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作为商业交易的基础,保障了交易的顺利进行和双方的权益。合同的条款应当具备可执行性和合理性,不得违背法律规定。当出现合同纠纷时,可以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解决争议。
合同丢失说明篇一
关键字:二倍工资,补签,履行完毕,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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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简述: 厂方辩称:没有规避劳动合同法的故意,每个员工入职时均有专人负责签订劳动合同;人事变更、资料室搬迁等原因造成劳动合同丢失;发现部分员工没有劳动合同后立即召开高层会议;已要求员工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已履行完毕不应再追究;员工没有经济损失;更搬出劳动站出具《证明书》证明人事资料丢失。综上,厂方不用支付双倍工资。劳动仲裁劳动者胜诉,一审劳动者胜诉,对一审判决满意。厂方没有上诉,并履行了判决。
案情简介:厂方辩称:没有规避劳动合同法的故意,每个员工入职时均有专人负责签订劳动合同;人事变更、资料室搬迁等原因造成劳动合同丢失;发现部分员工没有劳动合同后立即召开高层会议;已要求员工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已履行完毕不应再追究;员工没有经济损失;更搬出劳动站出具《证明书》证明人事资料丢失。综上,厂方不用支付双倍工资。劳动仲裁劳动者胜诉,一审劳动者胜诉,对一审判决满意。厂方没有上诉,并履行了判决。本律师担任员工劳动仲裁及一审代理人。
广 东 省 东 莞 市 第 三 人 民 法 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0)东三法民一初字第270号
原告:东莞船井电机厂,营业场所:东莞市黄江镇长龙村机龙工业园。
负责人:尤景涛,厂长。
原告:船井电机(香港)有限公司,住所地:香港特别行政区。
两原告的共同委托代理人:王云昭,广东林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张甲,……(按:身份信息由本律师屏蔽)
委托代理人:谢国洪,东莞市启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东莞船井电机厂(以下简称“船井厂”)、 船井电机(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船井公司”)诉被告张甲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吴鹏飞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判,并于 2010年1月2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船井厂、船井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王云昭与被告张甲及其委托代理人谢国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两原告诉称:原告不能举证出示书面劳动合同不是原告主观上故意规避劳动法,而是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的一个自我纠错。被告于2008年8月4日入职原告工厂,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员工在入职时均有专人负责签订劳动合同。由于原告工厂员工基数较大,因此相对人员流动较大,加之2009年7月人事文员及主要负责人的变更、资料室搬迁等原因,有可能造成人事资料丢失,于是在2009年8月初原告在没有任何外界力量要求的情况下,对原告工厂劳动合同的签订进行了一全面自查,自查中发现有部分员工没有书面劳动合同,因涉及问题面广量大,引起原告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高层会议。之后,除被告在外的所有员工均与原告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此事发生在被告申请劳动仲裁之前,因此,原告不能举证出示书面劳动合同不是原告主观上故意规避劳动法,而是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的一个自我纠错;二、没有书面劳动合同的责任不完全归于原告。依照原告的管理制度和具体情况,原告始终认为同被告签有书面劳动合同,但在自查中发现没有被告的书面劳动合同后(可能丢失),便积极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及时向被告发出了补签劳动合同的要约,但被告一直未明确的答复;且被告自入厂至今在长达17个月的时间里也从未提出过要与原告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求,也没有提请过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争议仲裁,说明要么被告明确知道当初与原告签有书面劳动合同,要么被告明确知道当初与原告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主观上放任其发展。因此,没有书面劳动合同的责任不能完全归于原告;三、该劳动合同原、被告双方已完全彻底的履行完毕。被告2008年8月4日进入原告工厂,2009年8月29日申请离职,2009年8月31日离厂,原告已结清了被告的所有工资和费用,办理了相关的社保停转手续,被告对此并没有任何异议。至此说明原、被告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已完全彻底的履行完毕。若为此实际上已经完全彻底履行完毕的合同而追究原告因合同不符合形式要件的责任有悖法的公正价值,有悖民法公平原则,有悖劳动合同法补偿和救济的宗旨;四、原、被告之间没有因没有书面劳动合同而产生的任何权利义务之争,也没有造成被告的任何经济损失。在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因没有书面劳动合同而产生的任何权利义务之争,没不因约定不明而产生任何纠纷,只是在原告发出补签书面劳动合同的要求时,亦即在被告明确知道原告手中没有书面劳动合同后,在没有做任何协商调解的情况下直接选择申请仲裁,且仲裁的诉求只有没有劳动合同的双倍赔偿,没有造成被告的任何直接经济损失。《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的情形,是对用人单位故意规避《劳动合同法》的一种赔偿工资给受害人的惩罚措施,其构成要件:一是主观上用人单位故意规避《劳动合同法》,二是客观上产生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并对劳动者造成损失的事实。但如上所述,原告没不规避劳动合同法的故意,没有书面劳动合同的责任不完全归于原告,该劳动合同原、被告双方已完全彻底的履行完毕。且没有因没有书面劳动合同而产生任何权利义务之争,没有造成被告的任何经济损失的事实,所以裁定原告支付二倍工资给被告,有违《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立法旨意,不符合其构成要件。综上所述,请求法院判令:1、原告不须向被告支付 2008年9月4日至2009年8月31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21472元;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原告对上述主张提交了如下证据:1、《劳动合同》;2、《辞职申请表》;3、《证明》;4、《仲裁裁决书》及《送达回证》;5、《劳动争议申诉书》;6、《通告》。
