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一种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双方必须遵守其中的规定。充分考虑各种可能的风险和争议,做好相应的约定和补充条款。合同的撰写并非易事,以下是一些写作合同的技巧,供大家参考。
安全生产责任合同条款篇一
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施工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特签定本合约。
在施工工程合同的执行上,本合约具有优先权。
一、管理目标。
1.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工亡事故为零;
2.重伤频率控制在____以下,负伤频率控制在____以下;
4.现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____%;
5.不发生重大中毒事故以及群发性传染病;
6.必须保证施工现场创建文明安全施工工地;
7.确保发包人和监理人零事故的目标;
8.单列的____%安全经费,专款专用,确保安全措施的实施。
二、安全施工要求。
1.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非承包方责任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2.承包人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承包人必须尊重并且服从发包人和监理人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承包人责任。
4.承包人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承包人必须执行发包人和监理人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承包人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发包人和监理人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4.2承包人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讲话学习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4.3承包人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4.3.1承包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后方可组织施工。
4.3.2承包人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年审考核,合格者办理《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4.3.3承包人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承包方的人员需要变动,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3.4承包人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原籍地、市级劳动部门颁发)和当地劳动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持证上岗。
4.3.5承包人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4.3.6承包人必须执行周一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
4.4承包人必须执行发包人和监理人的安全检查制度:
4.4.1承包人必须虚心接受发包人和监理人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罚款等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4.4.2承包人必须按照发包人和监理人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4.4.3承包人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4.5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消项制度。
4.6承包人必须执行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验制度:
4.6.1承包人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的产品,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4.6.2承包人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报发包人和监理人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6.3承包人的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在自检的基础上申报发包人和监理人,接受专职部门的专业验收;承包人必须按规定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性能,设备履历档案以及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工程所在地方政府有关规定。
4.7承包人必须执行安全防护验收表和施工变化后交接检验制度。
4.8承包人必须执行发包人和监理人和当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对重要劳动防护用品的定点采购制度。
4.9承包人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
4.10承包人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4.11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4.11.1承包人职工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为工伤事故。
4.11.2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承包人应在1小时内,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的主管领导,向其报告事故的详情。由发包人和监理人通过正常渠道及时逐级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时积极组织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好记录或拍照,发包人和监理人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
4.11.3承包人要积极配合发包人和监理人及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承包人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
4.11.4承包人必须承担因为承包人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11.5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承包人应积极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伤亡人员为承包人人员的,承包人应直接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发生的资金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4.12承包人必须执行安全工作奖罚制度:承包人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4.13承包人必须执行安全防范制度:
4.13.1承包人要对承包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
4.13.2承包人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建筑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
4.13.3承包人在现场雇佣的所有人员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或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条款。
4.13.4夜间施工现场,承包人必须按施工要求,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其他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用的照明,必要时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设备。
4.13.5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要求立刻撤走现场内的任何承包队伍中没有适当理由而又不遵守、执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发包人和监理人的书面同意。
4.13.6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4.13.7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发包人和监理人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须费用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4.13.8凡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购买国家正规厂家的产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电焊机二次线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脚手架扣件等。
4.13.9承包人应给所属职工提供必须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若必要时还须配戴面罩、眼罩、护耳、绝缘手套等的个人人身防护设备。
4.13.10承包人应在合同签约后____天内,呈送安全施工管理防范方案,详述将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对紧急事件处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条例及防洪渡汛方案,以报发包人和监理人批准,但此批准并不减轻承包人的安全责任。
4.13.11已获批准的安全管理方案及条例的副本,由承包人编制并且分发至所有承包人施工的工作场所,发包人和监理人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他文件、标语、警示牌等物品,具体由承包人决定。
4.13.12承包人应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经验的安全人员负责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实施。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发包人、监理人和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在施工中造成的所有安全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四、消防保卫工作要求。
