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范文(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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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范文(13篇)
时间:2023-11-15 13:51:09     小编:BW笔侠

方案的成功实施离不开团队成员之间的沟通和协作。方案的执行需要团队的协作和沟通。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方案范例,供大家参考。

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一

为提高xxx建筑工地预防和控制传染病能力,减轻、消除传染病的危害,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施工现场正常的施工秩序,特制定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措施为指导,贯彻执行“预防为先、分级控制、分层管理、及时处置”的工作原则,力求务实、高效、科学、有序地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做好建筑施工现场防控传染病紧急情况的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和影响,有效、切实维护生命安全和秩序稳定。

二、目标任务。

1、宣传和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施工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传染病不在xxx建筑工地蔓延。

4、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动员全体施工人员集中整治环境卫生,消除发病诱因和隐患。对员工宿舍进行大扫除,及时清理脏乱差和卫生死角。

5、每日进行施工人员身体病况排查,一旦发现发热等疑似症状的人员,立即送往医院诊治,及时对员工所在寝室所用物品进行彻底消毒,发现疫情立即向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6、严格控制新入场人员,进行登记备案,并对外地进陕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发现可疑病例,及时送往定点医院,严禁在工地留宿。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宣传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全体工人的防护意识,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规范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传染病突发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成立预防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与落实建筑工地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现疫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四、组织领导。

成立建筑工地防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防控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及分工:

(1)宣传与教育:

督促建筑工地制作、张贴防护宣传条幅标语,宣传和普及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施工人员自我保护意识。项目部落实专人对上级主管部门有关防控传染病的文件、通知、疫情通报等信息及防控传染病的知识向现场所有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现场黑板报、宣传栏、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介,对职工进行宣传、同时做好原始记录。项目部每天公布疫情检查情况,有无新来外省务工人员,有无体温过高人员。

(2)消毒与检查:

人员登记管理:对春节复工新进场人员,项目部要做好花名册,记录所有人员节日期间所在地、返岗时间、是否与**人员接触、是否有发热症状等。外省回来人员按防疫指挥部统一要求隔离、留观。加强门卫管理,尽量限制人员在一个出入口通行,集中管理排查。每天对进场人员进行排查登记,登记人员姓名、工种、进场时间、进场测温温度等。

消毒测温管理:每天按照说明书,使用84消毒液、酒精等,对生活区、办公区、生产区、食堂、卫生间、垃圾堆场(桶)开展两次以上的消毒工作并记录;对出入人员严格登记、测量体温,发现异常立即进行隔离并上报高新区防疫指挥部;对进出车辆严格登记并进行喷洒消毒,外省入陕车辆严禁驶入工地内部。

(3)联络与上报:

疑似病例。有以下三项临床表现,并具有任何一项流行病学史的患者:

1、临床表现:发热;。

2、流行病学史:发病前14天内有**市旅行史或居住史;。

3、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有聚集性发病或与确诊病例有流行病学关联。

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及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辖区交通和住房建设局:

辖区定点医疗机构:

辖区人民医院:

辖区中医院:

(4)物资储备。

对于药品、防护用品、消毒用品储备数量是否满足日常所需,并提供储备清单及每日消耗清单。(如:口罩、感温仪、防护服、护目镜、消毒液、雨衣等)。

五、主要工作。

1、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组织人员进行卫生大扫除、印发宣传资料及宣传传染病的防控知识。

2、加强疾病检查工作。

每天由施工班组长做好工人的检查,突出以班组为单位的询问制,通过一摸、二看、三问、四查的方式,细致地观察每一个工人的情绪与身体状况,有可疑病症,立即上报项目部。

3、保持寝室空气流通。开窗通风,保证室内空气畅通。

4、做好防范措施,每个寝室配备体温计,84消毒液,口罩等物品。

5、加强工人个人卫生教育。教育工人饭前便后以及班后一定要洗手,注意个人卫生,使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不喝生水。

6、启动应急预案。如发现工人发热特别是伴有咳嗽、咽喉疼痛等,迅速隔离,立即带到正规卫生院就诊。

7、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完善传染病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六、应急措施。

当工地出现“传染病”疫情预警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方案,在第一时间采取如下措施:

1、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及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2、对一般发热等病人的处理:(1)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班。发热病人退热两天后,且无反复,项目部应对其隔离14天无异常,才能回岗。(2)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及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发热人数,并对病人作跟踪了解。

在寝室或活动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对与可疑病人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隔离观察。(3)可疑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人员前往探望。(4)工地应根据可疑病人活动的范围,在相应的范围内调整施工计划和安排。

4、对传染病人的处理。

若“疑似病人”被医院正式确诊为传染病患者,工地要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具体要求是:(1)封锁疫点。立即封锁患者所在寝室及班组,等待卫生部门和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处理意见。(2)疫点消毒。对工地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消毒必须严格按标准操作,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3)疫情调查。工地应配合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5、根据相关规定,出现因疫情原因需要部分或全部停工,按上级主管部门及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决定执行。

七、保障措施。

建筑工地适当安排经费用于传染病疫情的宣传及防控工作,确保处理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八、责任追究。

实行责任追究制。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班组长直接负责,其余人员一岗双责。全体管理人员必须把疫情的防控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工人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做到防患于未然。对因工作不力、不负责任、措施不当造成工地传染病疫情扩散传播或对施工人员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上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二

为预防重大传染病疫情在全市建设房管系统内暴发和流行,妥善有效应对全系统重大传染病疫情突发事件,确保全系统安全平稳运行,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把预防重大传染病疫情各项措施严格落实到日常工作之中,坚持关口前移,深入做好重大疫情的监测和预防,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方针,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坚持科学预防和应对的原则。系统各单位在卫生疾控部门的指导下,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开展重大疫情的预防和应对工作,主动接受卫生疾控部门的指导和检查。

(三)坚持有情必报,快速反应的原则。各单位在开展重大疫情预防和应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重要情况,应当立即报属地卫生疾控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及相关单位。当系统内发生重大疫情时,各单位立即开展响应工作,全力卫生疾控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努力将重大疫情控制在可控范围内。

依据《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突出重点加强甲型h1n1流行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北京市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及应急预案》、《北京市应对埃博拉出血热应急预案(2014版)》等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本市建设房管系统管理实际,编制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北京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在建工程施工现场(以下简称在建工地)和物业企业服务区域出现的重大传染病疫情预防和应对工作。本预案中的重大传染病疫情(以下简称重大疫情)是指由卫生计生部门确定的重大传染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市、区(县)两级住建委、房管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内部发生的重大疫情防控工作,不在本预案工作范畴内,纳入属地政府重大疫情防控工作范畴。

(一)成立市建设房管系统应对重大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依职责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卫生疾控部门的工作部署要求;研究制定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应对重大疫情工作措施;指导、协调系统各单位开展在建工地重大疫情预防和应对工作;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属地疾控机构的要求和标准,属地政府开展重大疫情的预防和应对工作。

2.组长职责。

统一协调指挥全市在建工地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卫生疾控部门的要求和标准,开展重大疫情的预防和应对工作。

3.领导小组室(应急工作处)职责。

督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综合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在建工地重大疫情的预防和应对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属地政府和疾控机构做好重大疫情的预防和应对工作;负责做好应急值守和疫情信息的收集报送工作;完成小组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4.施工安全处职责。

组织建设系统卫生疾控部门开展重大疫情的预防和应对工作;指导、协调各区县住建委做好在建工地重大疫情的预防和应对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5.物业管理处(物业服务指导)职责。

指导、协调各区县住建委、房管局,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卫生疾控部门的要求和标准,属地政府做好物业服务范围内重大疫情的预防和应对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6.建筑业管理服务职责。

按照施工现场重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指导、协调外省(市、区)驻京建管处督促所属在京企业及来京建筑劳务人员做好具体落实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7.各区县住建委、房管局工作职责。

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卫生疾控部门的要求和标准,做好本辖区在建工地和物业服务企业的重大疫情预防和应对工作,主要包括:

(1)落实领导小组关于系统内重大疫情预防和应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

(2)建立本辖区在建工地和物业服务企业重大疫情预。

防和应对工作体制机制,研究制定防控工作落实措施;

(3)组织、指导、督促、检查本辖区在建工地开展重。

(4)做好应急值守和本辖区系统内重大疫情信息的收集、汇总及报送工作;

(5)完成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室交办的其它任务。

8.其他单位职责。

(1)各外省(市、区)驻京建管处职责。

督促本省(市、区)在京企业制定在建工地重大疫情预防和应对工作预案、方案;督促本省(市、区)在京企业开展预防和应对重大疫情相关知识的培训;参与处置在建工地重大疫情突发事件;负责完成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室交办的其它任务。

(2)在建工程建设单位职责。

组织、协调、督促总包企业及专业承包企业,制定在建工地重大疫情预防和应对预案、方案;负责为施工企业开展预防和应对重大疫情提供相应的支持和保障;做好在建工地疫情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工作。

(3)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职责。

按照卫生疾控机构的要求和标准,及市、区(县)住建委的工作部署,制定并实施工程承包范围内重大疫情预防和应对工作预案方案;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各专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做好重大疫情预防和应对工作;做好在建工地重大疫情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工作。

(4)专业分包施工企业和劳务企业职责。

严格落实卫生疾控机构和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的要求,制定工程分包范围内重大疫情预防和应对工作预案(方案);具体落实企业分包范围内重大疫情防控措施;做好本单位在施工现场的人员管理,积极开展对务工人员重大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和,引导务工人员自觉采取措施加强自我防护;积极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施工现场重大疫情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工作。

