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撰写总结时,我们需要回顾所做过的事情,分析得失,吸取经验教训。写总结时要结合具体情况,注重因地制宜。以下总结范文涵盖了多个方面的内容,可以帮助我们更全面地了解总结的写作方法。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总结篇一
一是重点检查了企业证照情况,我区6户电气产品相关生产企业的证照均真实有效;二是对照产品实施细则的要求重点检查了企业的必备条件,6户企业的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原材料采购控制与生产过程中关键工序控制和出厂检验控制以及生产许可证标识标注均符合要求。三是重点检查了企业的'证后监管情况,企业均按照要求开展自查,并积极配合进行了监督抽查,年内均未发生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二)全面检查了企业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企业均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二是企业均建立了采购验证及原材料检查制度,做到了不合格原料决不投入生产,原材料均从合格供应方采购,并能按相关法律、标准或合同约定的技术参数进行产品出厂检验、检测。三是所有企业均建立了标准体系,并按标准组织生产,出厂产品标识标注符合规定要求、建立了产品销售台账并做到了相关信息清晰。
(三)全面检查了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检查人员调阅了6户企业20××年以来的生产经营资料,包括企业订单合同、生产计划书、派工单、工艺卡、出厂检验记录等。其中:安徽南洋电缆有限公司20××年以来共对外签订销售合同149份,无委托加工合同,该企业因去年受洪灾影响,20××年7月以前的生产环节资料损毁;芜湖明远电线电缆有限公司20××、20××年度企业未生产,20xx年度共对外签订销售合同6份,无委托加工合同;安徽科信电缆有限公司目前正在筹建,未正式生产,无生产销售合同、生产计划书以及派工单,企业提供了试生产产品的抽样检验原始记录、工艺文件;安徽凯诺电缆科技有限公司20××年由无为县迁入鸠江区,企业因厂房搬迁导致20××、20××年生产销售环节资料遗失,故只能检查20××年度销售合同、生产任务单、工艺流程卡以及产品出厂检验报告等。检查人员未发现上述企业有相关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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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总结篇二
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434”工作法这一主线,把维护社会稳定放在首位,确确实实把安全、稳定工作抓在手上丝毫不放松,较圆满地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各项稳定工作任务。全年未发生一起安全隐患事故,无一起越级上访事件,无一人参与“”邪教组织,无一起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增强维护稳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江泽民同志曾强调,“稳定压倒一切,责任重于泰山”。“我们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稳定是压倒一切的’这个重要原则,能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坚定的政治立场,坚持不懈地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是对每一名党员干部的重要考验。”做为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深刻领会江泽民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正确认识和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没有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没有良好的社会环境,什么事也办不成。因此,我局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担负起维护稳定的政治责任。
二、高度重视,落实维护稳定领导责任制。
我局领导对稳定工作十分重视,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把稳定工作摆在头等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开会研究,周密布置,真正做到了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并实行了“一把手”是维护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稳定工作负总责;主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对维护稳定工作负直接责任。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任务和责任层层落实,紧密配合,形成合力。近期,我局按照县政府的要求,加强了楼内防火防盗的安全防范意识,定期检查各办公室用电情况及其他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理。
三、坚持稳定形势分析制度,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规范年活动。
维护社会稳定是一项系统工作,涉及方方面面的工作。搞好形势分析是做好稳定工作的前提和保证。因此,我局建立了定期稳定工作分析制度,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前瞻性,坚持日常工作季分析,敏感时期月分析、周分析,重大问题随时分析。及时分析内部和外部、现实和潜在的各种隐患,梳理出影响稳定的重大问题,深入剖析原因,争取相应对策,加强调度,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掌握稳定工作的主动权,打好稳定工作的主动仗,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我局班子成员非常关心群众生活,经常和同志们谈心交心,了解同志们的思想动态和生活状况,力所能及的解决同志们关心的切身利益问题。经常开展矛盾排查和疏导工作,力争把矛盾化解于萌芽状态。我局还严格规定了夜间值班制度,全年没有发生一例失盗、失火案件,无一人参与邪教组织。没有发生上访事件。同时,我局还经常教育广大干部职工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注重自身和财产安全,互联互保,保证了我局干部职工没有一家发生失窃案件。
四、几点打算。
一是继续贯彻落实好上级有关稳定工作精神,牢牢抓住稳定工作不松手,巩固已取得的安全成果。
二是按照县政府要求,做好办公楼内防火安全,购置灭火器材,对防火小组人员进行灭火知识培训。
三是对本局办公楼内办公室再进一次彻底安全隐患大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
四是加强全局人员安全知识教育,进一步增强安全稳定意识,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总结篇三
(一)全面开展电器产品生产质量综合治理。
1.全面开展电器生产领域治理。严格落实电器产品生产企业资质审批、认证管理,加大对获证企业的日常监管,严厉查处无证非法生产行为。严查电线电缆、开关插座等生产企业在绝缘材料、阻燃原料、线芯材质、线径等方面不按标准或降低标准生产的违法行为;严查套牌、贴牌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充分利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及时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和不合格电器产品名单,进一步完善电器产品质量源头监管机制,提高管理能力,规范生产秩序。
2.全面开展电器产品生产质量综合治理。加大对电器产品批发、销售、储存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厉打击销售无证或伪造、冒用认证证书、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加强对以网络、直销等方式销售电器产品的监管,把好“线上、线下”电器产品销售质量关。进一步完善电器产品流通领域的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能,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1.加强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质量管理。规范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落实电气工程设计质量终身负责制,严查设计单位不按工程建设制性标准设计的行为,依法追究因电气设计不符合标准规范而导致电气火灾事故的设计单位责任。
2.加强电气施工质量管理。落实电气工程施工质量责任制,严格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施工进场检查验收。严查施工单位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偷工减料、使用劣质电线及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等问题和隐患;严查监理单位不履行施工质量的监理责任,严查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装;严查施工不规范造成电线绝缘层损坏、电缆井(沟)封堵不严密等隐患问题。依法追究因电气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火灾事故的施工、监理单位的责任。
3.落实建设单位电气质量管理责任。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标准,降低电气设计和施工质量。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有关电气及配套产品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电气及配套产品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三)全面开展电器产品使用管理领域综合治理。
1.强化社会单位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查社会单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严查社会单位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严查社会单位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推动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提高社会单位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
2.推动城乡社区、村镇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街道、村居、企业为基本单位,排查电气线路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电表箱设置位置是否符合规范,线路连接是否符合标准;核查用电负荷是否超过初装容量;检查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督促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常识宣传。对整治难度大的区域性电气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并可结合政府重点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重点推进解决。
