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品味完一部作品后,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吧,让我们好好写份读后感,把你的收获感想写下来吧。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不能忘了。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读后感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读基督山伯爵读后感篇一
之所以选择阅读和推荐它,是因为有以下几点原因:
1、经典之作,为后世所流传。
2、权威之作,经几大名人所鉴赏。
3、题材奇特之作,让人为之一惊。
《基督山伯爵》讲述的是水手唐太斯因维尔福、唐格拉和费尔南的联手迫害而致入狱的事,在狱中他饱受折磨,而经过自己的努力和智慧,巧妙的逃出狱中,而幸运的成为了基督山伯爵,而那三个人也分别成为了司法、金融和政界的头面人物,基督山伯爵对此展开了报复的故事。
这部小说问世已有一个半世纪之久,尽管如此,他至今仍然在世界各国流传不衰,成为名垂千古的佳作,被公认为世界通俗小说中的扛鼎之作。
这部小说的情节曲折离奇,险象跌生,出乎想象之外,又在情理之中,因此,它扣人心弦,让读者难以释卷,实在是不足为怪。
在这部小说中,最精彩的部分就是唐太斯越狱的情景,它是全书最能予以人以生活启示的部分,因为它向我们诏示了一条亘古不变的真理:人活着不能没有希望,生活的斗争不能没有智慧,阳光下的温暖,铁窗外蓝天下的自由,正因为这种生的希望使他挺住了,并且成功了。
人世间可怖的东西是什么?是血肉之躯中深藏着的意志在刹间迸发。所有成功的人,都是经历了九死一生的冶炼,才有今日的星光璀璨。他们就像毛毛虫,在茧内积蓄着能量,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唯有破茧而出的那一刻,他们才会为自己感到骄傲。基督山伯爵正是这样的人。
也许就如丁玲所说:“人只要有一种信念,有所追求,什么艰苦都能忍受,什么环境都能适应。”生活何尝又不是这样,无数次的摔倒,又无数次的爬起来。那些受到小小挫折就选择放弃、一蹶不振的人,想想基督山伯爵吧!基督山伯爵告诫马克西米利安的一句话,让我记忆犹新:“在这个世界上既无所谓幸福也无所谓不幸,只有一种状况和另一种状况的比较,如此而已。只有体验过极度不幸的人,才能品尝到极度的幸福。直至天主垂允为人类揭示未来图景的那一天来到之前。人类的所有智慧都包含这在四个字里面‘希望’和‘等待’。”读懂了这句话,对人生的认识也就更深入了一层。
人生总是先有苦,后有甜的。只要永远向着最前方看,你就会越来越接近目标,把目光放得最远,使自己的一生没有丝毫遗憾。只要心中有信念,只要心中有希望,有这些作伴,再漫长的等待也是值得的。
跳出圆圈的枷锁,创造新颖的风格,这是一个充满智慧的选择。
读基督山伯爵读后感篇二
世上最险恶的是人性。因为嫉妒与自私,邓格拉斯伪造证据,将前途光明的邓蒂斯送进了法院;因为恐惧与自私,检察官维尔福销毁信件,将确信无罪的年轻邓蒂斯投进了黑牢。
世上最高尚的也是人性。因为善良与信任,摩莱尔先生为邓蒂斯四处奔走,自掏腰包给老邓蒂斯置办了丧事并帮他还清了几笔所欠的小债;因为挚爱与真诚,法利亚长老在弥留之际,将所有的祝福都给了他像儿子一样爱着的邓蒂斯,并将所有的宝藏都留给了他,他相信这可以使邓蒂斯得到一切幸福。
于邓蒂斯而言,快乐是短暂的,十四年的囚禁生活,他曾经绝望过,想到过死,然而与法利亚长老的相遇相处,却又给了他生的力量!在书中,我看着他从天堂掉入地狱,看着他从云端掉入地底,看着他从充满希望到彻底绝望,看着他从一个充满朝气的青年变成一个心中充满仇恨的复仇天使。十四年的牢狱之灾,使他的外貌、声音、心性、性格也都发生巨大变化。他从坟墓中爬出来,恩怨分明,他以上帝的名义,用仁慈、人道和感激报答了一切高贵的情意。他用复仇之神授以他的权力,惩罚了一切险恶之人。最终,正义战胜了邪恶,邓蒂斯也找到了属于他的幸福。书中凸显了一个充满正义感和理想主义气息的英雄形象。我想这也正是作者对人性善的一个最终认可,也是这位有着四分之一黑人血统的大文豪身上天生具备的反对不平、追求正义性格的一种显现。
基督山伯爵经历了许许多多的事,最终终于看透世事,正如他对莫雷尔所说:“在这个世界上既没有幸福也没有不幸,只有一种处境和另一种处境的比较。必须想到过死的痛苦,才能懂得生的快乐。”我想,在大仲马的笔下,这生与死的种种考验,应该就是善与恶的种种较量吧!
