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汽车客运站工作计划(实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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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汽车客运站工作计划(实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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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的执行需要坚定的决心和持之以恒的执行力,同时也需要适应变化和调整计划。制定计划时,要先明确自己的优势和劣势,从而更加有针对性地安排任务和时间。与他人分享自己的计划,可以获得更多的意见和建议。

汽车客运站工作计划篇一

二、遇紧急情况应临时召开安全专题会议。

三、安全例会的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文件、会议指示精神。

2、总结本单位近期内安全工作的经验教训,制订防范措施,研究布置下步安全工作。

3、研究和处理安全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

4、对发生一般以上的责任事故的当事人做出处理决定。

5、安全工作例会必须建立会议纪录。

汽车站。

(二)站内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站内现场管理,配备专职现场安全管理员,对站内所有车辆进行统一指挥。

2、统一划分停车区域,严禁车辆乱放乱摆,统一售票,定时发车的长途客班,车辆按指定库位进库,短途流水发班的车辆,按线路划分停车、上客区域。

3、车站广播室要适时宣传“旅客乘车须知”,站务员在发车前除及时向旅客宣传安全乘车注意事项外,还必须绕车一周排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指挥驾驶员发车。

4、加强“三禁品”的查堵力度,严禁“三禁品”进站上车。

5、严禁始发站超载,凭票乘车,如驾驶员要求多装,站务员有权制止。

6、加强门卫管理,严禁车站内的车库、车坪、站门口摆设摊点和围车叫卖。

7、创造良好候车环境,保持站内清洁卫生。

汽车站。

(三)三禁品检查管理制度。

1、车站内“三禁品”检查工作由车站负责,车站必须悬挂严禁携带三品乘车的大型条幅和禁运物品图。车站广播室要反复宣传携带“三品”乘车的危害和有关处罚规定。

2、查验“三品”工作要定岗、定人、定点和流动检查相结合,春运时必须人人开包检查。“三品”检查工作必须实行责任签章制度,站内由车站主管安全的领导负责把关,谁签章,谁负责,站外路途由司乘人员负责。

移交司法机关予以处理。

汽车站。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行政责任追究制度》以及《张家界市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站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车站范围内负有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个人和部门,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各自的职责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均应按本制度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第三条车站安全领导小组为本制度的实施监督机构。

第四条车站站长是本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其他安全生产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第五条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而导致发生下列安全事故的,应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1、车站及公共场所安全事故;。

2、火灾安全事故;。

3、其它安全事故;。

汽车站。

汽车客运站工作计划篇二

一、节假日期间,公司领导带头值班。除正常工作外, 由值班领导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停车场、车辆运行情况,发现 问题及时解决,发生事故交接具体负责人,值班期间发生的 失误或无故不到场者,造成的损失与当事人共同承担。

二、公司需要值班的岗位,实行全天候值班制度,随时 掌握车辆的'运行状况,调整班次,发生行车事故及时通报主 管领导或值班领导,协调好外站点营运公司和车辆的关系, 保证车辆正常运行,安排加班车次和驾驶员的调配,发生的 失误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安全检查组不得擅自离岗,车辆随到随检,不得带 病出站,严格合格证的签发,做到谁检查谁负责,车辆发生 问题采取倒查原则,发生失误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上岗,坚守岗位,严禁擅离岗位,必须保证通讯 畅通。 

三、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填写值班记录、交接-班记录,将值班期间发生的情 况详细记录。密切与更夫配合。

四、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对楼内重点部位进行巡查。特别是楼内水、电、 门窗要经常进行检查。值班期间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带班领导汇报。

五、值班人员遇有特殊情况,不能正常值班时必须提前请假,经批准后 自行找其它班次值班人员替班。 六、值班值宿工作要作为常态化管理,保卫部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发现漏岗、脱岗现象扣值班人员当月奖金, 并由保卫部提出处理意见。

为切实做好大厅的治安保卫、安全消防工作,认真接收群众来信、举报投诉、接待来访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  值班工作由处办证大厅根据工作要求负责组织实施,并定期制订值班安排表。

二、  值班时间分为节假日、双休日、晚间值班和有关特殊性加班日。白天一般按上、下班作息时间,晚间按冬季:19:3022:00,夏季20:0022:30。

三、  加强对值班治安保卫、安全消防工作的领导,把治安、安全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制订切实可行、有效的消防措施,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四、  值班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因故请假必须经总值班批准同意。值班人员按实到人数签名。

五、  值班时,值班人员应克尽职守,对举报投诉的电话、信件须认真记录在册,以便查处落实。

六、  值班人员必须负责接待外来联系工作人员,认真填写值班记录,遇有重要情况须向有关领导及时汇报,按时交接-班。

七、  值班人员须保持廉洁的工作作风,严格遵守本处各项规章制度。

八、  值班人员工作时间,应认真履行义务,严禁利用工作之便,牟取私利;严禁麻痹大意,玩忽职守;严禁玩麻将、打扑克、下象棋等。

九、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汽车客运站工作计划篇三

第一条为有效地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安全事故行政责任,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湖南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以及《张家界市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站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车站范围内负有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个人和部门,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各自的职责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均应按本制度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第三条车站安全领导小组为本制度的'实施监督机构。

第四条车站站长是本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其他安全生产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第五条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而导致发生下列安全事故的,应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1、车站及公共场所安全事故;

2、火灾安全事故;

3、其它安全事故。

汽车客运站工作计划篇四

为了认真落实《交口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整治吃拿卡要问题创优发展环境实施方案》,确保广大城乡旅客安全顺利地返乡探亲、度假旅游,我作为本站一员,决心全力以赴做好旅客安全运输工作,努力为旅客提供安全、优质、和谐、温馨的汽车客运服务,确保广大旅客能够走得及时、安全、有序、满意,特郑重承诺:

一、强化安全措施,确保万无一失。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和安全责任,严格执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规定,严禁不符合条件的客运车辆和驾驶员参加客运工作,严堵各类危险物品进站上车,严防超员车辆出站上路,让广大旅客放心乘车。

二、科学组织运力,有序疏导客流。针对今年客运工作特点,在深入调研、科学预测基础上,制定周密的客运方案,合理调配班次,完善应对高峰客流、突发客流、恶劣天气的应急预案,加强与运业公司的联系沟通,确保有效应对、疏导有序。

三、文明诚信服务,营造友好环境。坚持服务第一、旅客至上,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完善服务措施,做到热情周到,规范服务,诚信守诺,便民利民,严禁粗暴待客。进一步美化站容站貌,优化服务设施,完善服务功能,努力营造温馨、便捷、友好、和谐的购票、候车、乘车环境。

四、扶弱济困便民,开通绿色通道。坚持以人为本,强化便民惠民措施,根据客流状况及时增设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开通绿色通道。最大限度地为农民工兄弟、特困学生、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提供优质优惠服务。

五、遵守运价政策,规范经营行为。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有关汽车客运价格的规定和相关收费标准,绝不违反规定乱涨价、乱收费,努力维护旅客利益和行业形象。坚持依法经营,严禁无证和未经行业管理机构批准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努力维护客运市场秩序。

六、加强业内合作,维护客运大局。要从搞好旅客运输、构建和谐交通的大局出发,围绕确保旅客“走得及时,走得安全,走得有序,走得满意”根本目标,加强区域间的信息交流与业务合作,根据旅客客流特点和客流状况,密切配合,相互支援,共同完成好客运任务。

承诺单位:双池客运站

领导签字:

电 话:03585494697

2012年6月5日

承 诺 书 致杭州顶益食品有限公司公司:

我公司与 贵公司因 汽车站促销 事项合作,签订 汽车站促销 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合同编号: 1a01-1273-2015- 。为杜绝商业贿赂行为,我公司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1、不行贿

在业务往来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谈判、招标、签约、履约等),我公司及我公司工作人员承诺决不向 贵公司的任何工作人员或其亲属、朋友或其他有特定关系的人员直接或间接行贿(包括但不限于赠送现金、物品或以其他任何方式给予对方好处或利益等)。

2、不受贿

在业务往来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谈判、招标、签约、履约等),我公司及我公司工作人员承诺决不收受、索取来自 贵公司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朋友或其他有特定关系的人员的贿赂(包括但不限于现金、物品或以其他任何方式给予的好处或利益等)。