3.加强电气相关从业人员监管。加强电气设备管理、使用和维护等相关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健全规范电气相关资格证书的发放、考核机制,切实提高电气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加大对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持证上岗检查力度,做到持证上岗。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周密部署,认真实施。对相关人员开展集中培训,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宣传此次综合治理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由各单位负责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同时书面上报综合整治办公室备案。
(三)建章立制阶段健全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督促企业单位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有关技术标准,全面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加强综合治理成效。
(四)集中整治阶段按照综合整治的相关要求,组织人力依法开展排查整治,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分阶段集中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集中销毁假冒伪劣电器产品,集中处理违法责任人,集中督促整改重大电气安全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社区、村、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消防安全形势的严峻性,提高对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重要性和艰巨性的认识,切实做好整治工作。要严格落实电气防火安全责任制,严密责任链条,分级负责,责任落实到人。
(二)认真组织,狠抓落实。各社区、村、企事业单位要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进行深查、细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提出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社区、村、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力量深入开展用电安全宣传教育。要让群众充分认识电气火灾隐患的危险性、隐蔽性,使辖区群众自觉投入到电气隐患的自查工作中去,形成全民关注参与电气火灾防治的浓厚氛围。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总结篇四
根据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各部门职责,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局属各单位重点整治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排查整改各单位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电气线路和设备老化损坏、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电缆井、配电箱、变压器等电力设施周边堆放可燃杂物、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堆放杂物及违规为电动车充电等问题;提高各单位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对整治难度大的电气安全隐患实行跟踪督办、限期整改;文物古建筑单位重点加强电气火灾防控。对文物保护单位的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力度,严格火灾巡查制度,做好每日防火巡查记录,采取有效的电气火灾防护技术措施,切实增强文物古建筑电气火灾防控能力,确保文物古建筑安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重点加强文化经营场所电气火灾隐患排查力度,纳入文化市场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内容,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督促经营业主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总结篇五
1.全面开展电器生产领域治理。严格落实电器产品生产企业资质审批、认证管理,加大对获证企业的日常监管,严厉查处无证非法生产行为。严查电线电缆、开关插座等生产企业在绝缘材料、阻燃原料、线芯材质、线径等方面不按标准或降低标准生产的违法行为;严查套牌、贴牌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充分利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及时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和不合格电器产品名单,进一步完善电器产品质量源头监管机制,提高管理能力,规范生产秩序。
2.全面开展电器产品生产质量综合治理。加大对电器产品批发、销售、储存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厉打击销售无证或伪造、冒用认证证书、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加强对以网络、直销等方式销售电器产品的监管,把好“线上、线下”电器产品销售质量关。进一步完善电器产品流通领域的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能,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总结篇六
1.强化社会单位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查社会单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严查社会单位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严查社会单位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推动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提高社会单位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
2.推动城乡社区、村镇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街道、村居、企业为基本单位,排查电气线路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电表箱设置位置是否符合规范,线路连接是否符合标准;核查用电负荷是否超过初装容量;检查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督促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常识宣传。对整治难度大的区域性电气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并可结合政府重点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重点推进解决。
3.加强电气相关从业人员监管。加强电气设备管理、使用和维护等相关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健全规范电气相关资格证书的发放、考核机制,切实提高电气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加大对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持证上岗检查力度,做到持证上岗。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总结篇七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4号)要求和北辰区安委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现制定北辰区教育系统《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的工作方案》,各校要认真做好电气火灾防范宣传教育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校园安全。教育局决定从即日起至4月,在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校园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校园电气火灾事故发生;督促各校(园)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提高电气火灾防范水平;推动技防措施落实,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广泛普及安全用电常识,提高师生电气火灾防范意识。
二、组织机构。
教育局成立教育系统电气火灾防范专线整治领导小组。组长:黄福义常务副组长:郭建新,各位副局长为副组长,教育局各科室负责人、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为小组成员。
三、工作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底6月初)。
各学校要广泛开展宣传工作,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制定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
(二)自查自纠阶段(206月至2017年10月)。
各学校要检查本校的电器产品购买渠道,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10月至204月)。
健全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完善建筑电气防火性能、电气系统维护保养及电气检测等方面的要求。要严格执行电器安全有关技术标准,全面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四)集中整治阶段(年1月至年4月)。
教育局将依法对学校电气火灾安全工作进行排查整治工作,并督促整改重大电气安全隐患。
(五)总结阶段(2017年10月至2020年4月)。
各学校请于2017年7月9日前报送本单位工作方案;2017年10月10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小结;从2018年起,每年1月10日前报送上一年工作情况总结,每年7月10日前报送当年上半年工作小结。
四、工作措施。
(一)落实校园电器安全责任制。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责任及校园电气安全责任制落实工作,加强校园各类电器安全隐患问题排查。
(二)建立完善定期抽查制度,加强对校园相关工种持证上岗情况的检查,核查电器相关资格证书的合法性、有效性,检查人员岗位电气安全知识掌握情况。
(三)加强校园各类电器安全隐患问题排查整治。
定期不定期开展校园电气安全隐患问题排查整治。对各校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将校园电气安全作为日常防火巡查、检查的重要内容,及时自查自改电气安全隐患。
