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一个合理的方案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解决难题。方案的制定过程需要充分的调研和了解现状。方案的成功和失败都是有经验教训可借鉴的,以下是一些经典失败方案的案例,供大家学习。
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篇一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第五次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不移地开展反腐倡廉、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订具体地实施方案如下:
结合本局实际,健全机关各项制度。注重制度创新,狠抓制度落实。进一步加强监督,在局内设立举报电话,在网站上设立举报的信箱。积极开展规划效能建设,切实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推行规划政务公开工作。
1、加大学习、教育力度,提高广大干群的综合素质。
2、狠抓制度落实,严格执行《服务承诺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并严加以落实。
3、建立规划批前、批后公示制度,并渗透到规划管理执法全过程,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达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4、抓好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建立廉洁、务实、高效、公正、公平、公开的规划决策机制。
5、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廉政法规制度,加强反腐倡廉工作,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6、对各股、院、所责任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为加强对反腐倡廉、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构建整体惩防体系,特成立我局开展反腐倡廉、推行政务公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篇二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青政办〔2018〕76号)要求,为更好地推动我厅政务公开工作,结合我厅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18年厅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继续深化落实《青海省贯彻〈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实施方案》和《青海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制度、能力、平台建设和督查考核,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促进全省科技事业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2制,强化部门协调,优化力量配置,做好人员、设施、经费保障,建立完善激励约束制度,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政基处,成果办及相关处室、单位)。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7.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不断提高厅网站建设管理服务水平,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办公室)。
8.推动建设“两微一端”新平台。推动厅系统“两微一端”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办公室)。
(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9.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和我省相关配套措施出台情况,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办公室)。
10.加强信息公开审查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前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要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各处室、各单位)。
11.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根据全厅职责任务变化及时对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行动态更新调整,目录编制要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处室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在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形成合力,做好全厅政务公开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要进一步理顺机制,细化工作举措,健全工作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为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条件,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
(三)加强考核监督。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厅办公室作为全厅政务公开工作的牵头部门,于每年年底牵头对各处室、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并对考核结果予以通报,督促推动责任落实,确保全厅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抄送: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2018年7月6日印发。
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篇三
为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积极发挥政务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按照中共安丘市委办公室、安丘市人民的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办发〔2017〕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成立以镇长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的柘山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工作,副组长具体抓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马连俊、张国启同志负责有关工作开展。镇主要领导定期听取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解决政务公开工作涉及的工作经费等重要问题。
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对于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方面的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制定配套措施,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对于重大政策措施、重要方案、重大工程项目等重大工作,镇政府将在决策前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博、政务邮箱等多媒体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和依据,重点做好目录内容保障更新工作,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全面公开规范性文件,依法公开政府数据等工作。(责任单位:党政办、各部门、各社区)。
(一)及时回应舆情和热点问题。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对涉及本单位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人民来信反映的热点问题,要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通过网上发布信息、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动态信息。回应力求表达准确、亲切、自然,为群众提供客观、可感、可信的信息,发挥正面引导作用。(责任单位:党政办、各部门、各社区)。
(二)落实同步解读机制。对本级本部门、单位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法规要同步制定解读方案,加强议题设置,通过发布权威解读稿件、组织相关业务骨干撰写解读文章等多种方式,及时做好科学解读,有效开展舆论引导。
(三)改进解读方式。适应网络传播特点,更多运用图片、图表、图解、等方式发布解读信息,增强政策解读效果。(责任单位:党政办、各部门)。
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1.充分发挥市政府的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对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要在第一时间通过政府的网站进行公开,强化政府的网站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强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功能,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2.充分发挥新闻发布会的权威信息发布作用,及时发布重大政府信息。进一步落实例行新闻发布制度,推动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新闻发言人或相关负责人积极参加新闻发布会,及时发布解读政策、回应社会关切。3.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等互联网站,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信息、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4.充分利用镇街区为民服务中心等政务服务体系优势,及时发布政务服务区域内公众关心的政府信息,解答公众疑惑。5.要适应传播对象化分众化趋势以及新兴媒体平等交流、互动传播的特点,利用政务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强化信息发布和舆情回应,扩大政府信息传播范围,提高信息到达率。6.要明确政府信息发布主体责任,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加强不同平台和渠道发布信息的衔接协调,确保公开内容准确、一致。(责任单位:党政办、各部门)。
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篇四
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为做好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党务公开工作,使公司广大党员更好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以及党内党务公开相关规章条例及规范、公司党委工作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2.贯彻落实公司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3.研究深化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整体工作部署和重大改革举措以及推进落实情况;
4.公司党委职能和机构设置情况;
5.公司党委重要会议、活动情况;
6.公司党委重要人事任免情况;
7.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
8.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9.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10.领导和支持群团工作情况;
11.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
12.其他应当公开的党务。
2.贯彻落实公司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3.所属党支部党建工作部署以及推进落实情况;
4.党支部职能和机构设置情况;
5.党支部重要会议、活动情况;
6.党支部重要人事任免情况;
7.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
8.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9.加强项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10.领导和支持群团工作情况;
11.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
12.其他应当公开的党务。
公司党委及所属党支部应当公开的党务中,涉及广大职工群众生产生活的党务,向社会公开;公司党委应当公开的党务中涉及公司总部机关、所属单位和机构党的建设重大问题或者党员权利义务,需要普遍知悉和遵守执行的党务,向公司总部机关、所属单位和党支部、党员公开;公司所属党支部应当公开的党务涉及各单位党的建设重大问题或者党员权利义务,需要普遍知悉和遵守执行的党务,向全体党员公开。
二、公开的方式和程序(一)公开的方式1.向公司总部机关、所属单位和机构等企业内部公开的党务,一般采取召开会议、制发文件、编发简报、在办公平台发布等方式公开。