3、如实呈报

若 贵公司的工作人员或其亲属、朋友或其他有特定关系的`人员向我公司或我公司工作人员索取贿赂或行贿的,我公司承诺立即如实向 贵公司稽核部门举报。

若我公司违反以上承诺,则我公司:

2、 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民事、行政、刑事法律责任。

本承诺书为贵我双方签订之主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诺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为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增强服务意识,大力营造旅客至上、宾至如归的服务氛围,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标准,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我们庄重向社会承诺:

1、以人为本、诚信服务、文明服务、优质服务。

2、车站实行统一仪表仪容、统一文明用语、统一佩带工号牌、统一服务规范。

3、公开、公平、公正售票,不售超员票。

4、车站实行封闭式管理,旅客凭票候车、检票上车。保证车况良好,车容、车貌美观,车厢内外整洁,车站始发班车正班正点率达98%以上。

5、设立重点旅客候车室,为老、弱、病、残、孕、儿童等重点旅客提供优先服务,为困难旅客提供免费服务。

6、客运经营者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经营,不甩客、倒客、坑客、敲诈旅客,不沿街打转揽客。

7、公布服务质量投诉电话,接受旅客监督;一般投诉当即解答,重要投诉三天内解答,旅客投诉处理率达100%。

8、强化安全措施,制定并落实“三品”查堵措施、车辆安全门检措施、车辆防滑、防火措施、突发性客流应及措施。

9、车站为进站经营质量提供公平、合理的排班,优质的服务,按时结算运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的标准,合理收费。

10、为旅客提供优美的环境、优良的秩序,优质的服务,做到让旅客满意、让社会满意。

汽车客运站工作计划篇五

二、遇紧急情况应临时召开安全专题会议。

三、安全例会的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文件、会议指示精神。

2、总结本单位近期内安全工作的`经验教训,制订防范措施,研究布置下步安全工作。

3、研究和处理安全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

4、对发生一般以上的责任事故的当事人做出处理决定。

5、安全工作例会必须建立会议纪录。

1、加强站内现场管理,配备专职现场安全管理员,对站内所有车辆进行统一指挥。

2、统一划分停车区域,严禁车辆乱放乱摆,统一售票,定时发车的长途客班,车辆按指定库位进库,短途流水发班的车辆,按线路划分停车、上客区域。

3、车站广播室要适时宣传“旅客乘车须知”,站务员在发车前除及时向旅客宣传安全乘车注意事项外,还必须绕车一周排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指挥驾驶员发车。

4、加强“三禁品”的查堵力度,严禁“三禁品”进站上车。

5、严禁始发站超载,凭票乘车,如驾驶员要求多装,站务员有权制止。

6、加强门卫管理,严禁车站内的车库、车坪、站门口摆设摊点和围车叫卖。

7、创造良好候车环境,保持站内清洁卫生。

1、车站内“三禁品”检查工作由车站负责,车站必须悬挂严禁携带三品乘车的大型条幅和禁运物品图。车站广播室要反复宣传携带“三品”乘车的危害和有关处罚规定。

2、查验“三品”工作要定岗、定人、定点和流动检查相结合,春运时必须人人开包检查。“三品”检查工作必须实行责任签章制度,站内由车站主管安全的领导负责把关,谁签章,谁负责,站外路途由司乘人员负责。

3、凡查出的“三品”必须统一造册登记,专人保管,任何人不得讲情索回,经车站广播室宣传仍携带“三品”乘车的旅客除没收“三品”外,还要进行严肃批评教育,态度恶劣者移交司法机关予以处理。

汽车客运站工作计划篇六

为规范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及有关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定本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业务操作规程和监督管理规则。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3、汽车客运站应当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站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站长对安全生产负直接的领导责任,其他副站长对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汽车客运站领导和工作人员实行“一岗双责”制,既对分管的业务工作负责,又对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5、落实“三不进站”和“五不出站”的管理规定,严格执行车辆安全例检制度、危险品查堵制度,有效把住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源头关,预防和杜绝因汽车客运站源头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

“三不进站”是指:危险品不进站、无关人员不进站(发车区)、无关车辆不进站。

“五不出站”是指:超载客车不出站、安全例检不合格客车不出站、驾驶员资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客车证件不齐全不出站、“出站登记表”未经审核签字不出站。

6、与班组、部门、工作岗位、进站经营者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依法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7、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安全检查、事故处理、责任追究等工作,对有关部门提出的防范和整改措施,在限期内严格落实。

8、每年对工作人员进行两次安全生产、业务知识培训;每季度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业务知识培训,年度合计培训不少于20个小时。

9、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分析查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缺陷和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及时召开安全生产分析通报会,对事故当事人的聘用、培训、考核、上岗以及汽车客运站运营管理等情况进行倒查,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10、发生安全事故和险情时,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11、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推行现代化科学管理方法,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12、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安全消防设备和消防器材,并确保齐全有效。

13、遭遇自然灾害、客运量突增、公共卫生以及其他突发事件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应对和处置。

14、定期对客运站安全生产情况、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隐患、违章和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和处理,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15、加强汽车客运站站场秩序管理,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防治安事件、防违法行为等工作,确保站场秩序良好。

16、建立安全生产举报制度,充分发挥乘客、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对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督作用。对接到的安全生产举报和投诉应当及时予以调查和处理。

汽车客运站工作计划篇七

汽车客运站要消失了吗?汽车客运站何去何从?这些都是我们对汽车客运站的迷思。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汽车客运站要消失了吗,如果喜欢请收藏分享!

你去外地选择什么交通工具?

承载着我们几代人记忆的客运汽车站,

曾经人山人海的景象仿佛还在昨天,

如今的客运站里却看不见几个人,

由于时代发展的,高铁网络的完善和私家车的普及,

很多人短途选择自驾长途坐高铁或者飞机,

而不再选择客运汽车,

事实上全国很多客运站都处于亏损状态,

大多都拿着国家的各种补贴运营,

说白了如果是个人企业早破产了!

可即使是国营单位长久下去不做出改变也将逐渐消失,

以后只能留在记忆里……。

近年来,国内经济的变化是有目共睹的,除了人们收入水平提高了不少,在衣食住行各方面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尤其是出行这一市场,过去出行主要是靠自行车和大巴。现在除了私家车,还有高铁、飞机等交通工具。交通的发达,让出行不再困难。

截至2020年,我国公路通车总里程达519.81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通车里程16.10万公里,稳居世界第一。铁路运营里程已达14.6万公里,使得人们的出行效率大大提高。值得一提的是,应该有很多朋友还记得,曾经我国最常见的出行方式是汽车客运。

在高铁、火车还未全面普及的时候,客车一直是居民出行的首选交通工具。尤其是到过年的时候,作为重要的客运枢纽,客运站常常客流火爆,售票口可以说是“水泄不通”。然而如今客运站十分寥落冷清,在节日高峰时段也没了最初的熙熙攘攘的候车者。

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汽车客运站营业客运量减少130.12亿人次,同比下降4.8%。2020年的突发疫情给道路客运业带来了更大的冲击。据交通部统计,2020年全国公路客运量为68.9亿人次,同比下降47%。同时,2021年1月份的全国公路旅客运输量也下降了49.4%。

客运量的持续下降也可以从客车行业的年销售量中看出。客车行业属于弱周期行业,行业总量主要取决于居民出行总量和出行结构。根据近8年客车销售记录,2015年客车年销量达到57.15万辆的高峰后,行业规模开始一路萎缩,到2020年总销量仅为43.74万辆。

此外,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五家上市客车公司中,除宇通独家盈利外(利润1.45亿元)、中通客车(亏1.49亿)、金龙系客车(亏1.63亿)、安凯客车(亏0.65亿)、亚星客车(亏0.39亿)均出现亏损,可见客车行业目前的经营状况是盈少亏多,不容乐观。

与此同时,在过去的两年时间里,有不少客运站宣布关停。如运营40多年的深圳沙井汽车站宣布,由于长期亏损而选择关闭,这意味着深圳沙井汽车站的许多客车将停止载客。历经26年风雨的深圳宝安区福永客运站,在今年也正式停运;今年8月下旬,关闭整整4年的南昌洪城客运站基本完成拆除。四川攀枝花汽车客运中心也在亏损边缘挣,2016年以来,汽车客运站客流平均每年减少10%,到了今年相当于减少了一半。