(5)物业服务企业职责。

按照属地政府和卫生疾控部门的工作要求及标准,积极好物业服务范围内重大疫情的预防和应对工作;做好重大疫情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工作。

(6)建筑施工从业人员职责。

认真学习重大疫情预防和应对知识,自觉按照卫生疾控机构的要求和标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根据需要落实个人健康管理医学措施。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本单位和属地疾控机构报告,并按照疾控部门的要求积极。

依据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室关于重大疫情响应级别设置,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将重大疫情应对工作分为戒备、严重和紧急三个响应级别。

(一)戒备响应级别:重大疫情在境外持续传播蔓延,国内无感染病例,或我国境内发生输入疫情,疫情呈局部散发或有限传播。本市无感染病例,但病例传入本市风险显著加剧。

(二)严重响应级别:重大疫情在国内持续传播扩散。本市发生输入疫情,疫情呈局部散发或有限传播,但疫情广泛蔓延风险显著加剧。

(三)紧急响应级别:重大疫情病例在国内持续增加,

维持在较高水平。本市疫情流行,呈持续扩散蔓延趋势,对全市和全行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一)戒备响应级别应对措施。

当全市宣布启动疫情戒备级别响应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做好以下工作:

1.区县建委、房管局响应。

(1)更新完善本辖区系统内重大疫情预防和应对工作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措施,做好随时启动本级预案的准备;指导、督促、提醒本辖区在建项目各参建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做好重大疫情预防和应对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应急值守,确保通讯畅通;做好本辖区在建工地和物业服务企业重大疫情信息收集工作,对重要情况及时上报卫生疾控机构和市住建委。

2.各省(市、区)驻京建管处响应。

更新完善本省(市、区)建管处系统重大疫情预防和应对工作组织机构;督促检查所管在京企业做好重大疫情预防和应对准备工作,并督促企业做好对所属职工相关知识的宣传;做好本地在京企业重大疫情信息收集工作,对重要情况及时上报。

3.建设单位响应。

实时了解在建项目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进场务工人员的健康状况,遇重要情况及时报卫生疾控部门和市、区(县)两级住建委;协调、督促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做好施工现场重大疫情预防和应对各项准备工作;为总包(专业承包)企业组织开展施工现场重大疫情预防和应对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4.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响应。

更新完善本企业重大疫情预防和应对工作组织机构,做好在建项目重大疫情预防和应对各项准备工作;建立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内人员健康管理档案,实时掌握动态;在建项目负责人做好施工现场的值守;做好施工现场的围挡,对在建工地实施封闭式管理,建立外来人员进入现场登记制度;组织做好对施工现场内重点部位的管理和消毒,主要包括区、会议室、生活区、食堂、厕所、浴室等。

严格落实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及食品卫生部门关于食品卫生管理的各项标准,做好施工现场垃圾清理和卫生保洁。规范食品进货渠道,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从事食堂管理和服务工作。要求施工人员禁止购买街头盒饭及无照商贩的食品。督促、检查分包企业和劳务企业对职工开展重大疫情知识宣传。在施工现场内显著位置张贴宣传材料。施工现场设立隔离观察室以备使用,做好消毒药品和相关物资的储备;按照疾控机构的标准,制定并落实本企业去往疫区国家(地区)人员返京后健康管理方案,待风险排除后方可进入工作岗位。

5.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响应。

更新完善本企业重大疫情预防和应对工作组织机构。新进场人员必须经健康体检合格后方可使用,必要时,应总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对重点人员隔离观察。施工现场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建立职工健康状况每日检测和问询制度,对身体出现异常情况人员,督促其立即就医检查,并进行病情跟踪问询。建立与总包(专业承包)企业的重大疫情信息报告制度,每日将本企业所属场内人员身体健康情况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如有突发重要情况,应立即报告。做好对所属职工重大疫情知识的宣传,引导职工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做好自身防护。

6.物业服务企业响应。

(1)更新完善本企业重大疫情预防和应对工作组织机构。随时收集物业服务范围内的重大疫情信息,并将重要情况及时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应急处和物业项目属地卫生疾控机构。根据属地政府、卫生疾控机构及业主委员会的要求,积极好小区人员进出登记、来访人员体温检测等工作。及时做好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垃圾清运,对二次供水设备设施加强管护并做好相应的消毒工作。做好重点部位和公共区域的通风、消毒。主要包括电梯轿厢、楼道、公共卫生间、会所、垃圾站(楼)等。加强对重大疫情知识的宣传,在公共宣传栏张贴重大疫情知识相关宣传材料。做好消毒药品和相关物资的储备。按照疾控机构的标准,制定并落实本企业去往疫区国家(地区)人员返京后健康管理方案,待风险排除后方可进入工作岗位。

(二)严重响应级别应对措施。

当全市宣布启动疫情严重级别响应时,系统相关单位在落实戒备响应级别措施的基础上做好以下工作:

1.各区县住建委、房管局每日收集本辖区在施工地和物业服务企业重大疫情信息,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应急处。督促、指导、检查本辖区在建项目参建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严格落实卫生疾控部门的措施,积极开展疫情预防和应对工作。

2.建设单位应为在建项目总包(专业承包)企业开展重大疫情应对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督促项目总包(专业承包)企业落实好各项预防措施,深入做好重大疫情的防范工作。遇突发情况,应立即报市、区两级住建委和属地卫生疾控机构。

3.总包单位负责对工地实施封闭式管理,安排专人24小时对进场人员体温进行检测,体温测试异常者一律不得进入。组织、协调各分包单位严格落实卫生疾控部门的措施,必要时,开展对现场相关人员的隔离或封闭观察,遇重要情况立即报市区两级住建委和卫生疾控部门。如在施工地与施工人员居住地分开设立的,由总包单位负责建立安全通道,减少施工人员与外界的接触。

4.分包单位做好所属职工的管理,项目总包单位做好对在建工地的封闭式管理。每日收集本企业职工健康信息,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施工现场人员一旦出现疫情症状,分包单位应立即联系属地卫生疾控部门做好后续工作。经医疗机构已确诊的病例,应按照卫生疾控部门的要求,总包单位积极做好施工现场内密切接触患者人员的隔离或封闭观察。深入做好本企业所属职工的思想稳定工作。

5.物业服务企业在做好物业服务的同时,严格按照卫生疾控部门的要求和标准,属地政府和街道,做好物业服务区域内的重大疫情应对工作。

(三)紧急响应级别应对措施。

当全市宣布启动疫情应急级别响应时,系统相关单位在落实严重响应级别措施的基础上做好以下工作:

1.市住建委有关处室、单位加强与区县建委、房管局、外省(市、区)驻京建管处、在建工程参建单位及相关物业服务企业的联系,统筹指导、协调区县住建委、房管局按照卫生疾控部门的要求和标准做好疫情防范工作。每日汇总全系统疫情动态,并及时上报。密切与卫生疾控部门的联系,发现问题立即会商。根据需要,在卫生疾控部门的指导下,赴一线督促重大疫情所在单位开展应对工作。

2.各区县住建委、房管局加强对本辖区系统内重大疫情的监测反馈,发现疫情立即报告属地卫生疾控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应急处及相关单位,并督促建设项目参建单位和各物业服务企业严格落实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标准和措施,做好疫情应对工作。必要时,对疫情所在施工现场予以停工。

3.在建工程各参建单位及进场人员,严格落实卫生疾控部门的要求、标准和措施,积极做好在建工地重大疫情的应对工作。施工现场实施封闭式管理。施工现场一旦发现疑似人员,应立即报告卫生疾控部门和领导小组。必要时,在建工程停止施工。

4.各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卫生防疫部门的标准、要求和措施,属地政府,做好物业服务区域内的重大疫情应对工作。

(四)应急响应级别调整与终止。

根据市突发公共卫生事故应急指挥部室发布的全市调整或终止疫情应急响应级别信息,领导小组室将第一时间通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业务范围和工作职责逐级通知到所管所辖单位,领导小组各单位同时按照调整后的应急响应级别开展响应工作或终止响应。

(一)信息报告。

1.领导小组室及各成员单位,各在建工程参建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应逐级建立疫情信息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渠道,延伸信息网络,提高信息报告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2.各区县住建委、房管局及相关单位在收集、整理、报送重大疫情信息时,应及时准确,对重要情况信息,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室,紧急情况时可在第一时间电话报告,2小时内报送文字信息。

3.重大疫情信息的报告应当严格按照《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管理办法》、《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对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疫情信息造成损失或重大影响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二)新闻报道。

本市住建系统预防和应对重大疫情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应严格按照《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北京市应对埃博拉出血热应急预案》的要求,由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应对,其他任何单位不得对外发布信息。

(一)宣传培训。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时组织开展对本预案的学习和培训。各区县住建委、房管局组织、督促本辖区在建工程参建单位及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对本预案的学习。

(二)演练。

各区县住建委、房管局及各相关单位应及时组织开展重大疫情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全系统重大疫情预防和应对能力。

本应急预案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应急管理处起草,并负责解释。

各区县建委、房管局、各省(市、区)驻京建管处、建筑业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本预案制定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的应急预案。

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三

根据县消防部门的精神,我项目部开展了消防安全工作每日一小查、每周大查、每月一总结的方法,针对施工现场的各项设施进行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同时,我们对检查的结果进行了分析,并要求同查人员一齐认真开会总结。真正做到心中有数,消灭死角,杜绝各项隐患。具体检查资料有以下几大项:

1、施工现场的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的设置是否贴合规定。

2、消火栓、消防水管等消防设施设置、运行及灭火器材配置是否贴合规定。

3、施工现场的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运行是否贴合规定。

4、施工现场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防火性能是否贴合进场规定。

5、施工现场的工人作业状况是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四

为提高xxx建筑工地预防和控制传染病能力,减轻、消除传染病的危害,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施工现场正常的施工秩序,特制定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中国文库网为大家带来的建筑施工工地疫情防控方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一)主要目的。

全面加强防控,坚决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在我市建筑工地蔓延、扩散,并指导各县区住建部门和工程项目做好相关防控工作。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知识手册》编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预防控制应急工作。

(一)组织体系。

成立全市建筑施工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和省住建厅的指导下,组织指挥全市建筑工地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应急工作,积极做好应急信息收集、统计等工作。

2、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质安科:负责建筑施工领域节后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各县区在建工程项目做好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2)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防控指导工作,安排疫情期间应急值班值守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3)城建科:负责指导市政道路、桥梁、场馆、广场等建设工程参建单位做好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4)市场科:负责指导全市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做好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5)党组办公室:负责做好返岗返工党员干部的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6)财务科:负责协调政府工程财政物资保障工作。

(7)各县区住建局负责各自辖区内建筑工程项目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一)住建系统职工返岗。

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工作人员于2月3日正式上班,在疫情期间,严格按照《x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疫情期间上下班工作的通知》要求,上班人数按实有人员的25%比例执行。

(二)在建工地返工。

全市新建项目和已停工项目,原则上不早于3月16日开复工,因疫情防控、污染治理、民生工程实际,需连续作业和应急处置的工程项目,经市、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可按审批时间开复工。

1、严格落实人员管控。

**及周边省份从业人员疫情解除前不得返同;途经**从业人员一律自行隔离14天;省内其他城市回同人员一律自行隔离14天;已去往**人员禁止返同;因工作等原因计划去往**的人员疫情解除前不得前往;所有从业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身份证,无身份证人员公安系统原则上按在逃人员处理。

开工后工地每日都要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记录登记,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一旦发现有发热等症状的人员,项目负责人要及时报告,并对相关人员第一时间进行隔离,同时通知就近发热门诊安排就医。

2、严格落实防控应急准备。

春节过后,全市各建筑工地陆续进入开、复工准备阶段,输入性疫情风险急剧上升。各工程项目务必做足防控疫情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制定疫情防控专项应急预案,做好“五个明确”。明确防控第一责任人和各方责任,备足备齐防疫物资设备、个人防护用品、消毒设备满足工程项目应急需要;明确疑似病例报告程序、时限和处置方式;明确距离项目部最近的定点专门医疗机构的名称、位置、联系方式及病例转运方式;明确疑似病例接触者的隔离观察等处置措施;明确应急值班值守制度。

(1)建筑工地办公区、生活区(工地食堂、宿舍及厕所)要每日进行消毒通风,保持环境清洁干净。

(2)施工现场严格实行门禁制度,防止施工人员、外界人员随意进出。工地入口处要对所有进出人员实行体温检测、身份、健康状况登记,一旦发现有发热症状的人员,第一时间隔离观察,并及时报告。

(3)工地食堂严把食材进货关,严禁食用野生动物。工人餐具专人专用,每日进行高温消毒,防止交叉感染。工人就餐区域要设置洗手池,配置洗手液等。

(4)施工现场全部人员需佩戴医用口罩,落实每日体温检测等措施,逐一记录做好统计。项目部要及时掌握工地人员健康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处理、及时隔离。

4、严格落实联防联控。

各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要在属地建设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下强化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强化与住建、卫健、公安、社区街道等部门的联动,密切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特别是积极配合卫健部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举措,及时发现报告并有效处置疫情。

(三)城市公园管理。

1、全市各公园管理中心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公园的异常情况得到及时处理解决。工作人员上岗时需进行体温测量,并正确佩戴口罩。安保人员加大巡查力度,做好检查游客入园体温和佩戴口罩情况,不得进行聚集活动。

2、对公厕、座椅、垃圾箱、栏杆扶手、体育健身器材等公共设施进行全面消毒,确保游园环境干净整洁。

3、加强宣传,在入口处等明显位置发布疫情期间的温馨提示、疫情防控工作重要通知等,并通过广播、标语、人工劝阻等方式引导市民居家锻炼。

4、大同公园管理中心关闭动物园,对野生动物做好巡查监测。

根据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建立以下应急处置程序。

(一)建筑工地一旦发现有来自****等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应立即封闭施工现场,就地隔离相关人员,1小时内报告住建、卫健有关部门,采取医学观察措施。

(二)建筑工地发现有发热症状的人员,应立即封闭施工现场,第一时间采取隔离观察措施,1小时内联系就近定点医院就医,有疑似状况报告住建、卫健有关部门。

(三)建筑工地发现有确诊或疑似病例接触人群应立即封闭施工现场,停产停工,第一时间对相关人员实施隔离,1小时内联系就近定点医院采取医学防护措施并报告住建、卫健有关部门。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小时内报告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

(一)疫情终止。

根据市委、市政府指示要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终止本预案。

(二)评估。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应急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市建筑施工防控工作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全市建筑工地总体情况、现场处置情况、所采取的的措施效果、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取得的经验及工作建议。

(三)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大同市建筑施工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制定,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五

为科学有效地做好我项目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防控和应对能力,有效预防和控制疫情在我项目部工地的传播、蔓延,保障我项目部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项目部正常的施工秩序,结合嘉祥县当地人民政府及建设单位的工作部署要求,制定本预案。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连控工作领导小组已于1月24日23时起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求。建立传染病疫情的处理机制,迅速开展施工现场防控传染病紧急情况的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和影响,切实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的生命安全,避免疫情在建筑工地出现、扩散和蔓延。

1、“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原则。以项目部为单位,严格按照防控要求,对所有外来人员均实行严格准入管理,场内工作人员无特殊情况禁止对外流动。

2、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宣传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施工人员的防护意识,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3、规范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传染病突发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在济宁市及嘉祥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益大新材料有限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明确我单位的职责,协调我项目部各施工班组联防联控,规范部署,积极处置,步调协调,行动有效,切实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成立预防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与落实施工现场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4、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现疫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1、成立项目部疫情防控应急小组职责分工:

组长:负责全面统筹工作,负责疫情的上报工作。

副组长:负责疫情防控宣传、上班前组织所有工人学习疫情防控知识和掌握防控措施、人员入场自查登记并建立每个人的档案、每天对管理员、工人进行体温检查和记录、安排专人对办公区、食堂、职工宿舍、卫生场所等进行消毒处理工作。

成员:协助配合组长和副组长的工作,督促自己所属人员的防控管理工作。

物资采购组:负责后勤保障、测温仪、消毒液、口罩等物品的采购供应。

2、成立体温检测和人员入场检测小组共3组,每组2人,每组由安全员和资料室或库管员各抽1人组成(其中:一组为:崔金泉和王保生负责办公区域上班人员的检查;二组为郭志奇和张尚清以及颛清录和郭喜兵负责工人宿舍区域进入人员的检查;三组为:王锦国和赵卫强(上班时间)以及程本山和陈冠仲(全天时间),负责施工现场进门人员的检查),严格按规定内容进行详细检查、询问、登记,建立每个人的疫情防控档案。每组情况每天汇总至石绪安处,由石绪安统一上报相关部门。

3、人员进场后,对项目部管理员及入住项目部的监理等人员进行检测登记建档。

4、作业人员进场后,安排3个检测组在工地主大门和次门入口处对所有初次入场的工人进行体温及身体状况检测登记并建档,生产经理及各劳务班组负责组织人员和维持秩序;检查中发现有发烧、呼吸困难、咳嗽、四肢乏力等情况的,有湖北人员或与湖次人员有接触的人员,应劝其回家进行隔离或区医院检查,在无病情后再回工地上班,同时将该情况报告组长,由组长汇报相关部门。

5、从开工起至疫情结束止,各劳务班组负责对自己的工人进行体温及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检查,如出现发烧、拉肚子、呼吸困难、咳嗽、四肢乏力等情况的,应及时到就近的医院就诊,同时告知项目安全部门。

1、由项目经理组织安全部门、物资采购部门等相关人员对开工前和开工后疫情防控工作进行部署。

2、设专用临时隔离室一间、办公室一间,由安全部门抽石绪安负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和物资发放并做好登记,在2月7日前完成。

3、办公区、职工宿舍、生活区、工地大门入口处张贴疫情防控知识和防控措施的宣传资料(包括正确使用口罩、饭前洗手、不聚集、不外出等内容),由安全部门负责,在开工前张贴到位。

1、开工前,组织进行组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宣传和防控措施的部署。

2、由安全部门组织培训疫情防控人员的专业培训,包括体温检测仪的使用、消毒液的配制和使用、食堂管理。

3、张贴宣传画对全体人员进行教育。

1、由安全部门组织,由何东具体负责于开工前对办公区、职工宿舍、库房、厨房、卫生间等进行全面消毒。

2、正式开工之后,每天至少二次以上对卫生间、公共区域进行消毒。

3、其他办公区、职工宿舍、库房、厨房、现场值班室等区域每天进行一次以上全面消毒。

4、会议室在会议完后,必须进行喷洒消毒处理。

5、外出公办及采购物资回到现场后,必须第一时间进喷洒消毒。

6、新工人进场,必须对人与外界接触部位进行喷洒酒精消毒处理。

7、消毒人员必须戴好口罩及护目镜。

1、全面排查复工人员基本信息:项目部复工前期,要求上报复工后管理人员、劳务人员花名册。

2、疫情防控期间,避免使用来自疫区的劳务人员,加强劳务人员的筛查,进场施工人员进行体温检查,并填写个人健康信息。须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接受14天的封闭监督性医学观察。加强对劳务人员的健康体检和个人防护培训,并建立健康档案,不准私招乱雇使用零散工和无健康信息的劳务人员。

