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教育,管理学生遵守实训场地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3.严格按照《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指导实训教学。
4.每天要及时排查所在场地、所用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尤其是用电、用火的安全。
5.督促学生进入实训场地,必须穿好发放的劳保用品,电工要穿绝缘鞋,女生必须戴安全帽。
6.指导学生熟悉实训场地周围的消防设施、器材,并教会其正确使用。
7.积极协助领导做好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2.熟悉本部门储存和使用的危化品的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有关消防安全规定。
3.严格执行危化品的出入库手续,对所保管的危化品必须做到数量准确,帐物相符。发现差错,及时查明原因并予以纠正。
4.对危险化学品按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要求分垛储存、摆放。留出防火通道。
5.对因工作需要进入仓库的职工进行监督检查,严防原料和产品流失。
6.爆炸品、剧毒品严格执行“五双”制度(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运输、双人使用)。
7.经常巡视检查危化品存放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现代教育中心主任除履行系(部)安全责任人的职责外,还应加强对校园网上有害信息的监控与封堵,防止反动、色情、赌博、封建迷信、凶杀暴力等有害信息进入校园网络系统。
学术中心主任除履行系(部)、二级学院安全责任人的职责外,还应履行以下安全工作职责:
1.负责督促在中心就餐、住宿人员在校期间要遵守学院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2.重点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定期组织消防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3.加强内部餐厅安全管理,保证食品卫生和饮食安全。
4.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在中心举行的各类会议、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5.负责做好在中心实训学生的安全管理。
1.学院总值班实行值班院长负责制,值班人员负责督查各部门值班人员履行职责。
2.学院总值班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总值班人员应认真检查部门的值班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部门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本部门的岗位职责,加大巡视力度,及时发现本部门在校产管理、安全保卫、学生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4.值班人员不得私自调班,有特殊情况须提前请示主管领导,不得脱岗、擅自离岗。
5.值班期间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值班人员必须迅速赶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重大情况要第一时间上报。
第二十五条在校内举办各类大型活动,相关单位负责人安全工作责任。
(一)主办单位负责人安全工作职责:
1.对依法需要到公安部门办理消防、治安审批的,应当按规定经过审批后方可举办活动。
2.制定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成立应急工作小组。
3.配备足够的专职人员负责维护活动现场秩序,在主要路口、栏杆等危险地带设置警示标志。
4.在运动场、体育馆及其他室内举行活动的,必须保证安全出口畅通,每一出口处必须有专人值班。
5.运动会期间,负责维护好场地秩序,避免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二)提供场地单位负责人安全工作职责:
1.活动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应完好有效。
2.负责对场地内的各类设施、器材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安全使用。
3.负责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证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4.及时请求有关部门经常性对场地用电线路进行检查,防止线路老化、短路造成火灾。
5.配合活动的主办单位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
6.运动会期间,协助主办单位维护好场地秩序,避免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7.活动结束后,负责督促管理人员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对于违反本细则,造成安全事故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学院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心得体会篇五
2021年8月4日,《人民日报》头版发布《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体系》一文。同时,《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汇编》公开发行,收录了《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正式揭开了《实施办法》的神秘面纱。
党内法规具有强烈政治属性、鲜明价值导向、科学治理逻辑、统一规范功能,高度凝结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经验,是党的中央组织,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以及党中央工作机关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制定的体现党的统一意志、规范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活动、依靠党的纪律保证实施的专门规章制度。《实施办法》作为《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体系》唯一收录的网络安全领域的党内法规,它的公开发布将对厘清网络安全责任、落实保障措施、推动网信事业发展产生巨大影响。本文将从责任主体、责任范围、责任事项、问责主体、启动问责的条件、问责措施等角度切入,深入解读这份首次面世的网络安全党内法规。
二、责任主体。
(一)什么是党委、党组。
《实施办法》第一条明确指出,本办法是为了明确和落实党委(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网络安全责任。为了理解《实施办法》,首先要弄清什么是党委和党组。
1.党组。《党章》第四十八条规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可以成立党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规定,党组是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设立的领导机构,在本单位发挥领导作用,是党对非党组织实施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常见的党组有:国务院党组,国务院某部门党组,某省政府机关党组、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政协机关党组、法院党组、检察院党组,中管企业党组,工会、妇联等人民团体党组等。
