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经济交往中进行合作的基础,确保合作关系的稳定和可信度。合同的签署应符合法律规定,需要双方自愿、真实、合法。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合同时有所帮助。在签订合同之前,双方应该仔细阅读、理解并达成共识,确保合同条款符合实际需求和法律规定。只有通过认真起草和签订合同,才能保证双方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避免产生不必要的争议和纠纷。合同的签订是经济活动中的一项严肃和重要的法律行为,双方应该秉持诚信原则,遵守合同约定,共同维护合同的稳定和可信性。
招标采购合同管理篇一
第一条 为规范采购管理工作,保证物资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和费用,增加物资采购的透明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具备招标条件的、公司实际需要的工程材料、机电设备、生产物资、办公用品等物资采购。
1、专项物资一次性订货超过50万元的,实行专项招标。
2、同类型或单品种物资半年用量采购值超过30万元的采取半年招标一次。 3、机械设备价值5万元以上、办公用品一次性采购2万元以上的实行招标。 4、其它需要实施招标采购的物资。
第三章 招标采购原则
第三条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四条 竞争原则。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有三家及三家以上有实力、信誉和服务良好的供应商。
第五条 遵循同质低价、同价质优的选择标准。
第六条 遵循及时、适用、合理、节约原则。由各物资需求部门,提供物资采购计划,提供拟采购物资的具体明细和质量技术要求、供货时间等。
第四章 组织实施
集团文件
第七条 物资采购招标工作由采购部及集团招标委员会联合组织实施。
第八条 在实施招标前,由招标组织部门根据各部门提供计划、要求,拟草有关招标文件,其计划、方案上报公司领导,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九条 采购部门负责采集供应商信息资源,相关部门也可提供供应商信息资源,以形成竞价机制,确保招标工作的实施。
第十条 供应商信息资源必须认真筛选,拟选参与竞标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一定生产规模,质保体系完善,招标人认同的厂家。对多次参加投标,报价持续偏高的厂家,逐步由新的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取代参与投标竞价。
第十一条 组建物资采购评标小组,由公司相关领导、财务负责人及所需物资部门的负责人参与评标工作。
第五章 招标采购形式
第十一条 物资招标采购可根据所需物资的品种、数量、使用时间、资金保证等情况,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形式。
第十二条 不具备前二种形式招标的,需报请公司董事会或相关使用部门的主管副总批准,可实施商务洽谈。
第十三条 商务洽谈采购,必须实行多方询价,填写询价对比过程、结果及拟订供应商,以书面材料形式,报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行采购。
第六章 招标采购的工作程序
第十四条 招标准备工作
1、采购部门根据物资需求部门计划并依据本制度,确定是否需要招标采购,凡在招标采购范围的,由采购部向集团招标委员会提出招标采购申请。
2、采购部联合招标委员会制定招标实施计划,明确招标采购的具体形式。 3、招标委员会联合采购部编制招标文件(或招标说明)及拟定评标办法,相关物资需求部门参与招标文件(或招标说明)的编制。
第十四条: 招标实施工作
1、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形式采购。
1)由采购部发布招标公告,对有意前来投标报名的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
拟定投标人。
2)对拟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进行资格预审,按物资采购程序对其进行前期调研、评价,评价合格的供应商才具有投标资格,以书面形式(邮寄或传真)邀请其投标。
3)向接受邀请的单位发放标书(或招标说明)并负责答疑。
4)接受并筛选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约定方式开标。
5)按拟定的评标办法,筛选合格的投标书。
6)按评标办法中的定标方式定标,或与经评标合格的投标单位协商、谈判、确定中标供货单位。
2、采用商务洽谈形式采购
1)对供应商按物资采购程序进行前期调研评价,进行资格预审,确定合格供应商,以邀请函的形式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洽谈。
2)按拟定的评标标准结合所需物资质量供货期、付款等要求,从最低的报价依次进行评估、分析,按照统一标准,择优前三名合格供应商进行答疑,通过供需双方进一步磋商,最终确定中标供货单位。
第十五条:合同前评审
1、为避免评标过程中对投标方了解不够细致和签约时对合同条款研究不够透彻等造成的风险,由采购部会同财务部门进行签约前的合同评审。
2、根据评审结果并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应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方(根据招标文件或招标说明中约定的方式通知)。
第十六条:合同的签约。合同评审通过后,须严格执行合同审批程序,最后由企业法人代表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中标单位签订物资购销合同,必要时可申请公证。
第七章 资料、样品存档及验收
第十七条:对物资招标采购过程中的有关文件、记录资料由采购部门建档案保存。同时,对中标单位投标时提供的样品要做好妥善保管,以便为今后解决一些可能发生的问题提供依据。同时,供货验收过程中要检查所供产品与样品的符合性,要周期性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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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合同管理篇二
2015年招标师《采购合同管理》模拟卷(3)
51 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
(1)案例背景
2014年2月,依据fob条件,中国a公司与加拿大b公司签订了一份出售10万吨大豆的合同。2014年3月1日,a公司按时将大豆运到港口,按时装船,承运人c运输公司签发了清洁提单。2014年5月1日,货物到达目的港,b公司发现百分之九十的货物严重破包,造成重大损失。承运人c公司称,破包是由于包装不坚固所造成,主张按照“因包装不坚固所发生的货损,承运人不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免除责任。
(2)争议问题
参考解析:
案例分析
承运人c公司在运输途中,没有尽到妥善、谨慎管理货物的义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涉及清洁提单的问题。清洁提单是指承运人没有对货物的表面状况或者其他方面加以批注的提单。实践中不要求托运人在交运货物的时候提供货物表面的情况,承运人自己一定要在装货的时候对货物进行检查,然后根据货物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在提单上附加批注。收货人提货时,如果出示的是清洁提单,承运人就要把表面状况良好的货物交给收货人,如果发现货物表面受损,而且是由于承运人的责任所致,收货人可以要求承运人赔偿。不清洁提单指附有不良批注的提单,如“包装不固”、“破包”、“沾有油污”。这种提单表明,货物是在表明状况不良的条件下装船的,在卸货时,如果由此造成损失,可以减免承运人的责任。在本案中,承运人c公司签发了清洁提单,所以不能主张“因包装不坚固发生货损,承运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免责的理由是不能成立的。承运人c公司在运输途中没有尽到妥善、谨慎管理货物的义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2 承包人超越建筑资质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否有效
(1)案例背景
某市甲公司与某市乙公司签订一份《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由乙公司承建国际商贸中心大厦,大厦为50层框架结构,总高180米,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合同总价款5000万元。甲公司支付预付款1000万元。预付款自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签订后3日内支付。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如约支付了预付款,乙公司亦如期开工,并按期竣工。该建设工程经某市工程质检站验收质量合格。但甲公司除支付预付款外,并未向乙公司支付其他任何工程款项。乙公司请求甲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甲公司由于资金严重匮乏,遂找理由拒付乙公司工程款。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的'建筑资质为二级,按照《建筑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规定,只能承揽30层以下、高度100米以下的建筑设施,不具备承揽本工程的资质,属于超越本企业资质登记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据此,甲公司主张合同无效并拒付乙公司工程款。
(2)争议问题
1)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是否有效?
