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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检察院工作报告建议篇一
述职述廉工作报告(检察院)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对20工作及廉政情况向党组和全体干警作以汇报,接受党组织和广大干警的检阅,提出以后工作设想及打算,为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为xx检察再做新贡献,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对院党组的安排表示衷心拥护。我述职述廉发言的题目是:《盘点过去,共同收获喜悦;谋划未来,从一点一滴开始》。
一、年我做了些什么
我是1992年8月从事检察工作的,其间在监所检察科、渎职侵权检察科工作两年多时间,在政工科、院办公室工作将近。我同多数同志一样,见证了xx县检察院的发展和变化;见证了xx县检察广大干警精神面貌的改变;见证了一群捍卫国家法律、把事业看得比自己生命还宝贵的检察官的崇高境界。深深感受到工作机遇对一个人的珍贵。因而,我非常珍惜属于自己的一份天空,干起工作浑身都有劲。
2008年,在我院检察工作发展进程中,是一个永远值得怀念、永远珍惜的不平凡年份。这一年的1至7月份,我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纪检监察室工作。我与办公室的全体同志密切配合,紧紧依靠党组的正确领导、依靠广大干警的大力支持,完成了2008年岗位目标任务书及考评细则的制定,完成了各项工作制度的修改与完善,完成了主题教育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方案及第一阶段的工作,完成了检察院旧楼公物登记移交工作,完成了新办公大楼启用前的各种准备工作,为实现顺利搬迁奠定了基础。同时,我自觉接受纪检组长的领导,对本院纪检监察工作认真负责,积极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宣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促进检察机关自身反腐败斗争,促进规范执法,保障检察权的正确实施,制定本院2008年构建警示训诫防线的总体方案,完善规章制度,做到宣传到位,不留死角;教育及时,因势利导;方法灵活,循序渐进。慎重掌握工作分寸,不哗众取宠,不随风使舵,更不乘人之危,在查办案件中挽救同志,治病救人。在具体工作中,灵活工作手段与策略,努力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团结意识,不断促进检察和谐。始终把纪检监察工作定位在有所为,有所不为之处,没有与同志搞对立,没有在领导跟前打小报告,不整人,不害人,不把个人的荣誉凌驾在同志的痛苦之上,更不落井下石,客观真实反映事物真相,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在纪检监察工作中体现自己做人的价值,更没有给检察工作添乱。
党组确定我负责检察宣传、调研工作,几年来,我负重奋进,加倍努力,没有辜负全院干警的殷切希望。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同志们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前几年,xx检察宣传、调研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怎样才能够确保这一“xx检察品牌”久盛不衰,我自我加压,以追求卓越、自强不息的精神勉励自己,坚持数年如一日,竭尽全力搞好宣传、调研工作。全年发表宣传稿件163篇(其中一类媒体1篇、二类媒体138篇、三类媒体24篇)。检察调研文章24篇。为了立体式宣传我院检察工作,我接受党组安排,共同策划、撰写了电视专题片脚本并投入紧张拍摄。
机关、单位、学校常常与我联系,让我做法制报告。通过自己的努力,把检察工作与构建和谐社会密切结合起来,扩大检察机关的社会知名度和公信力,实现自己的社会价值,我认为这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一年来,我在县国税局、普集高中、绿野高中、南仁初中等地方做法制辅导6场次,直接受教育人数1.2万人。
其实,我只是做了点自己应该做的`事情,能够得到大家的认可,我就心满意足了,党组给了我极大的信任和荣誉。这一年,我获得全省优秀法制辅导员、市检察院授予我个人三等功,县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今年又被党组提名,作为个人二等功的拟任人选申报市院。
二、20我将怎样去工作
面对检察宣传、调研激烈竞争的严峻形势,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发挥积极作用,把自己工作中的经验毫不保留地传授给愿意真诚付出的年轻人,热情讴歌检察战线上、为捍卫国家法律尊严的仁人志士!我的基本思路是,保住三类媒体(xx日报、西部法制报、xx检察信息、xx检察),巩固二类媒体(检察日报、正义网、xx日报),争取一类媒体(法制日报、求实、半月谈、人民网)。在检察调研工作中,积极靠近人民检察xx版,在xx检察杂志上每期都占据3篇以上稿件。
俗话说:“自古无常胜将军”。三十而立,四十不惑,五十知天命。我已到了“奔五”的年龄,知道自己剩余工作的时间已经不多了。愿意把自己的工作经验传授给年轻人。下一步,我准备培养几个青年人,让他们接好我的班,干出一番超过我的业绩,实现xx检察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正人先正己,己不正,焉能正人。“打铁须要本身硬”。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是个非常敏感的部位,要全面落实警示训诫防线,自身存在问题,将不会赢得干警支持。我自己非常感谢党组把此重任交我了我,既然是工作选择了我,我没有任何理由不干好工作。我将不负厚望,严格要求自己,完美人格,时刻把学习放在首要位置,经常性地与同志交流谈心,倾听同志意见,接受同志批评,努力改进工作作风,带头遵守院内各项规章制度,不断规范纪检监察工作作风,赢得党组放心、干警满意。
检察工作是阳光下最具正义的事业。的检察工作,培养了我努力工作、积极进取的品德。对此,我是乐观的,积极的,没有给领导提出半点份外要求。与部分同志相比,我没有别的特长,唯一的长项是写点小文字。过去凡是有人请我帮忙,我从来没有拒绝过,今后也不会拒绝,并主动深入科室,提炼素材,写报道消息,写调研文章,带动年轻人,借今天开会之机,我也诚挚地期待大家多关心、多理解、多支持、多帮助,团结一致,努力把我院宣传、调研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县检察院工作报告建议篇二
各位代表:
现在,我就县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五年来检察工作的主要情况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安排向大会作报告,请予审议。
过去五年检察工作回顾
xxxx年以来,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县政府的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十五大和九届全国人大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和政府工作大局,坚持“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的二十字检察工作方针,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投身“严打”整治斗争,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加大查办和预防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力度,强化诉讼监督,各项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有了新的发展,为维护我县政治稳定、社会安定,保障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积极投入严打整治斗争,维护社会稳定
五年来,坚决贯彻中央关于维护稳定的指示精神,始终把维护政治和社会稳定作为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主要政治任务,在县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作用,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通过全国性的集中行动、地区性的专项斗争和经常性的“严打”三种形式,积极开展“严打”斗争,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五年来,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案件211件392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79件328人。其中重特大案件223人,占批捕总人数的68%。受理公安机关及自侦部门移送起诉案件268件435人,经审查提起公诉222件333人,使一批罪行较重的刑事犯罪分子得到了及时惩处,为全县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是突出重点,从重从严。始终坚持把“严打”的锋芒对准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破坏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的杀人、抢劫、重伤、强奸等重大刑事暴力犯罪和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按照“两个基本”的原则,依法从重从快,狠狠打击,绝不手软。五年来,共批捕上述重大案件犯罪嫌疑人223人,其中杀人8人,抢劫29人,重伤害28人,强奸18人,放火、投毒、重大盗窃等140人,提起公诉223人。沉重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二是适时介入,提高效率。坚持重特大案件介入侦查制度,深入到刑警队、派出所等部门,及早了解掌握案情,强化引导侦查取证。以抓证据为核心,将证据的难点、疑点尽量解决在侦查阶段,为受案做好准备。案件上手后,很快进入实质性审查,快速作出决定,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特别是去年全国严打整治斗争开展以来,对重点案件检察长亲自办理,带头攻坚,限期挂牌督办,办案人员实行定人员、定案件、定时间、保质量的“三定一保”责任制。调整充实办案力量,批捕起诉部门人员不分节假日加班加点办案,做到一般案件在3日内、疑难复杂案件在5日内作出批捕决定。审查起诉案件在10日内、疑难案件在15日内起诉法院。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办案进度和办案节奏,提高工作效率,防止在检察环节出现梗阻。建立与公安、法院联系日制度,及时协商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公检法并肩作战,形成严打合力,为实现两年为期的严打整治目标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三是打防并举,综合治理。五年来,在打击犯罪的同时,立足于办案,着眼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通过严打,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充分运用检察建议,针对发案单位治安防范中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帮助整章建制,堵塞漏洞,预防和减少犯罪,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五年来,有针对性提出检察建议26次。切实加强出庭支持公诉工作,既利用出庭支持公诉机会,充分揭露犯罪,配合法庭查清案情,使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惩罚,又注意通过发表公诉词,进行法庭辩论,向被告人和旁听群众进行法制教育。据统计,五年来出庭公诉220多案,发表公诉词200余篇。同时,积极配合公安、法院召开公捕公判大会9次,开展集中整治5次。通过办案、法律咨询、青少年维权岗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以案说法,弘扬法制,教育人民群众提高法制观念,自觉学法、守法。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力度,促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xxxx年以来,认真贯彻党中央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持久地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决策和总体要求,按照县委和上级院的统一部署,以查办发生在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的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特别是科级领导干部犯罪案件为重点,以取得立案数和侦结率有新的进展,实现查办“三机关一部门”案件和查办大要案上取得新的突破为工作目标。推行“五个坚持”,即:坚持为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服务的指导思想,提高认识,集中精力查办大要案;坚持用“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的检察工作方针统一干警思想,保持旺盛斗志;坚持群众路线,依靠人民群众举报犯罪,惩治犯罪;坚持检察长亲自办案制度,加强督促检查,保证查办大要案工作健康发展;坚持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提高执法水平,提高办案效率,确保案件质量,不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的力度,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五年来,共受理贪污贿赂案件线索73件,初查不予立案59件,决定立案14件,其中贪污案8件8人,挪用公款案6件6人。通过对原顺化乡副乡长张xx贪污、破坏选举案、原县粮油加工厂副厂长xxx贪污案、原六坝林场会计xx贪污案以及原六坝卫生院院长xxx贪污案、原城建局会计xxx、滨河集团驻青海格尔木市销售部经理张x贪污案等一批案件的查处,在群众中引起了强烈反响,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在查办案件的同时,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预防职务犯罪作为服务大局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开展多种形式的预防职务犯罪活动。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发现发案单位管理上的漏洞,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协助整章建制,从制度上预防犯罪。xxxx年,抽调干警送法进企业,服务到市场,开展了国企职务犯罪预防和销售人员挪用滞留货款回收专项治理活动。在滨河集团市场销售点给80多名营销、财务人员上专题法制课,提出检察建议10多条,为滨河集团追回“体外循环”货款20余万元,为国企生产经营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把预防职务犯罪贯穿到办案和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全过程,采取同步预防、个案预防、教育预防、行业预防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预防工作水平。广泛开展“查办一起案件,提出一份检察建议,协助制定一套整改措施,进行一次回访考察”的“四个一”活动。送法到企业,进课堂,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政意识,构筑反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特别是200x年以来,认真落实县委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开展预防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各业务科室联系金融、水务、农业、税务等8个重点行业及13个乡镇预防工作;督促协调各单位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和区域网络组织55个,制定相应的预防职务犯罪制度54项;对大河林场天然保护区封山育林专项工程、县畜牧局实施的天然草原恢复与建设项目工程和洪水河益民东干渠第三期续建工程进行检查,开展同步预防;结合查办的案件在医药公司上法制课,警示教育职工,层层签订执法目标责任书;对林业局及所属“两场一圃四站一队”等8个单位的退耕还林项目、投资、工程建设、验收等方面实行同步预防,签订《工程建设及廉政责任状》21份;参与瓦房城和双树寺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前期大型活动4次,与中标单位分别签订《工程廉洁文明施工协议》28份;在县公安局看守所和县委党校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和法制教育基地。组织工商局中层领导干部20多人到民乐县看守所接受了警示教育;针对各行各业特点分别在农行、信用联社、酒精厂、丰乐中学等地举办法制课、座谈会、联席会17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结合开展的预防工作,在《张掖日报》、《绿色时报》、《甘肃日报》、《检察日报》等报刊对好经验、好做法及时予以宣传报道。9月,由新华社、人民日报、法制日报、检察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广播电台等单位组成的“中央新闻记者西部预防记行”采访团到我县采访退耕还林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并在各大媒体上进行了宣传报道。
三、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尊严