1.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和当地政府、建委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及条例,承包人应严格按彭水县消防保卫制度以及发包人和监理人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发包人和监理人的安全检查,对发包人和监理人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承包人应在发包人和监理人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发包人和监理人的要求,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按规定对承包人进行经济处罚。
2.本工程特别要注意森林消防安全,必须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保卫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保卫工作。
承包人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利或承包人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以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均由承包人独自承担,因此给发包人和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发包人和监理人可对其处罚。
五、现场文明施工及其人员行为的管理。
1.承包人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发包人和监理人战略的要求,按发包人和监理人的规定执行,在施工过程中,对其全体员工的安全帽等进行统一管理。
2.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承包人自己负责。
3.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和监理人要求建立建全工地有关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卫、环保卫生、料具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同时必须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扰民、防噪声、防空气污染、防道路跨塌和垃圾清运等措施。
4.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保安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员要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章守纪、对人有礼貌,切忌上班喝酒、寻衅闹事。
5.承包人在施工现场应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配置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以及因工伤亡事故处理工作,承包方应赋予安全管理人员相应的权利,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6.承包人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保证其劳务人员的安全、卫生、健康,在整个合同期间,自始自终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现场和住所,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预防传染病,并提供应有的福利以及卫生条件。
六、安全保证金。
本工程安全保证金按合同金额的____%计取,已包含在履约保证金中。工程竣工验收无安全责任事故无息退还。
七、争议的处理。
当合约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有关部门调解,不愿通过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合约书的份数。
本合约书一式五份,合同双方各执各执二份,监理人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九、有效期。
自签字生效至施工结算结束的截止期同时截止。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产责任合同条款篇二
甲方:
乙方:(项目承包人)。
甲方于年月日与签订了工程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加强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同时明确各层次相关责任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做到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严格执行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每个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体现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责任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双方责、权、利关系,签订本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合同书: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合同造价:
4、施工范围:
5、开竣工日期及总日历天:年月日至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
6、质量等级:。
第二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及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全监察部门以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措施。
2、配合施工项目部编制深基坑、临时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等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方案以及应急救援预案;协助完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操作规程。
3、督促施工项目负责人搞好安全生产工作,购买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指导丛书、手册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进行学习,提高安全管理意识和能力。
4、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施工现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责令限期整改,直至排除隐患。
5、配合乙方办理现场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有偿为乙方提供有关实施安全操作的合格防护用品。
6、参加对各施工人员的资格鉴定,行使安全否决权。
7、依照规定上报伤亡事故和组织本公司有关人员参加调查处理工作。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是工程项目第一安全责任人。在工程项目中必须无条件执行建筑安全法令、法规,建立健全安全、防火管理组织机构及所有安全制度,并设有专职安全人员负责日常的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安全组织机构及安全制度必须上报)。
2、在工程开工前应组织召开项目班子和作业班组施工安全会议,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做好安全教育痕迹资料,明确项目班子各成员、各作业班组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并与其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
3、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适时组织新上岗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要对民工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对变换工种或岗位的人员换岗前应重新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并建立安全台账。
4、按照安全生产的规定组织施工,对于从事起重、焊接、挖机、装载机等高危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获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前必须进行岗前培训,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5、配合、支持各级各部门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随时接受业主、监理、公司和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在检查中提出的安全隐患,必须限时完成整改。乙方无能力整改的项目,书面上报甲方,由甲方组织力量进行整改,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既不接受上级处理意见,又不提出其他整改措施进行整改,甲方有权对该项目停工整顿,确保安全后才能恢复施工,一切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6、向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交代清楚施工过程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和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所采取的相应防范措施。教育管理人员不得违章指挥,施工操作人员不得违规操作,违反劳动纪律。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乙方要对项目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工作负全部责任,承担所发生的人身、设备事故的一切后果责任。
7、乙方在施工中用电,必须使用统一标准的配电箱,实行三项五线制,保证一机一箱一闸一保护,设备需重复接地,否则发生人身及设备事故由乙方负责。
8、乙方要做好现场文明施工,保证施工工地整洁有序;施工现场备齐各种安全设施,显著位置悬挂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标语,做好施工区域内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9、组织各工序安全技术交底,完善设备、设施的安全生产检查验收制度。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设备应定期检查、维修,并有安全管理人员的签字记录,保证机具设备处于正常运转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10、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加强安全管理控制能力,保证施工安全生产,完成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且无机械设备事故,无模板、无脚手架坍塌事故,无火灾事故和中毒事故。