根据我国交通部门发布的数据显示,从2019年到2020年,广州、北京、四川等地有大量汽车客运站宣布关闭,其中广州18个客运站已关闭三分之一,其余几乎靠地方补贴维持。城市客运站的关闭也使得农村公交客运站的日子越来越困难。可以说如今客运行业面临新的考验。

这并非杞人忧天。有数据显示,从2016年开始,湘潭市每年的道路客运旅客发送量都以20%左右的速度下降,道路客运市场萎缩严重,站场常年属于入不敷出的状态。然而,作为出行方式的重要一环,道路客运的作用不容小觑,尤其对于农村地区的居民来说,客车仍是他们出行最实惠、最方便的交通工具。

效益与公益,传统与变革,一场看不见的博弈正在道路客运行业悄无声息的发生。

跑遍大江南北的辉煌。

湘潭汽车站正式启用后,站场来了一位特殊的客人,他叫莫崇奇,是湘潭运输有限公司的退休职工。看到各种智能化应用场景,他既高兴又感慨,高兴的是现在车站更舒适便捷了,感慨的是现在客流量大不如前。

莫崇奇告诉我们,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开始,道路运输成为客运的主力军,尤其是到了九十年代以及本世纪初,每逢春运及节假日,湘潭各个汽车站里都是人山人海。莫崇奇记忆犹新的就是2002年,当时湘潭长途汽车站日售票量曾高达12000张,一天的营业额达到了80多万元。

同时,由于乘客需求量庞大,湘潭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还在1991年开通了南下运输线,从湘潭可以直接抵达深圳、东莞、广州、龙岗等地。此后,湘潭市汽车站相继开通了湘潭至湖北省武汉、武昌、监利、沙市,山东济南,浙江宁波,福建石狮、泉州,北京、上海,广西南宁、桂林,江西南昌,贵州铜仁等10个省及直辖市的32条跨省长途客班车线路,道路客运市场一时风光无两。

莫崇奇告诉我们,过去车站没有智能检测机器,所以他们要将乘客的包一个个打开检查,平常人少他们勉强还能应付,但是春运旅客呈几何式增长,他们双手难敌众拳,车站派出所几个人根本忙不过来。因此,每每到了春运,驻潭武警部队都会派出一个排的人帮莫崇奇他们检查“三品”(易燃品、易爆品、毒害品),因此当时的汽车站也成了警民共建单位。

面临多式联运的夹击。

在新技术的宏大叙事中,部分群体往往会显得无能为力,随着私家车、高铁、城铁等多式联运的出现,道路客运的市场被迅速被挤占。

冯亚老家住在湘潭县石潭镇,她的初高中学校都在易俗河镇,因此每次节假日回家她都要坐中巴车,很多时候她连座位都没有,经常要站着一小时才能到家。现在,冯亚有了小汽车,从易俗河镇回趟老家三四十分钟就够了。“自己开车回家,不要买票、等车,速度也更快,方便多了。”冯亚坦言,自己已经快10年没有坐过中巴车回老家了。

个人的选择折射出时代的发展。数据显示,2021年,湘潭民用汽车保有量44.8万辆,比上年末增长7.2%。其中,私人汽车保有量42.0万辆,增长7.3%。一边是私家车逐年上升的数据,另一边是竞争激励的“公铁之争”。韶山汽车站负责人赵明宇告诉我们,过去韶山开往长沙的班线一直都是营收大线,但是自从沪昆高铁韶山南站开通后,道路班线客流量出现断崖式下跌。

从春运的数据我们也可以看出客运市场逐渐式微。2019年春运期间,道路客运市场还没有受到疫情冲击,但是当年道路客运量为10.98万人次,比上年同期减少12.4%。与之相反的是铁路旅客发送同比增长13.65%。其中,长株潭城际铁路客流激增,较上年涨幅达到38.06%。

锚定农村天地的转场。

“汽车站肯定不会消失!”被问及道路客运市场未来时,湘潭汽车站负责人戴曙高坚定地回答,道路客运不单单是一个市场行为,它更多的是一种公益行为,虽然如今出行方式多元,但是道路客运仍是农村地区主要的公共交通工具,而农村也是未来客运市场的转机。

数据显示,即使受疫情影响,近几年湘潭市各站场节假日期间的旅客发送量仍维持10多万人次,其中乘客的构成大多都是老人、学生以及务工者,因此道路客运关乎社会公平。于是乎,在客流逐渐减少的背景下,湘潭市仍然在保障农村地区的客运班线,甚至部分地区还加大了投入力度,着力解决城乡道路客运乘车难、乘车贵、乘车不安全等系列问题。

韶山市银田镇华南村有十几名学生在银田学校上学,过去只能乘坐3路公交车在银田旅游区政府下车,再步行1.5公里才能到学校,为此学生们经常要天没亮就起床准备上学。2021年,在城乡客运一体化工作的推进下,开通专车在上下学时间点往返绕行3公里至银田学校接送学生,彻底打通学生上学的“最后一公里”。

截至目前,韶山已经全面实现城乡客运一体化,7条线路上42台新能源公交车实现了33个行政村全覆盖,14所中小学全部都有直达公交,极大方便了当地居民出行。同时,韶山市在原道路客运车8元票价上优惠了70%,实行2元的统一票价,让老百姓得到了实惠。

在湘乡汽车站,“点对点”的定制化客运成了道路客运新的突破口。站场负责人告诉我们,过去他们站场开往长沙的大巴车基本都处于亏损状态,但是通过定制化班线这一局面得到扭转。2020年,湘乡汽车站推出湘乡至长沙的“点对点”班线,将车辆从大巴车改成7座的商务车,同时线路也不再是固定路线,而是变成乘客家门口到长沙城区任意位置,由于省去了等车、换乘等步骤,出行效率提高了40%以上。

尽管这一条定制班线的客运票价提高了60%左右,但是上座率却大幅提升,如今定制客运占该线路业务量70%以上,节假日更是供不应求,线路成功扭亏为盈,实现良性循环。

除此之外,湘潭市各汽车站还在探索“直播带货”的发展模式。湘潭汽车站负责人戴曙高表示,如今湘潭市在全面推进快递下乡,但是人工、运输成本高等一系列难题成为其推广的掣肘。为此,他们正在与邮政等快递公司对接沟通,希望用客车带货等方式解答快递下乡“最后一公里”难题;同时,运输企业也可依托运力优势,借助电商、直播等新技术,将汽车站打造成农货转销平台,助力农村地区参与到市场循环中,推动实现乡村振兴。

汽车客运站工作计划篇八

一、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做传播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前哨兵。

二、热爱本职工作,钻研业务知识,掌握服务技能,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任务。

三、保持车容、站容、仪容整洁、大方,服务热情、周到、耐心。礼貌待客,文明服务。

四、爱护旅客财物,保证旅客行包完好,及时交付。

五、听从指挥,服从安排,严格执行客运服务规章员工守则。

六、关心集体,爱护同志,互相配合,团结协作。

七、遵纪守法,坚持原则,敢于向歪风邪气作斗争。

汽车客运站工作计划篇九

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树立主人翁责任感,做传播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前哨兵。

二、热爱本职工作,钻研、掌握汽车驾驶和保修技术,不断提高操作水平,努力完成运输任务。

三、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驾驶操作规程,养成良好的驾驶作风,正点运行,确保安全。

四、仪容整洁,礼貌待客,服务热情、周到,定点站必停、有空位让上。

五、爱护车辆及旅客财物。保持车容整洁,坚持例行保养,使运行车辆经常处于完好状态。运送旅客行包要认真负责,防止错乱、丢失,损坏。

六、关心集体、爱护同志,助人为乐,与站、乘人员相互配合,团结协作。

七、服从调度,听从指挥,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不擅自改变运行线路,不利用开车之便私拉乱运,营私舞弊,投机倒把。坚持原则,勇于抵制不正之风。

一、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做传播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前哨兵。