2.党委。《党章》第十条规定,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3.党委与党组的主要区别。一是产生方式不同,党委由同级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组由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批准成立。二是负责对象不同,党委向选举其产生的党的代表大会负责,党组则必须服从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领导。三是设立权限不同,党中央或本级地方党委可以审批设立党组,而党组不得审批设立党组。
尽管有以上的不同之处,党委与党组还具有一个最重要的共同特点,即在本单位本组织的范围内,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党章》第四十八条规定:“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党组的任务,主要是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做好干部管理工作;讨论和决定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和发展党员、处分党员等重要事项;团结党外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
《实施办法》规定,具有网络安全工作责任的主要有三类主体:各级党委(党组)、各地区各部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机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
1.各级党委(党组)。各地区各部门各级党政机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单位、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的处理者等单位的党委(党组)是网络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实施办法》第二条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级党委(党组)对本地区本部门网络安全工作负主体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主管网络安全的领导班子成员是直接责任人。”此条规定明确了从中央到地方和基层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各级党委和党组,是网络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并且进一步明确了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相关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
2.各级(各地区各部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机构。《实施办法》第五条、第六条分别规定,各级(各地区各部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机构具有分析研判网络安全信息、统筹协调网络安全检查、组织通报网络安全信息等职责。
3.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对本行业本领域的网络安全负指导监管责任。没有主管监管部门的,由所在地区负指导监管责任。”
三、责任范围。
《实施办法》所划定的责任主体,具有各自不尽相同的责任范围,形成一张相互交织、没有死角的网络安全责任网络,严密覆盖每一个行业和领域、地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单位、党政机关。
(一)行业和领域。按照《实施办法》第四条,本行业本领域的网络安全检查、事件处置,由主管监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管。没有主管监管部门的行业,由所在地区负指导监管责任。电信、能源、金融等行业的网络安全工作,由相关主管监管部门负责;少数没有主管监管部门的行业、领域,由所在地区网信领导机构负责。
(二)地区。按照《实施办法》第五条,本地区的网络安全事件汇集、分析研判、组织指导信息通报、统筹协调网络安全检查等工作,由本地区的网信领导机构负责。
(三)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单位。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单位网络安全工作,由本单位的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由相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负指导监管责任,没有主管监管部门的关基单位,由所在地区网信领导机构负指导监管责任。
(四)党政机关。按照《实施办法》第三条,党政机关本单位的网络安全工作,由本单位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
另外,《实施办法》第四条还对可能出现的交叉重叠责任进行了划分协调:“各地区开展网络安全检查、处置网络安全事件时,涉及重要行业的,应当会同相关主管监管部门进行。"。
四、责任事项。
《实施办法》划定的不同的责任主体,具有不同的责任事项。
(一)各级党委(党组)。
按照《实施办法》第三条,各级党委(党组)主要承担的网络安全责任是:
5.组织开展经常性网络安全宣传教育,采取多种方式培养网络安全人才,支持网络安全技术产业发展。
(二)行业主管监管部门。
《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
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对本行业本领域的网络安全负指导监管责任。没有主管监管部门的,由所在地区负指导监管责任。
主管监管部门应当依法开展网络安全检查、处置网络安全事件,并及时将情况通报网络和信息系统所在地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机构。各地区开展网络安全检查、处置网络安全事件时,涉及重要行业的,应当会同相关主管监管部门进行。
(三)各级(各地区各部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机构。
《实施办法》第五条:
各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机构应当加强和规范本地区本部门网络安全信息汇集、分析和研判工作,要求有关单位和机构及时报告网络安全信息,组织指导网络安全通报机构开展网络安全信息通报,统筹协调开展网络安全检查。
《实施办法》第六条:
各地区各部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机构应当向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及时报告网络安全重大事项,包括出台涉及网络安全的重要政策和制度措施等。
各地区各部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机构每年向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报告网络安全工作情况。
五、启动问责的条件。
《实施办法》第八条规定了两种启动问责的条件,一是按行为,二是按后果。
(一)按行为问责。
《实施办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各级党委(党组)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本办法所列职责,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按此规定,责任主体若未履行本办法所列职责,有违反本办法的不作为或乱作为行为,则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二)按后果问责。