11、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发生安全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公司,配合事故调查;认真落实制定整改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12、如发生由于施工设备、设施故障或操作失误、违章操作造成的伤害等事故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3、乙方有权在不违反公司制度和安全法规的条件下,对在施工人员采取一切合法的强制安全管理措施。
14、乙方录用的全部施工人员,必须由乙方按规定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大机具设备,人身安全事故率为零。
(2)轻伤事故不超0.1%。
(3)扎手扎脚人员不超0.5%。
(4)外部人员意外伤害为零。
第四条奖罚办法。
1、乙方全部完成合同约定的责任内容,达到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不奖不罚。
2、发生死亡事故,每死亡一人,除由乙方承担相关负责及事故处理的全部费用外,并对乙方处以工程总造价2%的罚款。
3、发生重伤事故,每重伤一人,除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及事故处理的全部费用外,并对乙方处以工程总造价1%的罚款。
4、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机械设备事故、火灾事故、中毒事故及交通事故应由乙方承担责任的,每发生一次,乙方除承担相关责任及事故处理的全部费用外,并对乙方还处以工程总造价1%的罚款。
5、发生轻伤事故,每轻伤1人,除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及事故处理的全部费用外,并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项目经理进行通报批评教育。
6、上级部门检查,由于乙方施工管理及现场各项达标不合格而发生的处罚,由乙方全部承担。
7、日常安全单项不符合要求的对乙方做以下处罚:
(1)凡施工项目没有专职或兼职有证的安全管理人员,罚500元至1000元罚金,作为工程项目进行有证人员培训和办理资质证的费用。
(2)对工人进行安全“三级”教育,必须留记录卡,无培训记录卡罚项目承包人300元,有卡但受训人不全、无本人签字,缺一人罚安全员10元。
(3)施工现场设有的安全标志牌,警示牌,各不少于五组,安全证件、制度必须上墙张贴公布。凡不按规定执行,除200元罚款外,还需补办合格。
(4)施工项目安全内业必须及时准确填写,无安全会议记录罚安全负责人200元,安全员100元;无临时用电安全方案罚项目负责人200元,罚安全负责人、安全员每项各100元。
(5)干部不得违章指挥,工人不得违章作业,发生一起处项目负责人、当事人各100元罚金。在施工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违者罚当事人10元/次。
第五条约束和违约。
1、约束: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合同的所有条款。乙方必须维护甲方的良好形象。如乙方在项目实施中有影响甲方形象的行为,甲方将采取果断措施维护自身形象,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2、约束: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同时上缴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工程竣工结束完成本合同的要求,返给乙方。
3、违约:(1)协商解决。
(2)法院诉讼解决。
第六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项目交工验收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分别保存。
甲方:
工程(安全)负责人:
乙方:
工程项目责任人:
安全生产责任合同条款篇三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强化施工现场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管理,创建安全文明卫生工地,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确保施工安全,按照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要求,签订本责任书。
(2)年负重伤率控制在0.1‰以内,年负伤频率在0.1‰以内;
(3)一般火灾,爆炸事故控制在0.1‰以内;
(4)职业病发病率控制在0.1‰以内;
(5)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专职和兼职安全员;
(9)现场安全标化考核必须达到优良等级;
(11)_____________项目,目标到达_____________,(区文明工地,区标化工地,省级文明工地,省市级标化工地)。
(1)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并严格考核。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及创建文明卫生工地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安排部署,检查创建工作。成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防火。防汛等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责任,明确到人。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以及总公司及分公司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搞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事故,预防火灾,中毒等措施。
(3)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等规范,规程施工。
(4)项目部应建立健全职工安全培训制度,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安排上岗作业。
(5)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是有关安全备案的产品,严禁假冒伪劣产品进入施工现场。
(6)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及时处理,及时采取减少人身伤亡和事故损失的措施,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7)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采取技术措施,以保证分部,分项工程顺利进行。
(8)根据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以及施工特点和作业条件,在班前就当天施工工程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向操作人员详尽交代并做好记录。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9)施工现场应当设置“五牌二图”和地方规定必须增设的牌,图,施工区域各种安全警示标志应当齐全,整洁,醒目。
(10)场容场貌必须保持整洁,物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集中堆放清运。各种施工用具应按照施工平面位置存放,施工区域与生活区域必须严格隔离,危险区域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11)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全封闭式管理,封闭围挡必须符合规范标准要求和地方规定要求现场主要施工通道,加工场地必须硬化。
(12)项目部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定,采取控制和处理现场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音,振动对环境污染和危害的措施。
(13)现场临时设施的设置必须符合消防规定要求,应当设置各类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职工的膳食,供水供应应当符合卫生要求。
(14)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应准时参加公司的安全例会和其他安全活动,不得无故缺席,安全员应及时上报公司要求的各种报表,整改回复等资料;按地方要求,及时,准确做好各种网上报表填报工作,如月度隐患信息排查表等。
按照上海公司综合考评管理制度和施工质量,安全日常管理办法执行。
(1)本责任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工程项目竣工交验终止。
(2)如因履行本责任书发生纠纷,可诉至南通万众登记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
(3)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南通万众建设有限公司和项目部各拿一份。
项目部:负责人:项目经理:
签订日期
_____年___月___日。
文秘站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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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合同条款篇四
为保证职工人身安全,保证国家财产不受损失,优质高效地完成全年生产任务,营造“人人讲安全,人人懂安全,安全负责层层明确”的良好氛围,特制定本责任书。
1.全体养护站成员应时刻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我懂安全,我要安全,人人尽责保安全。
2.职工应当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坚持每周一次安全生产学习日,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全体养护站人员应遵守劳动纪律,服从管理,听从指挥,禁止酗酒、下河洗澡等不利于人身安全的行为,否则责任自负。
4.养护站职工在春秋两季应注意取暖安全,防止煤气中毒。
5.针对洪水多发季节,在野外宿营及筛沙职工一定要多观察气象,提出好建议,防止意外发生。
6.养护站职工上路前必须正确穿戴安全标志服,休息时,应在距离路基20米以外休息,禁止坐在路肩、台帽上休息,应防止一切不利于安全的行为,否则每发现一次由于个人造成的安全隐患罚款100元。
7.养护站职工要服从管理,服从指挥,禁止在行车途中及作业当中打架、嬉闹,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8.每个职工都有责任监督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及时向班长及领导汇报,以保证生产任务圆满完成。
9.遇有道路毁坏中断,每一位职工都有责任立即设置标志通告告阻,防止出现交通事故,同时报告领导。
10.作业现场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
1
立即向领导报告,以及时救治伤者,同时向段安全小组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11.补油等作业时职工必须按规定穿着标志服(洒油人员还必须穿戴棉制手套等)并在有机械车辆施工或停置路段两段放置安全标志。
12.本责任书一年一签.