二、热爱本职工作,钻研业务知识,掌握服务技能,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任务。

三、保持车容、站容、仪容整洁、大方,服务热情、周到、耐心。礼貌待客,文明服务。

四、爱护旅客财物,保证旅客行包完好,及时交付。

五、听从指挥,服从安排,严格执行客运服务规章制度。

六、关心集体,爱护同志,互相配合,团结协作。

七、遵纪守法,坚持原则,敢于向歪风邪气作斗争。

一、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做传播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前消兵。

二、热爱本职工作,钻研业务知识,掌握服务技能,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任务。

三、保持车容、站容、仪容整洁、大方,服务热情、周到、耐心。礼貌待客,文明服务。

四、爱护旅客财物,保证旅客行包完好,及时交付。

五、听从指挥,服从安排,严格执行客运服务规章制度。

六、关心集体,爱护同志,互相配合,团结协作。

七、遵纪守法,坚持原则,敢于向歪风邪气作斗争。

汽车客运站工作计划篇十

20**年,我站在县交通运输局的正确领导下,全站职工团结一致,奋力拼搏,不断改进服务质量,强化管理力度,圆满完成了“春运”、“五一”、“十一”黄金周及平时的旅客运输工作任务,为广大旅客提供了热情、高效、礼貌、舒适、安全、快捷的优质服务。现将本年度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早准备,早行动,确保安全快捷。“春运”“五一”“中秋国庆”是车站客流的高峰,也是客运的“黄金周”。为了搞好20**年特定时期的运输管理组织工作,确保安全快捷、优质高效,我们立足于早做准备,早做安排的思路,在严格各项管理程序的同时,这些特定期间,加大了站场内外管理人员的'力量,及时协调好客运车辆,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安全规定,把严车辆进站安全管理关;把好载客车辆出站关;严格进站旅客行李“三品”安全检查;加强检查监督力度;加强站务秩序管理,确保站场安全,园满完成了“春运”“五一”“中秋国庆”等特定时期的旅客运输任务。

1、本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把安全工作放在各项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我站根据站《安全管理办法》规定,严格执行制度,严格定期检查,严格安全处罚,严格实行责任追究。严格落实我站客运管理规定,把好进站车辆营运手续与技术性能关,把好旅客进站行李检查关,把好车辆进站安检与出站检查关,提供客运服务。对所有50辆进站车辆建立了安全档案,签定了进站协议和安全责任书,纳入车站安全管理范围。对营运车辆组织定期检查,排查隐患,一旦发现就及时整改,杜绝隐患发生。

2、工作人员做到对每一趟车上的旅客进行一次乘车安全常识的宣传,发车时应绕车一周,检查有无不安全因素,无,方可发车;每天不定期进行乘车安全常识宣传;每天发车前,驾驶员面向乘客进行“五不两确保”安全承诺,即不超员,不超速,不接打手机,不疲劳驾驶,不关闭动态监控系统,确保乘客系好安全带,确保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我站对位于讲理村口的客运新站,20**年顺利通过市局和市运管处的检查验收后,今年以来运行正常,给当地乘客提供了便利。

我站距离**集镇比较偏远,许多乘客难以找到新站地址。为了及早利用新站并方便旅客乘车,我站在楼顶装置“**客运站”五个大字,在候车大厅门顶装置“候车厅”三个大字。我站在候车厅设立“安全警示教育”区,配备了电视,张贴了有关漫画。在大门口设立“客车卸客区”,在候车厅门口建起“残疾人通道。

目前我站的主要收入还是靠日常发班从售票收入中提取,这种局面就决定了运输生产工作是我站工作之中的重中之重,我们主要采取了加强对站场的管理工作,车站人来车往,环境比较复杂,再加上车辆多为私人所拥有,他们不太服从管理,而我站主要收入来自车辆方面,所以对车辆、对站场秩序的管理是日常工作之重心,在这方面中针对目前各班线存在的各种问题及实际情况,我站还制定了各班线管理制度,对各班线的发班、客源组织、售票等情况做了详细的规定,并及时了解出现的各种情况,作出处理。

今年,我站加强了站场建设力度,重新布置和美化了候车大厅,盖好了客车例检车棚,完善了监控设备,可以对我站的主要部位实行有效监控。今年已经顺利通过了市运管处组织的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目前,我站仍在积极努力向“汽车客运站标准化建设达标”方向迈进,力争完成“汽车客运站标准化建设达标”任务。

汽车客运站工作计划篇十一

从市公交总公司了解到,今年公交春运作业计划自1月11日起全面启动,时间将持续到2月19日,为期40天。其中,节前15天,节后25天。在此期间,公交将全力以赴,多出车、出好车,确保市民春节期间正常出行。

据预测,今年春运,我市公交客运量较往年明显增加。对此,市公交总公司要求各运营单位结合今年春运特点,制定出一套详密的营运配班方案,时刻把握客流变化,特别是学生流、民工流等变化,适情组织运力、调整预案。针对远程乘客较多这一春运特点,各运营单位特别在火车站、客运中心、大中院校以及连接市郊、城乡接合部的公交线路上加大了车辆投放。为提高春运期间的公交车运营效率,各运营单位还计划在春运期间,通过挖掘潜力,采取随时加车、大站快车、延长班日工时、增加配班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加大高峰区段的行车密度,确保高峰时段乘客不滞留,力求让乘客走得及时,走得顺心。

为保证安全,近日公交公司已完成了500余辆公交车的安全性能检查,逐辆消除机械事故隐患;同时,在车辆行驶中,对坡度大、下雪后易造成交通事故的路段采取措施,对司机提出特殊要求确保安全,并落实了特殊天气干部带班出车等制度;在线路集中交汇的大站点、枢纽站组织人员稽查,严防“三品”上车,确保乘客安全快捷地到达目的地。

该司还将春运服务工作与争创“星级司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要求司乘人员牢记“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客为主,快捷方便”的春运服务宗旨,做到“四杜绝,四满意”:杜绝到站不停车及15分钟以上大间隔,让乘客候车满意;杜绝服务态度生硬及不报站的“哑巴”车,让乘客乘车满意;加强车辆清洁、保洁和消毒工作,杜绝坐椅、地板、玻璃、车身、轮胎不洁,让乘客对车辆卫生满意;杜绝开超速、斗气以及司机聊天、打手机等违规车,让乘客对安全行车满意。

2015年春运工作,从2月4日起至3月16日止,共40天。春运期间,我站积极发挥作为一个交通部门的职责,统一安排人员进行强化治理、检查、指导工作,为群众出行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保障了春运工作的顺利有力开展。

春运一开始,我站就积极组织实施县局2014年春运工作方案。站领导精心组织,提前做好对突发事件的预防准备,对消防设备和安全设备进行一个全面的检查,重点岗位如人车联检、“三品”检查、进出站、现场管理等岗位增加人手。客运站全体员工以极高的责任感,认真的工作态度,积极投身到春运的安全保障工作中,使得春运工作的正常运行得以保障。下面总结一下今年的春运工作: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春运工作圆满完成离不开思想高度重视和精心组织安排,站领导为了确保春运工作顺利进行,把春运安全工作放在首位,认真落实县局和县运管所部署的春运各项工作,制定了春运工作方案、成立春运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春运值班制度,公布值班名单。召开春运动员大会,将春运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我站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做好恶劣天气的准备工作,认真做好各线路车辆的检车工作,针对冬季冰雪路况做好宣传学习,要求各线路客车备好防滑链等安全实施,防止疲劳驾驶和酒后驾驶,及时协调处理各种突发事件,严防安全运输事故,做到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确保了安全运输正常有序的进行。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安全氛围。

春运期间我站利用简报、宣传栏和横幅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与进站发车的驾驶员、车主面对面交流冬季安全行车经验,要求他们及时维修车辆,并叮嘱驾驶员做到春运安全行车。

三、加强安全学习落实安全责任。

春运前对全体员工进行了春运动员和春运安全学习,对春运期间可能发生的客流突增、安全事故、火灾雨雪恶劣天气等突发事件提前预测演练,并签订安全责任书。

四、搞好安全隐患排查严把车站安全关。

强化对营运车辆及驾驶员的安全检查力度,春运期间增加了检车人员,把好车站安全源头关。

对各进站春运车辆进行全面检查,车辆是否按期参加车辆综合技术性能检测和二级维护;车辆技术等级是否与经营范围相适应;客运车辆是否按规定安装并使用gps行驶记录仪,保证有效正常监控。各车辆严格执行人车联检工作标准,不符合要求、安全无保障的车辆,一律禁止参加春节运输。