(四)广泛普及电气火灾防范知识,加强校园电气火灾防范的技防措施。加强对师生用电安全知识普及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制定印发电气火灾防范宣传品、实用手册,普及安全防火常识。加强校园电气火灾防范的方法措施,规范日常管理,提高防范水平。
五、整治重点。
(一)校园电气线路选型、敷设、保护措施。
(二)校园电器产品选型、安装、使用。
(三)校园电气保护及防雷防静电措施。空气开关、漏电保护器等电气保护装置的选用、更换符合设计要求、产品质量标准,保护功能完好有效;建筑场所防雷防静电装置设置符合有关规范要求,防雷防静电措施及接地电阻值符合标准。
(四)学校安全用电管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组织落实。主动作为,结合学校实际,严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积极开展校园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确保取得实效。
(二)明确职责,加强监督。各校要深刻认识此次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的现实作用,明确职责任务,推动落实职责,加强督查。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校要广泛宣传校园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的目的和意义,主动自查自改电气安全隐患。
(四)及时总结,建立机制。各校要及时总结校园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中的经验做法,固化形成长效机制,积极推广经验做法。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总结篇八
县交通运输局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确保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稳定为目标,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及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现将半年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加强对全交通运输系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并明确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从而形成了全局上下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注重宣传,强化培训,提高电气火灾治理水平。
上半年以来,全系统未发生一起电气火灾事故,保持了系统安全稳定的态势。一方面是注重宣传,通过微信平台、漫画、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原因、特点、预防措施。另一方面,通过举办培训班的方式,聘请专家讲解电气火灾知识,注意事故、防范措施。半年来,共举办了二期培训班,培训人员60人,提高了员工的电气火灾安全意识。
三、加强隐患排查,落实整改措施。
结合春运、两会期间,“五一”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强了对公路、水上运输企业和工程施工企业电气火灾隐患排查,尤其是注重车船电气火灾的排查。春季、天气较冷,办公楼及居民家庭使用电器设备较多,提醒职工注意用电,教育职工正确使用电器,做到人走关电。由于措施得力,半年来全系统未发生一起电气火灾事故,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突出重点、严格要求。
根据《县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印发了《县交通运输局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并抓好方案的贯彻落实。在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中,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坚持“严”字当头,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零容忍”的态度,抓好隐患整治工作,开展了电气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实行“谁检查、谁负责”,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务求实效。
在20xx年上半年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中我们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上级要求尚有一定差距。在下半年工作中,我们将克服不足,迎难而上,使我局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总结篇九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班主任、科任教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恭连办公室主任,负责相关业务。各班主任及科任教师成立由校长为组长的学校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切实做好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
二、专项整治内容。
1、电力设施日常管理维护、运行及检测情况。
2、相应资质电工的聘请、管理情况,劳动保护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3、电网停电应急预案的制度和演练情况。
4、用电设施周边存放易燃、易爆等有可能影响安全用电的危险点。
5、学校内部接线混乱,导线老化,私拉乱接,开关箱配电箱不安装漏电保护器,用电设备未安装漏电保护和进行保护接地等隐患。
三、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效。
通过用电安全知识培训和教室安全隐患排查,促使教师充分认识到在用电安全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以及教室存在的安全隐患的危险性。在这次用电专项整治工作中,经过整改后的作业环境和安全技防措施有了明显的改善;教师的用电安全意识、用电安全管理水平也有了大幅提高,把人身触电伤亡事故和电气火灾事故的风险降到了最低。
四、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在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部分教师安全意识淡薄,没有充分认识到自己的工作方式中电气安全隐患的危险性,甚至有些教师心存侥幸,以为触电伤亡事故和电气火灾事故不可能在自己身边发生。针对此种现象,我校会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加大培训力度,切实改变教师这种错误的认识,切实提高教师用电安全性操作。
五、下步工作。
我校将会一丝不苟地按照教育局关于开展校园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加大培训力度,切实改变教师这种错误的认识,切实提高教师用电安全性操作。在硬件、软件上持续加大力度,从源头上杜绝用电安全事故。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总结篇十
为促进我院安全生产持续发展,避免和遏制触电伤亡事故特别是重大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高我院的用电安全管理水平和规范人员的用电安全行为,不断改善我院安全生产条件,我院根据卫计委的工作要求,决定在我院全力开展用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拟从根本上消除有可能发生电气火灾的安全隐患和杜绝人身触电伤亡事故的发生。
1、基础安全管理。
(1)严格按照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工作;定期组织用电安全检查和排查工作。
(2)通过对员工的安全用电知识培训活动,加强全体职工用电的安全知识普及教育,提高我院整体安全素质的安全生产意识。
2、用电安全管理。
(1)检查施工队供配电设施和电气线路存在的安全隐患;
(2)检查设备是否安装末端漏电保护开关、配电箱是否有二级漏电保护开关;
(3)检查电气设备的控制开关以及配电箱内的电器元件;
(4)检查电线、插座、配电箱、电源控制开关等高温设备周围是否堆放可燃物品;
共查出隐患2项,(违规使用电插板、在部分科室发现电器下堆放有易燃物)并全部整改,整改率达到100%。通过用电安全知识培训和安全隐患排查,促使职工充分认识到在用电安全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以及存在的安全隐患的危险性。在这次电气火灾专项整治工作中,经过整改后的作业环境和安全技防措施有了明显的改善;人员的用电安全意识、用电安全管理水平也有了大幅提高,把人身触电伤亡事故和电气火灾事故的风险降到了最低。
在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部分员工安全意识淡薄,没有充分认识到自己的工作方式中电气安全隐患的危险性,甚至有些心存侥幸,以为触电伤亡事故和电气火灾事故不可能在本我院发生。针对此种现象,我院会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加大培训力度,切实改变这种错误的认识,切实提高用电安全性操作。
我院将会一丝不苟地按照卫计委工作要求,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加大培训力度,切实改变这种错误的认识,切实提高员工用电安全性操作。在硬件、软件上持续加大力度,从源头上杜绝用电安全事故。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总结篇十一
成立以局长xx为组长的县文广新局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目标任务和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二、强化宣传教育。
加强宣传发动,引导全员参与。领导组采取多种方式,对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引导和发动广大职工参与到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中。与县消防大队共同举办全县文化系统消防知识培训班,并进行现场演练,达到很好效果。充分发挥文广系统优势,宣传电气火灾事故教训,鼓励群众举报电气安全隐患,形成全民关注参与电气火灾防治的浓厚氛围。
三、狠抓治理落实。
根据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各部门职责,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局属各单位重点整治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排查整改各单位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电气线路和设备老化损坏、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电缆井、配电箱、变压器等电力设施周边堆放可燃杂物、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堆放杂物及违规为电动车充电等问题;提高各单位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对整治难度大的电气安全隐患实行跟踪督办、限期整改;文物古建筑单位重点加强电气火灾防控。对文物保护单位的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力度,严格火灾巡查制度,做好每日防火巡查记录,采取有效的电气火灾防护技术措施,切实增强文物古建筑电气火灾防控能力,确保文物古建筑安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重点加强文化经营场所电气火灾隐患排查力度,纳入文化市场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内容,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督促经营业主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四、整治成效显著。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共查出隐患20余项,并全部整改,整改率达到100%。通过用电安全知识培训和安全隐患排查,促使企业单位充分认识到在用电安全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的危险性。通过这次用电专项整治工作中,经过整改后的作业环境和安全技防措施有了明显的改善;用电安全意识、用电安全管理水平也有了大幅提高,把人身触电伤亡事故和电气火灾事故的风险降到了最低。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总结篇十二