站长:
签定日期: 年 月
养护站全体成员签名: 日
2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以促进养护站其它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规范我养护站职工的安全生产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
1、伤亡事故:职责范围内不得发生死亡及重大伤害事故。
2、火灾事故:职责范围内不发生重大火灾及死亡和重大伤害事故。
3、交通事故:职责范围内不发生同等责任及以上责任的死亡交通事故及重大伤害事故。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认真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制度,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遵章守法,杜绝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保障安全,确保每一个职工的安全。
2、经常组织站职工学段、段部及养护站制定的一系列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树立把安全放在首位的意识。
3、经常检查车辆是否完好,做好维修、检修工作,使机械设备达到国家规定的保养标准。
4、严禁工作时间饮酒,严禁违章、违纪、无照驾车,造成事故者责任自负,一经发现,罚款100元。
哈巴河公路段目标管理资料
其它不利于安全的行为发生,以便提高安全系数。路肩施工需封闭半边车道时,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手册要求布设安全养护设备,同时在作业区两头各设一名安全员,以便更好地提醒过往车辆,确保施工人员安全,同时监督检查施工人员的规范作业等情况。
6、职工上下车时要注意安全,不准在车厢内打闹,驾驶室内不准超载。
7、养护站内的机电设备、工具及作业现场必须做到无隐患,严禁操作人员和设备带病作业。
8、所有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一律按《哈巴河公路段安全生产奖罚办法》执行,对违章者进行处罚并取消年底的先进评选资格。
9、核算员与工会小组长必须协助站长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定期、不定期检查时出现问题,一并处罚30元。
10、凡是养护站服务的交通车、生产车机械驾驶员,在工作之余,应协助站长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得袖手旁观在车内休息,否则发现一次罚款50元。
根据以上要求,制定以下处罚规定
1、职工上路作业不按规定穿戴安全标志服、帽和劳动防护用品的;
2、在作业时未带安全墩的;带安全墩距离超过10米的;
4、酒后准备上路施工作业的(按旷工处理);
5、职工休息时,在距路肩20米以内的;
6、违反严禁私自顶替上班的;
7、施工作业车辆上,人员乘车坐在车箱板、驾驶室顶上的;
8、不服从管理、扰乱工作秩序、无端生事的;
9、在施工作业区乱堆放生产工具的;
哈巴河公路段目标管理资料
不牢固可靠的;
11、路肩施工作业时,职工未面向车辆行驶方向的;
12、不带小记事本、和无记录工程量的;
13、不合格;拒绝返工,姿势闹-事起哄的;
(二)凡违反下列行为的,对车辆驾驶人员每发生一项将对其本人处罚50—100元。
1、驾车时未系好安全带的,或未提醒其他乘车人员系好安全带的;
2、超速行车的;
4、驾驶室超额坐人或者携带不是本单位人员的;
5、驾驶车辆与驾驶证不相符合的;
6、停车后未将钥匙取下,未拉紧手刹车制动器的;
8、严禁违章超车,在公路转弯,视线不通和迎面来车时违章超车的;
9、机械车辆内未配备灭火器具,或已失效的;
10、机车驾驶人员凡无故未参加单位每月一次组织的安全教育学习、会议的;
11、车辆私自搭乘和本单位工作无关人员的;
12、停止作业的机械车辆未远离路肩停放的;
13、停车时未选择适当地点,乱停乱放的;
14、乘坐货运车辆站立或坐在车厢挡板上的`;
16、机械车辆加油时吸烟的;
17、穿拖鞋驾驶车辆的;
3
哈巴河公路段目标管理资料
18、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起动行车的;
19、在道路上乘车人员从车辆左侧上、下车的;
20、行车中向道路上抛撒物品的;
22、车辆在道路上发生故障处理时,未开启报警闪光灯或未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的;
23、自卸车在翻斗未落好就开动车辆的;
24、养护施工作业车辆逆向行驶的;
25、不提前做好出车准备,耽误上班的;
26、开斗气车,猛踩刹车存在安全隐患的;
27、随意填写路单、违背事实里程的;
28、不履行安全协管员指责的;
29、违反其他安全规范的;
自签订之日实施
站长(签字):
养护站职工(签字):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日
安全生产责任合同条款篇五
一、目标:
文明检查中必须确保合格率为100%,杜绝不良影响。
在责任期限内杜绝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避免一般火灾事故。减少施工噪音、施工扬尘、控制污染排放。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发生。其它。
二、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和政府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要求,适时部署任务。对乙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及时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和服务。
2、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确保安全设施的投入。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比、评比活动时,要同时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到每个具体环节中,特别要做好乙方上岗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4、检查督促乙方配备和正确使用各类防护、劳保用品。
5、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建立三级安全教育档案。
6、杜绝违章指挥,制止违章冒险作业。
进场作业人员必须用工手续齐全。布置和实施项目“创优化”工作。发生工伤事故,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乙方责任:
认真学习和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的安全制度,不违章蛮干。要遵章守纪,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和不被他人伤害。认真开展班前“三上岗”、每周“一讲评”的活动,并做好书面记录。对新调入班组的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对施工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不能解决时,要及时向甲方报告。坚持文明施工,做好落手清工作。减少施工噪音、施工扬尘的产生,控制污染排放,争创绿色工地。协助项目建立义务消防组织,落实专人负责消防工作,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保安全。
9、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以上条款,并由乙方缴纳责任押金__________元。无发生工伤事故,到工程结束后,返回全部押金。如在责任期内发生工伤事故和其他条款扣除罚款和应扣的经济费用外,余额部分退还给乙方。
三、奖罚办法。
按项目经理部制定的安全生产奖罚标准条款执行。
四、本合同自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安全生产责任合同条款篇六
立合同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班组)(以下简称乙方)。
一、目标:
文明检查中必须确保合格率为100%,杜绝不良影响。
在责任期限内杜绝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避免一般火灾事故。减少施工噪音、施工扬尘、控制污染排放。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发生。其它。
二、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和政府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要求,适时部署任务。对乙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及时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和服务。