3、管理人员及劳务人员返回施工现场后,由疫情排查组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并做好记录,每日对其进行两遍测温及观察,全面排查项目部住宿人员宿舍、卫生间、食堂并进行全面消毒,控制各房间内居住人员不得超过4人,注意食堂食材安全,食堂炊事员进行健康体检,严禁人员聚集用餐,及时对食堂残留食物进行清理,减少传播途径。对管理人员办公室、卫生间、仓库进行全面消毒工作,整理日常办公用品,严格排查可携带病毒类物品,并做好记录,对非必要物品进行清除。

4、复工后日常防控措施。

(1)加强项目部环境卫生整治,对办公、宿舍、卫生间、食堂、库房等进行大扫除,及时清理脏乱差和卫生死角。每日进行两次喷雾消毒工作,做到不留死角。办公室、卫生间每日不少于2次通风工作,食堂、卫生间洗手处必须摆放洗手液,宣贯饭前便后必须洗手。项目部所有施工人员上下班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外出,宣贯人员回到宿舍摘掉口罩后首先洗手消毒。手机和钥匙使用消毒湿巾或75%酒精擦拭。宿舍内保持通风和卫生清洁,避免多人聚会。办公区、生活区各留置临时隔离房间一个,每日进行消毒,留作应急使用。

(3)全员实名制登记及健康排查制度,对进出工地人员的姓名、籍贯、来去方向、交通方式及时间等信息实施真实、动态记录,发现可疑病例,及时送往定点医院,严禁在工地留宿。施工现场大门值班登记有建设单位统一进行严格登记准入管理。

(4)防疫宣贯及个人防护制度,安全保卫组对管理人员、劳务人员进行疫情防控知识的宣贯、普及、提高全体人员的防护意识,规范人员防疫期间的个人行为、作业行为、班前、班后行为,做到人人懂防疫,人人在防疫。佩戴口罩常态化,施工现场、办公场所和人员聚集的公共场合需佩戴医院口罩,防疫期间,摘口罩前后做好手卫生,废弃口罩放入垃圾桶内,每天两次使用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保持勤洗手、多饮水,坚持在进食前、如厕后按照六步法严格洗手。

(5)人员分流制度,上下班、就餐均采取分时制度,避免人员密集接触。施工现场作业期间,除特殊情况外,禁止人员聚集,作业人员间距应保持1米以上。视工作情况,最大限度的控制进入现场人员数量,宿舍及生活区内人员不得聚堆聊天、娱乐等。

(6)项目部严格落实项目经理带班制度和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值班管理,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确保在岗在位、通讯畅通。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完善传染病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若出现疫情时应迅速实施隔离,拨打疫情防控部门电话并向卫生院报告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及建委等上级领导部门。

(7)信息报送制度,疫情排查组每日进行信息统计,按照公司、建设单位、政府部门需求上报项目部疫情防控信息,不得瞒报。实行日常定时报告制度,每日报送进出人员信息,正常情况下实行零报告。

(8)防控物资保障制度,做好施工现场内人员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生活保障物资充裕,配备齐全消毒药品和口罩等相关物资,由专人外出采购。外出人员做好自身防护措施,出入时间、路线做好登记备案。

1、项目大门由专人进行值守,值守人员必须戴好口罩及护目镜。

2、为便于管控人员,只准许次门和中门人员进出工地。

3、进入工地前所有工人必须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才可以进入现场工作。若体温超过37.2℃,不得进入现场工作,并带到临时隔离室隔离观察休息,必要时到医院就诊。

4、非本项目部的任何人员不得进入工地。

5、进入工地的人员应戴好口罩和安全帽,作业工人的口罩由各自的劳务单位或劳务班组负责。

1、正确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班车上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

2、办公区由专人xxx检查管控值守,并佩戴好防护口罩及护目镜。

3、进入办公区前所有人员必须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才能进入办公区域工作,并到卫生间洗手。若体温超过37.2℃,不得进入工作,并回家观察休息,必要时到医院就诊。

4、保持办公区环境清洁,建议每日通风3次,每次20-30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多人办公时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多饮水,坚持在进食前、入厕后按照六步法严格洗手。接待外来人员双方佩戴口罩。

5、开会时必须佩戴口罩,进入会议室前洗手消毒。开会人员间隔1米以上。减少集中开会,控制会议时间,会议时间过长时,开窗通风1次。会议结束后场地、家具须进行消毒。茶具用品建议开水浸泡消毒。

6、洗手后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外出,回到家中摘掉口罩后首先洗手消毒。手机和钥匙使用消毒湿巾或75%酒精擦拭。居室保持通风和卫生清洁,避免多人聚会。

7、其他无关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办公区域。来访人员须佩戴口罩的同时。进入办公楼前首先进行体温检测,并介绍有无湖次接触史和发热、咳嗽、呼吸不畅等症状。无上述情况,且体温在37.2°正常条件下,方可进入办公区域。

8、临时隔离观察人员有持续发烧情况,及时送往医院就医。

1、组织人员在开工前前对职工宿舍进行清理,按楼栋重新编号上锁,统计楼栋及床位数量。

2、职工宿舍由xxx负责进行管理,提前与各班组沟通,按班组分栋入住,便于对职工宿舍的管理。

3、将宿舍按班组人员数量重新分配楼栋、楼层、房间进行入住,并做好登记,便于项目部及班组的管理,未划分给班组的宿舍不得入住工人。

4、工人从家里来到项目部,由各班组负责人督促工人统一进行检查,按项目部分工专人负责进行体温和身体状况检查登记,未出现发烧症状的人员才能进入宿舍区。

5、各班组负责人必须劝导工人不得集中聚集、出项目部外到处乱逛,只能在项目区域进行走动,不得进入商场或人员密集的地方。

6、以上事项由安全部门负责落实。

1、食堂工作人员在上班前由安全部门组织到医院检查,身体健康才能上岗.

2、餐厅每日消毒1次,餐桌椅使用后进行消毒。工作人员必须每天定期对食堂物品进行消毒处理,墙地面定期进行消毒喷洒消毒液。

3、食堂工作人员操作前必须先消毒洗手,并配戴口罩和手套。

4、食堂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营养配餐,清淡适口。

5、全部食堂实行分餐管理制,采用分餐进食,避免人员密集。自己准备餐具,到食堂打饭菜回自己的办公室或宿舍就餐,用餐后自行清洗消毒自己保管,避免交叉使用感染。

6、使用后的公共餐具必须进行高温消毒处理。

7、食堂采购食品须佩戴口罩出行,避开密集人群。与人接触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在公共场所长时间停留。

8、服务人员、安保人员、清洁人员工作时须佩戴口罩,并与人保持安全距离。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橡胶手套,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手套后及时洗手消毒。保洁人员工作时须佩戴一次性橡胶手套,工作结束后洗手消毒。安保人员须佩戴口罩工作,并认真询问和登记外来人员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防疫期间,摘口罩前后做好手卫生,废弃口罩放入专用口罩回收垃圾桶内,每天两次使用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

1、不管是办公区、宿舍区及施工区检查发现发烧的人员,及时送到临时隔离室进行隔离观察。

2、临时隔离观察人员经吃感冒药、退烧药均不见好转,出现长时间(24小时以上)未退烧者,必须及时送xxx医院检查治疗。

3、症状严重者拨打120及时送医。

4、对不服从自觉进行检查的人员,以及出现发烧症状不服从临时隔离的人员,拨打110报警,由派出所处理。

实行责任追究制。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全体管理人员必须把传染病的防控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工人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做到防患于未然。对因工作不力、不负责任、措施不当造成项目工地传染病疫情扩散传播或对施工人员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上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政治经济责任。

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六

全市所有在监房屋建筑和市政非交通类工程建筑工地。

二、督查时间。

3月10日起至疫情结束,每周三天(周二、周三和周四)。

三、督查重点。

2.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3.复工条件落实和保持情况。

以上内容详见督查表(附表一)。

四、督查组织。

1、督查共分12个检查组,每组2—3人,由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总站”)、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以下简称“管理总站”)、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行政服务中心”)、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审图中心”)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其中管理总站、行政服务中心、审图中心等共计8人,总站不少于16人(巡查科3人、质量、安全各2人、市场科、技信科、执法科各抽1人、监管科不少于6人等)搭配组成。

2、第一到第九组各对口一片区域(见下表),第十到十二组直接对口总站直管工程。

3、总站负责将各组片区内复工工地详细清单分发到各组组长,管理总站、行政服务中心、审图中心联系人每周五向总站提供下周二三四参与督查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服从督查安排。