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针对执法工作中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突出问题,以办案为手段,注重监督实效,全面加强执法监督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加强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执行监督。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通过对公安机关提请逮捕和移送起诉的各类刑事犯罪案件的严格审查,重点加强了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及重大刑事案件立案等情况的法律监督。五年来,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和不规范行为提出口头纠正意见28次,提出书面建议7次。对不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64名犯罪嫌疑人和9名被告人,分别作出了不批捕决定和不起诉决定。追加逮捕犯罪嫌疑人7名,追加起诉被告人8名。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4件4人,办理立案监督案件5件7人。通过出庭支持公诉和审查法院判决裁定,运用抗诉和检察建议等形式,加强对法院审判活动中违反诉讼程序及重罪轻判、有罪判无罪等问题的监督,依法提请抗诉4件5人。同时加强对看守所执法活动的监督,对超期羁押、保外就医等进行专项清理检查;对监管活动和刑罚执行活动中违法情况提出口头和书面纠正意见12次;共纠正处理超期羁押4人(次),切实加强了对监管场所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
——加强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加大对显失公平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审查和提请抗诉工作的力度,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五年来,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59件,立案审查24件,提请抗诉17件,提出检察意见7件,法院再审民事行政抗诉案件12件,撤销原判、改判10件,采纳检察意见3件。并组织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广泛接受监督,进一步促进了公正执法和检务公开。
——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充分发挥控申举报对内监督和对外联系群众的作用,进一步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开展文明接待活动,及时认真办理控告申诉案件。五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15件(次),其中来信253件,来访62件(次),均得到了准确及时处理。受理刑事申诉案件5件,立案复查5件,办理刑事赔偿案件4件。
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一是以“三个代表”为指导,大力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通过“三讲”教育和“学教”活动的扎实深入开展,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检察工作总的指导思想和新时期检察工作的行动纲领,组织全体干警全面系统地学习,深刻领会“三个代表”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密切联系检察工作实际,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检验和衡量各项检察工作,深化改革、锐意进取,与时俱进,检察队伍政治素质有了很大提高。
二是深化教育整顿,加强检察队伍管理和勤政廉政建设。自xxxx年以来,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委、上级检察院开展集中教育整顿的精神,持之以恒地抓检察干警的教育管理和自身反腐败工作。每年利用三个月或半年的时间,进行“统一执法思想、征求意见、开门整风、自查自纠、专项治理、执法执纪作风检查”等为主要内容的集中教育整顿,着力解决执法执纪和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汲取教训,制定措施,实打实地抓教育整改,用检察人员纪律和各项规定武装思想、规范行为、勤政为民。进行人事制度和用人机制改革,对科室局中层领导干部实行公开竞争聘任制,一般干警“双向”选择聘用制和落聘人员待岗制,极大地激发了干警爱岗敬业的积极性。严肃查处干警违法违纪问题,做到不护短、不迁就。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对6名有违法违纪问题的干警分别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
三是加强教育培训,提高队伍业务素质。始终把有计划的教育培训干警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积极鼓励支持和扶持干警通过电大、函授、自学考试等在岗学习途径,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开展岗位练兵、业务培训等方式,掀起抓全员自学、强基本素质的学习热潮。止目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21人,占全院干警的78%。现有14名干警参加党校、电大、北大远程法律本科学历教育和自学考试,1人参加研究生班学习。举办了两期计算机培训班,有25名干警参加了培训。累计60多人(次)参加了省、地院组织的专业培训和续职教育培训。
四是重点突破,争创五好,基层院建设取得了新进展。按照“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树形象、创五好”的思路,对照“五好”标准,寻找不足,制定争创方案,签订争创责任状,强化达标责任。加强和改进党组工作,增强凝聚力。在全院推行量化考核,实绩公开,动态管理的机制,深化检务公开和检察改革,实行主诉检察官和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加强软硬环境建设,改善薄弱环节,努力争创一流工作业绩,争创活动和基层院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五是自觉接受监督,赢得人民满意。在检察工作中,自觉接受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监督和支持,主动向党政领导汇报查办案件情况以及其他工作部署、开展情况。建立健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及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制度。经常主动邀请人大领导和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评议检察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交办案件,并及时上报办理进度及处理结果。虚心听取和高度重视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提出的批评意见及建议,认真查办督办。自觉接受政协、新闻舆论、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广泛听取意见,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发展。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开展“四心”和“四个一”文明接待活动,推行首办责任制,积极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把便民、为民、利民贯穿到各项检察业务之中,为群众办实事,赢得了群众的信任。
各位代表:五年来,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以及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全体检察干警的努力奋斗,我县检察事业稳步向前推进,各项检察工作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为今后的发展打下了一定的基础。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深深感到,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反腐败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虽经多方努力,但由于客观上举报线索少,成案率低,主观上我们的侦查手段落后,侦查技能低,在经济领域犯罪形式和犯罪手段不断翻新的情况下,一些干警相关知识和执法水平还不适应工作要求,致使查办三机关一部门的职务犯罪案件没有新的突破,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少;二是对改革和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工作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执法监督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三是办案装备、技术设施落后,经费紧缺,已制约了检察工作的正常开展。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对待,逐步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
今后五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在新的形势下,检察工作面临着十分繁重的任务。县检察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下,在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下,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突出“强化监督,公正执法”的检察工作主题,充分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入推进“严打”整治斗争,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持久地开展。加强和规范诉讼监督工作,维护司法公正。深化业务工作机制、队伍管理机制和执法保障机制改革,狠抓检察队伍作风建设和检察院规范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检察队伍。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发展执政兴国第一要务服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一、深入推进“严打”整治斗争,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始终把维护稳定工作摆在首位。继续深入开展严打斗争,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杀人、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和盗窃、伤害、寻衅滋事等影响治安秩序的犯罪。依法打击邪教组织犯罪活动,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坚持不懈地打击制假售假、偷税骗税、金融诈骗、走私和传销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切实贯彻“从重从快”方针和“稳、准、狠”的原则,与公安、审判机关密切配合,对重大案件提前介入,依法快捕、快诉、快审、快结。把“扫黑除恶”和查办职务犯罪结合起来,深挖严惩黑恶势力后台和“保护伞”,不断把“严打”整治斗争推向深入,为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新贡献。
二、加大办案力度,注重标本兼治,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新成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大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力度,集中力量查办“三机关一部门”有影响有震动的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依法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的基层行政管理部门、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以及在西部大开发重点工程项目中贪污挪用建设资金的职务犯罪案件。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县委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配合,继续加强发案单位个案预防、重点行业系统预防和重大工程专项预防,发挥社会化预防网络体系的作用,建立健全预防工作机制,遏止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综合运用检察职能,更好地为西部大开发和实施三大战略服务,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取得新成效。
三、突出“强化监督,公正执法”的主题,推动法律监督工作与时俱进。增强法律监督意识,努力探索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以及刑罚执行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提高监督实效,维护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增强公正执法和保障人权意识,严格执行实体法和程序法,保障司法公正,坚决排除通过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支持律师依法履行职责,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对有关部门该立案而不立案的,认真监督纠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依法及时提出抗诉;依法监督纠正诉讼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对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贪赃枉法、刑讯逼供、徇私舞弊等职务犯罪,要坚决依法严肃查处。在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统一方面取得新进展,努力推进依法治国,为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安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深化检察改革,创新管理机制,提高执法水平和工作效率。深化侦查监督和公诉工作改革,建立和规范适时介入侦查、引导侦查取证、强化侦查监督的工作机制,完善主诉、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建成上下一体、反应灵敏的侦查指挥和协作机制,提高突破大要案的整体能力。探索建立符合司法规律和检察工作特点的队伍管理机制。大力推进科技强检,改善物质技术装备。加强信息技术在检察工作中的应用,提高办公、办案信息化水平。
五、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和检察院规范化建设。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增强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抓好教育培训,提高干警知识层次和业务水平,适应入世后检察工作发展的需要。强化职业纪律,弘扬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官职业道德。坚持从严治检,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抓紧组织对现任检察官的教育培训,优化队伍结构,推进检察官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推动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上一个新的台阶。贯彻《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以规范管理和提高执法水平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基本素质,加强基础工作,完善基本保障,在新的起点上把基层检察院建设继续向前推进。
六、依靠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做好检察工作。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坚决落实县委对检察工作的重大部署和决策,工作中的重要情况、重大事项和查办的重要案件,及时向县委报告,紧紧依靠县委做好各项工作。增强接受监督和制约意识,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负责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在人大监督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好检察工作。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用好的作风推动检察工作与时俱进,在办案力度、案件质量、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以优良工作业绩展现作风建设新成效。
各位代表: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将紧紧依靠县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及各部门的支持,抢抓检察工作发展的良好机遇,开拓创新,与时俱进,扎实工作,苦干实干,为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促进全县社会经济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贡献!