全面围绕电器产品生产销售、建设工程、工业企业、物流仓储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居民住宅建筑等方面,细化工作措施,压实行业部门工作责任。全市住建、教育、文化、卫生、质监、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均制定了工作方案,结合行业、系统实际,进一步细化排查整治标准,逐级成立检查组,自上而下开展排查治理;对分管领域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和自查情况,进行“实名”制检查,逐一登记造册,建立排查台账。各镇(街道办)、派出所、村(居)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按照辖区划分职责,组织开展对照自查,自主消除居民住宅火灾隐患。目前,电气火灾自查自纠工作已全部结束,全市所有的安全重点单位、居民社区、老旧住宅整治区自查工作已全部完成,共收回自查表437份,安监和发改联合供电公司对产权内的设施已排查结束。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总结篇十三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有效遏制电气火灾高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部署和有关文件精神,现结合市场监管职能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中,加强流通领域电器产品质量监管,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促进部门协同监管,力争通过三年综合治理,实现电器产品质量明显提升,全区电气火灾事故显著减少。
二、工作原则。
各市场监管所、相关科室,按照各自分工职责,落实“依法管理、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积极探索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各司其职的工作合力。
三、任务分工。
(一)贯彻落实x号文件精神,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对发现被有关部门撤销许可的企业,依法督促其办理变更经营范围或注销登记。对发现被政府依法关闭的生产经营单位,责令其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或督促其办理注销登记。(各市场监管所、个私科负责)。
(二)在职责范围内加强流通领域电器产品质量监管,加大对电器产品批发市场以及销售门店的监督检查力度,监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发布警示信息,打击销售不合格和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商品违法行为(各市场监管所、稽查大队、消保科负责)。
(三)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依据《工商总局关于调整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7〕77号)等文件规定,依法核发涉及电器产品批发、销售等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注册审批科负责)。
(四)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促进与各职能部门信息共享,通过企业信息归集、市场主体信息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公示、企业公示信息抽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等措施,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个私科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所队要深刻吸取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教训,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集中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依照市场监管职能和相关法律法规做好监管工作。
(二)理顺体制机制,明确责任。根据x号文件要求,各单位要按照时间节点和治理步骤,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做到辖区内市场主体检查到位、违法行为处理到位,并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工作督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理。
(三)加强协调配合,依法履行职责。各单位要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争取工作的主动性。对发现超出工商部门职责范围的事宜,应及时抄告相关职能部门处置。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总结篇十四
质监、工商部门组织开展生产、流通领域电器产品检查抽查,通过公开曝光,集中约谈,加大办案力度,严肃追究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不断警示社会。公安、消防积极开展消防安全“亮剑”百日竞赛活动,发动基层消防大、中队、公安派出所和治安民警深化消防基础防控,消防支队在消防审核验收上将电气火灾监控、火灾报警和简易喷淋系统的安装,作为建筑消防设计审批的前置条件,与建筑消防设施同步验收。住建局与全市42家物业服务企业和31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明确住宅建筑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安全责任。房管局对已投入使用的39栋公共建筑和332栋高层住宅建筑,全部明确了消防安全经理人和楼长,并制定了其消防工作职责,8月18日,房管局、消防支队对选定的160余名经理人、楼长进行集中培训和约谈。发改委按照边检查边规范的目标任务,对检查到的每家单位和高层建筑,责成管理使用单位配备了专业电工,限期检测维护电气线路。在日常检查的同时,公安、安监、消防、发改等部门积极开展每月不少于2次的联合夜查行动,集中整治人员密集场所和居民住宅小区的用电、用火、用气的违法行为,截至9月26日,全市共发现电气隐患1595处,督促整改1470处,查封严重隐患单位30家、三停27家,拘留8人。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总结篇十五
市安委会在市政府安排部署和印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8月4日、25日,先后2次组织召开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暨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推进会和工作调度会,对综合治理工作特别是自查自纠阶段工作进行专门强调部署,为下一步抓好综合治理建章立制和集中整治阶段工作摸清底数、打好基础。8月8日,市委市政府督查局组织成立3个消防工作专项督查组,对全市所有镇(街道办)、产业集聚区和行业系统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为期一周的集中督查。9月8日,针对督查掌握的情况和问题,组织召开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约谈会,对治理工作开展不力的基层政府和行业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明确“欠账”清单和整改时限,督促其落实责任职责,切实做好电气火灾防范工作。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总结篇十六
自国家“七五”规划实施以来,我国能源事业取得突飞猛进的发展,满足了因经济发展而带来的用电量大幅度增加的需要,然而,建筑电气火灾发生的频率也随之日益提高,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不断寻找相对有效的建筑电气防火安全措施工作必须坚持不懈常抓不放。
1.强调建筑电气线路的火灾防范。
据统计,建筑电气火灾中,电气线路引发的火灾占电气火灾的60%以上。而其中最为常见电气线路火灾又属短路故障引发的火灾和线路长期过载引发的火灾。
1.1短路故障火灾防范短路,俗称连电,是指电气线路中相线与相线、相线与零线之间短接起来的现象。发生短路时,线路中的电流增加为正常时的几倍甚至几十倍,而产生的热量又与电流的平方成正比,使得温度急剧上升,大大超过允许范围。如果温度达到可燃物的引燃温度,即引起燃烧,从而导致火灾。
引起建筑电气短路的原因多样。当电气设备的绝缘老化变质或受到高温、潮湿或腐蚀的作用而失去绝缘能力,即可能引起短路事故。绝缘导线直接缠绕、勾挂在铁钉或铁丝上时,由于摩擦或铁锈腐蚀,很容易使绝缘破坏而形成短路。由于设备安装不当或工作疏忽,可能使电气设备的绝缘受到机械损伤而形成短路。由于所选用设备的额定电压太低,不能满足工作电压的要求,可能击穿而短路。由于维护不及时,导电粉尘或纤维进入电气设备,也可能引起短路事故。由于管理不严,小动物或生长的植物也可能引起短路事故。在安装和检修工作中,由于接线和操作错误也可能造成短路事故。此外,雷电放电电流极大,有类似短路电流且比短路电流更强的热效应,也可能引起火灾。
防止建筑电气线路短路的措施主要有:第一,严格按照《电气设计规程》的规定,设计、安装、调试、使用和维修电气线路。第二,防止电气线路绝缘老化,除考虑环境条件的影响外,还应定期对线路的绝缘情况进行检查。第三,不同的工作环境,电气线路中导线和电缆的选择和敷设,应根据相应的国家标准规定进行。第四,加强电气线路的安全管理,防止人为操作事故和未经允许情况下乱拉乱接线路。
1.2线路长期过载火灾防范过载,也称过负荷运行,是指超过电气线路和设备允许负荷运行的现象。负荷是指电气设备和线路中通过的功率或电流。线路发生过载的主要原因是导线截面积选用过小,实际负荷远远超出了导线的安全载流量,或在线路中加入过多或功率过大的设备等原因所造成的。
备考资料。
随着工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电热设备从工业到家庭应用越来越广泛,如电炉子、电烤箱、电暖气、电熨斗等,而这些设备都容易使线路过载。这些电热设备是把电能转化成热能的设备,具有功率大、加热温度高、控温时间长的特点。据统计,许多电热设备火灾都是违反操作规程,将电热器放到易燃材料上长时间烘烤未拔掉插头等烤燃周围可燃物而引起的。根据电热设备的火灾危险性,应采取的防火措施,一是电热设备功率比较大,应防止线路过载,最好采用单独的配线供电。二是电热器具,如电烤箱、电熨斗、电烙铁等,一般通电时,人员不能离开,应养成人走断电的好习惯。为了确保家用电器的使用安全、防止火灾,必须严格遵守电器安装、使用的有关规定。
2.重视建筑电气照明的火灾防范。
建筑电气照明已经成为建筑体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管理不善和使用不当也会发生火灾。建筑电气照明是把电能转化成为光能而发光的一种光源。照明灯具在工作过程,往往要产生大量的热,致使其玻璃灯泡、灯管、灯座等表面温渡较高。其火灾危险性十分显著。电器照明设备,品种数量多,线路复杂,如果设计、安装、使用不慎,极易引起火灾。