2.向社会公开的党务,应统筹使用企业对外信息公开等方面的载体和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可采取发布公告、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采访,在报刊、广播、电视、企业官网、公司微信、张贴公开栏等方式公开。
(二)公开的程序向单位内部公开的党务,其公开程序按照办文办会程序报批;向社会公开的党务,由发起部门提出拟公开的内容、范围、时间、方式等,经分管领导审核、保密审查,按选定载体和平台的信息公开程序批准后公开。
三、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设立公司党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协调督促党务公开相关工作。公司党委各部门及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具体负责相关领域的党务公开。
各党支部同步设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单位综合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协调督促党务公开相关工作,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具体负责相关领域的党务公开。
(二)强化责任意识。公司党委是党务公开的责任主体,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公司党委党务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党委工作或者抓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党员民主评议范围,主动听取群众意见。
各党支部支委会是党务公开的责任主体,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务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向公司党委报告工作或者抓党建工作专题报告的重要内容、党员民主评议范围,主动听取群众意见。
(三)完善工作机制。公司党委各部门及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各党支部支委会、综合办公室及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党务公开的保密审查、风险评估、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论引导、舆情分析、应急处置等工作。公司党群工作部、各单位综合办公室要注重党务公开相关信息监测反馈,对引发重大舆情的,应当及时报告,并视情况及时加以澄清和引导。
(四)做好统计汇总。公司党委各部门及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每半年汇总统计本部门主责的党务公开事项,填报党务公开登记表,分别于6月30日、12月31日报公司党委办公室。
各单位综合办公室及相关职能部门每半年汇总统计本部门主责的党务公开事项,填报党支部党务公开登记表,分别于6月30日、12月31日报各单位综合办公室。
(五)加强监督引导。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提高思想认识,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参与党务公开和党组织建设各项工作。公司总部机关各部门、所属各单位可设立党务公开监督员,加强对日常公开工作的监督。
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篇五
审务进社区是人民法院在新形势下以“执法为公、司法为民”为指导思想,将审判实践与基层社区建设有机结合,融合各种社会力量,共同解决社会纠纷的工作机制。审务进社区的出现有其历史基础和现实必要性。我国漫长的封建社会遵从儒家“无讼是求、教化为先”的思想,建立了依托宗族、乡保等民间自治组织,将大部分纠纷消化于民间的纠纷解决机制。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及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权又创造性的建立了被西方学者誉为“东方之花”的人民调解制度,将部分民事纠纷交由广大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来解决。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当我国刚刚确立并开始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时,我们很自然地把法院和诉讼作为建立法治权威的制度性象征。然而,在这一进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偏差”现象,为权利斗争而走上法庭成为社会“时尚”,人民调解制度等民间的纠纷解决机制被淡化、冷落,过多的诉讼一定程度上扩张并加剧了社会关系的对抗性和紧张,社会的宽容和责任感在简单的权利对抗中出现失落贬值。xx法院是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审判方式改革试点单位之一,曾在全国率先进行了民事审判方式改革。但随着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我们发现一些优良的司法传统逐渐被丢弃,随之而来的是诉讼量猛增,法官疲于办案,同时大量的社会矛盾仅依靠法院也无法解决。xx法院通过深刻地反思,于提出了以司法为民、亲民、利民、便民、护民为中心思想的审判工作新思路,并在继承我国民间调解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借鉴世界各国adr(即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的成功经验,设计了“审务进社区”的改革方案并积极付诸实施。本文从理论与实践的角度出发,探讨审务进社区的职能与价值。
第一部分、审务进社区的理论基础。
一、审务进社区体现了司法为民的现代司法人文主义精神。
司法的人文主义精神是现代司法的内在、深层的精髓与内核,是司法的价值追求和终极目标。现代司法人文主义的核心是“司法为民”精神,体现为对主体精神与自由精神地尊重。而现代司法人文主义的核心之所以表现为司法为民,是因为一、司法为民是在全社会实现实质公平和个体正义的'本质要求;二、司法为民是司法公正与效率两大主题的基本价值取向;三、司法为民是检验司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准确尺度。四、司法为民是解决我国现阶段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焦点热点问题的有效方法。审务进社区正是司法为民思想的具体实践,它反映了现代型法院对司法人文主义精神的崇尚,对实质公平、个别正义的追求,对人民群众实际利益的关注。它以审判与人民调解相结合的方式,以追求实质公平、个别正义为目标,在法治的前提下用对话弱化对抗性,求得各种利益的平衡,在秩序中追求整体发展;它以送法进社区的方式,缩短法院与社区居民的距离,增强法官的亲和力;它以简便快捷、当事人参与、具有人性化和人情化的程序设计,用预约开庭、快速审判通道等方式,实现以人为中心,而不是以国家为中心的纠纷解决机制。
二、审务进社区是社会价值和纠纷解决机制多元化的必然要求。
人类社会充满了复杂的利益冲突,由于冲突的性质、形式和激烈程度不同,解决冲突和纠纷的手段、方式也必然是多样的。与法的发展一样,纠纷解决机制的样式最终是受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和发展所决定的,社会主体利益的多元化必然导致纠纷解决手段的多样化。同时,在一个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有远近亲疏之分,在关系较亲密的社会群体中,诉诸法律和诉讼是可以被尽量避免的;而随着关系的疏远,法的作用相应增大;但是当关系距离增大到人们完全相互隔绝的状态时,法律又开始减少。社会主体之间的关系决定了他们对法律和诉讼的利用频率存在明显的差异,同时也决定了社会必然根据主体之间关系距离设计出不同的纠纷解决机制。在世界现代化的进程中,我们看到了一种否定之否定的过程:世界各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在接受了规则、实行高度的法治后,人们又开始重新发现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协调和对话的价值,对纠纷解决的自主性和机会合理性给予了更多的重视;在国家权力的行使已形成制度的惯性之后,各种非国家的组织、社区共同体或社团的作用,在纠纷解决中的作用正在日益受到重视。世界各国的adr(即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的勃兴则是最好的佐证。在英、美两国,不但在社区中、企业里设立了许多调解组织,而且法院也主动的、积极的运用自身的案件管理制度来鼓励、促进甚至指令当事人采取诉讼以外的方式解决纠纷。有鉴于此,我们不能消极地等待其他国家走过的否定之否定的道路,而应该以多元化为制度设计的价值和目标,通过审务进社区实践,将传统的民间纠纷解决方式和社会组织有机地与现代司法诉讼制度融合为一个多元化的系统,以适应各种主体的多层次的实际需求。
三、审务进社区是法官职业化和司法现代化的现实需要。
一般认为,法官的基本职能是解决纠纷,事实上大部分法官的大部分时间。
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篇六
乡属各单位: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实行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通过公开,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高行政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及办事能力,促进依法行政。实行政务公开要坚持实事求是,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为促进我乡的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服务。
二、组织领导机构。
组长:xxx(政府乡长)。
副组长:xxx(分管副乡长)。
成员:xxx(党政办主任)。
xxx(财政所长)。
xxx(社会事务办主任)。
2、成立政务公开监督领导小组。
组长:xxx(纪委书记)。
副组长:xxx(人大主席)。
成员:xxx(纪委副书记)。
xxx(社会事务办)。
xxx(派出所所长)。
xxx(计生办主任)。
xxx(财政所会计)。
3、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办公室主任由陈开龙兼。
三、公开的原则、范围及内容。
(一)公开形式及原则。
规范政务公开形式:一是设置政务公开栏,总面积不少于16平方米,二是开设政务公开“回音壁”或“意见反馈栏”,三是设置“意见箱”和“举报电话”,四是按照“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周期性工作定期公开,季节性工作随时公开,临时性工作及时公开”的原则公开。
2、明确政务公开内容。一是本乡年度目标计划,二是本乡基本情况,三是办公示意图,四是安全生产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的示意图,五是财务收支明细帐目,六是办事程序及指南,七是各种收费单位,数目及标准,八是领导照片上墙,九是领导去向公开,十是其它需要公开的内容。
3、规范政务公开资料立卷归档。对公开的书面资料齐全,对群众反馈意见和举报的登记、受理和答复记录及资料完整,并分类立卷归档,对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监督小组的记录、审查意见完整并立卷归档。
(二)各单位站务、校务公开。
1、制度建设,包括:工作职责、任务,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承诺、来信来访的接待、登记等规定装框固定上墙,工作人员上岗佩戴上岗证等。
2、业务工作,一是财务收支及管理,包括上级拨款,本级财政的计划安排数,自筹经费数,开支明细表,农业税的征收和减免,乡结算、村提留的安排情况,社会扶养费的征收及使用情况等;二是经济款物的分配和发放条件及标准;三是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准生证、流动人口生育证的办理条件及收费标准;四是计生节育手术,包括收费标准,术后服务情况,药具发放对象登记;五是宅基地的审批情况、收费标准,土地征用调解情况,矿产资源的管理、安全生产分片责任人示意图等;六是中小学生的入学情况,包括各项收费标准,学生的变迁,财务及固定资产的管理,两基教育等;七是流动人口的管理,包括暂住证的办理,生育情况等;八是各类服务及建设项目的实施帐目情况;九是上级各部门的明确要求公开的其它事项。
四、要求。
1、内容规范:大项齐全、细目清楚、情况明了、重点突出。
2、形式规范:遵循实用、方便、节俭、美观的原则公开,制度建设设在室内明显位置长期公开,固定公开栏设在醒目位置或本单位墙外采用黑板报、橱窗等形式公开。
3、程序规范:对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审核批准后再行公开。
4、时间规范:对各个项目的公开次数和时间,根据公开的内容的性质,按照“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周期性工作定期公开,季节性工作随时公开,临时性工作及时公开”的原则公开,公开期数不少于四期,公开内容在公开栏内不少于15天。
5、管理规范:公开栏应有专人负责和管理,公开后要及时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并采取措施妥善解决,限期答复。各单位对每次公开的内容经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审核签字后公开,公开资料要自己保留一份,送一份到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进行立卷归档。
五、监督检查及措施。
1、站务、校务公开要接受乡政务公开监督小组的监督检查,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工作监督指导。
2、公开工作作为长期日常工作,要常抓不懈,要立入本单位部门重要工作来抓。对领导不重视、搞形式主义的单位或个人要追究责任。
3、对每次公开的资料不上报的,报主管部门批准后与工资挂钩,并作为对单位干部职工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篇七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深入推进全镇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委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的创造性、凝聚力、战斗力,为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发扬民主,广泛参与。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积极稳妥,注重实效。坚持自上而下的指导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相结合,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循序渐进,讲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都应向党员公开。公开内容应真实、具体,公开形式应多样、便捷,并保证党务公开的时效性和经常性。