4、组长科室负责本组督察实施,行政措施单开具,每日情况快报;检查数据汇总和检查情况总结工作。

组别组长组员对口区域。

第一组总站安全科总站巡查科闵行、自贸区。

第二组总站安全科管理总站浦东、临港。

第三组总站质量科管理总站长宁、松江。

第四组总站质量科管理总站黄浦、崇明。

第五组总站巡查科管理总站杨浦、奉贤。

第六组总站巡查科行政服务中心静安、金山。

第七组总站市场科行政服务中心虹口、青浦。

第八组总站技信科行政服务中心普陀、宝山。

第九组总站执法科审图中心徐汇、嘉定。

第十组总站监管科总站监管科总站直管工程。

第十一组总站监管科总站监管科总站直管工程。

第十二组总站监管科总站监管科总站直管工程。

五、督查数量。

各组每天抽查2—3个工地直至疫情结束,每个行政(功能)区必须覆盖。

六、汇总和归档。

1、各组长科室确定一名联系人,每天四点前将当天督察表传至安全科(赵伟豪),安全科汇总完成后每天五点前报站领导。

2、每周四检查结束检查完成后,上报本周拟通报工地,参建单位,责任人名单。

3、各组长科室负责所查工地的证据固定、立案、总结等后续处置,每月报立案工地数和月度小结,安全科每月底汇总完成报站领导。

4、检查完成后,按要求整理检查档案报总师室归档。

七、督查回头看。

因疫情防控不力而被通报的建筑工地整改完成,提交整改报告后,列入下一月必查工地,进行督查回头看,如果整改不力,将进一步严肃处理。

八、督查后勤保障。

2、市区抽查工地回683号就餐,在郊区时则在对应区站就餐。

提示:

1.现场检查应确保自身防护,避免人群聚集,并遵守工地防疫管控要求。

2.违反黑体字部分必须开出行政措施单或要求停工整改,并纳入拟通报批评名单。

3.工地与社区、疾控部门对接人员必须明确人员姓名和联系方式;社区、疾控部门等对接部门必须明确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对现场人员随机抽查(2—3名)并记录姓名,是否人员登记在册、是否有当日体温记录,查看“随申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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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七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京政发〔2020〕2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四方责任”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场所和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20〕4号)和《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施工现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施工现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做好金融街8号c座11层装修项目工程施工管理,加强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工程项目全体人员强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保障工程项目安全有序复工,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处置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负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全力保障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组长: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xxxxxxx。

1、高度重视,提高意识。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提高自身防控意识,按照市委、市政府、市建委工作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强化宣传,做好防控。充分利用项目部微信工作群,宣传展板,提高项目部全体人员对疫情防控知识的认知和理解。

3、全员参与,群防群治。动员项目部全体人员积极主动配合建设单位和项目所在地各级管理部门疫情防控工作,实施群防群治,确保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1、施工现场人员管理。

(1)严格落实《北京市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实名制登记。

(2)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和劳务施工人员通过手机定位查询确认在京时间,填写个人健康信息,实名制登记录入公司人员管理台账。没有健康信息的人员不得进人施工现场。

(3)配备专职卫生员。专职卫生员负责施工现场人员监测体温、通风消毒、按照进场人员人数配备齐全防疫物品(体温表、体温检测仪、医用口罩、鞋套、手套、消毒液等)、发放并监督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宣传教育等。督促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配备体温检测设备和防疫防护用品,建立人员健康台账,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每天不少于两次的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督促从业人员作业过程中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一旦发现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人员,立即报告并协助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将相关情况报送属地社区(村)和区住建委。

(4)新进场劳务人员必须实施14日的监督性医学观察,由专职卫生员早晚监测体温和身体状况,并做好记录。

(5)进出现场人员必须佩带防护口罩、鞋套、手套,并进行全身酒精喷洒消毒。

(6)各自劳动岗位必须相隔1米以上,人与人接触必须佩带口罩、手套。严格控制工作时间,防止过度疲劳引起身体抵抗力下降。

(7)统一安排项目部人员及劳务人员上下班专用客车接送。接送专用客车每天专人进行消毒,在集中接送起点和终点都必须进行体温检查,接送过程中要戴好防护用品并坚持封闭式管理。

2、施工现场封闭管理。

(1)施工现场必须实施封闭式集中管理,严格落实《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施工现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管理规定》(京建发〔2020〕14号)。

(2)施工现场暂时无使用需要的出入口,应及时关闭上锁,采取有效的封闭措施。

(3)施工现场围挡必须严密牢固,出入口使用期间,必须由专职卫生员对进入人员进行测温、登记,核对人员情况。

(4)每日对施工出入口、施工区域、库房、卫生间、建筑垃圾堆放区等重点区域进行不少于两次的预防性消毒,消毒方法请参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预防性消毒指引》执行。同时要保持室内环境清洁和空气流通。

(5)库房和卫生间应设专人负责,及时清扫,每天定时消毒2次并做好记录。同时要保持室内环境清洁,每天通风2-3次,每次至少30分钟。

(6)消毒方法采用配置浓度为500mg/l含氯消毒液,配比方法:有效氯含量为5%的消毒剂,配置时取一份消毒剂,加入99份水,擦拭或喷洒消毒,消毒顺序由内向外。

3、施工现场餐饮管理。

(1)选择合法经营的餐饮配送单位订送餐,核实相关证照,确保食品来源安全可靠。严禁从无照无证餐饮单位和工地周边流动商贩处订餐。严格落实索票索证制度,不得采购违法违规食品和高风险食品。

(2)就餐环境保持空气流通,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现场人员就餐时间,采取有效的分流措施,实行错峰就餐,独自就餐,避免扎堆就餐。餐具餐食由专人统一发放,食饮具一人一用一消毒,就餐人员餐前餐后使用消毒洗手液或消毒肥皂六步洗手法流水冲洗。避免人群聚集,严格限制人员外出就餐和食用流动商贩外卖餐品。

(3)餐后废弃物应存放在封闭式容器中,由专人集中统一无害化处理,及时清运,与建筑垃圾应分别运输和消纳。

4、防护用品、机具材料、建筑垃圾管理。

(1)一次性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人集中统一无害化处理;重复性防护用品必须专人管理,每日早、中、晚集中消毒三次。

(2)进场机具专人管理,使用前后统一消毒。

(3)进场材料必须放置隔离区消毒后方可进行施工。

(4)建筑垃圾不得过长时间堆放在作业区的楼板上,堆放高度不超过1米,建筑垃圾必须及时装袋,并及时运走,水平运输采用小推车小型翻斗车运输,垂直运输利用建筑物电梯进行。建筑垃圾用手推车运到物业指定垃圾堆放点,堆放点每日消毒两次。办理车辆运行通行证,组织专业运输队,每日晚间将拆除垃圾清运出场。

4、“日报告”制度。

实行“日报告”制度,项目部每日上午十时向社区(村)、区住建委报送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和施工人员情况(包括项目总人数、劳务人员花名册、前一日新进场人员花名册等)。

5、防疫培训制度。

项目部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施工人员日常的防疫知识培训和心理疏导,及时解释政策和辟谣,保证施工人员不信谣,不传谣,不利用社交软件传播不实言论和信息。

(1)利用宣传栏、公告栏、微信群等开展多种形式的疫情防治知识健康宣讲,使从业人员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疫教育纳入人员入场和每日岗前教育,创新教育和交底活动方式,减少集中式教育,减少人员聚集。

(3)指导施工现场全体人员注意个人卫生,保持勤洗手、多饮水,保持衣物干净整洁,保持宿舍卫生清洁。

(4)要求施工现场全体人员应正确佩戴防护口罩,为避免产生新的污染源,用过的口罩严禁随意丢弃,专人集中收纳至密闭垃圾桶。

(5)正确使用和储存消毒液、消毒设备、酒精等防疫物资,防止意外吞食中毒或引发火灾。

6、应急处置。

(1)项目部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应按照《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村)防控工作方案(试行)》规定,建立与社区(村)和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畅通的联络机制,有关情况由现场专职卫生员第一时间向社区(村)和属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防控工作,同时向区住建委报告。

(2)施工现场应设立隔离观察区域。当工地人员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时,一律不得进入施工区域、办公区域,应及时到隔离观察区域进行暂时隔离,立即安排到就近的定点医院就医,并向社区(村)和属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配合社区(村)和属地卫生健康部门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处理。

就医过程中,应尽量避免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路上和在医院内应全程佩戴医用口罩。

(3)经医疗机构确认为疑似病例或确诊后,应立即中止施工,封锁病人到过的施工现场所有场所,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其工作活动场所及使用的物品进行消毒处理。

(4)一旦发生疫情,项目部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组织人员封闭施工现场,严禁人员进出工地,配合属地卫生健康部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排查,对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调查登记,按照卫生健康部门意见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5)积极做好隔离人员的心理疏导工作,排除恐慌心理,服从和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防治工作,杜绝私自外出或不服从管理的现象发生。

(6)项目部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应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其他有关要求,施工现场、生活区和办公区的管理还须满足其他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加强对《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宣传,确保各基层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知晓规定要求,并贯彻落实到位。

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八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抓紧抓实抓细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科学有序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充分清醒认识施工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性、复杂性和重要性,要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政策要求及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进一步健全施工工地疫情防控管理体系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统筹推进建筑工地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认真做好排查工作。随时监控施工工地疫情变化,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坚决防止聚集性传染、杜绝聚集性疫情事件。

(一)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任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坚持预防为主、科学管理、精准防控的原则,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对施工现场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督促参建各方严格执行各项防控措施,确保疫情常态化防控到位。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健全项目工作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安全问题,统筹谋划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加强风险分析研判,制定相应对策措施,督促参建各方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参建各方主体责任

建设、施工、监理项目负责人是本单位工程项目疫情常态化防控和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各方应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1.建设单位是工程项目疫情常态化防控总牵头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挥、协调和保障等事项,是落实防控措施的首要责任主体,应全面负责项目疫情防控工作。