县检察院工作报告建议篇三
县十五届人大三次 会议文件之(二十八)
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工 作 报 告
---2010年1月16日在宁蒗彝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洪继伟
各位代表:
我代表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09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在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和县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统一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院干警团结协作,奋勇拼搏,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令人振奋的成绩,实现了质的飞跃,为全县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1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综合治理措施,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确保社会和谐稳定。针对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突出的问题,派干警为宁蒗一中45个班的3500多名学生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制教育讲座,强化对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遏制未成年人犯罪上升势头。大力开展举报宣传工作,发放举报宣传单4000余份,举行举报宣传挂图展览12次;积极配合县政法委“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先后8次派出宣传车,抽调干警深入各乡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二、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严肃查处职务犯罪案件,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坚定信心、狠抓办案”的工作主题和省检察院“保持办案规模,提高办案质量,注重办案效果,重视办案效率,确保办案安全”的工作要求,发扬吃苦耐劳、连续作战的精神,查办了一批涉案数额大、社会影响大的职务犯罪大案。2009年共立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4件6人,其中大案3件5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24万元;立办渎职犯罪案件2件2人,其中大案1件1人,办案数量和办案规模取得飞跃性进展。
在查办宁蒗县发展和改革局原领导腐败串案和湖北籍供货商王某某行贿案等案件的过程中,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实行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反贪局长“三长合力”的办案制度,以最快的速度将案件侦查终结。10月20日立案侦查的赵某某等三人涉嫌挪用公款特大案件,案发后嫌疑人携款潜逃,社会反响强烈。
-3县内工程建设方和施工方签订廉政合同31份,对包括木底箐水库在内的多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开展预防咨询。一年来的预防工作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重视、肯定,也得到了群众的支持和社会的认可。
三、强化诉讼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009年以来,县检察院大力加强诉讼监督,不断推进各项检察改革,取得了实质性的明显效果。
正确行使立案监督职权,监督公安机关立办刑事案件1件1人,针对侦查活动中违反法定程序等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立案监督催办函》1份。积极探索引导侦查取证的途径和方法,加强与侦查部门的联系,主动将批捕工作向前延伸,通过提前介入、参与公安讨论案件及联席会议等形式,与公安机关交换意见,发挥检察引导侦查取证的职能作用。充分履行监督职责,严格把握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做到不枉不纵,准确有效地打击犯罪。
积极推进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和量刑建议制度,列席了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对发改局原领导腐败串案提出了适用法律和量刑建议。对判三缓五的王某某行贿案提请抗诉,经市检察院支持抗诉后,被告人王某某被改判为五年有期徒刑。通过抗诉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对审判活动的监督,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5进一步完善涉检信访的预警机制、处置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始终把解决涉检上访问题作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2009年共受理控告举报7件7人,初查1件1人;受理刑事申诉案件1件1人,办结1件1人。切实做好矛盾纠纷的调处和排查疏导,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搞好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现了两年来涉检案件“零上访”。
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继续加大财力和人力投入,组织干警对各乡镇扶贫等专项资金的运行开展预防调研,就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县委、政府提出检察建议。在县检察院的建议下,县委、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成立检查小组,先后4次对专项资金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保证了扶贫专项资金的安全运行,维护了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
进一步做好扶贫挂钩联系工作,切实为挂钩点群众解决生产和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开展党员结对帮扶、领导干部结对帮扶工作,协调18万元解决了干海子村委会房屋修建的资金缺口,改善了村委会办公条件。
五、强化自身执法监督,保证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主动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认真落实人大的各项决议,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将开展工作情况以检察简报等形式主动向政协汇报反映。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7努力先后解决了6名正科、6名副科的职级待遇,大大提高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大力推进人员招录工作,检察干警从2007年的23人扩充至现在的33人,队伍不断壮大;选派干警到先进院学习、考察,让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拓展视野,更新观念。大力支持干警参加司法考试及专升本学历教育,2009年共有3名干警完成专升本学历教育,1名干警完成硕士研究生教育,队伍综合素质得到大幅提高;先后有10名干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检察官“断档”问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经常性的检察职业道德和检察纪律教育,增强干警遵章守纪意识,2009年未发生干警违法违纪案件。
通过一年来全院干警的不懈努力,在2009年全市检察机关绩效考评中,宁蒗县检察院综合评分跃居全市第二,被市院党组向省院推荐为全省优秀基层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被推荐记集体二等功,1名干警被推荐记二等功,3名干警荣记三等功,3个科室、43人次先后获得县委表彰。
七、强化检务保障,保证检察工作与时俱进
2010年的主要工作
2010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县委十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载体,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进步,为宁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工作。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坚持把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实践,准确把握检察工作规律,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实现检察工作新发展。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坚持科学发展,坚持检察工作的人民性,使检察工作更加符合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保障民生。
二是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宁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加强对职务犯罪的法律监督,突出查办重大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开发中破坏经济发展的职务犯罪。自觉服务农村改革发展,坚持司法护农,开展检务进村,加大对涉农案件的法律监督力度,正确处理农村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立足检察职能,对全县重大建设项目进行跟踪服务。
县检察院工作报告建议篇四
20____年的11月17日,我怀揣着梦想走进了德城区检察院的大门,开始了我在检察院的生活。时光飞逝,岁月如梭,转眼间一年就过去了。相对于人的一生来说,一年的时间不算长,但是我深切感受到在德城区检察院的这一年当中自己真的学到了很多的东西。现将一年来的工作学习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一年来,我始终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切实加强自己的品德修养和党性锻炼,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自觉学习党的精神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积极参加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在检察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恪守检察官的职业道德,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干警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时时刻刻用共产党员的标准规范自己的言行。并结合当前在检察系统开展的“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活动,加强学习,牢固树立了公正执法,文明办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在努力学习政治理论的同时,我也紧抓业务理论学习,结合反贪局工作实际需要,我认真学习了《刑法》、《刑事诉讼法》及高检院、高法有关国家工作人员贿、赂犯罪案例及相关司法解释。在学习中我注意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践的优良学风,注意理论学习着眼于解决现实问题,注意实践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联系所学理论,尽量避免失误。在学习理论的同时,我也注意从实践中学习,向身边的每一个人学习,从身边每一件事中学习。一年里,领导和同志们教了我很多做人做事的道理,学到了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
二、尽心尽责、踏实肯干,努力完成好各项业务工作
反贪工作任务重压力大,时常会有拉不开拴的感觉,在这种时候,我要求自己,尽管工作不熟悉,只要工作需要,一定要识大体顾大局,勇于承担责任,尽自己的最大努力做好力所能及的各项工作。一年来,先后参与多个、贿赂案件的办理,做了一些自己能够做好的事情,并且在案件办理开期间,因服务人员少,主动承担了侦查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我把每次工作都当作一次锻炼的机会,收获了宝贵的经验。在工作中,我按照院里检察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工作思路,找准自己位置,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每一个任务。只要是工作上的事就要坚决执行,做到令行禁止,时时处处牢记自己是一名检察干警,严格遵守院里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院党里的要求保持一致。工作中,识大体,顾大局,出满勤,干满点,加班加点从没有怨言。办案中,始终坚持依法办案,认真执行各项办案规定。
三、清廉从检,搞好党风廉政建设
我深刻地体会到,检察人员肩负着法律监督职责,又处在反腐倡廉的第一线,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尤为重要。同时,一个人思想认识如何、工作态度好坏、工作标准高低,往往受其所在的工作环境影响。我在学习生活工作纪律方面总结六个字:严格、勤奋、慎行。严格的工作要求、勤奋的学习态度和慎行的工作作风。一年来,我切实加强自身的廉洁自律意识和纪律作风建设,并且自己做出表率,在办案和履行职责中,能认真遵守检察人员办案纪律及有关禁令,自觉抑制不正之风和社会不良现象的侵袭,不办人情案,不接受案件当事人的吃请和礼品,做到公正执法,一身正气,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我坚持始终自觉地用党纪法规严格要求和规范自己、制约自己,使自己的言行与有关廉政准则的要求相符,与所从事的事业要求相符。
总的来说,一年来我问心无愧。因为我觉得自己过的很充实,我做了自己该做的事。我不敢说自己已经成为一名合格的检察人员,但我敢说:此时此刻,我对检察机关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与理解,我对检察工作的态度也从激情的向往升华为理智的热爱。但这只是自己的`开头,以后的路将会更长、更艰巨。不管以后遇到什么困难,我都会努力克服,并继续发扬吃苦耐劳的精神,为检察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为德州大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县检察院工作报告建议篇五
2009-2-4 14:27:59 文章来源:巴中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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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10日在巴中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支卫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巴中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08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市政府的支持、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下,全市检察机关按照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市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检察工作主题,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重大发展战略和市检察院党组提出的 “三新五突破”工作目标,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健康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市委“实施四大战略,推进五个突破,打好老区建设发展翻身仗”的重大发展战略,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自觉服务全市重大发展战略。全市检察机关紧扣市委重大发展战略谋划检察工作,制定了《开展“服务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意见》,积极开展服务发展的专项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围绕全市重点工程建设,制定了《关于对全市重大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跟踪服务的实施意见》,对12个重点项目的招投标、土地使用、资金拨付、工程监理、验收等关键环节进行跟踪服务,确保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得到市委的充分肯定。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立案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18件,危害民生、破坏基础设施建设职务犯罪案件12件。
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认真做好抗震救灾和扶贫帮扶工作。面对突如其来的汶川大地震,全市检察干警始终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全力维护抗震救灾期间的社会治安秩序,依法快捕快诉扰乱抗震救灾秩序的刑事犯罪案件12件20人,保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派出48名干警深入受灾乡镇,组织群众开展抗灾自救和灾后重建,帮助搭建临时帐篷200余处。主动向灾区献爱心送温暖,捐款和缴纳特殊党费12万多元,派出3名技术干警赴重灾区参加抗震救灾,得到省检察院的充分肯定,2人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抗震救灾先进个人。认真做好对口帮扶工作,两级院主动协助扶贫村制定新村建设规划,重视培育致富产业,发动干警捐款和协调资金24万余元,帮助扶贫村群众解决行路难、饮水难、上学难的问题。
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和谐。两级院主动推出便民惠民措施,认真开展送法宣传活动,组织干警深入50余个乡镇,120余个村社,30余个社区,40余个企事业单位,90余所学校,发放宣传资料30000余份,受理举报20件,接受法律咨询80余人次,征集意见和建议40余条,上法制课25场(次),化解各种矛盾58个, 为群众解决具体困难17个,促进了当地社会和谐稳定。在乡镇和企事业单位建立检察事务联系点126个,聘请联络员144名,协助检察机关化解矛盾纠纷,做好信访人员的稳控工作。积极开展大接访和带案下访活动,落实首办责任制,有效化解涉检重信重访,8件信访案件的当事人全部息诉,奥运会举办期间无一人进京到省上访,巩固了连续六年的涉检案件“零上访”成果。
二、发挥检察职能,努力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稳定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努力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治安环境。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601人,起诉451件725人。起诉案件有罪判决率为100%。市检察院直接审查起诉一审重特大刑事案件19件43人。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重点打击杀人、抢劫、强奸、绑架、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恶势力犯罪,共批捕113件193人,起诉142件248人。积极参加“挖积案,反盗抢”专项行动,批捕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120件191人,起诉122件185人。依法打击“法轮功”邪教组织犯罪,批捕、起诉2件2人。坚决打击毒品犯罪,批捕13件25人,起诉17件33人。突出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捕8件9人,起诉5件7人。
依法适用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着眼于和谐社会建设,对未成年人犯罪和初犯、偶犯、过失犯以及轻微刑事犯罪人员16人决定不捕、37人决定不起诉。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坚持慎捕、慎诉,确需提起公诉的,根据具体案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从轻或减轻处理量刑建议35件,收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综合治理措施,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确保社会和谐稳定。针对青少年犯罪突出的问题,加强与教育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向学校派出法制副校长29人,讲法制课30场(次),强化对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努力遏制未成年人犯罪上升势头。积极探索社区矫正、释法说理和促成和解工作,配合街道、社区、居(村)委会对36名不起诉人进行矫正,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帮教,对7名不服不批准逮捕的被害人进行释法说理和耐心疏导,促成18件轻微刑事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减少了不稳定因素。