对各种证件和驾驶员的检查工作。按照上级新的要求,利用新的“安全例检单”和“派车单”。严格检查“六证”、“两单”,严禁酒后驾车、严禁疲劳驾车,发现无即时证明、即时证明过期或人证不符、车证不符、车辆安全技术不达标者,一律不准参加春运;严格执行各车辆的人车联检,严格审查其营运手续和各项保险,严禁违规加班包车。我站还对各营运车辆的有关证件和安全随车设施分别进行了拍照,以此作为影像材料予以存档。

认真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在客运站有“三品”专人检查,新印制了“安全出站登记表”和“三品检查登记表”,做到了四有,即:有专人、有检查、有记录、有处理;把“三品”查在站内,堵在车下。防止发生破坏事件和违章、违规现象,杜绝各类责任事故的发生,保证了春运安全源头关,确保了旅客生命安全,使旅客出行安全得到了有力的保障。

五、开展了春运安全运输大检查。

春运期间,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在现场制度,安全人员到发车现场,坚决杜绝一切违章违规行为的发生。

对违规、违纪车辆进行严格检查,每天都对各客运车辆进行安全例检和出站登记,不符合要求的车辆,决不放行,对超员车辆坚决不予放行,努力做好乘客思想工作,将超员乘客安全有序的进行分流,对车辆违规违纪按规定进行处理。

六、应急值守,信息畅通。

加强春运及春节期间值班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落实值班制度,对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全面安排,把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客运站工作人员要24小时开机,确保信息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关注和了解本站的安全运行情况。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要紧急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及时报送信息至客运站领导。

总之,我站在今年春运期间组织圆满、措施得力,各项工作均能很好的完成,确保了既定的目标任务。据统计,春运期间我站共安全发运车辆1476班次,安全输送乘客19786人次,未发生一起交通安全事故,为人民群众的出行提供了强有力的安全保障,受到了广大乘客的一致好评和高度赞扬。

车,避免在这些站点转乘的乘客遇到上车挤、上车难、上错车的问题。

汽车客运站工作计划篇十二

为加强我县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县政府成立了由分管交通副县长xx任组长、交通局长、安监局长、公安局政委、交警大队长为副组长的春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县交通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春运日常工作。交通、公安交警、农机等职能部门和运输企业及18个乡镇也分别成立了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或安全委员会,并结合部门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1月24日,县政府召开全县春运工作会议,交通、公安、交警、安监、农机、城建、计划、教育、新闻中心等单位(部门)主要领导和企业负责人以及18个乡镇分管领导共5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上交通、公安交警、安监等部门分别就做好20xx年春运工作作了部署发言,副县长xx参加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会上,18个乡镇还与县人民政府签订了20xx年春运安全工作责任状。会后,各有关职能部门和运输企业也分别召开了春运工作动员部署会。通过层层动员形成如下共识:一是以促进xx经济发展,加快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营造xx投资发展软环境的总要求出发,充分认识到春运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二是树立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从源头管理严把“三关一监督”和路面监控着手,切实强化安全监管工作;三是遵循“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处理好依法行政与转变工作作风的关系,做到依法办事,文明服务;四是加强单位(部门)间的沟通与协调,从人员、信息、物资等方面互相支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为加强春运期间的宣传报道工作,我县各有关部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板报、信息、图展、标语、安全学习等形式进行多方位的宣传。在西门服务站发放“319国道事故多发地点示意图”和各类春运及安全行车宣传单共10000余份;在国道沿线、省际交界处等地制作醒目横幅18条,在车站张贴各种春运工作标语近100余张;交警、运管人员联合深入企业召开春运工作及安全会议共3场次;并通过编写春运简报及向上投稿宣传报道春运工作情况。

春运期间,交通运输部门严格按县委、县府和上级部署精神,加强运输组织,科学合理安排运力,及时了解和掌握客源的流量、流时,组织多班、双班运输,确保节日期间旅客出行方便快捷,物资运输安全畅通。共投入营运客车192辆,座位数3647座;共发班次13429班次,安全运送旅客163311人次。具体做到:一是在充分考虑春运期间各种因素造成的客运流量、流向、流时的变化,客运站对原客运车辆的发车时间进行了调整,合理调配运力,以提高运输效率;二是增开售票窗口,延长服务时间,客运预售票提前到10天;三是为方便农村旅客购票,龙州有限公司xx分公司在节前,对全县七个乡镇增设电脑网络售票业务,解决农村上城购票问题,有效缓解县城客运站的售票压力,大大减少了旅客购售排长队现象。四是加强春运加班、包车牌的管理,规范出租汽车经营行为。在便民服务方面,汽车站主动为旅客排忧解难,设立老人专座、免费供应热水等,交通运管、交警部门联合设立西门春运安全工作站,实行24小时值班,对客运车辆提供咨询服务,设立交通安全服务岗、驾驶员休息室、春运车辆维修点,免费提供饮用水,纠正客运车辆违章行为,春运期间,执法人员始终坚守值班岗位、文明执法,赢得了广大司乘人员的好评。

春运期间,交通、交警、农机等有关部门在履行职能工作中,走联合执法之路,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加强工作沟通,做到信息互通,提高管理效率。

我县春运40天中共发生一般性以上交通事故30起,死亡9人,比去年同期上升50%,受伤26人,比去年同期上升160%;经济损失9980元,比去年同期下降64.7%。

源头管理和教育方面:交通主管部门实施“严把三关、一监督”(即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严把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严把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关,加强对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监管)加强源头管理,狠抓运输生产安全,做好内部治安、消防管理等工作,同时加大稽查和堵漏监控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经营的各种“黑车”,督促各客运单位对车辆严格检验,杜绝由于机械原因诱发交通事故。特别是加强了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从业人员及定点维修企业的全面检查,强化对易燃、易腐蚀危险品的查堵。公安交警部门对客运车辆严格检验杜绝未进行春检、春检不合格的客运车辆参与春运。农机管理部门加强了对农用车、拖拉机等农用交通运输车辆的管理,与公安交警联合发放致全县农机驾驶员公开信,提醒广大农机驾驶员必须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操作规程,严禁农用车、拖拉机等参与载客运营。城建部门牵头组织人员对城区及集镇公共交通安全进行了大力整治,确保人口密集的区域交通畅通,客货物畅其流。教育部门节前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了一次遵守交通法规的安全教育活动,教育学生不能乘坐病车、超载车、非法营运车辆,有效地避免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公路部门对危桥进行了有效的监控和补救,及时清除路障确保道路畅通。

路面监控方面:除设立了春运服务站,做好定点监控管理外,重点加大路面巡查力度。公安交警部门加大了对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违章的查处力度,对可能造成交通事故的各种违章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对超载客车坚持卸客转运,消除违章后方可放行,共出动警力1290人次,检查车辆31850辆次,其中客车21960辆,纠正交通违法5105辆次,疏客442人次,暂扣证件52本,机动车189辆,实施治安拘留7人次。交通运政部门共上路1435人次,共检查车辆3510辆,查处违章车辆279辆,罚款8.35万元,查处“黑车”5部,罚款6万元。

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方面:交通主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三长责任制,加强了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突出渡船、渡口客货运和游览船只的管理,严禁农用船参加客运,严禁无牌、无证、无经营资质的船舶经营客运。为切实加强水运繁忙期间的安全管理,与日常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人员不撤、力度不减。整个春运期间,县交通局水上执法人员共深入全县7个水域乡镇、7个渡口、55个捞沙点进行了2次水上拉网式安全检查,有效地保证了水上交通运输安全。总的来说,今年的春运工作取得了比较满意的成绩,这是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但由于春运工作时间短、任务重,难免存在一些不足,有待进一步总结完善,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更加宁静、安全的交通环境而努力工作!