防止建筑电气照明火灾的措施主要有:第一,要根据灯具的使用场所、环境要求选择不同类型的灯具。第二,照明灯具在把电能转换成光能的过程中,都伴随有能量损耗,致使灯具表面温度较高。所以要根据环境场所的火灾危险性来选择照明灯具,而且照明装置应与可燃物,可燃结构之间保持一定的距离,严禁用纸、布或其他可燃物遮挡灯具。第三,灯具应安装在不燃的基座上,尽可能安装表面温度较低的灯具,采用埋入式安装在吊顶里面的灯具,与吊顶之间应作隔热处理。照明光源尽可能采用冷光源,没有条件的应保证灯具与可燃物之间的安全距离或采取隔热措施。第四,镇流器与灯管的电压和容量应相匹配,镇流器安装时应注意通风散热,不能让镇流器直接固定在可燃物上。第五,安装有表面温度较高的灯具时,应对灯具正面和散热孔加装铅丝防护网或不燃材料制作的挡板,以减轻灯具爆裂时玻璃碎片和炽热的灯丝飞溅造成危害。第六,采用霓虹灯时要特别注意安全问题,一般霓虹灯的工作电压高,火灾危险性大,安装霓虹灯的灯柄、底板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或对可燃材料进行阴燃处理。当霓虹灯变压器安装在人员能接触到的部位时应设防护措施。第七,要避免在灯光装置区域悬挂旗帜或发射彩带等空中移动物体,以防这些物品与高温灯具直接接触并发生缠绕或碰撞而引发火灾。
3.抓好建筑电气系统辅助设备的火灾防范。
建筑电气系统中配有许多开关、接触器、继电器等电气接插件,由于在安装、使用及维护方面的原因电气接插件容易产生电弧、发热现象,其火灾危险性很大。有的建筑为了测试的需要,还安装有临时电源插座。有的建筑电气把几十个用电器同时开启且持续时间长,火灾危险极大。
防止建筑电气系统辅助设备火灾的措施主要有:第一,认真按照规定选型并按规定正确安装,不应安装在易燃易爆、受震、潮湿、高温或多尘的场所,应安装在干燥明亮、便于进行维修及保证施工安全、操作方便的地方。第二,避免安装临时插座,有实际需要的应充分考虑到电源线路的负荷承载能力,选择适当型号的电插座,在承载力范围内联接用电器,并要注意它的运行状态。第三,开关、接触器、继电器等电气接插件应慎重选择,要选择优质合格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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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总结篇十七
根据20xx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xx采取多项措施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到位,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各班组召开班组会,学习上级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文件精神,层层进行动员,切实把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布置到每个职工,提高全体职工做好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积极性。
每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办公区域):查看灭火器是否需要更新,消防栓设施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检查员工寝室是否做到人走断电,是否使用大功率的电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格管控站点发电机用油(柴油)使用情况及储备情况。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共查出隐患2项,并全部整改,整改率达到100%。
通过用电安全知识培训和站点安全隐患排查,促使员工充分认识到在用电安全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以及xx存在的安全隐患的危险性。在这次用电专项治理工作中,经过整改后的工作环境和办公区域有了明显的改善;员工的用电安全意识、用电安全管理水平也有了大幅提高。
在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部分员工安全意识淡薄,没有充分认识到自己的工作方式中电气安全隐患的危险性,针对此种现象,我单位会以此次治理为契机,加大培训力度,切实改变员工这种错误的认识,切实提高员工用电安全性操作。
我单位将会一丝不苟地按照上级部门文件精神,以此次治理为契机加大培训力度,切实改变员工这种错误的认识,切实提高员工用电安全性操作,从源头上杜绝用电安全事故。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总结篇十八
为促进安全生产持续发展,避免和遏制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用电安全管理水平和规范人员的用电安全行为,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某某公司围绕安委„2017‟10号文件的精神,扎实开展安全用电用气检查等各项工作,全面排查电气火灾安全隐患,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良好的效果,现将2017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动工作落实。
集团公司及时成立“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集团一把手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部门、各子公司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逐级量化工作目标和工作时限,全面落实主体责任。9月21日,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动员,发布了《某某公司有限公司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工作内容和工作步骤,广泛发动干部职工参与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各部门、各子公司在结合实际工作的基础上,分别制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计划,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用电用气检查等工作,某某公司上下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方位电气安全管理网络。
二、加强安全检查,排除电气隐患。
1.严查建设工程违法行为。严查设计单位不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的行为;严查施工单位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偷工减料、使用劣质电线电缆及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等问题和隐患;严查监理单位不履行施工质量的监理责任等隐患。
2.加强电气安全隐患治理。严查各部门、各子公司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执行到位;是否存在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或“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严查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
3.强化重大会议电气检查。党的十九大和第四届互联网大会前,开展了消防安全大检查,特别是针对电瓶车充电、施工作业用电等开展地毯式检查,落实各项风险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电气安全管理和保障安全供排水工作。
4.及时整改电气安全隐患。对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办公场所、厂区(所)、泵站、管网等重点部门、重点部位进行电气安全检查12次,发现个别食堂存在临时接线、部分在建工地灭火器压力不足、电源箱接线不规范等电气火灾隐患20处。现均已整改落实,并要求相关责任人加强巡查和维护,确保万无一失。
三、加大宣传教育,营造安全氛围。
某某公司坚持教育先行,预防为主的原则,大力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活动。一是多样化开展电气安全宣传。悬挂“消防安全”、“安全生产”等宣传横幅5条、宣传画报6幅、电子屏字幕3条,某某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发布安全信息4条,认真组织各子公司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向全体员工重点宣传四个能力等消防安全知识,全面提升广大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二是组织新增8名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市安全协会主办的培训考试,获证后上岗。组织各部门、各子公司消防安全培训5次,不断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三是加强对外部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重点对管道施工单位人员的电气使用安全、动火作业安全等知识的宣传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安全。
四、开展消防演练,筑牢安全防线。
9月12日,集团公司进行了消防知识培训、火灾疏散急救演练、灭火器实射演练与室外消火栓操作演练活动。集团公司全员及相关子公司安全管理人员30余人参加了本次活动。同时,其它子公司也开展了施工消防演练、厂库消防演练等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活动6次,参与人数达160多人。通过亲身感受、亲自参与,职工们进一步掌握了正确使用消防器材、正确扑救电气火灾的方法和技能,以及在办公楼失火的情况下人员紧急疏散和救援的知识,真正意识到火灾防范的重要性,增强了火灾预防以及应变能力。
五、健全长效机制,实现长远目标。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相关标准,认真做好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各项安全工作,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安全生产的措施、制度贯穿于安全生产的每一个环节中,并将电气火灾治理等消防工作纳入公司综合考核,切实加强消防责任落实和监督。同时,不断完善电气管理等安全生产制度,不断完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和管理办法,不断改进重要设备的操作规程,不断补充各项应急预案,杜绝消防隐患,确保公司消防安全。全面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加强综合治理成效,实现公司安全生产形势长期稳定,确保无消防安全事故发生。
某某公司2018年1月3日。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总结篇十九