2、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确保安全设施的投入。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比、评比活动时,要同时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到每个具体环节中,特别要做好乙方上岗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4、检查督促乙方配备和正确使用各类防护、劳保用品。
5、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建立三级安全教育档案。
6、杜绝违章指挥,制止违章冒险作业。
进场作业人员必须用工手续齐全。布置和实施项目“创优化”工作。发生工伤事故,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乙方责任:
确保安全。
9、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以上条款,并由乙方缴纳责任押金_____元。无发生工伤事故,到工程结束后,返回全部押金。如在责任期内发生工伤事故和其他条款扣除罚款和应扣的经济费用外,余额部分退还给乙方。
三、奖罚办法。
按项目经理部制定的安全生产奖罚标准条款执行。
四、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甲方代表: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签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日期:_____
安全生产责任合同条款篇七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本安全生产责任合同由上列各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市订立。
鉴于:根据_________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明确责任,预防事故,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安全生产责任协议如下:
第一条根据乙方要求,甲方同意将_________铺位租赁给乙方经营使用。
第二条甲方与乙方是租赁关系。生产安全工作由乙方自己负责管理,乙方必须切实做好各项安全防火管理工作,杜绝事故的隐患。如因乙方的疏忽及管理不善而引发的一要伤亡事故,均与甲方无关。乙方要自己负责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第三条乙方在租赁期间,应遵守有关部门的管理条例。一切易燃易爆及有关工业污染的产品不能在铺位经营。如有违反,造成事故或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租赁期间,甲方如发现乙方在安全工作方面的问题,甲方有权督促及责令乙方整改。乙方如不服从整改建议,甲方则有权终止其租赁合约。
第五条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应向对方支付未履行协议部分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2)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守约方遭受损失,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予以赔偿。
第六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七条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安全生产责任合同条款篇八
甲方因安全工作需要,决定聘用乙方担任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根据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根据甲乙双方确认的《安全防范方案》乙方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并按照乙方的科学管理模式对保安队员进行管理,依据双方确认的岗位职责要求执行门卫、巡逻、安全防范任务,承担相应的保安服务责任。
第二条、甲方责任。
1、配备符合国家要求的消防、防盗、防暴设施,对乙方提出的安全隐患报告即使答复和改进。
2、甲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外安排保安超时工作的应按国家政策制度执行。
3、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保安服务服费。
4、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居住设施。
第三条、乙方职责。
2、选派的保安必须经过正规的培训无违法犯罪前科并向甲方提供保安人员的人员简档案。
3、为保安人员配备制服及保安装备,并负责保安员的工资。
4、加强对保安员的在岗培训、监督和管理,并确保安全服务的优质高效。
5、乙方指派结合学校的管理及领导,安排好保安员的执勤岗点和作息时间。
6、保安应严格履行《安全防范方案》规定的`岗位职责要求认真做好守护目标的防火、防盗、防暴及巡逻,负责校内师生的人身安全确保车辆畅通,并遵守甲方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7发生在执勤区域内部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火灾事故应及时处理并报告甲方和当地公安机关,采取措施保护案发现场,协助公安机关破案,依法妥善处理责任范围内的其他突发事件。
第四条、保安服费的支付方式。
1、甲方直接为乙方提供住宿。
2、在第四条第一款的基础上,甲方必须每月把保安服务费按月全部付给_________________公司。
3、保安服务费每人每月_________________元,共__________人每月合计_________________元整。
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有效:有效期限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的共资。
2、甲乙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其他争议时,未尽事宜应相互协商解决。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安全生产责任合同条款篇九
在违约责任条款中,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赔偿金的数额及其计算方法,可以约定什么性质的违约行为承担什么性质的违约责任,也可以概括约定各类违约责任承担的条件。当事人还可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和要求,就不可抗力和免责事由等事项作出约定。
委托合同的委托人、受托人有下述损害赔偿责任。
(1)因委托人指示不当致使受托人受损失,委托人在受托人之外另行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并由此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委托事务未完成或合同未到期委托人单方面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关系并给受托人造成损失,委托人负损害赔偿责任。
(3)委托人自身没有过错,受托人所受损害是由第三人的加害行为造成的,若加害的第三人不明,或无资力、或无过失而不能或不应负赔偿责任时,受托人只能请求委托人予以赔偿。
(4)在委托合同中的委托人为二人以上时,如合同中无特别约定,各个委托人应对受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1)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受托人赔偿损失。
(2)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受托人赔偿损失。
(3)受托人超越受托权限而给委托人造成损害的,受托人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受托人若能举证证明自己无过错时,则可免除责任。
(4)在委托事务未完成或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受托人单方面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关系并由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外,受托人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5)因委托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而其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尚未承受委托事务时,受托人不应结束受托事务的处理,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应由受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6)委托合同的受托人为二人以上时,如合同中无特别约定,各受托人应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合同条款篇十