《实施办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各级党委(党组)应当逐级倒查,追究当事人、网络安全负责人直至主要负责人责任。协调监管不力的,还应当追究综合协调或监管部门负责人责任。
7.发生其他严重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
六、问责主体。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十二条规定:“问责决定应当由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作出”。《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了实施问责的主体:“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应当由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依据有关规定实施。”回答“谁来实施问责”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准确理解“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
按照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下级党组织服从上级党组织,“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即为被问责对象的上级党组织。然而,在党的组织结构中,普遍存在双重领导或多重领导的情形。另外,因为存在分管领域的划分,党组织之间还存在归口领导管理、归口指导、协调或监督职责等关系。如高校党组织,往往同时受地方党组织、教育部门党组织的双重领导;国有企业,往往受国资监管部门的领导,同时受所在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的指导。
对此,为了准确理解“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可参考《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的规定。《条例》第二章“党组织请示报告主体”对于党组织向上请示的对象做出规定,一是在双重领导的情况下,向负有主要领导职责的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二是在归口领导、管理的情况下,服从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的领导。据此,将“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理解为被问责党组织的上级党组织,或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则更为准确。
需要说明的是,虽然各级网信办有可能不是被问责对象的上级党组织,但作为网信领域发挥党的领导作用的核心机构,各级网信部门在实施问责中起到重要作用。《实施办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各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机构办公室可以向实施问责的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提出问责建议。”
七、问责措施。
《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应当由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依据有关规定实施。”此处的“有关规定”,即为《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八条规定了三种针对党组织的问责方式,即检查、通报、改组;四种针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方式,即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给予纪律处分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追究纪律责任。
八、保障措施。
(一)表彰奖励。
《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用表彰奖励的形式促进网络安全工作的落实:“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网络安全先进集体予以表彰,对网络安全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奖励”。2016年,中央网信办、教育部指导中国互联网发展基金会网络安全专项基金设立“网络安全人才奖”、“网络安全优秀教师奖”等,在当年的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上,对19名网络安全杰出人才、优秀人才及优秀教师进行表彰。自此,中央网信办每年都组织开展相关表彰活动。
(二)干部考核。
《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各级党委(党组)应当建立网络安全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完善健全考核机制,明确考核内容、方法、程序,考核结果送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三)审计保障。
《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各级审计机关在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审计中,应当将网络安全建设和绩效纳入审计范围”。
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心得体会篇六
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运营、维护和使用网络,以及网络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
力。
工作任务和措施。
免受攻击、侵入、干扰和破坏,依法惩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网络空间安全和秩序。
和水平,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促进网络安全的良好环境。
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网络治理体系。
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职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络安全保护义务,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密性和可用性。
安全保护水平,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全、便利的网络服务,保障网络信息依法有序自由流动。
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的活动,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
出处理;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
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网络安全支持与促进。
制定并适时修订有关网络安全管理以及网络产品、服务和运行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国家支持企业、研究机构、高等学校、网络相关行业组织参与网络安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
务。