三、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全市检察机关紧紧抓住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加大工作力度,开展“百日办案竞赛活动”,查办职务犯罪取得了较好成效。共立案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51件58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36件41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5件17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
查办大要案取得新进展。共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大要案件24件,渎职侵权犯罪重特大案件5件,大要案件占立案数的57%。如查办的巴州区国土资源管理局原规划股股长钟平利用土地规划权受贿22万余元、平昌县江口镇民政办原主任张小平利用发放困难群众低保金、军烈属优抚款的职务之便,从中贪污7万余元等案。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涉农职务犯罪案件7件8人,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案件13件13人,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件4件4人。
办案质量取得新提高。坚持把办案质量作为执法工作的生命线,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确保所办职务犯罪案件立得起、诉得出、判得了。所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法院均作了有罪判决。立案查办的市规划和建设局原总规划师伍建新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反贪“十大精品案件”。
预防工作取得新成效。与有关部门建立经常性工作联系机制,结合办案,开展以案释法,讲法制课22场(次),使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积极开展个案预防,提出检察建议40余份,帮助发案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加强管理,从源头上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协同有关部门建立联合预防机制,加强对救灾款物发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程的监督。预防工作得到党委重视、人大肯定、群众支持、社会认可。
四、强化诉讼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全市检察机关不断强化监督意识,着力提高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的能力。针对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取得了较好效果。
依法开展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加强立案监督,向侦查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29份,监督立案38件,纠正不应当立案而立案7件。监督立案的案件,已决定批准逮捕11件20人。有效开展侦查活动监督,不批准逮捕13件16人,不起诉24件38人。要求侦查机关提请批捕8人、移送起诉 13人,追诉遗漏罪名11个、遗漏犯罪事实14件,改变定性8件。对侦查活动中违反法定程序等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4份。
认真履行刑事审判监督职责。依法提出抗诉2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1件。强化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对适用法律不当、认定事实有误且不宜提出抗诉及判决书出现错误的案件,提出检察意见12份,被人民法院采纳。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57次,加强对重大刑事疑难案件量刑的法律监督,确保案件公正处理。
加强民事行政审判监督。立案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62件,提出抗诉9件,法院审结8件,已改判1件,调解处理5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8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0件,被法院采纳28件。采用民事和解手段解决纠纷6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5件,督促、支持起诉9件,做息诉服判工作10件,有效化解了各种诉讼主体之间的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和司法公正。全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创新“一体化”办案机制,得到省检察院的肯定,并在全省检察长工作会议上交流了经验。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批准逮捕罪犯再犯罪2件2人,起诉8件9人,法院均作了有罪判决。集中开展规范看守所分押分管专项行动,督促4个看守所对56名混管混押人员及时纠正。与市公安局制定了《关于对看守所在押人员实行分押分管管理监督实施办法》,从机制上保证了监督实效。认真开展监外执行罪犯专项检察,督促纠正脱管、漏管等问题,建议公安机关对在缓刑期间又犯罪的4名罪犯立案侦查。加强对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的审查监督,对不够减刑条件的5名罪犯提出不予呈报的纠正意见,得到采纳。强化日常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9份,监管部门全部进行了纠正。市检察院刑罚执行监督工作在全省监所检察工作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驻巴中监狱检察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加强控告申诉检察监督。认真做好文明接待工作,受理群众来信196件,举报124件,接待来访145人,均按要求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其中对属本院管辖的78件举报,移送反贪、反渎职侵权部门47件,举报中心初查31件。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共接待群众73人(次),批阅群众来信32件。建立信访协调配合机制,与市委群众工作局、市政府信访局联合制定了《化解涉检信访案件暂行办法》,妥善处理群众信访。认真做好刑事申诉案件复查工作,立案复查4件,改变原决定2件,维持原决定2件。坚持事实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公正办理刑事赔偿案件,决定给予赔偿4件,并在法定期限内赔付到位。
五、加强自身执法监督制约,促进公正执法
主动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去年,全市检察机关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6次。市检察院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了落实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诉讼监督工作的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情况。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好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通报检察工作情况4次。主动走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50人,召开座谈会8次,及时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6条建议和意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已全部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加强内部执法监督。建立完善检务督察制度,加大督察力度,对检察机关自行侦查的案件,由纪检部门进行跟踪回访,确保办案人员公正、文明执法。完善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机制,对50件案件实行同步录音录像,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建立干警执法档案,严格实行个案质量考评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强化对自身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继续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对拟作不起诉和撤案的职务犯罪案件,全部提交人民监督员进行审查监督。认真开展特约检察员工作,聘请特约检察员2名,积极为特约检察员参政议政、履行监督职责创造条件。
六、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升法律监督能力
两级院始终把班子、队伍建设作为关键抓手,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班子队伍服务大局、履行检察职责的能力。
坚持政治建检,提升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两级院党组一班人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谋划检察工作,自觉发挥表率作用,严格执行述职述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坚持带头学习、带头办案、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重大问题决策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实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轮岗交流,激发了队伍活力。坚持领导干部深入一线工作制度,认真落实对口谈话和领导挂包基层院制度,帮助解决具体困难,基层基础工作得到加强。
坚持素质兴检,提升检察队伍的执法能力。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使全市检察干警自觉坚定政治方向,真正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科学发展观的忠实执行者,和谐社会建设的促进者。认真实施“人才强检,素质兴检”工程,扎实开展“素质大培训、技能大练兵、作风大转变”活动,通过召开理论研讨会和演讲比赛,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司法警察技能比武和“百日办案竞赛”等活动,干警的业务素质普遍得到提升。共举办各类培训14期,培训人员220人次,74人(次)参加高检院、省检察院组织的培训。在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竞赛活动中,2名干警获得全省优秀公诉人称号。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建立健全问事、问人、问责“三项制度”,狠抓逗硬落实,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机关作风转变,树立了检察机关良好形象。狠抓学历教育和司法考试工作,有25人参加本科学习,6人参加研究生学习,12人通过司法考试,通过率为52%。
坚持科技强检,提高检察机关信息化水平。加大装备投入,建成全市检察二级、三级专网和局域网,并推行网上办案,为科技强检奠定了坚实基础。
坚持从严治检,增强检察干警拒腐防变能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察长与党组成员、中层干部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加大监督和管理力度,开展经常性的廉洁从检教育,增强干警遵章守纪意识。2008年,全市检察机关未发生干警违法违纪案件。在全省检察机关综合目标考评中,巴中市检察工作获得第5名,受到省检察院表彰。南江县检察院被表彰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2人荣记二等功,2人被表彰优秀检察干部,2人被表彰为优秀侦查员。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的成绩,是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重视、监督、支持、关心下取得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执法思想还存在不适应的问题。二是队伍整体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特别是高素质人才较缺乏,需要进一步加大培养力度。三是基层基础工作和技术装备滞后,“两房”建设债务制约了基层院的发展。四是执法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并在新的一年里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各位代表,2009年,全市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紧紧围绕市委重大发展战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以深化工作机制改革为动力,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以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为保证,大力弘扬抗震救灾精神,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为促进巴中经济加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统一思想认识,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工作
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工作,使全市检察干警进一步坚定检察工作的政治方向,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做到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在心中、正义在心中。坚持把促进经济加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实践,准确把握检察工作规律,使检察干警牢固树立服务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思想,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实现检察工作新发展。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坚持科学发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检察工作的人民性,牢固树立群众观念,贯彻群众路线,做到执法为民,紧紧依靠人民,维护人民利益,使检察工作更加符合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保障民生。
二、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实施市委重大发展战略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加强对职务犯罪的法律监督,服务全市重大发展战略。紧紧围绕保持经济较快发展的首要任务,积极主动地做好服务经济建设的各项工作。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坚决查办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案件,突出查办重大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开发、土地出让中破坏经济发展的职务犯罪,着力查办医药购销、政府采购、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职务犯罪,集中查办涉及教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征地拆迁、医疗卫生等民生问题的职务犯罪。自觉服务农村改革发展,坚持司法护农,开展检务进村,加大对涉农案件的法律监督力度,正确处理农村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立足检察职能,对全市重大建设项目进行跟踪服务。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干部职工学法、守法、用法。开展以案说法警示教育,促进国家公务员依法行政、廉洁从政。
(二)加强对刑事犯罪的法律监督,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加强与政法各部门的配合,形成合力,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以及农村宗族恶势力,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参加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行动和食品、药品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打击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开展送法进乡村、社区、学校服务活动,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引导群众依法有序维权,合理表达诉求。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在部分乡镇设立检察事务联系点,建立涉检事务转办机制。
(三)加强对刑事诉讼的法律监督,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开展立案监督、刑事侦查、审判活动监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积极探索诉讼监督的新途径,注意发现和查办执法、司法不公背后的腐败案件,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推动诉讼监督工作上水平,取得新成效。着力做好正确裁判的服判息诉工作,维护司法权威。
三、创新工作机制,推动全市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牢固树立创新理念,用创新机制来引领检察工作的发展,着力打造工作亮点。进一步完善、落实执法监督机制和司法便民、司法利民、司法护民的各项措施,努力在强化惩治犯罪、维护和谐稳定、保障公平正义的职能作用上有新突破,在运用司法手段化解矛盾、服务大局上有新突破,在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保障水平上有新突破,实现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四、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促进检察机关公正执法
主动自觉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认真负责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落实好本次会议对检察工作的决议。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加强与政协的联系,建立定期通报协商工作机制。不定期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召开座谈会,通报检察工作情况。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听取对检察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虚心接受新闻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使检察工作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
五、进一步推进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法律监督能力
狠抓领导班子建设,强化组织保障。按照“特别讲大局,特别讲付出,特别讲实干,特别讲纪律”的要求,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廉洁意识,切实提高科学决策、科学管理和促进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既抓业务又抓队伍,既抓思想政治建设又抓反腐倡廉建设。
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夯实发展基石。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坚持走内涵发展道路,强化对检察干警的业务技能培训,引导干警自觉融入到各项教育培训活动中,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队伍的监督和管理,坚决防止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破坏检察机关形象的行为和不正之风。加大检务公开和检察宣传力度,提升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抗震救灾精神,树立强烈的拼搏意识、爬坡意识和进取意识,真抓实干,为促进巴中经济加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县检察院工作报告建议篇六
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推开前,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做到查办职务犯罪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