3.统筹兼顾,改革创新。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协调运转。积极适应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新要求,不断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努力探索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
4.区别情况,分类指导。针对不同类型党的基层组织的特点,确定相应的公开内容和形式,提高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
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执行中央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本级党组织重要决策及执行,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本级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3.党的组织管理情况。本级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年度党组织建设活动安排及落实,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党组织活动等情况。
5.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干部选拔(包括公推公选、竞争上岗、轮岗交流等),干部任用(包括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干部任免等),干部管理(包括录用、考核、奖惩、培训等),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
6.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7.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廉政教育及廉政文化建设、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
8.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1.制定目录。镇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分别制定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要根据企业、农村、机关、学校、医院、社会组织和其他单位党的基层组织的不同情况,分类制定党务公开目录,就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时限等进行规范。
2.实施公开。日常性党务公开依照目录进行。如有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基层党组织应制定工作方案,报经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的党组织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要根据公开内容合理确定公开范围和时限。对于仅限在党内公开的事项,要认真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接受广大党员的监督;对于可以向党外公开的事项,要本着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3.收集反馈。通过设置意见箱、公布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确定党员接待日、聘请监督员以及主动征询等形式,认真收集党员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反馈。
4.归档管理。党的基层组织应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工作档案,进行规范化管理。对公开的党务信息资料和党员群众意见、建议及处理落实情况,及时整理,分类登记归档,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坚持规范、实用、简明、灵活和便于党员、群众监督的原则,针对不同内容和范围确定公开方式。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可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简报、设置访问权限的办公内网、党员活动室宣传栏和设立文件阅览处等方式进行公开;适宜对社会公开的,可采取党务公开栏、党建网站、led显示屏、电子触摸屏和新闻媒体等方式进行公开;涉及重大决策的,按照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和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等规定向党内外公开;涉及干部工作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和范围公开。各单位也可根据实际创新其它行之有效的公开方式。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公布党内信息,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开展党内事务问询和党员定期评议等活动。
党务公开的时限应与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相适应。
1.长期公开。主要指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办事机构等具有稳定性的内容,如党的有关政策,党组织规章制度、议事规则等,应长期进行公开。
2.定期公开。主要指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如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等,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更新的周期,一般为每季度更换一次,每月微调一次。
3.分期公开。主要指动态性、阶段性的工作,如年度目标进展、党组织活动等,应根据进展情况分期逐段公开。跨年度的工作除按阶段公开外,还应在工作结束时进行总结性公开。
4.即时公开。主要指临时性、应急性的工作,如热点难点问题办理情况、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应根据情况随时公开。对于重大或复杂性的问题,应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公开。
三、保障制度。
(一)例行公开制度。列入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的事项,按规定及时主动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公开事项如需变更、撤销或终止,由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的党组织批准,经镇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统一报县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后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
(二)依申请公开制度。党员按有关规定向党的基层组织申请公开相关党内事务。对申请的事项,可以公开的,党的基层组织应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申请事项及办理情况应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三)监督检查制度。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重点监督检查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的形式是否注重实效,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公开的时限是否及时到位,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是否及时采纳和反馈。党的基层组织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聘请党员作为党务公开监督员等方式,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
(四)考核评价制度。把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情况作为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年度工作考核和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适时组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及时公布评议结果。对不按规定公开或弄虚作假的,要批评教育,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是党的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实践党的宗旨、密切党群关系、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促进基层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事关全局、事关长远,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的要求,20xx年底前,全镇要全面实行党务公开。
(一)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全镇党务公开工作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采取“纪委牵头协调,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党员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支部要把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各部门要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事机构,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各基层党组织是本级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实行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带头做、负总责。
(二)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镇纪委主要负责做好牵头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党务公开工作相关职责,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党政办负责镇党委党务公开及丰阳镇党务公开网站的建设。党建办牵头负责全镇党的组织管理情况,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以及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的公开。镇纪委牵头负责全镇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公开。
(三)搞好党务公开与其他各类公开的衔接。积极探索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办事制度相衔接、相协调的工作机制和运行模式,注意运用已有的工作网络,在公开内容、公开载体、公开形式等方面搞好衔接,实现资源共享,使党务公开和其他公开互为补充、相互促进,努力构建基层党务公开和各类公开协调并进的工作格局。
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篇八
为切实增加党务工作的透明度,着力构建民主开放的党务工作新机制,根据《新安街道党工委关于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新街工委【xx】1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促进我社区党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结合社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最大限度地扩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深入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不断增强党的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社区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及党内有关规定,社区党组织做出的应当公开的重要决议、决定及重要事项,在一定的范围及时公开,不断推进党务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真正达到内容、形式、效果相统一。
2、先党内、后党外原则。对应当公开的内容,首先在党内公开,保障全体党员的民主权利,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按规定可以向党外公开的事项,应视情况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3、客观公正原则。尊重和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规定的有关监督制度,实事求是、求真务实。
4、注重实效原则。科学把握党务公开的共性要求和个性特点,加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增强党务公开的实效性。
三、目标要求。
1、内容规范。即凡是社区党委作出的重大决策、党内主要事务和组织活动中应该让党员群众知情的事项均应公开。
2、程序规范。即按照“制定目录、实施公开、收集反馈、归档管理”的步骤,严格公开的事项、范围、形式和时限等要求,按规定的程序实施公开。