2)甲公司能否因《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无效而拒付乙公司工程款?
案例分析
1)无效。《合同法》第52条第5项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条明确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的……”据此,建筑施工企业超越建筑资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合同。
2)不能。《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有权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招标采购合同管理篇三
单项选择题(共10个小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 以fob和fas相比,主要区别是()。
a.
fas是在装运港船边完成交货,fob则是在船上完成交货
b.
fob在船边转移风险,而fas是在货物交到船上时转移风险
c.
fas是在装运港交货,fob是在货物中心交货
d.
fas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fob不适用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f组的术语:fob与fas相比较,二者都是在装运港交货,都只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主要区别在于fas是在装运港船边完成交货,fob则是在船上完成交货1另外,fas在船边转移风险,而fob是在货物交到船上时转移风险。
2 采用cif术语时,买卖双方的运输方式为()。
a.
水上运输
b.
公路运输
c.
铁路运输
d.
航空运输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
本题中,考生需要明白在cif术语中,买卖双方的运输方式为水上运输。
3 合同交底的程序不包括()。
a.
编制合同交底方案
b.
事项答疑
c.
合同内容实施
d.
意见反馈及合同完善
参考答案:c
4 通过对《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内容的不断完善,将逐步形成我国的工程建设()与国际惯例接轨。
a.
技术标准体系
b.
质量保证体系
c.
质量标准体系
d.
技术法规体系
参考答案:d
5 招标采购合同的经济学价值基础中不包括()。
a.
赋予适合资格的主体通过公平竞争获得中标的机会
b.
竞标过程体现出博弈性
c.
减少成本支出,实现资源最优配置
d.
以相对较少的成本支出选择最优的中标人,从而达到资源的`最优利用
参考答案:a
6 《合同法》的公平原则中不包括()。
a.
根据公平原则分配利润
b.
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
c.
根据公平原则合理地分配风险
d.
参考答案:a
7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利于进出口企业加强经济核算并控制经营风险
b.
海上风险一般包括外来风险
c.
保障的费用包括施救费用和单独海损费用
d.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保障的范围包括保障的风险和一切险的损失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
本题中,考生只需掌握海上风险和外来风险都属于保障风险;保障费用包括施救费用、救助费用和其他费用,而单独海损属于部分损失的内容,不属于保障费用;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保障的范围包括保障的风险、保障的损失与保障的费用三方面。
8 根据勘察设计合同中的法定质量标准,工程设计修改必须由()负责完成。
a.
建设单位
b.
施工单位
c.
原设计单位
d.
新设计单位
参考答案:c
9 根据采购标的物分类,货物采购合同不包括()。
a.
材料采购合同
b.
通用设备采购合同
c.
国际货物采购合同
d.
其他设备采购合同
参考答案:c
10 有关招标采购合同的有关内容,说法错误的是()。
a.
工程采购合同是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发包承包活动而订立的合同
b.
c.
d.
参考答案:d
招标采购合同管理篇四
现投资效益的最优化;通过严格、规范、科学合理的运作程序和监管机制,有力的保证了竞争过程的公正和交易安全。
(二)、合同管理工作
承包合同是指工程建设的承发包双方以完成该建设工程为目的,明确双方权力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既是明确双方关系的法律文书,又是解决纠纷的法律依据。具体地讲,管理部门对合同管理工作包括:审查双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招标文件中有关合同条款以及承包合同文本,监督双方签订、履行承包合同,定期检查合同的履约情况,及时调解合同纠纷,指导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中介机构的合同管理工作。
(三)、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作为招投标管理机构之所以既监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又要监督施工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是因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与施工合同有着密切的联系。一是因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过程是施工合同谈判和订立的过程,就是双方当事人提出订约提议和接受订约提议的协商过程。二是从市场交易行为看,工程招标投标的过程是交易行为的过程,在这过程中,双方还没有建立依托法律的交易关系,这个关系只受有关招标投标方面法规的调整,只有决标后,承发包双方签订了施工合同,这种交易行为才通过合同这种法律形式被正式确定下来,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三是从招标投标的跟踪管理和评价招标投标是否成功的角度看,也只有通过监督检查双方对施工合同各项条款的履约情况来体现。从建设部制订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中看:招标文件包含合同主要条款,而组成合同的主要文件同样包括招标文件,两者互为主要内容,这就更进一步说明它们之间的不可分割性。
二、合同管理在招标投标中的作用
(一)、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相脱离给工作带来的弊端
过去,由于我们对合同管理在招标投标中的作用认识不足,招投标科只管审查招标文件、标底、监督开标,合同科只管审查合同的签订、履行,两者互不联系,结果造成工作上的被动。
(二)、合同审查的必要性
前几年我们没有建立合同正式签订前的审查制度。在进行合同季检时发现没经审查的合同存在着许多严重问题,对维护建筑市场的秩序起了很不利的作用。由于签约行为的不规范,引发的工程质量、工期、资金等方面的违约现象比比皆是,给国家、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浪费和损失。
(三)、正确处理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体会到,不但管理部门要正确处理好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还要不失时机的向建设、施工单位宣传好如何看待这二者的关系,只有将两者密切地结台起来,才有利于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当前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影响合同管理的几个问题
际操作中,往往是分离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招标文件背离示范文本
招标文件是中标单位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之一。但有一些业主存在着占优势地位的心理,往往在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时,在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中去掉范本条款,自行附加一些霸王条款,或者通过条款内容要求施工单位垫资施工,将工期提前,不计赶工措施费;提高工程质量等级,不计工程质量奖,不计材料差价;工程价款一次包死,不计风险包干费,甚至设置复杂的计量程序等,使最终签订的施工合同或(招标文件)与国家正式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出现较大的背离,从而为施工合同的履行带来很大困难。
(二)合同中得语句歧义
由于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条款多、文件涉及面广,其中矛盾、错误、两义性问题常常难免。按照建设工程合同的一般解释原则,施工单位应对施工合同的理解负责,建设单位应主动为合同文件起草,应对合同文件的正确性负责。但是施工企业为了达到中标目的,往往对施工合同不加细致研究,最终与招标投标文件中相应的合同条款已相距甚远。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施工单位不重视,认为合同只是一种表面形式;或因与建设单位的沟通不够,造成在合同文字表述上的矛盾、错误和两义性语句大量出现;甚至一些施工单位被-迫有意使然,待事后通过“沟通”解决。另一方面,施工企业常常在合同签署上过分迁就建设单位,不计成本,违心地提高质量等级、压缩工期,或低于建设成本承包工程,使得工程质量无法得到保证,合同执行必然受阻,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率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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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合同管理篇五
2015年招标师《采购合同管理》模拟卷(2)
26 设计合同中的初级设计阶段应当满足相应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规定的()要求。
a.