(一)严肃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6件13人,其中科级干部2件2人;判决8件11人(含往期案件),其中实刑判决6件6人。由市检察院交办的焦作市园林管理局原局长李天雄受贿、贪污案、焦作市体育局原局长郭松福受贿罪案,两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在南水北调绿化带征迁工作中,立案查办了岳金龙等6人贪污窝案,通过该案的办理在一定程度上净化了我区农村政治生态环境。
(二)严肃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件5人,其中科级干部2人;法院作有罪判决3件5人(含往期案件)。市检察院交办的马村区政协原副主席张同新滥用职权、受贿、贪污案,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在市检察院统一部署下,立案查处了央视“3•15”晚会曝光的焦作科视视光有限责任公司参与中小学生健康体检事件背后的滥用职权案,市教育局的3名涉案人员均被作出有罪判决。
(三)加强职务犯罪源头治理。牢固树立“查处职务犯罪是政绩,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是更大政绩”的理念,积极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企业”活动,先后到xx国税局、高新国税局、光亚实业公司等单位开展警示教育16次,有针对性的开展预防调查3起,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3份,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400余次。
县检察院工作报告建议篇七
1月9日在长沙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绍纯
各位代表:
20检察工作回顾
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的关心支持、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主动服务全市工作大局,坚决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全面、深入推进,取得了新进展。
——依法全面履行审查批准逮捕和审查起诉职责,有力推进平安长沙建设。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7174人、不批准逮捕2548人;提起公诉9908人、不起诉791人。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批准逮捕爆炸、放火、贩卖毒品、制造等严重刑事犯罪嫌疑人1310人、提起公诉1200人。犯罪嫌疑人向某等9人大肆制造并通过互联网贩支、,涉枪数千支,严重危害社会治安,浏阳市检察院提前介入,依法从快批准逮捕,有效遏制此类犯罪活动的蔓延。从宽处理轻微刑事犯罪。坚持宽严相济,对涉嫌犯罪较轻或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案件,不批准逮捕1501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可以免除刑罚的案件,不起诉462人。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不予批准逮捕938人、不起诉201人;对不构成犯罪的案件,不批准逮捕109人、不起诉128人。市检察院受理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张某涉嫌故意杀人一案后,通过严审细查,认为张某没有对被害人实施犯罪行为,不构成犯罪,遂依法决定对张某作出不起诉处理,防止了错案的发生。
——依法全面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责,有力推进廉洁长沙建设。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共立案侦查涉嫌职务犯罪案件127件160人,其中涉嫌贪污贿赂犯罪案件99件126人,涉嫌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8件34人。突出查办大要案。立案查办涉嫌职务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18人,涉嫌贪污受贿10万元以上、挪用公款百万元以上案件87件。市检察院依法立案查办了省交通厅原副厅长李晓希受贿案、湖南华菱置业有限公司原总经理方平受贿、挪用公款案、长沙县建设测绘规划设计院原院长刘汉明涉嫌贪污、受贿、私分国有资产案等一批涉嫌职务犯罪大要案,取得良好效果,彰显了党和政府反腐倡廉的坚定决心。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大力开展深入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在有关乡(镇)村、街道社区等基层单位和医疗、教育等民生领域,依法立案查办雨花区黎托街道粟塘社区筹委会原书记李勇波贪污、受贿案、浏阳市洞阳镇财政所原会计黎谟湘滥用职权、挪用公款案等职务犯罪案件27件33人,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深入开展查办商业贿赂犯罪专项行动,立案侦查10件13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开展追捕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依法将涉嫌贪污、受贿、潜逃三年的湖南有色金属勘探局地质总队原副队长谢光建等13名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重视查办行贿犯罪。加大惩治行贿犯罪力度,依法立案侦查涉嫌行贿、对单位行贿、介绍贿赂、单位行贿犯罪案件34件44人,震慑行贿犯罪,防范贿赂犯罪案件的发生。大力提升“预防生产力”。举办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参加活动接受教育,引导其提高预防能力,筑牢预防防线,巩固预防效果。加大个案、专项、系统预防力度,提出检察建议54份,对9个重大公共建设项目进行同步预防,促进资金安全使用、工程优质建设、干部清正廉洁。大力开展预防调查,全面、深入剖析职务犯罪案件发生的特点、原因,向有关领导机关及部门报送职务犯罪分析报告26件,推动预防社会化,防止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雨花区检察院结合办案精心制作、赠送《预防“村官”职务犯罪宣传挂图》,受到当地干部群众好评。
——依法全面履行诉讼监督职责,有力推进法治长沙建设。强化对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的监督。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99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44件;对侦查机关应当提请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追加逮捕176人,开福区检察院对冒充人民警察抢劫的犯罪嫌疑人刘波追加逮捕,刘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十个月;对应当移送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被告人,追加起诉94人,天心区检察院追加起诉的张雁林贩卖毒品案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对刑事审判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42件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决,提出刑事抗诉29件,法院已审结14件,其中改判12件,市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廖志伟、王戡贩卖毒品案,法院依法将廖由无期徒刑改判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将王由十年有期徒刑改判为无期徒刑。强化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对139名呈报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但经审查不符合其条件的罪犯,依法监督不予批准;开展保外就医、职务犯罪罪犯刑罚变更执行等专项检查,对20名不符合保外就医等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或条件已消失的罪犯,依法监督收监执行刑罚;对不宜继续羁押的“老、病、残”罪犯,实行司法人文关怀,建议暂予监外执行。省女子监狱83岁罪犯罗某认罪悔罪,因生活难以自理不宜继续羁押,星城地区检察院依法建议将其保外就医,并主动联系将其送回原籍所在地社区执行刑罚,受到各方好评。强化对民事和行政诉讼的监督。重点监督虚假诉讼、违法调解和其它显失公正,严重损害公共利益和当事人、案外人合法权益的裁决,依法提出抗诉3件,提请抗诉16件,法院已审结17件(含积案),其中改变原决定5件,发回重审9件;依法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2件,法院采纳13件(含积案);依法督促、支持起诉了一批效果良好的公益民事案件。宁乡县检察院办理的“李盈庭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提请抗诉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首届民事行政检察优秀案件”。
一年来,为全面、正确履行检察职责,我们采取了以下主要做法:
一、主动服务长沙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牢固树立大局观,主动、有效服务长沙“六个走在前列”。着力服务企业发展。依法坚决及时打击恶意阻碍企业开工、强行承包企业工程和侵占企业财产犯罪,保障项目顺利开工建设,维护企业合法利益;依法坚决打击故意损害企业商业信誉、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犯罪,批捕30人、起诉59人,保护企业核心竞争力;依法妥善办理涉及企业案件,对5名涉嫌犯罪但情节不严重的企业法人、高管、技术骨干依法不捕或及时变更强制措施,慎重扣押涉案款物,坚决不因案件查办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依法立案查办在经济管理活动中索拿卡要涉嫌受贿犯罪、不作为涉嫌玩忽职守犯罪、乱作为涉嫌滥用职权犯罪等案件31件36人,努力为企业营造公平有序的发展环境。着力服务综合整治。依法批捕聚众斗殴、开设赌场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嫌疑人427人、起诉1004人,犯罪嫌疑人谭海荣报假案,谎称在黄花机场等地放置炸弹引起社会恐慌,长沙县检察院依法对其批准逮捕,维护社会管理秩序;依法批捕合同诈骗、强迫交易、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嫌疑人306人、起诉368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批捕危险驾驶、交通肇事、重大责任事故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嫌疑人268人、起诉511人,苏维等27人在道路上醉酒驾车涉嫌危险驾驶犯罪,均被我市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维护公共安全。着力服务两型社会建设。依法坚决打击破坏国土、矿产、林业、水等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犯罪活动,批捕26人、起诉81人,高晓刚、程金海在湘江流域非法开采砂矿涉嫌非法采矿犯罪,鲁满意盗伐红豆杉涉嫌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犯罪,胡大儒非法买卖涉嫌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均被我市检察机关依法批捕、起诉;依法严厉查办利用职务之便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职务犯罪,宁乡县枫木桥乡林业站原站长黄石军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款、违反规定使用国家育林资金涉嫌贪污、滥用职权罪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办、提起公诉,惩戒此类犯罪,依法保护和促进两型社会建设。
二、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
突出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坚决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525人、起诉874人,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市检察院依法批捕、起诉的王追故意杀人案,徐小明、胡志雄抢劫杀人案,李明华爆炸致人死亡案等均被法院依法。坚决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和假、劣药品犯罪,批捕56人、起诉62人,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犯罪嫌疑人熊正军用工业硫磺熏制并出售干辣椒5000余斤,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望城区检察院依法将其批捕、起诉,并追诉同案犯3人。突出维护人民群众的财产权。严厉打击抢劫、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财犯罪,批捕3262人、起诉3929人。依法慎重办理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活动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批捕266人、起诉279人,最大限度地帮助被害群众挽回经济损失,取得好的效果。突出维护人民群众的人身自由和控告申诉权。依法打击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等犯罪,批捕167人、起诉321人,保护公民人身自由;依法打击侵犯名誉、隐私的犯罪,袁再华非法购买、私自调取公民个人信息4万余条,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法院依法判处其刑罚,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更加重视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妥善办结信访案件547件,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17件、受理审查民事申诉案件194件,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全市两级检察院10个控告申诉接待室已全部被省检察院呈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光荣称号。
三、全面实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转变执法理念。适应“两法”修改实施要求,开展为期5个月的转变执法理念主题教育,召开专题务虚会、案件剖析会,查找突出问题,剖析主观原因,制订相关制度,认真整改落实,促进检察人员树牢和践行科学正确的执法理念。严格实施“两法”。落实证据制度修改规定,全面审查证据合法性和证明力,通过排除非法证据决定不批准逮捕5人、不起诉4人。落实强制措施修改规定,逐案审查继续羁押的必要性,对99名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建议予以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落实辩护制度修改规定,依法支持辩护人了解案件情况、调取证据材料、会见当事人,认真听取辩护人的意见;依法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402名犯罪嫌疑人提供辩护。落实侦查措施修改规定,对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同步录音录像。落实审判程序修改规定,公诉人依法出席庭前会议交换意见;对法院适用刑事简易程序的3830起一审案件和开庭审理的112起二审案件、2起再审案件,全部派员出席法庭。积极应对民事诉讼法修改实施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有关检察机关内部分工协作办法和对民事执行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的制度,取得好的办案效果,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予以推介。强化执法监督。探索案件管理机制,推行网上办案,实行执法办案的实时、动态监督管理;全面检查、深刻剖析、着力解决检察机关有些案件质量不高的问题,成效突出,我市两级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占全省检察机关此类案件的近五分之一、在全省最多,而撤回起诉、无罪判决案件在全省最少,办案质量在全省最好,得到省检察院的充分肯定;深入开展不捕、不诉、涉嫌职务犯罪案件撤案专项检查等执法监督活动,及时发现、整改存在的问题,提升执法办案质量。在省检察院组织开展的执法状况考评中,市检察院执法质量得分位居全省第一;岳麓区检察院连续十年保持提起公诉案件无罪判决零记录,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肯定和推介。
四、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强化组织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持之以恒抓理论学习、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一岗双责”考核考评,认真开展上级检察院听取和评议下一级检察院检察长述职述廉报告活动、重视对基层院领导班子的协管工作、协助地方党委及组织部门考察、调整、充实基层检察院班子成员11人,两级检察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凝聚力、战斗力、创新力、执行力、公信力和“免疫力”有了新提升。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深化党支部建设,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培养、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中层骨干和检察人员的组织建设,市检察院通过竞争上岗任用部门正副职37人,两级检察院上下交流任用领导干部4人;面向全国招录检察人员34名、面向全国检察系统遴选业务骨干32名,优化了队伍结构,增强了队伍活力。强化能力建设。加强业务培训,选送检察人员270余人次到国家检察官学院和有关高等院校参加检察官素能、修改后“两法”实施应用、新媒体应对等专题学习和专业培训,提升专业素养;开展岗位练兵,组织业务竞赛活动25次,在省以上组织的业务比武活动中获奖33人次,提升执法技能;注重文化育检,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检察院、学习型检察官活动,续建检察文化长廊,建设长沙检察陈列室,探索检察行为文化,深入推进机关文明化建设,提升综合素能。强化作风建设。以制度建设促进作风好转。制定有关改进工作作风9个规范性文件,认真改进会风文风,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按规定清理、安排办公用房。以教育整顿促进作风好转。认真开展干部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深入开展机关作风整顿活动,严肃查处并通报检察人员违反纪律、作风规定的人和事,以惩促防,以儆效尤。以创先争优促进作风好转。倡导和发扬“六种优良作风”,推介优良典型,树立道德模范,评选文明标兵,营造改进作风、扎实工作、从严律己、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强化基层建设。全面推进基层检察院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取得新的成效。芙蓉区、开福区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长沙县检察院已被省检察院呈报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
五、始终注重接受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市检察院依法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大事项、重要工作、重要案件17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副检察长1人、检察委员会委员3人、检察员26人;及时有效办理市人大常委会批办、交办案件和事项9件、市人大代表建议案1件;通过手机短信、联络专刊、座谈与上门走访等方式,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向代表通报工作,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围绕“加强和改进监所检察工作,维护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公平公正”这一主题,认真开展市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的“司法公正长沙行”活动,取得明显实效,其做法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推介。积极接受民主监督。加强检察机关与市政协及有关部门和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密切联系,通报工作,倾听意见;制定《贯彻落实政协民主监督员制度的实施意见》,积极支持民主监督员开展工作,虚心接受民主监督员、政协委员的监督。真诚接受社会监督。全市检察机关共向社会各界选任人民监督员100名,市检察院聘任检风检纪监督员20名;人民监督员通过履职监督执法办案活动中“七种情形”的案件和问题15起;深入开展“三走访、两查找、一确保、一促进”活动,派员对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的发案单位、案件当事人和律师进行走访,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发现、整改问题;深化检务公开,组织开展“检察开放日”、“观摩评议公诉庭”等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有关人士出席、参与,全面、深入了解检察机关有关履职情况,检察工作透明度有了增强,执法公信力有了提升。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全体市人大代表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及社会各界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检察职能发挥还不充分,有些法律监督工作特别是诉讼监督工作还比较薄弱,监督不力、不到位、不及时等现象仍然存在;有的单位和检察人员没有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服务大局、执法为民意识还不够强,就案办案、机械执法、不注重执法效果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不快,特别是专业化水平不够高,有的检察人员执法不严,有些检察人员执法不理性、不平和、不规范;执法保障机制有待完善,基层检察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比较突出,基层基础建设仍需加强。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检察工作思路