3、时间规范。即坚持定期公开为主,即时和临时公开为辅,适时让全体党员群众了解党内事务的具体内容、进展及效果。
4、管理规范。即对党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党员群众意见处理、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等具体措施,形成健全、规范、有序的管理机制,确保党务公开取得实效。
1、中心工作。主要包括:社区党委研究重大事项情况,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社区党委任期目标和阶段工作重点及完成情况,为民办实事的内容及进展情况,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等。
2、思想建设。主要包括:社区党委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直管支部的党员学习情况,年度党建主题活动安排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等情况。
3、组织建设。主要包括:社区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工作职责,民主生活会和整改情况,党组织选举情况,党费收缴情况,社区干部的考察、使用等情况,发展党员情况,党员队伍建设等情况。
4、廉政建设。主要包括:重要事项通报和报告执行情况,社区干部述职述廉情况,社区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重大事项报告的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情况、维护群众利益等情况。
5、制度建设。主要包括:党内制度规定的各项办事程序和工作要求落实情况,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制度等情况。
6、根据实际情况或党员、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不涉及党内秘密的党内其他事项。
根据公开的内容和范围,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简报等方式,利用公开栏、社区网页、设置公开信箱等形式进行公开。
1、制定目录。科学制定本单位党务公开目录,并规定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时限,报经街道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公开。(见附件1)。
2、实施公开。突发性或专项工作、重大决策等需要公开的,报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按照规定和要求采取适当形式予以公开。
3、收集意见。公开期间,明确专人负责对党员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收集、整理,及时报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落实。
4、处理反馈。将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的处理结果及时向党员和服务对象反馈,需要公开的依据具体情况予以公开。
5、归档管理。所有党务公开的原始纸质文件、影像资料、活动记录等必须统一归档备查。
七、方法步骤。
1、学习动员阶段(xx年11月15日前)组织学习新安街道关于党务公开的文件;制定社区党务公开实施方案;成立社区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2、组织实施阶段(xx年11月16日至11月25日)编制公开目录并上报党委审批;按照实施公开要求,制定相应的党务公开制度;以不同形式进行公开。
3、监督检查阶段(xx年月11月26日至11月30日)社区党委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接受街道党务公开工作办公室检查。
八、加强组织领导。
社区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社区书记刘芳同志任组长,社区下设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党务公开工作的具体落实和协调(附件2)。
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篇九
为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构筑民主、开放、规范的党务工作机制,密切党群关系,促进科学发展,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永葆党的先进性,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我局党务公开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dnng)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shi)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最大限度地扩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增加党的工作和党内事务的开放度和透明度,不断增强党员队伍和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按照“全面实施,快速启动,逐步完善”的工作思路,探索并建立起富有特色、卓有成效的党务公开制度和机制。
二、基本原则。
为了确保党务公开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真正达到内容、形式、效果相统一,工作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下四条原则:
1、依法公开原则。党务公开要按照宪法、党(dang)章、党的方针政策、其他党内法规和行业法律法规,依法依纪进行,凡公开的内容必须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予以公开。
2、真实公正原则。尊重和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规定的有关监督制度,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公开事项要真实可靠、准确无误。
3、注重实效原则。党务公开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进一步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有利监督原则。党务公开的内容必须简明清楚,通俗易懂,一目了然。凡重大党务行为必须实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有效遏制消极腐(fu)败现象,确保党务公开取得实效。
三、目标要求。
集中概括为“三满意、四规范”。
“三满意”:即“组织满意、党员满意、群众满意”。“四规范”:
(3)“时间规范”,即坚持定期公开为主,不定期公。
开为辅,适时让党员群众了解党内事务的具体内容、进展及效果;
(4)“管理规范”,即对党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党员群众意见处理、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等落实具体措施,形成健全、规范、有序的管理机制,确保党务公开取得实效。
领导班子建设方面。
(1)任期及年度工作目标。
(2)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3)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职责和联系方式。
(4)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机关党组织活动情况。
(5)领导班子及成员年度工作任务完成及考核情况。
2.干部管理方面。
(1)培养锻炼干部情况(包括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后备干部的学习培训、轮岗交流、挂职锻炼等情况)。
(2)干部选拔任用情况(包括民主推荐、考察预告、任前公示、任职试用以及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情况)。
(3)干部及公务员管理情况(包括录用、考核和民主测评、监督、奖惩、学习培训、出国考察、工资待遇和退休审批等情况)。
(4)党总支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及各项制度情况,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文件、规定及执行情况。
3.基层组织建设方面。
(1)党组织建设情况(包括党组织选举情况,党组织的清理整顿和撤建、隶属关系调整情况,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情况)。
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情况)。
(3)党员教育管理情况(包括党员参加“三会一课”、党日活动情况,党员教育培训情况,党员教育管理的有关意见、办法、规定,民主评议党员的有关制度和规定,党费收缴、上解情况)。
(4)党内奖惩(包括本级党组表彰和推荐上级党组表彰的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的有关情况,对违规违纪党员的处理情况等)。
4.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情况。
(2)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及执行财经法规制度情况。
(3)有关群众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情况。
(4)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情况。
(5)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
(6)领导班子成员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
5.重大事项通报方面。
(1)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目标、规划。
(2)重要政策措施、规定。
(3)重要投资项目、建设工程情况。
(4)组织机构设置、调整情况。
(5)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6.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包括解决群众关注的热难点问题情况、群众信访接待和处理情况等)。
坚持因地、因时、因事制宜,灵活多样,本着“规范、实用、明了、方便”和便于党员群众监督的原则,主要采取以下形式:
1、设置公开栏:设置“党务公开栏”,将长期的、程序性的公开内容与动态的、阶段性的公开内容有机结合起来,注重实效。
2、会议、文件:采取召开全体人员会议、支部生活会、等会议形式公开;运用文件、通报、简报、宣传资料等载体公开。
3、媒体: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台、电视、网络等形式,公开涉及范围广、时限性强、需要社会周知的事项。
公开的项目、范围、形式由相应部门提出,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公开的内容由职能科室或所涉个人提供,公开前必须由党组集体审核,或由同级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特别重大的,应报经上级党委审核把关。对于党内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要采取仅限于党内公开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
公开的时间要和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并按照“公开尽量早、时间尽量长”的要求规范公开的时限。
1.长期公开:主要公开班子任期及班子成员分工职责及联系方式,办事机构及职能等具有长期性、稳定性的内容。如遇修订、调整,应当及时更新。
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篇十
为贯彻落实《常德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工作方案》(常直党公[20xx]1号)精神,根据《常德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工作方案》及《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推进党内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的创造性、凝聚力、战斗力、为推动我市文化市场科学发展提供有利的政治保证。
二、目标任务。
通过推行党务公开,努力建设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和党内民主监督管理制度,使当的民主集中制得到有效执行,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得到加强,党内事务的透明度不断提高,党组织与群众沟通渠道更加畅通,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力得到保障,进一步形成以制度管权、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局面。
三、组织领导。
组长:龙泽巨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伍作春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郑学泉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夏斌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士强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哲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人事科(监察室)。郑学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万庆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公开内容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公开方案,报告公开情况、负责收集、整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领导小组研究,参与监督局系统单位的党务公开工作。开通党务公开监督举报电话(7226157).