汽车客运站工作计划篇十三

春运工作是交通行业一年一度的重头戏,也是对各项工作的检验,为了把工作落实到实处,我们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站的工作实际,制定出春运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站长为组长,副站长为副组长,办公室成员及各班班长为组员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20xx年度春运工作,同时还设立了昼夜值班电话,小组成员轮流值班,并规定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随时保持联系。各班组对任务进行分解细化,责任到人,层层抓落实,使各个岗位责任明确、纪律明确,确保春运期间的安全畅通。

春运在全年的运营生产中是一场大仗,也是一场硬仗。要打好春运攻坚战,首先要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让全体干部职工都充分认识到春运的重要意义,因此,我们在1月10日召开了春运动员大会,进行宣传发动,把春运要求和措施讲给职工,引导干部职工把思想和精力集中到春运工作中来,从转变职工思想观念、强化服务意识入手,增强“爱国、爱岗、敬业、奉献”意识,提高全所员工综合素质。此外,以提高收费技能、缩短收费时间、搞好微笑服务为重心,不定期组织专业技能培训,通过对全体收费员、监控员进行全面的系统、业务培训,对每位收费人员的文明服务进行跟踪稽查,并对收费业务、收费纪律、唱收唱付等方面进行监控、监听、现场稽查、突击检查,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把春运作为展示行业风貌、提高社会影响力的机遇。

为进一步推动规范化管理,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综合管理水平及服务水平,我站根据管理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效能建设的有关规定,率先制定实施职工“考核百分制”,实行自查自纠,每月开展“优秀班组”、“优秀收费员”评比,降低差错率,提高收费员文明服务和业务水平。通过狠抓劳动纪律、安全生产,为我站春运工作注进了新的动力。

确保安全是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我站在充分认识安全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了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对安全生产工作做了充分全面的部署,特别是对人员、票款的安全和系统、机电设备的安全做了进一步的细化。无论从春运前的准备工作还是在四十天的春运期间,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落实体系文件中对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规范,在春运前对重点部位进行认真细致的安全检查,使安全管理工作任务到班,责任到人,分工明确,配合默契、层层把关,确保了春运期间的安全工作。

收费站做为高速公路的“窗口”行业,服务质量高低,是通过工作人员一举一动,一言一行来表现出来,通过服务来让驾乘人员感受得到的,因此,提供优质服务,塑造良好形象,需要靠广大职工的共同努力,春运期间,尽管工作十分繁忙,但我们收费员并没有放松对服务质量的要求,文明服务,礼貌待客,急驾乘人员所急,帮驾乘人员所需,宁肯自己千辛万苦,不让驾乘人员一时为难。同时坚持站内卫生清洁,为司乘人员提供了一个干净、美观的通行环境。全站职工不辞劳苦,放弃假日,加班加点,默默无闻地奋战在工作岗位上,用自己的行动为高速公路的形象增了光、添了彩,为收费站的窗口形象建设贡献了力量,发扬主人翁精神,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努力工作,献出了自己的一份热情和力量,为夺取春运的最后胜利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今年的春运工作在管理处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全站员工的共同努力,管理措施比较到位,取得了一定的佳绩,为全年工作打下了一个坚实的基础,今后我们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努力工作,使我站各方面工作步入一个新的台阶。

汽车客运站工作计划篇十四

第一条为加强汽车客运站管理,建立正常的汽车运输市场秩序,保障旅客和客运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经营汽车客运站的单位和个人及进站经营的客运车辆。

第三条汽车客运站是指下列以场地设施为基础,组织旅客集散并提供业务的经营单位。

(一)符合交通部《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规定的等级汽车客运站;。

(二)以停车场为依托具有集散旅客、售票、停发车功能的简易汽车站;。

第四条汽车客运站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策、法令,从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接受交通主管部门的指导和检查监督。

第五条汽车客运站必须遵循“旅客至上、业务第一”的宗旨,加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提供安全、及时、方便、舒适的业务。

第六条汽车客运站由交通主管部门根据旅客运输需要,按照方便旅客集散乘车的原则统一规划。城市发展规划中应考虑等级汽车客运站的建设位置,并按照交通部《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的规范进行设计和建设。

第八条汽车客运站必须达到《汽车旅客运输规则》的要求。符合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规划,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售票、行包托运、候车、停车和发车等场地设施,及卫生设备;具有掌握一定管理知识,熟悉运输业务的管理人员和站务人员。

第九条申请开办汽车客运站须持上级主管单位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的`证明,并提供有关资料到当地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办理有关工商、税务登记手续后方可开业。

第十条汽车客运站需要变更经营项目、扩大经营范围,应报原发证机关审核同意,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要求停业,须提前三十天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经审查同意,缴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后,方可停业。

第十一条汽车客运站须按交通部有关规定设置岗位和配备人员。各职人员须明确分工,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有明确的质量标准。建立检查评比制度,定期进行检查考核,提高业务质量。

第十二条汽车客运站必须加强对站容、车容、仪容的管理。

(一)车站内外经常保持清洁卫生,各项业务标志醒目,候车室布置美观大方,图表、业务介绍简明清晰,设施设备排放得当、整齐,商业柜台数量适度。

(二)营运车辆车厢内外整洁,设备齐全有效。

(三)客运工作人员要按交通部部颁标准(jt3127—87)《公路客运工作人员装式样和业务标志》规定,统一着装、衣帽整洁、佩带业务证(牌)上岗,对旅客热情有礼,举止端庄大方。

第十三条汽车客运站对运输经营者要一视同仁,统一编排车站运行班次,安排售票。接受运输经营者的监督。

第十四条汽车客运站必须严格执行运价策,按规定票价在售票口售票,并采取多种售票业务方式,方便旅客。

第十五条汽车客运站在受理行包时,必须严格按有关规定计费,受理后须负责组织装卸,做好交接。行包装载严禁超高、超宽、超长和超载。

第十六条汽车客运站必须建立良好的候车秩序,及时向旅客宣传乘车须知、班车时刻及有关规定,坚持实行旅客凭票进站、检票上车、验票出站制度,严禁旅客无票乘车。

第十七条凡进入汽车客运站经营的客车,经营手续必须齐全,从车站的统一管理、调度和指挥。

第十八条凡经交通主管部门批准经营班线客车的经营者,必须与汽车客运站签订协议,站、车双方按协议履行各自的职责。汽车客运站不得擅自接纳未经交通主管部门批准的车辆进站经营。

第十九条汽车客运站必须按交通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营运方式、经营区域、线路、班次经营,按时提供完好车辆,确保正点发车。线路、班次一经确定,未经交通主管部门批准,站、车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

第二十条经营客运的车辆,必须悬挂交通主管部门统一制发的线路标志牌,使用交通部统一规定的路单。路单由汽车客运站签发,如实填写,随车携带,并按规定回收、保管。

第二十一条汽车客运站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配备安全检查人员,严格执行客车进站检验合格报班制度,加强安全管理。

第二十二条汽车客运站必须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人员,建立健全消防工作制度,各种消防器材、设施配备齐全有效。

第二十三条汽车客运站应根据条件,设立安全值勤人员,以维护车站治安秩序,保障旅客生命财产、车站和车辆安全。

第二十四条汽车客运站要加强乘车安全宣传教育,严格查堵危险品,做好旅客行包和携带物品的危险品检查工作,必要时有权会同当事人开包检查,对查获的危险品要按规定登记处理。

第二十五条汽车客运站和客运经营者必须使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统一印制、发放的客票。严禁使用擅自印刷的客票。

第二十六条汽车客运站必须建立和健全客票管理制度,严格领发和销号手续。

第二十七条汽车客运站为经营者发售客票和受理行包托运的营业收入,应按协议定期办理结算,不得拖欠。

第二十八条汽车客运站实行有偿业务,按规定向经营者收取各项业务费。收费项目由交通部制定,费率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严禁乱收费。

第二十九条汽车客运站必须建立考核制度,对车站经营情况和进站营运车辆的经营情况及经营行为进行考核记录。

第三十条汽车客运站应按交通部部颁标准(jt3142—90)《汽车旅客运输—班车客运业务质量标准》对业务质量进行考核。

第三十一条汽车客运站必须建立和完善各类台帐和档案。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送统计报表。

汽车客运站工作计划篇十五

第三十一条客运班线经营者在经营期限内暂停、终止班线经营,应当提前30日向原许可机关申请。经营期限届满,需要延续客运班线经营的,应当在届满前60日提出申请。原许可机关应当依据本章有关规定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重新办理有关手续。

客运经营者终止经营,应当在终止经营后10日内,将相关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客运标志牌交回原发放机关。