初级
b.
一般
c.
高级
d.
深度
参考答案:d
27 下列哪个选项不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处理的方式()。
a.
和解
b.
调解
c.
仲裁
d.
民事诉讼
参考答案:d
28 根据《合同法》规定,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订立委托监理合同。
a.
口头形式
b.
书面形式
c.
邮件形式
d.
其他
参考答案:b
29 按照货物来源地不同,货物采购合同包括()。
a.
材料采购合同
b.
通用设备采购合同
c.
服务采购合同
d.
国内货物采购合同
e.
国际货物采购合同
参考答案:d,e
30 以下哪种情形能履行不安抗辩权()。
a.
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b.
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c.
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d.
丧失商业信誉
e.
个人财产遭到损失
参考答案:a,b,c,d
31 在实践中,确定标的物的品质条款时一般应当采用通用的商业习惯和用语,通常确定标的物质量的方式有:()。
a.
以样品确定标的物的质量
b.
以规格、等级或标准确定标的物的质量
c.
凭物品名称确定标的物的质量
d.
凭商品说明书确定标的物的质量
e.
以良好平均品质作为依据确定标的物的品质
参考答案:a,b,d,e
参考解析:
考生需要了解国内货物买卖合同重点条款正文部分,其中品质条款中说明,合同必须明确标的`物的品质,此为合同最主要的条款之一,也是最容易引起纠纷的问题。在实践中,通常确定标的物质量的方式有:以样品确定标的物的质量;以规格、等级或标准确定标的物的质量;凭品牌、商标确定标的物的质量;凭商品说明书确定标的物的质量;以良好平均品质作为依据确定标的物的品质。
32 仲裁的特点()。
a.
仲裁具有自愿性和灵活性
b.
仲裁具有专业性
c.
仲裁具有保密性
d.
仲裁具有国际性
e.
仲裁具有实时性
参考答案:a,b,c,d
33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哪种情形的除外()。
a.
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b.
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c.
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d.
一方单方面不同意,不得转让
e.
相关职能部门不同意,不得转让
参考答案:a,b,c
34 在招标阶段应保证合同文件的()。
a.
完整性
b.
准确性
c.
严密性
d.
合理性
e.
原创性
参考答案:a,b,c,d
35 保险合同的应用特点有()。
a.
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
b.
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
c.
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
d.
保险合同是责任制合同
e.
保险合同为格式合同
参考答案:a,b,c,e
36 下列属于仲裁的特点的有()。
a.
以当事人自愿为基础
b.
任何仲裁机构不受理没有仲裁协议的案件
c.
排除法院对争议案件的管辖权
d.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e.
仲裁协议必须在争议发生之前达成
参考答案:a,b,c,d
37 缺陷责任和保修条款主要包括下列哪些内容()。
a.
缺陷责任的截止日期
b.
保修期限
c.
保修义务履行
d.
质量保证金的计取
e.
质量保证金的返还
参考答案:b,c,d,e
38 海上风险一般包括()。
a.
自然灾害
b.
意外事故
c.
人为事故
d.
恐怖袭击
e.
以上都有
参考答案:a,b
39 合同目标管理可分为()。
a.
投资总额控制管理
b.
质量安全目标管理
c.
时间管理
d.
招标采购管理
e.
实施地点管理
参考答案:a,b,c
40 担保方式包括()。
a.
保证担保
b.
抵押担保
c.
质押担保
d.
订金
e.
定金
参考答案:a,b,c,e
41 招标师要具有()的能力。
a.
组织投标资格审查
b.
组织投标资格预审
c.
组织投标资格后审
d.
开标
e.
评标
参考答案:a,d,e
42 工程采购合同包括()。
a.
工程总承包合同
b.
材料采购合同
c.
专业分包合同
d.
工程施工合同
参考答案:a,c,d
43 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中,下列()属于通用合同条款的合同要素。
a.
分包工程质量
b.
安全文明施工
c.
合同协议书
d.
环境保护与劳动用工管理
e.
试验和检验
参考答案:a,b,d,e
44 招标采购合同管理的特点()。
a.
合同管理周期短
b.
合同变更频繁
c.
合同管理信息化要求高
d.
合同管理系统性强
e.
对合同管理人的法律知识水平要求高
参考答案:b,c,d,e
45 如对于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各阶段的勘察设计咨询工作,咨询单位应当同时具备哪几项条件?()
a.
具有甲级铁路勘察设计资质或甲级铁路工程咨询资质
b.
独立完成过同类型、同规模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或咨询
c.
曾参与此项目的预算工作
d.
未承担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
e.
未曾进行此项目的招标工作
参考答案:a,b,d
46 招标代理合同的数据信息管理包括()。
a.
信息沟通机制的建立
b.
信息的搜集和处理
c.
信息的来源
d.
信息的归档
e.
信息的检索
参考答案:a,b,d
参考解析:
本考题考生只需了解招标代理合同的数据信息管理包括信息沟通机制的建立、信息的搜集和处理、信息的归档三个方面即可。
47 合同双方可以选择()等履约担保方式。
a.
保证
b.
抵押
c.
质押
d.
违约金
e.
赔偿款
参考答案:a,b,c
参考解析:
本题中,考生需要掌握国内货物买卖合同重点条款正文部分,其中担保条款中说明,合同双方可以选择保证、抵押、质押等履约担保方式。
48 合同的不适当履行,又称不完全给付,指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条件,以下属于不适当履行的是()。
a.
债务人履行迟延
b.