为有效遏制电气火灾高发势头,根据《银川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银政办发[20xx]90号),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20xx〕4号)精神,深刻汲取近年重特大电气火灾事故教训,部署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治理责任,确保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1、强化局属各单位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查各单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严查各单位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电气线路和设备老化损坏、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电缆井、配电箱、变压器等电力设施周边堆放可燃杂物、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堆放杂物及违规为电动车充电等问题;严查各单位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推动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提高各单位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督促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常识宣传。对整治难度大的电气安全隐患要实行跟踪督办、限期整改。
2、加强文物古建筑单位电气火灾防控。各级文物古建筑管理单位要严格按照文物、消防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xx〕17号)有关要求,密切合作、联合执法。根据《文物建筑电气防火导则(试行)》,积极指导文物建筑电气火灾风险评估工作,加大检查督察文物古建筑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力度,采取有效的电气火灾防护技术措施,切实增强文物古建筑电气火灾防控能力,减少火灾危害,全面加强文物古建筑电气防火工作,确保文物古建筑安全。
3、加强文化经营场所电气火灾隐患排查力度。充分发挥“一户一档”监管措施,将电气火灾隐患检查纳入日常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检查内容当中,严查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电气线路和设备老化损坏、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电缆井、配电箱、变压器等电力设施周边堆放可燃杂物、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堆放杂物及违规为电动车充电等问题。推动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提高各文化娱乐场所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督促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常识宣传。对整治难度大的电气安全隐患要实行跟踪督办,限期整改。
4、强化电气火灾防范宣传教育培训。各单位要加大对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持证上岗检查力度,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聘任持证电工上岗。将电气安全知识纳入日常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当中,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加强正面引导和典型案例警示宣传,通过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平台及张贴电气火灾防范常识宣传海报等多种形式,普及电气火灾防范知识,不断提高全社会电气火灾防范意识。
20xx年5月开始至20xx年4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5月底前)。各单位要结合实际,严格落实本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各级各单位、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要组织对单位责任人、相关工作负责人、文物古建筑看护人员等开展一次集中培训,明确治理标准、排查重点和整治方法、要求等相关内容。
(二)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6月至20xx年10月)。组织发动电器产品使用单位,自行组织检查,排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建章立制阶段(20xx年10月至20xx年4月)。各单位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完善建筑电气防火性能、电气系统维护保养及电气检测等方面要求。全面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加强综合治理成效。
(四)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月至20xx年4月)。各单位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成检查组依法开展排查整治,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分阶段集中督促整改重大电气安全隐患。
(五)督促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将电气安全作为日常防火巡查、检查的重要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填写后报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备案,督促单位、企业邀请具有相关电气资格证书的人员或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对电气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测,检测记录由单位责任人或管理人签字后,存档备查。
(二)银川文化艺术中心负责局机关、文化艺术中心大楼的综合治理及知识宣传工作。
(三)银川市图书馆、银川市文化艺术馆负责本单位办公场所的综合治理及知识宣传工作。
(四)文物局、文物管理处负责国家级、自治区银川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综合治理及知识宣传工作。
(五)银川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负责全市所管辖区域文化娱乐经营场所的综合治理及知识宣传工作。
(六)银川市图书馆、银川市文化艺术馆、银川艺术剧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本单位组织承办和参与演出活动中的电气安全检查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市文广局成立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小组,局长刘涛任组长,副书记郑强任副组长,各处处长、各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负责统筹安排部署各单位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工作小组办公室下设至局综合处,负责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等日常工作。各单位要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检查小组,并明确责任人、管理人、联络人,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确保检查工作认真负责,杜绝出现走过场的现象发生。
(二)加强宣传发动,引导全员参与。各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对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引导和发动广大职工参与到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中,对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要予以公开曝光,追究责任。
(三)严明纪律,畅通渠道。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职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严格责任追究,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期间,凡发生火灾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各单位请于20xx年9月25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小结;从20xx年起,每年1月2日前报送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每年6月25日前报送当年上半年工作小结;20xx年4月10日前报送综合治理。
工作总结。
近年来,我州电气火灾所占比重增大。20xx年,全州共发生电气火灾340起,直接财产损失220、94万元,分别占火灾总量、财产损失的39、72%、42、72%,较20xx年,起数增加151起,财产损失增长110、73万元。为进一步消除电气安全隐患,遏制电气火灾事故高发态势,根据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工作部署,州安委会决定,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通过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整治电器产品生产质量、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排查整治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违章违规行为,消除一批电气火灾隐患,普及安全用电常识,提高电气火灾预防意识,建立电气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力争通过三年综合治理,实现电器产品质量明显提升,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质量明显提升,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全州电气火灾事故显著减少。
(一)全面开展电器产品生产质量综合治理。
1、全面开展电器生产领域治理。严格落实电器产品生产企业资质审批、认证管理,加大对获证企业的日常监管,严厉查处无证非法生产行为。严查电线电缆、开关插座等生产企业在绝缘材料、阻燃原料、线芯材质、线径等方面不按标准或降低标准生产的违法行为;严查套牌、贴牌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及时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和不合格电器产品名单,进一步完善电器产品质量源头监管机制,提高管理能力,规范生产秩序。
2、全面开展电器产品流通领域治理。加大对电器产品批发市场、销售储存仓库以及销售门店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厉打击销售无证或伪造、冒用认证证书、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加强对以网络、直销等方式销售电器产品的监管,把好“线上、线下”电器产品销售质量关。进一步完善电器产品流通领域的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能,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3、加强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质量管理。规范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落实电气工程设计质量终身负责制,严查设计单位不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的行为,依法追究因电气设计不符合标准规范而导致电气火灾事故的设计单位责任。