五、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本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被保险人或其医务人员的故意行为和非执业行为或重大过失;
2.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恐怖活动、罢工、骚乱、暴动、盗窃、抢劫;
3.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但使用放射器材治疗发生的赔偿责任,不在此限;
4.地震、雷击、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及火灾、爆炸等意外事故;
5.直接或间接因计算机20__年问题造成的损失。
六、下列情形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本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未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合格的医务人员进行的诊疗护理工作;
2.不以治疗为目的的诊疗护理活动造成患者的人身损害;
3.被保险人或其医务人员从事未经国家有关部门许可的诊疗护理工作;
5.被保险人的医务人员在酒后或药剂麻醉状态下进行诊疗护理工作;
6.被保险人或其医务人员使用伪劣药品、医疗器械或被感染的血液制品;
8.被保险人或其医务人员在正当的诊断、治疗范围外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9.被保险人从事的美容整形业务(治疗性与功能恢复性的整形除外);
10.在医疗纠纷处理过程中因被保险人不作为而导致的损失;
1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列举的无医疗行为过失造成的不良后果或医疗意外。
七、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本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被保险人的医务人员或其代表的人身伤亡;
2.罚款或惩罚性赔款;
3.保险单或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7.患者的故意行为、患者及其家属不配合诊治为主要原因造成的伤害;
8.由于患者病情或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意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
9.患者发生难以避免的并发症。
10.本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赔金额:
(1)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额;
(2)按本保险合同载明的免赔率计算的免赔额。
以上两者以高者为准。
八、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费用和责任,本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保险期间。
九、本保险的保险期间为一年,自保险合同明细表上注明的起保日的零时起至期满日的二十四时止。
十、本保险的追溯期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双方约定并在本保险合同明细表上列明,最长不超过两年。保险合同明细表上未列明追溯期的,追溯期为零。
安全生产责任合同条款篇十一
合同法从维护公平竞争、保护弱者利益出发,对格式条款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了规范:
(1)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在拟定合同条款及在订立合同时,应当遵循公平的原则确定双方的和义务,不能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制定不公平的条款欺负对方。同时,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当事人应当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类条款予以说明。
(2)在合同中规定,免除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当事人主要义务,排除对方当事人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具有合同法第52、53条规定的情形的,该条款无效。
(3)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如果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从保护弱者出发应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非格式条款一般是在格式条款外另行商定的条款,或对原来的格式条款重新协商修改的条款,是当事人的特别,如果与格式条款不一致,当然采用非格式条款。
延伸阅读:
关于格式条款争议的处理。
1.采用格式条款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2.如果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无效和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3.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安全生产责任合同条款篇十二
某公司与一建筑公司签订《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约定某公司提供机械设备给建筑公司使用,某公司应在9月20日之前将租赁设备交付到建筑公司指定地点,建筑公司应支付某公司设备进场费、拆卸、安装、运输费等费用共计1万元,设备租赁费用为每月3万元,经安装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费用计算截至到某公司收到建筑公司要求归还设备的书面通知为止,且以建筑公司与施工方签订的开停工单为准,租赁费按月支付,每月10日前支付上个月的租赁费。
《机械设备租赁合同》还约定,建筑公司逾期缴纳租金,应当按每日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建筑公司逾期不支付租赁费用超过20天,某公司有权停止设备运转,建筑公司逾期支付租金超过50天,某公司有权解除合同,自行收回设备,并要求建筑公司另外支付与月租金相同的费用作为违约金。
根据合同约定,不足一个月的租赁费用按照每月28天折算。
某公司起诉称,自己已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自己的合同义务,但建筑公司尚欠**万元租赁费未付,且超过合同约定的50天,还应支付违约金一个月租金,请求判令建筑公司给付租赁费11万元、相应违约金,承担本案诉讼费。
建筑公司应诉称,己方已在设备使用结束后及时向某公司发出结算通知,某公司提交的证据亦表明其已经收到通知,因此,己方不存在违约,某公司如对结算金额有异议,应该先行结算并可对结算后的争议部分提出主张,但某公司拒绝结算,因此逾期结算的责任应该由其承担,己方并不违约。请求判定己方并无违约行为,驳回某公司诉讼请求。
法院判决:
根据法院审理,经历一审及二审后,法院依法作出终审判决。
某公司与建筑公司签订的《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为有效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应依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依照《机械设备租赁合同》之约定,租赁费应按月支付,每月10日前支付上个月的租赁费,而在本案中,双方是否结算并非建筑公司支付租赁费之前提条件,建筑公司至今尚欠某公司租赁费****元尚未支付,其未能依照上述约定及时向利亚达公司支付租赁费,其行为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判决建筑公司给付某公司租赁费****元;
解析:
违约责任只能产生于有效合同。有效合同使双方当事人之间产生了能为法律所承认和保护的权利与义务。任何一方当事人如果违反了合同中约定的能为法律所承认与保障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责任。如果合同无效、未成立,或被撤销,则合同当事人预先约定的权利义务并未为法律确认与保护,则在此情形下,当事人违反尚未产生履行效力的合同,并不构成违约。因此,合同是否有效是法院判决首先要确认的法律关系。在合同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再确认合同是否约定违约条款,双方当事人是否有违约行为,是否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合同已经约定,建筑公司支付上一月租金的义务要在每月10日前履行,在此,双方并未针对租金的实际履行再附加任何其他条件,尤其是建筑公司在诉讼中主张的“结算”行为更无体现。因此,建筑公司擅自添加“结算”过程即是要单方面修改合同,在对方不接受的情况下,此修改行为无效,不能作为约束合同双方的有效条款。某公司完全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建筑公司适时支付租金。