(1)负责对本单位人员的疫情防控管理。

(2)根据主管部门及项目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合理安排复工时间,不得违规要求复工。

(3)统筹安排项目疫情防控资金、物资、设施等的投入。

(4)对施工、监理等单位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2.施工单位是疫情防控的直接责任主体,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疫情常态化防控各项工作组织实施。

(1)负责安排专项资金,配备防疫物资,设置疫情防控管理专岗。

(2)组织开复工前的全面排查、开复工后疫情日常防控工作。

(3)督促项目管理人员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4)督促各分包单位、外包服务单位等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3.监理单位是疫情防控的监督责任主体,负责审查施工现场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开展检查并提出建议。

(1)负责对本单位人员的疫情防控管理。

(2)负责协助建设单位开展项目疫情防控及开复工工作。

(3)切实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4)对拒不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及时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4.劳务分包单位对建筑劳务人员疫情防控负总责。

(1)负责集中组织劳务人员返青返岗、排查人员健康状况、建立员工健康台账、落实疫情防护措施。

(2)劳务分包单位应优先通过“点对点”包车等方式组织建筑劳务人员来青,加强在途人员的疫情防控措施。

(3)劳务分包单位应协助施工单位配备齐全的疫情防控物资。

各参建单位(含建设、施工、监理等)应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项目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工作体系和机构,明确疫情防控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设置专职疫情防控岗位,完善疫情防控管理制度。

(一)成立项目疫情防控指挥部

疫情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包括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专业分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各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对疫情防控、生活保障、治安保卫、对外联系等实施具体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对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支持,其他指挥部成员单位项目负责人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做好相关工作。信息报告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

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协调配备足够的专职卫生员(具备一定专业知识)、保安人员和值班人员。专职卫生员负责监测体温、通风消毒、发放并监督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宣传教育等,并做好记录。专职卫生员信息牌应在办公区、生活区施工现场入口处公示。

(二)制订疫情防控方案

项目疫情防控小组应制订疫情防控方案及工地应急预案,细化防控分工和要求,明确疑似病例报告程序、时限及病例处置方式,明确距离项目最近的专门医疗机构名称、位置、联系方式及病例转运方式,明确疑似病例接触者的隔离观察等处置措施,明确应急值守值班制度。

(一)人员管理

1.实名制管理。应对所有进出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包括管理人员、建筑劳务人员以及保安、保洁、食堂等服务人员。实名登记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家庭住址、健康状况、抵(返)青时间、来青途径(车次、航班等)以及中转信息、人员接触史、体温测试等信息。

2.封闭式管理。

(1)实施封闭式管理。各项目要实施封闭式管理,主要出入口要24小时设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严禁施工人员随意出入。

(2)出入口封闭措施。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保留一个出入口,其它出入口应关闭,采取有效封闭措施。

(3)施工区作业安排。合理安排施工作业,优化班组工作地点及内容,避免有限空间内进行聚集作业。

(4)施工现场、办公区域、运输车辆、施工器械要按规定每日进行3次清洁消毒,做好清洁消毒记录。

3.人员防护管理。各单位应向员工配发合格的医用口罩,所有人员要正确佩戴口罩并定期更换,未正确佩戴合格医用口罩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区、生活区、施工现场,按要求处置废弃口罩。施工单位应对进场人员每日开展早晚2次体温检测,如实登记并纳入员工健康管理档案。

4.观察人员管理。施工单位应按照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在施工现场划分单独区域,设置隔离观察宿舍用于临时观察人员单独生活居住。观察人员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时,应第一时间进行隔离观察,并按要求处置。对其工作生活场所及使用的物品,要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消毒处理。

(二)防疫管理

1.日常消毒。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安排专人每天对生活区和办公区的宿舍、办公室、厕所、盥洗区域、食堂、会议室、文体活动室等重点区域进行不少于两次的消毒,并做好记录。

2.生活垃圾处置。生活垃圾应存放在封闭式容器中,及时清运,与建筑垃圾应分别运输和消纳。

3.厕所管理要求。厕所应设专人负责。及时清扫,每天定时消毒不少于两次并做好记录。

4.劳务人员管理要求。生活区远离施工区的工程项目,可组织租用专车接送劳务人员。确实有困难的,必须佩罩或采取其它防护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定期做好抗原检测。

5.卫生设施设置要求。施工现场应在合理位置设置洗手处(流水),洗手处、卫生间应配置洗手液或消毒皂供人员洗手使用。

6.施工组织要求。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时应增加疫情常态化防控专篇,提出优化施工作业,减少人员聚集和交叉作业等具体举措。

7.施工区管理要求。定期对地下室、管廊、下水道、施工机械、起重机械驾驶室及操作室等密闭狭小空间及长期接触的部位进行消毒,并形成台账。施工机械等宜采取专人专用的原则,同时优化施工现场的工序、工艺,并尽可能多的使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减少人员接触、聚集和交叉作业。需要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应予以消毒。

8.施工巡查要求。加大施工现场巡查力度,检查作业环境是否满足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其中重点区域是否消毒为必查项;检查施工人员防护防疫措施是否到位。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第一时间消除防疫隐患。

(三)用餐管理

1.工地食堂要求。工程项目设立的食堂,必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证件齐全。食堂与厕所、垃圾站等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规定要求,设置独立的制作间、储藏间,配备必要的排风和冷藏设施,设置隔油池。食堂制作间的饮具应生熟分开,存放在封闭的橱柜内。食堂应设置密闭式泔水桶,并及时清理。

2.集体订送餐要求。工程项目未设立食堂的,施工单位应当选择经合法经营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订送餐,核实相关证照,确保食品来源安全可靠。

3.食品加工要求。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加工、储存等卫生标准要求,工地食堂不得违规宰杀、处置家禽和野生动物,切实保障食品安全,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制作食品。

4.分餐、错峰用餐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合理安排用餐时间,采用分餐、错峰用餐,避免大量人员密集。餐厅每日消毒不少于两次,餐桌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

(四)办公会议安全管理

1.会议要求。尽量减少人员较多的会议,确需召开会议的,应当选择宽敞通透场所,提前开展消杀并保持空气流通。尽量减少室内会议和缩短会议时间。

2.培训要求。安全培训应尽量安排在室外空旷地带分时分批次举行,人员必须佩戴口罩,间隔至少1米。

3.办公要求。严格控制同一办公场所人员数量,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办公时应尽量保持1米以上的接触距离。人员密集的工作场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员工个人防护。

(五)住宿环境管理

1.宿舍设置要求。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设置宿舍。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由专职卫生员监督,经常保持室内通风。宿舍室内高度不低于2.5m,通道宽度不小于0.9m,人均使用面积不应小于2m2,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6人。

2.床铺布设要求。宿舍内严禁使用通铺,床铺高度不得低于0.3米,面积不小于1.9m×0.9m,床铺间距不得小于0.3m,搭设不得超过2层。

3.卫生防疫要求。宿舍每天应定时通风、消毒。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品专柜、垃圾桶等生活设施,保持环境卫生。

(一)分类就医

工地发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病人的,应按以下要求分类就医并报告:

1.如是14天内从疫区来青人员,给其戴上口罩,通知120急救车将病人转运到定点医院。

2.如属其他地方的人员,劝导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3.发现体征异常情况的相关信息应向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报备。

(二)确诊处置

送医人员一旦有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工地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停工并封锁现场。

2.配合辖区卫生健康部门对其所住房间和到过的场所、所接触物品进行终末消毒。

3.配合相关部门将其密切接触者送集中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三)落实疫情“双报告”

1.在建工程的疫情防控工作统一纳入属地管理,服从属地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调度,统一监管。

2.各项目与所在地区卫生健康部门保持联系对接。

3.相关疫情防控信息应同时报告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

4.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公开值班联系电话,值班人员要保障通讯通畅。

5.各施工现场的施工企业于每日16时前将工地疫情防控情况向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建筑工地出现确诊和疑似病例应在2小时内逐级上报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一)加强政策宣传。宣传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政策、措施以及集中隔离、健康排查、佩戴口罩等的作用。

(二)纳入三级教育。疫情防控教育纳入三级教育范围,教育项目人员搞好个人卫生,养成勤洗手等良好习惯。

(三)选择空旷场所。宣传教育地点应选取班前讲评台等室外空旷场所,每名参加人员的相隔距离应大于1米。

(四)做好公益宣传。充分利用工地围挡等设施,加强疫情防控的公益宣传。

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九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稳定工作的一系列部属和要求,创造良好的建筑施工消防火灾防控安全环境,杜绝建筑施工工地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通过对全县建筑工程冬春季消防火灾防控安全大检查工作,促进工程建设各方责任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逐步建立完善在建工程消防火灾防控的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遏制在建工程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县住房城乡建委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建管科、安管站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建筑工程冬春季消防火灾防控安全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督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城乡建委安管站,具体负责建筑工程冬春季消防火灾防控安全工作的部署、实施及实施情况进行督查。

2.落实企业主体安全责任,建立长效机制,提升施工现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火灾防控水平,同时对此次检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验收,全面巩固治理成果,防治回潮反弹。

1.施工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是否切实履行职责;施工单位是否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_20xx)规定,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的防火技术方案。

2.搭建的宿舍、办公等临时用房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是否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

3.现场临时消防通道、消防设施等设置是否符合消防要求,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

4.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电、气焊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