4、加强电气施工质量管理。落实电气工程施工质量责任制,严格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施工进场检查验收。严查施工单位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偷工减料、使用劣质电线及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等问题和隐患;严查监理单位不履行施工质量的监理责任,严禁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装;严查施工不规范造成电线绝缘层损坏、电缆井(沟)封堵不严密等隐患问题。依法追究因电气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火灾事故的施工、监理单位的责任。
5、落实建设单位电气质量管理责任。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标准,降低电气设计和施工质量。按照。
合同。
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有关电气及配套产品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电气及配套产品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三)全面开展电器产品使用管理领域综合治理。
6、强化社会单位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查社会单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严查社会单位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严查社会单位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推动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提高社会单位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
7、推动城乡社区、村镇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街道、乡镇为基本单元,排查城乡社区、乡镇电气线路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电表箱设置位置是否符合规范,线路连接是否符合标准;核查用电负荷是否超过初装容量;检查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督促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常识宣传。对整治难度大的区域性电气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并可结合政府重点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重点推进解决。
8、加强电气相关从业人员监管。加强电气设备管理、使用和维护等相关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健全规范电气相关资格证书的发放、考核机制,切实提高电气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加大对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持证上岗检查力度,做到持证上岗。
州安委会成立由分管副州长任组长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了解掌握并定期通报各县市、各有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督查检查,统筹推进综合治理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由教育、公安、经信、民政、住建、交通、商务、文化、卫计、工商、质监、安监、电力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公安消防支队。各地要坚持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综合治理的原则,由县(市)级政府具体实施,各有关行业部门按职责抓落实。
各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能分工,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落实综合治理工作。
质监部门依法负责生产领域电器产品质量监管,加大对电器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强制性产品认证(ccc)电器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的日常监管,严厉查处无证非法生产行为;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违法行为,严把电器产品质量源头关。
工商部门依法负责流通领域电器产品质量监管,加大对电器产品批发市场以及销售门店的监督检查力度。对监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发布警示信息,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和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商品违法行为。
住建、交通、水利、经信、电力等部门,依法负责督促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电气设计和施工,对发现的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电力部门依法负责对电力行业各企业的监管,确保电力供应安全可靠。督促电网企业开展输配电线路和受(送)电设施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知识教育宣传。
公安部门要与工商、质监等部门协作配合,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做好综合治理相关工作,依法严厉查处因电气原因引发火灾的违法行为。
教育、公安、经信、民政、交通、商务、文化、卫计、安监、旅游、文体新广、民宗、民航、邮政等有关部门在县(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规定做好电器产品使用管理领域综合治理相关工作。
整治时间从20xx年5月开始至20xx年4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5月底前)。各地、各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各级各单位、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县(市)政府要组织对有关部门、社会单位责任人开展一次集中培训,明确治理标准、排查重点和整治方法、要求等相关内容。
(二)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6月至20xx年10月)。组织发动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自行组织检查,排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建章立制阶段(20xx年10月至20xx年4月)。各地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电气管理法规和技术标准,健全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完善建筑电气防火性能、电气系统维护保养及电气检测等方面要求。按规定将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器产品和开展电气设计施工的企业单位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定期公布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单位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有关技术标准,全面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和加强综合治理成效。
(四)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月至20xx年4月)。各地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成检查组依法开展排查整治,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分阶段集中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集中销毁假冒伪劣电器产品,集中处理违法责任人,集中督促整改重大电气安全隐患。
(一)提高认识。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是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充分认清当前电气火灾安全形势的严峻性,明确工作机构,量化工作任务,切实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落实责任。各地要建立健全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人、落实到人。各社会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认真排查,积极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严格依法处罚,督促抓好整改,最大限度消除电气火灾隐患。
(三)广泛宣传。各地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微博、微信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电气消防安全知识,及时通报整治工作成效,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营造强大的整治工作氛围。要加强单位员工安全教育,将电气安全知识纳入职业技能培训内容,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四)及时反馈。各地要对电气火灾专项治理实行分阶段考核考评,并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消防考核等有关安全考核评比内容,各地、各部门要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及工作部署情况于20xx年6月15日前报送州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20xx年10月15前报送阶段性工作小结;从20xx年起,每年1月15日前报送上年工作情况总结;每年7月15日前报送上半年工作小结;20xx年4月30日报送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总结篇二十
附件1:
2、未组织电气相关人员对施工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工作,下发安全指令不规范行为均未反应电路保护系统等专业问题,电气安全系统性风险居高不下。
二、个性问题。
2、存在问题:未开展电气专项安全检查工作;整改结果:在共性问题上对电气进行了专项安全检查,并要求各施工单位建立制度每月开展不少于两次的电气专项安全检查活动。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总结篇二十一
为促进我项目安全生产持续发展,避免和遏制触电伤亡事故特别是重大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高我项目的用电安全管理水平和规范人员的用电安全行为,不断改善我项目安全生产条件,我项目根据总包部的文件精神,决定在本我项目全力开展用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拟从根本上消除有可能发生电气火灾的安全隐患和杜绝人身触电伤亡事故的发生。