由此可见,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主体要充分考虑租赁物、租赁期间、租赁场地、工程变化等方面的具体情况,对合同中涉及的各个要素进行全面、细致的规划和协商,以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违约责任具有一定的任意性,当事人可以预先或事后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和幅度,但这种约定不得显失公平。违约金过高或低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的,法院可以依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降低或提高,以体现法律公平性的要求。
本案中,合同对于违约金的约定出现了两种情况,某公司要求的违约金数额是依据“与月租金相同的费用作为违约金”这一条款;以此计算的违约金数额较大。而建筑公司请求依据“按每日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来计算违约金,这属于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予以适当减少”的情形。法院最后酌情判定依照双方在合同中达成的另一合意,即“按每日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来计算违约金,以较少的`比例支持了违约金的支付。
安全生产责任合同条款篇十三
十九、订立保险合同,投保人应如实提供投保医务人员名单,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二十、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当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交付保险费。对于保险费交付之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二十一、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风险状况及保险单中列明的事项发生变化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本保险人,经与本保险人协商一致后,变更保险合同有关内容。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约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二十二、被保险人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活动中,应该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尽量避免保险事故的发生。
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
3.被保险人及其医务人员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允许并且协助保险人进行事故调查。
二十四、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或进行调查、分析、鉴定。被保险人应妥善保管病历等有关的原始资料,防止涂改、伪造、隐匿、销毁、遗失,并对引起不良后果的药品、医疗器械等现场实物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封存并妥善保管,以备查验。
二十五、被保险人收到医疗事故鉴定报告或法院送达的任何文书后,应于24小时内将上述报告或文书复印件送交给保险人。如保险人认为需审阅原件时,被保险人应及时向保险人提供原件。
二十六、被保险人收到第三者的损害赔偿请求时,应立即通知保险人。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对受害人及其代理人作出的任何承诺、拒绝、出价、约定、付款或赔偿,保险人不受其约束。对于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或超出应赔偿限额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在处理索赔过程中,保险人有权自行处理由其承担最终赔偿责任的任何索赔案件,被保险人有义务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资料和协助。
二十七、被保险人获悉可能发生诉讼、仲裁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接到法院传票或其他法律文书后,应将其副本及时送交保险人。保险人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处理有关诉讼或仲裁事宜,被保险人应提供有关文件,并给予必要的协助。
二十八、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提交下列单证材料:
1.保险单正本;
2.有关医务人员的资格和执业证明、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的劳动关系证明;
4.患者的书面索赔申请;
5.事故情况说明、赔偿项目清单;
7.投保人、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安全生产责任合同条款篇十四
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技术服务合同中包括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技术培训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合同。
一、委托方提出的技术服务的项目的名称;。
二、委托方提出的技术服务的内容及应达到的要求;。
三、双方确定的培训计划、进度、期限、地点、方式;。
四、委托方要求的师资水平、资历、要求;。
五、委托方需要培训的人数,受托方要求委托方指定接受培训人员的技术能力、学历要求;。
七、培训开展的必要物质条件(如教室、教具等)和双方应协作解决的事项;。
八、学员水平验收考核的方法和标准(如实际操作、理论考试、现场答辩等);。
九、委托方支付报酬的数额、时间、方式、地点等;。
十一、违约金、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及数额;。
十二、争议解决的方法;。
十三、其他约定。
技术服务合同可由委托人直接与被委托人协商约定后签订,也可以由委托人通过中介与被委托人协商签订,不管采用什么方式,必须符合技术服务合同的特征,并不得遗漏其主要条款。
工程技术服务合同范本。
工程技术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注: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当事人可以依照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采取独占、排他、普通许可证的形式。)。
(注)使用范围指地域范围、期限范围、使用范围。
第五条转让方的主要义务。
1.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天内,向受让方交付下列技术资料:______________。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向受让方提供下列内容的技术指导和服务:________________。
3.保证所转让的技术具有实用性,可靠性,即为能够应用于生产实践的成熟技术。保证使用本非专利技术能够达到下列技术经济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受让方的义务。
1.向转让方支付使用费,数额为________元。按下列日期分期支付______________。
(注:在采取提成支付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约定:a.合同生效后________日内先向转让方支付_______元;b.自合同投产之日起(或第一件合同产品销售之日起)______年内按产值(或销售额、或利润)的'______%向转让方支付提成费。提成费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为每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
2.按本合同约定的范围使用本非专利技术。
第七条保密条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当事人应对下列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___________。