县检察院工作报告建议篇八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切实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和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积极参与平安丽水创建,助推社会和谐发展
依法履行捕诉职责。全市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066人,同比上升3.04%;提起公诉4514人,同比上升1.07%。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危害社会稳定和破坏生态文明建设的刑事犯罪,批准逮捕故意杀人、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55人,提起公诉61人;批准逮捕“两抢一盗”犯罪嫌疑人634人,提起公诉767人;批准逮捕“黄赌毒”犯罪嫌疑人433人,提起公诉731人;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109人,提起公诉233人;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51人,提起公诉126人。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较轻或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不批准逮捕156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不起诉278人;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不批准逮捕41人,不起诉16人,封存犯罪记录388件。
注重矛盾纠纷化解。加强对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等重点环节的释法说理,阐明作出决定的必要事实和法律依据,促进案结事了人和。深化刑事和解、检调对接工作,办理当事人刑事和解案件114件。稳步实施检察环节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加大依法受理、纠错、赔偿、救助力度,办理群众来信来访1634件。其中,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29件,审结2件,息诉26件,对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发放救助金37万元;受理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43件,提出抗诉3件,调处息诉25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年度优秀民事行政申诉调处案件1件。
自觉延伸服务触角。积极投入“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重点工作,深入定点联系村285人次,为村民解决困难办理实事28件次,办理相关案件12件。进一步强化司法规范和便民服务,全力推进案件集中管理,案件从审查受理到案卷归档,实现网上操作和信息公开。全市已成立案管机构6个,配备案管人员29名,建成案管大厅6个。加强派驻基层检察室建设,全市挂牌运行的10个基层检察室,及时发现并处理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23起,提供法律政策咨询1376人次,立案侦查农村基层干部套取、侵吞、挪用强农惠民资金案件9件,涉案金额达80余万元。
二、充分发挥惩防腐败职能,打造廉洁政治新常态
严肃查处贪污贿赂犯罪。全市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120件169人,同比分别增长69.01%、40.83%。其中,受贿案件51件65人,贪污案件26件51人,挪用公款案件13件14人,行贿案件30件39人。坚决查办大案要案,共立案查处五万元以上案件112件159人,占比分别为93.33%、94.08%;科局级以上干部案件32件42人(内含县处级干部14件14人),占比分别为26.67%、24.85%。加大窝串案查处力度,查办了水利、医疗、招投标等领域系统案件64件82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
严厉打击渎职侵权犯罪。全市共立案查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4件34人,涉及12个行业和部门。其中,重特大案件21件,占比为61.75%;科局级以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9人,占比为55.88%。全市检察机关以市人大会专题审议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工作为契机,突出办案重点,依法推进渎职侵权案件查处力度。支持强农惠农,扎实开展专项活动,查办涉农专项资金领域渎职侵权犯罪9人;关注民生民利,坚决惩处严重损害群众权益行为,查办征地拆迁领域渎职侵权犯罪12人;重视安全生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查办重特大安全事故背后的渎职侵权犯罪4人。
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认真贯彻落实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的讲话精神,不断创新预防工作内容和载体。组织参加全省“百场领导干部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和“千场预防职务犯罪宣讲进乡村”活动,市县两级院检察长带头,开展预防宣讲近200场,受教育人员达13000余人次。推行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提前介入重大、典型职务犯罪案件16件,开展同步预防。注重预防调查分析,结合办案,开展预防调查21次,撰写犯罪剖析材料23篇,发送检察建议16份,推动案发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坚持职务犯罪预防年度报告制度,切实提升案件分析和对策建议质量,市检察院年度报告被高检院评为全国十佳报告。
三、全面加强诉讼活动监督,切实维护法治权威
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强化逮捕、起诉环节的监督。对不构罪或证据不足的案件,依法不批准逮捕141人,不起诉75人;对应当逮捕、起诉而未提请逮捕、未移送起诉的,依法追加逮捕11人,追加起诉69人;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139人,报请省检察院批准延长16人。突出监督重点,增强监督实效。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侦查机关立案37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侦查机关撤案38件。其中,监督立案后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7人。对重大复杂案件坚持派员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共参与重大案件讨论93件次,参与现场勘查38件次。
强化审判活动监督。依法开展刑事审判监督,加大刑事抗诉力度,按照二审程序提出抗诉16件,改判或发回重审6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5件,全部获得改判。依法开展民事行政审判监督,切实提高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审查质量,对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提请省检察院抗诉1件,提出抗诉3件,发再审检察建议6件,法院再审后改变原裁判6件;营造诚信诉讼环境,严厉打击虚假诉讼行为,初查虚假诉讼线索22件,审查后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13人,7名犯罪嫌疑人获刑事判决,2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年度精品民事行政监督案件。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依法督促纠正刑罚执行变更不当27人。其中,通过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一项,共审查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三类罪犯68人,依法督促收监执行7人,占比为25.93%。强化办案意识,查办监管场所玩忽职守犯罪案件1件,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线索7件,建议督促主管部门党纪政纪处理6人。强化监管活动监督,共向监管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书103份;办理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05件,建议变更强制措施86件,有效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四、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狠抓检察队伍建设
坚持政治立检,转变队伍思想作风。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在市委督导组的精心指导和帮助下,紧紧围绕“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突出查找“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先后组织各类专题学习和座谈18次,开展机关内部谈话谈心200余人次,发出书面征求意见函922份,共征得意见301条,查摆班子20个方面的问题和不足,班子成员相互提出批评意见171条。通过整改,共缩减各类会议58%,减少机关发文37%,压缩三公经费31.3%,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结合、有创新、有落实,做到不虚、不空、不偏,取得实效。
坚持素质强检,提升队伍能力水平。大力推进全员培训,按照因岗施教的思路,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业务培训课程设置,突出检察实务技能和司法办案规范两个重点,辅以心理健康、人文素养、领导艺术等综合内容,共组织参加全国性培训24期25人次、省级培训12期111人次、市级培训14期463人次。深入开展岗位练兵,进一步提升队伍工作规范和专业技能。在各类评比中,涌现出“公诉审查报告制作全省十佳”、“民事行政检察业务标兵”、“电子数据取证业务能手”、“司法警察训练标兵”等一批业务能手;侦监部门的审查逮捕意见书规范化制作、民行部门的焦点案件讨论制度,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岗位技能训练优秀品牌。全面加强人才培养,坚持立足基层的选人用人导向,通过公开选调,4名干部被遴选到市检察院工作;继续落实干部上挂下派制度,市县两级院10名干部参加互挂锻炼。
坚持文化育检,展现队伍精神风貌。大力开展检察文化建设,发挥检察文化凝心聚力作用。加强院史荣誉室、图书阅览室、廉政教育中心等硬件设施的建设,为检察文化活动提供良好的场所。丰富文化载体,将主题与形式相结合,成立案件研讨、阅读写作等兴趣小组,丰富广大干警工余时间的各类文化活动,从而达到既陶冶了个人情操,又提升了团队精神的目的。发挥文化塑造功能,积极开展“寻找最美检察官”、“法眼文心”征文等活动,全年被录用省级以上信息稿件39篇、宣传稿件176篇、理论文章65篇。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会的监督,认真贯彻市人大及其会的决议,积极参与配合市人大组织的各项专题调研检查,认真办理代表的议案和建议;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市政协委员提案;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15件拟撤案和不起诉职务犯罪案件均进入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
年,全市检察机关共获得市级以上荣誉233项。其中,国家级荣誉4项,省级荣誉98项。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及其会有力监督的结果,也是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
县检察院工作报告建议篇九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1年全市检察工作情况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思想,按照最高检“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要求,围绕三大攻坚战和苏州高质量发展大局,坚持“为民服务、为党分忧”的宗旨和争创“全省第一、全国一流”的目标,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苏州勇当“两个标杆”、建设“四个名城”、争做“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先行军排头兵积极贡献检察力量。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注重司法办案社会效果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回应人民群众平安需求。认真落实***部署,全力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103件281人,提起公诉36件201人,其中查办黑社会组织2个、恶势力犯罪集团20个。对可能涉及黑恶势力犯罪的案件规定“两个必查”,即查有无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有无“保护伞”存在,通过办案向“扫黑办”和公安机关移交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向监察机关移交“保护伞”线索。在全省率先开展对“软暴力”犯罪的调研分析,制定《审查起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工作指引》《办理“套路贷”案件指导意见》,解决司法办案中的难题。在办理全市首例、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的常熟龚品文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中,对112本卷宗、1400余份笔录、500g电子证据进行全面审查,依法对9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姑苏区检察院在办理史宾宾等人“零口供”非法拘禁案中,对上千条手机聊天记录逐一细致审查,筛选出犯罪嫌疑人之间预谋、分工等证据,最终查明该案为恶势力集团犯罪。
坚持打击和预防并举,遏制和减少犯罪。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8960人,提起公诉19157人,全市刑事检察部门员额检察官人均办案123件,办案总量和人均办案量全省第一。重点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破坏金融秩序、侵犯公民财产安全、污染环境等刑事犯罪,办理了涉案金额逾40亿的“绿能宝”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全国首例侵入医院网站窃取并贩卖公民健康信息案、以“酒托”形式实施诈骗等重大案件。探索全类型犯罪预防工作,将原来职务犯罪预防的理念、机制、做法延伸到普通刑事犯罪预防中,加强个案、类案分析和法治宣传。市检察院制作“失去自由”和“我们的故事”系列海报,在人流密集的地铁站进行宣传;“苏州检察发布”公众号以讲故事的形式发布典型案件,把深奥的法理转化为百姓听得懂的情理;工业园区检察院针对犯罪嫌疑人利用基金会非法集资问题,发出风险提示,推动省民政部门对省属基金会开展风险隐患专项排查。
弘扬现代文明法治,彰显“司法善意”。坚持宽严相济原则,对主观恶性不大、情节较轻的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1275人、不起诉1399人。市检察院出庭公诉的肖烨、马雷贩卖淫秽物品再审案件,原审两名年轻被告人向特定对象贩卖淫秽视频云盘的账号、密码并获利300余元,分别被判处8年和1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0年有期徒刑,检察机关认为,原审被告人未面向公众传播且获利较少,机械对照云盘中的视频数量判刑不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提出改判建议,法院当庭改判两人2年和3年有期徒刑。重视被害人和弱势群体利益保护,探索开发网上“司法救助智慧平台”,方便特困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开展农民工讨薪专项监督,协助讨薪2000余万元;以防欺凌、防性侵为主题,开展“晓苏校园行”法治教育活动,线上线下参与学生达11万人次。在办案中注重对社会价值观的引导,吴江区检察院结合办理“精神病母亲勒死幼儿”案撰写的《孩子,请你原谅》,引起网络热议,推动了全社会对“困境儿童”的关注。二、服务苏州高质量发展大局,保护社会公共利益
参与社会重点难点问题治理。围绕“263”行动,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提起公诉447人,同比上升33%,开展了保障河长制湖长制改革专项监督。围绕“331”行动,对危害安全生产犯罪提起公诉291人,同比上升12.8%,与公安、安监等部门加强了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围绕长江经济带发展,张家港市检察院开展长江流域非法采砂和非法捕捞专项监督,常熟市检察院以检察建议推动省海洋渔业局明确长江禁渔期干流区域范围,太仓市检察院与上海宝山区检察院建立长江口环保联动协作机制。围绕“舌尖上的安全”,市检察院针对食品安全犯罪刑满释放人员违反从业禁止、“重操旧业”问题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市食药监局开展专项整治。围绕社会综合治理,吴江区、相城区检察院探索“检察官进网格”机制,精准开展风险研判、矛盾化解和释法说理。市检察院、吴中区检察院成功化解李寒杰等人聚众斗殴案信访风险,促使信访人理性接受法院判决结果。
履行好公益诉讼职能。为保障公益诉讼职能规范高效开展,市检察院提请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加大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力度,以解决问题为目的,把重点放在诉前程序上。全年共立案1150件,提起民事或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6件。市检察院、吴中区检察院共同办理的“废硫酸污染大运河”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判处被告赔偿环境修复费用3200余万元;张家港市检察院向该市国土局发出一份补征土地出让金的检察建议,并协助国土局通过诉讼追回国有土地出让金1036万元;工业园区检察院通过检察建议,推动解决了旷日持久的日兴花园小区4400平方米违章搭建治理难题;姑苏区检察院与苏州日报报业集团成立“公益守护联盟”,对南园包子食品安全、非机动车停放违规收费等民生问题开展检察调查。市检察院“全国首创公益诉讼新机制”,在全省130多个参评项目中,以排名第三的成绩入选“全省首批优秀法治实事项目”。
加强民营经济和知识产权保护。市检察院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开展保护民营企业司法理念“大学习、大反思、大讨论”活动。常熟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涉企案件中,25家民营企业负责某知名轮胎品牌在***80%的销售网络,该院在对其中20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同时,通过检察建议、预防教育等形式帮助企业堵漏建制,维持了该轮胎品牌的销售网络,同时也保住了一批民营企业。市检察院、昆山市检察院在办理虚开发票系列案件中,对处于从属地位、被动实施共同犯罪的民营企业依法作出从宽处理,该案入选最高检涉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并被央视《焦点访谈》报道。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市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室”挂牌成立,虎丘区检察院“学林工作室”成为全省检察机关办理知识产权案件的工作品牌。按照最高检部署,开展办理销售假冒“阳澄湖”大闸蟹案件检察公益诉讼专项工作,与行政机关联合开展调查和整治行动,市检察院对一起网络销售假冒“阳澄湖”大闸蟹案件作出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决定,相城区检察院对一起加工销售死蟹产品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以法律手段保护“阳澄湖”大闸蟹品牌。
三、聚焦法律监督主业,体现检察作为和双赢共赢