一般瑕疵履行
c.
加害履行
d.
提早履行
e.
债权人受领迟延
参考答案:b,c
49 发包人要求中的工程范围包括()。
a.
b.
工作界区
c.
发包人提供的现场条件:包括施工用电、施工用水、施工排水
d.
e.
人员的委派、安排。相关技术人员的雇佣
参考答案:a,b,c,d
50 承包人的文明施工责任包括()。
a.
于施工期间保持现场平整
b.
移交工程前,清除全部工程设备、多余材料、垃圾
c.
经发包人口头同意在发包人指定地点保留保修期内相关材料、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
d.
物料堆放整齐
e.
完成工程前拆除临时工程
参考答案:a,b,d,e
招标采购合同管理篇六
招标师是指在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等从事招标采购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以下是小编为您推荐的一些关于招标师《招标采购合同管理》辅导资料,欢迎学习参考,同时祝所有考生获得理想的好成绩!
合同的终止指依法生效的合同,因具备法定情形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形,合同债权、债务归于消灭,债权人不再享有合同权利,债务人也不再承担合同义务。根据《合同法》第 91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终止:
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指债务人按照约定的标的、质量、数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全面履行。合同是当事人为实现其利益要求而达成的合意,合同目的的'实现有赖于债务的履行。债务按照合同约定得到履行,一方面可使合同债权得到实现,另一方面也使得合同债务归于消灭,从而产生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后果。
合同的解除,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当具备法律规定的合同解除条件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而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
债务相互抵销,指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又互享债权,以自己的债权充抵对方的债权,使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数额内消灭。比如,甲乙签订商品混凝土采购合同,乙应付甲15万元人民币,甲又基于其他原因欠付乙15万元人民币,现两笔债务均至清偿期,甲乙约定两相抵销,互不相欠。
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债务人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合同项下债务的制度。比如,债务人乙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准备向债权人甲交付货物,但却无法找到债权人,乙根据法律有关规定,将该货物交给提存机关,货物被提存后,债务即消灭。
债权人免除债务,指债权人放弃自己的债权。债权人可以免除部分债务,也可以免除全部债务。比如,债务人乙应当支付债权人甲2万元人民币的招标采购合同货款,甲表示乙可以少支付或者不支付,就是债权人免除债务;甲表示只需要支付1万元,是债务的部分免除;表示2万元都不必支付,是债务的全部免除。免除部分债务的,合同部分终止,免除全部债务的,合同全部终止。
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指由于某种事实的发生,使一项合同中原本由一方当事人享有的债权和由另一方当事人承担的债务,统归于一方当事人,使得该当事人既是合同的债权人,又是合同的债务人。比如,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招标采购合同,在乙公司尚未支付合同价款时,甲乙二公司合并成立了一个新的公司,甲公司的债权和乙公司的债务都归属于新公司。
除了前述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外,法律规定了合同终止的其他情形的,合同的权利义务也可以终止。比如,《民法通则》第69条规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委托代理终止。《合同法》第411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合同终止。”
当事人也可以约定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当事人订立附终止条件的合同,当终止条件成就时,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当事人订立附终止期限的合同,期限届至时,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招标采购合同管理篇七
招标师采购合同管理复习检测题在备考阶段要多做题,以下是百分网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的2017年招标师采购合同管理复习检测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内容请关注应届毕业生网!
某大型工程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招标公告在当地政府规定的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开标后发现:
(1)a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3200万元,为最低投标价,经评审后推荐其为中标候选人。 (2)b投标人在开标后又提交了一份补充说明,提出可以降价5%。
(3)c投标人提交的银行投标保函有效期为70d。
(4)d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投标函盖有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印章,但没有加盖项目负责人的印章。
(5)e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组成了联合体投标,附有各方资质证书,但没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6)f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最高,故f投标人在开标后第二天撤回了其投标文件。
1.分析a、b、c、d、e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有效?说明理由。
2.f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有效?对其撤回投标文件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答案:1.该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理由:本项目采购单位为中央直属事业单位,采购资金是财政资金,采购标的超过了采购限额标准,依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2.(1)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除竞争性谈判外,还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及其他方式。
(2)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是公开招标。
3.该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妥当。
理由:政府采购项目单项采购金额达到120万元以上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但是公开招标一般需要的时间较长,不能满足项目立即上马的要求。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本项目采购可以适用竞争性谈判方式。
某市政府投资的一建设工程项目,项目法人单位委托某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代理项目施工招标,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了招标控制价。招标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
事件1:招标信息在招标信息网上发布后,招标人考虑到该项目建设工期紧,为缩短招标时间,而改用邀请招标方式,并要求在当地承包商中选择中标人。
事件2:资格预审时,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了各个潜在投标人的专业、技术资格和技术能力。
事件3:招标代理机构设定招标文件出售的起止时间为3个工作日;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为120万元。
事件4:开标后,招标代理机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技术专家2人、经济专家3人、招标人代表1人,该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1人组成。
事件5: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向其提出降价要求,双方经过多次谈判,签订了书面合同,合同价比中标价降低2%。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3周后,退还了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指出事件1中招标人行为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2.说明事件2中招标代理机构在资格预审时还应审查哪些内容。
3.指出事件3、事件4中招标代理机构行为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4.指出事件5中招标人行为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答案:1.事件1中招标人行为的不妥之处及理由。
(1)不妥之处:改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招标。
理由:该建设工程项目为政府投资,应该进行公开招标。
(2)不妥之处:要求在当地承包商中选择中标人。
理由:招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施歧视待遇。
2.事件2中招标代理机构在资格预审时还应审查的内容:
(1)是否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是否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在最近三年内是否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3.事件3、事件4中招标代理机构行为的不妥之处及理由。
(1)不妥之处:设定招标文件出售的起止时间为3个工作日。
理由:自招标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不妥之处: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为120万元。
理由: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
(3)不妥之处:招标代理机构组建评标委员会。
理由: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
(4)不妥之处:评标委员会中包括该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
理由: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4.事件5中招标人行为的不妥之处及理由。
(1)不妥之处:招标人向中标人提出降价要求。
理由: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不得就报价、工期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2)不妥之处:签订的书面合同的合同价比中标价降低2%。
理由: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与中标人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内容的其他协议。
(3)不妥之处: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3周后,退还了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开标时,由招标人委托的市公证处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由于承包商a已撤回投标文件,故招标人宣布有b、c、d、e四家承包商投标,并宣读该四家承包商的投标价格、工期和其他主要内容。
评标委员会委员由招标人直接确定,共由7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技术专家3人,经济专家2人。
按照招标文件中确定的综合评标标准,4个投标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依次顺序为b、c、 d、e,故评标委员会确定承包商b为中标人。由于承包商b为外地企业,招标人于9月8日将中标通知书寄出,承包商b于9月18日收到中标通知书。最终双方于10月13日签订了书面合同。
1.《招标投标法》中规定的招标方式有哪几种?