在民主和谐的今天,对于生与死,我想说:存善念,说善言,做善行,让善良的阳光普照耀每一个心灵,让生与死不在是考验,而只是一种单纯的自然现象!
读基督山伯爵读后感篇三
有一颗愿意等待的心,说明你对未来抱有希望;有一颗充满希望的心,那么等待又算什么。
——题记
人世间可怖的东西是什么?是血肉之躯中深藏着的意志在刹那间迸发。所有成功的人,都是经历了九死一生的冶炼,才有今日的星光璀璨。他们就像毛毛虫,在茧内积蓄着能量,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唯有破茧而出的那一刻,他们才会为自己感到骄傲。
青年水手唐代斯就是这样的人。他正值人生最幸福之时,却因小人的诬陷而入狱。在四面环海、不见天日的死牢中被关押了整整十九年。越狱后,按照狱中已逝的好友神甫的嘱咐在一座叫基督山的小岛上找到许多财宝。他化名基督山伯爵,向恩人报恩,并向仇人报仇,最后扬帆而去,不知所踪,将剩余的财产全部留给了曾有恩于他的老莫雷尔之子——马克西米连。
看过这本书的人,或许会为他悲惨的遭遇而深感同情,或许会因他得到一笔至今都不知道有多巨额的财产而感到羡慕——我也羡慕,但不是因他得到巨额财产,而是因他拥有这样精彩的人生。我更佩服他超人的毅力。我难以想象在那黑暗的死牢中,他是如何度过生不如死的每一天。
也许就如丁玲所说:“人只要有一种信念,有所追求,什么艰苦都能忍受,什么环境都能适应。”生活何尝又不是这样,无数次的摔倒,又无数次的爬起来。那些受到小小挫折就选择放弃、一蹶不振的人,想想基督山伯爵吧!基督山伯爵告诫马克西米连的一句话,让我记忆犹新:“在这个世界上既无所谓幸福也无所谓不幸,只有一种状况和另一种状况的比较,如此而已。只有体验过极度不幸的人,才能品尝到极度的幸福。直至天主垂允为人类揭示未来图景的那一天来到之前。人类的所有智慧都包含这在四个字里面‘希望’和‘等待’。”读懂了这句话,对人生的认识也就更深入了一层。
人生总是先有苦,后有甜的。只要永远向着最前方看,你就会越来越接近目标,把目光放得最远,使自己的一生没有丝毫遗憾。只要心中有信念,只要心中有希望,有这些作伴,再漫长的等待也是值得的。
读基督山伯爵读后感篇四
由于此书有点长,再加之我之前从读到读完跨度时间也比较长,因此情节大抵会有些纰漏……
我读这本书是从序开始的(悄咪咪提醒下各位,其实序挺重要的,无论哪本。)序中有说类似这样子的话,这本书又名《基督山恩仇记》,这个名字也让我感觉更符合这本书,主人公——埃德蒙·唐代斯,他被维尔福检察官(一开始或许不是)因为自己的利益,更确切说是菲尔南,丹格拉尔等人陷害,从本应迎娶美娇妻——梅苔色丝,当上船长,到最后落入监狱,在监狱中呆了十四年。那是一个又冷又暗且潮湿的地方,开始的埃德蒙还抱有侥幸,但这却在日复一日的等候中被消磨殆尽,当他对人生无望时,上天没有让他死亡,给予了他另一个父亲,那位被别人誉为“疯子”的神甫,那神甫竭尽自己所能教授唐代斯知识,但是上天没有垂怜这位可怜的神甫,将他带到了自己的身旁。这举却让唐代斯找到了逃出去的机会,他最终成功了。