第三十二条客运站经营者终止经营的,应当提前30日告知原许可机关和进站经营者。原许可机关发现关闭客运站可能对社会公众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采取措施对进站车辆进行分流,并向社会公告。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在终止经营后10日内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交回原发放机关。

第三十三条客运经营者在客运班线经营期限届满后申请延续经营,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予以优先许可:

(一)经营者符合本规定第十条规定;。

(二)经营者在经营该客运班线过程中,无特大运输安全责任事故;。

(三)经营者在经营该客运班线过程中,无情节恶劣的服务质量事件;。

(四)经营者在经营该客运班线过程中,无严重违法经营行为;。

(五)按规定履行了普遍服务的义务。

第三十四条客运经营者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对客运车辆进行定期维护,确保客运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客运车辆的维护作业项目和程序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18344)等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执行。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为客运经营者指定车辆维护企业;车辆二级维护执行情况不得作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路检路查项目。

第三十五条客运经营者应当定期进行客运车辆检测,车辆检测结合车辆定期审验的频率一并进行。

客运经营者在规定时间内,到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和《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的规定进行检测,出具全国统一式样的检测报告,并依据检测结果,对照行业标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进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客运车辆技术等级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车籍所在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将车辆技术等级在《道路运输证》上标明。

第三十六条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应当使用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营运车辆技术检测标准对客运车辆进行检测,如实出具车辆检测报告,并建立车辆检测档案。

第三十七条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客运车辆进行审验,每年审验一次。审验内容包括:

(一)车辆违章记录;。

(二)车辆技术档案;。

(三)车辆结构、尺寸变动情况;。

(四)按规定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行车记录仪情况;。

(五)客运经营者为客运车辆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情况。

审验符合要求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道路运输证》审验记录栏中注明;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办理变更手续。

第三十八条鼓励使用配置下置行李舱的客车从事道路客运。没有下置行李舱或者行李舱容积不能满足需求的客运车辆,可在客车车厢内设立专门的行李堆放区,但行李堆放区和乘客区必须隔离,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严禁行李堆放区内载客。

第三十九条营运客车类型等级评定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据行业标准《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325)和交通部颁布的《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规则》的要求实施。

第四十条禁止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拼装的、检测不合格的客车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第四十一条客运经营者和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分别建立客运车辆技术档案和管理档案,并妥善保管。对相关内容的记载应当及时、完整和准确,不得随意更改。

客运经营者车辆技术档案主要内容应当包括:车辆基本情况、主要部件更换情况、修理和二级维护记录(含出厂合格证)、技术等级评定记录、类型及等级评定记录、车辆变更记录、行驶里程记录、交通事故记录等。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车辆管理档案主要内容应当包括:车辆基本情况、二级维护和检测记录、技术等级评定记录、类型及等级评定记录、车辆变更记录、交通事故记录等。

第四十二条客运车辆办理过户变更手续时,客运经营者应当将车辆技术档案完整移交。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经营者车辆技术档案的建立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十三条客运经营者对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或者经检测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客运车辆,应当及时交回《道路运输证》,不得继续从事客运经营。

第四十四条客运经营者应当按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决定的许可事项从事客运经营活动,不得转让、出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

第四十五条道路客运企业的全资或者绝对控股的经营道路客运的子公司,其自有营运客车在10辆以上或者自有中高级营运客车5辆以上时,可按照其母公司取得的经营许可从事客运经营活动。

本条所称绝对控股是指母公司控制子公司实际资产51%以上。

第四十六条道路客运班线属于国家所有的公共资源。班线客运经营者取得经营许可后,应当向公众提供连续运输服务,不得擅自暂停、终止或者转让班线运输。

第四十七条客运班车应当按照许可的线路、班次、站点运行,在规定的途经站点进站上下旅客,无正当理由不得改变行驶线路,不得站外上客或者沿途揽客。

经许可机关同意,在农村客运班线上运营的班车可采取区域经营、循环运行、设置临时发车点等灵活的方式运营。

本规定所称农村客运班线,是指县内或者毗邻县间至少有一端在乡村的客运班线。

第四十八条客运经营者不得强迫旅客乘车,不得中途将旅客交给他人运输或者甩客,不得敲诈旅客,不得擅自更换客运车辆,不得阻碍其他经营者的正常经营活动。

第四十九条严禁客运车辆超载运行,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允许再搭乘不超过核定载客人数10%的免票儿童。

客运车辆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第五十条客运经营者应当遵守有关运价规定,使用规定的票证,不得乱涨价、恶意压价、乱收费。

第五十一条客运经营者应当在客运车辆外部的适当位置喷印企业名称或者标识,在车厢内显著位置公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监督电话、票价和里程表。

第五十二条客运经营者应当为旅客提供良好的乘车环境,确保车辆设备、设施齐全有效,保持车辆清洁、卫生,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侵害旅客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

当运输过程中发生侵害旅客人身、财产安全的治安违法行为时,客运经营者在自身能力许可的情况下,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并配合公安机关及时终止治安违法行为。

客运经营者不得在客运车辆上从事播放淫秽录像等不健康的活动。

第五十三条客运经营者应当为旅客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第五十四条客运经营者在运输过程中造成旅客人身伤亡,行李毁损、灭失,当事人对赔偿数额有约定的,依照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参照国家有关港口间海上旅客运输和铁路旅客运输赔偿责任限额的规定办理。

第五十五条客运经营者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操作规程培训。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超过4个小时。

客运车辆驾驶人员应当遵守道路运输法规和道路运输驾驶员操作规程,安全驾驶,文明服务。

第五十六条客运经营者应当制定突发公共事件的道路运输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应急车辆和设备的储备以及处置措施等内容。

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客运经营者应当服从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

第五十七条客运经营者应当建立和完善各类台账和档案,并按要求及时报送有关资料和信息。

第五十八条旅客应当持有效客票乘车,遵守乘车秩序,文明礼貌,携带免票儿童的乘客应当在购票时声明。不得携带国家规定的危险物品及其它禁止携带的物品乘车。

第五十九条客运车辆驾驶人员应当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等有关证件,在规定位置放置客运标志牌。客运班车驾驶人员还应当随车携带《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

第六十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客运车辆可凭临时客运标志牌运行:

(一)原有正班车已经满载,需要开行加班车的;。

(二)因车辆抛锚、维护等原因,需要接驳或者顶班的;。

(三)正式班车客运标志牌正在制作或者不慎灭失,等待领取的。

第六十一条凭临时客运标志牌运营的客车应当按正班车的线路和站点运行。属于加班或者顶班的,还应当持有始发站签章并注明事由的当班行车路单;班车客运标志牌正在制作或者灭失的,还应当持有该条班线的《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或者《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的复印件。

第六十二条客运包车应当凭车籍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包车客运标志牌,按照约定的时间、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运行,并持有包车票或者包车合同,不得按班车模式定点定线运营,不得招揽包车合同外的旅客乘车。

客运包车除执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下达的紧急包车任务外,其线路一端应当在车籍所在地。省际、市际客运包车的车籍所在地为车籍所在的地区,县际客运包车的车籍所在地为车籍所在的县。

非定线旅游客车可持注明客运事项的旅游客票或者旅游合同取代包车票或者包车合同。

第六十三条省际临时客运标志牌(见附件9)、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见附件10)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交通运输部的统一式样印制,交由当地县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向客运经营者核发。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和加班车、顶班车、接驳车使用的省际临时客运标志牌在一个运次所需的时间内有效,因班车客运标志牌正在制作或者灭失而使用的省际临时客运标志牌有效期不得超过30天。

从事省际包车客运的企业应按照交通运输部的统一要求,通过运政管理信息系统向车籍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后方可使用包车标志牌。

省内临时客运标志牌、省内包车客运标志牌样式及管理要求由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自行规定。

第六十四条在春运、旅游“黄金周”或者发生突发事件等客流高峰期运力不足时,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临时调用车辆技术等级不低于三级的营运客车和社会非营运客车开行包车或者加班车。非营运客车凭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开具的证明运行。

第六十五条客运站经营者应当按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决定的许可事项从事客运站经营活动,不得转让、出租客运站经营许可证件,不得改变客运站用途和服务功能。