第十八条国家鼓励开发网络数据安全保护和利用技术,促进公共数据资源开放,推动技术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
国家支持创新网络安全管理方式,运用网络新技术,提升网络安全保护水平。
传教育工作。
大众传播媒介应当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进行网络安全宣传教育。
全人才,促进网络安全人才交流。
第一节一般规定。
务,保障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
(二)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技术措施;
(四)采取数据分类、重要数据备份和加密等措施;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网络产品、服务存在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护。
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目录,并推动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结果互认,避免重复认证、检测。
息的,网络运营者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
国家实施网络可信身份战略,支持研究开发安全、方便的电子身份认证技术,推动不同电子身份认证之间的互认。
风险;在发生危害网络安全的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按照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络安全信息,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他人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的,不得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第二十八条网络运营者应当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维护国家安全和侦查犯罪的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
安全保障能力。
示,支持、协助会员应对网络安全风险。
途。
第二节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行安全。
保护制度的基础上,实行重点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具体范围和安全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国家鼓励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以外的网络运营者自愿参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体系。
域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规划,指导和监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行安全保护工作。
步建设、同步使用。
第三十四条除本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还应当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
(二)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网络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和技能考核;
(三)对重要系统和数据库进行容灾备份;
(四)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有关部门组织的国家安全审查。
密义务与责任。
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少进行一次检测评估,并将检测评估情况和改进措施报送相关负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部门。
第三十九条国家网信部门应当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保护采取下列措施:
全风险进行检测评估;
(四)对网络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与网络功能的恢复等,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
第四十条网络运营者应当对其收集的用户信息严格保密,并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
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息,并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与用户的约定,处理其保存的个人信息。
是,经过处理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外。
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取措施予以删除或者更正。
第四十四条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
密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
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或者传输的信息。
提供服务,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信息安全的投诉和举报。
网络运营者对网信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应当予以配合。
知有关机构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阻断传播。
第五章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
分析和通报工作,按照规定统一发布网络安全监测预警信息。
制度,并按照规定报送网络安全监测预警信息。
期组织演练。
负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部门应当制定本行业、本领域的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置措施。
风险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措施:
度;
(三)向社会发布网络安全风险预警,发布避免、减轻危害的措施。
者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危害扩大,并及时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警示信息。
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置。
区域对网络通信采取限制等临时措施。
第六章法律责任。
元以下罚款。
责的主管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设置恶意程序的;
门报告的;
(三)擅自终止为其产品、服务提供安全维护的。
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事处罚的人员,终身不得从事网络安全管理和网络运营关键岗位的工作。
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罚款。
犯罪活动的信息,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下拘留,
款。关闭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
规定处罚。