1、服务发展原则。紧紧围绕文化发展的中心工作,充分调动党员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营造科学发展的良好环境。
2、民主公开原则。尊重和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公开内容真实、可信、公正、及时。
3、依法依纪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党章、党的方针政策和其他党内法规,依法依纪开展党务公开,努力使党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4、积极稳妥原则。既要积极推行,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又要科学安排,规范操作,循序渐进,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提高,拓展深化。
5、注重实效原则。科学把握党务公开的共性要求和个性特点,坚持从实际出发,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党组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包括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执行本部门单位党组(党委)重要决策及工作部署;党组织年度党建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党务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等情况。
(二)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党组织学习计划和党员教育培训安排落实;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党员干部参加学习培训情况。
(三)党的组织建设情况。党员和党员干部参加党组织生活和活动;党组织设置、主要工作职责、人员调整和分工、工作程序和议事规则;党组织换届选举、党代表推选;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党内考核奖惩;推荐、评选、表彰先进;创先争优情况。
(四)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包括党支部向党组(党委)、党员向党支部反映党员和群众意见、要求及采纳结果;党员联系帮扶困难群众、为民办实事;办理涉及党员、群众贴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五)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党员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党内监督工作开展;违纪党员的查处结果等情况。
(六)其他应公开的事项和依申请可以公开的事项。
(一)公开形式。
公开的形式以“规范、实用、简明、灵活”为原则,针对不同内容,确定具体形式,坚持力所能及,为方便群众,注重实效,发挥作用。适宜党内公开的,采取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党务公开栏。设立文件查阅处等形式有序公开,适宜党内外公开的,采取党务公开栏目、新闻媒体、互联网站、接待咨询等形式全面公开,不断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
(二)公开程序。
1、制定目录。严格依照《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指导性目录》,确定党务公开的内容、时限、责任、范围和形式。
2、实施公开。已列入《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指导性目录》内容必须公开,没有列入目录的不公开。目录内如有不能公开的事项,目录外如有需要公开的事项,应逐级上报,经市直机关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进行。
3、收集反馈。通过设立党务公开联系电话、意见箱、来信来访、接待日等形式,认真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处理,并将结果向党员、群众反馈。
4、归档管理。局属各层党组织要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工作档案,进行规范化管理。对党务公开内容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及处理落实情况,及时整理,分类归档,并做好管理工作。
(三)公开的时效。
公开的时间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原则上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工作随时公开;热点问题及时公开;重点事项适时公开。
六、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20日至7月15日)。
广泛动员,统一思想,召开党务工作会议,学习上级有关文件,下发局系统党务公开工作方案,明确实行党务公开的目标要求,实施步骤及保障措施,部署党务公开工作。结合本局实际,制定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党务公开工作方案。
(二)实施阶段(7月16日至8月15日)。
按照党务公开工作方案,全面实施党务公开工作,并建立健全党务公开的配套制度,收集整理和完善各类资料(会议、活动记录、文件、意见反馈、公开的原始资料、媒体宣传资料、各种表格等),逐步使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局党工作适时进行督促检查。
(三)检查评估阶段(8月16日至8月30日)。
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局党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自清自查,重点检查是否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工作;是否按时间和目录要求全面实行党务公开。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党务公开工作要由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明确办事机构,确定专人负责,积极稳妥地推进党务公开工作。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利用会议、简报、网络各种载体,广泛宣传党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引导党员积极投身党务公开工作,努力营造有利于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增强做好党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切实把这一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三)加强监督,注重实效。党务公开要接受党员和群众全程监督,要充分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要组织党员、群众对基层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及时公开评议结果,确保党务公开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篇十一
预决算公开自查报告预决算公开检查是财政部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要求和李克强总理“除涉密信息外,中央和地方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均应公开部门预决算”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之一。根据财政部的统一部署,浙江专员办就地开展了检查,下发了处理决定,并督促落实被查单位积极整改。
一、多措并举,明确整改要求。
一是要求地方财政部门向本级政府和党委汇报检查问题的整改情况。
二是明确预算公开完整性、细化程度、及时性以及公开渠道等基本要求。
三是安排专人定期跟踪、及时了解相关部门整改情况。二、突出重点,分类推进整改。
一是充分发挥地方党委、政府的主导作用,将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向各省党委政府进行通报,引起重视。
二是充分发挥地方财政部门牵头作用,在整改自身问题的同时,由其牵头督促其他部门落实整改处理决定,整体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
三是重点关注公开意识比较薄弱、公开程度滞后的部门,督促其严格按照要求整改落实。
三、持续跟踪,规范公开机制。
一是梳理省本级、杭州等市、县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整改落实和问责处理情况,建立整改档案。
二是持续跟踪未按规定时限、要求公开的部门,及时采取措施,将督促整改工作一抓到底、落到实处。
三是通过检查,促进浙江省建立《关于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省委已批准立项),进一步规范全省的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预决算公开自查报告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焦作市财政局启动了全市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本次检查时间为10月28日至11月20日,由市财政监督检查局牵头,组成2个检查组对全市各县市区预决算公开情况进行检查。这次检查采取下查一级的方式进行,全面检查新《预算法》颁布以来各县市区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情况。检查只针对20pc年预算和20pc年决算公开情况,不溯及以前年度。检查内容包括:
一是及时性。重点关注预决算是否在批准(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预决算公开工作是否10月31日前全部完成。
二是完整性。重点关注经同级人大批准的政府预算报告、报表以及相关说明是否全部公开。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是否包括公共财政收支预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预决算和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决算;是否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都公开了部门预决算;是否将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预决算表全部公开。各级、各部门是否公开本级、本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
经按经济分类公开;是否将“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三公”经费决算公开是否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是否对“三公”经费预决算增减变化原因进行说明。
四是其他。关注是否在同级政府或财政部门门户网站上设立预决算公开专栏,汇总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等内容;各级财政部门是否建立预决算公开定期统计和汇总上报制度等。预决算公开自查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pc〕45号)和《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财预〔20pc〕36号),对本部门预决算公开的情况包括部门预决算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等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
一、公开20pc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按照《怀安县财政局关于二o一五年财政支出预算的批复》(怀财字[20pc]14)文件精神的要求,统计局在20pc年4月8日对部门预算支出情况、“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进行了公开,同时就本单位公开情况进行了说明。
特殊,在规定支出范围的尽量减少开支,厉行节约,确保全年预算支出不能突破指标,不给财政增加负担。心作良田耕不尽,善为至宝用无穷。我们应有纯洁的心灵,去积善为大众。就会获福无边。
附送:
当我踏入大学校园的一些群众端起碗来吃肉,放下筷子骂娘。一些阶层人们的幸福感却没有增加,甚至出现了一种社会怀旧情绪,这就是用张贴毛主席像的方式怀念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社会形态。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反常的社会情绪?笔者想起了管理学领域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
人们对社会的需求是按以下层次递进的,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自我实现需求。这个原理给人的启发是:
只是抓物质文明是不够的,还要发展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得到保障。在日常生活方面享有:生存权、就业权、受教育权、医疗权;在政治权利方面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合结社权、游行示威权、监督权;在精神文化方面享有:
宗教信仰、通信自由;在人格自由方面,享有:
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私人住宅不受侵犯;在社会经济方面享有:财产权、劳动权、休息权、自由权等。社会成员发展机遇平等。在人生的生理发展、政治发展、经济发展等各种发展机遇面前,人人平等,人人都有参与发展的机遇,消除一切来自政府方面和社会方面的不公正的阻碍,让每一个社会成员都站在同一起跑线上,朝着各自理想的境界自由地发展。
则。一是公民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二是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三是任何组织和个人的违法行为都必须依法受到追究。
我请党组织相信,身为当代的大学生预备党员,我深知自己的历史使命,我会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证明我会成为优秀的学生,会成为合格的党员,我一定能够经受各种考验。
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篇十二
为切实做好20xx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相关规定,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范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和省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
(二)组织方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岗位的等级、类别和专业条件要求,采取不同的方式组织进行。