一、专项整治内容。
在我项目经理的部署下,召开了以各部门负责人为主的用电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分析了目前在用电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并传达了用电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精神和指导方针,使各部门负责人明确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
1、基础安全管理。
(1)严格按照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工作;定期组织用电安全检查和排查工作。
(2)通过对员工的安全用电知识培训活动,加强全体师生用电的安全知识普及教育,提高我项目整体安全素质的安全生产意识。
2、用电安全管理。
二、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效。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共查出隐患3项,并全部整改,整改率达到100%。
通过用电安全知识培训和安全隐患排查,促使员工充分认识到在用电安全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以及存在的安全隐患的危险性。在这次电气火灾专项整治工作中,经过整改后的作业环境和安全技防措施有了明显的改善;人员的用电安全意识、用电安全管理水平也有了大幅提高,把人身触电伤亡事故和电气火灾事故的风险降到了最低。
三、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在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部分员工安全意识淡薄,没有充分认识到自己的工作方式中电气安全隐患的危险性,甚至有些心存侥幸,以为触电伤亡事故和电气火灾事故不可能在本我校发生。针对此种现象,我项目会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加大培训力度,切实改变这种错误的认识,切实提高用电安全性操作。
四、后续要开展的工作。
我项目将会一丝不苟地按照总承包部精神,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加大培训力度,切实改变这种错误的认识,切实提高员工用电安全性操作。在硬件、软件上持续加大力度,从源头上杜绝用电安全事故。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总结篇二十二
为有效遏制电气火灾高发势头,根据《银川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银政办发[2017]90号),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2017〕4号)精神,深刻汲取近年重特大电气火灾事故教训,部署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治理责任,确保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1、强化局属各单位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查各单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严查各单位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电气线路和设备老化损坏、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电缆井、配电箱、变压器等电力设施周边堆放可燃杂物、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堆放杂物及违规为电动车充电等问题;严查各单位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推动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提高各单位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督促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常识宣传。对整治难度大的电气安全隐患要实行跟踪督办、限期整改。
2、加强文物古建筑单位电气火灾防控。各级文物古建筑管理单位要严格按照文物、消防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17号)有关要求,密切合作、联合执法。根据《文物建筑电气防火导则(试行)》,积极指导文物建筑电气火灾风险评估工作,加大检查督察文物古建筑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力度,采取有效的电气火灾防护技术措施,切实增强文物古建筑电气火灾防控能力,减少火灾危害,全面加强文物古建筑电气防火工作,确保文物古建筑安全。
3、加强文化经营场所电气火灾隐患排查力度。充分发挥“一户一档”监管措施,将电气火灾隐患检查纳入日常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检查内容当中,严查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电气线路和设备老化损坏、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电缆井、配电箱、变压器等电力设施周边堆放可燃杂物、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堆放杂物及违规为电动车充电等问题。推动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提高各文化娱乐场所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督促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常识宣传。对整治难度大的电气安全隐患要实行跟踪督办,限期整改。
4、强化电气火灾防范宣传教育培训。各单位要加大对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持证上岗检查力度,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聘任持证电工上岗。将电气安全知识纳入日常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当中,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加强正面引导和典型案例警示宣传,通过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平台及张贴电气火灾防范常识宣传海报等多种形式,普及电气火灾防范知识,不断提高全社会电气火灾防范意识。
2017年5月开始至2020年4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5月底前)。各单位要结合实际,严格落实本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各级各单位、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要组织对单位责任人、相关工作负责人、文物古建筑看护人员等开展一次集中培训,明确治理标准、排查重点和整治方法、要求等相关内容。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6月至2017年10月)。组织发动电器产品使用单位,自行组织检查,排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10月至2020年4月)。各单位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完善建筑电气防火性能、电气系统维护保养及电气检测等方面要求。全面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加强综合治理成效。
(四)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1月至2020年4月)。各单位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成检查组依法开展排查整治,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分阶段集中督促整改重大电气安全隐患。
(五)督促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将电气安全作为日常防火巡查、检查的重要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填写后报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备案,督促单位、企业邀请具有相关电气资格证书的人员或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对电气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测,检测记录由单位责任人或管理人签字后,存档备查。
(二)银川文化艺术中心负责局机关、文化艺术中心大楼的综合治理及知识宣传工作。
(三)银川市图书馆、银川市文化艺术馆负责本单位办公场所的综合治理及知识宣传工作。
(四)文物局、文物管理处负责国家级、自治区银川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综合治理及知识宣传工作。
(五)银川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负责全市所管辖区域文化娱乐经营场所的综合治理及知识宣传工作。
(六)银川市图书馆、银川市文化艺术馆、银川艺术剧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本单位组织承办和参与演出活动中的电气安全检查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市文广局成立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小组,局长刘涛任组长,副书记郑强任副组长,各处处长、各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负责统筹安排部署各单位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工作小组办公室下设至局综合处,负责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等日常工作。各单位要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检查小组,并明确责任人、管理人、联络人,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确保检查工作认真负责,杜绝出现走过场的现象发生。
(二)加强宣传发动,引导全员参与。各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对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引导和发动广大职工参与到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中,对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要予以公开曝光,追究责任。
(三)严明纪律,畅通渠道。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职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严格责任追究,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期间,凡发生火灾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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