本合同期满后_______年后,双方当事人应对下列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___________。
第八条合同产品的验收标准和方法:_________。
第九条后续改进条款。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各自在本转让技术基础上作出的新的发明创造专利权归作出发明创造的一方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转让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泄露技术秘密,使受让方遭受损失的,转让方应当支付数额为________的违约金。
受让方实施使用该非专利技术超越约定的范围的,违反约定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项非专利技术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1.受让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使用费,除应实效使用费外,应向转让方支付数额为_______的违约金,受让方拒不交付使用费或违约金,除必须停止使用非专利技术外,应当返还技术资料,支付数额为________的违约金。
3.受让方使用本技术超越合同约定的范围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支付数额为________的违约金。
5.受让方违反合同约定的秘密义务,泄露技术秘密,应当返还非法所得,支付数额为_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他人就同一技术申请专利或获得专利权的情况,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双方当事人按如下比例合理分担:_____________。
安全生产责任合同条款篇十五
承包人若未能在合理期限内修复发包人通知的缺陷或损坏,发包人应确定一个日期,要求承包人不迟于该日期修复好缺陷或损坏。如承包人到该日期仍未修复好缺陷或损坏,则发包人可自行修复或委托第三方修复,所需费用由发包人在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如某项缺陷或损坏可能影响工程的正常使用和关键性能,则该项缺陷或损坏修复后,承包人应重新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试验和试运行,相关费用由造成缺陷或损坏的责任方承担。
在缺陷责任期内,为了修复缺陷或损坏,承包人有权进入工程现场,但不能损害到发包人有关保安和保护秘密等相关权利。
14.3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从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提前占有或擅自使用工程的,由此而发生的质量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工程自发包人提前占有或擅自使用之日起进入保修期,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合同条款篇十六
律师解答:
你没有按照合同所说的,提前十五天通知房东,当然需要续交十五天房租,这些是从押金里扣除的。
另外再看看你手里的合同,尽量找些对你有利的条款出来。说实话,对房东而言,你没有提前十五天通知到,给他造成的损失可不止是十五天的房租。违约的10%,也会从押金里扣除。不过,你可以尽量争取跟房东和平终止合同,找出一个好的对策来。
很多情况下,合同在签署的时候没有特别注意,等事情临头的时候才发现对自己不利的地方太多了。签署的时候,一定注意了!
二、出租人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未经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变更与承租人有关的合同内容。”(合同法第二百四十一条)因擅自变更合同内容给承租人造成损失,出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但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合同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出租人应按买卖合同约定的期限、方式支付价款。若因价款不能支付或支付不及时造成租赁物不能交货或延期交货,出租人又不能提供与买卖合同约定相符的租赁物,对违约做出补救措施,承租人有权拒收租赁物或终止融资租赁合同,或对延迟交货合同约定提出赔偿请求。
“出租人应当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合同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出租人把租赁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第三人时,融资租赁合同对第三人仍然有效。
“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合同法第二百五十条)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合同执行完毕,租赁物所有权转让给承租人的,应及时按合同约定办理租赁物所有权的转移手续;若合同约定返还租赁物,出租人应及时接受承租人返还的租赁物。
订立融资租赁合同时,出租人收取租赁保证金或接受其他形式担保的,在合同履行完毕时,出租人应将抵扣租金后剩余的租赁保证金返还承租人,或解除担保。
三、承租人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合同法第二百四十八条)这个义务是承租人最基本的义务,而且应当是绝对支付租金的义务。出租人一旦按照承租人对租赁物和出卖人的选择及确认的条件向出卖人支付了货款,它就完成了对承租人承担的最主要的责任,承租人不能以任何理由拒付租金。国际融资租赁公约第十二条第六款也明确规定“承租人不应因为不交货、交货延迟或交货不符而享有对出租人的其他请求权,除非这些是由出租人的行为或不行为所造成的”,“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合同法第二百四十八条)“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已经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无力支付剩余租金,出租人因此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的,收回租赁物的价值超过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承租人可以要求部分返还。”(合同法第二百四十九条)不足部分,出租人可以以债权人身份向承租人追偿。
承租人应按买卖合同约定接受并检验租赁物,“承租人享有与领受租赁物有关的买受人的权利。”(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但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无权终止撤消买卖合同。因承租人未及时行使接受租赁物的义务造成的损失,出租人不负任何责任。
承租人按融资租赁约定占有和使用租赁物。未经出租人同意不能有租赁物转让、抵押、拍卖等侵害出租人对租赁物的所有权的行为。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承租人应当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合同法第二百四十七条)因承租人使用保管不当致使租赁物灭失的,应负赔偿责任。合同约定承租人应保险而未投保的,承租人应就应保未保而未能获得的赔偿额负赔偿责任,赔偿额不足抵偿应付租金额的,出租人有权追偿。超出部分,承租人可请求返还。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拆改租赁物,并因此给出租人造成损失,承租人应负赔偿责任。“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或者财产损害的,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合同法第二百四十六条)承租人利用租赁物从事非法活动,出租人不负责任,并有权终止合同,收回租赁物,并要求赔偿损失。
“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合同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承租人有义务并在向法院申明的同时妥善保管租赁物,并及时通知出租人。
承租人应承担占有使用租赁物而负担的义务。如关税、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等,除非国家法律法规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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