1、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七级以下管理岗位(以下简称“初级岗位”)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省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可参加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的统一笔试。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组织其所属事业单位(高校除外)公开招聘笔试命题考务工作。其他省属事业单位卫生类岗位的公开招聘笔试考务可委托省卫生健康委一并代为组织,教育类岗位的公开招聘笔试考务可由省教育厅协调其参加所在设区市或县(市、区)组织的教育类统一笔试。具备自主组织笔试条件的,经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也可由招聘单位自主组织笔试,或由主管部门(举办单位)统一组织笔试。公开招聘笔试工作应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标准化要求、回避规定和保密规定。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组织。
2、招聘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和六级以上管理岗位人员,采取专业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根据备案的招聘方案,按规定程序、时间组织实施。招聘六级以上管理岗位人员,须报省委组织部同意后,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3、招聘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急需的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博士,可以采取专业测试、答辩、试讲、面谈交流等方式进行,也可采取考察的方式组织。
4、招聘工勤技能岗位人员,采取专业笔试和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也可根据岗位需要采取技能操作等专业测试的方式组织。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根据备案的招聘方案,按规定程序、时间组织实施。
5、招聘体育、艺术、音乐、舞蹈等侧重考察专业技能的特殊专业人员,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可采取先面试(侧重专业技能测试)后笔试的考试方式。
6、省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纳入放权试点范围的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或博士,在主管部门(举办单位)的指导监督下自主制定招聘方案,自主实施招聘,事后报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三)组织实施。根据岗位空缺情况,省属事业单位在下达的用编进人计划内,实行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的单位在人员控制总量内,制定年度招聘方案和各批次招聘简章,并填写《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见附件1),经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审核同意,报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原则上应在报名截止后两个月内完成考试、考察和体检工作。
按规定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举办单位)组织的公开招聘,笔试、面试结束后应及时公布笔试、面试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一定比例百分制合成,笔试成绩占比可按40%或50%掌握,具体比例应在公开招聘方案、简章中予以明确。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在其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人员聘用备案手续。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原则上不再递补。党中央国务院有明确文件规定,有关行业事业单位急需补充工作人员的,经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公示后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组织递补。
人员聘用备案须报送以下材料:公开招聘工作总结、拟聘用人员基本信息、公示反映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人员信息等。本年度公开招聘工作应于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
(四)其他要求。
1、省直各部门(单位)要积极开发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定向招聘岗位一般为普通管理岗位或专业条件要求较宽的专业技术岗位。我省2016年以前选聘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19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19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山东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
2、省直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发岗位公开招聘具有5年以上乡镇(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可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定向招聘计划。
3、省直各部门(单位)要积极开发适合西藏籍、新疆籍高校毕业生特点的定向招聘岗位。20xx届西藏、新疆生源(高考时户籍,下同)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或西藏、新疆生源2019—2020届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应聘符合岗位条件的面向西藏籍、新疆籍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
4、省直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山东省残疾人就业办法》(省政府令第270号)要求,积极开发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适当放宽招聘条件。对残疾但不影响履行工作职责的应聘人员,不得以残疾为由而拒绝聘用。具有本省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包括社保卡搭载的残疾人证,20xx年4月22日前核发)的残疾人,可应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7、20xx年,各级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仍主要用于专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中、初级岗位原则上不作工作年限要求。
8、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9、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规定时间内后补学历学位认证书,待正式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方可进行公示、聘用。
10、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和博士,以及急需的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可公布中、长期简章。
(一)招聘岗位。
岗位任职条件中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明确、具体,易于操作和界定。专业设置须与招聘岗位相匹配,原则上应从宽确定专业要求,同一岗位可设置一个或多个相近的适合岗位要求的专业,也可按专业大类设置专业条件,对专业要求不高的通用型招聘岗位可设置为专业不限。专业名称、类别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
不得设置歧视性、指向性条款。
招聘信息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不得变更。
同一主管部门所属不同事业单位的相同、相近岗位,可适当归并,集中招聘。
驻地在乡镇的省属事业单位,或初级综合类招聘计划5人以上的单位,原则上安排10%—20%左右的.计划用于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由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部署及各单位上报岗位情况统筹确定。
参加省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统一笔试的单位,请务必于20xx年4月8日前将经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审定汇总后的《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和《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网上报名审核人员采集表》(见附件2),传真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同时,通过“山东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于4月21日上午9:00参加“网上报名”业务培训会议(地点:山东省人力资源市场503会议室)。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22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xx年4月22日9:00—4月26日16:00。
查询时间:20xx年4月22日11:00—4月27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hrss。shandong。gov。cn/rsks),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xx年4月26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xx年4月22日11:00—4月27日16:00。
报名人员提交信息2小时后事业单位可进行初审。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退回报名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应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xx年4月22日11:00—4月28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xx年5月18日9:00—5月22日9:30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四)招聘计划核减及岗位改报。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经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按规定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本次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
(五)资格审查。
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应当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xx年4月22日之前取得)、身份证。
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事业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4、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西藏籍、新疆籍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户口簿;残疾人还需提供残疾人证;乡镇(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6。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生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xx年4月22日。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综合类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xx年5月22日上午9:00—11:30。
2、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组织实施。面试应体现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可采用专业测试、结构化测试、情景模拟、试讲、答辩及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组织。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不低于1:3不高于1:5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招聘人数较多的岗位,经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面试人员比例。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截至面试之日前第3天的17时,面试人选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招聘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规定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七)考察和体检。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应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单位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必要时,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可以要求重新体检。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在其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公开招聘工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优化工作机制,理顺工作关系,配强工作力量,积极稳妥做好公开招聘工作。