原谅我上面的赘述,但是我想着想着,还是决定如此写下去。
这一段的埃德蒙·唐代斯,他从一个天真,强壮的人变成了一个内心充满急切的人,他想要去找他的父亲与梅苔色丝,但是结局总是哀伤的,他的父亲饿死了,而梅苔色丝则嫁给了他那位堂哥,而那时,陷害埃德蒙的人则生活得风生水起。
这应该是唐代斯之后为什么会坚定了自己想要复仇的想法,他凭借自己的本事,以及埋在基督山的巨额宝藏,成功达到了他想要的一切。
唐代斯不幸,却又幸运,他最终明白了自己已经放下(至少没有那么爱梅苔色丝了),他爱上了国王的女儿,海蒂。这一切都很顺理成章,君主被自己所信任的人背叛,最终导致了国家的灭亡,他的妻子女儿则卖于他人为奴。
当然在最后,坏人得到了惩罚,好人也似乎得到了自己该有的一切。基督山伯爵的手段确实残忍,但之前他收到的又何其不残忍!即使他走错了一步,他的计划就不会如此完美无缺。
《基督山伯爵》并非拜读的第一部法国作品,让我隐隐觉得法国人似乎有一种习俗,或者习惯,那就是把自己的肉体当做棋子,精神则纵观全盘,但操纵者似乎是又不是自己。冥冥之中似有天意,一切都巧合却又是那么自然。
我不知道伯爵在他人面前说得话是否是他当真所认为的,因为当他日夜祈祷时,上帝没有出现,当可怜的神甫病死在牢房里时,上帝也没有出现,甚至当他恢复自由之后,上帝还没有出现……为此他凭什么再去信任上帝,我感觉那或许是他的托词,他可能只需要一个借口,他可以复仇的借口,当然也是可以报恩的借口。
伯爵纵然没有那么小气,他却并不宽宏大量,尤其是在曾经伤害过他的人面前,这一点是我最喜爱的一点,我记得有一段描写处刑的场面,极其惨烈,而伯爵则在那么挂着礼貌性的笑容看着,当弗朗茨问及他时,他大意是看多了,也就觉得没有那么渗人(我实在不记得原句了。)
伯爵令我着迷的点还有他的强壮,他的智慧,以及他的勇气,我实在无法不夸赞这样子一个男子,他既有野兽搏击时的机动性,也有拄着拐杖带着礼帽的绅士风度,还有穿上水手服俨然一个资深的水手……
伯爵是上帝的宠儿吗?或许不是,他身边的黑奴是他找准时机买下来的,他的一切都是他付出了艰苦得到的,他仿佛处处都有堪比宫殿的住所,他身边的仆人都是那么精明能干,就连他的马,都是最好的,他该拥有这一切。厚积而薄发,他在牢里的十四年,他隔壁房的神甫教会他的都在这日后的复仇中,打下了基础。
伯爵促成了莫雷尔和他的心上人的爱恋,他让莫雷尔拥抱他。因为他明白,离别的时候终会到的。
结局时,没有提到伯爵带着海蒂去了哪儿,那个人只是指向了地平线,以及伯爵明确将自己大部分财产都捐赠给了莫雷尔。
等待和希望!