2.该工程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是否违反有关规定?为什么?
5.根据《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判断该项目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有哪些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1.《招标投标法》中规定的招标方式有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
2.该工程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违反有关规定。因为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由政府全部投资兴建的省级重点项目,应采取公开招标。
3.本案例中的要约邀请是招标人的招标公告,要约是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承诺是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4.招标人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应包括以下内容:投标单位组织与机构和企业概况;近3年完成工程的情况;目前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资源方面,如财务状况、管理人员情况、劳动力和施工机械设备等方面的情况;其他情况(各种奖励和处罚等)。
5.该项目在招标投标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及理由如下。
答案:(1)不妥之处:决定对该项目进行施工招标。
理由:本项目征地工作尚未全部完成,不具备施工招标的必要条件,因而尚不能进行施工招标。
(2)不妥之处:招标人委托咨询单位编制了两个标底。
理由:不应编制两个标底,《招标投标法》规定,一个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不能对不同的投标单位采用不同的标底进行评标。
(3)不妥之处:招标人对投标单位就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问题做了书面答复后组织各投标单位进行了现场踏勘。
理由:现场踏勘应安排在书面答复投标单位提问之前,因为投标单位对施工现场条件也可能提出问题。
(4),不妥之处:招标人宣布有b、c、d、e四家承包商投标。
理由:招标人不应仅宣布四家承包商参加投标。按国际惯例,虽然承包商a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但仍应作为投标人宣读其名称,但不宣读其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
(5)不妥之处:评标委员会委员由招标人直接确定。
理由:评标委员会委员不应全部由招标人直接确定。按规定,评标委员会中的技术、经济专家,一般招标项目应采取(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方式,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本项目显然属于一般招标项目。
(6)不妥之处:双方于10月13日签订了书面合同。
理由:订立书面合同的时间过迟。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是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订立书面合同,而本案例已超过30日。
招标采购合同管理篇八
甲方名称:乙方名称:项目名称:合同名称:招标编号:
一、甲方采购的物品内容和成交价格:
二、合同金额(以实际发生金额结算):
三、技术资料: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中标品种的有关技术资料。
四、采购范围、采购方式、交货期、交货地点及交货方式:采购范围:甲方必须在自己定标产品中给相应的投标企业提交采购订单。
采购方式:甲方必须通过招采平台采购。交货期:乙方通过招采平台接到甲方采购订单后,在自己承诺的供货时间内交付产品。
交货地点:
交货方式:现场验收、网上记录。
五、付款方式产品到货经双方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在天内按合同总价付款给乙方。
六、质量保证乙方应按合同附件(中标成交产品目录)规定产品的规格、包装、生产厂家、中标价向甲方提供中标产品。因产品的质量发生问题的,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对于达不到使用要求者,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协议定价。
(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货物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
七、产品验收。
乙方交货前应按出厂规定的检验方法,对产品做出检验。其记录附在质量证明书内,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但有关质量、规格、批号、产地、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乙方检验的结果应随产品交甲方。
八、违约责任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货物款总值的百分之的违约金。甲方逾期验收,或逾期支付货物款的,甲方向乙方每日偿付货款总额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乙方所交的产品品种、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的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在五个工作日内不能送货到甲方时,乙方向甲方每日偿付货款应送货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九、不可抗力事件处理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所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间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延续_________天以上的,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并通过监督领导小组的审核后,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仲裁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合同事先约定条款,向招标经办方和监督领导小组提交仲裁或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
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乙方投标文件的内容及其澄清内容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果投标文件或澄清的内容与本合同条款不符,以本合同的条款为主。
合同执行中,如需修改和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并在监督领导小组同意下,另签署书面修改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招标采购合同管理篇九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___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为一方和_________(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为另一方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
鉴于招标人为获得以下药品和伴随服务而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并接受了投标人对上述药品的投标。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
1.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相同。
2.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函和网上投标报价;。
(2)药品需求一览表;。
(3)合同条款;。
(4)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3.投标人将获得以下药品在招标周期内的独家供货资格,并委托_______________为配送单位。
4.投标人在此保证将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供药品和服务,并修补缺陷。
5.合同所涉及的药品名称为。
品目号。
通用名。
商品名。
剂型。
规格。
单位。
生产厂家。
认证情况。
中标价(元)。
采购量。
6.招标人在此保证,将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________日后,向投标人支付货款。
招标人代表(签)________ 投标人代表(签)________。
本文的招标采购合同范本只写出了招标合同应包含的基本内容,具体合同的拟定要根据实际情况,以事实为依据来拟定。如果您需要律师代拟定或审查合同,可以直接拨打服务热线。
招标采购合同管理篇十
购货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经**采购中心公开招标,为*****采购 设备,编号 。
甲乙双方经过谈判协商,就有关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采购商品清单及技术规格要求(附后)
合计总金额: 元( 大写: ) 商品技术标准执行与采购商品对应的国家和行业标准一致。
第二条:甲方和乙方
甲方负责设备的采购、相关要求的制定和设备的质量检验。
乙方确保设备按时供货、售后服务、质量保证及不合格设备的退换等。
第三条:质量标准和要求
1、乙方保证本协议中所供应的货物是最新产品,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确定。与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标准较高的标准为准。个别商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按照符合协议要求的特定标准确定。
2、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第四条:权利与责任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具有合法性。
1、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2、乙方保证其所出售的货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者的知识产权和 1
商业秘密等权利。
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时,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变动供货商品时应提前一周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确认后方可变动。
第五条:包装要求
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火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
2、每一个包装内应附一份供货清单、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和产品使用说明等相关与其对应的证件。
第六条:供货期限和相关要求
乙方负责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 年 月 日之前保证供货,送货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负责安装和使用技术培训,过期供货按违约处理。
第七条:验收
乙方承担。
第八条:售后服务
乙方对投标产品售后服务的承诺,按承诺书和有关要求执行。 同时,应向甲方提供所有相关材料。若产品质量、数量出现问题时,在甲方发出要求服务通知的24小时内,乙方应指派服务人员必须到达甲方现场,对货物出现的较大问题,解决时间不应超过5个工作日;保修期内,如货物出现故障,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维修工作或更换商品。
第九条:履约保证金
甲方与乙方签署本协议前乙方须向政府采购中心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应按政府采购办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执行完毕后无息退还。
第十条:货款的支付
乙方所供货物经甲方清点、质检合格后,凭供货合同、采购验收单、发票复印件等办理付款手续。首付中标价的 %。
即人民币 元( 大写: ) 产品运行使用半年后,如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
即人民币 元( 大写: )。 第十一条:辅助服务
乙方应提交所提供每件设备的技术文件,例如:注意事项、使用说明、维护方法和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第十二条:质量保证
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技术规格、乙方承诺书中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三十六个月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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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合同管理篇十一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标的名称、品牌、规格、数量、单价及交付时间。
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提交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产品的质量标准,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产品标准名称和编号。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5.现场卸货由负责。
6.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双方商定为元/。在合同期内,如遇交易产品市场价格发生较大变化,幅度超过10%时,双方协商适当调整价格。
2.产品货款的结算:
第七条验收方法:
(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等等。)。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在紧急情况下,先行电话通知并承诺在特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已提出书面异议),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甲方:
乙方:
日期:
招标采购合同管理篇十二
乙方(竞标方)_____________。
四、单价:____扣除损耗,按照实际净重结算,报每公斤单价_______.