(二)严格工作程序。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有关规定,坚持标准条件,规范操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要及时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案、简章、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考试考务、体检、考察、回避等材料须存档五年备查。
(三)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篇十三
(一)公开数量。
我区共批复2016年部门预算103家,公开100家,除610办公室、武装部、消防队3家不需公开单位外,公开率占应公开部门预算的100%。
(二)公开时间。
我区人大会于3月29日召开,按《预算法》要求,政府预算报告及报表于4月18日公开,部门预算于4月15日将批复下达到各预算单位,各单位已在批复后20日内公开。
(三)公开形式。
我区政府预算和64家单位部门预算在湖滨区财政局门户网站上公开,36家单位在单位门户网站上公开。
(四)公开格式及内容。
部门预算公开格式按照统一和格式进行公开,文字说明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收入预算说明、支出预算说明、政府采购目录、“三公一费”增减变化原因;附表包括:收支预算总表、部门财政拨款明细表、部门“三公”经费预算统计表。
(五)公开数据。
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都以区人大会批准的预算为依据进行公开。
二、存在问题。
(一)预算公开质量不高。
公开报告排版随意,字体不统一,语句错误,数字漏填、无附表或附表不全,报告与附表数字不一致。说明部分领导和单位仍对预决算公开工作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
(二)公开时间仍有滞后。
预算公开有两个时间节点:一是财政部门是否在本级人大预算批复20日内向社会公开:二是各部门是否在本财财政部门批复20日内向社会公开。我区少部分单位的公开时间在5月5日之后,公开时间滞后。
(三)“三公一费”细化程度不到位在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三公经费”方面,无数字、无增减原因说明、公务用车数量与维护费、公务接待批次与人数、会议费标准与人数等之间逻辑关系错误。
三、几点建议。
(一)明确职责,提高部门重视程度一是转变预算单位观念,强化预算公开的法律责任,明确单位为部门预决算公开的责任主体。二是建立协调合作的工作机制,提升部门主动公开意识,减轻财政部门压力,避免出现预算公开是财政部门任务的现象。
(二)建立预算公开问责机制。
充分发挥财政、审计、人大的监督作用,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加强对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的跟踪问效,对不公开或者公开不规范的单位进行问责。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定全县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研究提出流通体制改革意见,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研究拟定全县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规定,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
(四)分析国际经贸形势和我县出口状况,提出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宏观调控建议;管理国家、省、市和县对我县的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利用外资的各项促进资金。
(五)组织和指导交易会、洽谈会等大型贸易促进活动;协调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组织实施区域经贸合作,处理有关多、双边经贸领域合作。
(六)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目录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负责进出口配额计划的编报、下达和许可证发放与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加工贸易工作;指导全县机电产品进出口工作。(七)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出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与再出口工作,管理涉及国内外出口管制的相关事务。
(八)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配合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九)宏观指导全县外商投资工作;分析研究全县外商投资情况,拟订利用外商投资政策;指导和管理全县利用外资及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和进出口工作;依法核准权限范围内的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初审限额以上、限制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事项;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章程工作。
(十)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执行国家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执行国家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审核、上报县内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并实施监督管理。
(十一)归口管理全县经贸外事活动;联系涉外经济商务机构;指导全县商贸领域内信息网络、电子商务、电子政务建设。
(十二)指导有关协会、学会工作。
(十三)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3年度部门决算单位构成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寿县商务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和局属单位决算,纳入寿县商务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2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三、2013年度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935.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8.00万元,占84.26%;其他收入147.10万元,占15.74%。
四、2013年度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903.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3.90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2013年度决算848.50万元,其中:“行政运行”决算844.60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4.00万元,主要用于专项业务经费。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3年度决算8.50万元,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决算8.5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离退休人员支出。3.“医疗卫生”2013年度决算4.60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决算4.6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13年度决算6.60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决算6.6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寿县商务局。
2014年9月19日。
寿县商务局2013年度“三公”经费。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部门决算分析报告撰写提纲(部门参考使用)。
一、部门(单位)情况(一)基本情况1.主要职能。
概述部门(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及主要事业成效。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包括部门(单位)收入、支出年初预算安排情况,与上年对比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年度执行中调整情况,调整原因说明。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1)预、决算差异情况,可分收入支出功能科目、分单位、分收入支出具体项目逐项对比(可列表)。
(2)差异原因分析。差异较大的应分析到具体收入支出功能科目和具体单位。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1)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各项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可分别制作饼状图)。
(2)收入支出按部门所属单位分布情况(可列表)。3.重点经济分类支出执行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可进行上下年对比、预决算对比,人均支出情况分析(可做表、柱图、折线图)。
(2)会议费支出情况:可进行上下年对比、预决算对比,人均支出情况分析(可做表、柱图、折线图)。
1.分资金来源、资金性质结余结转情况,特别是项目经费结余情况。2.分单位结余结转情况。
3.结余结转规模较大的原因分析。
(四)当年预算执行中存在问题、原因及改进措施。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年末部门(单位)资产、负债基本情况,与上年度对比情况,包括增减绝对值与幅度,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可用柱形图或折线图)。
(一)资产负债结构情况。
对资产负债具体构成进行分析,可从占比、上下年变动等方面进行分析(可用饼图、柱图或折线图),重点说明主要资产、负债基本情况、变动情况及原因。
(二)资产负债对比分析计算资产负债率,可进行连续年度的对比,分析部门资产负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加强资产效益管理,避免潜在的资产负债风险。
四、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本部门(单位)财务管理、决算组织、编报、审核情况。
(二)本部门(单位)决算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按规定批复决算工作开展情况。
一、行政单位财务分析指标2.当年预算支出完成率,衡量行政单位当年支出总预算及分项预算完成的程度。计算公式为:
5.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占总支出的比率,衡量行政单位的支出结构。计算公式为:
二、事业单位财务分析指标。
1.预算收入和支出完成率,衡量事业单位收入和支出总预算及分项预算完成的程度。计算公式为:
年终执行数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收入数。
4.资产负债率,衡量事业单位利用债权人提供资金开展业务活动的能力,以及反映债权人提供资金的安全保障程度。计算公式为:
此外,行业事业单位还可根据相关财务规则规定对有关财务指标进行分析。
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篇十四
为贯彻落实《常德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工作方案》(常直党公1号)精神,根据《常德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工作方案》及《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推进党内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的创造性、凝聚力、战斗力、为推动我市文化市场科学发展提供有利的政治保证。
二、目标任务。
通过推行党务公开,努力建设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和党内民主监督管理制度,使当的民主集中制得到有效执行,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得到加强,党内事务的透明度不断提高,党组织与群众沟通渠道更加畅通,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力得到保障,进一步形成以制度管权、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局面。
三、组织领导。
组长:
龙泽巨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伍作春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郑学泉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
夏斌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士强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哲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人事科(监察室)。郑学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万庆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公开内容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公开方案,报告公开情况、负责收集、整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领导小组研究,参与监督局系统单位的党务公开工作。开通党务公开监督举报电话。
1、服务发展原则。紧紧围绕文化发展的中心工作,充分调动党员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营造科学发展的良好环境。
2、民主公开原则。尊重和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公开内容真实、可信、公正、及时。