客运站经营者应当维护好各种设施、设备,保持其正常使用。

第六十六条客运站经营者和进站发车的客运经营者应当依法自愿签订服务合同,双方按合同的规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客运站经营者应当按月和客运经营者结算运费。

第六十七条客运站经营者应当依法加强安全管理,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对出站客车进行安全检查,采取措施防止危险品进站上车,按照车辆核定载客限额售票,严禁超载车辆或者未经安全检查的车辆出站,保证安全生产。

第六十八条客运站经营者应当禁止无证经营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合法客运车辆进站经营。

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合理安排发车时间,公平售票。

客运经营者在发车时间安排上发生纠纷,客运站经营者协调无效时,由当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裁定。

第六十九条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公布进站客车的班车类别、客车类型等级、运输线路、起讫停靠站点、班次、发车时间、票价等信息,调度车辆进站发车,疏导旅客,维持秩序。

第七十条进站客运经营者应当在发车30分钟前备齐相关证件进站等待发车,不得误班、脱班、停班。进站客运经营者不按时派车辆应班,1小时以内视为误班,1小时以上视为脱班。但因车辆维修、肇事、丢失或者交通堵塞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应班,并且已提前告知客运站经营者的除外。

进站客运经营者因故不能发班的,应当提前1日告知客运站经营者,双方要协商调度车辆顶班。

对无故停班达3日以上的进站班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报告当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第七十一条客运站经营者应当设置旅客购票、候车、乘车指示、行李寄存和托运、公共卫生等服务设施,向旅客提供安全、便捷、优质的服务,加强宣传,保持站场卫生、清洁。

在客运站从事客运站经营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时,应当遵守相应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七十二条客运站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价格管理规定,在经营场所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严禁乱收费。

第七十三条客运站经营者应当按规定的业务操作规程装卸、储存、保管行包。

第七十四条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制定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应急设备的储备以及处置措施等内容。

第七十五条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建立和完善各类台账和档案,并按要求报送有关信息。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七十六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道路客运和客运站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十七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重点在客运站、旅客集散地对道路客运、客运站经营活动实施监督检查。此外,根据管理需要,可以在公路路口实施监督检查,但不得随意拦截正常行驶的道路运输车辆,不得双向拦截车辆进行检查。

第七十八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有2名以上人员参加,并向当事人出示交通运输部统一制式的交通行政执法证件。

第七十九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可以向被检查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查阅和复制有关材料。但应当保守被调查单位和个人的商业秘密。

被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接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或者说明情况。

第八十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客运车辆有超载行为的,应当立即予以制止,并采取相应措施安排旅客改乘。

第八十一条客运经营者在许可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管辖区域外违法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发生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将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处罚结果记录到《道路运输证》上,并抄告作出道路客运经营许可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第八十二条客运经营者违反本规定的,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过程中,可以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将其违法证据先行登记保存。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客运经营者拒不履行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以将其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通知违法车辆车籍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作为能否通过车辆年度审验和决定质量信誉考核结果的重要依据。

第八十三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对没有《道路运输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客运车辆可以予以暂扣,并出具《道路运输车辆暂扣凭证》(见附件12)。对暂扣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保管费用。

违法当事人应当在暂扣凭证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并将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十四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

(二)未取得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班车客运经营的;。

(三)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客运许可证件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

(四)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

第八十五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客运站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客运站经营的;。

(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客运站许可证件从事客运站经营的;。

(三)超越许可事项,从事客运站经营的。

第八十六条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客运站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有关证件,处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第八十七条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投保;拒不投保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

(一)未为旅客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

(二)未按最低投保限额投保的;。

(三)投保的承运人责任险已过期,未继续投保的。

第八十八条违反本规定,取得客运经营许可的客运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客运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不按照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九条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含国际道路客运经营者)、客运站经营者及客运相关服务经营者不按规定使用道路运输业专用票证或者转让、倒卖、伪造道路运输业专用票证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九十条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

(一)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班次行驶的;。

(二)加班车、顶班车、接驳车无正当理由不按原正班车的线路、站点、班次行驶的;。

(四)以欺骗、暴力等手段招揽旅客的;。

(五)在旅客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的;。

(六)未报告原许可机关,擅自终止道路客运经营的。

第九十一条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客运站经营者已不具备开业要求的有关安全条件、存在重大运输安全隐患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要求改正且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

第九十二条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客运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九十三条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使用擅自改装或者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客运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九十四条违反本规定,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不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检测、未经检测出具检测结果或者不如实出具检测结果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十五条违反本规定,客运站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允许无经营许可证件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的;。

(二)允许超载车辆出站的;。

(三)允许未经安全检查或者安全检查不合格的车辆发车的;。

(四)无正当理由拒绝客运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的。

第九十六条违反本规定,客运站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3000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擅自改变客运站的用途和服务功能的;。

(二)不公布运输线路、起讫停靠站点、班次、发车时间、票价的。

第九十七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依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实施行政许可的;。

(二)参与或者变相参与道路客运经营以及客运站经营的;。

(三)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

(四)违反规定拦截、检查正常行驶的运输车辆的;。

(五)违法扣留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的;。

(六)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七)其他违法行为。

第八章附则。

第九十八条出租汽车客运、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十九条客运经营者从事国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活动,除一般行为规范适用本规定外,有关从业条件等特殊要求应当适用交通运输部制定的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

第一百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照本规定发放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和《道路运输证》,可以收取工本费。工本费的具体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定。

第一百零一条本规定自8月1日起施行。交通部1995年9月6日发布的《省际道路旅客运输管理办法》(交公路发〔1995〕828号)、11月26日发布的《高速公路旅客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令19第8号)、1995年5月9日发布的《汽车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部令1995年第2号)、4月27日发布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经营资质管理规定(试行)》(交公路发〔2000〕225号)、1993年5月19日发布的《道路旅客运输业户开业技术经济条件(试行)》(交运发〔1993〕531号)同时废止。

汽车客运站工作计划篇十六

一、车站安全领导小组每年度召开12—14次安全专题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由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和车站各班组组长、安全专职人员参加的安全例会。

二、遇紧急情况应临时召开安全专题会议。

三、安全例会的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文件、会议指示精神。

2、总结本单位近期内安全工作的经验教训,制订防范措施,研究布置下步安全工作。

3、研究和处理安全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

4、对发生一般以上的责任事故的当事人做出处理决定。

5、安全工作例会必须建立会议纪录。

1、加强站内现场管理,配备专职现场安全管理员,对站内所有车辆进行统一指挥。

2、统一划分停车区域,严禁车辆乱放乱摆,统一售票,定时发车的.长途客班,车辆按指定库位进库,短途流水发班的车辆,按线路划分停车、上客区域。

3、车站广播室要适时宣传“旅客乘车须知”,站务员在发车前除及时向旅客宣传安全乘车注意事项外,还必须绕车一周排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指挥驾驶员发车。

4、加强“三禁品”的查堵力度,严禁“三禁品”进站上车。

5、严禁始发站超载,凭票乘车,如驾驶员要求多装,站务员有权制止。

6、加强门卫管理,严禁车站内的车库、车坪、站门口摆设摊点和围车叫卖。

7、创造良好候车环境,保持站内清洁卫生。

1、车站内“三禁品”检查工作由车站负责,车站必须悬挂严禁携带三品乘车的大型条幅和禁运物品图。车站广播室要反复宣传携带“三品”乘车的危害和有关处罚规定。

2、查验“三品”工作要定岗、定人、定点和流动检查相结合,春运时必须人人开包检查。“三品”检查工作必须实行责任签章制度,站内由车站主管安全的领导负责把关,谁签章,谁负责,站外路途由司乘人员负责。

3、凡查出的“三品”必须统一造册登记,专人保管,任何人不得讲情索回,经车站广播室宣传仍携带“三品”乘车的旅客除没收“三品”外,还要进行严肃批评教育,态度恶劣者移交司法机关予以处理。

行政责任追究制度》以及《张家界市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站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车站范围内负有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个人和部门,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各自的职责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均应按本制度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第三条车站安全领导小组为本制度的实施监督机构。

第四条车站站长是本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其他安全生产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第五条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而导致发生下列安全事故的,应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1、车站及公共场所安全事故;

2、火灾安全事故;

3、其它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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