5.施工单位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建立消防应急预案和组织开展消防演练。

6.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必要时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7.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8.是否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施工所用的易燃易爆物品和压缩气体瓶是否设有专用仓库,分类隔离存放。

9.监理单位是否做到督促施工各方严格遵守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是否及时纠正和制止各类违章作业;是否及时下发隐患通知单或者停工指令,并督促整改落实。

10.施工工程始末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进行电焊、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工作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

1.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主管领导职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充分认识开展冬春季消防火灾防控安全大检查工作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整治行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作为减少隐患、遏制事故发生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实、抓好。

2.依法依规、从严整治。施工单位要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编制专项技术方案和火灾应急疏散预案,加强施工现场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主要负责人要认真组织开展建筑施工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对全部在建项目进行自查自纠,落实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加强初期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演练。建设、监理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认真开展建筑工程冬春季消防火灾防控工作,切实将工作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环节。对于发生建筑施工火灾事故的,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对发生建筑施工火灾事故的,除追究在建项目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责任外,还要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2017〕180号)、《关于推进河南省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豫事文〔2017〕184号)、《南阳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宛政办〔2020〕2号)要求,全面推进我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推动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特制订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全市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全面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应分尽分、应收尽收。通过党政机关做表率、学校医院做示范,引导居民和社会各界养成自觉分类的习惯,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到2020年底,全市各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分类投放准确率达90%以上,分类设备完好率及分类标识准确率达100%,回收利用率达30%以上,建成公共机构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运转体系。

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它垃圾四类。

(一)可回收物。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二)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废相纸及废油墨等。

(三)厨余垃圾。包括蔬菜瓜果、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四)其他垃圾。除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和厨余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包括一次性塑料袋、泡沫餐盒、被污染的纸张等。

(一)加强宣传。利用电子屏、宣传栏、灯箱广告牌、道德讲堂、三会一课等方式,讲解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知识,提高干部职工生活垃圾分类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增强生态文明意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营造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氛围。

(二)强化培训。积极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垃圾分类法律法规,分析研究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要根据自身实际,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培训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生活垃圾分类意识。

(三)完善设施设备。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设施设备,做到垃圾分类设施设备标志清晰、设置合理、配置齐全。有条件的单位可设置可回收物专门收集场所,为干部职工分类投放垃圾提供便利条件。

(四)健全收运体系。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四个环节”要求,各级公共机构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采取引入社会生活垃圾分类服务企业等方式,完善收运体系,建立收运台账,进一步完善公共机构垃圾分类收运体系。

可回收物。其中涉密的废旧文件资料,按照相关保密规定和要求进行收运处置;涉及国有资产处置,按照相关资产管理规定,履行资产处置程序后,交由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环保回收处理。其他可回收物,可选择与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签订回收处置协议,按照相关约定,采取定时、定点等方式进行回收处置。市供销社负责指导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规划和建设,促进生活垃圾中可回收部分的收集利用。

有害垃圾。各单位办公区域要设置有害垃圾专用收集容器或场所,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识,对不同种类的有害垃圾要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交由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与回收公司协议确定具体回收频率。

厨余垃圾。餐厨垃圾须设置专门的密闭容器单独存放,建立台账制度,记录餐厨垃圾数量、去向。餐厨垃圾应交由专业回收公司进行回收无害化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其他垃圾。按照公共机构自行清运处置或委托物业公司、服务企业等原有运输处理模式进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协调。各级各部门要充分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刻理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落实。

(二)广泛宣传,深入开展。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群众为主体,深入发动,创新机制,激发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参与垃圾分类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让每一个干部职工都自觉投身其中、当好主角。要强化党建引领,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宣传教育,促使广大干部职工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

(三)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把垃圾分类作为党委(组)、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主要领导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明确内部管理岗位和职责,确定一名督导员,负责引导本单位生活分类投放及管理,建立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台账,确保垃圾分类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全市各级各类公共机构在11月20日前按分类标准把垃圾收集容器配备到位,对照《南阳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工作考核评价标准》各项要求,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面开展,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

(四)强化措施,加强督查。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宛垃分办〔2020〕1号)要求,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垃圾分类办)和市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公共机构节能办)将根据《南阳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评价标准》,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监督检查。各级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加强本级、本行业及所属二级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督查考评,并按要求将督导检查情况及相关工作信息报送市垃圾分类办和市公共机构节能办。

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十一

为进一步强化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20〕176号)中“十从严”要求,推动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提升,市住房城乡建设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1个月的专项检查工作。为组织开展好此项工作,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2020年6月25日至7月31日。

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含办公区)。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规范》(db11/1132)《建设工程临建房屋技术标准》(db11/69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t188)《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图集》(2019版)《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20〕176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通知》(京建法〔2018〕10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等。

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以下三方面内容:

(一)参建单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建设单位是否牵头组织成立疫情防控指挥机构,是否制定了本单位内部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明确防控职责、防控措施、防疫物资储备、信息报告、应急处置等内容;是否审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制定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是否牵头组织施工现场疫情防控措施检查工作。

2.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否制定《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突发疫情应急预案》,并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定;是否落实《北京市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登记制度》,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实名制登记;是否建立了施工现场封闭式管理制度,严格管控施工现场各类人员出入;是否建立并落实疫情信息“零报告”制度;是否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劳务人员开展防疫知识宣传教育;是否建立了施工现场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及配发管理制度;是否建立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明确四类人员(发热、疑似、确诊、密接)应急处置流程。

3.监理单位是否制定本单位内部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是否严格审定了施工单位制定的《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突发疫情应急预案》;是否将施工现场疫情防控督促检查工作纳入监理工作范围;是否检查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二)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情况。

1.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是否符合疫情防控期间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最新文件要求。生活区是否严格执行封闭管理要求,由专人进行测温登记,核对人员“北京健康宝”情况;施工现场人员居住是否按照工作单位、专业分工、作业区域等实施分片划区管理,餐厨人员、后勤服务人员、保安保洁人员是否单独安排居住;宿舍是否按照人均使用面积不小于2.5㎡,每间宿舍的居住人数不超过8人设置;办公室、食堂、会议室等重点区域是否采取避免人员聚集的措施;重点区域是否采取通风消毒等常规防疫措施;工地食堂是否加强原材料进货把控,规范食品加工制作,对餐饮具进行全面清洗消毒;是否加强对食堂厨师、配菜、采购、服务、保洁、保安等重点人员的健康监测。

2.是否根据工程项目标准化创建目标(达标工地、绿色安全工地、绿色安全样板工地),严格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图集》(2019版)的有关要求设置和管理生活区。

3.生活区建筑物的建设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属于老旧危房;是否超出设计使用年限;是否涉及违法违规改造;是否存在拆改主体结构等安全隐患。

4.生活区的用电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等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三)生活垃圾分类和建筑垃圾治理情况。

1.《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落实情况。建设单位是否负责建筑工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收集贮存,制定完善有关工作制度,落实专(兼)职人员管理,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所需的经费投入,完善更新场内垃圾收集容器和相关设施设备,将生活垃圾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收集运输,签订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服务合同,并妥善保管备查;工地办公区、集中供餐区域、宿舍区域、公共场所区域是否按标准设置收集容器。

2.施工现场是否按要求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工地是否安装渣土运输车辆车牌识别与洗轮机监测功能视频监控设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是否采取措施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对施工工地的建筑垃圾实施集中分类管理,具备条件的是否进行综合利用。

3.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是否制定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治理工作方案,且经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批;在建筑垃圾、土方清运和土方回填阶段,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是否在施工现场门口设立检查点,安排专人对进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进行检查;是否建立了进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检查台账,填写是否完整,《进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检查登记表》是否加盖施工单位工程项目部印章或由项目负责人签字(或加盖手签章)。

(一)各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要以此次疫情防控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提升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自即日起,新开工项目按照如下要求提升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

1.生活区临时用房提倡使用箱式模块化集成房(创建绿色安全工地和绿色安全样板工地的项目必须使用)。宿舍室内净高度不低于2.5m,人均使用面积不小于2.5㎡,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8人。宿舍应设开启式窗户,并应设门帘、窗帘,保持室内通风。

2.食堂应采用单层建筑,室内地面应铺帖防滑瓷砖,施工人员食堂就餐区域设置就餐桌椅,按照每10人配置1张桌椅(4人桌),并配有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的设施,保持卫生整洁。

3.生活区须设置满足施工人员使用的洗漱池和水龙头。淋浴间须设置冷热水淋浴,原则上每20人设一个喷头,以满足施工人员洗澡需求。淋浴间内设置储衣柜或挂衣架,并使用防潮灯具和防水开关。

4.生活区内须设置水冲式厕所或移动式厕所,按每30人设一个单独蹲位(不小于1㎡),蹲位之间设置隔板,高度不应低于0.9m。厕所墙壁屋顶密封严密,门窗齐全,地面铺贴防滑瓷砖,设专人负责定期保洁及消毒,保持厕所干净整洁。厕所的粪便应由专业公司定时清运处理。

5.现场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须穿着统一制式工作服。现场管理人员工作服由各单位统一制作,劳务人员工作服可按分包内容定制不同颜色,分冬季和夏季两种款式,不得使用迷彩服。

(二)自即日起,各工程项目参建单位按照检查内容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在7月31日前,对本辖区所有在监工程实施不少于一次的全覆盖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予以处罚,对发现的重大隐患或管理漏洞,要坚决责令停工整改。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将组织巡查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予以处罚。

(三)各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于2020年8月3日前,将本次专项检查工作总结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