五、拒绝标准:____以小样作为样品,大样必须符合小样,否则以此作为拒绝标准。
六、数量:____本次委托招标数量为_______箱,以总量成交形式交割,送货周期为一周(7天),每隔一天送货_______箱。具体数量如有增减,按实际要求送货量结算。如超过总送货量_______%,应给予乙方合理备货时间。
七、招标方式:____由甲方确定明标或暗标形式。
八、中标结果:____由甲方确定并通知乙方。
九、交货地点及时间:____货物交付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到_______月_______日。水果每天早上_______点至_______点_______分。蔬菜_______点至晚上_______点到货验收。搬运费用乙方自负。
十、结算方式:____第一批货到后十五天结算,一周为一结算周期。乙方取得入库验收单后将复印件交给甲方,甲方收到民润公司的货款后准时支付给乙方。
十一、担保金的收取、使用、返回:____为确保竞标方严格执行合同,甲方将向竞标方收取竞标保证金(标的_______%)如在交易过程中竞标方违约,甲方将根据违约程度部分或全部扣留保证金,并将扣除部分全部交由民润公司补偿损失。如交易正常进行,甲方在确定交易双方货、款两清后一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全部返回。若乙方未中标则保证金在招标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退回。
十二、责任:____甲方必须敦促乙方按时送货,协助乙方将入库验收单复印件留存,并及时和民润公司财务部核对,监督______________公司准时支付货款。在整个交易过程中商品品质由______________公司和乙方确定,甲方不对商品的品质,以及由商品的.品质引起一切后果负责。
十三、招标代理费:____甲方每次向中标方收取合同总额_______%的招标代理费,每次结算时从货款总额中扣除。
十四、其他事项:____本合同在甲方通知乙方中标后自动生效,不中标则合同自动作废。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招标采购合同管理篇十三
甲方(受托方):
乙方(竞标方):
甲方受市民润农产品配送连锁商业有限公司(简称民润公司)委托进行水果/蔬菜网上招标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竞标方(乙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目、品级:
二、质量要求:
三、产地规格要求:
四、单价:扣除损耗,按照实际净重结算,报每公斤单价()。
五、拒绝标准:以小样作为样品,大样必须符合小样,否则以此作为拒绝标准。
六、数量:本次委托招标数量为箱,以总量成交形式交割,送货周期为一周(7天),每隔一天送货箱。具体数量如有增减,按实际要求送货量结算。如超过总送货量50%,应给予乙方合理备货时间。
七、招标方式:由甲方确定明标或暗标形式。
八、中标结果:由甲方确定并通知乙方。
九、交货地点及时间:货物交付地点为民润生鲜配送中心(福田农产品批发市场三楼)。从年月日起到月日。水果每天早上5点至7点30分。蔬菜下午5点至晚上11点到货验收。搬运费用乙方自负。
十、结算方式:第一批货到后十五天结算,一周为一结算周期。乙方取得入库验收单后将复印件交给甲方,甲方收到民润公司的货款后准时支付给乙方。
十一、担保金的收取、使用、返回:为确保竞标方严格执行合同,甲方将向竞标方收取竞标保证金(标的5%)。如在交易过程中竞标方违约,甲方将根据违约程度部分或全部扣留保证金,并将扣除部分全部交由民润公司补偿损失。如交易正常进行,甲方在确定交易双方货、款两清后一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全部返回。若乙方未中标则保证金在招标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退回。
十二、责任:甲方必须敦促乙方按时送货,协助乙方将入库验收单复印件留存,并及时和民润公司财务部核对,监督民润公司准时支付货款。在整个交易过程中商品品质由民润公司和乙方确定,甲方不对商品的品质,以及由商品的品质引起一切后果负责。
十三、招标代理费:甲方每次向中标方收取合同总额0.2%的招标代理费,每次结算时从货款总额中扣除。
十四、其他事项:本合同在甲方通知乙方中标后自动生效,不中标则合同自动作废。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日期:日期:
招标采购合同管理篇十四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标、采购行为,保障公司的根本利益,兼顾质量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和市场竞争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公司参与投标、采购工作的所有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由总则、释义、组织机构及职责、招标采购工作准则、招标采购工作流程、招标采购人员职业规范、奖励与处罚和附则八部分组成。
第二章 释义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招标采购人员包括公司招标采购部人员、公司各下属公司招标采购人员及其他部门直接或间接参与招标采购工作的人员。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 、招标采购组织机构
1、招标采购部是招标采购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者,必须服从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的领导。
1
2、招标采购领导小组。是指招标、采购过程中实施招标项目和标段划分、监督与向董事长建议中标候选人的组织机构,是公司及下属公司招标采购工作的最高管理的常设机构。
第六条 、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由副总经理、董事长助理、财务部、设计部、工程部、招标采购部、预算造价部相关领导组成。副总经理担任组长,董事长助理担任副组长,其余为组员。
第七条 、招标采购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各个开发项目的招标采购项目及标段划分。
2、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所有招标、采购工作实施指导和管理。
3、负责对技术、经济、节能等方面的方案和建议作出评审和确定。
4、负责招标采购范围内各项目的评标、安排洽商、向董事长报告中标候选人(不少于三个)的工作。
第八条 招标采购部职责
1、负责牵头组织招标采购工作,在招标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形成最终《招标报告》、《评标报告》和《中标建议报告》。
2
2、负责组织编制招标文件,整理和收集招标过程中的所有资料,并归档移交。
3、负责建立和维护供方信息库及其他相关的资源数据库,并按《供应商管理制度》对供方信息库内的供方进行优胜劣汰。
4、负责对物质材料市场行情和新型、节能、环保、高效材料(设备)信息的收集、了解、分析工作。
5、协助预算造价部完成材料设备相关的询价工作。
第九条、预算造价部职责
1、负责对招标采购项目的成本进行总体预算控制。
2、负责招标项目标底文件的编制、参与投标文件中经济标的分析评价。
3、负责会同招标采购部与投标单位进行商务洽谈。
4、参与招标项目最终定标的审核汇签。
第十条、 工程部职责
1、负责协助招标采购部完成招标、采购计划的制定。
2、参与工程、设备材料类项目招标采购的全过程 3
3、参与招标文件中技术文件的编制及对投标文件中技术标进行评审。
4、负责执行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使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符合项目建设的要求。
第十一条 、设计部职责
1、负责招标范围内各项目的技术方案论证、重大技术事项把关、组织设计交底。
2、负责投标文件中有关设计的技术文件编制。
3、负责参与投标文件技术标的评审及最终的审核汇签。
第十二条 、法律部职责
1、参与监督开标全过程。
2、完成对招标文件、合同样本及相关文件的法律风险审查,避免在招投标过程中产生法律纠纷。
第四章 招标采购工作准则
第十三条、坚持公司利益最大化,遵循招标采购市场规则,充分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第十四条、公司及下属公司的所有工程、设备、材料及服务、咨询等一律采用招标方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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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招标采购项目中必须有标底(成本计划),标底由预算造价部提供,预算造价部分管领导审核。如果没有标底,招标采购部不得进行招标。
第十六条、标段划分由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划分确定,并报董事长批准。
第十七条、招标发放招标文件的同时,必须附有招标清单、本项目招标技术要求、可执行的合同范本。
第十八条、招标形式可采取邀请招标、议标、比价、直接委托的方式,各种招标方式适用范围如下:
1、邀请招标:主体建安工程,以及预估费用在50万元以上的各类单项工程,预估费用30万以上的单次材料采购。
2、议标:垄断行业工程及材料设备采购,专利技术的工程项目。
3、比价:预估费用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下,10万元以上的各类单项工程;预估费用在30万元(含30万元)以下,10万以上的单次材料采购。