增强刑事诉讼监督实效。坚持双赢共赢理念,发挥监督的过滤把关纠错作用,构建监督与被监督的良性关系。全年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60人,监督撤案84件,纠正漏捕45人,追诉漏犯48人,追诉漏罪175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9件,对认为应当再审的刑事案件发出检察建议29件。在全国重大法治事件“于海明正当防卫案”中,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与公安机关共同研究案件定性,当公安机关发布撤案通告后,通过《检方发布》及时发声支持,并且发布四点分析意见,阐述该案构成正当防卫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该案对于鼓励人民群众与黑恶势力作斗争起到了积极作用,入选“全国十大法律监督案例”和最高检关于“正当防卫权”的指导性案例;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贩卖、运输毒品案件时,发现一名罪行严重、社会危险性极大的犯罪嫌疑人,因身患重病存在“羁押难”问题,影响法院判决,通过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公安机关采取有效解决措施,保证了案件的顺利判决。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工作。依法监督刑罚执行活动,对判处实刑但未交付执行的督促收监43人,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212件,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提请不当74件。吴江区检察院在审查颜金花暂予监外执行案中,发现其故意以连续生育逃避收监执行,督促司法行政部门依法将其收监。加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昆山市检察院针对1名社区服刑人员救火行为,向该市司法局发出减刑审查提醒,并通过同步监督,认定其具有重大立功表现,法院作出减刑裁定,开创了全省社区服刑人员成功获得减刑的先例。开展对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强制医疗专项监督,在市委政法委协调下,加快推进广济医院强制医疗项目建设,获评苏州市“关爱民生法治行”优秀项目。去年,全市有5个驻看守所检察室被最高检评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张家港市检察院驻所检察室再次被评为“全国示范检察室”。
完善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职能。全年共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597件,其中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12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11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42件,法院已改判37件;发出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99件,法院采纳195件。注重监督的社会效果,结合办案做好释法说理和息诉罢访工作,维护生效判决权威和已经稳定了的社会关系。关注民间借贷、金融借款、担保、破产清算等虚假诉讼“高发区”,加强对虚假诉讼案件的监督。办理的金融借款领域虚假担保民事监督系列案件,涉案金额达6000余万元,经法院再审后全部予以改判。为配合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全市检察机关对恶意逃避债务、情节严重的失信人,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提起公诉14人,对“老赖”形成震慑力。围绕行政强制拆迁、社会保障等领域,办理生效行政判决裁定申诉案件32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2件,向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1件,并妥善做好当事人息诉服判工作,积极配合行政机关化解信访风险。
四、深化各项改革,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
推进检察改革落地落实。按照上级检察机关部署,完成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和“捕诉一体”改革。吴中区、工业园区检察院“捕诉一体”模式,成为最高检向全国人大专题调研组推荐的调研样本。加强监察体制改革后的监检衔接,共受理监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34件,已起诉19件,对***交办的河北省政协原副***艾文礼受贿案依法提起公诉。迅速贯彻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以最快速度实现新法要求与司法实践的有效对接。大力推进检察信息化,深化政法信息综合管理平台三期建设,苏州智慧检务成果在***政法委全国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座谈会上作了重点展示,市检察院被国家电子政务理事会评为“互联网+智慧检务”先进单位,刑事案件单轨制办案模式被评为“苏州市中心城市科学发展创新奖”。
提升检察队伍政治素养和专业素养。专门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工作会议,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建立“融党建暖检情争先锋”机关党建平台,举行“季度之星”评选和宣讲,举办纪念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朗诵会,评选“突出贡献奖”和“十大青年精英人才”,市检察院机关党委、吴江区检察院党总支荣获全市“机关事业先锋党组织”。夯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接受最高检巡视组下沉式巡视,对基层检察院和市检察院部门开展政治巡察,完善独创的“两问一督”(问勤、问绩、督促检查)工作方式,确保法律监督者自身过硬。加强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举行业务培训“小课堂”活动245期,开设法界名人、网络精英授课的“说道”节目12期。鼓励干警勤思多写,检察干警代表应邀参加了第***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检察官法(修订草案)》专家研讨会、***知识产权刑事保护论坛等高端学术活动。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代表委员建议和提案;全市两级检察院向人大政协报告工作32次,召开代表委员座谈会86次;“检察开放日”中,邀请468名代表委员和群众走进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对刑事诉讼监督工作的专题审议意见,促进相关工作深入开展。完善全国首创的人民评议员制度,为修改后《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的新的人民监督员制度提供了实践样本。建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深化检律交流,开展申请律师执业人员担任实习检察官助理试点工作,开发“苏州检察服务中心”小程序,方便律师查询、预约和提交辩护意见。加强新媒体和检务公开工作,举办各类新闻发布会26次,公开法律文书13700份、案件程序性信息22911条,市检察院在***检务透明度指数调查中名列全国第四,新媒体作品获“全国检察新媒体作品20强”。
过去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司法办案、改革创新、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效。关于民营经济保护、公益诉讼、大吨位泥浆垃圾倾倒、“阳澄湖”大闸蟹产业保护等报告,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推动了相关工作开展。全市检察机关共有252个集体、652人次获各级表彰奖励,吴江区检察院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双先”表彰集体一等功,姑苏区检察院获评“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市检察院王勇同志当选“cctv2021年度十大法治人物”,系全国检察机关及江苏地区的唯一入选者。一年来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发展进步,是市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与此同时,全市检察工作仍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主要表现为:在服务保障苏州高质量发展和法治苏州建设中,检察机关的手段和举措还不够多,地位、作用、影响力和贡献度还不够突出;侦防转隶和检察职能调整后,一些检察人员在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上还未完全适应;法律监督的力度和效果与社会要求、群众期盼还有差距;社会公众对公益诉讼的知晓度还不够高,检察建议刚性不足,公益诉讼的社会效果没有充分显现等。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并努力解决。
2021年全市检察工作主要任务
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思想,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新的时代坐标,按照***、省委、上级检察机关和市委十二届七次***部署,坚持服从服务大局,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向社会提供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为推动苏州高质量发展走在最前列做出更大的检察贡献。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更深入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检察机关政治担当。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抓紧抓好。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参与对涉赌、涉黄、涉毒、套路贷、网络、专业市场黑恶势力犯罪的集中打击专项行动。把“破网打伞”作为主攻方向,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注重严审细查,完善深挖彻查机制,主动查找并移送“保护伞”线索。在办案中坚持依法严惩、从严从快,同时重视办案质量,不迁就凑数。深入分析黑恶势力犯罪涉及的新领域、采取的新手段、出现的新规律,及时提出检察建议,促进和完善社会治理。
二是更努力地履行检察职能,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关注涉众、涉企和涉金融风险,保持对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积极融入网格化治理体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打造检察版“枫桥经验”。防治污染方面,强化生态检察工作,积极参与长三角区域生态环保司法协作机制,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职能,助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脱贫攻坚方面,推动司法救助与精准脱贫衔接,体现司法人文关怀。
三是更积极地展现检察作为,改进办案和监督理念。继续探索全类型犯罪预防,努力压降刑事犯罪发生率。注重法律监督工作的全面发展,与监督对象形成良性互动。落实民营经济平等保护,准确界定罪与非罪界限,提升民营企业信心和财富安全感。建立院外专家制度,邀请学者、律师、代表委员提供专业咨询,借助“外脑”推动检察工作。围绕党委政府关注的重大问题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在共同解决问题中实现双赢多赢共赢。适应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规定,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速裁、律师值班等制度要求。
四是更扎实地推进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塑造优良作风形象。持之以恒抓好检察机关思想政治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发挥党建的引领动员凝聚作用。针对检察改革对办案工作带来的新变化,通过“小课堂”、出庭实训等促进检察官办案能力的适应和提升。根据上级部署,开展市检察院内设机构和“捕诉一体”改革。深化智慧检务建设,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和大数据对办案方式进行变革探索。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不放松,确保检察权规范行使和检察队伍清正廉洁。深化检务公开,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提升公正司法良好形象。
各位代表,为人民群众守护公平正义和平安幸福,为党和政府各项中心工作保驾护航,是检察机关坚定不渝的目标和追求。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人大会议的决议,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当好公共利益的代表,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努力创造无愧于***的检察业绩,为建设更加繁荣美好的苏州而不懈奋斗!
《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有关用语说明
1.“软暴力”(报告第2页第2行)。犯罪嫌疑人通过威胁、恐吓、滋扰等手段,使被害人产生心理恐惧或者形成心理强制,从而达到犯罪目的。小额金融公司从业人员的“软暴力”讨债是此类黑恶案件的主要表现形式,一般采取语言恐吓、电话辱骂、跟踪围堵、堆放垃圾等方式持续性地对被害人的工作和生活进行滋扰。
2.“套路贷”(报告第2页第4行)。犯罪嫌疑人制造出民间借贷假象,以“小额借贷公司”名义招揽生意,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资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合同。再通过制造银行流水痕迹,刻意造成被害人已经取得合同全部借款假象,从而单方面认定被害人违约,该形式还交织诈骗、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抢劫等犯罪手段。
3.公益诉讼(报告第4页第8行)。由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对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损害或者有损害危险的违法行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5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13个省份开展提起公益诉讼改革试点;2021年6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作出《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正式确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4.捕诉一体(报告第7页第14行)。由同一办案组或检察官全过程负责同一刑事案件的批捕、起诉、出庭公诉、抗诉、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工作,以及办理相关刑事申诉案件等。
5.人民评议员制度(报告第8页第21行)。为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办案的广度和深度,苏州检察机关在2015年以来探索的社会评议员制度基础上,在全国率先推出的一项新制度,作为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补充,由人民评议员对普通刑事案件进行监督和评议。
6.12309检察服务中心(报告第8页第22行)。检察机关整合服务群众功能统一对外的综合服务平台,包括网络平台和实体大厅两部分,其中实体大厅是集控告申诉、案件管理、检务公开、检察宣传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综合性服务大厅,此外还专门设立了律师阅卷室、涉案财物保管室、电子卷宗制作室、公开审查室等功能场所。
7.法治产品、检察产品(报告第10页第8行)。202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提出要借鉴“产品整体概念理论”,从检察“输出”的角度思考检察工作。具体而言,***,为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需求,检察机关要主动适应、跟上变革,向社会、为人民、给国家提供创新、更优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8.认罪认罚从宽(报告第11页第12行)。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于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犯罪嫌疑人,在全面审查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可以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依法建议法院从轻处罚。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县检察院工作报告建议篇十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镇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镇安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一是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全年批准逮捕72件98人,不批准逮捕15件29人。提起公诉111件154人,不起诉11件20人,批捕起诉准确率达100%。快捕快诉了“410”危险物品肇事案、“1124”故意杀人案等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办理的熊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为61名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17万余元,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积极宣传发动群众,营造扫黑除恶氛围。对涉黑涉恶案件,坚持从重、从快、从严的方针不动摇,保持高压震慑态势。受理提请批捕涉黑涉恶罪名类案件16件25人,以涉恶案件起诉1件1人。三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年受理来电来信来访46件次,均依法办理。注重社会矛盾化解,关注弱势群体,对4名因案致困家庭发放司法救助金4万元。积极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向教育主管部门发检察建议9份。深入学校开展了“健康人生绿色无毒”“青春路上与法同行”等主题活动7场次,组织学生旁听涉恶案件庭审及宣判等普法活动2场次,为法治镇安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深入开展公益诉讼,满足人民群众法治新需求。充分发挥“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代表”新职能,强化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司法保护。一是着眼保护生态环境。积极配合秦岭地区违规建筑和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了保护秦岭生态环境和旬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河湿地生态环境两项专项监督活动,立案27件,向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5份,督促清理垃圾30余吨、复平河道35公里、补种苗木1万余株、停产整顿污染企业1家。办理了我县首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追究非法狩猎者刑事责任的同时,追偿公益损害赔偿金8940元。二是着眼保障食药安全。“疫苗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介入监督,实地调查核实,发出检察建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规范疫苗接种流程。9月起,按照高检院统一部署,开展了“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重点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水源地保护、网络餐饮监管开展检察监督,办理诉前监督案件39件,促使相关部门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三是着眼守护耕地等公共资源。立案调查侵占土地、非法采石采砂、盗伐滥伐林木等环境资源案件20件,向行政执法部门发检察建议17份,督促恢复耕地37.97亩、林地14.24亩,督促行政处罚200余万元;旬河沿线私人非法采砂作业全部关停,拆除、撤离洗砂、采砂设备31套、违建生产生活用房28处60间,非法占用的河滩地、护岸地基本恢复。精准施策强产业,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举全院之力抓紧抓实。选派作风硬、懂产业的干警组成驻村工作队,不折不扣地落实县委“六条铁律”,组织干警深入包扶的1个深度贫困村和包联的4个贫困村,扎实开展精准帮扶工作,切实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提升群众对扶贫政策的知晓率和认可度。在包扶村先后建成4大产业基地,引进龙头企业4个,成立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6个,修复、拓宽产业路30余公里;单位和干警捐款10万余元设立产业发展基金、开办爱心超市、帮助贫困学生;联系省检察院爱心人士与院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为孤寡老人、留守学生送去慰问品,得到群众好评。
二、聚焦监督主责主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立案和侦查监督。完善对侦查活动以及捕后撤销案件、变更强制措施等延伸监督工作机制,加大对逮捕起诉必要性和漏罪、漏犯以及从轻、减轻情节的审查力度,确保不枉不纵。全年依法监督立案6件11人,监督撤案8件8人,纠正漏捕10人,追诉漏罪12起、漏犯17人,向侦查机关发纠正违法通知书46份。