实行张甲答辩称:第一、原告恶意规避劳动合同法。原告没有通告全厂要求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已经在2007年进行了宣传,厂方没有可能不知道该法的规定,厂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所以其主观故意是明显的;第二、没有书面劳动合同的责任完全是原告的责任,用人单位应当提出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第三、原告从来没有要求被告签订劳动合同;第四、对是否已经履行完毕劳动合同,并不代表被告放弃法律的权利,根据法律规定,原告必须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第五、法律没有规定支付二倍工资差额的前提是造成员工损失,原告应当支付该工资差额。
实行未对上述主张提供证据。
经审理查明,原告船井厂系原告船井公司于本市黄江镇设立的不具备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三来一补”企业。被告张甲于2008年8月4日进入原告船井厂工作,担任技术员一职。入职时,双方并未就劳动事宜签订劳动合同。2009年8月29日,被告张甲向原告船井厂申请辞职,原告船井厂于2009年8月31日同意了被告张甲的请求,被告张甲于当日离开了原告船井厂。之后,双方因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需支付二倍工资的问题发生争议,被告张甲遂向东莞市劳动争议仲裁庭黄江分庭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庭于2009年12月2日作出裁决,裁决:船井厂、船井公司应当向张甲支付2008年9月4日至2009年8月31日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21472元。原告船井厂、船井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在起诉期限内向本院提出起诉。
另查明,双方于庭审时均认可了劳动仲裁阶段确认的被告张甲的工资数额,即:2008年8月份1697元、2008年9月份1705元、2008年10月份1752元、2008年11月份1303元、 2008年12月份1956元、2009年1月份1259元、2009年2月份1445元、2009年3月份2077元、2009年4月份1902元、 2009年5月份1601元、2009年6月份2385元、2009年7月份2316元、2009年8月份1761元。期中2008年9月至2009年7 月的工资合计19711元。
以上事实,有《辞职申请表》、《仲裁裁决书》及送达回证》、《劳动争议申诉书》及本院庭审笔录附卷为证,可以采信。
本院认为,船井厂系是船井公司于本市设立的不具备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三来一补”企业,因此,船井公司应当对船井的民事行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结合原、被告之间的诉辩,本案主要争议系两原告是否需要向被告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对于此焦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对照本案,被告张甲于2008年8月4日进入原告船井厂工作,双方并未就劳动事宜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双方在确定事实劳动关系后,两原告并未及时与被告签订劳动合同,在被告入职30日内亦没有补签劳动合同。两原告称“有可能因资料室搬迁等原因,造成人事资料丢失”。两原告对此辩称提供《证明书》拟证明。该《证明书》系由东莞市黄江镇长龙村劳动服务站出具,从证据性质看属于书面的证人证言,两原告在诉讼过程中并未向本院申请证人出庭,亦未有“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情形,而且该《证明书》亦证实原、被告之间订立过劳动合同,两原告也未提供其他证据予以证明其主张,故本院对两原告的该主张不予采信。据此,两原告应当向被告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因此,两原告应当向被告支付2008年9月4日至2009年8月3日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19711元。
合同丢失说明篇二
1、申请:取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2、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
3、审查: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5、发证: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
相关法律常识:
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领取离婚证之时,就是夫妻关系终止之日。
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向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颁发离婚证要经下列法定程序:
一、受理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提出的申请并核查其应当提交的法律文件;。
二、婚姻登记机关明确告知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关于《民法典》规定的登记离婚的条件;。
三、询问关于离婚协议的内容及意愿是否一致,有异议的应当重新协商达成一致;。
四、询问关于子女抚养及财产、债务的处理是否有异议,如有,应当重新协商一致;。
五、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手印;。
六、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宣读《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填写《离婚登记处理表》。
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在履行上述程序后,婚姻登记员按下列步骤颁发离婚证书:
一、向双方当事人再次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二、婚姻登记员告知其领取离婚证后双方的法律关系,与子女的关系及各自应尽义务;。
四、注销双方的结婚证,颁发离婚证;。
五、宣布解除双方夫妻关系。
合同丢失说明篇三
随着我一天天的长大,感觉时间忽然过得快了。日子像脱缰的野马,贼快贼快的,日历翻的比秒针转得还快。
可是,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了,我们得到了什么?又丢失了什么呢?