4、直接委托:预估费用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各类工程及材料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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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各招标方式的竞争入围单位的数量要求及前提要求:
1、邀请招标:应有五家及以上的入围单位,有编制好的标底(无标底项目预算造价部需提供参考对比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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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合同管理篇十五
甲方(受托方):乙方(委托方):
甲方受深圳市民润农产品配送连锁商业有限公司(简称民润公司)委托进行水果/蔬菜网上招标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竞标方(乙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目、品级:
二、质量要求:
三、产地规格要求:
四、单价:扣除损耗,按照实际净重结算,报每公斤单价()。
五、拒绝标准:以小样作为样品,大样必须符合小样,否则以此作为拒绝标准。
六、数量:本次委托招标数量为箱,以总量成交形式交割,送货周期为一周(7天),每隔一天送货箱。具体数量如有增减,按实际要求送货量结算。如超过总送货量50%,应给予乙方合理备货时间。
七、招标方式:由甲方确定明标或暗标形式。
八、中标结果:由甲方确定并通知乙方。
九、交货地点及时间:货物交付地点为民润生鲜配送中心(福田农产品批发市场三楼)。从年月日起到月日。水果每天早上5点至7点30分。蔬菜下午5点至晚上11点到货验收。搬运费用乙方自负。
十、结算方式:第一批货到后十五天结算,一周为一结算周期。乙方取得入库验收单后将复印件交给甲方,甲方收到民润公司的货款后准时支付给乙方。
十一、担保金的收取、使用、返回:为确保竞标方严格执行合同,甲方将向竞标方收取竞标保证金(标的5%)。如在交易过程中竞标方违约,甲方将根据违约程度部分或全部扣留保证金,并将扣除部分全部交由民润公司补偿损失。如交易正常进行,甲方在确定交易双方货、款两清后一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全部返回。若乙方未中标则保证金在招标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退回。
十二、责任:甲方必须敦促乙方按时送货,协助乙方将入库验收单复印件留存,并及时和民润公司财务部核对,监督民润公司准时支付货款。在整个交易过程中商品品质由民润公司和乙方确定,甲方不对商品的品质,以及由商品的品质引起一切后果负责。
十三、招标代理费:甲方每次向中标方收取合同总额0.2%的招标代理费,每次结算时从货款总额中扣除。
十四、其他事项:本合同在甲方通知乙方中标后自动生效,不中标则合同自动作废。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日期:日期:
招标采购合同管理篇十六
为确保设备质量,提高设备投资效益,规范招标过程管理,在公司采购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适用范围
(1)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在设备采购中组织实施自行招标的管理工作。
(2)本制度规定了设备招标工作的职责、组织及实施过程,包括公开招标及邀请投标管理工作。
第3条 依据法律、法规
本制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规定,依法对设备招标工作作出规定。
第4条 招标管理的主体
工厂设置设备招标小组,全面负责设备的招标管理工作,工厂总工程师任主任,小组成员由综合管理部、保障部、财务部、使用单位及党群等部门成员组成。
第5条 招标小组的职责
(1)负责对招标过程中投标方资格的审定。
(2)负责对投标方技术审定、评价。
(3)负责对投标方商务审定、评价。
(4)负责对投标方综合评定,确定中标方。
第6条 在设备采购招标工作中,各部门职能如下。
(1)综合管理部
负责与集团公司的联系;设备招标的商务评标。
(2)保障部
负责组织实施设备招标工作;负责设备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的编制,负责全套招标文件的汇总;负责设备的商务澄清及答疑;参与设备招标的商务评标;负责设备入围供应商及评标结果的上报工作;负责与中标厂商签订购置合同;负责招标和评标资料存档。
(3)使用单位
参与主、辅机设备招标的调研工作;负责对设备商的技术审查工作,推荐入围的供应商;负责设备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编制;负责设备招标的技术澄清及答疑;参与设备招标的技术评标。
(4)财务部
负责涉及招标工作的资金落实工作,参与设备价格、付款方式的谈判。
(5)党群工作部
负责对投标方的资质进行审查。
第2章 招标采购的范围和依据
第7条 设备采购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必须由公司设备采购小组统一组织招标工作。
(1)工厂的主要生产、施工设备
(2)重大技改项目及重大科技项目的大型设备、重要辅机等。
(3)进口设备。
(4)单项合同预算价在10万元以上设备采购。
(5)国家法津及工厂规定必须招标的项目。
第8条 参加招标的供应商应保证不低于三家,因特殊原因低于三家的需报集团公司批准。
第9条 采购招标的依据
(1)设备采购计划
(2)经总工程师审核的技术协议、技术规范等。
第3章 设备招标工作流程
第10条 设备采购小组应按设备采购计划及时拟定设备招标工作计划,招总工程师审批。
第11条 编制招标文件
编制,并负责招标文件的汇总、印发等工作。
(2)招标人需要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方,该澄清或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12条 开标、评标、定标工作程序
(1)投标方应在投标封上日期前将密封的招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并办理书面交接手续。
(2)保障部根据招标委员会主任的指导下,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邀请有关专家、相关技术人员组成评招委员会,邀请投标方代表进行开标。
(3)评标委员会进行投标文件的评审、澄清、答疑程序,并按照招标审定的评分细则进行技术、商务评分。评标委员会应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对评标办法的制定所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方进行综合评分,并提出评审报告,确定中标单位。
(5)保障部负责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6)保障部负责招标过程上的资料收集及各种文件资料 的整理归档工作。
第13条 合同谈判和签订
(1)保障部负责与中标单位进行合同谈判,以及商务部分的合同签订工作。
(2)使用单位负责合同中技术协议的签订工作。
第14条 由保障部与原方案中参与投标的供应商进行谈判,确定厂家及价格后报主管厂长审批、执行。
第15条 招标工作邀请招标公司代理,双方职责及义务在委托协议中明确。
第7章 附则
第16条 本制度由保障部负责起草并解释。
第17条 本制度自2011年6月30日起开始实施。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公司材料、设备采购质量,规范采购行为,降低采购成本,增加材料、设备采购的透明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根据公司材料、设备采购管理的实际情况,规范材料、设备采购招标的操作程序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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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合同管理篇十七
购货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经采购中心公开招标,为采购设备,编号。
甲乙双方经过谈判协商,就有关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采购商品清单及技术规格要求(附后)。
合计总金额:元(大写:)商品技术标准执行与采购商品对应的国家和行业标准一致。
第二条:甲方和乙方。
甲方负责设备的采购、相关要求的制定和设备的质量检验。
乙方确保设备按时供货、售后服务、质量保证及不合格设备的退换等。
第三条:质量标准和要求。
1、乙方保证本协议中所供应的货物是最新产品,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确定。与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标准较高的标准为准。个别商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按照符合协议要求的特定标准确定。
2、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第四条:权利与责任。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具有合法性。