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定处罚。
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二)拒绝、阻碍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的;
(三)拒不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的。
规的规定处罚。
第七十一条有本法规定的违法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记入信用档案,并予以公示。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网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要的制裁措施。
第七章附则。
第七十六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换、处理的系统。
稳定可靠运行的状态,以及保障网络数据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的能力。
(三)网络运营者,是指网络的所有者、管理者和网络服务提供者。
(四)网络数据,是指通过网络收集、存储、传输、处理和产生的各种电子数据。
不限于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等。
的规定。
第七十八条军事网络的安全保护,由中央军事委员会另行规定。
第七十九条本法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心得体会篇七
根据《关于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网络安全工作现场检查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网络安全工作报告如下:。
组织领导有力;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网络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机关和网络安全工作。发布《网络安全责任制》,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做到领导、责任、机构、人员、措施到位。
二是教育培训常态化。及时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安全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做好庆祝建党100周年网络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安排网络管理人员参加区委网络信息办组织的网络安全培训会议、网络安全应急演练等培训,提高安全防护技能水平。
(3)详细调查整改。及时调查区委网络信息办的风险预警事项,全覆盖安装正版杀毒软件,要求员工定期对办公电脑进行杀毒、清洗、体检,确保办公网络安全。
网络信息安全专业技术薄弱,缺乏通信、计算机和软件方面的专业人才。网络安全主要依靠干部兼职,专业技术水平低,保护能力瓶颈,难以有效应对复杂的网络攻击。
下一步,我公司将继续更加重视网络安全系统,同时,督促网络服务提供商做好线路检查和维护工作,以防控结合,从预防为先的工作思路出发,提高网络信息安全能力,加强办公人员在网络办公过程中的信息安全意识,确保网络安全事故的最大预防和减少,维护市场网络信息安全,确保政令畅通、安全、正常运行。
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心得体会篇八
理县人民政府:
根据州、县教育安全工作紧急会议精神,我镇于2017年6月25日会同县政府工作组再一次对我镇的学校师生生命财产的健康和安全、环境卫生等工作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自查后的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1、镇政府与各校签订了“保一方平安责任书”、“平安创建责任书”、“禁毒责任书”,并落实由镇政府综治办负责日常工作。
2、学校多次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安全制度,明确安全职责,实行“一岗双责”,使安全理念深入人心。
3、“人人讲安全、月月讲安全、天天讲安全”的氛围得到坚持。
4、楼道管理规定得到加强:各校每天由值周的行政人员和师生负责学生上、下楼道疏导工作。学校继续强调“上下楼梯靠右行”的要求。
5、加强了学校教学区、生活区的卫生管理,教室、宿舍、食堂等区域通风、换气、消毒,消除了卫生死角。
行雷电科普知识以及防雷安全教育。
8、医院负责学校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发现问题如下:
1、由于学生的增加,楼道显得有点狭窄,如理中、营小、杂小。
2、教师宿舍楼和旧教学楼楼顶漏雨,如:杂小、营小。
(一)营小:
1、组织人员更换了灯泡。
2、组织人员更换了开关,插座。
3、在新修校门转弯处添置照明设备。
4、加强了住管员和班主任的职责,召开了有班主任教师、住管员教师参加的住校生会,学习了《营盘街小学寄宿治学生管理办法》,强化了住校生的管理,特别是强化安全管理,增强了学生的安全意识。
(二)理中:四根电杆的撤出已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至今未得到落实。请求、县政府分管领导协助。
(三)杂小:对存在的问题已书面报告镇政府。政府已安排维修,预计在下学期开学前完成。
理县杂谷脑镇人民政府。
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心得体会篇九
按照《关于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网络安全保障工作现场检查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网络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有力。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网络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协调本机关、网络安全工作。印发《网络安全责任制度》,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机构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
(二)教育培训常态化。及时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安全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做好庆祝建党100周年网络安全保障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安排网络管理人员参加区委网信办组织的网络安全培训会议、网络安全应急演练等培训,提升安全防护技能水平。
(三)排查整改细致。及时排查区委网信办风险提示事项,对委机关全覆盖安装正版杀毒软件,要求职工定期对办公电脑开展杀毒、清理、体检等工作,确保办公网络安全。
网络信息安全专业技术薄弱,缺乏通信、计算机、软件方面的专业人才,网络安全主要依托干部兼职,专业技术水平不高,防护能力存在瓶颈,难以有效应对复杂网络攻击。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加大对网络安全系统的重视,同时督促网络服务商做好线路检查、维修工作,以防控结合,预防为先的工作思路出发,提高网络信息安全能力,强化办公室工作人员在网络化办公过程中的信息安全意识,确保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网络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市场办网络信息安全,确保政令畅通安全正常运行。
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心得体会篇十