其实,从我呱呱坠地到今天渐渐长大,除了不断的收获一些东西外,还丢失了很多东西的。
许多东西我们很珍惜,生怕失去,但是,就在不知不觉中,它丢失了,尽管我们并不想丢失。
其实,除了这些,我们丢失了好多东西,虽然这些丢失我们不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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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丢失说明篇四
广州市某某局:
我公司提交的广州市某某工程资料,资料中《某某公用建筑工程》合同原件因其他原因遗失,现提交扫描件及复印件一份交贵局审查,我司承诺该合同真实有效,并对该合同的真实性负责。
特此声明!
广东省某某有限公司。
20__年九月十三日。
合同丢失说明篇五
____广视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由于本人保管不慎,将一份____广视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合作协议书合同(合同编号)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遗失,特此证明。
____广视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不再对该合同的内容负任何责任。
证明人: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丢失说明篇六
本人,身份证号:,就职x公司,部,岗位,因原因,将本人劳动合同原件遗失。现将公司留存的本人劳动合同原件进行复印留存,并以此劳动合同复印件进行劳动合同续签等手续办理。
因本人原因遗失劳动合同,所以已遗失的劳动合同作废,并且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与劳动合同原件具有同样法律效力;若因本人遗失劳动合同而泄露公司信息、给公司带来不良影响、使公司产生经济或名誉损失,本人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以上内容,特此声明。
声明人:
时间:
合同丢失说明篇七
[]55号)中关于违约及协议书丢失办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就业工作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进一步规范违约及协议书丢失办理流程,通知如下:
一、违约处理。
(一)与友好合作单位签约。
学生与友好合作单位签约后不允许违约。只有在以下情况下,才可与签约单位友好协商后办理违约手续:
1、学生签约后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且工作地点非生源所在地;。
2、学生与单位签约后升学、考取公务员或征兵入伍。
(二)与非友好合作单位签约。
学生与非友好合作单位签约后,原则上不允许违约,因特殊情况确需与原单位违约后新签单位的,应严格按照以下程序办理违约:
1、向院系党总支提出申请,征得院系班主任、辅导员、副书记同意;。
2、院系党总支与学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沟通情况,征得学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同意;。
人员申请签字和盖章;。
须留存协议的需在用人单位联协议书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由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核并通过后,领取新的协议书。
(三)与原单位违约升学。
须在用人单位联协议书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2、将解约函提交院系党总支,由党总支签署意见;。
3、向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提交原单位解约函原件、原三方协议书原件(四联);。
4、学校将毕业生档案、户口发至升学院校。
(四)原单位主动违约需新签单位。
动违约造成协议解除);。
2、将解约函直接提交院系党总支,由党总支签署意见;。
3、向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提交原单位解约函原件、原三方协议书原件(四联),经审核通过后领取新的协议书。
二、就业协议书丢失处理。
就业协议书丢失后,毕业生应及时与院系党总支和学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联系补办事宜并严格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学生个人原因造成就业协议书丢失。
1、出具协议书丢失所在地派出所的报案声明;。
2、与院系党总支取得联系,由党总支出具协议书丢失证明;。
明交由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核;。
4、材料提交齐全三个月之后,到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申请领取新的协议书。
(二)单位原因造成就业协议书丢失。
成就业协议书丢失);。
2、与院系党总支取得联系,由党总支出具协议书丢失证明;。
明交由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领取新的协议书。
为维护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的利益,请广大毕业生自觉遵守协议书管理办法,如毕业生未先征得院系党总支和学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同意而擅自与用人单位解除协议,或使用他人协议书与单位签约的,学校将不予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后果由毕业生自负并承担相应责任。
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合同丢失说明篇八
1.当人们发觉财物丢失的时候,小偷已经溜掉了。
2.要找到那串丢失的项链,简直是海底捞针。
3.小明四处寻找他丢失了的小狗。
4.姐姐在上班的路上丢失了一个重要的证件。
5.莉莉在上学的路上丢失了五元钱。
6.几天来,他们都在寻找那些丢失的东西。
7.丢失的那几尊佛像头已完璧归赵了。
8.原作底稿丢失,现在只好另起炉灶,从头再来。
9.他丢失的资料找到了,合浦珠还,喜不自胜。
10.由于一时疏忽,丢失了笔记本,他近一年的心血也就前功尽弃了。
11.请丢失宠物狗的同志带上有效证件前来认领,以便物归原主。
12.要把丢失的钥匙找回来,简直是大海捞针。
13.因为丢失了两只鸡,他就在街上破口大骂,真不应该。
14.咱俩非亲非故,凭什么让我相信你确实把钱丢失了。
15.航空管制当局又怎么会不明不白的丢失了007航班?