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十二

一、执行入场扫码制度。全市所有在建的房屋市政工程要全部接入“场所码”,做到“应建尽建”。要严格执行入场扫码制度,工地现场要全天候配备专职监督人员,引导进场人员先扫“场所码”,再查验扫场所码之后手机显示的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记录和疫苗接种记录,并进行测温后方能通行,确保进入工地人群扫码无遗漏,做到“应扫尽扫”,严禁“红码”“黄码”及14天内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进入工地(包括工人生活区)。

二、实行封闭式管理。各房屋市政工地要实行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封闭式管理,进出工地只保留一个出入口,并安排专人24小时严把进场通道口。值守人员要正确佩戴防护服、防护手套、防护口罩等,配备测温仪器、酒精喷壶、免洗消毒液,正确配比84消毒液,随配随用。大门出入口、办公区、宿舍区要配备医疗废物收集桶。

三、强化工地人员管理。在工地内居住的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要实行24小时封闭管理,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日常管理措施,严禁私自外出,由专人集中配送饮食、实行分餐制;在工地外居住的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要实行工地、居住地“两点一线”管理,全程佩戴口罩,减少不必要接触风险,途中有专人监管并做好记录,做好班车消杀、通风工作。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时,原则上不允许员工自行在外居住。

四、规范物资采购流程。生活保障物资等采购要安排专人负责,采购人员至少2日一次核酸检测。外出采购时要做好自身防护,采购食材要选择正规途径,并建立采购生活物资清单、进出工地时间、路线和核酸检测台账。

五、做好外来人员排查。市外非疫情重点地区入(返)我市施工人员,至少提前2天报备项目属地社区和建设主管部门,同时亮双码、测体温、出示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各建筑工地要做好点对点接送,禁止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新招聘员工上岗前要全程接种疫苗,入场前进行7天封闭静置期管理,每日进行1次核酸检测,管控结束后方可上岗。

六、加强材料入场管理。各房屋市政工地原则上不允许中高风险所在市车辆进入;市外货车需提前通过网上平台审批,由企业派专人持审批材料点对点接送;原材料、物资配送及临时聘用人员进入工地现场前,需扫描场所码,并建立临时外来人员登记台账。施工现场需设置原材料、物资、人员过度区域,运输车辆及物资完成防疫消杀后方可进场,配送车辆人员不得出驾驶室,原材料、物资由工地现场人员接收。

七、落实核酸检测制度。各房屋市政工地要指定专人负责内部员工健康管理,建立“一人一档”制度,严格执行“七天一检”核酸检测要求,及时组织工地人员有序接受核酸检测,做到及时有序,不落一人;未全程接种疫苗人员不得进场,做到建筑施工现场人员“应接尽接”。

八、做好工地卫生消杀。各房屋市政工地要指定专人负责对施工现场内重点部位的.管理和消毒并做好记录,主要包括办公区、会议室、生活区、食堂、厕所、浴室等。加强工地内部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安排专人对生活区以及周边的垃圾进行及时清理,避免疫情的发生。

九、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各房屋市政工地要设置应急留观室,留观室要通风、与其他临舍相对隔离,配备水银测温计、酒精及必要的生活用品。配备足够项目使用的防疫物资。对上级推送的重点人员或异常症状者,应立即引导至留观室,向行业主管部门、属地街道或卫健部门报告,佩戴n95口罩和医用手套,按规范程序隔离或就医,并对处置结果追踪随访。

十、做好防疫宣传教育。各房屋市政工地项目负责人要做好职工疫情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定期对项目管理人员和劳务工人进行防控培训,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做到勤洗手、远离密集人群、正确佩戴口罩、定时开窗通风、及时对餐具进行消毒等。

十一、制定疫情防控预案。各房屋市政工地应根据主管部门以及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相应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适时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疫情防控突发状况应急处置能力,切实把防控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十二、健全防控管理体系。各房屋市政工地要成立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任组长,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任副组长,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任组员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所在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工作。定期对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相关责任人员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工地防控管理体系。

十三、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各房屋市政工地要根据要求建立疫情信息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渠道,提高信息报告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对重要情况信息,应立即报告属地政府、防疫主管部门以及建设主管部门。

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十三

为深入推进全县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防范和遏制一般以上火灾事故,特制订本方案。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贯穿到一切工作之中、贯穿到安全生产全过程,聚焦全县房屋市政工程、建材企业等重点领域(以下简称建设工程等),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精准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减少一般以下火灾事故。

坚持政府主导、综合治理、单位主责、群防群治和从严问责的原则,全面提升消防治理现代化能力水平,推动政府领导更加有力、部门协调更加顺畅、行业监管更加务实、单位履责更加自觉,有效“防大火、控小火、遏亡人”,坚决实现两个“不发生”:即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期间不发生一般以上火灾事故,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和全国、全省、全市、全县两会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一)坚决遏制一般以上火灾事故发生。

1.紧盯重点场所,深化综合治理。冬防期间,建设工程办公区、生活区、易燃物存放区、施工区、建材企业等人员活动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动火动焊、私拉乱接电线、占堵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等问题,企业全面落实自查自改,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清单,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分类制定整改对策,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落实严防严控措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局属各单位、各股室要按照规定的职责,做好冬春火灾防控有关工作。

2.压实主体责任,强化自查自改。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局属各单位、各股室要指导、督促各项目及重点单位围绕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能够引发火灾的电源、火源、可燃物,以及有可能造成火灾蔓延扩大和人员伤亡的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开展“风险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改”活动,进一步履行“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同时,要加大对单位自查自改情况的检查力度,坚决纠正社会单位在自查自改过程中出现的避重就轻、隐瞒不报、拖延整改等情况。12月20日前,各建设工程要开展一次“再自查、再公开、再承诺”(公开承诺书及自查对照表见附件2),自查自纠结果在12月25日前报至质安站、建工建材股。

3.发挥平台作用,定期会商研判。局属各单位、各股室要研判消防工作形势,部署工作任务,进一步制定措施、传递压力、压实责任。要通过微信等平台经常性发送建议函、提示函、行业系统内单位隐患告知函等,推动形成监管合力。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负其责,强化条线监管,健全完善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信用惩戒等机制,确保全县建设工程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加强隐患治理,落实基层监管职责。

各建设工程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确保基层消防工作有人管、有人问、有人干,成立不少于3人的消防管理组织,制定防火公约,开展经常性防火安全巡查,组织工人等加强自我管理、自我宣传、自我监督等群防群治工作,有效减少亡人火灾。逐一摸排登记造册,建立底数清单和隐患清单,重点纠治违章搭建、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取暖、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等问题。春节期间,各建设工程要组织清理可燃杂物,安排人员夜间巡查,严禁因燃放烟花炮竹引发火灾。

(三)深入开展电气领域综合治理。

1.集中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20xx年2月20日前,各建设工程要按照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住建局、市城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工作的通知》(六消防〔20xx〕9号)文件要求,规范施工现场电动车停放,推动建设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

2.全面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各建设工程责任主体要加强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行业管理,严把电气工程设计施工质量源头关。

(四)持续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各建设工程责任主体对在建公共建筑和住宅小区,要将消防车道划线工作纳入建设过程,与工程建设统一实施、统一验收。

冬春期间,各建设工程要组织开展消防车通道障碍物集中清理行动,20xx年12月31日前必须清理完毕的,县消防管理部门将建立完善部门联合执法管理机制,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

(五)集中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建筑板材和隔热保温材料。

1.组织集中摸排。各建设工程要按照“三个必须”原则,按照《关于印发全县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舒防〔20xx〕42号)文件要求,集中对使用彩钢板材料的单位、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对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建筑、作隔热保温层的场所等,切实摸清底数,更新台账资料,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20xx年1月15日前,要完成全面普查,建立档案,完善台账,并将档案台账于20xx年1月20日前上报至县住建局质安股。

2.开展集中整治。各建设工程要对建筑施工工地、工人宿舍进行集中清查整治。消防救援大队将开展联合执法,特别对涉及违章搭建的彩钢板建筑加强执法力度,确保工作职责落实到位。

(六)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各建设工程要按照《六安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教体部门等九个行业主管部门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全面梳理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在法定职责范围内确定消防安全管理的目标任务。要建立符合消防工作标准化管理机制,管理措施,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形成工作闭环。

(一)发动部署阶段(20xx年12月11日前)。各建设工程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任务和措施,印发方案、召开会议,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2月11日)。各建设工程要结合实际,在分析研判的基础上,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力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3月底)。各建设工程要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建设工程要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责任,全力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县住建局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见附件1)。各建设工程要成立组织机构,加强指挥调度和工作协调,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定期分析研判,逐级压实责任,实施项目化管理、挂表式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二)坚持精准治理。县住建局将及时转发应急部门有关消防信息。各建设工程在组织单位自查自改、行业集中排查、消防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分类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各项任务措施照单履责、照单检查、照单督导、照单销账,形成工作闭环。

(三)严格督导问责。县住建局将不定期组织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项目和单位,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对发生亡人或有较大影响火灾事故的,要组织开展火灾事故延伸调查,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增强责任意识。各建设工程要按照“先上后下”、“先内后外”、“先急后缓”的原则扎实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逐步解消防工作“不知道”、消防设施设备“不会用”、发生火灾人员“不会逃”的问题,要进一步解决“不放心不托底”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确保全县火灾形势稳定。

(五)广泛宣传培训。各建设工程要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工作,全面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推出适合不同人群的教育培训内容,加强线上消防培训。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培训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建筑工人等重点人群。督促企业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吹哨人”制度,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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