这是贯穿整本书的词汇,等待到最后会看见希望,抓着希望便可顺利摆脱逆境。
夏蝉在土中等待了数年,只为了盛夏的喧哗。那么伯爵大概也是吧。
读基督山伯爵读后感篇五
《红楼梦》、《飘》、《简爱》、《呼啸山庄》、《红与黑》。如雷贯耳的名著千千万,让我误以为自己早就很有文化地读过了。近两年回顾时才发现知道这本书和读过这本书并不等同,瀚如烟海的名著都只停留在封面不曾翻开一二。在读书多年后我才决定重回本源补一补我以为早就读完的名著。去好好想一想名著凭什么是名著,再猜一猜百年后有哪些书会成为新的名著。
《双城记》讲爱情,为爱牺牲的大无畏,讲革命,一朝覆一朝的血雨腥风;《少年维特的烦恼》讲暗恋,为爱折磨的揪心;《呼啸山庄》讲不知爱为何物,几人翻来覆去的扭曲终成变态;《红与黑》重内心剖白,细细地讲财富与爱情的割据,讲俗人的生活俗人的焦点;《傲慢与偏见》讲婚姻,面包和爱情的取舍究竟为哪般。它们是经典的故事,或多或少描述某个时代飘渺的样子。大多名著都是这个样子。但是《基督山伯爵》不是,这当真是名著界的一朵奇葩。
作为奇葩《基督山伯爵》是,大仲马更是。社会的样子已有无数人去记录,多他一个不多,少他一个不少。描写社会,抨击现实是他的副业,顺带做做便是。他要爽,大仲马,被无人当代青年称作爽文鼻祖的男人,一个从几百年前就打开新世界大门的男人。一个根正苗红的青年,被奸人所害,偶然得到智慧财富地位权利,回到现实世界开始复仇之旅,打怪升级复仇虐渣,典型的爽文套路,让身与心与灵魂在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时痛呼过瘾。怎一爽字了得。
作为能流传至百年后的名作,《基督山伯爵》与现今一水的网络爽文还是有所区别。虽是复仇虐渣,惩恶扬善的故事,但其最终目标的实现却不是一马平川,比起现在的脑洞小说大仲马只是在常人能够理解的范围内给唐泰斯开了金手指。他的成功复仇实际上并不过多依赖于身外之物,更多的是因为他的隐忍、智慧和对仇人心里的把握。
莫说写书,写作文都怕出现废话,这本九十余万字的爽文鼻祖写了多少废话呢?几本没有。读的过程中我也很多次怀疑写这些的用处是什么,感觉跟主体剧情毫不相干。但十几章甚至几十章之后就会恍然大悟。伏笔暗线埋得又深又长。层层推进竟有一种读悬疑小说的感觉,只是氛围不同。以开头的犬马声色来显示伯爵的富有,更为后来揭露当年不义之人如今成为达官显贵埋下伏笔。以此为契机顺藤摸瓜找到原本的真相。看似与主线无关的纸醉金迷实则是主线的重要环节,后续报复的展开也多以前期看似无关的人员为筏子。人物多而不杂,剧情条例明白。大仲马心中确实明白,九十多万字稿费是一方面,但更多是因为实际需要,徐徐展开,清楚明白。
但如果只是这样,还够不上是一流。仅是惩恶扬善的报仇,再痛快也只留于私欲,流传也许可以,但流芳估计不能。这是一本意味深长得在文末才供我回过味来的书。我们往往可以选择发出莱克星顿的第一枪,但故事的结尾不容许我们喊停。复仇结束后他可以继续享用他的权势,继续在人间当一个上帝。但他停止了。在大仇已报,激情澎湃的当口,回过头审势一生,决定点到为止,散尽财富,重新当一个水手。这样的举动才将他归为一个英雄,而不是一个披着惩恶扬善外皮的自私鬼。到这里这本书才真正感召我。仇恨不是人生的主旋律,感激和自由才是。他是来自西方的水手,一个正直勇敢的水手。他身上有传统大儒的影子。
“人类的全部智慧就包含在这五个字里:等待和希望!”直到最后我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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