1、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2、乙方保证其所出售的货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者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时,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变动供货商品时应提前一周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确认后方可变动。
第五条:包装要求。
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火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
2、每一个包装内应附一份供货清单、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和产品使用说明等相关与其对应的证件。
第六条:供货期限和相关要求。
乙方负责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年月日之前保证供货,送货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负责安装和使用技术培训,过期供货按违约处理。
第七条:验收。
乙方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安装、使用技术培训后,由采购单位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在《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质量达不到规定的要求时,甲方拒绝签署验收意见,直至达到甲方规定要求方可。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发货之前,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相关要求进行准确、全面的检验,并出具其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证书。质量证书应附有写明制造商检验的细节和结果的说明。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技术规格不相符,若货物确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等,甲方将安排专家进行检验,并有权根据商检证书及质量保证条款立即向卖方提出索赔。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售后服务。
乙方对投标产品售后服务的承诺,按承诺书和有关要求执行。同时,应向甲方提供所有相关材料。若产品质量、数量出现问题时,在甲方发出要求服务通知的24小时内,乙方应指派服务人员必须到达甲方现场,对货物出现的较大问题,解决时间不应超过5个工作日;保修期内,如货物出现故障,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维修工作或更换商品。
第九条:履约保证金。
甲方与乙方签署本协议前乙方须向政府采购中心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应按政府采购办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执行完毕后无息退还。
第十条:货款的支付。
乙方所供货物经甲方清点、质检合格后,凭供货合同、采购验收单、发票复印件等办理付款手续。首付中标价的%。
即人民币元(大写:)产品运行使用半年后,如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
即人民币元(大写:)。
第十一条:辅助服务。
乙方应提交所提供每件设备的技术文件,例如:注意事项、使用说明、维护方法和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第十二条:质量保证。
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技术规格、乙方承诺书中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三十六个月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协议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协议第十三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时,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协议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它权利不受影响。
第十三条:补救措施和索赔。
1、甲方有权根据专家检测的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
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可按照下列任何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赔偿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或换货,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或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负责采用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来更新有缺陷的部分或整个货物更新,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质量保证期。
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生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合同款中扣除索赔金额。
第十四条:履约延误。
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此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3、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处以货物总金额10%的罚金。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1、协议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协议实施延误或不能正常履行协议义务时,双方均不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它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协议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协议,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影响的其它事项。协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的履行协议。
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
在发生所供商品的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索赔,并签订必要的书面处理协议。如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任何一方有权在协议签约地选择仲裁或诉讼的途径解决。
第十七条:其他约定。
认真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坚决杜绝一切不正当行为。
第十八条:违约终止协议。
1、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协议。
(1)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配置不符合国家规定和协议承诺的标准;。
(2)乙方没有按协议承诺的时间供货、维修或提供其它服务;。
(3)乙方没有按协议承诺的价格签订合同并供货;。
(4)乙方无故不提供协议供货范围内应提供的要求;。
(5)违反本协议和有关规定或承诺的其它情形;。
(6)乙方变动其货物价格、更新货物、变动技术质量要求时没有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提出终止协议的同时,取消供货商采购协议供货资格,除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外,造成的其它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十九条:协议转让和分包。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协议义务。
第二十条:协议生效。
1、下列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设备用品分配表;。
(2)设备用品技术规格要求;。
(3)乙方质量、售后服务承诺书。
2、本协议经乙方和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方各执壹份,政府采购办公室壹份。
第二十三条:协议修改。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协议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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