为加强安全监管,严格安全责任,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苏政发〔2004〕29号)及苏政办发【2017】70号文件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我县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任,强化了行政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作为各级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和考核指标体系。
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加大了行政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制,严肃认真查处安全生产事故。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都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清原因,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每年县政府年初都出台安全生产工作意见明确规定,凡在本年度行政区域内、系统内发生特别重大、重大事故的,一律取消评先评优资格,主要领导要向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2
存在问题: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难度大。虽然各层、各级都能层层签订责任状,但是有相当一部分仅仅停留在纸上,口头上,说起来重要,干起来忘掉,对安全生产工作在思想上没有认识到位。
2、主体责任意识有待提高。很多企业主重生产轻安全,文化素质不高,安全意识不强,不愿在安全生产上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安全网络不健全,组织结构不完善。
下一步打算:
1、加强领导,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化考核细则,使安全生产责任制真正落实到实处。
2、加强督查,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在加强事故调查处理的同时,更加注重事故的防范,把监管重点放在监督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的落实上,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监管措施,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心得体会篇十一
为加强网络管理,确保网络安全运行,***《关于20cc年开展网络安全工作会议的通知》的要求,我校高度重视,结合检查内容及相关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对相关网络系统的安全管理、技术防护、应急工作、宣传教育培训、等级保护工作、商用密码使用等六个方面进行逐一排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全校信息网络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办公室人员为成员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分工与各自的职责如下:校长为计算机网络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副组长分管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的日常协调、督促工作。办公室人员负责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的日常事务。
(一)网络安全。我校所有计算机均配备了防病毒软件,采用了强口令密码、数据库存储备份、移动存储设备管理、数据加密等安全防护措施,明确了网络安全责任,强化了网络安全工作。
(二)日常管理。切实抓好内网、外网和应用软件管理,确保“涉密计算机不上网,上网计算机不涉密”,严格按照保密要求处理光盘、硬盘、移动硬盘等管理、维修和销毁工作。重点抓好“三大安全”排查:一是加强对硬件安全的管理,包括防尘、防潮、防雷、防火、防盗、和电源连接等;二是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对我校计算机实行分网管理,严格区分内网和外网,合理布线,优化网络结构,加强***管理、互联网行为管理等;三是加强计算机应用安全管理,包括邮件系统、资源库管理、软件管理等。定期组织全校人员学习有关网络知识,提高计算机使用水平,确保网络安全。
近年来,我校加强了组织领导,强化宣传教育,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加大对涉密计算机的管理。对计算机外接设备、移动设备的管理,采取专人保管、涉密文件单独存放,严禁携带存在涉密内容的移动介质到上网的计算机上加工、贮存、传递处理文件,形成了良好的安全保密环境。严格区分内网和外网,对涉密计算机实行了与国际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物理隔离,落实保密措施,到目前为止,未发生一起计算机失密、泄密事故;其他非涉密计算机及网络使用,也严格按照有关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管理,确保了我校网络信息安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网络安全,我校对部分计算机设备进行了升级,每台终端机都安装了防病毒软件,硬件的运行环境符合要求;防雷地线正常,防雷设备运行基本稳定,没有出现雷击事故;今年已更换了已经老化的一对光纤收发器,目前光纤收发器、交换机等网络硬件设备运转正常,各种计算机及辅助设备、软件运转正常。
我校对电脑及其设备实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管理制度。在管理方面我们坚持“制度管人”,强化信息安全教育、提高工作人员计算机技能。在设备维护方面,对出现问题的设备及时进行维护和更换,对外来维护人员,要求有相关人员陪同,并对其身份进行核实,规范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通过本次网络安全自查工作,我们也发现在网络管理过程中的一些薄弱环节,比如:个别单位工作人员网络安全意识还不够强。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安全意识教育和防范技能训练,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注重人防与技防结合,确实做好我校网络安全工作。
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心得体会篇十二
接到你们《关于整治网络环境的通知》后,我校积极在教师和学生中间广泛宣传,并开展了一系列整治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为确保网络环境安全,我校加强了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由办公室工作人员对网络环境安全工作负责,并从事相关工作;同时,积极在教师和学生中间进行宣传,引导教师学生文明上网。
1.对联网计算机进行清理检查,下载安装了杀毒软件,关闭了不必要的应用、服务和端口。
2.完成了对学校所有办公电脑ip地址的静态绑定,有效防止了arp欺骗和攻击。
3.规范信息的采集、审核和发布流程,严格信息公开发布工作。4.定期不定期对学校网络环境和信息安全进行检查,确保不良信息不在网上流传。
5.认清形势,提高应急能力,保障通信安全顺畅,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
总之,学校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方式对网络环境和信息安全进行维护,确保网络安全,为教育教学服务。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122913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