3、依法依纪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党章、党的方针政策和其他党内法规,依法依纪开展党务公开,努力使党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4、积极稳妥原则。既要积极推行,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又要科学安排,规范操作,循序渐进,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提高,拓展深化。
5、注重实效原则。科学把握党务公开的共性要求和个性特点,坚持从实际出发,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党组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包括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执行本部门单位党组(党委)重要决策及工作部署;党组织年度党建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党务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等情况。
(二)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党组织学习计划和党员教育培训安排落实;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党员干部参加学习培训情况。
(三)党的组织建设情况。党员和党员干部参加党组织生活和活动;党组织设置、主要工作职责、人员调整和分工、工作程序和议事规则;党组织换届选举、党代表推选;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党内考核奖惩;推荐、评选、表彰先进;创先争优情况。
(四)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包括党支部向党组(党委)、党员向党支部反映党员和群众意见、要求及采纳结果;党员联系帮扶困难群众、为民办实事;办理涉及党员、群众贴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五)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党员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党内监督工作开展;违纪党员的查处结果等情况。
(六)其他应公开的事项和依申请可以公开的事项。
(一)公开形式。
公开的形式以“规范、实用、简明、灵活”为原则,针对不同内容,确定具体形式,坚持力所能及,为方便群众,注重实效,发挥作用。适宜党内公开的,采取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党务公开栏。设立文件查阅处等形式有序公开,适宜党内外公开的,采取党务公开栏目、新闻媒体、互联网站、接待咨询等形式全面公开,不断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
(二)公开程序。
1、制定目录。严格依照《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指导性目录》,确定党务公开的内容、时限、责任、范围和形式。
2、实施公开。已列入《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指导性目录》内容必须公开,没有列入目录的不公开。目录内如有不能公开的事项,目录外如有需要公开的事项,应逐级上报,经市直机关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进行。
3、收集反馈。通过设立党务公开联系电话、意见箱、来信来访、接待日等形式,认真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处理,并将结果向党员、群众反馈。
4、归档管理。局属各层党组织要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工作档案,进行规范化管理。对党务公开内容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及处理落实情况,及时整理,分类归档,并做好管理工作。
(三)公开的时效。
公开的时间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原则上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工作随时公开;热点问题及时公开;重点事项适时公开。
六、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20日至7月15日)。
广泛动员,统一思想,召开党务工作会议,学习上级有关文件,下发局系统党务公开工作方案,明确实行党务公开的目标要求,实施步骤及保障措施,部署党务公开工作。结合本局实际,制定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党务公开工作方案。
(二)实施阶段(7月16日至8月15日)。
按照党务公开工作方案,全面实施党务公开工作,并建立健全党务公开的配套制度,收集整理和完善各类资料(会议、活动记录、文件、意见反馈、公开的原始资料、媒体宣传资料、各种表格等),逐步使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局党工作适时进行督促检查。
(三)检查评估阶段(8月16日至8月30日)。
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局党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自清自查,重点检查是否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工作;是否按时间和目录要求全面实行党务公开。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党务公开工作要由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明确办事机构,确定专人负责,积极稳妥地推进党务公开工作。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利用会议、简报、网络各种载体,广泛宣传党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引导党员积极投身党务公开工作,努力营造有利于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增强做好党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切实把这一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三)加强监督,注重实效。党务公开要接受党员和群众全程监督,要充分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要组织党员、群众对基层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及时公开评议结果,确保党务公开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篇十五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政务公开工作由局主要领导牵头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推进。机关各科室、中心、所具体负责本科室、中心、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局行政审批科是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牵头科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等政务公开工作,各相关科室、中心、所、要按要求向局办公室报送本科室、中心、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办公室负责在政务网站上公开政府信息,根据工作实际,进行信息维护,并及时更新相关内容。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协调机制,加强局机关各科室、中心、所之间的联系和协调,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的质量,加快答复速度。加强依申请公开办理、保密审查等制度建设,形成有效的管理机制,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完善政务公开档案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归档管理。
(三)强化责任落实。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局办公室将牵头按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年度考核体系,明确工作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定期对相关科室、中心、所进行监督、核查、评议,确保信息公开有人管、有人办。
(四)提升工作能力。按照“统一要求、自行组织”的原则,在集中培训的基础上,由各科室、中心、所自行组织针对性培训,加强对政务公开内容、程序、方法、时间等基本要素的学习了解,使政务公开操作更具规范性。丰富培训形式,通过现场培训、网络培训等多种途径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增强信息公开意识,提高业务工作水平。
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篇十六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杭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杭教通纪[20xx]31号)的精神,进一步做好校务公开工作,特制定如下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实施计划。
做好校务公开工作,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密切干群关系,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办好学校的必然要求;是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化学校行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依法治校、民主治校的有效途径。做好校务公开工作,对拓宽教职工参与学校管理的渠道,发挥广大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推动教育教学的改革和发展,办好社会主义的学校起着重要的作用。
二、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学校组织行政领导干部和全体教职员工认真学习上级的有关文件通知,充分认识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目的意义,主动适应新形势下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新要求,尊重和维护广大教职工的民主权益,把校务公开工作放到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整体工作的大局中去思考,放到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工作机制中去规划,放到加强管理、提高效益中去执行,放到切实维护全体师生的利益中去落实。
三、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1.成立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以下同志组成:黄燕明、徐承楠、刘炳诚、金功发、梁广烈、张双庆、王天恩、田燕芳、李鸣杰。黄燕明同志任组长,刘炳诚同志任副组长。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金东、傅绍磊同志负责办公室的工作。
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制订和完善校务公开工作实施计划和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有关配套制度,落实校务公开工作的相关事宜,研究解决校务公开工作实施进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抓好整改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校务公开各项工作的实施,及时更换、充实校务公开的内容,形成持续有效的工作机制。
2.成立群众监督小组。群众监督小组由以下同志组成:洪涛、朱锋、袁坚利、陈金平、王骏、童永健、钱丽敏、沈晓、王颖。洪涛同志任组长,朱锋同志任副组长。
群众监督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检查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向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要求,保证学校校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根据学校的工作特点,形成以党支部为核心,学校行政为主体,工会监督协调的工作机制。学校党支部切实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工会、教代会的作用,确保校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学校行政领导积极主动地落实校务公开的各项规定,通过校务公开工作贯彻“依法办学”的方针;学校工会主动参与,以教代会(教工大会)为载体,积极实施、监督学校校务公开工作。
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和我校的实际情况,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1.学校办学理念、发展规划、年度或学期计划和总结。
2.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重大方案与实施情况。
3.学校组织机构设置和各部门负责人的情况。
4.学生管理制度:招生的相关政策及录取名单;保送生、直升生的条件、操作程序和名单等;转学、借读的相关规定和操作程序;学生的奖惩制度;学生评优评先的资格、条件和结果,等等。
5.学校收费:收费的政策依据、项目、标准;代管费支出明细清单;食堂伙食费收支情况,等等。
五、校务公开的主要途径。
1.学校内建立永久性的校务公开栏,及时更新内容。
2.充分发挥校园网的作用。在校园网的首页设立校务公开专栏,设一级目录和二级目录,一级目录为“校务公开”,二级目录分“组织领导”、“办学规划”、“管理制度”、“招生收费”、“其他”等内容。
3.利用校内邮箱给全体教师发邮件。
4.在全体教工大会上公布。
5.及时召开教工代表大会。教工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至二次。
6.坚持行政议事制度。行政议事以校长办公会议和行政领导工作会议为主要形式。校长办公会议或行政领导工作会议原则上隔周举行一次。
针对不同的内容,采取适当的途径予以公布。
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认真收集、整理和保存校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和档案资料,做到条目清楚、资料齐全,学校群众监督小组每学期至少检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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