16.但是我能找到丢失的桶吗?
17.关于这一课的教学资料,我丢失很多,已经残缺不全了。
18.别为了丢失一支笔就这样大惊小怪。
19.小华在寻找丢失的钢笔。
20.刘老师把试卷发给同学们带回家签名,不料明明将试卷给丢失了。真是粗心大意。
[丢失造句大全]。
合同丢失说明篇九
时光是位匆匆的赶路者,童年已随他而逝。我悄然进入青少年时期,却发现丢失了一件宝贵的东西。
我仰望星辰时,不再兴趣盎然;我看到一件使我疑惑不解的自然现象时,不再好奇地打破沙锅头问到底;我发现某种从未见过的事物时,不再欢呼雀跃、不再喜出望外、不再逢人便说,而是不以为然地说声:有什么了不起!我思索问题时,不再天真单纯,我看待事情时,不再幼稚,我忘掉了以前会玩的种种游戏,看着小朋友玩是只是轻轻地叹口气,唉。
我到底丢失了什么?噢,是我那纯真的童心!走进自然,走进生活,我要找回我丢失的童心。去领略花草树木的风姿;去观赏虫儿们的舞会;去听知了唱歌;去听蟋蟀弹琴;去观察大自然中的每个奇妙景象,好奇地探索其中的奥秘;去重温童年的乐趣,和小孩子玩玩童年的游戏,什么过家家什么捉迷藏。这时,我才真正领略童心给我带来的快乐是那么无穷无尽。
久别重逢的童心啊,我要好好地珍惜你,因为有了你,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即使充满困难,即使布满荆棘,有了你的作陪,也会天天开心。
合同丢失说明篇十
美丫是个勤奋好学的好学生,她的喔币自然很多,但是有一天,一件十分可怕的事情发生了:美丫积攒的100个喔币全都不见了!
第一节课下课,只见美丫手双手托着下巴,耷拉着脑袋,嘴里不停地叨念叨着:“哎!怎么办?”正在这时,曾美美甩着裙子,慢悠悠地走过来了,她满脸微笑,眼睛眯成了一条缝,拍了拍美丫的肩膀说:“美丫,你怎么了,怎么看起来无精打采的,需要我帮忙吗?”美丫叹了口气,哽咽着说:“今天早上,我……我打算先预习一下今天的课程,却发现……我的100枚喔币全不见了。”美丫说完便哇哇地哭了起来。
曾美美听了,气得怒发冲冠,眼睛瞪得比灯泡还大,鼻子里还喘着粗气,冲同学们大吼:“是谁偷了美丫的喔币,快给我出来!”身为班长,喔喔头肯定也不甘示弱,他二话不说就从他“小猴子”的嘴巴里抓出一大把喔币塞进美丫的“小兔子”笔袋里,并向大家宣布:“如果这个小偷是被我们抓起来的,而不是自己承认的话,我们就把他本人所有的‘资产’全部没收!”刚说完,他和曾美美就把所有同学的书包和口袋搜了个底朝天。
最后,只剩下刘禅了,刘禅脸色苍白,头上不停地冒冷汗,身子抖个不停,他们刚拉开拉链,刘禅就大喊道:“我承认!喔币是我偷的!”他从书包里拿出喔币对美丫说:“对……对不起!因为我很喜欢一个东西,可喔币还要100枚,明天就要涨价了,所以我就偷了你的喔币。”
终于真相大白了。事情总算有了个交代,而美丫呢,最终也原谅了刘禅,他们又和好如初了!