强化审判活动监督。刑事审判监督方面,充分发挥诉前主导和审前过滤作用,加大检察环节审查把关力度,坚持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并重,综合运用纠正违法、提起抗诉、检察建议、量刑建议等方式开展监督,提出抗诉1件,书面纠正审判违法4件次。民事行政审判监督以维护司法公正和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坚持依法监督与息诉罢访并重,审判监督与执行监督并重,办理监督案件5件,发检察建议3份。
强化刑事执行活动监督。坚持提前预警、到期催办、定期通报等纠防超期羁押长效机制,办理暂予监外执行审查案件3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7件。对看守所开展安全监督检查23次,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1份、检察建议4份,切实维护了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和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对全县15个镇办73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专项检查30次,向司法行政部门和审判机关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2份、检察建议9份。在两个镇办设立了派驻检察室,为常态化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进行探索。
三、稳步推进检察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
顺应检察体制改革,推进“12309”转型升级。调整职能定位,落实纪法衔接,清理转隶后积案6件8人,起诉3件5人,不起诉3件3人。将原“12309”职务犯罪举报中心,升级改造为“12309”检察服务中心,整合了检察服务、检务公开、接受监督等功能,使其成为集控告申诉、司法救助、法律咨询等事项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践行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的高效便民服务理念。
落实刑事诉讼改革,办案质效进一步提升。在省、市检察院部署“捕诉一体”改革后,我院积极响应,制定了“捕诉一体”工作实施方案和办案规程,明确了办案组织,细化了办案流程。目前,所受理的批捕、起诉案件均按照“捕诉一体”模式进行审查。坚持宽严相济,严格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行简繁分流,积极适用刑事速裁程序。案件办结周期缩短了25%,办案质量和效率明显提升。
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化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完成检察官择优选升、检察辅助人员职务序列转换和书记员聘任工作。按照“检察官+助理+书记员”模式,组建12个办案组,院领导在内的员额检察官全部到一线办案,12名员额检察官办理案件411件,3名院领导直接办理67件,占办案总数的16.3%,落实了“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
四、坚持思想政治引领,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以政治建设为统揽,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一是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认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教育引导干警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组织中心组集中学习12次、全体干警学习63次,党组成员讲党课8次。二是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报请批准成立了党总支,下设5个党支部,加强了党的组织建设和阵地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扎实开展“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活动。三是以学促建,以建促学。以机关党建为载体,以巩固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创建成果为抓手,以学习践行***************思想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察大讲堂”等系列活动,积极创建检察文化品牌。
以能力建设为重点,提升检察队伍专业素养。一是坚持学习培训强素质。全年共计选派30余人次参加业务培训和业务竞赛,3名干警分别获得“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能手”“全市检察机关首届未成年人检察业务能手”“全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标兵”荣誉称号。多途径、多形式组织干警学习新修订法律法规,派遣干部赴兄弟县院学习交流经验,全面提高干警法学理论素养和检察实务技能。二是培养年轻干警挑重担。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注重队伍传承,发挥人才领军作用,重点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警担任部门负责人,平均年龄35岁,青年人才优势逐步显现。
以检务公开为导向,不断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一是强化案件信息公开。坚持“依法、全面、及时、规范、便民”原则,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全年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4条,公开生效法律文书102份,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60条。二是加强检察宣传。积极适应“互联网+检察”的新形势需要,通过“两微一端”推送各类检察信息152条,编发检察情况15期,在各类媒体发表检察信息171篇、理论调研文章57篇。
五、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县委十八届五次***精神,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县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做到司法想到稳定、办案考虑发展、监督促进共赢。及时向县委汇报检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依靠党的领导破解难题、推动工作、谋求发展。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点工作、重要部署,对人大决议、交办事项认真落实,及时回复。走访联络人大代表76次,征求意见建议69条,全部进行梳理,件件予以落实。去年7月份,县人大常委会听取了我院1名班子成员履职报告。12月份,邀请人大代表开展了“走进12309检察为民新体验”活动,向代表汇报了检察改革新进展,听取意见和建议。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检察工作的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保证了检察权的健康运行。
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持以主动、坦诚、开放的姿态敞开大门,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群众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等活动。
各位代表,2021年我院被市委、市政府授予“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2013—2021年度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8名干警受到省市以上表彰奖励,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我们也深切感受到,工作中还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检察职能发挥不够充分,业务工作还有短板,工作成效与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差距;二是司法责任制改革在健全办案组织、完善绩效考核,以及整合检察资源、发挥整体效能方面还要加大探索力度;三是检察工作借助“外脑”不够,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水平不高,“智慧检务”建设有待继续推进;四是队伍能力不足,人员结构不合理问题突出,50岁以上员额检察官占比较大。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下大气力加以解决。
2021年主要任务
2021年,我院将以***************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各项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总目标,推动检察职能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镇安追赶超越,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要坚持更高站位,服务发展大局。自觉服从全面依法治国站位,紧扣全县中心工作,在服务大局中体现检察担当。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打击和保障职能,着力营造公平、公正、稳定、和谐的良好发展环境。进一步深化服务“三大攻坚战”,按时保质保量脱贫摘帽。同时,找准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的着力点和发力点,为镇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应有贡献。
二要坚持更实举措,推进平安建设。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参与清除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等腐败问题治理,建立涉黑涉恶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快捕快诉。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依法保障和关注弱势群体权益,强化检察机关维护社会稳定新作为,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要坚持更大力度,强化法律监督。积极适应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带来的新变化新要求,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以敢监督、能监督、会监督、善监督为目标,破解监督难点,突出监督重点,特别要加大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名誉等公益保护的监督力度,全面发挥检察机关在法治建设、维护公平正义中的职能作用。
四要坚持更全发展,推动“四大检察”。立足“捕诉一体”和专业化建设,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做优刑事检察。在提升民事监督的质量效果和精准度上下功夫,提高检察建议的刚性和公信力,做强民事检察。以典型性、引领性行政诉讼案件监督为重点,做实行政检察。组织开展好公益诉讼专项活动,聚焦重点领域,加大办案力度,力争办出一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公益诉讼案件,做好公益诉讼。
五要坚持更严标准,加强自身建设。继续巩固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成果,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坚持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实施政治立检、素能兴检、作风强检、规范建检,着力打造一支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高素质检察队伍,为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提供有力保证。
各位代表,***召唤新作为,新担当不负新使命。新的一年,县检察院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乘势前进、接续奋斗,努力谱写检察工作新篇章,为镇安经济社会追赶超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的检察答卷迎接新***成立70周年!
县检察院工作报告建议篇十一
2016年主要工作
一、坚持依法履职与服务大局有机结合,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围绕稳增长扩内需,着力营造法治化经济环境。密切关注经济社会发展态势,从优化发展环境、促进转型升级等角度入手,制定《为呼伦贝尔市“十三五”时期社会发展大局服务的意见》,为检察工作服务发展、融入大局提供指引和遵循。
围绕防风险促稳定,积极投身平安呼伦贝尔建设。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涉众型经济性的犯罪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犯罪,依法批准逮捕1545人,提起公诉3648人,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联合市公安局,金融、电信主管部门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批准逮捕电信诈骗、网络投资诈骗犯罪嫌疑人32人,坚决遏制蔓延势头。
围绕调结构促转型,聚焦“美丽发展”强化司法保障。严守生态底线,深入开展打击整治毁林毁草违法犯罪专项工作,批准逮捕非法占用农用地、盗伐滥伐林木等犯罪嫌疑人120人,提起公诉267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件,查办负有监管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11人,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形成强大震慑。
二、坚持惩治职务犯罪与加强同步预防有机结合,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保持反腐朽高压态势。2016年共查办职务犯罪100件219人,同比分别上升2%和0.9%,创历史新高。其中20万元以上的贪腐贿赂大案27件,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21件,县处级以上干部10人。
重点查办热点领域和群众关注的职务犯罪。围绕民生权益保障,持续开展查办和预防涉农涉牧、脱贫攻坚等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以“五个一批”为重点,聚焦资金分配、发放管理、项目申报、审核审批等关键环节,依法查办侵害国家和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51件135人。
注重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的有机统一。严把职务犯罪初查关、立案关、侦查关和诉判关;深入推进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正确处理执法办案与服务发展的关系。
强化标本兼治,实施同步预防。建成覆盖全市的网上警示宣传教育平台。组建全区首家蒙文蒙语巡回宣讲团,为少数民族干部群众提供预防服务,受到普遍欢迎。
三、坚持强化法律监督与规范权力运行有机结合,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
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以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为抓手,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5件,目前已做出有罪判决32人。监督撤案104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30件。严格审查判断证据,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犯罪嫌疑人未成年等原因不批捕321人,不起诉166人。对遗漏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人的,追加逮捕13人,追诉漏犯92人。
加强刑事审判和执行监督。坚决纠正定罪不当、量刑严重失衡、审判程序违法等问题,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31件,同比上升93.8%。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扎实开展“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活动,与公益诉讼试点、执行案款集中清理和虚假诉讼专项监督相结合,推动诉讼监督全面开展。
四、坚持司法改革与精细化管理有机结合,增强检察工作内生动力
稳步承接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圆满完成首批员额检察官选任工作;建立独任检察官和检察官办案组两种组织形式,明确检察长、副检察长办案分工,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落实司法责任制要求。
严格审慎推进公益诉讼试点。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为重点,摸排公益诉讼线索45件,通过诉前程序纠正相关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职或怠于履职22件,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8件,一系列危害生态环境、影响群众健康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
主动深化接受监督机制改革。制定《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精细化管理方案》,建立起与四级人大代表分级、分团、分组联络机制。
多措并举提升检察工作精细化水平。开展检察工作精细化管理活动,把精、准、细、严的要求落实到司法办案、队伍建设、机关管理和检务保障各个环节,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成果。
五、坚持提高队伍素质与巩固基层基础有机结合,大力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
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确保政治过硬、作风过硬。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开通运行廉政风险防控系统,以“打铁还需自身硬”的标准和要求狠抓队伍纪律作风,推动全面从严治检。
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和信息化建设,夯实检察工作根基。坚持市检察院主导、基层院主责的方针,完善定点联系、对口指导机制,巩固深化基层院“八化”建设成果。
以增强法律监督能力为目标,强化队伍素能建设。注重以战代训,举办全市首届公诉人与律师论辩大赛等岗位练兵、业务竞赛69次。
2017年工作重点
第一,敢于披荆斩棘,着力保障全面深化改革。更加主动地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和法治建设新要求,紧紧围绕市第四次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绘就的宏伟蓝图,严守发展、生态、民生“三条底线”,用心用情用力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第二,敢于惩恶扬善,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化稳定是根本大局的认识,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强化矛盾排查和纠纷化解,积极参与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社会治理,推进平安呼伦贝尔、法治呼伦贝尔建设。
第三,敢于动真碰硬,着力营造清廉政治环境。深刻认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坚决拥护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作为非试点地区,要坚持思想不乱、工作不断,毫不放松地抓好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第四,敢于不留情面,着力加强法律监督。贯彻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持续加强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和刑事执行、民事执行的法律监督。
第五,敢于开拓创新,着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深化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中央四项司法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配套制度措施,推动改革举措落地见效。深入推进规范化建设和精细化管理活动,努力在解决制约司法能力、影响司法公信力的深层次问题上取得新突破。
第六,敢于淬火锻炼,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健全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和实战练兵,不断提升检察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司法办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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