合同丢失说明篇十一
通航管委会与北京中航天宇公司签订协议,协议规定fbo、mro项目由中航天宇公司投资建设,在建设工程中,中航天宇公司内部出现问题,无法继续建设fbo、mro项目,由于第二届飞行大会的日益临近,通航管委会决定继续建设,同时管委会面临资金紧张的问题,因此强行压低了fbo、mro项目的装修工程招标价,在建设过程中发现招标价格无法完成招标清单规定的内容,在这种情况下出现了配电柜安装工程、外墙装饰、塑钢窗安装及零散工程在招标范围外进行。考虑到资金工期等问题,所以决定招标范围外工程继续与中标单位合作。
特此说明。
关于2011—2014年度。
县以上投资所有建设项目情况的说明。
特此说明.
关于与中航天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合作及土地置换等相关情况的说明。
2011年12月9日,法库县人民政府与北京中航天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法库县人民政府与中航天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作框架协议》,协议约定双方合作中航天宇北方总部项目(包括通航机场基础设施建设、通航运营、航空地产及旅游等项目的开发)、航展及航空体育节的合作。中航天宇于2012年9月初建设完成了fbo综合服务楼、mro航空服务中心的主体框架,这时候,中航天宇公司内部出现问题,没有进行后续建设。通航管委会接手进行了内部装修。2013年12月27日,通航管委会与中航天宇公司签订了《法库财湖机场项目置换开发用地协议》,双方约定:通航管委会用位于沈阳市法库县通航园区内财湖南侧,土地面积约为160000平方米的商业服务用地置换财湖机场综合办公楼(fbo)、机库、新建滑行道及c联络道等所有地上建筑物和mro的部分建筑。中航天宇用于置换的资产无详细的资产清单,无评估价格。
特此说明。
关于fbo综合服务楼、mro。
航空服务中心装修工程情况说明。
合同丢失说明篇十二
丢失的。。。。。。
丢失的。。。。。。越来越觉得这个科技与社会日益发展的今天,好像正渐渐失去热情与活力,失去了那本该属于人类的人性的善美与纯洁,单纯似乎被复杂占据,人心冷漠如坚冰一般寒气袭人。友情:这个听起来曾经是那样温馨与美好的'词语,现在似乎已找不到那种感觉了,或许是时间的流逝磨灭了一切,或许是已不再拥有属于从前的生活,或许是变成了另外一个新的自己,即使是以前再好的朋友,现在见了面却总有种陌生的感觉,没有以前的无所不谈,没有欣喜,也没有以前的情同手足,没有热情似火,偶然见了面,也只是拘束地相视一笑,然后各奔东西,我不明白这到底是为什么,冥冥无形之中,朋友之间已有跨不过的隔阂。正义:那天,来到一个小摊前,周围围满了挑选观看的学生,突然,一个身影从我身边闪过,随后,“喂,你偷了多少?”“五张”我转过头去,却看见两个男孩正得意地笑谈着,怎么回事?我疑惑着,这时,又一个男孩来在摊前,蹲下装模作样的翻看着贴画,突然,他趁人不备,迅速抽出几张,退出人群,我明白了一切,然而,我并没有揭发他们,即使我愤怒了,可我还是无动于衷,面无表情地离开了,我没有勇于捍卫正义,我感到自己正失去着什么。我们到底失去了多少,我们到底失去了什么?或许我们根本就没有失去?也许我的观点是片面的,也许我的认识是错误的,或许这只是我的个人感观,并不代表大众。或许那友情的相视一笑已包含了千言万语,或许那正义的捍卫只是我缺乏勇气,或者,这个世界原本就没有改变,美好幸福,关爱,陪伴着我们,但愿如此。
合同丢失说明篇十三
于xx月xx日下午12:00—1:00,我换了件衣服,重新戴上校徽,从家中前往学校,就在1:30—次日早晨,我的校徽不幸地丢失了。
还记得她那瘦长的身躯,苍劲的字体,悠然的体态,以及我刚成为新生时,把她握在手中那滚烫的感觉和兴奋的心情,遗失她后,我总是忍不住低头寻觅,期待重新见到她的身影,每当上学之时,我总是忍不住抚上上衣,她曾经日日呆过的地方,幻想着她已回到我的身边,失望至极之后,我只能寻找她的兄弟姐妹来继续完成她未完成的使命,纵使,她已不在是她。
我知道遗失校徽对学校来说是十分危险的事,如果有人捡到了校徽,偏偏那人又有不法企图的话,很容易对学校的财产以及学生的安全造成很大的危胁,会让不法之徒有可趁之机,所以我对校徽遗失的事,深感抱歉与内疚,所以这次的检讨书对于我来说真的是很轻的处罚,这也是我应该负起的责任,我不会推卸,至此,我只能再次很沉重地对学校说:我真的真的很抱歉!
检讨人: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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